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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品牌创建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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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品牌创建

第1篇:区域品牌创建范文

(一)区域农业产业品牌创建有利于提升产业产品市场占有率

中国消费市场已经从“卖方市场”转变成了“买方市场”,在同一个消费市场上会有来自不同区域农业产业产品销售,而消费者在购买选择或决策时往往是依据其心智认知和假设,这种认知和假设主要源于之前的产品消费体验,或是受周围人群消费影响,或是知识和经验判断等,这些假设性认知是品牌在消费者心智中所形成的影印。消费者选择购买此农产品而非彼农产品决策主要依据是品牌,即区域农业产业品牌的市场信号显现作用对消费者的购买决策产生了影响。一方面,区域农业产业品牌给消费者传递出一种“信任”信号,消费者会认为来自该区域农业产业的产品具有食品安全可靠性,在目前中国农产品食品安全信任度不高的消费环境之下,品牌所传递出的“信任”无凝是产品市场拓展的利器。另一方面,区域农业产业品牌除了能显现其农产品的质量和品质之外,品牌还能为消费者提供预期消费体验,如通过消费品牌产品体现消费者的身份、面子、品位或其他消费者所期望的独特消费体验和感受。区域农业产业品牌信号显现效应会提升该区域农业产业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市场占有率的提升又会进一步强化区域农业产业品牌市场信号显现效应,从而使区域农业产业发展步入一种良性循环。

(二)区域农业产业品牌创建能有效提升产业价值溢余

当区域农业产业被植入产业品牌后,其产业价值会产生倍增效应,即具有品牌的区域产业产品单位平均价值比市场上同类产业产品单位平均价值高,区域农业产业价值溢余则为:区域农业产业产品平均单位溢价乘于该产业产品的消费总量。消费者通常来说都是理性的,消费者愿意支付更高的购买成本,主要是因为产品被赋予了品牌内涵,消费者所消费的不仅仅是产品本身,更为重要的是给消费者带来差异化的品牌消费体验。区域农业产业价值溢余是产业产品消费者数量和质量变化所形成的结果,一方面,品牌具信号现显作用,品牌影响力越大,品牌对消费者的辐射范围和扩散效应就越强,在区域产业品牌的驱动下,消费者的数量会呈现出递增形象。另一方面,产业品牌具有价格显现机制作用,随着产业品牌影响力的提升,产业产品的消费群体会逐步向高端化演进,高端消费群体往往对产品价格变动的敏感度较低,他们购买产品更多是遵从自己的购买意愿。因此品牌影响力越强,产品品牌的附加值就越大。区域农业产业品牌通过对产业产品消费者数量和质量双轮驱动,有效提升了区域农业产业价值溢余。

二、区域农业产业品牌创建提升产业竞争力的作用机理

(一)通过品牌资源聚集功能促进产业集群发展提升农业产业竞争力

品牌能产生“磁场效应”,聚集产业发展相关资源。收益率是促进资源流动的内在驱动力,驱利性是资本的本质属性。在区域产业品牌的市场信号显现作用下,使区域农业产业获得产业价值溢余,即在同类产业中或与其他产业相比具更高产业利润率和投资回报率,在较高收益率的驱动下,促进产业相关资源围绕区域品牌产业聚集:第一,驱动区域农业产业发展资本聚集。资本是区域农业发展关键性的生产要素。在高投资回报率驱使下,促进产业外部资本流入区域农业产业,增大了产业资本供给量。同时,原区域农业产业中的企业在获利后,在高收益回报驱使下,也会将产生的累积收益继续追加投资,扩大企业再生产;第二,驱动区域农业产业发展人才聚集。人力资本是产业发展的核心要素,产业的竞争最终是产业人才的竞争,在人力资本较高收益率驱使下,会引吸外部人才流入区域农业产业,为区域农业产业发展注入新活力,提升产业创新能力;第三,驱动有利于区域农业产业发展的相关支持政策、制度等“软资源”聚集。区域农业产业发展相关政策、法律、制度等是支撑产业发展重要软性设施和环境,对促进区域农业产业发展有不可或缺的推动作用。由于区域农业产品品牌影响力提升,容易引起地方政府或更高层级政府关注和重视,赢得更多有利区域农业产业发展的政策支持;第四,驱动区域农业产业发展相关产业资源聚集。一个产业实质上是一个产业网络系统,产业的健康发展离不开相关产业的支持,如促进区域农业产业发展社会服务业产业,供给产业生产相关生产资料产业等相关产业。在区域农业产业品牌效应的驱使下,区域农业产业发展相关产业要素也会加速流向区域农业产业。在区域农业产业品牌聚集功能作用驱使下,容易形成区域农业产业聚集发展的业态形象,而区域产业聚集发展又会进一步提升区域农业产业的品牌影响力和品牌应效。区域农业产业聚集发展能形成产业发展的协同效应和集体学习机制,能有效提升产业创新能力。另外,产业聚集发展还能降低产业交易费用和产业运营成本。更为重要的是产业聚集发展能形成产业内企业之间的竞争机制,通过内部的有序竞争外化为整体性的区域农业产业竞争力。

(二)通过品牌价值传导机制优化产业链提升农业产业竞争力

第2篇:区域品牌创建范文

【关键词】技术创新;品牌创建;互动机制

东湖高新区科技型企业作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的主体,实现技术创新与品牌创建的良性互动,责无旁贷,意义重大。

一、技术创新既是强势品牌的技术基础又以创建强势品牌为目标旨归

科技型企业的相对特殊性,仅在于技术因素在其竞争优势的载体中占有更大的分量,但这一点并不能消解其技术创新能力与整体竞争优势之间的区别,不能消解技术创新以恰当的竞争战略为目标旨归的必要性。其具体内涵包括:第一,技术创新是手段,有竞争力的企业和产品品牌才是目标。在经营实践中,必须首先制确定清晰的品牌战略方向,再来决定技术创新活动的方向、内容、方式、时机等,避免技术创新偏离品牌成长发展的需要,摒弃“为创新而创新”的错误思路,防止落入“高技术低赢利”的“唯技术”发展陷阱。第二,技术创新能否转化为品牌优势,不仅取决于企业对技术创新活动的方向、方式和时机选择,还取决于企业能否使其它业务环节与之形成融贯一致的“战略配称”,防止出现“木桶效应”。第三,在形成了“战略配称”的理想状况下,企业技术创新所创造的价值将全部被品牌价值所覆盖。这意味着,在企业经营中,技术创新与品牌创建并不是仅具有“手段-目标”或机械因果关系的活动,事实上,品牌创建所指的不是任何单一的业务活动,而是一整套内部配称的战略不断推进的过程。第四,只有以创立强势品牌和提升品牌价值为目标旨归,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才是可持续的和自我强化的。也就是说,当技术创新始终以某种“战略配称”的方式服务于清晰定位的品牌战略时,在技术创新能力与品牌价值之间将形成很强的正反馈或良性循环。其内在机理是,品牌价值的“马太效应”将确保越来越多的高端技术人才和物质投入不断向企业的研发业务集聚。这正是那些在全球竞争中最具品牌价值的高科技企业往往也最具技术创新能力的原因所在。

