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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全面落实国发〔2010〕23、〔2011〕11号和鲁政发〔2010〕77号文件精神,以深化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为立足点,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线,以创新安全监管体制机制为着力点,通过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全面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提高企业防范事故能力,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水平,为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创造更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工作目标
(一)全面实现安全达标。在全市工贸企业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实现企业安全管理标准化、作业现场标准化和操作过程标准化。2013年底前,规模以上工贸企业实现安全达标;2015年底前,所有工贸企业实现安全达标。
(二)安全状况明显改善。一般事故隐患能够及时排查治理,重大事故隐患得到整治或监控,职工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得到提高,“三违”现象得到有效禁止,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明显提高,防范事故能力明显加强。
(三)各类事故明显下降。较大以上事故明显下降,各类伤亡事故不断下降,2015年工贸企业事故总死亡人数比2010年下降12.5%以上,为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创造条件、奠定基础。
三、工作步骤
全市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要统筹规划,分步实施: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2011年7月至12月)
各县区安监局要摸清本县区工贸企业的基本情况,包括企业数量、规模、种类、从业人员、生产工艺和安全管理等,并根据全市工贸企业安全达标的整体部署,制定本县区“规模以上工贸企业2013年底前达标、所有工贸企业2015年底前达标”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进度安排和工作保障措施。要做好宣传、动员、部署工作,使广大工贸企业了解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的主要目的、重要意义和具体工作任务,督促规模以上工贸企业对照国家已经颁布实施的评定标准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要充分发挥各县区已达标企业的典型示范作用,带动其他企业的创建达标工作。
请各县区安监局于2011年8月4日前将本县区工贸企业达标工作方案报市安监局(方案要包括本县区工贸企业总数、规模以上企业数量、达标工作计划安排等)。
第二阶段:规模以上工贸企业达标阶段(2012年1月至2013年12月)
全市所有规模以上工贸企业要全部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完成自评工作,并提出复评申请。安监部门要集中力量组织对提出复评申请的企业进行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
到2012年底,要力争规模以上工贸企业有50%以上达到三级以上标准化水平。
到2013年底,要确保规模以上工贸企业全部达到三级以上标准化水平。
第三阶段:工贸企业全部达标阶段(2014年1月至2015年12月)
所有规模以下工贸企业对照相关评定标准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确保在2015年底前,所有规模以下工贸企业全部实现安全达标。
四、工作措施
(一)严格执行评定标准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已经了轧钢、冶金焦化、烧结球团、铁合金、氧化铝、电解铝、水泥企业评定标准,2011年底前还将陆续制修订并颁布实施炼铁、炼钢、冶金煤气、有色重金属冶炼、有色金属延压加工、平板玻璃、建筑卫生陶瓷、机械制造、造纸、家具、白酒、啤酒、乳制品、食品、纺织、烟草、商业、现代物流商贸等评定标准。对于国家安监总局已制订或即将制订的评定标准,各县区要严格执行。
对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尚未制订评定标准的行业(领域),原则上按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评分细则》和省局制订公布的评定标准执行。
(二)严格考评工作程序
考评程序主要包括:企业自评和申请,现场评审并形成评审报告,安监部门进行审核公告,安监部门或评审组织单位颁发证书和牌匾。
一级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审核公告;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由省安监局审核公告;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由市安监局审核公告。
(三)认真确定评审组织单位和评审单位
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评审组织单位分为一级、二级、三级,一级评审组织单位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确定;二级、三级评审组织单位由省安监局确定,并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备案。
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评审单位分为一级、二级、三级,一级评审单位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确定;二级、三级评审单位,由省安监局审查确定,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备案后,予以公布。申请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企业可自主选择评审单位开展评审工作。
要充分发挥各行业协会、安全评价(咨询)机构等单位的作用,原则上具备相关资质和条件的单位可申请成为评审单位。
(四)加强考评管理
评审组织单位和评审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和我市的有关规定开展工作。不断完善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程序,严格考评流程控制,加强对评审组织单位和评审单位的管理,规范考评工作,严把考评质量关。对于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评审单位,要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要取消评审资格。
(五)加大培训工作力度
一是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有关法规、标准的宣贯培训。安监部门和广大企业要把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宣贯培训工作列为教育培训工作的一项重点内容,以培训促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
二是加强企业培训。安监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分层次、分专业开展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重点解决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思想认识和关键问题。企业要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培训,尤其是要加强基层职工培训,提高职工按照安全规程作业的意识和技能,促进岗位达标。
(六)树立典型示范
各县区要结合本地实际,积极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示范园区和示范企业,在每个行业树立典型企业,以点带面,推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目前,各县区已有达标企业,要发挥带头示范作用,为我市有效开展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树立标杆和样板。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全市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的组织领导,市安监局设立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领导小组,
各县区要落实专门的机构和人员,集中精力抓好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带动其他各项安全监管工作。
(二)积极推进达标建设
