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道路扬尘管理办法范文

道路扬尘管理办法精选(九篇)

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诞生,需要你不断地搜集资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编为你收集了丰富的道路扬尘管理办法主题范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并收藏。

道路扬尘管理办法

第1篇:道路扬尘管理办法范文

为深入贯彻落实《》,持续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切实改善我县环境质量,依据《X市x—x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县委、县政府总体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在巩固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成果的基础上,推进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基本思路:坚持标本兼治,突出重点难点,综合施策,强化部门合作,工业炉窑、挥发性有机物(VOCs)和扬尘专项治理行动。积极有效推进散煤治理,严防“散乱污”企业反弹,严厉打击黑加油站点。实施“一厂一策”管理,加大全镇污染减排力度;推进产业转型升级。

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进一步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按照全覆盖、可核查的原则,夯实应急减排措施;积极响应区域应急联动。强化压力传导,实行量化问责,层层压实责任。

二、主要任务。

(一)调整优化产业结构。x.按照“标杆建设一批、改造提升一批、优化整合一批、淘汰退出一批”的总体目标,从生产工艺、产能规模、安全生产、污染治理等方面,持续深入推进企业升级改造。

一是培育示范企业,引领行业升级,运行规范、执行治污措施到位、污染防控效果好的企业,起到标杆示范作用,引领整个行业的转型升级。

二是落实退出机制,实施整合关停。对不能按照《技术导则》要求进行整改提升或不具备生产条件的企业,发现违法生产的一律顶格处罚,限期进行整合或转产,否则拆除或封存设备。三是加强巡查监管,巩固整改成果。对已按《技术导则》整改提升并达标的企业,充分利用好视频监控平台,重点检查企业违规生产、执行污染防控措施不到位、执行《技术导则》不规范的行为,从严从重加大处罚。(镇经贸办、县自然资源局X所、镇生态环境科)

x.提升VOCs综合治理水平。加强对企业帮扶指导,对辖区内X县鸿福板材厂、X县鑫财海木业有限公司、X县恒旺木业有限公司x家木板加工企业,XX信德铝材有限公司x家铝材喷涂企业,聘请专家编制“一厂一策”方案。加大源头替代力度,大力推广使用低VOCs含量涂料、胶粘剂,机械设备制造、汽修、等行业,全面推进企业实施源头替代。强化无组织排放管控。全面加强含VOCs物料储存、转移和输送、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敞开液面逸散以及工艺过程等五类排放源VOCs管控。按照“应收尽收、分质收集”的原则,提高废气收集率。每月底以前开展一次执法专项检查。(镇生态环境科)

x.坚决防止“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进一步夯实网格化管理,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强化多部门联动,坚决打击遏制“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异地转移等反弹现象。实行“散乱污”企业动态管理,对x家已取缔的“散乱污”的企业定期开展排查整治工作,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创新监管方式扎实开展“散乱污”企业排查及监管工作。(镇生态环境科)

x.加强排污许可管理。深入实施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工作,对X县盛源肉类加工厂x家已颁发排污许可证的企业严格依证监管,加大执法力度。通过落实“摸、排、分、清”四项重点任务,全面摸清x-x年应完成排污许可证核发的重点行业排污单位情况,排污许可证应发尽发,实行登记管理,最终将所有固定污染源全部纳入生态环境管理。x年x月底前,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要求,完成人造板制造等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督促企业持证排污、按证排污,对无证排污单位依法依规责令停产停业。(镇生态环境科)

x.推进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按照“淘汰落后、优化整合、治理提标”的原则,对x家砖瓦企业x家玻璃瓶制造企业建立工业炉窑管理清单;深入推进工业炉窑污染深度治理,全面加强有组织和无组织排放管控。严格控制工业炉窑生产工艺过程及相关物料储存、输送等环节的无组织排放。(镇经贸办、镇生态环境科)

