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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执法工作制度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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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执法工作制度

第1篇:消防执法工作制度范文

【关键词】消防法;监管;完善;解决方案

【中图分类号】D63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5158(2013)01―0426-01

在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我们不仅要对有型的资产进行增值,同时还要为这些有型的资产进行保护,其中就要涉及到企事业单位的防火问题。自古有云水火无情,在水灾和火灾面前,人的力量显得尤为渺小,既然深知这点,我们就应该防患未然,做到未雨绸缪,把安全隐患降至最低。

一,新《消防法》的作用以及实施后的所达到的效果

新《消防法》自2009年5月1日颁布实施,距今已有三年有余,有调查表明,在新法实施阶段,我国的火灾事故较之前有了很大程度的降低,可见新《消防法》在预防和治理上起到了很大的作用。新《消防法》较之之前的法律在内容上作出了很多的修改,在具体细节上也做了较大的改变。其中存在以下几个方面:提高对火灾预防、加强了火灾后的疏散方式、抢扑明火的细则、法律监管和事故责任人的问责制度等几个方面,在此之中,火灾的预防被当做重中之重加以强调。这一系列的变化显示出了国家对消防事业的重视,也突出了国家立法机关在防范火灾细节是更加贴近现实,法律实施起来更具有可操作性。

火灾无小事,每年都有很多地方出现财产毁于火灾之中的惨痛案例,每每痛定思痛我们都得出一个结论,火灾重在防患,加强企事业单位和人们群众的防火意识是最为关键的一步,根据新《消防法》的要求,要经常地组织群众学习救灾技巧,进行火灾的现场演练,学习使用消防器材。另外在日常生活中,尤为注意吸烟烟头对火灾的隐患,加强对电力短路现象的排查,做到人走灯关,定期作整体排查。在单位中,安装火灾预警系统,在发现烟雾或明火是能够及时报警。让每一个员工通过消防演练做到遇火不慌乱,及时寻找逃生通道,用湿毛巾掩捂口鼻并且降低重心前行,切不可开窗、跳楼逃生。

二,新《消防法》面临的各个方面的挑战

在新《消防法》实施的三年多来,带来了很多的利好消息,也规范了消防行业的制度,但是,在此之中还存在一些突出不可回避的问题。其中包括:

(一)消防队伍的不完善以及队伍的训练不足

在当下的消防监督团队业务素质良莠不齐,其中有军事院校毕业的学生,有高校毕业的学生还存在一些部队现役军人,这些人没有进行统一的系统的安全消防训练,对于消防的法律知识都不是很了解,在相关的执法阶段很难在具体事件上作出正确的判断和处罚。另外人员的流动性较大,经验丰富的消防人员没有做到传、帮、带的作用,很大的程度上浪费了国家在培养消防方面骨干的投入。在思想上,有些执法人员也出现了很大的波动,对于部队的一些制度存在一定的不切实际的幻想,对于消防的重要性得不到很好的认识,没有做到把自己的工作当做神圣的事业来完成。此外,在消防系统内部缺少相关的专业知识的交流,没有把现有发生的事件作为典型事件供大家学习交流。消防人员没有认真的学习颁布的新《消防法》的重要内容,没有充分的领会中央精神,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消防的质量,在关键时候起不到应有的作用。

(二)政府的监管力度不够,存在投机现象和侥幸心理

在发展地方经济的同时,存在一些单位对消防的不重视现象,而政府部门在一定的程度上对这种事情采取姑息的态度,对于这些危险的行为不做任何的制止和干预。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很多的领导干部责任意识不够强,对于火灾的危险性不够明了,对于新《消防法》的学习认识不够,把这些危险置之不理。另外,相关的合作企业正是钻这方面的控制,为了短期的蝇头小利完全不顾人身和财产安全,同时还存在一定的侥幸心理,认为火灾的事情不会在自己身边发生,没有必要作出这些不必要的防范。对于这种政府的姑息,单位的侥幸,让新法在实施过程中存在很大的障碍,也为火灾的发生埋下了重大的安全隐患。我们必须充分意识到这样的危险,为保证大家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都要做到相应的防范措施。

(三)相应的监督执法人员无视法律,眼里只重利益

消防的观念日益在人们心中占据重要的地位,安全意识也逐步是人们关心的话题。但是现阶段,人民群众在学习法律上缺少学习的机会,很难有机会在这些方面得到相关的教育。消防法第十二条规定,“歌舞厅、影剧院、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等公众聚集的场所,在使用或者开业前,应当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申报,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或者开业。”有些执法人员在这项法律规定中,不断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谋取私利,该有的防火器材不完备,该是逃生通道的地方被杂物阻挡,没有安装正确的逃生指示牌。为此,执法人员缺乏应有的职业操守,唯利是图,把利益凌驾于安全至上,完全不顾忌可能会带来的负面影响。同时运营商也缺乏相关的安全和法律意识,该有的没有,该整改的迟迟未有合理的安排,办事效率极其的低下,因此出现了重大的安全隐患。这相关的问题给新法的实施普及带来了很大的困难。

三、新《消防法》适应当下局势所要作出的调整

在新法的颁布实施之后,要让消防法律体系建设逐渐做到完善,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也是相关的立法机关、执法机关作为行使权力的时候最为重要的一个环节。也是作为安全着想不可妥协的一部分。同时要提高执法者的业务水平,统一和规范执法者的行为,做到传达上面的精神,切实履行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加强自身的法律意识外,还要把教育民众作为工作的一部分,经常性和主动性的深入基层,发现和解决存在的安全隐患,充分的完善消防设备,正确地教予大家如何使用如何保养防火器材。用罚款的方式以达到大家重视的目的,主要还是以说教为主,罚款为辅。按照规定,定期检查一些公共设施的消防问题,查出―例,立刻解决―例。对于迟迟不能完成整改的单位,勒令其停业整顿,直到达到安全指标为止,绝不姑息,绝不纵容。与此同时也要规范执法人员的行为,做到执法为公,不谋私利。在具体工作中,还要将具体的的工作安排责任细化到个人,实行任务包干制度,任务一站式负责制度,哪里发生事情有具体的相关执法人解决,定期的向上级组织汇报,对于发生的安全隐患及时告知民众,并且不遗余力的解决问题。近些年的一些火灾发生得不到很好的控制所造成重大的损失,最主要的是灭火中存在很大的问题,一些房屋在建设后经历了多年的翻修,结构有了一定的改动,这些改动也未能在图纸中明确的表明出来,这就给灭火工作带来了极大的难题,所以,在日常的安全检查中,完善图纸的工作也是非常重要的,这也必须得到相关部门的重点关注。

四、结束语

本文详细叙述了新《消防法》出台实施后,在消防安全领域带来的一些影响,同时从不同的角度剖析了该法的改革和创新之处。同时对于法律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一些阻力着重提出,并且分析其存在的原因,以及会因为这些原因所带来的一些重大的安全隐患,就这些问题进行了详尽的讨论。文章最后也逐一列举了解决这些困难的方法,进一步加强我国的安全体制建设,切实的保障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充分的保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和谐建设。

参考文献

第2篇:消防执法工作制度范文

关键词:消防;执法工作;问题

Abstract: although in recent years, our country's fire supervision and law enforcement got rapid progress, but in the process, still has some problems,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present serious fire supervision and law enforcement are the main problems and causes, and put forward the corresponding countermeasures.

