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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背景下,城建档案的完善化、系统化与安全化必须依赖于法治建设,城建档案的利用范围、深度和广度都日益扩大,有法可依的城建档案才是全面完整的,才能满足现代社会经济建设与精神文明建设的双重客观需求。明确城建档案的立法现状,加强其法治建设,是摆在社会及人们面前的一项重要任务。
一、我国城建档案法治建设的立法现状
(一)立法现状。建国以后10年间,我国国务院经过长期计划运筹颁布了《关于改进档案资料工作的方案》,方案对国家技术委员会、国家建设委员会、农业部、地质部以及国家统计局等单位在基础建设、工业交通、经济和农业等方面提出了要求,要求建立一套具有资料管理功能的法治化体系,即城建档案管理体系。1960年,国家档案局正式向国务院提交了《关于加强管理城市基本建设档案的意见》,经过一年后转批,首次强调了城建档案对于我国城乡建设规划、社会发展的关键属性,为此,城建档案管理工作也已经被提升到了一定的政治及经济高度。进入80年代,国务院与国家建委等多家单位共同颁布了《科学技术档案工作条例》,规定了各个单位应该对自身的每一项产品试制、基建工程、技术项目与科研成果进行鉴定和验收,同时一定要有科研档案部门参与其中,对应该进行归档的科研文件材料进行验收,最终整理制作出相对完善、完整、准确和系统的科研文件材料。这也意味着城市中必须建立档案馆,收集和永久管理城乡范围内的所有科研资料,这也是涉及城建档案管理的最初法律条文,它们都被收录于《科学技术档案工作条例》中。90年代末,国家建设部第61号令颁布了《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1997)与《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2001),它们对城建档案的法治建设内容进行了修正与完善。
(二)立法特点。我国各个城乡地区在建立城建档案管理体制以后,对相关机构、档案接收能力以及保管利用思路进行了强化。在基于立法成果的基本理念下,大部分地区基本上实行了城建档案的保证金制度,该制度要求城建档案建设单位必须预先缴纳一定额度的保证金来促使建设单位能够在基础工程项目和科研项目完成以后主动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报送相关档案资料。该办法在城建档案法治行政手段尚不成熟的现阶段来看,确实起到了一定的规制作用,它迎合了城建档案工作的开展需求,也强化了城建档案的归档理念,使城建档案馆的建设工作更加完整化。2004年以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正式开始实施,它让城建档案管理工作抛弃了传统的管理模式,严格规范了城建档案馆的行政许可设定权与行政许可事项范围,使其从宏观调控转向了社会服务方向,这也使得城建档案单位的管理工作更加细致、系统,其行政执法的开展也比之前更具针对性。
二、强化城建档案法治建设的相关建议
如上文所述,随着城建档案工作的长期开展和社会发展的迫切需求,为其制定一系列相关立法法案,强化其法治建设是必然的。本文结合具体工作介绍一下开展和强化城建档案工作法治建设的相关建议。
(一)统一城建档案管理法。我国应该尽快启动制定并统一城建档案的管理法律及相关行政法规,明确城建档案管理的法律地位。就目前来看,我国城建档案在法治建设过程中依然缺少一部专属性的、权威性的国家上位法。所以国家必须加快城建档案的法治建设步伐制定并启动一部相对统一的城建档案管理行政法规,确保城建档案的权威性与法律地位。
(二)明确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的监管职责。在我国的《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中就规定了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所主管的全国高校档案工作,它规范了全国高校在档案管理方面的业务指导体系、监督体系和检查办法,目前该法律体系已经相当完善,对我国高校档案管理的发展具有促进作用。因此我国的《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也应该学习和借鉴高校对档案的管理办法,明确管理主体资格,争取在未来发展进程中出台能够明确城建档案管理主体部门及监管部门职责的上位法规。
(三)明确城建档案资料相关工作手段。要明确城建档案资料管理的相关工作手段和途径,尤其是对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档案资料工作应纳入项目管理程序中,与项目建设实行同步管理。进行收集、整理和归档时,一定要首先明确它的收集归档范围,针对该范围做出明确界定以后,才能继续顺利进行有针对性的收集工作。同时,也要厘清档案的归档过程,明确档案所涉及到的部门与部门之间的关系,并基于此来设定相应的管理手段,开拓法治建设工作途径,确保档案管理业务与技术在健全法治的保护下不断平稳进步。
(四)加强地方城建档案部门的法治建设。近年来,由于我国城镇化建设的高速发展,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相对落后,“马路拉链”“空中蜘蛛网”并存现象屡见不鲜。土地集约化利用要求的提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城市的综合管廊建设,一些省和市的原《城建档案管理办法》已经无法适应当前城镇化建设的发展步伐。加速地方城建档案部门的法治建设迫在眉睫。
目前就我国地方城建档案部门的法治建设应该注意以下4点内容:第一,要具有针对性,可以针对城建档案管理的每一个环节设置相应合理的法律条款。第二,要具有前瞻性,它要求在满足城建档案管理现行规定、需求的基础上来考虑城乡规划体制,考虑未来时间里城建档案管理工作及其法治建设的相关事项,迎合城建档案管理工作的未来发展趋势。第三,要具有可操作性,因为设立立法条款不仅仅是简单的法律条文,它应该起到实效作用,使条款的类目与现实条件相一致,这也有利于城建档案法治建设的强化。第四,应该具备创造性,要在不违背上位法的前提条件下创造法律条款,增加它的法律可拓展性,真正实现城建档案管理的有法可依,使法律能够保护和引导城建档案管理工作渐渐走向正轨,做到落到实处、依法治档。
