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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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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第1篇: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范文

【关键词】大气污染;成因分析;治理措施

自工业革命开始,大气污染就一直延续至今,甚至成为当今全球面临的难题之一。在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我们的大气环境却遭到了严重破坏, 对于我国这样一个发展中的工业大国来说,排放到空气中的废气、有害气体就更多,大气污染日趋严重,已严重威胁到人们的生活及生命健康安全。因此,加强对大气中的有害气体的治理以及防治, 才能减少或防止大气对人们带来的伤害。

一、大气污染的概念

所谓大气污染是指由于人类活动或自然过程向大气中排进了一些有害物质(称污染物),当污染物浓度达一定限度时,会使原来洁净空气的品质下降,若这种情况维持时间达到一定程度,就会对人类、动物、植物和大气中的物品产生危害和不良影响,破坏生态环境。大气污染源分为一次污染物和二次污染物,它们的种类超过100多种。从污染源排进大气后,直接污染空气的称一次污染物,其中最主要的有二氧化硫、一氧化碳(CO)、氮氧化物(NO)、二氧化氮、颗粒物(飘尘、降尘、油烟等)、CO和氨气、及含氧、氮、氯、硫有机化合物以及放射性物质等。所谓二次污染物则是由于阳光照射污染物、污染物间相互发生化学反应、污染物与大气成分发生化学反应生成的有害物质,光化烟雾就是一种二次污染物。

二、大气污染成因分析

通过对主要大气污染的分类统计分析,其主要来源可概括为以下几个主要方面:

(一)燃料燃烧。一些城市中,天然气在居民的生活中并未完全普及,烧煤仍然是人们做饭取暖的第一选择。而在煤炭市场上,高硫煤仍占据着主导地位。由于经济条件和眼前利益驱使的原因,多数人也不愿意放弃廉价的高硫煤而去购买环保型的低硫煤,这就使得二氧化硫的排放有增无减。

(二)工业生产。在我国,各种工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大气污染排放量虽仅占大气污染总排放量的1/5左右,但由于排放点相对比较集中,浓度较高,所以工矿区的大气污染较为严重。另外,化学工业、煤炭工业等部门也是污染较为严重的企业。并且,这些工矿企业大多是大气污染的主力军。

(三)交通运输业。近些年来,我国交通运输业得到迅速发展。据国家统计局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我国私人汽车保有量达到7872万辆,私人轿车数量的急剧增多随之也带来了严重的环境问题。因为汽车的尾气中含有大量的一氧化碳,对人体的危害极大,车辆排放的尾气中夹杂着大量的可吸入颗粒物是导致疾病的重要因素。

(四)绿化滞后。一些新兴的工业城市,绿化远远滞后于工业发展。只有政府、部分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内部绿化已基本达标,而整个城区的绿化却远远达不到要求。

三、大气环境污染治理措施

(一)大力推进节能降耗,优化用能结构,提高能源效益。节约资源是我国的基本国策之一,必须坚持能源开发与节约并重、节约优先的方针,全面推进能源节约,要把节能减排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突破口。推进能源结构调整。在发展能源重化工业的同时,逐步改变产业结构,优化能源生产结构,坚持石化能源的清洁、高效利用,优化发展煤电,鼓励煤电联营或煤电运一体化经营,加快煤层气产业规模化发展。充分利用国家的政策支持,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用清洁能源(如电力、天然气等)和新能源(风能、太阳能等)代替煤炭能源的消费,逐渐将以煤炭为主的污染型能源利用结构逐步转变为以电力、天然气、风能等优势能源为主的清洁型能源利用结构,减少对市区主要由煤炭消费所造成的大气污染。

(二)合理规划城市工业布局。在旧城改建和新城规划时, 要全面考虑当地的地理环境和自然条件, 尤其在工业的选址上更须多方面注意, 具体需要考虑三方面一要根据城市的主导风向, 选在下风向二要选择空气流畅, 利于废气扩散和稀释并净化的地方三需要与人们的与居住区保持一定距离。加大大气污染治理宣传力度,提升市民环保意识。

(三)加强对环境保护的宣传力度。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广播电视和新闻报刊等媒体,提高全民的环保意识和家园意识,让更多市民了解大气污染面临的严峻形势,增强危机感和紧迫感,以确保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全面、高效、快速展开。

治理空气污染、提升大气环境质量,是一项系统工程,除各级领导和单位或部门要对这项工作给予高度重视并采取措施之外,作为一项神圣的职责,广大市民也应以主人翁的身份投身于大气污染治理工作之中,从我做起,参与环保。

(四)采取法律手段保护大气。依法治理才能有效的减少污染物对大气的污染。严格按照《世纪议程》和《中国世纪议程》里的环境保护原则进行治理。依照我国的《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及其实施细则、《城市烟尘控制管理办法》、《关于汽车排放污染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 对排放污染物超标的企业和个人限期整理, 否则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利用气象条件防治大气污染。在污染源变化相对稳定的情况下,大气污染状况主要取决于气象条件。污染物在大气中的稀释和扩散受气象条件的支配非常明显,因此,利用气象条件来制约污染源是防治大气污染现实而又有效的途径。

(六)植树造林, 绿化环境。植物是空气的天然净化器。植树造林是防治大气污染的有效手段。树叶能够吸附、阻拦尘埃, 并起到净化空气的作用,并且植物的光合作用不仅吸收有害气体中的二氧化碳释, 并还能释放人类所需的氧气。因此, 植物是调节和改善空气质量的最好调剂器。

参考文献

[1] 阮卫武.浅析大气污染防治措施[J].环境,2011(S1).

