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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企业税收政策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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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企业税收政策

第1篇:工业企业税收政策范文

关键词:税收财政 服务 非公企业

非公企业是指归我国内地公民私人所有或归外商、港澳台商所有的经济成份占主导或相对主导地位的企业。非公企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增长点,为人们的生活生产了大量的物质以及劳务产品,在满足人民需要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不仅增加了社会资本,为国家提供了大量的税金还吸纳了大量人员就业,为社会稳定作出了贡献。除此之外,非公经济还促进了我国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升级,加快了第三产业的发展,加快了市场经济的建立。我国非公企业众多,它们共同形成了一个独特的经济链,构建了一个强大的经济效益系统,对促进我国工业经济的增长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一、目前我国非公企业发展主要面临的问题

(一)缺乏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理论。

由于受各种经济条件的约束,非公企业在科技研发方面投入低,再加上缺乏专业化的科技创新人才,导致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较低,产品研发进展缓慢。和发达国家相比,技术相差甚远,大多数的非公企业并没有真正掌握自主的知识产权,缺乏核心的技术力量。部分企业依然采用家族粗放式管理经营形式,管理理念落后,这些都严重阻碍了我国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

(二)缺乏竞争力

目前,我国很多的非公企业还处于发展的初期阶段,大部分的非公企业都是加工型的企业,一般都以以资源型和原材料加工为主,和自主研发的企业相比,它的产业链流通期较短,所创造的价值不高。而且其处于产业链高端的企业和项目过少,难以发动品牌效应,缺乏竞争力。

二、运用税收政策促进非公企业发展

(一)积极推进非公企业集聚化发展

坚持贯彻国家在发展非公企业的所得税和营业税方面的优惠政策。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和其它配套措施积极引导企业创业成长和集聚发展。在此过程中,主要依靠产业区域性建设,以合购、兼并、合营等形式使非公企业集聚发展。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积极引导企业开发一些符合自身发展特色,并且具有较高的技术含量、强大的发展前景、良好的经济效益的项目。还可以引进一些先进的材料、和高效的能源等,不断提升产品的技术含量,从而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竞争力。

(二)促进企业工艺优化升级和创新技术

努力贯彻国家促进节能减排等税收优惠政策,引导非公企业在获取经济利益的同时注重节能减排,保护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鼓励企业积极开发高新技术,降低产品的污染力度,进而从这些高新低污染的产品中享受低税率和税收优惠。这就需要非公企业做到以下两点:

加快改造传统的产业非公企业技术,积极引进节水、节能、节材的新工艺进行包装印刷、产品加工、建筑建材以及其他农副产品的加工,不断优化生产工艺,延伸资源转化和产业链,加快生产效率,提升产品质量。

不断引进新能源产业、新材料产业和农机、汽车零部件装备制造业等新兴产业和技术,并支持非公企业围绕这些产业开发高新技术产品和自主知识产权产品,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大力培育一批技术成熟、专业性高、服务完善的非公企业,进一步推动我国经济飞速发展。

(三)提高非公企业的经营管理质量

首先,要改变落后的企业管理理念即传统的家族粗放式管理方式,重新树立起现代化的管理思路,认真落实质量、财务、成本、营销、人力资源等各层次的管理。

其次,努力学习相关的规章制度和法律法规,例如相关的产业政策、税收政策以及企业管理的规章制度,自觉依照法律的规定诚信经营,从而建立良好的信誉,获得人民大众的肯定。

再者,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强化对企业成本的核算,尤其是对采购,库存、定价和拓展市场等方面的成本核算,并及时向上级部门反映相关的财务信息,加强企业财务的透明度,从而增强企业财务的可信度。

最后,加强纳税辅导工作,财务部门在强化财务管理的同时,也应该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依法纳税,合法经营,并充分理解和享受税收政策的公益性。

(四)拓宽非公企业的融资途径

国家可以利用商业银行等商业机构资金雄厚的特点,积极引导他们给非公企业提供一些融资服务。例如,根据各非公企业发展的实际情况为他们提品信贷服务,帮助部分非公企业渡过融资的难关,提高产品竞争力。同时,完善配套的非公企业融资担保系统,例如,可以成立一个非公企业信用担保基金会,通过这个基金会积累资本、提高企业竞争力,进而增强非公企业的融资能力。此外,还可以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担保机构,利用这个机构鼓励其他中小企业联合组建互助合作型的担保团体,从而拓宽了非公企业的融资渠道,加强了中小型企业的担保力度。

三、结束语

总之,非公经济企业在繁荣城乡市场、方便群众生活、有效扩大就业、提高居民收入、优化产业结构、促进经济发展以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在今后的社会发展过程中,我们必须集中一切有利的力量,利用税收政策服务非公企业努力促进我国非公企业的发展,早日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参考文献:

[1]张榕明.非公有制企业税负应减轻[J].经营管理者,2007

[2]朱向荣,严德军,封春海.加强与完善对非公有制经济税收征管的对策及建议[J].经济研究参考,2007

[3]张沁.促进我国中小企业发展的财税政策[J].财会研究,2007

第2篇:工业企业税收政策范文

关键词:公共财政;企业自主创新;税收政策选择

    税收政策选择的有效性是对企业自主创新促进的重点。公共财政下促进企业自主创新的税收政策选择,要转变政府观念,从根本上着力于营造企业自主创新税收政策环境,推进为企业自主创新提供专门服务的市场体系建设;有效改进企业自主创新的具体税收激励政策,优化税收激励政策手段,强化企业自主创新税收政策的管理,对企业自主创新税收政策的执行效果有所提高。

1.我国现行促进企业自主创新的税收政策存在的问题

1.1设计缺乏系统性

我国现行的促进企业自主创新的税收政策更多的是表现为各项税收优惠措施的简单罗列,部分税收法规因临时性需要而仓促出台,没有总体上的规划,缺乏系统性?规范性和指导性。现行优惠政策还存在着有关条款措辞含混?政策弹性较大的问题,如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规中有关“技术密集?知识密集项目”?“先进技术”等规定,缺乏明确的标准和认定方法,内容杂散且不明确,加大了税收法规的主观随意性,不利于税收征管工作的顺利开展。政策规定散且乱,缺乏内在协调,存在顾此失彼的现象。这样使得税收优惠效应大打折扣,政策性的弱化直接削弱了税收优惠政策的发挥。

1.2企业自主创新的进程被现行生产型增值税所制约

我国现行的生产型增值税制度,只允许企业抵扣购进原材料所含进项税金,不允许抵扣固定资产所含进项税金,存在对资本品重复征税问题,影响了企业投资的积极性。增值税实行凭发票抵扣制度,而高新技术企业的生产经营特点是无形资产和开发过程中的人力资本投入比较大,可抵扣项目比较少,如引进和购买专有或者专利技术的支出?人力支出等不能享受增值税抵扣。这些因素共同导致了高新技术产业增值税负担偏重,不利于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和企业自主创新的投入,严重制约了该类企业的发展,降低了创新产品的国际竞争力。

1.3内资企业的发展是企业所得税改革前遗留的问题所影响的

    当前,内资企业?外资企业所得税法“两法合并”的企业所得税法草案刚刚审议,为内资企业能和外资企业同台竞技提供了较好的契机,但从企业所得税改革方案的通过到渗透到具体执行需要一段时间过渡。如根据草案,按原税法规定享受15%和24%等低税率优惠的老企业,在新税法实施后五年内逐步过渡到新的税率;对按原税法规定享受定期减免税优惠的老企业,新税法实施后可以按原税法规定继续享受尚未享受完的优惠。

1.4“特惠制”的税收政策不利于鼓励内资企业自主创新

我国现行科技税收优惠政策大都是以“特惠制”为特征的。所谓“特惠制”是指针对某一性质的企业?某一行业或某一区域内的企业等,为了加快其技术创新的步伐,给予特殊的税收优惠政策,但以“特惠制”为特征的科技税收优惠政策局限和弱化了在促进企业自主创新方面的作用,表现为“区域特惠”?“行业特惠”?“企业规模特惠”。

2.公共财政下促进企业自主创新的税收政策选择

2.1政府观念的转变

2.1.1对经济发展的思路进行转变,把急功近利为了增长而增长的短期行为彻底根除。企业创新是对经济增长促进的关键要按照中央的要求进行实施,新兴工业化道路,要丢弃简单的投资规模扩大的粗放式经济增长模式,经济增长模式要对技术进步有牢固的依靠的集约式。

2.1.2市场换技术,合资方式对技术进行引进作为技术进步的思想要进行坚决的克服。不可能有真正的先进技术引进,不允许的不仅是外国政府,就算是外国企业也不可能把自己真正的先进技术拿来进行合资。要对盲目数量型外资的引进,外资引进越多越好的观念进行抛弃,要把从技术先进上对外资进行引进作为重点,必须走自主创新的道路,才能从制造业大国、大省转变为制造业强国、强省有所实现,才能对技术上被别人限制造成的亿万国人替外国""打工""仅赚得微薄的加工费还经常遭到""反倾销调查""的局面有所改变。

2.1.3要有自主创新的的紧迫感,克服坐等企业自主创新,以为企业自主创新投入大,风险大,现在没有实力进行自主创新,要等到未来经济实力更加强大了再来搞自主创新的消极思想.自主创新是全方位的,经济发展水平高时可以搞,经济发展水平较低时同样可以搞.大企业可以搞,小企业也可以搞,而且很多企业都是依靠自主创新从小企业成长为大企业的,60%的专利技术也是由小企业创造的.

