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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教育局通知近期,全国各地发生多起针对中小学生和幼儿的恶性伤害事故,根据当前校园安全卫生工作的季节特点和全省教育系统安全视频会议及教育局的要求,各学校、幼儿园在寒假前后和元旦春节期间,要进一步加强安全教育宣传,排查整改,举一反三,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在岁末年初安全生产的关键时期,开发区中心学校通过“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为主题,多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组织开展了全区元旦安全工作大检查工作,我们认真组织,严密排查,扎实整改,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元旦安全大检查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按照市教育局的统一部署,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元旦安全工作落实到位,落实各级安全工作责任.深化落实安全工作大检查,巩固提升各校安全工作的成果,全面做好全区各校安全工作,特别是元旦、春节、寒假放假前,各单位要以专题讲座、班(队)会、校园网络、广播、宣传栏等多种形式,集中开展一次以交通安全、旅游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极端天气防范、人身安全等为重点的安全教育,教育学生在放假期间不在野外玩火,严防引发森林火灾,不购买和食用“三无”及其他不卫生的食品,引导学生外出安全乘车,文明乘车,不参与刺激且危险性较大的游乐项目,确保人身安全。对学生家长(监护人)重点开展在校居家取暖、洗浴的用电、用火、用煤、用气方面的安全知识教育,防止火灾、中毒、触电等安全工作落到实处。继续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认真开展全区安全大检查活动,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切实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主动性。建立健全安全工作责任制,在元旦、春节期间抓好全区教职工安全教育工作,重视抓好安全防范工作,形成了一级抓一级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各校校长抓分管副校长,副校长抓科室重点部位的责任人,逐级签订安全保卫责任书,并进行考核兑现奖惩,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人人事事讲安全,保安全。对学校的重点部位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和自查,做到查制度落实、措施的得力、排查隐患,确保实验室、微机房、办公楼、各种辅助用房等重点部位的安全。强化全面安全意识,引导全区师生重视人的生命价值,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氛围。
二、制订方案,周密安排。
在元旦安全工作大检查活动中各校领导高度重视,各校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传达贯彻通市教育局关于加强寒假前后和元旦春节期间学校安全管理工作通知精神,各校长结合学校具体情况提出要求,制定了各校在元旦、春节期间集中做好安工作检查工作活动方案,各校(幼儿园)进一步排查整治安全隐患。重点检查存在盲区和死角,对前一阶段排查出的隐患,一定整改落实到位。利用元旦有利时机,全区再次全面开展一次校园校舍安全隐患大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逐一建立隐患台账,一般隐患立即在假期进行整改,对较大的安全隐患制定了整改方案,限期进行整改。
(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各校(幼儿园)重点检查宿舍、食堂、实验室、体育馆、图书馆等人员密集的重点场所。重点检查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建筑消防设备设施和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是否符合要求等情况。
(三)上下学交通安全情况。各校(幼儿园)重点看是否建立校车维修保养制度并做好日常记录情况,落实冬季安全行车教育培训工作情况,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教育情况等制度落实情况。
(四)校园安全防范工作情况。各校(幼儿园)重点检查安保人员是否按要求配备到位,技防、物防设施是否配齐配足并得到有效应用,是否建立并落实门卫、值班、巡逻等内部安全管理制度。
(五)安全应急管理工作。各校(幼儿园)重点检查学校是否制定《学校重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学校集体食物中毒传染病流行等重大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等应急预案,检查每学期定期开展预案演练,并针对近年来演练活动暴露出的问题和不足,及时对预案进行调整、补充和完善,使预案更具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六)责任制落实工作。各校(幼儿园)重点检查建立健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责任体系,落实学校主要负责人的隐患排查治理第一责任,实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全面建立校内所有人员一岗双责安全管理制度,既搞教学、又管安全,既抓服务、又保安全,实现安全监管网格化、全覆盖、零死角,并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全区各学校利用广播、宣传栏、黑板报等形式宣传《校园安全知识》,各校还购买了校园安全知识挂图、宣传条幅、串旗、消防知识挂图、消防知识读本,分门别类地挂到各重点部位。增强了全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