第2篇: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范文

关键词:大气污染防治 经验 英国 启示

一、引言

英国是世界上最早实现工业化的国家,同时也是最早遇到环境污染事件的国家。20世纪50年代,英国伦敦由于工业生产和居民生活大量燃烧煤炭,烟尘超量排放,发生了震惊世界的“伦敦烟雾事件”,导致上万人因呼吸道疾病而死亡,使此次事件成为20世纪十大环境公害事件之一。自此之后,英国政府痛定思痛,通过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煤炭燃烧、减少尾气排放,如今大气污染已得到有效控制,环境质量也得到根本改善,同时也积累了不少关于大气污染防治的相关经验,这些经验及教训为广东省治理雾霾天气带来诸多启示与借鉴。

二、英国大气污染防治主要经验

(一)不断完善法律体系

伦敦烟雾事件之后,英国政府非常重视立法解决大气污染问题,经过60余年的努力,目前业已形成较为完备的大气环境保护法律体系。与中国类似,英国早期也主要采取“末端治理”来治理空气污染。伦敦市于1954年出台《伦敦城法案》,控制烟雾排放;1956年颁布了世界上第一部空气污染防治法案《清洁空气法》(1968年修订),将伦敦治理模式普及全国。《工业环境健康和安全法》(1972)规定所有污染企业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有毒害气体排入大气,否则予以严厉处罚;《空气污染控制法案》(1974)规定公众对环境质量的申诉权和工业燃料含硫上限。这些措施有效地减少了燃煤产生的烟尘和二氧化硫污染。进入20世纪70年代,交通污染取代工业污染成为伦敦空气质量的首要威胁,为此政府出台系列措施,包括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抑制私家车数量以及减少汽车尾气排放等措施以寻求改善城市空气质量。进入20世纪90年代,英国开始寻求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的综合性措施,出台了《道路车辆监管法》(1991)、《清洁空气法》(1993修订)、《环境法》(1995)、《大伦敦政府法案》(1999)、《污染预防和控制法案》(1999)及《气候变化法案》(2008)等一系列空气污染防控法案,对其他废气排放进行严格约束,制定明确的处罚措施,以控制大气污染。同时,从1995年起,英国依据当年出台的《环境法》,开始制定国家空气质量战略,规定各个城市都要进行空气质量的评价与回顾,对达不到标准的地区,政府必须划出空气质量管理区域,并强制在规定期限内达标。随后英国提出《能效:政府行动计划》(2004)、《气候变化行动计划》(2005)、《英国可持续发展战略》(2005)、《低碳建筑计划》(2006)、《退税与补贴计划》(2007)、《英国能效行动计划2007》、《国家可再生能源计划》(2008)及《低碳转型计划》(2009)等一系列计划与政策,积极改善环境空气质量[1]。

英国大气环境相关法律不仅体系完备,且范围广泛,涵盖了大气污染和尾气排放的方方面面。可以说英国治理大气污染的过程就是相关法律法规不断修订和完善的过程。

(二)公开公平的公众参与模式

英国公民在环境问题的讨论、决策、监督、执行上,有深厚的自治传统和强大的社会根基。英国注重通过立法保障公众环境知情权,是最早将空气治理信息向民众实时通报的国家。官方网络向市民伦敦地区实时空气质量数据以及各污染物每小时的浓度和一周趋势图。英国公民获知空气信息的途径也不被官方独家垄断。公民能直接透过《自由信息法》向政府环保机构索取相关数据,不得被拒绝。政府开设的“英国空气质量档案”网站、民间组织与伦敦国王学院环保组织合作开设的“伦敦空气质量网络”均伦敦地区实时空气质量数据。政府绝不敢指责民间监测组织“非法”、“违规”、“不科学[2]。

(三)重视发挥经济手段作用

英国不但重视通过强制性的法律达到环境治理的目的,还重视通过经济手段促进企业自愿减排。经济手段强调“谁污染、谁治理、谁花钱”,除可增加政府财税收入外,经济措施同传统的行政命令相比具有持续的刺激作用,通过环境成本内部化,鼓励人们采用更为有效的方法减少环境污染,削减污染物数量,逐渐形成自愿减污的环境治理方式。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英国政府就开始通过征收环境税、排污权交易、出台税收优惠政策等措施达到降低治理成本,提高环境治理效率的目标。作为经济干预手段,财税措施对改善英国环境质量效果明显。

(四)注重科技创新及应用

在英国治理空气污染的过程中,科学技术发挥了关键的指导性作用。英国政府鼓励企业采用大气污染控制技术改革生产工艺,优先采用无污染或少污染的工艺,这是防治大气环境污染的根本途径。政府层面上,积极组织、引导和企业生产采用先进工艺;通过经济手段促进企业自愿采用先进技术减排,实现环境成本内部化;通过公众参与和社会激励手段,迫使企业淘汰落后工艺,积极采用更好的减排技术。

三、广东大气污染防治问题与挑战

(一)大气污染源排放结构复杂

目前,广东大气污染正在从煤烟型污染向煤烟型和机动车尾气型污染相复合转变。在城市内部,各类排放源在不同的高度、不同的地理位置排放多种污染物,构成了复杂的大气污染排放结构。

(二)环境空气质量要求提高

随着社会的发展,公众对环境空气质量的要求逐渐提高,国家也适时收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广东部分城市大气污染物整治工作压力巨大。特别是珠江三角洲地区,由于占全省近80%的多种大气污染物在这一狭小空间集中排放,对珠三角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带来巨大挑战,使珠三角成为全国经济发达地区大气复合污染的典型地区。

(三)多方参与、多措并举的污染治理模式还未完成建立

广东省在大气环境立法和相关政策标准制订方面,还有巨大的改进空间,特别是在公众参与机制、促进企业自愿减排的经济激励政策等方面还没有形成较完善的体制。

四、启示和建议

(一)建立和完善市场调节机制

财税约束与财税激励是英国运用市场机制进行环境治理的显著特征,英国经验表明,完善、有序的排污权交易体系对鼓励企业改进工艺流程、减少污染物排放发挥着重要作用[3]。广东省也应借鉴英国经验,注重采用经济激励方法实现大气环境治理目标。目前,我省已经初步建立了排污权交易制度,仍应配套完善财税政策,简化行政干预,充分发挥财税作为环境治理的市场调节作用,对主动进行节能减排和设备改造的企业提供资金扶持,实现奖罚结合的治污方式;同时,应健全交易市场的监督制度,履行政府部门在排污权交易中的监管职责。

(二)完善地方性法规和技术标准体系。

完善法规规章。加快《广东省排污许可证管理办法》、《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制修订工作,完善总量控制、排污许可、应急预警、责任追究等制度,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机衔接,按照“谁污染谁负责、多排放多负担”原则完善环境污染损害赔偿制度。健全标准体系。加强广东省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加快修订和完善广东省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标准体系。

(三)完善全社会参与机制。

从英国公众参与实践成效看,公众参与不仅提升了公民的环保意识,又对政府的环境行为施以重大影响,倒逼政府谨慎处理环境议题。建议广东省建立和完善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信息和重污染行业企业环境信息;建立和完善环境公益诉讼制度,探索将公益诉讼引入环境纠纷解决机制,将其纳入普通民事诉讼、法律援助制度,进而形成系统有效的环境权益救济制度,将公众日趋增长的环境权益诉求纳入规范有序的管理中,更好地保障公众的环境权益;通过地方立法赋予公众对环境执法行为的监督权,明确规定公众参与监督环保部门的执法行为和协助环保部门查处大气环境违规违法案件的途径与方式。

