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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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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办法

第1篇:建筑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办法范文

1按照建设部颁发的建筑安全检查标准》建筑企业施工现场合格率达到100%其中一二级企业施工现场。

2依据《辽宁省建筑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规定》树立30个以上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样板施工现场。

3杜绝使用国家有关部门指定淘汰的吊车。

4死亡事故结案率达到100%

5建筑工程事故百亿元产值死亡率控制在7人以内。遏制三级以上重大事故发生,杜绝特大伤亡事故。

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为实现上述工作目标。

一、认真宣传贯彻执行《条例》依法加强建设工程安全工作条例》国第一部规范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行政法规。进一步提高我市建设系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使广大干部职工深刻领会《条例》精神,建委决定于上半年分期举办《条例》学习培训班,并充分利用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介广泛进行宣传。各单位要认真制定学习贯彻《条例》工作计划,企业内部要举办多层次、多形式的培训班。特别是建筑业和工程监理企业要针对实际,开展好全员学习活动,重点对一线作业人员进行岗前培训教育。

二、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和实施是年安全生产检查的一个重点。各企业要建立健全严格的安全生产责任制。逐级抓落实。同时要在责任制的落实上下大力气,不断探索,制定出符合企业自身特点的落实办法,使安全生产责任制真正落到实处。

三、进一步加大检查监管和处罚力度年继续落实辽宁省建设系统“十五”期间安全达标方案。从重点监督检查企业施工过程实体安全,转变为重点监督检查企业安全责任制的建立和实施状况,以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落实和执行情况;从以告知性检查为主,转变为以随机抽查及巡查为主。全年开展不间断的抽查和巡查,将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充分利用网络优势,年在市建筑管理信息网上建立企业安全状况、不良记录和事故报送、处罚信息系统,凡出现重大事故的单位和责任人一律在网上予以公开曝光。并在全市实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评价制度》把安全生产条件评价结果作为企业资质年检、晋升资质等级的基本条件,对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企业实行一票否决制,对事故多发企业和责任人将依法予以从重处罚,直至清出建筑市场。

四、加快制定与“条例”相配套的规章和办法拟于年制定《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办法》房屋建筑工程特种设备监督管理办法》建设单位工程安全施工备案制度》施工企业安全资质考核制度》和《建筑工程事故报告制度》加大对工程标准规范和有关法律法规执行的监督检查。

五、做好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做好安全培训教育工作。进行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的培训。

第2篇:建筑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办法范文

(一)区建设局是全区建筑业的行业主管部门,承担本辖区建筑行业的安全监督管理职责。负责全区城市次干道、支路、道路综合整治和背街小巷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红线范围内的征地拆迁、杆线迁移等)中建筑拆除工程的安全监管;负责全区建筑工程和城市道路、桥梁隧道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建筑拆除工程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行政管理;负责土地收购、整理、储备范围内建筑拆除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的日常工作;负责全区建筑施工企业、市政施工企业、装饰装修企业、建筑制品企业、建设监理单位、勘察设计咨询单位、招标机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设计审查机构等的资质和从业人员的资格管理工作;配合安监部门进行拆除施工安全事故处理。

(二)区城中村改造管理办公室负责城中村改造过程中建筑拆除工程文明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三)区城管局负责全区拆违活动中建筑拆除过程中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四)街道、乡和社区(村)委员会负责辖区内居(村)民自建房拆除活动(非房屋拆迁)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二、建设单位(拆迁人、发包人等)、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承包企业)要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依法承担建筑拆除施工的安全生产责任,并根据建筑拆除施工特点、范围,对施工现场易发生安全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严密监控。同时制定各项建筑拆除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教育,特种作业人员要按规定经建设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严禁违章、野蛮施工和不文明施工。

三、当建筑拆除施工达到危险性较大规模时(如爆破作业,六层以上、高度超过20米和特殊结构的建(构)筑物、或达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中“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的等),应实行施工安全监理。工程监理单位要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建筑拆除施工的安全监督,并对建筑拆除施工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四、建筑拆除施工单位(承包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条件,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禁止转包建筑拆除施工工程,严禁拆除施工单位无相应资质或越级承揽拆除施工。

建设单位(拆迁人、发包人、受委托有资质的拆迁单位)将建筑拆迁施工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单位施工的,造成安全事故的,与承包方(施工单位、承包企业)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3篇:建筑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办法范文

全市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目标是:

1、按照建设部颁发的《建筑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建筑企业施工现场合格率达到100%。其中一二级企业施工现场,优良率达到30%以上;三级企业施工现场优良率达到20%以上。

2、依据《辽宁省建筑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规定》,树立30个以上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样板施工现场,带动本地区建筑施工现场达到标准。

3、杜绝使用国家有关部门指定淘汰的吊车。

4、死亡事故结案率达到100%。

5、建筑工程事故百亿元产值死亡率控制在7人以内,减少一般事故,遏制三级以上重大事故发生,杜绝特大伤亡事故。

为实现上述工作目标,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认真宣传贯彻执行《条例》,依法加强建设工程安全工作

《条例》是我国第一部规范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行政法规,对于依法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具有重大意义。为做好《条例》的宣传贯彻工作,进一步提高我市建设系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使广大干部职工深刻领会《条例》精神,建委决定于上半年分期举办《条例》学习培训班,并充分利用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介广泛进行宣传。各单位要认真制定学习贯彻《条例》工作计划,企业内部要举办多层次、多形式的培训班。特别是建筑业和工程监理企业要针对实际,开展好全员学习活动,重点对一线作业人员进行岗前培训教育。