2.1.4树立只有民营经济才是自主创新的真正主体,才有自主创新的永恒动力的思想,把民营经济作为自主创新的真正主体来培养.改革开放近30年的经济增长奇迹可以说是民营经济创造的.而且如果没有政府政策管制,没有民营经济不能从事的经济活动.因此,要抛弃政府主导经济增长、国有经济控制国民经济命脉的思想,树立市场主导经济增长、民营经济是国民经济支柱的思想.

2.2对企业自主创新的微观税收政策环境进行营造

2.2.1对自主创新的企业主体进行营造

第一,把国有企业塑造成自主创新的企业主体。由于相对于民营企业而言,国有企业总体上缺乏自主创新的动力。为此必须继续大力推进国有经济战略性改组,加快国有经济退出不需要政策垄断的行业,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新空间;第二,把民营企业塑造成自主创新的企业主体。强化对自主创新产权的保护,坚决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严厉打击商业贿赂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强化环境保护、劳动保护、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国家法律、政府政策法规在民营企业的执行,有效根除部分民营企业依靠不履行国家法律、政府政策法规规定的法定责任来谋生存现象。迫使所有民营企业都只能依靠自主创新而不是非法经营来谋发展。

2.2.2推进为企业自主创新提供专门服务的市场体系建设

第一,加快建设为企业自主创新提供融资服务的风险资本市场,激励风险投资基金公司的发展,建立为中小科技企业上市融资的证券市场;第二,加快建设为企业自主创新提供人力资源服务的人才市场、为企业自主创新提供服务的各种技术创新服务机构、技术评估机构以及技术经纪机构等中介市场,为企业自主创新提供高效率的市场服务平台。

参考资料:

第3篇:工业企业税收政策范文

【关键词】工业企业 涉税风险 管理控制

当前形势下工业企业面临着空前的挑战,一方面要增加生产销售的产值,另一方面又要节约成本,实现企业的利益最大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出台的《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指引》,企业应当建立纳税风险管理机制,加强税务风险的防范,减少税务风险产生的损失。在企业经营管理过程中,如何重视纳税风险问题,建立税务风险控制管理的机制。本文将对目前工业企业涉税风险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对策。

一、当前企业涉税风险的主要原因

(一)企业的纳税意识不正确

目前许多企业缺乏科学的纳税意识,甚至许多企业纳税的目的是为了不违反法律法规,对税金缴纳实行应缴尽缴、或者能缴尽缴的方法,而并不知道,也未深入研究纳税人应享有的权利。比如某些税收优惠政策是国家为鼓励某一行业的发展而制定的,符合优惠政策的企业也并没有积极的参与并享受到这些优惠的政策;此外,还有一些企业虽然能做到依法纳税,但是缺乏依法节税的意识,以节约企业现金流,增加企业流动资金,保证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得以正常运行。

(二)企业纳税风险观念较为薄弱

纳税的风险时时刻刻存在于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中,其危害性极大。企业由于对税法的法规条文不够熟悉,从而导致企业过多的向国家缴纳税款增加企业的成本费用,或者应该缴纳的费用没有及时缴纳,导致企业的偷税漏税。无论哪一种情况发生都不利于企业的长期发展。其次,工业企业的各级工作人员,包括管理层缺乏对企业纳税风险的认识。目前我国多数企业多存在上述情况,纳税风险控制制度没有建立,风险管理处于一片空白的状况。

(三)企业办税人员缺乏专业素质

工业企业的税务风险与企业办税人员的专业素质及道德素质息息相关。当企业办税人员具有较为扎实的业务水准,熟悉企业的各项业务流程,熟练掌握税务相关法律政策,能够正确处理财务以及纳税的相关事宜,就能极大的降低纳税风险。如果财务人员不能熟练掌握办税相关业务流程,没有对税法及税收政策深入的了解,就会使得工业企业的税务风险增加。

二、工业企业涉税风险的管理与控制具体措施

(一)企业应建立科学的纳税意识

企业应该建立科学的纳税意识要认识到工业企业纳税是自己的义务,同时也是自己的权利。当国家出台相关优惠税收政策的时候,应当积极的参与并尽力的享受。明白国家制定这项优惠政策的出发点,从而依法节税,最大限度的降低企业的税收负担节约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作为烟草生产企业,每年面临着巨大的税务负担,尤其是近年来国家增加对烟草行业的税收以来,企业一方面积极向国家纳税,以履行自己纳税的义务,另一方面,由于企业经营需要、设备引进、技术改造等因素,造成资金周转困难,财务压力加大,如果企业延迟缴纳税金,会面临着缴纳滞纳金的问题。那么企业可根据国家税收政策,及时申请延期缴纳,在税务局备案从而减少了滞纳金,也节约了公司成本实现了依法节税。

(二)加强企业的纳税风险管理

纳税风险管理有着深厚的管理理论基础和法律基础。其管理目的是减少涉税行为中潜在的风险,但是企业的最终目标是一致的,即为尽量减轻企业负担,增加企业的经济效益,降低税负成本。企业在加强纳税风险管理方面,首先明确纳税风险管理的目标,即防范、规避或化解税务风险。在确定目标后,就开始着手收集企业近些年的财务资料和纳税资料,对纳税风险进行评估和测算,并将这个测算扩大到整个企业的各个部门,并且根据企业管理层的对风险的厌恶程度,制定企业可以接受的纳税风险方案,并有效实施纳税方案,在这个方案实施以后,定期跟踪观察该纳税风险方案实施效果,并及时将其效果进行记录,以便该风险下次出现时能够借鉴。此外,企业还可加强与税务中介机构的合作,如与税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事务所等,他们具有专业化、实务性强的特点,能够对税务政策有比较到位的把握,尤其在税务政策频繁变动的时候,税务中介机构提出的建议能够很好的规避风险。

(三)增强企业办税人员的专业素质和道德修养

企业应当不断增强办税人员的专业素质和道德修养,帮助和鼓励他们积极学习税法的相关法律规定和办税的相关流程,使他们对税务的相关工作熟练掌握。同时,对他们加强道德素质的培养,既不能偷税漏税,又不能不予审核过多的缴税。对于企业而言,一方面积极引进相关专业的人才,并根据企业规模的扩大不断增设办税人员的岗位;另一方面,定期开展税务工作讲座,增加办税人员对本公司涉税业务熟练掌握程度,并对最新的税收政策进行宣讲使得企业的办税人员对企业所涉各个税种、课税对象、税率等全面掌握,并请其他公司的办税人员介绍他们的经验教训,提升办税人员的专业知识与业务技能,增强对涉税风险的认识和判断,合理筹划税收,减少纳税风险。

第4篇:工业企业税收政策范文

关键词:科技进步,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税收政策

世界各国的实践证明,税收政策是政府介入科技研发的重要手段,对科技进步具有重要影响。第一,税收政策对科技研发具有导向作用。政府可以结合一定时期的产业政策、区域政策和科技政策,制定相应的税收政策,引导资源向政府扶持和鼓励发展的领域流动。第二,税收优惠有利于降低研发活动的成本和风险。研发活动尤其是高新技术的研究与开发,投资金额大,研发周期长,具有较大的风险性。国家可以制定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将一部分应征收的税收收入让渡给纳税人,增加企业研发资金。这相当于降低了企业自身的研发成本,起到有效化解研发投资风险的作用。第三,税收优惠有利于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先进的科技成果要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必须与工艺过程和生产实践相结合。国家可以运用税收优惠政策,鼓励企业采用新工艺、新技术;鼓励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将科技成果向企业转移,促进科技成果在生产领域的推广和应用,实现科技成果市场化、产业化。

一、我国现行科技税收政策分析

(一)科技税收政策的基本分析

我国有关科技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分布在研究与开发、应用和转让等诸多环节。从税种上看,涉及到营业税、增值税、关税、印花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等;从优惠方式上看,包括减免税(额式减免,率式减免)、优惠退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出口退税)、纳税扣除、加速折旧和税收抵免等。