(五)普及城建档案法律意识。要提高城建档案管理部门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镇江城建档案馆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有针对性地聘请档案专家 、大学教授传授档案知识,解答工作中遇到的难题,派相关人员出去深造,拓宽视野。档案管理部门以外的企业和团体,档案从业人员知识结构、档案法律意识都比较弱,开展档案法律培训尤为重要。城建档案馆运用网络信息资源实施远程培训,同时还主动到“高校产业园区”“北汽华东产业基地”“孟家港国际物流园”等重点工程项目单位服务。在服务中普及、贯彻《城建档案业务管理规范》(CJJ/T158-2011)。指导建设主体建立和完善档案管理规章制度,使重点工程项目形成的前期文件资料从形成、编制、积累、审核和移交法律手段来集中统一管理。在该过程中确保了建设主体的各项目部门和相关人员在立项阶段就有了城建档案的法律意识。所以,只有全面普及城建档案法律意识,才能保证其档案资料内容与工作建设步骤的完整性。
三、总结
总而言之,对我国城建档案法治建设的强化工作应该是多方面的,它不仅仅要求相关部门能够将城建法规与档案管理法规融会贯通,也应该对法治建设工作本身有较高的觉悟与认识,做到知法懂法,遵法守法。在实践工作中不断学习、以法律手段促成档案行为的自律性,调整和完善城建法规体系,才能让其实现真正的法治化,使城建档案管理工作更加规范。
【参考文献】
[1]李中福.关于加强城建档案法制建设研究的几点思考[J].卷宗,2015(1):423-424.
第二条为了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工程及档案的管理,防止和减少城市建设对管线的损害而造成灾难性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部《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以及《*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条例》、《*省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是指城市市区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各种地下管线以及相关的地下工程,包括给水、排水、电力、电信、热力、燃气、人防、工业管道等地下工程。
第四条*市城乡规划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市地下工程及档案的管理、利用和监督工作;档案业务上接受市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指导。
第五条*市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负责地上地下管线工程的日常监管,对任何地上地下管线工程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的,要及时发现、制止;并及时通报市城乡规划管理局,依法处理。
第六条地下管线工程的建设单位应当与市城建档案馆签定《报送建设工程竣工档案责任书》,未签定建设工程档案责任书的,城乡规划行政管理部门不予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第七条地下管线工程的设计必须符合国家规范。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批准的设计图纸施工。确需变更设计的,应当按规定办理变更设计批准手续,并如实反映在竣工图及电子文件上。
第八条城乡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在审查报建的地上地下管线工程或相关的建设项目,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应依据城市总体规划要求提出明确的规划设计条件;严格城市地下管线工程建设的定线和竣工{覆土前}测量制度。城市地下管线探查和测量必须执行建设部颁发的有关技术标准和使用城市统一的平面和高程系统;地下管线工程覆土前,建设单位必须委托具备相应测绘资格的单位,按照国家地下管线探测技术标准进行竣工{覆土前}测量。竣工{覆土前}测量进度与工程进度相适应。
第九条地下管线工程施工中发现未建档的管线,建设单位应及时报告市城乡规划行政管理部门,由市城乡规划行政管理部门查明管线性质、权属,责令产权单位委托具备相应资质测绘部门探测竣工图,并及时向市城建档案馆报送有关档案资料及电子文件。
第十条组织地下管线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将地下管线工程档案验收列为专项内容。地下管线工程竣工验收组织的成员应当包括城建档案馆。地下管线工程竣工{覆土前}的测量成果,如:地下管线的各转点的x、y、z三维坐标、检查井[井盖、井底]三维坐标,两点直线的坡度等相关内容及技术标准,应列为地下管线工程竣工质量验收的重要内容,所形成的质量鉴定材料应当包括这项内容。
对违反前款规定的,不得进行竣工验收,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不给予备案手续,地下管线工程不得投入使用。
第十一条建设单位应在地下管线工程竣工验收后六个月内,应向城建档案馆移交下列材料:
(一)地下管线工程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附图,施工许可证、计划、规划、设计、用地、开工批准文件及其它审批材料;
(二)地下管线测量精度分析、测量成果及竣工测量数据;
(三)地下管线工程施工技术文件材料和竣工验收文件材料;
(四)地下管线工程竣工图及电子文件;
(五)其它应当归档的文件材料。
第十二条地下管线投入使用进行改建、扩建或者对重要部位进行维修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实际变动情况修改原竣工图,并于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向市城建档案馆报送修改部分的工程竣工档案。
第十三条地下管线工程竣工档案必须完整、准确、真实、清楚,反映现状,并由编制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名盖章。
第十四条专业管理部门应当向市城乡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及市城建档案馆提供专业管线图和有关资料,并及时报送更改、报废、漏测部分的现状图。
