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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维护管理制度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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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维护管理制度

第1篇:电梯维护管理制度范文

一、概况

一座13层宾馆内装有2台电梯(编号A#、B#),2004年5月验收合格,电梯安装公司按合同规定免费保养一年后,该宾馆没有继续与电梯公司签定电梯维修保养合同,由该宾馆员工负责电梯的维修保养。2005年7月8日电梯由8楼向下运行至8楼与7楼之间突然停梯,被困的乘客开始频繁地按轿厢内警铃及对讲按钮报警求救,因由于上午11点多值班室没有人应答,被困乘客缺少电梯安全乘坐知识,在轿内多次想掰开8楼的层门但无法打开,后发现7楼的开门机构,便打开7楼层门,有一位乘客从轿厢地板与7楼门楣之间的高0.17m×宽1.00m的缝隙中钻出轿厢成功地逃脱跳到7楼楼面,被困乘客继续呼救,由于值班室仍然无人应答,一位女学生效仿前者自救方法逃离轿厢,结果从7楼楼层地面与桥厢护脚板之间的缝隙坠落到底坑造成人员伤亡事故。

二、现场分析测试

1、从电梯事故现场分析测试发现,当第9层、13层层门掰开9 m m后(层门中间位置),这两扇层门的门锁安全触点发生瞬间断电,电梯突然停梯,即使门锁电气开关接通后,电梯仍然无法运行。由于变频器过流保护,需要断开主电源开关后再合上,消除故障代码后,电梯才能继续运行。

2、在轿顶检测第9层的层门门锁时发现,当层门的间隙掰开到9 m m时,第9层层门上主动门验证开关的动、静触点接触良好,但被动门开关的动、静触点却时通时断;用万用表检查,当两扇门间隙小于8m m时,动、静触点之间的电压位0V,表示两触点接触正常;当间隙大于8m m时,动、静触点之间的电压为110V,表示动、静触点断开。

3、电梯检修运行时在桥顶打开9层层门门锁使层门上主动门开关和被动门开关同时断开,并立即关闭层门,电梯立即停梯。变频器液晶显示板上显示故障代码表明变频器调速系统曾有过断电,在关上层门门锁电气开关接通后,电梯可以继续运行。

4、13层是仓库,平时楼道的门都是锁的,只有两个人有钥匙,检测那天楼道门还锁着。因此,可以排除有人在13层掰门的可能。

5、检查了报警器和对讲系统,警铃铃声响亮、对讲系统通话清晰。

6、电梯上其它电气和机械安全保护装置均完好动作可靠。

三、事故原因分析

1、设备不安全:副门锁验证开关的动、静触点分合的方向与层门闭合方向相同,若门系统的钢丝绳等部件在使用中松弛或调整不当,只要有微小移动距离,就可能造成动、静触点分离,使电梯安全保护装置动作,造成运行中的电梯停梯。

2、管理不安全:电梯轿厢内虽然设置了报警和对讲系统,但由于中午11点到12点为员工吃饭时间,无人值班,所以造成被困人员呼救无人应答,被困乘客心里恐惧,掰开层门逃生造成坠落事故。说明在管理制度上还存在漏洞。

3、维护保养人员非电梯维护保养专业人员,对电梯维护不到位。9层层门门扇之间间接机械连接钢丝绳由于在使用过程中松驰,致使用来验证被动门关闭状态的副门锁电气开关的动、静触点接触不良,因此当第9层层门受到沿开门方向的人为外力作用下,主动门和被动门两扇层门之间间隙大于8mm时,该层门副门锁电气开关断开引起控制系统断电,造成电梯突然停梯,将乘客困在轿厢内。

四、思考与对策

电梯事故一般有三大因素引起的,一是管理制度不健全,二是设备存在安全隐患,三是人为的不安全因素,三者又互为因果。

1、在管理制度方面: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三十二条明确规定:“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必须由依照本条例取得许可的安装、改造、维修单位或者电梯制造单位进行。电梯应当至少每15日进行一次清洁、、调整和检查”。使用单位违反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电梯缺乏专业的维护保养人员对电梯定期进行维护保养,而造成电梯存在安全隐患。因此电梯使用单位应配备有相应的电梯维护保养资质单位的人员对电梯进行日常维护保养,把大量的工作做在故障的前面,这样能减少或避免许多故障。要建立完善的维护保养制度,应落实电梯安全管理责任制,对制定的电梯管理制度应严格执行,对运行中的电梯必须始终处于有人监控,对监控人员的作息时间应妥善安排。

第2篇:电梯维护管理制度范文

特种设备安全检察条列中第五条明确规定了使用单位的责任范围,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节能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节能责任制度。第二十六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三)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五)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第二十七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并定期自行检查。

浙江省地方标准DB33/728-2009《电梯维修保养安全管理规范》和TSG T5001-2009《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中第二章使用管理第四条到十三条明确了使用单位对电梯安全方面的一些职责。

另外杭州市电梯安全检察办法中第十六条中也明确:电梯使用单位应当使用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电梯,对本单位电梯的安全运行负责,并履行安全管理职责。

问题是尽管现在的使用单位(现在小区和大楼基本都是聘请物业公司来进行管理)基本都制定电梯的安全管理制度等技术管理文件,但据调查使用单位对电梯基本没有做到相应的职责,可以说对自己单位的电梯基本不管不问,他们一直觉得我们有电梯维保单位,平时都有维保单位员工每半个月来维保一次,电梯坏了打维保单位24h招修电话,维保单位的维修人员会及时快速到现场维修。

所以,现在普遍存在的问题就是有关电梯的一系列问题基本与使用单位脱钩,平时都由维保单位来进行,这就存在了一些弊端,因为一般电梯维保合同签订保养时间都是按国家规定至少半月一次的保养,也就是每半个月对1台电梯进行维护保养,那这半个月的时间电梯的运行情况还是要靠使用单位来巡查发现的,并且使用单位发现电梯有问题要及时通知维保单位来进行维修。

电梯作为特种设备,是载人载物的交通工具,就像汽车一样它是动态的,出现故障也属正常,关键是现在高楼商场越来越多,男女老少人人都离不开它,普通老百姓对电梯又缺少了解,对电梯有种恐慌的心理,其实电梯本身是很安全的,有很多的安全保护装置,现在新闻、媒体、报纸报道的电梯伤亡事故基本都是人为原因造成的,不是电梯本身故障导致伤亡的直接原因。当然,我们电梯的主体责任单位加强对自己单位电梯规范管理,对保证电梯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维保单位进行保养质量的有效监督,目前绝大多数使用单位(特别是物业公司)存在的问题是认为有关电梯一系列事情都是电梯维保单位的事情,跟自己没多少关系。恰恰相反,使用单位作为电梯的产权单位、主体责任单位,更应该对自己承担的责任引起重视,将平时工作做到细处,所以本文主要从目前使用单位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分析,使用单位主要存在以下几点问题。

1 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人员形同虚设

按国家规定电梯的使用单位必须配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目的是为了更好的维护和监管好电梯,尽管目前使用单位基本都配置专职或兼职电梯安全管理人员,但是大都数使用单位的电梯管理人员并没有按照电梯安全管理制度要求来做,带来很多电梯方面的安全隐患问题,还有目前小区或写字楼等基本都有物业公司接管,问题是一般一个物业公司少则接管几个项目,多则几十个项目,有些物业公司也只有一个管理人员,管理人员本身也没有真正到位,超市、公共场合如过街天桥、大桥等电梯和扶梯也存在同样的问题,使得很多有电梯的项目其实并没有真正意义上管理人员。所以要改变目前电梯投诉率高的现象,首先必须保证每台电梯都有相应的电梯管理人员,其次电梯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相应的职责,严格按单位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要求进行日常巡查每台电梯的运行情况等工作。

2 轿内紧急报警装置24h值班问题

目前,尽管现在基本上轿内紧急报警电话能保证与24h值班室保持接通,但值班室保证24h值班吗,值班室电话挂好了吗,报警电话响了都及时接吗等等很多问题,被困乘客按电梯轿内报警电话因值班人员各种原因未能做到随时接听,导致被困乘客拨打新闻媒体或12345市长热线电话,把事情弄得复杂化,最后有关部门还要投入大量的人力进行事故调查。试想如果值班人员做好了本职工作也就不会发生关人投诉事件。发生此类的事情已经见多不怪。

3 使用单位节约成本

使用单位特别是由物业公司管理的小区或单位考虑到本身公司的盈利,加上物业费的上交比例不高,特别是小区物业,小区又就数经济适用房和拆迁小区。选用维保费低的一些实力不大的小型维保电梯公司,甚至个别小区有物业公司管理,物业就不落实电梯维保单位。