1.对研究与开发的税收优惠。主要体现在关税、增值税、印花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的优惠上,优惠方式主要有减免税、纳税扣除和加速折旧等。

对科学研究机构和学校,不以营利为目的,在合理数量范围内的进口国内不能生产的科学研究和教学用品,直接用于科学研究或教学的(除国家明令不予减免进口税的20种商品外),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印花税制度规定,技术合同的计税依据是合同所载的价款、报酬或使用费。为了鼓励技术研究开发,对技术开发合同,仅就合同所载的报酬计税,研究开发经费不作为计税依据。

企业所得税制度规定,从2006年1月1日起,对财务核算制度健全、实行查账征税的内外资企业、科研机构、大专院校等(以下统称企业),其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技术开发费,包括新产品设计费,工艺规程制定费,设备调整费,原材料和半成品的试制费,技术图书资料费,未纳人国家计划的中间实验费,研究机构人员的工资,用于研究开发的仪器、设备的折旧,委托其他单位和个人进行科研试制的费用,与新产品的试制和技术研究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在按规定实行100%扣除的基础上,允许再按当年实际发生额的50%在企业所得税前加计扣除。企业实际发生的技术开发费当年不足抵扣的部分,可在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中结转抵扣,抵扣期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实际上,这项优惠政策是通过加计扣除的办法,让渡所得税收人,降低企业研发成本和风险,对企业技术研发活动有极大的激励作用。同时规定,对企业2006年1月1日以后新购进的用于研究开发的仪器和设备,单位价值在30万元以下的,可一次或分次计人成本费用,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其中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应单独管理,不再提取折旧。单位价值在30万元以上的,允许其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或年数总和法实行加速折旧。这样,就加大了企业前期费用扣除额,使前期纳税额少、后期纳税额多,起到递延纳税的作用,相当于为企业提供了一笔无息贷款。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对个人取得的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另外,为鼓励社会各界对研发活动的支持,对内资企业、单位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对非关联的科研机构和高等学校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研究开发经费的资助支出,在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可以全额在当年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当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足抵扣的,不得结转抵扣。对个人将其所得(不含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用于非关联的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科技经费资助的,可以全额在下月(工资、薪金所得)或下次(按次计征的所得)或当年(按年计征的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时,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不足抵扣的,不得结转抵扣。

2.对高科技企业的税收优惠。高科技企业既是科技成果的研发者,也是科技成果的应用者。在技术研发阶段,与其他研发者一样,享受上述税收优惠政策。在科技成果应用阶段,还可以享受应用阶段的税收优惠待遇。这一阶段的优惠主要体现在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优惠上,优惠方式有优惠退税、纳税扣除、减免税、优惠税率和税收抵免等。

增值税制度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2010年前按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对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即征即退,由企业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为鼓励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增强高新技术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对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实行零税率政策。

企业所得税制度规定:(1)符合规定条件的软件开发企业实际发放的工资总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据实扣除。(2)对新办的独立核算的从事咨询业(包括科技、法律、会计、审计、税务等咨询业)、信息业、技术服务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自开业之日起,免征所得税2年。(3)自2006年1月1日起,在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新创办的高新技术企业,自获利年度起2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免税期满后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获利年度是指投产经营后第一个获得利润的纳税年度;企业开办初期有亏损的,可以依照税法规定逐年结转弥补(5年),以弥补后有利润的纳税年度为获利年度。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1)在国务院确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设立的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在北京市新技术产业开发试验区设立的被认定为新技术企业的外商投资企业,自被认定之日所属的纳税年度起,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2)在沿海经济开放区和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所在城市的老市区设立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其经营项目属于技术密集、知识密集型项目(即主导产品属于科技部制定的《中国高新技术产品目录》范围,且当年主导产品销售收入超过企业全年产品销售收入的50%)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3)外商投资企业举办的先进技术企业,依照税法规定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如两免三减半)期满后仍为先进技术企业的,可以按照税法规定的税率延长3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减半后的税率低于10%的,应按1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另外,为鼓励外国投资者将其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税后利润在中国境内直接再投资举办、扩建先进技术企业的,可以全部退还其再投资部分已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款。但再投资不满5年撤出的,应当缴回已退的税款。

另外,为支持企业进行技术改造,促进产品结构调整和经济稳定发展,对在我国境内投资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技术改造项目的企业,其项目所需国产设备投资的40%可从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设备购置当年比前一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中抵免。如果当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额不足抵免时,未予抵免的投资额,可用以后年度比设备购置前一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额延续抵免,但抵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

3.对科技成果转让的税收优惠。主要体现在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优惠上,优惠方式主要是减免税。

营业税制度规定,对单位和个人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企业所得税制度规定,对高等学校、各类职业学校服务于各业的技术转让、技术培训、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承包所取得的技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对企业和其他事业单位进行技术转让,以及在技术转让过程中发生的与技术转让有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的所得,年净收入在30万元以下的,暂免征收所得税;超过30万元的部分,依法缴纳所得税。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为科学研究、开发能源、发展交通事业、农林牧业生产以及开发重要技术提供专有技术所取得的特许权使用费,经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减按10%的税率征收所得税;其中技术先进或者条件优惠的,可以免征所得税。

(二)科技税收政策有待于进一步完善

毫无疑问,我国现行的科技税收政策,对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起到了巨大的促进作用。但是,也存在不完善之处,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税收法律级次偏低。现行的科技税收优惠政策,大多是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以规范性文件的形式颁布实施的,与税收法律相比,级次较低。同时,由于税收优惠规定比较零散,有些政策还有优惠时间限定,且经常变动,缺乏系统性、完整性和稳定性,影响了税收优惠政策的实施效果。

2.税收优惠存在区域限定。企业所得税减免和优惠税率主要侧重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只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才能享受这种优惠,而区外企业一般享受不到。即使是区内企业,还区分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分别适用不同的税收优惠待遇。对于外商投资举办的先进技术企业,不论设立在境内哪个区域,都享受所得税优惠待遇。这样,在区内企业与区外企业之间、内资企业与外资企业之间,存在税负不公平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企业的科技研发和科技成果在全国范围内的推广与应用。

3.税收优惠政策尚未完全到位。从研究与开发环节看,其执行主体主要是企业,应加大对企业的扶持力度。而现行的税收优惠形式主要是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研发所需设备加速折旧等,其他优惠方式的运用欠缺,尤其是“生产型”增值税的施行,使得企业技术创新的负担依然较重。从科技成果应用阶段看,税收优惠政策缺乏普遍性。从科技成果转让环节看,个人所得税优惠措施缺失,不利于调动个人科技研发的积极性。

二、完善科技税收政策的基本思路

(一)完善科技税收政策应遵循的原则

1.以产业优惠为主,产业优惠与区域优惠相结合。税收优惠必须体现国家产业政策导向,与国家科技发展计划保持一致,优先鼓励科技水平高,可迅速转化为生产力,并能使生产效率显著提高的高新技术企业和科研项目的发展。为促进科技进步,实施区域科技税收优惠政策,以带动区域经济发展是必要的。但从长远看,应突破区域限制,突出产业政策导向,对国家鼓励发展的产业予以税收支持,促进企业技术升级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

2.以重点项目为主,重点支持与普遍支持相结合。一方面,按照国家科技发展战略,确定重点扶持对象,加大税收支持力度;另一方面,牢固确立企业科技研发的主体地位。目前,大中型工业企业已经成为科技研发的主体,研发投入增长快速,但自主创新能力建设仍有待进一步加强。因此,大力推进大中型工业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大幅度提升国民经济骨干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是“十一五”时期面临的十分紧迫的任务。为完成这一任务,税收应当有所作为。

3.以间接优惠为主,间接优惠与直接优惠相结合。我国现行的科技税收优惠政策大多采取的是直接优惠方式,通过减免税、优惠退税、优惠税率等来减轻纳税人的税收负担。采用这种优惠方式,政策透明度高,也便于征纳双方操作,但容易产生漏洞,造成税收流失。同时,这种优惠一般是属于事后优惠,对于投资多、风险大的研发活动而言,作用不十分显著。我国对企业科技研发也采取了间接优惠方式,如加计扣除、加速折旧等,促进了企业的研发投人。但是,优惠的税种、优惠的方式仍需进一步拓展。

(二)完善科技税收政策的建议

1.以法律形式确立科技税收政策。支持科技进步、保证科技领先地位是我国的一项长期任务。国家应以法律形式确立科技税收政策,提升税收法律级次。在立法时,一方面,应对现行的科技税收优惠政策作适当调整,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继续执行;另一方面,应根据国家产业政策、科技政策和税制改革方向,制定一些新的有利于科技进步的税收法规,加大对科技发展的支持力度。