第十五条移交的地下管线工程竣工档案不完整的,市城建档案馆有权拒绝接收,并责成建设单位重新按要求探测制作后移交。
第十六条市城乡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应组织有关部门依据地下管线工程竣工档案和各专业管理部门的专业管线数字化图,及时修改全市地下管线综合图,并输入城市地下管线信息系统,对地下管线工程实行动态管理。
第十七条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和补测补绘。普查和补测补绘所行成的地下管线档案成果,应由城建档案馆统一接收和管理。
第十八条凡在市区范围内进行开挖、爆破、钻探等活动的,建设单位必须到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城建档案馆查清该施工地段的地下管线情况,然后到有关部门办理开工手续。
管线抢修工程,需调用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市城建档案馆应随时提供服务。
第十九条市城建档案馆应当定期公布开放档案目录。开发档案信息资源,实行有偿使用。
第二十条市城建档案馆应当建立健全科学的管理制度,依法做好城建档案的接收、整理、鉴定、统计、保管、利用、保密工作。
城建档案馆工作人员应忠于职守,保证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和有效的利用,具备城建档案管理专业知识,并依法取得岗位资格证书。
第二十一条建设单位未按规定签定《报送建设工程竣工档案责任书》的,由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城建档案馆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的,依据《*省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处以5千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地下管线工程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未向市城建档案馆移交地下管线工程竣工档案的,依据《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由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的,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未按规定期限移交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由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的,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因建设单位或地下管线专业管理单位未移交地下管线工程档案,造成施工单位在施工中损坏地下管线的,建设单位或地下管线专业管理单位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并暂停该建设单位新的工程立项审批手续;
第二十二条工程测量单位未按照规定提供准确的地下管线测量成果,致使施工时损坏地下管线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城建档案是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真实记录,是城市建设和发展的重要依据和必要条件,是国家的宝贵财富。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快速向前迈进,社会各行各业都在经历着深刻的变化,在这样的形式下,城建档案事业也面临着机遇和挑战,对于城建档案事业如何才能适应新的形势需要,更好的收集整理管理档案资料,快速高效地反馈有关信息,作为一名城建档案工作者应具备以下几种素质:
一、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依法治档的意识
城建档案专业人员要针对性地加大宣传城建档案工作,尤其对我们直接服务的建设项目的各参建单位进行宣传,让他们彻底摒弃重建轻档的思想,充分认识城建档案在项目建设,完工结算,质量保证等方面的作用,从思想上真正重视城建档案工作。同时要定期不定期对社会上的广大人民群众进行宣传,让他们了解城建档案在维修改造、抗灾、减灾房屋产权产籍等方面有巨大的参考作用和价值。而宣传方式渠道等多样也可以通过媒体宣传资料,培训班等方式进行,关键是我们要有依法治档的意识,当然作为城建档案工作者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地下管线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要特别熟悉理解,这是我们工作中的法律武器,在工作中我们必须熟练地运用,对各种新出台的政策,对新出台的政策要第一时间学习学透,要做到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在各项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尽可能地做好服务与工作,要敢于依法治档,依法管理,对市内各项重点建设项目,民生建设项目,要更强服务,更强管理,以保证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
二、勤奋学习,增进档案工作者的文化知识素质
作为新时期的档案工作者,必须勤奋好学,刻苦钻研,掌握渊博的文化知识素质,21世纪城建档案管理不仅仅是简单的资料保存和查阅,也不是传统的继承和递进,而是同建设高速发展同步前行的,这就需要每一个管理者具备一定的文化知识素质,文化知识素质的不足不仅制约了个人的发展和提高,更重要的是将会给国家和人民财产造成不可估量的灾难和重大损失,为此,必须增进文化知识素质和城建档案综合业务能力,包括法律档案建设规划市政管理计算机等几十门专业知识以及语言表达沟通协调等公共关系能力,所以作为城建档案专业人员,我们要加强知识的学习同时也要多感知,将这些理论运用于实践的方法。制定自学计划,不断用人类的知识丰富自己的头脑,强化专业知识,丰富文化知识。其次要掌握新时期的文化知识,接收新事物新观念,适应新时期城建档案管理的综合性活动,不仅要熟悉培养联系密切的专业知识,还要了解社会科学,人文教育,自然科学,只有具备渊博的知识,坚实的文化才能为城建档案管理事业做出突出的贡献。当今信息时代,计算机技术普遍用于档案管理,将档案管理人员从繁重低效率的手工操作方式中解脱出来,因此掌握和提高计算机网络的应用能力对当今城建档案工作者来说势在必行,这样才能使自己的工作得心应手,紧跟时代步伐,通过艰苦的努力不懈的坚持,争做一名合格的档案管理者。
