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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科学开展观为指点,提拔噪声污染防治和声情况质量治理程度,强化噪声排放源监视治理,实在处理噪声扰民凸起问题,不时改善城乡声情况质量,起劲建立恬静舒适的城乡情况,维护居民身体安康,促进调和社会建立。
二、任务准则
城市和村庄情况噪声污染防治相连系,促进声情况质量具体改善;促进噪声达标排放和削减扰民胶葛相连系,减轻噪声污染对居民生涯、任务、进修的影响;情况噪声污染防治和声情况质量治理相连系,健全情况噪声治理准则和政策办法;一致监管与部分分工担任相连系,构成情况噪声污染防治分工联动的任务机制。
三、首要目的
到2015年,情况噪声污染防治才能获得进一步增强,工业、交通、修建施工和社会生涯噪声污染排放具体达标,居民噪声污染投诉、和胶葛下降;声情况质量治理系统不时完美,城市声情况功用区达标率分明进步,国度情况维护重点城市声情况质量契合国度规范要求,乡村地域声情况进一步改善。
四、组织指导
为一致协调噪声污染防治任务市人民当局成立市噪声污染防治指导小组。
指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同志兼任,办公室人员、。办公室担任情况噪声污染防治的组织、协调、搜集材料和总结上报任务。
五、任务工夫及要求
(一)增强规划指导,严厉声情况准入前提。各县、区(管委会)要将噪声污染防治和声情况改善作为情况维护任务的主要义务之一,在“十二五”情况维护规划中按照《指点定见》,连系本身实践设立噪声污染防治章节,并贯彻施行。严厉建立项目声情况影响评价,明白改善噪声污染防治的办法要求。严厉项目情况噪声“三还”验收治理,未经过验收的噪声排放项目,一概不得投入运转。
(二)对重点范畴噪声污染源进行排查。
1、2011年4月22日至7月5日,各县、区(管委会)环保局分局会同公安、交通、住建、工商等部分对辖区内的工业企业、地上交通、修建施工厂、社会生涯情况进行排查,确定交通、修建施工、社会生涯、工业等范畴的重点噪声排放源单元,构成重点噪声污染企业名单。并将展开排点噪声源状况和重点噪声污染企业(单元)名单一并于2011年7月5日前报市环保局。
(1)工业企业、修建施工、运营性文明文娱场合的重点噪声源的排查和名单确定任务由市、县、区环保局(分局)、住建局、文明局、工商局一起完成。
(2)市、县、区公安局(分局)担任对地上交通、社会生涯重点噪声源的排查和名单确定任务。
(3)市、县、区交通运输局担任对交通施工企业重点噪声污染源的排查和名单确定任务。
(4)城区铁路重点噪声防治路段由成都铁路局站确定。
2、2011年7月6日至2011年11月25日前,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文明局、成都铁路局站,各县、区(管委会)及相关部分,依据各自的本能机能职责,依照确定的重点噪声源名单展开两次噪声污染重点企业(单元)的专项整治任务。
3、2011年10月1日前,完成城市声情况功用区的规定和调整任务。市人民当局划拨经费,由市环保局牵头,西秀区当局、开拓区管委,市规划局、市财务、教育、卫生等明白相关人员构成市噪声情况功用区规定小组,市噪声情况功用区规定小组担任依照城市声情况功用区的规定的相关技能标准规定市噪声情况功用区任务。有前提的县可自行组织规定县城区噪声功用区。
4、增强宣传、积极处理噪声扰民。增强噪声污染防治宣传任务。各地特殊是两城区要以“6?5”世界情况日等宣传为契机,组织电视、播送、报纸等媒体,宣传报道声情况质量情况和噪声污染防治相关状况。普遍宣传噪声污染防治的司法、律例、政策和风险性。加大噪声违法的言论监视和曝光力度。增强噪声污染投诉措置,疏通各级环保“12369”、公安“110”、城建“12319”告发热线的噪声污染投诉渠道,将排放超标并严峻扰民的噪声污染问题归入挂牌督办局限。树立噪声扰民应急机制,避免噪声污染激发群体事情。
5、2011年11月28日前,各县、区(管委会),市直相关单元对噪声污染防治任务展开状况进行总结,以书面和电子方式报市环保局,市环保局汇总后,于2011年11月30日上报省环保厅。
六、部分职责
环保部分:贯彻执行《噪声污染防治法》的相关规则,深化工业企业噪声污染防治。按照《工业企业厂界情况噪声排放规范》,查处工业企业噪声排放超标扰民行为。严厉节制加工、维修、餐饮、文娱、健身、超市及其他贸易效劳业噪声污染,有用管理冷却塔、电梯间、水泵房和空调器等配套效劳设备形成的噪声污染。加大敏感区内噪声排放超标污染源关停力度,对噪声污染严峻的企业依法进行关停或搬家。到2015年岁尾前完成敏感区内工业企业噪声排放达标。增强工业园区噪声污染防治,制止高噪声污染项目入园区。展开村庄地域工业企业噪声污染防治。
2011年首要任务:
1、对工业企业厂界噪声进行监测,排查并确定工业噪声污染重点单元。
2、牵头按照《城市区域情况噪声合用区划分技能标准》规定或调整市噪声情况功用区。
3、根据《指点定见》,连系本身实践将噪声污染防治归入“十二五”情况维护规划中的章节,并贯彻施行。
4、展开情况噪声污染专项整治任务。
5、增强中高考等国度测验时期绿色护考任务,为考生发明优越的测验情况。
住建部分:共同环保部分,强化施工噪声污染防治。严厉执行《修建施工厂界噪声限值》,查处施工噪声超越排放规范的行为。增强施工噪声排放申报治理,施行城市修建施工环保布告准则。依法限制施任务业工夫,严厉限制在敏感区内夜间进行发生噪声污染的施任务业。施行城市夜间施工审批治理,推进噪声主动监测系统对修建施工进行及时监视,鼓舞运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和工艺。
加速城市市区铁路道口平交改立交建立,逐渐作废市区铁路平面穿插道口。增强机场周边噪声污染防治任务,削减航空噪声扰民胶葛。
2011年首要任务:排查修建噪声重点污染源单元,展开情况噪声污染专项整治任务。
公安部分:增强交通噪声污染防治。具体落实《地上交通噪声污染防治技能政策》,噪声敏感修建物集中区域(以下简称“敏感区”)的高架路、疾速路、高速公路、城市轨道等路途双方应配套建立隔声樊篱,严厉施行禁鸣、限行、限速等办法。
推进社会生涯噪声污染防治。严厉施行《社会生涯情况噪声排放规范》,制止贸易运营运动在室外运用音响器材招徕顾客。严厉治理敏感区内的体裁运动和室内文娱运动。积极履行城市室内综合市场,取缔扰民的露天或马路市场。对室内装修进行严厉治理,明白限制造业工夫,严厉节制在已完工交付运用居民房屋楼内进行发生噪声的装修功课。
2011年首要任务:
1、排查路途交通噪声和社会生涯噪声重点污染源单元。
2、展开情况噪声污染专项整治任务,加大交通噪声和社会生涯噪声的查处力度,施行禁鸣、限行、限速等办法确保敏感路段噪声达标。
文明部分:共同环保部分,增强对运营性文明文娱噪声的监视治理任务。
一、噪声污染的现状
我市区域环境噪声按照建成区划分的212个网格为监测点,每年监测一次。道路交通噪声在全市主要的52条道路布设142个监测点,每年监测一次。从城考的两个指标区域环境噪声和交通噪声的变化趋势看,呈逐年缓慢下降趋势,2004年城区道路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68.9db(a),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58.0db(a),但是在全国47个重点城市中,区域环境噪声的排名××倒数第一。从整体环境质量看,工业生产噪声治理得比较好,建筑施工噪声、交通运输噪声和社会生活噪声问题较多。由于城市基础设施滞后,交通拥挤,鸣笛现象屡禁不止,道路交通噪声成为突出问题。建筑施工噪声这一块,建筑市场是甲方市场,造成施工单位为赶工期,经常违规夜间施工,致使建筑施工噪声扰民严重,群众反映强烈,执法部门虽然加大了检查力度,但扰民现象仍十分突出,夜间施工噪声投诉占环境问题投诉的60%以上,成为投诉焦点。另外社会生活噪声污染也比较严重。
二、所做的主要工作
(一)结合本市实际,制订地方法规。
1991年我市制订了《××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对我市严格控制排放噪声的区域进行了界定,规定城关、七里河、安宁、西固四城区和红古、榆中、皋兰、永登四区县万人以上的城镇严格控制,明确了相关部门的职责及法律责任,环保部门对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公安部门对机动车辆和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铁路部门对铁路机车的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制订地方法规有力地促进了噪声控制。
(二)划定功能区,分类控制。
划定各类声环境质量标准的适用区域,是控制噪声的基础性工作。根据《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和《城市区域环境噪声适用区域划分技术规范》的要求,1995年我市在过去功能区划分的基础上重新划定各功能区,将全市严格控制排放噪声的区域划分为四类,做到有标准可依,为执法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三)开展工业噪声防治。