2.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在全国范围内尚未实行消费型增值税之前,对增值税抵扣范围可作如下调整:(1)允许工业企业新购进的用于研究开发的仪器和设备所支付的增值税金从销项税额抵扣,降低企业研发成本。(2)在全国范围内,对装备制造业、石油化工业、冶金工业、船舶制造业、汽车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军品工业和农产品加工业等产业,允许抵扣新购进的机器设备所含增值税金,以减轻企业负担,增强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的能力,提高市场竞争力。

3.扩大优惠退税范围。对于高新技术企业和应用高新技术成果生产的新产品,可以比照软件开发企业的增值税优惠办法,在一定时期内实行即征即退或先征后返一定数额增值税的政策。这样,一方面,可以增加企业技术研发资金;另一方面,可以激励企业积极采用新的科技成果,将科技成果快速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4.允许工业企业提取研究与开发基金。可以借鉴韩国的做法,允许工业企业按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研究与开发基金,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以解决有些企业有技术开发和应用高新技术的愿望而无资金支撑的问题。在具体实施时,为避免与实际发生技术开发费重复扣除,可以规定:企业将提取的研究与开发基金用于技术研发,因其在计提年度已在税前扣除,所以,实际用作技术开发费的部分不再在研发当年的税前扣除,但可以按当年技术开发费(包括使用的基金)实际发生额的50%加计扣除。

5.在较大范围内实行加速折旧或摊销办法。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对工业企业使用的机器设备进行等级划分,适当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或年数总和法加速折旧;对其无形资产实施加速摊销,使高科技企业尽快收回成本,增加科技投入。

6.对高新技术企业实行同一税收优惠待遇。突破区域和内外资企业的限定,对全国范围内所有的企业,不论设立哪个区域,也不论是内资企业还是外资企业,只要是高新技术企业或先进技术企业,一律实行同一税收优惠政策。在调整时,建议统一实行“两免三减半”和15%优惠税率的政策。此外,在工资费用扣除上,对内资高新技术企业实际发放的工资额,允许在税前据实扣除。

第5篇:工业企业税收政策范文

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安排,我受局长同志委托,代表县国家税务局在会上发言。下面,我就国税系统对全县工业经济发展的初步认识和国税部门如何支持全县工业经济的发展,向领导和同志们作一个简要的汇报。

一、充分认识发展我县工业经济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经济决定税收,没有经济的发展,税收就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经济建设是党和政府执政为民的第一要务,而工业经济是经济发展中的核心。工业经济发展水平是衡量一个地区经济发展程度的重要标志,因此,推进我县工业经济大发展,是振兴经济、推动发展的必然选择。我们要把国税工作放到我县经济发展的大局中去衡量,放在我县经济发展的大局去谋划,真正以服务企业、服务经济发展为己任,充分发挥税收杠杆的职能作用,从国税的角度尽最大程度支持全县工业经济发展。

从工业经济发展来看,工业经济发展相对缓慢,工业发展乏力是制约地方经济发展的瓶颈。2006年上半年全县GDP23.46亿元,国税收入占GDP比重为3.06%,国税收入对经济增长的弹性系数为1.51,工业增值税税负为4.22%,商业增值税税负为0.92%。国税收入宏观税负徘徊在2%至3%之间,大大低于全市平均数,同时也低于三峡库区平均数。2000年至2005年国税收入增幅是:16.19%、11.58%、18.5%、27.18%、7.76%、10.26%,国税收入增幅呈现下降态势。我县国税收入的税基主要来源于工业企业,工业没有大的发展,工业化程度不高,我县国税税收收入宏观税负始终难以提升。大力发展我县工业经济,已经刻不容缓。

二、我县工业经济税源结构状况分析

(一)从分项目来看。1—7月,全县由国税部门征管的工业企业入库税收为5757.47万元,占全局税收收入8294万元的69.42%;资源型工业企业税收收入完成3017.41万元,占全县工业企业税收总收入5757.47万元的52.4%,这说明我县工业经济结构主要是依靠资源型工业支撑。

(二)从重点工业企业来看。全县国税年纳税额在100万元以上的7户重点工业企业(包括1000万元以上的2户),1—7月累计入库税收收入为4660万元,同比增长17%,增收678万元,占全县国税收入征收额的56%。但尽管如此,7户重点工业企业的税收增幅低于全县税收增幅8.63个百分点,整体增长不理想,部分重点企业增幅不大,部分重点企业大幅下滑。

(三)从全县工业结构来看。2000年-2006年工业增值税税负为:2000年为6.05,2001年为5.92,2002年为7.49,2003年为6.00,2004年为6.14,2005年为4.43,2006年上半年为4.22%。我县工业高附加值的企业较少,而以天然气和原煤为主的资源性企业所占比重较大,所以工业增值税税负不高,

(四)从重点工业行业来看。我县重点工业骨干行业有啤酒、炼焦,天然气开采、原煤开采、原煤洗选、供电6个行业。2006年1月至7月入库啤酒增值税653万元,消费税809万元;天然气开采增值税1903.02万元;原煤开采增值税431万元,原煤洗选增值税230万元,供电业增值税381万元。其中啤酒、天然气、煤炭3大支柱产业入库税收占全局税收总收入的48.54%。可以看出,我县税源结构单一,尤其是工业产业中制造业薄弱,更少有高新技术产业,这是严重影响我县工业发展的关键问题。:

三、真抓实干,推动我县工业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我们必须十分清楚认识到,只有加快发展工业经济,只有努力提高工业增加值在GDP中所占的比重,才能促进税收的大幅度增长,进一步壮大我县财力,实现我县经济总量的稳定增长,实现经济增长的良性循环。因此,在学习认真贯彻落实好市委二届九次全会、县委十一届九次全会和书记和鸿举市长视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的同时,我局必须将抓好如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解放思想,为全县工业经济发展提供思想保障。牢固树立起工业立县、工业强县、工业富县的理念。针对我县相对封闭的、传统的、小富即安的落后观念,尤其是针对影响和制约全县工业经济发展的突出问题,在思想观念、思维方式上围绕解决“两种意识”、克服“两种情绪”,努力培育“自强不息,开拓开放”的人文精神,下真功夫、花大力气切实解决好干部职工的思想解放的问题和观念更新的问题,这是在国税局落实好我县工业经济发展战略的前提,更是加快我县工业经济发展,实现“十一五”全县经济发展目标的重要思想保障。

(二)加强税源培管,为全县工业经济发展提供财力保障。一是切实加强税源管理。梯次推进对税源进行“面”的把握、“线”的剖析和税源“点”的挖掘,实现对税源全方位,多层次的分析、评估和监控。二是强化招商引资,吸引税源。通过项目招商、定向招商、网络招商、以外引外等多种方法,引进资金和项目。三是加强政策引导和协调服务,培植税源。把握各种产业、行业的不同特点和具体情况,在产业政策的制订、项目和产品的选择、推进产业优化升级上进行政策引导和协调服务作用。四是加大对现有企业盘活税源。用改革的手段,充分利用有形的和无形的资产,调控更多的外来资本和生产要素,实行资产重组。

第6篇:工业企业税收政策范文

关键词:产业结构;调整;税收政策;影响路径

中图分类号:F20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913X(2013)02-0059-02

一、税收政策在产业结构政策中的必要性及其定位

(一)税收政策在产业结构政策中的必要性

虽然各国对干预产业结构的态度不同,甚至有些国家(如美国)被宣称为没有产业结构政策,但事实上各国实施的许多税收政策和其他政策客观上起到了促进产业结构演进的作用,因此,可以说产业结构税收政策是广泛地存在于各个国家的。究其原因,是因为产业结构税收政策的实施不仅具备可能性,而且有其必要性。产业结构税收政策的必要性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1.市场失灵的存在,需要产业结构税收政策加以弥补。在完全竞争的市场中,价格机制将会使资源配置达到帕累托最优状态,但完全竞争现实中很难(或不可能)实现,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就会出现市场配置的低效率状态,即市场失灵。

2.赶超战略的实施,需要产业结构税收政策加以促进。赶超战略一般是针对后起国而言的,其致力于在较短的时期里取得尽可能高的增长,以实现产业的跨越式发展,达到赶超先行国的目的。出于这种需要,后起国政府的介入就成为必要,而税收政策是政府实施赶超战略的重要手段。后起国政府可以通过一定的税收手段达到选择主导产业、引导技术进步、改变资源在产业间的分布等目的,以加速产业结构升级,促进经济增长。日本就是采取赶超战略的一个典型例子。日本在二战后采取了包括特别折旧、税收豁免、准备金制度等大量的税收政策以促进产业结构的跨越式转变,其随后的经济快速成长被许多人认为是政府实施产业结构政策的成果。