Keywords: fire; Law enforcement work; question

中图分类号: D631.6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自从新的《消防法》出台,对消防监督管理工作进行改革与加强,树立起新的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的观念,以便能更好地为人民服务,为社会服务,为国家服务,这将成为消防部队所要面临的新的课题。坚持把依法行政贯,始终贯穿在消防执法工作中的每一个环节上面,真正地能将消防行政执法,进行法制化管理,对于公安消防机构而言,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任务之一。作者从目前消防监督执法现状入手,分析在其工作中存在的某些问题,进行深入地分析、研究,并结合新《消防法》,以及在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的一些具体问题,一并分析,找出其中存在问题的关键因素以及原因,同时提出自己相应的对策。

当前消防监督执法中存在的问题

(一)消防监督执法工作机制制度落实不到位,执法程序不规范。

很长时间以来,在执法过程中,消防监督部门,担任着主客两重身份。却并没有理顺消防内部与外部的监督机制。这些年对执法质量,进行了考核评议,尽管对消防监督干部的某些违法违纪行为,起到了一定的预防作用,却仍有许多值得商榷和完善的地方,如,考评内容与考评手段,考评方法与考评机制等。特别是工作督查机制并不健全,只注重过程,轻视结果,能发现与指出颇多问题,复查整改的结果,却是很少,导致某些问题,始终得不到有效地解决。甚至还有一些单位,在建设内部执法监督上,与在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上,纸上谈兵,并没有真正地实行,说一套、做一套,呈现出很大的随意性与盲目性。而执法人员在监督执法的过程里,执法也不规范,这也成为消防监督执法的“弱点”,部分重点单位,并没有进行延续性的监督检查,也没有依照现行检查规定,对辖区内的单位,实行定期的监督检查;也有一些执法人员,缺乏执行力度,对发现的那些火灾隐患,与一些违章现象,不按照法令,下发法律文书,也没有责令其整改,或进行复查;对于那些未经消防审核,就私自开工建设的建筑工程,以及还未经消防验收是否合格,就擅自使用的现象,也不闻不问,充聋作哑等。执法程序很不规范。

(二)执法人员法律意识淡薄,利益关系错位。

消防工作,在现代的经济正常运作中,占有很重要的地位,也备受关注。随着经济的发展,使得消防执法管理的横向范围与纵向的程度,也跟着增大,伴随着基层消防机构所拥有的权力增多,一些执法人员,缺乏相应的职业操守,廉政意识薄弱,经受不住金钱的诱惑,拜金主义与享乐主义思想,比较严重,对私自有利的事,则抢着去做,把权力当作谋求个人财物的的筹码;不给好处的,或者是没有经济利益的,则不办事,或者能推就推,能拖就拖,该办的不办,乱办。借着执法办案的机会,索要财物,收受贿赂等,严重地违背了消防执法的严肃性与权威性。而普通群众也缺乏相应的法律意识水平,致使消防执法的系统内外,没有一种有效的完整的监督机制。没有对消防监督执法,形成制约,在一定程度上,使得一部分基层执法人员,谋求私利而铤而走险,做违法乱纪的事,乱搞权钱交易,致使执法堕落腐败。这不但严重地损害了消防部队在公众中树立起的形象,而且还大大地影响到了消防执法的信任度。

改善消防监督执法工作的具体对策

(一)改革消防机构的行政审批制度,改进和加强消防监督执法工作

在“适应社会、服务大众、加强管理、国际接轨”总原则的引导下,不断地对行政审批制度进行改革,彻底检查与清理现行的消防行政审批事项,对那些不合时宜的审批项目,依法取缔。在消防审批权限的规范管理与监督机制方面,不断地建设与加强,进一步明确审批范围和职责,并对审批程序规范化,提高运作效率,落实好各项制度,尤其是消防工作中的审批责任制与重大事情进行集体审批制度。而那些技术性、专业性很强的消防事宜,可以委托中介机构辅助的那些审批措施,来提升消防工作的公正性与科学性。同时,还可以摸索在互联网上,开展审查、审批等快捷方便的新型工作模式,增强透明度。此外,消防执法人员需加大调研力度,勤于分析和善于总结,探索出规范适当的管理思路,在新形势下,探索出进行消防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新途径,并不断地思索,如何才能把消防监督执法工作,更好地与社会经济的发展相适应、相结合。

(二)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快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

其一,全面贯彻和落实《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依照《规定》的要求,对单位自身的消防安全体系,进行综合评估,把各项工作和责任进行细化,进一步规范和明确具体责任制,把单位的消防管理制度,逐渐地吸纳到日常经营与管理制度中来,不断地提高自防自救的能力,努力做到“风险自担、隐患自除、责任自负”,并建成由政府统一领导的,消防依法监督的,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的,消防安全由各单位自主负责的新型社会化消防安全体制。

其二,大力加强社区消防建设工作。不断地强化社区防火管理、消防教育、消防设施、消防组织等方面的功能,构建出一种新型的社区消防服务体系和消防保障、网络管理体制。

(三)强化知识和法律的再教育,提高消防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

目前,消防监管方式的变化,而消防重点单位也快速增多,有关消防安全的新型产品,新技术等,也大量涌现,这也势必会提高消防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的水平和门槛。需快速稳健地提升消防人员的综合业务能力,可以从下面几个方面进行加强与改革:

其一,狠抓消防执法人员的知识再教育。随着社会的发展,消防的知识涉及面更宽泛,而法律规范也更紧严,为了适应时展的需要,必须重视和不断地培育出专业的消防管理类人才,特别是要提高消防部队全体干部的法律素质与文化知识等,狠抓消防执法人员的知识再教育,尤其是要加强有关信息技术应用领域的教育。

其二,不断地加大人才培养的力度。建立消防执法人员的培训制度,在消防院校,适当开展消防短中期的培训班,对这些消防执法人员,在业务上进行轮训,学以致用,增强能力。消防院校,也需要不断地改进其教学内容与教学方式等,适度地调整与整合专业以及课程,使得消防人员的业务与理论水平,不断地得到提升与巩固。

第3篇:消防执法工作制度范文

摘 要 执法规范化建设是当前消防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满足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的衡量标准,笔者结合自己的工作经验从五个方面就如何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进行了论述。

关键词 消防工作;加强;执法规范化

中图分类号TU9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674-6708(2012)70-0050-01

执法规范化建设,是公安机关“三项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事关消防事业长远发展的重大全局性、战略性、根本性问题之一。随着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和法治建设的深入推进,人民群众对消防监督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寄予了更高期待。

因此,全力推进消防监督执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高消防监督执法水平,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消防工作的新期待,是各级公安消防部队义不容辞的职责。在执法规范化建设中,我大队连续两次被总队命名为“省级执法规范化先进大队”,在此,笔者结合平时的工作就如何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谈以下几点意见:

1)狠抓执法主体,提高执法队伍素质水平。执法人员是执法规范化建设的主体,要提高执法规范化建设水平就必须拥有一支高素质、高水平的执法队伍。

要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和水平要做到三方面:首先要深化执法理念教育,打牢执法为民思想根基,要把执法理念教育融入到日常的政治教育学习中,不断强化工作事业心和责任感,端正执法思想,在监督执法队伍中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理念,从而打牢执法为民的思想根基;

其次要开展执法练兵活动,提高业务素质和水平。消防监督执法干部要加强业务理论的学习,要落实学习制度,加强执法队伍学习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每半月组织开展1次消防监督执法干部应知应会能力考试,成绩纳入执法干部年终考核的内容;

第三要强化业务培训,提高执法队伍的实践能力。支队要适时组织开展执法队伍培训,对具体的项目、具体的场所进行现场教学,提高执法队伍的实践能力和现场操作能力。

2)狠抓执法程序,确保监督执法行为规范。在日常监督过程中,不同程度的存在执法不规范、不标准、服务不到位的突出问题,要改变这一现状,就必须要做到以下三点:

第一,注重执法细节,建立规范的档案管理系统,着重在法律文书填写、语言文字表述、办案流程、调查取证、档案装订上加强,实现工作受理、承办、立卷、归档等工作标准化、精细化;

第二,注重执法标准。在执法评判标准方面,制定消防行政许可、消防监督检查、消防产品监督等工作标准,作为监督执法的统一尺度和刚性要求,减少执法的随意性和偏差;

第三,注重执法流程。着力细化执法业务流程,明确各个工作环节的时限和要求,使每一环节知道干什么、怎么干、干到什么程度,在项目审批过程中,要严格按照网上流转环节,严禁“体外循环”。

3)强化责任追究,及时发现纠正执法偏差。支队应采取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执法质量检查的方式,通过检查执法责任制的落实情况,法制审核、内部审批、重大处罚集体讨论等各项执法工作制度的执行情况,各类执法台账的建立情况以及火灾原因、事故认定等情况,及时帮助基层单位查找和整改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发现和纠正执法错误,确保消防行政许可、消防监督检查、火灾事故调查和消防行政处罚严格依法实施,坚决杜绝执法不严、不公以及执法不作为、执法随意等问题发生。同时支队还要严格执行执法过错问责制和执法失职责任追究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对执法工作开展专项督查,纠正执法工作中存在的执法不公、执法不严、执法不廉以及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促进了严格、公正、廉洁、文明、高效执法。

4)加强执法考评,提高消防监督执法水平。开展执法质量考评活动,是强化执法队伍建设和内部监督,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提高执法质量的重要举措。要采取内部适时组织开展监督执法例会、执法质量评比竞赛、典型案例剖析、交叉检查法律文书、以及经验交流座谈等活动,经常查找消防监督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差距,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推动消防行政执法规范化的纵深发展。

一是要建立健全执法质量考评组织体系。要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执法质量考评小组,调集专业执法考评人员,组织开展消防执法质量考评工作;

