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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道路交通安全预案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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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道路交通安全预案

第1篇:社区道路交通安全预案范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国务院、省政府有关领导对安全工作的指示和省、市、县政府相关会议文件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路,以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年为契机,进一步解决我镇道路交通安全责任落实、执法监管、综合治理、基础保障、管理机制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全面提升我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水平,真正把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薄弱点补上来,把超载超限问题治下来,把社会各界人士高度重视的安全工作抓起来,促进全镇交通秩序明显好转、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道路交通安全状况明显改善。

二、整治目标

具体目标有:辖区内不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辖区内机动车辆安全排查率达100%,机动车辆驾驶人和从业人员交通安全教育率达100%;落实“三整顿三加强”措施(整顿驾驶人员队伍、路面行车秩序、危险路段,加强责任制、宣传教育、执法检查)和开展道路交通“五进”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单位、进学校、进家庭);依法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依法治理辖区无牌无证驾车、非客运车辆载客、客货混装、客车超员、报废车辆上路行驶等;制订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一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力量施救率达100%;成立整治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落实镇村干部安全三包(包线、包车、包人)责任制。

三、组织领导

为保障此项工作顺利实施、有效推进,特成立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攻坚领导小组,成员和职责如下:

四、工作步骤

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攻坚年行动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筹备组织阶段(1月2日-3月3日)

一是设置相应办事机构,落实办公地点、人员,建立相关制度、台账,设置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专题召开工作动员会,全面安排部署工作。二是组织“大排查”行动,建立完善相关台账。三是镇政府与镇级部门、镇属单位、各村(社区)签订安全责任书,相关镇级部门、镇属单位、村(社区)根据排查情况与辖区货运企业、业主、货场等签订不得超载超限的安全责任书。四是相关镇级部门、镇属单位、各村(社区)组织学习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细化措施、完善制度。

(二)综合整治阶段(4月1日-9月30日)

一是在一些重点地区的村(社区)设立劝导点,配备劝导员,常态化开展劝导工作。二是协助职能部门依法查处和取缔货车违规销售和非法改装作业。三是根据统一部署开展联合执法,全面查禁超载超限车辆。四是加快推进安保工程的建设,按时间要求确保工程进程。五是常态化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巡查工作,每周由交管办牵头。联合相关部门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一次交通安全巡查,对发现的问题责成责任单位、人员立即整改。

(三)巩固提升阶段(10月1日-12月31日)

根据前期工作开展情况,进一步归纳、总结、提升、优化,对行之有效措施要进一步深化形成长效机制;对成效不明显、不突出的措施要进一步优化提升;对未完成的基础设施建设、台账等督促完成;对依然存在和面临的困难和问题要进一步研究解决。切实抓好提炼总结,将整个道路交通管理整治工作成效形成固化于章的制度成果,全面提升我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水平。

五、整治内容

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攻坚年共有五项工作任务:

(一)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1、工作任务:明确各村(社区)、镇属单位、镇级部门关于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主体、责任、任务和区域。落实部门和人员摸排收集、梳理上报、研究解决辖区公路隐患,做到应排尽排、科学论证、区分路级、分类登记、及时解决。治理措施和落实情况要追踪落实到底,重点做好防冰雪、防大雾、防自然灾害的行车安全准备工作,对事故多发路段、急弯、险路的安全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情况进行检查,及时清除妨碍行车安全的路面障碍物,完善危险路段、施工路段行车指引标志和安全防护措施。

2、责任部门:牵头责任部门为镇交管办。协作责任部门为派出所、城区交警中队、安办、农机站、各村(社区)。

(二)查处交通违法行为

1、工作任务:以S309省道、叙蔺路、蔺郎路及各村主干道等为整治重点。强化运输安全管理,对不具备车辆安全技术条件的车辆、未获营运车辆驾驶员从业资格的人员,一律不允许进行道路运输经营活动。严查严处拖拉机、低速货车、三轮车、摩托车违法载人和无牌无证、酒后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2、责任部门:牵头责任部门为镇交管办。协作责任部门为镇安办、派出所、农机站、城区交警中队。

(三)健全完善长效机制

1、工作任务:建立八项制度和相关台账:

一是建立村(社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管理台账,明确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劝导员。原则上全体村(社区)干部均为辖区协管员,协管员、劝导员负责在当地村“两委”领导下常态化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日常巡逻检查;在重点区域设置劝导点和劝导员,开展交通安全“五劝”。村“两委”主要领导实行日常管理带(值)班,定期不定期在重点时段、重点路段进行交通安全巡逻,及时纠正查处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台帐内容包括:机动车、驾驶员信息,协助处理交通事故登记,道路交通事故隐患点段排查整治统计,说服教育、安全工作记录、责任书签订等。由各村(社区)负责完善资料、及时更新内容。

二是建立常态化宣传机制。各村须设置道路交通安全相关墙体标语2条以上,要会同公安、农机部门经常对农用车及拖拉机驾驶人、学生、沿路村民等重点群体面对面宣传教育,群众交通安全知晓率达到100%以上;教育部门要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法制教育内容;各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单位每月开展一次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培训。机动车驾驶人必须主动自觉参加所在单位(所在村社)组织的交通安全教育活动。同时,全镇大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示范村、社区、学校、单位创建活动。

三是建立完善联席会议制度。由镇分管领导牵头、镇交管办负责,定期组织成员单位召开会议,解决突出问题。

四是建立完善举报奖励制度。对举报相关道路交通隐患的单位或个人,一经核实,给予一定经费奖励。

五是建立预警通报机制,一旦发现隐患立即设置警示标志,告知相关部门解决。四是建立完善责任倒查制度。镇目督室、交管办、安办等部门全镇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责任情况进行督查督办,实行责任倒查。

六是设立镇道路交通安全基金。由镇财政安排100万元资金,专项用于交通管理考核奖励等。

2、责任部门:牵头责任部门为镇交管办,协作责任部门为派出所、安办、农机站、城区交警中队、联村部门、各村(社区)。

(四)常规工作督查督导

1、工作任务:根据整治工作部署和推进进度,突出重点,适时组织专项督查行动,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通报,推动整治行动整体纵深发展。

2、责任部门:牵头责任部门为镇交管办,协作责任部门为镇纪委、派出所、安办。

(五)交通违法责任追究

1、工作任务:完善交通事故责任倒查机制,严肃事故责任追究。对事故中暴露出的车辆和驾驶人管理问题的,要认真进行分析,查找漏洞,提出改进措施和意见。

2、责任部门:牵头责任部门为派出所,协作责任部门为镇目督室、镇安办。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村(社区)、镇级部门、镇属单位要深刻认识各类交通安全事故的深刻教训,杜绝盲目乐观、麻痹大意的思想,要采取有效措施、营造有利环境,切实增强全镇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防范能力。

第2篇:社区道路交通安全预案范文

一是狠抓思想认识提升。组织学习公安部公交管[2012]号文件精神,切实提高交通事故管控工作的思想认识,结合当前开展的“三超一疲劳”专项整治行动,落实各项交通安全严管措施,坚决杜绝一次死亡3人(含)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二是狠抓重点车辆监管。全面加强对营运客车、学生接送车、危险品运输车的监管,组织警力会同安监、教育等部门,对全县辖区学校校车进行一次摸底排查和安全检查,详细掌握辖区学生接送车辆数量、车辆所有人、驾驶人、运行时间和路线等情况。对手续不全、车辆安全性能不达标的运输车辆一律禁止其上路运营,对非法营运校车,一律坚决予以取缔。同时,严格落实校车户籍化管理措施,将所有校车纳入营运车辆户籍化管理,建立健全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信息通报制度,并以书面形式定期向交通、教育等部门进行抄告,督促相关部门进一步落实交通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切实加强交通安全源头管理。每天上学和放学时间在辖区设立检查站,对学生接送车实行逢车必查、逐车登记,强化路面管控力度,严厉查处营运客车交通违法行为。截至目前,共出动警力330人次,警车50台次,检查校车65台次。

三是狠抓行车秩序整治。加强恶劣天气时交通安全管理,针对冬季恶劣天气和近期多雾天气增多的特点,进一步完善恶劣天气道路交通应急预案和警种联动管理预案,全面落实部门恶劣天气勤务和管理措施,杜绝因天气原因而造成群死群伤的交通事故发生。