过去工业噪声污染问题突出,现在城区一部分工业企业退二进三,先后治理了一大批超标工业噪声源,全市锅炉噪声的治理率基本达100%。工业噪声在城区的扰民已基本解决。
(四)开展创建环境噪声达标区工作。
从1994年开始,我市组织开展了创建环境噪声达标区工作,各县区成立了环境噪声达标区领导小组,认真地进行了这项工作,组织协调各有关单位共同创建环境噪声达标区。已建成环境噪声达标区58.25平方公里,覆盖率51.29%。每两年对噪声达标区进行复测,加以巩固。
(五)开展创建安静居住小区工作。
200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创建工作。目前有六个小区被授予“安静居住小区”。这几家物业管理部门通过强化环境噪声综合整治,使小区环境安静舒适,噪声污染水平和噪声管理措施符合安静小区的条件。从实际效果看,大家对创建安静居住小区积极性高,今年我们将继续推动这项工作,提高居民的噪声防护意识。
(六)加强建筑施工的噪声管理。
一是严格执行夜间施工的审批。建筑工地夜间施工原因有多方面,主要原因是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比如混凝土浇筑必须连续作业,有些地段白天大型车辆无法通行等,也有的是未经审批违法作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30条和《××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第15条规定,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特殊需要必须夜间施工作业的,须经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我们根据此规定,首先严格把好审批关,同时,要求建筑单位在施工中科学安排作业时间,尽可能地改变传统施工工艺,调整作业时间,减轻噪声污染。二是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环保部门加强了日常检查和重点巡查,设立了环保投诉电话“12369”,接到群众投诉后,环境监理人员快速反应,及时赶到现场,查处环境噪声违法行为。尤其在中、高考期间,加大检查频次和处罚力度,自1992年起在全国率先实行了“高考期间禁止建筑工地夜间施工”的做法,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取得了良好的环境和社会效益。
三、噪声污染防治存在的问题
(一)道路交通噪声污染严重。
我市城区呈南北狭而东西长的地形,交通干道呈条形带状分布,道路交通噪声比起道路呈环状分布的城市相对较高。加上城区用地紧张,道路密集度高,建筑物密集度高,势必造成城区区域环境噪声和交通噪声偏高。市区车流量大,许多建筑物临街而建,一些车辆不遵守《××市道路交通管理规定》的禁止鸣号的规定,交通噪声覆盖面广,又难以消除,导致道路两旁居民深受噪声干扰。
(二)建筑工地夜间施工难以杜绝。
近几年,随着旧城改造的加快,建筑工地在噪声敏感区遍地开花。由于种种原因,夜间施工不可能完全禁止。给周围居民的生活、学习造成严重干扰。
(三)社会生活噪声呈上升趋势。
这类噪声包括商业经营活动产生的噪声,家庭装修产生噪声,各种喇叭发出的噪声,散布在居民区等敏感区的小五金加工,猜拳喝酒等产生的噪声,这些噪声管理难度大。
四、下一步的打算
1、法律法规亟待修订完善。
1996年制订的《环境噪声法》和1991年我市制订的《××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已极不适应当前需要,许多新问题《噪声法》中没有涉及到或是不够明确,尤其是对社会生活噪声的监督管理,执法手段薄弱,给执法带来困难。
2、重新调整和划定功能区。比如雁滩地区的功能区划定要着手开展。
关键词:城市低频率噪声污染危害与防治
近些年,城市噪声已经成为气体污染之后的最重要污染源,政府也出台一些政策和法规治理噪声污染,取得一定成果。但是还远远没有根除。还有一些噪声污染被忽视,比如说,低频率噪声污染。
一、噪声污染的含义
噪声是发生体做无规则时发出的声音,声音由物体振动引起,以波的形式在一定的介质(如固体、液体、气体)中进行传播通常所说的噪声污染是指人为造成的。从生理学观点来看,凡是干扰人们休息、学习和工作的声音,即不需要的声音,统称为噪声。当噪声对人及周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时,就形成噪声污染。
判断一个声音是否属于噪声,仅从物理学角度判断是不够的,主观上的因素往往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从生理学观点来看,凡是干扰人们休息、学习和工作的声音,即不需要的声音,统称为噪声。当噪声对人及周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时,就形成噪声污染。
噪声污染是世界四大污染之一,而且在人们身边发生的概率极高,极难根除。
二、低频率噪声污染的含义
低频率噪声污染是近年来新提出的名词,主要发生在城市,因此也叫城市低频率噪声污染。
我国对于低频噪声的声音频率范围定为20~200HZ,,其中对人体影响较为明显的频率为30~50赫。长期生活在低频噪声环境中,人的听力和神经系统会受到很大的影响,而且是不可逆转的器质性变化。而200~1000Hz的中频噪声及>1000Hz的高频噪声。如我们常见的歌厅噪声、饭店噪声都属于低频率噪声。
三、低频率噪声污染的危害
正常人能听到的声音频率为20-20000赫兹,频率低于200赫兹的声音为低频声音。医学专家通过研究发现,低频噪声对人体并不仅造成功能性损害,还可能引起器质性损害以及精神损害。低频噪声可以直达人的耳骨,使人的交感神经紧张,心动过速,血压升高,内分泌失调。人如果长期受到低频噪声袭扰,容易造成神经衰弱、失眠、头痛、记忆力减退、综合判断能力下降等神经官能症。国外研究还发现,低频噪声可以穿透人体腹壁和子宫壁,影响胎儿器官发育,甚至造成胎儿畸形。
“同样是70分贝的声音,100赫兹和1000赫兹频率,人体耳朵感应的声响就不一样。人体内器官固有频率基本上在低频和超低频范围内,很容易与低频声音产生共振,所以人会烦恼、感觉不适。此外,低频声音在空气中传播时,空气分子振动小,摩擦比较慢,能量消耗少,所以传播比较远,通透力很强,能够轻易穿越墙壁、玻璃窗等障碍物。”
低频率噪声造我们生活中随处可见,除了电梯、变压器、中央空调、低音喇叭等低频噪声源外,城市道路交通中汽车尤其是大型客货车、公交车在启动、加速过程中发动机制造的低频噪声,正在越来越严重地威胁人们的健康。卢庆普说,现代科技已经发展出了不少效果很好的隔音材料,可以有效缓解高频交通噪声,但是,由于低频噪声穿透力强的特性,“关门、关窗”往往起不到作用。比如,公交车停站后再启动时,其产生的噪声频谱中,低频63赫兹左右的声波半波长2-4米,与临街住宅建筑室内的尺寸非常接近,当强劲的低频噪声穿透玻璃进入临街住宅房间后,往往产生共振现象,对人的健康造成极大伤害。当平常在室外或开门窗时,屋外噪音成份中,低频噪音部份被其它中高频噪音盖过去而没有感觉,但关了门窗时,中高频噪音会被门窗隔音而低频噪音会比较明显,因此,通常再夜深人静或较为安静的时候,较容易感受到低频噪音的干扰。
四、低频率噪声污染的防治
面对越来越严重的低频噪声污染问题,各地政府特别是环保部门都在进行积极破解。厦门市环保局局长谢海生告诉记者,针对市民反映强烈的“低音炮”问题,某市政府准备采劝疏堵结合、以疏为主”的方式。“疏”的方面主要是在城市规划建设娱乐业、餐饮业的集中场所;“堵”的方面是正在起草、编制管理办法,将先前的告知承诺制变为行政审批制,从源头上对娱乐企业进行规范控制。早在上世纪90年代初,低频噪声就已经悄悄地开始影响人们的生活。小区高楼内的电梯、开在居民区娱乐场所的重低金属音响和那些被移入居民楼内的变压器、水泵都成了制造低频噪音的“罪魁祸首”。然而,目前国内声环境质量标准及其监测方式只是针对高频噪音的检测,对于建筑内安装的变压器、电梯、中央空调以及娱乐场所的“低音炮”引起的低频噪音投诉无门。而环保部门由于缺乏执法依据和处罚标准的支持,对低频噪音的污染治理也是无能为力。我国现行的环保法规设定的区域环境噪声规范标准,只规定了高音的最高限值,对于低频噪声,并未作明确规定。现有的噪音监测仪器,也只是针对中、高频噪音进行检测,执法部门针对这种不超标、却让人苦不堪言的低频噪音,只能进行协调,无法作出处罚。
“除了合理规划外,利用高科技、新材料可能是破解低频噪声污染的一个突破口。声学专家和高分子材料专家已经联合研发成功一种隔声材料——隔声毡,在控制低频噪声方面表现突出。鉴定结果表明,隔声毡在用途、性能等各方面已经达到当前的国际先进水平。
低频噪声因为分贝数不高而导致市民投诉无门的状况也已经引起国家有关部门的重视,相关部门正在积极制订一部涉及低频噪声污染的新标准。据透露,这部《社会生活噪声控制标准及测量方法》目前已通过专家审定,但仍有一些方面正在进一步研究和完善。其一旦出台,低频噪声污染问题无法可依的状况很快将得到改变。
