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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供水应急预案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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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供水应急预案

第1篇:城乡供水应急预案范文

节能减排重在落实

《要点》要求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的指导和监管。按照《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十一五”规划》要求,组织和指导各地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争取今、明两年首先在36个大中城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实现全部污水的收集和处理。要以治污减排、削减COD为中心,尽快建立全国城镇污水处理信息管理系统和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系统;建立严格的信息报告制度、核查和督察制度、评估和通报制度。以COD削减量为主要考核指标,以各地信息上报情况和检查评估结果作为专项资金以奖代补的重要依据,配合财政部做好城市污水处理配套管网建设以奖代补工作。总结各地的先进经验,加强工作交流与指导,推动各地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的监管,全国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63%。同时,要全面推进城市污水处理收费工作。指导各地尽快制订污水处理收费管理办法和实施意见,合理确定和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收缴率,严格收费的使用管理。

各地要继续做好城市节约用水工作,贯彻落实《全国城市饮用水安全保障规划》,指导监督各地开展城市供水设施改造与建设工作,降低管网漏失率。以绿色奥运为契机,以水的循环利用为重点,做好再生水的利用工作。继续组织开展全国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活动,加大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力度,全面做好城市节水工作。继续组织开展创建全国节水型城市的工作。

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

全面推行市政公用事业办事公开和信息公开。继续实施市政公用事业办事公开制度,完善公开程序,提高办事透明度。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推动城市供水、供热等市政公用事业信息公开,促进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的提高。在研究制定与社会管理和公众服务密切相关的重大政策时,按照规定采取公开征求意见、组织专家论证、召开座谈会、听证会等多种形式,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加强供水水质安全督察工作。以确保城镇供水安全为目标,加强对城市供水水质安全的监管力度。以贯彻新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为抓手,对各地实施情况进行检查。以水质督察制度的创新为手段,采取跨区域交叉检测的方式,对全国重点城市的公共供水出厂水和管网水水质进行监督检查,并对督察情况进行通报。

加快城市供水应急体系的研究和建设。以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和应急技术研究为支撑,深入研究城市供水系统去除污染物应急净化技术,结合“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的实施,进一步完善城市供水安全应急体系,确保城市供水安全。

强化市政公用事业安全运行的监管。强化供水等市政公用设施的安全监管,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加强源头治理,建立长效机制,提高市政公用设施的安全水平,保障安全运行与供给。抓好下水道作业和人员聚集活动场所的安全管理。加强对落后地区安全生产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加大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力度。积极推进管网改造,减少安全隐患,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贯彻《突发事件应对法》,提高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督促各地建立完善处理处置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预案管理,建立应急队伍,完善协调机制。重点抓好供水等重要行业应急预案的落实,加强对应急预案的管理,定期进行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

城乡统筹完善法规

《要点》指出,要统筹城乡和区域污水垃圾处理等设施建设,增强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的辐射力和带动力。按照城乡统筹、区域协调发展的要求,指导各地统筹规划、建设污水处理设施,提高城乡污水处理水平。配合相关部门加大对西部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逐步提高西部地区基础设施的服务能力和水平,实现区域协调发展。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布局,引导各地供水、污水处理等市政公用设施在城镇间共建共享和向城镇周边农村地区的辐射和延伸,进一步增强城镇对农村的带动力和影响力。

加强法规制度建设。配合国务院法制办做好《城市地下管线条例》和《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的起草和上报工作。组织修订《城市地下水开发利用保护管理规定》。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学会作用,加强与相关行业协会、学会的联系与沟通,充分发挥其桥梁纽带作用。组织各行业协会、学会围绕行业发展热点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积极参与行业发展规划、行业技术标准、产业发展政策的研究制订等工作,当好政府的参谋与助手。

继续深化市政公用改革

研究制定深化市政公用事业改革的指导意见。按照十七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要求,提出深化市政公用事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坚持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加强调查分析和理论研究,着重回答和解决改革出现的重大问题。更加注重改革的统筹性、协调性,进一步规范改革行为,提高政府的控制力,保障社会公众利益,维护公共安全,促进市政公用事业健康发展。

第2篇:城乡供水应急预案范文

金秋天高,秋风送爽.今天在此,向各位领导同志们汇报一下:今年以来我公司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情况,请领导批评不吝指正,并请在座的各位朋友进行赐教。目前我自来水公司安全实现零事故.成绩的取得与领导和同志的支持关心分不离,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完善制度建设,加强监督检查,排查隐患,防范事故。

1、今年是奥运年,结合平安奥运的要求,在完善公司30余项安全管理制度及应急预案的基础上,上半年重点制订、落实了《市自来水公司关于规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关于严格加强门卫管理的通知》等文件,修订并组织认真学习了《市自来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反恐处突”及战时供水保障设施应急抢修预案》,成立了公司迎奥运反恐处突领导小组,加强制水厂的人防、物防、技防等安保措施,严格外来人员进厂参访等级制度,做到外来人员身份、地址明确,未经领导同意不得进入厂区,进入厂区人员要安排专人全程陪同,确保生产区域的安全。

2、上半年公司组织安全生产检查4次,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逐一分解落实整改,修订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表,对隐患类型、等级、概况、治理方案、整改结果、销案进行全过程跟踪管理。召开安全员联络会议1次,及时了解掌握安全生产动态。上半年共查出、整改安全生产隐患37处。

3、年初制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明确实施方案,抓好贯彻落实工作并实行回头看制度。年初制定年度设备大修计划,按期对主要设备进行大修,确保设备完好。制定年度应急预案演练计划,上半年共组织应急预案演练12次。制定年度管网冲洗、消毒计划,确保水质安全。制定年度财务计划,对涉及安全生产的投入保证资金到位。

二、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强化安全责任意识,警钟长鸣。

大家都知道,搞好安全工作,是企业经营、发展的一个前提保障。对于我们供水行业来讲,安全生产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安居乐业,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关系*社会的稳定和谐和经济发展,安全管理工作显得更为重要。为此,公司坚决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树立安全就是效益的观念,安全生产工作公司主要领导重点抓,分管领导亲自抓,安全管理部门具体抓,层层抓落实.把安全生产工作贯穿到每项生产活动中,我们采取了以下措施:

1、年初公司与部门签订安全生产综合目标管理责任书、交通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对重点生产部门加大考核、奖惩力度,拉开档次。通过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层层分解落实安全责任,一级抓一级,一级向一级负责,做到上下合力,齐抓共管,形成了从上到下,从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到各级专(兼)职安全员组成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管理网络。切实将安全工作落实到岗位,落实到责任人,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谁操作,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首尾责任制。强化了安全管理责任,为安全生产奠定坚实的基础。

2、制定学习、培训计划,坚持把安全培训放在首位,分期分批对干部职工进行培训。上半年已对生产岗位的10个工种建立了试题库,进行了培训。同时,把安全学习培训和每年开展的安全生产月、高峰供水百日劳动竞赛活动紧密的结合起来,上半年共组织安全知识培训、讲座7次,参加培训500余人(次),使职工牢固树立安全生产意识。

3、公司每月召开安全生产例会,通报上级安全生产文件和领导讲话精神,总结上月安全生产工作完成情况,分析安全生产形势,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遇到的困难,确定重大隐患治理方案,落实责任部门,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安全生产工作。

三、大力运用科技手段,推进安全生产管理。

1、完善公司管网压力、流量监控系统,根据城乡供水一体化的要求,针对管网延伸,上半年新增压力、流量监测点11个,使总数达到30个。包括*水厂重要生产数据均通过无线方式上传公司中控室,做到数据共享,公司的供水生产、管网压力调度、收费、修理、服务均实现计算机管理,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提高了调控精度,能及时发现异常情况,极大地提高了供水安全可靠性。

第3篇:城乡供水应急预案范文

一、救援体系

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成立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基础设施组,在我县发生地震灾害时,统一领导、指挥和修复基础设施工作。基础设施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成员单位:县经济贸易局、交通局、城乡建设局、电力局、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销售分公司销售部。

二、主要职责

1、基础设施组的主要职责是:及时向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汇报灾情,迅速组织力量重点抢修灾区受损和被毁公路、电力、供水、通信等与人民生活、生产紧密相关的生命线工程,尽快恢复功能,确保重要设施畅通安全。

2、基础设施组各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是:

发改局:根据受灾的轻重程度提出必需的救灾物资计划,做好救灾物资的储运、调拨工作,组织运送救灾物资,管理县内外救援物资的储运和分配。协调、指导外来救灾救援队伍开展工作。

城建局:在地震发生后,当水源地和供水管道遭破坏不能正常供水时,启用分散的备用水源,根据水源分布和管道破坏情况设立或指定临时供水点,实行分区供水。同时,要保护好水池的存水,防止滥用和污染,以备急用。要迅速修复水源地和送水管道,抢修水房和水池以增加水量、扩大送水范围,保证居民生活用水。同时要制定灾区生产、家园重建规划,统一组织恢复生产建设,本着“先急需、保重点”、“先易后难”的原则安排工程建设。

交通局:在地震发生后30分钟内,迅速组织吊车、挖掘机、装载机,对全县县道桥梁和主要公路进行目测检查,对因塌方、堵塞造成的公路及时修复和疏通;派遣客运车辆紧急疏散学生和群众;另外调用运输车辆运输救灾物资。

水务局:及时排查全县人饮工程受灾情况,在向救灾指挥部汇报的同时,要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全县受损人饮工程进行抢修。当水源地和供水管道遭破坏不能正常供水时,启用分散的备用水源,根据水源分布和管道破坏情况设立或指定临时供水点,同时,要保护好水池的存水,防止滥用和污染,以备急用,保证各乡村人民群众生活用水。及时排查水库,把水库因地震原因出现裂缝可能发生的坍塌、决口现象及时上报指挥部。

经贸局:及时汇报全县重点企业受灾情况,以城镇为重点,在企业中重点抢修易产生次生灾害的部门和设施,最大限度控制和防止次生灾害。

电力局:要在地震发生30分钟内向县政府报告输电路、变配电设备损坏情况,并采取应急保安措施,防止变、配、输电设备损毁所致的次生灾害发生的扩大,供电部门要遵循先供电、后扩大范围供电的原则进行抢修和恢复工作,同时要组织临时发电的设备,以保障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第4篇:城乡供水应急预案范文

1.1编制目的

为做好城乡洪涝、台风等灾害事件的防范与处置,确保我街道抗洪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做到有计划、有准备地防御洪水,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全区经济社会安全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1.2编制依据

区防洪排涝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防汛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国务院《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城市防洪应急预案编制大纲》、长江流域规划、市城市防洪规划、市城市发展规划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适用于街道境内自然或人为因素导致洪水、内涝、台风等灾害事件的防御和处置。

1.4工作原则

贯彻以人为本的方针和行政首长负责制;坚持以防为主、防抢结合;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坚持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坚持服从大局、分工合作、各司其职;坚持公众参与、军民联防;坚持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相结合;团结抗洪排涝。

二、概况

2.1街道全境54平方公里,街道境内堤长13.2公里,堤顶高程12.5米,外坡比1:1.5,内坡比1:3(河堤提升改造9.5公里,境内自社区永久闸至和平界3.7公里圩堤为重点监控段);青堤长1.6公里,堤顶高程15.5米,外坡比1:1.5,内坡比1:4。青堤是市政府自1998年以来利用国债资金进行全面堤防达标,包括对穿堤自流涵三坝闸、进行了重建,堤防稳固。

境内堤全长13.2公里,未降堤改造约5公里,堤基土质较差,堤段的堤身土质含沙量大,汛期重点巡查渗漏点现象,高水位时散浸、滑坡现象。随着我街城市化建设步伐的加快,自然沟、塘、坝的规划建设,硬地面积的增加,汛期暴急雨季节,内排压力大。目前以等水系城市排水明渠,北咸辛水系属自然水系,集中在社区,依靠自然沟塘经北咸辛排灌站排入。

2.2洪涝风险分析

暴雨:暴雨集中在6~8月份,其中6月中旬至7月中旬为本地梅雨季节,易发生暴雨,降雨量大,持续时间长,最大日降雨量超200mm;短时强降雨导致地面积水汇入沟渠,现有排涝能力限制及排水渠道过水断面影响,导致低洼地及排水不畅地区易产生内涝。

台风:夏季沿海地区台风对本地区产生一定影响,受台风等级及路径影响可产生灾情。

2.3重点防护对象

境内的党政机关所在地,驻区部队、铁路、公路干线、工业园及居民住宅区、市政供水、供电、供气等生命线工程设施。

3、组织体系与职责

3.1指挥机构

成立以街道办事处主任为指挥长的防汛抗旱指挥所,主要职责是负责处理本区域内防洪应急事务。指挥长:,街道班子成员为副指挥长,相关部门及社区行政负责人为成员。

3.2防指成员单位职责

组宣办:负责把握城市防洪应急预案宣传工作导向,及时开展防洪应急预案的宣传,及时宣传报道在抢险中涌现的好人好事。负责防汛抗旱抢险过程对干部进行考核、选拔优秀干部。

武装部:根据防汛需要,负责组织召集民兵投入抗洪抢险,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抢险救灾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

建设办:负责协调城建系统排水渠、泵站安全运行,编制应急预案并负责组织实施;采取安全度汛相关措施;协调供电部门确保供电安全。汛期实行24小时联合值班制度,确保境内排水泵站随时投入排涝。

城管办:负责保障运送防汛抢险救灾人员和物资的道路交通安全通畅。

民政办:负责防洪排涝应急的救灾工作,对受害群众实施救助安置。负责灾情统计和检查,统一灾情及救灾工作情况,及时提供灾情信息。管理、分配救灾物款并监督检查其使用情况。组织、指导和开展救灾损赠工作。

文明办:负责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工作。灾害发生后,及时向防指提供水旱灾区疫情的防治信息,组织开展防病治病,预防和控制疫情的发生和流行。

生态办:落实防汛抢险器材,及时将水情、雨情向防汛指挥所领导及各社区通报,加大对堤防巡查工作的督查。

3.3办事机构

防汛指挥所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在生态办,具体负责防汛抗旱日常事务,掌握水情、雨情,了解信息,保持与相关单位联系,向防指领导反馈情况,做好参谋。