(四)强化科技支撑。

大气污染防治科技攻关和成果转化推广都离不开技术进步和创新。要进一步加大大气污染领域软科学研究力度,加强相关技术、工艺的研发与应用,切实提高大气污染治理能力。通过自主研发和对外引进相结合的方式,大力发展脱硫、脱硝、除尘、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等相关技术产业,支持环保企业建设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和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废气处置和利用的产品、设备。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技术人才与队伍建设,加强人才交流与人员培训,切实提高科研人员、管理人员的科学素质和管理协调能力,逐渐形成国内一流的大气污染防治专家咨询团队、技术研发团队和环境管理团队。

【参考文献】

[1] 张孝德,梁洁. 从伦敦到北京:中英雾霾治理的比较与反思[J]. 人民论坛・学术前沿, 2014, (03): 51-63+71.

第3篇: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范文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2019年春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文号)文件精神,我县高度重视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对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进行研究和部署,各项工作开展有序不紊。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取得成效

第一季度,我县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为94%(有效监测89天,轻度污染5天),相对于去年同期优良天数比率91%(有效监测88天,轻度污染6天,中度污染1天,重度污染1天)有所增加;PM10日均浓度为54.9微克每立方米,同比下降20.1%;PM2.5日均浓度为36.2微克每立方米,同比下降23.6%。第一季度空气质量总体环境质量优于去年同期。

二、综合施策、合力攻坚

重点开展烟花爆竹禁燃限放、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城市扬尘综合治理、柴油车污染治理、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污染天气应急联动等 6 个专项行动。我们主要采取以下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县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方案,成立以党政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染防治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分解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各部门责任,将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列入年度工作计划重要内容,增强各部门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开展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工作。

(二)狠抓禁放工作。制定出台《****县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暂行办法》、《****县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和《****县2019年烟花爆竹领域“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并召开相关专题会议部署安排,禁燃限放工作稳步推进。一是深入宣传,浓厚氛围。春节和清明期间,分别在坡月村、县城文化广场举办大型现场宣传活动各1天,通过移动、联通、电信等平台向全县范围内的通讯用户发送禁放短信15万条;出动15辆邮政业务车辆在城区进行10天巡回广播宣传;在汽车站、学校、小区等禁放区域悬挂30幅禁燃标语;发放禁燃烟花爆竹倡议书及宣传折页各1万份,张贴通告400余份,设置公示牌200块;在********等媒体播放宣传标语、相关新闻、通告近100条(次);在人流量较多的LED屏幕循环滚动播放禁燃限放办法及通告,营造全民知晓、全民参与禁燃禁放禁售的浓厚氛围,还设立了烟花爆竹非法储存、经营、运输、燃放等违法行为有奖举报电话,对举报查实的人员进行奖励,强化了烟花爆竹监管力度。二是巡逻防控,强力打击。县环境保护局、公安局等部门组成专门联合巡逻队伍,在春节和清明期间对辖区内重点区域进行不间断巡逻防控,共出动218人次,检查66家零售店和1家批发企业,依法收缴烟花爆竹80余件,下发整改指令7份,办理5起违法燃放烟花爆竹案件,行政处罚5人,共计罚款600元。今年春季燃放烟花炮竹行为明显减少,禁燃限放工作得到民众一致好评。

(三)推广秸秆综合利用。积极开展禁止燃烧秸秆和秸秆综合利用宣传工作,并不定时进行巡逻督查。目前制止并教育露天焚烧秸秆行为40余人次;进行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推广,通过制作饲料、秸秆栽培草腐类食用菌、秸秆还田等方式减少秸秆燃烧。

(四)抓实扬尘治理。一是重点开展建筑工地基础、主体、装修等施工阶段的监管督查,并要求各项目积极参加区、市级安全文明工地创建活动,对于施工现场管理混乱、扬尘污染严重、未达到扬尘控制标准的,严格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第一季度城区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方案编制率达到100%;四周设置连续围挡率达到99%;建筑外脚手架挂设密目式安全网率达到95%;施工现场主要出入口车辆冲洗设施设置率达到75%;施工现场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入库入池率达到90%;施工现场主要道路硬化率达到90%。二是加强重点区域管控力度,按照定人、定车、定路线、定标准的四定原则实行全覆盖、全天候循环保洁、洒水抑尘,确保县城区中心道路清洁湿润无积尘,确保附近街道环境卫生。目前,我县城市主要车行道机扫率已经达到90%以上,每天出动环卫工人约230-240余人、清扫车和洒水车各3台,对城区主要街道来回冲洗4次,人休息车不休息,实现了无扬尘、无污染。三是加强对餐饮单位油烟督查。组织市政局、住建局、交警大队、综合执法局、工商局、环保局开展联合整治,对各餐饮单位的油烟净化设施安装使用情况进行督查,确保碳烤炉具全部室内作业,设置独立烟道,高空排放,减少油烟污染,杜绝马路市场、流动摊点的出现。现城区主要街道、大排档、烧烤摊点经营有序、合规经营。

(五)推进柴油车污染治理。一是加快新能源公共汽车的推广使用工作,进一步节能减排,净化空气,优美化环境。自治县汽车总站引进16台新能源公交车,目前运行良好,既方便市民出行,又大大减少城市公交车尾气排放。二是开展柴油车污染治理专项联合执法行动,对超标排放等违法车辆,一律依法从严处罚,通过采取有奖举报、随机抽查和重点检查等手段,严厉打击违法销售车用油品的行为。

(六)开展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根据本辖区“散乱污”企业清单,进一步完善认定标准和明确整改要求,分类推进“散乱污”企业整治,目前完成“散乱污”企业整治1家,自动关停13家;加密对建材、水泥、砖瓦、碳酸钙等企业的物料(废渣) 储存、装卸、破碎、输送等环节的巡查,目前共监察13家次,严格执行按日连续处罚、限产停产等措施,依法从严处罚环境违法行为。

(七)强化空气质量监测。我县紧盯环境中心站预报预警信息,每日关注环境空气监测自动站点数据变化,根据气象信息,联防联控,提前采取行动和措施,确保污染过程减峰削峰。污染天气过程期间,重点查处露天焚烧垃圾秸秆、露天烧烤、重型柴油车超标排放、工地扬尘、工业企业偷排漏排、随意“炼山”等违法行为。

