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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基本建设项目成本管理,规范本区财政性资金政府建设项目工程结算审查工作,充分发挥审价效益,根据财政部有关制度、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审价机构系指能够承担相应审查任务且按政府采购有关规定选择确定的社会中介机构,适用范围为本区财政部门委托审价机构审查的财政性资金政府建设项目。
第三条建设单位、审价机构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履行职责,承担责任。
第四条本办法所指本区财政性资金政府建设项目审查管理工作,由财政部门组织实施。
第二章审查工作的依据和形式
第五条审查工作的依据
(一)国家及地方颁布的有关基本建设项目审查工作的法律、法规及执业规范等。
(二)项目的招投标文件、依法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及协议、经职能部门批准的重大设计变更、设计修改通知、经建设单位和监理确认的工程业务联系单、会议纪录、竣工图纸等相关资料。
第六条审查工作的形式
财政部门可根据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采取委托审价机构跟踪审价或结算审价两种形式进行。
第三章审查工作内容
第七条审查工作内容
审价机构审查工作内容分为跟踪审价和结算审价。
第八条跟踪审价内容
审价机构接受委托后,提交跟踪审价方案,经财政部门确定后认真履行。
招标阶段
1、与建设单位一起参与组织发标、现场踏勘、答疑、开标、询标和评标等会议。
2、熟悉招标文件并审核工程量清单,编制参考标底,对招标文件中的有关条款(含合同条款)提出有利于造价控制的修改意见。
3、对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进行分析,并要求投标单位对投标文件中有疑义部分进行澄清,修正投标文件中不合理报价和条款。
4、熟悉中标方的投标文件,参与合同条款谈判(含补充条款),审核工程施工合同,对合同中相关条款提出审核和改进意见。
施工阶段
1、提交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的实施细则,会同委托人、建设单位和工程监理制订现场造价控制的步骤和措施,明确各方职责。
2、根据施工承包合同价、工期和进度计划,编制承包合同的明细工程款现金流量图表,根据工程进度编制工程用款计划书,供委托人安排资金。
3、参与施工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并提供审核意见。
4、在整个施工阶段派相关合格的跟踪审价专业人员参加工程例会及技术经济协调会等与工程造价有关的工程会议。
5、对施工过程中发生的现场签证,跟踪审价人员必须及时赶到现场进行处理,参加会签。
6、参与建设单位组织的材料、设备采购的考察,负责材料、设备的询价,对施工单位提出的人工、材料和设备等报价及时进行审核并提供审核意见。
7、施工过程中跟踪审价人员应根据施工的不同阶段经常到工地现场,收集工程施工的有关资料,了解施工过程情况,发现问题,认真做好相关记录,并及时反映。每周到工地现场的次数确保不少于二次。此外,保证委托人随叫随到。
8、及时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因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等发生的费用,提供审核意见,并向委托人提供造价控制动态分析报告。
9、及时审核施工单位的工程进度月报表,提供当月付款建议书,经委托人认可后作为支付当月进度款的依据。
10、对施工单位提出的费用和工期索赔问题向委托人提供专业评估意见或估算书,协助委托人就索赔与反索赔的各项事宜与施工单位进行谈判。
对分阶段完工的分部工程,对其完工结算及时进行审价出具审价意见。
在施工过程中,始终贯彻在确保项目使用功能、质量、工期的前提下,节约投资的精神,为委托人出谋划策,从技术和经济两方面提出优化方案节约投资,提高建设资金的使用效益。
为委托人提供有关工程造价的信息、政策、法律和法规等的咨询及与造价控制相关的其他咨询服务。
竣工结算阶段
按结算审价内容规定执行。
第九条结算审价内容
工程竣工后,在施工单位提供竣工结算资料后30天内,完成竣工结算审价,经委托人、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确认后出具竣工结算审价总报告。在出具审价报告前,审价机构应会同财政部门、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其他政府相关部门进行会审,听取各方意见,工程竣工结算审价完成后,做好工程实际投资与造价控制目标的对比分析。向委托人提供全套工程造价控制的归档材料,协助委托人做好项目审查工作。
第四章审查工作要求
第十条对建设单位的要求
(一)负责提供工程项目所需审价资料和相关技术资料,并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二)负责施工现场各有关单位的协调工作,对于与审价有争议的问题及时提出,及时解决。
(三)通知项目跟踪审价人员参加相关会议。
(四)督促施工单位和其他有关单位人员履行审价程序,落实审价意见。
第十一条对审价机构的要求
参与财政性资金政府建设项目工程结算审查的社会中介机构,须具有法定资格,即须从事工程造价咨询,符合《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管理办法》之规定要求并取得相应资质,并于接受委托前进行资格评审。
(一)受委托承办审查业务的审价机构,应当依法设立并执业两年以上,且具备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
(二)接受委托承办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工程结算审查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其注册资金不少于30万元,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从事工程预(结)算、竣工决算审查工作的专业技收入员20名以上,其中在职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3名以上,专职技收入员不得少于注册营业人员的40%,在最近三年按规定提取职业风险基金和事业发展基金。
(三)接受委托承办工程结算审查业务的专业人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专业素质高,职业道德好并且在近三年内没有违法、重大违规执业行为。
(四)接受财政部门委托的审价机构,在工程结算审查过程中,经财政部门同意,可聘请其他社会中介机构协助完成部分审查工作,但应自行完成60%的工作量,负责全部审查工作的质量控制,并出具审查报告。
(五)接受委托的审价机构,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执业规范等,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指导,并承担相应的审查责任。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十二条财政部门应认真做好委托审价机构工程结算的审查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按照客观、公正、科学、合理、实事求是的原则,切实维护建设单位及施工企业的合法权益。
第十三条财政部门根据《政府采购法》、《招投标法》负责审价机构的聘任和委托工作。对不具备审查资格的审价机构,不得委托其承办工程结算的审查业务。
第十四条财政部门负责监督受托审价机构和审价人员履行工作职责,发现未履行职责和违规操作及时纠正。
第十五条财政部门协同建设单位负责联合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召开建设单位、监理、施工、中介审价机构等单位联席协调会议,解决项目审价中的重大问题。
第六章罚则
第十六条财政部门一经发现审价机构和审价人员不符合相应的资质要求,有权终止委托审价合同,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第*条审价机构应当按照财政部门的要求,依据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和行业规定,客观、公正、独立地履行职责。审价机构因过失或故意提供不实或内容虚假的审价报告,造成相应后果的,应承担经济责任,需要追究法律责任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财政部门今后不再委托其工程审价业务。
第十八条审价机构未经财政部门同意不得转让受托审价业务,一经发现,财政部门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第十九条审价机构派出审价人员与施工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应另行委派其他人员。财政部门一经发现上述情况存在时,有权要求回避。否则,财政部门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关键词:铁路工程;结算
中图分类号:F530.31文献标识码:A
1 铁路工程结算审价依据
铁路工程结算审价依据主要包括:招标文件及招标图纸、招标概算(分标概算)、招标答疑;投标文件(技术、报价)、投标报价电子版;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或补充协议;施工图纸、设计变更通知单及现场施工变更记录;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签证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合同外各种施工签证或施工记录;招标文件规定采用的定额及其编制办法,材料基期价格、编制其价格,机械台班定额;工程竣工报告、竣工图纸及竣工验收单;清理概算及其批准文件、施工图投资检算;铁路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有关文件、规定。
铁路工程概预算的编制政策性强,其编制办法、定额标准、人工单价、材料调差等均有铁路建设行政部门的文件规定,因此,应审核结算编制依据是否符合铁路工程建设有关文件规定,资料是否齐全,手续是否完备。
2 铁路工程结算审价方法
2.1 全面审核与重点审核相结合
以施工单位申报的结算为基础,依据施工图纸、通用图集等有关资料对合同内工程量逐一计算,详细审查。发现工程量差异及时分析原因,是计算错误还是重复计量,对于多计工程量与施工单位核对后,及时编写工程量审核表,由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有关人员签字确认。对于“三改”项目(改河、改渠、改路)、施工措施项目(如打拔钢板桩、现浇梁支架地基处理等)、路基及桥隧工程的附属工程、合同外增加项目、补偿费用等应重点审核,检查是否按设计要求全部完成,有无多计工程量、虚列项目的现象。
2.2 造价审核与财务审计相结合
铁路建设项目中的征地拆迁、三电迁改、岩溶注浆等工程均为按实结算,造价人员根据施工图纸、有关协议审核完成的工程量和相关费用后,由财务审计人员核查施工单位付款凭证、材料成本等财务账册,取得有关财务信息,验证工程结算中相关数量及费用的真实性。