4、预防与预警机制

4.1预防预警信息

气象水文信息:通过中、短期天气预报了解降水量、天气形势、台风生成走向趋势及其它有关气象信息;及时掌握降水量、蒸发、水位、流量、水量及其变化趋势和洪峰水位、流量预计出现时间等水文特征值。

河道堤防信息:适时水位、流量、工程运行状况、巡堤查险有关情况(包括出险队伍人员组成、人数、交接班等);工程出险情况(包括出险时间、地点、类别、程度、处置等情况);负责处理抢险的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和应急通信联络方式、抢险队伍、抢险消耗物资等。

洪涝灾情信息:灾情发生时间、地点、范围、程度、受灾人口及群众财产、农林牧渔、交通运输、邮电通信、水电设施等方面的损失;灾害对工农业生产、城乡生活、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的影响。

4.2预防预警行动

①气象水文预警行动:当预报有灾害性天气,气象部门及时向社会预警信息;当预报将发生严重洪水灾害时,防指应提早预警,通知各部门做好应对准备。

②洪水灾害预警行动:当江河水位达到警戒水位后,防指汛情信息,并可视情进入紧急防汛期;当堤防或穿堤建筑物出现重大险情时,立即成立现场指挥机构,负责组织抢险,同时向上一级防汛机构报告。

③地质灾害预警行动:当预报发生强降雨时,对地质灾害易发生区实行24小时值班和巡逻,一旦发现危险征兆,立即警示周边群众,快速转移。

④台风暴雨灾害预警行动:市气象部门对可能造成灾害的台风暴雨,及时将台风中心位置、强度、移动方向、速度和台风暴雨的量级和雨区分布等信息及时向社会。

5、应急响应

5.1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

按洪涝灾害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将应急响应划分为I~IV四个级别,分别用红、橙、黄、蓝表示。各部门按防指要求在汛期实行24小时联合值班制度,全程跟踪雨情、水情、工情、灾情,根据洪涝灾害情况分级响应。

5.2应急响应

汛情预警应急等级由区防办,街道防指响应。

5.3红色(I级)汛情预警应急响应

5.3.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红色(I级)汛情预警响应:

①气象部门红色预警信号,且江河水位超警戒水位。

②长江弋矶山或凤凰颈站超过保证水位;境内支流超保证水位。

③河道可能发生特大洪水和防洪工程设施发生重大险情,重要堤段很可能或者已经造成溃、决口及水闸垮塌。

④未来36小时内,全区普降大暴雨,雨量已达大暴雨到特大暴雨,且降雨仍将继续;中心城区24小时降雨量将达250毫米以上,或3小时降雨量将达10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5.3.2红色(I级)汛情预警响应行动:

①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防指迅速将情况上报;主要领导进入防汛指挥中心指挥防洪抢险。

②全面启动防汛预案并按职责划分和预案要求由各部门负责人主持抗洪抢险工作;未出现险情、灾情的地区也要进入警戒状态,全力检查,排除防洪隐患,确保安全。

③全面承担本区域的防汛工作,并将工作情况报区防指;党政主要负责人应到一线指挥,防指负责人、成员单位负责人,应按照职责到分管的区域组织指挥防汛工作。

④当防洪工程、设施出现险情时,立即成立现场抢险指挥机构,全力组织抢险;并上报上级机构;按程序申请驻芜人民、武警部队参加抗洪抢险;根据预案转移危险地区群众,组织强化巡堤查险和堤防防守。

5.4橙色(Ⅱ级)汛情预警响应

5.4.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橙色(Ⅱ级)汛情预警响应:

①气象部门橙色预警信号,且江河水位超警戒水位。

②长江超过历史实测最高水位,并呈继续上涨趋势;境内支流超过警戒水位,并呈继续上涨趋势。

③河道可能发生大洪水,长江及主要支流重要堤防可能发生溃堤、决口。

④未来36小时内,全区将普降暴雨,雨量已达暴雨或到大暴雨且降雨仍将继续;中心城区24小时降雨量将达到150毫米以上,或3小时降雨量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5.4.2橙色(Ⅱ级)汛情预警响应行动

①各部门进入警戒状态,抢险队伍集结待命,主管领导和带班领导进入临战状态。②启动防汛预案,防指负责人应按照职责到组织指挥防汛工作;各部门、单位要全力配合防汛救灾工作。

③街道主要负责人带队深入防洪重点区域检查防汛工作,消除防洪隐患。

④出现灾情、险情的地区要提前进入紧急状态,动员一切力量抗洪抢险,抢险救灾工作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出险地区负责组织指挥,并将情况及时向区防指报告。各专业抢险队集结待命,职能部门按职责分工到重点部门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必要时,可按程序申请驻芜人民、武警部队参加抗洪抢险。

5.5黄色(Ⅲ级)汛情预警响应

5.5.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黄色(Ⅲ级)汛情预警响应:

①气象部门黄色预警信号,且江河水位超警戒水位。

②长江或一条主要支流超过警戒水位,并呈上涨趋势。

③河道可能发生较大洪水,长江或主要支流重要堤防可能发生重大险情。

④未来36小时内,全区将普降大到暴雨,雨量已达暴雨到大暴雨,且降雨仍将继续;中心城区降雨量将达100毫米以上,或6小时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5.5.2黄色(Ⅲ级)汛情预警响应行动

①街道主要负责人与防指负责人协商,作出相应工作安排,密切监视汛情发展趋势,加强防汛工作的指导;各地区、各部门进入预警状态,带班领导上岗值班。

②值班人员在向区防办报告情况的同时,要将相关情况向分管领导报告。

③防指组织力量巡查,及时消除防汛隐患。

5.6蓝色(Ⅳ级)汛情预警响应

5.6.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蓝色(Ⅳ级)汛情预警响应:

①气象部门蓝色预警信号,且江河水位接近或达警戒水位。

②长江超过同期多年平均水位,接近或达到警戒水位;一般支流接近或达到历史最高水位或超过保证水位。

③河道可能发生一般洪水,长江干支流堤防局部可能发生较大险情。

④市气象台预报,未来36小时内,全区将普降大雨,雨量已达暴雨,且降雨仍将继续;中心城区24小时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6小时降雨量将达30毫米以上,或已达3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5.6.2蓝色(Ⅳ级)汛情预警响应行动

①防指负责人作出相应工作安排,加强汛情的监视;各部门保持警戒值班。

②值班人员密切监视汛情,按职责加强巡逻查险,并将巡查情况上报同级防汛指挥机构和带班领导;防汛指挥机构或带班领导将发生的情况及时向区防办报告。

5.7信息报送和处理

汛情、工情、险情、灾情等防汛信息应快速、准确、详实上报。送街道防指及街道主要领导审核后,可向区防指上报。

5.8指挥和调度

出现灾情后,防汛抗旱指挥部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防汛指挥机构人员到岗,迅速采取处置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青干堤水位在弋矶山水位13.2米时,确保万无一失。堤水位在12米时确保不溃堤。24小时雨量不超过200毫米,不出现大面积内涝现象。街道境内的沟渠湖塘水系承包人不得拦网设坝阻水,汛期无条件服从街道防汛指挥所的统一指挥。

堤(未降堤)5公里堤防和青堤1.6公里堤防工作在街道防指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各责任段以社区主任(股份经济合作社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

落实街道堤防管理方案相关措施,在5月10日之前集中对对未降堤堤防全面进行清理杂树、杂物和障碍物;同时对所有涵闸斗门开启闭合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清理建筑垃圾、阻水坝、沟渠内水草,消除隐患。

进入汛期,当水位到达9米时,街道防汛指挥所办公室和堤防管理部门负责日常防汛工作,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掌握并做到辖区内水情、雨情等信息的上传下达工作,密切注视本地及周边地区的水情、雨情及天气变化,并进一步落实具体堤段内涝排积等防汛责任制,沿堤线各责任单位进一步加强对堤防及斗门建筑物的巡查和维护,确保防汛工作正常开展。

当水位达10.5米以上时,街道分管领导及社区主要责任人上岗到位,分工负责,巡逻队上堤坚持24小时巡堤,抢险队、打桩队应急分队随时待命,做好抢险准备。

当水位超过11.5米接近12米时,街道指挥长上堤到岗,我街将组织一切力量在区防指的统一指挥下,全民动员,全力投入抗洪工作。确保水位达到12米时,堤防万无一失。

青堤:长江水位在9.40米设防以下,由长江河道局负责日常防汛管理工作;当长江水位达到9.40-11.20米之间,实行24小时重点看护;当长江水位达到11.2-13.40米以上,、东河股份经济合作社负责人带队上堤到岗,全面进行青堤防汛工作。

5.9抢险救灾

出现灾情或重大险情后,防汛机构迅速对事件进行监控、追踪,按预案立即紧急处置,调集人力、物力及技术支持,实施抢险救援。

5.10安全防护和医疗救护

抢险人员进入现场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保证自身安全,卫生部门加强受影响地区疾病和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报告工作,落实各项防病措施,并派出医疗小分队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护。

5.11应急响应结束

江河水位落至警戒水位以下,重大灾情得到有效控制,并预报无较大汛情,街道防指在接到区防指指令后,宣布解除紧急防汛期。

6、应急保障

6.1通信与信息保障

在防汛预案执行过程中,通信与信息必须保证畅通,防指领导、现场指挥部与重要场所电信部门要保证通讯畅通。防洪应急抢险通讯录,每年汛前必须更新。

6.2抢险与救援保障

抢险救援所需工程机械及装备、专业技术力量、抢险队伍在应急响应过程中必须按时按量提供,争取时间,减少灾情。

6.3供电与运输保障

在抗洪抢险、抢排积涝、救灾现场等,供电部门需确保供电,交通部门要保障抢险物资及抢险人员的运输。

6.4治安与医疗保障

治安由灾区所在地公安部门负责,卫生部门组织卫生防疫站开展防疫消毒,医院开展疾病防治、抢救伤员等工作。

6.5物资与资金保障

防汛物资与汛前筹集储备,发生险情时由区防汛抗旱指挥部调拨,交通部门组织调运至抢险现场;防汛经费在年度预算中专项列支,遇特大汛情,申请追加特大防汛经费。

6.6社会动员保障

由防汛抗旱指挥所动员社会力量投入到防汛,支持抗灾、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

6.7宣传、培训和演习

广泛利用报纸、电台、电视台进行防洪抗旱宣传、市民防洪减灾教育,参加区防指组织的培训,使防汛队伍召之即来,来之能战。

7、后期处置

7.1灾后救助

发生洪涝灾害后应组织民政、卫计、公安等有关部门做好灾区生活供给、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学校复课、水毁修复和重建家园等灾后救助工作。

7.2抢险物资补充

针对当年防洪抢险物资消耗情况,安排专项资金,及时补充到位。

7.3水毁工程修复

汛期结束或洪水退去后,街道要组织有关部门或工程管理单位做好前期工作,提出水毁修复计划,力争下次洪水到来之前恢复主体功能。

7.4灾后重建

各相关部门应根据汛期灾害损失情况,尽快组织灾后重建。原则上按原标准恢复,但经上级批准同意的重要工程,可提高标准重建。

7.5保险与补偿

当年受灾区的保险与补偿,由区财政,水利会同保险等部门参照有关规定,组织检查财产损失,提出补偿、保险偿付标准和办法,报区政府及有关保险部门批准后执行。

7.6调查与总结

防办应针对当年防洪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进行定性和定量的总结、分析和评估,当年汛后即提出改进意见,必要时引进外部评价机制,征求意见和建议,整理修改后上报,以利下年度提高防洪应急工作水平。

8、附则

8.1名词术语定义

城市防洪应急预案:是在现有市区工程实施条件和防洪能力下,针对不同水平、气象的条件,而预先制定的对策和措施,使各级防汛指挥部门实施指挥决策的依据之一。

8.2预案管理与更新

预案管理与更新由街道防汛抗旱指挥所负责,按照区防指要求,对需要更新的内容及时更新。

8.3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防汛抢险和救灾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按有关规定进行表彰和奖励;对防汛工作中造成损失,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8.4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街道防汛抗旱指挥所办公室会同街道党政办负责解释。

抗旱应急预案

为有效开展抵御干旱灾害工作,减轻干旱灾害损失,维护城乡居民生活、生产用水秩序,保障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五大发展理念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实行兴利除害结合,开源节流并重,对水资源进行合理开发、优化配置、全面节约、有效保护和综合治理,促进抗旱工作由单一抗旱向全面抗旱转变,推动抗旱工作规范化,提高抗旱救灾处置能力。

二、工作原则

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注重科学、讲求效益、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原则,加强组织,强化调度,优先保障城乡居民生活用水,统筹兼顾农业、工业、生态环境用水,力争抗旱工作发挥最佳效果。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预防和应急处置街道行政区域内干旱灾害。

四、抗旱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一)组织机构

设立街道防汛抗旱指挥所(简称“防指”),负责抗旱救灾的指挥和调度工作。防汛抗旱指挥所下设办公室(简称“防办”),负责日常工作事宜,办公室主任由生态办主任兼任。

(二)工作职责

防旱抗旱工作实行各级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街道防旱抗旱工作由街道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社区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第一抗旱责任人。

防指职责:统一指挥和调度防旱抗旱救灾工作,负责制定抗旱减灾措施,调控和调度抗旱供水、供电,组织工作组深入旱区指导监督抗旱工作,开展灾后处置,并做好有关协调工作。

防办职责:负责全区防旱抗旱日常工作,制订防旱抗旱实施方案,贯彻落实抗旱工作部署,落实抗旱工作责任制,及时了解掌握旱情信息、抗旱动态,为上级机构提供防旱抗旱决策依据。

五、旱情信息内容

主要内容:包括灾害发生时间、地点、范围、程度、受灾人口和城乡供水情况;灾害对城镇供水、涉农社区人畜饮水、农业生产、林牧渔业、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的影响。

六、旱情等级划分

干旱等级划分为四级,即Ⅰ级预警(特大干旱)、Ⅱ级预警(严重干旱)、Ⅲ级预警(中度干旱)和Ⅳ级预警(轻度干旱)。Ⅰ~Ⅳ级干旱预警颜色依次采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