二、东湖高新区科技型企业技术创新与品牌创建互动中的问题

(一)企业技术创新和品牌创建整体能力不足

武汉东湖高新区与北京中关村科技园同是国家级自主创新示范区,但从科技型企业自主技术创新、知识产权创造和品牌创建能力上看,两者差距较大。首先,从科技投入和总收入方面看:2011年,中关村科技园用于科技活动的支出达到780亿元,总收入达到了1.96万亿元;同年东湖高新区的科技活动支出仅为156.1亿元,总收入只有3810亿元,两者相差五倍。其次,从知识产权创造方面看:中关村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2011年共申请专利3万余件,专利授权1.8万件,其中,企业作为科技创新主体的地位凸显,专利申请和授予量都占到了总量的2/3。从专利产出效率看,中关村企业每百亿元增加值对应的专利授予量达到418件,是全国平均水平的6.8倍。从标准创制来看,中关村企业2011年共主导创制国家标准2457项,国际标准90项。而东湖高新区2011年专利申请数量为7198件,专利授权5076件,企事业单位主导或参与创制国家标准仅15项。最后,从品牌创建方面看,截至2011年,中关村拥有中国驰名商标31个,北京市著名商标134个。而东湖高新区截至2012年只有中国驰名商标5个,省级著名商标29个,市著名商标42个。

(二)技术创新与品牌创建之间的联动效应尚未得到充分

发挥

纵观武汉东湖高新区科技型企业的发展现状,技术创新与品牌创建互促互强的联动效应远未得到实现。其情形大致有两类:一类是有的企业虽有创立品牌的意识和意愿,但由于技术创新能力差,技术基础薄弱,故而选择将有限的资源集中在宣传造势方面,试图以广告来“造品牌”,其结果往往是在短期内产品“有牌无品”。另一类企业则是,虽有较强的技术创新和专利创造能力,却无创立强势品牌的意愿。有的认为自己的产品技术含量较高,性能明显比其它同类企业的要好,因此即便无自主品牌,销路也很好;有的认为同类产品的技术同质化程度高,因此不适合创建品牌;有的认为产品升级换代太快,因此为某一款产品立品牌不划算;有的则认为产品处于产业链上游,与直接的消费者少有关联,因此不必要创品牌;部分企业则直接表示,科技型企业的“本事”就是“做技术”,只有那些“低技术”行业才需要借助品牌来打开销路。

(三)有利于企业技术创新和创建品牌的体制机制、政策环境和服务体系尚未完全建立起来

1.产学研合作问题依然较多。东湖高新区当前在产学研结合方面仍然存在下述几个亟待解决的问题:第一,大学院所与企业之间的价值取向差异大。前者往往更注重自由探索和学术价值,而相对忽略成果的技术成果的市场价值。武汉地区近70%的高校还没有申请过专利。第二,产学研联盟亟待升级。由于联盟成立时间短,故主要还停留在共同开发市场的初级阶段,需要经历“联系、联合和联动”,才能真正实现国家六部委鼓励和支持发展的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并且,随着产业联盟的逐步推进,产学研联盟中存在文化风险、制度风险和运作风险,可能引发联盟内部的冲突和不协调,甚至可能造成联盟的终止。第三,科研成果转化率低。武汉地区高校授权专利的实施和维持情况并不乐观,在实际操作中仍然出现大量专利被闲置的情况。统计表明,本地企业实施的本地高校专利技术只占本地高校有效专利12.4%,其它12.5%的高校有效专利都在外地进行实施转化。由于担心企业诚信,高校往往更愿意通过“一锤子”卖断的方式一次性出售高校专利技术所有权,企校之间缺乏在专利技术产业化过程中的深度整合。

2.融资难问题依然突出。一是现行国有大银行体系对其贷款设置较高门坎,中小科技型企业缺少有效的贷款抵押物,银行贷款难;二是风险投资数量和规模偏小,投资退出机制不健全,专业性不强;三是资本市场融资空间狭小,大多数科技企业都无法有效利用上市融资渠道。

3.政府专项奖励力度不够。以专利技术为例,尽管近两年来我市每年拿出1000万元的专项经费用于推进企业专利技术的市场化,但与沿海地区如广州等地,每年动辄几千万甚至上亿元用于专利技术的专项经费相比,力度堪称有限。在对发明专利的资助奖励上,我市与沿海地区亦有较大差距,目前我市对企业发明专利的奖励是每件2500元,而沿海城市多为5000元以上,如深圳为每件10000元,这使得许多原本诞生于武汉的专利技术纷纷落户于外地,如富士康公司每年专利技术多达1000多件,但均不在武汉注册。

4.社会服务体系仍不完善。科技型企业发展必需的融资担保服务体系、信用服务体系、人才培训服务体系、信息网络服务体系、创业辅导服务体系、管理咨询服务体系、技术支持服务体系、法律政策服务体系等仍不健全,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制约了科技型企业的技术创新和品牌创建。据调查显示,由于信息服务和咨询服务的缺乏,一些企业在进行名牌产品申报时,对申报的有关政策、评价标准及相关程序缺乏了解,为此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三、构建科技型企业技术创新与品牌创建互动机制的途径与对策

(一)强化企业技术创新和品牌创建的主体地位,加快建设产学研有机结合的技术创新和品牌创建体系

要着力建设一批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战略联盟, 按照“产权明晰、利益纽带、优势互补、多方共赢”的原则,共同开展技术创新和品牌创建活动。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共同建设企业技术中心,支持有条件的大企业和科研院所的研发机构向中小企业开放,选择关键技术、共性技术开展联合研发,建立共性技术研究与应用研究联动的政策支持体系,加大对共性技术的投入和供给,构建企业之间、企业与大学和科研院所之间高效的技术转移通道,发挥示范区开放实验室、中试基地、孵化器、大学科技园等产业技术转移平台的支撑作用,鼓励科研团队带项目整体转化,逐步实现“科研-产品-市场-科研”的良性循环。积极探索创新示范区支持新型产业组织和科技企业参与国家重大专项的体制机制,学习借鉴中关村的经验和做法,研究制定“支持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科技型企业承担国家重大科技项目”的政策措施。

(二)加强政府在技术创新和品牌创建中的推动协调作用,加大对技术创新和品牌创建的财政金融人才支持

1.加强对技术创新和品牌创建的宏观引导。政府各部门要切实把增强技术创新和品牌创建能力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结合实际研究和提出技术创新和品牌创建专项规划。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挂帅实施技术创新和名牌战略,市名牌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加明确分工、加强沟通、协同联动、形成合力。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结合科技型企业的特点和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的要求,改革企业登记注册制度,降低创业门槛。定期召开部门联席会议,分析技术创新和品牌战略实施中的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制定相应的促进政策与机制,建立健全品牌宣传、评价、监督检验和保护体系等,共同为企业技术创新和争创名牌创建良好的体制环境、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

2.加大对技术创新和品牌创建财税支持。针对技术创新和品牌创建研发投入高、发展初期新技术和新产品进入市场困难等特点,建立健全财税政策支持体系,创新支持方式,提高资金使用效率。(1)加大财政投入。要明确规定政府R&D拨款用于支持科技型企业的比例,并逐年增加对科技型企业的科技投入。由财政出资设立专利权获取资助基金、专利技术转化基金和名牌产品奖励基金,大幅度提升企业获取专利权和专利技术转化的资助标准,对获名牌的企业予以重奖,激励企业打造名牌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改变过去“撒胡椒面”的做法,增加投资强度,设立重大科技专项,选择重点高技术企业和重要品牌项目集中投入,提高科技投资的使用效率。(2)给予税收优惠。对名牌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技术改造等给予税收减免,高新技术企业率先实行消费型增值税改革,所有研发费用准予税前列支,对企业用于研究开发的仪器设备、科研用房等固定资产允许加速折旧,对科技投入亏损可以允许一定期限的前转,退还部分以前年度已纳的所得税款。(3)通过政府采购给予支持。把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名牌产品纳入政府采购优先目录,使用政府资金的采购活动和政府重大项目建设,优先采购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名牌产品,通过政府采购的示范作用,影响国民认识和行为,提高企业自主品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通过首购、订购、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试验和示范项目、推广应用等政府采购方式,支持企业自主创新和名牌创建。

