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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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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第1篇:市政工程竣工验收报告范文

一、施工准备

1、开工前,应进行现场勘察,了解现场环境,参加或组织设计交底。

2、应提前做好施工场地内各类设施、障碍物的处理,以书面或会议形式通知各相关单位限期完成覆盖和保护工作。

3、落实施工单位工、料、机进场及采购计划。

二、工期进度

(一)进度考核

1、开工日期,以市园林绿化管理处通知为准。竣工日期,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完整、合格的竣工资料,并经竣工初验验收合格的,以实际施工竣工日期为准;竣工初验验收不合格的,以再次验收合格的日期为竣工日期;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完整、合格的竣工资料的,以实际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

2、施工进度,以每周为一个考核期。市园林绿化管理处工程管理科每周对进度考核一次。

3、全面施工前,必要时先实施样板段,待批准后,再全面施工。

(二)排除阻工等矛盾

1、监督施工企业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自行协调解决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包括非法阻工在内的各种矛盾。

2、处理好标段内与市政工程等,在交叉施工中的工序衔接。

(三)进度计划和执行情况报告制度

1、监督施工企业建立施工日报制度。

2、审核苗木进场计划。

3、严格控制超计划进苗。

三、质量管理

(四)质量目标控制和质量保障体系

1、工程质量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园林绿化施工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有关技术规定,确保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制定并实施创优计划,争创优质工程,形成优美的园林景观效果。严禁偷工减料、使用不合格材料或不按照设计图纸施工。偷工减料、使用不合格材料或不按照设计图纸施工的,责令整改,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的,责令返工。

2、建立健全质量目标和质量控制体系。督促施工企业开工前向市园林绿化管理处报送组织机构、各项制度、质量负责人、专职质检员、修剪技工相关资料,进行审查。质量管理人员履行岗位职责,并有质量监督记录。没有健全的质量目标和质量控制体系的,责令整改;不按规定报送质量控制相关资料,或资料未通过审查的,责令整改;

3、监理单位按照工程监理规范要求,对园林绿化工程实施监督。

4、审计单位按照工程审计规范要求,对园林绿化工程跟踪审计。

(五)工序质量管理

1、施工工序包括施工中的各个程序和各种技术措施。一般包括以下程序:场地清理、土壤改良、地形改造、定点放线、挖种植穴、苗木修剪(包括修枝、修根、剪口和伤口处理等)、栽植、浇水、扶正压实、绕干、支撑、栽后养护以及个别树种的特殊工序。

2、监督施工企业严格执行工序质量验收规定。工序必须报验,上道工序不报验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否则,无论质量优劣,一律无条件返工。

3、定点放线、地形改造、样板段、主景树及设计指定苗木、景观石、装饰材料等对设计景观效果影响较大的项目,还须经市园林绿化管理处以及设计人员、监理单位参与验收、签字认可。

四、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

(六)安全生产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督查施工企业必须落实安全责任制,采取有效的安全生产措施,必须设立专职安全员,建立安全生产台帐,对工程施工安全负责。

2、施工现场设立安全警示牌(标志),夜间如需要应设置红灯,有专人巡视、值班。

3、项目负责人、安全员对安全生产检查每天不少于1次。

4、巡查施工现场及周边环境、设施保护。

(七)文明施工

1、按合同规定对工地进行围挡,现场醒目处,设置工程概况和施工总平面图。

2、督查施工人员,需统一着装或佩戴标志。

3、保持施工现场整洁,材料堆放整齐,施工垃圾应随产随扫随清,做好防尘降尘、裸土覆盖,避免素土裸露。

五、中间验收、签证、变更管理。

(八)中间验收

中间验收实行工序报验制,每道工序完成后,督促施工企业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填写相关报验单,项目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验。

(九)签证制度

工程单项变更实施分级分档管理,确保实事求是的解决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工程量变更签证问题。

1、对单项工程变更签证工作量在2000元以下的,有工地代表、施工、监理等单位(部门)负责人会签,项目负责人审定;

2、对单项工程设计签证工作量为2000元-5000万元的,由工地代表、施工、监理等单位(部门)负责人会签,经项目负责人审核后,报园林处分管领导批准;

3、对单项工程设计变更签证工作量为5000万元-1万元的,由处分管领导牵头,经建设、设计、施工、监理、财务、造价及审计等单位(部门)负责人会审,报园林处主要领导批准;

4、对单项工程设计变更签证工作量达1万元以上的项目或超过工程总投资10%的项目,必须按照规定报备纪检,重新办理招投标手续。

六、竣工验收、结算和考核评价

(十)竣工验收

1、核查施工企业所完成标段内全部工程量,包括批准变更的工程量

2、工程施工结束后,工程造价在100万元以内的,督促施工企业10天内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100万元以上的,20天内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施工单位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时,应提交的工程竣工资料包括: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工程结算(决算)书;工程管理各类相关资料,含招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中间验收记录、签证单、联系单;施工图、设计变更通知书、竣工图(须经市园林绿化管理处工程管理科和设计管理人员审核);施工总结报告;养护工作方案。报验资料不完整,或不符合规定的,限期整改,养护期相应顺延,同时执行合同规定的拖延工期处罚条款。逾期不报验的,限期整改,养护期相应顺延。仍未整改的,上报市园林绿化管理处。

3、督促施工企业准备好现场和资料,自检合格,提出竣工验收申请。

七、工程养护管理

(十一)工程移交前的养护管理

第2篇:市政工程竣工验收报告范文

关键词:市政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思考

施工技术资料的管理工作,不仅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有着重要的作用,也和市政工程质量的好坏息息相关,还关系到市政工程能否顺利交工。对于施工技术资料的管理,必须要将它纳入到工程管理的项目中去,还要保证资料的管理与施工过程的同步性,对于资料的审核,也要严格管理,必须保证所提交的资料都合乎规范。总之,一项好的市政工程,离不开好的施工技术资料管理,我们要一手抓工程质量,一手抓资料管理,力争做出让人民群众满意的市政工程。

对于一项市政工程而言,施工技术资料就是对它施工过程的完整记录,能直接反映出这项工程的质量如何。所以,市政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的管理,也是一项市政工程的基础管理工作之一。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加快,市政工程项目也越来越多,施工技术资料的管理也就显得越来越重要,下文就将谈谈如何做好市政工程的施工技术资料管理,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1 市政工程施工技术资料阐述