另外,维保单位在平时检查保养时提出的需要更换或修理电梯某些部件时,能拖就拖,就连如常见的轿内应急照明、报警装置的蓄电池电源,外呼显示按钮不好、甚至有些物业导轨油也不肯买等等,物业公司不肯出钱更换,也会导致故障增多,存在安全隐患,当然如果更换某些大的零部件或大修、改造电梯,由于涉及到费用比较高,考虑物业公司要业主同意等复杂情况也是情由可原。

4 要监督乘客文明乘坐电梯

使用单位应当在醒目位置张贴乘坐电梯的注意事项,特别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老弱病残及儿童要在大人的监护下乘坐,并经常监督有不文明行为的乘客,使用单位应当经常开展如何安全乘坐电梯和被困轿厢时如何进行安全呼救等等,为保证电梯的安全运行和乘客的安全都起到一定的作用。

第3篇:电梯维护管理制度范文

1、目的和范围

1目的

规范电梯维修保养的行为,及电梯维修保养过程中的作业人员应遵守的工作要求。

2范围

2、1适用于在用电梯的维修保养。不适用于对电梯的大修与改造工作。

2、2电梯的“大修”是指需要通过拆卸或者更新主要受力结构部件才能完成的修理业务,也包括对机构(传动系统)或者控制系统进行整体修理的业务,但大修后特种设备的性能参数与技术指标不应变更。

2、3电梯的“改造”是指改变设备受力结构、机构(传动系统)或控制系统,致使特种设备的性能参数与技术指标发生变更的业务。

2、电梯维护保养制度

2、1电梯进行维护保养必须遵守电梯维护保养安全操作规程。

2、2电梯的维护保养分为:日常性的维护保养和专业性的维护保养。

2、3日常性的维护保养工作由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可的,具有相应资格证的人员承担,专业的维护保养应有与电梯维护保养资格的专业保养单位签订维护保养合同。

2、4电梯每次进行维护保养都必须有相应的记录,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向电梯专业维护保养单位索要当次维护保养的记录,并进行存档保管,作为电梯档案的内容。

2、5日常性维护保养记录有本单位电梯作业人员填写,每月底将记录内容报送电梯安全管理人保管、存档。

2、6电梯日常性的维护保养内容应按照电梯产品随机文件中维护保养说明书的要求进行,专业性维护保养按照签订合同的内容、周期进行。

2、7电梯重大项目的修理应有经资格认可的维修单位承担,并按规定向质量技术部门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备案后方可实施。

2、8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对在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及时组织有关人员或外委有关单位进行处理,存在事故隐患的电梯严禁投入使用。

电梯定期报检制度

1、目的和范围

1目的

为使电梯保护正常的、安全的工作状态,防止由电梯而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和重大设备事故的发生。

2范围

2、1适合于电梯按国家规定的要求向国家规定的电梯安全主管部门申请电梯安全定期检验。

2、2也适合于按单位内部设备管理制度的规定要求进行的定期检查的报检工作。

2、职责

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向有关部门报告电梯定期检验工作。

3、定期报检制度

3、1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在电梯安全检验合格标志有效期满前一个月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特种设备安全检验机构申请定期检验。

3、2电梯停用一年后重新启用,或发生重大的设备事故和人员伤亡事故,或经受了可能影响其安全技术性能的自然灾害(如火灾、水淹、地震、雷击、大风等)

后也应由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机构申请检验。

3、3电梯经较长时间停用,但尚未超过一年时间的,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可向单位设备管理部门申请内部安全检验,认为有必要的可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机构申请安全检验。

3、4申请电梯安全技术检验应以书面的形式,一份报送执行检验的部门,另一份由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保管,作为电梯管理档案保存。

电梯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制度

1、目的和范围

1目的

提高电梯作业的人员安全意识和技术水平,了解国家有关电梯安全管理的法规、政策,自觉地履行电梯作业人员的各项职责。

2范围

规定电梯作业人员进行培训的内容、方式,组织电梯作业人员的方法,对培训取得的成果进行考核。

2、职责

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对电梯作业人员培训工作。单位负责职工教育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对培训情况进行考核。

3、电梯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制度

3、1电梯作业人员必须持质量技术部门的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操作证方可独立从事相应的工种。

3、2电梯作业人员的培训包括:外委培训(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和单位内部培训两种。

3、3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应建立该类人员的培训、教育档案,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参加电梯作业人员的换证考试,保持操作证的有效性。

3、4电梯安全管理人员每年应编制当年度电梯作业人员的培训计划,报告单位领导批准后实施。

3、5单位内部培训由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实施,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培训的内容主要包括:国家有关电梯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电梯事故的案例的分析;电梯有关技术知识的学习。必要时可组织人员进行笔试。每次培训必须作好相应有记录。

3、6参加外委培训(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的人员必须经单位领导同意,培训合格的予以报销相应的费用。

3、7电梯作业人员未按规定参加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制度予以处分或扣奖。

3、8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工作考核按质量技术部门的规定要求进行。

意外事件和事故的紧急救援措施及紧急救援演习制度

1、目的和范围

为使电梯发生设备事故和人员伤亡事故或未遂事故后,迅速消除事故源,及时抢救伤员,抢修受损设备,尽量减少事故带来负面影响,减小事故的损失。

范围

针对事故或事件可能产生的情况,确定抢救及救助方案并使其始终保护有效状态。

2、职责

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意外事件和事故的紧急救援措施及紧急救援演习的实施。

3、意外事件和事故的紧急救援措施及紧急救援演习制度

3、1电梯发生意外事件或事故应按国家规定,及告有关人员或部门,发生一般事故(指无人员伤亡,设备损坏不能正常运行,且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下的设备事故)和严重事故(指造成死亡1~2人,或者受伤19人(含19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以及无人员伤亡的设备爆炸事故)后,应当立即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报告。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提出相关的预防措施。

3、2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应确定意外事件和事故的紧急救援小组成员,并报单位领导批准,成员人员必须包括一名单位的行政领导,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和电梯日常维护保养人员。

3、3每年至少要进行一次应急演习,成员人员都必须参加。

3、4演习内容、时间、排险方法、急救预案由电梯安全管理人员拟定,行政领导批准后实施。

3、5演习结束后,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应将该次演习的情况作书面记录,并进行总结,对存在的问题在下次演习中进行调整、修改。

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1、目的和范围

1目的

为便于电梯的维护保养,分析电梯故障原因,及时消除电梯事故隐患,了解电梯日常管理的进展情况。

2范围

规定对电梯所涉有关资料存档、保管、借用等方面的要求。

2、职责

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电梯档案的收集、管理工作,单位档案室负责电梯档案的存档、保管工作。

3、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3、1电梯技术档案的种类:

A、电梯随机出厂文件(包括产品出厂合格证、安装使用维护保养说明书、电梯主要部件型式试验报告书、装箱单、机房井道布置图、电气原理图接线图、电梯功能表、主要部件安装示意图、易损件目录);

B、电梯开工申报单;

C、电梯安装施工记录;

D、竣工验收报告;

E、质量技术部门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机构电梯验收报告和定期检验报告;

F、日常检查、维护保养记录,大修、改造记录及检验报告;

G、运行情况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H、事故及故障记录;

I、电梯作业人员培训记录;

J、同意注册的登记表。

3、2电梯日常安全管理人员及档案管理人员应认真贯彻国家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做好档案、资料的接收、登记、整理、保管、借阅等事宜,为电梯的安全运行提供准确的信息资料。

3、3电梯日常管理人员应监督电梯作业人员作好各种记录,及时将各种记录移送档案部门保管。

3、4电梯日常管理人员每月应将各种记录送交档案管理部门保管。

3、5有关人员部门需借用电梯资料的应经电梯日常管理人员同意签署意见后向档案管理部门借阅,并按规定作好借阅登记手续,按时归还借阅资料。

第4篇:电梯维护管理制度范文

【关键字】设备损坏事故;人身伤害事故和复合性事故;预防措施

随着我国社会的不断地进步,城市的商用及住宅建筑不断增加高度,电梯已经成为的普遍常用的垂直交通工具,已经成为我们生活中的组成部分。电梯虽然为我们节约了很多时间和体力,但是,也不可避免地增加了一定的风险。近年来,在电梯使用的时候,人的不安全操作、电梯的不安全运行状态通常会发生事故。我们一直对电梯的安全性问题进行探讨,使它的安全问题保障措施逐渐完善。使电梯成为安全性很高,舒适感倍增,可靠性更高, 为我们提供更安全地日常生活服务。