各县区要按照达标工作方案的安排和要求,指导和督促企业、评审单位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评审工作,按期完成工作任务,确保工作质量,防止搞形式、走过场。
企业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组织专门的技术力量,或聘请熟悉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单位或专家开展技术咨询,对照相关评定标准,自查自纠,全面深入查找隐患和问题,认真加以整改,确保企业通过自评达到评定标准的要求,并依照有关规定向安监部门申报。已达标的企业,要进一步巩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成果,做到持续改进和升级,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水平。
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过程中,要从基础、基层抓起,充分发挥班组安全生产的基础作用,切实加强班组安全建设,强化现场安全管理责任和措施落实,提高职工安全操作技能,杜绝“三违”行为,实现岗位达标,以岗位达标推动企业达标。
(三)加强检查指导
一是结合日常安全监管工作,加强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监督检查,督促工作方案的落实,加快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进度,及时掌握达标进展情况,提高达标进度和质量。
二是通过举办宣贯培训班、组织专家现场咨询等方式,寓服务于监管之中,深入企业宣传辅导、答疑解惑,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中的新问题,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供有效的指导服务。
三是适时组织召开不同形式、层次、行业和区域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现场交流会、专题座谈会,交流经验,分析原因,制定对策,分类指导,推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
(四)建立和落实约束、激励机制
一是要把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列入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并作为对各县区政府及企业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要依法推动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将安全达标与安全行政许可、监管频次和行政处罚等挂钩,与日常监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强化安全监管促进安全达标。
二是要结合各县区实际,建立和落实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激励机制等政策措施,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与项目立项审批(核准)、采购招投标、保险费率、融资贷款、信贷信用等级评定、现代管理企业评定、劳模评选和企业申报上市、上市公司增发等涉及企业利益和企业荣誉的事项挂钩,将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与监管执法、评优评先、奖惩考核、事故处理及“安康杯”竞赛、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等有机结合起来,区别对待达标企业和未达标企业,有效推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
(五)加强标准化建设信息化管理
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信息化管理平台,充分利用信息化管理工具,加强对工作进展的实时管理,及时掌握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动态信息,提高考评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建立健全信息报送制度,各县区安监局每季度末要向市安监局报送一次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进展情况,每月向市安监局报送一次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信息。
(六)加强舆论宣传和监督
一是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安全生产标准化思想内涵、目的意义的宣传,使社会各界达成共识,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
一、指导思想
通过开展冶金等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皖政〔2010〕89号)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各环节、各生产工艺的过程控制和全员、全过程的安全管理,不断提升安全生产条件,规范安全生产行为,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建立自我约束、自我完善、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推动我市冶金等行业全面实现安全达标升级。
二、实施范围
市辖区内的冶金、有色、机械、建材、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贸企业。
三、工作目标
进一步促进企业落实主体责任,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夯实安全基础,实现冶金等行业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形势的根本好转。到2013年底,全市规模以上(年主营业务销售收入2000万元以上)冶金等行业企业实现安全标准化达标;到2015年底,全市所有冶金等行业企业达到三级安全标准。
四、工作原则
1.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各县区、各相关单位要摸清冶金等行业基本情况,确定合理的阶段目标,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2011年重点抓好法规政策的宣传和评定标准、考评体系建立等基础工作,2012年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2.突出重点,分类指导。狠抓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引导和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各县区要抓住本地区重点行业,积极探索,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3.树立典型,全面推进。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单位,树立典型,以点带面,推动企业全面达标。今年下半年将适时召开安全生产标准化现场经验交流会,总结推广标准化建设经验。
4.企业为主,政府推动。立足企业创建为主,加强政府推动和政策引导,不断完善考核制度,落实工作责任,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共同推动安全达标。
五、工作进度
1、根据《关于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皖安办〔2011〕6号),各县区、各相关单位要积极推进,开展试点,不断积累工作经验。2011年底前,全市将完成3家机械行业企业和3家建材行业企业安全达标任务。
2、2012年至2015年,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到2012年底前,规模以上企业总数的40%完成达标;规模以下企业总数的20%完成达标。
到2013年底前,规模以上企业完成安全达标任务;规模以下企业总数的30%完成达标。
到2014年底前,规模以下企业总数的60%完成达标。
到2015年底前,规模以下企业完成安全达标任务。
六、工作方法
1.制订工作方案。各县区、各相关单位要根据本地区、本单位冶金等行业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制订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方案。
2.建立考评体系。
一是明确考评办法,依据2011年6月8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制订的《全国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办法》(安监总管四〔2011〕87号),对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实行统一、规范化管理。