1.1 市政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的定义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市政工程的重要性也越来越凸显。而对于市政工程来说,施工技术资料的管理也是其中的重要工作之一。什么是市政工程施工技术资料?所谓市政工程施工技术资料,就是对市政工程施工过程的完全记录,它是一种城建档案,也是市政工程竣工时所必备的文件之一,还是市政工程进行扩建、移交、检查、维修等相关活动时的重要依据。

1.2 市政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的内容

一项完整的市政工程施工技术资料,应该将从工程建设之初到工程竣工验收之间的所有有关档案都包括在内,具体来说,应该包括开工报告、施工方案、技术交底、施工试验记录、施工日志、竣工报告、竣工图纸等一系列资料在内。

1.3 施工技术资料的编制要求

首先,在工程施工开始前,施工单位就必须先进行包括工程概况、施工平面图、施工目标、施工方案、安全措施等在内的施工组织设计,而且施工组织设计必须尽可能的全面,完成后,还要交由上级有关负责人进行审批,审批合格后再加盖公章,如果在施工过程中有变更,还要对变更进行审批。

然后,在工程开工前,施工方需要组织有关负责部门进行对施工设计文件的会审,还要按照要求填写会审记录。根据工程的设计需要,相关设计单位还要进行设计交底,并作交底记录。相关施工单位也要提交施工交底并作有关记录。

接下来,对于在施工期间进入施工现场的物品,包括原料、半成品、零配件、施工设备等在内,都必须要先进行使用,并填写试验报告,各类物品还需配有出厂合格证明。如在施工工程中发生质量事故,要由施工方填写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并对事故进行处理,处理完毕后,还要填写质量事故处理记录。如遇设计变更,设计单位需要提供设计变更通知单。

最后,在竣工后,需要进行包括工程概况等具体信息在内的竣工总结,施工单位还要提供竣工验收报告。在工程交付使用前,还应对工程进行使用功能的检查,并填写功能性实验记录。

2 市政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存在的问题

有些施工单位存在着施工技术资料填写不规范的现象。一些施工单位没有将检查项目的相关标准和实测项目及允许偏差如实填写,没有按照规定的检查方法进行工序质量检查及评定,有个别的施工单位甚至没有使用市政工程资料整理统一表格,而是使用建筑工程资料整理表格,造成技术资料填写不规范、不完整,从而达不到验收标准以及资料管理规定的要求。还有的施工单位缺少关健性的记录资料,例如:污雨水管道施工工程按照市政规范的要求必须做的闭水试验,还有的个别施工单位为了赶工期或其它原因没有做闭水试验,没有闭水试验记录;还有缺少原材料试验、各种预制构件质量保证资料、混凝土和水泥砂浆的抗压强度检测报告、质量证明部分存在无计量设备校核资料、各种表格的填写中会签栏签名不全、只有设计图没有竣工图等等,缺少这些施工技术资料就不能真实的反映工程的实际特点、具体施工方法、施工工艺和施工质量,不能有效地指导工程施工,因此,这种施工技术资料只是一种任务式的表面文章而已。

3 做好市政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的措施

3.1市政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的注意事项

资料必须详细真实有效,所以,相关单位在提交施工技术资料室,必须确保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而且资料还要尽可能的详细。有关监理单位在对资料进行核查时,也要认真负责。

有了完整的资料以后,好要对资料进行妥善的保存。对于施工技术资料,要有专门的人员进行管理,不能随意丢弃。

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要有出厂质量合格证明,还要有完整详细的试验资料,避免因材料不合格而造成工程质量问题。

工程要有完整的施工测量资料,以保证工程能正常施工。工程还要有详细有条理的施工日志,对各个施工细节要有完整的记录,以便日后出现问题时能有依据和证明。

工程竣工后,要将工程竣工报告整理完全后,交由相关负责人进行核查审批,以保证工程可以顺利完工。

3.2提高市政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水平的措施

如今市政工程项目越来越多,但在许多市政工程中,因为对施工技术资料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没有在人力物力的投入方面做足功夫,只是敷衍了事,以致施工资料不符合相关规范,因此导致工程出现了许多问题。但如今市场竞争日益激烈,有关部门对施工技术资料的监管力度也日益增强,如不能对施工技术资料进行详细、完整、高质量的管理,即使市政工程完成的很好,也只是徒做无用功。而为了提高市政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的管理水平,应从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两个阶段下功夫。

在工程施工前,应招聘有关人才,并对他们进行有关培训,不仅要提高他们的专业工作能力,还要增强他们责任意识,使他们认识到施工技术资料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并能自觉地投入到施工技术资料管理工作中去。具体来说,首先要让有关人员对施工图纸十分熟悉,进而让他们对自己的工作有一定的了解。然后要将开工前所需准备的有关材料准备齐全,然后交由有关部门核查审批。各种不同的资料,要按照他们的不同功能,分门别类的进行存放,以方便日后对各种资料进行详细的整理。

在工程施工阶段,也要注意对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的管理工作。首先,对施工过程中用到的各种原料、半成品、零配件、施工设备等,要注意收集它们的出厂质量合格证明和有关的试验报告,且必须要为原件。然后,对于施工过程中要填写的各种质检资料等,要有专门的表格,并要用质量好、耐久性好的书写用具,按照有关规范认真填写,不得随意涂改。不同的监理人员对资料的填写方式可能有不同要求,所以在填写资料前,应先与监理人员进行沟通,以确保资料的有效性。

除此之外,还应成立专门对施工技术资料进行管理的部门,强化该管理部门人员的责任意识,以便加强对施工技术资料管理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力度。施工单位也应该对施工技术资料管理工作的重要性有足够的认识,要加强对资料管理工作的投入力度,吸纳专业人才,不断提高施工技术资料管理工作的水平。

参考文献:

[1]陈慧秀.论市政工程施工技术资料与市政工程的相关性[J].太原科技,2013,(08).

[2]姚广柱.市政工程施工技术资料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黑龙江交通科技,2011,(05).

[3]程梅.市政工程施工技术资料若干问题探析[J].中国高新技术企业,2010,(27).