四、存在问题和下一步打算

大气污染防治是一场持久战,虽然近期我县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百日攻坚站专项行动开展以来仍突显出一些问题:一是城内和周边都有在建大工地,特别是民安大道二期和寿乡大道延长线,由于施工过程中无法封闭道路,过往车辆较多,无法设置有车辆冲洗设施,虽然工地保持洒水,但进入县城的车辆将湿泥水带入城市道路,扬尘治理难度大;二是群众思想观念保守,对大气污染认识不足,环保观念不强,焚烧垃圾、婚丧嫁娶燃放鞭炮的现象时有发生。

下一步,我县将继续增强使命感、责任感、紧迫感,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强烈意识,紧盯目标,抓住关键,克难攻坚,标本兼治,切实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坚决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

(一)强化监管,健全机制。建立完善部门、区域间联防联控机制,加强环保、住建、城管、市政、商务、公安、交通、农业、安监等部门间协作配合,同时加强城乡之间协调联动,防止城乡结合部出现监管死角。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纳入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和政府绩效考核内容,严格实行“一票否决”,确保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明显突破。

(二)继续加强扬尘污染治理监管力度。严把建筑工地审批关,对未落实湿法的工地一律督促整改。严格落实裸露地面绿化、硬化和覆盖等防尘措施。强化建筑、拆迁、市政工程等施工工地扬尘环境监管,每天对重点工程、重点项目进行巡查,督促落实“六必须、六不准”扬尘控制措施。加强城区道路清扫,强化保洁措施、固定作业时间,努力减少道路扬尘污染。将寿乡大道延长线作为重点监管单位,并进行整改,在新路与旧路之间设立洗轮槽,并派专人监督管理。

(三)继续严控秸秆焚烧现象。切实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进一步健全县、乡、村三级秸秆禁烧责任体系,层层签订责任书,将任务和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人员。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路段、重点时段的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并坚决制止焚烧行为。

第4篇: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范文

江苏碧水蓝天宜居行动计划主要分为三个方面:水环境的保护、大气环境的保护以及城乡宜居环境的打造。

水环境的保护。针对太湖流域、长江流域、淮河流域、大型湖泊以及近海海域水资源保护与污染防治所面临的突出问题,提出了一系列行动计划。如对太湖流域,将水质持续改善作为目标,并从主要入湖河流的环境综合整治、流域产业的结构调整与转型升级、农村污染处理设施建设、太湖引排通道建设以及太湖湖体、出入湖河道和农村河浜生态清淤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目标和要求。对长江、淮河流域和大型湖泊则提出了水污染防治目标。重点对长江沿岸化工园区和入江支流的整治、水质监控预警和应急处理能力建设、淮河流域污水集中处理率、南水北调东线工程沿线污染治理、徐州和宿迁等城市尾水出路等提出了具体目标和要求。

大气环境的保护。提出深入实施蓝天工程,从以下五个方面加以推进:一是加强灰霾污染控制,切实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二是加快实施钢铁、水泥等非电行业烟气脱硫工程、13.5万千瓦以上燃煤机组烟气脱硝工程。三是完成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工作,机动车实施国Ⅳ排放标准,全面淘汰黄标车。四是继续推进城市施工工地扬尘排污收费试点工作,加强建筑工地、道路运输、裸地、堆场扬尘防治管理。五是加大对各类工业园区、工业集中区和能源、钢铁、化工、建材等重点行业粉尘、烟气和无组织排放的废气及恶臭气体的治理。

城乡宜居环境建设。城市宜居环境建设主要从城市居民区社区环境和城市内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城乡噪声污染防治管理、机动车排气污染、城市扬尘污染等方面提出了相应的要求。对于农村宜居环境建设,提出要全面实施农村环境的综合整治,以农村环境连片整治为抓手和突破口,全面推进生活污水、垃圾、畜禽粪便等污染治理及河道整治,稳步改善农村环境质量。

碧水蓝天宜居行动计划作为江苏生态文明建设工程行动计划之一,切实反映了百姓对环境美的期盼,得到了省委省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几年来江苏采取了积极的措施,推进碧水蓝天宜居行动计划的实施。

1.采取积极举措控制大气污染

制定严格的大气污染防治法规、标准。2013年省人大常委会修订《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省政府颁布《江苏省大气颗粒物污染防治管理办法》。2014年江苏省政府印发了《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明确到2017年,各省辖市细颗粒物(PM2.5)浓度下降20%左右,提出严控灰霾的十大举措。同年9月30日,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的通知》,明确大气治理“新九条”。11月23日,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的通知》,进一步落实地方政府的主体责任,提出强化大气治理的“新新八条”。

统筹实施大气污染防治工程。2013年省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下达10大类900个大气污染治理重点工程项目,实际完成1173项。全省火电机组近60%装机容量完成除尘提标改造,落实钢铁、水泥等重点行业大气特别排放限值。加强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治理,推进9个省级化工园区整治试点,在19家大型化工企业推行泄漏检测与修复技术。

全面加强机动车尾气污染治理,对新购和转入的轻型汽油车执行国Ⅳ标准,13个省辖市和部分县(市)划定了黄标车区域限行范围。不断加强施工扬尘治理,扩大《江苏省城市施工工地扬尘排污费征收管理试行办法》的试点范围,采取经济手段促进治尘措施落实。狠抓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快推进秸秆综合利用若干政策措施》,建立秸秆利用考核机制,实行严厉的焚烧问责制。

2.多管齐下加强水环境治理

积极推进太湖流域污染治理。落实“河长、断面长”责任,统筹推进控源截污等长效治理措施。密切监控太湖湖体、重点饮用水源地、重点河流水质和藻情变化,定期通报重点断面水质情况,深化水质异常波动调查处置机制,对问题突出的地方政府进行约谈。

加快淮河、长江流域治污规划实施。淮河流域规划项目建成投入运营的项目占比达45%,建立淮河流域断面长制,23个国家考核断面逐步确定地方党政负责人担任断面长;长江流域国家规划治污项目完成率超过序时进度要求,开展长江绿色生态廊道建设研究,省人大常委会组织对长江水污染防治条例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淮河、长江流域治污工作顺利通过国家考核。

开展全省城市河道环境综合整治。出台全省城市河道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指导意见,制定城市河道环境综合整治评估标准,城市河道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效。2013年全省累计投入资金37亿元左右,整治城市河道长度275千米,104条城市河道有70条河道整治达到评估标准。