我认为,政府的职能部门在这一标准未出台前,可以利用国家现有的包括《娱乐场所管理条例》、《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健康住宅设计要点》等法律法规当中的一些规定,主动处理低频噪声的污染问题,积极维护群众的健康与利益。
注释:
[1]李强风机盘管机组噪声分析[J];制冷与空调;2011年03期
关键词:建筑施工;噪声;防治对策
中图分类号:X5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9944(2013)05023703
1引言
建筑施工噪声是指在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随着城镇建设的迅速发展,建筑施工噪声扰民问题呈增长趋势,过去单一的场界控制己不能适应现有的环保管理要求。为更好的对建筑施工噪声排放实施控制,在开展建设项目环境监理工作过程中,结合建筑施工噪声的特点和影响实际,制订更合理、更具操作性的噪声防治方案和办法,是满足环境管理需要,改善声环境质量的必要措施之一。
2建筑施工噪声的特点及影响
2.1建筑施工噪声的特点
建筑施工噪声不同于环境噪声中的交通噪声、工业噪声和社会噪声,具有普遍性、突发性、非永久性特点。施工噪声无论任何阶段其产生的噪声都不会因为所在功能区不同而有区别,施工噪声通常取决于所使用的机械设备和管理机制。从大量的现场实际数据上看,昼间无论场界还是敏感点受到施工噪声污染声级大于65dB(A)占62%以上,大于60dB(A)占85%以上。
在建筑施工中所发生的特别显著的噪声作业一般有以下5种:使用打桩机、拔桩机作业;使用铆钉机作业;使用凿岩机作业;使用空气压缩机作业;设有混凝土搅拌设施或沥青混凝土搅拌设施的作业。因其声强高,又往往是露天作业,再加上不少建筑单位为了赶工期而夜间施工,所以对人们的生活和生产造成的污染相对比较严重。
2.2建筑施工噪声对人体健康的影响
噪声污染被视为一种无形的污染,它是一种感觉性公害,对人心理和生理产生影响。建筑施工噪声危害主要表现为:对听力的影响。科学研究表明:如果人长期在95dB(A)的噪声环境里工作,大约有29%的会丧失听力;即使噪声只有85dB(A),也有10%的人会发生耳聋;120~130dB(A)的噪声,能使人感到耳内疼痛;更强的噪音会使听觉器官受到损害。对神经系统、心血系统、消化系统以及生殖机能等产生不良的影响。强噪音会使人出现头痛、头晕、倦怠、失眠、情绪不安、记忆力减退、血压升高,心律不齐,消化机能减退、胃功能紊乱等症状。另外,噪声还会分散人们的注意力以及对报警信号的遮蔽,所以往往是造成各种意外事故的根源之一。
3建筑施工噪声环境监理内容
为防止噪声危害,对产生强烈噪声或振动的污染源,在环境监理工程中应按设计要求进行防治,使施工区域及其影响区域的噪声环境质量达到相应的标准,重点是靠近生活营地和居民区的施工区域,避免噪声扰民,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监理施工单位是否选用高效、低噪施工设备,是否给高噪声设备安装隔声罩等装置。是否在施工场地及高噪声设备周围适当设置屏障以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控制施工场界噪声不超过《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施工活动、时间安排及施工场地的设备布局选址是否合理。日常是否注意对施工设备维修保养,使各种施工机械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避免由于设备性能差而增大机械噪声的现象发生。合理疏导进入施工区的车辆,禁止车辆在施工区鸣笛。夜间施工是否向环保部门申请,是否批准后按规定施工,禁止夜间扰民。特殊情况下的施工是否按规定办理申请手续,并告知附近居民。
4噪声的环境监理方法和防治策略
对噪声污染的防治,一方面依靠噪声控制技术的发展,另一方面还有赖于立法管理和政府的行政措施。通过实施环境监理,对更好的防治噪声污染起到重要作用。
4.1环境监理方法
结合工程施工时产生噪声的特点,主要采用:现场巡视,如果发现噪声严重问题,及时通知施工单位采取处理措施;定期检查,检查施工单位对噪声防治措施的落实情况,有无擅自改变,是否满足环保要求,对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通过现场环境监测可以客观、准确掌握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的水平、效应及趋势,用详尽的数据支持环境监理工作。
4.2噪声防治策略
4.2.1从声源上控制噪声
在开展环境监理时,要督促施工单位选用低噪声设备、新工艺和新技术,在声源处安装消声、隔声装置,使用隔振和阻尼技术有效地减少激振力作用的结构噪声的产生。
4.2.2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布局
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避开居民休息时间,对高噪音设备应采取限时作业,一般夜间不得施工,由于施工工艺或其他原因必须连续作业或进行夜间施工时,需提前向环保部门申请,并通报周围居民及相关各方,争取得到认可和谅解。合理确定施工场地的设备布局、选址,特别是产生噪声污染大的设备选址,尽量靠场地中间,远离敏感点,避免高噪声施工机械在同一区域内同时使用。进一步完善设备维护和保养制度,及时维修和养护,杜绝由于设备运动状况不佳导致噪声增大。
4.2.3加大建筑施工噪声的现场监测的力度
特别是对居民区、医院、学校、高功能区等敏感目标周围声环境的监测。在施工高峰期及噪声排放量较大时增加噪声监测频次,以验证是否符合相关排放要求。
4.2.4加强公众参与,严格执行环境监理
建立公众参与的良好渠道,虚心接受群众意见,建立社会舆论的监督机制,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环境监理人员要积极协调解决,严格按照环保相关法规、标准、文件的要求督促施工单位认真采取措施,抓好整改落实。
4.2.5加强环保宣传,提倡文明施工
环境监理人员要对施工单位及相关人员进行有关环保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向施工单位传达国家、省、市有关噪声管理的规定,增强施工队伍的环境意识,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使作业人员在工作中对噪声影响予以控制,采取一切可能降低噪声的措施,自觉进行噪声治理,将施工噪声污染降到最低水平。
参考文献:
[1] 田中平.在建筑设计中谈建筑节能与建筑噪声控制[J].科技与企业,2012(14).
一、行政处罚适用的案由及依据
(一)案由:未制定施工现场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制度
定性条款:第十六条处罚条款:第三十八条
违法行为构成:施工单位未制定施工现场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制度。
裁量幅度:根据工程面积、开工时间、所处位置、居民投诉反映情况、施工现场管理情况等因素确定违法行为的情节。
情节较轻的,责令改正,并可处1万元罚款;
一般情节的,责令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的,责令改正,并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二)案由:未把产生噪声的设备、设施布置在远离居住区一侧
定性条款:第十六条处罚条款:第三十八条
违法行为构成:施工单位未把产生噪声的设备、设施布置在远离居住区一侧。
"产生噪声的施工设备、设施"包括:切割机、电锯、水泥泵等运行噪声大且相对固定的机械。具体目录由市环保局会同市建委制定。
关于"远离居住区一侧"的认定,如施工现场仅有一侧边界远离居住区的,则应将产生噪声的施工设备、设施布置在远离居民住宅的一侧;有两侧以上边界远离居住区的,应布置在相对远离居民住宅的一侧;若施工现场四周均为居住区,施工单位采取有效防止噪声措施的,不认定为本案由的违法行为。施工单位或举报人有异议的,可向环境监测部门申请监测认定。
裁量幅度:根据施工现场产生噪声的大小、所处位置、居民投诉反映情况、施工现场管理情况等因素确定违法行为的情节。
情节较轻的,责令改正,并可处1万元罚款;
一般情节的,责令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的,责令改正,并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施工单位同时存在未制定施工现场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制度,未把产生噪声的设备、设施布置在远离居住区一侧的违法行为时,案由(一)(二)合并处理,最高罚款不得超过3万元。
(三)案由:特殊时段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从事产生噪声的施工作业