2.3 审核查证与综合分析相结合
将分析贯穿于审核全过程,根据审核查出的问题,全方位、多角度分析产生问题的主客观原因,如初步设计招标的设计深度不够、客运专线无砟轨道定额缺项、现场监理工作不到位等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
2.4 利用计算机辅助审核
充分利用计算机开展工程量的审核,利用铁路工程套价软件分析综合单价,使铁路工程结算审价实现电算化,提高工作效率。
3 铁路工程结算审价主要内容
铁路工程概算(结算)由一~十一章费用组成,其中一章为拆迁工程费用,包括改河、改路、改渠、三电迁改、市政管线改移等工程,二~九章为路基、桥梁、隧道、轨道、通信、信号及信息、电力及电力牵引供电、房屋、其他建筑物等实体性工程项目,十章为大型临时设施及过渡工程,十一章为安全生产费等其他费用,主要审价内容如下:
3.1 审核结算项目是否真实,工程量计算是否准确
目前,铁路工程建设招标均为初步设计阶段,而施工、结算为施工图设计阶段,由于两者设计深度不同会造成工程项目及其数量的差异,施工合同条款通常规定工程量量差可调整。
一章拆迁工程费用的审核,以施工图设计项目为依据,地方政府或产权单位、监理确认的实际完成数量为结算数量,超设计范围的项目必须由设计单位确认。
二~九章实体性工程项目的审核,依据施工图设计数量、各工点施工图及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逐项计算、核实。对于路基工程,可根据施工图电子版利用CAD图形软件计算断面面积,再通过电子表格汇总计算,即可快速、准确复核挖、填方工程量。预制简支箱梁、现浇预应力连续梁等采用通用图纸设计的构件,可安排专人根据箱梁综合单价组价项目计算出单孔、单联箱梁的标准数量,经复核后分发给各标段审价人员使用,既可以统一计算标准,又可以节省审价时间。
十章大型临时设施及过渡工程,由施工单位根据现场情况、自身施工能力、施工机械及技术装备进行自主报价,该项费用包干使用,不调整。
十一章安全生产费等其他费用,以上述各章核定的建安工程造价为基数乘以投标费率计算。
3.2 审核定额套用是否合理,换算、调整是否正确
定额具有科学性、权威性、法令性,它的形式和内容,计算单位和消耗量标准在使用时都必须严格执行,不能随意提高或降低。在审核套用定额时应注意如下问题:
一是对直接套用定额子目单价的审核。首先要注意采用的项目名称和内容与设计图纸表达的内容与项目标准是否相同,如:混凝土标号、砂石粒径等。其次是工程项目是否存在重复套用,如打拔钢板桩定额已包含钢支撑消耗量,型钢支撑工程量就不应重复计入。
二是对换算的定额子目单价的审核。除按上述要求计算外,还要弄清楚换算的内容是定额中的人工、材料、机械中的全部还是部分项目,换算的方法是否正确,采用的系数调整是否符合规定。
三是对补充定额的审核。主要是检查定额消耗量编制依据是否充分,材料的预算价格、人工工日及机械台班单价与投标报价的编制口径是否一致,新增材料价格的确定必须依据采购协议、发票。
3.3 费用计取是否准确
取费标准应根据铁路工程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文件及相关规定,结合施工的相关文件,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招投标书等来合理确定费率。
3.4 材料价差的调整
由于铁路工程建设规模较大,涉及的材料用量、金额也很大,因此,价差计算的准确与否对工程结算有很重要的影响。
3.5 I类变更设计费用的审核
I类变更设计费用的审核,各标段应按经批复的I类变更设计项目、范围、费用编制原则以及现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进行计算,然后再计算降造费和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另外,施工图的其他变更为Ⅱ类变更设计,目前大多数铁路建设项目在招标阶段就规定将其列入风险包干费,不再单独计算。
3.6 现场签证费用、工作联系单等其他费用的审核
在实际施工过程中,由于发生了地质的变化、材料代用、停水停电、停工窝工、自然灾害、合同外项目等而造成的现场签证或工作联系单,经现场监理、设计代表或建设单位现场代表签字认可后,方可作为工程价款结算的依据。同时,审价人员必须掌握第一手资料,重点核查签证项目的是否真实、费用的确定是否合理,去伪存真,分清在合同风险包干费用计列或新增合同项目费用,公正合理地处理签证中的各类问题,
4 铁路工程结算审价应注意的问题
铁路工程建设与其他工程建设行业相比具有很强的专业性,铁路工程概算内容、编制原则也有其特点,笔者将近几年铁路工程结算审价工作进行了总结,认为在上述审价内容基础上,还应注意以下几点问题:
4.1 严格区分大临增加费用与合同内包干费用的界限
合同内大型临时设施及过渡工程费用(以下简称大临费用)包干使用,一律不予不调整,如其他原因需增加大临费用,必须在满足投标承诺的基础上计算增加费用。如某铁路项目投标施工组织设计梁场征地100亩、制梁台座12个,实际开工时梁场征地80亩、制梁台座8个。因施工图设计时路基改桥梁造成预制梁场规模扩大,预制梁场规模扩大后总共征地100亩、制梁台座14个,施工单位申报梁场增加征地20亩、增加制梁台座6个,结算审价只能确认新增2个制梁台座。
4.2 分清主材单项调差与辅材系数调差的关系
现行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规定,水泥、钢材、木材、砂、石等材料按编制期价格与基期价格的差额进行单项调差,其余材料的价差以定额消耗材料的基期价格为基数,按铁路建设行政部门的材料价差系数调整。因此,审价时在铁路工程概预算软件中应将水泥、钢材、减水剂等甲供材料、按采购价计算的新增材料全部设置为主材,以避免重复计入系数价差费用。同时,按采购价计算的新增材料均为到工地价,不应计算运杂费。
4.3 区别II类变更设计与新增项目的关系
合同中II类变更设计已列入风险包干费,不单独计算,施工单位往往以合同清单新增项目、合同外项目的名义申报费用,审价人员应牢记在合同范围内,施工图设计后除I类变更以外的其他变更均为II类变更,一律不予计算。
法定代表人:李崇民,董事长。
委托人:徐政、张贵成,北京市威正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反诉被告):南通市第七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苏省南通市海安长江路18号。
法定代表人:刘勇,董事长。
委托人:杨立华,该公司职员。
委托人:顾伟康,上海市中亚长城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上海太平洋俱乐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平洋俱乐部)为与被上诉人南通市第七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七建)建筑施工承包合同纠纷一案,不服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1999)沪高民初字第9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经审理查明:1996年11月20日,太平洋俱乐部在致南通七建的《上海太平洋俱乐部建筑、结构、铝窗及机电设备安装总承包一中标通知书》中写明:根据招标文件及以下之条件接纳南通七建为本工程之建筑、结构、铝窗及机电之承包人;总承包金额为港币10688万元;施工期为300天,开工日期为接到中标通知书后七天;付款方式为:在筹建期内至工程完成支付50%承包金额,每三月支付一次共四期,原则上以不超过10%、10%、15%、15%为准,余下50%承包金额在工程完成后18个月内平均支付,每三月支付一次共分六期,最后一期为保修期满后支付。若南通七建同意以上条款,请在下面签署及盖章,并将正本一式两份送交本公司。太平洋俱乐部和南通七建分别在该中标通知书上签字并盖章。同年12月6日,太平洋俱乐部与南通七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以下简称10688合同),约定:工程名称为上海太平洋俱乐部;工程地点在上海长宁区天山路1900号;承包范围是:土方开挖,地下、地面土建,外围工程,机电设备供应和安装,铝合金窗,外墙,装饰工程等;承包方式为定额总承包,工程性质为三资企业合作建设项目;定额工期总天数300天,开工日期为1996年12月18日,竣工日期为1997年10月18日;工程承包造价10688万港元;对由于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等事由造成的竣工日期的延误,经太平洋俱乐部确认后工期相应顺延,非相应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以每日违约金20000元港币计算。因南通七建原因延误工期,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时,太平洋俱乐部可认为南通七建已部分或全部解除合同,由南通七建承担违约责任;工程款支付的时间和方式按中标通知书,由于第19条内容导致合同价款增减时,工程款同期调整后支付。太平洋俱乐部不按时支付工程款,应自其计量签字后第11天起计算应付工程款的利息。太平洋俱乐部收到南通七建通知后无支付能力,导致施工无法进行,南通七建可认为太平洋俱乐部部分或全部解除合同,由太平洋俱乐部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办理工程竣工验收手续后,应按照施工合同签订的承包方式及约定的工程价款变更方式,由双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太平洋俱乐部自签收竣工结算报告资料之日起30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并予以签认,取得《建设工程质量合格证书》后作为南通七建正式完成工程并按双方协定拨付工程尾款。太平洋俱乐部无正当理由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后30日内不办理结算,从第31日起按施工企业向银行计划外贷款的利率支付拖欠工程款额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在工程项目一览表中,对建筑面积、结构、层数、檐高、跨度、设备安装、工程造价、开工时间、竣工时间等约定为“详如投标书,未明部分依设计单位及甲方(太平洋俱乐部)要求后补”。同日,双方又签订《总承包工程合同补充协议条款》,约定:合同价款一次包死,但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作调整:太平洋俱乐部确认的工程量增减,每次单项设计变更或改变影响价款总值提高或减少人民币1000元或以上者,价款应按总承包合同概算的单位价计算;上述情况发生后南通七建在14天内提出调整的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太平洋俱乐部(逾期未提交者作弃权论)。太平洋俱乐部应于14天内提出修改意见或审批并通知南通七建,作为结算的依据。逾期不确认,则视为太平洋俱乐部认可;因南通七建货源及供货原因,须改变材料品种、规格须经监理批准,但不得调价;因太平洋俱乐部货源及供货原因,须改变材料品种、规格,其差价可调整合同价款;所有暂估价项目按实际发包价或实际完成工程量金额调整。工程预付款按双方协定进行,南通七建按双方协定向监理和测量师提交以前已完成工程量的报告,监理、测量师应于10天内核实完毕,最后以监理工程师签认的凭证为准,并书面通知甲乙双方,作为工程进度款支付的依据。而所有应付款项在太平洋俱乐部收到核实付款凭证后7天内向南通七建支付。同年12月13日,双方签订《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以下简称4688合同),约定:工程名称为上海太平洋俱乐部,地点在上海市长宁区天山路1900号;工程内容为:建筑面积28300平方米,地下一层,地上九层;承包范围为:土方开挖,地下、地面、外围工程、机电设备安装、铝合金窗、外墙装饰工程等;工程总造价暂估4688万元港币,实际工程造价按太平洋俱乐部最终审定的工程决算价调整。编制施工图预算,按《一九九三年上海市建筑安装工程综合预算定额》、《一九九三年上海市安装工程预算定额》以及本市颁发的有关建筑安装工程文件和规定执行。在施工合同期内定额或取费标准作调整时,则按新规定执行。