二是明确评审单位,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确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评审单位为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负责冶金、有色、建材、轻工、纺织、商贸行业)和中国机械工业安全卫生协会(负责机械行业),省局综合考虑行业类型和数量等因素,确定二级、三级评审单位;三是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二级、三级企业,分别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省局、市局审核和公告。
3.明确评定标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目前已经了轧钢、铁合金、冶金焦化、烧结球团、氧化铝、电解铝(含熔铸、碳素)、水泥企业、炼铁、炼钢、冶金煤气、平板玻璃、建筑卫生陶瓷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到今年年底前将陆续完成有色重金属冶炼、有色金属延压加工、机械制造、造纸、家具、白酒、啤酒、乳制品、食品、纺织、烟草、商业、现代物流商贸等评定标准的制订和修改工作;对于尚未公布和安排制定评定标准的行业,原则上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颁布的《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评定标准进行考评。
七、工作要求
1.加强宣传力度。继续深化《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等规章、规范的宣传,加强正面引导,对经考评达标的企业进行公告,逐步形成企业积极争取安全达标,以安全达标为荣的氛围。
2.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精心部署、周密安排、科学实施,树立典型、以点带面、全面推进,确保本地区、本单位冶金等行业企业五年内全面达标。
3.严格考评管理。各县区、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对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的监督指导。各评审单位要本着科学、公平、公正的态度,按照“谁评审、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认真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的申请、评审等考评工作。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及《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以落实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为主线,以着力抓好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为重点,以创新安全监管体制机制为着力点,以全国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办法和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评审工作管理办法为依据,规范企业安全管理,提高企业管理水平,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供安全保障。
二、实施范围
全县范围内建材、机械、轻工、纺织、商贸等行业企业。
三、工作目标
(一)全面实现安全达标。通过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实现“一年打基础、抓样板,两年全面启动,三年内规模以上企业全部达标,五年所有企业达标”的目标。1.2011年:我县南方水泥有限公司、广宣鞋业有限公司要完成“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2.2012年:各乡镇要全面开展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建设,年底前规模以上工贸行业企业达标率不低于40%(其中二级以上标准化企业不低于40%)。启动规模以下企业达标。3.2013年:年底前全县工贸行业规模以上企业全部实现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其中二级以上标准化企业不得低于40%,规模以下企业达标率不低于20%。4.2014年:规模以下企业实现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率达到30%。5.2015年:全县所有企业全部实现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
(二)安全状况明显改善。一般事故隐患能够及时排查治理,重大事故隐患得到整治或监控,职工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得到明显提高,“三违”现象得到坚决禁止,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得到改善,防范事故能力显著增强。
(三)各类事故明显下降。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伤亡事故,各类伤亡事故明显下降,2015年工贸企业事故总死亡人数、事故起数控制在市下达指标以内。
四、评审标准、评审程序与评审工作管理
(一)评审标准鉴于2011年各行业评审标准将全部出台,我省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严格执行国家已的评定标准。国家已的行业评定标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冶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焦化)》、《冶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烧结球团)》、《冶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铁合金)》、《冶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轧钢)》、《水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氧化铝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和《电解铝(含熔铸、碳素)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国家即将的行业评定标准。建筑卫生陶瓷、机械制造、家具、乳制品、食品、纺织、商业、商贸等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二)评审程序1.准备阶段(企业自评)主要做好以下工作:(1)成立以以厂长为这要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领导小小组,进一步那些立健全机构,落实责任。(2)学习有关文件,统一思想认识,深刻理解安全生产标准化内涵和精神实质,熟练掌握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的步骤和程序。(3)精心研究制定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实施方案。(4)认真开展全员安全生产标准化岗位达标。(5)组织成立专业工作小组。(6)专业工作小组对照标准找差距、排查隐患。(7)以车间(分厂)为单位组织达标。(8)专业工作小组开展复查验收。(9)组织自评机构,进行自评并形成自评报告。(10)企业向县安全生产监管局提交复评申请。2.申请评审(1)受理。企业根据自评结果,向审核公告的安全生产监管局提出书面评审申请。申请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的,经省安监局同意后,向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申请;申请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的,向市安监局同意后,向省安监局申请;申请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的,向县(市、区)安监局同意后,向市级安监局申请。县安全生产监管局接到企业申请后,在5个工作日内将申请材料移交评审组织单位。(2)初审。评审组织单位收到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受理的企业申请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材料的合规性审查工作。文件、材料符合要求的,由评审组织单位在相应评审业务范围内的评审单位名录中通过随机方式选择评审单位,将申请材料转交评审单位开展评审工作;不符合要求的,评审组织单位函告相关安全生产监管局和申请企业,并说明原因。3.外部评审(1)文件评审。评审单位收到评审组织单位授权和转交的申请材料后,应在现场评审前进行文件审查,并完成文件审查报告。审查后与申请企业确定现场评审时间,并签订技术服务合同,明确评审对象、范围,以及双方权利、义务和责任。(2)现场评审。评审单位按照申请企业评审的评定标准中的管理、技术、工艺等要求,配足相应的评审人员,组成评审组。评审组至少由5名以上评审人员组成,其中至少包括2名由评审组织单位备案的评审专家;指定1名评审员担任评审组长,负责现场评审工作;现场评审采用资料核对、人员询问、现场考核和查证的方法进行;现场评审完成后,向申请企业出具现场评审结论,并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完成时间,评审组全体成员须在现场评审结论上签字。(3)企业整改。申请企业按照评审单位出具的现场评审结论进行对照整改,整改完成后再由评审单位进行现场复核,确认企业整改效果。若整改符合要求,评审单位形成评审报告,由评审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后,向评审组织单位提交评审报告、评审工作总结、评审结论原件、评审得分表、评审人员信息等相关材料。评审工作应在接到评审组织单位授权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不包括企业整改时间)。4.评审审核评审工作完成后,评审组织单位对评审单位的评审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向相关安全生产监管局提交评审报告和评审评分表等材料。5.公告安全生产监管局接到评审组织单位提交的审核材料后,组织开展达标评审情况全面考核。对符合标准的申请企业通过本级安全信息网站进行公告;对不符合标准的企业,书面通知申请企业和评审组织单位,并说明理由。一级企业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告,二级企业由省安监局公告,三级企业由设区市级安监局公告。公告时限为5个工作日。6.发证授牌审核公告期满后,市安监局将考核结果反馈评审组织单位,由评审组织单位向企业颁发标准化等级证书和牌匾。证书、牌匾采用国家规定的统一式样。
