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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流程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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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流程

第1篇: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流程范文

【关键词】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现状;对策

2000年1月30日国务院颁布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了我国建设工程实行竣工验收备案制度。实行竣工验收备案制度明确了政府与责任主体在工程建设中的权力与责任,是市场经济发展的需求,能使各方参建主体充分发挥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主导作用,确保建设工程质量。

一、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的现状

(一)验收备案不及时

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必须在15日内办理备案手续,否则将对建设单位处以高额罚款,而目前就我市按规定办理的工程不足50%,造成原因主要是建设单位到规划、消防、环保等相关部门办理验审手续不能及时,而且还存在地方性的法规与行业主管部门规定存在办理时间上的矛盾现象,如工程结算备案工作等,影响了备案工作的及时性。

(二)备案工作认识不到位

有部分责任主体对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认识不够,忽视验收备案工作的重要性,主要表现在这些责任主体在签署结论性文件的时候,没有经过认真审查就随意加盖公章,而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责任单位基本上不组织对在建工程项目进行检查,对工程情况基本不了解。工程质量,百年大计,工程验收备案是作为政府监管工程投入使用前的最后一道关,是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的重要一环,是关系老百姓生命财产的安全。

(三)人员意识淡薄,业务水平不高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由建设单位负责,但大部分建设单位对竣工验收备案工作存在认识上的不足,对于备案工作不是很了解,都是交施工单位办理,而施工单位经办人员(资料员)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存在不重视备案资料的收集、管理,造成备案材料的缺失,或者存在业务水平低,收集整理的资料结论不符合规范、标准等现象。而作为市场化后的检测机构,为片面追求利益,出具虚假报告,这些致使验收备案一次性通过率较低,备案时间延长。

(四)部门缺少交流

工程的竣工验收备案工作并不是一个部门就能完成的,他需要多个部门机构相互协作,共同完成。但在具体的工作中,部门与部门之间缺少必要的交流配合,存在着各自为政的现象,使经办人员在办理过程中,出现部门与部门之间存在先后办理的矛盾,这样使得验收备案工作无法有效的开展,甚至导致验收备案工作不能按照相关文件的规定,存在弄虚作假的情况,严重影响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的重要性

实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使国家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模式发生了的转变,使得工程从立项开工到竣工验收备案的整个过程都能得到有效的监控,从根本上保证了国家对于建设工程质量情况的把控。

实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规范了各级政府对工程监管方式,实现了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宏观监督、全程监督,使得各级政府对于建设工程的监督责任落到实处,避免了在建设施工中“乱指挥”的现象,充分发挥各责任主体的自主性。

实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把对于工程建设质量的验收工作交给了工程的建设方,在保证其自主性的情况下,使得工程各责任主体能够更好地履行质量责任,从而减少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

实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使得工程责任主体成为了安全质量问题的第一责任人,取消了以往的验收模式,使得广大消费者保证自己的合法权益有了法律的依据。

三、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的对策

(一)改变思维模式,增强备案意识

实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后,工程质量验收由原来的验收等级核定变为验收备案的转变,由原来以政府对工程质量的认定为主,改变为以参建各方责任主体对工程质量评定为主的转变,这是适应社会发展的需求。这就要求参加各责任主体充分认识到自身的权利和责任,认识到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确保质量安全所处的重要位置,而政府监管重点转为监督抽查和对责任主体履职行为的监督,因此,各参建单位要改变以往的思维模式,增强验收备案意识,认识自己的权利和责任,把工程验收备案工作落到实处。

(二)备案人员专业化培训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是一项以业务为主的技术性工作,部分办理人员对于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具体工作不是很熟悉,因此,对验收备案经办人员进行专业化的培训,加大对新的规范、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这样才可以能使办理人员熟悉工作流程,规范所填写的备案材料,以提高验收备案工作的效率,增加验收备案的一次性通过率。

(三)加强部门之间的相互协作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是一项系统性的整体工作,它不是单一部门的工作,需要多个部门的相互协调配合才可以完成。但由于这些部门的独立性,使得信息交流很困难,影响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的及时性,因此,要建立一个以住建局为主,多部门相互配合的体系,以工作流程的形式,使申请备案的建设单位知晓,依照各自的责任,形成相互协助的模式,使得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顺利开展。

(四)加强验收备案管理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已实施十五年,是国家的一项政策法规,但违法违规行为仍存在,尤其是未验收备案,先投入使用的现象较为普遍,因此,防止这类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一是要加大对建筑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严肃查处违规行为;二是对违法违规行为要与企业资质审批相结合,严格审批条件;三是要建立诚信制度,对违法违规行为记录入档,制定相关制度,严格限制违规企业进入建筑市场。通过这些手段,有利强化验收备案管理工作,确保建筑市场的良性发展。

(五)建设备案信息平台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发展,网络验收备案信息平台也在不断完善。信息平台不仅使得备案手续的办理得以公开,也能使资料审核及整改的具体情况更为详细透明。通过工程验收备案数据的录入,简单便捷的对备案数据进行核对,使得工作效率得到较高的提升。

结语

要想做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这需要各级政府及建设单位的共同努力,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认真做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强化备案管理水平,让验收备案工作在工程质量监管中发挥出其应有的作用,从而促进工程质量整体水平的提高。

参考文献:

[1]窦红艳.如何做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2012,(15).

第2篇: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流程范文

【关键词】项目工程;验收;标准;依据;程序

对建筑企业而言,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是施工全过程的最后一道程序,也是工程项目管理的最后一项工作,它是建设投资成果转入生产或使用的标志,也是全面考核投资效益、检验设计和施工质量的重要环节,项目工程在竣工验收时主要存在哪些问题呢?建筑施工又如何做好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工作,使承建施工的项目工程画上一个圆满的句号呢,下面根据自己多年的项目工程验收做一简单介绍。

1 项目工程竣工验收时主要存在问题

(1)室内外配套工程与分包工程未施工完,影响工程顺利验收,如高层建筑电梯安装分包工程、室外管网与道路绿化工程。

(2)工程相关检测未进行完,检测滞后。如工程进入收尾阶段时,相关水电检测未遂工程进度及时进行检测,如相间电阻测试、给水管道打压检测试验、屋面避雷检测等。

(3)施工技术资料未进行汇总、整理、装订成册,竣工图纸未加盖竣工图章,施工技术资料整理不规范,资料未通过质量监督部门审查或验收。

(4)项目工程竣工验收方案尚未编制或编制的验收方案不符合当地质量监督部门要求;验收方案未上报监理单位与业主或方案通过业主或监理单位同意;验收组成员名单未确定或及竣工验收程序未认定且执行。

(5)城乡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的认可文件缺,地质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对项目工程质量未进行评估,未提高质量评估报告。

(6)工程承建单位未对承建施工的项目单位工程质量进行竣工预验收,或竣工验收时检查发现的工程实体质量问题与施工技术资料存在的问题未进行落实或整改。

(7)质量监督部门下发的质量监督卡未遂工程进度及时回复,质量监督部门不予同意进行项目工程竣工验收。

2 竣工验收需要做好哪些工作

针对项目工程竣工验收方面易出现的上述问题,承建单位在项目工程竣工验收方面应做好哪些工作呢?

在项目竣工验收之前,施工单位应配合监理工程师作好下列竣工验收的准备工作。

2.1 重视收尾工程且认真完成

收尾工程的特点是零星、分散、工程量小,但分布面广,如果不及时完成,将会直接影响项目的竣工验收及投产使用。承建项目工程施工的单位应认真摸清收尾工程项目,通过竣工前的预检,作一次彻底的清查,按设计图纸和合同要求,逐一对照,找出遗漏项目和修补工作,制定作业计划,相互穿插施工,按时保质地完成收尾工程。

2.2 竣工验收资料准备到位

竣工验收资料和文件是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的重要依据,从施工开始就应完整地积累和保管,竣工验收之前安排专人对项目工程施工技术资料认真进行核查,对核查时发现的问题在工程竣工验收前一个星期整理到位,资料达到填写规范、书写正确、完整、手续齐全,并编制可查询检索的资料目录。

2.3 认真做好工程竣工预验收

项目工程承建单位在工程基本竣工后,应及时项目工程竣工预验收报验单,并上报监理单位,督促监理单位对项目工程进行预验收,并参加监理单位组织的项目工程竣工预验收,初步鉴定工程质量,避免项目工程竣工进程拖延,保证项目顺利投产使用。通过预验收,可及时发现遗留问题或存在问题,在项目工程正式竣工预验收前将工程实体与施工技术资料存在的问题整改到位,为项目工程顺利竣工验收奠定坚持。