实行土石方作业施工工地差别化管理,全镇行政区域内涉及土石方作业的施工现场,严格落实扬尘管控“x个百分百”和加细加严措施。强化动态管控,各行业主管部门配合上级主管单位按时限完成绿色工地评审工作,建立施工工地动态管理台账,发放秋冬季绿色施工证,凡未取得绿色施工证的工地秋冬季期间土石方工程一律不得施工。通过治理符合条件的动态纳入,不符合要求的动态剔除,及时报县大气污染防治指挥部备案,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镇村镇办、镇农技科、镇水利科、县自然资源局X所、镇生态环境科)

x.实施季节性绿色管控措施。针对X县禹坤水泥制品有限公司x家水泥制品预制件、X省X县建达新型建材有限公司x家烧结砖厂高排放企业,科学组织实施差别化绿色管控措施,避免“一刀切”。评选水泥、砖瓦行业绿色标杆企业,严格评审确定享受豁免政策企业,制定抽查、巡查工作方案,建立检查工作台账。对于享受豁免政策期间出现严重违法违规行为、重大污染事故等不符合豁免要求的,取消其豁免资格。经贸、生态环境、电力等部门建立工作联动机制,对全镇绿色管控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用电量等指标实行日监控措施,研判企业是否执行停限产措施。(镇经贸办、镇生态环境科、县供电公司X所)

(二)加快调整能源结构、x.加快推进清洁取暖。

因地制宜,合理确定清洁取暖改造技术路线,积极推广气代煤、电代煤和生物质取暖应用。x年x月底前完成气代煤x户。集中资源大力推进散煤治理和生物质节能炉具的使用,同步推动建筑节能改造,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暂不具备清洁能源替代条件的村推广清洁煤x吨。(镇村镇办、经贸办)

x.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严格落实“十三五”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任务,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时序进度。强化源头管控,严控新增用煤,对新增耗煤项目严格实施等量或减量替代;重点压减散煤和高耗能、高排放、产能过剩行业用煤。(镇经贸办)

x.严防散煤复烧。巩固燃煤小锅炉淘汰成果,对已取缔的x台燃煤小锅炉实施台账管理,不定期巡查。依法依规加大燃煤小锅炉(含茶水炉、经营性炉灶、储粮烘干设备等燃煤设施)淘汰力度,加快农业大棚、畜禽舍燃煤设施淘汰。采取综合措施,加强监督检查,防止已完成替代的村居散煤复烧。已完成气代煤、电代煤改造住户家不得存有散煤,对暂未实施清洁取暖的区域,开展打击劣质煤销售专项行动,对散煤经销点煤炭质量进行全面抽检,确保行政区域内使用的散煤质量符合标准要求。(县市场监管局X所、镇村镇办、镇经贸办、镇生态环境科)

x.加强非道路移动源污染防治。按照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工作方案,以施工工地、大型工企业等为重点,x年x月底前,全面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并上传至国家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监管平台。督促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人对所管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加装颗粒物捕集器(DPF),减少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加大对非道路移动机械执法监管力度,建立生态环境、村镇办、自然资源、经贸办等部门联合执法机制。(镇生态环境科、镇村镇办、县自然资源局X所、镇经贸办、镇水利科)

x.开展油品质量检查专项行动。x年x月底前,对x家加油站进行全面排查;集中打击和清理取缔黑加油站点、货运车辆停车场、施工工地等为重点,协助有关职能部门查处劣质油品存储销售集散地,对有关涉案人员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开展企业自备柴油专项执法检查,严禁储存和使用非标油,依法依规关停并妥善拆除不符合要求的自备油罐及装置(设施)。(镇经贸办、县市场监管局X所、镇生态环境科)