(三)评审工作管理1.评审组织单位的管理。评审组织单位是指由安全监管部门考核确定、统一负责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评审组织工作的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的评审组织单位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确定;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的评审组织单位由省安监局确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三级以下)企业的评审组织单位由设区市级安监局确定,并报省安监局备案。省安监局委托省安全生产协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的评审组织工作。2.评审机构的管理。评审单位是指由安全生产监管局审核确定、具体承担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评审工作的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的评审单位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考核确定;安全生产标准化二、三级企业的评审单位由省安监局审核确定。原则上具备工贸企业安全评价资质的评价机构经安全监管部门审核认可后,即可以参加相应企业的考评审。3.评审人员的管理。评审人员即评审单位的评审员和评审组织单位聘请的评审专家。评审人员应填写“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人员登记表”报评审组织单位备案。
五、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保障措施
(一)加强学习,统一认识,切实掌握安全生产标准化内涵和精神实质。各乡镇要把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思想行动统一到《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及《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规定要求上来,充分认识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对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推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确保取得实效。安全生产标准化不是企业的选择项目,是国家的硬行规定。安全生产标准化是规范安全管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实现安全状况不断好转的有力措施。
(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以企业为主,政府布置推动。立足企业创建为主,加强政府推动和政策引导,调动各级各方面的积极性,共同推进安全达标工作。各乡镇要切实履行指导、督促责任,推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五年达标规划列入年终各乡镇工作考核内容。
关键词:供电企业;安全生产;管理
作者简介:秦登建(1970-),男,四川达县人,四川省电力公司巴中电业局,工程师。(四川?巴中?636000)
中图分类号:F27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0079(2012)21-0107-02
电力安全事故不仅对企业本身产生影响,对国家也是一种损失。因此,供电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就显得格外重要。目前在供电企业的安全管理中面临的主要问题是,运用什么方法才能对供电企业安全生产有效实时地进行管理,使供电企业的生产处于可控、能控、在控范围内。本文就这方面进行了论述。
一、积极排查治理安全生产的隐患
根据以往供电企业的工作经验教训,供电企业安全生产中最主要的工作隐患是“操作性违章、指挥性违章、管理性违章、设备性违章”。所以,供电企业安全生产的安全教育就显得格外重要。必须加强供电企业工作人员的安全思想教育,才能从根本上解除安全生产的最大隐患,让供电生产人员充分意识到操作性的违章作业就是在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指挥性的违章作业就是在拿别人的生命开玩笑,管理型违章就是对别人的生命太不在乎,而设备性的违章作业就是在给同行工作人员制造工作隐患,给以后工作人员的安全操作造成很大的障碍。所以供电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必须要制定出安全生产制度,争取做到“安全生产单位、安全生产科室、安全生产小组、安全生产员工、安全生产岗位”。要从供电企业高层入手制定完善的安全生产岗位工作制度和标准,以及完善的奖励和惩罚制度。要从单位领导到基层员工层层落实,一直把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落实到每个人和每个岗位上。并且建立完善和系统的安全生产监督机制,要加强监督和奖惩的监管和设备维护的监管。从每一个干部员工做起,提高安全生产的工作思想意识。使他们从内心上接受安全生产无小事的理念,争取创造供电企业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逐渐实现供电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化的目标。
二、加大对电力设施的保护力度
根据数据显示,电力安全事故明显增多的一个主项是电力设施的外力破坏。为遏制这种情况的发生,供电企业要与政府职能管理部门加强沟通和协调,积极争取支持,制定、完善关于电力建设和运营的一些新的法规和政策,请上级组织出门协调,使当地安监部门和公安部门相互配合。认真落实相关的规章制度,加大对电力设施损害的惩罚力度,并且积极研究出台保护电力设施的措施。对各级各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保护电力设施的思想意识进行普及和教育,从而营造保护电力设施的良好社会环境,并且从根本上有效遏制电力设施外力破坏事件的发生,保障电网的安全可靠运行。
三、提高供电企业安全生产和治理的措施
供电企业的安全教育是整个工作的核心,也是工作的基础,领导层必须要意识到安全教育的重要性,将其当成家常便饭进行教育和工作,丝毫不能懈怠。首先,班组每周召开一次安全会议,总结一周的不足和工作经验;其次,每月的安全生产例会也要总结经验交流不足,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减少工作隐患;再次,要不断丰富职工安全文化生活领域,譬如:经常开展安全知识讲课活动和事故案例分析,学习好的标准化工作方法和吸取事故教训,提高自己的工作技能、改善工作方法。对于活动内容要多涉及安全生产的知识,不仅对优秀职工进行精神奖励,还要有物质奖励,且必须要落到实处,而不是走过场给领导看的一种活动。出现问题时要集体讨论交流,把最新的工作和处理事故的经验分享给大家,并经常到供电企业下属单位的作业现场或者供电所进行实际的监督检查,定期组织人员对供电设施设备进行检查检修和试验,不断开展各种知识竞赛,提高企业员工对专业知识的熟练度和对工作的热情,不断增强活动的时效性。供电企业的监督单位要不断加强对活动本身和内容的检查、指导,保证各个活动有效果、有特色。
对职工的专业性也要有一定的要求。要求职工定期学习相关政策法规,而且要作为定期的考试内容,同时对供电企业的安全生产人员和下属部门的工作人员进行考核,考试合格者才可以上岗工作,否则绝对不可以通过。同时可以聘请同行有经验的专家学者进行交流,对重点安全制度、安全用电知识、特殊工作岗位安全知识进行集中培训,整体提高安全生产的局面;另一个方面就是不断开展大型安全生产的技术竞赛,其中要包括理论考试、临机应变、事故处理及工作现场模拟,这些活动的主要目的是为了使供电企业的职工对安全生产专业知识有系统的了解和掌握。通过学习培训和考试评比,促进供电企业员工安全生产工作意识不断提高。
四、必须认真落实各项规章制度
规章制度是供电企业安全生产的一个重要保障,所以要求各个单位、部门、个人签订安全生产的责任书或者是安全生产公约,对供电企业的供电所所长、安全员、现场监护人员等特殊岗位人员加强领导力度,坚持定期和不定期地对规章制度或者禁令执行情况进行突击检查,在检查现场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要达到安全生产全过程动态管理的目标,按照量、质、期的要求,加大供电企业安监部门的检查考核力度,并与经济责任制挂钩,按月对同层次的工作单位进行平行评比检查,并且把评比的结果公布于众,建立每月进行一次平行单位安全管控的通报制度,对最优和最差的进行精神上和物质上的奖励及惩罚。