三、积累经验,提高业务技能,增强服务社会意识
城市建设档案(简称“城建档案”)是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贯彻落实建设部《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部令90号)和《城市房地产权属档案管理办法》(部令101号)等规定,进一步加强城建档案的管理,适应我省加快城市化进程的需要,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健全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加强城建档案管理工作是保证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安全、正常运作的重要保障,城建档案的接收、管理和利用是基建程序不可缺少的环节,各级城市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提高对城建档案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抓住机构改革的有利时机,采取措施进一步建立健全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充实管理人员,配备相应专业技术人员。设市城市应设立城市建设档案馆;中心镇及经济发展较快、建设量较大的镇也应设立专门的城建档案馆(室)。未设立专门城建档案馆(室)的城镇,城镇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收集和管理本地区的城建档案,并接受上级城建档案馆的业务指导,加强对城建档案的收集和管理。要多渠道争取城建档案馆的经费来源,探索城建档案有偿使用的途径,争取将城建档案的管理经费列入地方财政。各市城建档案馆要加强对县、镇城建档案馆(室)的业务指导和人员培训工作。
二、进一步做好城建档案的收集和管理。各级城市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把城建档案工作列入建设事业发展规划,发挥其在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中的作用,促进城建档案事业与城市建设同步发展。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是保证城建档案完整、准确、及时接收的重要手段,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省建设厅印发的《广东省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粤建管字[*]35号)和《转发建设部关于认真贯彻国务院第279号令和建设部第78号令,切实加强工程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建管字[*]105号)精神,支持城建档案馆(室)对竣工工程进行档案预验收。无城建档案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竣工档案验收认可证明的,不能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同时,要积极做好有关文件的宣传工作,进一步提高建设单位以及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对工程档案工作的认识,督促做好工程档案收集和整理,并按规定及时向城建档案馆移交。
城建档案的收集和管理要严格按照建设部第90号、101号令的要求进行。城建档案的著录和归档整理必须严格按照国家颁布的《城市建设档案著录规范》、《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的要求进行。
【关键词】 城建工程;档案;馆藏质量
城市建设档案是城市面貌和基本建设历史和现状的真实记录,是进行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的重要科学依据。随着城市建设规模的不断扩大,城建档案显得越来越重要,它对于加强工程质量控制,追究工程质量责任,惩治工程领域腐败行为,以及工程日后维修、改建、扩建等,具有重要作用,是国家的珍贵财富。如何确保城建档案的质量,尽可能保证接收进馆的档案真实、准确,与工程实际相符合,就成了业务指导人员的工作重心。
目前,由于建设工程项目多、周期长、人员素质不一、工作变动频繁等因素的影响,使得我们在接收档案的过程中常常碰到这样那样的问题,如:有的建设单位“重建设,轻档案”,工程竣工四、五年还不向城建档案馆移交资料,而自身又保管不善,致使工程资料大量丢失,一旦维修却无据可依;有的单位一套工程资料还未交清,工作人员已换了两三个,不但工程情况说不清,还使大量资料流失在外,无法找到;有的单位资料管理人员没有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对工程档案内容不清楚,无法保证档案的系统完整;有的施工单位怕麻烦,没有编绘竣工图,使竣工图与实物不符,不能反映建筑物的真实情况等。这些情况的发生都不能保证竣工档案的进馆质量,更无法满足日后对档案的开发、利用。
基于此,本文结合工作实践,对如何保证工程档案的进馆质量谈几点看法。
一、加强执法力度,扩大宣传范围
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是法制建设的中心内容,只有建立完整、必要的规章制度,才能保证进馆档案的质量。