3 项目工程竣工验收的依据有哪些与要求

项目工程竣工验收依据主要有: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设计纲要、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和说明书,设备技术说明书,招标投标文件和工程合同,图纸会审记录、设计修改签证和技术核定单,现行的施工技术验收标准及规范,协作配合协议,以及施工单位提供的有关质量保证文件和技术资料等。工程项目的规模、工艺流程、工艺管线、生产设备、土地使用、建筑结构、建筑面积、内外装修、质量标准等,必须与上述文件、合同所规定的内容一致。

4 项目工程竣工验收标准如何执行

由于建设工程项目门类很多,一般有土建工程、安装工程、人防工程、管道工程、桥梁工程、电气工程及铁路建筑安装工程等的验收标准。

4.1 土建工程验收标准

凡生产性工程、辅助公用设施及生活设施按照设计图纸、技术说明书、验收规范进行验收,工程质量符合各项要求,在工程内容上按规定全部施工完毕,不留尾巴。即对生产性工程要求室内全部做完,室外明沟勒脚、踏步斜道全部做,内外粉刷完毕;建筑物、构筑物周围2m以内场地平整、障碍物清除,道路及下水道畅通。对生活设施和职工住宅除上述要求外,还要求水通、电通、道路通。

4.2 安装工程验收标准

按照设计要求的施工项目内容、技术质量要求及验收规范的规定,各道工序全部保质保量施工完毕,不留尾巴。即工艺、燃料、热力等各种管道已做好清洗、试压、吹扫、油漆、保温等工作,各项设备、电气、空调、仪表、通讯等工程项目全部安装结束,经过单机、联动无负穑及投料试车,全部符合安装技术的质量要求,具备形成设计能力的条件。

4.3 人防工程验收标准

凡有人防工程或结合建设的人防工程的竣工验收必须符合人防工程的有关规定,并要求:按工程等级安装好防护密闭门;室外通道在人防密闭门外的部位增设防护门进、排风等孔口,设备安装完毕。目前没有设备的,做好基础和预埋件,具备有设备以后即能安装的条件;应做到内部粉饰完工;内部照明设备安装完毕,并可通电;工程无漏水,回填土结束;通道畅通等。

4.4 大型管道工程验收标准

大型管道工程(包括铸铁管和钢管)按照设计内容、设计要求、施工规格、验收规范全部(或分段)按质量敷设施工完毕和竣工,泵验必须符合规定要求达到合格,管道内部垃圾要清除,输油管道、自来水管道还要经过清洗和消毒,输气管道还要经过通气换气。在施工前,对管道材质用防腐层(内壁及外壁)要根据规定标准进行验收,钢管要注意焊接质量,并加以评定和验收。对设计中选定的闸阀产品质量要慎重检验。地下管道施工后,对覆地要求分层夯实,确保道路质量。

5 项目工程竣工验收的范围如何划分

凡列入固定资产计划的建设项目或单项工程,按照批准的设计文件所规定的内容和施工图纸的要求全部建成,具备投产和使用条件,不论新建、改建、扩建和迁建性质,都要经业主及时组织验收,并办理固定资产交付使用的转帐手续。

有的建设项目(工程)基本符合竣工验收标准,只是零星土建工程和少数非主要设备未按设计规定的内容全部建成,但不影响正常生产,亦应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对剩余工程,应按设计留足投资,限期完成。有的项目投产初期一时不能达到设计能力所规定产量,不能因此而拖延办理验收和移交固定资产手续。

有些建设项目或单项工程,已形成部分生产能力或实际上生产方面已经使用,近期不能按原设计规模续建的,应从实际情况出发,可缩小规模,报主管部门批准后,对已完的工程和设备,尽快组织验收,移交固定资产。

6 项目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应具备哪些条件

6.1 施工单位承建的工程项目,达到下列条件者,可报请竣工验收

(1)生产性工程和辅助公用设施,已按设计建成,能满足生产要求。例如,生产、科研类建设项目、土建、给水排水、暖气通风、工艺管线等工程和属于厂房组成部分的生活间、控制室、操作室、烟囱、设备基础等土建工程均已完成,有关工艺或科研设备也已安装完毕。

(2)主要工艺设备已安装配套,经联动负荷试车合格,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符合要求,已形成生产能力,能够生产出设计文件中所规定的产品。

(3)生产性建设项目中的职工宿舍和其他必要的生活福利设施以及生产准备工作,能适应投产初期的需要。

(4)非生产性建设的项目,土建工程及房屋建筑附属的给水排水、采暖通风、电气、煤气及电梯已安装完毕,室外的各管线已施工完毕,可以向用户供水、供电、供暖气、供煤气,具备正常使用条件。如因建设条件和施工顺序所限,正式热源、水源、电源没有建成,则须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共同采取临时措施解决,使之达到使用要求,这样也可报竣工提请验收。

6.2 工程项目达到下列条件者,可报请竣工验收

工程项目(包括单项工程)符合上述基本条件,但实际上有少数非主要设备及某些特殊材料短期内不能解决,或工程虽未按设计规定的内容全部建完,但对投产、使用影响不大,可报请竣工验收。

6.3 工程项目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承建单位不能报请监理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1)生产、科研性建设项目,因工艺或科研设备、工艺管道尚未安装,地面和主要装修未完成者。

(2)生产、科研性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已经完成,但附属配套工程未完成影响投产使用。如:主厂房已经完成,但生活间、控制室、操作间尚未完成;车间、锅炉房工程已经完成,但烟囱尚未完成等。

(3)非生产性建设项目的房屋建筑已经竣工,但由本施工企业承担的室外管线没有完成,锅炉房、变电室、冷冻机房等配套工程的设备安装尚未完成,不具备使用条件。

(4)各类工程的最后一道喷浆、表面油漆活未做。

(5)房屋建筑工程已基本完成,但被施工企业临时占用,尚未完全腾出。

(6)房屋建筑工程已完成,但其周围的环境未清扫,仍有建筑垃圾。

7 项目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程序

竣工验收应由业主委托的监理单位项目单位工程总监理工程师牵头,项目经理配合进行,项目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程序如下:

7.1 承建单位认真做好项目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工作

竣工预验收是指工程项目完工后,监理单位在工程正式竣工验收前要求由承建单位自行组织的内部模拟验收,内部预验是顺利通过正式验收可靠保证,为了不致使验收工作遇到麻烦,为此承建单位最好邀请现场监理工程师参加。

预验收工作一般可视工程重要程度及工程情况,分层次进行。通常有下述三层次:

(1)基层施工单位自验。基层施工单位,由施工队长组织施工队约有关职能人员,对拟报竣工工程的情况和条件,根据施工图要求、合同规定和验收标准,进行检查验收。主要包括竣工项目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工程质量是否符合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工程资料是否齐全,工程完成情况是否符合施工图及使用要求等。若有不足之处,及时组织力量,限期修理完成。

(2)项目经理组织自验。项目经理部根据施工队的报告,由项目经理组织生产、技术、质量、预算等部门进行自检,自检内容及要求参照前条。经严格检验并确认符合施工图设计要求,达到竣工标准后,可填报竣工验收通知单。

(3)公司级预验。根据项目经理部的申请,竣工工程可视其重要程度和性质,由公司组织检查验收,也可分部门(生产、技术、质量)分别检查预验,并进行评价。对不符合要求的项目,提出修补措施,由施工队定期完成,再进行检查,以决定是否提请正式验收。

7.2 施工单位提交验收申请报告

施工单位决定正式提请验收后应向监理单位送交验收申请报告,监理工程师收到验收申请报告后应参照工程合同的要求、验收标准等进行仔细的审查。

7.3 根据申请报告作现场初验

监理工程师审查完验收申请报告后,若认为可以进行验收,则应由监理人员组成验收班子对竣工的工程项目进行初验,在初验申发现的质量问题,应及时以书面通知或以备忘录的形式告诉施工单位,并令其按有关的质量要求进行修理甚至返工。

7.4 由监理工程师牵头,组织业主、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参加正式验收

在监理工程师初验合格的基础上,便可由监理工程师牵头,组织业主、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参加,“在规定时司内进行正式验收。

7.5 竣工验收的步骤

竣工验收一般分为两个阶段进行:

(1)单项工程验收。是指在一个总体建设项目中,一个单项工程或一个车间已按设计要求建设完成,能满足生产要求或具备使用条件,且施工单位已预验,现场监理工程师已初验通过,在此条件下进行的正式验收。