第3篇:市政工程竣工验收报告范文

关键词:市政工程;管理流程;发展

Abstract: urban municipal infrastructure is the survival and development of city general conditions, is for the material production and people's living provide service entity, is the basic condition of construction of modern city.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the city, the importance of the construction of infrastructure more and more manifest. According to many years of work experience, and talk about how municipal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at the county level management process.

Keywords: municipal engineering; Management process; development

中图分类号:R-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工程前期准备阶段的管理

(一)工程项目立项阶段的管理

1、通过对全县城区的市政基础设施进行考察、分析、提出该工程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2、该工程方案应符合修武县城市总体规划和市政专项规划的要求。

备案资料:项目建议书及立项审批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审批文件、初步设计和概算及审批文件。

(二)施工图设计阶段的管理

1、施工图纸的设计要切实合理,既要经济,又要积极大胆的采用新型材料,新技术;

2、施工图设计完成后,邀请有关市政专家进行图纸会审;

备案资料:施工图纸。

(三)预算编制及评审阶段的管理

施工图设计完成后,要及时编制项目预算,并报送财政部门评审,积极配合财政部门进行预算评审,财政评审后下达招标控制价并出具意见书,项目进入招标程序。

备案资料:建设项目评审报告。

(三)折迁协调阶段的管理

1、工程负责人要积极主动联系配合县拆迁工作组开展工作,确保拆迁工作顺利进行,不影响工程进度;

2、在拆迁工作中要认真负责、清点细致、丈量准确、不遗漏;

3、应做好工程前期的协调工作,不能因协调问题而影响施工进度。

备案资料:地面附属物清点记录及赔偿投资资料。

(五)招投标阶段的管理

实行公开招标。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材料和设备采购等都要按照有关规定,编制招标文件,统一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招标投标。招投标监管部门对项目招投标活动进行监督,做好审批备案,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备案资料:各项招投标文件。

(六)合同的管理

实行合同审查备案制。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材料和设备采购等依法订立合同后。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合同审查备案。

备案资料:各项合同。

二、施工阶段的管理

(一)施工进度的管理

1、工程开工后,集监理方、施工方、设计方进行技术交底。施工方应根据工期要求拿出科学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每条路(标段)设一个技术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参加技术交底会,深刻领会图纸内容;

2、该标段技术负责人,监理方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会审,并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把关。

3、严格执行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制,严格按照“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抓好质量和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按时办结质量监督和安全生产许可手续,严格竣工验收备案。

备案资料: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工程质量和安全审核意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

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按工期要求完成建设任务;该标段负责人全权负责该标段工程质量,并签订质量保证合同,对该标段的工程质量终身负责;

(二)严格按照图纸施工的管理

1、施工方应严格按照图纸施工,不能投机取巧,偷工减料;

2、施工过程中若有变更,应经该标段负责人、监理方、设计方同意后出具体的变更文件方可变更。凡是涉及追加的,由施工方提出,报知监理、该标段负责人,造预算(清单格式),经县领导签字同意,方可实施,并作为最后决算的依据。

3、所有进场施工材料必须进经该标段负责人、监理验收合格后,方可用于施工。

(三)监理制度的管理

实行工程监理制。项目法人要切实将权力赋予监理单位,监理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合理设置监理岗位,重要工程部位和隐蔽工程实施旁站监理。

备案资料:项目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旁站监理方案、监理日志等。

(四)严格工序验收制度的管理。

每个工序都应及时组织验收,验收时应由工程负责人、监理及该标段负责人参加,验收后当场签字,并存入工程验收资料。工程验收应严格按照国家市政工程验收规范执行,任何人无权降低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严格工程建设管理,禁止出现工程质量事故。

备案资料:工序验收资料。

(五)工程量签证制度的管理

1、工程量追加的签证

凡涉及工程量增加的,如开挖时原土为垃圾土,需购土回填,地下水处理等工程量清单以外的内容,需追加的,先由施工方提出书面审请报监理,监理审查后报工作组,工作组调查核实后报指挥部,待指挥部领导批准后通知财政审计现场查看,工程量签证需业主方、BT方、监理方、财政、审计五方签证。

2、工程量变更的签证

凡涉及工程量变更的,如供水管由铸铁管变为PE,路面结构做法改变等。需设计院出变更,施工方应严格按照变更后的图纸施工,列入工程量决算,工程量该增的增,该减的减,据实签证。工程量签证需业主方、BT方、监理方、财政、审计五方签证。

3、工程量计量的签证

工程量计量认证需按工程量形象进度做计量资料,据实签证。工程量签证需业主方、BT方、监理方、财政、审计五方签证认可。

(六)严格安全管理

1、施工现场应设警示标志;

2、施工用电应符合临时用电规范要求;

3、完工段应及时对施工现场进行清理,保证施工现场整洁卫生;

4、严格工程建设管理,禁止出现工程安全事故。

(七)资料整理制度的管理

1、资料整理随工程进度进行,工程结束资料齐全;

2、各项资料的管理应严格按照国家强制性规范的要求,做到资料管理标准化。

(八)廉政制度的管理

项目法人要与监察部门签订“廉政合同”,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设立工程建设廉政警示牌,接受群众监督。监察部门要对政府投资的重大项目派驻特约监察员,并邀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监督。

备案资料:相关监督、检查、处理材料。

三、工程竣工阶段的管理

(一)工程竣工验收的管理

1、工程竣工后,施工方先进行自检,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后,向业主递竣工报告;

2、工程负责人负责组织监理方、监督方、施工方、设计方对整个工程进行验收,对质量不合格部分,责令施工方整改;

