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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课后服务发展情况
从教育部获悉,教育部催促各地各校落实作业治理通知要求,制订完善作业治理办法,加强年级组学科组作业统筹,有效操纵作业量和时长。根据基础教育“双减”工作监测平台直报信息,截至9月22日,有16万所义务教育学校填报了有关信息,其中98.2%的学校出台了作业治理办法,92.1%的学校建立了校内作业公示制度,64.3%的学校绝大部分学生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作业。监测平台以二维码形式邀请家长无记名通过网络直接填写调查问卷,共收到5737.7万份家长问卷,99.6%的学生家长反映,本学期老师没有给家长布置作业或要求家长批改作业。
教育部催促各地各校“一校一案”完善课后服务实施方案,促进校校开展全覆盖、保障时间“5+2”、丰富内容上水平、吸引学生广参与、经费落实要到位。基础教育“双减”工作监测平台数据显示,截至9月22日,全国有10.8万所义务教育学校(不含寄宿制学校和村小学)已填报课后服务信息,其中96.3%的学校提供了课后服务;有7743.1万名学生参加了课后服务,学生参加率85%,其中有71.2%的学生每周5天全程参加;534.5万名教师参与课后服务工作,占这些学校教师数的86.2%,另聘请了20.6万名校外专业人员参与课后服务工作。
公司这次深化劳动人事制度改革,符合上级的有关要求,体现了公司发展的客观需要,必然对推动公司健康、和谐、快速发展产生积极而又深远的影响。公司党委对这次改革非常重视,认真执行《深化劳动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指导意见》,经过充分酝酿、慎重研究、上下结合后,将实施方案报管理局党委审批后组织实施。这次改革,涉及面比较广,调整幅度比较大,机关科室由个减少到个,三科级单位由个减少到个,个四级单位全部撤消。管理人员压减了,科级干部职数压减了。可以说是公司内部的一次重大调整,关系到公司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根据公司党委研究的意见,我着重强调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深化劳动人事制度改革遵循的基本原则
在局党委全委(扩大)会议上,管理局党委指出,今年是“思想作风建设年”和劳动人事制度改革实质性推进年。“双压三减”作为今年工作的重头戏和硬任务,管理局党委相继出台了整体思路和实施意见。按照上级下达的任务和目标,公司党委和公司通过“双压三减”和调整公司内部结构,逐步建立起科学合理的组织结构、激励与约束并举的薪酬分配体系和精干高效的管理队伍。在方案的制定和具体运作中,公司党委遵循“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基本议事规则,并将方案提交职工代表团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体现了民主,符合了群众意愿。总的来说,具体把握以下四个原则。
一是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推动公司决策和发展思路落实的原则。公司发展是硬道理,惟有发展职工群众利益才有保障。公司新一届领导班子调整到位后,确定今年“”的发展目标,实施“”的管理思路,向职工群众做出“三项承诺”,努力办好“五件实事”,认真谋划制订公司发展长远规划,相继推出了一系列新思路和新举措。这些好的决策和思路,必须要有最优化的组织、系统、人员和流程来实施,这是发展的客观要求,更是发展的基本要素。实施“双压三减”,不仅是完成上级下达的指令计划,更是企业流程再造、突出核心业务的起点。机关科室的压减、四级管理的撤消、后勤服务职能的整合,不是“减减得负”,而是“以减求和”;不是职能的弱化,而是业务的集成;不是舍弃辅业,而是强化主营业务。通过组织、系统、人员和流程不间断的优化调整,保证政令畅通、信息共享、流程简化、执行有力、人员精干,将十分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二是扁平化管理、精干高效的原则。《深化劳动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指导意见》指出:在横向上加强专业化协作,合理设置管理机构;在纵向上强化组织运行,减少管理层次;按照满负荷工作要求,进一步精减机构和管理人员,建设精干高效的管理队伍。同志在局党委全委(扩大)会议上强调,要把油田各级领导班子建成“负责任、有能力、简而精、大作为”的班子,全力打造堪当重任、精于治企、善驾市场、忠诚奉献的现代企业领导层。上级的这些要求,为我们这次“双压三减”指明了方向,提供了理论指导、政策依据和操作方法。我们这次改革,主要有五种形式:一是机关科室合并,相同、相近业务整合,强调“一岗多能、一专多技”的培养锻炼方向,促使机关管理人员成为复合型、能力型人才。二是撤消四级管理,三级直接管理到基层,突出核心业务和主营业务的管理职能,更有利于信息化建设在基层的深入推进。富有生产、技术经验的管理人员,可以充分发挥特长,在一线生产、小型仪推广中大显身手。三是后,勤服务部门整合。生活后勤、物料配送、环卫绿化集于一体,强化了为一线单位和内部用户的服务职能。四是撤站设科,引入现代物流技术,形成快捷高效的配送网络,全面提高物资供应系统保障服务功能。五是压缩科级干部和管理人员,通过调整、交流、离职等措施,使干部队伍、管理人员在调整交流后展现出新的生机和活力。根据这五种主要形式的改革目的、具体要求、注意事项等内容,公司党委逐个分析,区别对待,反复研究,力争形成高效、协调、规范的管理体制和组织体系。
三是释放活力、激励人才、优胜劣汰的原则。流程再造是动态的,随着市场和形势的变化而调整。我们通过“双压三减”,目的是增强管理人员、干部队伍的危机意识和责任意识,人人满负荷工作、队队释放活力,激励各类人才脱颖而出。能者上、庸者下,干部没有“铁饭碗”、管理人员不会稳坐“铁交椅”,谁能胜任工作就让谁干,形成“选人有条件、上岗有职责、竞争有规则、考核有标准、奖惩有依据”的用人制度体系。内部工资制度改革,收入向一线单位、专业技术人才、管理人才、关键人才倾斜,收入与贡献、岗位紧密联系在一起,逐步建立符合市场劳动力价位的工资体系。强化问责制度的落实,加大责任追究力度,领导干部和管理者有权必有责,有责必究、有过必罚将成为一个新的惯例。经过公司党委调查发现,在公司干部队伍中,不同程度地存在“八种不负责”的类型:一是久拖不决型;二是见事就躲型;三是答应不办型;四是偷奸取巧型;五是欺上瞒下型;六是推过揽功型;七是见好才办型;八是嫉贤妒能型。有的干部属于欺上瞒下型,利用职务岗位之便,投机取巧,损公肥私,最后走向犯罪道路。有的干部属于久拖不决型,在重要发展时期,坐等观望,延误战机;有的干部属于嫉贤妒能型,让你干干不好,让别人又有意见,分管的事不主动去干。今后,对不负责、不作为的领导干部和管理者,公司党委要亮黄牌警示;屡教不改的,要给红牌罚下,要使从严治党、从严治政得到真正贯彻落实。
四是稳妥实施、确保稳定的原则。改革就是利益的调整,神经的触动。公司党委实施的这次“双压三减”,是严格按照上级党委的有关要求进行操作实施的。公司党委在改革前,进行了自我摸底和上下结合,公司分管领导和部门到其他单位调研后,按照管理局规定的指标制订了实施方案,公司领导办公会、党委常委会形成了有关决定,经职工代表团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最后报管理局党委审批。对一些敏感问题,公司领导反复讨论,在坚持原则、顾全大局的前提下,尽可能地协调各种利益、处理各种关系、安置各类人员。这样做,既贯彻落实了上级关于加强思想作风建设和“双压三减”的具体要求,又充分考虑了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既体现了事业发展对各级管理队伍的整体需求,又注重了个人的素质和能力培养;既坚持原则稳步推进改革,又友情操作保证队伍稳定。
二、提高管理效能,建立一支精干高效的管理队伍
“双压三减”带来的影响,决不只是形式上的减人、减官、减机构,而是对各级管理层、管理人员提出了新的挑战。精减管理人员、压扁管理层次、减少管理费用,并不意味着工作数量的减少、工作质量的下降、管理职能的削弱。相反的是,对各级管理层、管理人员的要求表现为“四个更加”,即管理职责更加强化了,管理任务更加繁重了,管理能力更加复合了,管理技术更加标准了。每一个管理人员要遵循“岗位重塑、流程再造、建章立制、规范管理”的基本思想,深刻理解其内涵,做一个懂管理、会管理、善于管理的人才。
(一)岗位重塑,提高复合能力。每个管理岗位,作为企业管理链条的基本一环,其重塑十分重要。机关科室整合、四级管理层撤消、科级干部压减,这一系列新的变化,对今后管理岗位的能力和要求更高。从哲学思想来讲,“减”不是少、而是精,以一当百,以少胜多。要通过“减”锻造出一支精干的管理队伍,从机关到三科级单位,每个管理人员必须要扎扎实实提高复合能力,“精一门、通两门、懂三门”,凭实力坐稳位子,靠业绩巩固地位,用技能赢得竞争。要掌握新的岗位技能,管理职能的合并要求岗位技能必须不断更新整合,“一招鲜”已经落后于新形势的要求,岗位人员要相互学习、交叉锻炼、取长补断,创建学习型团队。如行政干部要熟悉党务政工,学会从政治看经济、从经济看技术的本领。党群干部要掌握企业主要生产经营业务,学会围绕经济中心做好政治工作的本领。机关干部要学习基层、了解基层,学会带好队伍做好群众工作的本领。基层干部要勤学理论、勤于思考,学会转活脑筋、驾驭复杂局面的本领。专业技术干部要朝高层次人才方向发展,学会掌握新技术、开辟新领域的本领。岗位重塑,给公司每个人带来一次挑战自我、完善自我的契机,大家要好好珍惜和把握。这里明确表态,公司不会养一个闲人,每个岗位都要发挥出最大效能。
(二)流程再造,提升驱动力。管理得当的企业,在日常的管理过程中,就会适时对流程进行修正、调适,这种动态的流程再造,是一个成熟企业的显著特征。国有企业大多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建立并发展起来的,原来的生意模式主要是通过完成上级指令性计划、依靠上级政策得以生存,缺陷有四:一是收入渠道单一,顾客忠诚度不高。通过市场竞价承揽任务获得收入的渠道不畅,经验不足。二是缺乏产业集群竞争优势,运营成本高。三是管理水平低下,流程不畅,没有形成价值链,缺乏竞争力。主要表现为流程繁复,环节众多,效率不高,难以突出核心能力,难以形成竞争优势。四是服务能力缺失。为此,我们要通过流程再造解决计划经济遗留下来的痼疾,不断推动公司的发展。公司的流程再造要朝六个方向展开:一是面向市场和用户需求,技术领先,快速反应,优质高效,实现生产组织流程再造。二是精简管理机构,压缩管理人员,提高管理效率,撤改合并,职能整合,业务重组,实现组织人事流程再造。三是加强信息化建设步伐,搞好资料的深化应用研究,从信息管理走向知识管理、从信息资源开发走向知识资源共享、由客户机服务器结构走向结构,实现信息应用流程再造。四是提高各级机关效能,每个岗位作为工作价值链的一环,既对上游负责,又对下游负责,实现管理流程再造。五是综合服务、车辆运输和物资配送模拟市场化运作,优化服务手段,提高服务质量,实现服务流程再造。六是打造适应市场化的项目运行机制,合理划分市场布局,拿到有效益的市场项目,理顺市场经营和管理的关系,实现市场经营流程再造。
(三)建章立制,完善制度体系。思想建设确立方向,组织建设奠定基础,作风建设塑造形象,所有这一切,都必须以健全的制度和完善的体系作为支撑和保证,制度建设是公司长远发展的重点和大计。我们的目标是建立起一整套新的便利、管用、有约束力的制度体系,整合以往制度有效可用的部分,有针对性地解决部分制度“内容陈旧、覆盖不全、执行不力、程序缺失”的问题。如公司党委组织制订的稳定工作问责制、廉政建设问责制,既填补了公司制度的空白,又强化了稳定工作、廉政建设的领导责任意识;组织制订的领导干部调查研究制度、联系群众制度等,既归总了以往领导干部联系群众的各种形式,又新增了领导干部联系群众的新途径、新要求。这些制度的建立,符合上级的要求,更结合了公司的实际,真正落实了中央提出的“为民、务实、清廉”和管理局党委提出的“负责任、大作为”的要求。当前,我们要重点搞好党务、政务和保持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三个制度体系的建设,按照体系完整、内容统一、规范一致、简便可行的原则,有计划地分步实施。有关领导和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工作节奏,保质保量地完成制度建设任务。
(四)规范管理,增强执行力。“管理随意性、执行不到位”,是公司各级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部分同志头脑里根本没有规范意识,更谈不上运用管理思想和管理技术。从管理上看,我们与世界同行业存在较大差距,管理人员素质、管理文化、管理技术等落后于时代的要求。规范管理,是我们急需做好的一门“功课”。基层领导同志的管理,不仅是带好队伍、打好硬仗,更重要的是在管理中逐步融入技术的含量、人文的和谐和文化的底蕴,凝聚起全员的智慧和力量,学学“海尔是海”的管理境界,提高自身的管理素质。机关同志的管理,要着眼于“学习型、服务型、干事型、创新型、廉洁型”的五个方面要求,搞好条条管理、综合管理,为公司发展当高参,在管理上永不停步。对公司已有的制度和体系,我们一定要增强执行力,抓好基层建设体系、质量管理体系和体系的执行,做到凡事有人负责、凡事有人监督、凡事有章可循、凡事有据可查,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程序办事、靠制度管人”的工作机制。
三、加强干部队伍思想和作风建设,推动公司健康、持续、和谐的发展
思想作风建设年活动,是年初局党委提出的一项贯穿全年的主题活动。最近,局党委连续下发了《关于开展“负责任”大讨论活动的通知》和《思想作风建设年活动下半年运行计划》。下半年,公司各级党政组织要加大工作力度,把思想作风建设年活动进一步推向深入。结合实施“双压三减”后新形势、新局面,我对干部队伍建设强调四个方面。
(一)要讲政治、顾大局,迎接新考验,体现先进性。双压三减,直接带来公司人员、机构、组织的调整,这是公司快速发展中的非常时期。越是在这特殊的阶段,各级领导干部要自觉接受公司党委的考验,越要体现党员的先进性,遵守组织纪律,体现一个党员干部应有政治品质和党性修养。要讲政治,无条件地服从公司党委的决定,无论是岗位变动,还是机构调整,领导干部要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公司党委保持高度一致,自觉服从组织安排。要顾大局,善于从全局的高度来观察和处理问题,主动地把本单位本部门工作放到公司发展的全局中去谋划、去推进,绝不能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要有高度责任感,以对公司负责、对单位负责、对职工负责的态度,担负起公司改革发展稳定的历史重任。在新的岗位上要大胆负责任,努力提升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要有强烈事业心,具备“把事业视为生命”的崇高思想境界,把全部心思、全部热情、全部精力,集中到工作上,倾注到推动公司各项事业蓬勃发展的具体实践中。公司提出的“”中心思路和今年生产经营目标,做出的“三项承诺”,从时间上看,只剩下五个月了,时间不等人,目标不能变,这是摆在我们面前最现实的严峻考验。各级领导干部要再认识、再动员、再落实,在工作上要恪尽职守,在精神上要永不懈怠,在行动上要真抓实干,向全年目标发起冲刺。
(二)要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推动公司快速发展。我在月日晨会上的讲话中,强调下半年的任务更艰巨、更具体,严肃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必须把握“三个主要观点、抓好八项重点工作”。“双压三减”方案实施后,促使“岗位重塑、流程再造、建章立制、规范管理”的工作思路进一步深化,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在思想观念上必须要有新的适应。观念决定思路,思路决定出路。思想观念的问题,看似是务虚的东西,但起决定性、方向性、原则性的作用。完成下半年工作,各级领导干部首先要重点解决好思想观念上“八破除、八强化、实现八突破”的问题。一是破除保守思想,强化发展意识,在加快发展上求突破。二是破除等靠思想,强化责任意识,在负责任、大作为上求突破。三是破除僵化思想,强化创新意识,在管理创新上求突破。四是破除小进则满思想,强化市场意识,在开拓大市场上求突破。五是破除功利思想,强化全局意识,在服务大局、提高机关效能上求突破。六是破除懒惰思想,强化执行意识,在主动开拓、打开工作局面上求突破。七是破除散漫思想,强化文明意识,在培育企业文化、造就过硬队伍上求突破。八是破除经验思想,强化规范意识,在“岗位重塑、流程再造、建章立制、规范管理”上求突破。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对照上述八个方面的要求,认真自我检查,找出差距,迎头赶上。生产经营步伐没有踏上正点的,要问一问自己是否按照公司党委的要求抓发展、促创收。管理不规范、制度不落实、工作无活力的,要问一问自己是否增强了创新意识和规范意识。工作中“软、拖、浮、懒、虚”的,问问自己是否强化了责任意识和执行意识。带队伍出这样或那样问题、职工有怨言的,要问一问自己是否强化了群众意识和服务意识。思想观念端正了,我们干好工作就有了扎实的基础。