二是要建立考评制度,创新考评机制。要制定《执法质量考评实施办法》,并结合消防执法工作明确考评方式、考评内容,生成考评成绩,同时,将网上考评与纸质案卷考评相结合,通过召开执法工作例会的形式,现场通报点评,最大限度地确保考评公开公正;

三是充分发挥基层法制部门法制员作用。完善法制员制度,组织法制员业务轮训,明确和落实法制员职责;同时积极抽调基层执法单位法制员参与考评工作,通过采取 “环链式”考评,在考评的同时实现对执法单位法制员的以评代训。

5)加强为民服务,提升执法为民满意程度。要始终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积极寻求切入点,本着消防工作无小事的态度,把贯彻落实便民利民措施,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出发点和落实点,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结合当地实际,细化服务措施,不断完善监督执法程序,确保服务前移、措施得力、效果明显。

同时,要大力倡导“人性化执法、感情化服务”的理念,规范执法文明用语和礼仪,坚决杜绝“冷、硬、横、推”等不文明的执法行为,着力解决群众最需要解决的问题,全面提升消防监督执法人员的服务水平。执法人员在日常监督执法工作中,要始终坚持以良好的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积极树立消防监督执法队伍的文明形象,努力提升广大群众的满意度。

第4篇:消防执法工作制度范文

一、强化执法队伍建设是关键

一是领导重视。为切实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直接领导,推进执法工作更有章、更有序、更有效,县局委任副局长江少红同志兼任安全生产监察大队大队长,由领导亲自带队,亲临一线,通盘考虑,确保在具体执法工作过程中决策果断,措施得力;县分管领导密切关注执法进程,消除了执法中“落实不下去”状况。二是建章立制。为强化县局安监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和业务能力,漳浦县安监局建章立制,制定出台了《行政执法工作制度》、《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漳浦县安监局工作人员学习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使之成为全体执法人员的行动准则,力臻进一步提高安监队伍的综合素质。三是学习提高。漳浦县安监局局以创建“学习型机关”为契机,以每周五下午的集中学习为保障,以《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为学习内容,以执法实践中的突出问题和难题为焦点,从执法实践中总结经验,又通过研讨分析去指导实践,从“实践探索再实践再探索”中一路走来,从“执法反馈学习提高”中一路走来,努力建设一支勇于实践、精于业务、敢于碰硬、善于作战的安全生产监管队伍。

二、落实装备资金投入是基础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装备问题一直以来是约束执法工作长期、扎实、有效开展业务工作的重要因素。为解决行政执法装备不精良、配置不到位的问题,局长陈石金千方百计,广辟财源,多方筹措资金着力完善安监机构装备和办公条件,2006年,投入25余万元购置了执法车辆1部、投入4万多元配置摄像机、笔记本电脑、便携式打印机等执法装备,有力改善了县局执法条件;今年来又投入近3万元统一执法人员着装,统一佩戴镶有“福建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字样的执法标志徽章,努力提高执法队伍的形象和威信。同时,漳浦县安监局陈局长主动争取赢得县政府对安监机构经费问题的重视和关注,经多方努力,一方面要求县政府对财政预算向安监系统倾斜,每年财政拨款提到6-7万,以解决日常办公费用和装备投入;另一方面从今年3月份开始增加了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罚款分成比例,由原来的50%提高到70%,大大提高执法人员执法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也为行政执法较大的费用支出开辟了一条新路,避免了执法实践中“走不出去”的尴尬。

三、健全联合执法机制是手段

(一)推广联合执法,加强执法检查。漳浦县安监局认真总结矿山、燃气安全监察联合执法经验,进一步建立健全部门联合执法工作制度,明确各部门职责范围、执法流程和监督监察办法,建立起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和公检法、纪检监察机关共同参与的有效联合执法机制。去年以来,由政府办牵头,联合公安、消防、工商、广电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查处了一批有影响的典型案件,如在对漳浦县城内16家地下非法加油站的执法检查中,立案取缔非法加油站点16家,行政处罚8.1万元,并制作成专题案例在县、市电视台黄金时段进行滚动播报予以曝光,通过以案说法,警示社会,对一些非法经营业主起到很大的震慑作用。

(二)创新工作手段,推进执法检查。一是把好隐患来源关。为进一步强化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的依法监管,及时、准确把握潜在的安全事故隐患,落实企业安全条件,实现对企业生产安全的动态管理,除群众的安全隐患举报外,责令由局下属的矿山企业股、公共安全股等职能股室根据业务来往掌握的第一手隐患信息,定期向监察大队通报有关企业的安全隐患情况,畅通信息反馈,确保执法监察有的放矢,事半功倍。 二是把好日常执法关。针对辖区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现状进行认真分析,把握规律,以安全生产许可条件“回头看”等为契机,投入了相当的人力、物力和财力,采取重点监控、突击检查、跟踪督查、日常巡查等措施,加强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力度。鉴于安监机构没有限制人身自由的职能,为确保安全执法力度更大、影响更广,以县安办名义与公安机关协调取得工作支持,在每次检查中,都有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指派一名干警参与执法。去年以来,漳浦县共出动执法车辆计142辆次,执法人员455人次,督查企业165家次,排查隐患318处,责令当场整改216条,发出《整改指令书》56份,立案46起,罚款近30万元,治安拘留3人次,督促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1本,促进办理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215本,取得良好整治成效。三是把好事故严惩关。对辖区每一起安全生产事故,局里规定在第一时间及事故调查期间要求监察大队指定人员参与过程的调查与分析,对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单位进行严格、严肃查处,如对旧镇铁浦山矿山事故业主就予以罚款3.5万元,创执法罚款个案新高,在社会上起到很大的教育和警示。在事故查处范畴,近几年来漳浦县安监局共查处3起,罚款总额6.5万元。

诚如漳浦县分管安全领导最常说的一句话:“严厉的处罚就是最好的宣传,安全执法再怎么严格都不过分”。漳浦县通过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了一批无视法律、无视监管、无视生命安全的违法行为,努力做到以严格执法推动专项整治、以严格执法推进行政许可、以严格执法促进隐患整改、以严格执法强化宣传教育,树立起一方安监执法权威。

四、源头堵疏相互结合是根本

(一)在“堵”上作文章。查患务细,除患务尽。针对辖区一些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存在隐蔽性、反复性的特点,漳浦县安监局采取“瓶颈”管控、堵住源头的办法,加强了源头关口的治理整顿。如在查处矿山企业要求落实隐患整改措施的同时,以县安办名义要求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函告要求国土部门吊销其采矿许可证,公安部门不得审批爆炸器材提供火供材料,电力部门要切断电力供应,工商部门要吊销其营业执照,确保职能部门齐抓共管,隐患整治落实到位,执法检查富有成效。

第5篇:消防执法工作制度范文

一、遵循原则

(一)遵循法律原则。以国家法律为准绳,各项工作应在依法的前提下开展,绝不能在联动工作中出现违法行使职权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二)密切协作原则。各级各部门要树立大局意识,密切联系,互相协作,认真履行职责,共同做好火灾隐患整治排查工作。

(三)“谁主管、谁负责”和“有效配合”原则。信息互通和联合执法机制是相对分开绝对合作的有机整体,各单位必须明确各自的工作职责,对本部门负责的工作应及时受理,不得以任何借口相互推诿,主管单位应按法定程序办理,配合单位应在法定范围内积极主动及时予以协助。

二、工作制度

1、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定和完善各类场所场所安全监管制度,明确相关职能部门的行政许可条件、执法程序和监管责任,利用消防联席会议制度议事平台,定期研究解决整治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困难和问题;

2、消防部门对全市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依法实施消防行政许可和监督执法工作,查处各类消防违法、违章行为。加大查处力度,组织、指挥火灾扑救,参加政府统一指挥的其他灾害或者事故的抢险救援。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3、凡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和无照经营的,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坚决依法予以取缔;

4、是属于违法违章搭建“三合一”“多合一”场所的,国土、规划、建设、城管等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和拆除;

5、供电、供水部门要积极配合,提供便利条件,全力保障火灾扑救抢险救援工作顺利进行,对需要中断供电、供水等突发问题,要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单位做好应对措施,严防因中断供电、供水引发的各类问题和为灭火救援工作带来的不便;

6、各地安监局、综治办等安全生产监督员、综治协管员要积极发挥作用,对各类场所火灾隐患实行全方位的监控。

7、文化和各新闻媒体要加大对社会化消防宣传力度,免费播发消防公益广告等方式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宣传工作。

8、安监局要按规定会同有关部门调查处理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重大、特别重大火灾事故,监督检查事故发生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情况。