四是狠抓道路隐患治理。对全县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进行“回头看”,与辖区乡镇协作对辖区交通安全隐患再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并建立“一患一档”,确保隐患排查工作落到实处,坚决防止走过场。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形成书面材料向党委政府进行汇报。加快道路、桥梁及重点部位的交通安全隐患治理进度,最大限度地消除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五是狠抓安全宣传教育。以“文明交通安全行动”活动为契机,紧紧围绕“文明驾驶、平安出行”主题,深化“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并重点开展“六个一”活动:即挂一条宣传横幅、贴一套宣传挂图、送一份交通安全提示、看一盘交通安全VCD、上一堂交通安全课、开展一轮文明劝导活动,并加强对活动的督促检查,规定安全宣传事后统一录入“交警队信息平台”,开展情况一律纳入部门考核范畴。积极开展城区交通秩序“文明劝导”活动,活动中,共向行人、司机发放文明交通宣传单500余份,劝导行人、车辆70余次,活动取得了良好效果,进一步提高市民交通文明素质,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

第3篇:社区道路交通安全预案范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部署及要求,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保证群众出行安全为出发点,按照“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农村道路交通事故预防社会化机制,巩固深化全县交通秩序大整治专项战役,采取积极有效措施,逐步完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促进农村道路交通秩序明显好转。

二、工作目标

(一)通过加强安全设施建设和治理公路交通事故隐患,逐步完善农村公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提高农村道路设计标准,提升安全性能,改善通行环境。

(二)通过开展全县安全大检查、交通秩序大整治、“三超一疲劳”专项行动、交通安全进农户主题宣传、三方合署办公(派出所、交警、农业)等工作,使各项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农村群众的文明交通意识、安全意识普遍增强。

(三)通过加强对客货运输企业、送子车驾驶员群体的日常交通安全教育培训和对违法驾驶员的再教育工作,及时清理资质不合格的驾驶员和安全性能不达标的高危作业车辆,保证重点监管驾驶员群体的健康发展及车辆的良性运转。

三、工作重点

(一)加强农村交通安全宣传。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重点针对当前农村地区普遍存在的交通陋习及形成交通难点症结问题的原因,广泛深入开展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有效提升农村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

(二)加强农村交通规划建设。加大农村地区交通投入,合理规划农村交通布局,缓解交通供需矛盾,完善现有路网功能和基础交通设施建设,从根本上解决农村地区交通建设薄弱问题。

(三)加强农村交通陋习治理。以哈肇、庆木等隐患较多、路况复杂、流量较大的主要公路及县乡公路为重点管控区域,以送子车、长途客运车、送工车、农用车、摩的港田车等易发违法违规行为的车辆为重点整治对象,严厉打击非法营运、黑车运营、违规载人、“三超一疲劳”、酒后驾车、涉牌涉证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四)加强农村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积极开展农村地区交通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治理农村交通基础设施缺失、硬性隔离设施欠缺、公路平交路口过多、交通标志标线不健全等严重影响行车安全的点(段),以及存在潜在事故诱因的路段。

(五)加强农村公共交通建设。大力发展农村和郊区公共交通,提高公交线网覆盖面积,解决运力不足带来的农用车载人、客车超员和非法送子车等问题,满足农村客运需求,提高群众乘车安全系数。

(六)加强农村交通事故防控。明确县乡两级政府对交通事故预防负第一责任,以及各相关部门应承担的职责,科学分析农村地区交通安全形势和交通事故形态、分布特点、诱发原因,建立交通事故预防机制,积极推动交通安全隐患整改措施落实,从源头上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

四、组织机构

成立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常务副县长王思库担任,副组长由县政府办公室主任杜雪冬、县安监局局长李春波、县公安局副局长刘晓春担任。办公室设在县公安交警大队,主任由县公安交警大队大队长杨绍军担任,具体负责督导、检查整治专项行动的推进和落实工作。

五、职责分工

(一)各乡(镇)政府。一是发挥主体管理职能,统筹开展辖区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组织所属相关部门和单位各司其职,综合治理交通环境。二是发挥基层政府作用,整合公安、交通运输、农业、安监等部门的管理资源,落实上级部署,加强各类交通安全隐患排查,调研整改突出问题。三是将农村交通安全纳入年度绩效考评,制定落实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全面落实各项整治任务。

(二)宣传部门。一是制定《农村地区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方案》,大力倡导主动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守法驾驶、遵章出行的文明交通风尚,倡导市民特别是农村居民告别不文明交通行为。二是协调新闻媒体,充分利用“声、屏、报、网”等宣传媒介,大力宣传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活动工作动态,加大违法行为曝光力度,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和浓厚的社会氛围。三是开展“交通平安新农村”主题宣传活动,指导和支持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在客运站、农村集贸市场等人流密集区域,采取悬挂交通安全宣传条幅、挂图、发放宣传单、播放交通安全宣传专题片等方式,集中宣讲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危害性,警示各类交通参与者。

(三)安监部门。负责指导、协调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督促道路隐患整改和安全措施落实,并牵头组织联合督察组,检查、指导整治专项行动的推进与落实。

(四)公安部门。一是集中优势警力,在农村、城乡结合部、服务站设置交通陋习整治点和交通安全宣传站,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上限处罚,迅速形成高压严管态势。二是与相关职能部门配合,联勤打击非法营运、违规载人等违法、违规行为,并对有关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三是强化对公路、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的巡逻管控,加大事故高发点段巡逻密度,排查整改事故黑点黑段,通过公路测速、定点执勤、巡控纠违等方式,提升交通安全管控水平。四是依托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模式,教育提升各类交通参与者的文明交通意识,并利用检车检证契机,加强对送子车、农用车、长途客运车等重点车辆和农村驾驶员的源头管理。五是组织相关警种配合公安交管部门开展农村交通安全管控工作,排查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严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六是组织乡镇派出所开展各类交通安全宣传活动,督促农村居民按照要求办理牌证,预防和减少农村地区交通事故。

(五)交通运输部门。一是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城乡结合部道路、农村道路和各级公路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整改治理事故隐患黑点,完善交通标志、标线等各类交通标识,最大限度地强化事故预防硬件设施建设。二是提高农村地区的交通运力,加强公交、客运企业行业监管及从业人员素质教育,满足农村客运需求,全面提升公交和出租行业服务质量。三是牵头治理送子车、旅游车及无手续“黑车”等非法营运行为,净化运输市场秩序。

(六)城乡建设、城乡规划部门。一是结合道路规划建设,最大限度地完善农村和城乡结合部道路基础设施和行人过街设施。二是依据职能,优化路网通行能力,努力消除事故黑点及交通事故高发区域的道路安全隐患。

(七)农业部门。负责对农业运输机械摸排清理、登记造册,对安全性能差、私改拼装、达到报废期限的依法处理,并在春季播种前,对农机驾驶员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讲解农业机械操作规范,签订安全责任状。

(八)教育部门。一是将交通安全宣教纳入中小学校教学计划,健全由学校主要领导负责的交通安全领导小组。二是与相关职能部门联合开展互动宣传活动,通过主题班会、知识竞赛等形式,增强学生及家长的文明交通意识,同时安排学校共同参与校园周边交通秩序维护。三是对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员及乘车学生等情况进行登记造册,监督学校不得使用拼装车、报废车和“黑车”作为接送学生交通工具,并将发现的交通安全隐患向有关部门报告。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整治专项行动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坚决贯彻落实各级领导关于道路交通安全的指示精神,认真吸取我县道路交通事故的惨痛教训,结合农村实际道路交通环境,对交通安全整治工作进行梳理、细化,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方案,层层抓好落实。

(二)加强管控措施。各乡镇政府要积极发挥主体责任,各相关部门要结合职能,将管控触角进一步向城郊结合部、乡镇和通村道路延伸,对重点人群、车型、路段实施监管,加强对管控薄弱时段的警力布控,合理划分重点管控区间、区段,明确责任区、落实责任人,遇有突发事件要做到快出警、快施救、快处置、快撤除、快疏通,严防因处理不及时而引发交通堵塞或导致次生事故的发生。

(三)加大监管力度。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深入路面、企业、场站、社区、学校和农户开展安全联合检查,全面摸排重点车辆驾驶人违法信息情况,严密排查车辆安全状况,严格重点车辆的准入制度和驾驶员资格审查,坚决禁止和取缔不具备准驾资格的驾驶人进行违法操作,杜绝重点人群、车型、路段出现失教、失管、失控现象。