按照现有的观测和统计数据,本指标体系采用12个单项干旱指标。

七、预防、预警、预报机制

(一)预防预警准备

思想准备。加强宣传,增强全民预防旱灾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做好防大旱抗大旱的思想准备。

组织准备。建立健全抗旱组织指挥机构,落实抗旱责任人、抗旱队伍和灾害易发重点区域的监测网络及预警措施。

预案准备。修订完善抗旱各类预案,规范抗旱救灾工作程序,提高抗旱工作的时效性。

工程准备。搞好各类蓄水、引水、提水工程设施的维护管理,发展节水灌溉技术,建设山地水利工程,因地制宜,采取各种工程措施,有效地解决农田灌溉及生产生活用水。

物资准备。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街道各部门应储备必要的抗旱物资、器材和抽水设备。

队伍准备。防指应建立专业性抗旱服务组织和群众性抗旱队伍。

检查准备。明确责任,分级检查,“查组织、查工程、查预案、查物资、查队伍”,及时发现薄弱环节,限期整改。

(二)气象信息预报

市气象局负责实时气象天气信息监测和报告(降雨、蒸发、气温等情况),区防指及有关单位及时掌握短期天气预测、中短期天气预报,旱情发展趋势预报,提供防旱有关气象资料,为预警提供依据。

(三)河流水位预报

水文局负责河流实时流量的测报,防办及时掌握河流水文站点水位、流量、蒸发量的实测情况,为预警提供依据。

八、抗旱应急响应

根据旱情影响程度分四个阶段应急响应。

(一)轻旱(综合干旱指标分析为轻度干旱)

①及时了解、统计受旱区域旱情、河流、沟渠蓄水情况;②部署并督促各部门做好抗旱水资源调度管理和防旱抗旱等各项工作;③向街道和区防指领导报告旱情。④及时掌握受旱地区天气情况,并分析未来的天气形势

(二)中旱(综合干旱指标分析为中度干旱)

①组织召开旱情会议,分析旱情、预测旱情发展态势,提出防旱抗旱具体措施;②向区防指领导报告旱情,同时向区委、区政府报告;③开辟水源,调配抗旱水源,各抽水站、机电井投入抗旱。

(三)重旱(综合干旱指标分析为严重干旱)

①组织召开抗旱紧急会议,部署抗旱工作,做好抗旱水源的统一调度和管理,发出抗旱工作紧急通知;②分析旱情,预测旱情发展态势,掌握抗旱动态,根据旱情发展,必要时向上级汇报旱情旱灾及抗旱情况;③组织工作组深入旱区指导抗旱工作,督促旱区组织力量开展打井、淘深井、挖泉、筑坝、建蓄水池等应急性抗旱措施;④重点支持受旱严重地区的抗旱救灾工作,组织对饮水水源发生严重困难地区实行临时人工送水;⑤向上级部门申请特大抗旱经费,请求区政府安排必需的抗旱资金。

(四)特旱(综合干旱指标分析为特大干旱)

在落实重旱时各项抗旱救灾工作的基础上,防指及各部门要把防抗特旱工作作为头等重要工作抓紧抓好,及时研究部署防抗特旱救灾工作,采取积极有效措施,确保旱区人饮安全,确保灾区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维护社会稳定。并定期向区防指、区委、区政府汇报旱情及防抗特旱工作情况,组织有关部门深入灾区,慰问灾民,指导抗旱救灾工作。

九、定期会商制度

(一)发生轻度干旱、中度干旱时,每10~30天会商一次。

(二)发生严重干旱、特大干旱时,每5~20天会商一次。

(三)发生重旱、特旱时,或启动本预案后,街道防指指挥长坐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协调。

十、应急保障工作

(一)工程与调度应急保障

坚持“先用江河水、地下水,通过实施人工增雨利用空中水,后用水库工程蓄水”的原则,坚持“先保生活用水,后保生产用水”的原则,优先保障城乡人民群众生活用水,确保重点地区以及重点大型企业的生活生产供水。

1、应急性打井、挖泉、建蓄水池等,确保人畜饮用水;

2、抓住有利时机,依法实施人工增雨作业;

3、对水资源实行统一调度,由防指实行统一调度供水;

4、紧急情况下,实行限量限时供水,对饮水水源发生严重困难地区临时实行人工送水;

5、请求上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给予人力、物力、财力支持,必要时请求部队支援。

(二)应急队伍保障

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应加强抗旱服务网络建设,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以防范干旱灾害的发生和蔓延。

1、以街道各部门、各社区为主,组织和动员社会力量投入抗旱救灾工作。

2、成立抗旱服务组织,在干旱时期直接为受旱地区提供生活用水、租赁和销售抗旱物资、提供抗旱信息和技术咨询等方面的服务。

(三)预测预警保障

1、各社区应针对干旱灾害的成因、特点,因地制宜采取预警防范措施,建立应急供水机制,制订应急供水备用水源方案。

2、建立健全旱情监测网络,随时掌握实时旱情灾情,并预测干旱发展趋势,根据不同干旱等级,提出相应对策,为抗旱指挥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四)物资保障

1、物资储备。防指及各社区应储备一定数量的抗旱物资,具体品种和数量可结合本地的需要和具体情况确定。

2、物资调拨。①抗旱物资调拨原则:先调用街道和社区抗旱储备物资,在不能满足需要的情况下,再调剂区级的抗旱储备物资;②区级抗旱物资调拨程序:区级抗旱物资的调用,由街道向区防指提出申请,经批准后,由区防指向代储单位下达调令;③当储备物资消耗过多,不能满足抗旱需要时,应及时联系有资质的厂家紧急调运、生产所需物资,必要时可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征集。

(五)交通运输保障

应优先保证抗旱救灾物资的紧急运输。

(六)治安保障

公安机关应协助街道处理水事纠纷事件,依法严厉打击阻挠抗旱救灾行动和破坏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抗旱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

(七)资金保障

街道财政所应保障抗旱应急状态下,及时筹集经费、调拨各部门使用。

(八)供电保障

供电公司应保障抗旱救灾和救援现场的应急供电或临时供电,必要时调度应急供电设备,为抗旱现场指挥提供电力保障。

十一、信息报送制度

街道应按照国家防总和国家统计局联合颁布的《水旱灾害统计报表制度》的规定向区防办及时上报受旱情况。

1、旱情收集工作。出现灾害性旱情时,各社区要及时收集旱情并上报街道防办。旱情收集工作以表格形式为主,并辅以文字材料说明。文字材料应简明扼要。

2、旱情统计上报。防指要做好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并完相关关部门的旱情统计上报工作,加强旱情信息交流。

十二、奖励与处罚

对在抗旱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街道给予以表彰;对在抗旱工作中造成工作损失或不良影响的,视情节严重程度,根据有关的党纪政规,追究有关单位领导和当事人的工作责任;构成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5篇:城乡供水应急预案范文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四大战略”,按照以人为本、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要求,统筹考虑各类自然灾害和灾害过程各个阶段,综合运用各类资源和多种手段,坚持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方针,强化社会管理,拓展公共服务,加强基础设施与能力建设,努力依靠健全法制、依靠科技创新、依靠全社会力量,着力推进防灾减灾综合能力建设,为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科学减灾。以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防灾减灾的根本,以保障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为工作重点,全面提高防灾减灾科学理论与技术支撑水平,规范有序地开展综合防灾减灾各项工作。

——统筹规划,突出重点。从战略高度统筹规划防灾减灾工作,推进防灾减灾能力建设,着力解决防灾减灾领域的突出问题。合理安排重点防御工程建设,实现综合减灾的目标。

——预防为主,协同推进。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灾害风险调查、监测预警预报、工程防御、宣传教育等预防工作,坚持防灾、减灾和救灾相结合,协同推进灾害管理各个环节的工作。

——依法防灾,科学应对。健全并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科学,充分发挥科学技术在防灾减灾中的作用,合理制定灾害防御方案,科学组织灾害防御工作。

——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充分发挥各级政府在防灾减灾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建立以行政区域分级的灾害防御管理责任机制,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同配合,重视防灾减灾知识的宣传教育和普及,努力推进全社会共同参与防灾减灾工作。

二、总体目标

经过五年努力,全面提升综合防灾减灾能力,着力减轻各类灾害风险,明显降低因灾害造成的死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占全市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切实加大对防灾减灾的投入力度。应对重特大自然灾害能力明显加强,城乡基层灾害设防水平、城市和经济发达地区的综合防灾减灾能力显著提高,全民防灾减灾知识进一步普及,防灾减灾技能和意识明显增强,灾害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影响明显降低,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得到有效维护。

——提高能力。各县(市、区)建立减灾委员会。健全灾害应急救援指挥体系,完善灾害应急预案,加强减灾救灾装备和避灾安置场所、物资储备网络建设,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效、运转高效的灾害应急救援体系。灾后恢复重建的基础设施和民房普遍达到规定的设防水平。广泛开展宣传,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明显增强,创建一批国家、省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加快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培训城乡灾害信息员5200名。

——加强预警。到2015年基本建成结构完善、布局合理、功能齐备、覆盖全市的灾害监测预报预警和应急处置指挥系统,动植物病疫监测预警系统,核辐射安全预警系统,灾害监测预警、预测预报、灾害信息与传播能力进一步增强,灾害监测覆盖到乡镇,灾害风险管理能力明显提高。

——降低风险。到2015年全市经济社会灾后可恢复性位居全省中上水平。将防灾减灾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并作为优先事项,在土地利用、自然资源使用、能源供应、城乡建设、适应气候变化、扶贫等相关规划中要体现防灾减灾的要求。保险在灾害风险管理中的作用显著增强,自然灾害保险赔款占自然灾害损失的比例明显提高。

——减少损失。到2015年全市80%的海塘、江塘(堤)、水库、山塘等水利工程防护能力达到国家标准,需要避让搬迁和治理的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基本得到避让或治理。全市各类灾害年均百万人口死亡数低于15人,力争年均因灾直接经济损失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低于1.5%。灾害对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的影响进一步降低。

——增加投入。建立稳定和多元化的资金投入机制,拓宽资金投入渠道,提高全社会防灾减灾能力建设投入。提高受灾群众的救助水平。加大防灾减灾基础设施与重大工程、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科普宣传教育的经费投入。

三、主要任务

(一)强化自然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能力建设

1.气象灾害综合监测和预报预警系统建设。根据市中小河流治理和中小水库除险加固、山洪地质灾害防治、易灾地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的需求,增加监测站网密度,优化地面自动气象监测,强化雷达和应急移动气象监测,加强近海海洋气象灾害、农业农村气象灾害、城市气象灾害和人居环境气象监测,发展交通、能源等专业气象灾害监测。建立多部门合作机制,形成相关部门气象灾害监测数据汇交共享平台。加强多源数据融合分析,建立网格化气象预报预警系统。开展气象灾害风险调查分析和风险评价,建立及时、准确、权威、畅通、有效的灾害立体监测预警服务体系。

2.防汛防台抗旱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加强水文、气象基础设施建设,扩大覆盖范围,优化监测站网布局,着力增强重点地区、重要城市、行政区界和地下水的水文测报能力,加快应急机动监测能力建设。建设覆盖全市的防汛防台抗旱综合信息共享平台,健全水利、气象、水文、海洋、海事、国土、环保、建设、卫生等部门密切协作的防洪安全、供水安全和水环境安全监测预报预警体系。

3.海洋灾害综合观测预警网络建设。充分利用国家、省已建、在建、拟建的海洋观测设施,以海洋产业集聚区、海防薄弱区、海洋灾害频发区为重点,构建我市的海洋灾害综合观测网。形成以市级监测预报机构为主,县级海洋站为辅的海洋预报体系。加快全市海洋灾害信息服务网建设,海洋灾害信息服务覆盖沿海市县,包括主要乡镇和社区,滨海旅游区、港口、海洋工程、标准渔港和其他涉海企、事业单位。

4.地质灾害监测与预警预报体系建设。对全市233处地质灾害隐患点按照分类分级管理要求,全部纳入监测网络,进一步完善群测群防和群专结合地质灾害监测体系。加快推进仙居县安岭乡徐村滑坡市级监测示范工程建设,推动专业监测进程。继续加大对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远程自动监测系统建设力度,实时掌握动态变化信息,提高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能力。加强部门间协作,建立健全部门联合的监测预警信息共享平台和短时临近应急联动机制。

5.地震监测台网和地震应急指挥技术系统建设。优化全市地震监测台网布局,积极推进立体地震监测网络建设,提高地震速报的准确性和时效性,提升地震前兆信息捕捉的有效性。推进大型水库、核电站等重大建设工程专用地震监测设施建设。在综合利用现有地震监测台网建设成果基础上,建设以地震应急决策反应数据库、灾情现场获取与上报、视频会议为主要内容的应急指挥技术系统。建立健全地震台网技术支撑保障体系。

(二)完善防洪减灾工程体系

6.河流治理和海塘配套加固。以“强塘固房”工程为抓手,加强椒江流域主要堤防加固建设,提升流域的防洪排涝能力。推进中小河流、山洪灾害易发地区小流域和山洪沟治理,优先对洪涝易发、人口集中、经济集聚、农田连片的河段进行堤岸加固和清淤疏浚,完成中小河流治理143.44公里。加固已建标准海塘,提高低标准海塘的防御标准,完善沿塘配套建筑物,巩固完善和提高海塘防御风暴潮的能力。完成海塘加固100公里。

7.病险水库水闸山塘除险加固和区域防洪排涝工程建设。深入实施病险水库、水闸和山塘除险加固,加强水库安全动态监测,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完成病险水库除险加固70座。加快大中型、重点小型水闸除险加固和安全隐患严重的危险山塘整治。进一步完善城市防洪排涝工程体系,扩大工程保护范围,提高城市、产业集聚区及低洼地区的防洪排涝能力。加快沿海易受台风灾害影响地区的危旧房改造加固或搬迁,基本消除危房结构安全隐患。