1997年4月5日至1998年4月期间,南通七建就太平洋俱乐部未按时支付工程款及相应的违约责任,多次致函太平洋俱乐部,太平洋俱乐部回函中对未支付工程款的原因进行解释,并对支付工程款作出承诺。1997年6月14日,太平洋俱乐部与南通七建达成商议结果:太平洋俱乐部经审核第一期应付工程款7846305港元,依合同应付款日期为1997年4月4日,由于延期付款,补偿人民币1616903元。补偿款于1997年7月5日前支付。南通七建同意于1997年7月1日全面复工并同意从1997年6月3日至1997年7月1日不作任何开办费、人工费等索赔。因打桩及护坡工程之补偿981755.79元人民币于1997年7月5日前支付。1997年8月19日,太平洋俱乐部法定代表人李崇民致函南通七建:“双方于1996年12月6日签订的总包合同是我们双方受法律保护的惟一合同”。1998年4月16日,由太平洋俱乐部李崇民、香港基荣国际建筑师事务所汪继祥、南通七建陶昌银及葛汉明签字的《会谈纪要》载明:由于多方面的原因,双方未能全面履行原合同,为保证本工程顺利完成,达成如下协议:1、到目前为止,太平洋俱乐部工程给南通七建增加的工作量,四方(甲方、乙方、设计方、工程监理方)须在5月底审核签字认可。该部分的工程款,太平洋俱乐部在1998年9月20日全额支付;2、为保证1998年7月20日土建设备安装工程竣工验收,太平洋俱乐部分期支付给南通七建设备款、工程款2000万元人民币;3、市政配套、施工图纸,太平洋俱乐部须在4月30日前全部落实,保证5月20日进场配套施工,6月20日施工结束;4、精装修工程原则上不在南通七建施工范围,如仍由其施工,按实际工作量支付工程款;5、工程完工后,南通七建所垫工程款按原合同条款执行还款,还款日期从1998年9月20日计算,并在7月20日前提供还款保证措施。原定还款日期1997年10月20日至现还款日期1998年9月20日期间的工程款,按12%的利息计算;6、双方严格执行以上条款,保证工程按期完工。任何一方有违约,造成工程无法顺利进行的事实,违约方承担相关及后续的责任。1998年12月11日,由上海市长宁区招投标办召集太平洋俱乐部与南通七建开协调会,并形成《调解工作会议纪要》,该纪要载明:1、双方同意该项目施工先行终止,双方配合审计单位尽快进行审计工作的开展;2、建设单位在10天内提供该项目的原施工图纸交审计单位;3、施工单位在10天内提供决算、设计变更、签证、原报价单及有关发票等依据;4、审价按实决算。原合同同意的报价书中的子项目单价,作为审价的依据,如原报价书中没有的子项目,则按现行规定按实进行审计;5、审价单位在双方资料提供完备后一个月内出具审价报告;6、关于工程索赔问题,另行解决。
另查明:有关太平洋俱乐部诉南通七建占用房屋一案,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以(1999)长民初字第87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南通七建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搬离本市天山路1900号太平洋广场的房屋,将所占用的九间房屋还给太平洋俱乐部。南通七建不服提起上诉,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1999)沪一中民终字第211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有关太平洋俱乐部诉南通七建占用土地一案,太平洋俱乐部要求依法判令南通七建立即拆除工棚、撤走堆放的建材等杂物,并赔偿经济损失人民币7500元。在审理中,太平洋俱乐部放弃了要求南通七建赔偿经济损失人民币7500元的诉讼请求。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以(1999)长法民初字第167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南通七建于判决生效之日起7日内将搭建在本市天山路1900号太平洋俱乐部工地上的工棚予以拆除、将堆放的旧建筑材料及杂物予以撤离。南通七建不服提起上诉,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1999)沪一中民终字第285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1999年5月,南通七建起诉至一审法院称:我方与太平洋俱乐部签订合同后即按约进场施工,而太平洋俱乐部未按时支付工程款,导致工程中途停工。由于太平洋俱乐部后续资金跟不上,造成拖欠我方人民币5000余万元工程款,故请求判令太平洋俱乐部支付工程欠款人民币55811367元及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人民币4558631元。太平洋俱乐部反诉称:由于10688合同与4688合同均指向同一建设项目,内容相重合,所以自后一份4688合同生效之日起,前一份10688合同即为4688合同所取代,4688合同为双方之间合法有效之合同,该工程合同也已由长宁区招投标办审核并登记备案。我方已向南通七建支付工程款达37476488元人民币,超过了已完工程总造价的90%,不存在拖欠工程款的情况。相反,南通七建因自身经营不善而延误工期,又在合同终止后拒不退场,给我方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我方投入该工程项目的建设资金中有部分为通过外债方式融资取得,需对外承担融资贷款利息。由于南通七建延误工期和擅自停工,导致我方额外承担了巨额利息损失。故反诉请求判令南通七建支付因其延误工期和擅自停工造成的损失3751090.55元人民币、支付因其拒不退场造成的损失9713223.84元人民币(暂计至2000年7月31日,请求支持至判决生效之日)。
在一审法院审理期间,一审法院就审价事宜征询双方当事人意见,双方同意由法院委托司法审计。一审法院委托上海审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审所)对工程进行审价。审价标准是按双方一致确认的1998年12月11日《调解工作会议纪要》明确的审价方法,即对双方在造价汇总表中已约定的子项目价款可以按照约定,没有约定的部分按定额按实计算。1999年11月19日,上审所出具《关于确定上海太平洋俱乐部工程系争工程造价的审核报告》,工程总造价为人民币68914333元,其中土建工程、标内工程人民币49724825元,土建工程、标外工程人民币7744559元,安装工程人民币7209311元,土建未施工剩余材料人民币898356元,已付款的设备费用人民币3337282元。2000年6月14日,上审所根据南通七建在庭审中提出的异议做出了《关于南通市第七建筑公司对审核报告意见的回复》,经复核后确认增加工程量造价人民币605769元。对安装部分以报价单进行审价,结论是安装部分造价人民币12751565元。2000年8月22日,太平洋俱乐部在一审法院庭审时申请上审所回避,理由是其在一审法院委托审价后又委托上审所进行收尾工程的预算,但上审所不肯出具报告。上审所称,太平洋俱乐部委托对内部装璜工程进行预算,因与本案的审价内容无关,我方才接受了委托。但其迟迟未付审计费,故未出具结论报告。一审法院经研究驳回了太平洋俱乐部对上审所提出的回避申请。2001年3月22日,上审所出具《关于确定上海太平洋俱乐部工程系争工程造价的审核补充报告》指出:太平洋俱乐部提出异议,要求土建部分按照现行定额—1993年建筑工程预算定额进行审价,现根据1993年定额对土建工程重新予以审核,结论为:土建工程按九三定额总造价为人民币47779801元,按原合同总造价为人民币57519384元,差值人民币9739583元。此外,定额以外发生的费用,并已经业主签署确认的费用未含在总造价内,其中因护坡及打桩工程而产生的费用人民币981755.79元,延期支付南通七建工程款的补偿人民币1616903元,合计人民币2598658.79元。2001年7月20日,上审所又根据双方提出的若干异议复核后,出具《关于南通市第七建筑公司及太平洋俱乐部公司对2001.3.22审核报告意见的回复》,对安装部分合同价的汇率差提出补正,即增加人民币1062428元。
一审法院认为,10688合同与4688合同都客观存在,工程款的结算究竟以哪一份合同为准,不是简单看前合同与后合同的关系,也不是登记备案的合同就必然是双方真正履行的合同,而是要以双方实际履行过程中真正的意思表示为准。从1997年4月至1998年8月之间双方来往函件及工程建筑师汪继祥的相关书证看,双方在工程量的计算方法(以50%计加开办费)、单价折扣优惠率(中标通知书中约定的2.8%)、计算程序(由建筑师确定工程量)、对中标书内容的引用、做二付一的付款精神的确认、太平洋俱乐部法定代表人李崇民对10688合同的确认及其后双方在调解会议纪要中一致确认的合同报价书等等,都证明了双方在实际履行过程中系以10688合同作为双方合同依据及工程款计算依据。因此,10688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是确定双方建设工程合同关系权利义务的依据。双方签订10688合同后,虽又签订了4688合同,但其后双方的意思表示均是以10688合同为双方合同履行之依据,故4688合同并未替代10688合同。太平洋俱乐部认为4688合同系对10688合同的变更,并未提供相应的事实依据作为支撑,故不予认可。至于4688合同在长宁区招投标办的备案登记行为,不能对抗双方当事人在实际履行过程中的真实意思表示,故10688合同是双方建筑施工承发包关系的合同依据。10688合同中明确约定,工程承包造价10688万港元,工程款支付的时间和方式按中标通知书。而中标通知书明确载明建筑及结构工程为76254884港元,铝窗供应及安装工程2583400港元,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31115771港元(均减价2.8%),上述款项为标书报价。双方就工程款支付事宜进行协商过程中明确约定:“审价按实决算,原合同同意的报价书中的子项目单价,作为审价的依据,如原报价书中没有的子项目,则按现行规定按实进行审计”,故确定审价的依据为南通七建在诉讼过程中提供的10688合同报价书中所包含的子项目单价。太平洋俱乐部承认南通七建在投标过程中提供了报价单,却对南通七建提供的报价单不予认可,其自身又无报价单向法院提供,故对其抗辩主张不予认可。关于工程款数额的确定问题,对于土建部分,太平洋俱乐部对上审所审计报告认为土建合同价包括未施工剩余材料和已付款设备费用共计人民币61705022元未提异议,复核增加部分人民币605769元虽提出异议,但未提供任何证据佐证其主张,上审所在复核报告中已明确增加的依据和理由,对此予以采信。南通七建对工程量提出的异议,上审所答复认为回填土价已包括运输费,不应另行计价;污水池工作量按原图纸审计,修改部分由于未有确切依据,难以采信;设备定金已包含在设备总价中,不应再行计取。故上审所的解释有理有据,应当予以采纳。对于安装部分,上审所审计报告认为安装部分合同价为港币12751565元。太平洋俱乐部认为应当按4688合同审计,所谓的中文报价单不存在,且现按中文报价审计结论远高于英文报价。南通七建认为港币与人民币之间的汇率未予考虑。上审所复核后纠正汇率差价人民币1062428元,太平洋俱乐部与南通七建对此表示认可。