(三)优化调整用地结构。

x.开展矿产资源综合整治。加大巡查力度,对非法盗采矿产现象进行严厉打击,从严从重处罚。严管土地复垦、农田水利、道路建设项目,开展综合执法大检查,各项目严格履行合同要求,确需外运的,定点、定时、定量外运,禁止国V以下车辆参与运输,各项目严格参照《X市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大气污染治理技术导则》要求实施。成立联合工作组,对用地性质、原材料来源、企业注册、环评手续、安全生产、消防、依法纳税、用电、运输车辆管控等开展联合检查,对手续不全、不达标生产的予以关停,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打击、从重处罚。(县自然资源局X所、镇经贸办、镇生态环境科、镇应急办、X县公安局X派出所、镇水利科、X供电公司X所)

x.加强扬尘综合治理。严格降尘管控措施,严格控制扬尘排放,按照已出台治污技术导则要求,对扬尘面源污染进行规范治理,严格落实“x个百分百”及加细加严措施,对执行不到位、落实缺项的,立即停工整改,视情节给予行政处罚。严格按照全市建筑工地扬尘治理最新导则要求,经复查合格后,方可复工;再次发现问题的,除停工整改外,按日连续顶格处罚,对项目经理等管理人实施约谈,将施工企业列入黑名单。(镇生态环境科、镇村镇办、镇经贸办、县自然资源局X所、镇水利科)

加强镇驻地各类沙堆、灰堆、料堆、渣土堆等要采取苫盖等有效抑尘措施。达到“四净五无”,即路面干净,边沟干净,树池干净,路边至墙根干净;无乱堆乱摆,无乱停乱放,无污泥脏水,无杂草杂物,无白色漂浮物。驻地主次道路每天湿式机扫作业频次不少于x次,路面保洁后及时洒水,确保道路湿度、无扬尘。(镇村镇办、保洁公司)

强化道路扬尘管控措施。加强道路两侧裸土、长期闲置土地的绿化、硬化。加大人工清扫保洁力度,增加保洁频次,弥补机扫不足;雨夹雪天气,机扫车巡回作业,人工配合清理落叶。在具备洒水条件的情况下,道路每天巡回洒水降尘不少于x次;扩大机械化清扫范围,对空气质量影响较大道路、背街里巷提高清扫频次;主次干路采取高压冲洗与机扫联合作业模式,大幅度降低道路积尘负荷。构建环卫保洁指标量化考核机制。(镇村镇办、保洁公司)

x.严控餐饮场所油烟污染。严格禁止各餐饮单位使用非清洁能源,加强餐饮服务业油烟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重点地段执法巡查频次,餐饮经营业主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或者未采取油烟净化措施,超过排放标准排放油烟的,一律从严从重处罚,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治,使用及清洗的日常巡查监管工作,建立执法巡查及油烟净化设施清洗台账,实现餐饮油烟治理有效提升。(镇执法大队)

x.严控露天焚烧。坚持疏堵结合,因地制宜大力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切实履行秸秆禁烧主体责任,建立全覆盖网格化监管体系,充分利用网格化制度,加强“定点、定时、定人、定责”管控,综合运用动态巡查、高清视频监控等手段,加强对露天焚烧秸秆、枯枝、落叶及垃圾监管。开展秋收阶段禁烧专项巡查,增加错时巡查力度,严控露天焚烧、烧荒等行为。(镇农技科、镇村镇办、镇生态环境科)

x.禁燃烟花爆竹。严格执行《X县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办法》,按照“网格化、无缝隙”要求,加大烟花爆竹禁放监管查处力度。加大宣传力度,提前宣传燃放烟花爆竹对环境的污染危害;对拟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及时跟进宣传告知劝阻,对违规燃放的个人,给予罚款。对辖区内的宾馆、酒店、加强禁燃管控,凡是在各自从业地点接待婚丧嫁娶、开业庆典时有燃放烟花爆竹现象的,处以罚款。(县公安局X派出所)