由几个建筑安装企业负责施工的单项工程,当其中某一个企业所负责的部分已按设计完成,也可组织正式验收,办理交工手续,交工时应请总包施工单位参加,以免相互耽误时司。

(2)全部验收。是指整个建设项目己按设计要求全部建设完成,并已符合竣工验收标准,施工单位预验通过,现场监理工程师初验认可,由监理单位监理工程师组织以建设单位为主,有设计、施工等单位参加的正式验收。在整个项目进行全部验收时,对已验收过的单项工程,可以不再进行正式验收和办理验收手续,但应将单项工程验收单作为全部工程验收的附件而加以说明。竣工验收签证书必须有相关方的签字方可予以生效。

第3篇: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流程范文

关键词:项目;档案;验收

中图分类号:K826.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组织形式

地铁建设工程项目档案验收由国家档案局组织或委托省档案局组织(需报国家档案局备案)。现阶段地铁建设工程项目档案验收是根据国家档案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的通知》(档发〔2006〕2号)的精神,建设单位根据地铁档案工作实际情况,经征求省、市档案局和有关部门的意见,地铁建设工程项目档案验收由江苏省档案局组织。江苏省档案局、南京市档案局、南京市城建档案馆、江苏省建设厅等单位代表组成项目档案验收组,首先听取工程建设单位“关于项目建设和项目档案工作情况”及施工监理单位“关于项目档案质量审核情况”的汇报,经现场检查项目档案及档案管理情况,验收组在认真讨论和综合评议的基础上,形成项目档案验收意见。

二、管理原则和目的

为加强地铁工程建设归档文件的管理工作,明确工程档案资料管理的相关规定,统一工程档案的验收标准,建立和健全完整、准确、系统的工程档案,根据国家档案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部有关建设工程档案验收管理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地铁工程的特点和实际情况而制定相关规定。工程竣工文件的编制应及时、有效,并与施工建设同步;工程档案资料一要在管理上一丝不苟,能真实而全面地反映工程建设状况;二要在组成上系统、规范,并服务于工程项目的验收;三要真实记录重大建设项目全过程,为项目运行、管理、改扩建等工作提供重要依据;四要便于管理和开发利用;五要在建立健全纸质档案的同时,同步建立电子档案。总之,本着对历史负责的态度,应认真做好项目档案管理工作。

三、验收和移交程序流程

建立健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档案管理网络。该网络由建设单位内部各处(室)、公司档案管理兼职人员和设计、勘察、监理、施工单位联合组成,并明确一位主要负责人分管档案工作。工程归档文件的形成和积累纳入工程建设管理的各个环节和有关人员的职责范围。

1、在工程文件的编制、管理、验收和归档工作中,建设单位应履行下列职责:

1.1建设单位负责工程建设文件的归档和档案工作。

1.2各职能处室负责各自管理职责范围内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和移交工作。

1.3建设单位项目工程师负责组织、监督和检查施工、监理等单位工程文件的形成、收集、编制、移交工作。

2、在工程文件的编制、管理、验收和归档工作中,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履行下列职责:

2.1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指派专人负责工程文件的收集和整理,并能根据工程进度及时编制工程文件。

2.2建设工程项目实行总承包的,总包单位负责收集、汇总各分包单位形成的工程档案;各分包单位应将本单位形成的工程文件管理、立卷后及时移交总包单位。

2.3监理单位要监督、检查施工单位工程文件的编制工作和完成监理文件的编制,确保工程文件的及时性、真实性、规范性、有效性,并配合建设单位对工程文件进行阶段性检查、评比和竣工验收。

2.4各单位形成的工程文件经过整理立卷并经验收合格后,要及时向建设单位移交。

在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负责邀请市档案局对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未取得工程档案验收认可文件,不得组织工程竣工初步验收。

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国家或省档案局对工程档案进行验收。

四、不同阶段管理核心内容和管理要点

1、一般编制要求

1.1归档的工程文件一式三套,分别由建设单位、运营分公司、市档案馆存档。

1.2工程文件应完整齐全,内容必须真实、准确、有效,与工程实际相符合。

1.3工程文件应采用耐久性强的书写材料。

1.4工程文件中文字材料的纸张宜采用A4幅面(297mm×210mm)、80克重的白色书写纸。

1.5图纸宜采用国家标准图幅,图纸一般采用蓝图,竣工图应是新蓝图。

1.6不同幅面的工程图纸应按《技术制图复制图的折叠方法》(GB/10609.3—89)统一折叠成A4幅面(297mm×210mm)。

1.7所有竣工图均应加盖竣工图章。

2、竣工图编制的要求

2.1竣工图必须编制各专业竣工图的图纸目录,绘制的竣工图必须准确、清楚、完整、规范,修改必须到位,真实反映项目竣工验收时的实际情况。

2.2施工图施工没有变动的,可在施工图图签附近空白处加盖并签署竣工图章后作为竣工图。

2.3凡一般性图纸变更,可根据设计变更依据在施工图上直接改绘,在所修改处标上变更依据编号。

2.4凡结构形式、工艺、平面布置、项目等有重大改变,或变更部分超过1/3的,应重新绘制竣工图,注明设计变更依据以及施工说明,加盖竣工图章并签署。

2.5施工图被取消,包括设计变更或现场未施工的,不需要编制竣工图,但应在原图纸目录中注明“取消”,并将取消的依据标注。

3、归档范围

与地铁建设有关的重要活动、记载工程建设主要过程和现状、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载体,均属于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范围。归档文件应包括工程建设全过程的文件,包括工程前期、设计、施工、竣工验收和运营调试等阶段。

4、目录编制

根据地铁工程建设的特点和具体情况,地铁工程归档文件先按收集、整理单位,再按文件类别进行分类,其中,施工文件由于涉及专业、系统多,单位广,要按专业系统划分。

5、归档范围

5.1总体文件

5.2综合文件

5.3合同管理及竣工决算

5.4竣工图

5.5勘察设计文件

5.6施工文件

5.7监理文件

5.8科研项目文件

5.9运营管理调试文件

6、案卷编目步骤

为便于工程文件的保管查找,文件采用统一的编目标识,组卷编目的步骤按照如下的顺序进行:分类组卷编目(卷内文件排列编页号填写卷内目录填写卷末备考表填写案卷封面)填写案卷目录装订。

7、编制卷内文件页号应符合建设单位规定要求。

8、案卷封面、卷内目录、备考表、案卷目录等填写应按建设单位提供的标准样张打印。

9、文件排列与装订

9.1文件盒中文件的排列顺序为:扉页-封面-卷内目录-文件材料(按目录顺序以及施工和试验顺序排列)-备考表(封底)。

9.2工程文件应采用线绳三孔左侧装订,装订时必须剔除金属物。

10、编写《工程项目档案编制说明》

《工程项目档案编制说明》的内容包括:工程项目简介(开工、竣工日期、项目的设计、施工、安装单位,工程内容、工艺及设备情况等)、工程项目档案简介(分部工程的名称和档案的卷数)、文件材料立卷过程中须说明的问题。

五、专项验收要求和管理要点

1、工程文件的管理

项目经理是施工文件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项目总工是直接负责人。分包单位对自己工程文件的质量负责,总包单位应对分包单位的工程文件负有监督、检查的职责,并承担全面质量责任。

总监理工程师是监理文件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同时,项目监理部对施工单位的归档文件负有监督、检查的职责。

建设单位对工程归档文件的质量负责,对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工程资料负有监督检查的职责。

建设单位负责各职能处室建设文件的归档和档案工作。

2、工程文件的验收

2.1工程文件验收的要求

同步性:工程文件应与工程施工同步,在单位、子单位、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和项目竣工验收前,都要对归档文件进行汇总、整理,并通过验收;

规范性:应符合现行工程建设规范、标准规定及设计、合同要求;

完整性:各类施工资料应完整齐全;

有效性:资料内容应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

科学性:资料分类、编号、组卷应合理、科学,便于追溯、查询;

竣工图:应按规定要求绘制、整理。

2.2工程文件验收组织程序

单位、子单位、分部、分项工程文件验收组织程序

项目经理部自查:由项目总工组织有关管理人员自查,通过后上报监理单位审查。

监理单位审查:对项目经理部报送的工程文件进行审查,监督项目整改。

建设单位验收:建设单位组成归档文件验收组,按规定的要求,对工程文件进行质量验收,对所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归档文件验收通过后,才能组织工程验收。

竣工文件验收组织程序

项目经理部自查:由项目总工组织有关管理人员自查,通过后报送项目上级主管部门审查。

施工单位主管部门审查:对项目经理部报送的工程文件进行审查,监督项目整改。

建设(监理)单位验收:建设单位与项目监理部一起组成档案验收组,按规定的要求,对工程文件进行质量验收,并确定工程文件档案质量等级和验收、评分标准,对所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向工程验收组报告。