(三)加强地质灾害防治

8.加强汛期地质灾害防御工作。各县(市、区)要根据地质灾害发生特点和降水趋势预报,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重点做好隐患排查、值守和应急处置工作。落实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避险预案和群测群防责任,一旦出现险情灾情,按地质灾害应急行动方案要求,及时启动相应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立即撤离危险区人员,并开展应急调查,提出应急处置措施,避免群死群伤,最大限度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

9.推进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工作。开展县(市、区)农村山区地质灾害隐患调查和1:50000地质灾害详细调查,在地质灾害高中易发区的乡镇和人口集聚区、规划区开展1:10000地质灾害调查和勘查。启动地质灾害重点县(市、区)农村山区地质灾害隐患调查评价。

10.地质灾害隐患勘查治理与避让搬迁。因自然因素造成的威胁农村居民点的地质灾害隐患,要结合新农村建设、下山脱贫和农村危旧房改造工程,通过加强勘查治理、有序组织避让搬迁等途径妥善解决。对当年发生地质灾害点,要及时进行应急排险处置,消除险情;不能消除的,进行工程治理或搬迁避让。到期末,全市需要避让搬迁和治理的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基本得到避让或治理。继续做好地面沉降防治,以温黄平原地面沉降减缓率为考核重点,进一步完善我市地面沉降监测网络。

(四)加强生态系统预警监测

11.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加强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提高防灾减灾成效;加强监测预报,提高预测预警能力;加强检疫管理,提升检疫执法水平;加强防治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提高防治水平。进一步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创新防治机制,防范外来有害生物入侵,加大基础设施投入,重点建设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检疫御灾、防治减灾三大体系以及公共防治服务、重要生态区域的防控基础设施,形成完善的林业有害生物防控体系,将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4.8‰以下。

12.动植物疫情疫病监测。加强动植物病疫监测预警和控制体系建设,形成比较完善的重大生物灾害防控体系。建立和完善疫病监测预警、预防控制、防疫监督以及基础设施保障系统,加强农业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监测,提高对口蹄疫、禽流感、红火蚁、香蕉穿孔线虫等重大疫情疫病的预警预报、快速处置能力。在对外开放口岸建立标准熏蒸处理库,确保外来疫情疫病得到有效处理,防止境外动植物疫情疫病侵入和蔓延。

(五)强化核与辐射安全保障

13.核应急与有害气体泄漏应急气象保障系统建设。加强核应急气象保障能力建设,开发核污染、有害气体泄露等气象应急响应模式系统,建立应急区域精细化风、温、湿以及降水等气象要素场的诊断模型、短时短期预报模型和核应急气象评价模型,建立核电基地特定应急区域基础气象信息数据库,完善核应急气象保障业务平台。

14.加强核与辐射污染源的监测管理和防治。推进核与辐射项目审批的能力建设,修改完善《市突发辐射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举办辐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演练,验证相关预案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加强辐射环境管理和放射源监控,完善放射源和射线装置的分级监管,配合国家加强对伴生矿开采的辐射环境保护,加强对重点辐射监管企业的监管,抓好重点核监管企业和场所历史遗留问题,防止群体性突发事件发生。

15.强化核与辐射安全保障。加强对突发核与辐射事件的前瞻性研究,增强相关工作的针对性;加强对核与辐射突发事件监测、处置能力的培训,进一步提高口岸一线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在对外开放口岸(包括海港、空港、内陆口岸、国际邮件处理中心等)配置足够的核与辐射检测设备,充实核与辐射专业技术人员。

(六)加强灾害快速救援和应急处置能力建设

16.灾害应急预案建设。进一步修订市、县、乡镇、村四级预案体系,重点是乡镇、村(社区)级预案,完善预案的系统性,注重预案的操作性,增强预案的实用性,实现预案“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加强救灾应急预案演练,建立救灾应急预案评估机制,通过认真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重点是乡镇、村(社区)级预案演练,评估预案的科学性和可行性,规范预案应急工作流程,提高基层救灾应急响应能力。

17.提升灾害救援救助能力。加强救灾应急队伍和减灾救灾技术装备建设,结合救灾业务特点,培育和发展“一队多用、专兼结合、军民结合、平战结合”的应急救援队伍,将公安消防队伍建成各级政府的综合救灾队伍,加强武警部队、医疗卫生救援队、矿山救援队等专业应急救援队伍能力建设纳入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充分发挥人民、武警官兵、公安民警、民兵预备役、红十字会和社会志愿者等在灾害救援救助中的作用。

18.提高基层防灾能力。加强基层灾害应急能力建设,进一步提高基层灾害防范意识和预警预报、组织协调和应急避险等能力。健全灾前应急准备、临灾应急防范和灾后应急救援等行动一致、反应迅速的应急处置与救援系统,做到信息畅通、协调及时有效。巩固基层防灾减灾救灾体系建设成果,进一步落实重要堤防、病险水库、地质灾害易发区等巡查预警制度,建立健全基层群防群治的长效机制。

19.避灾安置场所建设。继续推进城乡避灾安置场所建设,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制定规范化管理制度,确保避灾安置场所安全。全市基本实现县级有1所避灾安置中心,各乡镇、多灾易灾城乡社区有1所避灾安置所,实现总数500所,可容纳灾民30万人的目标,全市形成集减灾、避灾、物资仓储等功能于一体的避灾安置场所网络。

20.救灾物资仓储建设。加强救灾物资应急保障能力建设,编制规划,加大投入,优化布局,推进救灾物资储备库改扩建,丰富物资储备种类,全市基本形成功能齐全、布局合理、运行高效、保障有力的救灾物资仓储体系。重点推进多灾易灾地区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全市实现每个县(市、区)1个救灾仓库的目标。探索完善救灾仓储管理手段,实现市、县二级救灾仓储网格化管理。

21.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加快推进灾害信息员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工作,落实经费和措施,分期分批开展灾害信息员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工作,切实提高灾害信息员的职业技能和业务素养,保障灾情报送准确及时。2013年前基本完成全市5200余名灾害信息员的培训和鉴定任务。

22.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围绕国家“防灾减灾日”、“防汛防台日”等活动,建立防灾减灾宣传长效机制,创新减灾宣传方式,加强减灾教育基地建设,使防灾减灾宣传制度化、经常化,不断提高公众防灾减灾意识和自防、自救、互救能力。加快城乡“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重视城乡社区减灾工作,从城乡社区灾害应急预案编制、避灾安置场点设置、减灾宣传教育活动开展做起,不断完善城乡社区减灾基础建设,充分调动社区居民参与防灾减灾工作的积极性,切实提高社区减灾能力。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体制机制建设

成立市减灾委员会(具体名单附后),充分发挥减灾委员会的综合协调职能,建立各级政府减灾委员会的综合协调机制。加强防灾减灾政策研究,完善防灾减灾的上下联动、部门协同、分工合作的防灾减灾决策和运行机制,完善绩效评估、责任追究制度。加强信息资源共享,加快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建立健全市、县、乡镇(街道)三级综合联动、协同配合、科学高效、覆盖全面的灾害信息共享机制、灾害应急救助协同联动机制、救灾征用补偿机制,形成较为完善的综合防灾减灾体制和机制。

(二)完善法规体系

推进防灾减灾法规体系建设,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制定和修订符合我市实际的防灾减灾有关法规、规章,将防灾减灾纳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完善各类灾害应急预案体系,不断提高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积极借鉴发达国家防灾减灾管理经验,推进我市防灾减灾管理工作走上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轨道,保障防灾减灾管理工作有效开展。加强执法检查,落实责任,及时发现解决问题,总结推广经验,促进工作深入开展,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三)加大资金投入力度

增加各级政府对防灾减灾资金的投入,使防灾减灾的投入与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同步增长,提高公共财政保障能力。完善防灾减灾项目建设经费分级投入机制,加强防灾减灾资金管理和使用,建立健全救灾和捐赠款物的管理、使用和监督机制。加强对地质灾害集中地区、连片贫困地区和农村地区防灾减灾基础设施支持力度。完善自然灾害救助标准体系。研究建立财政支持的自然灾害风险分散机制,探索通过多元化机制实现重特大自然灾害的经济补偿与损失转移分担。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防灾减灾,建立稳定、多元化的资金筹措机制。

(四)健全考核考评体系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防灾减灾工作,及时编制实施方案,明确任务,落实措施,切实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资金到位。各地要进一步强化防灾减灾综合决策机制,形成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防灾减灾工作机制,建立完善指标明确、评价科学的综合考核考评机制,将防灾减灾行动实施情况纳入各级政府生态建设考核体系。

(五)加强人才队伍培养

全面推进防灾减灾人才队伍建设,整体性开发防灾减灾人才资源,扩充队伍总量,优化队伍结构,完善队伍管理,提高队伍素质,形成以防灾减灾管理和专业人才队伍为骨干力量,以各类灾害应急救援队伍为突击力量,以防灾减灾社会工作站和志愿者队伍为辅助力量的防灾减灾人才队伍。加大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力度。

(六)加大科技创新力度

充分发挥科学技术在防灾减灾的支撑作用,提高我市综合防灾减灾能力。加强灾害成灾规律、成灾条件、灾害预警、风险评估、防御对策及应急处置等方面研究。加快防灾减灾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使科学技术更直接地服务于防灾减灾。通过在关键技术领域的不断技术创新,大力提升灾害预警能力。

第6篇:城乡供水应急预案范文

县经历了较长时间的持续低温雨雪冰冻天气,月初以来。全县各乡镇大面积受灾,给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了较大影响。根据最新气象资料分析,预计未来一周我县低温雨雪天气还将持续,为进一步做好此次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工作,经县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

即将迎来春运高峰,当前正值春节来临之际。应对雨雪冰冻灾害形势将更加严峻。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把保民生、保畅通、保安全、保稳定放在突出位置,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好应对措施,科学调度,周密部署,狠抓落实,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产生活秩序,最大程度减少因灾损失。

二、确保城乡群众正常生活秩序

保障雨雪冰冻灾害天气情况下群众的正常生活。县商务局要组织好粮油、肉、蛋、菜、奶等市场供应,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采取有力措施。保障好生活物资的供应,确保物价基本稳定。县工商联、市政局、水务局、供电公司、民生燃气公司等部门和单位要切实保证居民的水、电、气供应,做好城市基础设施的维护和各项应急准备。县教委、卫生局、民政局要排查中小学校、卫生院、敬老院房屋隐患,防止出现人身伤亡。县旅游局要加强对各旅游景点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县卫生局要组织做好医疗救助准备工作,满足群众就医需要。特别是县民政局要储备好赈灾救济物资,对生活发生困难的群众,要及时进行救助,决不允许有冻死人、饿死人事件发生。县级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此次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工作。

三、努力保障交通运输安全畅通

一旦发生雨雪冰冻灾害,县交委、交巡警大队要加强对事故易发路段的巡逻。要采取科学疏导车辆、除雪除冰防滑等措施,全力保障国道、出境道和通乡道路安全畅通,确保生活、抢险、救灾等物资运输及时通畅。同时,县交委要加强对船舶的监管,县农委要加强渔船管理,有针对性制订和落实安全防范措施。高速公路执法队、火车站要充分考虑雨雪冰冻灾害天气对高速公路、铁路运输的影响,组织制订和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密切协调配合,妥善安排好滞留旅客和司乘人员的吃饭、饮水、保暖、医疗等服务工作,切实维护良好的交通运输秩序。

四、切实保证工农业生产正常运行

特别要加强对电力、通信、供水、供热、供气等设施的安全检查,有关生产经营企业要认真做好雨雪冰冻灾害可能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应对工作准备。确保安全正常运行。县安监局、经信委、城乡建委要加强煤矿、非煤矿山、建筑施工等企业的安全监管监察,加大督查检查力度,指导生产企业做好应对雨雪冰冻灾害防范措施,加强安全生产设备、装备检查和建筑工地安全,确保生产安全。县政府有关部门要督促相关企业加强设备检查与维护,制订完善防寒防冻预案,确保生产平稳运行;县供电公司要完善应对措施和应急预案,备足应急物资、装备,并组织抢修力量,最大限度减轻雨雪冰冻灾害对输电、供电造成的损失。要完善有序用电和大面积停电预案,确保重要设施、公共单位、居民生活用电和特殊行业供电安全可靠。县农委、林业局、畜牧局等部门要迅速派出工作组,深入各乡镇指导农民做好农林作物、牲畜的防寒防冻和灾后救助恢复重建工作,尽快恢复受损的蔬菜大棚、禽畜栏舍等生产设施,努力保护生产能力,保障蔬菜及鲜活农副产品的供应。

五、进一步加强监测预警和信息

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县气象局要继续做好雨雪冰冻灾害天气和强降温天气过程的监测、预报、预警工作。及时信息,搞好气象服务。要建立灾害天气会商机制,及时会商和预警信息,努力扩大雨雪冰冻灾害天气预报信息的使用范围并做好应急救援的准备工作。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县电信公司要进一步强化抢修队伍值班,确保全县通信畅通。

第7篇:城乡供水应急预案范文

(一)为了做好防范和处置因暴雨、洪水、台风、干旱等造成的各种自然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保证抗洪(台)抢险、抗旱救灾工作的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省防汛防旱应急预案》和《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制定本预案。

(二)本预案适用于本县行政区域内洪涝台旱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的预防及应急处置工作。

(三)按照洪台旱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水旱灾害分为特别重大水旱灾害、重大水旱灾害、较大水旱灾害和一般水旱灾害。

1、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水旱灾害:

(1)较大范围内(二个乡镇以上)24小时降雨量已超过150毫米,并且省、市气象部门预报未来24小时仍有大暴雨或特大暴雨。

(2)省、市气象部门强热带风暴、台风将严重影响本县,并发出紧急警报。

(3)-月份连续干旱70天以上;梅汛期降雨量严重偏少,水库蓄水严重不足,饮水困难人数超过5万人。

(4)小(一)型以上水库出现重大险情,并危及公共安全。

(5)县重点在建水利工程遭遇超标准洪水等险情,并危及公共安全。

(6)其它特别情况需要启动预案的。

2、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水旱灾害:

(1)较大范围内(一个乡镇以上)24小时降雨量达100-150毫米,并且省、市气象部门预报未来24小时仍有暴雨或大暴雨。

(2)省、市气象部门强热带风暴、台风将严重影响本县。

(3)-月份连续干旱50天以上;梅汛期降雨量严重偏少,水库蓄水不足,梅汛期后连续干旱天数20天以上;饮水困难人数超过2万人。

(4)小(二)型以上水库、重要山塘或主要河道、堤防出现严重险情。

(5)县重点在建水利工程遭遇超标准洪水等险情,并危及公共安全。

(6)其它情况需要启动预案的。

3、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水旱灾害:

(1)较大范围内(一个乡镇以上)24小时降雨量已超过80-100毫米,并且省、市气象部门预报未来24小时仍有大雨或暴雨。

(2)省、市气象部门强热带风暴、台风对我县影响较大。

(3)-月份连续干旱30天以上;梅汛期降雨量严重偏少,水库蓄水不足,梅汛期后连续干旱在10天以上,饮水困难人数超过0.5万人。

(4)小型水库、山塘出现险情,并危及公共安全。

(5)县重点在建水利工程遭遇洪水等险情,可能危及公共安全。

(6)其它情况需要启动预案的。

4、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水旱灾害:

(1)较大范围内(一个乡镇以上)24小时降雨量已超过50-80毫米,并且省、市气象部门预报未来24小时仍有大雨或暴雨。

(2)省、市气象部门强热带风暴、台风对我县影响较小。

(3)-月份连续干旱20天以上;梅汛期降雨量严重偏少,水库蓄水不足,饮水困难人数超过0.2万人。

(4)小型水库、山塘出现险情,可能危及公共安全。

(5)县重点在建水利工程遭遇洪水等险情,可能危及公共安全。

(6)其它情况需要启动预案的。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成立县人民政府防汛防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县防指),由县水务局、发改局、财政局、人武部、民政局、交通局、公安局、农业局、国土局、建设局、供电局、经贸局、教育局、卫生局、安监局、旅游局、武警中队、气象局、供销社、广电台、电信局、人保公司、人寿公司、安文镇政府等单位负责人组成,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总指挥,县人武部、县府办、县水务局主要负责人任副总指挥。

主要职责:组织制订完善防汛防旱预案,审定和批准蓄水工程的洪水调度方案、水库控运计划、抗旱应急供水方案,制订防汛防旱有关规定、规程、办法等。组织开展防汛防旱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单位及时处理影响防汛防旱安全的有关问题。负责重要河道、水库等洪水调度,抗旱应急供水调度;贯彻执行上级防汛抗旱调度命令和批准的洪水调度方案、抗旱应急供水方案。负责全县汛情、旱情通告,以及和解除紧急防汛期、非常抗旱期。并协助做好灾后处置、有关协调工作。执行县委、县政府下达的洪涝台旱灾害防灾救灾的任务。

(二)县防指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县防汛办),负责防汛防旱日常工作,县防汛办设在县水务局。办公室主任由水务局分管副局长兼任,确定一名专职副主任。

办公室主要职责:汛期月日至月日每天24小时值班,掌握汛情、旱情、灾情,及时提供指挥决策,提出启动洪、涝、台、旱灾害应急预案的建议。贯彻落实指挥部下达的各项指示、命令。洪水、台风、干旱预报、警报,编制险情、灾情和抢险救灾情况报告。督促、检查、落实各项应急工作和执行抢险救灾工作。做好有关信息、联络、接待等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三)县防指下设应急工作组,各工作组划分及主要职责:

1、预测预报及信息组

县水务局牵头,由县防汛办、县气象局、县广电台等单位组成。

主要职责:天气报告,下达指挥部指令等。

2、抢险救灾组

县人武部牵头,由县水务局、交通局、供电局、建设局电信局、民政局、公安局、国土局、农业局、经贸局、教育局、安监局、旅游局、卫生局、武警中队等单位和各乡镇政府组成。

主要职责:组织洪、涝、台灾害发生地的乡镇政府抢险救灾、人员转移,灾民安置等。

3、抗旱救灾组

县水务局牵头,由县建设局、农业局、民政局、卫生局、公安局、人武部等单位和各乡镇政府组成。

主要职责:组织干旱发生地乡镇政府的社会力量抗旱救灾。

4、应急物资和电力通讯保障组

县经贸局牵头,由县交通局、供电局、民政局、电信局、供销社等单位组成。

主要职责:储备和调运应急防汛抢险救灾物资、器材,保证电力供应、通讯畅通等。

5、应急资金保障组

县财政局牵头,由县发改局、水务局、民政局、交通局、国土局等单位组成。

主要职责:筹措县级救灾资金,争取上级财政的支持。

6、医疗卫生保障组

县卫生局牵头,由县农业局、建设局、水务局、县疾控中心、各医疗机构等组成。

主要职责:组织急救队伍抢救伤员,提供所需药品和医疗器械和灾后疫情防治等。

7、灾后重建组

县发改局牵头,由县电信局、供电局、水务局、建设局、交通局、农业局、国土局、民政局、人保公司、人寿公司等单位和各乡镇政府组成。

主要职责:组织力量抢修灾区的通信、电力、水利、供水、交通等公共基础设施,恢复农业生产等。

8、灾情核查组

县防汛办牵头,由县交通局、民政局、县广电台、电信局、供电局、农业局、国土局、卫生局、建设局、旅游局、经贸局、人寿公司、人保公司等单位和各乡镇政府组成。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核查灾害损失情况。

9、新闻宣传报道组

县委宣传部牵头,由各新闻单位组成。

主要职责:宣传报道抗灾抢险中的先进事迹。

(四)各乡镇政府和城镇社区、行政村等基层组织,以及企事业单位根据需要设立防汛防旱办事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或本单位的防汛防旱和险情处置工作。每年汛期前(4月15日)将组织机构名单报县防汛办。

三、预防和预警机制

(一)防汛防台检查

水库、堤防和其他险工险段等工程管理单位应当建立日常巡查制度与安全监测监管制度。县防指在汛前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防汛检查,实行以查组织、查工程、查预案、查物资、查通信为主要内容的分级检查制度,发现防汛安全问题的,责成有关单位限期处理和整改。建设、电力、交通、通信等部门应当加强市政、电力、交通、通讯等设施的防汛防台检查,发现问题,责成有关部门和单位及时处理。

(二)工程预警信息报告及发出

当水库、山塘、河道出现警戒水位以上洪水时,各管理单位应加强工程监测,并将工程设施的运行情况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县防汛办。当水库水位超过汛限水位时,水库管理单位应按照有管辖权的防汛防旱指挥机构批准的洪水调度方案调度,其工程运行状况应向防汛防旱指挥机构报告。当水库出现险情时,水库管理单位应立即在第一时间向下游预警,并迅速处置险情,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县防汛办报告。当水库遭遇超标准洪水或其它不可抗拒因素而可能溃坝时,应提早向水库溃坝洪水风险图确定的淹没范围发出预警,为群众安全转移争取时间。

(三)洪涝灾情预警信息报告及发出

1、洪涝灾情信息主要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受灾人口以及群众财产、农林牧渔、交通运输、邮电通信、水电设施等方面的损失。

2、洪涝灾情发生后,有关乡镇应及时向县防汛办报告洪涝受灾情况,县防汛办收集动态灾情,全面掌握受灾情况,并及时向县政府和上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报告。对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灾情,应立即上报。对重大灾情,应在灾害发生后3小时内将初步情况报到省防指,并对实时灾情组织核实,核实后及时上报,为抗灾救灾提供准确依据。

(四)旱情预警信息报告及发出

1、旱情信息主要包括:干旱发生的时间、地点、程度、受旱范围、影响人口,以及对工农业生产、城乡生活、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的影响。

2、有关乡镇政府及时向县防汛办报告旱情、水雨情变化、当地蓄水情况和用水情况。当发生干旱时,每天向县防汛办上报一次旱情。

四、预防和预警行动

(一)预防预警准备工作

1、思想准备。加强宣传,增强全民预防水旱灾害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做好防大汛抗大旱的思想准备。

2、组织准备。建立健全防汛防旱组织机构,落实防汛防旱责任人、防汛防旱队伍和山洪易发重点区域的监测及预警措施,加强防汛专业机动抢险队伍和抗旱服务组织的建设。

3、工程准备。按时完成水毁工程修复和水源工程建设任务,对存在病险的水库、堤防等各类水利工程设施实行应急除险加固;对跨汛期施工的水利工程和病险工程,落实安全渡汛方案。

4、预案准备。修订完善水库防洪预案、台风暴雨防御预案、洪水预报方案、防洪工程调度计划、堤防决口和水库垮坝应急方案、防御山洪灾害预案和抗旱预案。针对河道堤防险工险段,制订工程抢险方案。

5、物料准备。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储备必需的防汛物料,合理配置。在防汛重点部位储备一定数量的抢险物料,以应急需。

6、通信准备。充分利用社会通信公网,确保防汛通信畅通。健全水文、气象测报站网,确保雨情、水情、工情、灾情信息和指挥调度指令的及时传递。

7、防汛日常管理工作。加强防汛日常管理工作,对在河道、水库、人工水道内建设的非防洪建设项目应当编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对未经审批并严重影响防洪的项目,依法强行拆除。

(二)降雨实时预警

水文气象单位应加强降雨监测,当出现强降雨时,应及时向县防汛办报告。县防指收到降雨信息后,立即向有关乡镇政府发出警报。乡镇政府和有关单位接到降雨警报后,应及时做好应急准备。

(三)台风暴雨灾害预警

根据《县气象灾害预警信号规定(试行)》及时对台风影响情况的预警警报。可能受台风影响乡镇的防汛防旱机构应加强值班,研究防御对策,明确防御重点,及时将有关信息向社会,按防台预案做好相关工作。

(四)河道洪水预警

1、当河道即将出现洪水时,应及时向县防汛办报告水位、流量的实测情况和洪水走势,为预警提供依据。当水库大流量泄洪时,水库工程管理单位应向下游发出预警。

2、各乡镇政府应按照分级负责原则,确定洪水预警区域、级别和洪水信息范围,按照权限向社会。

(五)山洪灾害预警

有关乡镇政府、村和相关单位都要落实巡查预警员,汛期坚持巡查制度,降雨期间,加密观测巡查,一旦发现危险征兆,立即向可能受影响地区发出警报,转移群众,并报告县防汛办。

(六)干旱灾害预警

当梅雨期降雨严重偏少或其他时段长时间干旱、水库蓄水严重不足、河道水位偏低时,各乡镇政府应预警信息,做好抗旱的各项准备工作。

(七)水利工程险情预警

当水利工程发生险情或水库遭遇超标准洪水时,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应及时将情况报告县防汛办和当地乡镇政府,通过广播、电视、电话、警报等方式,向可能受影响地区发出警报,当地政府做好群众转移的有关工作。

(八)供水危机预警

当因供水水源短缺或被破坏,供水线路中断,供水水质被侵害等原因出现供水危机,由县防指向社会公布预警,居民、企事业单位做好储备应急用水的准备,有关部门做好应急供水的准备。

五、应急响应

根据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的水旱灾害分级,启动相应的Ⅰ级、Ⅱ级、Ⅲ级、Ⅳ级应急响应行动。

(一)Ⅰ级应急响应行动

1、县防指总指挥、副总指挥临阵指挥,县防指成员单位各就各位、各司其职,各应急工作组在县防指的统一指挥下,积极开展救灾抢险。县防指部署抢险工作,并向灾害发生地派出工作组指导工作,根据需要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和非常抗旱期。向县委、县政府及上级指挥部汇报有关情况,请求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临阵指挥。必要时,报请省、市政府扩大应急。

2、县防汛办加强值班力量及时掌握水情、雨情、风情、旱情、工情的发展变化,做好汛情、旱情的上传下达工作。

3、灾害发生地的乡镇政府启动相应的Ⅰ级应急响应,由党政主要领导主持,动员部署防汛防台抗旱和水利工程抢险工作;根据预案转移危险地区群众,做好巡查,组织人力、物力抢险救灾,营救被洪水围困群众。组织饮水困难地区的水源供应,协调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

(二)Ⅱ级应急响应行动

1、县防指副总指挥临阵指挥,防汛、水务、气象、国土资源、建设等县防指主要成员单位进入抢险工作,副总指挥协调部署防汛防台抗旱和水利工程抢险工作,向灾害发生地派出工作组指导、部署相关工作。同时,派出专业人员赴一线指导防汛抗旱和水利工程抢险。将情况报告总指挥,并上报上级指挥部和县委、县政府,通报县防指各成员单位。必要时,总指挥亲临指挥,部署相关工作。

2、县防汛办加强值班力量,密切监视水情、雨情、风情、旱情、工情的发展变化,做好汛情、旱情预测预报和洪水调度,并监督指导各乡镇的洪水调度,汛情、旱情通报。派出专业人员赴一线进行技术指导。

3、灾害发生地的乡镇政府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党政主要领导部署抢险工作;加强值班,密切监视水情、雨情、风情、旱情、工情变化;根据预案转移危险地区群众,做好巡查,组织人力、物力抢险救灾,营救被洪水围困群众。组织饮水困难地区的水源供应,协调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及时将抢险情况上报县防指。

(三)Ⅲ级应急响应行动

1、县防汛办主任临阵指挥,防汛、水务、气象等县防指主要成员单位参加抢险。有关乡镇政府加强值班,密切监视水情、雨情、风情、旱情和工情的发展变化,做好汛情、旱情上报。组织受灾地区的人员转移、抢险救灾。县防汛办主任及时将防汛防台抗旱和水利工程抢险信息报告总指挥、副总指挥,并上报县委、县政府,通报县防指各成员单位。

2、灾害发生地的乡镇政府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由分管领导组织抗灾抢险工作,明确防御目标和重点。加强值班,密切监视水情、雨情、风情、旱情、工情的变化;根据预案做好危险地区群众转移的准备工作,做好巡查,组织人力、物力做好抢险救灾准备。组织饮水困难地区的水源供应,协调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及时将防汛防台抗旱和水利工程抢险情况上报县防指。

(四)Ⅳ级应急响应行动

1、县防汛办副主任临阵指挥。有关乡镇政府加强值班,密切监视水情、雨情、风情、旱情的发展变化,做好汛情、旱情上报。组织人员做好抢险救灾的准备工作。县防汛办副主任及时将防汛防台抗旱和水利工程抢险信息报告总指挥、副总指挥。