3.加大对技术创新和品牌创建金融支持。加大对科技型企业的信贷支持,扩大信贷规模和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试点,加快科技保险试点进程,增加科技保险险种,扩大保险覆盖范围。积极推进多层次的信用担保体系建设,鼓励民间资本设立科技担保机构,建立天使投资、创业投资、融资租赁、贷款担保风险补偿机制,促进风险投资发展。积极推进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非上市公司进入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的试点,支持符合条件的科技企业上市融资,发行债券。鼓励企业从其净资产增值部分中提取股份,以红股和股份期权的形式奖励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所有人及对核心技术、自主知识产权研发和名牌创建有重大贡献的科技管理人员。

4.加大对技术创新和品牌创建人才支持。技术、品牌的竞争最终是人才的竞争。一是搭建企业家培育平台。通过教育培训、典型示范、政策激励等方式,全面提升科技型企业领导者的人生目标、道德水准、学识水平、经营能力,使之真正完成由“企业主”向企业家的转变。二是搭建人才招引平台。在海内外新闻媒体广泛推介人才特区政策,营造良好引才气氛围,积极组织参加“华创会”、“留交会”、“海创会”等人才交流活动,在美、日、德、英、法等国建立海外人才工作联络站,招揽重点产业发展和重点品牌培育急需的高端人才。三是搭建人才服务平台。为高端领军人才在汉居留和出入境、医疗、住房、配偶安置、子女入学、科技项目资助的奖励申报、投资创业注册登记等方面提供“绝色通道”。启动实施人才项目专人服务计划,给引进的高端领军人才创办的企业配备服务专员,提供无偿的保姆式服务。建立高端领军人才与知名企业家、创业投资家的定期交流机制,协调解决高端领军人才创办企业在发展过程中的经营管理、资本运作等关键问题。

(三)实施以创建品牌为目标、以知识产权为导向的自主创新战略,利用技术优势,正向拓展品牌价值

1.实施以创建品牌为目标、以知识产权为导向的自主创新战略。科技型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源于强大的创新能力,但是仅靠技术创新仍然无法保障其独占创新收益,结果由于竞争者的模仿,到头来只是为他人做嫁衣裳,难以实现持续创新。而且由于专利、技术秘密等知识产权只能在短期内为企业独占创新收益,无法在长期内继续保持最初创新所带来的收益,因此必须要在创新的同时,培育并管理企业的品牌资产。对于创新能力强的高技术企业,必须要重视知识产权管理,实施以知识产权为导向,以创建品牌为目标的自主创新略。企业的自主创新应该围绕知识产权的创造、管理、保护和利用以及品牌创建和培育来开展和实施。只有这样,自主创新的重点才能超出技术创新本身,并会延伸到自主品牌的策划、创建、营销和提升,知识产权也不仅仅是保护创新成果,而是辅助自主创新和品牌战略实施的有力武器。

2.以强化知识产权管理为手段,利用技术优势拓展品牌价值。知识产权管理是企业以实现利润最大化为目标,围绕知识产权的创造、管理、保护和利用进行资源配置及全面管理的过程,是企业的重要职能之一。目前,很多科技型企业提起知识产权,一般是强调保护的多,关注创造、管理和利用的少。在实践中,很多企业知识产权意识淡漠,知识产权管理能力也很有限,还没有制定知识产权战略并形成知识产权文化,不能依靠知识产权管理为技术创新和品牌战略的实施提供保障。因此,面对很多企业原始创新能力小,研发水平低的现实,全面依赖自身力量进行研发和创新固然很重要,但却不是有效的发展道路。要通过知识产权管理将专利、商标、品牌及其它无形资产优势转化为市场垄断优势。

(四)实施以技术创新为基础、以管理创新为手段的自主品牌战略,利用品牌优势,反向延伸创新能力

有新技术未必能形成大产业,有好技术未必能成长为大企业。由于商业模式和品牌战略的不成功,很有可能使得一些依靠技术起家的公司从“先驱”变成“先烈”。因此,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只有在以某种准确定位、合理规划的品牌战略为目标旨归的条件下,才有可能转化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有效构成要素。进一步地,要想使这种可能性转变为现实性,还必须在技术创新与其它业务环节之间形成协同一致、互补互促的“战略配称”,而“战略配称”的关键在管理,如决策管理、采购管理、内部和外部物流管理、生产管理、成本和财务管理、质量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和营销管理等。技术创新能力和有利于形成“战略配称”的管理创新,是成功实施品牌战略不可或缺的两大支撑。

反过来,企业在获得了品牌优势之后,能够凭借其不断增强的经济实力和良好的声誉,吸引更多的投资以及高端技术、管理人才,进一步实现资本和人才集聚。而这又将为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和管理水平的持续提升,提供重要的物质基础。具备长期竞争优势的企业,往往是那些在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品牌价值增值之间形成了正反馈或良性循环的企业。简言之,借助技术优势正向开拓品牌,与借助品牌价值反向延伸技术创新能力,是企业健康发展过程中相辅相成、互为因果的两个方面。

参 考 文 献

[1]汪涛.影响中国企业自主品牌决策的因素分析[J].中国软科学.2006(10)

[2]赵远亮,周寄中,许治.高技术企业自主创新、知识产权和品牌的联动关系及启示[J].科学学与科学技术管理研究.2008(1)

[3]赵爱英.企业自主创新与品牌创建:内在联系与对策[J].商业研究.

第3篇:区域品牌创建范文

【关键词】 产业集群 区域品牌 形成机理 提升路径

当前发展农业产业集群,已经成为深化农业结构调整、实现农业产业化、提高农产品竞争力的重要途径。各地凭借自身资源优势逐渐发展起具有区域资源特性的产业集群,区域农产品品牌也伴随着区域内产业集群优势的形成而逐渐崛起。但由于农业生产自身的特殊性以及我国农业集聚化水平较低,农产品区域品牌呈现数量较少且品牌效应薄弱的现象。因此,探讨产业集群视角下的农产品区域品牌形成机理与提升路径对区域内农产品建立市场地位及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农产品区域品牌和农业产业集群的良性互动关系

1、农业产业集群是农产品区域品牌形成的基础,推动了农业区域品牌的形成

农业产业集群是基于特色的地理资源优势的特定农产品发展而来的,农业产业集群的发展直接制约着农产品区域品牌作用的发挥,是形成、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区域品牌的重要载体和基础。作为在特定区域内,基于独特优越的自然条件和特色人文环境,围绕某一主导产业而形成具有持续强势竞争力的产业集群,其借助区域内本身就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美誉度的特色资源和特色农产品,吸引了更多单位企业进一步加入和协同,它的形成和发展会保障、促进和提升区域特色内涵和区域内农产品的质量、信誉与形象,推动农业区域品牌的进一步形成,而农业产业集群能否发展与壮大则进一步决定了农产品区域品牌能否不断深化与沉淀内涵,决定其能否不断持久地发挥品牌效应。