(三)要深化改革,稳妥推进,进一步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目前国企改革已进入新的“攻坚阶段”。从改革内容看,比较容易的改革相当一部分已经完成,现在面临的主要是一些涉及面宽、触及利益层次深、风险较大的改革。从改革动力看,随着利益格局的调整和差异的显现,职工群众对待改革的态度更加理性。从改革要求看,改革已从主要是利益调整转向利益调整和利益增进并重,从利益倾斜转向利益兼顾。下半年,与双压三减配套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深化完善分配制度改革。这次改革是某年内部分配制度改革的深化和完善,涉及到一系列的配套改革,系统性更强,市场化程度更深,难度更大。公司各级党政组织要高度重视,周密组织,妥善处理好各项配套改革之间的平衡关系,妥善处理好各类人员之间的利益关系。各级党领导干部要积极支持与之相适应的配套改革,以良好的形象和作为影响群众、推动改革。特别是要紧跟改革进程,切实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要注重引导,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为重点,突出强化形势任务教育,引导干部职工树立“以作为赢地位、凭业绩定价值、靠竞争比发展”的新观念。要善于协调,妥善处理好各种利益关系,既要坚持政策的原则性,又要增强工作的灵活性,还要注意对象的差异性,逐级落实责任,工作重心下移,有针对性地做好一人一事的思想工作,以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情”的感染力、“理”的说服力和“行”的号召力,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战斗力,保障各项改革的顺利进行。
一、认清形势,增强做好增收节支工作的紧迫感和主动性
今年以来,受全球性金融危机的影响,全市财政经济形势严峻,预算执行压力较大,财政收支矛盾尖锐。上半年,全市财政收入虽然实现了“双过半”,但影响全市经济稳定增长的不利因素还没有根本扭转,一些支柱型行业没有明显回升,结构性减税政策的影响还将进一步显现。后几个月面临的不确定因素仍然很多,财政收入形势仍不乐观,完成全年收入任务难度较大。同时,国家扩大内需,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工资制度改革,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和农村居民危房改造工程等,都要求地方政府大幅增加配套资金,各级财政保工资、保基本运转、保社会稳定的压力和维持收支平衡的难度进一步加大。面对严峻的财政经济形势,全力以赴抓增收、保重点、压一般、防风险,已成为财政管理的重要方面。因此,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财政经济形势的紧迫性,在努力增加财政收入的同时,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坚决遏制铺张浪费的行为。
二、强化收入日管,实现应收尽收
(一)加强收入分析及税源监控。加强涉税信息的分析运用,做好征管基础数据、收入结构等数据的分析,千方百计堵塞税收漏洞,着重加强重点税源、税种、行业和地区的监控,将税收分析与加强重点税源企业管理有机结合,提高税源监控能力。
(二)加大稽查力度,实现以查促收。制定周密方案,精心组织开展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以及管理薄弱行业的专项检查,严厉打击各种偷税行为,严罚各种偷漏税案件,实现以查促管、以查促收。
(三)加大清收力度,严格控制新欠。加强欠税管理,落实催缴制度,加大清缴欠税力度,对有纳税能力而拖欠税款的,要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同时,严格缓缴税款审批,防止新欠发生。
(四)加大非税收入征管力度。坚决贯彻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加强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确保非税收入及时足额入库。
(五)加大清理“小金库”力度。确保应缴尽缴,防止财政收入流失。
三、加强市级财政监管,严格控制支出
市级财政在加大税费征管提高财政收入的同时,要大力压减和控制一般性支出,优先保工资、保基本运转,保中央、省、市各项政策的落实。
(一)保障重点支出资金需要。重点保障类专项资金,要在严格审核的基础上,根据工作的紧迫程度和项目进展状况及时足额拨付。具体包括: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明文规定的拉动投资、扩大内需地方配套资金,农村义务教育保障机制、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制度改革、就业再就业、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城乡低保、农村合作医疗、涉农补贴等改善民生方面的资金,以及保障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工程项目。
(二)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市级各部门要按规定比例清理压减各类一般性支出,将调减下来的资金用于各类必保的重点支出。
1、尚未支出的正常公用经费压减,重点压减公务车辆运行费、会议费、出国(境)经费、公务接待费、办刊费、书报费、通讯费和差旅费。除市委、市政府确定的会议外,全市性会议一般通过电视电话会议或网络会议形式召开。除市委、市政府安排和批准的重要外事经贸活动外,一律不再批准出国(境)。同时,市级各部门、各单位一律不得新购公务用车。
2、尚未支出的非重点保障的部分专项项目支出全部压减。对当年不紧迫、不急需,与当前形势和政策要求不相符的项目,楼堂馆所建设和装修项目等支出全额压减;对重点保障支出之外的各类待细化项目支出部分压减。
3、一般预算安排尚未支出的非保障性专项公用经费压减。
4、以前年度以及当年安排的项目结余资金,一律不再结转,全部用于平衡预算。
(三)严格新增支出事项的审批。严格审核部门新增支出事项,除市委、市政府批准外,各部门申请的一般性经费支出原则上不再追加,确需追加事项按规定程序上报经批准后办理。
一、贯通落实宏观政策与“放管服”改革举措
1.贯彻落实好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加强直达资金日常监控,确保资金落实到位、规范使用。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简化税费优惠政策适用程序,加强非税收入退付管理,确保取消、停征、免征及降低征收标准的收费基金项目及时落实到相关企业和个人。(县财政局、县税务局牵头,各镇人民政府、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深入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治理,对公用事业、港口物流等领域涉企收费开展检查,整治部分园区、楼宇、商业综合体等转供电主体违法加价等行为。清理规范中小企业融资中的不合理附加费用,加强银行服务项目和收费公示,建立健全银行业违规收费投诉举报机制。2021年3月底前对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自查、退还违法违规所得等情况开展检查,确保乱收费问题整改到位。(县市管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民政局、县人行及各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3.鼓励商业银行优化再造对中小微企业的信贷发放流程和模式,推行线上服务、“不见面”审批等便捷信贷服务。探索建立水电气、纳税、社保等领域信用评价标准和指标体系,充分运用各类信用信息平台,强化信用信息共享和信用应用场景,加强相关信用信息共享以及在信贷发放方面的应用,支持普惠金融更好发展。〔县发改局(金融办)、人行支行、县人社局、县住建局、县税务局、县市管局、县医保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4.持续稳定和扩大就业,破除影响就业特别是新就业形态的各种不合理限制。简化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手续,加强教育、人社、公安等部门业务协同和就业信息共享,在户籍、医疗、社保、住房、配偶安置、子女教育等方面做好就业保障和服务。清理对职业资格培训和技能培训类民办学校在管理人员从业经验、培训工种数量等方面设定的不合理要求。推进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信息互联,加快推行“一点存档、多点服务”。(县教体科技局、县人社局、县公安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5.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优化审批服务,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清理取消疫情防控中恢复或新增的审批事项,落实助企纾困政策。(县行政审批局牵头,县发改局、县人社局、县卫健局县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及各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进一步简政放权,放出活力和创造力
6.持续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做好划转承接事项的流程再造,全面实施“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不断提升审批服务效率,加大事项划转和人员配备力度,建立健全审管联动机制。依据中省市编制公布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对县级现有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进行调整,落实中、省、市关于规范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相关规定,分类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县行政审批局、县委编办牵头,各镇、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7.认真做好中省市取消和下放行政许可事项的落实和衔接工作,制定完善事中事后监管细则,加大宣传力度,强化政策解读,确保放得开、接得住、管得好。(县行政审批局、县市管局牵头,相关行业部门及各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8.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简化、整合投资项目报建手续,探索创新投资管理服务方式,不断精简优化审批程序、审批事项和申报材料。(县发改局牵头,各镇、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9.进一步压减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和条件,精简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涉及的技术审查、中介服务事项,压缩审批时间。(县住建局牵头,县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0.严格控制强制性认证目录,推动将强制性认证目录中适用自我声明方式的产品种类扩大至30%,进一步整合划分过细的认证单元。增加指定的认证机构数量,对不涉及产品安全的变更无需申报,压缩认证时间和成本。(县市管局牵头,县级有关部门及各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11.优化药店开设审批,对申请开办只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的零售企业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推动取消零售企业筹建审批,清理对开办药店设定的间距限制等不合理条件,同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县市管局、县行政审批局牵头,县级有关部门及各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12.依据中省市公布的行政备案事项清单,编制公布本级行政备案事项清单,规范实施备案程序,严防以备案之名行审批之实。(县行政审批局牵头,相关行业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3.着力推进“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2021年底前实现“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对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分类改革。(县市管局、县行政审批局牵头,县级有关部门及各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14.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明确实行告知承诺制的事项范围、适用对象、工作流程和监管措施等。对具备条件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实行告知承诺管理。(县司法局、县行政审批局、县住建局牵头,县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5.根据国务院修订的《企业注销指引》,提升企业注销便利度,强化税务、社保、金融、市场监管等部门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扩大简易注销范围,让市场主体进得来、退得出。按照中省市安排部署,探索开展长期吊销未注销企业强制注销工作,进一步提高市场主体退出效率。(县行政审批局牵头,县人社局、人行支行、县税务局、县市管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进一步公正监管,管出公平和质量