报价单是双方招投标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合同计价方式的重要组成部分,太平洋俱乐部的否认没有依据,故对上审所的审价结论予以采纳。另外,护坡、打桩费用人民币981755.79元,延期付款补偿费人民币1616903元,由于该两项费用系太平洋俱乐部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对南通七建的承诺,理应兑现,故该费用计算在太平洋俱乐部应支付的工程款之内,故本案系争工程的工程款数额应为人民币78723442.79元。关于太平洋俱乐部支付南通七建工程款的数额问题,南通七建认为已收到工程款人民币36446488元,太平洋俱乐部认为已支付工程款人民币37476488元,两者相差人民币103万元。南通七建主张该人民币103万元系太平洋俱乐部向其所借款项,太平洋俱乐部主张该款系南通七建向其所交纳的工程保证金,但均无相应证据予以证明。但无论是南通七建认为的借款之返还款,还是太平洋俱乐部认为的工程保证金,由于双方建设施工合同业已解除,相应的往来款项应当一并予以结算,即该人民币103万元应由太平洋俱乐部返还南通七建。故太平洋俱乐部应当支付南通七建工程款合计人民币42276954.79.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计算问题,太平洋俱乐部尚欠南通七建工程款是事实,这一事实不仅由双方来往函件可以证实,从审计结果来看,太平洋俱乐部尚欠南通七建工程款人民币42276954.79元。如果从双方做二付一的约定来看,太平洋俱乐部亦未能按约付款。故太平洋俱乐部逾期付款之事实成立,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因太平洋俱乐部自第一期工程款开始即未如约支付款项,南通七建于1998年7月24日开始停工,由于难以分清各时间段应付的工程款数额,应确定以停工日作为支付工程款的起始期,即违约利息的计算起点。双方约定按施工企业向银行计划外贷款的利率计算违约利息,对此予以确认。关于南通七建是否延期竣工、是否承担延期竣工的违约责任问题,双方当事人对工程存在延期的事实均予以认可,双方争议的是工程延期的责任承担者。从上述已确认的事实来看,太平洋俱乐部逾期支付工程款是事实。从双方往来函件看,南通七建一直在催促太平洋俱乐部工程款到位,而太平洋俱乐部在承认工作量和应支付工程款的情况下,拖延工程款的支付。对此,南通七建对延期竣工有后履行抗辩权,可以依法不承担工程延期的违约责任。至于太平洋俱乐部主张的南通七建拒不退场的损失,已由(1999)长民初字第874号和(1999)沪一中民终字第2851号生效判决作出处理,太平洋俱乐部理应以申请执行的方式对退场事宜予以处理。现要求相关不退场的损失,无法律依据,应当予以驳回。据此判决:一、太平洋俱乐部自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南通七建工程余款人民币42276954.79元;二、太平洋俱乐部自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南通七建工程余款人民币42276954.79元的利息,利息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自1998年7月24日开始计算;三、南通七建的其余诉讼请求不予支持;四、太平洋俱乐部的反诉请求不予支持。一审案件受理费人民币311860元,由南通七建负担93558元,太平洋俱乐部负担218302元;反诉案件受理费人民币70232元,由太平洋俱乐部负担;审价费人民币697817元,由南通七建负担175695元,太平洋俱乐部负担522122元;财产保全费人民币233048元,由南通七建负担77683元,太平洋俱乐部负担155365元。
关键词: 电力工程;造价;控制; 造价管理
Content abstract: electric power construction has become the hot spot of the basic construction, how to control the electric power construction project engineering cost? Real power built facility engineering process cost control is a effective way. Electricity engineering cost control as a scientific construction project management method, are based on the national policy,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norm, contract as the basis, tracking control design process and electric power construction process to achieve the goals of the investment. Project management and cost professionals its behavior objective and scientific, determine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investment control the rationality and validity. Project cost control in the construction of power project can each stage, through the scientific management and effective management to realize the control of the project cost objectives. Years of practice indicates that in order to make electricity engineering cost management in engineering process play a key role, must respectively from the feasibility report, design, sexual bidding, construction and completion of each stage, consistent and comprehensive to strict and effective implementation of the electric power construction project cost management in the whole process.
Keywords: electric power projects; Cost; Control; Cost management
中图分类号:F407.6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目前电力建筑安装单位都十分重视全过程工程造价管理,都把工程造价作为一门专业来加以建设。它是建筑经济、技术与管理高度结合的专业。应当指出“在当前日益加剧的竞争环境下,全面造价管理原则和实践所体现的效益是商业和公司关心和需要的。”全面造价管理是为了社会和企业的整体效益,促使参与建设过程的每个人去关心其工作是否能使工程造价得以有效控制;并把自己的经验和知识运用到工作中。学习掌握国际先进造价管理的经验,推进全面工程造价管理,必须做好如下过程造价管理工作:
1、重视投资决策阶段工程造价的控制管理。对建设项目进行投资决策阶段的工程造价研究和论证,作出相对比较准确的工程造价,作出合理的选择,进行工程造价控制。
2、设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图纸设计的质量和深度,建立比较完善的图纸会审制度,避免因设计图纸原因而引发的错、漏、缺现象,为进一步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招投标打好基础。
3、掌握先进的制定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由国家建设行政管理机构编制全国统一的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统一工程项目的划分,形成统一的清单编码,统一工程量计算规则和计量单位,满足建设工程在招标投标中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需要。
4、全面推行国际上通用的“综合价格计价法”。以此代替现行的“分项工程单价法”
5、充分发挥注册造价工程师在工程造价控制方面的作用。注册造价工程师是受过特殊训练的专业人士,对建筑成本、价格、财务、及法律等均有专门知识,能就初步成本咨询、成本计划;招投标文件的制订及相关承包价格、建筑合约的制订和管理;工程费的预算及成本控制、工程策划及管理,建筑合约的纠纷仲裁,建筑工程保险费损失估值等方面提供广泛服务。要充分发挥他们在工程造价控制方面的作用。
6、做好工程竣工结算工作。重视工程竣工结算工作,应建立工程量清单核对备案制度和内部复核制度,定期跟踪检查、监督管理,加强业务人员的素质教育,减少工程量清单中的差错率和杜绝违法违规行为。在进行工程竣工结算时,必须到工地现场核对,严格审查工程量计算是否准确,材料调价是否有依据等,使工程造价结算确切、合理。在项目竣工阶段,对承包商提交的竣工结算书进行审核,编制工程审价报告,并进行财务审计。工程结算的审核是一项非常繁琐的工作,但又是工程投资控制的最关键部分。建设工程竣工决算是整个工程造价控制最重要的一环。竣工决算如何能忠实地反映整个工程的实际造价,也反映了发包方和承包方对工程造价管理的能力,及时办好工程竣工决算必须收集、整理竣工结算资料,包括工程竣工图、设计变更通知、各种签证材料等。这些资料的收集和取证还必须注意其有效性,如设计变更通知书必须由原设计单位下达的有设计人员的签名和相关印鉴。现场监理的签证必须有甲方工地负责人的签章并征得设计人员的认可等。我国大多数工程项目在工程竣工决算时,施工承包方在竣工决算时,施工承包方在竣工结算书中普遍多算,发包方千方百计乱砍一通,扯皮现象严重,工程结算一拖再拖,有的一拖就是几年,大大影响工程建设项目的使用和建设工程造价的确认。
7 在依靠自身的力量的同时,也要依靠第三方进行造价控制,造价(单价)确立依据和动态的宏观调控对造价管理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在这个前提下,培育工程造价的咨询服务机构必不可少。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机构应该是业主和承包商之间的桥梁,该机构应该依法进行工程招标标底的编制或审核,应该努力培养这样一种氛围,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机构编制的工程招标标底原则上是合理的,除非有特殊情况,中标单位的工程造价应该是最接近于该标底的。只有这样,才能避免业主的“压价”和承包商的“漫天要价”,而在目前,由于竞争的激烈,主要还是要规范“压价”现象的发生。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机构的首要性质应该体现在它的公正性,依据政府有关部门的政策法规,全过程地对工程造价进行动态管理。从工程项目标底的编制、合同的签订、工程造价的约定开始,一直到工程的结算为止,对工程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管理,应该是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机构的任务。这种全过程、全方位的管理,事实上,也就使得工程项目的事后审计变成了工程进行之中的事前审计。这对投资把关、工程量的合理确定和工程造价的合理约定无疑是十分有益的。目前的市场状况是,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机构发育不够健全,不少业主和承包商对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机构的认识还不足。努力培育建筑市场,规范业主和承包商的行为,首要的,要培育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机构,使得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机构真正能在工程造价这个建筑工程的中心环节上公正、公平地发挥它应有的作用。