电梯事故的种类主要有设备损坏事故、人身伤害事故和复合性事故。

以上事故的表现形式:机械磨损、绝缘损坏、锈蚀、火灾、湿水、坠落、剪切、挤压、撞击、触电、烧伤等等。

一、设备的不安全状态的特点和预防措施

(1)机械磨损:机械磨损的故障率相对来说,所占比例较少,可是,万一发生故障,就会造成相当长的修复时间,严重的还会造成设备以及人身事故。

a、曳引钢丝绳将曳引轮绳槽磨坏或者钢丝绳断丝。

b、电梯转动部分不良,造成发热烧伤、抱轴或烧死。

c、门系统的安全装置接触不到位,层门的门锁机械锁紧装置的锁紧接触不良,检验锁紧的电气装置失灵或者人为因素造成的短接,电梯在开门状态下仍然运行。

d、限速器-安全钳发生故障时,在电梯失速或超速时,不能动作,使电梯不能停止运行。

e、不能及时检查发现滚动、转动、滑动部位中有关部件,例如制动器闸瓦、门滑块等磨损,造成停梯或事故的发生。

(2)电气磨损:电气故障率相对来说,所占比例较大,其主要原因,又以电气配套元件方面所发生的问题最多。

a、电气线路或设备的绝缘损坏或短路,烧坏电路控制板,电动机超负荷运转其绕组被烧毁。

b、电梯的每一次运行都要经过开门动作两次,关门动作两次,使门锁工作频繁,老化速度较快,造成保护装置动作失效,这种现象的出现,与门锁本身的质量,电梯维护保养人员对相关标准理解不正确有直接关系。

c、接触器不能正常吸合断开,接触不良,造成电梯运行不正常。

d、电梯电气安全回路被人为短接,失去保护作用。

e、电梯运行中,由于外界干扰信号的入侵,控制程序混乱,不按预定的程序指令工作,造成电梯无法正常运行.

根据以上分析,总结如下:机械故障及电气故障可采取一些措施加以预防。

首先,要求电梯安装工人及维修保养人员必须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持证上岗。作业时严格按照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不违章操作。

其次,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应按时,定期对电梯进行全面的检查,维修保养,特别应对制动器部位进行检查,定期对转动、滑动、滚动的部位进行清洁、及调整。选择合格的元器件,经常对元器件的状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更换和修复,是减少电气故障的主要方法之一。

最后,保证电梯的无故障运行。电梯制造厂家要严格检查,保证电梯的出厂条件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提高出厂合格率。加强电梯的定期检验,做好维修保养工作,消除隐患,使之符合安全要求。

二、人的不安全状态的特点和预防措施

(1)电梯使用者的不规范行为

a、乘客由于候梯时间过长,不停按动呼梯按钮,甚至按动消防按钮,使劲敲打层门等行为都会使电梯发生故障。乘客向电梯地坎内丢扔烟头、纸屑以及装修时运输沙子、水泥留下的残渣等异物,也会导致层、轿门的不按控制程序开启关闭,使井道内的安全保护装置动作,电梯停止运行。

b、乘客在电梯轿厢内跳动、打闹、使劲敲击按钮、依靠轿门、强行扒门都会导致电梯运行故障,电梯安全保护装置动作,以致乘客被困在轿厢内,被困后的不安的情绪,采取过激的行为,没有专业的救援人员帮助,独自逃生更加危险。

(2)坠落:因层门未关闭或从外面能将层门打开,轿厢又不在此层,造成受害人失足从层门出坠入井道。

(3)挤压、剪切:常见的挤压事故有:

a、受害人被挤压在轿厢围板与井道壁之间。

b、受害人被挤压在底坑或缓冲器上。

c、受害人的肢体部分被挤压在转动的轮槽中等。

(4)冲顶或蹲底、溜梯事故:电梯行驶过程中,突然发生失重、超重和冲击也会给乘客造成伤害。

(5)电梯的使用单位管理制度不完善

电梯使用单位应该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管理使用单位电梯安全管理制度,电梯使用单位应有取得使用证的管理人员,专业管理人员应该明确以下几项:

a、电梯乘客须知;

b、三角钥匙管理制度;

c、电梯操作人员守则;

d、应急救援措施;

e、电梯定期检测和大修制度

总结以上所述,电梯事故是可以避免的,因为电梯的设计、制造、安装、维修、管理等,都是人为的。操纵者将电梯电气的控制回路短接起来,使电梯不能正常运行,不能正常运行的电梯,又引发人身伤害或设备损坏事故。电梯事故的发生看上去是偶然的,但是,人为因素有很大关系。电梯事故的发生有其规律性,掌握了规律,电梯的各种事故是可以预防和避免的。

第5篇:电梯维护管理制度范文

通过电梯安全专项整治,强化现场安全监察,进一步落实维护保养和使用单位的安全主体责任,提升电梯安装、维保质量,规范电梯的使用、维护保养和检验检测行为,推动老龄电梯、多故障电梯更新改造,遏制电梯事故,降低电梯故障率,加强电梯故障及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建立电梯安全管理和使用的长效机制,不断强化乘梯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确保全县电梯安全运行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整治范围

1、全县范围内在用电梯,包括乘客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重点是居民小区、中小学校、医疗单位、宾馆酒店、休闲娱乐、商场市场等人员集中的场所,特别是居民小区内使用年限达10年以上的乘客电梯;

2、电梯使用管理和安装改造维修保养单位,重点是维保单位。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电梯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县质监局成立电梯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四、整治内容

(一)电梯安装改造维护保养方面

1、电梯安装、改造、维保单位安全责任落实及管理制度建立情况;

2、电梯安装、改造、维保单位资质及资源情况。是否有维保业务分包或者转包行为;

3、是否按规定要求进行维护保养;

4、日常维保记录是否完整;

5、维保人员是否持有效证件上岗;

6、维保单位、施救电话、投诉电话标注是否符合要求;

7、对超期未检电梯是否报告业主单位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

8、用户投诉记录是否完整和及时处理;

9、电梯故障紧急召修是否及时、到位。

(二)电梯使用管理方面

1、电梯使用注册登记情况;

2、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

3、安全管理人员持证及履职情况;

4、电梯安装监检和定期检验依法报检情况;

5、电梯运行巡检记录情况、投诉受理处置和隐患排查整改情况;

6、安全检验合格标志、警示说明及标识张贴情况;

7、电梯运行巡检记录情况;

8、电梯签订维保合同情况;

9、电梯维保质量的监督情况。

(三)电梯安全状况方面

1、电梯定检、维保和巡检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是否及时整改合格;

2、电梯应急报警和紧急呼救装置是否有效应答和报警;

3、各种安全保护装置是否齐全有效。

五、整治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5月31日前)。

成立专门领导小组,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电梯安全专项整治的具体实施方案并进行动员部署,督促各电梯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单位认真落实专项整治的各项工作要求。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阶段(6月1日至7月31日)。

各电梯使用、安装改造维护保养单位要按照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7月25前将自查情况报县质监局,县质监局汇总上报市质监局。

第三阶段:监督检查阶段(8月1日至9月30日)。

县监局对辖区内电梯使用、维保单位自查自纠工作进行现场指导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的主要任务是查证电梯使用、维保单位自查出来的问题是否切实整改并达到要求,有没有自查未能发现的问题和隐患,新老问题都要按照程序要求下达安全监察指令并指导督促整改到位,重大安全隐患应及时报请当地政府挂牌督办并同时上报市质监局。

第四阶段:后续整改阶段(10月1日至11月30日)。

各电梯使用、维保单位要认真执行监察指令,抓好监督检查阶段发现的新老问题的后续整改,有针对性地制定出重点改进措施并建立起安全使用、管理的长效机制;县质监局将组织相关单位对后续整改工作进行“回头看”并实施再检查,以确保监管无盲区、措施无漏洞、整改有实效、成果得巩固。

第6篇:电梯维护管理制度范文

1、目的和范围

1.1目的

为了规范电梯驾驶人员和电梯日常维护保养人员在进行电梯操作时的行为,防止由于违章作业而造成人身伤害事故和设备事故,提高其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1.2范围

规定了电梯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遵守的职业行为规范。

2、电梯作业人员守则

2.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特种设备的安全规定,服从政府部门的管理。

2.2电梯作业人员必须经地、市质量技术监督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3电梯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电梯驾驶人员安全操作规程》和《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

2.4熟悉自己操作电梯的性能、原理、构造、用途。

2.5认真学习业务知识,掌握新技术、新规程,不断提自身的技术水平。

2.6及时报告电梯事故隐患,不使用故障电梯,不使用无安全合格标志或安全标志已过有效期的电梯,不使用未注册登记的电梯。

2.7不擅自离岗,做到文明服务。

2.8正确处理电梯运行中突然出现的停车、失控、冲顶、蹲底等情况。

二、电梯日常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职责

1、目的和范围

1.1目的

为保证电梯正常可靠地运行,降低电梯故障率,防止电梯事故的发生,规范电梯日常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的行为。