9、建设局要督促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配合公安消防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制定消防规划;消防设施建设要与其他基础设施建设同步实施。

10、教育局要把消防法规和消防知识纳入教育培训,督促学校加强对教师和在校学生的消防安全教育,提高教师和学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和防范事故的能力。

11、旅游局要参加重大旅游安全事故的救援与处理。

12、市广播局督促有关新闻媒体开展公益性消防宣传。

13、工商局要加强对流通领域消防产品监督管理,打击销售假冒伪劣消防产品违法行为,并把查处结果通报质监和公安消防部门。

14、文物局要积极研究改进文物保护单位的防火安全措施,指导相关单位推广应用先进的消防安全技术。

15、质监局要负责生产领域消防产品监督管理,把消防产品纳入质量监督计划,定期组织抽查,并把查处结果通报工商和公安消防部门,参与特种设备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

16、交通局要参与大型灭火救灾演练活动,协助有关部门开展重大以上火灾事故及灾害事故的抢险救援工作。

17、各部门每季度召开碰头会,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问题。明确一名信息互通员,每月通过市政府部门联络站联络各部门信息,加强联络,及时交流,互通意见。

18、加强信息互通工作,在多部门联合检查,发生突发事件等情况下,要及时召开相关部门参加的工作会议,商讨解决问题,及时研究对策,协调配合,完成工作任务。

第6篇:消防执法工作制度范文

一、编外用工概况

二、存在问题

(一)职权范围比较模糊。非现役用工人员的定位是辅助警力,属于编外用工队伍,不具有行政执法权,只能参与从事一些事务性、辅和劳务性的工作,帮助官兵减轻劳动强度,既不能火调取证,又不能单独办案,而且必须在执法人员的带领下开展各项工作。但是,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受到警力不足的制约,非现役用工人员,特别是辅助执法人员常常要参与防火巡查,没有消防监督检查证,在单位监督检查中处于被动局面。

(二)整体素质不高。具体表现在多个方面:一是队员文化素质不高。虽然相关的文件规定,招聘非现役人员的标准之一是要达到大专以上、或者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相关对口专业,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招聘资源不足,只能降低标准。二是业务技能欠缺。由于缺乏对专业技能,加上非现役人员自身的原因,队员的业务技能始终不能取得突破。三是奉献意识不强。队员往往只重视自身的工资待遇问题,缺乏必要的爱岗敬业精神,工作积极性不高,影响了工作效率。

(三)队伍稳定性不强。非现役人员在工作中,由于理想与现实工作估计不足,来到部队一段时间后,起初的新鲜感、光荣感、责任感逐渐消退,在与社会工作的同学、朋友对比中易产生不平衡心理,造成工作不安心、进取心消退的现象,流动性十分大,队员不固定。以我大队为例,近一半文职雇员进行跳槽,队伍不稳定成为了制约整体素质提高的一大瓶颈。

三、原因分析

(一)招聘标准宽,培训力度不强。非现役人员的工作性质决定其应当具备优良的思想道德品质、较高的文化知识水平以及较好的身体素质,具备勤奋工作、勇于奉献的吃苦精神等,但非现役人员上岗之后,一些与岗位素质要求有一定差距的非现役人员往往觉得难以适应而选择离开。同时,非现役人员的工作性质虽然是协助执法工作,但其基本素质决定着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由于不能保证按时、定期参加培训,往往是自己边干边学,造成工作效率和质量无法保证。

(二)队伍年龄轻,入队动机偏差。队伍普遍比较年轻,遇事易冲动,思想状态不稳定,初上岗时怀着对公安消防工作的荣誉感工作,在工作时因非现役人员的身份得不到应有尊敬和认可,比官兵更容易受到伤害,时间一长荣誉感消失便迅速消失。更普遍的情况是,很多人把这份工作当成是临时的跳板,成为许多人特别是青年人的权宜之计,一旦有好的去处便马上离开。

(三)劳动强度大,工资待遇低。由于现役和非现役用工人员体制上的差异,现役人员工资待遇相对较高,而非现役用工队伍工资待遇偏低,相对固定。原因之一,非现役用工人员的工资和社会保险等费用有的消防大队已向当地政府争取到了,有的消防大队至今还没有争取到,只是由消防大队统筹解决,但标准不高;原因之二是,非现役人员与现役人员的福利待遇相比有一定差别,从一定程度上影响非现役用工队伍工作积极性。

(四)教育管理差,人文关心少。虽然各单位都制定了非现役用工管理办法,但是这些管理措施因为缺乏系统配套的监督制约措施,行不成系统、规范的制度,因此使管理往往流于形式,相对自由的状态使非现役用工人员没有集体归属感。单位的很多活动很少邀请非现役用工人员参与,打击了他们的积极性,伤害了他们的感情,让他们感觉始终是单位的局外人。

四、对策

(一)健全规章制度,加强长效管理。

加强队伍的长效管理,必须完善工作制度、教育培训制度、督察考核制度、录用辞退制度,并经常性开展法律知识、执勤规范、服务意识以及职业道德等方面的教育。在日常工作中鼓励非现役用工人员开展自学自助,落实干部进行传、帮、带,实行干部连带责任制。组织参加党团活动、民主生活会,使他们在工作和生活中与整个集体融合在一起,克服临时观念,以饱满的热情投入到工作中,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每位非现役用工人员都由一名思想、工作表现较好的干部进行连带管理,监督其工作表现,了解其思想状况,帮助学习、指导工作,督促其不断进步。对队伍的管理列入干部的考核内容,必须经常性开展队伍整顿活动,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查找队伍管理中的薄弱环节,深刻剖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明确解决方法,对暴露出来的问题落实整改措施。通过加大对非现役用工人员的规范化管理和正规化建设的力度,促进队伍的健康发展。

(二)完善考核机制,增加工资收入。

只有依靠严格、公正、合理的考核,才能奖勤罚懒,优胜劣汰,充分调动非现役用工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从而增加非现役用工人员的收入。对非现役用工人员实行工作目标量化,完善月考核、年终评优等制度,对于完成月目标任务的,在考核后每月兑现奖金,年终通过测评、非现役用工人员自评,年终会议决定,评选出优秀非现役用工人员,除给予通报表扬外,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在日常工作中,加强对非现役用工人员行为的监督、检查,通过明查暗访,定期对非现役用工人员进行全面梳理,考察有无作风散漫、工作无成效甚至越权执法、以权谋私等侵犯群众利益的问题存在的非现役用工人员,一旦发现,应及早处置,决不姑息迁就;考察有作风严谨、工作积极肯干的非现役用工人员,应及时给予精神上和物质上的奖励。

(三)落实保障体系,保持人心稳定。

要做到政治上爱护、工作上支持、生活上关心,及时了解非现役用工人员的思想动态,切实解决实际困难。重视对非现役用工人员的权益保护,对不法侵害或打击报复非现役用工人员的,坚决依法查处。对有突出表现的非现役用工人员,积极为他们争取政治荣誉,增强非现役用工队伍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同时,按照《新劳动法》的规定,使非现役用工人员有劳动用工合同保障,通过多种途径给予办理医疗、养老、意外伤害等各种社会保险,消除后顾之忧。

第7篇:消防执法工作制度范文

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理念统领安全生产工作,紧紧围绕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坚持“安全发展”原则,按照立足防范、关口前移、依法行政、强化监管、综合治理的总体工作思路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安全责任,夯实基层基础;加强隐患整治,创新监管手段,规范安全监管执法,切实加强“双基”工作,确保全县各项安全生产事故控制在市政府下达的指标内,为推进海古绿色腹地“北大门”建设提供良好的安全发展环境。

主要内容和重点工作

(一)加强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加强安全监管体系建设是安全生产“双基”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水平的组织保障,重点是:

1、加强安监队伍规范化建设。各村(居)要加强安全执法队伍建设,明确岗位职责,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各项制度,规范办事程序,严格依法行政,建立健全监管文件管理、资料、数据和安全生产例会、教育培训、监督检查、隐患排查整改、事故统计报告、应急预案、事故责任追究等监管业务工作档案。各有关部门要根据系统安全监管任务的实际,建立或明确安全监管机构,制定安全监管职责,认真开展安全监管和执法工作。

2、加强生产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设。建筑施工企业和危化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及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都要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不少于2人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下的其他生主经营单位应当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针对近年来我街竹木加工企业事故频发的形势,竹木加工企业必须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所有生产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专(兼)职生产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参加安全主管部门举办的安全培训并取得安全管理资格证书。