环境管理的目标是环境质量的好转。江苏的环境保护工作一直走在全国的前列,碧水蓝天宜居行动计划更是意味着我们环境管理目标的改变。江苏的环境管理目标已经从污染物排放强度控制向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转变,从末端控制向源头控制转变。由于江苏经济总量大,人均国土面积小,造成污染物的排放强度较高,即使我们的污染物排放总量不断削减,但依然超过了环境的承载力,加上随着经济发展新的污染物不断出现,却未纳入控制范围,致使我们年年完成污染物减排目标而环境质量仍然难以好转。因此环境污染治理应从追求污染物总量控制向更严格的环境质量控制方向转变,由污染控制为目标的导向模式向环境质量改善为目标的导向模式转变,以碧水蓝天以及是否宜居作为环境管理目标。

必须以环境目标倒逼经济结构调整。以环境质量目标为核心,建立起相应的环境保护战略体系、污染防治体系、环境质量评价体系、环境保护法规政策和科技标准体系、环境执法监督体系以及公众参与体系。同时,强化环境质量标准的导向作用,推行环境质量限期达标制度,以环境质量标准倒推规划目标,按照规划目标确定重点任务,根据任务需求配置管理资源,形成以环境目标倒逼经济结构调整的机制,积极推进新兴产业倍增计划、服务业提速计划、传统产业升级计划,形成有利于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现代产业体系。

必须加快环境立法与环境标准制定。目前环境立法还远远落后于现实的需要,碧水蓝天宜居行动计划的推进更多是依赖于行政力量的推动,法律法规的不健全降低了环境管理的效率,应加快更加细化的大气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防治等方面条例的出台。要积极推进环境标准体系的建设,制定综合性环境控制质量标准,并建立起相应的环境标准的评价机制与修订机制,从产业导向、市场准入和退出方面的作用加以评价,并针对新的环境问题适时调整环境标准或制定新的环境标准;按照构建节能环保型产业体系的要求,制定和完善各类产业标准和行业性的资源能源消耗标准,促进产业的生态化建设;健全和完善污染物排放标准,对全部的污染物排放加以严格控制;逐步完善各类行业标准和产品标准,建立技术标准的强制认证制度。

第5篇: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范文

关键词:船舶;污染;控制

随着我国经济的进一步发展,航运业也在不断发展壮大,船舶尾气排放对大气的污染也越来越严重,沿海和东部地区作为我国航运业最为发达、船舶最为密集的地区,也是工业污染、城市建设污染、机动车污染最为严重的地区,多重污染的叠加,使得空气中凝结核增多,雾霾形成机率增加,影响范围更广、持续时间更长、污染物浓度更大,影响也越发严重。有关研究显示,对于上海、香港等港口城市,船舶尾气污染占当地大气污染的比重高达40%。其中,船舶氮氧化物排放量在全国机动车氮氧化物排放量中占比是20%左右,在全国氮氧化物排放量中占比是5%左右。对于环境容量原本就很稀缺、生态环境已经非常脆弱的沿海和东部地区来说,船舶尾气污染也许就是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因此,控制船舶污染排放迫在眉睫。

1 我国船舶污染概况

据《2010年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行业发展统计公报》统计,2010年底,全国拥有水上运输船舶17.84万艘,净载重量18040.86万吨,平均净载重量1011.22吨/艘,载客量100.37万客位,集装箱箱位132.44万TEU,船舶功率5330.44万千瓦,动力以柴油机为主。据中石化科学研究院有关专家统计,2007年渔业船舶柴油消费量为663万吨、水路运输船舶柴油消费量是833万吨,合计为1546万吨。按照每年10%的GDP增长率同比推算,估计2010年渔业和水路运输船舶柴油消费量约为2000万吨。

同世界船舶相比,我国船舶缺陷明显,散货船比例较高,油轮和集装箱轮比例偏低,低端柴油机大量应用,船舶平均吨位小,平均船龄较老,船舶大型化、集装箱化与国际水平相比有较大差距。在柴油机大气污染物排放方面,我国内河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量明显高于欧美发达国家同等功率船舶,加之船舶使用年限一般在30-40年,更新换代周期较长,短期内对船舶实施升级换代的想法不太现实。

2 江苏省船舶排污状况

通过计算,2010年江苏省内河船舶污染物总排放量约2.8万吨,长江船舶总排放量约8.5万吨,沿海渔船总排放量约6.4吨,合计总排放量约17.7万吨。内河船舶、长江船舶、沿海渔船的总排放量占比分别为15.8%、48.0%、36.2%,可见三类船舶中,长江船舶污染物总排放量最大。

从排放的污染物来看,氮氧化物是江苏省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的主要关注对象,其占到了各类污染物总排放量的2/3。其中,长江船舶的氮氧化物排放量最大,约占53.9%,其次是沿海渔船,最后是内河船舶。

CO占到了各类污染物总排放量的1/4。其中,沿海渔船的CO排放量最大,占56.1%,其次是长江船舶,最后是内河船舶。

深入研究发现,同等功率下,渔船的船舶燃油排放系数与内河船舶相差很大,其中,渔船的CO排放系数是内河的20倍,氮氧化物是内河的5倍,HC是内河的3倍,颗粒物是内河的7倍。通过调查,可能是以下两个原因:一是渔船的发动机比较老旧。据有关资料统计,目前我国渔船船型在能源利用效率方面与先进国家和地区相比,同样的作业方式和同样的鱼舱容积的渔船,在油耗方面要比国外高出15%左右。二是渔船的油品非常差,燃烧的油品很多是不知从哪里弄来的渣油,油品质量没有保证。

3 江苏省船舶大气污染物防治建议

(1)尽快制定出台大型船用发动机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针对净功率P小于等于37kW的小型船舶柴油发动机,国家出台了《非道路移动机械用小型点燃式发动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和测量方法(中国第一、二阶段)》(GB 26133-2010)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两个标准。但是对于净功率P大于等于37kW的大型船舶柴油发动机,该标准正在制定中,目前尚未出台。从本课题研究看,使用大型发动机的船舶占在用船舶的大多数。因此,尽快出台该标准非常有必要。

(2)开展船用燃油品质管理体系研究,近期内将我省船用燃油的硫含量控制在50ppm以内。从沿海渔船大气污染物所占比重看,控制船用油品质量对控制船舶大气污染排放至关重要。如何让船舶使用的油品是合格油品,需要从油品生产、运输、加油、临船检查等多方面进行控制。因此,厘清工商、质监、环保、海事、交通、油品生产单位、加油站等各部门、各单位职责,出台江苏省船用燃油品质管理办法也很有必要。