3、整改后再次进行验收,直至验收全部合格,方可进行竣工财务决算。

备案资料:竣工验收报告。

(二)竣工资料的管理

1、整理竣工资料:施工管理资料,试验资料,施工记录,验收记录,工程质量检测评定资料、竣工图。

2、工程竣工验收后,项目法人及时将工程资料全面收集整理。分别交由各业务主管部门归类入档,重大建设项目档案由县档案局组织项目档案验收。档案验收后,项目交付使用。

(三)项目资金管理

1、加强项目资金监管,搞好财政评审和审计监督,科学编制项目支出预算。

备案资料:主管部门下达的投资计划、财政部门下达的资金预算文件及有关凭证或材料。

2、项目资金要通过国库支付中心,依据预算文件、项目进度、采购合同等直接拨付到施工单位或用款单位。项目法人要设立专户,专款专用,财务支付和财务管理要依法合规。

备案资料:工程量清单、监理现场签证单、财务管理有关文件、工程财务收支账目等。

3、开展竣工结算、财务决算评审。施工企业向项目法人编报竣工结算,项目法人和监理单位审查后,报送财政局进行评审。项目法人要编制竣工财务决算,报送财政局进行竣工决算评审。

备案资料:竣工结算书、财政部门评审复审报告。

4、审计部门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竣工决算审计。对重大投资项目从申报审批阶段起进行全过程审计。

第4篇:市政工程竣工验收报告范文

E232.6

工程竣工结算系指施工企业按照合同规定的内容全部完成所承包的工程,经验收质量合格,并符合合同要求之后,向发包单位进行的最终工程价款结算。工程竣工结算是竣工结算阶段的一项重要工作。经审查的工程竣工结算是核定建设工程造价的依据,也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后编制竣工决算和核定新增固定资产价值的依据。因此,建设、监理、咨询、审计和评估等有关单位都十分重视竣工结算的审核工作。如何加强工程竣工结算的审核工作,本人谈几点意见:

一、对工程竣工结算的规定

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方认可后28天内,承包方向发包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2、发包方收到承包方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发包方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通知经办银行向承包方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方收到竣工结算价款后1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方。

3、发包方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第29天起按承包方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4、发包方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方可以与发包方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由承包方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承包方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5、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方认可后28天内,承包方未能向发包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造成工程竣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或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不能及时支付,发包方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方应当交付;发包方不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方承担保管责任。

6、发包方和承包方对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争议的约定处理。

二、当前竣工结算存在的问题

1、利用合同开口多算。有的业主对发包合同重视不够,仅与施工单位商定工程范围、进度和质量等条款就签定合同,开工建设。到工程竣工结算时,才发现原发包合同一无工程价款,二无结算要求,连设计变更也没有限制的条款,甚至随意开口,合同对工程结算没有约束力,施工单位借此夸大施工难度,不断单项报告建设单位负责人签批增加工日和投资的条子;施工单位办理结算时,又利用合同开口和其它漏洞高估多算,增加结算投资。

2、隐蔽工程没有验收。建设项目没有实行工程监理,或只委托“形式监理”(即有监理合同,但不要求派人驻现场监理)。建设单位没有专人管施工现场,隐蔽工程没有验收、没有签证、没有记录,到竣工结算时,施工单位才找设计人员补签证,然后列入结算。这种事后补签的隐蔽工程往往数量多记,甚至根本没有发生也列入结算。

3、设计变更事后签证。有的建设单位不重视控制设计变更,不办理设计变更的审批手续,没有正式的设计变更通知单,没有设计变更引起的工程量与投资增减的记录。

4、工程计量不按规定。工程量不按国家标准规定的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计算。如市政工程土方外运按开挖量,不扣除本桩利用土的数量;桥涵基础土方的开挖全按放坡计算;路槽基础土方的开挖不扣除清除与掘除的工程量;人行道面积不扣除路沿石和数穴石所占的面积。

5、结算单价随意高套。不认真执行规定的定额(或合同约定的)单价,随意高套、错套、套用不合理,造成结算投资虚增。

6、取费计算多加少扣。间接费和利润等计算,往往出现规定应扣减的项目少扣或不扣,而规定不允许增加的项目又尽量增加。如挂靠高套-----按施工企业资质等级取费的项目,有的施工单位四级企业挂靠二级企业,用二级企业的介绍信与建设单位签合同,结算时按二级企业取费,各项费率从四级企业提高到二级企业标准,造价明显增加,而实际施工质量还是四级施工企业的水平。这种挂靠高套至今仍时有出现,有的已发展到借用一级施工企业的名义参加招投标,以便取费高套和争取项目。差价为负值的不计,只计算差价为正值的材料,造成负差少扣,多报结算总值。但有的项目结算中,当发现用指数法调差略高时,就随意把该用价差法调差的改为指数法调差;或本应采用指数法调差的,改用价差法,以便用少扣负差和扩大人工、机械费数量多调整人工费及机械费等手法,多计列入直接费的价差。此外,计算误差、虚设项目等也时有发生。

三、如何加强竣工结算审核工作

由于建设工程项目投资大、工期长、涉及众多的当事人,在建设过程中不可遇见的因素多,存在着诸多风险,加上目前由于建筑市场“僧多粥少”,使得建筑市场竞争异常激烈,一些承包商为了承揽到工程,不惜一切代价或不择一切手段,随意做出不合理的承诺,盲目采用垫资压低报价、串标、围标等方式谋取中标,待工程中标后,往往采用假变更、假签证、假协议的方式弥补投标压低价的损失,易使业主陷入承包商的陷阱。针对上述问题及其相关因素,加强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工作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1、核对发包合同条款。首先应核对竣工工程内容是否符合合同条件要求,工程是否竣工验收合格,只有按合同要求完成全部工程并验收合格才能列入竣工结算。其次,应按合同约定的结算方法、计价定额、取费标准、主材价格和优惠条款等等,对工程竣工结算进行审核;若发现合同开口或有漏洞,应请业主与施工单位认真研究,明确结算要求。

2、检查隐蔽验收记录。所有隐蔽工程均需进行验收,两人以上签证;实行工程监理的项目应经监理工程师签证确认。审核竣工结算时应核对隐蔽工程施工记录和验收签证,手续完整,工程量与竣工图一致方可列人结算。

3、落实设计变更签证。签证是工程实施过程中对已签定合同的弥补,是施工过程中的动态调整。签证应及时,尤其是一些隐蔽工程的签证,最好在隐蔽之前核定,避免事后扯皮;签证应尽量做到有据可依,尽量把签证图纸化。设计修改变更应由原设计单位出具“设计变更通知单”和修改图纸,设计、校审人员签字并加盖公章,经建设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签证;重大设计变更应经原审批部门审批,否则不应列人结算。