三、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
按照今年签订的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要求,依照安全工作的要点加强组织领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各级责任制,在元旦期间集中做好安全工作大检活动期间,中心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对全区范围内的重点及要害部位进行了防火、防盗、防爆炸、防破坏、防自然灾
事故、防失密、防投毒等检查,确保安全生产各校的安全及稳定。
四、加大值班力度。
200*年是我县安全生产“攻坚年”,为切实抓好学校的安全工作,保障和谐稳定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安教[200*]10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上级有关文件为指导,以创建“平安校园”为目标,全面贯彻《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进一步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抓好安全教育、检查管理和整治工作,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广大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和谐发展。
二、“攻坚”目标:确保学校安全控制目标达到“四个不”,即:不发生校园内和由学校组织的活动中师生死亡责任事故;不发生校内火灾、食物中毒、校舍倒塌并导致师生死亡的重大事故;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重大事故;不发生因管理不善、安全防范措施不落实导致发生杀人、抢劫强*、纵火、爆炸和入室盗窃等重大刑事犯罪案件。师生各种非正常死亡人数控制在万分之零点六之内,校园内和由学校组织的活动中发生的师生非正常死亡人数控制在万分之零点零五之内。
三、整治时间:200*年4月—12月底
四、整治重点内容
(一)汛期地质灾害防治
整治要求:
各校应采取切实有效的防治措施,排除隐患。具体要求是建立“一个机构”,编制“二个方案”,落实“三条措施”,完善“四项制度”,明确“五项要求”,使汛期灾害防治管理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详见《关于进一步规范汛期学校防灾抗灾工作制度的通知》安委教[200*]48号
(二)游泳安全
整治要求:
1、坚决禁止小学生私自到溪、河、圳、池、水库等水域游泳,本规定应作为学校对学生一项严肃的纪律要求,教育学生自觉遵守;
2、各校要根据学校周边溪、河、圳、池、水库的分布情况,联系当地村(居)对危险区域设置警示标志,并加强巡查管理。
3、学校必须通过家访、致家长一封信、与学生家长签定监管责任书等措施,制止学生私自游泳戏水,严防溺水事故发生。
4、各校要建立完善学生相互监督、提醒、举报、制止等制约制度。尤其是要根据学生的分布情况,按片区、角落指定责任心强、表现好的学生作为游泳安全协管员,学校定期不定期地给他们开会布置协管任务,充分发挥学生自管互管的积极性。
(三)校舍安全
整治要求:
1、各学校应在近期内组织一次校舍安全的彻底排查(需要邀请规划建设局等有关部门鉴定的,要积极联系鉴定)。
2、燎海学校属D级危房的应无条件彻底拆除;岭东小学土木结构的校舍应封闭不能使用,并圈定危险区域,设置警示标志,严防无关人员出入;鹤前小学、石示内小学土木结构的校舍应密切观察,恶劣天气师生不能进入;洪福小学后边坡较高恶劣天气要密切关注。
(四)消防安全
整治要求:
1、各校要开展一次全面彻底的消防安全大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逐条逐项提出整改方案,并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确保落实到位。
2、要切实加强师生的消防安全教育(包括爱护学校消防设施的教育),制定消防应急疏散预案,有针对性地组织师生进行应急疏散和自救自护的演练,提高师生的消防意识和避险逃生、自救自护能力。
3、严禁组织师生从事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的相关劳动,教育学生在家或节假日不得参与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的相关劳动。
4、中心小学、龙居小学要切实加强寄宿生的管理。生管人员必须与寄宿生住在同一楼层,以便及时处理突发事件。生管人员要认真负责,加强管理,每天定时查铺清点人数,严禁在学生宿舍使用电炉、电热杯、电热毯、蜡烛、蚊香等物品。
5、要加强消防通道的整治整改,确保消防通道畅通,对一些不必要或妨碍应急逃生的铁门铁窗该拆除的要拆除;消防通道指示标志、应急灯要配备完善。
6、对可能引发火灾的电源线路尤其是一些老化的线路等应加强检修整改,消除火灾隐患。
7、要加强消防设施设备的投入,有计划地添置灭火器材。
(五)交通安全
整治要求:
1、各校要积极创建交通安全文明学校(创建要求详见安教[200*]99号文件通知),中心小学应创造条件,力争首批申报验收.