(四)完善应急处置。要进一步完善应急处置工作预案,及时掌握恶劣天气预警信息,加强应急演练和应急值守,提前落实救援力量、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遇有影响道路畅通情况时,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警车带道、压速通行、间断放行、分车型通行、分流绕行、封闭管制等措施,确保道路安全畅通。

第4篇:社区道路交通安全预案范文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30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甘政发〔2012〕148号),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强化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管理

(一)规范道路运输企业生产经营行为。交通运输部门要严格道路运输市场准入管理,严把新增运输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条件审核关。强化道路运输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严禁客运车辆、危险品运输车辆挂靠经营,严禁非法改装车辆从事旅客道路运输。要规范道路运输企业生产经营行为,将企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用评价结果与客运线路招投标、运力投放以及车辆(工伤)保险费率、银行信贷、政府资金补贴、企业评先评优、线路审批(审核)、企业审验、企业资质评定、站级核定、车辆道路通行证申领等有关激励约束机制挂钩。鼓励客运和危运等重点车辆运输企业采用交通安全统筹、投保险外险(超额险)等形式,提高运输企业抗风险能力。

(二)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道路客运企业要按照《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试行)》(交运发〔2012〕33号)要求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制度、规范和技术标准,强化车辆和驾驶人安全管理,持续加大道路交通安全投入,用足、用好安全生产费用。交通运输部门要建立健全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和考评体系,健全客运、危险品运输企业安全评估制度,深度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对安全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依法责令停班、停线或停业整顿;对整改仍未达到安全生产标准的,要依法依规取消相应资质。

(三)严格长途客运、旅游客运和剧毒化学品运输安全管理。交通运输部门要严格客运班线审批和监管,合理确定营运线路、车型和时段,严禁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通行。严格控制1000公里以上的跨省长途客运班线和夜间运行时间,对次日凌晨2时前无法到站的长途客运车辆,22时后客运站不准发车,对22时前已经发车的,要严格落实凌晨2时至5时接驳运输和驾驶人落地休息制度,不具备条件的,坚决予以停运。加强旅游包车安全管理,建立旅游包车信息化数据库,逐步推行包车业务网上申请和办理制度,严禁发放空白旅游包车牌证。运输企业要积极创造条件,对于单程运行里程超过400公里的客运车辆,必须配备两名以上客运驾驶人;严格落实长途客运驾驶人停车换人、落地休息制度,确保客运驾驶人24小时累计驾驶时间原则上不超过8小时,日间连续驾驶不超过4小时,夜间连续驾驶不超过2小时,每次停车休息时间不少于20分钟,夜间客运车辆行驶速度不超过白天限速的80%。交通运输、公安、安监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驾驶人及相关企业依法严格处罚。公安交警部门要加强对剧毒化学品运输线路通行证的审批,安监、公安、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剧毒化学品运输途经道路的安全适应性评估,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确保剧毒化学品运输安全。

(四)加强运输车辆动态监管。运输企业对所属车辆的动态监控工作负全责,按要求在旅游包车、三类以上班线客车、危险品运输车和校车上安装符合标准的卫星定位装置,建立符合标准的监控平台,并接入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实行企业监管平台专人值守、24小时动态监管,确保卫星定位装置工作正常、监控有效,及时纠正和处理违法驾驶行为。对不按规定使用、故意损坏卫星定位装置的单位和个人,以及不严格监控车辆行驶动态的值守人员,要依照相关规定给予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企业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要加强工程运输车辆综合治理,加大无证运输治理力度,对使用无道路运输证和未安装卫星定位装置工程运输车辆的用车单位,要依法追究责任。

二、严格驾驶人培训考试和管理

(五)严格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和发证管理。公安交管部门要严格考试程序,加强对驾驶证申领条件和驾驶培训记录的审核,全面应用科技评判和考试监控手段,强化驾驶人安全、法制、文明意识,提高新考驾驶人的实际道路驾驶技能。客、货车辆驾驶人培训考试应按照2013年1月1日实施的考试内容标准,增加复杂路况、恶劣天气、突况应对处置技能的培训考试内容。大中型客、货车辆驾驶人增加夜间驾驶考试内容。要按照标准和业务权限建设驾驶人考试场地,建立驾驶人考试监管中心,实现汽车类驾驶人考试各科目音频、视频监控。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实行交通事故驾驶人考试发证责任倒查制度。农业(农机)部门要严格按照规定认真做好农业机械驾驶证的考试发证工作,并严格责任倒查和追究。

(六)严格驾驶人培训机构监管。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加强驾驶人培训市场调控,严格驾驶人培训机构准入门槛,规范培训机构办学行为,严格核定招生规模,严格教练员资格管理。公安交管部门要加强驾驶人培训质量监督,实行培训全过程动态监管,提高驾驶人驾驶技能。交通、公安交管部门要定期向社会公布培训机构培训质量、考试合格率以及毕业学员交通违法率和肇事率等,规范办学秩序。要实行交通事故驾驶人培训质量责任倒查制度,对未按教学大纲进行教学、学时不落实和培训记录弄虚作假等教学行为的教练员和培训机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加强客货运驾驶人安全管理。交通运输部门要严格客货运驾驶人从业资格准入关,加强从业条件审核与培训考试。交通运输、公安交管部门要建立客货运驾驶人从业信息、交通违法信息、交通事故信息共享机制,加快信息查询平台建设,建立重点驾驶人信息库,落实客货运驾驶人“黑名单”制度。公安交管部门要充分利用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及时向交通运输、安监部门通报客货运驾驶人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情况;完善客货运驾驶人退出机制,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负同等以上责任的,交通违法记满12分的,以及有酒后驾驶、吸毒、超员20%以上、超速50%(高速公路超速20%)以上,或者12个月内有3次以上超速违法记录的客运驾驶人,要严格依法处罚并通报企业解除聘用,并抄告交通运输部门。

三、加强车辆安全监管

(八)提高机动车安全性能。工商、公安、交通运输、安监等部门要加强对二手车市场、车辆维修企业的监管,依法严厉打击销售拼装、非法改装、组装车辆行为。工信部门要加强全市报废回收企业的日常监管,鼓励具有报废回收资质的企业设立分支机构或网点,方便群众就近交售报废机动车。工信、财政部门要优化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流程,加大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执行力度。公安交管部门要按照授权业务范围,扩大县区机动车注册登记权限,在重点乡镇交警中队设立服务点,方便群众就近办理机动车登记业务,减少无牌无证车辆上路行驶。

(九)加强机动车安全管理。公安交管部门要按照机动车产品公告和国家相关安全技术标准办理机动车登记,切实加强机动车查验,严格机动车唯一性确认,暂停卧铺客车注册登记。农业(农机)部门要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格拖拉机登记和查验,严禁超范围发放牌照。质监部门要加强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检验资格许可及监督管理,强化对车用(车载)气瓶、危运罐车罐体(含易燃易爆、有毒介质)以及流动式起重机械(含叉车)的检验,强化作业人员持证监管,对超过有效期的,要向社会公布,并抄告交通运输部门和公安部门,同时通知车辆所有人停止运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要严格执行检验标准,经公安部门按照相关规定验收后,实现与公安交管部门的联网和检测数据及监控视频、图片的实时传输。公安、质监部门要强化危运车辆罐体、非传统能源汽车和营运车辆的安全技术检验,对未按标准进行检验或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的行为,要对有关机构和责任人予以查处,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资质并追究法律责任。

(十)切实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各县区政府要按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17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意见》(〔2012〕48号)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根据不同年龄阶段学生的体力特征、道路条件、自然环境等因素,合理确定学校服务半径,尽量缩短学生上下学路途时间,按照保障学生就近入学、寄宿制学校入学、公共交通满足入学,提供校车服务;住建、规划、交通运输部门在规划城市和农村公共交通时,要根据学校的设置作出具体规划,合理设置公共交通线路和站点,为学生提供方便。各县区政府要对本行政区域的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建立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机制,组织教育、公安、交通运输、质监、安监等部门履行校车安全管理职责,严格落实校车使用许可和校车驾驶人资格审批、校车标牌发放制度,抓好校车的源头监管和路面管控。教育部门要督促校车服务提供者和配备校车的学校,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监督在校车上安装卫星定位装置,建立健全校车安全运行GPS监控平台,对校车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提示、警告;要配合公安机关搞好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并对学校门前的标志标牌及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排查治理。使用校车的学校应当制定有关学生搭乘校车的安全管理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学生交通安全隐患。公安交管部门要严厉查处接送学生车辆超速、超员和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坚决制止采用低速货车、三轮汽车、拖拉机以及拼装车、报废车等车辆接送学生。公安交警、交通运管等部门要密切协作,严查从事非法营运和无车辆保险、无承运人责任保险的“黑校车”,确保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