二、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和实施是2005年安全生产检查的一个重点。各企业要建立健全严格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同时要在责任制的落实上下大力气,不断探索,制定出符合企业自身特点的落实办法,使安全生产责任制真正落到实处。

三、进一步加大检查监管和处罚力度

2005年继续落实辽宁省建设系统“十五”期间安全达标方案,广泛开展施工现场安全达标和创建文明工地活动。同时转变工作重点和工作方法,从重点监督检查企业施工过程实体安全,转变为重点监督检查企业安全责任制的建立和实施状况,以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落实和执行情况;从以告知性检查为主,转变为以随机抽查及巡查为主。全年开展不间断的抽查和巡查,将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充分利用网络优势,2005年在锦州市建筑管理信息网上建立企业安全状况、不良记录和事故报送、处罚信息系统,凡出现重大事故的单位和责任人一律在网上予以公开曝光。并在全市实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评价制度》,把安全生产条件评价结果作为企业资质年检、晋升资质等级的基本条件,对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企业实行一票否决制,对事故多发企业和责任人将依法予以从重处罚,直至清出建筑市场。

四、加快制定与“条例”相配套的规章和办法

拟于2005年制定《锦州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办法》、《房屋建筑工程特种设备监督管理办法》、《建设单位工程安全施工备案制度》、《施工企业安全资质考核制度》和《建筑工程事故报告制度》。加大对工程标准规范和有关法律法规执行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及时淘汰落后工艺和设备。

五、做好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做好安全培训教育工作,组织建筑和工程监理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试、发证工作;组织《条例》和建设部制定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的培训工作;指导企业开展全员安全生产培训和新工人及工人转岗工作培训;积极与有关部门协调在对农民工进行职业技能鉴定的同时,进行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的培训。

六、继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着力解决多发事故和突出问题

2005年专项整治的重点在制度建设,完善建立安全技术方案论证,在严格执行标准和技术方案,重点环节的有效控制等方面做文章,达到标本兼治的目的。一是强调各方责任的落实,重点落实审批、验收、检查等责任制度。二是看有没有方案,对土石方开挖、深基坑支护、地下暗挖工程、降水工程、高大模板工程、超重吊装、脚手架工程等技术方案是否有论证、审查,论证审查的技术方案不得擅自随意变动。三是施工、监理严格验收检查,特别是在重点环节、重点内容上进行重点监控,确保标准规范的落实。

第4篇:建筑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办法范文

关键词:建设工程;招投标;经济

中图分类号:TU72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06-0-01

招标投标制度是比较成熟而且科学合理的工程承包发包方式,也是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标准,加快工程建设进度,取得理想经济效益的最佳办法。但是,由于建筑市场尚不规范,建筑工程招标投标在具体操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

一、建筑工程招投标存在问题

1.招投标行为不规范。主要是建设单位在实行招标或者公开招标的建设工程项目中,采取各种方式违规干预、弄虚作假,规避招标将应该公开招标的建设工程项目采取邀请招标,排斥潜在的投标人,同时在建设工程项目发包时,利用自身的优势和强势地位,压低造价,侵害承包单位利益。

2.行政干预、行业垄断和地方保护。从行业管理的角度,自然形成各自为政、上下一条线,以行业管理为由造成行业垄断。还有些地方实施地方保护,排斥外地投标人,使一些外地企业只能靠挂当地企业承揽工程任务,并向他们交纳高额的管理费用。

3.明显违规插手招投标。一些建设单位以党内会议或联席会议的形式确定施工单位,直接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以集体决策为幌子规避招标。并且推荐不具备施能力的施工企业参与投票标,导致层层转包和违法分包,不按正常的工招标程序执行,严重影响招投标的秩序,造成不良后果。

4.管理体制不完善。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监管力量不足,虽然有些地方设立了独立的监管机构或者由其他职能部门代管,但人员配备不足,经费不落实,使招标投标监管难以到位。

二、造成的原因分析

1.高利润回报与低违规成本的反差。工程项目承包利润比较高,施工企业不惜采取回扣、行贿等非法手段进行“攻关”,从而多揽工程。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对大多数招投标违法行为都规定了“中标无效”的处罚,应该说还是比较严厉的,但由于地方保护或是部门利益的左右,目前对招投标违法行为的处罚相对很轻,多数只是罚款了事。

2.有形建筑市场不够健全规范。从实践来看,存在的大部分问题都是在招投标阶段,对有形建筑市场的运行和管理无法可依;同时对应当进入有形建筑市场交易的建设工程项目而不进场,尚无制约和追究的法规;再者有形建筑市场的信息服务、场所服务、集中办公服务三项基本功能还不到位,没有形成信息网络平台。

3.建设单位权力过大,责任不明确,缺少责任约束和追究机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个别领导干部法制观念淡薄,经受不住权力、金钱的考验,以权代法。同时评标办法中存在人为因素,评标专家在评标、定标过程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其行为直接关系到中标的结果,从而影响了招投标的公平、公正。

三、对策及几点建议

1.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招投标运作。建设单位行为不规范,是当前建筑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之一。因此,要建立对建设单位行为的监督制度,对有依法必须招标而未招标、将工程肢解发包、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明示或暗示设计、降低建设工程质量或使用不合格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等行为的业主,严肃查处。