2、要进一步强化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引导中小学生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提高广大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和交通文明素质。
3、要采取有效措施禁止未满12周岁的学生骑自行车上路,禁止小学生驾驶摩托车上学。
4、*近公路两侧的学校要继续实行“小黄帽路队制”,要组织值班值日老师护送学生安全上路。
5、有条件的学校对学生上学放学要建立路队制,开展“大手拉小手,文明一起走”的活动,让学生途中互相关照、互相提醒,共同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路上安全。
(六)公共聚集场所安全
整治要求:
1、各校要组织对学生活动场所及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尤其是对教学楼、图书室、宿舍、食堂、运动场等学生生活和活动的场所及各种活动设施设备,要严格按有关安全规定认真检查和管理,发现隐患及时采取有力措施进行整改整治。
2、要建立楼梯间管理和值勤制度,尤其是学校集会、课间操等重要时段,师生上下楼梯要严密组织,要有老师在场值勤指导,确保上下出入有序,避免拥挤,防止上下楼梯踩踏事故发生。
(七)饮食卫生安全
整治要求:
1、要切实加强食堂食品卫生管理,进一步完善食堂管理制度。食堂采购人员要严格把好采购关,做到定点、定人,并与供应商签订食品卫生安全责任协议,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2、食堂炊管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定期进行健康检查。未经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严禁从事直接入口食物的加工工作。
3、学校要严格按规定开设健康教育课,开展有关卫生法规、饮食安全、卫生防疫等知识的宣传教育,教育学生不随意吃零食、野果,不吃“三无”及过期、腐烂变质的各类食品,防止食物中毒和各种疾病发生。
4、要主动联系、配合工商、卫生等部门,联合开展校园周边餐饮业、食什店、小摊小贩等卫生检查整治。
(八)春、秋游及其它活动安全
整治要求:
1、学校组织全校性师生春、秋游或其他集体外出活动,必须严格遵守报批制度。
2、凡组织大型校外活动,要严密组织,事先指定有经验的领导或老师勘察活动场所,凡安全系数低或安全措施无法保障的地方、场所,不得组织师生前往。
3、校外活动务必制定安全方案和应急措施,对每个环节的安全工作都必须落实责任人,确保安全措施到位。
4、需使用交通工具的,必须与合法、正规的营运公司联系,严禁使用无牌证交通工具,或非营运交通工具。
5、户外活动一般不在野外用餐,需在野外用餐的,食品应由师生自备,要特别强调注意饮食卫生。
6、组织到林区春秋游的,要教育师生不得携带火具火种进入林区,严禁在林区野炊,注意森林防火工作。
(九)特种设备使用安全
整治要求:
1、使用液化气的学校要定期检修检测,不使用过期没有年检的液化气瓶,要规范操作,保证使用安全。
2、学校的电路、电器设施要请专业人员定期检修检测维护,保证使用安全。
(十)节、假日安全
整治要求:
1、节假日师生离校前,学校必须开展一次有关节假日安全的专题教育。
2、学校应印发致学生家长一封信,明确节日放假时间,要求家长关注子女节假日生活,并加强监护工作,确保节假日安全。
3、学校要充分利用假期开展安全检查,检修维护设施设备,整改整治安全隐患。
4、要认真落实值班护校工作,确保学校财产安全。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制落实
各校必须结合学校实际,认真制定相应的整治方案,做到“攻坚”目标清楚,整治要求明确,整治步骤具体,组织实施有效。县教育局将把十项整治工作列入“平安校园”考评内容。
(二)增强查危排险力度
各校要组织人员开展拉网式的安全大检查,查找学校存在的主要安全隐患,制订整改整治计划,指定整改责任人,落实整改措施,逐条逐项抓好整改落实,彻底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师生安全,校园稳定,各校要把《学校安全隐患整改整治调查表》于5月15日前报中心学校。
认真落实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秋季开学专项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x教督办函〔2017〕x号)精神和县局2017年中小学、幼儿园校长(园长)暑期培训工作各项要求,坚持依法办学,推进精致管理,促进全县各学校新学期开学工作有序、和谐、高效开展。
二、检查时间
2017年8月29日 — 9月5日 。
三、检查对象
全县各学校。
四、检查内容
1.条件保障情况:学生课本(含循环使用教材)、作业本、学校办公用品是否准备到位,重点关注义务教育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统编教材和小学一年级科学教材在起始年级的使用情况;教室、宿舍、食堂等是否安排到位、是否符合安全卫生标准;寄宿生生活是否正常;学校实验室、图书室、阅览室、微机房、实训室、音乐室、美术室等功能室的设施设备是否检修维护,学桌凳维修、配备是否到位;校园环境是否整洁,开学氛围营造、校园文化建设是否到位。
2.师生报到情况:全面了解教职工到岗情况,在编教师、城乡交流教师是否按时到岗,有无漏报、瞒报或新发生的在编不在岗问题,有无病假到期该上班的而未上班或不能按时上班但没有继续履行请假手续问题;学校领导班子、教职员工精神面貌和工作热情如何;局发有关抓好师德师风建设等“三个文件”及学校全体教师签名的师德师风承诺书公示情况;详细了解各学校学生报到情况,有无流生,控辍工作采取的措施、成效。
3.教育收费情况:是否按收费文件要求执行收(免)费政策,收费项目、标准是否在永久公示栏公布并上校园网公示;教辅资料征订行为是否符合《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学校有没有统一发放《告家长书》,征求家长意见,有无搭车收费或搭售教辅用书、学习资料等现象;有无保险公司进校设点推销商业保险现象;贫困生资助情况。
4.教育教学秩序建立情况:新学期学校工作计划、部门工作计划是否已制订;新学期学校常规管理、队伍建设、质量提升、文化建设是否有创新举措;省新出台的《课程设置方案》及市“让学引思”六认真落实情况;课职务分工是否已落实,学校总日课表、作息时间表、学生课外活动表是否上墙、上网;开学是否按课表上课,学校领导是否深入课堂听课、评课;校长对开学工作督查情况;学校是否组织师生对暑假作业、社会实践活动进行检查、总结、评比;是否开展“书香暑假”阅读作品评选;开学工作“六个一”落实情况;是否认真落实《中小学生守则(2017年修订)》,做到上墙、入屏,并开展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三爱”和节粮、节水、节电“三节”教育活动。
5.安全工作落实情况:校园安全保卫落实情况;是否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学校周边环境有无未消除的安全隐患,对师生安全教育和安全责任是否落实到位,保安、门卫、技防、物防措施是否落实;有无学生乘坐“三无”车辆上学,有无未满12周岁的小学生骑自行车上下学、未满16周岁的中学生骑电动自行车上下学现象,是否落实学生交通安全监管责任;食堂电路、炊具、餐具、电磁灶、液化气钢瓶等设备检查和维修情况,食堂食品采购台账建立和食品留样制度执行情况;学生防溺水、防踩踏、防火灾宣传教育情况;暑假期间师生护校情况,有无财产损失、安全责任事故和违纪违法事件发生。
五、检查要求