一、指导思想
坚持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理念,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紧紧围绕“企业安全生产,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目标,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活动,着力解决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整体水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减少一般事故,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活动内容
以深入贯彻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3号)、国家安监总局、工信部《关于危险化学品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安监总三〔〕186号)、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安〔〕8号)等文件精神和安全生产的一系列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为重点,全面深化危化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活动,通过隐患治理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开展,大力营造“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进一步增强广大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指导全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储存、采购等重点环节中防范泄漏爆炸事故的长效机制,切实提高危化企业安全生产水平,解决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储存过程中安全管理不到位的问题,有效控制和处置危险化学品泄漏爆炸事故,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对环境的危害,为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转变方式建‘两型’,转变作风惠民生”作风建设主题活动取得良好成效,成立阳市防范危险化学品泄漏爆炸事故领导小组,市安监局局长黄柏良任领导小组组长,市安监局副局长李春光、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副支队长兰波任领导小组副组长,刘金德、吴斌、余乐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刘金德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市安监局,负责统筹指导活动的开展,协调解决活动开展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危化企业帮扶活动日常工作。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组织准备阶段
各单位紧紧围绕安全发展的要求制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根据总体方案要求,落实责任,明确目标,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积极宣传、深入发动,为开展专项行动做好各种准备工作。
第二阶段:全面实施阶段
各单位按照具体实施方案,全面开展企业帮扶活动。市安委办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对实施情况进行督导,并提出整改意见。各相关单位组织危化企业开展安全生产自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开展企业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指导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加强与周边企业和当地政府的衔接,形成应急联动机制,防止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重点指导帮扶湖南国发集团防范危险化学品泄漏爆炸事故。
第三阶段:总结评比阶段
各单位对照活动方案确定的目标和内容,逐项检查完成情况,重点督促检查湖南国发集团完成情况,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建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五、工作措施与要求
(一)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提高企业安全防范意识。
由市安监局领导带队深入企业开展调查研究,全面了解企业经营生产活动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组织专家对检查当中发现的新问题认真研究,建立台帐。重点帮扶湖南国发集团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将危险化学品防泄漏防爆炸工作纳入日常工作进行部署,正确引导,竭诚服务,促使企业积极、主动、迅速启动危险化学品防泄漏防爆炸日常监管机制,加大安全投入,及时更新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设施设备,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二)贯彻落实法律法规,强化企业安全文化建设。
由市安监局危化科组织危险化学品企业管理人员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家安监总局、工信部《关于危险化学品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和省安委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督促企业定期组织管理人员和职工集中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并使这一工作常态化、持久化、制度化,提升全市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理论水平,营造全体员工“知安全,讲安全,重安全”的浓厚安全氛围。不定期组织湖南国发集团各个危险工艺的操作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到先进企业学习,采取专家集中指导、现场示范等方式开展安全培训,将员工培训后的考核成绩作为其升迁奖励的重要内容,从而调动员工主动学习安全生产知识的积极性,切实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技能。
(三)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相结合。
以国发集团作为重点帮扶企业,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坚持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依靠科技进步,不断改进和完善应急救援分级响应机制。按照长期准备、重点建设的要求,做好应对危险化学品泄漏爆炸事故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物资和经费准备、工作准备,加强培训演练,做到常备不懈。指导湖南国发集团将日常管理工作和应急救援工作相结合,充分利用现有力量,组建一支专业化多功能的应急救援队伍,同时建立健全队伍的值班、培训、应急救援装备、物资、药品检查维护、例会、演练等制度,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救援队伍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针对企业所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实际危害情况,组织企业配合当地政府和安监、公安等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做好危险化学品事故群防群治的三级应急救援。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统筹兼顾,分类指导,强化措施,全面推进”的思路,将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与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机结合,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强力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全面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加快安全生产法制化,规范化进程,促使企业加快建立自我约束,自我完善,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实现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企业安全生产水平明显提高,安全管理和事故防范能力明显增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街道辖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营造更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在街道行政辖区内各行业(领域)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活动,坚持分类指导,分步实施,全面推进的原则,推动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根据市、区工作安排,结合街道具体情况2013年底前,全街道工贸企业100%达到三级以上标准。