2、灾害发生地的乡镇政府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由分管领导组织抗灾抢险工作,明确防御目标和重点。加强值班,密切监视水情、雨情、风情、旱情的变化;根据预案做好巡查,组织人力、物力做好抢险救灾准备。组织饮水困难地区的水源供应,协调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及时将防汛防台抗旱情况上报县防汛办。

(五)信息报送与处理

1、汛情、旱情、工情、险情、灾情等防汛防旱信息实行分级上报,归口处理,同级共享。

2、防汛防旱和水利工程险情信息的报送和处理,应快速、准确、翔实,重要信息应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了解情况,随后补报详情。

3、属一般性汛情、旱情、工情、险情、灾情,按分管权限,分别报送防汛办值班室负责处理。凡因险情、灾情较重,可向上一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值班室上报。

(六)指挥和调度

1、出现水旱灾害后,事发地的乡镇政府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根据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在采取紧急措施的同时,向县防指报告。根据现场情况,及时收集、掌握相关信息,判明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并及时上报事态的发展变化情况。

2、事发地的防汛防旱指挥机构负责人应迅速上岗到位,分析事件的性质,预测事态发展趋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并按规定的处置程序,组织指挥有关人员,迅速采取处置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3、发生重大水旱灾害后,县防指派出由领导带队的工作组赶赴现场,加强领导,指导工作,必要时成立前线指挥部。

(七)抢险救灾

1、出现水旱灾害或防洪工程发生重大险情后,事发地的防汛防旱机构应根据事件的性质,迅速对事件进行监控、追踪,并立即与县防汛办联系。

2、事发地的防汛防旱机构根据事件具体情况,按照预案立即提出紧急处置措施,供当地政府或上报县防汛指挥部决策。

3、事发地防汛防旱机构应迅速调集本地的资源和力量,组织当地有关部门和人员,迅速开展现场处置或救援工作。河道堤防决口的堵复、水库重大险情的抢护按照事先制定的抢险预案进行,并由防汛机动抢险队或抗洪抢险专业队伍等实施。

4、处置水旱灾害和工程重大险情时,应按照职责分工,由县防指统一指挥,各单位或各部门应各司其职,团结协作,快速反应,高效处置,最大程度地减少损失。

(八)安全防护和医疗救护

1、各乡镇政府应高度重视人员的安全,调集和储备必要的防护器材、消毒药品、备用电源和抢救伤员必备的器械等,以备随时应用。

2、抢险人员进入和撤出现场由县防指视情况作出决定。抢险人员进入受威胁的现场前,应采取防护措施以保证自身安全。

3、出现水旱灾害后,事发地防汛防旱机构应及时做好群众的救援、转移和疏散工作。

4、事发地防汛防旱机构应按照当地政府和上级指挥机构的指令,及时通告,防止人、畜进入危险区域或饮用被污染的水源。

5、对转移的群众,由当地乡镇政府负责提供紧急避难场所,妥善安置灾区群众,保证基本生活。

6、出现水旱灾害后,事发地乡镇政府和卫生部门加强对受影响地区的疾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报告工作,落实各项防病措施,并派出医疗小分队,对受伤的人员进行紧急救护。

(九)社会动员与参与

1、出现水旱灾害后,事发地乡镇政府可根据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报经县政府批准,对重点地区和重点部位实施紧急控制,防止事态及其危害的进一步扩大。

2、必要时当地乡镇政府可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紧急情况下可依法征用、调用车辆、物资、人员等,全力投入抗洪抢险。

(十)信息与新闻宣传

1、防汛防旱的信息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信息形式主要包括授权、散发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会等。

2、汛情、旱情及防汛防旱动态等信息,由县防指统一审核和;涉及水旱灾情的,由县防汛办会同民政部门审核和。

3、各乡镇的局部汛情、旱情、水利工程险情、灾情及抢险救灾的有关信息,由县防指审核和;涉及水旱灾情的由县防指会同民政部门审核和。

(十一)应急结束

当洪涝台旱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得到有效控制时,县防指视情宣布应急结束。

六、应急保障

(一)通信与信息保障

县电信局负责保障抗洪抢险现场通讯畅通,确保与外界的联络。

(二)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1、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保障

(1)对历史上的重点险工险段或易出现险情的水利工程设施,应提前编制工程应急抢险预案,以备紧急情况下因险施策;当出现新的险情后,应派工程技术人员赶赴现场,研究优化除险方案,并由当地乡镇领导负责组织实施。

(2)县防指和防洪工程管理单位以及受洪水威胁的其他单位,应储备常规抢险器械、抗旱设备、物资和救生器材,以满足抢险急需。

2、应急队伍保障

(1)县人武部组建一支50人应急抢险分队。

(2)各乡镇政府按照区域大小组建一支不少于30人的应急抢险队伍。

(3)小(一)型以上水库及重点在建工程组建一支20人以上应急抢险分队。

3、治安保障

县公安局负责做好水旱灾区和防灾人员转移后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抗洪抗旱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抗灾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负责组织做好防汛抢险、分洪爆破时的、警卫工作,维护灾区的社会治安秩序。

4、物资保障和调拨

(1)县防汛办储备救生衣25件,救生圈25只,救生绳3000米,土工布200平方米、锄头50把、铁畚箕50只等抢险物资。

(2)县农资总公司储备编织袋5000只,锄头20把,铁畚箕30只。

(3)五丈岩水库储备编织袋5000只,锄头50把,铁畚箕300只。

(4)各乡镇政府必须按照县防指下达的防汛物资储备任务要求,备足物资。

(5)防汛物资按规定程序调拨,及时补充消耗物资。

5、资金保障

县财政、发展改革、民政、水务、银行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抢险救灾资金的筹措、落实,做好救灾资金、捐赠款物的分配、下拨,指导、督促灾区做好救灾款的使用、发放,以及相关金融机构救灾、恢复生产所需信贷资金的落实和信贷。

6、避灾场所保障

各乡镇政府应当确定本地区的避灾场所,设立标志,确保灾害来临时处于危险区域的群众躲避。

7、电力保障

县供电局负责抗洪抢险、抢排渍涝、抗旱救灾等方面的供电需要和应急救援现场的临时供电。

8、交通运输保障

县交通局落实临时抢险运输货车5辆、客车10辆,挖掘机5台。

9、医疗卫生保障

卫生、农业等部门负责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预防疾病流行,做好人畜疾病的免疫和公共场所消毒工作。

10、社会动员保障

(1)防汛防旱是社会公益性事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水利工程设施和防汛防旱的责任。

(2)汛期或旱季,各乡镇政府应根据水旱灾害的发展,做好动员工作,组织社会力量投入防汛防旱。

(3)县防指成员单位,在严重水旱灾害期间,应按照分工,特事特办,急事急办,解决防汛防旱的实际问题,同时充分考虑调动本系统的力量,全力支持抗灾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

(4)各乡镇政府应加强对防汛防旱工作的领导,组织有关村、单位,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做好防汛防旱工作。在防汛防旱的关键时刻,各级行政领导应靠前指挥,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奋力抗灾救灾。

(三)技术保障

1、加强水文气象预报系统建设,提高预报精确度。

2、建立水库防洪调度系统,实现实时制订和优化洪水调度方案,为防洪调度决策提供支持。

3、建立水雨情、洪水调度、水利工程抢险、水资源应急配置等专家库,为防汛防旱指挥提供专家咨询。

(四)后勤保障

灾害发生地的乡镇政府负责抢险物料、交通工具、食品、饮用水、医疗、药品等后勤保障。必要时,县经贸局牵头,县粮食、民政、交通、卫生等部门共同做好灾区急需物资的调配工作。

(五)宣传、培训与演练

1、宣传

县防汛防旱指挥部各组成部门和新闻部门应加强防汛防旱及避险知识宣传,提高公众的防灾减灾能力。

2、培训

(1)县防指要组织好培训工作。

(2)培训工作应结合实际,采取多种组织形式,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每年汛前至少组织一次培训。

3、演练

(1)乡镇应定期举行不同类型的应急演习,以检验、改善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

(2)抢险队伍必须针对当地易发生的各类险情有针对性地每年进行抗洪抢险演习。

(3)多个部门联合进行的专业演练,一般每年举行一次,由县防指组织。

七、善后工作

(一)救灾

水旱灾害发生地乡镇政府应做好灾区生活供给、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学校复课、水毁修复、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等善后工作。

(二)救济救助

民政部门负责受灾群众生活救济救助。及时调配救灾款物,组织安置受灾群众,做好受灾群众临时生活安排,保证灾民有粮吃、有衣穿、有房住,切实解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

(三)医疗救治与卫生防疫

卫生部门负责调配医务技术力量,抢救因灾伤病人员,对污染源进行消毒处理,对灾区重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病的传播、蔓延。

(四)水毁工程修复

(1)对影响当年防洪安全和城乡供水安全的水毁工程,应尽快修复。防洪工程应力争在下次洪水到来之前,做到恢复主体功能;抗旱水源工程应尽快恢复功能。

(2)遭到毁坏的交通、电力、通信、水文以及防汛专用通信设施,应尽快组织修复,恢复功能。

(五)环境保护

灾害发生地乡镇政府应组织对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污染物进行清除。

(六)防汛抢险物资补充

针对当年防汛抢险物料消耗情况,按照分级筹措和常规防汛的要求,及时补充到位。

(七)补偿机制

对水库根据防洪调度指令拦洪超蓄淹没造成损失、因抗旱需要调用农业灌溉水源、水库因抗旱保水影响正常效益发挥的,政府按规定给予补偿。

(八)灾后重建

灾害发生地乡镇政府及时开展灾后重建工作。灾后重建原则上按原标准恢复。

(九)防汛防旱工作评估

各乡镇每年针对防汛防旱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进行定性和定量的总结、分析、评估。总结经验,找出问题,从防洪抗旱工程的规划、设计、运行、管理以及防汛防旱工作的各个方面提出改进建议,以进一步做好防汛防旱工作。

八、附则

(一)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二)各乡镇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防汛防旱应急预案,同时指导并督促行政村和企事业单位、学校根据实际需要制定防汛防旱预案。防洪工程管理单位制定所属水库、堤防的险情应急处置预案,报当地政府和县防指备案。

第8篇:城乡供水应急预案范文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镇防御台风工作,促进防御台风工作有序、高效、科学地开展,最大程度地减轻台风灾害带来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的持续稳定发展。根据《佛山市防台风应急预案》、《顺德区防台风应急预案》等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镇范围内台风灾害的防御及应急处置。

(三)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坚持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经济社会稳定作为防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程度减少台风造成的危害和损失。

2、以防为主,防抗结合。坚持预防和处置相结合,完善工作机制,强化防御和应急处置规范化、制度化,不断提高应急处置工作的科学化水平,增强综合管理和应急处置能力;坚持“防、避、抢、救”各项措施相结合,保障防台风工作有序、高效、科学开展。

3、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在镇委、镇政府和区三防指挥部的领导下开展防台风工作,落实镇行政首长负责制,统筹协调,分级分部门负责。

4、全民动员,协调应对。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镇三防指挥机构成员单位、社会各界要迅速响应,形成运转高效的应急处置机制。

(一)自然地理。

__镇座落于佛山市顺德区西南,位于我省沿海地区,受南中国海及西太平洋生成的热带气旋正面袭击或影响的情况时有发生。其中,7~9月份为台风活动季节,台风期间有时发生强台风。由于地处西、北江下游,每年4~9月受两江洪水影响,如适逢多雨和台风天气,容易造成洪涝灾害。

(二)防御重点。

1、危房及危险房地段人员转移,病险工程(设施)抢修和防护。

2、水闸、堤防等水利工程及其它设施运行安全,“三高”农业的防风防涝。

3、山体滑坡。

4、高层建筑工地棚架、广告牌、铁塔、行道树、电线杆、天线等高空设施防风,城镇低洼地区的排涝。

(一)__镇防汛防旱防风指挥所。

镇政府成立防汛防旱防风指挥所(以下简称“镇三防指挥所”)为全镇防御台风工作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全镇防御台风及抢险救灾工作。各单位、各村(居)在镇三防指挥所的统一指挥下,负责各自职能范围内或各自辖区内的防御台风及抢险救灾工作。

1、镇三防指挥所组织机构。

(1)指挥:由镇政府的行政首长担任。

(2)副指挥及成员:由镇领导和镇国土城建和水利局主要领导担任。

(3)成员单位:党委办公室(应急办)、宣传文体办公室、经济和科技促进局、教育局、农业和社会工作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__分局、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__分局、武装部、区公安局__分局、__医院、中国电信__分公司、__供电所、__供水公司等。

2、镇三防指挥所防台风职责。

在镇委、镇政府及区三防指挥部领导下,组织、指挥、协调全镇的防台风和抢险救灾工作。其主要职责是:负责拟订全镇三防政策及相关制度,贯彻执行上级防台风工作的有关方针、政策和区三防指挥部的指示、命令;严格实行防台风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编制完善防台风工作预案;检查督促各有关部门做好防台风准备工作;督促或组织河道清障工作,提高江、河堤围防台风能力;下达应急强制等调度命令,统一调度全镇各类抢险队;动员社会力量参与防台风抢险救灾;负责全镇风情、水情通告,组织灾后处置。

3、镇政府防汛防旱防风指挥所办公室(以下简称“镇三防办”)为镇三防指挥所的常设办事机构,负责本镇防御台风的日常工作,编制修订《__镇防台风应急预案》。

(二)主要成员单位防台风职责如下。

(1)党委办公室(应急办):①负责协调落实镇委镇政府有关防台风工作的决定及部署;审查《__镇防台风应急预案》等规范性文件;②指导和督促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理;③负责相关突发事件应急信息的上报工作。

(2)宣传文体办公室:①负责全镇防风抢险救灾宣传报道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②督导电视媒体在接到镇三防办提供的有关风情、雨情、水情的信息后及时向公众;③督导电视媒体制作必要的防御台风指引、常识等公益宣传广告。

(3)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加强对城市照明等市政公用设施的检查和管理,指导辖区相关部门抢修受影响的路灯。