1.2范围

1.2.1电梯日常管理人员是负责本单位所用电梯的日常性事务管理和督促、协调对外联系电梯管理有关工作。

1.2.2电梯作业人员是指负责电梯驾驶和日常性电梯检查、维护保养工作的人员。

2、职责

2.1电梯日常安全管理人员

2.1.1熟悉并执行电梯有关的国家政策、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方法,不断完善电梯的管理工作,检查和纠正电梯使用中的违章行为。

2.1.2熟悉电梯的基本原理、性能、使用方法。

2.1.3监督电梯作业人员认真执行电梯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2.1.4编制电梯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计划,并监督执行。

2.1.5负责按国家规定要求向政府部门申请定期监督检验。

2.1.6根据单位职工培训制度,组织电梯作业人员参加政府部门举办的培训班和组织内部学习。

2.1.7组织、督促、联系有关部门人员进行电梯事故隐患的整改。

2.1.8负责组织电梯一般事故的调查分析,及时向政府部门报告电梯事故的情况。

2.1.9负责建立、管理电梯技术档案和原始记录档案。

2.1.10组织紧急救援演习。

2.2电梯驾驶人员

2.2.1熟悉并执行国家有关电梯的政策、法规。

2.2.2严格遵守电梯安全操作规程,做到持证操作,定期复审。

2.2.3有高度责任性和职业道德,爱护设备。

2.2.4做到懂性能、懂原理、懂构造、懂用途,会操作,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2.2.5协助电梯日常检查与维护保养人员对电梯进行检查和维护。

2.2.6发现电梯存在事故隐患与故障及时向有关部门人员报告,不开故障电梯。

2.2.7负责作好当班电梯运行情况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2.2.8保持电梯轿厢与地坎清洁、卫生。

2.3电梯日常检查与维护保养人员

2.3.1熟悉国家有关电梯的政策、法规,认真按照电梯日常检查表的要求逐项检查,不漏检,误检。

2.3.2熟悉电梯的基本原理、性能,根据电梯使用维护说明的要求实施日常性的维护。

2.3.3根据国家规定参加安全技术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2.3.4严格遵守《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安全操作规程》。

2.3.5对发现的电梯事故隐患及时报修、及时处理。

2.3.6发生电梯事故应立即向上级部门或有关管理人员报告。

2.3.7认真做好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保养记录,认真填写报修单。

2.3.8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2.3.9参与电梯一般事故的调查分析。

三、电梯驾驶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1、目的和范围

1.1目的

为防止电梯操作过程中发生事故,保护电梯司乘人员的安全和承载货物的安全。

1.2范围

规定电梯安全操作的方法,电梯驾驶人员所应遵守的操作规范,步骤。

2、电梯驾驶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2.1基本要求

2.1.1电梯驾驶人员必须是身体健康,无妨碍本工种工作疾病的人员。

2.1.2电梯驾驶人员必须经地、市质量技术监督安全监察机构的安全技术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2.1.3电梯驾驶人员必须熟悉所操作电梯的性能、功能,认真阅读本台电梯的使用维护说明书。

2.1.4电梯驾驶人员必须操作有安全合格标志的电梯。

2.2电梯行驶前的检查和准备。

2.2.1开启层门进入轿厢之前,需要注意轿厢是否停在该层。

2.2.2轿厢内必须有足够的照明,在使用前必须先将照明灯打开。

2.2.3每天开始工作前,将电梯上下空载运行数次,无异常现象后方可使用。

2.2.4层门关闭后,从层门外不能用手拨启,当层门、轿门未关闭时电梯不能正常启动。

2.2.5平层精确度应无明显变化。

2.2.6经常清洁轿厢内、层门及乘客可见部分。

2.3.电梯在行驶中应注意。

2.3.1在服务时间内,不可擅自离岗,如必须离岗时或电梯停用时,应断开电源并将厅门关闭锁好。

2.3.2驾驶员应负责监督控制轿厢的载重量,不得超载使用电梯,乘客电梯不允许作货梯使用。

2.3.3不允许装载易燃、易爆的危险品,如遇特殊情况,需经电梯安全管理负责人员同意和批准并制定安全保护措施后才可装运。

2.3.4严禁在层门开启的情况下,启动或保持电梯检修和正常运行状态;也不允许用检修操作来代替正常电梯运行操作。

2.3.5电梯的厅门、层门电气开关等安全装置不能短接,也不可用其他物件塞住,使其失效而不能起到应有的安全作用。

2.3.6不允许利用轿顶安全窗、轿厢安全门的开启,来装运长物件。

2.3.7应劝阻乘客在行驶中,勿倚靠在轿厢门上。

2.3.8轿厢顶上部,除电梯固有设备外,不得放置他物。

2.3.9当电梯运行时不得对电梯进行擦油、等工作或对电梯部件进行修理。

2.3.10在行驶中应用揿扭开关或手柄开关来开或停,不可利用电源开关或限位开关等安全装置来开或停电梯,更不可利用物件塞住控制开关来开动轿厢上下运行。

2.3.11行驶中,驾驶人员和随乘人员不可把手、头、脚伸出轿外,也不可在厅门外把手、头、脚伸入井道内,以防轧碰事故。

2.4当发生以下故障时,电梯应立即停用,并报管理人员或检修人及时进行修理。

2.4.1层、轿门关闭后电梯不能正常行驶;

2.4.2电梯速度显著变化时;

2.4.3层、轿门关闭前电梯自行行驶时;

2.4.4行驶方向与选定方向相反时;

2.4.5内选、平层、快速、召唤和指层信号失灵时(驾驶员应立即揿按急停按钮);

2.4.6发觉有异常噪声,较大振动和冲击时;

2.4.7当轿厢在额定载重下,有超越端站位置而继续运行时;

2.3.8安全钳误动作时;

2.4.9接触到电梯的任何金属部分有麻电现象时;

2.4.10发觉电气部件因过热而发出焦热的臭味时;

2.5电梯发生紧急事故时的操作。

2.5.1因电梯安全装置动作或外电停电而中途停机时,一方面告诉乘客不要惊慌,严禁拨门外逃,一方面通过电梯厢内的紧急报警装置通知外界前来救助。

2.5.2电梯突然失控发生超速运行,虽然断电,还无法控制时,可能造成钢丝绳断裂而使轿厢坠落,或可能因漏电而造成轿厢自动行驶的,驾驶人员首先应按揿急停按钮,断开电源,就近停层。如电梯继续运行,则应重新接通电源,操作按钮使电梯逆向运行,如果轿厢仍自行行驶无法控制,应再切断电源,驾驶人员应保持冷静,等待安全装置自动发生作用,使轿厢停止,切勿跳出轿厢,同时告诉随乘人员将脚跟提起,使全身重量由脚尖支撑,并用手扶住轿厢,以防止轿厢冲顶或冲底而发生伤亡事故。

2.5.3发生电气火灾时,应切断电源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前来抢救,在电源未切断前应用干粉、1211或二氧化碳等灭火机进行扑救。

2.5.4遇井道底坑积水和底坑内电气设备被浸在水中,应将全部电源切断后,方可把水排除掉,以防发生触电事故。

2.5.6电梯发生事故,驾驶人员必须立即停车,抢救受伤人员,保护现场,移动的现场须设好标记,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听候处理。

2.6电梯使用完毕后的操作。

2.6.1写好当班设备运行记录,发现存在故障分别转告接班人及有关部门及时处理。

2.6.2做好轿厢四壁底板各层站厅门地坎的垃圾和厅门口的清洁卫生工作。

2.6.3将电梯停靠在基站,关掉电梯内电源开关,层楼指示,轿厢照明,关闭锁上电梯厅门、轿门,防止他人进入轿厢内开动电梯。

2.6.4在潮汛期间,工作结束或工作时基站受潮汛影响,应开离基站。

四、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安全操作规程

1、目的和范围

1.1目的

为防止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人员在从事其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时的安全,保证电梯能正常安全运行。

1.2范围

1.2.1规定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人员应遵守的安全操作的方法、步骤。

1.2.2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工作不包括对电梯故障的修理工作。涉及电梯故障修理工作应由专业单位有电梯安装、维修资格的人员单任。

1.2.3电梯日常检查内容按《日常(月度)检查表》进行,电梯日常检查、维护主要是指对整机部位的,部件的检查、调整、清洗,负责营救被困在电梯轿厢内的人员等工作。

2、基本要求

2.1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人员必须是身体健康,无妨碍本工种工作疾病的人员单任。

2.2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人员必须经地、市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安全监察机构的安全技术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2.3电梯日常检查维护人员作业时必须穿带好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