16.提高监管执法规范性和透明度,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按照中省市安排,严格规范行使裁量权。(县司法局牵头,县市管局等相关部门及各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17.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信用监管与跨部门协同监管等监管方式融合。将随机抽查的比例频次与被抽查对象的信用等级、风险程度挂钩,提升监管效能。大力推行部门联合审查,进一步健全完善监管机制,持续完善联合抽查事项清单,拓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覆盖范围,将更多事项纳合抽查范围,基本实现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县市管局牵头,各镇、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8.依法依规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完善信用信息采集机制,推动监管信息互联互通,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强化失信联合惩戒和信用修复工作。(县发改局、县市管局、人行支行牵头,县政府信息中心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9.加快推进“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与省上系统对接联通,推动形成统一规范、信息共享、协同联动的“互联网+监管”体系,不断提高监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县政府信息中心牵头、县行政审批局配合,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0.规范城市管理部门执法行为,制定公布城管执法标准和要求,加大对随意执法等影响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行为的查处力度。(县住建局、县司法局等相关部门及各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21.守好安全和质量底线,对疫苗、药品、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等领域实行全主体、全品种、全链条的严格监管,对相关企业、环节实行100%巡查抽查。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产品、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现和惩处力度,对直接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领域,建立惩罚性赔偿和巨额罚款等制度。(县应急管理局、县市管局、县经贸局、县卫健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交通局、市生态环境局分局等相关部门及各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22.创新包容审慎监管,探索监管新标准和新模式,发挥平台监管和行业自律作用,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实施柔性监管、智慧监管、开放兼容监管等。探索开展“沙盒监管”、触发式监管等新型监管模式。(县发改局、县教体科技局、县经贸局、县市管局等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3.优化互联网医疗发展环境,鼓励支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拓展“互联网+医疗健康”应用,积极开展互联网问诊、健康咨询、远程辅助诊断等服务,探索实现线上咨询与线下诊疗衔接,推动依托实体医院的“互联网医院”建设。(县卫健局、县医保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进一步优化服务,服出便利和实惠
24.以建设数字政府为引领,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推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采取电子认证、“快递+政务服务”等方式,全面推行“不见面”办事。进一步拓展“互联网+政务服务”,提供“24小时不打烊”的在线政务服务。除法律法规有特殊规定的事项外,原则上都要做到网上全程可办。完善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动高频电子证照标准化应用,在更大范围实现“一网通办”。同时,兼顾好老年人、视障听障残疾人等群众的需求,采取必要的线下补充手段,有针对性地提供人工指导和服务,绝不能出现歧视现象。(县行政审批局、县政府信息中心牵头,各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25.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2021年底前基本实现企业办税缴费事项网上办理、个人办税缴费事项掌上办理。全面推行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扩大将涉税资料事前报送改为留存备查的范围,减轻企业办税负担。(县税务局牵头)
26.优化水电气网等公用事业服务,清理报装过程中的附加审批要件和手续,加快实现报装、查询、缴费等业务全程网上办。优化外线施工办理流程,对涉及的工程规划许可、绿化许可、路政许可、占掘路许可、物料堆放许可等环节实行并联审批,探索实行接入工程告知承诺制。(县发改局、县经贸局、县住建局、县水利局、县行政审批局、县供电分公司等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7.持续优化公证服务,加快推进高频公证服务事项“一网通办”,逐步实现申请受理、身份认证、材料提交和缴费等各环节全程网上办。(县司法局及各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28.优化医疗服务,参保群众可自主选择使用社保卡(含电子社保卡)、医保电子凭证就医购药。推进居民健康档案、身份识别、基本诊疗信息在医疗机构间的共享互认,优化就诊流程、提高诊疗效率,落实安全责任、保护患者个人隐私。(县卫健局、县医保局、县人社局及各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29.按照中省市统一安排部署,积极协调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和数据信息跨省共享互认,推动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省内通办”。(县行政审批局牵头,各镇、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0.加强县、镇政务服务大厅规范化建设,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水平,充分发挥政务大厅等“一站式”服务功能,加快实现一窗受理、限时办结、最多跑一次。推进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向镇(办)、村(社区)延伸,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对多个关联事项探索实现“一件事一次办”,减少办事环节和所需证明材料。深入实施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让企业和群众成为监督者、推动者和受益者。充分发挥12345热线优化营商环境“总客服”作用,畅通企业群众咨询、求助、建议、投诉、举报渠道,实现企业群众诉求“一号响应”。(县行政审批局牵头,各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31.加强不动产抵押贷款和登记业务协同,在银行等金融机构推广应用不动产登记电子证明,便利企业和群众融资。抵押登记业务办理时间压缩至5个工作日以内,2021年底前实现不动产抵押登记线上线下同步办理。(县自然资源局、人行支行按职责分工负责)
32.进一步简化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保参保、转移接续等手续流程,扩大养老、医疗、失业等保险覆盖面。全面实行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一地办理”,简化工伤保险领域证明材料和事项,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建立困难群众主动发现机制,变“人找政策”为“政策找人”,畅通困难群众求助热线,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及时救助。(县人社局、县民政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医保局、县扶贫局、县残联等相关单位及各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33.严格执行外商投资法及配套法规,按照中省市安排部署,清理与外商投资法不符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确保内外资企业一视同仁、公平竞争。落实好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清单之外不得设限。采取有效措施吸引外资,进一步做好安商稳商、招商引商工作。优化提升政府服务水平,利用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对外商投资项目实行“一口受理、在线审批、限时办结”,提升外商投资便利化水平。(县发改局、县司法局、县招商服务中心、县经贸局、县行政审批局、县市管局等相关部门及各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强统筹协调,增强改革工作合力
34.各有关部门要突出“勤、快、严、实、精、细、廉”要求,以良好的工作作风推动改革任务高质量完成。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按照任务分工要求,分阶段细化重点工作,制定可量化、可考核、有时限的目标举措。对于跨领域、跨部门、跨层级的重大问题,要加大研究协调力度,及时督促解决,提升“放管服”改革的整体成效。(县政府办牵头,各镇、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5.鼓励支持各镇、各相关部门大胆创新,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遇到的难题。充分调动和发挥推进改革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在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方面推出一批有含金量的改革举措,形成更多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做法,加大宣传推广力度,以点带面推动全县营商环境更优。(县政府办牵头,县发改局等相关部门及各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一)“十二五”环境保护工作情况
1.环境质量稳步提升。2015年,我州中心城市__市环境空气质量API优良天数比例由__年的88.5%提升到100%,提高了11.5个百分点,在全省9个中心城市中,排位由__年的第8位跃升为第1位;8个县(市)的空气质量API优良天数比例由上年的98.7提升到100%,提高了1.3个百分点,排位由__年的第4位上升到第1位。主要河流9个监测断面水质达标率由__年的77.8%提升到100%,提高了22.2个百分点,排位由__年的第4位上升到第1位。中心城市__市的兴西湖、木浪河和围山湖3个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持续保持100%;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由__年的63.3%提升到 100%,提高了36.7个百分点,排位由__年的第8位跃升为第1位。
2.生态创建扎实推进。以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为契机,坚持先行先试,推进生态文明制度改革,开展生态创建,共创建生态乡镇10个、生态村34个,创建绿色学校36所、绿色社区2个,__市“创模”工作通过省的预评估。5年来,共争取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饮用水源保护项目140余个,争取上级资金1.2亿元。联合云南曲靖和广西百色编制完成《万峰湖生态环境保护总体实施方案》,已列入国家良好湖泊保护治理并得到中央专项资金支持。
3.基础设施持改善。大力推进“十二件”环保实事、环境监测能力和环境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十二五”期间,共建成26座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9座生活垃圾填埋场、1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1座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建成8座水泥生产线脱硝工程、__电厂2台火电机组脱硫脱硝工程、1个化工行业污水深度治理工程;建成11个示范小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工程;建成机动车污染检测监控平台和9个机动车尾气检测机构;建成4个跨境水质自动监测站和11个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
4.监管执法力度加大。扎实持续推进 “六个一律”环保“利剑”执法专项行动,坚决向污染宣战,铁拳铁规治污,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零容忍、重打击”,5年来,共立案查处各类环境违法案件1602件(其中:责令整改1229件;经济处罚373件,处罚款1133万元),依法限期治理企业173家、停产整改236家、关闭取缔66家。以新《环保法》实施为契机,运用“四个一批”新的环境执法手段,严肃查处了未批先建、批建不符、久试不验、超标排放、偷排漏排等环境违法行为,达到了查处一起、教育一片、震慑一方的效果,一些污染明显、隐患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污染问题得到有效遏制,环境安全得到有效维护。
5.污染防治力度加大。认真落实“水十条”,实施南北盘江和马岭河流域环境保护“河长制”管理,推进流域水污染防治,对11个示范小城镇和150个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划定保护区,并开展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环境风险状况评估,保障饮水安全。大力实施“大气十条”,淘汰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120余台,火电和水泥企业全部完善脱硫、脱硝、除尘设施改造,完成1座储油库、137座加油站、176辆油罐车油气污染治理,对60余万辆(次)机动车进行尾气检测,淘汰黄标车及老旧机动车8000多辆。以推进工业废渣整治、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为重点,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对火电、水泥、化工、有色金属冶炼等行业16家重点企业开展了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6.能力建设得到加强。州、县两级环保部门的编制、人员均有所增加,干部素质不断提升,能力不断加强。积极争取国家、省、州支持,夯实环保业务工作硬件基础,州环保局监察、监测业务用房得到保障和改善,监察、监测能力通过标准化考核;__县、__县、贞丰县、普安县建成监察、监测业务用房,册亨县、望谟县和__试验区启动了监察、监测业务用房建设;__市、__县、__县、贞丰县和望谟县通过监测资质认证,州环监局和__市、__县、__县、贞丰县、普安县、册亨县、望谟县等监察标准化建设通过达标验收。
7.总量减排如期实现。“十二五”全州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控制在2.25万吨以内,比__年减少8.98%,与目标任务持平;氨氮排放总量控制在2393吨以内,比__年减少14.07%,与目标任务持平;二氧化硫排放总量3.95万吨,比__年增加77.9%,比目标任务减少5.1%;氮氧化物排放总量1.83万吨,比__年增加63.4%,比目标任务减少5.6%,四项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全面完成。
(二)2015年环境保护工作
2015年,认真贯彻新《环保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贯彻落实州委、州政府“一通知两方案”,狠抓各项任务落实,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新成效。
1.贯彻新《环保法》取得新成效。一是加强新《环保法》学习。积极向州委、