(4)教育局:①编制并落实教育部门防台风应急预案;②指挥、协调受台风影响的托幼机构及中小学校落实防御措施,必要时组织、指导师生安全转移;③及时把台风等灾害预警通知传达到有关教育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停课安排;④指导、监督学校进行防风减灾、应急避险等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5)农业和社会工作局:①指导农口各相关单位做好防御台风的各项准备工作;②指导各居(村)委会对各种养殖户落实防风措施做好自保自救工作;③指导渔业船舶、鱼排人员防风避险工作;④向镇三防办报告农业受灾情况。

(6)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①督导有关部门做好防台风的救助工作;协助做好灾后救济工作;②协助核查、灾情及救灾工作情况,及时向镇三防办提供灾情信息;③及时对防灾减灾台账中有关庇护中心数据进行核实与更新。

(7)国土城建和水利局:

①组织督促有关部门对水闸、堤围等水利设施,尤其险工险段进行检查,及时抢修加固;加强水闸、电排站调度管理,及时做好预排工作。

②负责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组织突发性地质灾害调查,组织专家论证认定地质灾害治理责任,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地质灾害发生后,负责组织指导排险工作。

③负责监督检查各类房屋建筑、工程设施防御台风设防标准的落实,组织做好建筑工地在建工程防御台风的安全管理,疏散、转移危房居民和危险临时工棚住宿人员。台风过后,及时组织对台风影响期间受损、受浸房屋进行安全鉴定,确保安全后方可准许人员回迁。

④负责组织、调拨抢险所需的砂、石料、钢筋、水泥等抢险物资,并组织准备好一定数量的抢险机械,组织技术人员上岗就位,随时待命参加抢险工作。

⑤负责防灾减灾台账中有关数据的核实与更新。

⑥负责道路两旁树木及其它绿化苗木受损修复管理,避免造成事故。

(8)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组织突击救护队伍,抢救受灾伤病员,做好灾区的卫生防病工作,防控灾区疾病、疫情的传播、蔓延。

(9)区市场监督管理局__分局:①监督、指导防台风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是危险化学品及工业园使用燃气生产企业(包括仓库)的防台风安全工作。②督促有关部门加强对电力、码头、道路、桥梁、市政、大型建设项目等重要设施的防台风安全检查,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和应急救援措施。

(10)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__分局:

①加强对环卫、燃气等市政公用设施、港口码头、交通运输的监督检查和安全管理。

②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和设置单位(人)检查户外广告牌的安全情况,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户外广告牌,联合有关部门督促设置单位(人)及时做好加固工作;必要时,强拆存在安全隐患的建(构)物或设施。

③督促指导相关部门做好城市雨水排放工作,做好城市排涝设施的运行管理工作,必要时组织人员对城区积涝严重地区进行抢排。

④组织调度抢险救灾车辆、船只,运送抢险队伍和救灾物资。

⑤负责公路、桥梁在建工程的防风工作,负责组织抢修损毁道路、桥梁。

(11)武装部:组织协调镇民兵预备役参加抢险救灾工作,协助镇人民政府转移危险地区的群众。

(12)区公安局__分局:①负责维护社会治安和交通秩序工作,及时制止不法分子乘机活动,及时控制灾民哄抢救援物资行为;②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理因防风抢险救灾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③协助危险地区或危房群众疏散、转移工作和陆地的突击救援、抢险工作;④利用交通电子显示屏协助台风预警信息;⑤加强道路交通管制、交通疏导和车辆分流,保障抢险救灾车辆优先通行。

(13)__医院:负责组织突击救护队伍,抢救受灾伤病员,做好灾区的卫生防病工作,

(14)电信部门(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佛山顺德__分公司、中国移动佛山顺德__分公司、中国联通佛山顺德__分公司等):①组织集合技术维修队伍,对关键线路和设施进行认真检查,确保镇三防指挥所等重要部门的通讯畅通无阻;②当通信设施遭到破坏而造成较大面积通信阻断时,应及时使用机动应急通信系统,作为公众通信网的延伸和补充手段。

(15)__供电所:①负责所辖供电设备

的安全供电,特别要保证镇排涝泵站和镇三防指挥所、__医院、供水等部门及通信部门中心机房的用电需要;②保障电力设施的防台风安全工作,必要时,及时切断危险地区的电源;③配备足够的供电应急抢修队伍和材料、物资,及时修复故障;④编制重要用电单位的双电源供电方案,指导、协助有关单位配备足够容量的自备电源。(16)__供水公司:①负责__镇辖区内因台风而损毁的供水设施的抢修工作;②负责因台风而出现停止正常供水区域的应急供水工作。

各成员单位应根据本预案制定本单位的实施方案,报镇三防指挥所备案。如实施方案有修订时,每年汛期前(4月15日)报镇三防指挥所备案。

(一)预警。

台风预警是针对热带气旋影响所造成的强风、暴雨、洪水超过一定的标准而向社会所进行的警示活动。

1、预警等级、信号。

根据热带气旋影响范围和程度,台风预警等级分为四级:Ⅳ级(一般),III级(较重),Ⅱ级(严重),I级(特别严重)。热带气旋发展过程中其强度、范围、登陆地点、危害程度等发生变化时,应及时调整预警等级。台风预警信号分五种,分别以白色、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见附件1)。

(1)Ⅳ级预警:蓝色台风预警信号时为Ⅳ级预警;

(2)III级预警:黄色台风预警信号时为III级预警;

(3)Ⅱ级预警:橙色台风预警信号时为Ⅱ级预警;

(4)I级预警:红色台风预警信号时为I级预警。

2、预警。

(1)台风预警信号由区气象台。

(2)宣传文体办组织新闻媒体及时播报预警信息、有关台风与防御台风信息,当气象部门台风预警信号后,新闻媒体(报纸除外)应在15分钟内向公众播出;__广播电视台除挂出预警信号外,还要以滚动字幕形式播放信号的含义、防御指引等相关信息。

(3)镇三防指挥所负责防御台风灾害指令。

(4)镇三防指挥机构相关成员单位应根据防台风工作职责和预案,做好相关信息工作。具体包括:

国土城建和水利局负责江河水情、地质灾害、水工程安全、建筑施工工地、高空建筑设施、城镇危旧房屋及地下建(构)筑物等方面的有关信息。

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__分局负责渡口、码头等方面的有关信息。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__分局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等方面的有关信息。

农业和社会工作局负责督导种养殖户对农田鱼塘水位进行调控,并负责种养殖业防风和抢修的有关信息。

教育局负责托幼机构及中小学校防范等方面的有关信息。

其他部门做好相关的报警与其他信息工作。

(二)预防。

1、预防准备。

(1)组织准备:建立健全防风组织指挥机构,落实责任人、抢险队伍和预警措施,加强专业抢险队伍建设。

(2)工程准备:按计划完成水毁工程修复,对存在病险的堤防、涵闸、泵站等各类水利工程设施实施应急除险加固;对跨汛期施工的水利工程,包括病险工程,落实安全度汛方案。

(3)预案准备:镇三防指挥所根据《顺德区防台风应急预案》的标准,制定《__镇防台风应急预案》;镇三防指挥机构相关成员单位应根据防台风工作职责和预案,制定有关防台风预案。

(4)物料准备:按照不低于省定的物料储备标准,分级负责储备必需的防汛抢险物料和设备。

(5)通信准备:充分利用公用通信网络,确保三防通信专网和应急通讯畅通。

2、防台风检查。

(1)镇三防指挥所应适时组织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__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__分局、经济和科技促进局、教育局、供电、供水、通信等部门应加强相关设施的防台风检查,发现问题,责成有关部门和单位及时处理。

(2)镇三防指挥所、国土城建和水利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组织对危险区域人员、房屋等进行调查,登记造册,完善防灾减灾台账中有关数据的核实与更新,其汇总情况报镇三防办备案。

3、防台风巡查。

(1)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应建立河道、河涌、堤防和险工险段等水利工程的巡查制度;加强公共设施、高空建筑设施、城乡危旧房屋、在建工程等重点领域和部位的防台风巡查工作;加强易造成山体滑坡等地质灾害地段的巡查。

(2)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__分局应加强城市排涝、环卫等市政公用设施、港口、渡口、码头的防台风巡查工作。

(3)教育局应加强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校的防台风巡查工作。

(4)区市场监督管理局__分局应加强企业单位,尤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防台风巡查工作。

(5)其他部门应做好相应工程或设施的防台风巡查工作。

4、预警员落实。

在易发生山洪和泥石流、山体滑坡、低洼易涝等灾害地区的村(居),以及企事业单位必须安排确定预警员,落实预警职责。

五、应急响应

(一)应急响应级别。

应急响应级别从低到高依次分为Ⅳ、III、Ⅱ、I四级。

Ⅳ级应急响应区三防指挥部授权区三防办启动。III级应急响应由区三防指挥部或区三防办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由区三防指挥部启动。I级应急响应由区三防指挥部启动,或组织有关部门、专家会商研判后报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启动。

以上各级应急响应启动后,镇三防指挥所应将级别信息传达至相关成员单位。

(二)应急响应行动。

1、Ⅳ级应急响应(台风预警信号为蓝色时)。

(1)镇三防指挥所组织镇三防指挥机构主要成员单位(应急办、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__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__分局、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等)参加会商会议,研究部署防台风工作。

(2)镇三防办加强值班,密切监视台风动向,做好台风信息工作;组织做好江河、堤防、地质灾害隐患点、在建工程的检查工作。其他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开展工作。

2、III级应急响应(台风预警信号为黄色时)。

(1)镇三防指挥所组织镇三防指挥机构主要成员单位(应急办、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__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__分局、经济和科技促进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等)参加会商会议,研究部署防台风工作。

(2)镇三防办加强值班,研究防御对策,部署有关工作,将防台风信息通报镇三防指挥机构成员单位和各村(居)。

(3)教育局根据防台风预警级别视情况托儿所、幼儿园的停课通知,对已到校的儿童要负责保护,妥善安置。

(4)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加强水利工程监视,监督指导台风可能影响区域内河网的预排预泄和洪水调度。加强对重点工程的监测、巡查,落实各项防御抢险措施,防范台风引发的暴雨、地质灾害等次生灾害。

(5)武装部组织各类抢险救灾队伍做好抢险救灾准备工作。

(6)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责,按照部门预案做好防御工作。

3、II级应急响应(台风预警信号为橙色时)。

(1)镇三防指挥所组织镇三防指挥机构主要成员单位

(应急办、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__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__分局、经济和科技促进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等)参加会商会议,研究部署防台风工作。(2)镇三防指挥所了解掌握险情、灾情和台风防御工作动态,组织有关单位立即投入防台风工作,并将工作情况报告区三防指挥部和镇委镇政府。

(3)教育局根据防台风预警级别视情中、小学校的停课通知,对已到校的师生要负责保护,妥善安置。

(4)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加强对重点防范区域,出险工程的调度指挥和应急处置,落实各项防御抢险措施。加强对重点工程的监测、巡查,落实各项防御抢险措施,防范台风引发的暴雨、地质灾害等次生灾害。组织危险地带人员、财产的转移救灾准备工作。

(5)镇武装部组织好民兵应急救援队,随时准备投入抢险救灾。

(6)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__分局应加强巡查,检查城市道路城市排水系统、户外广告牌等市政设施。

(7)区市场监督管理局__分局督促沿河化工等重要基础设施相关单位加强值班巡视,做好重要设施防风加固工作。

(8)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镇人民政府及时通知开放临时庇护场所,启动各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并核实、统计受灾情况及受灾人员安置情况报送镇三防办。

(9)农业和社会工作局落实村(居)农业系统、渔业船舶和鱼排的防台风工作以及城市照明等公用设施的检查管理,并指导相关部门抢修受影响路灯。

(10)各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应在做好III级应急响应规定的基础上,按照各自职责,要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根据台风影响程度,做好相应工作。

4、I级应急响应(台风预警信号为红色时)。

(1)镇三防指挥所指挥坐镇指挥,对各项重大防御措施作出决策,必要时,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动员组织各方力量投入防台风抢险救灾工作。

(2)镇三防指挥所了解掌握重大险情、灾情和由台风引发的其他重大突发事件、组织协调指挥重大险情灾情的抢险救灾工作。

(3)镇三防指挥机构各成员单位应在做好II级应急规定的各项工作的基础上,按照镇政府和镇三防指挥所的重大决策和部署,组织开展防台风抢险救灾工作,具体内容是:

区公安局__分局组织力量,指挥人员疏散、转移、并维护治安秩序。

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应加强巡查,检查工程设施;督促有关部门在可能发生山体滑坡、道路坍塌、危险住房和可能发生建筑物倒塌等险情的危险地带划出警戒区域并负责警戒,组织当地人员、财产疏散、转移;通知在建工程停止作业,加固或拆除有危险的建筑施工设施或其它临时设施;组织相应的抢险队伍,准备抢险物资、器材;提出洪水调度意见和排涝技术方案,并派有关领导和专家进驻现场,进行技术指导。

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__分局应加强巡查,检查城市道路城市排水系统、户外广告牌等市政设施,并督促有关部门、单位切断霓虹灯及室外灯箱广告等其他非公共照明电源,加固或拆除有危险的广告牌或其它临时设施,及时清除路障,避免发生事故;抢险车辆、船只处于紧急待命状态。

农业和社会工作局落实村(居)农业系统、渔业船舶和鱼排的防台风工作,检查城市照明等市政设施,及时抢修受影响路灯;联系各通信运营部门有关人员要严守岗位,确保防台风及抢险救灾通信畅通无阻。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__分局督导有关单位做好易燃、易爆品、危险化学品的防台风及应急处置工作。

供电、供水、供气、通讯等部门三防负责人上岗值班,并派出巡查人员,检查工程设施,确保能够尽快恢复受损设施。

武装部组织好民兵应急救援队,迅速投入抢险救灾,并派员参与镇三防指挥所协助防台风抢险救灾指挥。

(三)应急响应结束。

应急响应结束后,镇三防指挥所通过OA短信平台或媒体等渠道向社会。

(一)队伍保障。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参加防台风救灾的义务。武警、民兵和预备役是防台风抢险的重要力量。镇武装部应按照镇三防指挥所的需求,组织指挥民兵预备役应急救援队、民兵轻舟机动队做好集结工作。在防台风抢险期间,镇政府应组织动员社会力量投入抢险救灾工作。