(四)加强基础能力建设。

x.强化污染源自动监控体系建设。严格落实自动监控设施数据传输有效率达到x%的要求,未达标的实施整治。x年x月底前,主要VOCs排放行业中的重点源,以及涉玻璃熔窑、以煤和煤矸石为燃料的砖瓦烧结窑等工业炉窑的企业,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鼓励对颗粒物、VOCs无组织排放突出的企业,在主要排放工序安装视频监控设施。具备条件的企业,应通过分布式控制系统(DCS)等,自动连续记录环保设施运行及相关生产过程主要参数。(镇生态环境科)

x.加强执法能力建设。秋冬季攻坚重点任务,定期开展培训,提高执法人员及智慧环保监管平台人员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加大执法人员培训力度,围绕大气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标准体系、政策文件、治理技术、监测监控技术规范、现场执法检查要点等方面,大力推进智能监控和大数据监控,充分运用执法APP、自动监控、电力数据等高效监侦手段,结合网格员线下巡查,提升执法能力和效率。(镇生态环境科)

三、保障措施。

x.加强组织领导。按照“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原则,进一步细化分工任务,制定配套措施。督促、监督有关部门落实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健全责任体系,《全县大气污染防治“十条工作线”责任分工》等文件要求,通过不间断加严排查整治,狠抓问题整改。同时,党政主要负责人及各相关主要负责人,每天坚持夜查工作。(镇党委、政府、镇生态环境科)

第2篇:道路扬尘管理办法范文

1.加强市容管控力度。坚持专项整治和日常管理相结合,定期开展市容环境整治,对城区关键路口、重要路段进行严格治理,确保主要街道无店外经营、流动摊贩、乱贴乱画。半年来,组织专项整治行动20余次,有力维护了城市市容秩序。

2.抓好早晚市管理。针对西关菜市场外溢、东关农贸市场外溢,政府广场周边、康乐南路占道经营严重等问题,市容市貌执法大队调整工作时间,采取了凌晨突击整治、早晚驻守、机动巡查等多种执法形式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管控,防止市场外溢,占道经营影响交通、妨碍出行。

3.加强学校周边治理。一是配合县食药监局,开展学校周边食品安全工作专项整治行动。行动中将执法人员分成两组全天巡回检查,中小学、幼儿园周边100米范围内严禁摆摊设点,学校上(放)学高峰期间安排专人值守;二是认真做好中、高考期间的市容环境整治工作。中、高考期间,制定多项措施,加强市容管控,给考生营造了良好的考试环境。

4.开展小广告治理。利用数字化城管和执法人员巡查,对城区小广告进行动态监管,对政通道、民安路、人和路、丰利北路小广告进行集中整治。并抽调5名执法人员,加强了夜间巡查,对非法张贴喷涂人员一经发现,立即查扣,力争从源头上堵截治理。

5.实行错时管理机制。按照“堵疏结合,以疏为主,管罚并举”的工作思路,加强对无证摊点、店外经营、占道经营等违章现象进行整治。针对下班时间流动摊贩集中出现的特点,市容市貌执法大队实行弹性错时工作,提前上班、延时下班,定人定点强化巡查,确保市容管理全覆盖。今年以来,共清理店外经营2130家(次),清理乱摆摊点800余处(次),清除乱贴乱画、旧春联1500余处,清理有碍观瞻悬挂物52条。

1.提高清扫标准,全面改善卫生质量。一是增加机械化清扫街道,提高机械化清扫率。每天早5点清扫车进行一次普扫作业;二是主干道中午、晚间进行保洁,确保全天达到九个小时保洁时间;三是主要街道进行扫水降尘。从4月份开始城区主要街道进行洒水降尘,每天洒水8次以上,县城区湿式机械化清扫率已达到52.5%。

2.扩大清扫保洁范围。在原有基础上新增__街、武装部西街、__堤口往西等3条街道,现城区清扫保洁街道达到66条街道,总清扫保洁面积达到177万平方米。同时,做到城区生活垃圾密闭化收集运输,日产日清。今年上半年共清理生活垃圾10570吨。

3.定期开展集中整治活动。以小街小巷、出入城口、菜市场、城乡结合部列为工作重点,在加强日常清扫保洁的同时,定期进行整治。1至6月份累计开展12次集中整治捡拾垃圾杂物活动,清理乱倒垃圾百余吨,有力的促进环境卫生净化水平整体的提升。