近年来,从国家到地方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有关城建档案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及《兰州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等,对城建档案的归档范围、质量要求、编制原则、立卷方法都做了明确的规定,从而为“依法治档”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对不按规定移交建设工程资料的单位,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对建设项目已竣工却不按时移交竣工资料的单位,送达《城建档案催交通知书》,限期整理、移交全套资料;对拒不按规定移交档案的单位,情节严重的,我们将上报建设行政管理机关,对其进行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城建档案不重视最主要的原因还是人们档案意识淡薄;对城建档案的地位、作用了解甚少;采取处罚等措施仅仅是一种制约手段,却无法从根本上解决档案的质量问题。只有加大宣传范围,利用一切可利用的新闻媒体,对城建档案的法律、法规和各种规章制度,城建档案的重要性及其开发利用等多方面开展宣传教育,用现实生活中经常碰到的一些问题,如土地、房屋的产权纠纷;对建设工程的维修,改、扩建;市政建设中各种管道的开挖、维修等因城建档案管理不善或无资料可查造成经济损失、发生事故等实例,让全社会都来关注城建档案,认识城建档案,只有思想认识提高了,工程档案的质量才能有保证。
二、组织集中培训,深入基层指导
1、不定期举办城建档案业务人员培训班
对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档案技术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向他们宣传法律、法规,讲解技术文件材料的形成、收集、整理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和解决方法;竣工图的编制要求;工程档案的案卷质量要求等,使这些人员了解城建档案工作的知识,掌握城建档案的业务规范和技术标准,并使之运用到工作实践中去,为更好的开展城建档案工作奠定基础。
2、对重点建设工程项目,实行同步跟踪管理
业务指导人员应直接到施工现场进行业务指导,对工程形成的文件材料、图纸、技术文件等跟踪了解,摸清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及时解决档案材料形成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出城建档案馆对工程竣工档案编制的要求和做法,杜绝档案资料当时不做,事后造假的现象发生,确保重点工程档案质量。
三、做好工程档案的竣工预验收工作
城建档案预验收是指工程开竣工验收会之前,城建档案馆业务指导人员对工程竣工资料进行专项预验收,落实工程档案的移交事项,对工程资料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督促相关单位改进,以保证档案的准确性;同时使自己对工程项目中所产生的文件资料做到心中有数,避免工程档案移交时被漏交或不交,以保证档案的完整性;向各参建单位宣传有关档案的法规规范,使他们进一步认识到档案的重要性,积极配合做好档案的移交工作,保证档案及时进馆。因此,做好城建档案预验收工作是保证档案质量的有效措施。
四、提高业务指导人员自身素质
业务指导人员自身素质的高低,也直接影响工程档案的质量。首先,业务指导工作专业性强,要求工作人员有较强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不但能够理解掌握城建档案政策法规,同时还要了解相关的工程专业知识,能及时准确的发现档案存在的问题,并有效的加以解决。其次,业务指导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因为对档案的审核验收是一项枯燥乏味的工作,又脏又累,若没有一点责任心,对移交的档案不审核,粗略一看或干脆不看就照单全收,根本无法保证工程档案的进馆质量。第三,业务指导人员要有强烈的参与意识。即从工程项目立项开始就及时参与进去,了解工程概况和进度,深入到施工第一线,做到每一步都心中有数,才能确保城建档案的系统完整。
总之,城建档案工作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工作,只有保证了工程档案的进馆质量,才能真正做到对档案进行开发和利用。因此,业务指导人员一定要本着实事求是,一丝不苟的精神,严把档案质量关,为城建档案事业的发展尽心尽责。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号.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90号.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
关键词:城建档案;管理;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C912.81 文献标识码: A
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发展,在城市的规划、建设和管理过程中产生了大量的城建档案,百姓对城建的档案的认识也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而愈发深入,城建档案的价值作用也日益凸显。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新形势下,应积极探索新形势城建档案管理工作的出路。
一、城建档案管理存在的问题
1、业务管理不够规范
城建档案的工作环节主要表现在收集、整理、鉴定、保管、开发、利用等方面,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由于受经费和人为因素的制约,普遍反映在管理制度不健全、库房建设不标准、业务建设不规范、档案保护措施不利、服务对象狭隘等诸多问题上。这些不同程度地影响了城建档案工作向主
动服务转变及实现城建档案数字化的进程,阻碍了城建档案工作向现代化信息化发展的速度,也不符合社会经济和城市建设的要求。
2、法规制度不健全
档案管理法制建设不健全,致使城建档案管理工作陷入困境。在城建档案管理中,城建档案执法细则有待进一步完善,档案管理法制建设不健全制约着城建档案事业的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和《城市地下管线档案管理办法》等规划建设专业法规的相继颁布实施,从法律法规条款上进一步对城建档案工作给予了支持,同时也拓展了城建档案的服务地域和范围,如:城市、乡村都纳入了城建档案的业务范畴,随着新型城镇化进程的加快,相应的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工作实施细则尚无进一步修订或完善。另外,城建档案管理的法律意识较低,使得城建档案的行政执法工作比较被动,也造成了城建档案管理法制建设的不健全。