4、按图核实工程数量。工程量审核是竣工结算中最基础的数据,它直接影响计算直接费和其它各项费用,它的准确与否直接关系到工程造价的高低,工程量的计算是编制结算最繁琐的环节,计算规则多,工程量大,最容易出现多算,重算或漏算。因此,竣工结算的工程量应依据竣工图、设计变更单和现场签证等进行核算。并按国家统一规定的计算规则计算工程量。招投标工程按工程量清单发包的,需逐一核对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然后对工程量清单以外的部分按合同约定的结算办法与要求进行结算。

5、严格执行定额单价。除投资包干部分外,结算单价应按合同约定或招投标规定的计价定额与计价原则执行,一般以当地(或行业)当时执行的建安工程预算定额单价,当地(或行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工程造价管理部门的报告期价格指数及有关规定为准。定额单价没有的项目应按类似定额进行分析换算,或提出人工、机械、材料计价依据,编制补充单价;不得高套、拆算,不得随意毛估或重复计算。

6、注意各项费用计取。建安工程的取费标准应按合同要求或项目建设期间与计价定额配套使用的建安工程费用定额及有关规定执行,先审核各项费率、价格指数或换算系数是否正确,价差调整计算是否符合要求,再核实特殊费用和计算程序。要注意各项费用的计取基数,如安装工程以人工费为基数,这个人工费是定额人工费与人工费调增部分之和。建筑工程按工程类别取费,计取基数不同的应分别计算。如其他直接费和现场经费以定额直接费及报告期直接费价格指数或价差调整之和为基数;间接费和劳动保险费均以直接工程费合计为基数,而利润则以直接工程费、间接费和劳动保险费三者之和为基数,应按程序分别计算或先以统一的基数换算各项费率后,用综合费率计取各项费用。

第5篇:市政工程竣工验收报告范文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明确职责

按照“管办分离、集中交易、规范运行、提高效率”的原则,切实加强本镇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规范化建设,将原坞根镇招投标管理委员会、招投标交易管理中心更名为坞根镇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坞根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进一步明确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工作职责

(一)镇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公共资源交易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建立健全有关制度;

(2)监管本镇所属单位(含村级)项目按规定程序进行交易;

(3)协调处理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产生的争议、投诉;

(4)负责管理和维护本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日常交易秩序。

(二)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职责

(1)办理进场交易登记、招标申请、投标报名。对参加交易各方的有关资料进行备案审查,统一本镇公共资源交易信息;

(2)会同招标人对参加交易企业的资质、资信进行审查;

(3)指导与会同招标人进行收标、开标、评标及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通知书发放等事宜;

(4)指导与监督交易合同的签订,对标后履约施工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并及时向本级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反馈有关情况;

(5)自交易结束七天内,向镇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镇纪委上报交易情况的书面报告;

(6)实行交易档案的统一管理;

(7)协助审核工程量变更的有关手续;

(8)承办本镇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公共资源交易的范围和标准

(一)公共资源交易的范围

镇村项目交易除按规定应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的外,镇项目必须统一进入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交易;村级项目原则上进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交易。

(1)利用国有、集体资金(含财政补助)在本区域内实施的工程建设项目(勘查、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有关的设备、材料、采购等);

(2)货物采购、服务采购(办公用品、器材、环卫保洁、中介服务等);

(3)国有、集体资产资源(土地、林业、滩涂、虾塘、沙场等)公开承租、出(转)让、承包经营等公共资源交易。

(二)公共资源交易的标准

(1)施工项目单项合同价在5万元以上(含5万元)、50万元以下的;

(2)采购工程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合同价在5万元以上(含5万元)、30万元以下的;

(3)勘查、设计、监理等服务费合同价在5万元以上(含5万元)、50万元以下的;

(4)镇本级使用财政资金的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外合同价或单价在1万元以上(含1万元)、50万元以下物资、服务;

(5)村集体经济组织采购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物资(品)或服务;

(6)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资源对外出租、出让标的(评估价)在1万元以上(含1万元)各类项目;

(7)其它集体经济组织项目符合进入镇交易中心交易的。

四、公共资源交易方式和操作办法

公共资产交易应采取公开招标、拍卖、竞价等方式,确保公开、公平、公正。交易项目有特殊情形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特殊情形可采用邀请招标或其它简易方式进行交易。

(一)公共资源交易组织方式

(1)项目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交易前:①填写公共资源交易审批表(项目基本情况、提供批文、预算书、设计图纸等);②审批表、招标文件审批实行分线管理,逐级签署意见后由镇长审核签发;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协助业主审核项目预算差价(材料市场差价、预算外应考虑增项)。

(2)组成公共资源交易评标小组:①建立公共资源交易评标人才库,评标小组由5人组成,从人才库中随机抽取5位专家(其中镇机关3人,业主1人,其他1人),并推选一名为评标小组组长;②评标小组负责招标控制价审查,招投标资料审核,确定投标企业资质。

(3)组成公共资源交易监督小组:①由镇人大、纪委、政协领导任监督小组组长,按照项目需要,抽调市、镇两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组成监督小组;②监督小组跟踪监督公共资源交易招标、评标、施工及验收过程。

(二)公共资源交易操作办法

(1)召开评标小组、监督小组会议。确定取值范围和投标企业资质标底控制价:①按照温招委[2011]3号取值范围,结合本镇实际,确定取值范围为:建设工程(含装饰装修、安装、室外总体)1-7%;市政工程6-12%;园林绿化、道路照明工程7-13%;港通工程6-12%;水利工程8-14%;其他工程7-13%;②审核预算价,确定工程标底控制价及投标企业资质要求。

(2)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协助业主,按照评标小组、监督小组确定的要求,在2小时内交易信息公告,信息公告期为七天(含节假日),在镇、村村务公开栏、农民信箱、镇阳光工程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公告,信息公告内容应注明工程基本情况、工程造价、标函下浮、工期、投标企业资质要求、报名时间、联系方式。