4.增加环卫设施。为加强城区环卫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城区品味,改善城区形象,将城区民安路、兴文道、丰利南路旧式果皮箱更换安装了230个立式果皮箱,新安装的立式果皮箱美观新颖,两侧设有垃圾分类投放口,方便行人投放垃圾。同时,在人和路(工商银行北侧)、日新东街北侧增设了2座智能垃圾房。启动运行盐店北路、崇文西街、二中对过、__四座公厕,解决了困扰居民的如厕难、垃圾倾倒难、收集难和运输难等问题,进一步改善了城区环境,提升了环境卫生质量。

强化联动责任机制,坚持源头治理、动态管控,强化建筑工地出入口硬化、车辆冲洗、密闭改装、GPS定位等渣土运输监管措施。对违法建设采取“打早”与“打小”相结合、“打新”与“打旧”相结合,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控制、第一时间查处。今年来共查处私搭乱建4处,擅自施工建设2处,更换建筑工地围挡1095平方米。

严格按照《__县户外广告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抓好户外广告牌匾审批管理工作。同时,加强巡查,对私自安装户外广告牌匾的行为进行严厉查处,督导业主对破损、掉字、有碍观瞻的广告牌匾进行更换和维修,对城区道路两侧的建筑工地和空地围挡进行管理和维护,城区环境保持了整体美观的效果。今年1至6月份,共审批广告牌匾58块,清理落地牌匾125块,整改破旧牌匾17块,整顿改造建筑及景观围挡广告2000余平方米。

加强对数字化监督指挥中心信息受理员和监督巡视员的培训力度,确保做到信息采集和案件派遣“双准确、双及时”。利用数字化城管系统加强巡查、监控大气污染治理、网格化环境监管中涉及的焚烧垃圾、车辆漏洒、道路扬尘、露天烧烤等事项,督导城管监督员、巡查员在相应网格巡查中予以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并上报、立案、派遣,督导相关部门及时处置。1至6月份,数字化城管监督指挥中心共受理立案5689件,派遣5689件,应结案5672件,已结案5662件,结案率99.82%。

今年我县实施的节日亮化工程本着节俭、美观的原则,以“

生态__”为主题,根据不同的路段、不同的地理位置和特点,分别用不同的彩灯进行装点,使市域特色和扮靓城市环境有机结合,集艺术性、实用性和观赏性为一体。主要对县政府广场、政通道及丰利北路两侧、世纪大道路口、四季春饭店路口、丰利北路大堤口等处进行了亮化,为全县人民营造了文明、喜庆、祥和的节日氛围。县城管局在2015年“十八项重点工程、十八件惠民实事”中,共承担垃圾处理场建设工程、县城居住环境提升两项建设提升任务。截止目前,左各庄垃圾处理场附属工程建设进展顺利,地泵建设、围场道路绿化、硬化,雨污分流管道、办公楼围墙粉刷已经完成。院内东侧大坑填土完毕,防飞散、铁艺围墙安装完成。渗沥液处理站正在建设中;董村管区垃圾处理场工程,已确定投资模式,采取社会投资的方式运作。已与中华环保基金会进行2次对接,提出了具体建设方案,并对董村管区王各庄村废弃坑塘、董村管区砖厂、董村管区高村废弃坑塘、辛庄管区砖厂、孙氏砖厂、龙街砖厂等8个选址进行实地勘探,现正处在论证阶段;完善环卫设施,目前已完成洒水车加水点建设。保洁车、垃圾桶、中转箱、公厕、皮卡采购已经完成;房式垃圾车、洒水车、小型清扫车于6月9日开标,因参标的公司不符合招标要求,已重新挂网招标,于7月7日开标。

在2015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攻坚行动中,城管局主要承担外埠重卡车辆实行绕行管控、全面取缔露天烧烤、渣土物料运输扬尘管控、城区卫生保洁四项治理任务。按照《__县2015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攻坚行动方案》并结合本局工作实际,制定了《城管局2015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城区露天烧烤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城区渣土运输车污染治理实施方案》、《城区卫生保洁实施方案》。按照任务分工,迅速开展整治,攻坚行动取得阶段成效。