第6篇: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范文

受制于权责不明、资金来源不足及盈利模式不清等诸多问题,长期以来,中国的土壤污染治理工作举步维艰。

3月6日,农业部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要求切实加强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逐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自2016年5月“土十条”出台至今,中央政府先后颁布《环境保护税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等多项法规,旨在推动土壤污染治理发展;最新两会工作报告提出,2017年将制定出台《土壤污染防治法》。

有观点认为,伴随环保产业基金的建立以及各项法规的颁布落实,土壤修复市场空间有望进一步得到释放。

万亿蓝海待开发

根据《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报》,中国污染地块分类包括重污染企业用地、工业废弃地、工业园区污染地块、固体废物集中处理处置场地、采油/采矿区和污染耕地等多种类型,大体可划分为城市污染场地、农村污染场地和采油/采矿场地三类。

截至2014年,中国土壤总的超标率为16.1%,其中轻微、轻度、中度和重度污染点位比例分别为11.2%、2.3%、1.5%和1.1%;土壤污染物以无机型(重金属污染)为主,有机型(有机污染物)次之,复合型污染比重较小,无机污染物超标点位数占全部超标点位的82.8%。

在所有污染地块中,耕地土壤污染最为严重,点位超标率高达19.4%。数据统计显示,在占全国耕地总面积68%的13.86亿亩耕地样本中,受污染耕地的面积占比约为8%,其中重金属中、重度污染或超标的点位比例占2.5%,覆盖面积3488万亩,轻微、轻度污染或超标的点位比例占5.7%,覆盖面积7899万亩。

根据民生证券测算,目前全国污染地块超过50万块,有待修复的土壤污染面积为3.83亿亩。其中,耕地污染面积约为1.5亿亩,占总耕地面积的8.3%。

2016年5月28日,国务院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下称“土十条”)。根据“土十条”制定的工作目标,到202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0%左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到203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具体而言,到2020年,中轻度污染耕地实现安全利用面积达到4000万亩,治理和修复面积达到1000万亩,退耕还林、还草面积力争达到2000万亩。

由于土壤类型不同,污染土地的单位治理成本亦由130元/吨至3000元/吨不等,民生证券预计,目前中国耕地土壤污染修复投资需求超过3万亿元,矿区土壤污染和城市土壤污染投资需求分别约为2万亿元和1万亿元,土壤修复总市场空间超过6万亿元。

兴业证券则预计,“十三五”期间,中国耕地土壤修复市场规模约为3960亿元,城市场地修复规模约为7600亿元(不考虑污水灌溉区),油矿区治理规模约为1700亿元,合计1.33万亿元。

目前,国内土壤污染修复成本最低的植物修复法,每亩污染土地平均修复成本约为2万元。假设上述1000万亩均采用成本最低的植物修复法,“十三五”期间,土壤修复的市场规模仍在2000亿元以上。

政策频出 市场空间有望释放

与土壤修复广阔市场空间相悖的是,2015年中国土壤修复合同签约额仅为21.28亿元,较2014年的12.74亿元增长67%,尽管增幅明显,但整体规模仍相对较小。

市场普遍认为,由于法规制定的相对滞后,土壤修复行业一直存在的权责不明、资金来源不足、盈利模式不清晰等问题是导致土壤修复市场空间无法释放的重要原因。

海通证券在研报中指出,环保行业的发展有赖于政策的支持和推动,在中国的环保发展史中,土壤污染问题实际上是和水污染、大气污染一并出现的,但由于一直得不到重视,土壤治理行业的起步和目前的成熟程度远落后于水、大气、固废治理行业。

根据海通证券研报,1984年,《水污染防治法》正式,并于1996年和2008年进行了两次修订;1987年,《大气污染防治法》出台,于1995年、2000年和2015年进行了三次修;1995年,国家颁布了《固废污染物环境防治法》,于2015年进行修订。但截至2015年,土壤污染防治法仍处于制定阶段。

由于缺少具体的法规政策,各责任主体的权责边界亦不清晰,土壤修复的资金来源不足问题始终是制约土壤修复市场空间释放的关键因素。

数据统计显示,2007-2015年,国内总投入达89.78亿元的316个土壤修复项目中,来源于政府财政资金、自筹资金、财政与自筹资金组合的金额分别约为63%、14%和21%。面对土壤修复巨大的投资规模,大部分依靠财政资金无异于杯水车薪。

但需要指出的是,2016年以来,国家先后颁布了诸多政策文件,土壤修复行业整体环境正明显发生改变。

2016年3月,环保部公告,“经中央有关部门批复同意,环保机构编制做部分调整,不再保留污染防治司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司,设置水、大气、土壤三个环境管理司。”

有分析人士认为,此前土壤防治职责由自然生态保护司兼任,独立成司后,土壤防治成为与水、大气污染防治同样地位的污染治理三大板块之一,行业受重视程度明显提高。

2016年11月,《土壤污染防治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初步确定了土壤污染防治的基本管理制度,包括预防和保护、管控和修复、经济措施、监督检查、法制责任等;同时,意见稿还明确将设立“土壤污染防治基金”,用于详查、风险防控、修复项目等领域。

市场普遍认为,“土壤污染防治基金”有望成为中国版的“超级基金”,对于解决资金来源问题意义重大。

根据相关资料,20世纪后半叶,伴随国内经济的深刻变革,美国经济和工作重心经历了从城市到郊区、由北向南、由东向西的转移。然而,众多企业在搬迁后,留下了包括工业用地、汽车加油站、废弃库房在内的大量“棕色地块”,由于存在不同程度上的工业废物污染问题,对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形成了严重威胁。

1978年,美国纽约州发生拉夫运河事件,引发公众对“棕地”危害的普遍关注。为解决危险物质泄漏造成污染的土壤修复及其费用负担问题,1980年,美国国会通过了《综合环境反应、赔偿和责任认定法案》(CERCLA),该法案因其中的环保超级基金而闻名,因此,通常又被称为《超级基金法案》。

根据《超级基金法案》,超级基金初始金额为16亿美元,其中2.2亿美元资金来自于联邦财政拨款,剩余13.8亿美元资金则来自于对国内生产石油和化学品原料征收的专门税。1986年,美国国会通过了《超级基金修正及再授权法》,提高石油税并新增对50种化学衍生物及年收入200万美元以上企业征收的附加税。此后,超级基金整体规模上升至85亿美元。其中,联邦普通税贡献27.5亿美元,其他来源包括常规拨款、从污染责任者追讨的修复和管理M用、罚款、利息及其他投资收入。