2.4电梯在开始进行检查和维护时,应在电梯每层厅门口设置好醒目的安全警告标志和防护栏。

2.5负责电梯三角钥匙的保管和使用,不能将三角钥匙转交他人。使用三角钥匙开启层门时应看清轿厢是否停靠在本层站。

3、安全作业规程

3.1电梯在作检查和维护或在试车过程中,不得载客或载货,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检查区域。

3.2电梯在进行检查、维护、清洁工作时应把机房内的电源开关断开,并切断轿厢内的安全开关。

3.3电梯在检查、维护时所用便携式照明灯具必须采用36伏以下的安全电压,且应有防护罩。

3.4在对轿底装置和底坑进行检查和维护时,应首先检查制动器的可靠性,切断底坑内电梯的安全回路,方可开展工作。底坑、机房、轿顶不得同时作业。

3.5电梯维护和检查时必须设备监护人。监护人员的职责是采取措施保护检查人员的安全;在紧急情况下切断电源,呼救;工作完毕后负责清理场地,不准留下工具零件。监护人员可由电梯驾驶人员或日常检查、维护人员单任,并保持相互呼应。

3.6在轿顶作业应合上检修开关。在轿顶须停车较长时间保养时应断开轿顶急停开关,严禁一脚站在厅门口,一脚站在轿顶或轿内长时间工作。严禁开启厅门探身到井道内或在轿顶探身到另一井道检查电梯。在轿顶作检查或维护时电梯只能作检修运行。

3.7严禁保养人员拉吊井道电缆线,以防止电缆线被拉断。

3.8电梯保养注意事项:

(1) 非保养人员不得擅自进行作业,保养时应谨慎小心;

(2) 工作完毕后要装回安全罩及档板,清理工具、不得留工具在设备内;

(3) 离去前拆除加上的临时线路,电梯检查正常后方可使用。

3.9紧急救助措施

3.9.1当有人员被关在电梯轿厢内时,电梯日常检查、维护人员应先判断电梯轿厢所在位置,然后实施紧急救助。营救工作必须要有两人协助操作。

3.9.2电梯在开锁区内故障停机,可用三角钥匙直接打开厅门后营救被困人员。

3.9.3电梯停在非开锁区域时

3.9.3.1因外界停电、电气安全开关动作造成的停机应在机房实施救助。首先断开总电源开关,告诉被困人员在轿厢内不要惊慌,不能擅自拨门外逃,然后,一个人用电梯专用工具打开制动器,一个人用盘车手轮根据就近停靠,轻便停靠的原则将电梯慢慢地向上或向下盘车(若出现电梯不能控制的现象应立即使制动复位),至电梯开锁区,然后用三角钥匙打开厅门,营救被困人员。

3.9.3.2因电梯安全钳动作造成的停机,首先应告诉被困人员在轿厢内不要惊慌,不能擅自拨门外逃,然后断开电梯的总电源,打开电梯停靠处上层的厅门,放下救助扶梯,打开电梯轿顶的安全窗,将被困人员从安全窗救出来。

3.10日常检查与保养完工后应做好相应的记录。

五、电梯常规检查制度

1、目的和范围

1.1目的

为规范电梯常规检查的形式,落实电梯常规检查的各项措施,保证电梯正常运行。

1.2范围

规定电梯日常性检查的周期,参加检查的有关人员及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实施整改措施和落实。

2、电梯常规检查制度

2.1电梯常规检查的分类

电梯常规检查分日检、月检、年检和不定期抽查四种。

2.2电梯常规检查由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监督实施,并负责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报年检,协助领导,组织单位有关部门对电梯安全情况进行抽查。电梯日常检查与维护人员按照《电梯日常(月度)检查表》内容负责具体日检和月检工作。

2.3电梯常规检查应填写好检查表,并由负责检查的主持人签字,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报告有关人员及时处理。

2.4电梯日常检查和保养的内容、项目参照《电梯日常(月度)检查表》和电梯产品随机文件所带的使用维护说明书的要求进行。

2.5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按照定人、定时、定措施的原则进行处理,并就处理结果进行跟踪检查。

六、电梯维修保养制度

1、目的和范围

1.1目的

规范电梯维修保养的行为,及电梯维修保养过程中的作业人员应遵守的工作要求。

1.2范围

1.2.1适用于在用电梯的维修保养。不适用于对电梯的大修与改造工作。

1.2.2电梯的大修是指需要通过拆卸或者更新主要受力结构部件才能完成的修理业务,也包括对机构(传动系统)或者控制系统进行整体修理的业务,但大修后特种设备的性能参数与技术指标不应变更。

1.2.3电梯的改造是指改变设备受力结构、机构(传动系统)或控制系统,致使特种设备的性能参数与技术指标发生变更的业务。

2、电梯维护保养制度

2.1电梯进行维护保养必须遵守电梯维护保养安全操作规程。

2.2电梯的维护保养分为:日常性的维护保养和专业性的维护保养。

2.3日常性的维护保养工作由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可的,具有相应资格证的人员承担,专业的维护保养应有与电梯维护保养资格的专业保养单位签订维护保养合同。

2.4电梯每次进行维护保养都必须有相应的记录,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向电梯专业维护保养单位索要当次维护保养的记录,并进行存档保管,作为电梯档案的内容。

2.5日常性维护保养记录有本单位电梯作业人员填写,每月底将记录内容报送电梯安全管理人保管、存档。

2.6电梯日常性的维护保养内容应按照电梯产品随机文件中维护保养说明书的要求进行,专业性维护保养按照签订合同的内容、周期进行。

2.7电梯重大项目的修理应有经资格认可的维修单位承担,并按规定向质量技术部门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备案后方可实施。

2.8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对在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及时组织有关人员或外委有关单位进行处理,存在事故隐患的电梯严禁投入使用。

七、电梯定期报检制度

1、目的和范围

1.1目的

为使电梯保护正常的、安全的工作状态,防止由电梯而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和重大设备事故的发生。

1.2范围

1.2.1适合于电梯按国家规定的要求向国家规定的电梯安全主管部门申请电梯安全定期检验。

1.2.2也适合于按单位内部设备管理制度的规定要求进行的定期检查的报检工作。

2、职责

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向有关部门报告电梯定期检验工作。

3、定期报检制度

3.1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在电梯安全检验合格标志有效期满前一个月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特种设备安全检验机构申请定期检验。

3.2电梯停用一年后重新启用,或发生重大的设备事故和人员伤亡事故,或经受了可能影响其安全技术性能的自然灾害(如火灾、水淹、地震、雷击、大风等)后也应由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机构申请检验。

3.3电梯经较长时间停用,但尚未超过一年时间的,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可向单位设备管理部门申请内部安全检验,认为有必要的可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机构申请安全检验。

3.4申请电梯安全技术检验应以书面的形式,一份报送执行检验的部门,另一份由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保管,作为电梯管理档案保存。

八、电梯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制度

1、目的和范围

1.1目的

提高电梯作业的人员安全意识和技术水平,了解国家有关电梯安全管理的法规、政策,自觉地履行电梯作业人员的各项职责。

1.2范围

规定电梯作业人员进行培训的内容、方式,组织电梯作业人员的方法,对培训取得的成果进行考核。

2、职责

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对电梯作业人员培训工作。单位负责职工教育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对培训情况进行考核。

3、电梯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制度

3.1电梯作业人员必须持质量技术部门的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操作证方可独立从事相应的工种。

3.2电梯作业人员的培训包括:外委培训(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和单位内部培训两种。

3.3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应建立该类人员的培训、教育档案,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参加电梯作业人员的换证考试,保持操作证的有效性。

3.4电梯安全管理人员每年应编制当年度电梯作业人员的培训计划,报告单位领导批准后实施。

3.5单位内部培训由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实施,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培训的内容主要包括:国家有关电梯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电梯事故的案例的分析;电梯有关技术知识的学习。必要时可组织人员进行笔试。每次培训必须作好相应有记录。

3.6参加外委培训(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的人员必须经单位领导同意,培训合格的予以报销相应的费用。

3.7电梯作业人员未按规定参加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制度予以处分或扣奖。

3.8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工作考核按质量技术部门的规定要求进行。

九、意外事件和事故的紧急救援措施及紧急救援演习制度

1、目的和范围

1.1目的

为使电梯发生设备事故和人员伤亡事故或未遂事故后,迅速消除事故源,及时抢救伤员,抢修受损设备,尽量减少事故带来负面影响,减小事故的损失。

1.2范围

针对事故或事件可能产生的情况,确定抢救及救助方案并使其始终保护有效状态。

2、职责

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意外事件和事故的紧急救援措施及紧急救援演习的实施。

3、意外事件和事故的紧急救援措施及紧急救援演习制度

3.1电梯发生意外事件或事故应按国家规定,及时报告有关人员或部门,发生一般事故(指无人员伤亡,设备损坏不能正常运行,且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下的设备事故)和严重事故(指造成死亡1~2人,或者受伤19人(含19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以及无人员伤亡的设备爆炸事故)后,应当立即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报告。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提出相关的预防措施。