(十一)强化非机动车和电动自行车安全监管。市商务局要会同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环保局依法加强电动车辆销售企业的日常监管,禁止销售不符合国家强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等非机动车。公安交管部门要加强非机动车通行秩序管理,严查电动车、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特别要严格四轮电动车辆通行管理,积极开展电动自行车、四轮电动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摸底调查,掌握本辖区电动车辆的底数,为开展电动车登记业务做好充分准备。

四、加大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力度

(十二)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基础。各县区政府要严格落实农村道路建设养护管理主体责任,提高道路设计标准和安全性能,规范“村村通公路”建设,新建、改建农村道路要同步建设安全设施,已建成的农村道路要逐步完善交通安全设施。加大资金投入,继续把“公路安保工程”向农村道路延伸,改善农村道路通行条件。各县区要统筹城乡公共交通发展,大力扶持和发展农村公共交通,拓展延伸农村地区客运的覆盖范围。

(十三)建立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队伍。各县区政府要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组织体系建设,落实乡镇政府安全监督管理责任,拓展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覆盖面。县区和乡镇要分别成立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人员力量,进一步完善农村道路安全监管工作。要在现有乡镇干部和农机监理人员中选配3至5人担任专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员,实行乡、镇政府和县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双重管理,业务上受县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大队指导。要依据辖区交通状况,在交通流量密集的乡镇增设交警机构,配备一定数量的警力。要从乡、镇现有人员中选调一定数量人员,充实到交警中队作为文职辅警。要在足额保障人员工资的基础上,参照人民警察保障标准妥善解决文职辅警的执勤补贴及岗位津贴。每个行政村确定1至2名交通安全协管员,配合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大队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中队、交通安全管理站开展工作,负责本行政村机动车、农业机械和驾驶操作人的基础性、劝导性管理工作,工资补助由县区财政落实。

(十四)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建立专业执法、安全监管、交通协管、交通志愿者、交通安全信息宣传员等“五支队伍”;健全乡镇长、运管所长、农机站长、派出所长、交警中队长“五长”联动机制。农村派出所要积极参与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化解轻微道路交通事故赔偿纠纷,纠正交通违法行为,开展道路巡逻管控,确保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农机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体系,积极推广应用农机安全技术,加强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的安全管理。

五、提高道路安全保障水平

(十五)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标准和制度。发改、交通运输、公路管理、公安、住建、安监部门要严格执行新建、改建、扩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与道路建设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建立完善道路工程设计阶段的安全预评价和交(竣)工阶段的安全验收评价制度,在建设项目设计和竣工验收时必须吸收公安、安监等部门人员参加,严格安全评价,对达不到规定标准的不得通车运行。对因交通安全设施缺失导致重大事故的,要限期进行整改,整改到位前暂停该地区新建道路项目的审批。

(十六)加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各县区人民政府要科学规划,逐年增加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投入,对临水临崖、连续下坡、急弯陡坡等事故易发路段要严格按标准安装隔离栅、防护栏、防撞墙等安全设施,设置标志标线。要加强公路与铁路、河道联接交叉路段特别是公铁立交、跨桥梁的安全保护。要加大监管力度,督促收费公路经营企业加强公路养护和运营管理,对安全设施缺失、损毁的,要及时予以完善和修复,保障公路及其附属设施始终处于良好状况。

(十七)建立完善交通事故应急保障与救援体系。各县区政府要建立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联动机制,建设交通事故急救通信系统,搭建急救指挥调度信息平台。要加强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机制建设,建立完善重特大交通事故现场处置、恶劣天气条件下交通安全保障、突发事件处置等工作预案,组织协调公安、交通、民政、医疗、消防、保险等部门和行业,建立统一高效、运作灵敏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体系。要将高速公路重特大交通事故、道路阻断等公共安全事件的处置,纳入沿线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体系,实行属地管理。各县区要尽快建立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和专家队伍,配足必要救援设备,并将辖区拥有大型特种救援设备的单位纳入救援管理体系,提高施救水平。市人民政府要每年组织1次道路交通应急演练,县区政府要每半年组织1次道路交通应急救援培训,并适时组织相关部门联合演练。财政、公安、民政部门要按照《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甘政办发〔2011〕154号)等规定,建立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和相关制度,规范救助基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确保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及时得到救助。公安交管、运管部门要加强车辆保险、承运人责任险的督促和上路检查工作力度,有条件的交警大队和运管局可设立保险代办窗口,方便广大群众就近投保。保险部门要加大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营运车辆承运人责任保险和机动车辆商业保险的投保力度,发挥保险机制的预防和补偿作用,确保事故受害者的赔偿。气象、交通运输、公安部门要积极推进公路灾害性天气预报和预警系统建设,提高对暴雨、浓雾、低温、冰雪等恶劣天气和自然灾害的防范应对能力。

(十八)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各县区政府要制定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指导意见,落实治理措施和治理资金。根据不同等级,实施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各级人民政府挂牌督办整改,对隐患整改不落实或者落实不到位的,要追究有关负责人责任。公安、交通、安监等部门要强化交通事故统计分析,排查确定事故多发点段和道路安全隐患路段,全面梳理桥涵隧道、客货运场站等风险点,建立管理台账,明确治理责任单位和时限,全过程监督整治情况。公路管理机构和收费公路经营单位要深入开展公路安保工程,对国省道干线公路上急弯、陡坡、视距不良、路侧险要和桥涵隧道等危险路段实施综合整治,加强公路两侧农作物秸秆禁烧监管,严防焚烧烟雾影响交通安全。住建、规划部门要设置和完善城市道路交通信号灯、标志标线,加强行人过街设施、公交港湾、公交专用车道、主干道中央隔离设施建设。安监部门要会同公安、交通运输部门对排查出来的重大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进行督办治理和检查验收。

(十九)切实加强停车场建设和管理。各县区要把停车设施建设纳入城市基础开发项目,提高大型公共建筑、住宅小区、繁华商业街区、学校等人口密集区的停车场配建比例,改善城市静态交通秩序。对新建、改建、扩建的大(中)型商场、集贸市场、宾馆、饭店和商务办公场所等经营性场所合理配建停车场,达不到配建要求的坚决不予审批项目。要研究完善停车政策,鼓励停车产业发展,实施多元化的投资建设主体,大力发展地下和立体停车设施。公安交管部门要坚持疏治结合,在整治违法停车的同时,鼓励单位内部停车场对外开放,有条件的道路可以推广路内分时停车、错时停车、分类停车等措施,全面清理挪用、占用停车设施的现象,盘活现有停车资源。

六、强化道路交通安全执法管理

(二十)严厉整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公安交管部门要加强公路巡查管控,加大7座以上客车、旅游包车、危险品运输车、校车等重点车辆检查力度,严格落实“六必查”,严厉打击和整治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酒驾毒驾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推广使用电视监控等交通技术监控系统、车载查询终端和手持式警务终端系统,提高对违法行为的发现、处置能力。交通运输部门要完善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长效机制,对货车超限超载违法行为,要责令当事人消除违法状态,坚决杜绝只罚款不纠违。要进一步加大对非法营运车辆的打击力度,严厉查处“黑车”尤其是县乡道路上非法载客营运的小型客车,全面净化道路运输秩序,有效预防事故的发生。各县区政府要制定客货运车辆和驾驶人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办法,将车辆动态监控系统记录的交通违法信息作为执法依据,定期进行检查,依法严格处罚。要大力推进文明交通示范公路创建活动,加强城市道路通行秩序综合整治,规范机动车通行和停放秩序,严格非机动车、行人交通管理。