(二)税收政策在产业结构政策中的定位

产业结构政策的实施手段很多,但可以大致归集为两类:直接干预手段和间接引导手段,以直接干预手段为主的产业结构政策被称为直接干预型产业结构政策,以间接引导手段为主的产业结构政策被称为间接引导型产业结构政策。很明显,税收政策属于产业结构政策手段中的间接干预手段,其通过对市场因素的改变,间接影响市场主体行为,进而促进产业结构的高度化和合理化。以我国应对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的冲击为例,其推出了规模空前的经济刺激计划,其中较大部分属直接干预性质,总体来看,取得了明显的效果,我国经济加快实现了复苏,但是这并没有解决我国的产业结构不合理的难题。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在后金融危机阶段,我国的产业结构调整需要税收政策这一间接干预手段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二、我国产业结构状况的现状分析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从三次产业结构的比例关系看,产值结构和就业结构不合理

1.产值结构不合理。在三次产业的产值结构中,我国的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的产值比重偏高,而第三产业产值偏低。从图1可以明显看出我国三次产业的产值构成自改革开放后的变化趋势。第二产业一直保持三次产业中的最大比重,近年来还有上升的趋势,几乎占我国产值的一半左右;第三产业虽然取得了一定程度的提高,但值得注意的是,一方面相对于发达国家而言,这一比重还是处于比较低的水平,另一方面,这一比重的提高幅度是缓慢的,近几年第三产业比重水平在徘徊,甚至出现下降。

表1反映了其他国家的产业的产值结构比较情况,在2005年前后,发达国家第一产业的产值比重一般在2%以下,第二产业的比重一般在30%上下,第三产业一般为70%左右。即使是一些发展中国家,第三产业比重也达50%左右。而我国即使到2008年第一产业比重仍达11.3%,第二产业产值比重为48.6%,而第三产业只有40.1%,与国外相比差距明显。

2.就业结构不合理。在就业结构中,主要是第一产业就业比重过大,第三产业就业人数比重相对较小。从图2可以明显看出自改革开放后我国劳动力构成的变化趋势,第一产业仍为劳动力最积聚的地方,第三产业吸纳就业的比重在稳步提高,但这一提高趋势仍不明显,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表2反映了其他国家产业就业结构的比较情况,在2005年前后,发达国家第一产业就业人数比重一般在5%以下,而第三产业的就业人数比重都在65%以上;相对发达的发展中国家第一产业的就业人员比重一般在20%左右或以下,而第三产业就业人数多数国家在50%以上。而我国在2005年第一产业就业人数比重达45%,而第三产业就业人数比重只有31.4%,即使到2008年,第一产业就业人数比重仍高达40%,第三产业就业人数比重只有33.2%。

3.产需矛盾突出,低水平生产能力严重过剩与高附加值的产品短缺并存。我国主要工业品中,有80%以上的产品生产能力利用不足或严重不足,同时每年还要花大量外汇进口国内短缺产品。我国是钢铁大国,粗钢和钢材生产能力已分别达5.7亿吨和6.8亿多吨,生产能力只利用了85%,同时又要大量进口钢材,国内不能生产而市场又急需的高附加值钢材品种。我国也是世界纺织品生产大国和出口大国,但每年还要大量进口高档面料。造成了我国当前的结构性需求不足,制约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

(二)经济效益不高,劳动力素质有待提高

我国工业技术水平低,多数产品单耗高、浪费大,资源利用率低,环境污染严重。我国能源综合利用率仅为32%左右,比国外先进水平低10多个百分点;每万元国民生产总值能耗比发达国家高4倍多,主要产品单位能耗比发达国家高出30%~90%;工业排放的污染物超过发达国家的10倍以上。我国的劳动生产率水平较低,并且劳动力缺乏与社会所需知识和技能的专业素质。

三、加快我国产业结构调整的税收政策建议

(一)支持和提升农业结构、推进农业产业化的税收政策

随着建立公共财政基本框架改革的不断向纵深推进,以及我国进入全面推进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对我国支持农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提出了新的要求。因此,我们必须转变支农方式,充分利用税收政策,支持和提升农业产业结构,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增强我国农业的国际竞争力。

1.通过更深层次的税收优惠大力扶持我国农村乡镇企业的发展。在我国当前国情下,乡镇企业对于农村剩余劳动力、农民收入水平的提高以及新农村建设都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必须进一步提高针对乡镇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这些税收优惠政策包括低利率贷款、低税率,更重要的是要为乡镇企业的技术升级、产业优化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2.为工业反哺农业创造畅通的税收渠道,保障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人力度。

(二)支持工业战略性改组、优化与升级的税收政策

为了适应经济全球化以及技术进步的快速发展,应该充分发挥各项财税政策的作用,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以技术进步为支撑,依靠现有基础,有进有退,进一步发挥劳动密型产业的比较优势,积极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新兴产业,形成新的比较优势,大力支持工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努力提高工业的整体素质和竞争力。

1.增加传统产业技术改造的财政投人,推动工业战略化改组、优化与升级。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传统产业在我国仍然具有广阔的市场,仍然是我国综合经济实力的重要支柱。因此,依靠现有的工业基础,增加对传统产业和技术改造的投人支持,就成为财政支持工业结构调整和优化的重要内容。首先,通过财政贴息、税收优惠、银行信贷等手段,带动企业增加科研投人,提高企业科技转化为生产力的能力,并积极鼓励企业采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提高工业企业的工艺技术和装备水平。

2.积极支持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为传统产业改造提供技术支持。

3.综合运用税收手段,有进有退地促进国有企业改革与重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要对我国规模庞大的国有企业全部予以支持,既不符合客观经济规律,也是财力达不到的,因此,政府必须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

(三)加快第三产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第三产业在整个国民经济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但目前我国的第三产业比重还偏低,吸收就业的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因此综合利用各项税收政策,加快第三产业的快速发展,优化第三产业的结构,应当成为今后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内容。

1.增加基础设施投人,为第三产业发展提供一个良好的环境。通过财政贴息、税收优惠等政策引导私营部门、外国企业参与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引导形成以企业为主,全社会、多渠道的科技投人新体系。抓住关键领域,抢占高新技术产业制高点,并通过完善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基础设施,引导社会资金投向技术高、有市场需求、有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重大项目。

2.支持服务业扩大总量、优化结构、拓宽服务领域。目前,我国第三产业仍旧以服务业为主,使服务业在总量增长中促进结构优化,在结构优化中实现总量增长,是加快第三产业发展的重要途径。以税收优惠或减免为主要政策手段,以市场化、产业化和社会化为发展方向,引导带动私人、企业等社会资金投入到服务业,增加现代服务业的投人,促进对传统服务业的改造,并有效地拓宽服务的领域,进一步提高服务业的服务水平。

参考文献:

[1] 苏 明,杨舜娥,赵福昌.经济结构调整与优化的财税政策研究[J].财政研究,2002(6).

[2] 石 坚,周华伟.强化税收调控功能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J].宏观经济研究,2006(12).

[3] 戴罗仙.税收优化政策与我国产业优化升级[J].经济问题,2007(5).

第7篇:工业企业税收政策范文

一、**县域经济发展与产业结构情况

**县位于豫皖交界处,居颖水中游,境内5条省道纵横交错,漯阜铁路、南洛高速横贯东西,沙河航运通江达海,占地利之优势,得交通之便利,享物产之荟萃,是周口市的东大门,也是豫东南和皖西北交流的重要门户和物资集散地。全县辖22个乡镇(办事处),总人口123万人,总面积1080平方公里。

近年来,我县加快走新型工业化道路,以中部崛起为契机,结合“工业强县”战略,推进了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目前,全县工业企业总数达741家,其中,规模以上企业104家,超亿元的企业6家,纳税额百万元以上的企业36家,纳税额50万元以上的企业76家。主要工业产业有食品饮料、聚脂网业、轻工纺织、机械制造、皮革皮件、农产品加工六大体系。工业园区建设初具规模,沙南、沙北产业集聚区建设规划面积10.38平方公里,已完成4平方公里,已入住企业46家,投产38家。在经济发展进程中,逐渐形成一些全国闻名的专业镇,如付井镇被誉为“中国糖果第一镇”、“中国食品生产基地”,北城被誉为“中国造纸网生产基地”、“中国造纸网研发中心”,莲池乡被誉为“中国矿山机械配件生产基地”。