3、信息化工作滞后
在城建档案管理的过程中,信息化建设的现状不容乐观。具体说来,城建档案管理信息化薄弱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城建档案管理的信息化建设的观念亟待转变。在城建档案管理信息化建设中,由于管理人员的信息化意识不足,在城建档案管理实际工作中没有发挥信息化的优势,仍然停留在传统的城建档案管理的阶段,不利于现代城建档案管理工作的进行。二是城建档案管理信息化的硬件软件投入滞后。在城建档案管理工作中,由于对信息化建设的硬件投入不足,使得城建档案管理的硬件设施落后。三是城建档案管理的软件系统开发过于缓慢。以上情况的也制约了城建档案与城市建设的同步协调发展。[1]
二、加强城建档案管理的对策
1、注重对城建档案的宣传教育
加强城建档案工作管理,首先必须提高人们的档案社会意识,消除重建设轻档案,重使用轻管理思想。城建档案管理工作从无到有,从单一到全面,从简单到复杂,经历了相应的发展过程,在大多数人都对城建档案工作有所认识的今天,仍然有部分人对城建档案缺乏全面的认识和了解,这就需要我们加大城建档案管理和利用的宣传、教育工作,用城建的有效利用事实去说话,作为一名基层城建档案工作者,我们必须清楚的看到档案社会意识薄弱会出现建设管理工作与建设档案利益相脱节,规划资料不归档,建设施工不查档,建设完毕不建档,城建管理不用档等现象,以上都是只顾眼前利益,不顾长远利益的集中反映,都不利于城建档案的管理和今后的发展,城建档案馆要在抓好对社会宣传教育的同时,组织作好对建设系统内规划、市政、建管、园林、村镇、人防等专业管理单位及城建档案基层管理人员的培训教育,形成城建档案管理网络,让全社会都了解、支持城建档案工作,这也能充分提高城建档案馆的社会地位和知名度,利于城建档案管理工作的持续发展。
2、建立健全管理机构和制度
城建档案是城市建设活动的真实历史记录,是在城市规划、建设及其管理相关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纸、图表、照片、影片、录像等不同载体
和形式的真实历史记录。随着新型城镇化化进程的加快和城市化水平的提高,城建档案作为城乡建设的重要档案的永久保管基地和信息中心,在城乡建设活动中起到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的建立和管理体制的健全,是城建档案管理工作的前置和保障。我们莱州市作为县级市城建档案馆成立于1989年,城建档案管理工作开展较早,隶属莱州市住房和规划建设管理局,经费、人员、设备配备比较齐全,法规制度建立健全,城建档案管理包括接收、整理、著录、利用等业务基础工作到建设竣工档案及竣工图、地下管线综合系统图的审验、近几年全面执行国家和行业标准《城建档案业务管理规范》CJJ/T158-2011、《城建档案著录规范》GB/T50323-2001、《建设工程文件整理归档规范》GB/T50328-2001、《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CJJ61-2003等,城建档案各项业务工作逐步完善和加强,城建档案馆加挂了城市建设信息中心、城建档案管理办公室两块牌子,城建档案体制实现管理服务三位一体,同时健全各项业务和内部管理制度,城建档案管理与服务工作齐头并进。[5]
3、加强城建档案的信息化建设
信息化和新型城镇化要求我们不断创新城建档案管理模式,加强城建档案数字化工作,实现城建信息现代化管理是我们的工作目标。各级各地城建档案馆都应将城建档案信息化建
设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城建档案事业发展的战略任务。近年来,各地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根据建设部关于城建档案信息化和数字化建设的要求和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不断加大投入,在作好各项业务工作的基础上,加强计算机软硬件的配备,不少地方已经进行计算机连结上网,实现城建档案信息快速传输检索和利用。城建档案信息化建设是今后城建档案工作的发展方向,要求我们基层城建档案工作者根据本地城市建设发展的实际和城建档案管理现状,做好适合本地情况的计算机软件的选用和设计,逐步摸索城建档案数字化管理的模式,具体作好综合数据管理、整理编目、检索查询、安全保密、系统维护等基本功能的维护和运行,现阶段作为我们县级市在运行初期主要任务是作好城建档案信息管理系统的构建,建立规划、建筑、管线、市政基础设施等各专业数据库,作好基础数字化工作,为今后信息化工作的深入开展打下坚实的基础。为了应对城建档案信息多元化的挑战,需优化传统的服务方式。我们要根据社会各界和城市建设的需要,以用户为中心,结合城市建设的进程,编研出专题信息成果进行提供利用,利用城建声像档案的优势,用专业主题片、照片接片等方式解决规划、设计人员必须到现场的问题,从内容、形式上实现完全不同与以往有声有色的主动服务。[2][3][4]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城建档案提供利用已呈现出社会化、多元化、全面化、法制化、科学化、现代化的发展趋势。为适应城市建设发展的需要,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必须强化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工作,保证档案的完整、准确和规范,为城市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及和谐社会建设发挥更大的作用。在未来的发展中,管理城建档案会成为国家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百姓对于城建档案的管理也会逐步重视,相信在将来的发展中,管理城建档案一定会朝着积极的方向发展,将难点全部解决。
参考文献:
[1]高明波.现代化城建档案管理特点及实现途径[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上旬刊).2011(04)
[2]于静.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城建档案管理工作[J].城建档案.2011(02)
[3]彭瑞雯.浅析城建档案管理的现状及对策[J].广东科技,2011,(06).