定性条款:第十七条处罚条款:第三十九条
违法行为构成:中考、高考期间及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时段内,除抢修抢险外禁止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从事产生噪声的施工作业。
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指医疗区、文教科研区和以机关或者居民住宅为主的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三条第三项)。
"产生噪声的施工作业"包括:土方工程;浇注混凝土;支、拆模板;大型机械夜间清理施工现场;切割机、电锯作业;夯实作业;捆扎钢筋;破碎作业;拆除作业等。具体目录由市环保局会同市建委制定。
"中考、高考期间"以中考、高考的实际日期为准。
裁量幅度:根据居民投诉反映情况和施工单位属初犯还是多次发生违法行为等因素确定违法行为的情节。
情节较轻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1万元罚款;
一般情节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四)案由:未经批准夜间施工
定性条款:第十八条第二款处罚条款:第四十条
违法行为构成:施工单位未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准予夜间施工的批准文件进行夜间施工。
对已经取得夜间施工批准文件的施工单位,可以《工作建议函》的形式抄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夜间:指晚22点至晨6点之间的期间(《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三条第四项)。
中高考期间未取得夜间施工批准文件进行夜间施工的,按案由(三)进行处理。
对已交付使用居民小区内的市政道路、管线维修工程,架空线工程、园林绿化施工、城区水系治理工程的夜间施工,因尚无相关部门开展许可工作,故日常工作中应以行政指导为主,加强提示、劝导、说服,暂不开展行政处罚工作。
裁量幅度:根据施工时间长短、居民投诉情况和施工单位属于初犯还是多次发生违法行为等因素确定违法行为的情节。
情节较轻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1万元罚款;
一般情节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五)案由:进行夜间施工作业未公告相关内容
定性条款:第十九条处罚条款:第四十一条
违法行为构成:施工单位进行夜间施工作业未向周围居民公告相关内容。
公告内容包括:施工项目名称、施工单位名称、夜间施工批准文号、夜间施工起止时间、夜间施工内容、工地负责人及其联系方式、监督电话等。
裁量幅度:根据施工时间长短、居民投诉反映情况、公告内容是否齐全,及给居民造成的影响等因素确定违法行为的情节。
公告内容不全的,作为违法行为情节在自由裁量权幅度范围内考虑处罚。
情节较轻的,责令改正,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一般情节的,责令改正,并处2000元以上4000元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的,责令改正,并处4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二、工作要求
(一)各级城管执法和建设、环保部门要高度重视环境噪声污染违法行为的管理和执法工作,加强领导,认真部署,切实落实工作职责。
(二)要加强沟通与协作,建立联动工作机制,信息共享、沟通及时,形成管理与执法的合力,确保良好的环境秩序。建设和环保部门在日常工作中,发现施工单位有本意见涉及的施工噪声违法行为的,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收集必要证据材料,及时移送城管执法部门进行处理。城管执法部门应当将案件处理情况反馈或通报移送部门。
城管执法部门要加大对施工噪声污染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对实施环境噪声污染违法行为的施工单位,需要管理部门采取进一步行政管理措施的,要以《工作建议函》形式将查处单位名单和处罚情况抄告建设和环保部门并提出管理建议,建设和环保部门定期将对管理建议的采纳情况反馈城管执法部门。
(三)各级环保部门应当加强对建筑施工作业可能造成的噪声污染行为的监督管理,提出防治施工噪声污染的要求。
居民以施工干扰正常生活为由,对取得夜间建筑施工许可证的施工作业提出投诉的,由发证单位按照《北京市建设工程夜间施工许可管理暂行规定》(京建施〔2005〕1115号)重新审核,对于不符合发证条件和程序的,可撤销其夜间施工许可证。
(四)建设主管部门要对夜间建筑施工的许可和施工单位进行夜间施工作业设置公告的格式、位置进行统一规范。对准予夜间施工作业的,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对施工现场是否设有居民来访接待场所,并设置专人值班接待群众来访等进行监督、检查。
(五)城管执法机关要依法加大对施工环境噪声扰民行为的检查和执法力度。城管执法机关要加大对施工环境噪声扰民行为的检查力度,严格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同时在工作中充分运用行政指导各项措施,加强对施工单位的引导、服务、规范和监督。
第二条西宁市行政区域内居民居住区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居民居住环境区保护应实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各级政府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减轻居民居住区环境污染。
第四条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市的居民居住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县(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辖区的居民居住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各级**、交通、城管、工商、卫生等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居民居住环境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第五条在居民居住区内从事产生烟尘、油烟、有害气体异昧、污水.、噪声、振动等饮食娱乐服务的企业,应当向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许可。
第六条在居民居住区内新建、扩建、改建易产生污染排放的饮食娱乐服务企业,污染排放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污染排放标准,不符合国家规定环境污染排放标准的,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不得核发建设工程规化许可证,文化行政主管部门不得核发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得核发营业执照。
第七条禁止在居民居住区内从事下列生产经营性活动.
(一〉开办产生振动、噪声、恶臭等污染的修理业、加工业;
(二)开办产生有毒、有害污染物的生产企业;
(三)屠宰加工或影响居民生活的畜禽饲养;
(四)污染严重;影响居民居住环境的其他生产经营活动。
第八条在居民居住区内的商业经营活动使用空调器、冷却塔等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设备、设施的,经营管理者必须采取措施,使其边界噪声不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本办法实施前已经从事以上禁止生产经营活动的,由县(区)以上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治理。经治理仍不符合国家规定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应当转产或迁出居民居住区。
第九条禁止在居民居住区内从事下列活动.
(-)利用居民楼内的烟道排放饮食、服务业产生的油烟、异味;
(二)利用渗坑、渗井排放饮食、服务业产生的污水s
(三〉焚烧垃圾、油毡、橡胶、塑料、皮革等产生有毒、有害异昧气体的物质;
(四)倾倒液化气残液和其它产生异昧的液体;