(二十一)切实提升道路交通安全执法效能。市县道路交通执法部门要强化信息技术和科技装备在道路交通执法中的应用,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执法人员的定期培训,提高综合素质,确保执法效果。公安、交通部门要按照资源共享、合法利用的原则,建设交通违法行为智能监控系统,将交通监控信息通过公安边界接入平通至公安网,共享公路收费站出入车辆的相关信息,提高道路交通安全管控能力和执法效能。政府法制办要协调公安交通管理、交通运输、人民银行、银监会、保险行业协会等部门建立公民交通安全违法记录与个人信用、保险、职业准入等相挂钩的制度。

七、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二十二)建立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长效机制。各县区政府应每年制定并组织实施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计划,加大宣传投入,督促各部门和单位积极履行宣传责任和义务,实现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社会化、制度化。加大公益宣传力度,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要在重要版面、时段通过新闻报道、专题节目、公益广告等方式开展交通安全公益宣传。充分发挥主管部门、汽车企业、行业协会、社区、学校和单位的宣传作用,广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活动,不断提高全民交通守法、安全和公德意识。建立交通安全志愿者队伍,定期组织志愿者服务活动。

(二十三)全面实施文明交通素质教育工程。各县区要深入推进“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活动,推行实时、动态交通安全教育和在线服务。强化企事业单位员工交通安全教育,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纳入全民普法和职业道德教育重要内容。进一步深化文明交通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将城市交通秩序管理纳入文明城市创建内容。建立交通安全警示提示信息平台,加强事故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开展交通安全文明驾驶人评选活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严格实施交通违法记分周期内累计记分达12分、发生人身伤亡道路交通事故负有同等以上责任和申请校车驾驶资格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教育部门要将交通安全教育内容纳入中小学校课程,作为学生和学校素质教育必修内容。

(二十四)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文化建设。积极拓展交通安全宣传渠道,利用青少年活动中心、市民广场、农村重点集贸市场等阵地建立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基地,创新宣传教育方法,以学校、驾驶人培训机构、运输企业为重点,广泛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推动在市、县区开设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网站、电视频道,加强交通安全文学、文艺、影视等作品创作、征集和传播活动,积极营造全社会关注交通安全、全民参与文明交通的良好文化氛围。

八、严格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追究

(二十五)加大事故责任追究力度。严格执行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处置规范,落实跨区域责任追究机制和重大道路交通事故信息公开制度。对运输单位的公路客货运车辆一个月内发生2起(含)以上超员、超载违法行为的,除对驾驶人依法处罚外,依法对运输单位直接主管人员严格进行处罚。对发生重大及以上或者6个月内发生两起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的道路运输企业,依法责令停班、停线或停业整顿;停业整顿后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准予恢复运营,但客运企业3年内不得新增客运班线,旅游企业3年内不得新增旅游车辆;停业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取消相应许可或吊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责令其办理变更、注销登记直至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二十六)加强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联合督办。严格执行重大事故挂牌督办制度,对发生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实行现场联合督导、统筹协调调查、挂牌通报警示、重点约谈检查和跟踪整改落实,形成部门齐抓共管合力。要研究制定道路交通安全奖惩制度,对工作成效显著的部门和单位予以表扬和奖励。对发生死亡3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县区人民政府要向市人民政府写出书面检查,并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联合对事故发生地县区政府分管领导、职能部门负责人、企业(业主)负责人等进行约谈。对一年内发生死亡5人以上或发生2起死亡3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

九、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组织保障

(二十七)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组织领导。各县区政府要高度重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将其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实行道路交通安全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分析研判安全形势,研究部署重点工作。市、县区政府每季度召开1次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会议,分析研判交通安全形势,评估道路交通安全状况,研究部署重点工作,及时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

第5篇:社区道路交通安全预案范文

开展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行动实施意见公安部决定7月1日至9月30日,在云南等9个省(区、市)开展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为了保证“专项行动”实效,按照公安部、省公安厅的统一安排部署,结合我县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和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面临的形势,特制定本实施意见。一、工作目标通过开展专项行动,消除一批客运安全隐患,整改一批公路危险路段,查处一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公路和农村地区道路通行秩序进一步好转,农村地区和客运车辆发生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得到遏制。(一)在年初我县确定的4条重点公路上,公路客运车辆超员发生率不超过2%,超速行驶发生率不超过10%,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超速行驶发生率不超过2%。(二)在辖区省道上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违法载人发生率不超过5%。在县乡道路和农村地区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违法载人的发生率不超过8%,客运车辆超员10%以上的发生率不超过5%,驾驶无牌无证、报废机动车上路行驶等违法行为基本消除。(三)城市道路上驾驶无牌无证机动车违法行为基本消除,醉酒后驾驶和在限速40公里以上路段超过规定时速超速行驶发生率不超过2%。(四)省道、城市道路上车辆安全带使用率达到80%以上,县、乡公路上车辆安全带使用率达到70%以上。(五)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注销的公告率达到100%。大型载客汽车注销登记率、监销率达到100%。重、中型载货汽车及其他营运车辆的注销登记率达到95%以上,监销率达到100%。(六)营运及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定期检验率达到100%,其他载客汽车和中型以上载货汽车达到90%以上,其他汽车及摩托车达到75%以上。(七)对无牌无证机动车专项整治中排查的应当办理注册登记的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的注册登记率达到95%以上,摩托车注册登记率达到90%以上。(八)建立完善客运车辆的安全管理,逐车建立公路客运车辆、驾驶人档案,实行“户籍化管理”率达100%。(九)建立乡镇“五小”车辆及其驾驶员管理基础台帐,对农村干部“五小”车辆及其驾驶员的列管率达到95%以上。(十)专项行动期间,县内一次死亡2人以上重大道路交通事故与去年同期相比

下降50%以上,力争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二、组织领导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小组成立全县“专项行动”指挥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交警大队,负责指挥督导全县专项行动的开展(指挥小组成员单位名单附后)。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指挥小组,确保扎扎实实抓好“专项行动”。三、主要工作任务和措施(一)组织动员,强化交通安全宣传,营造强大的专项整治行动声势1、思想发动,全面部署专项行动。7月1日至7月15日,各乡镇要在站所干部职工中进行广泛的思想动员,使每一位干部职工了解此次专项行动的目的、意义,明确目标、任务、工作措施。2、广泛宣传形成浓厚舆论氛围。7月10日至7月20日,在广播电台、电视台、网络、报刊、杂志等主流媒体上广泛宣传此次专项行动的相关内容,要在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中组织职工和驾驶人广泛宣传此次专项行动的整治重点,掀起交通安全宣传新,为专项行动的开展创造浓厚的舆论氛围。3、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县教育局、安监局要按照《楚雄州开展“保护生命平安出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实施方案》(楚公通[2009]79号)要求,加强协调配合,全面开展以“关注交通,保护生命”为主题的安全宣传活动。4、县交警大队,团县委要按照《关于深入开展楚雄州道路交通安全志愿者行动的通知》(楚交发[2009]22号)要求,尽快完成志愿者队伍的组建工作并组织志愿者深入各客货运输企业、农村、学校、社区,特别是公路沿线村庄、城郊结合部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不断扩大社会影响面。5、县交警大队要按照“6·22”全省机动车驾驶人培训工作会议精神和州公安、交通相关部门的文件精神,加强培训站校的监督检查,落实好在驾驶培训工作中增加开设“道路交通安全警示课程”,提高新增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6、强化“交通安全宣传队”的宣传教育工作。县交警大队、安监、交通、农机部门要加大配合,结合我县道路交通事故特点,进行广泛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运用生动的宣传教育材料,深入客运站、客运企业,向司乘人员宣讲交通安全知识,通报辖区近期道路交通事故情况,剖析客运道路交通事故典型案例。深入公路沿线的村庄、学校和交通安全隐患突