讨论一:从施工单位角度说几句:要准备充分。充分的意思一是齐全;二是熟悉。结算所有用到的图纸、资料、计算底稿等等都要备齐,忌讳对帐时丢东落西,既耽误时间又容易让对方产生反感;对准备好的资料要了如直掌,通常自己一人经手编制的结算在短时间内应该不会太生疏,但多人合作的结算由你一个人出面去对,或经过很长时间才核对时,就要花大时间熟悉以往资料,不要仓促迎战。对自己的结算资料熟悉,就可以向对方清晰流畅地表达自己的编制思路,很容易让对方跟着你的思路跑,这样可以掌握主动。对新手来说更为重要,可以增强自信心,缓解紧张情绪。事前要掌握好结算中的薄弱点,所谓的薄弱点就是那些容易产生争议并且对自己不利的问题,要着重注意。知道了哪些是薄弱点,并做好相应的“补强”措施,还要预计一下,可能出现的最有利和最不利的结果会是怎样,制定相应的结算策略。与对方接触时,要注意守时、着装、谈吐等基本礼仪,既是代表单位的形象,又是为了给对方一个好印象,容易开展工作。不要轻易表态,尽量留有回旋余地,人不经过仔细思考,仓促间很容易作出错误决定。对帐其实不是个单纯的技术问题,要学的也不在建筑学的课程里。我也就不罗嗦了。
讨论二:1、结算过程按合同一般规定的程序,你在竣工报千拿到手14天以后就可以报了。业主的竣工审计期如果你订合同时注意要求的话,一般是三个月。报竣工结算资料要齐全,条理清楚。结算的书编制要让人一看就可以与所有的竣工资料比如竣工图及各种变更对应起来。比如我一般编制的时候,都是按竣工图整体编制一个结算书,然后把相关没法反映到竣工图上的变更及索赔事项,按相关单据编制按顺序单独编另一个“变更结算书”。这样你所有的结算数据就与依据对应上了。这一条很重要,因为你的结算书是要拿去让人审的。如果你编制的东西糊里糊涂说不清楚,那他就只好自己好好算一遍。那你肯定倒霉了,他给你实打实地算还则罢了。你让他受那大的罪,他肯定整你。
这样的对应编制对自己也有好处。不但整洁,而且你可以详细对位分析所有的结算依据。有些依据有哪些问题,将来审计会怎样要求你,心里就都有了数。
在报结算前,一定要与自己的老板充分沟通。要知道老板的心理价位,要跟他讲明结算有什么问题,哪些比较保险,哪些可能有问题,应该如何补强,又应该如何争取。一般来说,施工队老板关于这些都心里底透底透,你只要一讲,他就明白怎么回事。应该怎样去公关或者需要怎样做,他会向你交底的。
结算是一项硬碰硬的活计,所以功力一定要深。不论老板在背后用了什么招,做造价的都得一对一地把这个事应付过去,所以要做好打硬仗的心理准备。
一、建立健全适合连锁超市发展的财务控制系统
(一)实行全面预算管理。“全面预算”就是对企业的一切经营活动全部纳入预算管理范围。具体的做法是在每年的年末对当年的财务预算执行情况作全面的分析,在此基础上,超市总部会同有关部门和门店对下一年的企业目标进行研究,然后根据上报的业务预算和专门决策预算进行修正补充,编制财务预算初稿,最后由经理室通过后下达。我们对财务预算实行“权限管理和重要项目报告制度”相结合的管理方法。“权限管理”就是在全面预算基础上对投资项目、费用开支、物品购置等设置审批管理权限。如投资项目由发展部负责管理,广告费、业务费分别落实到营运部和办公室管理,通过权限管理可以落实经济责任,确保预算目标的实现。“重要项目报告制度”主要适用于各连锁门店,报告的内容是费用开支,报告的目的在于控制。因为各门店都是独立核算单位,为加强对其管理,规定凡在预算外的开支一律报总部审批;预算内凡属于总部监控的费用如广告费、修理费等,根据公司费用管理办法上报,并经总部同意方可支出。重要项目报告制度不但能使总部及时掌握下属门店监控项目的开支情况,而且有利于门店加强管理意识。
财务预算在执行过程中,要突出预算的刚性,管理的重点要落实过程控制。财务部门要及时掌握经济运行动态,发现情况,及时查找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对由于预算原因造成的偏差,要修正预算指标,使预算真正起到指导经济的作用。
(二)积极参与投资决策。
1、参与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分析,完善投资项目管理。投资项目决策的前提是可行性分析。由于业务和财务考虑问题的角度不同,财务从投资项目初期参与,共同进行研究分析,可以使投资方案更趋完善。我们采用的方法是在对投资项目调研结果基础上,由发展部和财务部各自测编一套可行性分析报告,然后经有关部门论证,决定项目可行性,再按集团规定程序上报、审批。从实践看,这样做确实提高了项目投资的成功率,降低了投资风险。
2、实行基建项目的招标制度。招投标是一项专业性较强的工作,作为建设单位的超市总部在这方面往往缺乏经验,为保证招投标内容的客观、公正、合理,维护各方经济利益,可请富有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的社会中介机构参与。同时加强合同管理,防止合同与标书不一致的现象出现。
3、实行工程监理制和竣工项目的审价制。工程监理是代表建设单位对工程全过程的动态管理,它维护的是建设单位利益,所以通过监理不仅可以有效地对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进行监管,保证工程按时保质完成,而且可以控制成本。对竣工项目实行审价制也是完善工程项目管理的一项有效工作,过去施工单位工程决算高冒问题十分突出,大型工程项目竣工后又不审价,导致企业资产流失。现虽然大部分企业实行了工程竣工审价制,有效遏制了施工单位工程决算高冒现象,但仍未根本制止。所以企业对竣工项目仍有必要委托中介机构进行工程审价。财务在付工程款时须根据工程进度控制付款,严禁超预算付款。
(三)加强结算资金管理。加强资金管理是财务管理的中心环节。大型连锁超市具有货币资金流量大、闲置时间短、流量沉淀多的特点。因此,财务应根据这些特点,科学合理调度和运用资金,为企业创造效益。
1、集中管理。集中管理可以使分散的沉淀资金加快周转,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具体操作上,超市总部投资金管理中心,承担资金使用、调度和管理职能。独立核算超市原则上开设两个帐户:一个是基本帐户,用于预算内的日常开支,资金由资金管理中心划拨;另一个结算户用于日常开支以外的各项资金收付,如销货款收取和进货款的支付,总部通过远程查询和网上银行实时监控。非独立核算超市,实行定额备用金制度,经营资金直接入总部指定帐户。
2、进货款采用信用结算。财务要根据商品的不同保本点、周转率情况,确定商品不同的帐期和付款形式,积极采用商业信用等结算方式,节约利息支出。现在我们通过与银行合作,承诺凡有“好美家”开具的商业承兑汇票,客户需要贴现时,银行保证予以满足。从而对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起到积极作用。
3、进行资金运作,广开企业财源。资金的集中管理,使企业的资金运作有了可能。超市销售最大特点是货币资金流量大,而进货款一般实行约期付款方式。所以,企业从上次付款结束到下次付款期间,资金始终会有短时间的沉淀过程。当连锁超市发展到一定规模时,可短期运作的资金量会相应增加,可以协定存款率、委托贷款、短期证券投资和资金托管等方法进行资金运作,增加企业效益。
(四)加强存货控制。加强库存管理有利于企业进一步降低运行成本。连锁超市商品具有周转快、流量大、品种多和规格齐的特点;在销售形式上,以敞开货架陈列和顾客自选为主。鉴于这些特点,企业要在以下几个环节加强对商品的管理。
1、进货环节。首先,总部要建立统一的商品目录,不论是门店自行采购还是总部集中进货,所进商品必须是目录内的,这样做的优点有利于加强对商品的质量和价格进行统一管理。总部对商品目录不定期进行完善,坚持优胜劣汰,凡进入目录的必须是有市场竞争力、有价格优势和质量有保证的商品。其次,要建立和完善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通过计算机对每种商品的单品进行系统的进销存分析,形成计算机决策为主、人工修正为辅的进货决策系统;财务在进货环节主要是控制商品的进价,每次付款前,都必须打开客户信息数据库进行核对,以防供应商价格高开、折扣少算等情况。
2、储存环节。财务可以对商品的保本点、周转率等指标进行分析,并将结果反馈给进货部门,修正计算机进货决策系统的参数,不断完善库存结构。同时,由于超市销售形式是开架自选,应加强商品的盘点工作,通过盘点促进库存管理和有效防止商场商品失窃,降低商品损失率。
3、退货环节。企业退货涉及进货退出和销货退回两个方面。因商品质量、款式、价格等因素是进货退出的主要原因;进货退出的管理是退货款的结算,特别是买断经营商品,业务与财务信息传递必须及时正确,防止发生坏帐。某些超市如经营装满建材的建材超市,推出多余商品可以退回的售后服务内容,对于销货退回的重点管理是把好商品质量关,防止已损、变质商品回流入库。
(五)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建材超市各门店业态相同,操作流程统一,管理要求一致,这就便于企业标准化管理。实行标准化管理,首先是建立和健全企业规章制度,重点侧重两个方面:一是岗位责任,即明确规定各个岗位的工作内容,职责范围、要求,以及部门与部门、人员与人员间的衔接关系。二是规范操作流程,无论是大的项目,还是小的费用开支,都要规定操作流程程序,明确审批权限。在制定岗位职责和操作流程时,必须充分考虑内控是否完善。其次是加强和完善企业监督机制,对企业各部门、人员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要制定相应的考核办法,奖惩要与个人工作业绩、服务质量和遵章守纪挂钩,保证经济业务正常安全运行。
二、建立计算机分析和管理系统
(一)实行会计电算化联网管理。目前的超市不再是孤立的、单一的卖场,而是一种以集约、连续、跨地域经营为特色的卖场。总部对各门店联网后,可以通过远程查询功能,进行即时监控。监控的内容根据需要可以是财务会计核算的全部信息,也可以是某一方面的信息;在监控中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意见,从而提高管理效率,增强了会计管理的广度和深度;而且为公司所有门店提供了统一的帐务系统和核算模式,为企业实现全国连锁在财务管理上提供了技术保障。
(二)建立财务信息互换中心(财务mis系统)。对财务部内部而言,由于连锁超市店多、面散,总部经常有很多信息需要及时通知门店;反之,门店也有许多信息需要反馈总部。因此建立一个高速、便捷的双向信息交流平台即财务mis系统,很有必要。在这个mis系统中总部和门店之间、门店和门店之间可以进行直观的点对点信息交流,或者串联net meeting,召开财务例会,这对于解决连锁企业内部往来业务的核销,解决相互之间的帐务问题很有帮助。
对外而言,这样的一个mis系统,拥有对外的接口,通过权限的控制,让企业的领导者或其他部门从中了解他们感兴趣的报表和数字,以便他们可以在第一时间了解情况和做出决策,同时将他们的要求和态度反馈到财务部,让财务部能迅速提供资料或做出财务处理。
(三)建立财务资金电子审核系统。由于连锁超市门店地域的分散性和总部资金集中管理的特性,往往给门店用款的审核和支付造成不便。也就是,门店需要用款时,由于门店离总部太远或总部有权签字者外出,影响审批的工作效率,同时也不利于总部财务的资金预算安排。利用电子审核系统则可以避免以上矛盾。审批人无论在何时何地均可以登上系统进行审批,电子签名、审批通过后的“单证”流向财务部,财务部再根据“单证”上的期望付款日安排资金统一支付,这就增强了用款的时效性,便于财务的资金安排和资金的预算管理。