(五)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用其他发出高音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
(六)在使用家用电器、乐器或者进行家庭娱乐活动时,排放声音超过标准,影响周围居民正常生活;
(七)随意随地倾倒污水、生活垃圾等废弃物。
第+条居民居住区内的饮食服务业必须设置收集油烟、异昧的装置或设施,不污染周边环境。饮食服务业应当采取排污处理措施,确保排放污永达到城市排污管网进水标准。
第+条在居民居住区经营露天烧烤、煎炸食品的摊点,必须服从市县(区)城市管理部门统一管理,不得影响周围居民正常生产、生活。
第+二条在居民居住区内禁止采用敞开式熔化沥青。因特殊情况确需敞开式熔化沥青的、必须经当地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到指定地点并使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专用设施熔化。
第+三条在居民居住区内进行建筑施工作业∶(含装修)的,施工单位必须在工程开工前15记以内向当地县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申报登记。申报的主要内容是:
(-)该建设工程的项目名称、施工期限;
(二)该建设工程在施工中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机械设备种类、数量及可能产生的环境噪声值;
(三)所采取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挫施。
受理申报登记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接到申报登记之日起五日内予以批复并提出相应的环境污染防治要求。逾期未批复的,视为同意。
第+四.建设施工单位因生产工艺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在夜间进行连续作业的,应当报当地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夜间作业经批准后,必须在作业的三日前公告附近居民。
第十五条建造必须经过居民居住区的公路和城市高架、轻轨道路,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根据环境保护的要求采取有效控制噪声污染的措施。
第+六条居民居住区内宾馆饭店歌舞厅夜总会、卡拉OK厅、音像放映厅等商业经营场所及文化娱乐场所的经营者必须采取防治噪声污染措施,控制音量,使其边界噪声不超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第+七条在居民居住区内有下列现象的,由市、县(区)级人民政府依法授权本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造成污染的责任单位下达限期治理决定,责任单位要按照国家规定缴纳超标准排污费:
(一)排放噪声、油烟、废水超过规定标准,影响居民生活的
(二)排放噪声、烟尘二氧化硫或产生振动超过规定标准,影响居民生活的。
第+八条居民倾倒废弃物应当遵守城市管理的规定。
第+九条集贸市场的从业人员应当保持场地清洁,禁止随意扔弃包装物或果菜残弃物。
第二+条禁止生产销售不可降解塑料餐具。
禁止销售超薄(厚度在0.025毫米以下)塑料食品袋、购物袋.、垃圾袋等.。
第二十一条排放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及产生噪声振动等污染的饮食、娱乐服务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缴纳排污费。
第二+二条各级环境保护、**、文化工商城市管理等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现场检查时,被检查单位和个人必须如实反映情况,并提供必要的资料。
第二+三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罚:
(一)违反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责令停止生产,并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二)违反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处以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三)违反本办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给予警告,并处以100元以上l000元以下罚款;
(四)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的,处以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五)违反第十五条规定的,责令补作环境影响评价.,并处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四条违反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行使监督管理权的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
(一)违反奉办法第九条第(一)、(二)、(三)、(四)项的,由县(区)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处以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二)违反本办法第九条第(五)、(六)项的,由**机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
(三)违反本办法第九条第(七)项的,由城市管理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
第二+五条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可处以l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六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规定的,由城市管理部门对个人处以20元罚款。
第二+七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条规定的.,由工商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对个人可处以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对法人和其他组织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八条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绚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戚犯罪的,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九条丠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复议或诉讼期间,行政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Abstract: With the adjustment of China's economic development, the construction of electrical and mechanical project has been expanding. In construction process, it inevitably produces noise, dust, electric arc welding, wastewater and so on which can cause environment pollution and enormous pressure on the human survival environment. This article summarized the environmental pollution problems during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electrical and mechanical project, and proposed prevention measures to achieve green construction.