2、农产品区域品牌是农业产业集群发展壮大的内在要求,促进了农业产业集群的发展

农产品区域品牌反映着区域内农业产业集群的内在素质和外在形象,体现区域内农产品整体的技术、质量、档次、形象和服务以及集群内企业的发展水平和信誉水平,代表区域企业集群的市场融入度和市场竞争力。农产品区域品牌的培育和发展壮大是农业产业集群发展和壮大的内在推动力,农业产业集群如果没有良好的区域品牌作为内核支撑,其区域特色和文化传承就难以彰显和继承,也就难以使产业集群内部形成合力去开拓、占领和巩固市场,整个农业产业集群的可持续发展也将受到影响。

二、产业集群视角下的农产品区域品牌影响因素分析

1、区域性因素

农产品生产对区域性因素具有高度依赖性,区域性因素蕴含了特色的地理特征、丰富的资源优势和悠久的人文历史传承,是农产品区域品牌形成与提升的必要条件和物质基础,离开了优越的区域特色条件,农业产业集群就丧失了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区域性因素主要是指综合体现区域软环境、硬环境的地理、气候、土壤等一系列自然资源和人文风貌、历史文化、传统工艺、知识、人才、政策等非自然资源。因此农产品区域品牌的建设应从区域性因素中科学合理地挖掘出农产品特有的人文历史、自然资源、传统风俗等特色区域元素,从中提炼出区域品牌的核心价值,将其作为区域品牌定位的根本。

2、产业性因素

产业性因素是区域品牌形象塑造和运营的基础,包括区域内特定产业所具有的生产规模、市场优势、市场占有率、产业内部分工协作程度、农业产业集群规模和发展水平、相关支持产业的发展和合作程度,以及区域特色农产品发展水平等。产业性因素决定了产业的整体实力水平,所体现的整体实力水平越强,区域品牌的张力和影响力就越大。因此农产品区域品牌的建设应从产业性因素出发,搞好区域布局规划,积极引导资源配置,加强产业合作,扩大产业规模,进一步提升农业产业集群的综合竞争力。

3、品牌性因素

品牌性因素是农产品品牌建设的根本,品牌性因素主要指区域品牌内涵、区域品牌定位、区域品牌资产、区域品牌传播、区域品牌形象以及区域品牌深化等方面的经营建设性因素。农产品品牌建设应从品牌性因素出发,挖掘农产品区域品牌内涵,设计特色适合的区域品牌名称及标识,围绕品牌核心价值进行有效定位,塑造鲜明的区域品牌个性,深化内涵,制订和实施品牌传播策略,实施科学化、系统化的区域品牌管理。

三、产业集群视角下的农产品区域品牌形成机理

农产品区域品牌是建立在农业资源、历史文化等区域特色基础之上的,经过长期的区域历史传承、沉淀和创新之后,赋予了深刻而丰富的文化内涵,代表了区域内企业形象和产品声誉。区域内农产品由于具有其它区域产品所没有的特点和优势,从而具有了自己特有的市场竞争优势,这种市场优势使得该区域具有特色化、规模化的农产品企业不断聚集,并最终逐渐形成具有一定区域特色的、在农产品区域品牌的形成机理和成长路径中位于核心和关键地位的农业产业集群。产业集群形成后,带来了区域内各种资源的集聚,产生强大的聚集效应,促进了区域内企业之间的竞争与合作,为农产品区域品牌的传播奠定物质基础,推进区域品牌的进一步传播。同时伴随着产业集群的形成,相应的管理机构诞生,这些机构或者组织通过某种行为或规则来维护区域品牌的发展,决定了产业集群的发展速度和方向。这样在竞争中该地区和相关的产品或产业就会进一步显著凸显出来,产生区域品牌的经济效应和社会效应,推动了区域品牌的进一步形成、发展和提升。整体而言,农产品区域品牌的形成创建和提升是在历史传承和沉淀的基础上,通过龙头企业、产业集群、政府、行业协会以及其它组织等各主体推动,依托相应的路径,借助区域特色的整合和提炼,即自然资源、历史资源、文化资源、区域特色等多种因素的相互作用和影响,经过长时间的积淀聚合而形成的,体现了一定区域的产业特色、地理特征、资源优势和悠久的人文历史渊源,是地域特色和农业产业特色的有机结合。

四、产业集群视角下的农产品区域品牌提升路径

1、历史文化的传承与挖掘——农产品区域品牌形成的基础

农产品区域品牌具有一定的文化根植性,农产品区域品牌形成以及进一步发展离不开区域历史文化的传承,这种历史传承为农产品区域品牌形成奠定了区域文化与区域特色内涵。农产品区域品牌的建设应依托当地产品源远流长的文化底蕴,在农产品区域品牌的设计和培育中,体现浓厚的人文、风土气息,塑造农产品区域品牌的个性特色,丰富品牌的文化内涵,提高品牌价值,以此提升区域品牌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为区域品牌的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

2、区域特色的整合与提炼——农产品区域品牌形成的根本

农产品区域品牌具有一定的区域特征,区域品牌是区域的环境、资源、经济、文化等核心价值的反映,区域特色为农产品区域品牌保持持久的生命力和竞争优势提供了基础,它促进了农产品区域品牌的形成与进一步发展。脱离了特定区域,农产品区域品牌会缺乏产品的市场认知度及产品价值。农产品区域品牌的建设主体应该着力于区域特色的整合与提炼。

3、企业的发展与壮大——农产品区域品牌形成的主体

企业是区域品牌形成过程中最主要的主体,没有企业,区域经济利益就无法实现,区域品牌建设也无从谈起,区域品牌与企业紧密相关。企业应优化自身经营行为,围绕自身核心竞争力,结合当地区域特色,有效整合本地各类资源,从而形成具有自身特色的产业及品牌,有效促进和推动自身企业品牌、农业产业集群品牌,乃至农产品区域品牌的形成和推广。

4、农业产业集群的发展与提升——农产品区域品牌形成的关键与核心

农业产业集群在区域品牌建设过程中起到关键作用。特定产业集群所产生的规模优势和协同机理是区域品牌形成的前提条件,产业集群能将集群的要素优势转化为竞争优势,是农产品企业品牌发展的内在逻辑,农业产业集群的战略布局、实力规模和产业特征决定了农产品区域品牌的发展模式、发展规模、发展潜力和方向,只有在一定的产业集群的基础上形成的区域品牌才能不断强化其区域特色,才能长久的发展下去。因此,强化集群内企业间的协作,促进协同效应的发挥,才能进一步稳定和巩固区域品牌。

5、政府的指导与扶持——农产品区域品牌形成的保障与推动者

政府是农业集群的外源推动机制和行动主体,农产品区域品牌形成与发展离不开政府的引导与扶持。政府在区域品牌的培育过程中应合理规划,把握区域产业发展方向,促进在产业集群基础上的企业和品牌的合理布局,真正实现区域特色农产品与区域本身的有机结合,通过在农产品区域品牌形成创建过程中的扶持资金投入、市场秩序维护、区域品牌发展规划、产业制度建设、服务平台搭建以及宣传推广等活动,引导、扶持农业产业集群的发展,推动农产品区域品牌的创建和发展。

6、农业行业协会的组织与运营——农产品区域品牌形成的完善与支持者

行业协会是农业集群品牌形成的经营与管理者,在区域品牌形成和发展过程中拥有不可或缺的中介地位。行业协会为集群品牌的建设培育搭建了良好的平台,能将企业和分散的农户组织起来,强化行业内部协调自律,对区域内农产品区域品牌的使用进行监管,约束农产品区域品牌使用者的行为,在自律、互助的基础上形成创建农产品区域品牌的合力,牵头创建农产品区域品牌,共同担负起农产品区域品牌的建设工作,促进农产品区域品牌健康持续发展。