3、规范安全生产中介机构管理。各村(居)安全领导小组要加强对进入本辖区内各类从事安全生产相关工作的协会和中介机构的监督管理,做好机构及从业人员资质报备工作,规范工作制度和中介服务行为,充分发挥中介机构在安全生产技术方面的服务作用,确保安全生产中介机构健康、规范发展。

(二)强化村(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村(居)在安全监管工作的地位和作用不可替代,加强村(居)安全监管是强化安全生产“双基”建设的重要举措,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完善基层监管机制。进一步健全安全监管机构,完善监管网络。以加强村(居)基层安全机构和管理人员建设为重点,强化安全监管网络建设,不断扩大安全监管覆盖面。各村(居)要建立健全安全监管机构,与其他机构合署办公的安全监管机构,应当明确以安全监管为主,根据本辖区所属经营单位尤其是高危行业企业的实际情况,4月底之前,各村(居)专(兼)职安全监管人员要配备到位,并保持相对稳定。同时,各村(居)要提供必需的安全生产工作经费、装备、办公场所,确保安全监管机构能有效地开展安全监管工作。借鉴其他街道、乡镇做法和经验,2012年在全街道所有村(居)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领导机构,明确专(兼)安全管理人员,加强对本辖区范围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监管。

2、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村(居)要按照与街道下达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和《“三合一”场所专项整治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状》要求,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村(居)、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强所辖区域或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监管。要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按规定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立安全生产台帐;依法制订并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实现企业管理有章可循、员工操作有规可守;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强化企业基础安全管理,把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到车间、班组和岗位。充分发挥社会监督职能,完善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通过严格的监管、有效的指导和有力的社会监督,推动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到位。

3、建立健全安全监管各项规章制度。各村(居)和有关部门都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例会制度、监督检查制度、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关闭矿山定期巡查制度、安全宣传教育制度、事故统计报告制度、事故应急救援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日常监管各项工作。

4、建立健全村(居)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台帐和登记薄册。各村(居)必须建立本辖区生产经营单位基本情况登记薄、安全会议记录薄、安全宣传培训记录薄、事故隐患排查整改登记薄、事故情况登记薄、街道机动车辆、特种设备及特种作业人员登记薄、辖区内村(居)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登记薄。根据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和现场安全状况两个方面的内容,对其进行安全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将生产经营单位划分为A、B、C、D四个等级,实现分类动态管理,根据工作要求,各村(居)要建立“五个一”工作制度,即“一张安全生产分类管理表、一张辖区企业分布图、一套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一套安全生产台帐、一个企业基本情况数据库”,确保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检查覆盖到辖区内所有生产经营单位。

5、根据国家安监总局第15号令《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和省政府《关于同意委托街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部份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行政执法权的批复》的规定,我县已启动委托街道执法工作,各村(居)必须组织安全监管机构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参加省政府和省安监局组织的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创造委托执法条件。

(三)加强安全生产制度建设。安全生产制度建设是依法开展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和行政执法工作的重要基础和保障,只有加强制度建设,才能使各项工作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保障基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深入开展,主要工作是:

1、完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度。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体系,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落实到各村(居)、有关单位以及生产经营单位和生产岗位,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考评制度,不断完善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落实情况的考评办法,对没有完成有完成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的予以“黄牌警告”,对连续两年被黄牌警告的予以“一票否决”。

2、进一步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情况预警通报制度。对事故死亡人数上升并超过控制目标的、发生2起一次死亡一人(含1人)以上一般事故或一次死亡3(含3人)人以上较大事故的。安全生产工作没有及时部署落实的、重大事故隐患没有在限期内整改到位的、重大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没有及时向上级报告并配合上级主管部门依法进行查处的、未按上级要求监督事故责任追究到位的,以街安办的名义将情况全街预警通报,并在年终考评作为扣分的依据之一。各村(居)要结合实际,建立相应的通报制度。

(四)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基础工作。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职责的重要内容,是提高监管监察工作权威性的重要手段,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主要工作包括以下内容:

1、要依照新修订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国家安监总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意见》、以及《省安监系统安全生产执法行为及工作程序暂行规定》的规定,严格规范安全生产执法行为及工作程序,认真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对重大事故隐患限期整改不到位的,该停产整顿的坚决停产整顿,该关闭的坚决关闭,提高执法权威和执法效率。

2、各村(居)街道要按照委托执法的权限、内容严格按程序开展行政执法,打击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各村(居)要结合实际完善安全生产执法工作制度,规范执法行为。

3、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督查。本街道安办将对各村(居)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及《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执法检查,对在委托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指导解决和纠正,对违反委托执法权限和内容进行执法的行为予以批评指正。

4、加强全街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和分析工作。各村(居)、有关单位安全领导小组要指定具体负责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的工作人员,并保持相对稳定,及时将执法开展情况向街安办报备,认真做好本单位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分析工作。

5、抓好执法队伍培训工作。取证执法人员要认真组织适合从事安全生产执法人员参加省局今年举办的执法人员资格培训,使本单位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确保每次进行执法检查时持证人员不少于一人。通过参加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和执法水平。

(五)全面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全面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监管是强化并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的需要,是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的重要环节,也是加强安全生产“双基”工作的重要内容。主要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1、推进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业绩考核工作。各村(居)、各部门要督促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认真按照闽经文件关于印发《省贯彻落实强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主体严格安全生产业绩考核实施意见》的要求,依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以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核心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业绩考核体系,形成有效的安全生产激励和约束机制,进一步提高企业安全生产基础管理水平。

2、开展“平安企业”创建活动。各村(居)要督促、指导规模以上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等高危企业、竹木加工等劳动密集型企业,以及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和工业园区企业,按照省、市、县统一部署要求,组织企业开展“明职责、守规程、反违章、除隐患、保安全,创建安全企业”活动,要通过1-2个典型示范,推动工作全面展开。

3、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各村(居)、有关部门要引导和督促本区域内危化品、竹木加工等行业企业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程和标准,逐步开展标准化工作,促进企业安全工作、管理、操作、技术、行为的规范化水平。广泛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淘汰危及安全生产的落后技术、工艺和设备,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高企业本身安全程度和水平。

4、全力组织“隐患治理年”活动,认真贯彻国务院、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部署,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活动。按照“地毯式动态排查、铁腕式追踪整治”的要求,全面深入整治旧隐患、控制新隐患,全力消除隐患风险。以重点行业和领域专项整治为载体,突出抓好道路、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公众聚集场所及“三合一”企业消防、竹木加工等四大领域的专项整治。实施重大隐患分级挂牌督办,建立全街统一的重大隐患分级挂牌督办和整改销号制度。在全街范围内全面开展隐患普查基础上,建立全街重大隐患治理数据库,对隐患分布和治理情况进行登记建档,实施分级管理、分级督办,确立县、街道、村(居)三级隐患治理重点。

(六)加大安全宣传与培训力度。全民安全意识的增强和安全素质的提高,是提好安全工作的基础,因此,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通过多层次、多渠道的宣传形式,加大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安全知识的宣传力度,是力口强“双基’,工作的重要内容。

1、根据国家、省、市、县的部署,精心组织,因地制宜地开展以“治理隐患、防范事故”和“双基建设”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多层次、多渠道地加强对新公布出台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教育和贯彻落实,积极营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良好氛围。

2、继续组织开展“安康杯“竟赛活动,深入开展安全文化“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进农村”活动和“安全生产示范街道、企业、村(居)”创建活动,组织、指导并推动本辖区安全文化示范建设。

3、加强安全生产宣传阵地建设,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充分运用新闻会、通气会、公开栏等形式,及时向社会及媒体通报本辖区安全生产有关情况。

4、加大安全生产培训力度。各村(居)、有关单位和企业要积极配合县安全生产协会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力争使本辖区、单位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率达100%,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坚决杜绝无证操作行为。

5、督促企业和安全培训中介机构,依法开展从业人员安全生产“三级教育”和岗前、转岗安全培训,加强农民工尤其是高危行业为企业农民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各村(居)和有关部门要抓好调查摸底工作,督促生产经营单位组织人员参加培训。计划到2013年底,全街各类企业农民工安全培训率达80%,有关部门要抓好调查摸底工作,督促生产经营单位组织人员参加培训。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农民安全培训率达到100%,使从业人员掌握安全操作规程和岗位安全技能。

(七)建立应急救援体系.构建和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对有效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事故灾难,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至关重要。

1、推进全县应急救援机构及队伍建设,建立并完善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体系争取建立街道应急救援机构和队伍,在非煤矿山企业集中的开展建立应急救援机构试点工作,开展街道应急救援预案修改完善工作.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制定和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工作的指导,推进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有序进行。