关键词: 机电工程施工;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Key words: construction of the electrical and mechanical project;environmental pollution;prevention and treatment measures
中图分类号:TU7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4)16-0106-02
1 在机电工程施工中环境保护的意义
机电工程包括工业机电工程和建筑机电工程,它涵盖民用、公用、工业三部分工程中的机械设备、电气、管道、静置设备、动力设备、自动化仪表、建筑智能、通风空调、消防、电梯等系统的安装和施工,涉及的专业面广,施工过程复杂,包含了基础施工、预埋管线、设备安装、调试、运行等各个阶段。所以在机电工程施工中运用绿色施工方法减少环境污染,对机电工程实现绿色环保、可持续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
2 机电工程施工过程中的环境污染因素及防治措施
机电工程施工期间,各种施工活动、材料搬运等难免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主要表现为噪声污染、空气污染、光污染、水污染等等,其中噪声污染最为严重,它贯穿于机电工程施工的整个过程。对机电工程施工中所产生的环境污染应采取防治措施,增强施工人员环保意识,加强施工管理人员的可持续发展的思想,规范环保管理,切实做到组织机构高度负责,落实到人,加强废旧材料的处理和再利用实现绿色施工,减少环境污染。
2.1 机电工程施工中的噪声污染因素及防治措施 在机电施工的过程中,切割机、抛光机、吊机、柴油发电机等设备在工作过程中会发出刺耳的噪声,有关数据表明,当噪声大于45分贝时就会严重影响人的睡眠,当高达175分贝时可导致人死亡,机电工程施工现场的噪声在90-130分贝范围之内,散出的噪音已超出45分贝,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的生活,严重的噪音甚至会引起周边居民的一系列生理、心理反应,影响身体健康甚至造成各种疾病。因此控制噪声污染刻不容缓。防治措施如下:
①对切割机、抛光机、柴油发电机等强噪声机械使用时必须采用封闭式隔音棚减少噪声扩散;②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合理规划作业时间,除特殊情况外,在每天晚22点至次日早6点不得施工,如必须夜间施工时,要事先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并按施工噪声管理的规定严格执行;③采用低噪声设备、施工方法;④尽量将产生噪声的机械设备远离居民区;⑤加强施工区内车辆管理,运输工作尽量安排在白天,严格控制车辆鸣笛和高速行驶;⑥材料的现场搬运应轻拿轻放,严禁抛掷,减少人为噪声。
2.2 机电工程施工中的空气污染因素及防治措施 机电工程施工中对空气污染的主要来源为设备基础土方开挖、运输及平整时产生的粉尘和在风力作用而产生的扬尘,施工车辆燃烧产生的烃类、一氧化碳等废气,危害人体的舒适、健康,破坏生态系统。防治措施如下:
①基础开挖时,应对施工面喷水并保持一定湿度,减少扬尘,开挖后要及时运走,防止表面干燥起尘;②运送土方、垃圾、设备及建材等,不污损场外道路。施工现场出口设置洗车槽;③对于易散落、飞扬、流漏的物料在运输过程中应采取密闭措施,严防泄漏;④楼层垃圾的清运应集中后装袋,用垂直运输机械向下运输,严禁直接向外抛撒;⑤对现场粉末状材料应采取封闭存放措施,对易产扬尘的材料应及时采取覆盖措施,对其它可能引起扬尘的材料应有有效降尘措施;⑥严禁焚烧沥青、橡胶、塑料、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
2.3 机电工程施工中的光污染因素及防治措施 机电工程施工工地上工人利用弧焊机进行焊接作业,强光耀眼,弧光闪烁,夜间组织施工时,灯光彻夜不熄等光污染,这些都影响着人们的休息和生活,甚至对人们的神经功能造成影响。防治措施如下:
①电焊作业时应采取遮挡措施,避免电焊弧光外泄;②夜间施工要合理布置现场照明,应合理调整灯光照射方向,照明灯必须有定型灯罩,能有效控制灯光方向和范围,尽量选用节能型灯具,在保证施工现场施工作业面有足够光照的条件下减少对周围居民生活的干扰;③合理编制作业计划,需要照明的工序尽量避开晚上10点至凌晨6点之间进行施工。
2.4 机电工程施工中的水污染因素及防治措施 机电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废水来源主要为生活废水和施工废水。生活废水主要为洗涤废水、食堂用水和冲厕水等并且含有大量细菌和病原体。施工废水主要为冷却水、洗涤水、清洗水、水压试验水等产生的废水。往往这种废水一般不采取再利用措施,也不进行收集处理,任其自由流淌,对周边水环境造成严重影响。防治措施如下:
①加强生活污水管理,食堂污水必须经隔油池处理后排出,冲厕水必须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出,严禁直接排入市政管道或环境,排入市政管网的水质必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②水压试验水、洗涤水、清洗水等必须经沉淀池处理后才可排放,沉淀池应有专人负责,定期清理;③现场的燃油、机油、油、油漆等要加强管理,分类存放,现场存放油类物料的库房地面进行防渗处理,严防跑冒滴漏。严禁随意倾倒废弃脂类,更不得任意弃入水体内;④做好排水设施的建设,保证工程废水不流通顺畅。在工地排水渠道,并加盖盖板、做好标识。
3 结语
“可持续发展和环境保护”是当今社会的主题,我们所有项目人员应该从自我做起,制定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有效控制污染源头,减少和消除环境污染,实现绿色施工,把机电工程中的环境保护这一问题有效地解决好,为推动社会文明和进步面做出自己的贡献。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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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噪声监测;城市区域环境;污染
近年来,我国城市的现代化建设得到了快速的发展,但城市建筑施工和道路交通、工业生产、娱乐场所等引起的噪声污染严重影响了城市居民的正常工作和生活。城市噪声污染严重影响了人们正常的工作、学习和休息,噪声污染投诉事件数量一直居各类环境污染诉讼事件的首位,直接影响了社会安定和社会正常秩序。如何有效地对城市环境噪声进行监测,更好地为环境管理服务,已成为环境热点问题。
1.环境噪声污染的概念及噪声污染的特性分析