3、工程文件的移交

单位或子单位工程验收后三个月内,施工、监理单位必须向建设单位移交一式三套归档文件和二套规定内容光盘,同时办理工程文件移交手续,对未按时完成档案移交的单位和部门暂扣合同总价的5%直至移交工作完成。

六、关键环节、控制手段

1、各单位编制的工程文件需经建设单位的主管部门检查,不符合要求时应及时重新编制。

2、工程文件必须有完备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责任签章。

3、单位、子单位、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前,要对工程文件进行验收,若工程文件不合格,不能进行工程验收。

4、为保证监理、施工单位竣工文件的质量,提高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指导、协助的力度,对归档文件实行捆绑式评定(即施工、监理单位的资料一起评定),监理单位文件得分为所管各施工单位得分的平均值。

5、工程文件未经审查验收或验收未通过的项目和竣工档案质量评分标准未达85分以上,不办理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手续,不得进行工程费用结算,不得申报优质工程。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江苏省档案管理条例及南京市档案条例。

【2】苏档发[2006]2号国家档案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的通知。

【3】苏档发[2007]27号关于印发《江苏省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的通知。

第4篇: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流程范文

关键词: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验收;问题

作为消防监督工作中的重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与验收主要是依托于公安消防部门,针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所报送图纸加以审核,对设计中的不足之处加以纠正,以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与财产安全。当前,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与验收工作中仍然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具体体现在建设方、设计方、施工方、监理方、公安消防机构等多个方面。

1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与验收中所存在的主要问题

1.1 公安消防机构

很多地方消防部门在执法过程中保留了本该公示、公布、公告等诸多问题,致使执法过程未考虑到时限的要求,导致审批时限难以保证。对于审批效率而言,多数消防机构在审批过程中都能够严格根据所规定的工作流程展开,但存在部分部门的审批仍借助于传统纸质文书进行办理,如此执法极易导致差错,也容易引起“暗箱操作”等情况。就审批服务而言,由于受到传统特权主义思想的影响,导致服务质量低下,给人以傲慢、无理的印象。

1.2 建设方

很多建设单位对于公安消防机构所组织的消防工程设计审核与验收工作不重视,由于认识方面存在偏差,很多单位选择最大化地减少消防工程投资,导致建设工程消防产品质量不合格,消防工程中隐患连连,而这也不是公安消防机构的一纸验收合格意见书所能完全预见的。由于认识不足,导致建设单位对消防工程施工中的问题不重视,仅仅为了通过消防审核与验收而隐瞒应付,致使本应承担消防工程质量监管的建设方发生了角色的错误变换。

1.3 设计方

有些设计单位虽然能够做到严格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与技术规范进行消防设计,但出于竞争的需求,存在过分迁就建设方要求等情况,部分设计单位甚至不考虑建设工程规范的实际情况,在设计图纸中所明确的消防设计要求在具体施工中无法实现,导致隐患重重,难以通过消防验收。

1.4 施工方

很多施工单位并不根据设计图纸、防火施工规范要求进行,擅自缩小消防水管的管径,涂薄防火涂料,部分施工方为了得到工程,甚至冒着违法违规之嫌,偷工减料、降低标准。部分施工单位为了迁就建设方而违规作业,导致建设工程防火防灾系统先天不足。

1.5 监理方

部分监理单位会定期、不定期地就所承接项目中各项施工情况进行监督,各项目监理部也会对安全监理行为加以考核,但效果并不十分理想。无论在内部安全教育方面,还是项目总监岗前考核方面,亦或安全监理程序制定与规范方面都亟待改善,因而导致消防工程施工现场监管效果不佳。

2 加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与验收的对策

2.1 明确各单位的责任

对于公安消防部门而言,其担负着安全责任。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与验收应坚持“谁建设、谁负责”的原则。虽然建设工程备案分为“人员密集场所”、“普通工程”两种,验收主体方面存在不同,但是,公安消防机构并不参与建设中,而是负责监督工程建设消防部分的开展,为此,公安消防部门无直接责任。设计方、建设方、施工方应对消防检测的结果承担直接责任,全面推行备案制度,公安消防机构需要在竣工之后进行严格抽查,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对于公共场所,公安消防机构直接参与审核和验收的,主要消防安全责任依然在建设方。作为监督部门,存在消防安全事故的,公安消防机构必须承担失职之责。

2.2 加强各单位之间的协调、统一

消防设计审核与验收属于一项专项验收制度,因此,应当与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保持良好衔接。根据《消防法》的规定,建设方验收之后必须报公安消防机构进行备案,但具体操作过程中往往出现建设工程还未竣工验收,已经进行了消防备案的情况。很多建设方缺乏足够的消防安全意识,设置消防设施只是为了取得消防验收手续。因此,必须严格控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之后再进行消防验收备案这一环节,同时,加强对各单位及各环节的监督检查,及时将安全隐患消除,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同时,公安消防部门应注重协调建设方、设计方、施工方、监理方等各单位,加强其相互之间的协调与配合,促进消防工程顺利实施。

2.3 改进消防设计审核与验收工作

对于建设单位而言,必须做好备案,对于特定工程而言应推行验收许可,公共场所审核由公安消防机构负责,其他工程应在取得施工许可之后的七个工作日内,到公安消防机构进行备案,由其负责抽查。同时,应注重增强消防安全意识,自觉遵守技术规范,履行安全责任,保障施工质量。对于公安消防机构而言,应进一步加强消防执法监督,树立服务意识,严格履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力求实现公正、合理与高效,严禁利用该方法谋取不正当利益。同时,应引入公民监督制,防止腐败问题滋生。对于施工方而言,必须严格根据《消防法》的有关规定进行施工,同时,应加强对施工单位的消防安全教育,防止拖延隐患实施与整改,提升其消防安全责任意识,从根源上杜绝消防安全隐患。对于监理方而言,应明确责任,加强消防工程施工现场监督与管理工作。一旦发现问题,应立即纠正,并在限期之内进行复查,根据工程施工质量,对施工方质量保证体系加以抽查,明确其实施情况。对于设计单位而言,由公安消防机构定期向其通报审核情况,并在业务受理窗口公布其设计质量情况,对连续出现设计质量问题的设计单位,应将其情况抄报建设方,并函告招投标办公室,作为警示。

3 结束语

一言以概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与验收已经成为消防审核的重要防线之一,因此,如何促进建设工程消防设计的规范性、可靠性、安全性十分关键,必须加强各单位、部门的协调、配合,保障消防工程的质量。

参考文献

第5篇: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流程范文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安全工作会议,主要是贯彻落实6月8日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管理和7月29日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安全生产和质量管理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研究在新形势下做好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具体措施,做好迎接国家和省检查的准备工作,安排布置下一步质量安全检查工作。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当前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面临的问题

(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规模大、工期紧、任务重。有的建设单位为了完成建设任务,往往不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盲目开工建设,给后期的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带来了许多不利影响。

(二)部分参建企业质量安全意识不强。保障性安居工程造价低、利润少,大企业不愿承建,而由于建筑市场不规范,企业挂靠行为较多,个别项目建设单位为了拉企业垫付资金,招投标流程有所弱化,对参建队伍的选择把关不严,导致存在挂靠行为;有的项目一味抓进度、赶工期,放松质量安全管理,粗制滥造,不负责任;甚至个别企业为了获取利润,不惜弄虚作假,偷工减料,导致出现质量安全问题。据新闻媒体报道:郑州市京沙快速路“汇景嘉园”拆迁安置小区,8栋多层住宅楼主体已封顶,因砖砌体酥裂风化成为“豆腐渣”工程,砌墙用砖一捏就碎、一碰就酥,该项目7月17日被拆除;安庆市太湖县开发区的拆迁安置小区——龙安商贸小区房屋陆续出现承重梁、外墙裂缝和渗水等现象,个别顶层住户甚至出现现浇楼板踩穿等严重问题;今年5月份,青海省湟中县新农村建设项目-多巴“康川新城”,部分现浇楼板、阳台栏板混凝土强度达不到设计要求,圈梁构造柱等现浇构件较大范围出现蜂窝、麻面、夹渣、断柱、漏筋的现象,部分楼层需拆除重建,这些质量问题都令人触目惊心。

(三)保障性安居工程监管难度大。对于各级地方政府来说,保障性安居工程不仅仅是一项建设任务,更是政治任务,确保按时开工建设、及时交付使用是当前最紧迫的任务。同时保障性安居工程属于政府投资工程,政府既是业主,又是监管者,建管不分容易导致责任不清,形成了特区,这对业务管理部门来讲,不敢管、不会管时有发生,尺度不好把握,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很难有效实施。