2.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市场,促进公平竞争,打破地域、行业保护。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市场的核心是交易中心同政府职能部门分开,明确工程建设项目市场的服务责任。应当加大进场交易的规范力度,所有项目均纳入工程建设项目市场交易。建立有形市场,治理建筑市场的混乱,防止腐败现象的产生,并且还可以促进公平竞争,打破地域和行业保护现象。

3.强化评标专家库管理,依法依规、公正评标。招标监管部门按《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完善可操性强的专家管理办法。首先,全省(或全市)技术、经济等各方面专业人才要达到一定数量;其次,每年定期组织专家进行有关《招标投标法》法律、法规、业务知识、评标办法及评标安全的学习及研讨,提高他们依法评标,公正评标的自觉性、主动性;第三,对专家要实行动态管理,建议采用统一标准(表格式)对专家每次评标过程及结论进行考核。

4.加大招标监管力度,逐步实现招投标统一监管。对招标资质应纳入动态管理范围,应列入年检考核的内容。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事前事中事后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监督和管理,包括:从信息、资格预审、招标方式等方面进行事前监督;从评委抽定、招标会议、开标评标、定标等方面进行事中监督;从中标公示、合同签订、履约验收等方面进行事后监督,使招投标工作时时处于监督管理状态。

5.规范有形建筑市场,提高工程交易透明度。要实行工程信息公开制度,扩大参加投标企业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切实消除由于信息的局限性,导致领导干部干预工程承发包等不法行为,为参加投标的企业提供公平、公开、公正的竞争环境。在招标信息、投标人资格审查、评标办法制定、评标委员会组成、定标等关键环节上,严格备案时限和跟踪管理,严厉打击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行为。

6.建立健全企业信用管理制度。在招标投标监管环节中全面建立市场主体的信用档案,将市场主体的业绩、不良行为等全部记录在案,并向社会公布。将企业的信用情况纳入工程招投标管理中,招标办针对此和建设局(委)联合下文出台专门的文件。将市场主体的不良行为与评标直接连接起来,使信用不良者无从立足;同时,通过设立投诉举报查处招标投标中违法违规行为,达到监管的目的。

7.认真做好施工企业的资格预审和后审。对于目前挂靠企业资质比较严重的情况,应当从资质的管理入手,提高对建筑施工企业资质管理力度,可以考虑修改相关的资质管理和资质年审规定,加大对允许挂靠的处罚力度,只有让建筑施工企业感到压力,才能真正预防和制止企业资质挂靠行为。

在实施招标投标过程中,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政府监督管理的职能,同时规范招标程序,建立有效的监控机制,才能保证建筑市场良好的市场氛围和和谐发展环境。

参考文献:

[1]蒋世军.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的发展与趋势[J].中国科技信息,2005(14).

第5篇:建筑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办法范文

关键词:建筑工程;工程质量;管理

中图分类号:TU761 文献标识码:A

现在的建筑市场乱象丛生,市场监管不力。豆腐渣工程层出不穷,业主逃避监管、违法抢建,建筑材料质量不达标,环境污染严重等。这些严重扰乱了建筑市场秩序,毁坏了建筑行业的声誉。监管部门要结合当地实际,严格贯彻各项法律法规,依法严格监管。

一、当前建筑市场存在着的问题

(一)建筑市场管理不力。建筑市场主体复杂,容易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管理难度相当大,建设单位有法不依,躲避监督的问题仍较为突出:为逃避费用,不依法办理“一书两证”;对应实行监理的工程不委托监理;一些建设单位将必须依法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在招标活动中弄虚作假,与投标单位相互串通,搞“明招暗定”;有的单位还将工程发包或委托给无资质证书或资质等级与工程要求不符的单位和个人;一些单位要求施工企业垫资施工,不按规定增加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甚至偷工减料,造成质量、安全事故隐患。这些问题往往都具有很强的隐蔽性,使工程处于失控状态,成为工程质量安全的直接隐患,其危害性极大。

(二)环境污染。建筑造成的环境污染严重危害着人们的身体健康,只要有建筑的工地,附近居民都非常反感,投诉不断。建筑工程中的环境污染主要有噪音污染、泥浆污染、灰尘固体悬浮物污染、光污染和固体废弃物产生的污染等。建筑工程施工的地方,一定是尘土飞扬,噪音喧天,周围一片狼藉,行人捂住鼻子嘴巴才能行走。所有这些问题,严重威胁着人们的生活,扰乱着社会的安宁。

(三)建筑材料的质量达不到规定要求。建筑材料质量是工程质量的基础。建筑材料质量如果不达标,将严重制约建筑工程质量的提高。建筑材料费用在建筑工程中占总投资的72%以上,一些建筑承包商在拿到工程后,为谋取利益,不按工程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材料采购。不关心材料的质量优劣,甚至从中收取回扣和好处费。有些企业没有完善的管理和约束机制,不能杜绝不合格的产品及材料进入施工现场,给工程留下质量隐患。近年来出现的大量豆腐渣工程,主要原因在于建筑材料不达标。

二、加强建筑工程管理的对策

(一)提倡绿色环保施工。倡导绿色环保是全人类共同关心的问题,也是人类的发展方向,建筑行业也不例外。倡导绿色施工就是要求降低施工噪音、减少施工扰民、减少材料的损耗等。在工程施工中提倡可持续发展思想,将“绿色环保”作为一个整体运用到工程施工中去。实施绿色施工,在建造过程中对环境、资源造成尽可能小的影响,尊重基地环境,结合气候施工,节约资源, 减少环境污染,实施科学管理,保证施工质量。绿色施工是可持续发展思想在工程施工中应用的主要体现,是绿色施工技术的综合应用。