出的乡镇村,针对赶集天等群众集中的时间、地点,向农民群众宣传乘坐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的危险性,强化农村群众交通安全意识。使集镇街天交通安全宣传率达到100%。8月底前,县交警大队要组织辖区客货运输企业驾驶人进行一次交通安全法规和安全常识的测验。(二)加大路面管控力度,严格查纠严重交通违法行为1、我县的226线、晋云线、妥海线、水弥线等县乡公路及各乡镇的黑点路段将作为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重点。乡镇公安派出所要按照州公安局下发的《楚雄州公安派出所全面参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暂行办法》(楚公通[2009]80号)的要求,组织派出所民警全力投入到路面执勤执法中。县交警大队除值班民警外,全部警力要投入到路面执勤执法中。2、交警大队要对9座以上客运车辆逐车进行检查登记,对疲劳驾驶的驾驶人责令就地休息。针对雨季期间道路交通安全存在的隐患,增强工作的预见性、针对性;要加强与气象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及时通过电子显示牌、电台、电视台等播发气候信息,提高预警能力。针对路基坍塌、山体滑坡等险情制定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处置应对能力。3、县公安、交通、农机等部门要加强合作,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违法载人和客运车辆超员进行专项整治。在此次专项行动期间,全县各相关部门要统一组织几次影响大、见效果的专项行动,具体时间为:7月30日,8月10日、20日、30日,9月10日、20日。4、加强重点时段的管控:一是乡镇赶集天的巡查。二是收烟季节的载烟车辆的教育管理。三是“火把节”农历“七月十五节”等重大民俗节日的管理。(三)强化客运车辆安全管理,消除客运安全隐患1、县公安、交通部门要密切配合,在对辖区所有客货运输企业进行交通安全大检查的基础上,按照公安部和省公安厅《公安机关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工作意见》及州公安局的贯彻意见,健全对客货运输企业的档案管理。县交警大队要于7月31日前完成建档管理工作,落实专人负责,完善对客运车辆和驾驶人的“户籍化”管理制度。2、按照与交通部门建立的交通安全信息反馈制度,及时将大中型客车驾驶人上半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和交通违法记分情况转递给交通部门和客运企业;对驾驶人准驾资质、车辆安全状况等不符合安全条件的客运企业,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严格禁止一个记分周期内交通违法记满1

2分的驾驶人从事客运。3、对发生超员50%以上的客运企业,县交警大队、交通、安监部门要及时督促整改,在媒体上公开曝光,并依法追究企业法定代表人、安全管理责任人和车主的责任。4、公布客运企业安全状况。7月31日前,县交警大队要将我县客运企业近3年来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情况进行汇总。8月5日前,上报州交警支队,对客运企业安全状况进行排名,并向社会公布。(四)推进公路危险路段整治,消除道路安全隐患1、县交通局、交警大队要对今年以前排查出尚未整治的事故多发点段,于7月31日前分级建立公路危险路段基础台帐。详细记录每个危险路段的道路名称、位置、成因及相关图片,全面掌握公路危险路段底数,并研究制定管理措施。2、县交通局要加强对三级以下山区公路和事故多发路段、施工养护路段的排查工作。要将排查出的安全隐患、不具备客运车辆安全通行条件的路段,研究提出妥善解决的措施,及时向县人民政府报告,并制定交通管制措施;对正在施工影响客运车辆安全通行的路段,要及时调整客运线路、发车时间或暂停营运。3、对专项行动期间难以完成整改的危险路段,以及汛期容易发生坍塌、落石、山体滑坡等隐患路段,要增设交通警示标志,并加强巡逻管控,必要时安排人员值守。(五)强化车辆和驾驶人的源头管理工作1、严格执行公告制度。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要严格按规定及时通知机动车所有人,交警大队车管分所要在办证厅向社会公示,督促机动车所人及时办理车辆注销登记。2、要严把车辆注册登记关。认真查验车辆,并严格进行网上信息比对,确保安全性能符合国家标准、杜绝盗抢、走私、非法拼(组)装机动车入户;要采取主动上门服务、委托交警中队受理等措施,提高农村地区机动车注册登记率,减少无牌无证机动车数量。专项行动期间,交警大队要安排专门人员深入辖区乡镇,为群众办理机动车辆落户手续。3、严把车辆检验关。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加大对车辆检验工作力度,采取主动上门服务、委托交警中队受理等措施,提高机动车定期检验率。4、按照省公安厅与省交通厅联合下发的公交[2009]111号文件精神,县交警大队、交通运政管理所要切实加强对培训站的管理的监督检查,确保培训质量。四、实施步骤(一)制定方案,宣传发动阶段(时间:7月1日至15日),主要工作任务: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意见,健全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任务,在全民中进行广泛动员部

第6篇:社区道路交通安全预案范文

一、市自然情况

市于1993年6月18日撤县建市。位于辽东半岛东部,地处黄海与鸭绿江入海口的交汇处,隔江隔海与朝鲜共和国相望,是一个沿海、沿江、沿边的新兴港口城市。市下辖3个街道办事处,16个乡镇,3个农场;17个社区居委会,245个村委会。人口总数65万,面积2495.78平方公里。境内有201国道一条,东起丹东市四道沟,西止与庄河市交界处,全长约88公里;省道大盘线一条,南起孤山镇与201国道交接处,北至岫岩县交界,全长约24公里;县级道路10条,全长约314公里;乡级公路53条,约540公里。

全市有机动车45000余辆。201国道是连接丹东市、大连市主要干道,平均日流量可达8000余辆。2003年至今由于沈大高速公路封路,车流量巨增,平均日流量可达10000余辆。县级公路日流量为3000余辆;乡级道路日流量达1500余辆。

二、市目前县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状况及存在主要问题:

1999年6月,市交警大队按照公安部和省厅交管局的统一要求,在国道201线段开展创建平安大道活动,在88公里的路段上组建了3个公路巡警中队,每个中队各配备10名民警和3台警用巡逻车辆。按201国道的里程划分了各中队职责范围,每个中队约30公里。但按区域划分,3个中队的管辖范围分别是919.44平方公里、662.91平方公里、669.32平方公里。按管辖范围计算,每位民警管辖区域范围约75平方公里。按国省道路、县乡道路里程算,全市共有道路966公里,按公路巡警中队30人毛算,平均每个人管辖32.2公里,按实际上路面每个中队8人计算(有两名民警专门处理事故),平均每人管辖40.25公里。鉴于上述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是:

1、警力不足。根据实际警力和道路里程情况看,每人平均管理30-40公里路段,很难做到管理到位。

2、无牌照车辆多。尤其是两轮摩托车无牌照占有较大比例,据不完全统计,无牌照摩托车将近1万台,约占摩托总数的1/3。

3、无证驾驶机动车人随处可见。由于警力不足,管理不到位,农村不少人购买摩托车后,不能及时考取驾驶证,无证到处乱骑。

4、农用车、两轮摩托车违章载人。尤其是农村集市,农用车、两轮摩托车载人现象比较严重。

5、交通安全意识差。由于交通安全宣传没有形成社会氛围,只限于交警自身,因此,覆盖面受到局限,交通安全宣传工作不到位。

6、自我保护意识不强。农村人不能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任意横穿道路、骑自行车突然猛拐等。

7、交通安全设施不足。县乡道路,尤其是乡级道路无交通标志、标线。

8、公交车辆少。有不少村无公共汽车,既使有的村通公共汽车,也只限于每天一个往返。

9、乡镇无交通安全委员会,交通安全无人问津。

10、科技管理手段差,缺乏先进设备,主要靠人管。

三、县乡道路交通违章和交通事故的特点分析

(一)交通违章:

在县乡道路交通管理中,违章现象较为突出的行为有:

1、无证驾驶;2、酒后驾驶;3、农用车载人;4、货车超载;5、拼装车、改型车上路;6、报废车上路;7、逆向行驶;8、超速行驶;9、不按规定超车;10、不按规定会车;11、夜间行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12、乘骑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

(二)交通事故特点分析:

2003年,我市县乡道路上共发生一般以上交通事故51起,死亡14人,受伤30人,直接经济损失在7.4万元。交通事故主要特点是:

1、从时间分布看,12时至24时为高发时段,共发生交通事故38起,占75%,零时至12时发生交通事故13起,占25%。

2、从路段分布看,乡路事故突出,共发生30起,占59%,县道发生21起,占41%。

3、从肇事车辆分布看,两轮摩托车21起,占41%,农用车15起,占29%,大小货车10起,占19.6%,出租轿车5起,占9.8%。

4、从事故发生形态看,正面相撞、侧面相撞、尾随相撞是全年交通事故形态的主要表现,以上三种形态共发生一般以上交通事故45起,死亡12人,分别占全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88.2%和85.7%。

5、以事故的性质分析,肇事后,不报案逃逸的占多数。

事故主要原因是:

1、无证驾驶无牌两轮摩托车和两轮摩托车违章载人,是发生交通事故的原因之一。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两轮摩托车在农村发展较快。据统计,我市有两轮摩托车3万余台。不少农民因交通意识差,购买摩托车不上牌照,不考驾驶证就到处骑,加之不少农村不通公共汽车,两轮摩托车便承担起接送任务。在县乡道路的临时车站处,常常聚集了一些两轮摩托车搞出租。在21起两轮摩托车事故中,无证、无牌10起,占47.6%。

2、农用车违章是造成交通事故的另一个原因。由于农用车价格低廉,发展较快,一些农用车驾驶员缺乏交通安全常识,不能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加之车况差,导致发生交通事故比例高。

3、货车超载也是造成交通事故的一个原因。在10起货车事故中,因超载引发的交通事故6起,占60%。

另外,车辆超速、违章超车、违章会车、酒后驾车、不按规定让行、行人横穿车行道也是引发交通事故的重要原因。

四、意见和建议

为加强县乡道路的交通安全管理,我们认为:

1、增加警力。根据县乡道路情况看,我市县乡道路近900公里,应设置3个中队,每个中队设10人左右为宜,以强化县乡道路的管理能力。

2、户籍化管理。在乡镇、村设立交通管理警务室,交通民警实行驻村责任制,负责交通安全教育、车辆管理等,并进行跟踪考核。

3、建立群防制度。实行专门力量与群众力量相结合,乡镇、村都要建立由交警参加的专门组织,抓好群众的交通安全教育。

4、在乡镇成立交通安全管理机构,使乡镇政府把交通安全工作纳入日程,把交通安全工作纳入文明村、文明户评比中,作为一票否决内容。

5、县乡道路要增加交通安全设施。

6、发展公共交通事业,增加农村公交车线路和班次,解决农民乘车难问题,杜绝农用车、两轮摩托车违章载人问题。

7、增加科技管理投入,设置电子监控设备、电子提示设备和自动监测设备和无线电通讯设备。

五、几年来道路交通管理的具体做法

1、强化公路巡警中队建设。1999年6月,组建了3个公路巡警中队,每个中队10人,3台巡逻车,组建了中队党支部,每个中队配备3名领导,修建均为二层楼的办公用房1000余平方米,建立了食堂、浴池、小洗衣房等,实行了警营化管理。

2、强化了交通安全村、交通安全学校的建设。全市在201国道沿途建立交通安全村21个,交通安全学校14所,民警实行包村(校)责任制,做到了组织落实,活动时间落实,活动内容落实。2001年黄土坎中心小学被省公安厅、教育厅评为“交通安全文明学校”。

3、强化公路巡警中队值班备勤和事故处理工作。晚上和节假日、双休日,中队都有2人值班,其余警力备勤,对201国道进行24小时监管,做到了白天见警车,夜间见警灯。另外,我们在中队配备两名事故处理员,对发生在辖区内的交通事故,先期进行现场勘查。中队对一般以下事故直接进行处理,保证了快速、高效。

4、强化各种预案的演练和培训。大队制定了《群体性突发事件处置预案》、《恶劣气候条件下的处置预案》、《交通事故现场处置预案》、《交通事故快速救援预案》、《治安、刑事案件先期处置预案》、《各警种联系制度》等,并每年组织1-2次对相关预案进行演练和培训,提高公路巡警中队的实战能力。

5、强化交通安全的宣传教育。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先导作用,在市电视台、电台设立专栏,以交通安全村、交通安全学校、交通安全社区为平台,利用典型事故案例

图板、挂图、宣传单、宣传车、交通安全知识讲座、交警杯少儿书画展、交通安全知识竞赛、万人签名等形式,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提高市民的交通安全意识、交通文明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达到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目的。

第7篇:社区道路交通安全预案范文

市文明委: 一、扎实建设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考核分10分,自查得分10分)。 ##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该项工作,成立了以镇党委书记##同志为组长,镇长##同志、镇党委副书记##同志为副组长,镇属各部门成员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镇文明乡镇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细化任务、分工明确,责任落实,扎实推进了我镇高效廉洁的政务环境建设.

2.务求实效,严格执行(考核分4分,自查得分4分)。

我镇严格抓好勤政廉政建设,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教育工作做到了经常化、制度化。以首推的“一线工作法”为基础,完善了党风建设的若干规定。全年无党员干部违规违纪行为,全镇群众对党政机关和反腐倡廉工作的满意度达到92%。

3.强化行政,深化评议(考核分4分,自查得分4分)。

我镇组织镇辖各部门对派出所、国土所、民政办、计生办开展了有序的行风评议工作,有效的规范了办事程序公开,政务环境规范,干部职工的依法行政工作。做到了办事无拖拉、作风粗暴、吃拿卡要等一系列不良行为。

二、建设安全稳定的治安环境(考核分20分,自查得分20分)。

1.严抓公共安全保障工作(考核分5分,自查得分5分)。 2009年度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均达到90以上。

2.稳步推进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考核分2分,自查得分2分)。

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道路交通安全,保障道路安全畅通。全年拟定下发了《##镇道路交通安全应急预案》及各项文件。各村、社区街道无乱堆乱放、打场晒粮、越道摆设摊点、乱接道口、占道洗车加水现象。

全年交通秩序良好,无任何交通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

3.抓好消防安全工作(考核分2分,自查得分2分)。

消防安全工作重在防范,分管领导专项对镇辖各单位、部门进行隐患排查,确保了消防设施配套完善,全年无任何消防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4.深化扫黄打非工作(考核分4分,自查得分4分)。

结合公安“三基工程”建设及“扫黄打非”专项整治行动,我镇有效的遏制了和封建迷信活动,工作力度大、效果好,群众满意度达到95%.

5.关爱弱势群体(考核分3分,自查得分3分)。

结合市委、市政府、关工委的关心下一代工作,积极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做好刑释解救人员和青少年犯罪帮教工作,分片对口扶持了各种弱势群体,使得老人、妇女、未成年人、留守儿童、矿难子女、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的保障。

6.法律援助与普法工作(考核分2分,自查得分2分)。

结合“五五普法”活动的开展,推进力法制教育教育工作。我镇年初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依法行政领导小组,拟定下发了《##镇法制教育实施方案》,并以板报、标语、条幅等形式进行了广泛宣传,下发宣传资料400余份,法律援助金卡50张,做到了工作落实、责任到人。

2009年我镇全民法律知识宣传教育普及率达80%以上。

7.抓好基层民主建设(考核分2分,自查得分2分)。

社区居委会实行了公推直选,治保、人民调解等机构,完善了基层民主组织,机构健全、阵地落实,在充实人员的同时,镇财政落实专项经费,确保了各项工作的稳步实施。

三、建设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考核分15分,自查得分15分)。

1.完善机制,健全规划(考核分4分,自查得分4分)。

我镇结合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将市场化建设纳入乡镇建设总体规划,实行了商品归行归市、货台、货架干净整洁,车辆停放有序。以《商品交易市场登记管理办法》为基础,经营活动范围,监管机制健全,实行定岗定员、定任务、定奖惩的岗位目标责任制。

第8篇:社区道路交通安全预案范文

一、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突出抓好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的落实

我镇认真贯彻“安全发展,国泰民安”的方针,增强工作使命感和责任感,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和服务,突出抓好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充实安全管理人员。对*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充实,由镇长担任组长,由一名副镇长负责专门抓好全镇的安全生产工作,在原有3名安全管理人员的基础上,调整增加了2名有责任心、工作能力强的人员,并在车辆、经费方面给予优先保障,确保了全镇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年初及时组织相关站、所、社区、村委会负责人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分析全镇安全生产的存在问题和隐患,安排布置全镇的安全生产工作,与全镇*个村委会、*个社区以及镇辖区内的*家企业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和《消防安全生产责任书》、《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防汛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和《交通安全目标责任书》等五个责任书,并要求企业与车间、班组,社区、村委会与村小组层层签订责任书,把安全生产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各个单位,同时,督促各相关单位建立健全各种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完善各种台帐,做到了安全生产工作有人管,有人抓。三是定期研究、布置安全管理工作。坚持每季度组织各村委会、社区、各企业召开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对安全工作进行回顾总结,分析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对下步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安排布置,今年以来共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5次。