二、强化措施,确保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安全

(一)强化队伍,联合监督

保障性安居工程(包括廉租房、经济适用房、还原房、限价商品房、安置棚户区改造等)是政府投资的重点工程,是党和政府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事关党和政府改善民生和社会稳定的大事,在这个问题上不能有丝毫马虎和放松,因此,我们要提高认识,增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做好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一是成立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领导小组,我为组长,工程质量监督局周虹、建管处陈传庆为副组长,按各自职责联合监督。二是充实队伍,定期督查。监督局与建管处抽专人形成督查办,定期督查。查质量监督员、安全监督员和各责任主体工作落实情况。重点查:人员到位,交底落实,样板引路,质量检查,见证取样,实体检测,通病治理,分户验收,建筑节能,安全防范,旁站监理,投诉处理,质量安全问责等。三是出台问责办法,两场联动。工程监督局和建管处要联手研究质量安全法规,针对保障房,出台问责办法,让现场与市场真正联动起来。

(二)强化责任,认真落实

工程是企业干出来的,政府监督不能代替工程建设者的作用,所以只有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及相关人员切实负起责任,才能真正保证工程质量安全。

1.建设单位是工程项目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对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安全全面负责。要明确项目负责人,配备专业配套的项目管理班子;要依法加强对设计、施工质量的过程控制,保证工程建设的合理工期和造价;不得明示或暗示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不得违法肢解工程;对施工现场总承包企业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检查员及监理企业的总监理工程师等重要岗位人员,严格实行打卡考勤制度。

2.施工单位应对工程的施工质量安全负责。施工单位必须把企业的质量安全管理落到实处,建立以项目经理为施工质量第一责任人的质量保证体系;严格执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和安全验收规范,严格按照经审查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严格材料进场检验、工序检查和验收制度,不得偷工减料,不得以次充好,不得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认真落实公司、项目部、班组三级质量管理责任,严格执行“自检、互检、交接检”等质量管理措施;工程竣工验收前,要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质量保修书和使用说明书,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的,严格履行保修义务,并对因施工质量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3.监理单位要严格执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切实履行监理责任。严格执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选派具备相应职业资格的总监理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工程师进驻施工现场,总监理工程师未经建设单位同意不得随意变更;监理单位要针对工程的具体情况制定监理规划和实施细则,制定“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方案,重点加强对施工过程中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和隐蔽工程等的检查,未经检查验收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认真做好建筑材料见证取样、送检工作;对符合要求的有关报验资料及时签字确认;负责督促施工单位对质量安全问题的处理,对存在重大质量安全隐患或已经造成质量安全事故的,总监理工程师要及时向监督部门报告并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立即停工,对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对质量安全事故处理的全过程跟踪检查和验收。

4.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要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确保成果文件真实可靠。设计单位要根据保障性住房特点,精心设计,在较小的套型内实现基本的使用功能,满足住宅对采光、隔声、节能、通风和公共卫生等要求。还要做好技术交底及技术服务工作,严格设计变更管理,需要二次图审的变更应配合建设单位报图审机构重新进行审查。

5.施工图审查机构要认真落实审查责任,审查设计图纸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重点审查地基基础、主体结构、抗震设防、消防安全、建筑节能等设计质量,同时加强对厨房、卫生间水电安装设计进行审查,保证较小户型具备基本使用功能,满足居住需求,对违反规定的设计变更不得通过审查。

6.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应在其资质许可的范围内承担工程检测业务,按照有关检测管理规定和标准规范进行检测,确保各项检测数据、检测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三)程序办事,提高效率

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是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的前提条件。建设项目必须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进一步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严格执行项目报建、施工图审查、质量安全监督、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等法定建设程序。同时我们监督管理部门还要强化服务意识,打破常规,主动迎前工作,对具备质量安全监督基本条件的工程,工程监督部门要派人先行介入,进行工程质量安全全过程监管,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出问题。

(四)强化监管,过程控制

1.加大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和巡查力度。保障性安居工程责任监督员的姓名和联系电话应在施工现场公布,接受社会监督。责任监督员要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编制有针对性监督方案,明确监督重点和检查频次,对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抽查,每月不少于一次。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验收时,必到现场。

2.强化材料监管。认真执行建筑材料进场验收和复检制度,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严格执行见证取样送检制度,要求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情况编制见证取样计划,报监理单位审查批准后实施。监理单位应明确见证人员,见证取样后进行封样标识,对试样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负责,确保原材料“应检尽检”,杜绝不合格材料用于工程。

3.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通病治理。对于质量通病防治工作,按照《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技术措施》和《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技术导则》,要求施工单位在工程开工前,认真编制工程质量通病控制措施,监理单位要对预控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监督机构在监督抽查时要重点抽查各责任主体对质量通病控制措施的落实情况,把以往常见的现浇板开裂、墙面裂缝、起砂空鼓以及屋面、厨卫间、外墙渗水等质量缺陷尽量减少或消除,提高用户对保障性住房质量的满意度。

4.全面实行结构实体质量抽检和标识上墙制度。工程结构验收前,应对涉及结构安全的柱、梁、板、墙等结构构件的混凝土强度、钢筋保护层厚度和现浇板厚度以及砌体砂浆强度等进行抽检。对于结构实体抽检不合格的,及时将有关结果向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报告,以便监督部门及时掌握检测不合格信息,迅速提出整改意见,根据具体情况按规定程序进行加固或返工处理,以确保结构实体质量。工程施工全面落实“结构标识上墙制度”,每个关键部位都必须标明操作人员和检查人员姓名,以及质量检查数据,从源头和重点部位抓起,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把质量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之中。

5.加强对工程所用建筑成品质量的监督管理。保障性安居工程所使用的门窗、电料电器、卫生洁具、饰面块材等建筑成品,建设单位应通过政府采购来保证产品质量。在建筑成品进场时,建设、监理、施工单位等要严把质量验收关,重点核验产品合格证或检测报告,监理单位要对质量验收进行签字确认,对有可能存在质量问题的建筑成品送有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复试检验,检验不合格或未经监理单位认可的建筑成品不得用于工程。

6.加强激励机制建设。这些年,部分企业在创优方面积极性不高,激励机制不强。实事求是地讲,在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中,确实有大量负责任的企业、负责任的项目经理,他们是在认认真真地搞建设,也涌现出不少质量优异的精品工程。因此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要注意做好典型样板引路,鼓励创优,一方面通过表彰先进,促使广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者们树立信心,激发斗志,另一方面通过观摩交流,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提升企业形象和工程质量管理水平。

(五)严格验收,确保质量

严格工程竣工验收管理。一是保障性安居工程竣工验收要严格执行分户验收制度,实践证明,这项制度执行对保证住宅使用功能和观感质量、减少质量问题投诉具有重要作用。工程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要按照《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实施细则》和《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作管理办法》的具体要求,精心组织施工、监理单位进行分户验收,对每套住房每个自然间进行全部检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在监督工程竣工验收时,要对分户验收资料进行检查并抽取一定数量的房间,核查分户验收的真实性,其中顶层、底层和靠西山墙的住户必须各抽查一户,并把抽查情况记入工程监督档案。二是加强建筑节能和门窗、洁具、水电等使用功能验收,重点加强对执行强制性规范条文和使用功能监督检查。三是对工程竣工验收程序不符合有关规定,或工程实体质量和使用功能存在明显缺陷的,监督机构要责令整改,整改合格后,重新组织竣工验收。

(六)严肃问责,终身追究

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建质〔2011〕153号文)明确要求:“要强化市场现场监管联动,加强不良信用记录管理。要把工程质量管理纳入住房保障工作考核、约谈和问责范围。凡是保障性安居工程发生质量问题的,市、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及时查处,对重大质量问题要向本级人民政府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报告。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对重大质量问题查处情况进行挂牌督办,对市县主管部门负责人进行约谈并进行通报”。因此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监督执法必须严字当头,重点治乱,让违法违规者付出难以承受的代价,让守法者不敢越过违法的红线。一是对违法违规行为从严、从重处罚。从严就是一经发现,依法严厉处罚,绝不下不为例;从重就是按法规上限实施。二是强化企业资质和人员资格的处罚。对工程质量违法违规企业实施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等处罚,对违法违规个人实施责令停止执业,吊销执业资格证书等处罚。同时与招投标市场联动,确保处罚到位。三是要强化不良记录管理,要定期在省、市网站或有关媒体上公示,发挥社会和市场对企业的约束。要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严格执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设置标识牌制度,督促建设单位应在建筑物明显部位设置永久性标识牌,载明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等工程质量责任主体的名称和主要责任人姓名。对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违反国家规定,致使房屋出现质量问题的,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格执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造成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除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外,还要追究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责任。