(二)依法加大建筑市场整治

建设市场整治工作是一项系统性的工程,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工作任务,要针对各类问题,从建立制度和加强专项整治入手创造性的开展工作,做到标本兼治,有效预防。要依据《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列》等法律武器,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对质量、安全管理工作不到位,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企业,要依法给予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限期不准承包工程或停产整顿、降低企业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的处罚和相应的经济处罚,决不姑息迁就。改善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建立严格的建筑市场准入和清出制度。凡不符合企业资格或执业资格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一律不得在从事相应的工程建设活动。各类建筑市场主体必须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范围内从事相应的工程建设活动,违者坚决清出当前建筑市场。凡有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或者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除依法作出严厉处罚外,在资质年检要列为不合格,并重新核定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要吊销资质证书,依法将其清出建筑市场。

(三)牢固树立安全、质量意识。要根据《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对建设各方主体的质量、安全责任进行落实,建立严格的责任制度,用制度来规范约束我们的建设行为。要建立和完善项目法人责任制,要按各自职责对所承建项目的工程质量负领导责任。要建立和完善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加快建立行政审批责任追究制度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加快建立行政责任追究制度。企业管理者也要有足够的工程质量意识,企业内部要建立起健全的质量管理保证体系,层层落实责任,形成上下一致、齐抓共管的质量管理模式,把工程质量和安全工作落实到实处。

(四)严把施工材料的质量关。材料的质量是建筑的基础。企业应当规范材料采购流程,采购人员在采购时,必须严格执行材料的检查验收手续,保证所采购材料合格。同时,建立科学的检测体系,为企业把好材料质量关,在材料进场前必须先报验,合格的材料才能进场。在材料进场后,还须抽样检验,检验合格的材料方能使用。

参考文献:

第6篇:建筑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办法范文

关键词:建筑 工程 监理 对策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建筑工程质量问题逐渐凸显,建筑工程的监管是提高建筑工程质量的有效措施受到人们的密切关注。我国建筑工程的监管自开展以来取得良好的效果,监管机制逐渐建立和完善,监管体系的逐渐形成,我国的建筑工程监管逐渐迈向现代化、科学化、规范化的轨道。监管队伍也得到了扩大,监管人才得水平得到了提升。建筑工程的监管有效制止了建筑工程施工中的盲目性、随意性,减少了建筑工程中的资源浪费,节省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建筑工程的监管有效保障了建筑工程施工的依法建设、按照规章制度进行,对建筑行业的发展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目前,我国的建筑工程监管形成了新的格局和体系,不断适应现代化的发展和变化,有效的监管甚至起到了防止腐败贪污的行为,监管对我国经济建设发挥的巨大作用,得到了人们的日益认同。

从含义上讲,建筑工程监理指的是专门的监理人员对建筑工程项目全过程所进行的监督和管理工作,建筑工程监理主要包括对设计阶段的监理、施工阶段的监理和工程运行阶段的监理。建筑工程监理作为工程建设中必不可少的一项工作,它是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的重要保障,做好工程监理工作对于提高建筑工程的经济和社会效益都具有重大意义。从我国建设领域实行建筑工程监理制起,我国的建筑工程监理事业经过前期规划、试点推广和稳步发展的阶段,已经转向科学化、系统化、专业化的管理模式发展,并逐步形成了协调统一的新的运作体系,建筑工程监理队伍的规模也不断发展壮大,监理人员的素质和家里水平也得到较大提高,能够对于建筑工程项目的建设质量安全等进行有效监督与管理,从而有效确保业主、公众及社会利益。

1、 建设工程监理责任制的主要问题

1.1 建设工程监理责任制问题

目前的建设监理一般仅限于施工阶段,偏重于质量控制,对造价、工期的控制往往由于非监理方的原因未能守全落实到位,建设监理的“三大”控制责任不能充分发挥作用、偏离了实行建设工程监理制度的初衷,又由于割裂三者之间的客观关系,更增加了监理对建设工程质量控制的难度。

1.2 法制环境还需优化

虽然工程监理法规体系初步建立,《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和注册管理办法》、《建设工程监理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法规的颁布实施,但是执行过程中有法不依,加之尚未建立系统、完善的工程监理法规体系,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程监理行业的发展。

1.3 工程监理服务价格有待规范

工程监理的取费标准过低,违规压价的情况又比较突出,甚至达不到合理的监理成本水平,不能满足工程监理企业正常开展工作的需要,严重影响了监理工作质量,使工程监理企业无法吸引高素质的监理人才,严重制约着监理行业的发展。

1.4 理论的不完善和专业人才的短缺

工程监理人员的水平参差不齐,结构不合理,缺乏集技术和管理于一体的复合型监理人才,总监理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数量和质量不能满足监理工作需要,非专业的监理人员所占比例较大,他们缺乏组织、协调和管理经验。

1.5 工程监理水平较低

监理机构组织不健全,工作制度不完善,人员职责不明确,施工现场监督管理不得力,未按照相关规定的内容、程序和方法实施监理,管理还没有上层次、上水平,监理企业缺乏先进的管理技术和手段,服务意识和水平有待加强,直接损害了监理在社会上的形象。

1.6 企业产权改制不彻底

有相当一部分工程监理企业没有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不少的城镇工程监理企业属于事业单位的第三产业或附属企业,工程监理企业不能自主管理,影响了自身的发展壮人,进而阻碍了工程监理行业的产业化进程。