从生理学的角度来看,凡是人们不需要并能够使人们感到厌烦的声音都被称为噪声。环境噪声污染,是指所产生的环境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并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现象。声音是人耳对物体振动的主观感觉。从物理学角度讲,声音可分为乐音和噪声两种。凡是有规律的振动产生的声音叫乐音;频率和强度都不同的各种声音杂乱组合而产生的声音称为噪声。噪声污染不仅影响到人们的心情,干扰了正常学习、工作和休息,还会对人们的视力、心脑血管、神经系统等产生一定的危害。环境噪声污染是一种能量污染,与其他工业污染一样,是危害人类环境的公害。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污染,指的是由于建筑施工、道路交通等产生的超过国家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并对附近区域造成干扰的声音。噪声污染与大气污染等化学污染有着本质的不同,简要的讲其具有即时性、多发性、间接性、局部性等特点。环境噪声是指在工业生产、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中所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
通过对其概念的分析,我们可以发现,噪声污染是一种物理性污染,它与化学污染不同,其特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噪声污染具有即时性。这种污染采集不到污染物,当声源停止振动时,声音便立即消失,不会在环境中造成污染的积累并形成持久的伤害;噪声是暂时性的,噪声源停止发声,噪声便消失。噪声污染的危害是非致命的、间接的、缓慢的。但对人心理、生理上的影响不可忽视;环境噪声源分布是分散性的,噪声影响的范围是局限性的。噪声污染具有时空局部性和多发性。在环境中,噪声源分布广泛,集中处理有一定难度。其具有即时性、多发性、间接性、局部性等特点。具体来讲,它不会产生可供采集的污染物,更不会产生积累的、持久的污染。它造成的危害是间接的,而且是缓慢的非另外,一种声音是否为噪声,不仅取决于这种声音的响度,而且取决于它的频率、连续性、发出的时间和信息内容,同时还与发出声音的主观意志以及听到声音的人的心理状态和性情有关。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污染主要来源于生产生活噪声和交通噪声两种,前者主要受城市人口密度、建筑密度、环境绿化情况、区域规划情况和管理情况等影响,后者受道路布局、道路质量等影响。
2.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污染监测技术和相应措施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污染监测是各城市环境监测部门重要的监测工作之一,只有及时、准确的采集环境噪声污染信息才能采取有效的处理措施。近年来,噪声自动监测越来越受到重视,全天候、自动化、智能化、网络化的环境噪声自动监测系统可对城市各类环境噪声的多个测点进行同步连续监测,能提供实时、准确的噪声监测数据,对及时掌握城市环境噪声污染状况、采取科学的监督管理措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控制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常用的方法主要有控制声源法、控制噪声传播途径法、进行合理的城市规划以及加强噪声管理等方法。
2.1监测技术
随着计算机信息技术的发展,很多先进的信息技术已经在各个领域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监测点的选择、监测时间和监测方法随不同的噪声监测内容而异。若厂界围墙紧靠厂内建筑物,或以建筑物墙体做围墙,以及厂界设有绿化带时,选择围墙或绿化带外1米处。调研中发现,重建设轻运维的现象仍存在,在建设噪声自动监测系统时,应注意在设计论证初期就进行合理规划,因时制宜,因事制宜,确定建设规模和对应的能确保落实的运行维护措施。CDMA 1X是一种先进的承载业务,能够提供便捷的数据业务。环境监测部门在各监测点安设监测设备,通过CDMA 1X传输监测数据。
2.2监测措施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污染监测的目的是为了反映噪声污染的空间分布状况,评价声环境质量水平并分析其变化规律和趋势。在无法进行声源噪声控制的情况下,通常采用吸声、隔声技术或安装消声器等方法对其传播途径进行控制。分别在昼间和夜间进行监测,在规定的监测时间内,每次每个测点监测10min 的等效声级。同时记录噪声主要来源(如社会生活、交通、施工、工厂噪声等)。昼间监测要选在正常工作时段进行监测,并覆盖正常工作的整个时段;夜间监测从入夜开始,覆盖夜间的整个时段。监测时间需要避开节假日等非正常工作时段。对监测的结果按照公式进行平均计算,进而得到昼间和夜间的整体环境噪声水平。
2.3交通噪声监测措施
交通噪声监测是为了了解交通的噪声状况,分析道路交通车流量、道路质量等因素与噪声的关系,并总结出交通噪声的变化规律和趋势。在选择监测点时需要考虑以下原则:监测点的位置能反映快速路、次干路等各种道路的交通类型、车辆速度、道路宽度等噪声排放特征。道路交通噪声:每年监测一次,测量时间选择春季或秋季。考虑到行政区域和空间分布适当均衡,优先在人群密集的公共场所、主要道路交通干线两侧区域的设置。测点优化可有效地减少监测点数,大大降低日后环境噪声测量的相关人力和物力消耗,为实现城市环境噪声实时自动监测提供前提保证。测点高度为1.2m,并设立在人行道上,距离路面20cm;在选定测点位置时需要考虑非道路噪声源的干扰,以保证监测数据的真实、准确。监测工作的安排与上文所述基本相同,需要注意的是要注意分道路种类、分车辆类型等进行数据的采集和分析。
2.4各功能区噪声监测措施
居住区道路网规划设计中,应对道路的功能与性质进行明确的分类、分级、分清交通性千道和生活性道路。城市区域内各功能区噪声监测能够反映各功能区的声环境状况,并分析出其变化规律和趋势。城市噪声随着人口密度的增加而增大,因此应有计划地控制城市人口的增长速度等等。监测点的选择需要依据以下原则:监测点与该功能区的平均噪声水平没有过大的差距;监测点能够反映该功能区声环境的特征;监测点位置能够保证监测仪器长期、安全、可靠的进行监测;监测点能够避开固定噪声源和反射面。
3.结语
目前,区域环境噪声的防治与监测已成为环境保护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在环境监测部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还需要普及噪声宣传,加强城市绿化建设以更好的发挥植物降噪的作用,做好城市区域的整体规划和各小区规划。在城市建设与经济发展中,必须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保护环境,通过有效的环境噪声监测,有效控制和减少区域环境噪声污染,努力提高城市环境质量,这才是对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切实体现。
【参考文献】
[1]张新博.国内城市环境噪声污染研究进展[J].重庆环境科学,2009,25(3):37~39.