三、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施工安全

第6篇: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流程范文

关键词:工程竣工档案 质量 管理方法

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颁布施行,把建设项目文件资料的管理纳入到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范围,明确规定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规定,及时收集和整理建设项目各环节的文件资料,建立、健全建设项目档案,并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移交建设项目档案。同时对违反该规定的行为作出了责令改正并实行经济处罚的规定。从而以立法的形式,奖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的管理提升到建设工程质量的高度,赋予建设工程竣工档案质量以新的内涵。建设工程竣工档案质量是全面反映工程质量额度重要依据,是工程验收的必备条件,是日后维修改建的重要凭证。因此,从本质上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的质量就是工程质量,建设工程质量不仅是工程“硬件”的质量,而且包括建设工程竣工档案“软件”的质量。

近年来,我们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坚持围绕强化城建档案意识,积极探索与实践加强建设工程竣工档案质量管理的思路与方法,取得了一些成效,也引发了如何进一步加强管理的若干思考。

一、强化档案法规、业务培训力度,提高城建档案工作人员业务素质

法规手段可以强制约束人们的行为,教育培训可以引导人们培养正确的行为,经济行政手段则可以鼓励人们的正确行为。因此,经常性地开展档案法规、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高城建档案工作人员得业务素质,是确保竣工档案质量的一项根本性措施。档案意识的培育与提高是一个渐进的实践过程,档案意识是每个从事档案工作人员所应当具有的、是开展档案工作所必备的一种基本要求。档案意识既是一种素质,又是一种能力和行为,是素质、能力与行为的三者统一。对档案意识的基本内涵,我们力求在工作素质、业务能力和规范行为的统一中去把握,并着力在素质上下功夫。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管理是一项系统性、专业性较强的工作,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的档案意识一般相对薄弱,存在重工程硬件管理,轻资料软件的状况。施工单位的资料员身兼多职,这些造成了档案管理中的“软肋”,从而给竣工档案管理的质量保证带来了难题。为此,我们坚持注重人员素质的提高,以教育培训为抓手,培训机制遵循制度化、规范化、实用性与导向性的原则。

二、强化工程档案质量意识培养,提高竣工档案编报水平

工程档案质量意识是对工程档案质量在工程建设、使用中作用地位得一种认知,其内涵在于档案载体质量是工程质量的真实客观反映,工程质量得优劣应体现在工程档案质量中,工程质量管理与工程档案质量管理必须同步推进。众所周知,工程档案是记载工程建设全过程活动得真实记录,也是全面鉴定工程质量,全面使用维护建设工程的重要依据。实践证明,工程硬件质量造就了城市建设得日新月异,但工程档案的缺陷给城市留下了一系列严重隐患,成为城市管理和社会发展中的制约因素。因此,只有牢固确立工程档案质量就是工程质量的档案意识,才能激发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做好档案工作的内在动力,实现档案工作与工程建设同步设计、同步实施、同步验收的三同时目标。为此,我们着重在优化档案预验收、激发质量。

1、优化档案预验收,预验收的重点是施工文件与竣工图,完整、准确与真实是验收的核心所在,凡不符合的一律不通过预验收,并限期补正复验;与此同时,对未经档案预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主动与有关部门沟通,请求帮助把关。

2、激发档案工作质量责任感、要确保档案质量关键是要强化档案资料员的档案质量意识,而档案质量意识的培养是在感知档案重要作用的实践中得到巩固提高的。为此,我们从维护与提升施工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行业形象与市场竞争力入手,把加强竣工档案质量意识的宣传渗透到企业施工管理与开发经营活动中去,努力灌输档案质量是工程质量的理念,积极宣传工程竣工档案是企业业绩的系统体现与企业发展成长史的见证的重要意义,从而使许多自觉做好归档质量管理的企业在评级、竞标与创优等经营活动中尝到了“甜”头。

3、协同管理,归档质量管理中验收把关是巩固与提高工程档案质量的重要环节,为了更好地取得规划验收、质量监督部门的配合支持。我们定期适时地主动上门沟通,提请帮助把好档案验收关。针对少数施工单位在向建设方移交档案中敷衍了事而造成建设单位在申办档案预验收中被动受阻的情况,我们采取超前预验的办法,既先对施工单位的资料、竣工图进行专项验收,从而促进建设单位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的顺利进行。

三、科学合理地划分档案编制体系

责任感与协同管理三个环节上强化管理。在划分竣工档案编制体系时要遵循“放眼全局、立足单项、单位独立、时间顺序、前后连贯”的基本原则。

1、在划分竣工档案编制体系时要有全局的观点。重点工程编制档案首先要有一个全局的观点,只有这样才可能形成前后一致、标准统一的竣工档案,才可能把建设工程组织成一份完整的档案。

2、以单项工程为基本单元组织竣工档案。大型工程包含的单项工程较多,工程较为复杂,在编制竣工档案体系时要划分好单元,再由各单元组织各自形成的档案。单元划分要以单项工程为基本单元。

3、各施工单位组织竣工文件相对独立,各负其责。由于承包施工的单位多,而且所负职责不同,完成的工程任务不同,在划分竣工档案编制体系时尽量做到各施工单位编制的档案相对独立,这样,可以做到谁施工的工程竣工档案由谁编制,有利于档案工作的监督管理。另外还可将大型工程中各施工单位承包的工程视为一个单项即分为一个单元。

4、拟写竣工档案编制体系划分时要按时间的先后顺序、工序(专业)流程、保持工程平面顺序的连贯性进行划分单元。小区工程或单项工程较多的连片开发工程,在编制体系划分时要按开工时间先后顺序划分单元;大型工程,特别是市政工程在划分编制体系时一定要保持工程平面顺序的连贯性。

5、编制竣工档案一定要编制竣工档案编制说明。竣工编制说明是反映竣工档案单元划分(含示意图)、竣工档案装订整理方法、各单元档案编制责任单位及整个工程竣工资料目录,它反映了工程建设及竣工档案的编制情况,对竣工档案查找利用起到积极作用。

第7篇: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流程范文

关键词:工程质量监督, 关键环节

Abstract: based on the country's relevant laws and regulations, standards, and realize the construction project quality supervision of the government function, supervision and management of the construction projects each link, according to law, implement basic construction procedure, to ensure construction quality and benefit the service people, creating the comfortable housing project, building a harmonious society and carry out the scientific concept of development important component.

Keywords: project quality supervision, the key link

中图分类号:K826.16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列》、《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条文》等法律法规及相关国家规范、标准的规定,实施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履行政府监管职能,监管建筑工程实施的各个质量环节,依法落实基本建设程序,确保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造福和服务人民,创建安居工程,是构建和谐社会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组成部分。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就是履行工程质量监管的职能部门,工作行为有严肃的执法性、强制性、专业性,监督执法难度大、管理过程复杂。要切实开展好此项工作,笔者根据多年从事工程质量监督的经验,谈谈在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中应该抓住的关键环节。

一、切实做好质量监督注册行为的办理及审查

全面实施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注册行为的审查审核制度,从工程建设源头控制工程质量行为。在建设工程招标结束之后,建设单位必须依法到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办理工程质量注册监督手续,作为政府职能部门,必须建立健全规范有序的质量注册监督管理制度,从明确的工作流程到办理过程的时限,应该提供的注册资料,工作人员素质要求等,应该以制度形式明细化,使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查,流程清晰容易理解;在办理阶段的主要工作任务是核查工程是否依法从用地手续至招标结束阶段各方责任主体工作的合法性,首先重点应该核查用地手续、规划文件、设计、地勘文件、招投标手续的完备性,例如最容易忽视设计、地勘文件审查、消防审查等,出现违法违规的行为必须及时纠正或指导意见;其次应该重点核查各单位的人员机械设备配备状况,是否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落实了相关职责和任务,人员配备应该满足本工程建设的需要,机械设备应该进行备案完善;再次应该重点核查各方责任主体是否有效建立了工程质量保障体系,过程的控制是否编制了相应的质量控制方案或者技术措施,需要进行技术论证的专家组的意见是否具备可行,各方责任主体人员的职业资格核实等。对于核查的情况要求切实做好核查记录,由各方责任主体签字确认,作为过程管理核查的依据。

因此,质量监督注册的过程,应该有制度有流程有时限,核查过程应该细心仔细,具有很强的责任心,严格依法办理,控制好源头是关键。

二、建筑工程质量施工过程的监督管理

1、成立质量监督小组:在完成工程质量监督注册之后,监督部门必须根据工程建设的实际需要,成立工程质量监督小组,成员应该涉及工程建设中的各专业分组人员,针对不同的土建、水电、装修等专业组配备到位,熟悉工程施工图纸,为工作开展奠定基础。