2、加强对重大危源监控管理。对企业开展重大危险源的普查复查,登记建档、安全评估,完善重大危险源数据和资料和企业三级重大危险源动态监控管理网络。

(八)落实“科技兴安”,提升安全生产水平

督促有关部门和企业开展车辆安装CPS监控系统工作,力争在2012年底,在全街的危化品运输车辆全部安装使用CPS监控系统。

工作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调查摸底阶段,在3月15日前完成。完成对各村(居)安全监管机构设备、人员配备情况,“双基“建设任务和重点工作基本情况摸底和登记建档。

第二阶段:部署和制定措施阶段,在3月30日前完成。根据省、市、县、“双基”工作要求,结合我街实际情况,制定南浦街道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年”工作方案,并下发到村(居)和有关单位。各村(居)要根据方案要求,明确本辖区“双基”建设具体任务,并进一步细化措施抓好落实。

第三阶段:全面推进和检查指导阶段,4月—11月。各村(居)要针对工作方案中提出的各项具体任务,分步实施,全面开展工作。

并将在“双基”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向街安办反馈,以便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做到以点带面。街安办将组适时组织检查,促进全县“双基”建设工作有序开展。

第四阶段:考核总结阶段,2012年12月—2013年1月。县政府安

会于2013年1月中旬成立督查组,结合年终考评,对街道、各村(居)开展基层基础建设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主要内容包括:建设年工作的部署和贯彻落实情况;监管机制建设和监管工作开展情况,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企业安全生产投入和隐患治理资金落实情况;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到位情况、委托执法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应急措施制订情况等。及时总结在开展“双基建设年”工作中取得明显成效的

村(居)分析、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向全街推广。

保障措施与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街道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年”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成员:街直有关单位负责人、村(居)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街道工业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奚建军同志兼任。各村(居)有关部门也要成立领导小组,由各村(居)主任任组长,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出具体的工作方案和措施办法,目标要明确,任务要分解到单位个人,职责到岗到人,要认真落实街道及有关部门行政首长负责制和企业法定代表人(包括实际控制人)负责制,确保全街“双基建设年”工作方案顺利实施。

(二)切实加强督导。各村(居)、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本辖区、“基层基础建设年”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指导,结合工作实际,突出工作重点解决突出问题,强化监督检查,扎实有效地推进工作的开展。

(三)切实加强执法。各村(居)、部门要强化对生产经营单位的日常安全监督检查,村(居)和部门之间要加强信息沟通,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提高安全生产工作的执法力和公信力。

第8篇:消防执法工作制度范文

20*年,全区安监系统共检查生产经营单位2956家,下发《整改指令书》2587份,下达《强制措施决定书》592份,查出隐患19279条,整改16635条,查封隐患设备1176台,经济处罚356次,罚款530.73万元。全年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262宗,死亡77人,重伤188人。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宗数、死亡人数、重伤人数分别下降了17.09%、2.53%、21.67%。确保了市政府下达给我区的生产安全事故控制目标。

现将主要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进一步理顺安全执法工作机制

(一)完善综合执法配套机制

今年3月我区在街道推行综合执法后,为确保安全生产执法工作有效衔接,我局制定了配套实施方案,对区、街道两级安全生产执法监察事权进行了明确的界定,建立了紧密相连、互相配合的工作机制。各街道执法监察中队按照区政府改革方案和区局配套实施方案的要求,加强队伍建设,理顺与街道行政执法队的关系,完善内部管理工作制度,实现了新旧执法体制的有效衔接和无缝接轨。

(二)建立工伤预防联席会议制度和案件审理工作制度

为切实抓好今年全区的工伤预防工作,我局联合社保、总工会、宣传部等有关部门,建立和完善了工伤预防联席会议制度,印发了《20*年度龙岗区工伤预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先后召开两次工伤预防工作联席会,表彰了21家工伤预防工作先进企业代表。

为使办案准确、合法,实行执法调查权与决策权的适度分离,局成立了案件审理委员会。对处罚3万元以上的案件由案审会集体讨论决定。

(三)完善社区安全巡查制度

为确保我区原有的安全生产巡查制度与新体制实现有效衔接,保证安全执法监察与社区巡查有机结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巡查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完善了我区安全生产区、街道、社区三级安全监管网络。为了加强对巡查制度落实情况的督促指导,从11月份开始,局领导带领各科室每周星期二到包点街道检查社区巡查制度落实情况。

二、进一步明确工作思路,开展执法工作

(一)查办事故和责任力度不断加大。我局依照《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加大了事故查处力度。对74宗生产安全死亡事故进行了立案查处,办结率93%。在事故查处中,我们一方面加大对事故单位负责人的行政法律责任追究,另一方面加强了刑事立案查处的力度。今年,对13宗涉嫌刑事犯罪的事故案件19名责任人移交公安、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其中已有4人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同时对事故单位实行了安全评价和隐患整改结案制。定期编制《安全生产事故通报》和《安全生产简报》。

(二)积极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试点工作。根据市局关于在危化行业以及其它“五大”重点行业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有关要求,认真落实,确定53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和60家企业为标准化工作试点单位。编印了《企业安全标准文件汇编》和《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文件汇编》发给试点企业。组织试点企业召开了动员会,并按省局要求成立自评小组培训自评人员,保证标准化工作有序进行。

目前,危险化学品标准化建设方面,已有2家危险化学品企业通过了省局的标准化考评,46家企业已向省申请达标考评,申报率达到86.8%,超出省局要求的30%申报考评额。60家“五大”行业安全标准化试点企业,已进行了重点检查,并聘请市安科学会2名专家配合区、街道对完成复评的试点企业进行考评。

(三)大力推行中小企业安全托管体制。在我区,中小型企业普遍存在安全生产管理薄弱没人管、不会管、管不好的现象,一些事故单位也存在安全管理不到位,各项规章制度不健全,使各类安全隐患长期得不到有效治理。一直以来,政府担心,企业烦心,社会忧心。为有效改善中小企业安全生产状况,我们创新工作机制,在一些中小企业、事故单位中推行安全托管工作。通过中介机构,引导企业规范安全生产行为,促使企业自觉履行主体责任,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完善规章制度。同时,发挥中介机构技术力量,督促企业对各类隐患的整改,让中介机构发挥好“企业的助手,政府的帮手”的作用。目前,我区接受委托管理的企业有331家,比去年增加了218%。坑梓、坪地街道约70家企业接受了委托管理。龙岗、横岗、坂田等街道也专门拨款与中介机构签订技术服务协议,依托中介机构开展一些专项检查。

三、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执法监管水平

(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强化执行力建设。今年以来,按照党风廉政建设的总体部署,结合国家安监总局提出的强化四种意识,养成四种作风的要求,我局狠抓队伍自身的政治思想、党风廉政建设,有效促进了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廉洁从政。党的“十七”大召开后,我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十七”大报告精神,特别是胡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用报告精神,结合我区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开展工作。逐步形成了干净做人,干净干事的良好作风。

(二)加强业务培训,努力提高各级安监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全市推行综合执法后,我区与街道在安全生产方面进行了事权划分,对街道安全生产监察方法提出了明确要求。为确保基层人员在日常执法过程中的规范性和适用法律的准确性,我们组织了街道、社区684人,分13期,每期2天的培训班。从执法文书正确使用到一般事故调查处理,从危险化学品现场监察到工矿企业日常执法监察等四个方面进行了培训。为了及时了解掌握基层执法情况,年底我们开展了行政处罚案件交叉检查,检查执法案卷189个。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又举办执法人员业务培训班,进一步规范了安全生产执法行为。一年两次的培训,使基层执法人员的执法业务水平和依法行政的能力有了很大提高。今年,各街道执法中队依法立案查处各类违规行为341宗,处罚333.63万元。

四、加大执法监察力度,保持高压态势

(一)开展以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为主要内容的百日安全生产检查活动

为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一般事故,按照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部署,组织开展了“百日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目的是督促企业履行主体责任,完善管理制度。检查以企业自查为主,街道执法中队和区执法大队检查为辅。我们共发出检查文件和自查表15000份,要求企业自查后上报自查表。这次检查各街道安监办(执法中队)共检查企业1964家,发现隐患8327处,下发《整改指令书》842份,下达《强制措施决定》204份,封停隐患设备701台,立案119宗,罚款109.7万元。我局抽查企业117家,发现隐患1124处,下发《整改指令书》85份,下达《强制措施决定书》7份,封停设备23台,处罚2.5万元;但企业自查率仅为56.4%。