(四)及时进行数据的分析。要做好数据分析,应建立计算机数据分析模块,分析模块必须讲究科学实用,能满足企业管理的需要,能解决管理中可能碰到的问题。对商品进行分析时,不但要有大类分析数据,更要注重单品的分析,分析指标可以根据管理需要设定。分析指标主要有:商品周转率、毛利率、保本点、相关指标对总体指标的影响程度等。通过指标分析,可以完善库存结构,加快商品周转,进一步提高企业获利能力。
【关键词】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建设方
一、建设项目合同管理的主要内容
1、建立和健全合同实施保证体系。制定合同管理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形成有序的合同管理体系,保证合同目标的实现。
2、做好监督工作。监督承包商、供应商按合同施工和供货,达到合同约定的各项目标和要求。
3、做好协调工作。协调工程勘察、工程设计、施工承包商、设备和材料供应商等有关各方之间的关系;协调各标段之间的关系,保证合同顺利实施。
4、跟踪合同实施情况。及时收集合同实施的信息,进行分析,找出偏差,做出判断,并采取有效措施。
5、建立合同变更管理程序。分析和处理合同变更,有效控制合同变更的数量;对照预算进行控制,对各种合同条件和技术要求引起的争议进行商务处理。
二、建设项目合同管理常见问题
(一)合同管理人员对招投标工作的掌控不力
合同管理人员素质不高,对当前不断推出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办法和合同管理知识的了解掌握不够,难以胜任合同制定一管理的职责要求,影响对工程建设过程各阶段的合同管理。
(二)现场合同管理存在漏洞
建设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合同管理不重视,造成施工方现场行为违反合同而建设方没有发现的现象,对建设方造成经济损失。
(三)没有及时变更合同
合同变更包括合同内容变更和合同主体的变更两种情形。如果合同的主体和变更内容不能一致的话,后期导致合同变更索赔的时候就会有更多问题的出现,所以影响到合同管理的完善。
三、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
(一)建立完善的合同成本管理体系
建立一个完善的合同成本管理体系,在签订合同之前要做好对合同条款的研究,做好合同的签订工作以及固定成本的预测和控制。施工前的合同的签订可以决定固定成本以及可变成本的结果,各种合同(项目材料采购合同、劳务输出合同、保管合同和工机具租赁合同等)一经签订,资源的消耗就基本得到落实。
(二)重视合同交底
合同交底使建设方方参与工程项目管理的人员了解合同、统一理解合同,明确了解工程项目的目标,规范建设方方全体成员工作,有助于项目目标的实现。合同管理的基本内容是界定合同各方当事人的责任、义务和权益的界限,规范各项管理活动,提醒全体成员注意执行各项管理活动的依据和法律后果,以便在工程实施中进行有效的控制和管理。合同交底有益于发现合同中隐藏的问题和合同风险的事前控制。建设方在合同交底可采用“二级交底”程序进行:
1、在合同签订后,合同工程师应针对项目组织管理体系中各部门的职能分工和责任划分编制合同交底方案。合同交底方案中应全面陈述合同背景、合同工作范围、合同目标、合同执行要点及特殊情况的处理、合同风险及防范措施、合同执行计划等,并解答各部门负责人提出的问题,最后形成书面的合同交底记录。
2、各部门负责人或由该部门的合同管理人员向本部门的合同执行人员进行合同交底,除陈述① 中所述内容外,还应将合同中具体条款与执行人员的责任、义务、权利以及法律后果相对应,并解答执行人员提出的问题,最后形成书面交底记录。
3、各部门将分别形成的交底记录反馈给合同工程师,尤其对合同执行计划、合同管理程序、合同管理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进行修改和完善,最后形成合同管理文件,下发各执行人员,知道其在工程项目中的管理活动。
(三)正确对待工程变更
建设工程的特点是投资大、工期长、技术复杂。工程造价的组成包括建筑安装费、设备工器具费、工程建设其他费(勘察设计、征地费、工程保险、财务费用等)、预备费和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它的确定必须分步进行、逐步深入。从投资估算、设计概算到施工图
预算、工程结算和竣工决算,是一级控制一级的关系,加之合同履约情况的不确性,使得工程变更不可避免。因而我们必须重视工程变更,加强变更价款的管理。
首先要加强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在设计质量上严格把关,大力推行设计监理制度,尽可能降低设计变更的数量;在项目发包阶段,要由有编制资格的造价中介单位编制工程量清单,减少工程的计算偏差,减少因建设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与施工图纸不符造成的工程价款的变更;在施工合同履行阶段,加强合同管理工作,按照国家公布的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进行合同管理工作,在有条件的地区和部门,也可以采用国际通用的FIDIC条款签订合同、管理合同。总之要全方位加强管理,尽量减少工程价款的变更。鉴于工程建设本身的特点,又不可能完全杜绝工程变更。要采取积极的态度,要有预见性在发现问题时及早提出解决方案,即尽可能提变更,将造价的变动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四)风险合理转移
工程建设参与各方中,建设方的风险是最大的。自然、经济、政治等因素产生的风险,都会对建设方的投资成本产生影响。建设方必须在投资决策时慎重考虑,并采取有效的对策来避免、控制和转移,以实现预期的投资效果。建设方控制风险的手段,除了采取各种管理措施、购买施工保险等,还可以通过合同来合理转移。目前主要用于以下三个方面:材料涨价风险、不可抗力风险、工期风险的合同转移。
首先,材料涨价风险的转移。建设方可以根据施工周期,判断在此时间内主要材料的涨价预期,并在合同中约定施工单位需承担的风险范围。比如可以这样约定:如果钢材、水泥、石子、砖价格涨幅(降幅)超过5%,可按市场价格对超过部分进行调整,其他材料不执行价格调整。还有人工调整、机械调整等,都可以进行详细的约定。
其次,不可抗力风险的转移。不可抗力是一般建设项目必须考虑的问题之一,也是法律规定必须由建设方承担的风险。作为风险管理的手段之一,建设方可以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什么是不可抗力,发生不可抗力时施工单位应采取的措施,从而保证对于约定以外的情况,施工单位会主动采取措施预防。即使不可抗力发生,施工单位也必须立即主动控制,从而把损失降到最低。
最后,工期风险。建设方可以根据相关定额及使用要求,确定适合的工期,并在招标时明确要求及相应的奖惩措施。这样施工单位会根据工程情况及招标文件制定出保证工期的措施,确保工期目标的实现。在施工过程中,即使发生预料之外的情况,施工单位也会采取赶工措施,保证工期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
(五)不应忽视合同后期管理
1、工程结算资料
工程结算资料的提供内容:所有竣工图,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工程签证单,招投标文件,合同书,结算书等。工程结算资料必须经工程监理的审核后报送建设方。
2、工程结算审价
工程竣工验收后,由承包人提供全套工程结算资料给建设方(或建设方委托造价咨询单位)进行结算审价,审价时应注意如下问题:
(1)所有竣工图、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签证单等工程结算资料应为原件,复印件无效;(2)结算审价原则不得违反合同规定,事先另有规定的除外;(3)建设方督促承包人积极配合审价单位在合理时间内完成审价;(4)工程最终审价报告应作为工程支付结算款的主要依据。
参考文献:
[1]高军等.浅谈施工项目如何实施项目的全面合同管理[J].铁道建筑,2012,(09).
[3]项兵.建筑施工的施工合同管理对策分析[J].价值工程,2010,(21).
[关键词]全过程控制 决策阶段控制 施工阶段控制
1.工程造价控制的关键在项目决策和工程设计阶段
工程造价全过程控制的目的,是合理确定并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是一项复杂而细致的工作,必须通过项目从决策―设计―实施全过程的控制管理才能实现。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决策内容是决定工程造价的基础。
经过大量的实践证明,影响项目投资最重要的阶段是技术设计结束前的工作阶段。据统计,各个阶段影响项目可能性分别为:投资决策阶段70%一90% ,设计阶段35%―75% ,施工阶段5%一35% :竣工决算阶段0―5%。显而易见, 控制工程造价的关键在项目实施之前的项目决策和设计阶段,项目决策是决定因素,设计则是关键因素。
长期以来我国建设项目存在拖延工期,工期越长造价就越高。目前在我国设计领域,工程技术人员缺乏经济观念,设计思想保守,对如何降低项目投资考虑甚少,设计中技术与经济严重脱离。当然也就难以有效地控制项目投资。困此在设计阶段如何正确处理技术先进与经济合理两者问的对立统一关系,成为提高项目投资效益的关键环节。设计阶段工程造价控制是按照经济规律的要求,利用科学控制方法和先进的控制手段合理地确定工程造价和有效地控制投资,保证有限的建设资金和物质资源得到合理的充分利用。目前采用的比较多的有限额设计这一方法,限额设计是按照批准的总概算控制总体工程设计,各专业在保证达到设计任务书各项要求的前提下,按分配的投资额控制各自的设计,没有特别的理由不得突破其限额。限额设计包含了尊重科学、注重实际、精心设计的内容,只有做到更科学、更实际才能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限额设计对各方面的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技术人员要不断拓展自己的技术知识, 不断提高自己各方面的工作能力。限额设计有两层含义,一是从经济上讲,在不降低使用效能的前提下推行限额设计,将工程造价严格控制在对建设项目的投资限额内;二是从技术上看,要采集、归类工程技术资料,形成一套完整的分析系统。
2.招投标阶段是控制工程造价的有效环节
当前,国家明文规定除特殊不宜招标的项目及限额以下的小型项目以外,建设单位必须以招投标方式确定施工单位。招投标体制实施以来,取得不少经验但不够完薯,必须进行改革。为此,政府及造价管理部门必须加强宏观管理规范工程招投标行为,从编制招标文件、发标、开标、评标、决标一系列过程中都要严格按照规范化的程序进行,都要突出造价控制。投资单位在工程招投标上要做好三项工作:一是合理编制拦标价。要保证质量,把工程拦标价控制在合理造价下限;二是范投标报价。实行“货比三家“,对施工单位技术、质量、信息、工期、报价综合实力进行比较,最终决定优胜者中标;三是公平评标。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杜绝“人情标、“地方保护标’。
2.1提高招标文件的编制质量
相对于定额计价模式的国家定价或国家指导价在调节发承包双方利益、反映市场价格方面的滞后和无奈,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更能发挥市场规律中“竞争”和“价格”的作用,是市场形成工程造价的主要形式,是整个项目造价控制的核心内容!