三、组织领导
成立街道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领导小组,组长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吴圣峰担任,成员由街道安办、经济办负责人及7个社区主任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街道安办主任柯丽娟担任,成员由7个社区治安副主任担任。
四、职责分工
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由街道办事处统一领导,按照“一岗双责”的职责,由有关部门及社区负责指导及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
街道安办负责指导和推动商贸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街道经济办负责指导和推动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各社区负责指导和推动辖区内所有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
五、工作步骤
按照“一年打基础,二年上台阶,三年求突破”的思想,分三个阶段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
(一)安排部署,重点推进阶段(年9月-12月)
1、安排部署。9月下旬召开街道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传达部署会议,传达区府相关会议精神。结合街道的具体情况,制定街道的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责任,确保标准化建设工作按计划、有步骤顺利开展,各社区要结合实际,也要制定工作计划。
2、宣传发动。各社区要采取出专刊、挂横幅、张贴宣传标语等形式,大力宣传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目的和意义,组织学习、培训安全生产标准化政策要求及规范、标准,提高认识,增强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3、重点推进。在本辖区,本行业选择具有一定代表性,具有一定生产规模,安全管理基础较好的典型企业,按照标准化建设程序及要求开展创建工作。
(二)巩固提高,全面推进阶段(2012年月-12月)
1、全面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
企业要根据创建要求,在安全管理制度、生产工艺和流程、生产设备、各岗位、工种操作规范等方面深入查找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并按照行业标准技术规范进行整改。对照考评标准,进行企业自我评估,形成自评报告,做好申报准备。
2、街道及有关部门和各社区要加强督促指导,通过专项检查、交叉检查等形式,推动所有企业主动参与创建工作。
(三)整体突破,强力推进阶段(2013年1月—12月)
采取各种宣传、行政等措施强力推进创建工作,完成区府下达的全面达标的任务。
六、考核评审工作
(一)考核管理
考核评审依据国家、省、市、区相关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办法、考评标准,考评工作实施细则和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进行。
1、标准化考评工作实行分级管理。评定为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的评审、公告、授牌将由国家有关部门或授权单位组织实施。
2、评定为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的危化企业的评审、公告、授牌将由省安监局实施。
3、评定为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的危化企业的评审、公告、授牌由区安监局实施。
4、其他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标准化二、三级企业的评审、公告、授牌、职责分工由相关部门分级实施。
(二)考评程序
1、企业自评。
企业成立自评小组,按照相应的考评办法和考评标准对本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进行自评,确定申报等级,形成自评报告。
2、申请评审。
企业完成自评后,由社区及街道签署意见(区属企业直接由区有关部门签署意见),经省市有关部门认定的评审机构提出书面评审申请。
3、机构评审。
评审机构收到企业书面申请和自评报告后,依据相应的考评办法和标准组织专家组对企业进行评审,形成书面评审意见,报送审核公告的有关部门。
4、审核公告。
审核公告的有关部门对提交的评审报告进行审核,对符合标准的企业以文件形式予以公告;对不符合标准的企业,书面通知申请单位并说明理由。
5、发证授牌。
经公告的企业,由有关部门颁发相应等级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和牌匾。证书、牌匾采用国家安监总局统一的式样。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职责。
各社区、各企业都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明确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属地管理责任
,确保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二)明确任务,制定方案。
各社区要根据区、街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具体要求,结合本社区的实际,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并上报街道安办。
(三)多措并举,强化督导。
街道将根据区府的要求,认真督导创建工作,以确保创建工作能在街道辖区顺利开展。
(四)规范考评,严格纪律。
街道和社区要严格执行国家安监总局、省、市、区相关规定,指导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要加强指导服务,不为难、刁难企业,不收取费用。
一、活动时间
2011年10月下旬开始,为期一个月。
二、参加人员
全局机关工作人员。
三、服务对象
全县乡镇(街道)安监所,全县重点监管企业。
四、服务内容
(一)完成安全生产领域“四个难题”的破解工作
1、深入开展推进全县基层公共安全监管队伍建设难题破解。安监队伍都做到职责、机构、人员、保障和考核五到位,确保乡镇(街道)安监所能切实有效地承担起对本辖区内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责任领导:石士堂;责任处室:综合科、办公室;完成时限:11月底)。
2、切实推进全县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机制建设难题破解。在危化、矿山、烟花爆竹批发、机械行业选择部分企业开展试点工作,探索建立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管理相关制度(责任领导:石士堂、金立海、荆成龙;责任科室:综合科、危化科;完成时限:12月底);
3、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难题破解。明确政府及生产经营单位(社会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责职,督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社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创新科学、有效的管理模式,探索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管理长效机制(责任领导:石士堂、金立海;责任科室:综合科、危化科;完成时限:11月底);
4、深入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难题破解。及早部署明年165家规上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分解下达任务指标。召开企业厂长座谈会统一思想,明确责任,全面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同时,征求企业对我局服务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提高为企业服务工作的水平(责任领导:石士堂;责任科室:综合科;完成时限:11月底)。