一、继续抓好市容秩序管理工作。巩固上半年的治理成果,并继续保持和加强市容管理和执法力度,认真督导落实“门前十包”责任制,加强对店外经营、摆摊设点、侵街占道、游商摊贩、打场晒粮、非法张贴喷涂等行为的管理,确保年终市容市貌治理效果更有成效,执法水平有新的提升。

二、继续提高数字城管平台运行效率。深入推进数字化城管工作开展,建立健全各项制度,规范工作流程,提升其发现问题、处置问题的效率。进一步整合资源,形成城市管理合力,调动广大市民参与和监督城市管理的积极性,形成公众参与城市管理的互动机制,实现人民城市人民管。

三、继续提高城区环卫保洁水平。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全面促进环卫工作规范化、精细化、常态化。提高精细化作业标准,确保清扫保洁的质量和标准达到“六无六净”(即无果皮纸屑、无尘土、无杂物、无碎石、无袋装垃圾、无人畜粪;路面净、人行道净、雨水口净、树坑净、墙脚净、果皮箱净)。

四、加大对违法建设的执法力度。创新工作方法,加大巡查密度和执法力度,及时查处违法建设。努力实现新违建“零容忍”,努力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确保全年无违法开发建设工地动工。

五、继续加强户外广告牌匾管理。加强对全县范围内户外广告的管理,严格按照一店一招牌的要求,规范提升户外广告的设置档次和水平;严格管理户外广告牌匾设置审批程序,确保做到“零审批、零落地”。

六、持续开展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继续开展露天烧烤、渣土物料运输扬尘、城区卫生保洁以及重卡车辆绕行等治理工作,进一步改善我县空气质量,切实保障居民的生活质量和身心健康。

第3篇:道路扬尘管理办法范文

一、目标任务

全区动员,按照《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加大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力度,大干180天,确保顺利通过住建部的考评验收。年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综合管理

1、按照《国家园林城市标准》要求,设立相应的城市园林绿化专业管理机构,依照法律法规授权有效行使行政管理职能。设立市区园林绿化管理处。

2、配合市住建局编制城市绿线规划,划定绿线,严格按照《城市绿线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12号)实施和管理。

3、配合市规划局编制城市蓝线规划,划定蓝线,严格按照《城市蓝线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5号)实施和管理。

4、建立城市园林绿化数字化信息库和信息、共享平台,启动市区数字园林系统及现状情况调查等工作,为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养护、管理等工作提供科学依据和保障。

(二)绿地建设

1、公园绿地建设。公园绿地是城市的“绿色名片”,年重点抓好土海湿地公园(一期)公园建设。

2、街头绿地建设。对城市公共绿地布局进行合理规划,新建度田安置区围墙外公共绿地、区天马街与富民中路交叉口公共绿地、区环城北路三期与天马街交叉口公共绿地、月塘乡城文路段街头绿地建设,完善福厦铁路站前广场绿地建设,增加市民游憩场所,改善城市环境,丰富市民文化生活。

3、道路绿化建设。道路绿化是城市景观风貌的重要体现,城市道路绿化严格按照《城市道路绿化规范与设计规范》进行绿化,主要实施城港大道支线三期、天马街、富民中路延伸线至北高线、永祥街、安泰路、港路等10条道路绿化建设。

4、居住区绿化建设。严格执行“新建居住小区绿化面积占总用地面积的30%以上”的标准,重点抓好正鼎明珠、学府名郡、中晖东区3个居住小区绿化率不达标的整改;在全区范围内积极开展“园林小区”建设。

5、单位立体绿化建设。对区内各新建单位的庭院绿化严格把关,保证绿地率达标,实施区政府大院、区国税局、区地税局、区公路局、区教育局、区体育馆、港城污水处理厂1#泵站、2#泵站、交警大队、公安分局、区工商局、区武装部、笏石工业园区、十中、大丘中学等17个单位开展垂直绿化和屋顶绿化。