(3)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介机构)编制招标文件。按照文件要求,精简招标文件篇幅,招标文件条款重点体现实质性内容,招标文件编制应做到:①制订前附表(与交易信息公告内容一致,另加合同履约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投标文件、提交时间、招标时间)。②投标说明书,说明项目具体要求、施工办法、合同履约金、退还时间、项目安全质量管理等要求。③制订项目交易评标办法,标函确定按照取值范围随机抽取七个标函,取平均值确定标的下浮数;投标人按照参加投标总家数中的号码随机抽取号码,作为投标人号码;中标候选人确定招标人公开随机抽取参加投标人的号码,第一个号码对应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二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④制订项目合同、廉政合同样本,附项目预算书、投标承诺书样本。

(4)投标人按信息公告要求,凭企业介绍信到指定的地点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5)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按规定时间内提交资格文件、投标承诺书,由交易中心预审。

(6)交易前半小时由评标小组、监督小组对提交资格文件、投标承诺书进行审查,确定投标企业家数。

(7)按提交投标文件的顺序,由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公开抽取,登记代表投标人号码并当众公布每个号码所对应的投标人,确定中标候选人按上述③评标要求。

(8)公共资源交易结果认定,在公开栏内对第一、第二中标候选人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天),中标公示期满后发放中标通知书,并由交易中心监督中标单位与建设(业主)在三天内签订项目交易、合同、廉政合同。

(9)招投标完成后,交易中心整理资料归档,并在七天内把交易结果书面汇报镇公共资源管理委员会、镇纪委。

五、强化合同履行阶段的监督管理

(一)工程款的支付和结算应在合同中约定。工程决算、验收前,工程款支付不得超过工程合同价的80%。工程建设项目一般应设置合同履约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一般为中标价的10%,但不低于1万元,投标人参加投标中标后,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未中标的5个工作日退还投标保证金;不参加投标的,投标保证金在3个月后退还。

(二)中标人必须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或将中标项目肢解事分别向他人转包。

(三)工程管理实行分线负责,落实专人管理,管理人员按照合同要求、工程设计规范,结合实地每三天到现场并做好现场监督情况记录,工程聘用监理,管理人员要把现场监督中发现问题,通知监理及时纠正。隐蔽工程施工要有现场施工照片记录。

(四)进入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的工程建设项目在实施过程中,若发生设计变更或增加工程量超过中标价10%以下且金额在5万以下的,相关办、线提出由分管领导审核,报镇长审批;若工程量超过中标价10%的或金额在5万以上的,须经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审核,提交班子会议研究同意后方可实施;村级项目原则上按市村级管理十项规定执行,工程变更累计额度原则上不得超过中标价的20%。工程量增减要做好记录,填好工程变更联系单。按照管理权限规定分别由管理人员、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签字,并纳入工程决算。

(五)工程项目中的辅助工程原则上按本实施办法办理,如有特殊情况,提交班子会议集体研究决定。

六、工程竣工验收要求

(一)工程验收分为中间验收和竣工验收。由分管线邀请工程相关专业人员、镇纪委、人大、政协、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财政所组成工程验收小组,并对工程验收形成意见。

(二)竣工验收按工程管理权限,组成竣工验收小组,由组长主持竣工验收。

(三)验收小组对工程验收分为五部分,分别进行检查验收:

(1)听取施工方施工情况报告和检查建设方管理人员现场管理记录及隐蔽工程现场施工照片;

(2)检查工程实体质量;

(3)检查工程施工方提供的施工资料;

(4)对工程的使用功能进行抽查、试验;

(5)验收小组成员填写工程验收中,存在问题及整改要求。

(四)验收小组组长针对验收组成员和工程验收意见进行汇总,并形成竣工验收意见,填写《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验收小组人员分别签字,建设单位盖章。

(五)当验收过程中发现严重问题,达不到竣工验收标准时,验收小组应责令单位立即整改,并宣布本次验收无效,重新确定时间组织竣工验收。

(六)当竣工验收小组,各方不能形成一致验收意见,应当协商提出解决方法,当协商不成时应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质量监督机构进行协调裁决。

(七)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后,由建设单位负责,在15天内向镇公共资源管理委员会办理竣工验收备案。

七、工程监督

(一)建设工程施工单位确定后,在签订工程承包合同的同时,签订《廉政合同》并报镇纪委备案。

(二)工程管理人员在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中,做到认真负责。如出现、徇私、舞弊要严肃处理,构成犯罪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1)镇纪委要加强对本区域内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及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督检查;村务监督委员会要对村级项目实行全程跟踪监督,并定期公布有关情况。

(2)参加交易活动的各方主体、工作人员和评标专定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纪律的,由有关监督部门依法处理。

(3)镇公共资源交易领导机构、工作机构、监督机构人员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中、、,致使管理松懈、监管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由有关监督部门责令改正,依法给予行政党纪处分;涉嫌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纪检、人大、政协、交易管理中心、财政所等单位要对工程建设进行全程监督,特别是工程质量验收及工程款的结算。

第6篇:市政工程竣工验收报告范文

临时道路施工合同范本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和承包范围:地块至市政公路之间段临时道路工程(包括道路土方开挖、塘渣回填、混凝土路面等工程),道路总长暂定为200米。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所有材料均由乙方自行采购,但材料质量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并具备产品合格证书等。

5、合同造价:暂定为人民币 元整。

6、工期:合同签订并生效后 天内完成。工期每延迟一天,乙方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上述逾期违约金,甲方可在本工程造价中直接扣除。

7、合同履约保证金

本工程不设置履约保证金。

8、结算办法

8.1 按以下原则结算:

8.1.1 按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结算,具体单价及费率详见附后清单。

8.1.2 根据附后清单约定的价格及现场签证的工程量按实结算。

8.2 土方开挖费用按挖机台班及短驳运输费用单独计取,单独土方短驳运输(运距1000米内)按40元/车(5吨车)计,此单价均已包括管理费税金等所有费用。

8.3 挖土机采用200型挖机,挖土机费用按230元/小时单价包干,此单价已包括管理费、利润、税金等所有费用。

9、工程质量

9.1 道路工程质量按《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GBJ97-87)》和《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1-90)》执行,要求保证达到合格等级。并达到以下要求:

9.1.1 混凝土层

混凝土采用设计规定的商品混凝土。

厚度误差:±10%厚度。

平整度误差:小于10mm。

宽度:不小于设计规定。

9.1.2 塘渣基层

塘渣层的高度、宽度、纵横坡度和边坡等均应符合设计要求,路基开挖应至老土,当局部为淤泥土时,应保证回填厚度应经甲方确认。

路基应有良好的排水系统;