1.7 监理市场的准入不规范

企业资质管理与个人执业资格管理相脱节的现象,人证分离,有的企业注册人员满足不了资质标准要求,为取得企业资质不择手段,通过买证、借证达到资质要求,取得资质后又转出注册的,还有的企业注册人员大量流出,卖证、挂靠的监理工程师资质却未受到任何影响。

2、 产生问题的原因

2.1 外部原因

⑴政府职能转变的不彻底。受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中政府职能的观念影响,职能部门专权,建设工程监理制度的设计与现行体制、制度的矛盾导致机制与制度不完善,相关的法律、规章或规定的滞后、不协调,致使业主不愿把建设工程项目投资与管理权委托给监理单位,监理工作内容缩小范围,制约了监理行业的进一步健康发展。

⑵从社会整个建设市场来看,各方面主体行为均有不同程度的违法违规行为,“投资控制”权、压低或拖欠监理费,而有关法律法规对建设单位的约束又偏少,也严重影响了监理工作的质量。

2.2 内部原因

监理行业的不成熟。建设监理制度仅10余年,是一种年轻的行业,目前监理企业产权结构不合理、经营观念落后、管理水平不高、缺少前瞻性思维、缺乏理论研究与指导、不遵循市场运行规律、工作的深度和范围不够、依赖于政府的扶持、行业的发展缺乏信心、大多数从业人员来自纯技术行业或施工企业,知识结构较为单一、专业素质偏低,组织协调能力不足、不能在行业间展开学习、使企业资本积累难、设备购置和人员培训少,限制了行业发展。

3、 加强工程监理的对策

3.1 通过建立健全监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来规范建筑工程监理市场

当前我过监理市场不规范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没有健全的监理法律法规做保障,因此,我国政府应广泛开展调查研究,加快制定监理法律法规,补充漏洞,并严格抓好相关方针政策的落实,保证建筑工程监理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国家相关部门必须对监理单位的监理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对其监理水平、监理质量等进行严格考核,实施监理单位法人问责制度,对不达标的单位实行惩处,对严重的可强制其退出监理行业。同时应严格依据建筑工程监理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实行公开招标,选择资质条件符合规定的单位实行监理工作,走规范化发展道路。

3.2 强化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并加强监理单位自身建设

监理单位的资质充分体现了承揽监理工程的能力,即控制工程投资、质量、进度的能力,搞好一个建筑工程的监理不仅是项目监理的问题,对监理单位的各方面条件也有严格的要求。强化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就要求监理单位必须是自主经营、能够进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法人实体。严格监理单位的资质管理,是保证监理市场良性发展的重要措施,这就需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监理单位资格管理的法规,使其能够进行科学管理,自我约束的独立的市场主体。

3.3 不断提高监理人员的素质,强化其监理能力

提高监理人员素质是监理行业发展的迫切任务。从提高道德素质讲,要严格要求监理人员做到不,不随意向承包商索取,同时防止其和承包商合伙造假,共同欺骗业主;从提高技术素质来讲,首先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在监理单位成立初期就要对其资质进行严格审查,对其监理人员素质、知识结构和专业等进行严格把关并在后期对其进行定期审查;其次要加强监理人员的在岗培训,促使他们不断学习新技能,加强经验的积累,强调预控意识,提高监理水平;最后要严格管理监理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在对监理人员进行技能培训的同时,强化经济管理及法律知识的培训,使监理人员能够真正做到有效监理。

第7篇:建筑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办法范文

【关键词】咨询业 信用评价 资质

当我国取消咨询业资质评定制度后,咨询市场准入门槛降低,资质不再是业主选择咨询单位的唯一参考标准,企业信用越来越成为顾客或业主选择交易和合作的先决条件,那么就有必要建设咨询业诚信档案,不仅可以为客户提供新的企业选择规范,还可以建设诚实守信的市场体系,虽然从2007 年1月国家城乡和住房建设部启用《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开始,我国政府部门已经开始动态监督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行为,尤其是对新兴咨询企业的监管,但是由于资质管理制度的存在,在咨询企业信用方面并没有过度关注和重视,因此,在我国咨询市场中,完善企业信用评价体系是非常有意义的。

一、工程咨询行业信用评价体系概述

我国取消资质的市场准入制度后,需要建立一个规范咨询市场发展秩序的咨询行业信用制度,监管企业对咨询服务项目的相关履约责任,为业主选择咨询企业提供参考标准,针对我国咨询行业的服务内容和特点,(几个六个体系)搜集企业信用资料以及信息采集根据业主反馈主要参考以下几个指标:

(1)在承揽咨询项目和从事咨询服务过程中,是否遵守国家有关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

(2)是否按照双方行为主体订立的合同提供了相关咨询服务,严格履行了自己的义务。

(3)是否具备满足业主咨询需求的技术水平和相应资源,提出完整的咨询服务方案。

(4)在为业主从事咨询服务过程中,是否进行科学合理的咨询项目管理,是否采取了节约资本、提高收益的最佳咨询方法。

(5)是否达到了业主对咨询服务的预期期望,在为业主服务过程中,是否存在违约行为。

构建信用评价体系需要政府、咨询管理协会等多方共同完成,政府负责监督企业信用评价的过程,制定信用评价体系的规则和评价等级的认定办法,核实咨询企业信用等级认定的结果,公布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向社会公示信用良好的咨询企业。咨询管理协会负责受理企业信用等级认定的申报,收集和市场调研企业提交的相关资料,根据企业信用等级统一评价标准认定信用等级,并出示具有社会公信力度的信用评估报告,建立并定期更新咨询企业的信用档案。