7、其他组织的帮扶与协作——农产品区域品牌形成的提升和补充

农产品区域品牌在形成创建过程中还受到诸如研究机构、媒体、金融机构等的影响。农产品区域品牌的建立需要相应的人才、技术和资金,区域内的机构组织所提供的人才、技术和资金将是区域品牌形成创建所需的关键性资源。这些资源对于凝练农产品区域品牌特色,提高农产品的质量水平以及标准化建设等有着重要作用,并通过这些活动为农产品区域品牌的形成创建提供有效的帮扶和协助。

(注:本文系黑龙江省教育厅2011年度科学技术研究项目《基于地理标志的黑龙江省大米区域品牌整合研究》的研究成果,项目编号:12515239。)

【参考文献】

第4篇:区域品牌创建范文

为进一步深入推进我州农产品品牌战略,大力开拓全州优质农产品市场,全面提升我州农业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市场化水平,围绕“农业跨越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总体目标,以“品牌促产业、产业促发展、发展促增收”为导向,加快推进2014年“三品一标”品牌建设工作。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打造“川藏高原特色农产品”品牌,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体、部门参与的原则,强化政府引导扶持,集中力量培育一批市场占有率高、经济效益好、辐射带动力强的川藏高原特色农产品,全面提升我州现代农业产业核心竞争力和综合效益,推进农业跨越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

二、目标任务

按照州委、州政府关于《打造“川藏高原特色农产品”品牌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紧紧抓住培育川藏高原特色农产品的机遇,力争完成道孚、炉霍、、色达、理塘、稻城、巴塘、得荣8个县的整体认定,新认证无公害农产品10个,绿色食品4个、有机食品2个、登记保护农产品地理标志5个,新认定无公害农产品基地20万亩。初步形成“创建一批、提升一批、申报一批、储备一批”农产品品牌的发展格局,走出一条品牌强农、品牌富农的发展路子。

三、工作重点

(一)搞好农业区域品牌发展规划。各县农业部门要按照州委、州政府关于打造“川藏高原特色农产品”品牌工作方案的要求,依据当地实际,做好“十二五”期间农业区域品牌建设规划,分年度、按计划、有步骤地培育发展农业区域品牌,提高区域品牌产品的市场增强竞争力,促进区域优势主导产业健康发展。

(二)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牢固树立“质量为本、以质取胜”的理念,把加快农业标准化建设与农产品品牌培育紧密结合起来,建立和完善农业标准化体系。推行品牌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做到产前、产中、产后各环节都有技术标准和操作规范,实行全过程标准化管理,“三品一标”生产基地建立农产品生产档案。以优势主导产业为重点,加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力争全州每个县建设1个万亩现代农业产业标准示范区,标准化生产基地达到30万亩。

(三)积极发展“三品一标”农产品。完善我州“三品一标”品牌推荐申报、评(认)定机制和管理办法,形成政府统一领导、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社会团体和行业协会共同参与的农产品区域品牌认定和评估机制,各县农业部门要积极做好推荐申报工作。扎实开展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工作,并将其作为农产品区域品牌培育的基础性工作,依靠品质打造品牌。围绕川藏高原特色农产品规划布局,以优势特色产业为重点,着力建设优质粮油、绿色蔬菜、特色水果、生态食用菌、道地中药材五大产业基地,集中培育一批有机、绿色、无公害农产品。力争完成道孚、炉霍、、稻城、巴塘、得荣、德格、新龙8个县的整体认定,新认证无公害农产品10个,绿色食品4个、有机食品2个、登记保护农产品地理标志5个,新认定无公害农产品基地20万亩。

(四)加强农产品基地全程监管。加快建立和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农产品产地准出,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市场准入和质量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农产品品牌建设的各环节、各阶段都置于严格有效的监督之下。抓好农产品生产源头管理,强化对农业资源、农业生态环境、投入品使用的监管。加强对农产品生产基地管理,建立产地环境、生产过程、农业投入品等多个环节的农产品产地生产档案,确保农产品的质量、品质和安全。大力推行农产品产地标识管理,严厉打击假冒品牌农产品商标和标识的违法行为,保证品牌农产品的质量和信誉,做到质量有标准、过程有规范、销售有标志、市场有监测,夯实农产品品牌创建的基础。

(五)建立“三品一标”品牌动态管理机制。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加强“三品一标”品牌保护和监管、质量保证与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三品一标”品牌届期续查、年度审查、动态抽查以及公众监督等办法,形成能进能出、优胜劣汰的“三品一标”品牌动态管理机制,确保农产品区域品牌健康发展。依法对“三品一标”品牌实施统一的行业规范、技术标准、准出制度、准入制度、宣传推介、外形包装、品牌保护、指导服务等。定期公布“三品一标”品牌名录,建立重点支持的农产品区域品牌企业和产品目录。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加快农业区域品牌建设的重要性。加快农业区域品牌建设是实现农业跨越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的重要途径。各县农业部门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把抓好区域品牌建设和促进发展相结合,着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培育农产品区域品牌建设主体,积极引导农业产业协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营销大户等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增强农产品区域品牌意识,制定当地农产品区域品牌创建规划。围绕发展抓品牌,抓好品牌促发展,形成“政府引导、企业主体、部门参与”的农产品品牌建设机制。

第5篇:区域品牌创建范文

[关键词] 区域品牌;形成流程;行为主体;文山三七

[中图分类号] F27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6-5024(2008)07-0053-04

[基金项目] 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三七产业化与三农问题”(批准号:04Y661F)

[作者简介] 杨爱民,文山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副教授,经济学硕士,研究方向为产业经济、区域经济。(云南 文山 663000)

产业集群作为一种介于企业和市场之间的产业空间组织形式,对地区经济发展起着积极的影响。一个国家或地区在国际上具有竞争优势的关键是产业的竞争优势,而产业竞争优势来源于彼此相关的企业集群[1],但产业集群的升级和可持续发展又依赖于区域品牌的建设,而区域品牌的形成和经营是一个专业性、技术性很强的系统工程。对于经济不发达地区来说,由于诸多因素的影响,既缺乏具有强大带动力的龙头企业,又没有产品市场优势,因此,区域品牌的创建面临更多的问题与困难。

一、区域品牌的内涵和特征

1.区域品牌的内涵

区域品牌特指某个行政或地理区域内某一优势产业的“产业集群”,经过长期努力而形成或创建的为该产业内企业所共同拥有的在产业市场具有较高市场份额和影响力的知名品牌,它象征着该产业集群的历史与现状,是区域产业集群的代表;同时,区域品牌也是一个识别系统,这个识别系统是由区域(地名)和产业(产品)名称为核心构成的;它在法律上表现为集体商标和地理标志。

2.区域品牌的特征

(1)公共产品特性。区域品牌的内涵决定了区域品牌并非为一个企业所有,而是区域产业内多家企业共同拥有,集体受益,是产业集群的共同资产,具有典型的公共产品特征。

(2)管理主体非惟一性。区域品牌是多个企业共同拥有的无形资产,但因其为区域产业共同拥有,其管理主体除了区域产业中的各个企业,还有地方政府、行业协会等中间组织。成功的区域品牌管理实践证明,地方政府在区域品牌建设中的作用可替代性很低,因为政府在公共政策资源供给、知识产权保护、区域营销等方面的作用是其他组织无法替代的。