2、制定监督方案:质量监督小组根据工程的特点、规模、施工工艺的特点,制定针对性的监督方案,对不同专业的项目特征制定专项监督方案;

3、会议制度:必须定期或分阶段组织参建各方责任主体召开建设工程实施会议,会议的目的是检验检查前期工作情况的总结及下步工作重点难点分析,指导各专业人员制定好做好工程技术方案或专项措施,强化参建各方相关人员质量责任心,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化的处理意见和工作评价,形成会议纪要,为最终工程质量的评定提供依据。

4、巡视检查制度:根据工程进度的实施情况,应对涉及强制性标准条文要求的各部位实施重点督查,特别是涉及结构安全、使用功能的分部要重点核查,从基础、主体分部、水电、装饰装修、屋面等分部划分出关键点,做到目标清晰,督查到位。

5、严格检查施工现场:主要核查施工现场进场材料的检验报验情况,施工中各道工序的自检、交接检、报检情况,各方责任主体的项目相关工序方案执行情况,对关键工序的质量评价情况。特别是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专项检测情况,要认真检查相关检测报告,发现违规违标准违法的,坚决按照相关要求办理。对施工中出现的不合格品强制清退,对违反操作规程或违反强制性标准条文的情况,必须实施严格的返工处理,做到切实负责。

6、分部分项监督验收:在项目实施的不同阶段,参建各方责任主体会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组织基础、主体结构的验收或其它关键分部的验收,监督人员应该站在公正客观的立场上,监督验收全过程,对验收组提出的意见提出指导意见及要求。

三、建筑工程质量竣工验收的监督管理

建筑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是参建各方责任主体在完成了设计文件、合同约定范围的施工内容之后,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组织的验收会议,工程质量监督站对验收会议的全过程的有效性实行监督,会议一般由施工现场实物验收检查和验收会议两个阶段组成,工程质量监督人员必须对实物进行现场抽检,包括资料和实物判定,应该对检查中出现的问题向相关责任方提出整改要求,保证工程安全和使用功能满足使用要求。

验收会议中,对各责任主体的竣工报告情况及验收意见应该做好会议记录,对其组织形式、过程的合法性做出判定。同时要求各方责任主体应该完成竣工验收资料的收集整理,工程竣工档案的归档备案以及签订保修合同等。

四、建筑工程竣工备案的监督管理

建筑工程竣工备案是工程建设监督管理的最后环节,必须强制实施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对其备案资料按照相关要求实施监督性审查,包括施工合同的履行情况,规划、消防、防雷检测等部门的验收情况及报告,工程档案部门提供的档案验收合格情况等。建设单位是否按相关规定支付了工程款,施工单位是否按照规定支付了农民工工资,以及建设、监理、施工单位的工程结算办理情况。

在资料按照要求符合要求的,实施工程竣工备案,发给备案证书,对不能满足要求的要提出整改意见。

五、工程质量监督关键环节的研究与探讨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涉及工程建设的各个环节,其工作面广,涉及不同专业不同工种的不同要求,不同施工过程的不同特点,具有多样性、复杂性、专业性较强的特征,笔者从工作多年的情况认为:

1、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人员紧缺:一般县市级工程质量监督机构配备的人员与10年前的岗位编制基本不变,在今天城市建设规模不断迅速扩大,建设项目增多的情况下,一个人要面临监督多个项目的工作,肩上挑起的工作任务重,存在监管难以全面到位。

2、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注重专业人才的培养:一些地区的监督人员有些不能达到监督专业技术要求,非专业性人员在开展工作,不能正确的理解和把握监督工作的实施,因此应加强专业业务培训学习,必须实施严格的考核持证上岗制度。

3、建立健全工程质量投诉管理制度:必须把工程质量监督实施全民参与的办法,开通投诉专线电话,开展群众参与,群策群力;

4、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多部门联合检查执法:根据各地区不同特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成立联合执法检查小组,包括规划、建管、安全监督、技术监督局、监察等部门的联合检查,从不同角度和不同层面对项目实施全方位管理,才能做到万无一失。

第8篇: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流程范文

关键词:质量投诉;赔偿;安全性鉴定;受理程序

前言

建设工程质量关系到国计民生,关系到到经济发展,关系到社会和谐,关系到节能减排,关系到生活幸福,关系到社会问题,其重要性不言而喻。然而近些年来,随着铜陵市经济的快速发展,建筑业和城市棚户区改造工程规模不断扩大,其工程质量已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近年来,我站接到房屋质量问题投诉近百起,有直接来电、人来到我站投诉的,也有从不同渠道转来的,如通过市长信箱、12345市长热线、铜陵市行风热线、铜陵市民论坛等渠道。从与诸多投诉者谈话中发现,很多投诉者没完全了解甚至不了解如何对自己合法的权益进行维权。笔者就业主对工程质量投诉谈谈该了解的几个方面。

1自身合法权益的维权

在正常的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都有最近的保修期。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屋面防水工程、又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外墙的防渗漏为5年;供冷热系统为2个采暖供冷期;管线管道、设备安装和装饰工程为2年。在保修期内住户发现的质量问题,应向开发商或物业反映,由建设单位通知施工单位进行整修。如果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不履行保修义务,用户可以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投诉,由政府部门协调解决。遇到用户反映质量问题,相关责任单位的工程技术人员首先应该察看并进行初步判断,是否是质量问题,若是质量问题,应进一步判断是一般质量问题还是严重质量问题,若是严重质量问题,经处理后工程应该重新验收,若是一般质量问题,则应及时进行维修。

2保修期内房屋经多次维修仍未修复的

在诸多质量问题中,渗漏问题一直困扰着住户和主管部门,保修单位接到此类问题,没有重视问题的严重性,没有彻底的查明渗漏的原因而盲目的维修,或者在维修过程中操作工人没有严格按照处理方案进行维修,致使渗漏一而再、再而三的出现。给住户生活、工作造成影响和社会资源的严重浪费。《安徽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保修单位自接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不能完成维修或者同一质量缺陷维修后此仍影响使用的,工程所有者或者管理者可向建设质量监督机构报告,经同意后,则可以自行维修,维修单位有责任单位承担。这样有利于解决久拖难决的质量保修纠纷,为工程所有者或管理者维护自身权益提供了新的救济渠道。在实践中,为了有利于执法部门的裁决,当出现质量问题时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保修单位,维修完成后做好维修记录,收集必要的证据。工程所有者或者管理者依照规定向质量监督机构报告自行维修时,应当提交工程维修清单,经确认同意后方可自行维修。

3工程质量问题引起的损失赔偿问题

现在很多的质量问题都会多少给住户一定的直接或者间接的损失,尤其是渗漏问题。那么哪些损失是可以索取赔偿的呢?《安徽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建设工程交付使用后,在保修期间维修给工程所有者或者管理者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建设工程质量问题引起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直接使用就是用于返修的费用,间接损失包括非财产损失、务工损失等。在工程质量投诉实际操作中,往往在赔偿损失的范围和金额上,出卖方和买受方的分歧比较大。损失赔偿在民法上包括违约、侵权和其他的损失赔偿,工程质量问题引起的损失一般是违约损失赔偿,其一般不包括精神赔偿损失,以为不符合我国有关应当进行精神赔偿的条件。

4房屋安全性鉴定检测范围

房屋在使用过程中,一些质量通病也渐渐的出现,尤为显著的就是裂缝问题,包括墙体的裂缝、现浇板的裂缝、构造柱顶端的裂缝等。当这些出现时,有很多住户认为自己居住的环境存在安全隐患,也不听我站工作人员的解释,要求对房屋进行安全性鉴定检测。《安徽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就列举了5种情形应进行安全性鉴定:①因火灾、爆炸和自然灾害等影响工程安全的;②房屋改变功能用作公共活动场所的;③因装修拆改主体结构或明显加大房屋荷载,造成房屋安全受损的;④建设工程结构安全严重损坏或者承重构件属危险构件,有可能丧失结构稳定和承载能力,不能保证使用安全的;⑤建设工程或者其涉及安全的某个部分超过设计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的。出现以上这5中情形的应当进行安全性鉴定。