二、工程咨询行业信用评价体系管理流程

三、咨询市场建立信用评价体系的意义

在我国咨询市场中,取消资质的评定制度,完全由市场来进行资源配置,而信用体系建设的完善性是市场经济成熟化的一个显著特点,信用秩序的稳定性可以节约咨询市场资金和资源,提高咨询服务的效率,咨询合同由于不完全契约理论的制约,必然无法完全规避合同中行为主体双方承担的信用风险,信用无序,不仅会造成业主巨大损失,还会引起咨询市场整个信用链条的断裂,导致咨询市场的秩序混乱,而且如果我国取消资质管理制度,咨询市场的准入性门槛大大降低,在长期的咨询业发展中,必然会出现咨询企业鱼龙混杂的局面,业主所承担的风险会大大增加,于是业主会为了降低与企业交易时所承担的风险,耗费更多的钱力和物力来寻求可靠信用伙伴、加强对合同违约处理的关注以及通过后期谈判解决合同纠纷等,而出于降低风险的考虑业主需要放弃与不熟悉咨询企业的合作,机会成本提高。如果建立信用评价体系,强大的数据库涵盖所有顾客交易时所需要的信用资料,可以解决因风险而出现的机会成本问题,而且信息评价系统会将企业的守信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等隐性信息公布形成信用信息链,降低交易双方的所承担的信用风险,减少交易成本,提高经济效率,优化市场资源配置率。

参考文献:

[1]王瑶,挂靠缘何长盛不衰[J].施工企业管理,2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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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张永志.关于加强企业资质管理的思考[J]. 中国煤炭工业,2012,(11).

[4]黄小雁,张云波,章凌云.工程担保制度的实施效果及其发展[J].基建优化,2007,(05).

[5]郭超.浅论建筑工程担保制度的扩展性发展[J].知识经济,2012,(12).

[6]戴若林.业主支付担保机制模型的均衡分析[J].科技进步与对策,2008,(10).

[7]孙劲峰.工程担保高额模式的系统演进与若干实践问题[J].建筑经济,2008,(10).

[8]王晓莉.构建工程担保,促进建筑市场健康发展[J].科教文化,2013,(04).

[9]张书臻.我国工程保证担保制度的理论与实践研究[D].天津大学,2004.

第8篇:建筑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办法范文

关键词:建筑工程;监理工作;现状

中图分类号:TU198 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随着国内高新技术经济的快速发展,建筑工程行业也得到了蓬勃发展,与此同时建筑行业中的关键点之一的工程监理行业也在发展中形成了自己的市场主体地位和行业框架。随着我国建筑市场发展逐步规范化,对监理行业提出了严峻的考验。目前我国建设监理工作还存在许多问题,若不及时提出对策,势必影响我国整个建筑市场的有效快速发展。

一、建筑工程监理的地位和作用

建筑工程的监理工作是为了规范建筑市场的秩序,完善工程监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其制度,提升建筑行业的整体水平,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逐步建立起来的一套健全、完整的咨询服务体系,确保建筑工程监理工作能够实现对建筑工程项目的建设质量进行有效监督与管理。

我国在建设领域实行建设工程监理制度已经有二十四年的历史,在此期间,我国建设监理经过规划准备、试点和稳步发展阶段开始向社会化、专业化、现代化的管理模式转变,初步形成了相互制约、相互协作、相互促进的新运行体制,较好地促进了建设项目管理水平的提高,建设监理队伍得到了锻炼和发展,监理的立法工作取得了初步成绩。但是,建设监理制在推行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只有认真研究和分析这些问题,找出原因和解决的办法,才能更好地推进工程监理事业健康发展,从根本上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建筑工程监理存在的问题

1、监理人员素质参差不齐

目前国际上对监理工程师的要求不仅仅要懂得技术还要熟悉经济、管理、法律等知识,而我国的监理队伍素质却普遍不高。大多数监理单位人员并非科班出生,多是以前从事设计、勘察、施工等单一工作,经过短期培训就上岗;有的还是一些退休人员反聘回来进行监理工作。对监理行业的规范条例更是不了解,有的甚至对监理工作产生片面的认识,以为监理就是帮助建设单位监督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监理单位人员素质的差异约束了我国监理行业竞争力的发展。

2、监理单位资质过低

自2007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部联合《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以来,监理行业一改往日收费过低的局面。建筑工程监理的收益变得可观,很多地方单位或个人为挣得这一收益,采用临时组监理队伍来接眼前工程。这些监理企业大多在技术、人员、资源上都严重缺乏;有些监理单位甚至没有真正的法人实体。这些现象导致了真正具备监理资质人员对监理行业的不信任,人才的流失让监理行业的发展步伐更是减慢。

3、建筑监理市场缺乏规范性

目前我国监理市场采取公开招投标机制,但在目前的监理市场中,很多监理单位仍然隶属政府部门或一些企事业单位,这就导致有些监理单位借助地方政府的保护政策,直接拿下工程的监理权,并未进行真正意义上的公开竞争,外部企业或其他优秀的监理单位很难进入地方市场进行公开竞争。有些业主凭借手中的委托权进行大肆加价,或进行暗箱操作私下获得回扣;一些监理企业在承接业务方式上存在挂靠、转包现象,甚至有的外地企业挂着监理牌子,有业务时临时凑人员,无业务时解散或转移。这些都是建设监理市场不规范行为的表象。