(二)电力保障。

供电部门负责防台风救灾等方面的供电需要和应急救援现场的临时供电,特别应落实对大面积停电地区、镇三防指挥机构及成员单位抢险现场的电力应急保障措施。

(三)信息保障。

通信运营部门有依法保障防汛信息畅通的责任。当发生台风灾害时,通信运营部门要启动通信保障响应,迅速调集力量抢险损坏的通信设施,确保防台风信息接收以及防台风预警信息通畅。紧急情况下,优先防台风手机短信,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微博等媒体台风信息,有效争取时间,安全转移人员。

(四)交通保障。

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__分局负责保障抢险救灾队伍、人员转移撤退、抢险救灾物资的运输和车辆调配,保障河道航行和渡口的安全;必要时,由公安交警实施交通管制,保障防风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五)治安保障。

区公安局__分局负责做好灾区和受灾人员转移后的治安管理工作,组织做好防台风抢险时的、警卫工作,维护灾区的社会治安秩序。

(六)物资保障。

镇三防指挥所以及易受洪涝威胁的社区和单位,应按省、市、区有关防汛需要和规范要求储备防台风抢险物资、器材。防汛物资管理部门应及时掌握新材料、新设备的应用情况,及时调整储备物资品种,提高科技含量。

(七)卫生保障。

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充分保障医疗救援和卫生防疫所需药品、设备和资金;医院组织医疗、防疫队伍,开展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

(八)生活保障。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镇政府应确定辖区的避灾场所,设立标志,确保灾害来临时处于危险区域的群众避险安置;负责应急物资储备、基本生活用品的应急供应及重要生活必需品的储备管理,确保被安置人员的基本生活保障。

(九)宣传保障。

镇三防指挥所、宣传文体办公室应加强防台风抗灾避险知识宣传,提高公众的防灾减灾能力。

由镇三防指挥所统一组织培训。培训工作应结合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定期与不定期结合,每年汛前至少组织一次培训。

镇三防指挥所应定期组织不同类型的防台风救灾应急演习,以检验、完善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镇专业抢险队伍必须针对镇内易发生的各类险情、突发事件,有针对性地每年进行防台风抢险演习。

(一)灾后救助。

加强宣传教育,稳定群众情绪,镇政府要立即召开救灾会议,做出救灾工作部署,并组织各方力量,迅速组织救灾工作。

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迅速了解核实灾区灾民受灾情况,切实解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

2、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组织医疗队伍,抢救因灾伤病人员,对灾区重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

3、区公安局__分局负责做好灾区治安管理工作,加强巡逻值班,维护灾区的社会治安秩序。

4、教育局负责统筹受损校舍的修复和灾区学校在后复课工作。

5、农业和社会工作局负责指导各居(村)委会对受灾区农民采取有效措施恢复农业生产,指导他们做好生产自救工作,挽回经济损失或减少损失。

6、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__分局等有关部门要分别组织力量,抢修被毁坏的水利设施、交通道路等,尽快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7、镇三防指挥所要及时收集重要灾情,按规定填写有关灾情表格及完成书面材料,报区三防指挥部。

(二)补偿要求。

防台风抢险期间,如征用了群众的物资,应按市场价格,经镇三防指挥所核定数量,由镇人民政府给予补偿。镇政府对参与抢险的人员应给予适当补助。

(三)总结与评估要求。

对每次启动的防台风应急响应行动后,镇三防办应针对防台风救灾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进行定性或定量的总结、分析、评估。总结经验,找出问题,进一步做好防台风救灾工作。

1、根据《顺德区防台风应急预案》的要求,对防台风救灾工作作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表彰奖励;对防台风救灾工作中未履行本预案工作职责、造成损失和严重后果的,由区政务监察和审计局负责追究有关部门、单位主管领导及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并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2、本预案由__镇三防指挥所制订,报__镇政府批准,并报区三防指挥部备案。每3-5年组织对预案进行评估,视情况变化作出相应修改。

第9篇:城乡供水应急预案范文

[关键词]干旱灾害 防御对策 发生频率

干旱灾害是江县主要的自然灾害之一,每年都给城乡居民生活和工农业生产造成不同程度的影响,严重制约潋江社会经济的正常运行。

1、干旱形成的原因分析

干旱的形成主要是偶然性或周期性降水的减少,旱灾属于偶发性的、高温、持续少雨或不雨的气象灾害,在其出现初期,人们并不能感到它的到来,但时间愈长,受旱面积扩大,严重程度与日俱增。干旱不仅与气候条件、水文条件有关,还与需水要求有关。影响干旱的因素很多,主要有降水、气温、蒸发、旱风等气象条件,土壤、地形、地貌、水文地质等下垫面条件,农作物品种和分布、水利工程的供水等人为因素,旱情不仅与降雨量有关,还与降雨的时程分布、土壤含水量、土壤蒸发量与作物生长过程正常需水量有关。作物生长关键期无有效降雨也是形成旱灾的主要因素。从统计分析可知,灾情最严重,不一定最干旱。

江县地处北亚热带低纬高原季风气候区,境内平均温度11.9℃~17.5℃,无霜期224~274天。根据江气象站实测雨量资料分析,江县多年平均降雨量仅930mm,而多年平均蒸发量高达1659.1mm(φ20蒸发皿)。冬夏半年各受两种性质不同的大气环流交替影响,季风气候特点显著,干季(11月~翌年4月)长达半年之久的时间受印度大陆干暖气流和青藏高原、四川盆地干冷气流影响,气候干燥、温暖,降雨稀少,降水量仅占全年总雨量的20.4%,蒸发量大,日照充足。而这段时间正是小春作物生长和大春作物泡田栽插的关键时期,只要雨水稍微偏少,或库塘蓄水稍差,或雨季推迟,都将发生程度不同的干旱。雨季(5月至10月)降水量多,占全年降雨量的79.6%。受特殊的地理位置和水文气象等因素的影响,江县干旱发生频繁,严重制约了县域经济社会的发展。

2、不同等级旱情的发生频率分析

江县受季风气候的影响,干湿季节分明,干旱以冬春季干旱较为常见。根据《农业旱情旱灾评估标准》,冬季连续三个月以上降水量比多年同期平均值偏少25%~35%为轻度干旱,偏少35%~45%为中度干旱,偏少45%~55%为严重干旱,偏少55%以上为特大干旱;春、秋两季连续两个月降水量比多年同期平均值偏少30%~50%为轻度干旱,偏少50%~65%为中度干旱,偏少65%~75%为严重干旱,偏少75%以上为特大干旱,夏季单月降雨量比多年同期平均值偏少20%~40%为轻度干旱,偏少40%~60%为中度干旱,偏少60%~80%为严重干旱,偏少80%以上为特大干旱。分析江县气象站单站逐月降雨量距平百分率,分别统计1959年~2012年54个年份不同季节不同等级干旱出现的次数,统计结果表1。

经统计分析,春季2~3月出现特大干旱的年份是:1960年、1966年、1969年、1980年、1984年、1986年、1999年等7个年份,平均7年出现一次,轻度以上干旱均2~3年出现一次;冬季11月至次1月出现特大干旱的年份是:1959年、1962年、1966年、1969年、1978年、1984年、1993年、1997年、2011年、2012年等10个年份,平均5年出现一次,轻度及其以上干旱2~3年出现一次。

江县历年雨季平均于5月25日开始,最早在5月2日,最迟在6月22日,5月份(初夏)不仅是干湿季节的转折点,也是大春作物播种移栽的关键时期,5月份降水多少及雨期开始早晚对大春作物影响较大,正需大量用水时期而降水量少,一些地方无法按时播种移栽,播种移栽好的因缺乏保苗水,容易造成大春作物减产。通过江气象站5月降雨量资料分析,全县5月出现特大干旱的年份为:1963年、1982年、2005年等3个年份,平均18年出现一次。

采用期望公式计算每一个季节(时段)多年期间出现轻度干旱、中度干旱、严重干旱和特大干早的干旱累积频率,以反映某级旱情(包括比它更严重的旱情)出现的概率。

严重干旱以上级别干旱:冬季为35%(2~3年一遇),春季为16%(6年一遇);特大级别干旱:冬季18%(5~6年一遇),春季13%(7~8年一遇)。连续的季节性干旱以冬春连旱为常见,出现的概率为20%(5年一遇),从年际组合来看,冬季、夏季2年或2年以上干旱连续出现的可能性分别为64%、63%,10个干旱年份中有6个以上是连续出现的。

3、干旱造成的影响及损失

江县干旱以冬春季干旱较为常见,连续的季节性干旱以冬春连旱为常见。干旱是江县影响面广、危害较重的自然灾害,干旱发生是全县性的。

干旱造成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对人畜饮水影响严重。造成人畜饮水困难,特别对旱区农村影响明显,旱灾严重时致使许多群众要到几里甚至几十里以外去拉水,有的由于喝了不干净的水,还会导致传染病的流行,不仅加重了群众负担,还影响群众生产和生活,影响社会稳定。二是对农业生产影响严重。由于灌溉水不足,造成土壤墒情差,影响农作物的播种、出苗、生长,造成各生育期不能及时按需供水,对农作物正常生长造成威胁,造成农作物大范围减产甚至绝收,给农业生产带来严重经济损失。三是对工业生产影响严重。旱灾造成工业用水不足,特别是对发电、化工等高耗水行业,生产用水严重不足,影响了工厂的正常运行,造成减产或停产,带来严重经济损失。四是旱灾使水利工程可供水量减少,加剧了水资源供需矛盾,使生态环境进一步恶化,影响了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近年出现旱灾最典型的年份是2010年、2012年,自2009年9月起至2010年5月,江出现秋、冬、春三季联旱,降水稀少,气温偏高,抚仙湖水位明显下降,大部分水池水窖和31座库坝塘干涸,全县蓄水总量急剧减少,库塘蓄水与上年同期偏少60%,近三成农村饮用水源点干涸,3.5万人饮水困难,75%小春作物种植面积受旱,全县范围内出现特大干旱,因旱造成经济损失高达2.09亿元。

自2009年以来,潋江县持续干旱,至2012年已是连续4年干旱,截止2012年12月28日,受持续干旱影响,抚仙湖水位比法定最低运行水位(1720.80米)还低0.47米,沿岸抽水站提不到水,大多数已无法运行;全县83座水库、坝塘中已干涸或面临干涸的水库有30座,全县水库坝塘蓄水总量比近10年同期平均值偏少40%。全县农作物受旱13706.44亩,占耕地有效灌溉总面积的26%,其中轻旱11650.44亩,重旱2056亩。因旱造成10389人、2474头大牲畜及一所小学223名在校师生饮水困难。

统计分析的近年2009年~2012年不同等级的干旱情况见表3。

4、抗御干旱灾害的对策措施

为应对干旱,减少损失,保障全县生产和生活秩序的正常进行,需要采取积极的抗御干旱灾害的对策措施,具体如下:

4.1 完善抗旱预案,制定应对措施及处置机制

规划根据近几年抗旱预案的实施情况,总结经验教训,找出现有抗旱工作的不足,进一步编制和完善抗旱预案,并上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后实施,坚持以人为本和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强化和规范政府对抗旱救灾应急工作的管理,促进形成抗旱工作的统一领导、科学决策、协调一致、联动有序、保障有力、社会广泛参与的高效应急管理体系,做好江县干旱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做到有计划、有准备地防御旱灾,以保障城乡供水安全、粮食生产安全,建立统一、快速、协调、高效的干旱应急处置机制。为区域的发展创造安全、稳定、和谐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特别是要采取强有力的应急措施,落实清楚应急抗旱供水水源、备用水源、替代水源,及时进行供需平衡分析,细化供水计划方案,制定专项供水应急预案和应对措施,确保城乡供水和人畜饮水安全。

4.2 加强对抗旱工作的组织领导,全力投入抗旱救灾

坚持抗旱工作主要领导负总责,镇干部包村组,村组干部包户,层层落实抗旱工作包扶责任制,切实履行抗旱职责。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形式,做好节约用水,计划用水的宣传工作,加大节约用水的宣传力度,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节约用水。组织农民群众不等不靠,通过投工投劳等形式参与抗旱应急水源工程的建设,同时采取各种有效抗旱措施,积极开展自救。组织动员群众全力以赴投入抗大旱夺丰收的战斗中。对严重缺水的地方,及时组织工作组深入到镇、村、组、学校进行抗旱送水服务。组成灾情核查组,逐镇、逐村、逐组、逐户对灾情进行核查,解决粮荒、加强困难群众救助,着力解决好灾区群众的生活困难问题。

4.3 合理分配用水,抓好水资源的科学调度和统一管理

按照统筹兼顾、优化配置的原则,认真分析现有水源条件和用水需求,充分利用现有水利工程和各类抗旱设施,因地制宜、一库一策,采取蓄、引、抽、提、拉、截流等措施,保持和增加库塘蓄水。根据气象情况,适时适度、科学理性地开展人工增雨特别是飞机人工增雨用业,增加抗旱水源。进一步完善、细化水量调度方案,强化计划用水和科学用水,本着“先地上、后地下,先生活、后生产”及抗长旱、抗大早的原则,合理科学地调度和管理现有水源,确保现有的水源发挥最大效益。对各行业用水进行认真的分析测算,制定供用水计划,严格按照用水计划进行供水,充分发挥现有水利工程的作用,确保全县人畜饮水和抗旱保小春及春耕春播用水。

4.4 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综合抗旱能力

加快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步伐,继续抓好山区“五小”水利、农村饮水安全等民生水利工程建设,搞好旱损、灾损水利工程的清淤、堵漏、加固、扩容等工作,有针对性地抓好农田水利基础建设、维修清淤灌溉渠道、改造检修机电排灌设施,采取一切措施尽量多蓄水、多增水,充分发挥水利工程在抗旱减灾中的主导作用,切实增强抗旱保供水能力。

4.5 加大资金投入,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全力以赴抗旱减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