数据统计显示,1981-1995年,超级基金约有67.5%的资金来自于专门税收,政府拨款占17.3%,基金利息和追索资金/罚金占比分别约为9%和6.1%。

参照超级基金的发展路径可以发现,环保税是基金前期资金的主要来源。与之对应,2016年12月,《环境保护税法》经人大审议通过,法案明确“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为纳税人,确定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为应税污染物。

数据显示,2003-2015年,全国累计征收的排污费约为2116亿元,缴纳排污费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累计超过500万户。其中,2015年征收额为173亿元。而根据此前的媒体报道,开征后,预计每年环保税征收规模可达500亿元,较2015年增长189.01%。

第7篇: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范文

一、兰州大气污染现状据

《兰州市2010年环境状况公报》,兰州城区空气中的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年均浓度仅达国家二级标准,可吸入颗粒物年均浓度超过国家二级标准,空气质量位列全国47个环境保护重点监测城市倒数第3位。兰州大气污染以扬尘、煤灰粉粒和机动车尾气混合型污染为主,季节性特征十分明显。春季以巴丹吉林沙漠吹过来的沙尘和浮尘污染为主,夏秋以城区扬尘产生的土尘污染为多,冬季则以工业和民用煤产生的烟尘污染居首。分析兰州大气污染的成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地形地貌因素。兰州地处河谷盆地,四周环山、大气对流弱,特别是入冬以后,城区上空形成逆温层,使煤烟、机动车尾气、扬尘等污染物无法及时向外扩散稀释,严重滞留。二是产业结构因素。兰州的工业产业主要以能源开采、石油化工、有色冶金等重工业为主,“三高一低”型企业占据多数,多数能耗以煤碳为主,这种特殊的产业结构加重了兰州市的大气污染。三是生态环境因素。兰州干旱少雨,年均降水量不足300毫米,蒸发量高达1800毫米~2200毫米,植被覆盖度低,极易形成沙尘和浮尘天气。四是城市基建因素。兰州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集中供热管网、排水、排污设施建设以及建筑、拆迁等,加重了城市污染。

二、全省和兰州市林业增容减污和生态建设主要工作

林木具有良好的净化和过滤空气的能力,大力开展植树造林,扩大森林面积,提高森林质量,增加森林碳汇量是实现林业减污治污的有效手段。近年来,全省和兰州市在林业生态环境建设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是生态环境持续得到改善。全省生态环境整体恶化的趋势进一步缓解,局部地区生态环境有所好转。森林面积、蓄积持续增加。根据全省第七次清查初步测算“,十一五”末全省森林覆盖率达15%左右,活立木蓄积年均增长433.13万立方米;土地荒漠化、沙化速率进一步降低,呈递减趋势,森林生态功能不断增强。全省森林固碳释氧、涵养水源、保育土壤、净化大气、积累营养物质以及生物多样性保护等生态功能进一步增强。

二是林业生态建设重点工程取得显著成效。“十一五”期间,全省累计完成营造林1220.54万亩;其中,人工造林684.46万亩,封山育林536.08万亩;全民义务植树3.39亿株。有5060.1万亩森林纳入中央财政生态效益补偿,106.17万亩万亩纳入省级财政生态效益补偿。自然和湿地保护取得显著成效,新晋升国家级自然保护区4处、新建省级自然保护区1处。全省林业系统建立和管理的自然保护区已达49处,总面积13361.7万亩。

三是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建立了重大建设项目征占用林地专项评审等三项制度,严格审核审批程序,加大清理整顿力度,全省林地林权管理更加规范;围绕确保森林资源安全的总体目标,开展“绿盾三号行动”等林业严打整治和行政执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了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活动,全省森林治安和林政案件呈下降趋势;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进一步加强。没有发生重大森林火灾,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5.8‰以下。同时组织开展了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控工作,有效防止了疫源疫病的传播。

四是林业工程建设质量不断提高。在确保林业建设较快发展的同时,林业工程建设质量有了全面提高,经国家林业局和省上历次检查验收,全省年均造林面积合格率达到80%以上,造林面积保存率达到95%以上,各项质量指标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建立了一系列保障质量的措施和制度,大力发展乡土树种,推行乔灌草结合、针阔叶混交、多树种搭配,营造混交林,实行造林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完善检查验收制度,强化补植补造,确保栽一棵、活一棵,封一片、绿一片。

五是南北两山生态环境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经过全市人民30年的不懈努力,兰州市南北两山栽植保存了58万亩人工林,在主市区周边初步形成了一定的森林生态景观,为改善兰州市区小气候及周边生态环境发挥了重要作用。据有关研究评估,这些森林的生态服务总价值约在25.39亿元/年(2009年),其中,年吸收大气污染物量2.35万吨,年滞尘量75.2万吨,年净化大气环境价值在1.42亿元。

三、下一步兰州林业增容减污的工作重点

去年底,省委王三运书记在省委常委扩大会议上指出,“要重视兰州市大气污染防控和治理工作,齐心协力打一场大气污染防控治理的整体战和攻坚战,治标治本,彻底扭转兰州大气污染严重的局面,还市民一片蓝天和清新空气”。王书记的指示,不仅明确了今后兰州市减污治污的目标,也为今后兰州市的林业生态建设指明了方向。今后一个时期,兰州市的林业生态环境建设重点应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强造林绿化和重点林业生态工程建设。目前,兰州市有165万多亩森林和近120万亩灌木林,有460多万亩宜林荒山荒地,进一步扩大森林面积,通过抚育等人工措施提高现有森林质量的潜力巨大。根据省发改委和省林业厅编制的《甘肃省“十二五”林业发展规划》目标,“十二五”期间,全省“三北”等五大生态工程将营造生态公益林面积2435万亩,年均487万亩。兰州的林业减污治污要给予倾斜和保证,深入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加强乡村绿化和身边增绿工作以及加大中幼林抚育,切实提高兰州造林绿化水平。为治理兰州市大气污染,省林业厅根据王三运书记的指示和李建华副省长的指示,按照“森林兰州”建设的总体原则,围绕兰州新区、“两山一河”、五大出口、城市绿地、生态景观、绿色村镇等方面的林业生态建设,正在编制《兰州市近城区增容减污林业生态建设实施方案(2012-2016年)》。《方案》计划用5年时间,在兰州市近城区周边新增森林面积12.5万亩;其中,新造生态公益林6.36万亩,灌木林改造2.25万亩,经济林3.89万亩(目前,《方案》初稿已经组织专家论证通过,待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可报请省政府审批)。