(二)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工作专项检查
对全县18个镇乡(街道)开展安全生产培训专项检查,主要检查各镇乡(街道)培训任务完成情况,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机构设置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三级安全教育及全员安全培训情况。(责任领导:方忠仁;牵头科室:办公室;责任处室:综合科、危化科;完成时限:10月底前)。
(三)召开全县安监所长座谈会。各地汇报交流今年以来安全生产工作,通报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对全县事故情况进行分析和探讨。征求2012年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及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责任领导:石士堂,方忠仁;责任科室:办公室、综合监管处;完成时限:10月底)。
(四)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行政审批服务工作。一是公开提前办结承诺。推出19项行政许可事项提前办结承诺,实行全面提速。二是主动跟踪指导。向企业讲解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行政审批的程序、环节和要求,帮助企业安排项目行政审批倒计时进度,并且在各时间节点临近前主动提醒企业上报申请材料,促使企业在安全生产行政审批上不走弯路走捷径,帮助企业能及时取得相关审批文件。三是协调、帮助企业解决有关行政审批中的难点和重点问题。对企业反映的有关行政审批中的难点和重点问题,主动帮助与横向部门和上级部门沟通,切实予以解决(责任领导:方忠仁;责任科室:行政许可科;完成时限:11月中旬之前)。
五、活动方式
以调查研究、解决实际问题为主,全县安监系统人员上下联动。
六、保障措施
1、建立组织。为加强开展安全生产“一线服务月”活动领导,局机关成立安全生产“一线服务月”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党组书记、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担任,其他局党组成员为组员;下设办公室,具体承担日常协调服务工作,由各科(室)、监察大队负责人组成,楼亦林为联系人。
2、提高认识。开展安全生产“一线服务月”活动是落实“争先创优”和“三思三创”活动的一项重要举措。局机关各科(室)、监察大队要做好充分发动工作,加强教育,提高认识。要处理好服务企业与中心工作的矛盾,保证精力,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一线服务月”活动,防止走过场。
3、务求实效。要根据企业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搞好五个结合,即:与宣传教育、执法检查、行政许可、标准化建设以及隐患排查治理相结合,确保安全生产“一线服务月”活动取得实效。
各股、室、站、所、中心:
为全面推进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根据市局长交安监[2014]25号文件要求,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确实有序、高效推进我县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我局决定,成立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领导组(以下简称考评工作领导组),负责全县范围内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推进协调工作。
略
二、实施范围
经行政许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直接从事道路水路运输(含客货运输企业、客货运站场)、城市客运(含公交、出租汽车企业)、交通运输建设施工、机动车维修、驾校等企业。
(一)集团公司如不直接从事生产经营的,可不申请考评;如果主动申请,也可以进行考评。如果集团公司直接从事生产经营的,应申请考评。对于集团公司下属的分公司、子公司以母公司名义直接从事生产经营的,应对分公司、子公司单独进行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集团公司下属多个分公司、子公司90%以上评为二级(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的,经集团公司申请,经省级交通运输主管机关同意后,可直接评定为二级(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
(二)对于包含多类经营项目及“一套班子多个牌子”的企业,考评均实行分类考评,分类定级。
(三)对于公路客运站、渡口码头客运站等客运类站所,应按照“一站一考评”的原则进行考评。
(四)对于从事多种货种运输经营的企业,可按照达标标准最高要求进行考评。
(五)对于县乡公路施工的建设项目部,原则上工期超过一年的项目部均要实施考评。
三、管理分工
全县交通运输行业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
(一)局安全监管股负责全县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的组织、协调、推进;
(二)运管所负责全县客、货、维、驾及水上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组织企业做好自评及考评申报工作;
(三)客运办负责组织出租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组织企业做好自评及考评申报工作;
(四)质监站负责在我县满一年以上,县乡公路施工项目部的标准化企业创建工作,组织企业做好自评及考评申报工作。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准备
各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开展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宣传贯彻活动,充分利用各种媒介,及时广泛宣传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活动的重要意义,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学习培训,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营造良好的氛围。
(二)达标要求
按照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全面推进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2014年6月30日前将完成道路旅客运输、汽车客运站、城市公共汽车客运、渡口、出租汽车营运、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类企业的达标考核工作;适时启动交通运输建筑施工、道路普通货运、道路货物运输场站、机动车维修类企业的达标考核工作,12月31日前完成企业总量的50%。
(三)方法步骤
1、开展企业自评。
各管理部门发动企业积极开展自评工作,各企业成立自评工作组,对照《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考评指标》进行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逐项给出自评分值,并针对每一项评分值写出详细的自评报告。
2、考评启动,接受企业申请考评。
省交通运输厅对我市交通运输企业考评机构和考评员认定后,市局将及时启动考评工作,在考评有效期内,局考评机构在企业申报的基础上,按照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发证实施方法》及省厅要求,做好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
各交通运输企业对照《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化达标考评指标》完成自评,形成自评报告,经考评组审核,按流程通过交通运输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系统(219.141.223.141/esp/)向评审主管机关(三级向市交通运输局,二级向省交通运输厅、一级向交通运输部)提出考评申请。评审主管机关制定相应的考评机构实施考 评。
3、加强监管、形成交流,协调解决企业安全标准化工作。
安全监管股要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通过经验交流、现场观摩、督导检查等形式,及时掌握考评进展情况,认真研究解决考评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指导和督促企业确保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目标的顺利实现。
4、组织复评、严格考核,确保企业安全标准化全面达标。
考评机构完成考评后,对不达标企业要及时就考评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企业提出整改建议,企业对考评机构提出的整改意见,能按要求整改到位的经考评机构核实后,可视为达到考评要求。企业对考评结果存有异议的,可向评审主管机关提出复核申请,由主管机构及时组织复核。