6、公共设施绿化建设。提升区政府大院、区教育局、区国税局3所行政办公设施;十中1所教育设施;体育馆体育设施和盛兴医院医疗设施绿化达标建设,确保各单位绿化率达到标准要求。

(三)生态环境

生态环境是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和宜居城市的重要内容。年,我区生态环境建设的主要任务是:

1、城市湿地保护。按《标准》要求,完成城市规划区内的湿地资源普查、配合制定城市湿地资源保护规划及实施措施等工作。

2、加强环境保护。加快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其配套管网建设,争取污水处理率达到80%以上。

3、加强城市防护林体系保护与建设。实施笏石工业园区生态隔离带1.65公里,13.5公顷;快速路防护带1.2公里,7.2公顷;220kv电力线路高压走廊防护带2.7公里,21.6公顷。对现有防护绿地及绿化隔离带进行保护管理,逐步提高城市防护林指标。

(四)人居环境

人居环境是体现“以人为本”人文精神的主要指标。对照《标准》要求,下一阶段应加强公厕、便民服务等社区配套设施建设,并根据《市~年城市棚户区(危旧房)和农村危房改造规划》,继续推进城市建成区内旧城片区改造项目,基本消除建成区内棚户区,妥善安置居民,推广林荫路建设。

(五)社会保障

社会保障是《标准》新增加的评价项目。下一阶段,应加快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应按照《标准》落实建设任务,确保按时完成。

(六)做好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申报材料

根据申报国家园林城市的评选工作和市创园办要求,积极做好城市园林绿化等级评价涉及我区的材料和文本等上报工作。

(七)迎检线路周边环境整治

做好各迎检点周边及沿线环境的全面整治工作,以良好的市容环境卫生面貌迎接创园考评验收。

(八)“创园”宣传工作

充分利用各种媒介,广泛宣传“创园”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大力宣传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重要意义和有关园林绿化的法律法规,在全区营造浓厚的“创园”氛围,引导市民积极参与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活动,促进创园工作的顺利进展。

二、责任分工

1、区委宣传部

做好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宣传工作,督促宣传媒体(报社、电台、电视台等)开设“创园”宣传专栏,做好“创园”新闻报道,营造“创园”的良好社会氛围;配合区建设局、区规划办做好城市绿线管理公示等工作。

2、区文明办

会同区建设局、区绿化办做好全市“园林单位”、“园林小区”检查评比活动,对“创园”任务的落实情况进行常态化督查。

3、区监察局

抓好“创园”工作的监察监督工作,促进有关职能单位、部门顺利完成“创园”各项任务等。

4、区编委办

根据创建《标准》要求,设立市区园林绿化管理处。

5、区财政局

负责城市公园绿地、道路绿地等园林绿化建设、市政工程建设等建设资金和日常管养资金的筹措、安排,确保年度建设预算资金及时到位。

6、区发改局

负责“创园”各项建设工程立项和审批工作。

7、区建设局

负责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总牵头工作;协调及配合市建设局做好相关工作;抓好土海湿地公园(一期)公园建设及度田安置区围墙外公共绿地、区天马街与富民中路交叉口公共绿地、区环城北路三期与天马街交叉口公共绿地、月塘乡城文路段街头绿地建设工作;抓好城港大道支线三期、天马街、富民中路延伸线至北高线、永祥街、安泰路、港路道路绿化工作;制定立体绿化推广的鼓励政策、技术措施和实施方案;开展“园林小区”和“园林单位”检查评比工作;配合完成《城市绿地防灾避险规划》并实施,在重点公园绿地挂牌,建设防灾基础设施,设立防灾避险场所,实施率达70%以上;会同区规划办、林办、文体局、电业局、水务局等有关部门做好历史风貌区、古树名木等保护与建设。抓好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建设,城市污水处理率≥80%,且不低于申报年全国设市城市平均值。