州政府汇报新《环保法》的贯彻落实情况,州委中心组开展了以“学习贯彻新《环保法》,提高环境治理能力”为主题的集中学习,邀请了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周珂教授作了专题讲座。州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学习新《环保法》、《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等。全州各级环保部门把学习贯彻新《环保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抓好推进落实。二是争取政策措施出台。为推动新《环保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的施行和西南环保督查中心稽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及时拟定了《__环境保护工作网格化监管实施方案》、《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工作的通知》和《__落实国家环保部西南督查中心稽查意见整改工作方案》(简称“一通知两方案”),上报州委、州政府及时研究出台,建立了我州环境保护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工作新机制。三是开展宣传培训。全州各级环保部门开展了新《环保法》知识培训、专家讲座、知识竞赛、学法考试、大型宣传活动等28场(次),强化了新《环保法》的学习宣传,“六·五”世界环境日期间,组织开展了“践行绿色生活,建设生态__”主题的宣传活动,制作环保宣传视频在州广播电视台黄金时段进行连续播放。秋季学期,州环保局主要负责人到州委党校对学员讲授生态环境管理,宣传生态文明理念和新《环保法》。 2.服务经济发展取得新成效。一是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清理排查未批先建项目202个,未验先投项目115个,不按环评要求建设污染治理设施和擅自变更污染治理设施项目8个,降低环评等级审批项目1个,并按有关要求先进行处罚后再重新办理相关手续,有序推进环评遗留问题解决。全年共办理环评审批项目1248个,验收建设项目161个,对__栖凤工业园区、威舍工业园区等开展了规划跟踪环境影响评价。二是积极帮助__清水河自备电厂、__登高铝、元豪电解铝、大唐电厂、泰瑞佳等26个重大产业项目顺利通过省环保厅环评审批。三是申报创建__市万峰林街道办、__县普坪镇和__试验区__镇等3乡镇获“省级生态乡镇”荣誉称号,__市万峰林街道办下纳灰村、__县城南街道办洛渭屯、望谟县油迈乡纳王村等7个村获“省级生态村”荣誉称号;并创建了7个州级生态乡(镇)和24个州级生态村。
3.环境监管执法取得新成效。组织开展了“六个一律”环保“利剑”执法专项行动、环境保护大排查、清理阻碍环境监管执法“土政策”、排污费征收稽查、环境监管执法工作稽查等行动,全年共出动环境执法监察人员7964人(次),检查企业2743家(次),开展夜查54次,查处环境违法案件596件(其中,责令整改472件;经济处罚124件)。州、县环保部门分别建立了与公安、检察院、法院之间的联席会议、重大案件会商督办、信息共享、案件移送等司法联动机制,运用新的执法手段查处案件108件(其中,实施按日计罚2件罚金106万元、查封扣押30件、限产停产65件、移送司法行政拘留9件13人共计65天),追缴排污费1400余万元,以污染环境罪追究刑事责任2件2人。对环保部西南督查中心稽查反馈意见认真对标对表抓好整改落实,四起环保部挂牌督办案件按要求完成整改任务,顺利通过复核摘牌。组织对晴隆县、册亨县、望谟县开展了环境监管执法稽查,实现了环境监管执法稽查全覆盖。
4.维护群众环境权益取得新成效。加强“12369”环保热线的维护管理,并开通“12369”环保微信举报平台,在环保门户网站增设投诉举报栏目,畅通公众渠道,全年共受理环境投诉193件,均在规定时限范围内办结。继续加强对兴化宜化的污染整治,做好跟踪监管监测。突出抓好小型污染企业的污染整治,强化了对“小砖瓦厂、小砂石场、小洗煤厂”等小型企业的环境监管和污染治理。__市组织开展了对瓦嘎片区砖瓦厂的污染整治和兼并组合(由原来的23家整合为8家),贞丰县组织公安等部门集中开展行动,对小屯龙井片区所有加工户实施强制取缔。全州共整治“小砖瓦厂、小砂石场、小洗煤厂”等小型污染企业180余家,整合或关停取缔48家,在“抓小”的方面下了功夫,抓出了典型,抓出了阵势。
5.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取得新成效。积极向国家和省争取政策及专项资金支持,万峰湖流域治理获得国家环保部湖泊治理资金2000万元,__县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获国家专项治理资金1775万元,各县(市)分别申报并获得环境监察、监测能力建设资金支持,全年共争取上级资金5616万元,是__年争取资金2349万元的2.4倍。
6.环保能力建设取得新成效。一是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全州环保系统共增加编制30名,新调入人员32名(其中州环保局增加编制16名,一次性引进了9名专业硕士研究生,遴选2名环境监察人员);州级环境监管执法经费纳入
财政全额保障范围,实施年度预算;__县、普安县、__县等3个县完成了环境监察监测业务用房建设, 4个县完成了三级监测站达标验收;州环监局及6个县完成了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完成了8县(市)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升级改造,增加PM2.5、O3、CO三项监测参数能力,按时间节点完成了监测数据联网直传。二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坚持“抓党建、促发展”,加强制度建设和履职监督,严格按规则、按制度、按程序行使权力,规范权力运行。三是坚持从严管理干部,实施了以《州环保局记分制考评管理干部办法》为基础的干部召回管理,把结果管理转变为过程管理,促进机关作风转变,执行力和落实力全面提升,为各项业务工作开展提供了保障。 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2015年,经济发展综合测评指标中,我州城市(县城)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标率为100%,排名从__年第四位上升至全省第一。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排名保持全省并列第一。全州环境质量总体良好并不断改善,环境安全得到有效维护,没有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件和因环境污染问题进京赴省上访。
未雨绸缪,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环保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 一是环保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有的县党政领导对环保工作重视不够,认识不足,环保部门班子力量配备不足、软弱痪散。县级环境保护工作目标责任评价、网格化监管考核机制尚未建立,执行环境保护制度和落实责任制不到位。一些企业环保意识淡薄,生产中只顾及自身经济利益,忽视环境保护,不正常使用环保治理设施,偷排漏排的现象仍较突出,侵害群众的环境权益,环境保护工作发展极不平衡。二是发展与保护的矛盾仍然突出。受经济下行压力影响,企业生产不景气,对环境污染治理投入不够,污染治理难度大。一些煤、金矿山的开采,导致植被破坏,水土流失严重。贵州兴化贵州宜化虽已进行整改治理,但由于企业设备老化,产能增大,污染物排放强度增大,在极端气候条件下,企业即便实现达标排放,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影响。2015年,州市环保部门对__中学监测160天计447时段,出现氨超标53个时段,超标率为11.9%,最大超标倍数4.85倍;对原__卷烟厂监测134天计385个时段,出现氨超标50个时段,超标率为13%,最大超标倍数8.8倍。三是基础设施建设仍然滞后。城镇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不足,部分县(市)及城镇污水处理厂等环保基础设施由于管网建设不配套,进水水量和浓度达不到要求,加之运营单位技术力量薄弱,运行效果极差。威舍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是环保部挂牌督办四起案件之一,虽然进行了摘牌,但要确保在3月底前建成投运仍需加快进度。全州园区均未按要求建成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投入不足,农村垃圾、污水无害化处理率极低。一些新投产项目的环保设施未建、不同步建设、运营不正常情况仍然不少。四是能力建设仍然薄弱。与省内其他市(州)相比,我州环境监察监测基础能力建设较为薄弱,州环保局仅有在岗人员62人,其他市(州)均超过100人;有的县监管执法力量严重不足,无法开展正常的环境监管执法。环保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环保执法不规范,不会查、不敢查、执法不严、监管不力问题仍较突出,有的县至今没有一例运用新《环保法》新的执法手段查处的案件,环境监管执法严重不到位。晴隆县、册亨县、望谟县和__试验区监测站房还未建成,普安县、晴隆县、册亨县和__试验区监测实验室还是空白,不能开展监测工作。特别是应用数据信息化管理严重滞后于全省环境管理水平,与当前面临的环境新形势发展需求不相适应。这些困难和问题,都有待在下步工作中认真解决。
(一)“十三五”环保工作总体思路
坚持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统领,认真贯彻州委“1+3+3”发展体系,紧紧围绕先行文明示范区建设,按照中央和省、州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系列决策部署,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落实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扎实推进水、气、土壤治理,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提高环境管理系统化、科学化、法治化、精细化和信息化水平,牢牢守住“山青、天蓝、水清、地洁”四条生态底线,实现与“守底线、走新路、奔小康”相适应的环境保护工作目标。
(二)主要环境质量指标
到2020年,全州县城及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出境断面水质优良率、重要湖(库)监测垂线水质优良率稳定保持100%,主要河流水质优良率达到90%以上,城镇污水处理率提高到85%以上,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提高到90%以上,基本消除县城以上城市黑臭水体;县城空气质量优良率稳定保持100%,完成省下达的PM10年均浓度下降比例;土壤环境质量得到有效监控并保持稳定,耕地及工矿建设用地的土壤污染风险得到有效防控;县城医疗废物实现100%集中无害化处置,乡镇医疗废物集中无害化处置率达到50%以上;区域内重金属环境质量保持稳定,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达到95%以上;__市实现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上级下达的指标范围内;完成300个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三)主要保障措施
1.落实网格监管职责。一是加强对新《环保法》、新《大气污染防治法》及《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的学习,将其纳入干部培训、干部学法用法和普法工作的重要内容,强化领导干部环保意识。二是贯彻落实好州委、州政府“一通知两方案”,抓好网格化监管责任的落实,强化部门既管业务工作又管环保的职责,切实做到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2.推进基础设施建设。按照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和“2016—2017全省环境保护攻坚行动”要求,积极争取上级和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统筹推进项目建设,不遗余力地为项目建设提供优质服务,创造优良环境,及时协调解决建设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为各项工程的顺利实施提供一切尽可能的便利条件,高标准建设、高效率推进、高质量完成项目建设任务,确保项目早竣工、早投产、早见效,坚决打赢这场攻坚战,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改善流域水质。
3.强化污染防治。全面落实“水十条”,深入实施南、北盘江及马岭河等重点流域环境保护“河长制”管理,加快万峰湖污染治理项目建设。加强饮用水源环境保护,实施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综合整治,关闭取缔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的排污口、工业企业及畜禽养殖场。全面落实“大气十条”,大力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抓好建筑扬尘、道路扬尘、矿山扬尘、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加强机动车尾气检测,完成“黄标车”和老旧车淘汰任务,落实加油站和油罐车治理。认真实施即将出台的“土十条”,加强土壤、固体废物和重金属污染防治,严格按照工业渣场污染控制标准,抓好工业废渣整治,协同推进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和固体废物综合利用。
4.加强监管执法。持续推进“六个一律”环保“利剑”执法专项行动,坚持铁拳铁规治污,全面排查整改各类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和环境隐患问题,对照适用新法条款,查封扣押一批、按日计罚一批、限产停产整治一批和移送司法一批环境违法案件。强化环保督察,推进督企向督政转变,按照时限要求实现全覆盖。加强与立法机关、司法部门、行政法制机关联动,做好公益诉讼、行政拘留、环境刑事案件办理等工作的协调和衔接。加强危险废物环境风险监控预警和环境污染调处,提高环境应急处置水平,确保环境安全。依法加强对贵州宜化、贵州兴化污染治理和监管。
5.落实总量减排。认真贯彻总量服从于质量的总要求,突出环境质量优势,推进减排工作落实,为
创新发展腾出总量指标。一是大力推进工程减排。完善减排工程调度制度,强化督促检查,确保列入国家和省级责任书的重点减排项目按期完成建设任务。二是大力推进结构减排。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法律法规,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淘汰落后产能。三是大力推进管理减排。细化分解减排指标,坚持总量预算管理,加强对污水处理厂、电厂脱硫脱硝及水泥脱硝等重点减排工程设施运行监管,促进企业加强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发挥减排效益,确保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上级下达的指标范围。 6.提升能力建设。把强化基层环保队伍能力建设作为推动环保事业健康发展的根本,千方百计解决好环保系统人员和编制不足的问题,从完善机构、规范管理、提升能力、配备装备、强化素质等方面进一步加强环境监察、监测、应急、信息、宣教等基础能力建设。实施全州环境监察监测能力达标建设计划,着力推进环保系统“程序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提高环境监管执法队伍的整体能力素质和监管执法水平。