1.对照检查内容,采取看、听、查、访、评等方式实施检查。看,察看校园环境、教学秩序、生活服务等情况;听,听取学校负责人的情况介绍;查,查流生、收费、管理、设备维护和使用情况;访,访谈学生和教师代表;评,评议教育教学秩序、规范收费、安全卫生、新学期工作计划等方面的工作,量化积分,横比评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格次。各教育集团按校区平行单列评分,实施一校制管理的中心小学,其办学点或分校纳入中心小学确定格次。各组原则上“优秀”格次不超过检查学校总数的三分之一。
2.深入学校,了解实际情况,查实每项内容,客观公正评价。检查中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每所学校至少要排查出2个以上问题,并详细记录。对于一般性的问题,当场提出整改意见,对于较突出的问题,在下发整改通知的同时,要求学校(园)迅速制订书面整改方案,报督导室及局相关职能科室,并跟踪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指导思想
学校安全工作坚持以上级安全会议工作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落实学校安全管理办法、法律法规,遵循积极预防、科学管理、全员参与、各负其责的方针,牢固树立“居安思危、警钟长鸣、常抓不懈”的思想,坚持“重在规范制度管理,严在良好行为养成,贵在督促检查到位,实在隐患整治彻底”的工作思路,以“平安校园”创建活动为载体,以更加扎实有效的工作,确保校园平安,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安全工作的领导,成立桑行小学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负责学校全面工作
副组长: 分管学校安全工作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学校安全管理办公室,
三、工作目标
1、认真贯彻落实安全工作法律法规和政策,进一步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工作责任体系和组织网络,做到机构、人员、责任、三落实”。
2、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制、奖惩制、例会制、宣传教育制,检查制、报告和安全工作值班制度等各项制度。
3、学校安全工作是学校常规管理的重点,坚持做到每月一次安全工作专题会议,每月开展一次安全大检查,认真排查安全隐患,一旦查出安全隐患要立即整改或采取防范措施,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4、抓好学校师生员工的安全教育和教学、校舍、以及实验室的安全监督检查与管理。
5、抓实校内安全管理工作计划,重点落实门卫工作职责,加强校园安全巡逻,加强消防和用电安全管理。杜绝事故的发生。
6、定期组织演练。学校计划在2012年四月中旬进行一次消防逃生演练。在九月中旬进行一次学生紧急疏散演练。
7、加强疾病疫情防控和监管工作。确保学生健康成长。
8、加强安全信息管理,按时报送各种安全信息材料,抓好学校安全信息情报的收集、处置工作,防范各种安全事故发生。
9、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台帐,规范学校安全工作档案管理。
四、工作举措
(一)建立制度,明确责任
1、校长与主任教师、主任教师与班主任、班主任与学生家长要分别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各自的职责。
2、建立安全工作责任人制度,校长为中心小学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的副校长为第二责任人,安全办公室主任是具体责任人;各班班主任为该班第一责任人,副班主任为第二责任人。
3、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各项安全工作制度,强化对安全工作的过程和终结管理,严格考核、奖惩,期末表彰奖励先进班级。
(二)突出学校安全重点,强化安全管理
学校安全工作要以校舍、消防、流行性疾病防控、学生溺水、道路交通、学生伤害等为重点。
1、全面消除D级危房,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2、严格按要求配齐消防设施,并保证能有效使用,严格按要求规范、妥善保管和使用好危化物品。
4、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搞好校园清洁卫生和消毒灭菌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流行性疾病,自觉接受主管部门和卫生防疫部门的监督检查。在卫生防疫部门的指导下做好传染性疾病的预防和宣传教育工作,防止传染疾病的传播流行。
5、严格执行路队制,处在交通要道的学校要按要求在公路两边距学校50米处设立警示牌,教育学生不驾机动车、不搭乘超载客车或客船,严禁学校及幼儿园租车接送学生。要把学生行为习惯养成教育与安全教育结合起来,预防和避免交通事故。制定本校实际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预案。
6、大力整治校园周边环境,确保师生平安和谐。
7、加强重点时间(课余时间、午休时间、课外活动时间、放学时间的管理。
8、加强用电线路、设施的维修、管理,严禁师生乱拉乱接、随便触摸用电设备。
9、做好防溺安全教育工作计划。教育学生不擅自到池塘江河中游泳,掌握一些基本的溺水救护知识。如遇暴雨等灾害天气,要安排教师接送学生。
10、时刻给予师生安全警醒,保持高度警惕,使安全工作警钟长鸣。
(三)加强检查、整治隐患
针对我校安全工作的薄弱环节,本学期,学校突出加强安全防范工作,继续坚持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排查、防范制度,确保安全工作万无一失。
1、加强常规性的安全检查。学校对重点安全部位,强化警钟长鸣意识,做到时时检查、处处留心,严加防范。学校建立并严格执行“班级安全工作周检制度”、“各班学生每天晨检观察制度”,并详细记载检查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或安全隐患,学校立即采取措施,切实整改。
2、落实“安全工作月查月报制度”。坚持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专题会,开展一次安全大检查,每次检查既要按照教育局的检查文件要求,又要对照季节特点和学校实际确立检点,制定检查方案,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要逐一登记造册,并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限时排除安全隐患,形成完整的检查记录和总结,学校校长和分管副校长要对各类安全工作落实情况定期进行验收和督查。
五、加强教育,提高认识
1、本期,学校将进一步加强安全法制教育、培训,就校园安全管理和食品卫生、疾病防控、校舍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等知识分层次、多形式地进行培训,不断提升校园安全管理水平。
2、把安全、法制教育工作计划纳入教育教学内容,做到每周有1课时的安全教育时间,安全教案内容全面,要素齐全,过程详实,针对性强。要结合季节特点和学校所处特殊环境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有计划的开展各类安全演练。