我县工业发展和项目建设集聚了财力,汇聚了人气,带来了商机,迅速带动城市建设和第三产业发展。**县生产总值达到108.4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增长12.8%,增长幅度高于全市0.8个百分点,增幅居全市第3位,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9.7亿,同比增长4.3%,第二产业增加值42.7亿元,增长12.8%,第三产业增加值36亿元,增长19%。三产比例为27.8:39.2:33,二、三产业占国民经济的比重72.2%。

二、从**县宏观税负、税源结构及税收完成情况看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宏观税负又称宏观税率,是指一定时期内(一般为一年)国家税收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比重。宏观税负通常可分为大、中、小三个口径。小口径的宏观税负是指税收收入占gdp的比重;中口径的宏观税负则为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这里的财政收入是指包括税收收入在内的预算内收入;大口径的宏观税负,指的是政府收入占gdp的比重,其中政府收入不仅包括预算内财政收入,还包括了预算外收入,以及各级政府及其部门收取的没有纳入预算内和预算外管理的制度外收入等收入。由于政府收入资料难以全面掌握,仅从中小口径来了解分析**县的宏观税负情况。

(一)宏观税负与税收构成情况**县全口径财政收入占gdp比重为2.506%,比增长了0.236个百分点(见表1)。地税组织收入占gdp比重(以下简称地税宏观税负)由的0.78%上升到的0.88%,上升了0.1个百分点。从**县来看,gdp结构与地方税收结构之间存在差异,gdp由一、二、三产业增加值组成,第一产业不产生税收,而地方税收主要来源于二、三产业。,**县地方税收宏观税负为0.9%,其中二产为0.69%,比上年减少0.38个百分点;三产为1.39%,比上年增加0.76个百分点。增减因素:二产业减收主要是落实国家结构性减税政策,三产业增收是税务部门加强税收征管措施。

(二)gdp与税收-,**县国内生产总值(gdp)从54.45亿元增至108.387亿元,增幅分别为18.83%、16.44%、26.56%、13.5%、12.95%,从增幅看由最高到最低,主要受国际金融危机因素影响。地税收入从3186万元增至9572万元,增幅分别为6.54%、21.25%、53.30%、51.6%、21.10%。税收收入每年增幅均高于gdp。该县-税收与gdp弹性系数分别为0.34、1.29、2.01、1.82、1.99,而全国达到1.5,全省达到1.26,这说明**县税收弹性系数不合理,并逐年增高。

(三)财政收入与税收-,**县财政一般预算收入从9723万元增至27169万元,地税县级收入从2526万元增长到9572万元,国税县级收入从1678万元增长到6272万元。从每年全县一般预算收入构成看,地税收入部分占财政一般预算收入比重从25.98%上升到35.23%,国税收入部分占财政一般预算收入比重从上升到23.09%,在整个财政收入中,地税收入年均高于国税收入地方留成部分,占**财政收入的三分之一以上,是**县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

(四)税种结构税种结构是收入来源的直接反映,分析税种能够看出各行业对税种的贡献情况,从税种构成看(表5),**县地方税收以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为主题税种,二者占据了该县税收收入的绝大多数,二者的增减直接冲击**税收收入的局势。从表5反映情况看,营业税是保持恒定增长的主题税种,起到了带动该县收入增长并支撑收入大局的作用,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的高速增长很大程度上依赖于该县后房地产业的火爆、固定资产投资的居高不下及两大工业园区的快速崛起;这四个税种特别是在至增长较快,主要得益于中央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在金融危机下,通过扩大内需支撑经济,实现了经济向好发展,加快了地税收入增长。

(五)行业税收情况截止底,在地税部门登记管理的纳税人为5100户,其中工业企业210家,建筑房地产业27家,餐饮服务业286家,交通运输业8家,从行业看,税收增收主要靠建筑房地产业、邮电通讯、食品工业、交通运输、餐饮服务业、金融保险;化工、棉纺织、机械和造纸网四个产业,由于多数企业为近年新办,企业所得税归国税征收,从至纳税情况看,提供的地方税收较少,对地方税收贡献较少。

综上所述:产业结构决定税收收入,税收收入反映产业结构。以**6年来(-,下同)经济税收数据可以看出,一是依托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和国内外经济贸易的拉动,第二产业增加值突出,第三产业发展迅速;二是经济增长与税收具有协调性。从地税税收构成情况、gdp与税收和财政收入与税收结构看,第一产业未产生税收收入,第二、三产业宏观税负水平均呈上升趋势,第三产业宏观税负年年高于第二产业;地税增幅年年高于gdp,地税占财政收入逐年提高;三是经济结构决定税源结构。一定时期的经济结构,都是由当时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决定的。发达国家第一、二、三产业的大体比例为10%、20%、70%,二三产业占国民经济比重达到90%,而**县三产比例为27.8:39.2:33,二、三产业占国民经济的比重72.2%。虽然二、三产业已经逐渐成为**县税收收入的主要来源,但与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

从**县地方经济税收收入数据看当地产业结构存在问题:一是经济结构不尽合理。在产业税收比重上,表现为第二产业与第三产业税收贡献比重不协调,第二产业中的传统制造业化工、机械、造纸网和棉纺织所占地税收入数额虽逐年提高,但占全县地方税收比重不足10%,第三产业中建筑房地产业(含政府工程项目)税收所占比重则高达60%以上。二是税源结构不尽合理,表现为骨干核心企业数量少、贡献率低。全县工业企业总数达741家,地税登记管理的工业企业210家。其中,规模以上企业104家,产值超亿元的企业6家,缴纳国、地税百万元以上的企业36家,纳税额50万元以上的企业76家。从行业看,食品工业对地方税收贡献较大,并呈逐年增高态势,从的290万元上升到的918万元,占全县地税收入10%以上。造纸网和棉纺织业对地税收入也逐年提高,而其它传统产业提升缓慢。从企业规模来看,中小企业多,税源分散,对外部环境依存性强、抗风险能力较差,使地方财税收入缺乏核心支撑,并且给税收征管带来很大困难。三是财政收入超经济增长,影响经济和社会持续发展能力。

三、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目标方向

不同区域,不同时期的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目标是不同的。当前我国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方向是努力实现“三个转变”,由主要依靠投资出口拉动向依靠消费、投资、出口协调拉动转变;由主要依靠第二产业带动向依靠第二、第三产业协同带动转变;由主要依靠增加物质能耗向主要依靠科技进步、劳动者素质提高、管理创新转变。根据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调整方向,河南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对今年经济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着力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协调发展,更加注重提出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更加注重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更加注重推进改革开放、机制创新和自主创新,更加注重改善民生、保持社会和谐稳定,更加注重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努力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和跨越式发展基本态势。

就**而言,在产业发展方向上,第一产业应以传统农业优质小麦种植和畜牧业为基础,发展高效农业、特色农业、设施农业、精准农业、循环农业等,建立现代农业发展体系,做优农业产业化;第二产业要以“沙南、沙北两大工业园区”为载体,以节能减排为突破口,加快纺织、食品、机械、造纸网为主的特色产业发展,做大做强规模企业,坚持走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新型工业化道路;第三产业应积极利用县域铁路、港口、高速公路优势,以物流业和专业市场为载体,积极引进外资,加快发展交通运输业和批发零售业,建立矿山机械、造纸网、农副产品等专业批发市场,扩大专业市场规模,提升餐饮、住宿等传统服务业档次,以现代贸易带动工业和服务业快速发展。

四、我国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现行税收政策

近年来,我国积极发挥税收政策的杠杆作用,有力地促进了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和自主创新能力的增强。

(一)直接减免。对开发区内新办的高新技术企业,经严格认定后,自获利年度起2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2年后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新所得税法规定,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事业单位进行技术转让,以及在技术转让过程中发生的与技术有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的所得,年收入在30万元以下的,可在5年内减征或者免征企业所得。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对企业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以及从事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税,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对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税收抵免。凡在我国境内投资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技术改造项目的企业,其项目所需国产设备投资的40%可从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设备购置当年比前一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中抵免。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可以按一定比例实行税额抵免。

(三)税前扣除。具备条件的软件开发企业发放的工资总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税额时准予据实扣除。允许企业按当年实际发生的技术开发费用的150%抵扣当年的应税所得。内资企业资助非关联的科研机构和高等学校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研究开发经费,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定,其资助支出可以全额在当年年度应税所得中扣除。从事软件开发、集成电路制造及其他业务的高新技术企业,互联网站、从事高新技术创业投资的风险投资企业,自登记成立之日起5个纳税年度内,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广告支出可据实扣除。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创业投资企业从事国家需要重点扶持和鼓励的创业投资,可以按投资额的一定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四)加速折旧。在我国,可以享受加速折旧政策的固定资产范围包括:促进科技进步、环境保护和国家鼓励投资项目的关键设备,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的生产设备。用于研发的设备仪器允许加速折旧,具体来说,单位价值在30万元以下的,允许一次或分次摊入管理费用;单位价值在30万元以上的,允许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或加速折旧的政策。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的固定资产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确需加速折旧的,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五)其他促进环境保护的优惠政策。我国没有专门的环境税,关于保护生态环境的税收政策主要分散在诸税种之中,大体上可以分为两类:一是激励保护生态环境的活动,主要是在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中有利于环境保护和资源回收利用的一些减免税优惠政策。比如,在新企业所得税法的有关条款里,就对企业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规定可以享受一定比例的税收抵免。二是对破坏生态环境和开采资源的行为征税,主要是目前实施的消费税和资源税。