认真贯彻全国、全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州委、州政府系列重大部署,结合西南督查中心工作稽查整改要求和《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解事项,坚守生态底线,正确处理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关系,狠抓环境保护各项任务落实,实现“十三五”环境保护良好开局,着力在以下工作上实现新突破:
(一)要在服务经济发展上实现新突破
一是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项目准入,强化空间、总量、准入三条红线,优化经济发展,防止入口“门槛”过低带来风险。二是开展项目清理排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推进环评“三同时”制度落实,6月底前,全部解决“未批先建、批建不符和久试不验”等项目建设中的历史遗留问题。三是增强服务意识,大力简政放权,按照接得住、能把关的原则,下放一批项目环评审批权。推进环评“阳光审批”,对“大扶贫、大旅游、大数据”等攻坚项目和重大产业发展项目,开辟环评审批“绿色通道”,为项目建设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加强对工业园区规划环评的推进,促进园区经济健康发展。
(二)要在基础设施建设上实现新突破
按照“环境保护攻坚行动”要求,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支持,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强化企业治污主体责任,启动建设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124个;建成城镇生活污水处理项目9个,启动建设9个;启动建设产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项目2个;启动建设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项目4个;淘汰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烧锅炉11台;建成标准化渣场项目5个,闭库2个。
(三)要在强化监管执法上实现新突破
认真组织开展环境保护大排查、排污费征收稽查、环境监管执法工作稽查等,全面排查整改各类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和环境隐患问题,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重拳打击,严肃查处一批环境违法行为。对3个县级政府实施环境稽查,实行重大生态污染损害州、县政府“挂牌”督办制度。加强环境排查和应急处置管理,畅通公众渠道,落实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对典型环境违法案件进行公开曝光,增强震慑作用。依法强化对兴化宜化的污染监管,加强跟踪监测。
(四)要在落实稽查整改上实现新突破
要将西南督查中心稽查整改意见逐一对标对表,按照定人员、定时间、定方案的工作思路,举一反三,进行拉网式、地毯式全面复核,逐项抓好整改落实,做到整改完成一件、销号一件,做到查缺补漏,对整改落实不到位的企业,依法采取强制措施进行处理,从严从快从重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督查,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对整改工作落实不力,久拖不决的,实施严肃的问责和责任追究,保证整改目标全面落实到位,确保能够顺利通过西南督查中心开展后督查验收。
(五)要在争取项目支持上实现新突破
抢抓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机遇,积极对接国家资金投向,加大上省跑部汇报力度,争取国家、省的生态保护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资金支持,扎实推进生态镇、生态村创建和__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重点争取《万峰湖生态环境保护总体实施方案》申报国家环保部财政部生态湖泊治理项目资金支持,紧盯不放,跟踪落实。确保全年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增长比例高于全州争取上级资金支持的增长比例。
【关键词】林地;保护利用;监测;规划编制
林地是林业和生态建设的重要物质基础,是国家重要的自然资源和战略资源,是森林赖以生存发展的根基。目前,林地的保护与利用普遍存在着保护重视不够、管理相对滞后、林木和林地使用权流转不规范、林地生产力不高等问题。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的编制,保障了生态建设和林业发展空间,为实现林地科学管理提供了依据和手段。宾县林地保护利用与经济发展矛盾逐渐突显,如何编制科学可行的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值得思考。通过全省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及图斑落界工作,实现我省森林资源监管手段的重大变革,促进森林资源监测、规划等工作的有效开展。
1.规划编制工作情况
为了落实新时期党和国家的战略目标和战略任务及在新时期下社会经济发展对林地管理工作的新要求,落实好森林保有量、征占用林地定额等约束性指标,落实好林地保有量、森林覆盖率等预期性指标,形成宾县政府和政府职能部门共同维护的职责,适应新时期下的林地保护利用调控与管理,宾县正式开展了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的编制工作。
1.1基础资料收集
规划编制技术人员深入到各职能部门和各乡镇收集与规划密切相关的社会、经济、自然条件等现状资料,包括各职能部门的现状及相关专业规划资料和各乡镇现状及相关规划资料。并对收集的资源进行整理与核实,为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提供完善,详实的基础资料,在此基础上形成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的基础资料汇编,建立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的基础资料平台。
1.2专题研究
对节约、集约利用林地和分区、分类、分级、分等管理林地对策和措施进行研究。对可能影响规划范围内林地保护利用的重要问题进行研究,包括区域林地生产潜力分析、林地保护利用战略选择、经济社会发展对林地保护利用的影响和提高林地生产率措施等有关问题的研究。
2.林地保护利用方面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县在林地保护利用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社会对土地的需求与林地保护依然是主要矛盾,林地资源分布不均、利用不合理、质量不高、生产力低等一系列问题依然存在。
2.1基础工程建设加快,土地供求关系紧张
随着工业化、城镇化步伐的加快以及社会基础条件的改善,各项工程建设对土地的需求增加。相对于发达地区,我县社会基础条件薄弱,工程建设速度慢。特别是交通、城市等基础性建设对土地潜在需求量大,在耕地保有量不变的前提下,大量的项目用地将向林地转移,加之毁林开垦、吞食林地和非法占用林地的现象时有发生。因此,社会经济发展对土地的需求与林地保护依然是主要矛盾。
2.2林地保护利与地方经济发展不协调
长期以来,林业投入资金不足,社会地位较低,宾县的历史经验说明,当地方经济发展与林地保护发生冲突时多以前者利益为主,林地保护利用效果不佳,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后,如何才能更好地落实规划的各项保护利用措施,更科学地管理林地,也是规划编制的一项重要内容。
2.3林业投入资金不足,林地保护利用效果有待提高
由于林资源培育生产周期长、短期经济效益比较差,林地保护和利用水平低下,林业建设投资不足,吸引社会资金能力差,森林资源管理政策不活,社会投资积极性不高等,严重制约全县林业建设。商品林建设水平不高,资金投入严重不足,商品林建设投入和产出体系尚未形成。
3.规划编制必要性
3.1保障生态安全,建设生态文明的需要
林地是国家重要的自然资源和战略资源,是森林赖以生存发展的根基。编制实施五常市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加强林地保护,提高林地利用效率,对于发展现代林业、保障国土生态安全、建设生态文明和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具有重要意义。五常县又是林业大县,森林在维护国土生态安全、保护生物多样性、防止水土流失、保障粮食安全、固碳减排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人们对绿色生态空间和生态产品的需求迅速增长,对环境与资源的压力不断加大。我县的森林资源质量不高、生态功能不强、抗灾害能力弱等问题已经开始显现。在此形势下,要实现方正县林地、森林面积“双增目标”,迫切需要统筹谋划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建设用地需求,保障生态、经济、社会的协调可持续发展。
3.2加强节能减排,提升林业地位的需要
森林是陆地最大的储碳库和最经济的吸碳器,林业在应对气候变化的间接减排方面具有重要地位。除了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加大工程减排和结构减排力度外,还应充分发挥森林在间接减排中的重要作用,提高森林固碳和净化大气的能力,这就需要通过科学规划,从根本上增加林地和森林面积,提高森林质量,为区域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创造条件。我县地处黑龙江省中部,位于哈尔滨市的中心地带,按现有森林面积计算,林业每年可固碳约40万吨,在全省碳汇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3.3提升资源监管水平,建设现代林业的需要
长期以来,林业基础工作相对薄弱,森林资源管理技术手段落后,森林资源管理还停留在“数字”上,林地的位置、界线尚无统一的图面资料,林地与非林地的界线难以确定,资源管理无据可查,给森林资源监管带来诸多困难。林地资源的管理已经跟不上时代要求,通过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全县“一张图”的建立,明确了林地位置和界线,为森林资源的经营和管理提供了可靠的依据,加快了现代林业进程。
4.提出的建议
4.1科学规划合理制定编制方案
规划占用林地限额在制定时,要考虑国民经济对各行业的要求,以及宾县相关部门提供的各类建设用地对林地的需求预测,测算规划期内建设用地对林地的需求规模,在各部门预测自身行业用地需求的基础上,考虑历年林地征占用相关统计数据和今后林地保护利用的政策导向,进行综合平衡分析后,征求多方意见及协调后确定。
4.2要节约使用林地
要以少占或不占林地为原则,控制城乡建设使用林地,加强城市森林、绿网、义务植树等工程建设和造林绿化。限制独立的工业、矿产资源开发项目使用公益林地、天然林和重点商品林地。规范旅游经营设施等用地,适度保障符合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规划的生态旅游用地,减少优质林地改变用途。
一、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确保实现节能减排目标
节能减排指标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指标,是衡量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调整产业结构、转变发展方式成效的重要标志,事关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当前,特别是去年第三季度以来,全国高耗能、高排放行业快速增长,能源需求大幅增加,能耗强度、二氧化硫排放量、化学需氧量排放量等指标的下降速度明显放缓,节能减排形势严峻。为此,国务院、省政府对确保实现节能减排目标作了一系列部署,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今年以来,我市节能减排形势不容乐观,能耗总量呈现出明显的反弹迹象,随着合成革、冶金等项目的陆续投产、达产,节能减排工作的压力将越来越大。各地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节能减排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按照国务院和省、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要求,紧紧围绕省里下达我市节能减排目标任务,果断采取强有力、见效快的政策措施,坚持节能与发展相促进、开发与节约相协调、政府调控和市场机制相结合,综合应用经济、法律、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打好节能减排攻坚战。确保年全市单位GDP(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到0.53吨标准煤/万元,全面实现单位GDP能耗下降3%的目标;全市COD(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控制在3.23万吨以内,SO2(二氧化硫)排放量控制目标为1.16万吨以内,其中非电力SO2排放量控制在0.96万吨以内,电力行业确保大唐电厂月均脱硫效率不低于95%。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确保完成市政府下达的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开发区管委会)
二、落实目标责任,强化问责制
落实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严格执行指标管理,认真执行省政府《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一岗双责”暂行规定》和《市单位GDP能耗考核体系实施办法》,强化县(市、区)人民政府和重点企业节能减排的目标责任制。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对市里下达的年度节能减排目标任务分解落实情况作一次全面检查,进一步明确责任,抓好落实。市节能减排办近期要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年度节能目标任务完成综合评价考核情况和年上半年减排指标完成情况进行公布和通报。今年底,要对节能减排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总考核。根据节能减排目标完成情况,对完成好任务的县(市、区)人民政府、重点用能企业给予表彰、奖励;对未完成任务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行政不作为的部门,要追究主要领导和责任人员的责任;对未完成任务的重点企业,取消下一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和享受国家财政相应扶持性政策的资格。(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开发区管委会,市监察局、市经贸委、市环保局、市财政局)
三、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坚决淘汰落后产能