5房屋验收问题

随着投诉案件越来越多,部分住户反映的问题比较严重,他们就来我站质问你们是怎么验收?出现这样的问题又是怎么验收过去的?并要求我站重新验收房屋的主体结构质量,这些问题给我站造成很大的困难。2001年1月30日起实施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其中没有规定工程质量监督站验收工程质量。2013年11月1日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规定,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自检,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质量进行竣工预验收。在预验收中发现的问题,施工单位整改完毕后,由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供工程竣工报告,申请竣工验收。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监理、施工、设计、勘察等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建筑工程质量的重新试一项技术性、政策性非常强的工作,涉及工程有关各方的重大利益。在没有具体重新验收的规定情况下,工程的各方责任主体或者工程质量监督机构,都不能重新验收房屋的工程质量。

6工程质量投诉的受理问题

很多住户遇到质量问题后,通过各种途径反复对质量问题进行投诉,让案件难以解决,给我站的工作带来重复性,让我们很困扰。《安徽省住宅工程助理回访保修和投诉受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下列投诉,受理机构可不予受理:①不具实名或者匿名投诉;②同一投诉事项已经受理或者正在办理,尚未达到规定的办理期限的;③投诉受理机构已经就投诉事项做出了处理并出具了书面答复意见的投诉;④对已经或者应当通过行政复议、仲裁、诉讼等其他途径解决的投诉;⑤与质量无关的投诉,不属于工程质量监督站管理范围的投诉;⑥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投诉。不在受理范围的质量投诉,投诉受理机构应当明确告知投诉人,在受理范围的,按照我省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待投诉的业主,一律认真对待,耐心听取投诉内容,并按工作流程填写《工程质量投诉登记表》,并督促、责成开发公司、施工单位负责查明原因和责任,尽快修复。在现实中,很多投诉者家里的房屋已经装潢,造成很多问题的原因和责任不能很明确,我们只能就开发公司和投诉者对质量问题进行协调,并形成协调结果。但也有个别业主不同意协调意见,我站也只能建议业主向上一级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申请组织认定或者通过司法途径维权。

7总结

第9篇: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流程范文

关键词:基建档案;档案管理;问题分析;实施对策

随着中等专业学校教育的快速发展,招生规模不断扩大,基本建设进入了高速发展时期,从现在档案管理工作制度还不能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尚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档案移交工作被动、管理滞后、归档制度不够健全、权责不明、档案意识不强、档案资料残缺不齐等等。因此,必须加强建设档案管理,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组织体系和制度制约机制。

1 中等专业学校档案的主要内容和特点

档案作为学校各项工作中形成的第一手材料。如学校基本建设图纸、文字记录、工程价款结算书、审计结论以及后期使用过程中的维修、翻修改造等有关技术资料。尤其是基建档案是指在基建管理和基建工程项目建设活动过程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及声像载体材料等。是各种建筑物、构筑物、地上地下管线等基本建设,从立项准备到工程竣工验收全过程直接形成的文件材料。一套完整的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包括了工程项目每一个环节的文字或图纸记录,其主要特点是:

(一)专业性是指基建档案的形成领域和内容性质具有鲜明的、不同于其他行业的专业特征。

(二)成套性是指每一套完整的档案资料是以一个独立的工程项目为对象进行收集和归档。

(三)现实性是指档案有很强的现实使用价值,不同于其他档案资料归档后是用来做历史查找,而基建档案在学校将来发展规划中发挥着重要的使用价值。

(四)周期长主要是档案要收集从项目的立项、设计、招投标、施工、竣工验收、结算等多个阶段形成的第一手资料。

2 中等专业学校档案管理的意义

(一)记录学校的历史

如基建档案承载了基本建设大量的信息,它真实地记载了学校内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及地上、地下各种管线等基本建设的规划、设计、招投标、施工以及使用过程中的维护等实际经过的详细资料。它是从征地、地质勘察、图纸设计、施工合同、监理合同、施工组织、竣工验收到各类来往文件、变更签证、图表、数据等第一手资料。

(二)对学校的发展具有参考作用

学校完整系统的档案会给后来的建设者提供翔实的基础资料。如基建档案中技术人员通过查阅历史资料,在新建、扩建、改建等工程图纸的设计工作中汲取精华、去其糟粕,建设过程不走弯路,节省时间,提高效率。如某学校拟在原教学大楼上加层,该楼的基础设计承载7层的荷载,当时由于资金不足仅建了4层,那么可以直接查阅原始图纸资料,根据设计图纸直接施工。

(三)在学校的发展过程中可以重复利用

档案的信息价值不仅是各项目建设历史的真实记录,而且是各项工作使用过程中的维护、改造和将来学校发展的重要依据。如工程建设档案具备这样的特征,可以重复利用或参考。工程设计档案已经过实践的考验,通用性很强的设计标准图整理归档后,重复利用不仅可以缩短建设时间,而且还能节省劳动耗费,同时也提高工作效益及建设项目的经济效益。

3 中等专业学校档案管理存在的问题转贴于233网校论文中心

(一)档案资料收集不齐全

如基建档案涉及建设方、招投标、监理、施工等多个部门、施工程序复杂、时间跨度大,直接导致基建档案成为工程项目管理工作中的滞后点和难点。参与工程建设的各个主体单位,只重视工程进度、工程质量等硬性指标的效果,对表示工程形象进度的阶段性资料不收集、不整理。在项目竣工接近验收时采取补救措施,按照以往工作惯例编制资料,交到建设单位的资料不能真实反映施工现场实际数据。

(二)档案资料编制质量不高

大多数学校对档案的管理没有严格的标准、规范或制度可以执行,普遍存在管理意识较差的现象。如基建参建的施工单位技术水平、管理水平不高,工程资料归档意识薄弱,对于要归档的资料纯属应付竣工资料的要求。竣工图是工程竣工验收后,真实反映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结果的图样,它是真实、准确、完整反映和记录各种地下和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的技术文件。许多施工单位不配备专职资料员,整理资料时也不严格按照相关规范执行,导致归档资料质量不高。多数竣工图没有按实际施工程序进行修改,造成竣工图与实际竣工项目不相符,存在数据误差是一定的;竣工图纸上相关责任人审核没有签字,竣工图纸漏缺竣工图章,或者有竣工图章没有签名,竣工图编制不规范、标识不统一。有的施工单位在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资料还不能及时归档,严重影响了后期档案的完整性。

(三)档案资料的数据内容缺乏准确性

就基建施工过程中临时发生的变更,没有将这些变更的数据及时反映到竣工资料中,变更执行的程序也不规范,导致竣工资料存在误差或失实。档案管理人员只懂档案知识,没有工程项目建设相关的技术知识,难以确定归档资料能否反映工程竣工时的实际情况,判断不清是否图物相符,不能准确识别数据可靠性。

(四)档案资料使用手段有待更新

传统的档案主要以纸质、实物为载体,易损坏也不便于管理和使用。建立档案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利用,目前中等R笛校基建档案的利用,一般是使用者到档案室查阅或借阅,使用者登记借出档案原件。这种使用方法的弊端是,原件借出不能保证安全,一旦丢失不可补救;另一方面频繁使用,原件会破损。因此,传统的档案使用手段无法适应现代化发展的要求。

4 加强档案管理的措施

(一)领导重视是做好档案管理工作的关键

学校主管领导,尤其是基建部门以及工程管理人员应充分认识到做好基建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尤其是校领导要重视和支持。只有领导加强档案建设意识,思想上要认识到基建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组织体系和制度体系,实现规范化的管理,才能切实有效保证基建档案管理和归档工作的积极性。

(二)增强学校部门收集档案的责任感

只有提高档案管理意识才能做好档案管理工作,学校要建立以各处为责任主体的组织机构,明确档案管理人员。如基建部门作为基建工程管理者和基建档案的形成者,应有专门负责人分管此项工作,并有专职档案员负责收集资料。工作中要坚持基建档案“三个同步”原则,即基建工程一开始就与建立档案工作同步进行;工程建设过程要与竣工材料的积累、整编、审定工作同步进行;工程竣工验收与提交一整套合格的竣工图同步进行。

(三)加强档案管理人员业务培训,提升专业化管理水平

档案管理部门应有针对性地加强档案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让管理人员学习相关理论知识,领会现代化管理的业务要求标准,鼓励档案管理人员从思想上接收新方法、新理论,摈弃传统的陈旧管理模式。档案管理人员不但要了解基建专业基础知识,更要熟悉工程项目建设流程,知道基建档案中四大部分资料即工程准备阶段资料、监理资料、施工阶段资料和工程竣工阶段资料是如何收集和整理的。

(四)明确职责、及时收集,确保档案工作有效落实

如基建部门甲方工地代表要密切注意工程变更,及时查验、监督监理和施工单位做好技术变更记录和竣工图绘制。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要把完整的、系统的、准确的施工变更数据和有关信息及时反馈给甲方工地代表,确保基建工程竣工档案是准确的第一手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