3.2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应确定意外事件和事故的紧急救援小组成员,并报单位领导批准,成员人员必须包括一名单位的行政领导,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和电梯日常维护保养人员。

3.3每年至少要进行一次应急演习,成员人员都必须参加。

3.4演习内容、时间、排险方法、急救预案由电梯安全管理人员拟定,行政领导批准后实施。

3.5演习结束后,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应将该次演习的情况作书面记录,并进行总结,对存在的问题在下次演习中进行调整、修改。

十、电梯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1、目的和范围

1.1目的

为便于电梯的维护保养,分析电梯故障原因,及时消除电梯事故隐患,了解电梯日常管理的进展情况。

1.2范围

规定对电梯所涉有关资料存档、保管、借用等方面的要求。

2、职责

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电梯档案的收集、管理工作,单位档案室负责电梯档案的存档、保管工作。

3、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3.1电梯技术档案的种类:

A、电梯随机出厂文件(包括产品出厂合格证、安装使用维护保养说明书、电梯主要部件型式试验报告书、装箱单、机房井道布置图、电气原理图接线图、电梯功能表、主要部件安装示意图、易损件目录);

B、电梯开工申报单;

C、 电梯安装施工记录;

D、 竣工验收报告;

E、 质量技术部门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机构电梯验收报告和定期检验报告;

F、 日常检查、维护保养记录,大修、改造记录及检验报告;

G、 运行情况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H、 事故及故障记录;

I、 电梯作业人员培训记录;

J、 同意注册的登记表。

3.2电梯日常安全管理人员及档案管理人员应认真贯彻国家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做好档案、资料的接收、登记、整理、保管、借阅等事宜,为电梯的安全运行提供准确的信息资料。

3.3电梯日常管理人员应监督电梯作业人员作好各种记录,及时将各种记录移送档案部门保管。

3.4电梯日常管理人员每月应将各种记录送交档案管理部门保管。

3.5有关人员部门需借用电梯资料的应经电梯日常管理人员同意签署意见后向档案管理部门借阅,并按规定作好借阅登记手续,按时归还借阅资料。

第7篇:电梯维护管理制度范文

京国土房管物[2003]127号

各区县国土房管局,各物业管理委员会、各物业管理企业:

《北京市居住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基本要求(试行)》[京房地物字(1999)、第187号]自颁布以来,在规范物业管理企业服务行为,维护产权人和物业管理企业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物业管理行业的健康发展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但随着我市物业管理的发展,该要求已不能适应物业管理实际工作的需要。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会议精神,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促进我市物业管理服务水平的提高,为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的居住环境,在充分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我局对《北京市居住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基本要求(试行)、》作了修改,并修订为《北京市居住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标准》(以下简称“标准”),自2003年5月1日起正式执行,原《北京市居住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基本要求(试行)、》同时废止。

现将该标准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附件:北京市居住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标准

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二三年二月二十一日

北京市居住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标准

表一、普通商品房居住小区管理服务标准

项目范围工作内容及要求

(一)、综合管理

小区规划红线范围内,涉及共用财产和公共事务的管理。(1)、负责制定物业管理服(2)、务工作计划,(3)、并组织实施;(2)、每年一次对房屋及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普查,根据普查结果制定维修计划,组织实施;(3)、白天有专职管理员接待住户,处理服务范围内的公共性事务,受理住户的咨询和投诉;夜间有人值班,处理急迫性报修,水、电等急迫性报修半小时内到现场;(4)、协助组建业主委员会并配合其运作;(5)、管理规章制度健全,服务质量标准完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齐全;(6)、与业主签定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物业管理公约等手续;公开服务标准、收费依据及标准;(7)、应用计算机系统对业主及房产档案、物业管理服务及收费情况进行管理;(8)、全体员工统一着装,持证上岗;(9)、每年进行一次物业管理服务满意率调查,促进管理服务工作的改进和提高,征求意见用户不低于总户数80%。

(二)、房屋及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维护

按《北京市住宅公共维修基金使用管理办法》中附件-:共用部位公用设施一般应包括的范围的内容为准;不包括另行收费的设备设施,如电梯、水泵、暖气等设备。“)、确保居住小区内楼房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基本市政设施的正常使用运行和小修养护,包括:(1)、楼房及小区内共用部位设施设备的日常养护和小修,执行《房屋及其设备小修服务标准》;(2)、保证护栏、围墙、小品、桌、椅、楼道灯、绿化设施等公共设施、设备正常使用;道路、甬路、步道、活动场地达到基本平整,边沟涵洞通畅;(3)、确保雨水、污水管道保持通畅,定期清掏化粪池、雨水井,相关设施无破损;(4)、负责小区智能化设施的日常运行维护;(5)、定期清洗外墙。

(三)、绿化

小区规划红线范围内的中心绿地和房前、屋后,道路两侧区间绿地。按市园林局规定的《二级养护标准》养护。

(四)、保洁

小区规划红线以内,业主户门以外。维护和保持服务范围内的清洁卫生,包括:(1)有健全的保洁制度,(2)清洁卫生实行责任制,(3)有明确的分工和责任范围;(4)设定垃圾集纳地点,(5)并每日将服(6)务范围内的垃圾归集到垃圾楼、站,(7)对垃圾(专用)、楼、站、箱、道、桶及垃圾进行管理;(8)每日对保洁服(9)务范围内的区域进行一次清扫,(10)做到服(11)务范围内无废弃杂物;(4)、对楼梯间、门厅,电梯间、走廊等的门、窗、楼梯扶手、栏杆、墙壁等,进行一周一次清扫;(5)、按政府有关规定向服务范围内喷洒、投放灭鼠药、消毒剂、除虫剂;(6)、在雨、雪天气应及时对区内主路、干路积水、积雪进行清扫。

(五)、保安

小区规划红线以内,业主户门以外。公共区域的秩序维护和公共财产的看管,包括:(1)、相对封闭:做到小区主要出入口全天有专人值守,车辆行驶通畅,危及人身安全处有明显标志和防范措施;(2)、维护交通秩序:包括对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的行驶方向、速度进行管理;(3)、看管公共财产:包括楼内的门、窗、消防器材及小区的表井盖、雨筚子、小品、花、草、树木、果实等;(4)、夜间对服务范围内重点部位、道路进行不少于一次的防范检查和巡逻,巡逻不少于2人,做到有计划、有记录;(5)、发生治安案件、刑事案件、交通事故时,应及时报警,并配合公安部门进行处理。

(六)、存车管理机动车辆、非机动车辆在停车场(存车处)、、位的看管

(1)、有健全的机动车存车管理制度和管理方案;(2)、对进入小区的机动车辆进行登记发放凭证,出门凭证放行;(3)、保证停车有序,24小时设专人看管;(4)、长期存放的,应签订存车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等。

(七)、消防管理公共区域消防设施的维护及消防管理

(1)、有健全的消防管理制度,建立消防责任制;(2)、消防设施有明显标志,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巡视、检查和维护;(3)、定期进行消防训练,保证有关人员掌握消防基本技能。

(八)、高压供水养护、运行、维修

(1)、保证居民正常生活用水;(2)、对水箱定期清洗消毒,确保水质合格;(3)、维修服务标准执行京房地物字(1998)、第799号文件规定。

(九)、电梯养护、运行、维护

(1)、主梯6:00-24:00不间断运行,0:00-6:00呼叫运行,电梯工夜间值班室,并公布呼叫电话或房号。凡是楼层中设有电梯门的,均须开启载客;(2)、凡有备梯的,在高峰期6点-8点、17点-19点与主梯同时运行;(3)、主梯维修时,有备用梯的,用备用梯运行,无备梯的,属急迫性维修的,应在30分钟内抢修完工,其它维修应于23点至次日5点以内完工;维修服务标准执行京房地物字(1998)、第799号文件规定。

(十)、装修管理服务房屋装饰装修管理

(1)、有健全的装修管理服(2)、务制度;(3)、查验业主装修方案,(4)、与业主、施工单位签定装修管理协议,(5)、告知业主装修注意事项;(6)、装修期间,(7)、对装修现场进行巡视与检查,(8)、严格治安、消防和房屋安全管理;对进出小区的装修车辆、装修人员实行出入证管理,(9)、调解因装修引发的邻里纠纷;(10)、业主装修结束后,(11)、应进行检查。对违反装修协议的要进行处理,(12)、问题严重的报行政管理部门;及时清运装修垃圾,集中堆放时间不得超过三天。