2.2完善评标体系,尽量采用公开招标形式
我国常用的招标方式有公开招标与邀请招标两种招标方式!建设单位应该尽量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即应该依照法律要求公开招标信息,尽可能广泛的征集到有资格和条件的施工单位来参加资格的预审!因为只有采用公开招标,才更加可能做到所要求的公开、公正和公平,从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可是如果不能够处理好招标工作中的一些细节问题,也一样可能会造成工程造价的失控!
2.3采用合理的评标方法,规范竞标
合理的评标方法有综合评分法和合理低报价法。合理低报价法,是在其他指标能够满足条件的情况下以最低的合理报价作为中标条件,采用这种方法,业主的目的在于降低工程造价,在一些技术难度不大、质量要求不高的工程,常采用合理的低报价法,这既有利于促进建筑业的发展,又可降低建设单位造价!合理低报价法体现了公平的市场竞争原则。
3 .工程项目建设的施工阶段是造价控制的重要环节
施工阶段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是实施建设工程全过程造价控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实际的工程管理中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施工阶段的造价控制,对管理好有效资金,提高投资效益有着重要意义。
3.1 对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审核
结合工程项目的性质和规模、工期的长短、工人的数量、机械装备、材料供应情况、运输、地质、气候条件等各项具体的技术经济条件,对承建单位指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进行优化,最后选定最合理的方案,因为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是竣工结算的重要依据。
3.2对图纸熟悉并加强图纸会审
开工前要提前熟悉图纸,了解设计师的设计意图,把签证变更提前出具,有效的防止窝工、返工现象的发生,从而确保工程签证的客观、准确、及时;严格执行签证的审核制度,加强现场参与人员的参与性,确保签证的质量、数量和造价的准确性。施工过程中要加强材料价格的信息管理,了解市场建筑材料的现状,主要材料价格必须经过建设方认可,这就要求基建管理人员必须深入了解市场,掌握第一手资料。
竣工结算时要对竣工图进行审核,竣工图是工程实施过程的最终结果,工程签证情况和设计变更内容,只要能反映在竣工图上的必须如实反映。对设计变更还应审核变更手续,要求原设计单位出具“设计变更单”和变更图纸,经设计人员签字并加盖公章确认。
3.3 加强技术与经济结合及造价控制
切实有效的造价控制必须从组织、技术、经济、合同等多方面采取措施。所以建设单位必须加强现场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的“ 经济”观念、素质教育, 培养实事求是的办事作风,协助施工方搞好施工组织设计,合理安排人、财、物, 加快施工速度,提高工程质量,确保施工安全。施工中遇到问题应及时与设计单位联系,选择既科学又经济可行的解决方案,克服盲目指挥造成的浪费,要从工程招标、合同谈判、造价预算、签付进度款到竣工决算、造价分析等方面实行全过程管理,严格控制工程造价。
目前在建设工程项目的实施阶段特别是施工阶段的管理,主要是通过现场监理人员管理来实现的, 在此阶段监理的内容和范围主要就是通常所说的“三控”、“两管”、“一协调”,“三控”即是质量控制、进度控制、造价控制,“两管”即是合同管理、信息管理,“一协调”即是组织协调。但从现状来看,现有监理机构的从业人员一般都是监理工程师和从事施工技术的管理人员,主要对施工阶段的质量安全加以监督, 即对建设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和进度控制及施工过程中的一些组织协调。合同管理及信息管理在很大程度上均不到位,甚至有些脱节。而所谓理论上操纵的全方位,也仅仅是对中间付款、工程更变、结算审核时的分散管理。也就是说在施工阶段的投资控制是时隐时现的,没有真正地监控。所以,在施工阶段要强调全过程投资控制,对造价管理的目标、内容进行全方位的监控,彻底改变那种合同开口、事后算账、最后审价斩一刀的做法。
4 . 工程项目建设的竣工结算阶段
竣工决算是反映建设工程实际造价和投资效果的文件,及时、准确地对竣工决算进行审核,对于总结分析建设过程的经验教训,提高工程造价管理水平,积累技术经济资料具有重要意义。在确定工程造价时,坚持以现行的计价规范为依据,按照施工合同和招标文件的规定,根据竣工图,结合现场签证和设计变更进行审核。工程审计人员在结算时不能只是对图纸和工程变更的计算审核,要深入现场,细致认真的核对,确保工程结算的质量,提高投资效益。建设工程造价控制的实质就是运用科学技术的原理和经济及法律手段,解决工程建设活动中的技术与经济、经营与管理等实际问题。只有在项目建设的各个阶段,采用科学的计价方法和切合实际的计价依据,合理确定投资估算,初步设计概算和施工图预算,才能提高投资效益。
4.1检查相关文件的完整性,把好建设工程竣工结算资料合格关
完整而合格的建设工程竣工结算资料是进行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审计的前提。但建设工程竣工结算资料却往往是不完整的或者是不合格的,时常缺少竣工工期说明、材料暂估价确认单、水、电费核定单等建设工程竣工结算附件,甚至收到以隐蔽工程验收单代替工程量签证单的结算。一套完整而合格的建设工程竣工结算资料笔者认为至少要包括手续齐全的以下内容:招标文件;投标(中标)文件;施工合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竣工图纸;竣工工期说明;设计变更单;工程量签证单;材料暂估价的确认单;水、电费核定单等。
4.2 审查变更与签证资料,把好设计变更与现场签证审核关
审查竣工图纸,清理统计建设工程变更联系单,审核设计变更签证。设计变更要有原设计单位负责人以及建设单位和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的签字,否则不应列入建设工程竣工结算。
现场签证是建设工程在施工期间的各种因素和条件发生变化情况的真实记录和证实,也是承、发包双方施工合同以外的建设工程质量变化情况的真实记录和证实。它是计算预算外费用的原始依据。现场签证的正确与否,直接影响到建设工程造价。所以,现场签证是一项非常细致而严肃的工作,它直接关系到承、发包双方的权益,不得有任何轻率马虎。
4.3加强造价管理队伍建设,把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专业人员素质关
由于建设工程涉及面广、影响因素多、环境复杂、施工周期长、政策性变化大、材料市场供应波动频繁等一系列因素给建设工程竣工结算的审核工作带来一定的困难,并且建设工程竣工结算的专业性很强,涉及的知识面很广。为此,国际著名造价工程师陈广言认为一个合格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者不仅要有一定的经济理论水平,还要有一定的政策法律水平。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审查是一项技术性、经济性和政策性都很强的工作。工程造价控制涉及很多环节及专业知识,要做好这一工作,不仅要有较强的建设工程造价业务知识,而且还要具备法律、税收、商业以及建安工程相关知识。不仅要有一定的实际工作经验和业务工作能力,还要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认真踏实的工作作风。所以,建设单位应加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队伍建设,配备合格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专业人员担负建设工程全过程造价管理尤其是建设工程竣工结算的审计工作,如此才能更加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
5.结束语
综上所述,建设工程项目的造价全过程控制是一项既艰难又繁琐的工作,涉及面之广、包含内容之多是无法想象的,核心内容是对造价进行动态控制和管理的过程。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需要建设单位时时强化管理意识、完善管理制度、改进管理方法,充分发挥掌握第一手资料和建设周期中的重要信息的优势,把握市场经济的脉搏,减少或避免建设资金的流失,最大限度的提高建设资金的效益。只有这样坚持,不断吸取经验,我们一定能探索出更简洁、更完善、更适合我们自己的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投资控制方法。
[参考文献]
[1]齐骥.工程造价管理相关知识[M].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2001.
[2]戚安邦.建设项目全过程管理理论与方法[M].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2004.