(3)准统一品牌性。统一品牌是企业品牌管理策略中的一种,指企业生产经营的所有产品均使用一个品牌。区域品牌是区域内某一产业中的企业共同向买方提供的价值、利益与承诺,每一企业从该品牌受益的同时也承担着品牌风险。风险指品牌向买方承诺的利益和价值不能有效实现而发生企业信誉受损、品牌满意度或忠诚度下降、买方对区域产业整体不信任的可能性。从这个意义上讲,区域品牌是一种统一品牌,它对区域产业整体的生产、运作、质量、服务等环节的管理有标准化的质量要求,以确保区域品牌的价值。[2]

(4)产业优势特性。具有较高市场份额和影响力的优势产业是区域品牌形成的物质和价值基础,离开这一基础,区域品牌就是空中楼阁。作为区域品牌价值基础的这一产业,其优势来源可以是产业比较优势,也可以是竞争优势,更经常的情况是基于比较优势上的竞争优势。

二、区域品牌理论

1.区域品牌的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效应。区域品牌是产业集群发展的一种结果,相对于产业集群,区域品牌更加强调企业间关系的系统化。产业集群虽然也强调企业间的合作,但更多的是强调从相互竞争中提高各个企业的竞争能力,客观上是通过抢占集群外企业的市场份额来达到集群内企业的“共赢”效果。但如果企业间的分工合作所获得的好处不能弥补恶性竞争所带来的损失,则很难获得规模经济效应和范围经济效应。而区域品牌虽然也强调企业间的竞争,但更多的是强调企业间的协同合作,通过建立一种秩序来规范其竞争行为。区域品牌作为一种公用的无形资产,它的价值能为每一个集群内的企业所分享,这样就提高了集群内企业的期望利润,而期望利润的提高能有效地减少企业的机会主义行为。机会主义的减少意味着企业更愿意参与协作与分工,这样就能产生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效应。

2.区域品牌与创新理论。区域品牌的建立不但不会减弱企业间的竞争,相反,它引导企业从恶性竞争进入到良性竞争阶段,这种秩序化的竞争会激励企业不断进行创新,去获得市场的认同。区域品牌内各企业竞争行为的有序性,为知识的积累和其在区域内的传播提供了一个平台。而且,区域品牌内的企业能比较快地获得丰富的社会资本,在一定范围内集聚的供应商、制造商、客商以及当地的劳动力市场、社会文化等,使得企业之间面对面的交流以及在信任基础上实现的非契约形式的合作,不但有效降低学习的社会成本,同时加速了难以复制的隐含经验类知识的扩散和转移。此外,区域品牌的形成还有助于实现内部的多样化,并通过诞生企业、分工协作、分包或转包等形式,使知识、信息、技术、价值等由一个企业向另一个企业转移和扩散,及时适应瞬间变化的技术和市场环境。[3]

3.区域品牌与区域竞争优势。按照H-O要素价格均等化理论,区域间要素加速流动时,不同区域间的产品贸易会导致要素价格的均等化,地区优势将会在贸易中逐渐消失,区位替代的可能性变得越来越大。而区域品牌效应的发挥能够提高内部企业的期望利润,在某种程度上会对H-O要素价格均等化定理产生“挤出效应”,区域品牌发挥的效应越大,这种“挤出效应”也越大,而且它还能吸引其他区域要素的流入。区域竞争优势的获得,关键在于产业的竞争优势,而产业竞争优势的获得是产业的集群发展。区域品牌是集群升级的一种手段,是集群升级的助推器。区域品牌效应的发挥使产业相关的更多企业受利益的驱使向集群区域内聚集,同时资金、劳动力、技术、市场信息等企业需要的要素也会源源不断涌入区域,这为产业集群的规模扩张与技术升级提供了有力的支撑。[4]

三、区域品牌形成的分析框架

区域品牌作为产业集群的重要无形资产,在产业集群发展与转型升级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区域品牌的形成和经营是一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系统工程,经济不发达地区必须由政府主导区域品牌的创建,集群内的企业群体和中介协会等主体积极参与,科研单位、大学对区域品牌的形成也会起辅助作用。如何协调各方力量,促进区域品牌的形成,是经济不发达地区的区域经济发展亟待解决的问题。

具有较高市场份额和影响力的优势产业和产业集群是区域品牌形成的物质和价值基础,因此,我们可以建构一个经济欠发达地区创建区域品牌的理论框架,如下图所示。

上图说明了创建区域品牌的两个紧密相连的构成要素。第一个构成要素系统是区域品牌的形成流程,即创建区域品牌的步骤,是区域品牌形成的基础;第二个构成要素是区域品牌的行为主体系统,由政府、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和集群内企业组成,是创建区域品牌的主要部分。

由于政府能够从宏观上把握区域品牌建设过程中资源的整合、经济活动的组织,掌握经济信息的动态和优势,制定产业政策,更由于经济不发达地区的市场机制还不够健全,企业还没有形成一定的“气候”,因此,无论从理论上还是实践上看,经济不发达地区的政府在区域品牌的形成和发展过程中都承担着主导作用。

1.区域品牌的形成流程分析

经济不发达地区在政府主导下选择好主导产业并形成产业的集群发展之后,就进入了创立区域品牌阶段,主要从以下方面进行:

(1)区域品牌定位。品牌定位就是要在特定的目标群体中树立一个独特的、个性化的品牌形象。区域品牌的形象往往是以区域和产业为载体的识别系统,其定位应主要以区域识别要素与产业识别要素为主。经济不发达地区的区域品牌定位,要突出产业的历史与文化和区域的资源优势,这些识别要素往往是该区域所独有的,能够形成长期的识别差异,也是其他区域或产业短时间内难以赶超的。[5]

(2)区域品牌的营销与传播。品牌营销沟通模式要解决品牌识别信息如何传达到目标客户以及如何让目标客户理解与接受的问题,也就是要开发品牌与目标消费者进行沟通的渠道与形式。作为公共资产,区域品牌在与目标公众沟通时,应将政府渠道与市场渠道结合起来多头推进,充分发挥政府等公共部门的主导作用,如通过在本地举办博览会等会展进行宣传,也可建立专业市场提供大型交易场所进行宣传;区域品牌在与消费者沟通时,重点应突出区域品牌的证明性作用,能够起证明作用的品牌识别要素包括:区域知名度、产业历史与文化、独特的生产工艺、产品的质量风格等。为此。在针对消费者的传播与沟通模式设计,将地方文化、产业文化、独特的制作工艺、产品的特征等作为主要的诉求和表现形式,容易形成与其他地区的差别。

(3)区域品牌的管理与维护。由于区域品牌资产不归某一企业所有,品牌资产的建立又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使得相当部分企业产生搭便车的想法,作为公共资产的区域品牌的管理与维护工作最长久也最复杂。各区域品牌的行为主体要树立区域品牌维护意识,建立统一的产品质量标准,甚至可以对区域品牌进行商标注册,全方位维护区域品牌。

完成了区域品牌的创立阶段后,就进入到形成品牌经济链时期。所谓品牌经济链就是由品牌产品、品牌服务、品牌企业、品牌产业以及品牌市场、品牌管理、品牌营销等的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所形成的经济链条。品牌经济链并不是区域品牌发展到高级阶段才能产生的,而是在区域品牌的发展过程中,随着产业与产业之间的一体化进程越来越明显,区域内的品牌经济链开始出现并越来越紧密,从而使品牌经济链对区域经济的作用越来越大。[6]

在品牌经济链中,主导产业和它的前向、后向、水平产业所组成的供应商、生产商、销售商、消费者之间,以及企业与当地政府、科研机构、金融机构、中介服务等系统之间,逐渐形成密切网络,并在网络中不断进行着产品服务的交易、信息的交流以及彼此的互动学习。这是一个创新的、学习型的网络结构,它必然推动区域品牌的升级,最终带动地区经济的发展。