(六)其他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优惠政策。新企业所得税法明确规定,国家对重点扶持和鼓励发展的产业和项目,给予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前,我国有关服务业的税收政策大多分散在各税种的补充规定之中。比如,为了支持现代物流业的发展,对物流企业技术改造中购置的国产设备给予投资抵免。为了培育促进会展业的发展,以展览馆、会展中心专门用作会展活动的房产减免房产税,对举办展览活动向参展者收取的价款在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按服务业一业征收营业税。:

(七)结构性减税优惠政策。拉动投资增长的税收调节政策,实现增值税由生产型向消费转型,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机器设备的进项税款允许抵扣;对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由工业6%、商业4%,统一降到3%;对农产品初加工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对12月31日前新办的政府鼓励的文化企业,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免征3年企业所得税,享受优惠的期限截止至2010年12月31日。促进可持续发展的税收调节政策,将金属矿、非金属矿采选产品的增值税税率由13%提高到17%;2010年国家又对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实行了减半征收。为应对金融危机,缓解出口下滑的税收调节政策,对纺织品、服装、玩具、橡胶制品、林产品、机电产品等产品提高出口退税率。为扩大内需,提升消费能力,提高工薪所得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的基础上,暂停征收储蓄存款利息个人所得税,促进居民可支配收入增加。为促进房地产回暖的税收调解政策,对个人首次购买90平米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税税率下调至1%,对个人销售或购买普通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和土地使用税等有关政策。

五、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税收政策建议

当前,我国实施由中央与地方按照税种和比例进行分成的财税体制。为加快地方经济发展,在保持中央税收入增长的同时,需要不断研究促进地方级税收收入和地方财政收入的增长路径及税收政策建议:

(一)运用税收政策,加快笫一产业稳定发展。目前,我国对农业生产资料,如化肥、农药、农膜、农机具、种子等,从生产到销售环节都实行减免税政策,但真正获利的是厂家和经销商,农民并没有真正得到实惠。建议对农资企业的增值税和其他有关税种不再实行减免,按规定税率进行征税。与此同时,对增加的部分税收按种粮农民土地面积,通过种粮补贴方式直接补贴给粮农,有利促进笫一产业稳定健康快速发展。

(二)优化第二产业内部结构,加快产业升级。积极利用税收优惠政策,促进企业科技创新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加快发展引导第二产业向科技型企业转变,重点扶持资源消耗少、环境污染轻、技术含量高、附加值大、产业关联度大的高新技术产业。进一步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以**县为例,通过加快实施沙南、沙北产业集聚区和工业园区发展战略,促进造纸网业、机械、食品、纺织等传统产业向集约化、品牌化发展,优化工业布局,实行产业梯级转移,引导中小型企业从农村向工业园区转移。抓住传统产业的“龙头”企业,实现工业化产业优化升级,鼓励在国内同行业占有优势地位,发展前景广阔的“专、精、特、新”型加工贸易型企业,积极创建自主品牌,扶持具备较大规模、较高知名度的企业积极申报驰名商标和创造名牌产品,力求实现支柱产业高端化,新兴产业规模化。发展低碳经济、开发绿色能源,降低第二产业的能耗强度和碳排放强度,促进生物能、太阳能、风能、水能等新兴产业开发利用,推动经济实现增长模式的转变,促进可持续发展。

(三)加快发展第三产业,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政府部门整合出台优惠政策措施,加大第三产业扶持力度,加快推进交通运输、现代物流和文化产业的发展。充分利用区域铁路、港口、高速公路三大区位优势,在发展客运、货运业同时,发展现代物流业和城乡商品配送业,增加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相关物流业税收。鼓励兴办文化企业如印刷、音像、传媒广告、艺术团体、健身娱乐等文化产业企业,给予较具有吸引力的财税优惠政策支持,如采取贴息、补助等方式,支持文化产业发展。以**为例,可以进一步引进外部资金或投资,加快规划建设矿山机械、造纸网、纺织品、食品等工业品专业批发市场。同时,地税部门应大力培育地方主体税种,支持引导现代服务业和制造业,强化对餐饮、零售、贸易等行业的培育和扶持,厚植地方税源,扩大税基。

(四)调整、“绿化”现行税收制度。“税制绿化”是许多国家税制改革的一种尝试。所谓“环境税”并不一定是一个税种的名称,它可以是单独的“排污税”、“汽油税”等新兴税种,也可以是内含在消费税、增值税等传统税种中的各个税目,还可以是一种企业所得税中鼓励清洁生产、废物循环利用、节能节水节电的条款,因其反映了环保理念而得名。因此,今后我国要在现行税制的基础上,加大调整力度,逐步构建适合我国国情的环境税体系。在消费税方面,拓宽消费税征收范围,如将资源消耗品、高污染产品纳入其中。在资源税方面,适当考虑扩大征税范围,如将水资源、森林等非矿藏资源也列入征税范围。此外,在增值税和所得税方面,也都可以有所作为。当然,如果条件具备,可以考虑开征有利于保护环境和节约资源的新税种。政府要制定低碳经济税收优惠政策,刺激和引导企业增加对低碳技术的研究和开发投入。尽快实现低碳制度创新,对不利于环境保护、节约资源的企业和消费者征收资源税、生态税、垃圾税等,用于生态补偿和生态建设。在房地产税收政策方面,将房地产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土地出让金等税费合并,转化为房产保有阶段统一收取的物业税。

(五)加大对现代服务业和新兴产业的税收优惠力度。在我国,相对高新技术产业来说,现代服务业能够享受到的税收优惠较少。因此,国家可以考虑把一些税收优惠措施扩大到鼓励发展的现代服务业和新兴产业(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生物医药、高端制造、信息网络、新能源汽车、物联网应用),营业税税率调低到3%,降低中小服务性企业或个体经营服务业的税负。另一方面,针对我国现代服务业中中小企业较多的实际,可以通过税收政策扶持,促进中小企业和新兴产业发展,或者引导某些中小企业扩大规模,形成规模经济效应。

第8篇:工业企业税收政策范文

一、我国环境税体系构建方案的不同观点

由于环境税收属于交叉学科,环境税体系的构建涉及到环境、经济、法律等多个学科,因此,关于我国环境税体系的构建方案,学者们提出了不同的主张,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种:

1.李挚萍教授在《经济法的生态化》一书中,将环境税收分为四大类:

(1)对直接排放到环境中的污染物征收的税收,即排污税,具体包括污水税、噪声税、垃圾税、二氧化硫税和废物税等。(2)对产生环境影响的商品和服务征收的税收,包括能源税、煤炭税、汽车税、化肥税、农药税、一次性用具税等。(3)资源税,指对开发和利用自然资源所征收的税,包括石油税、煤炭税、有色金属税、水资源税、盐税等。(4)广义的环境税还包括税款减免和税收差别。

2.有学者认为我国环境税体系由三部分构成,如在《建立和完善我国生态环境税收体系》一文中,车君将环境税分为以下三种:

(1)以污染物排放量为标准的直接税,即排污税,这种税跟污染物的排放量直接相关,因此对经济主体的排污行为产生比较重大的影响,但是它对污染的预防作用较小。(2)对商品或服务的间接课税,即产品或原料税。当对污染物的排放无法直接测算时,可以作为排污税替代的一种税收形式。产品税可以对产品中所包含的有害物质课征,如碳税、一氧化碳税;也可以对每单位产品课征。由于产品税对环境保护作用是间接的,因此只有当产品和污染物排放之间存在直接、稳定的关系时,才能有效地发挥产品税的作用。(3)税收优惠,包括税收激励和税式支出。它是指政府对一些有利于环保的行为或环保设施给予税收减免。

还有学者认为,我国环境税体系应由下列几部分构成:①环境保护税,具体税种应包括:产品污染税,主要是对工业企业生产的有害环境的产品征收的一种税;排污税,主要是对工业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排放的污染物及其工业垃圾征收的一种税;空气污染税,是对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的工业锅炉及其他各种设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排放的烟尘和有害气体为课税对象征收的一种税;噪音税,是对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生产经营者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造成的噪音污染征收的一种税。②燃油税。③资源税。