4、监理单位得不到真正认识,处于尴尬地位

监理单位的引入打破了原有的建设单位与承建单位的二元主体结构。建设项目法人制,招投标质、承包合同制的结合,让这三者之间通过经济合同联系起来,成为相互制约的三方主体格局。有些业主仍然对监理单位不能完全放权,虽然签订合同,但对合同中规定的授权和委托还是“半给半管”。对合同中的“三控、两管、一协调”不能完全放手,这就导致监理工作不能深入开展,达不到监理职能的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得不到应有的权利也不能真正做到“质量、时间、成本”的有效控制。有些业主甚至派代表人抢做监理工程师的任务,严重影响了监理工程师工作的开展。监理单位在建设单位和承建单位处于一个夹心层的地位,有责无权,风险大,使得监理单位的地位非常尴尬。

三、建筑监理工作的前景展望

1、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监理制度的构建

建立一套完善、切实可行的建筑工程监理制度,具体涵盖了建筑工程监理单位、监理工程师对事物发展变化情况以及对现场监理人员进行考核制度的管理,对制度进行惩罚的管理,业主的评价管理制度。及时的将所搜集的资料进行全面的整理,并将各个工作进行分类;要时刻以为业主负责,为施工单位良好服务的理念为主要,从而确保建筑工程监理单位制度的全面实施。

2、加强监理委托程序和国家对监理收费的监管

当前,应进一步加强监理委托程序和监理市场的规范化,这对于建设监理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所以,应尽快的将各方的市场行为进行规范。取消低价中标的方式,采用综合评标法优选优秀的监理企业。政府监管部门要严格检查实施项目监理收费是否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对不按国家规定标准招标的项目对建设单位进行处罚。业主要与中标的工程监理单位之间签订委托监理合同,注明各自所具有的权利、义务以及所承担的责任。监理部门必须进一步强化竣工备案制度,对于存在挂靠现象与转包的工程。一旦查出,将不进行验收备案。现阶段,由于我国的监理招收法规还不够规范,并且监理市场与监理招标存在着特殊性质,所以,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尽快制定关于建筑工程监理招标与投标实施办法,以确保监理招标的规范化。

3、提高建筑工程监理人员的综合素质

建筑工程监理工作在工程建设管理中具有重要的位置,无论是它的工作性质,还是它的作用都直接的决定了工程监督管理人员必须具备较高的综合素质,监督管理人员不仅要具备良好的工程施工管理能力,同时还必须具备勘察与设计能力。实际工作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办事,只有这样,监督管理工作质量才会得到进一步的提高。总而言之,应从两个方面将监理人员的素质全面提高,一方面是不断的加强平时工作经验的积累与总结,另一方面是对监理工程师进行必要的培训与考核,具体培训与考核他们的施工技术、施工质量控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知识。

4、加强监理服务水平

当前,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良好,所实行的监理取费办法与标准已无法满足现阶段的建设监理的实际需求。所以,应尽快改进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并建立一套切实可行的建筑市场准入和清出制度。资质管理过程中,应将宏观调控监理队伍规模、监督管理市场行为作为主要手段,在企业资质审查年检中融入违法违规行为内容,这对于规范与制约企业行为具有重要的作用。凡是存在违法行为的企业,必须严厉惩处,情节较严重的,应撤销资质证书。规范市场准入制度,不得使用资质过低的监理单位,以此避免素质低的监理单位通过压低监理费用来承揽业务的情况发生。

结束语

随着建筑工程的快速发展,工程项目数量的不断增加,施工中质量监理和控制显得更为重要,已成为当前工程项目中的核心和关键环节。因此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为了有效的保证工程的质量,需要加强建筑工程监理工作的力度,不断强化和健全监理机制,从而使监理人员履行监理工作的职责,保证工程的质量。

参考文献

[1]肖新华.建筑工程监理行业建设探讨[J].江西建材,2012.

第9篇:建筑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办法范文

关键词:建筑工程;施工管理;监理问题;优化

一、前言

建筑行业正在迅猛的发展着,不仅体现在建筑施工项目数量上,而且还表现在建筑施工项目质量不断提高。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建筑监理是必不可少一部分,并且伴随着整个建筑施工过程,对于整个建筑工程施工项目质量提高具有很强现实意义。但在建筑施工监理上仍然存在着许多问题需要完善,结合工程实践分析建筑工程监理中存在一些主要问题以及提供一些解决措施。

二、建筑工程中质量出现问题的原因分析

1.施工方面的原因

工程施工队伍素质过低。当下就各施工企业内部工人队伍在组成上看来多是新手,缺乏合格的技术培训,工人缺乏基本的技术素质。更有甚者,个别工人对本身所施工部位在整体建筑物中所起的作用毫无了解,同时又缺乏纪律性,既不按规程安排也不按指定的工序就开始操作,这就使得质量标准往往得不到统一。在施工过程中,质量控制体系尚未完善,有待建立健全,工序的上下游,工种的分工合作之间没有严格的交接措施,前道工序留下的隐患,后道工序施工者往往不能及时处理,更有甚者会存在刻意隐瞒、敷衍了事的行为。