2.区域品牌的行为主体系统分析

区域品牌的行为主体是一个由地方政府、行业协会、产业内企业等构成的一个系统,各自在区域品牌的建设中发挥着不同的职责和作用。

政府是区域品牌建设的主导者。政府的作用主要表现在明确区域品牌战略、制定维护区域品牌的法律法规、创造良好的区域环境、加大政府投入扶持区域品牌发展、发挥人才培养和引进的优势等方面,尤其对经济不发达地区而言,完全依靠企业自身力量推动区域品牌的形成是不现实的,因此,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是建设区域品牌的重中之中。

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在区域品牌的建设中处于不可或缺的地位。中介机构应该配合政府,以专业化功能接受政府授权,承担行业自律、维权、宣传、服务、协调、管理等任务。

集群内的企业是区域品牌形成最主要的活动主体,也是区域品牌最大的受益者。区域品牌作为品牌资产只是起到证明产品原产地的作用,而不能够单独使用,必须与企业的商标共同使用才有价值,因此,企业通过优化自身经营行为为企业品牌和区域品牌建设提供基本保障。

总之,政府、中介组织和集群内企业这三者在区域品牌的培育中是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的有机整体。“看不见的手”与“看得见的手”同时发挥作用。其中,企业发挥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政府在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区域品牌建设中起主导作用,政府的主导作用通过中介组织有效发挥,三者合而为一,以“政府主导地位,协会中介作用,企业参与角色”的分工模式进行建设。[7]

四、“文山三七”的实证分析

1.文山三七的产业历史

三七是文山的传统产业,生产历史悠久,产品质量上乘,文山三七因得天独厚的药效而享有盛名,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也因此被誉为“三七之乡”。产业的形成是社会分工发展的结果。三七产业的兴起是三七资源、区域社会经济基础、区域产业构成等因素促成新的社会分工而形成的。依托庞大的市场需求,云南省、文山州政府的扶持和引导,云南文山的三七产业顺势而起。

2.培育主导产业

三七产业是一个技术、资本密集型的产业,在一个财困民穷的地区发展这样的产业,政府的作用无可替代。早在1985年,文山州委、州人民政府就成立了文山州三七科学技术研究所,为三七产业的发展提供技术支撑。1996年云南省委、省人民政府把三七产业列为“18”重点项目,随后又把它列为全省生物资源开发的首选项目,并从政策和财力上给予大力扶持。文山州委、州人民政府不仅把三七产业定为主导产业,而且在传统种植业和加工业的基础上,拉长了产业链,视为高新技术产业加以培育。1997年还成立了文山州三七特产局,作为州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行使三七产业发展的行业管理权,“三七强州”战略基本形成。

3.三七产业的集群发展

云南文山三七药物产业园区是2000年6月经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立项建设的云南省重点扶持发展的特色工业园区,是集三七加工、研发、交易、物流、展示、推介等功能为一体的特色生物科技园区,它为文山三七产业的集群化发展提供了载体,园区的建设使三七产业步入集群发展的轨道。

4.区域品牌建设与提升

在文山州三七特产局的具体运作下,文山三七的区域品牌建设与产业集群发展同步进行。文山州三七特产局按我国原产地域产品保护的要求,从历史渊源、气候条件、地理特征及人文因素等多个方面进行论证,向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提出原产地域产品保护的申请,于2002年获得国家原产地域产品保护,文山三七是第一个申请国家原产地域产品保护的中药材;向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申报《文山三七》国家质量标准,并于2002年10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2005年申请注册的“文山三七”证明商标获得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的核准注册,“文山三七”成为云南省首个证明商标。“文山三七”证明商标的所有者是文山州三七特产局,使用者必须向三七特产局提出申请,由特产局委托专门机构对申请者的产品进行鉴定,符合要求者方可使用这一商标。

经济发达地区的行业协会是区域品牌形成的经营者与管理者,以专业化的功能接受政府授权,承担起制定行业标准、对区域品牌进行注册、维护区域品牌和提升区域品牌等任务,行业协会的作用有时比政府还重要。但经济不发达地区的行业协会组织不健全,或者尚不具备担当这些重任的条件,在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缺位的情况下,政府还必须行使行业协会的职责,加速产业发展进程。为此,文山州相继成立了三七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三七原产地域产品保护委员会等行业管理机构。根据三七 GAP、文山三七原产地域保护、文山三七证明商标、文山三七国家标准等标准化实施的要求,研究制定保护三七产业的法律法规,以全面贯彻实施三七标准化,实现三七产业管理保护的制度化和法制化;在加强三七研究所建设的基础上,成立了专家学术委员会、三七质量检测中心、三七信息中心、三七种植指导中心、三七行业协会等产业服务支撑体系,为区域品牌的管理和维护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政府强力推动区域品牌的整合营销传播。作为产业集群内部的制度与政策要素提供者,政府对产业集群的发展具有决定性影响。十多年来,政府在基础设施建设、三七工业园区建设、产业制度建设、招商引资、扶持龙头企业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产生了积极效果,营造了三七产业发展的良好环境;成功举办了三届文山国际三七节,定期举行三七产业发展研讨会,在三七工业园区兴建展示中心和产业博物馆,提高了地区的区域形象。

区域品牌是一个沉淀的结果,区域的文化传统、民俗风情、自然和人文历史,都会影响该区域的形象,一个拥有深厚文化底蕴的区域形象,无疑对该区域产品在市场上的销售有着积极的影响。“文山三七”是一种集典型地理特征、自然条件、人文因素、传统配方和精湛工艺为一体而形成的地方名优产品,具有深厚的文化底蕴。要积极开展三七文化研究,提炼产业文化,使“创新与发展,诚信与和谐”成为区域内企业共同的核心价值观,为三七产业发展战略的推进提供生生不息的价值导向、智力支持、精神动力和文化支撑。

参考文献:

[1]迈克尔・波特.国家竞争优势[M].北京:华夏出版社,2002.

[2]吴健安.市场营销学[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

[3]王缉慈.创新的空间――企业集群与区域发展[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

[4]孟庆红.区域优势的经济学分析[M].成都: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0.

[5]徐鹏,赵军.产业集群的区域品牌资产增值研究[J].中国科技论坛,2007,(8).

第6篇:区域品牌创建范文

【关键词】 农业产业集群 区域品牌 品牌战略

一、农业产业集群与区域品牌战略的互动

农业产业集群是指在某一特定地域内,基于该地的地区特色(包括自然条件和人文环境),聚集于某一主导产业的农业生产活动,由龙头企业和大量联系密切的乡镇企业、组织协会、科研院所等相关支撑机构组成的系统群体。农业产业集群在世界各国普遍存在,如法国的香槟葡萄酒农业集群、荷兰郁金香农业集群、我国的山东寿光蔬菜产业集群、云南斗南花卉产业集群。