传统审计通过事后介入的方式发现问题、追究责任,存在严重的滞后性和被动性。首先,传统审计工作往往在建设项目已竣工验收后才开始,带有严重的滞后性,一方面审计人员无法还原现场,加强对施工、验收和结算等各个环节的详细了解,从而使得许多隐蔽工程无法发现;另一方面,一些业主及施工单位为防止问题被披露,经常采取事后补程序、做假账等方法阻碍审计工作的开展,使得现场调查取证工作难以深入。而跟踪审计通过及时介入项目建设的各个阶段,变事后审计为事前、事中审计,从而改变审计的时效性,提高审计效果。其次,传统审计范围主要包括施工和竣工决算两个阶段,具有相当的片面性。而跟踪审计,可以全面反映出建设项目决策、设计、招投标、施工、预决算、结算等各个阶段的实际情况,消除整个项目建设过程可能出现的监督盲区。再次,传统审计只是在结果发生后才提出整改意见,追究相应责任,在管理上存在极大的被动性。而跟踪审计可以及时发挥其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约束机能,充分发挥审计的防御性和建设性作用。
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可以积极拓展现代审计功能。随着国家经济、文化、技术的发展,社会管理出现了极大的变革,审计功能在内涵与外延上也发生了极大演变和拓展。现代审计包括监督、公证、评价、控制、咨询、管理、签证、认证功能。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可以在时间和空间上积极拓展审计维度,将审计功能从传统层次的监督领域拓展到更深层次的服务领域,一方面实现对项目建设的有效监督与管理;另一方面可以增强与银行、保险等金融服务机构的信用交流,解决项目建设融资等配套服务问题。
建设项目跟踪审计的基本内容
推行跟踪审计,最基本的动机是期望解决事后审计的弱效性问题。建设项目管理实践表明,影响项目建设目标实现的根本要素是前期决策、工程设计、招标投标及合同管理等相关工作。由于受诸多要素的影响,多年来,我们一直把建设项目审计的重点放在了项目的实施阶段,忽视了上述关键控制点。就此而言,开展跟踪审计,核心要义是解决审计内容的延伸问题。因此根据项目建设的客观运作规律,综合考量审计对象的主客观风险因素,可以将建设项目跟踪审计的具体内容概括为前期决策审计、前期准备审计、项目实施审计和项目验收审计等。
(一)前期决策审计。“重视项目前期决策工作,规范决策程序,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可行性”已经成为建设项目管理和控制的核心主题。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要求,大中型投资项目决策的程序主要为:投资机会研究,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项目评估,项目决策审批。项目前期决策审计的具体内容包括:(1)审核建设项目的申请、批准、投资和管理是否有相应的管理规范;(2)审核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在经济上和技术上是否存在合理的客观基础;(3)审核建设项目的前期管理是否按照相应的规定和程序操作;(4)审核预期投资收益是否可以依据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客观基础进行综合评估。
(二)前期准备审计。按一般意义上的理解,前期决策属于前期准备的范畴,因此这里的前期准备仅作狭义理解,即主要包括初步设计及概算、环境评估及许可、建设规划、用地批准、施工许可、消防许可、项目设计;施工、监理、招投标、签订各项经济合同等内容。项目前期准备审计的具体内容包括:(1)审核初步设计概算的编制依据、编制深度、编制范围、工程量计算、计价指标、工程费用及其他费用等有关内容是否充分、完整、合理、合法;(2)审核基本建设程序的执行是否到位,政府规划、批复及许可文件是否齐全、有效;(3)审核是否按规定的方式选择勘察、设计、监理单位,有关单位是否有相应的资质,设计文件内容是否准确,设计质量是否可靠等;(4)审核招标与评标过程是否合法合规,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是否规范完整、科学合理;(5)审核建设项目涉及的各项合同是否完备,合同签订是否合法、合规,合同内容是否明确具体;(6)审核建设项目资金来源及储存是否合规,后续资金是否落实,前期工程支出是否真实、合法、合规。
(三)项目实施审计。项目实施是项目建设的核心部分,因此也是建设项目跟踪审计的重点部分,这里的实施审计是指从项目开工建设至项目竣工决算之前,对建设项目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的审计。具体内容包括:(1)审核设计、概算、合同等执行情况是否到位,即工程质量、进度和投资目标是否得到有效控制,物资采购供应是否满足进度要求,工程计量支付是否按照合同文件进行;(2)审核项目建设各参与各方是否根据法律规定、合同约定及内部规范要求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是否建立了健全的内控制度并有效执行,各主体间是否形成了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管理机制,工程施工过程中是否能够确保各环节的畅通;(3)审核工程计量是否真实完善,工程变更和签证审批是否依照既定程序执行,工程索赔是否遵守法律法规和合同文件,建设资金的使用是否经济、合理等等。
(四)项目验收审计。这里的项目验收包括工程竣工决算,交付项目的鉴定与评估,验收文件的签署等。跟踪审计的具体内容包括:(1)审查工程竣工决算编报是否及时、正确、完整。竣工决算报表数据是否真实,各表之间的勾稽关系是否正确;(2)审查建设工程投资的真实性、完整性、正确性、合法性,竣工图纸及相关资料与实物是否一致,工程结算是否准确;(3)审查待摊投资是否真实、合法,有无套取挤占工程投资支出;(4)审查建设项目交付的使用资产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办理了验收手续;(5)审查建设项目的投资效益是否符合既定目标和预期,综合评价建设项目投资决策的有效性、经济性,分析各个阶段存在的问题和取得的成效,分析投资效益实际变动情况及其影响因素。
建设项目跟踪审计的具体应用
建设项目跟踪审计的目标是从经济性(Economy)、效率性(Efficiency)和效果性(Effectiveness)三个角度对投资项目进行综合评价,通过事前、事中和事后的有效控制,积极防范管理风险、提升管理能力、提高管理绩效。作者所在单位——嘉兴市现代服务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嘉服集团),为嘉兴市属大中型国资运营企业,承担着港口码头、军民合用机场等大量经营性和公益性建设项目的投资、开发、运行和管理职责,其对建设项目跟踪审计的具体应用存在着积极的实践意义。
(一)建立健全的内部审计制度,选择恰当的审计组织方法。嘉服集团所有建设项目均由所属承资企业具体实施,对此集团公司一方面积极依托外部中介审计组织,严格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规范实施项目跟踪审计工作;如嘉兴山粮食码头项目的建设除严格按照法规、条例和制度规范执行外,采用了聘请外部中介审计力量进行过程监督,以确保工程建设安全、廉洁、高效。具体做法上采取了由集团公司投资、财务、审计、纪检等部门组成的效能监察组成员与国资委财务总监共同参与选聘中介机构,依据选聘标准审查、评价中介机构提交的工作计划书,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最终聘请了外部第三方中介审计机构—嘉兴市中诚建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进行全程监督审计。
另一方面不断加强和完善内部审计制度建设,健全集团系统内部的审计组织架构,强化业务知识培训教育和内控审计管理工作。在外部中介审计组织跟踪审计的基础上,针对项目工程的每项费用支出,根据项目总体规模和单笔支出限额,实行不同级别的财务联签;联签权限涉及财务、审计、投资和纪检等多个职能部门。除定期接受外部审计机构进行独立审计外,集团公司还在每个所属承资企业配置内审员,不定期地组织他们对各承资企业的建设项目进行交叉审计。健全的内控制度和内外结合、交叉审计的组织方法使得建设项目跟踪审计能充分发挥3E作用,实现项目建设中的权力制衡,从源头上防止了工程腐败的发生。
(二)拓展内部审计机构及审计人员的职能定位。一般的内部审计职能主要包括以监督为目的的财务收支审计和以考核为目的的经济责任审计。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延伸了内部审计职能,包括以目标实现为目的的经济效益审计、以增加价值和控制风险为目的的风险评估审计。嘉服集团对内审机构与人员的职能定位主要包括以下基本内容:(1)在建设项目跟踪审计中保持其专业性,为项目建设及时提供专业咨询和合理化建议,避免审计僵化、照搬照套审计理论;(2)在建设项目跟踪审计中保持独立性,不插手项目建设的具体事务,保持“旁观者”的清醒头脑,跟踪审计时积极做好现场取证,避免审计空洞、局限于纸质材料;(3)在建设项目跟踪审计中保持主动性,要深刻理解项目建设目标,积极主动搜集信息,掌握各种动态变化因素,避免审计被动、拘泥于既往状态。跟踪审计职能的转变提升了建设项目的管理效益,一方面加强了现场管理,增强项目参与单位的责任意识,消除项目建设的安全隐患;另一方面提高了工作效率,密切了相关部门的合作,降低了工程成本,化解了建设过程中的经济风险。
(三)选择合适的跟踪审计模式。审计模式又称审计取证模式,基本分为三个演变阶段:账目基础审计阶段、制度基础审计阶段和风险基础审计阶段。企业应根据其自身业务规模水平、内部制度完善程度选择合适的跟踪审计模式。嘉服集团作为嘉兴市属国企经营管理更多地依靠健全、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因此建设项目跟踪审计选择以制度基础审计为主,风险导向审计为辅的混合审计模式。这种审计模式的选择在实际运行中,极大地降低了审计风险,提高了审计效率,增强了审计效果。从集团公司所属的嘉兴山粮食码头项目、上山多功能码头项目、到目前的嘉兴军民合用机场改扩建项目,均实施了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工作措施,取得了非常明显的审计效果。特别是上山多功能码头项目跟踪审计工作的引入,委托了平湖市审计局负责对该项目进行跟踪审价决算;从跟踪审价决算结果来看,清基清淤项目送审价为629.9927万元,审核后为309.3133万元,工程费用核减量达到了50.9%;围堰吹沙项目送审价为1777.8391万元,审核后为1369.5035万元,工程费用核减量达到了22.97%,既避免了重大工程项目没有经过招投标进行施工的违规行为,大大节约了嘉兴地方国资公司建设项目的支出成本。
(四)把握跟踪审计的介入时机。建设项目跟踪审计根据介入时机的不同分为全过程跟踪审计和阶段性跟踪审计。前者是指审计机构及人员全程跟踪建设程序,有计划地从建设项目的立项、可行性研究、设计、征地拆迁、招投标、合同签订、工程价款结算、竣工验收直至项目投产或使用进行审计监督;后者是指审计机构及人员根据工程项目进展情况,从某个阶段开始,甚至可以从某阶段的某个环节介入进行审计监督。嘉服集团根据建设项目的不同情况,综合考虑审计风险水平和审计效益,采取不同的跟踪审计方式:(1)投资规模特别巨大、工程复杂的项目建设,审计从前期决策就开始介入,内部审计人员通过列席党政联席会议,参与项目前期投资决策;(2)投资规模巨大、工程相对复杂的项目建设,跟踪审计从开工时开始介入,跟踪整个施工过程,直至竣工验收;(3)投资规模较大,工程并不复杂的,审计从设计之后开始介入,跟踪审计概算的执行情况;(4)投资规模一般、工程简单,审计从施工合同签订后开始介入,跟踪合同的履行情况。这种跟踪审计介入时机的选择方式体现了审计工作的实际要求,坚持了“突出重点、量力而行、明确责任、防范风险”的原则,又将跟踪审计与效益审计、跟踪审计与专项资金审计等结合在一起,真实地反映工程建设全貌,为管理决策提供依据。
(五)建立跟踪审计的质量保证体系。实施跟踪审计后,审计的内容大大超出了传统结算审计的范围。由于审计人员大多毕业于财务或经济专业,受其业务能力和专业构成的限制,难以保证建设项目跟踪审计的质量。集团公司通过建设项目专业人才的引进、财务人员工程项目的专业培训等多种途径加强了审计队伍建设,并通过加强内部招投标规范管理、强化财务联签制度等一系列措施,建立起完善的审计质量保证体系,以真正发挥项目建设跟踪审计工作的优越性。
结束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