路基应碾压密实、均匀坚实、稳定,压实度和平整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必须用不小于15吨的压路机碾压检验,其轮迹不得大于5mm。

不得有翻浆、软弹、起皮、波浪、积水等现象。

道路中线标高允许误差±20mm。

平整度允许偏差:20mm。

宽度允许偏差:100mm。

9.2 材料要求

9.2.1 中标单位必须对所采购的材料质量全面负责,应提品合格证书、质保书、试验报告。招标单位对材料质量有疑问时,有权要求复验,复验合格其相关费用由招标方建设单位支付,复验不合格其经济损失及复验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9.2.2 道路基层塘渣要求采用清塘渣。

9.3 乙方必须精心组织施工,如未按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进行施工而造成返工重做的,由此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将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9.4 由于乙方偷工减料等施工原因引起工程质量问题,由此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和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9.5 乙方必须做好本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否则,因此对其他施工单位造成损失的,所有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9.6 路基及道路基层必须碾压密实,否则,由此造成的道路缺陷修复责任由乙方承担。

10、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

10.1 乙方必须认真执行国家、省、市及东洲街道有关施工安全生产条例和有关规定,施工期间必须认真做好安全管理工作,杜绝重大事故发生。

10.2 施工期间,发生安全事故和其它事故所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和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同时根据事故情节轻重,甲方每次向乙方收取违约金人民币500-5000元。

10.3乙方应做好森林防火及环境保护工作,如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森林火灾及环境破坏,所产生的一切责任及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10.4乙方的所有人员必须持证持牌上岗。

11、资料管理和竣工结算的有关规定:

11.1乙方必须按照市政工程规定要求,整理本工程的各项技术资料。

11.2本工程的所有资料必须用A4纸,并用电脑打印。

11.3本工程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15天内,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的工程技术资料二套,其中一套必须是原件。

11.4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30天内,乙方向甲方提供本工程完整的结算书(包括工程量计算书)和结算资料一式三份。

12、付款办法:

12.1竣工验收合格结算审核完毕后一个月内,除留设结算造价10%的质量保修金外,其余款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支付的造价款后三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出具正式的税务发票。

12.2质量保修金按以下规定支付:

a) 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一年后的14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全部质量保修金;

b) 质量保修金不计利息。

12.3水电费用乙方自理。

13、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二)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13、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为一年,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保修期内发生质量事故,乙方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五天内完成维修工作。否则,甲方有权另请其他施工队伍维修,所有维修款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可直接从质量保修金中予以扣除。

14、乙方必须配合甲方及时处理好各种在道路施工中发生的阻挠施工行为的。

15、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15、本合同一式捌份,甲乙双方各执四份,经双方单位盖章、代表签字后生效。

发包方: 承包方:

代 表:  代 表:

合同签订地:

年 月 日

2019市政道路施工合同范本

发包方(全称):XXXX公园项目部(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全称):XXX(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方将负责施工的XX公园市政道路工程承包给乙方。为了保证本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质量和进度,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就有关XX公园市政道路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施工承包合同,以资共同遵守,具体条款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XX公园市政道路。

2、工程地点:XX新城。

3.建设单位: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工程承包方式、范围和内容

1、工程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包机械(含进出场)、包安全、文明施工、包质量、包工期。

2、工程承包范围为甲方负责施工的XX公园市政道路工程施工,具体工程量以建设单位和甲方认定的施工图、联系单和建设单位、甲方认定的市政道路工程量为准。

3、工程承包内容为XX公园市政道路工程的材料供应、材料检验和施工涉及的内容及施工全过程涉及的全部质量检验,全部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汇总成册和临电、临水、临时设施及工程决算等有关施工内容。

三、工程造价及计价依据

1、工程量计算以建设单位和甲方认定的施工图、联系单等为依据,工程价款的结算、支付违约按照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和XX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6月26日签订的XX建设工程施工补充合同有关约定计算工程价款,工程价款结算以甲方和建设单位共同认定的工程价款为准;工程价款的支付和违约处理按建设单位对甲方的支付和违约处理情况,同步执行。乙方按甲方和建设单位共同认定的决算工程总价(不包括税金)再下浮14.7%向甲方结算工程价款,工程价款的税金由乙方负责承担。

乙方根据其工程价款,开具工程材料正式发票和员工工资表给甲方(可冲抵结算工程款发票)。

2、乙方承包价款已包含施工管理、工程材料、机械、税金、施工和员工工资、奖金、各类津贴、劳保福利及学习培训、技术措施、赶工费、人员机械进场、安全、文明施工、临设等施工涉及的全部费用。

四、工程工期

1、本工程施工工期必须在保证工程质量前提下按甲方指定的工期完成。乙方按甲方指定工期延期2天后,第3天开始每延一天按1000元处罚,罚款最多不超过工程造价的5%。

2、遇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工期按监理、业主签证累计工期顺延,乙方发生的增加费用由甲方协助向建设单位签证。乙方在上述情况发生3天内,就延误时间、内容和因此发生的增加费用支出向甲方及时提出报告,由甲方转报建设单位、监理并协助签证。

五、工程质量

甲乙双方约定的市政道路工程质量为按现行有关质量验收标准验收(包括材料),必须确保一次性合格,且必须具备优质工程质量验评要求和甲方企业标准要求,不准出现由于乙方提供的材料或乙方施工质量问题引起对工程评优创杯的质量影响。如由于其材料或施工质量问题,导致工程质量验收不合格或影响工程质量评优创杯,除乙方无条件返工处理合格和满足优质工程质量验评要求外,甲方根据有关管理制度可视情对乙方作出质量处罚,乙方应无条件接受甲方的质量处罚。

六、甲乙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全面履行合同,确保乙方正常施工。

(2)提供乙方要求的有关本工程的技术资料。

(3)及时协助乙方做好有关签证工作,对乙方提交的签证报告在3天内报送建设单位并协助督促建设单位签复。

(4)负责办好施工手续,需乙方协助的工作乙方无条件配合。

(5)督促乙方做好安全管理,文明施工。

(6)向乙方提供堆场、道路、设备作业等场地。

(7)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布置临时设施的场地和临时用水水源、临时用电电源,乙方员工住宿由乙方自理,施工用电线电缆、开关箱、照明灯具和机具、水费、电费等由乙方负责承担。