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批转发改委等部门关于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发〔〕38号)精神。投资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项目审核管理,落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加强对年耗能3000吨以上(含3000吨)标准煤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节能评估和审查,并将审查结果抄送同级节能主管部门备案。节能减排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的监督管理,加强新上项目所需排污总量指标控制,组织开展节能减排专项督察。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要严肃查处违规乱上项目,未通过环评、节能审查和土地预审的项目,一律不准开工建设;对违规在建项目,要责令停止建设;对违规建成的项目,要责令停止生产。(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贸委、市环保局、市建设局、市监察局)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7号)精神,结合产业特点,加大开展淘汰落后产能、设备和生产工艺的力度,年要淘汰关停废水治理不达标的年产1万吨以下以废纸为原料的的纸制品生产线。建立健全节能监察体系,严肃查处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设备或生产工艺、单位产品能耗超限额标准用能等问题,情节严重的,依法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关闭。对省里《关于公布我省建筑饰面石材行业执行差别电价企业名单的通知》确定的我市192家建筑饰面石材企业,严格执行差别电价政策。同时,进一步完善落后产能退出机制,妥善处理淘汰企业的资产、债权债务和人员安置工作。(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贸委、市环保局、市国土局、市建设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物价局、市电业局)
四、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加快实施重点节能减排工程
要充分发挥技术、设施对节能减排的支撑性作用,抓紧组织实施一批节能减排项目,尽快形成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
年,在节能方面,要切实增加节能改造的投入,组织实施一批燃煤工业锅炉(窑炉)改造、热电联产、集中供热、余热余压利用、电机改造、能量系统优化、建筑节能、绿色照明、政府节能、先进适用节能技术应用等十大重点领域节能重点工程项目,积极争取国家、省级节能财政奖励资金支持,同时认真做好已申报的国家、省级节能循环经济项目的跟踪落实工作。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年全市节能、资源综合利用、循环经济项目,确保达到项目目标节能量。加强项目管理,确保项目按计划建成投产,如期发挥效益。(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贸委、市财政局)
在减排方面,加快实施减排工程。污水处理厂未建成的寿要加快建设,确保在8月底投入运营;已建成污水处理厂的市区、福鼎、福安、霞浦、柘荣、古田、屏南、周要加快配套管网建设,进一步完善配套管网和雨污分流系统,提高进水负荷率和进水浓度;进一步完善污水厂配套设施并加强调试管理,充分发挥污水厂减排能力;进水超负荷的贵岐山污水厂、福鼎污水处理厂要加快第二期建设进度,进一步挖掘减排潜力。切实加大工业污染治理力度,加快实施工业园区污染集中治理工程。全面加强大唐电厂和其他企业自备小锅炉脱硫除尘设施管理,确保有效运行。(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环保局、市建设局)
金融机构认真贯彻落实《关于金融支持省节能减排的指导意见》,要切实加大对节能减排建设和改造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为项目的合理资金需求提供多样化的金融服务。引导民间投资开发建设节能减排、资源综合利用、循环经济项目。(责任单位:人行中心支行、市发改委、市经贸委、市环保局、市建设局)
五、抓好重点领域、流域节能减排,控制能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总量
进一步强化工业节能减排,以电力、铸造、建材、合成革、造纸等行业为重点,推动企业积极调整产品结构,加大节能减排科研和技术改造投入力度,加强节能管理,采用先进的节能技术、工艺和设备,提高企业能源利用效率。持续推进重点污染源和合成革、造纸、制药、食品等重点涉水污染行业监管力度,已经实施深度治理的要确保稳定运行,持续减排,并抓紧实施进一步深度治理工程;未完成深度治理工程或不能稳定达标的责令停产、限期整治。加大合成革行业整治力度,全面实施清洁生产、落实废水分流分治、实施集中治理达标排放等措施,从根本上扭转合成革行业污染现状,促进行业整合提升。同时,加强环保“三同时”检查,对未经审批或未落实“三同时”要求的项目责令停建停产,对“十五”小、新“五小”企业坚决取缔关闭。(责任单位:市经贸委、市环保局)
继续推进建筑节能,加强建筑节能监管,抓好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节能标准的实施,加大对施工过程中执行节能标准情况的监督检查,把好竣工验收关,认真执行建筑节能标准;推广建筑节能新技术,组织实施太阳能利用等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工程,鼓励和发展低能耗建筑和绿色建筑。加强城市照明管理,严格控制公共设施和大型建筑物装饰性景观照明能耗。认真落实夏季空调温度设置不低于26摄氏度的要求。(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加强交通节能减排,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营运车辆准入制度,优化运输组织,促进运力结构调整;组织重点企业开展低碳交通运输专项行动,鼓励发展节能环保交通工具,积极使用低能耗和新能源汽车;加强运输市场节能管理,加强车辆用油定额考核,严格执行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对客车实载率低于70%的线路不得投放新的运力。(责任单位:市交通局)
加强公共机构节能,完善公共机构能耗监测、统计、标准体系,实施能耗定额管理;组织开展公共机构空调、电梯和照明灯用能设备的节能改造,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建立一批示范工程。年公共机构能耗指标比年下降5%。(责任单位: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加强流通服务业节能减排工作,加大汽车、家电以旧换新力度。支持军队加快实施节能减排技术改造。(责任单位:市经贸委、市支前办)
认真贯彻市政府《贯彻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的实施意见》,扎实推进交溪、霍童溪、敖江古田段、江古田段、蕉城七都溪等“两江三溪”的水污染防治,促进重点流域污染负荷进一步减轻,使重点流域水域功能达标率达95%以上。扎实推进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农业局、市建设局、市经贸委)
六、强化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组织开展能效对标活动
进一步推进重点用能企业能源管理制度建设。强化目标责任,重点用能企业要将节能指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车间、班组、岗位。对年耗能万吨标准煤以上的重点用能企业,实施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按照《节约能源法》要求设立能源管理岗位,建立能源节约管理制度,规范企业能源管理。组织重点用能企业能源管理负责人参加培训,提高企业能源管理水平。切实加强对重点用能企业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重点企业节能监测、能源审计和节能技术、管理诊断工作。(责任单位:市经贸委)
组织重点用能企业按照国家已颁布的22项重点耗能产品能耗限额标准和我省制订颁布的能耗限额地方标准开展对标活动。(责任单位:市经贸委、市质监局)
七、加快节能减排技术产品推广,积极推行合同能源管理
进一步加大对节能减排科技项目的支持力度,加强节能减排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的应用研究,组织开展低碳技术的研究。加大节能环保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推进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借助“中国·海峡项目成果交易会”和“投资贸易洽谈会”等各种项目推介平台,加大节能环保产业招商力度,支持引进消化和吸收国内外先进节能环保新技术、新产品,促进重点节能减排技术和高效节能环保产品的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经贸委、市环保局)
落实政府优先和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适时修订和市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列入国家、省推广目录的节能产品优先列入市政府采购清单。在技术、服务等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政府财政性资金开展采购活动时,应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贸委、市环保局、市财政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积极推进节能产品惠民工程,继续做好高效节能产品的推广工作,今年计划推广高效节能产品50万只,公共机构、公共场所和城市道路照明全面采用高效照明产品。(责任单位:市经贸委、市财政局、市建设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积极推广合同能源管理,落实国家对节能服务公司的税收扶持政策。对符合节能十大重点工程、节能效果显著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积极争取省级补助资金。(责任单位:市经贸委、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
八、切实加强用能管理,大幅度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加强对综合能源消费量、高耗能行业用电量、高耗能产品产量等情况的跟踪监测。积极开展省控200家重点用能企业主要能源品种的消费计量数据在线同步监控和采集。(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市经贸委)
进一步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制定和实施电力需求侧管理,制定和实施用电高峰期供电方案,采取法律、经济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引导企业合理用电、节约用电、提高用电效率,缩小电网峰谷负荷差。(责任单位:市经贸委、市电业局)
九、强化政策引导,落实价格财税政策
全面实施居民用电阶梯价格。加大实施差别电价政策力度,对高耗能行业中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淘汰类范围的企业,严格执行差别电价政策。完善电力分时电价办法,引导用户合理用电、节约用电。坚决压缩高耗能、高排放企业用电,开展重点用能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情况专项能源监察审计,对超能耗(电耗)限额标准的企业,实行惩罚性电价,对超过限额标准一倍以上的,比照淘汰类电价加价标准执行。物价部门要根据国家发改委、国家电监会、国家能源局联合下发《关于清理对高耗能企业优惠电价的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978号)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同时,严格实行城市污水处理运营费用同处理效果挂钩政策。(市物价局、市经贸委、市环保局、市建设局、市质监局、市电业局)
落实国家节能减排所得税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购置并使用《环境保护专业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等专业设备的企业,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该专用设备投资额的10%,若当年不足抵免,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企业以《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年版)》规定的资源作为主要原材料,生产国家非限制和非禁止并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的产品取得的收入,减按90%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责任单位:市地税局、市国税局、市财政局、市经贸委、市环保局)
落实国家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优惠政策。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它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156号)和《关于再生资源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157号)等税收政策,对销售符合政策要求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分别对应实行增值税免征、即征即退、即征即退50%和先征后退的税收优惠政策。(责任单位:市国税局、市财政局、市经贸委)
十、完善监测服务体系,加大节能减排执法检查力度
建立和完善全市节能监察和节能服务体系,进一步加强各级节能监察监测队伍建设,配备完善节能监测设备,提高节能执法和服务水平。整体推进环保监测体系建设,重点抓好在线监控设备的有效性审核和验收、数据应用工作,增强在线监控的准确性和法定作用。(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开发区管委会,市委编办、市经贸委、市环保局)
强化对节能减排法律、法规和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节能监察机构对重点用能单位开展排查,检点用能企业能源岗位配备和能源利用状况报告报送情况。严肃查处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设备或生产工艺。根据国家并实施的22个国家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配合省里开展专项能源监察审计,对超标准耗能情节严重的,依法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关闭。开展酒店、商场、办公楼等公共场所空调温度以及城市景观过度照明检查。组织实施重点能耗企业能源计量、能效标识专项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成相关单位落实整改。(责任单位:市经贸委、市质监局、市建设局)
加强日常减排项目核查,对各地存在的问题和进展缓慢的减排项目及时进行通报,责成限期整改。加密环境监察与监测的频次,勤罚,推动减排工程建设进度,监督治理设施稳定运行、达标排放,督促关停淘汰措施切实落实。对减排设施不正常运行、违法排污、污染环境等问题,严肃查处,绝不姑息。(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十一、强化统计、计量,做好节能减排预警预测工作