【关键词】档案;建筑工程;管理
建筑工程档案不仅能够给其他工程的施工、设计、策划起到借鉴、指引作用,还是工程改造、维修、拓展建设的权威性的重要证据,能够给建筑工程科学技术的探索与发展起到正面的影响。但是,建筑工程的建设周期较长、施工人员多、施工规模大、牵涉面广,其工程档案的管理也相对而言较复杂。所以,本文通过对建筑工程档案管理的难题的具体分析,给出可行性高、效果好的档案管理措施,从而对竣工档案归档的完整性、系统性、准确性以及建筑工程档案管理的规范化发展起到一定的引导作用。
1 建筑工程档案管理的难题
1.1 难收集档案
作为工程档案管理工作的中心内容及其基础,档案收集工作占据着极其重要的位置。然而,由于建筑工程的建设周期长、规模大、档案资料多、分散性强,使档案收集难度加大。但是某部分重点工程结束施工具有深远的影响,由于有较高的时间限制,施工工期紧,因此大部分项目管理人员光顾着追赶施工进度却忘了工程档案的同步规整,导致大部分关键的检测报告与试验报告分散在原始资料的形成单位。以上所说的材料的无秩序的管理特别容易导致档案原件毁损、丢失。
1.2 对于分包单位档案工作的监督与指引难度大
实际上,工程档案管理具有较高的科学性与系统性,因此建设单位要有序地监督并指引参建单位工程资料的产生、积累与立卷工作,以达成竣工档案归档系统、准确、完整的目标。建筑工程分包单位量大,建筑工程作用多种多样,但是各个专业分包队伍档案的管理意识都很弱,管理水准低,如此无疑会加大建设单位监管指引各个分包单位档案工作的难度。
2 处理以上所说的难题的对策剖析
为解决上述难题,建设单位应运用经济手段对参建单位的档案管理行为进行管束,加大重视各个单位对于档案工作的力度。另外,总包、建设、城建档案管理机构以及监理单位应当在建设工程过程中紧密合作,力求在管理手段上找到突破点,深入规范工程档案的管理工作,重视全方位提升各个参建单位的档案管理水准与管理意识。
2.1 完善档案管理体系,经岗位责任制贯彻落实到实处
为确保建筑工程档案管理工作开展的顺利性,完善档案组织工作体系是很有必要的。身为项目管理者,建设单位在开展项目建设工作时要积极组织各大参建单位构建起涵盖诸多单位的档案管理体系,一级一级地将岗位责任制贯彻落实下去,自源头起把工程档案归至管控范畴当中。
2.2 制定可行性高、可操作性强的档案管理办法
档案管理办法既要对档案的收集与编制组卷的手段、档案收集范畴、归档程序及内容等进行明确,还要针对档案的产生、收集、汇总、规整等给出详细的要求,让各个参建单位在编制及收集档案的过程中有一定的标准、规律可以遵循。
2.3 对档案交底工作展开科学地组织
要想确保档案汇总、规整工作能有序、规范地开展下去,就必须在项目开工之前做好全面、系统的档案交底工作。尤其是建筑工程,建设单位务必要紧抓该环节,积极组织监理、施工、设计等有关单位的档案工作主管领导、各个专业的技术负责人、档案员以及技术员等加入到交底大会中,以交底会的内容为会议纪要。
2.4 加大力度对过程的指引与监督检查
2.4.1 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处理好档案收集难度大的问题
身为建设单位,应积极与监理单位联合,充分按照档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加大力度监督并检查各个参建单位档案的规整、收集工作,并就已出现的问题给出整改的建议,从而才能有效地处理好建筑工程同工程建设进度不是同步的的问题。
2.4.2 加大力度细化对分包单位的检查和指引
由于分包单位的管理水平及其意识都比较薄弱,因此,建设单位应当积极地同总包单位展开紧密地合作,加大力度细化对分包单位的检查和指引,高度重视档案员的业务水平的提升,大力监督并催促各个分包单位同步进行档案的整理与收集工作。首先,要对项目各个分包单位的信息有一个清晰的认识。身为建设单位,其应当对各个分包单位的施工内容、档案工作负责人的联系方式、进退场时间有具体的了解,产生项目分包单位档案管理工作统计表,从而给档案指引、检查、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竣工阶段档案的汇总工作做好铺垫。其次,要积极开展业务培训并观摩学习。作为建设单位,其可以大力聘任有着丰富的经验的专业人员当分包单位的档案员开展专业技术培训工作,并每隔一段时间让其亲身前往总包单位现场以学习档案的规整、组卷手段;再者,要加大力度检查、指引分包单位退场。这是因为施工人员具有很大的流动性,如若分包单位离场了,那么建设单位要向再监管其档案工作的难度就会变得相当大。所以,总包单位与建设单位在各个分包单位退场之前务必要详细地检查好各个单位工程档案编制的贯彻落实状况,并对其展开仔细地监督,确保档案转交到系统。
3 努力进行城建档案业务指导
要想促使档案管理朝着规范化的方向发展、大力提高各个参建单位档案管理水平,就必须要进行高效的业务指导工作。就建筑工程档案管理的难题,城建档案馆指引者应充分切合工程建设的详细状况努力进行业务上的指导。
3.1 不断提升业务指导人员的素质
业务指导工作既要求指导人员具备城建档案管理方面的实践与理论基础,又需具备工程专业的技能与知识。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存在大量问题需前往施工现场加以了解、剖析与探索,并及时加以处理。所以,业务指导人员既要在实践过程中不断积累、总结新的业务知识以提升自身的业务素质,又要积极主动地学习与档案、工程专业相关的知识。
3.2 积极主动地搞好工程档案管理的技术培训工作
城建档案馆业务指导人员应当树立其主动的服务意识,自项目立项开始就必须同建设单位展开主动联系,争取在第一时间对工程的建设信息进行了解,同时与建设单位相配合以共同开展工程档案预验收之前及项目开工之前的集中培训工作,宣读档案的法规、法律及有关技术规范,从而提升档案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的档案专业知识水平及其实践能力。但是就部分特殊工程项目,也要与它的建设施工特性相结合,一起开展竣工档案编制专题培训工作,重点处理竣工图编制及竣工档案科学组卷的问题。
综上所述,城建档案工作对于我国的城市发展来说其作用是不可忽视的,随着当前我国不同级别城市的快速发展,城建档案工作也日益得到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目前,城建档案的数量和种类都在不断地递增,城建档案的优越性也日渐突出。因此,我们必须要抓住时展的新机遇,深入分析城建档案工作的创新思路,实现城建档案的与时俱进,群策群力,积极行动起来,不断完善我们的城建档案管理工作,从而进一步推动我国城市的快速发展。
参考文献:
[1]李忠谋.城市建设档案工作五十年[M].2001.