2、乙方责任

(1)全面履行施工合同,严格按现行标准、规程、规范和设计要求组织施工,严格履行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工期的合同要求,确保正常施工。

(2)服从甲方、监理、建设单位的指挥和管理。

(3)服从甲方现场有关部门和职能人员的监督管理。

(4)负责其施工机具、设备和人员调配,乙方保证进场的机具设备能满足施工和甲方管理的需要,人员调配投入计划必须征得甲方同意,现场管理力量必须满足施工和甲方管理的要求。

(5)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事故,乙方必须无条件按甲方和甲、乙双方合同的要求返工至合格,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施工增加费用。

(6)进场后,按甲方要求及时向甲方提交甲方(或质监部门)认定为齐全完整有效的相关工程技术资料及其他相关资料。

(7)全力配合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各项检查和监督管理等。

(8)工种之间必须友好相处,相互配合,不得相互推诿扯皮。

(9)乙方施工人员家属探亲,禁止上工地现场,工地不安排住宿。如遇特殊情况必须由甲方批准许可,并由本人做好家属的安全教育工作,小孩更应由家属严加看管。如发生意外概由乙方承担责任和全部费用。

(10)严禁在宿舍内用火烧饭、随意拉电线和使用电饭煲,一经查实处没收器具并每次罚款200元。如发生意外概由乙方承担责任和全部费用。

(11)施工期间发生矛盾,应及时向现场负责人汇报,寻求商量解决,严禁聚众斗殴,如在施工现场发生聚众斗殴事件,不论有无理由每次罚款伍仟元;严禁在工地或宿舍内赌博,发现时每次罚款贰仟元,罚金在工程款中扣除。如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押送公安机关处理,甲方不予承担任何责任和经济费用。

(12)乙方还必须和甲方签订劳务合同,员工工资按劳务合同要求保证发放到每个员工。乙方劳务人员进入现场施工,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严格执行安全规章制度,一旦发生安全事故,查清原因如属乙方责任,按事故的实际损失由乙方自负外,同时追究相关责任,并视责任轻重采取重罚措施。

(13)发生安全事故应立即组织抢救,并保护好现场,即刻上报甲方,严禁隐瞒事故不报。

(14)积极配合甲方工作,做好上情下达,及时签订各级安全责任书,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15)乙方本合同经济责任人,为甲乙双方约定的市政道路工程施工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应带头遵纪守法,不准违章指挥,准确把握安全、质量、进度、效益的关系,保证全员安全,施工顺利进行。

(16)积极配合各项目部组织的安全知识学习,宣传及业余上课,并落实到每个职工,真正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增强以人为本的现场安全气氛。

(17)乙方必须确保专职技术、质量、安全员的到位,并严格履行职责,如不到位甲方有权对乙方作出每人每天100元的处罚。

七、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乙方在施工中应严格按甲方要求进行管理,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设置专

职安全员,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以确保施工安全。如因乙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而引起安全事故或其他事故,均由乙方负全部责任和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及费用。乙方负责做好现场文明施工和相关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资料。

八、材料供应

本工程甲乙双方约定的市政道路施工所用的材料按照甲方与建设单位施工协议的有关约定要求,由乙方按设计、建设单位和有关质量验收标准要求自行采购,各种材料质量必须由甲方、监理(建设方)按有关质量检验标准,会同乙方随机抽样且经法定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及时做好进场材料台帐资料。

九、质量验收

工程具备质量验收条件,乙方经甲方同意按现行相关标准、规范、规程等要求组织质量验收,并通知甲方报送有关部门。甲方在收到乙方送交的资料以及验收报告后,积极协助乙方进行质量验收。如甲方在整个工程质量创优中涉及到乙方工作内容,乙方应无条件配合。

十、工程款支付

1.乙方在订立合同时自愿交纳200万元人民币作为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其中100万元保证金于乙方正式施工后3个月内返回乙方,另外100万元保证金于乙方正式施工后6个月内返回乙方,不计任何利息。

2、乙方市政道路工程价款必须纳入甲方财务的统一管理。乙方应在每月25日前向甲方上报其完成的市政道路工程价款,甲方应及时审核乙方上报的当月完成的工程价款,并督促建设方及时审核每月工程价款,随建设单位支付给甲方的工程款情况,按甲乙双方约定的工程价款所占比例,及时支付乙方的工程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乙方上交完整有效的全部技术资料后,除留存甲方与建设单位施工协议中规定的同比例质量保修金外,甲方应随建设单位付款情况按甲乙双方工程价款所占比例计算后,及时支付乙方的工程价款。其市政道路工程质量保修金,待保修期满后,给予全部结清。

3、乙方负责其施工的所有市政道路工程的质量保修,保修期限为两年如甲方工程竣工交付建设单位后,在保修期内甲方通知乙方关于其施工的市政道路工程质量保修,乙方未能在48小时内开展保修工作,或保修未能满足业主要求,甲方有权另行安排维修,所发生的费用甲方有权单方面在乙方留存的保修金中扣回,如乙方留存的保修金不足以支付甲方代为维修的费用,则甲方可向乙方索赔,并向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乙方对此应无条件接受。

十一、附则

1、乙方必须有效组织施工人员、机具、材料、资金,必须满足本工程的施工进度、质量、安全等需要,严禁转包,一旦发现乙方有转包现象,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双方施工合同,乙方所完成的工程价款应无条件由甲方自行处理。

2、乙方应服从甲方的指挥和管理,严格执行项目部、公司的所有规章制度,自觉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如因管理混乱,质量、安全、工期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双方施工合同,另行安排施工队伍施工。乙方所完成的工程款首先应满足弥补甲方的所有损失后,余款结算给乙方,对此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加以拒绝。

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调解,一方不愿协商、调解或调解不成,向工程建设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各执壹份,报送甲方公司经营处、分公司各壹份。

5、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经济责任人签字、按手印之日生效,工程款结算之日失效。

6.本合同于20**年9月6日订立。

甲方经济责任人(签字): 乙方经济责任人(签字):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