夯实能源统计基础,认真开展单位GDP能耗统计与监测工作,落实好能源统计公报制度;建立健全企业(单位)能源管理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积极推进企业联网直报制度,加强节能减排的检测分析。做好能源统计计量工作,督促企业认真实施国家强制标准《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按照标准要求配备必要的能源计量器具,定期对所配备的能源计量器具进行检定、校准。(责任单位:市统计局、市经贸委、市质监局)
做好节能减排预警预测,贯彻落实省里出台的节能减排预警调控方案,开展节能目标年度中期评估,第三季度组织开展节能减排目标完成情况预考核,确保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重点用能、减排企业按序时进度完成既定目标任务。(责任单位:市经贸委、市环保局)
十二、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深入开展节能减排全民行动
一、工作目标
通过组织重点排污单位开展环保自查自律活动,激励重点排污单位不断提升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意识,认识自我差距,强化自我整改,变“要我治污”为“我要治污”,切实让重点排污单位在自查、自纠、自律中自觉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不断提升环境管理水平,实现重点排污单位的污染物达标排放。并在此基础上,努力采取新技术、新管理手段,实现减排和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对象
全区范围内的重点排污单位,主要是指排放污染物总量大或对环境潜在影响大的企事业单位。
全区参加行动的重点排污单位为:
1.制革(含人造革)、电镀、造纸、印染、化工、水泥、电厂、食品(酿造)、制药、冶炼、蓄电池、石材、规模化畜禽养殖等重污染行业企业;
2.年以来因环境违法行为被立案查处的其他行业的企业、单位;
3.区环委会根据本区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增加参加自查自律行动年的其他重点排污单位。
三、工作原则
(一)排污单位自查自律原则。在区环委会的统一组织下,各重点排污单位按照属地原则参加自查自律行动年活动,对照《市区开展落实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自查自律行动标准》,逐项进行自查自评和自我整改、提高,在自查自律中主动、有效地落实本单位的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二)实施分类管理原则。根据《市区开展落实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自查自律行动标准》,对重点排污单位在环境管理、达标排放、总量控制、环境守法、社会行为等5个方面落实环保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评价。评价时间从年至年(部分指标评价时间为—年)。评价结果分为环保模范、环保诚信、环保警示、环保严管等4个类别等级,依次以绿牌、蓝牌、黄牌、黑牌标示。对“黑色”、“黄色”的重点排污单位加大监察、监测、监管力度,促进重点排污单位提升等级;组织和指导其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方案,并督促其认真落实。对“绿色”、“蓝色”的重点排污单位给予表彰、鼓励,促进其进一步提升环境管理水平和污染防治能力,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三)扎实有序推进原则。各有关部门、各重点排污单位应加强组织,统筹规划,细化工作方案,扎实有序推进重点排污单位自查自律行动。行动步骤依次为:各重点排污单位自查自评、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初审、区环委会评定。其中,拟评定为“绿色”等级的重点排污单位均应报市环委会办公室复核。
(四)实施动态管理原则。加强评估跟踪管理,根据重点排污单位自我整改情况,实施升降级动态管理制度,引导重点排污单位不断改进环境保护行为。等级评定后,重点排污单位因超标排放污染物等环境违法行为被立案查处的,评价等级降一级;发生重大或特大环境污染事故的,评价等级降为“黑色”。重点排污单位通过采取积极的整改措施,持续改进环境保护行为,完成污染治理工作,按程序申请提高其评价等级。
(五)环境保护“一岗双责”原则。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一岗双责”暂行规定》(政〔〕1号),在自查自律行动年活动中认真落实环境保护职责,对重点排污单位开展自查自律行动进行监督、指导、服务,切实落实相关激励约束措施,进一步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环境保护工作的浓厚氛围,不断提高污染源的环境管理和达标排放水平,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实施。
四、工作步骤
本次自查自律行动年活动时间为年月至年6月,分6个阶段进行。
(一)工作对象确定阶段(年月30日前)区环委会按照本方案要求,确定本区参加自查自律行动的重点排污单位名单。同时,开展广泛的宣传和动员,组织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重点排污单位负责人进行培训,熟悉行动标准、内容和方法。
(二)工作对象自查自纠自评阶段(年月日—6月30日)区环委会办公室于月30日前向重点排污单位发送参加《市区开展落实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自查自律告知书》(见附件2)。
重点排污单位在接到告知书后,对照《市区开展落实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自查自律行动标准》开展自查,对存在的问题组织整改,如实填写《市区开展落实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自查自律申报表》(见附件3)并进行等级自我评价,认真做好自查自律工作总结和档案建档,于6月30日前将申报表、工作总结和档案材料报送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重点排污单位开展自查期间,区环委会办公室、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应认真、主动地做好指导和服务工作。逾期未完成申报或拒不申报的重点排污单位按照“黑色”等级进行评定。
(三)等级评价阶段(年7月1日—8月31日)区重点排污单位将《市区开展落实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自查自律申报表》、工作总结和档案材料报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逐级进行审核。
1.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初评(年7月1日—7月20日)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根据日常环境监管情况,组织对重点排污单位申报资料按“一单位一档”进行整理,对申报资料逐一进行核实,提出评价说明。在评审过程中,应征求负有环境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的意见,收集当地群众对重点排污单位的反映、看法。同时,要做好与重点排污单位的沟通,明确提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及时将初评结果反馈给重点排污单位,对重点排污单位提出的意见应认真进行现场核实。经过必要的材料审核及现场核实后,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形成等级初评意见,于7月20日前将本辖区内重点排污单位自查自律申报材料和核实评价材料、初评意见报区环委会办公室。
2.区环委会评定(年7月21日—8月20日)区环委会办公室对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报送的重点排污单位自查自律申报材料和审核评价材料、初评意见组织进行评审;对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审核评价材料、初评意见与日常监督管理情况出入较大的、重点排污单位反映意见较大的,应进行重点审核和现场复核,与重点排污单位进行面对面的查摆对证,必要时还可以召开有当地群众、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有关部门参加的现场复核会。区环委会经过认真评审,形成重点排污单位自查自律评审意见,其中,拟评定为“绿色”等级的重点排污单位应于8月5日前将相关材料报市环委会办公室评审,市环委会办公室于8月20日前将复核结果反馈区环委会。
(四)函告阶段(年8月21日—8月31日)
区环委会办公室、市环委会办公室将最终评定结果函告有关单位;同时,区环委会办公室将评定结果上报市环委会办公室备案。函告基本要求如下:
1.正式函告重点排污单位;
2.将评定为“黄色”、“黑色”等级的重点排污单位函告市、区两级发改、经济、国土资源、规划、工商等与重点排污单位生产经营相关的行政监管部门,作为行政许可和监管依据(见附件5);
3.将评定为“黄色”、“黑色”等级的重点排污单位函告重点排污单位的开户银行,作为金融机构对重点排污单位进行信用等级管理的参考依据,并抄送市、区两级人民银行、银监部门(见附件6)。
(五)整改提高阶段(年9月1日—年2月28日)
根据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自查自律等级评定结果,实行分类管理。对评定为“绿色”的,抓好典型示范;对评定为“蓝色”的,抓好巩固提升;对评定为“黄色”和“黑色”的,实施限期整改。
评定为“黄色”和“黑色”的重点排污单位,在接到评定结果告知书后20日内,必须根据评审意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内容、期限、资金、目标。整改方案应于9月20日前报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和区环委会办公室备案。重点排污单位应根据整改方案,认真组织开展整改工作,按规定期限完成整改任务。
区级有关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要按各自职责,指导、督促各重点排污单位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资金,在规定期限内逐项逐条完成整改,确保整改工作有效落实。
对拒不整改的重点排污单位,给予立案查处,挂牌督办,停产整顿,直至依法关闭。
(六)总结验收阶段(年月日—6月30日)
重点排污单位完成环境问题整改后,要及时向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书面报告整改完成情况,经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核实后上报,由区环委会办公室组织验收。通过验收的单位按照申报程序和要求申请等级变更,其中,提前完成整改任务的,可以提前申请等级变更。对未能按期完成整改的“黄色”重点排污单位,评价等级降为“黑色”,并依法责令停产整顿;对未能按期完成整改的“黑色”重点排污单位,依法责令停产整顿或关闭。等级变更结果确定后,区环委会办公室、市环委会办公室将等级变更结果再次函告重点排污单位及其开户银行、相关行政监管部门(见附件7—9)。
区环委会办公室应对本辖区开展落实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自查自律行动年活动情况进行认真、全面的总结,总结材料应于年6月1日前报送市环委会办公室。市环委会办公室将于年6月份组织对各地开展落实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自查自律行动年活动工作进行验收,检点排污单位档案材料,并进行实地抽检。验收工作结束后,市环委会办公室将在《晚报》及当地电视、报纸、广播、互联网等主流媒体上对仍为“黑色”等级的重点排污单位予以公布曝光。
通过开展自查自律行动年活动,全区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意识得到普遍强化,“黑色”重点排污单位基本完成摘牌,“黄色”重点排污单位数量较大幅度减少,全区重点排污单位基本达到“蓝色”、“绿色”等级。
五、激励约束措施
通过将重点排污单位自查自律的等级评定、整改结果与商业信贷、评先评优、争创名牌、上市融资、专项资金补助、清洁生产示范、循环经济试点以及行政许可、限期治理、停产整治等行政、经济、法律管理措施挂钩,促进重点排污单位自查自律,高度重视环境保护,主动整改,不断提升污染防治水平。
(一)等级为“绿色”的单位
1.优先安排环保专项资金项目、清洁生产示范项目、循环经济试点项目及其他资金补助项目。
2.单位申请上市或再融资的,可优先予以环保核查或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3.在重点排污单位申请有关项目审批中开辟“绿色通道”。
4.各类评先评优中,优先予以推荐。
(二)等级为“蓝色”的单位
1.安排环保专项资金项目、清洁生产示范项目、循环经济试点项目及其他资金补助项目时予以适当倾斜。
2.单位申请上市或再融资的,予以环保核查。
3.各类评先评优中,予以推荐。
(三)等级为“黄色”的单位
1.根据自查自律评审意见,制定整改方案,实行限期整改,完善污染防治设施,健全环保管理制度,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整改,提升污染防治水平。
2.在函告评定等级后的整改期间,实行限产或停产;逾期未完成整改任务的,等级降为“黑色”,责令停产整顿。
3.环保部门加大现场巡查次数,每月至少巡查1次。
4.在重点排污单位未完成整改前,环保部门不受理新、扩、改建项目的环评报告书;函告给发改、经贸、国土、规划、工商等有关部门,在未完成整改前,暂停受理与污染整治无关的行政许可。
5.在单位上市环保核查中出具否定性意见。
6.不予环保资金补助。
7.取消单位和个人参评各类评先评优的资格。
(四)等级为“黑色”的单位
1.根据环保自查自律结果,制定整改方案,实行限期治理,完善污染防治设施,健全环保管理制度,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整改,提升污染防治水平。
2.在函告评定等级后的整改期间,实行限产或停产;逾期未完成整改的,依法责令停产或关闭。
3.每月向环保部门汇报整改工作进展情况,环保部门每半月至少巡查1次。
4.在重点排污单位未完成整改前,环保部门不受理新、扩、改建项目的环评报告书;函告给发改部门,暂停受理与污染整治无关的新建项目行政许可;函告给其他经贸部门,实施强制清洁生产审核,暂停受理与污染整治无关的行政许可;函告给规划、国土部门,暂停受理与污染整治无关的用地行政许可;函告给工商部门,对被责令停业、关闭的单位依法办理变更、注销登记手续或吊销营业执照;函告给供电、供水部门,采取限电、停电、断电以及限水、停水、断水等措施。
5.函告给重点排污单位的开户银行,并抄送人民银行和银监部门,人民银行将其相关信息纳入征信系统,提请金融机构防范金融风险;银监部门监督、推动、引导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将其环保守法情况作为授信审查条件,严格审批、严格管理。
6.不予环保资金补助。
7.对单位和个人评先评优、环保认证、上市环保核查等实行环保否决。
8.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委〔〕118号),排污单位的业主或法定代表人、其他直接责任人是人大代表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该人大代表进行处理;是政协委员的,依照政协章程及有关规定对该政协委员进行处理。
(五)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对本辖区重点排污单位整改工作督促不力,辖区内“黑色”等级的排污单位数量没有明显减少的,实施“区域限批”。
六、职责分工
(一)为确保自查自律行动年活动的顺利开展,由区环委会办公室牵头负责自查自律行动年活动的组织和实施,具体指导各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开展各项工作,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督促检查。各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要精心组织,认真开展自查自律行动年活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重点排污单位开展各项工作。