第8篇: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范文

随着城市垃圾向农村转移、化肥农药过量施用、农村生产和生活垃圾治理不力等问题日益突出,农村环境污染问题越来越严重。作为农业大省的吉林省,优良的农村生态环境是提高广大农民生活的有力保障,也是吉林省的宝贵财富。但当前,吉林省农村环境污染问题已经成为制约农村经济发展的一大因素,研究农村环境污染问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 吉林省农村环境污染现状

当前,吉林省农村环境污染已经成为影响农民身体健康、制约现代农业发展、障碍乡村旅游产业提质升级的主要因素之一。吉林省农村环境污染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水污染。主要分为地表径流污染和地下水污染。污染物的主要来源是乡镇企业排放的未经处理的污水、废水;畜禽养殖所产生的粪便、污水,其中,以畜禽养殖场产生的废物污染为主;农业生产中使用的化肥、农药等随降水进入农村水体所产生的污染;农村居民随意排放的生活污水以及生活垃圾所产生的污染等。这些污染导致农村水体富营养化或有毒物质含量高,不仅污染环境,也对农业生产和居民生活造成严重影响。

二是大气污染。大气污染有:农村居民获取生活能源和取暖燃烧秸秆、木柴或燃煤而产生的烟尘;畜禽养殖产生的粪便、废水等没有进行无害化处理,进而产生的恶臭气体;生活垃圾长期堆放所产生的腐化气体等,都会污染大气环境。

三是土壤污染。对土壤产生污染的最主要原因是农业生产中长期、过量使用化肥和农药,未被吸收的部分残留在土壤中,导致土壤理化性状发生改变,土壤有机质含量减少,板结、变硬等问题。此外,在长期采用覆膜种植技术的地区,由于无法降解的地膜大量残留在土壤中,也对土壤造成了严重的污染。

四是农村固体生活垃圾污染。农村居民的固体生活垃圾对环境的污染十分严重。由于缺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和完善的垃圾处理程序,加之农村生活生产缺少规划,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率极低,绝大部分都是露天堆放,或遗弃于河道、池塘里。而且生活垃圾是不断产生的,数量也越来越多,在堆放中不断产生有毒气体和病菌、释放有毒物质,对农村环境造成了极大影响。

2农村环境保护政策分析

2.1政策体系

当前,我国还没有从国家层面制定专门的农村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因此,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开展主要依据是与环境有关的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

国家层面上,主要有2013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强调了对农业资源和农业环境的保护,是直接的法律依据;2010年环境保护部的《农村生活污染防治技术政策》,作为环境保护部的政策性指导文件,适用于指导农村居民日常生活中产生的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粪便和废气等生活污染防治的规划和设施建设。其他方面,《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办法》、《关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等均以规范性文件的形式,对农村环境保护提出了指导意见。

吉林省层面上,《吉林省环境保护条例》对生活环境及生态环境保护,以及污染治理作出了详细规定,但缺少对农村环境保护的专门关注。2014年《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实施意见》,提出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主要实施“六大工程”,重点完成30项整治建设任务。《关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吉政发〔2011〕26号)提出到2015年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具体任务。2015年的《吉林省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指出要加快改善全省水环境质量,切实维护水生态系统健康,保障人民群众用水安全。

从政策体系上分析,不论是国家还是吉林省,农村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体系仍不完善,环保法律的缺位也造成农村环境污染问题处理难、污染主体责任落实难的现状。

2.2完善农村环境保护政策体系的建议

一是国家立法机构应着眼于农村环境保护的紧迫性、重要性,及时出台专门适用于农村环境污染治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二是国家发改委、农业部、环保部等部委针对全国农村环境污染普遍存在的问题,制定具有广泛指导作用的法规、规章。 三是吉林省有关部门应针对农村污染物减排,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农村生态保护与治理,农村环境风险防范、环境应急体系建设等关键环节,加快农村环境污染控制相关法规体系构建,明确农村环境保护的责任主体,加大农村环境保护的资金投入。同时,应采取引导、激励型政策手段为主,抓好农村环境污染的源头防治,推广生态农业和环境友好型农业。

第9篇: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范文

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标本兼治、疏堵并举、属地管理、源头控制”的原则,坚持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相结合,全面防控与重点督查相结合,行政推动与技术引导相结合,全面提升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的层次和水平,最大限度降低秸秆焚烧对空气环境质量的影响,实现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和农业经济可持续发展。

工作重点

加强春耕、秋收和冬防期间的巡查力度,制定高速公路、国道、省道沿线道路两侧、电力设施等重点防火区域检查制度,制定秸秆杂草禁烧工作宣传工作计划,建立区、乡、村三级禁烧管理网络体系。

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第一季度)。区政府成立秸秆杂草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和秸秆杂草禁烧工作办公室,制定下发禁烧工作方案,建立区、乡镇(街道)、村三级秸秆禁烧工作网络,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联动、行动迅速、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

(二)集中整治阶段(第二季度)。按照方案要求和工作重点,公安、环保、农牧、等相关部门成立专项联合督查组,督促指导禁烧措施落实,及时查处秸秆焚烧违法行为,消除焚烧隐患。

(三)督查阶段(第三季度)。公开查处、曝光一批秸秆焚烧严重的乡镇、街道及村。切实做到提高自律意识,规范自身环境行为,对突出环境问题整治措施落不到位的乡镇及街道相关负责人追究责任。

(四)总结阶段(第四季度)。认真总结秸秆禁烧工作取得的成效与不足,建立加强管理的长效机制,形成工作总结上报区秸秆杂草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季度16日前)。

措施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禁烧网络全覆盖。为切实做好秸秆禁烧工作,成立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将秸秆禁烧工作纳入区环保局和各有关部门年度工作考核内容,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实行区、乡镇、村网络化管理,责任到人,形成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二)开展多形式培训,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各乡镇、街道要在农业技术推广部门的指导下,因地制宜地开展秸秆的综合利用技术,大力发展和推广秸秆转换饲料、秸秆还田等,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

(三)加强巡查力度,严格落实禁烧责任。在夏秋收割高峰时刻,各乡镇、街道要切实加强巡查监管,在禁烧重点时期对辖区每天进行巡查,于次日上午9时前将巡查情况上报区秸秆杂草禁烧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