县交通运输局将把这次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列入日常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纳入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和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要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结果作为企业绩效考核、信用评级、示范创建、评先创优等活动的重要参考依据。要切实加强对未达标企业的安全监管,对在规定时限内未完成安全生产达标定级的交通运输企业,由行政许可单位责令其停产整顿,对规定时间内经整改仍不具备最低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的企业,要依法予以吊销许可,以确保完成重点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的目标顺利实现。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考评充分体现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科学理念,是新形势下安全生产工作方式的创新和发展,是当前乃至今后一段时间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必须完成的重点工作。各单位要认真按照市局的部署和要求,充分认识到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机构、人员、资金等方面保障,确保年度工作目标完成,逾期未完成的,将约谈,通报相关单位,并将未按期达标的企业纳入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监管名单和“打非治违”对象。
(二)明确目标,完善方案。相关单位要依据本《通知》明确的工作目标、要求,结合实际和行业特点,完善本单位、本部门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工作目标、措施和步骤,排出重点工作,列入工作节点,建立倒排时间表,广泛发动、精心组织、积极推进,务求在规定时间内高效地完成达标考评工作。
(三)规范程序,强化服务。考评机构和考评员在开展考评工作中,要熟悉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方法和要求,认真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考评工作。要加强监督管理、规范考评程序、严格考评标准、严肃考评纪律,认真做好申请材料受理、评审结论审核、评审工作质量检查考核等相关工作,着力提高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质量。
考评机构的考评工作不得以盈利为目的。考评机构要根据申请企业的规模、安全生产水平等情况,科学合理考评组人员组成、考评行程安排,尽量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秩序的干扰,在保证考评效果的同时,尽量节约考评成本。严禁考评员私下收费。
(四)突出重点,加强监管。局安全监管股要加强监督检查,坚持与时俱进,突出工作重点、解决突出问题,切实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水平。一要将安全生产达标与行政许可、目标责任制考核、日常安全监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把没有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没有严格按照标准化体系运行的企业作为安全监管重点,加大执法检查频次,强化执法检查力度,努力提高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的自觉性,确保考评工作规范、有序开展。二要完善考核制度,落实工作责任,以行政手段推进考评工作;建立有效激励机制,激发企业自觉性,以经济手段促进考评工作。三要建立考评工作信息化管理平台,加强对工作进展的实时管理,及时掌握动态信息,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一、总体要求
坚持问题导向,严格落实国务院安委办安全生产反馈问题整改要求,按照《粉尘防爆安全规程》《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用收尘器防爆导则》等标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行业部门监管责任,认真开展自查自改、检查督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强化宣教培训工作,夯实生产安全基础,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二、整治范围
涉及《工贸行业重点可燃性粉尘目(2015版)》中的各类粉尘防爆企业,重点突出粮食加工、饲料加工、木材加工等粉尘防爆企业,着力抓好粉尘作业场所10人以上(含10人,下同),尤其是30人以上企业的治理工作。
三、整治任务
(一)工作重点
1.对以往查出的各类隐患,严格台账管理,加大执法力度,加强跟踪督办整改,实现隐患整改闭合管理。
2.针对我县畜牧业实际,重点检查整治产生粉尘的企业是否存在国家安监总局明确的十项重点问题和隐患(见附件5)。根据《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用除尘系统安全技术规范》《粉尘防爆安全规程》和《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器设备》等有关规章、标准的规定,对厂房、仓库、密闭空间等作业场所和除尘设备、混合机、抛光机、输送机、筛选机等会产生粉尘的设备进行检查治理。
(二)检查内容
1.基础管理情况
(1)企业证照情况;(2)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操作规程建立和实施情况;(3)企业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和管理人员配备情况;(4)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5)企业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检查记录台账、隐患整改闭合管理情况;(6)粉尘防爆专项治理工作部署落实情况;(7)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工作开展和运行情况。
2.现场核点
(1)企业针对建构筑物、除尘系统、防火防爆、粉尘清理四个方面十大重点问题、隐患自查和整改情况;(2)是否仍有建构筑物、除尘系统、防火防爆、粉尘清理四个方面存在的十大重点问题和隐患;(3)监管部门对企业进行监督指导和执法检查情况。
四、工作安排
此次专项整治采取生产经营单位自查、县级督查的方式组织实施。时间安排为8月份一个月,划分为5个阶段:
(一)调查摸底阶段。县动物卫生监督所要结合工作开展实际,认真抓好深化专项整治的组织发动工作,根据本县粉尘涉爆生产经营单位状况,对粉尘涉爆企业进行再排查、再摸底,切实掌握粉尘涉爆企业的基本情况,及时更新基础台账。
(二)自查自改阶段。生产经营单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技术标准要求,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认真全面地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自查自纠,全面排查整治事故隐患,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及时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和措施,从源头上降低安全风险。
(三)县级执法检查阶段。在企业自查自改的基础上,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辖区内的粉尘涉爆企业进行全面检查,对查出的隐患,要逐一登记、建档立案,督促整改、跟踪问效,实现闭环管理;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企业,要坚决落实停产整改措施,不能完成整改的要提请政府坚决依法予以取缔关闭。
(四)督查总结阶段。针对检查发现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回头看”,督促企业认真治理隐患,巩固专项整治成效。全面总结分析本地区专项整治工作经验做法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完善相关度措施,推动建立安全生产长效工作机制。
五、检查督查安排
县畜牧兽医局成立粉尘防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县动物卫生监督所要充分认识深化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制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扎实开展动员部署,推动各级各部门责任落实,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落实责任,强化监管。县动物卫生监督所要按照工作方案明确的内容,指派专人负责,严把关键环节,抓好末端工作落实。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要深入企业一线,督促企业履行主体责任,提高专项整治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