表二、经济适用房小区、直管和自管公房小区、危旧房改造回迁小区管理服务标准

项目范围工作内容及要求

(一)、综合管理

小区规划红线范围内,涉及共用财产和公共事务的管理(1)、负责制定物业管理服(2)、务工作计划,(3)、并组织实施;(4)、每年一次对房屋及设施设备(5)、进行安全普查,(6)、根据普查结果制定维修计划,组织实施;(7)、白天有专职管理员接待住户,处理服(8)、务范围内的公共性事务,(9)、受理住户的咨询和投诉;夜间有人值班,(10)、处理急迫性报修,(11)、水、电等急迫性报修半小时内到现场;(12)、协助组建业主委员会并配合其运作;(13)、管理规章制度健全,(14)、服(15)、务质量标(16)、准完善,(17)、物业管理档案资料齐全;(6)、与业主签定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物业管理公约等手续;公开服务标准、收费依据及标准;(7)、全体员工统一着装,持证上岗;(8)、每年进行一次物业管理服务满意率调查,促进管理服务工作的改进和提高,征求意见户数不低于总户数80%。

(二)、房屋及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维护

按《北京市住宅公共维修基金使用管理办法》中附件-: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一般应包括的范围的内容为准;不包括另行收费的设备设施,如电梯、水泵、供暖等设备。(1)、楼房及小区内共用部位设施设备(2)、的日常养护和小修,(3)、执行《房屋及其设备(4)、小修服(5)、务标(6)、准》;(7)、保证护栏、围墙、楼道灯、绿化设施等公共设施、设备(8)、正常使用;(9)、确保雨水、污水管道保持通畅,(10)、定期清掏化粪池、雨水井,(11)、相关设施无破损。

(三)、绿化

小区规划红线范围内的中心绿地和房前、屋后,道路两侧区间绿地。按市园林局规定的《三级养护标准》养护。

(四)、保洁

小区规划红线以内,业主户门以外。维护和保持服务范围内的清洁卫生,包括:(1)、设定垃圾集纳地点,(2)、并每日将服(3)、务范围内的垃圾归集到垃圾楼、站,(4)、对垃圾(专用)、楼、站、箱、道、桶及垃圾进行管理;(5)、每日对保洁服(6)、务范围内的区域进行一次清扫,(7)、做到服(8)、务范围内基本无废弃杂物;(9)、按规定进行消毒、灭鼠等活动;(10)、在雨、雪天气应及时对区内主路、干路积水、积雪进行清扫。

(五)、保安

小区规划红线以内,业主户门以外。维护服务范围内的业主公共生活秩序,包括:(1)、相对封闭:做到小区主要出入口全天有专人值守,(2)、车辆行驶通畅,(3)、危及人身安全处有明显标(4)、志和防范措施;(5)、维护交通秩序:包括对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的行驶方向、速度进行管理;(6)、发生治安案件、刑事案件、交通事故时,(7)、应及时报警,(8)、并配合公安部门进行处理。

(六)、存车管理机动车辆、非机动车辆在停车场(存车处)、、位的看管

(1)、有健全的机动车存车管理制度和管理方案;(2)、对进入小区的机动车辆进行登记发放凭证,(3)、出门凭证放行;(4)、保证停车有序,(5)、24小时设专人看管;(4)、长期存放的,应签订存车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等。

(七)、消防管理公共区域消防设施的维护及消防管理

(1)、有健全的消防管理制度,(2)、建立消防责任制;(3)、消防设施有明显标(4)、志,(5)、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巡视、检查和维护;(6)、定期进行消防训练,(7)、保证有关人员掌握消防基本技能。

(八)、高压供水养护、运行、维修

(1)、保证居民正常生活用水;(2)、对水箱定期清洗消毒,确保水质合格;(3)、维修服务执行京房地物字(1998)、第799号文件规定。

(九)、电梯养护、运行、维护

(1)、主梯6:00-(2)、24:00不(3)、间断运行,(4)、0:00-(5)、6:00呼叫运行,(6)、电梯工夜间值班,(7)、公布呼叫电话或房号。凡是楼层设有电梯门的,(8)、均须开启载客;(9)、凡有备(10)、梯的,(11)、在高峰期6点-(12)、8点、17点-(13)、19点与主梯同(14)、时运行;(15)、主梯维修时,(16)、用备(17)、用梯运行;无备(18)、梯的,(19)、属急迫性维修的,(20)、应在30分钟内抢修完工,(21)、其它维修应于23点至次日5点以内完工。(22)、维修服(23)、务标(24)、准执行京房地物字(1998)、第799号文件规定。

第8篇:电梯维护管理制度范文

以党的十、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节能环保、综合治理”的原则,按照“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检”的工作方针,落实“创新发展、真抓实干、稳重求进”的基本要求,精心组织开展电梯安全监管大会战,切实保障群众人身安全。

努力降低电梯困人等故障,力争故障率以5%的比例逐年递减,实现三个100%目标:一是100%确定电梯安全管理责任主体,督促责任主体履行安全管理义务;二是开展电梯安全风险排查,全面掌握在用电梯安全状况,及时发现并督促相关单位消除隐患,确保重大隐患整治率达到100%;三是督促使用单位对“三无”(无物业管理、无维保单位、无维修资金)电梯和使用15年以上的老旧电梯,进行100%更新、改造、维修或消除隐患。同时,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完善电梯使用管理制度、日常检查制度、维护保养制度、定期检验制度等保障电梯安全运行的规章制度,逐步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联合监管、企业全面负责、检验技术把关、社会广泛参与”的多元化格局。

__质监局成立电梯安全监管大会战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李显权任组长,副局长唐伟任副组长,特监室主任赵邯、稽查大队大队长王军、计量股股长曾光万、政宣股股长汤洲权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质监局特监室,由赵邯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电梯安全监管大会战工作的组织实施。各电梯使用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协调本单位电梯安全监管大会战工作。

1.明确电梯使用管理权者。落实电梯使用管理责任,首先要明确电梯使用管理权者。电梯使用管理权者是指电梯使用的管理者,是电梯安全第一责任者。一般情况下,电梯所有权人是电梯使用的管理者;所有权人通过委托或授权的方式确定物业服务单位或其他管理人的,接受委托或授权的单位(个人)是电梯使用的管理者;电梯属于共有而共有人未委托物业服务单位或其他管理人作为电梯使用管理者的,共有人或实际管理人为电梯使用的管理者;电梯安装后尚未交付电梯所有人的,开发商、建设单位或其聘请的物业管理公司为电梯使用管理权者。电梯使用管理权者不明确的,质监部门将请示政府,或协调相关部门尽快明确。经指导协调仍无法明确的,电梯所有权人应以居委会、业委会的方式自觉履行电梯使用管理权者的所有责任和义务,以书面方式(格式可参考附件)明确辖区内每台电梯的使用管理权者。

结合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定期检验和现场监督检查等工作,100%开展电梯安全风险大排查。排查技术要求下发后,要对电梯使用单位安全管理人员、维保人员、定期检验人员和监察人员进行培训,确保掌握排查标准及方法。排查工作按照使用单位自行排查、维保单位维保排查、检验机构检验排查和监察机构监督排查的先后顺序进行。使用单位、维保单位和检验单位要对所使用、维保和检验的电梯,按照排查要求及时进行100%地排查,__质监局要对前三者排查的电梯进行抽查式地排查;对于“三无”电梯和商场、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电梯,监察机构、定期检验机构要100%地进行联合排查。对经排查存在风险和隐患的电梯要逐台建档,逐台评估安全风险的严重程度、发生频率,确定风险类别、等级,逐台制定整治方案,提出降低风险的措施,督促相关单位进行限期整改,并实行“销号”制度。

对“无物业管理、无维保单位、无维修资金”的“三无”电梯开展专项整治。结合电梯安全风险大排查,摸清“三无”电梯的底数和每台电梯的具体情况,制定“三无”电梯具体情况一览表,提出解决每台电梯问题的具体建议并及时向政府报告。对单纯无物业管理的,经请示市政府,协调住建部门,督促落实物业管理单位。对单纯无维保单位的,提供当地维保单位名单,督促物业部门自行选择并签订维保合同,落实维保。对因资金问题造成“三无”的,要采取以下两项措施,义务帮助解决资金问题:一是搞好