3、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消除学生心理疾病,落实专人负责,保障学生身心健康成长。
一、党政领导职责
1.镇长王世德对全镇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2.党委委员、副镇长、政法委书记颜家政负责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全镇烟花爆竹、职业健康、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及其它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分管职责权限内的安全生产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
3.镇党委委员、纪检书记霍修菊负责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全镇国土、建筑系统及其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做好土地复垦拆迁安置中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分管职责权限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
4.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胡松负责指导、协调、督促、检查食品安全、宗教场所安全、计划生育工作安全及其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做好食品药品安全生产工作,对分管职责权限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
5.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负责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全镇工业企业、中小学校、广电、卫生院、网吧、文化娱乐场所、校车安全及其它分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做好校车安全、工业企业、青少年防溺水工作及校园食品安全工作,对分管职责权限内的安全生产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
6.副镇长负责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全镇交通、新农村规划与建设、农业、农机、水利、防汛、森林防火、供电及其它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分管职责权限的安全生产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
7、副镇长负责指导、协调、督促、检查集镇与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机关后勤、工商、质量技术监督、旅游安全及其它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分管职责权限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
二、镇安全生产成员单位(部门)“一岗双责”职责
(一)镇党政办
1、负责把全镇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我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促进安全生产工作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保驾护航。
2、组织实施《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省规范性文件备案规定》,严格执行统一规范、统一审查、统一制度;
3、协调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与其他部门之间在实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过程中产生的争议;
4、代表镇政府负责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
5、负责全镇重大安全生产会议、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打击“三非”(非法建设、非法生产、非法经营行为)、加强对“安全生产年”活动的新闻报道工作。
6、集中精力抓好“安全生产年”活动宣传工作。
(二)镇纪检监察办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七十七条、第七十八条,《省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规定》等有关法律规定,对安全生产成员单位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镇属各部门和村委会及其工作人员履行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情况实施监察;
2、受理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其他工作人员失职渎职违法违纪行为的投诉与控告;
3、参与较大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督促落实责任追究;
4、参与对各村(居)、企业安全生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的考核和镇组织的安全生产检查。
(三)镇安监所
1、组织制定订全镇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目标、预案、指导和督促全镇单位、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承担镇安监所办公室的工作。具体职责是:组织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负责组织全镇重大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组织协调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全镇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3、依法行使全镇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按照分级、属地原则,指导、协调和监督有关部门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职能;对各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4、负责全镇安全生产信息,综合管理全镇生产安全伤亡事故统计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分析工作;
5、组织实施对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进行检测查验、安全评价、安全培训评价,并进行监督检查;