(二)各有关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以属地管理为主”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进行监管。
1.区环保局是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主体,承担本行政区域、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管理职责。各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是重点排污单位监管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领导重点污染源治理工作。
2.建立齐抓共管的污染监管机制。区直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一岗双责”暂行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共同对重点排污单位实施监督管理,落实本方案规定的各项激励约束措施。环保部门对本辖区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负责指导各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开展评价、函告、整改和验收等各项工作,加大对“黑色”、“黄色”重点排污单位的监察、监测、巡查力度;在“黑色”、“黄色”重点排污单位未完成整改前,不受理其新、扩、改建项目的环评报告书。宣传部门负责组织、指导自查自律行动年方案的宣传,开辟专栏,组织多种媒体及时报道相关内容。发改、经贸、国土、规划等部门要对“黄色”重点排污单位加强监管,暂停受理其与污染整治无关的行政许可。工商部门要对被责令停业、关闭的重点排污单位依法办理变更、注销登记手续或吊销营业执照。供水供电部门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评定为“黑色”的重点排污单位采取限水限电、停水停电、断水断电措施。金融部门要加强对排污单位的社会责任管理,将自查自律行动等级评定作为审办信贷业务的重要参考,促进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等政策的落实。
(三)排污单位是环境保护的责任主体。重点排污单位必须依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切实负起本单位本企业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通过开展自查自律行动,找出差距、明确目标,不断规范和改进环境行为,自觉遵守环保法律法规,落实环评、环保“三同时”等各项环保管理制度,建设污染防治设施,严格执行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夯实环保基础条件,完善环保硬件设施,健全环境管理措施,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促进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实现“双赢”,努力实现和谐发展。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级各有关部门必须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到加强重点排污单位环境监管是一项紧迫而长期的任务。开展自查自律行动年活动,有利于增强重点排污单位的环境守法和社会责任意识,有利于调动重点排污单位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同时,通过开展自查自律行动年活动,有利于保障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及时化解因污染问题引发的环境纠纷。
(二)加强组织指导。由区政府成立开展落实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自查自律行动年工作领导小组,挂靠在区环保局,具体负责自查自律行动年的日常工作。
区开展落实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自查自律行动年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承担起自查自律行动的领导和业务指导工作,要认真组织培训,使相关工作人员熟悉等级评定标准、内容和方法。要加强环境监测、监察、统计、污染控制等各方面基础工作,以保证资料、数据来源的合法性及准确性。要积极探索制定有利于推进重点排污单位自查自律的政策措施;督促重点排污单位认真做好自查工作,查找环保薄弱环节,切实提高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意识;要注重自查自律行动的社会效果和环境效益,加强对重点排污单位污染防治工作的指导,组织和指导“黑色”、“黄色”重点排污单位制定有针对性的、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并督促和帮助其认真落实,切实改善环境行为。要加强组织协调,及时解决自查自律行动年活动中出现的困难问题,确保自查自律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三)加强环境监管。加强现场执法监管,着重加大对群众反映强烈、违法性质严重、屡查屡犯的“黄色”、“黑色”重点排污单位的巡查,采取划片包干、责任到人、联合检查、交叉互检等措施,加大快速响应、突击检查、夜间检查、节假日检查力度。大力敦促重点排污单位实施污染深度治理,在稳定达标排放的同时进一步实现污染物削减。
(四)发挥市场作用。在环保部门和人民银行、银监部门、金融机构间建立信息共享与交流机制。将重点排污单位行政许可、环境违法等相关环境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作为金融机构审办信贷业务的重要参考,以强化环境监管促进信贷安全,以严格信贷管理支持环境保护,加强对重点排污单位环境违法行为的经济制约和监督,促进完成污染减排目标和解决环境问题。
一、进展情况
(一)建管并重,抓实主要污染物减排。按照《XX市“十一五”主要污染总量削减实施方案》要求,我市2010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的目标为:so2控制在17741.5吨以内,比2005年削减20%;cod控制在2046.2吨以内,比2005年削减20%;可吸入颗粒物浓度年平均值达到0.10毫克/立方米,实现2010年市区大气环境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为实现减排目标,一方面,加快减排工程建设,我局在调查研究、考察论证的基础上,制定实施了“2铁、1焦、3水、6粉尘”共12项减排工程,即:裕华、龙凤山2家钢铁企业烧结机脱硫工程;通宝焦化焦炉煤气脱硫工程;污水处理厂改造工程及天煜、宝烨2家焦化企业废水处理改造工程;文丰等6家钢铁企业粉尘治理工程。通过落实责任、强化调度、资金帮扶等措施,截至目前,各项减排工程进展顺利:裕华、龙凤山2家钢铁企业烧结机脱硫工程已完成,正在试运行。污水处理厂已完成设计,正在招标,预计6月底开工建设,11月底可完成;天煜、宝烨两家焦化企业废水处理改造工程已完成,并进行了验收监测,预计6月底可通过验收。6家企业粉尘治理工程中,文丰钢铁除尘器改造工程、顶峰热电和云宁矸石电厂原料场地挡风抑尘墙工程已经完成;新金钢铁原料场地挡风抑尘墙工程一期已完成,二期预计6月底可完成;明芳、鑫汇两家钢铁挡风抑尘墙工程正在施工,预计6月底可完成。
另一方面,强化对治理设施监管。认真开展治理设施运行管理年活动。把保障重点部位治理设施正常运行作为重中之重。制定了烧结机脱硫工程、污水处理厂专项检查办法,明确检点,明确检查时间,明确奖惩措施。把建设在线监测平台作为保障治污设施运行的重要抓手,全额安排资金,协调有关力量,加快平台建设。预计月底完成平台建设,实现三级联网并控。把落实责任作为保证治污设施运行的有力保障。所有执法人员对口分包一家企业,该企业的项目审批、污染治理、治理设施运行等全部纳入管理范围,并实行台帐式管理。要求每周至少下企业两天,对工作不力,敷衍塞责者年终取消一切评先资格。加强督导检查。局再次创业领导小组定期不定期开展督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由于措施得力,全市脱硫工程运行管理得到了规范,运行率、达标排放率明显提高。
(二)多措并举,大力改善环境质量。在大气环境治理上,按照多措并举、标本兼治的指导思想,加大投入、强化整治,收到了明显成效。继续深入实施“蓝天工程”。对列入年度治理计划的50家企业、143个治理项目,通过采取检查督导等一系列措施,目前进展顺利,43项已经完成,其他正在按计划推进。开展了大气质量攻坚活动。将城市规划区及以外5公里范围确定为环境保护重点监管区,对监管区内56的23家重点企业加强监管,实行环境质量强制达标;加强燃煤锅炉整治,全市44家、50台锅炉目前已下达治理计划;加强运输散装物料车辆和道路清扫,防止无组织扬尘污染;实施强制清洁生产审核,从源头上节约资源、从生产的全过程削减污染。截止目前,我市主城区好于二级天数146天。
在水环境治理上,一方面加强了洺河流域综合治理,严禁在洺河沿岸新建水污染的建设项目;强化沿岸现有企业治理尤其是洗选企业的治理;督促有关单位加快城市管网改造和建设,确保城市污水全部进入污水处理厂。继续把落实选矿业年检制度作为洗选企业管理的主要手段,全市124家选厂,109家通过年检,责令15家停产整治。经过监测,我市洺河出境断面水质好于入境水质,达到了XX市的要求。另一方面,强化饮用水源地综合整治,牵头组织水利、工商、旅游等部门对饮用水源地进行了一次大检查。在此基础上,按照国家标准在我市饮用水源地设置警示标志62套。按规定进行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保证全市人民喝上了干净的水。
(三)严格执法,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一是认真落实环保第一审批权。将总量控制作为项目审批的“总闸门”,从严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法》、“三同时”制度及国家有关产业政策,严格环评审批、验收,强化污染源头控制。今年以来,共审批项目42个,验收7个,否绝突破环境容量、不符合环保和产业政策要求新建项目5个,环保“三同时”执行率大中型项目100%,小型项目98%以上。二是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实行严处。开展了钢铁行业、重点污染减排设施专项执法行动,共计出动执法车辆140辆(次),排查各类企业70家,立案查处企业环境违法行为22个,罚款50余万元,有力打击了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三是化解纠纷,维护群众环境权益。建立了24小时接访制度、协调办案制度、案件督查制度、举报回访制度,今年以来,共接待群众举报和案件57起,已办结57起,没有发生一起越级集体上访。由于工作得力,环保工作受到市委、市政府的肯定和表扬。四是严厉打击重污染小企业。结合乡镇和有关部门,在全面细致排查摸底重污染小企业的基础上,严格按照“断水断电、拆除设备、清理场地”的标准,取缔小选厂、小化工等违法企业80余家,有力遏制了重污染小企业的反弹势头。五是强化排污费征收,今年以来,认真总结以往排污费征收经验,以减少污染物排放为目标,以提高征收比例为重点,以拓展征收范围为切入点,以规范排污费征收管理为突破口,强化排污费征收。截至目前,共计征收排污费2200万元。
(四)抓实基础,为开展环保工作提供强大动力。一是充分发挥电视、报纸新闻舆论作用,对环境治理先进企业和落后企业予以表扬和曝光。二是加大环保宣传力度,增强公众的环境意识。在6.5世界环境日前夕,开展了环保街头宣传活动,发放宣传材料2万余张,在《武安报》开辟专栏宣传环保法律法规,在新世纪大屏幕上反复播放环保专题片,受教育逾2万人。三是大力开展绿色单位创建,上半年共有2家庭院、2家饭店、1个小区、3所学校、3个家庭被XX市命名为绿色单位。四是认真承办人大建议、政协提案。我局共收到人大建议8件,政协提案9件。通过落实责任,认真办理,所有人大议案、政协提案全部办结,答复率、走访率、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满意率均为100%。
(五)转变作风,为全市经济建设助推添力。一是加强执法队伍理论建设。牢固树立抓好治污减排就是发展经济的理念,加强政治理论教育和业务能力培训,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落实了政务公开制度,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努力打造一支团结奋进、业务精良、作风端正、纪律严明的环保铁军。二是执法队伍作风建设。鼓励干部职工在其位谋其政,干好自己一份事,敬业爱岗,为民服务。坚持机关不定期查岗、每周五学习制度;坚持请销假制度。对迟到早退、无故离岗的,一经查实,从严处罚。三是强化机关制度建设。建立了科室工作月报制度。局工作每月有要点,每项有计划,每月底有小结。形成安排、实施、小结、反馈的工作流程,促使机关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特别是对再次创业,我们实行半月一调度,及时掌握工作进度,解决存在问题,提出下一步思路。
以简化审批程序为根本,为全市再次创业助推添力。简化办事环节、缩短审批时限。按照能减就减尽量减的原则,将审批时间进一步缩短,其中:环境影响报告书由原来的60个工作日,缩短为10个工作日;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原来的30个工作日,缩短为3个工作日;环境影响登记表由原来的15个工作日,缩短为1个工作日。我局13项行政许可和服务事项全部进驻大厅,“七公开”内容全部在XX市报公布。对来窗口办理业主的采取“一次性”告知,材料齐全一次性办结。
二、存在问题
尽管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环保形势依然十分严峻,环保工作存在的问题很多。
一是减排的压力仍然很大。尽管近年来我市的污染物排放量大幅下降,但受历史形成的产业和能源结构偏重等重要原因,能源消耗和污染排放总量仍然偏大。随着近期全市的经济形势的好转,能源消耗和污染排放也将随之增加,既要削减存量,又要控制增量,稍有放松就可能出现反弹。
二是环境监管的难度加大。近年来,随着各项减排工程的深入推进,污水处理厂、烧结机脱硫大部分已完成。但仍有部分企业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甚至违法排污,一些已淘汰的钢铁、焦化、建材等落后产能、“三小企业”有可能死灰复燃,加大了我们监管的压力。
三是我市产业结构偏重、城市布局不当的问题在近期内不可能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国道穿城、污染企业围城”的现状极大制约着城区空气质量的进一步改善,在全市“双三十”县市中,我市城区空气质量长期处于中下游,直接影响省节能减排“双三十”任务的全面完成。
四是环保执法力量相对不足。我市企业点多面广,随着全社会环保意识的增强,环保工作越来越多,本不宽裕的环保执法力量更为捉襟见肘,制约着环保工作的更好更快发展。
三、下半年工作谋划
今年是“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也是完成“双三十”节能减排任务的收官年、决胜年、交账年。我们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突出重点环节,坚持综合施治,构建长效机制,充分发挥环境保护在调整产业结构中重要作用,加快环境质量的改善。
(一)强力削减主要污染物排放。一是保障减排工程的正常运行。以开展“治理设施管理年”活动为契机,强化对治理设施运行的监管,特别是脱硫工程、污水处理厂运行的监管。严厉落实各项专项监管措施,健全完善治理设施管理台帐,加大处罚力度,力促治理设施的稳定运行。二是完善管理减排。扎实推进在线监测平台建设,力争及早投入正常使用。充分发挥总量控制在减排工作中的调节和撬动作用,严格新增主要污染物建设项目的审批,不符合要求的建设项目坚决不批。三是落实结构减排。督促有关部门按照产业政策要求,督促淘汰全市钢铁、焦化、建材等行业的落后产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