(二)开展事故多发企业的整治

今年,结合市部署的各项专项监察,组织了区安全生产执法警示活动、劳动防护用品专项监督检查等工作,按照“上年事故多发单位跟踪查,上月事故下月查,重伤事故立即查”的执法思路,积极开展事故隐患的整治。在日常监察中,共检查各类企业132家,检查设备3982台,下发《整改指令书》132份,下达《强制措施决定书》28份,查封隐患设备62台。对责令限期整改的122家企业进行了复查,对逾期未按要求整改9家企业给予行政处罚。

此外,我区加强了对非煤矿山的安全监管工作。对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采矿许可证》的非煤矿山企业进行了检查,使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状况得到了明显改善。同时,对《采矿许可证》过期的2家企业,依法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执法检查

一直以来,我们严把安全许可前沿关,认真抓好安全许可的每一个环节,积极协助省、市安监局开展现场核查工作。在抓好日常监察工作上,今年,我们共检查危化企业336家次,下发《整改指令书》74份,下达《强制措施决定书》9份,依法查处违规企业8家,罚款21万元。

强化重大危险源监管。一是抓好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第三类)经营企业备案工作。全区目前共有30家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第三类)经营企业备案。二是核定重大危险源企业155家,212处,并实行分级管理。三是复查了关闭的18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确保“关、停、搬、转”干净、彻底。四是与市局共同组织了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培训班12期,981人参加了岗位安全操作培训。

(四)开展涂层烘干室使用企业专项整治

认真落实市局《关于进一步开展涂层烘干室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对全区使用涂层烘干室企业539家,在用涂层烘干室1257台,建立了详细的电子档案。

按照市局的部署,确定了12家企业试点。为做好试点企业的考评验收工作,保证验收工作质量,局拨款聘请广元康公司的专业技术人员,按照《深圳市涂层烘干室使用管理安全要求及考评》的要求,对12家试点企业采取边执法边考评验收的做法,按时、按标准完成了考评工作。

坪地、平湖、布吉等街道也聘请安全中介机构对辖区涂层烘干室企业进行了检查和整治。全区共对317家使用涂层烘干室企业进行了执法检查。

(五)开展对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净化车间整治

“6·27”火灾事故发生后,为吸取教训,加强对净化车间企业的监管,我们在全区开展了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净化车间企业普查工作。截止目前,全区有使用危险化学的净化车间企业279家,聘请了市安科协会专家开展检查整治试点工作,制定出《龙岗区使用危险化学品的洁净作业企业安全检查指引》,并组织了区、街道执法人员和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净化车间企业负责人、安全主任进行了培训。共举办5期培训班,参加培训的企业337家,424人。

五、突出抓好督查督办,推进全区安全生产综合管理工作

充分发挥安委办综合协调和督查督办职能,调动各部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抓好安全生产。完善了区安委会工作规则。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防范工作会议,对重大安全生产问题进行研究协调。建立了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工作计划、登记、汇报等制度,使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制定了工作方案,部署各街道、各相关部门开展道路交通、工矿企业、燃气安全、特种设备、建筑安全、旅游安全、水上安全、“清无”等专项检查和隐患排查行动。各部门按照安委办部署,积极组织开展本行业、本辖区各类专项行动,成效明显。

完善安全隐患举报奖励制度,在各街道设立了隐患举报投诉电话。认真处理群众投诉,进一步规范案件的收发、登记、管理工作。今年共受理安全生产投诉、举报案件148件,其中督办28宗,转办120件。做到了案件“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六、加大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力度,营造安全文化氛围

(一)扩大“安全生产月”的影响。在今年的安全生产月活动中,我们与共青团、横岗街道办联合举办了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仪式,区领导张备亲自动员,百家企业一千名职工在仪式上向社会公开承诺,保证自觉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别人伤害,保障安全生产。我们把宣传咨询与下基层服务相结合,与龙岗街道、比亚迪公司及区有关职能部门联合开展大型安全生产咨询活动。在电视台、报刊广泛宣传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对不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责任的单位予以曝光。利用移动通信发送安全生产信息2万人次。组织100场电影进社区,利用电影进社区播放安全生产宣传短片100次,通过各种活动形式使“安全生产月”活动深入人心。

(二)加大安全宣教力度。我们通过各类公共场所,大力宣传安全知识。在8台公交车上制作了车身安全公益广告,制作了30秒钟安全用电广告片在区电视台播放。在公交车侯车亭制作了预防燃气中毒和火灾的安全公益广告。在电梯安装144块公益广告,在2个要道口竖立了立柱广告牌。向企业和员工发放《员工安全知识必读》读本4500本,招贴画5000张,宣传挂图1000套,安全宣传小册子19660册。在“一畅两会”专项整治行动中,制作消防安全宣传条幅标语340幅挂在各社区。制作《龙岗区出租屋消防安全十项须知》55000张,在“三小场所”张贴。今年在宣传上我局共投入88万元。

(三)加强从业人员培训质量。本着“规范发展、繁荣有序”的原则,进一步加强了安全培训中介机构的管理,严格执行办学审批制度,杜绝无资质办学和非法挂钩办学等现象。加强了对培训机构设备、设施的管理,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场所进行了规范。加强了培训质量管理,从参加培训人员的身份、教学质量、考核发证等环节从严把关,共培训企业负责人1532人,初级安全主任3528人,特种作业备案3590人,操作证复审备案2753人。

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年来虽然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是也存在了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为三个方面:

一是社区安全巡查制度落实不到位。各社区工作站成立了以后都组建了安全生产巡查队伍,配备了3-5名工作人员。推行“大综管”以来,没有与“大综管”有效结合起来,社区巡查员的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对社区巡查工作指导力度不够,致社区巡查工作普遍存在职责不明确,工作不清晰,巡查记录不齐全,档案管理不规范等现象,中心工作与日常巡查结合不紧密等诸多问题。

二是对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的工作思路贯彻不到位。按照国家安监总局提出的“落实年”和“攻坚年”,我局围绕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求企业自主地、积极地、主动地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加强内部安全管理,在组织生产经营活动中主动考虑安全因素,自觉规避事故风险,防治出现事故隐患。这一工作思路没有得到很好落实。如在今年开展“百日安全大检查”活动中,企业自查率还不足60%,上交的自查表也普遍存在敷衍应付的现象。这一现象一方面反映我区部分企业缺乏自觉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另一方面也反映我们自身对此工作宣传、执行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第9篇:消防执法工作制度范文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条例》和省、市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年初制定的《县2014年电力设施暨电能保护工作要点》及《市2014年电力设施保护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芜电保组[2014]1号)文件要求,开展了一系列的隐患排查及电力行政执法活动,通过一年的工作努力,制止了一批危及电力设施的行为、整治了一批危及电力设施的安全隐患,现就县2014季度开展的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总结如下:

一、2014年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开展情况

2014年,我县不断加大电力行政执法工作力度,充分发挥县电力设施电能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以及各镇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办公室作用,积极开展2014年电力设施保护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反窃电等各类专项活动,集中整治影响电力设施安全和供用电秩序的违法违章行为,依法纠正违章施工、违章建筑、违章植树,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和电能的违法犯罪,确保了电网安全稳定运行,较好地维护了供用电秩序,为全县经济建设提供了可靠的电力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不断提高电力行政执法力度

一是完善领导组织,加强沟通协调。根据省、市经信委文件精神,我县不断完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2012年根据成员单位人员的变化及时进行了调整,成员增至22个单位,印发了《关于调整县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使电力设施保护组织更加完善,有力地促进电力行政执法工作的开展。县政府分管领导定期主持召开会议,听取汇报,协调解决电力工程建设中存在的问题,督办电力重大安全隐患,明确职责,健全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长效机制,进一步推动了我县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的开展。为确保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延伸至乡镇,各镇成立了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任组长。

二是健全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县电力设施保护领导小组依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县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实际情况,印发了《县电力设施安全生产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三是加强沟通协调,联合执法检查。11月21日由县经信委组织公安、工商、供电在全县范围内联合开展废旧市场电力废旧器材收购专项检查活动,共检查了8家废旧物品收购站点,在检查中发现4家收购少量废旧导线,且未做收购等级,检查组责令其整改。当检查到“春谷再生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收购点时,发现存有大量废旧导线,其中部分有销售证明,为彻底查清销售来源,当即移交属地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通过政企联合执法可震慑废旧物品收购站点不得盲目收购来源不明的电力废旧器材,有效地制止盗窃电力设施器材的销售渠道。

(二)深入推进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目标考核工作

将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纳入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目标考核中,2014年县委办、政府办联合印发了《县2014年度县综治委成员单位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考评办法》,把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纳入年终目标管理考核。