1.城建档案工作的人力资源薄弱。调查数据显示,目前城建档案管理的工作人员中仅有48%的本科生,相近专业的高水平人才仅有38.5%,普遍存在学历偏低问题且数字化、信息化方面的专业技术人才不到3%。这就导致很多城建档案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思想观念和整体水平跟不上日新变化的信息时代的脚步。人力资源缺乏必要的素质和活力,直接影响整个城建档案数字化及信息化的进程。人手不足,工作量与人员配备不成正比,这必然导致城建档案工作数字化及信息化发展缓慢和滞后,跟不上时展的步伐,更不能为城市的发展提供优良服务。
2.实现城建档案数字化及信息化的资金条件不足。在一些不发达地区,由于资金条件有限,直接导致城建档案信息化进程中的硬件软件设备投入都不足,因为在21世纪的今天,高配置的计算机、打印机、先进的信息管理系统、扫描仪等设备室城建档案建设中不可或缺的设备,以及信息管理系统的运行和维护都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而现状是很多地方在上述设备的投入中力度不大,没有引起管理层的高度重视。
3.城建档案工作前期准备工作不充分。前期准备工作是城建档案数字化及信息化的重要基础和基本前提,而现阶段城建档案的前期准备工作仍存在一些漏洞和不足之处。尤其是在纸质档案的资料不完善、资料质量偏低、保存不安全等方面,城建档案管理的专业要求较高,因为档案涉及社会的各行各业,这就需要拥有较强综合能力的专业人员负责工作。很多城建档案部门过于重视文本文件的资料收集,而忽略了视频、音频、图片等电子文件档案的收集。
二、实现城建档案数字化及信息化的具体措施
1.着力打造专业城建档案建设人才队伍。首先,要构建一个高素质水平的人才队伍。培养一个优秀的专业城建档案建设人才队伍是城建档案工作的必要条件和前提基础,只有加强专业人才队伍的建设才能使城建档案工作有效顺利的开展。其次,要严格要求,科学管理。《南通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中提到对于在工作中有“、、”的人员,不仅要给其所在单位和上级主管行政处分,还要上报司法部门追求其刑事责任。这样严格的要求,不仅利于人员的管理,更利于城建档案工作的科学开展。再次,要强化人才队伍的专业素质,提升城建档案数字化管理技术。一是要明确工作范围,工作职责。江苏南通的城建档案数字化信息建设包括城乡建设规划、管理中涉及的图表、文字、图片、影音声像、图纸等多种形式的承载着历史记录的档案资料。二是要提升数字化、信息化建设管理水平。
2.相关部门要加大对城建档案工作的资金投入力度。城建档案数字化及信息化需要技术力量和物质条件作为支撑,无论是在优秀人才的引进和培养、信息系统的开发,还是先进设备的引进、系统网站的维护都需要大量资金的支持和维护。因此,相关部门首先要对城建档案数字化及信息机化建设管理引起重视,要将其纳入议事议程并付诸行动,加大其资金的投入力度。以江苏某城建档案馆为例,管内配置了档案密集架、底图柜、声像档案防磁柜等档案装具,并配备2台服务器,1TB容量的数字档案存储磁盘阵列,25台计算机,20台空调,10台去湿机,为该市规划、建设、城建执法、解决房产纠纷和房改等工作提供了依据和凭证。
3.建设标准化、规范化的档案信息。目前我国档案工作还缺乏一套完整、切实可行的系统化、标准化的规则,以此来保证城建档案的规范统一以及完善,从而达到资源的充分共享和有效利用。
三、结论
提升服务理念。充分发挥服务功能,是城乡一体档案工作的落脚点和归宿,也是价值所在,更是地位和作用的凸显。因此档案部门要以资政惠民为目标,主动承担社会公益事业服务责任,充分发挥自身资源优势,把服务贯穿于档案工作开发利用的全过程,扮演好服务者的角色。1、加强与相关专业单位以及质监、市政、房产、规划、城建等兄弟单位之间的交流沟通,把城建档案工作纳入到城乡一体建设管理的各个环节中去,拓宽和理顺城建档案的收集渠道,为提升服务理念作馆藏保障。2、在服务方式和服务内容上要进行变革,不但要科学保管好档案,而且要了解政策走势和城乡一体建设重点,了解社会用户对城建档案信息需求的方向、范围和要求,丰富馆藏资源,提供多方式、多信息的优质服务。从而满足社会不同类型群体对城建档案信息的服务需求,将城建档案馆建成一个功能齐全的社会化服务窗口。
加快信息化进程。推进城建档案信息化建设城乡一体发展的需求,应用现代计算机、网络通信等信息技术把档案中蕴藏的丰富信息开发出来,变“死档案”为“活档案”,向可视化、立体化发展。1、逐步完善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加大信息化载体平台建设投入,推进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利用计算机管理系统软件完成城建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保管和检索利用。2、积极开展城建档案信息资源库建设。城建档案管理机构要积极建立市、县、镇三级城建档案资源目录中心系统,完善馆藏档案目录数据库建设,实现馆藏档案检索全套计算机化,并实现资源三级共享。积极创建地下管线档案信息管理数据库、规划审批成果数据库、重要竣工项目数据库、声像资料数据库等各种专题信息数据库。3、丰富城建档案信息资源现代化服务利用,收集和包括地方建设动态、政策法规、统计数据等在内的政务信息。从而实现城乡一体建设档案开发利用的信息化成果。
加大收集范围,优化馆藏结构。1、随着城乡一体化建设的不断推进,各类地下管线也得到了快速发展,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电力、电信、给水、排水、燃气等各类地下管线档案资料日益丰富。规划、建设、市政等行政主管部门要抓好《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的贯彻落实,协调各方、建立分工合作、密切配合、资源共享的地下管线档案信息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及联动机制,由城建档案馆统一接收和集中管理,建立城市地下管线档案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对地下管线信息的动态管理和综合开发查询利用服务。2、做好城乡建设声像档案的收集保管工作。各地城建档案馆要加大对城市建设的重点工程、重大规划建设活动以及历史文化街区(名村、名镇)、城市道路、特色建筑、古文化建筑的影像素材的收集归档工作,逐步建立起影像和图片资料库,并编辑制作传承城乡一体建设发展的专题片,保存城乡一体建设发展历史的声像记录,通过发展和丰富馆藏信息资源,传承和记录具有地方特色的城乡一体建设发展的历史和建筑文化城建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