[关键词] 交通噪声污染 控制措施
随着我国经济持续高速增长,城市化进程加快,2011年我国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49.68%。但由于城市人口密度的增加,其环境污染问题日益突出。水污染、空气污染、噪声污染、固废污染是当今影响人民身心健康的四大环境污染问题。其中,由于经济发展对交通运输需求的日益增加,交通机动化进程发展迅猛。就北京而言,2011年新增机动车12.8万辆,机动车保有量达到489.2万辆;现有轨道交通线13条,总长约为300公里。由此带来的交通噪声污染问题也日益严重。因此,对交通噪声的来源、影响等进行分析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交通噪声是指飞机、火车、汽车等交通运输工具在飞行或行驶中所产生的噪声。一般可分为道路交通噪声,轨道交通噪声,航空噪声等几种,在南方主要河流沿线还有内河航道船舶产生噪声等。
1、交通噪声的主要类型及来源分析
1)道路交通噪声
道路交通噪声主要有机动车排气噪声、发动机噪声、鸣笛噪声以及轮胎噪声等。其中排气噪声、发动机噪声、鸣笛噪声由机动车自身产生的;轮胎噪声是由于为机动车轮胎和路面相互磨擦产生的。
排气噪声是机动车的主要噪声源,其主要是由发动机排气阀周期性开闭所产生的压力脉冲激发气流振动而产生的。其噪声大小与发动机转速和负荷情况有关系,随着转速的加快及负荷的增加而增大。发动机噪声是由于机械力作用和气缸中气体受压缩并燃烧产生的气体压力作用在活塞与气缸壁上引起发动机外表面振动产生的辐射噪声。发动机噪声的大小与其发动机结构、燃烧方式、排量、转速、负荷等因素有关,其中,燃烧为主要的噪声源。轮胎噪声主要是由轮胎花纹和路面之间互相挤压空气所产生的。其中影响轮胎噪声的重要因素为轮胎花纹形状,竖肋状花纹噪声较小,横肋状花纹噪声较大。轮胎噪声变动范围较大,车速越快噪声越大。
2)轨道交通噪声
轨道噪声包括铁路噪声和轻轨噪声。其主要包括轮轨噪声、牵引力系统噪声、制动系统噪声、空气动力学噪声及高架轨道二次噪声等。
轮轨噪声是由车轮和刚性轨道相接触处产生力的相互作用,造成车轮和轨道的振动而向外辐射声波。轮轨噪声主要包括摩擦噪声、冲击噪声和尖叫噪声三类。牵引力系统噪声主要来自牵引电动机、发动机、压缩机、齿轮箱等动力设备的运转噪声。牵引力系统噪声的大小主要取决于车辆及设备的性能。制动系统噪声由实施制动时闸瓦与制动盘之间的摩擦振动激发制动闸瓦片、闸托架以及制动盘等产生振动辐射而产生。空气动力噪声在车辆高速运行时与空气相互作用而产生的,它与车辆的外轮廓和车速有关。火车或轻轨在通过高架线路、地下隧道或线路两侧有高大建筑物时。由车轮与轨道互相作用产生的振动通过轨道、桥梁、地基等传递,从而导致桥梁、地下结构、附近建筑墙壁的振动并辐射低频噪声产生二次辐射噪声。二次辐射噪声的大小与桥梁结构、地基类型有关。
3)航空噪声
航空噪声有动力装置噪声和空气动力噪声。其主要噪声源为空气动力噪声,排气螺旋桨旋转及气流高速通过机身及机翼均可产生高强的气流噪声,在降落时尤为显著,其噪声强度与飞机的大小有关。动力装置噪声是由包括进气道、风扇、导流片、压气机、燃烧室、涡轮、尾喷管等一系列装置运行时产生的。
4)船舶噪声
船舶噪声主要包括动力装置噪声、辅助机械噪声、螺旋桨噪声等。
动力装置的噪声为船上最主要的噪声源。其主要包括主发动机、柴油发电机组、齿轮箱及主辅机的排气管产生的噪声。它还具体包括进排气系统空气动力噪声, 及运动部件撞击等造成的机械噪声。辅助机械噪声包括水泵、油泵、风机、锅炉等机械产生的噪声。其中最主要的噪声源是通风机。螺旋桨噪声主要限于尾部舱室,强度较弱。
2、城市交通噪声的基本特性分析
1)频率
交通噪声是由各种机动车噪声符合而成的,由于不同品牌机动车,同一品牌的不同型号机动车的发动机、车胎类型不同,所以交通噪声的频率分布较广。相对而言,轨道交通噪声频率较稳定。在低速行驶时,其频率一般为63~ 100Hz,。当车速较高时,主要噪声源为轮轨噪声,车速越高,轮轨转动越快,频率也越高, 其一般为600~ 800Hz,制动噪声主要在车辆制动时产生2000~ 5000Hz之间的高频噪声。航空噪声飞机噪声频带较宽,分布在100~ 5000Hz之间。船舶噪声也因发动机不同频率有一定差异。
2)噪声声压级
道路交通噪声的强度主要集中在65~90 dB(A)。当机动车在道路上低速行驶时,以发动机噪声为主;在高速行驶时,轮胎噪声就上升为主要噪声。时速50~100公里时,小客车噪声为65~75 dB(A),重型运输车噪声为80~90 dB(A),车速加倍,交通噪声平均增加7~9 dB(A),因此,某些重型运输车的瞬时噪声声级可达到100dB(A)以上。轨道交通最大声级在64~83 dB(A )之间,铁路列车比轻轨的噪声级高,铁路列车在市内行驶时,其噪声级在80-90 dB(A)之间,鸣笛时噪声可达到110 dB(A) 以上。飞机噪声强度在90 ~ 110 dB(A)之间,排气口处可高达150dB(A)。船舶噪声主要为50~90 dB(A),其机舱工作间的噪声最大,可高达100dB(A)以上。
3)对居民影响程度
道路交通噪声影响范围为道路两侧的一定范围内的居民及建筑物。道路交通噪声与道路交通状况有密切的关系,噪声随着车流量的增加而增大。因此每天上下班高峰期时,交通噪声的影响较大。轨道噪声、船舶噪声影响范围与道路交通相似也呈带状分布,但其运行的规律性较强,其引起的噪声是非连续的。航空噪声影响范围相对固定,为机场周边的一定区域,且具有瞬时性及间接性。虽然,航空噪声强度较大,但其数量少,影响范围有限,且城市道路四通发达,汽车保有量急速增加,因此,道路交通噪声仍为城市噪声污染的主要噪声源,对居民的影响程度较大。
4、城市交通噪声防治措施
1)合理规划。在道路及轨道交通规划时,在不影响线路发挥交通作用和城市发展的情况下, 要尽量避开人口密集地区及敏感区域;合理划分各功能区,使区与区之间保持协调的交通流量;将重工业迁出城区,减少城市内重载交通的比例;城市主干道、快速路和支路的长度比例要适当,合理设置高架等,以减少交通噪声对居民的影响。
2)科技革新。新科技的应用可以从源头上解决噪声问题,也是最有效的方法之一。通过设计更流线型的机头,更平滑的外表面,可以减小列车高速运行时的空气动力噪声。提高发动机转子的平衡精度,支承转子的轴承圈安装吸收振动或降低振动幅值的装置,提高减速器的齿轮啮合精度,可明显减少动力装置的振动与噪声。
3)降噪。在道路两侧种植绿化带和设置隔声屏均能起到较好的降噪效果。植物对声波进行反射及吸收,可减少声能, 能够有效减低交通噪声。设置专业的隔声屏内填入吸声材料,也能起到很好的降噪效果。
5、结束语
城市交通噪声治理是一个涉及多学科、众领域的综合工程,要综合运用各种技术手段和控制措施,合理规划,改善城市声环境,以适应我国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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