(三)积极推进电力行政执法机构和制度建设

一是为加强电力行政执法机构建设,市经信委电保办积极通过文件、会议、考核、督办等形式,推动各县(区)政府及供电企业,加快建立和完善我市电力行政执法机构建设,落实派驻人员,目前,我县已完成电力行政执法机构设立,供电企业派驻的兼职人员已全部到位,并制定了相关工作职责和工作程序,今年下半年我县已受理行政许可一件,取得了零的突破。

二是县经信委加挂了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办公室牌子,由秦晓唐副主任兼任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办公室主任,王齐学、马志宁同志兼任县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办公室副主任,王齐学负责联系经信委相关工作,马志宁、古迎胜负责联系供电公司相关工作。

三是积极组织骨干人员参加培训,认真学习上级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精神。今年11月市电保办组织执法人员赴合肥、阜阳、舒城、岳西等地考察学习,我县王齐学和古迎胜通过考察学习,积极总结别的市县好的做法和经验,梳理出工作中存在的差距,为下步电保办工作开展奠定良好基础。

四是执法证件、装备规范管理。目前执法资格证件有5个(执法证件未下发),执法证件1个。县电保办购置了电脑、照相机、望远镜、录音笔等执法装备,日常的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和行政执法工作已基本进入常态化。

(四)认真组织开展各类专项行动

1、根据《国网供电公司关于开展春季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文件安排,贯彻市公司2014年安全工作意见,执行二十四节气表,推进继续开展安全管理提升活动,强化春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结合“安全日”方案,于3月中旬至5月上旬,组织开展“安全日”活动及春检隐患大排工作。通过检查,发现管理类问题5项,设备类问题91项,针对发现的问题公司下达《安全生产监督通知书》,要求相关单位、班组制定整改计划,限期落实整改。

2、根据《县电力设施保护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集中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组织对10千伏及以上电力线路和10千伏公变台区、35千伏及以上变电站保护区范围内的违章建设、违章种植高杆植物、违章开挖取土、违章开山采矿、违章填埋堆物等行为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共发现隐患8处,整改6处。剩余2处:一处为110千伏盛新631线#9杆处于快、慢道之间,现施工单位正在落实整改;另一处为北港排涝站未经供电部门验收擅自启用,经信委已函告许镇镇政府到供电部门办理报装手续,消除配电设施安全隐患。

3、根据政府部门有关工作指示,为做好客户优质服务和安全用电工作,进一步加强各类防汛排涝泵站的安全用电管理,确保泵站设施用电安全,特组织供电公司相关部门配合许镇镇水利站于2014年9月18日至30日织开展排涝泵站专项安全用电检查工作,对排查出的问题以《一处一档》反馈水利站,以便进行整改,确保防汛期间安全可靠供电。

(五)开展电力行政执法工作

对县域内的各类违章作业、违章施工行为进行查处,共下达《安全隐患告知书》15份,对5处危及电力线路安全的施工工地实施停止责令其整改。要求施工企业与供电公司签订《安全协议》2份。

2014年6月30日中合新龙产品批发市场开发有限公司在35千伏盛九线线路保护区附近施工,经县供电公司和电保办现场查勘,与施工单位签订了《施工安全协议》,并制定了施工防护方案,并要求其到我委及时办理了《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施工作业许可审批》,确保了施工安全。率先在四县第一个办理《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施工作业许可审批》,标志着我县电力行政执法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六)加强应急工作管理,提高突发事件防范应对能力

县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我委。编制了《电网大面积停电预案》,印发了《电网2014年有序用电预案》,全年共下达《供电公司预警通知单》6份。

(七)广泛开展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宣传

为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和电力用户的法律意识,创造电力设施电能保护工作的良好社会环境,县电保办与供电公司联合开展了一系列宣传活动。

一是新年伊始,为提高城乡居民电力设施保护意识,在2014年春风行动人才招聘会上利用大屏幕播放电力设施保护知识。

二是为关爱居民人身安全和家庭幸福,进一步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和公共安全,县电保办在县电视台晚间黄金时段连续七日(4月1日至7日)滚动播放“电力设施保护和安全用电”宣传标语,提高广大群众自觉保护电力设施意识。

三是根据县农业和季节性特点,4至5月在社区、乡镇、街道、中小学、集镇等人员集中区域张贴《关于禁止在电力设备及电力线路附近钓鱼的通告》、《关于严禁在电力设备和电力线路保护区附近放风筝的通告》和《关于严禁在电力线路保护区内种植树木的通告》、《严禁在电力线路保护区及附近进行焚烧活动的通告》。

四是结合县籍山镇政府组织举办的美好乡村大舞台的契机。5月8日,组织青年志愿者走进籍山镇三连村开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和农村安全用电知识的宣传。

五是为积极营造全民爱线护线良好舆论氛围,进一步增强群众依法保护“三电”设施的意识,5月22日,县供电公司响应县政府号召,联合县电信公司、移动公司、县广播电视局一同开展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备保护宣传活动。

六是6月16日利用全国第十三个“安全生产月”活动契机,在县安监局的组织下,供电、消防、交通、通信、海事等十余家企业和单位开展了以“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为主题的安全月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单、现场讲解等方式,宣传安全,强化市民安全意识,促进社会安全发展。6月22日,我委利用“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在广场开展了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宣传工作,现场发放《省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条例》》300多本,发放省电保办宣传品、水杯、扑克、中性笔等。

七是完善电力设施安全警示标识。在人口密集区、跨越道路、河流、鱼塘等地段及时安装、补充安全标识约300个,如“禁止垂钓,高压危险”“禁止建筑”“禁止取土”等;完善电力线路塔号牌,以清晰、醒目标识提示相关人员,避免误登电力线路杆塔。

八是于12月4日全国第一个“宪法日”联合县经信委设立了普法宣传展牌,宣传《省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条例》等法律知识,活动期间大量群众前来咨询问题,公司共发放印有电能保护知识的环保袋500个,发放安全用电知识读本300余本。通过本次活动,广大群众参与保护电力设施的意识得到了一定的提高,也相当程度上震慑了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

(八)夯实电力设施安全基础

1、对10kV35公里跨鱼塘线路段进行绝缘化改造。

2、10kV黄墓126线排涝站支线、北埂282线梅村支线跨越民房,由于该线路为裸导线,存在的安全隐患,供电公司和村委会进行沟通,为保障居民人身安全,将该线路升高并绝缘化处理,提高电力线路供电可靠性,防止发生人身触电事故。

3、全年清除树障10386棵、修剪树木21054棵。

(九)电力设施保护工作亮点和成效

1、我县电力行政许可工作取得零的突破。由于受编制、人员、经费困扰,我县电力行政执法工作推进缓慢,电力行政许可工作没有开展,2014年下半年,县供电公司积极落实专职人员和办公场所,在市公司的大力支持下,县供电公司派驻两名专职人员,在县城繁华地段租用三间房屋做为电保办、警务室和询问室的办公场所,县经信委指派一名工作人员专门从事电保办工作,并已办结电力行政许可一起,目前正在配合宣城供电公司受理第二起电力行政审批许可。

2、根据《县农村居民家庭用电安全保障工程实施方案》(民生办〔2013〕13号)文件要求,继续开展农村居民家庭用电安装保障工程,消除农村安全用电“三道防线”安全隐患,保障农村弱势群体的用电安全。目前20000只家用漏电保护器安装已完成90%。

二、当前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供电公司内部管理机制还不顺畅。

从2014年电保工作开展情况来看,部分违章施工、违章建筑行为供电公司都提供了施工电源,反映供电企业的部分部门、供电所把关不严,在未全面了解施工与电力设施关系前就提供了施工电源,且未签订相应的《安全协议》(特别要表明若施工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即可中断供电)。供电企业的营销部门、供电所要在用户申请用电时,对可能对电力设施安全造成影响的施工,应报电保办到现场进行勘察。

二是政府管理部门职能作用发挥不明显。

无论是房地产开发、重点项目建设等行为,都需要政府的相关部门(如住建委、重点局、林业局及乡镇土地所、建设办)进行审批,只有在政府的层面上落实对相关部门、乡镇的电力设施的考核机制,才能从源头上做好电力设施保护工作。

三是电力行政许可和电力行政处罚工作有待进一步提高。虽然电力行政许可我县已开启了这项工作,但工作成效不大。

三、2015年工作打算

2014年,我县在省、市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的正确领导下,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先进市县和上级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为此,2015年我们将紧紧围绕上级电保办的工作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继续开展电力设施保护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等活动。

(二)继续做好电力行政许可工作,争取使我县电力行政执法工作更上一个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