3.王金南等人提出了四种环境税方案,即独立型环境税方案、融入型环境税方案、税费共存方案和环境税式支出方案。

(1)独立型环境税方案,指运用改费为税、开征新税的方法,设立独立的环境税税种,以构建我国的环境税体系,包括一般环境税、直接污染税和污染产品税。(2)融入型环境税方案,指不设立独立的环境税税种,通过对现有部分税种的改革和完善,再加上环境收费的配合而起到保护环境的作用。在该方案中,王金南等人还提出了对现行消费税、资源税等税种的改革措施。(3)税费共存方案。该方案认为,我国环境税体系应由两部分构成,即环境收费和环境税,通过环境税和环境收费的共同作用来影响污染者的生产和消费行为。(4)环境税式支出方案,是指除了设立独立的环境税种或在相关税种的基本构成中作出规定外,通过税制的一些优惠规定以促进环境保护的进行,如增值税、消费税和所得税中的税收减免、加速折旧等规定。

王金南等人提出的这四种方案并非是完全独立的,它们可以相互组合进而形成新的方案。

4.李慧玲在《环境税费法律制度研究》这本书中提到,我国环境税体系的框架有三部分构成:

(1)独立的环境税税种。在独立的环境税税种中可分为两类,一类是环境保护目的税,另一类是环境收入税。环境保护目的税是以保护环境为目的而开征的税,属于刺激性的税收,可以包括排污税、污染产品税和资源税,其中排污税下又分设成好几种税种,如二氧化硫税、二氧化碳税、水污染税等;环境收入税是以筹集环境保护资金为目的而征收的税,也可以称为一般环境税,是一种财政性税收。(2)环境收费。李慧玲认为在我国,由于一定的经济及环境条件,仍然应建立一种税费并存的环境税收体系,环境收费包括在一定范围内的排污收费、资源收费。(3)环境税式支出政策。该点内容与王金南等人提出的观点大致相同,不再赘述。

笔者比较上述学者的观点,认为在环境税收体系的构建方案上,并没有太大分歧,只是由于对其广义、狭义理解的层次不同,以及环境税体系构建的阶段的不同,因而会有不完全相同的结果。以上这些学者的观点对我国环境税体系的构建都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二、我国环境税体系构建方案的初步设想

我国目前的税制中尚缺乏直接针对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所征收的独立环境税税种,只有部分与生态环境保护间接相关的税种和税收政策。笔者认为,通过开征环境税和完善其他与环境相关的税种、税收政策,可以构建起我国环境税收制度的基本架构。因此,我国未来的环境税体系将包括环境税、其他与环境相关的税种和其他环境税收政策三个部分。

1.环境税是指对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噪音等各种污染物排放或对二氧化碳排放征收的专门税种,包括污染排放税和碳税。其中,开征污染排放税主要是对排污收费的费改税问题,鉴于我国的国情,笔者建议在污染排放税的开征初期进行排污收费的部分改革,即可以在部分地区选择部分主要污染物税目进行改革试点,以获取相关的改革经验;在全国范围推行时则应全面改革,彻底废除排污收费制度。

2.与环境相关的税种是指虽然能起到一定的环境保护作用,但开征目的并不限于环境保护的一些税种,如消费税、资源税。

3.与环境相关的税收政策主要是指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这些开征目的并不与环境保护相联系,但通过一些与环境保护相关的税收优惠或税收惩罚措施,能够对环境保护发挥一定作用的税种。

这三者之间并不是一个相互替代的关系,而是相互联系、相互补充,共同作为一个体系发挥环境保护作用。

参考文献:

[1]李挚萍.经济法的生态化,2003

[2]车君.建立和完善我国生态环境税收体系,2004

[3]王金南.环境税收政策及其实施战略,2006

第9篇:工业企业税收政策范文

[关键词]企业重组 税收筹划

一、税收筹划概述

税收筹划,又称纳税筹划、税务规划等,是指纳税人为实现税后利益最大化,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通过财务、经营、投融资等涉税事项的安排或选择,对纳税义务做出规划。

税收筹划既是经济学范畴,也是管理学和法学范畴。经济学是一种选择的科学,其假设提前是资源的稀缺性。税收是政府配置资源的重要工具,它对稀缺的资源配置会产生明显影响,纳税人在纳税中通过寻求有效资源配置的政策条件,选择收税政策,是经济学基本规律的应有之意,是符合经济学基本要求的;税收筹划是一项企业经营管理活动,是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企业管理尤其是财务管理中,开征税收筹划,可以降低税收成本,增加企业收益;税收筹划是一种纳税的法律行为,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进行税收筹划,是符合法律要求的。

二、企业重组概述

企业重组,是对企业的资金、资产、劳动力、技术、管理等要素进行重新配置,构建新的生产经营模式,使企业在变化中保持竞争优势的过程。企业重组贯穿于企业发展的每一个阶段。

广义的企业重组,包括企业的所有权、资产、负债、人员、业务等要素的重新组合和配置。狭义的企业重组是指企业以资本保值增值为目标,运用资产重组、负债重组和产权重组方式,优化企业资产结构、负债结构和产权结构,以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实现资源优化配置。

企业是各种生产要素的有机组合。企业的功能在于把各种各样的生产要素进行最佳组合,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利用。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的市场需求和生产要素是不断变化的,特别是在科学技术突飞猛进、经济日益全球化、市场竞争加剧的情况下,企业生存的内外环境的变动趋于加快,企业要在这种变动的环境中保持竞争优势,就必须不断地及时进行竞争力要素再组合,企业重组就是要素再组合的一种手段。在市场竞争中,对企业长远发展最有意义的是建立在企业核心竞争力基础之上的持久的竞争优势。企业的竞争优势是企业盈利能力的根本保证,没有竞争力的企业连基本的生存都得不到保证,更谈不上发展。所以,通过企业内部各种生产经营活动和管理组织的重新组合以及通过从企业外部获得企业发展所需要的各种资源和专长,培育和发展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是企业重组的最终目的。

三、企业重组的纳税策略与方法

企业通过合并、分立等方式进行重组,是在经营过程中的重大决策。企业重组虽然有各种不同的原因或目标选择,但是税收政策是必须考虑的重要因素或选择目标。其中,税收政策分为重组的长期目标选择和重组过程中的目标选择。企业重组的长期税收政策目标选择,主要是考虑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营业税等税的有关政策的选择问题。在企业重组过程中的税收政策选择,主要是指通过何种方式进行重组而对税收政策的选择。

1.企业合并长期税收政策目标的选择

(1)企业合并对增值税长期政策目标的选择。①如果经测算税负,将原有小规模纳税人改为一般纳税人更有利,除通过健全会计核算制度达到一般纳税人的标准外,也可以通过企业合并的办法实现这一目标。其中,经营农产品的商业小规模纳税人,通过一定形式合并为一般纳税人,一般可以享受“计税差价减税”利益。②如果集团内部有的子公司用购进的免税农产品继续生产属于增值税规定的农产品的,且长期存在抵扣不完的进项税,长期有较大留抵税额,一般是由于“计税差价减税”政策原因所导致,可以考虑将该企业与其他纳税较多的企业进行合并。

(2)企业合并对企业所得税长期政策目标的选择。对于集团公司而言,如果所属企业有比较多的亏损,可以考虑通过合并的方式,将亏损企业与盈利企业按法律程序进行合并,实现递延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目的,同时这也是企业发展战略的需要。这种合并必须符合财税[2009]59号文第五条、第六条规定的相关条件,其中,条件之一是“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且不以减少、免除或者推迟缴纳税款为主要目的。”根据该规定,这种合并至少具备以下三个条件:①必须以合理的商业目的为前提,以企业发展的整体战略为考量;②不以已经发生的纳税义务作为合并的实质性内容;③必须是实质性的企业合并。

2.企业分立长期税收政策目标的选择

(1)企业分立对企业所得税长期政策目标的选择。某些大企业通过分立,缩小企业规模,可以降低适用税率。

(2)企业分立对增值税长期政策目标的选择。①除生产货物同时提高建筑业务的可以分别核算分别计算缴纳增值税和营业税业务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有混合销售业务且其中营业税业务比重较大的情况下,可以通过将营业税业务分立出来,按规定的条件和法律程序成立独立的法人企业,分别缴纳增值税和营业税,可以明显降低税负。②工业企业一般纳税人自行收购废旧物资作材料的,通过将收购业务分立为独立的法人企业,可获得增值税返还,降低税负。③一般纳税人的企业以自产农产品作材料生产产品的,通过将农产品的生产业务独立出去,变自产为购进免税农产品,可增加抵扣的进项税,降低税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