宣传动员,要求电梯所有权人成立相应管理组织,由该组织采取向业户集资的方式解决资金;二是请示市政府,联合住建部门,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建设部、财政部令第165号)有关规定,进一步明确电梯故障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下启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具体操作办法,明确电梯修理、更新、改造费用的使用比例和程序,简化资金提取流程,切实解决资金提取难的问题,有效落实资金问题。 对使用年限达到15年的电梯界定为老旧电梯。要采取有效措施,大力推进老旧电梯的更新改造维修。首先,要结合电梯安全风险大排查工作,摸清老旧电梯底数。其次,结合老旧电梯的定期检验、维护保养及风险大排查工作,查明每台老旧电梯的具体隐患,根据隐患提出有针对性的更新、改造和维修等整改建议。对于老旧电梯底数、存在的隐患及整改建议,要书面向市政府进行报告。第三,采取与“三无”电梯相同的两项措施,帮助解决更新、改造和维修的资金问题。第四,开辟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和维修绿色服务通道,积极帮助、指导相关单位办理报废、施工告知、安装监督检验和使用登记等手续。在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和维修过程中,要切实加强安全监察和监督检验,从源头上把好电梯部件进货关,监督相关施工单位切实保障施工质量,确保更新改造维修后的电梯具有可靠安全性。

建立责任明确、预警有效、响应及时、解救迅速的电梯应急救援预案;最大限度地解决电梯故障报警失效、物业管理单位无人值守、故障信息传递不畅以及维保单位救援力量不足、救援不及时等问题。

一方面要做好应急处置。督促电梯使用单位及时对电梯进行更新改造维修,提升设备安全水平;落实电梯使用管理责任,督促使用管理权者依据相关法规、安全技术规范及标准,对电梯实行精细安全管理;加强宣传教育,引导乘客正确乘梯;加强对电梯检验工作的监督,开展电梯检验专项监督检查,提升定期检验质量;从严监管维保单位,规范维保工作,从根本上降低故障率。

另一方面要降低电梯故障发生率。严格执行许可规则。要求维保单位加大投入,完善资源条件,确保持续满足许可条件要求。监督电梯维保单位按照有关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及时修订完善质量保证体系并保证有效运行,建立健全电梯维保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并严格执行。电梯维保单位应根据维保及救援需要设立若干个维保服务站,特别是异地维保单位(在公司注册地以外的市地、市区从事维保工作的维保单位)必须在其从事维保业务的城市设立至少一个服务站。服务站必须有固定的办公场所,配置本单位持有电梯维修项目《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职工以及固定电话和必须的设备、工具与检验仪器,并保证能及时(30分钟以内)抵达所维保电梯所在地实施现场救援。要求维保人员严格依据《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进行维保,并如实、认真地填写维保记录,维保记录要“一梯一年一本”并妥善存档保管;要定期考核维保人员的工作质量,切实提高维保工作质量。

(一)研究部署阶段(2015年6月15日前)

各单位要认真研究大会战的具体工作任务,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每项任务落实的具体工作方案。形成具体工作方案后,针对每项工作任务,召集电梯使用单位、维保单位等相关单位和人员,进行动员部署,对每项任务的落实进行细致周密的安排。

(二)自查自纠、消除隐患阶段(2015年6月15日至7月31日)

对于落实使用管理责任、安全风险大排查、“三无”电梯专项整治、老旧电梯更新改造维修和电梯安全监管重点前移等五项工作任务,相关使用单位、维保单位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将自查情况上报__质监局(联系电话:__)。在相关使用单位、维保单位开展自查自纠的同时,__质监局要针对“三无”电梯专项整治、老旧电梯更新改造维修、搞好前期调查研究及排查摸底工作,掌握底数和具体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报告市政府。

(三)监督检查、联合推进阶段(2015年8月1日至9月30日)

__质监局将会同相关部门针对落实使用管理责任、安全风险大排查和电梯安全监管重点工作,在使用和维保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对“三无”电梯专项整治、老旧电梯更新改造维修等情况,协调相关部门,积极推进,确保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对自查自纠还未完成整改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存在问题的电梯,要逐台建档,督促使用管理和维保单位逐台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并尽快完成整改,消除事故隐患。

(四)集中整改、实施落实阶段(2015年10月1日至11月30日)

针对落实使用管理责任、安全风险大排查和电梯安全监管重点前移等项目,针对企业自查自纠和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汇总台帐,明确问题整改时限和督办责任人,监督相关单位集中进行整改。对于存在严重事故隐患且无法落实整改的电梯,要依法予以封停。

(五)总结验收阶段(2015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

针对落实使用管理责任、安全风险大排查和电梯安全监管等任务落实情况,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要对相关电梯使用进行验收。对“三无”电梯专项整治、老旧电梯更新改造维修、要汇总统计具体工作成果进行全面的分析总结,归纳安全监管工作经验,逐步建立长效机制。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电梯安全问题备受公众与媒体关注,保障电梯安全关系百姓安全、社会和谐与稳定,是一项民生工程。各电梯使用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在人员、资金等方面提供有效保障;要及时分析研究大会战工作,协调解决工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推进工作扎实开展。

第9篇:电梯维护管理制度范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和全会精神为指针,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依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则(试行)》等法规规定要求,全面落实省、市质监局安全监察工作总体部署和县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和特种设备使用现场检查,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全力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完善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建立起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二、工作目标

通过深化机电类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巩固和扩大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整治和起重机械专项治理攻坚战取得的成果,进一步消除事故隐患,切实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全力推动企业全面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健全完善管理制度和隐患整改长效机制,提高管理水平和操作技能,使特种设备的管理标准化、使用规范化、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

三、工作重点

隐患排查整治范围为全县在用的机电类特种设备。重点是保证特种设备使用做到“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一预案”。同时通过隐患的排查整治进一步落实企业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健全完善管理制度,落实岗位责任制,加强作业现场管理和检查,加大培训教育力度,努力提升特种设备管理人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作业技能,精心维护,正确操作,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现象。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在总结前期开展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和起重机械专项整治经验的基础上,结合“企业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万人培训工程”,对该项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结合落实企业特种设备主体责任的要求,以企业自查自纠为主,督促、指导和监督检查企业的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重点为企业“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一预案”的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健全管理,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整改闭环管理制度。同时,要结合特种设备现场检查及节假日特种设备监察要求,加强对机电类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现场检查;组织开展对非法制造、非法安装修理、非法使用特种设备及举报投诉的执法检查,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三)督查验收阶段。11月10日前,各机电类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并将自查自纠材料上报我局特设科,我局将组织对各机电类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开展隐患排查整改情况进行检查,主要内容包括深化机电类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推进情况、隐患治理整改进度、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特种设备安全资金投入和应急措施落实情况等。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主体责任落实,推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整治期间,认真组织“企业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万人培训工程”,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的教育培训;通过告知或承诺等形式,使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了解和掌握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要求,督促指导使用单位深化隐患排查治理,逐步建立使用单位主动排查隐患、主动消除隐患的工作机制。

(二)加强技术规范标准宣贯,指导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起重机械使用管理规则》(TSGQ5001-)已颁布实施,《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TSGT7001-)已于4月1日起实施,省地方标准《在用简易臂架型起重机安全检验技术要求》也即将颁布实施,各相关单位应认真组织开展技术规范、标准的学习,并对照技术规范、标准要求认真落实整改措施。

(三)加强日常安全监察,全面推进隐患排查整治。坚持平时检查与节日检查、重点检查与常规检查、全面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要注重机电类特种设备,特别是起重机械、场(厂)内机动车辆作业过程、作业工具、作业环境及有关人员协调配合等的安全监察,分析作业过程中出现的不安全行为及预防措施,切实把特种设备安全抓到实处。要突出电梯维护保养,电梯维保单位持续保持许可条件和维保质量,保证电梯应急救援的及时、安全,严禁无证(挂靠)维保电梯,使用单位定期保养电梯。对监察中发现问题的,使用单位要列入隐患整治计划,限期整改,力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四)严厉打击“三非”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整治期间,我局将加大执法力度,整合监察、稽查和检验的力量,重点组织开展严厉打击非法制造、非法安装和非法使用机电类特种设备的违法违规行为,严肃处理无证上岗现象。对投诉、举报的案件,检验、监察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组织查处;对未整改,或整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冶金起重机、简易升降机等,要严肃按有关规定处理,决不可姑息迁就。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使用单位要高度认识当前特种设备的严峻形势,切实提高对深化机电类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和厌战情绪;要加强领导、统筹兼顾、及时研究和解决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切实抓出成效。

(二)周密部署,狠抓落实。各使用单位要进一步强化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和事故防控的主体责任,督促、落实各项工作措施,主动深化隐患自查自纠;对一时难以整改的,做到有整改计划、有整改责任人、有安全监控措施、有应急救援预案,严防各类特种设备事故的发生;对消极对待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存在重大隐患拒不整改的企业,我局将加大执法查处力度,责令立即停止使用隐患设备,必要时向当地政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