6、组织、指导全镇安全生产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加强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殊岗位人员安全培训,加强农民工安全技能培训,提高整体素质和监管水平;
7、依法监督全镇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并查处违法行为;
8、依法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即工矿商贸企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情况;监督检大危险源监控、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
9、依法监督检查镇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职业病防治、非煤矿山、工矿商贸等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事项。
10、承办镇人民政府、县安全生产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镇国土资源所
1、负责做好土地使用权出让、划拨等变更时的安全工作,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时必须同时考虑安全问题;要充分考虑建设用地地质条件,对建设项目可能遭受的地质灾害进行安全性预评价;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城市燃气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建筑行业的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等21项制度落实情况实施专项监察;
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乡)规化法》的规定,做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查时的安全工作,坚决打击非法建设;
4、在制定中长期城乡规划和审批具体建设项目时,要充分考虑地质条件,根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从源头上堵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5、负责街镇道路挖掘许可证的行政许可;影响交通安全的,应征得交警部门的同意;督促施工现场设置明显标志和安全防围设施;
6负责街镇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工作;负责街镇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监督管理。
7、规范建筑市场,严格建筑市场准入、工程招标、工程监理以及工程质量和安全;
8、组织开展对建筑行业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法制宣传教育培训;
9、指导建筑行业制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0、组织建筑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全镇建筑行业的事故统计、分析工作。
(五)镇农办
1、组织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强对农产品生产、农业机械的安全管理和森林自然保护区的防火安全监督检查;
2、组织全镇农业、林业安全生产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3、制定重大森林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4、组织全镇农业、林业系统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全镇农业、林业系统安全生产事故统计、分析工作。
(六)镇电灌站
1、组织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负责镇内水利设施(水库、山塘、水电站等)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切实加强对病、危、险山塘水库的管理,防止决堤、垮坝事故的发生。除泄洪特殊需要外,开闸泄水必须兼顾上、下游船舶、房屋、农田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2、负责全镇水利安全生产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组织汛期水利安全大检查;
3、制定重大汛情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4、组织水利设施、水利施工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本系统安全生产事故统计、分析工作。
(七)民政办
1、负责做好重特大事故和重大灾情的救灾抚恤工作,负责拨款、社会捐款(物)的接收、分配等工作。
2、负责镇敬老院安全管理工作。
(八)派出所
1、配合上级有关部门依法组织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等法律、法规。
2、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五条第(二)项,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公共安全管理,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实施监督。依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指导、组织实施《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证》、《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许可证》、《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的行政许可,并实施监督检查;积极配合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非煤矿山、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日常监管,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暂停许可供应炸药、雷管、导火索等民用爆炸物品;
3、在镇政府的组织领导下,与有关职能部门共同负责道路交通、火灾和爆炸事故的抢救,维护重特大事故现场安全秩序。组织或参与重特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全镇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统计、分析工作;
4、依法配合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文化娱乐场所、小商品市场、宾馆、学校、幼儿园、卫生院等公共场所的安全工作;
5、参与对各村、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工作;