8、规划办

配合区建设局完成规划区内的湿地资源普查、制定城市湿地资源保护规划及实施措施;牵头编制《城市蓝线规划》、《城市紫线规划》等相关规划并实施;配合区建设局和区国土局做好城市园林绿化管理信息技术应用和共享平台建立。

把好建设项目规划审批关,确保新建项目绿地指标符合《标准》要求。

9、国土资源分局

负责城市园林绿化建设项目土地的征用报批;配合区建设局完成城市园林建设数据库建设等。

10、市执法局六大队

负责市容、市貌整治与管理,加强乱贴乱画、乱搭乱建、乱停乱放和乱设经营摊点现象的监督力度;查处违法设置户外广告行为;杜绝非法侵占绿地、破坏绿化成果的行为,加强占绿、毁绿的执法力度;区内建筑工地封闭施工,防止滴、撒、漏现象发生以及城区环境卫生及扬尘管理以及公厕等市政设施和环卫设施建设工程等。

11、区水务局

配合区规划局完成《城市蓝线规划》编制,并履行管理职能;保证城市管网水检验项目合格率≥99%。

12、区林办

做好城市防护绿地建设,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实施义务植树登记卡制度,开展城市绿地认建、认养、认管等群众性绿化活动。配合区建设局一起完成城市规划区内的湿地资源普查。配合区文明办、区建设局开展评选园林小区和园林单位达标活动。抓好山林建设,指导各防护林带建设,落实管辖范围内防护林地的管养责任。

13、区环保局

组织开展环保综合治理工作,确保城市大气污染指数、地表水、区域环境噪音等指标达标;提供城市大气污染指数达标报告、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达标报告、区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结果汇总表及各结果报表。做好城区自来水水质的监测工作,提供城区自来水水质情况监测数据和情况报告。

14、区气象局

负责城市热岛效应监测并建档(城市热岛效应强度≤3.0℃)。

15、区文体局

加强城市历史风貌保护和文物古迹保护力度,做好公共建筑绿化建设工作,配合区规划局做好《城市紫线规划》并划定紫线,加强保护管理。

16、区教育局

负责指导区内学校师生开展“爱绿、护绿”宣传教育活动;制定城区校园绿化美化建设计划,做好校园绿化建设,保证绿化达标。抓好垂直绿化建设及区体育馆绿化建设。

17、区交通局

负责规划区范围内公路等交通通道绿化,营造“创园”氛围。

18、交警大队

完成城市主干道平峰期平均车速调查,负责“创园”期间道路交通秩序管理。

19、供电局

负责实施电力缆化下地改造,配合相关部门实施通信管道建设和通信架空线路下地改造,尽可能结合道路景观改造的计划同步实施,同步完成。

20、区卫生局

做好盛兴医院医疗设施绿化不达标的整改工作。

21、区双拥办

协调做好驻部队营区、干休所的绿化美化工作,积极开展“园林单位”创建活动;积极参加全民义务植树活动。

22、区广电中心

做好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宣传材料的制作以及“创园”宣传工作等。

23、公安分局

做好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单位立体绿化及拆墙透绿工作。

24、笏石工业园区管委会

抓好园区内绿地的绿化工作,做好生态隔离带及拆墙透绿工作,督促园区内企业单位的庭院绿化、垂直绿化。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到创建园林城市,对于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和景观环境,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促进城市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意义。各部门单位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切实把行动、措施落实到创建工作中去。区政府成立创建国家园林城市领导小组,负责统一指挥和组织协调。

(二)明确工作责任。各有关部门要把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职责分工,制定具体措施,落实责任主体,确保责任到位、工作到位。各项目和指标任务实行属地管理和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目标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具体任务分解见附表)。

(三)保障工作经费。各有关部门要抓好“创园”资金的保障落实,将项目预算资金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证,各部门要依法落实部门责任,加大有关城市园林绿化建设项目的投资力度。

(四)加强宣传工作。要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普及宣传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积极营造全社会参与、全社会关心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良好氛围,培养广大市民的爱绿护绿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