2.施工材料选用方面的原因

工程施工中所需要的材料较多,而工程质量的好坏与材料的质量有直接的关系,所以要确保施工中材料的质量都符合规定的要求。但当前建筑市场管理较为混乱,各种材料鱼龙混杂,所以在选择材料时要做到货比三家,选择信誉好的厂家,同时还要保证材料具有出厂合格证及相关权威机构的检验证明。否则会由于施工材料选用不当而导致工程质量无法达到标准的要求,导致工程在交付使用后各种质量问题频发,不仅影响到居民的正常生活,同时也给其人身安全带来一定的威胁。目前在房屋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低劣的材料及设计的原因而造成的建筑质量通病,常常会造成相当严重的后果,出现质量问题的状况也比较普遍。

3.现场监理不到位

因为存在着以上施工方面和施工材料选用方面的因素,所以造成房屋建筑工程中出现质量问题,在客观方面构成了产生质量问题的主要原因,但是笔者认为,最为关键的核心问题还是归结于现场监理不到位。作为建筑工程中的这一道工序,如果忽视了现场监理工作,将会造成极大的质量隐患,由此只有落实好现场监理才算把握住了建筑工程质量的核心。当下个别监理单位旨在追求业务的经济效益而超越资质承接监理业务,未能承担起企业应尽的社会责任。目前在施工现场监理工作当中,存在着监理人员素质较低,工作态度不端正,对各项材料及设备在使用及安装前没有进行严格的审查,从而导致现场监理工作无法真正发挥出监督的职能。

三、完善建筑工程监理的几点对策

1.突出监理作用优化监理企业结构

首先,突出监理的重要作用。尽管建设项目的类型众多,特点各异,但建设监理的主要任务就是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和投资决策的基础上,对建设准备工作、勘察设计、施工至竣工验收等全过程,进行规划、协调、监督、控制和总体评价,通过对项目的监督和目标控制等措施,保证建设项目投资、质量和进度三大目标最优的实现。因此,监理企业不仅要加强宣传力度,提高人们对工程建设监理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而且要不断加强企业内部管理,提升企业管理水平,充分发挥监理在工程建设中的作用。此外,监理企业应优化企业结构,转换经营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使监理企业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法人实体和市场主体,企业应当充分考虑市场的需求和自已拥有的技术、设备、专业特点自主定位,进行合理选择,或选择全过程、全方位监理,或选择某一阶段监理。

2.严格工程监理资质的管理

目前建筑市场的供求关系失衡,过度竞争造成了不良竞争甚至是恶性竞争,也造成了市场混乱的局面。因此,改革和完善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建立严格的建筑市场准入和清出制度势在必行。资质管理应是宏观调控监理队伍规模、监管市场行为的重要手段,将违法违规行为列作企业资质审查和年检的重要内容,是规范和制约企业行为的一个重要措施。对有违规行为的企业,都要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要坚决吊销资质证书,依法将其清出建筑市场。严格市场准入制度,不符合资质要求的监理企业不予入内,从而有效制止素质较低的监理企业采取压低监理费率的方式来承揽业务,扰乱市场秩序。当前由于地方保护、部门分割的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在某些部门和地方甚至愈演愈烈,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建筑市场远未形成,建议政府理顺政出多门的资质管理现状。

3.做好建筑工程的监理规划

监理规划监理单位在接受业主委托,签订委托监理合同后,在项目监理总工程师的引导下,以委托监理合同为依据,基于监理大纲,结合工程实际,广泛地收集工程资料和信息后所制定的。该文件经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便可对项目监理工作的全面开展提供指导。建筑工程监理实施的核心目的是协助业主来实现建筑工程总目标。监理规划的内容应包括:制定监理工作程序、确定监理工作目标、信息管理、合同管理、确定目标控制、确定各项工作的手段和方法、组织协调各项措施。

4.建立监理交底工作制度

工程建设项目开工前,在委托监理合同签定后,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项目监理机构的专业监理工程师等有关人员收集有关资料,为编写监理规划和进行监理交底工作做好准备,打好基础。监理交底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方面是监理的内部交底,即在收集资料的基础上,总监理工程师除组织有关人员编写监理规划外,还要亲自编写书面监理交底大纲,在项目监理人员确定后,向本项目的全体监理人员进行监理交底;另一方面是监理的外部交底,即在工程项目开工前,由总监理工程师向施工单位进行监理工作交底。这项工作按《委托监理合同》的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将授予监理人的监理权利、监理权限及时书面通知承包人,总监应向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进行监理工作交底,这样做一是通过编写监理交底大纲,使总监对监理项目的了解更全面,从而使其主持编写的监理规划更全面,重点更突出,对指导项目监理机构开展监理工作更具可实施性和可操作性。二是通过监理交底这一学习过程,使总监和全体监理人员进一步熟悉、掌握质量控制的内容和技术依据,更进一步明确各自的义务、职责、责任。

5.做好工程监理标准化管理

建筑工程监理的标准化管理主要是指对监理的内容和形式都实行标准化的管理和控制,使工程监理的每一个环节都有统一规定和要求,都有定量、定性的衡量标准供监理工作参考和对照。目前,我国的建筑工程监理现状只实现了对工程质量和进度的控制、组织与协调,未能达到全面标准化管理的水平。建筑工程监理工作的标准化管理,要求业主、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以及监理单位内部人员的相互交流与协调,对于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要积极协商解决,避免建筑工程延期拖后、缺乏监理等情况的发生,监理人员要严格做好监理日志以及总结,在积极协调多方利益的基础上,要对企业监理的标准化管理建言献策,促进建筑工程监理的标准化管理的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