6、负责制定道路交通、民用爆炸物品公共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镇安全生产执法监察队在遭遇暴力抗法行为时,应及时组织警力赶赴现场救援。
(九)供电所
1、组织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监管条例》;
2、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3、加强对电力设施的定期检修和维护,保证其正常运行;
4、监管电力市场运行,规范电力市场秩序,依法对电力市场、电力企业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5、负责电力高压线路、小水电站、变电站的防雷减灾工作;
6、配合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没有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非法生产企业停止供电。
7、负责组织全镇电力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分析工作。
(十)中心校
1、组织制定全镇小学、幼儿园的安全监督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组织指导上述单位开展安全生产知识法制宣传教育;
2、督促和加强对在校学生、教职员工的安全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防范事故能力;
3、加强对学校在开展劳动技能教育和参加公益劳动等社会实践活动中的安全监督,确保学生安全;
4、严禁学校以任何形式、任何名义组织学生从事接触易燃、易爆、有害等危险物品的劳动或者其他危险性活动;
5、严禁学校将校内场地出租作为从事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场所;
6、配合公安消防部门,督促学校、幼儿园整改火灾隐患。将消防知识纳入教学内容,保证每学期安全教育不少于3课时;
7、组织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组织制定防震减灾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把防震知识列入科普工作的重要内容;
8、负责制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9、协助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部门并参与较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全镇学校的事故统计分析工作。
10、做好学生防溺水工作。
(十一)镇卫生院
1、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五条第(六)项的规定,负责危险化学品的毒性鉴定和危险化学品事故伤亡人员的医疗救护工作;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负责对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规范职业病的预防、保健,并查处违法行为;
3、负责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监督管理;对未采取得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认证擅自从事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的,或者医疗卫生机构未经批准擅自从事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的,由卫生院依法查处,规范职业病的检查和救治。
4、负责核查《食品卫生许可证》,重点监督检查饮食行业的食品卫生状况;
5、负责安全生产事故的医疗救护;参与全镇医疗卫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和负责安全事故的统计、分析工作。
(十二)工商所
负责对企业登记中涉及安全生产要件的审查;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对有关部门撤销许可的企业,要依法督促其办理手续。并加强对商品交易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检查。
三、村居职责
村(居)安全管理工作由村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安全协管员负责落实。各村(居)安全协管员建立并完善各村(居)的基础数据台帐,层层落实工作责任,明确辖区内各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责任人,以及责任目标,负责协管区内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基本情况的调查摸底,按照“一个企业一档”模式分别登记建档,形成本级安全管理数据库;督促、帮助各生产经营单位完善安全制度,明确安全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安全档案,完善事故应急预案;协助上级安全监管部门对辖区内的重点安全隐患单位实施重点监控,定期开展网格内企事业单位、烟花爆竹、在建项目、居民小区、交通道路、河道、塘坝等的安全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生产经营活动单位和在建项目安全责任落实情况、设施和器材配置的完好情况,以及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用电、用气是否规范等;全面收集安全隐患信息,将检查情况记录备案并及时上报镇安委会;督促相关责任人对本区域内的安全情况进行排查。
四、“一岗双责”责任追究制度
镇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及其他安全领导组成员单位责任人,应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制度,对忽视安全生产工作,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失职责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村(居)属地企业一年内发生一起生产安全事故一次死亡1人或重伤3人以上的事故,或发生一起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即对该村(社区)实施“一票否决”,该村本年度内不得评为各类先进,且主要负责人不得评为各类先进。
五、奖惩制度
1、对安全生产工作表现突出,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成绩突出,防止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给予通报表彰或奖励。
2、对经常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制定整改方案,落实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经费,按要求及规定标准整改事故隐患效果显著的给予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