(二)强化措施,扎实开展各类安全生产大检查

今年以来,我镇按照上级部门的安排部署,在辖区内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整治,定期不定期地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把事故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之中,进一步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1、煤矿生产安全。我镇根据县安监部门和煤炭监察管理部门的要求,进一步深化*镇煤矿安全整治,督促镇煤矿加大安全生产基础的投入,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完善各种档案及台帐,加强职工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了职工安全生产意识。同时,定期不定期组织人员对煤矿安全生产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今年共组织对镇煤矿进行安全检查9次,并认真作好检查记录,下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1份,并进行了督促整改。

2、非煤矿山安全。一是把好入口关。对申办采石厂、砖厂进行严格审查,对有实力、条件符合的才报上级安全部门审批。二是加强检查。每月定期组织人员深入到矿(矿)企业进行安全生产检查,一年共对企业开展检查90次,对一些厂(矿)企业违章企业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下达了整改建议书14份,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5份,并进行了督促整改。帮助厂(矿)企业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完善各项档案台帐,积极申办安全生产许可证,确保企业依法生产。

3、道路交通安全。在交通安全方面,我镇一是指导各社区、村委会建立健全了机动车档案、台帐及各项规章制度,由各社区、村委会与辖区机动车驾驶员签订了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书。二是及时成立了预防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领导小组,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在每星期星期四马尾冲、星期六文华街天、星期天*街天组织人员同*公安分局民警上路巡查,对农用车、拖拉机、货车违章载人、无证驾驶、酒后驾车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上半年以来,我镇共出动车辆162辆次,出动人员324人次,查处、纠正各类违章970起。

4、学校安全。我镇对学校安全高度重视,成立了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全面负责教学用房,学生宿舍、实验室、小卖部、教师住宿区,校园内的摊点,学生食堂等安全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迅速整改,严格学生作息制度,实行校内24小时巡查制度。通过学校自检自查,建立健全安全规章制度,明确安全工作职责,有效预防了学校安全事故的发生。

5、危险化学品安全。我镇辖区内共有液化气站、氧气站、油站共15个,我镇经常组织人员对以上单位进行安全检查,并督促其建立各项管理措施和管理台帐,以确保以上危险化学品经营户生产安全。

6、消防安全。在消防安全方面,我镇一是对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充实,对义务消防队人员名单进行了及时调整。二是建立和完善了各项管理制度和措施。三是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对重点林区明确专人24小时巡查监控,确保发生火灾能够及时发现,及时扑灭。

7、食品卫生安全。配合县食品卫生监督所对城区各饭店、宾馆、集贸市场进行检查,确保食品卫生安全。对部分经营销售过期食品的个体户进行了思想教育,并责令其当场销毁所经营的过期食品。

(三)注重宣传,营造“安全发展、国泰民安”的良好氛围

为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生产意识,我镇以开展“五·一”黄金周安全整治、“六月安全生产月”等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的宣传教育力度。一是加强对企业的安全宣传教育。为提高企业负责人以及企业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一年来我镇共组织厂(矿)长、安全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作业人员进行各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共4期参训人员达145人次,积极配合厂(矿)企业开展企业职工三级教育培训400人次,教育率100%,通过培训,各企业厂(矿)长、安全管理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率达100%,广大企业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得到了进一步增强,安全思想素质提到了进一步提高。二是以开展六月“安全生产月”、“安全宣传周”为契机,利用星期天在松江花园设宣传点,采取广播、发放宣传资料、提供咨询等形式进行宣传,在*、*街天则组织人员采取散发宣传资料的方式进行宣传,进一步加大对《安全生产法》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各种安全常识的宣传教育力度,今年以来共上街宣传8次,发放宣传资料2892份,接待群众咨询346人次。

(四)防患未然,高度重视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为了做到防患于未然,我镇除了对各种安全管理制度、台账进行规范和完善外,还及时制定了《*镇人民政府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扑救森林火灾方案》、《*镇2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镇山洪灾害应急预案》等几个安全事故处置预案,确保发生安全事故时做到有章可循、临危不乱。

(五)加强值班,做好信息报送及事故处理工作

为保障信息畅通,确保上情及时下达,下情及时上报,妥善做好各类安全事故的处置工作。我镇一是强化值班制度。镇政府、镇企业办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保证全天通讯畅通。二是发生安全事故时及时向上级党委和有关部门报告,及积极采取措施做好事故各项处置工作,把事故的损失降到最低。

二、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或少数工人业主、工人安全意识较低,使一些责任制度未落实到实处。

(二)安全工作经费紧缺。由于缺乏安全生产整治专项经费,导致一些工作无法正常开展。

(三)交通安全隐患较为突出。由于群众出行问题得不到解决,货车、农用车、拖拉机违章载人屡禁不止,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

三、下步工作打算

在下步的工作中,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强化安全生产管理知识的宣传和教育培训,继续加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常识的宣传教育力度,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生产意识,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安全生产监督和管理。

(二)抓好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各厂矿(企业)负责人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意识和业务水平。

第9篇:社区道路交通安全预案范文

(一)开展全镇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农村建房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村(居)委会负责,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加大对各类建设工程施工企业是否满足安全生产条件、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等情况的检查;开展深基坑、高大支模体系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检查,加强建筑施工起重机械的租赁、安装(拆卸)、检验和使用的规范化、程序化管理;积极开展高处作业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安全防护用品的正确佩戴好使用等教育,主动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加强我镇建筑安全生产的监管工作。

(二)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

由镇交通管理站负责,镇派出所、中心学校和农机站配合,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加强对运输企业的安全监管,推动客运、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运输、校车等车辆动态监管建设,加快建立动态监管平台。加强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排查处理,严厉整治超载、超员、酒后驾驶、疲劳驾驶、非营运车辆载人等非法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强校车、农用车安全管理,最大限度地减少我镇道路交通事故。

(三)开展烟花爆竹安全整治。

由镇派出所和安监所负责,开展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加强烟花爆竹监管工作,强化联合“打非”工作机制和村(居)委会“打非”工作责任。积极推进烟花爆竹流向监管信息化建设。

(四)开展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治理。

餐饮场所燃气安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村(居)委会负责,镇政府负责整体监管,严格落实《关于印发__*市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亳安办〔2013〕9号)要求,切实加强对专项治理的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督促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要针对专项治理涉及面广、餐饮场所数量多的情况,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充分发挥居民、村民委员会的作用,及时发现和依法取缔各类非法违法餐饮场所。

(五)深入开展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

由镇安监所负责,深入宣传贯彻实施《职业病防治法》,落实职业卫生监管职责,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监管队伍和技术支撑机构。强化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主体责任。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职业卫生许可、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等规章制度,以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农药、木质家具制造、制鞋、箱包等行业(领域)为重点,持续深入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强化职业病危害源头控制,严肃查处职业危害事故。

(六)加强农村庙会期间的水上交通安全监管。

由交通管理站负责,要加强水上交通的安全监管,制定并落实节假日、集会、集市等渡运高峰时监管措施,完善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开展经常性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提高渡船所有者、经营者守法经营好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保护意识。

(七)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

化学品行业(加油站点、农药农漆)由安监所负责,进一步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单位的监督和检查,督促企业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到依法经营、守法经营。

(八)加强学校、特种设备、农机等行业领域安全监管。

中心学校、农机站等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责任,消除各类事故隐患,重点加强寄宿制学校、特种设备的检查、监察力度,坚决制止农机非法载人等各种违章违法行为。

二、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进一步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按照省、市、区有关要求,落实达标创建工作目标任务。落实达标创建工作目标任务。以安全标准化建设为抓手,着力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坚持分类指导、分步实施的原则,从基础环节抓起,加大安全生产的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常态化管理力度,督促企业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切实提升企业本质安全。加大对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的宣贯培训和检查指导,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加强安全标准化分级考核评价,确保达标创建工作按计划推进。

三、以“安全生产月”为契机,抓好安全生产教育,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

今年6月份是第12个“国家安全生产月”村(居)委会、各部门要提前安排,制定方案,落实人员、经费,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开展内容新颖、形式多样、社会广泛参与的宣传教育活动。各村(居)委会及有关部门、企业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全

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安全文化建设,提高安全保障能力,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四、突出抓好重点时段安全生产监管,严格遵守值班制度

在加强日常安全监管的同时,突出抓好“五·一”等节假日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加大隐患排查和督查力度,严防各类事故发生;强化应急值守,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加强演练,充实救援装备器材,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突发事故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