提出产业集群“钻石理论”的迈克尔・波特认为区域品牌对与提升区域内企业的竞争优势有着重要的促进作用,认为其与基础设施、专业化市场、信息等一样,是产业集群内部企业共有的一种准公共物品。国内学者指出区域品牌实际上是一种产业集群的形象品牌,是集群企业集体行为的综合体现,具有排他性和非竞争性。可以看出,区域品牌是指在某个行政区域或地理区域内,某一传统行业或优势产业凭借长期发展而形成的为该行业或产业企业所共同拥有和使用的统一品牌,此品牌具有较高的市场份额及良好的市场形象。不同于企业品牌的发展路径,区域品牌通常的构成要素表现为“区域名称+特定产业名称”,以集体商标和地理标志为典型方式。农业产业集群的区域品牌往往依托一定农业区域内的特色农业和农产品,在该农业发展和农产品生产基地范围内,由大量农业生产企业共同使用,具有较强市场号召力和较高市场占有率。其特点主要表现为:其一,资源共享性。农业产业集群内的农业生产企业共同拥有和使用该品牌,甚至在一定程度上该区域品牌为区域企业所共同创制及维护;其二,以特色农业为基础。特色农产品是该区域的优势产业,知名度高,市场影响力大;其三,创建主体多样化。农业产业集群的区域品牌创建者可能是个别农业龙头企业,也可能是农业企业联盟或者农业行业协会,甚至有可能是农业区域的地方政府。

在农业产业集群中引入区域品牌战略具有现实意义,产业集群是区域品牌的载体,区域品牌反过来促进产业汲取和区域经济发展。无数国外和国内经验都证明了这一点。

二、农业产业集群下区域品牌保护战略形成和发展的博弈

我国农业产业集群的基本单位是农业生产个体企业和农户,区域品牌中的保护战略也应该建立在这些农业生产个体的行为基础之上。但目前来看,在一定程度上农业企业个体对待区域品牌的心态存在着复杂的多重性:我国从事农产品经营活动的主体主要是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户和进行农产品批发和零售的个体商户,农业企业较少,尤其是大型的农业企业。但近年来也不乏像“中粮、鲁花、龙大”等等这样的大中型农业生产龙头企业,其品牌拥有强大的市场号召力和忠实的客户群,品牌信誉度高且影响力不断扩大。这类大型企业面对区域品牌的心态较为谨慎而复杂:一方面,对区域品牌的影响力和附加值乐见其成并享受利益,希冀自我产品在区域品牌的辐射范围内享受其所带来的附加值;另一方面,基于自身品牌的品牌战略的实施及市场份额的延伸考虑,又深恐区域品牌的发展及壮大会削弱自有品牌。因此对于所处农业区域内的区域品牌战略的态度总是一种“雾里看花”的模糊状态。相比较而言,中小农户、个体商户对于区域品牌的态度就明朗而积极:他们非常乐于在商业行为中使用区域品牌以达到最佳的商业效果获得最大的商业利益。但这类农业商业个体的行为较为分散和自发,在区域品牌的形成和维护宣传方面缺乏热情与动力,更希望坐享其成;在区域品牌的使用方式上较为随意,缺乏整体的规划和布局,不规范甚至有损区域品牌的行为屡屡发生,无法长期有效的实施区域品牌战略。因此,在农业产业集群内部制订和形成一个着眼于长期发展、能够最大程度的调动集群内部成员的积极性、最适合本集群的区域品牌战略就尤为关键。此问题处理不当就会导致区域品牌的贬值甚至衰落。

三、产业集群下区域品牌战略的发展和保护现有模式

分析国内外农业产业区域品牌的成长机理及发展轨迹,可以大体分为以下几种模式。第一,政府主导型。以日本为典型,后后为欧美和亚洲其他国家大力推广和重点实验。日本在二战后为提升农业水平和规模化生产,颁布和实施了《农业基本法》,于1979年在大分县首次倡导发起“一村一品”运动,即在政府扶持引导下,以地方区域和特色农产品为基础,每一个行政区域(县、乡、村)根据自身的资源和优势,发展一种或几种较具特色的能够在一定的销售半径内独占鳌头的王牌农产品。政府则为“一村一品”的实施提供服务,包括完善配套法律法规、制订区域品牌发展规划战略、完善政府相关服务体系和评估体系、建立政府层面的知识产权保护监控体系等。通过持续而有效的长期努力,日本目前已形成了众多在国内甚至国际上都享有盛名的区域农产品品牌如兵库县的神户牛排(Kobe Beef)、松阪县的松阪牛肉(Matsuzaka Beef)、鹿儿岛县的鹿儿岛黑猪(Kagoshima Black Pork)、京都南部地区的宇治茶(Uji Tea)等等。我国有些地方政府也借鉴了这种模式如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政府推广和维护的新疆库尔勒香梨。采用政府主导型发展模式可最大程度的发挥政府在政策保障、制度建设及公关宣传的优势。对一些尚未形成优势产业、主导产业的集群而言较为理想。但此种模式需要政府的长远规划、合理布局、配套法规、信息传递、评估监控体系等一系列服务的长效机制建立与完善,否则很难达到预期效果。第二,龙头企业带动型。在农业产业集群内部存在着一个或几个龙头企业,在生产、营销、研发、推广、宣传方面起着“带头大哥”的作用,众多中小企业围绕其开展横向合作,共同构成农业产业集群。集群内的龙头企业通常会结成战略联盟,形成一个核心企业,与集群外经济主体发生经济关系。在信息不对称时,购买者对于产品的选择总是倾向于具有较高知名度较大影响力和较大生产规模的大企业,因此龙头企业对于区域品牌的受益程度也会大大高于其他中小型企业,对于区域品牌的使用与宣传维护也具有更大的积极性。这样会逐渐改变产业集群内部市场结构的变化,由近似完全竞争市场转向一个或几个寡头垄断的市场,区域品牌成为寡头专用和垄断的企业品牌。此类模式下集群通常缺乏对中小企业的耐心,在配套设施及服务方面较为侧重龙头企业和核心企业。中小企业未必会对区域品牌的经营和宣传投入过多的热情和精力,而只搭便车或享受集聚经济效益,“大树底下好乘凉”的心里普遍存在。此种模式在工业产业集群中表现非常突出,如我国青岛地区的家电产业集群。在农业产业集群中也有体现。该模式需解决的问题是如何在龙头企业自有品牌“一枝独大“的情况下妥善处理产业集群的区域品牌与众多中小企业品牌协同发展问题,使得龙头企业自我品牌与产业集群相辅相成,相得益彰。第三,行业协会推动型。农业产业集群的行业协会,作为培育区域品牌的自发主体,在制定产品的行业技术标准、品牌发展的总体规划方面发挥积极带头的作用,在产业集群内部各企业各主体之间建立起一种联系纽带和协商机制。该模式较为适用于产业集群发展达到一定规模或高级阶段,集群内部成员发展稳定且行为成熟,集群内部业已形成一定的产业基础和公共品牌的情况。集群成员经过前期生产和经营,已经切身享受到了区域品牌所带来的经济效益如产品溢价及市场扩大等,对于区域品牌的重视及维护具有较强的主动意识,愿意主动宣传或配合相关部门的有关区域品牌的保护措施及发展战略。地方政府在这种模式下的角色应较为低调,集群发展前期对区域品牌的宣传和推动达到效果后,较为现实和长远的问题是如何制定实施与集群自身发展特点相适应的品牌战略,使得两者相互促进,对于整个产业集群甚至整个农业行业产生长期而有益的正面效应。由行业协会作为主体,结合本行业长期发展规划制定和实施集群区域品牌的发展保护计划,有助于促进集群内企业的专业化分工和合作,降低品牌成本,提高经济效益,更为有效的应对和处理“劣币驱逐良币”现象的发生。

综合考量国内外农业产业集群区域品牌的发展路径,大致可以得出以下结论:在集群成立发展之初,集群内部企业之间的合作协调较为初级;企业品牌较为分散,此时采用政府主导型的区域品牌战略最为有效。而在产业集群逐步成长为成熟经济体,集群成员也已完成各自的品牌树立和推广之后,区域品牌与企业个体品牌之间的融合与统一、分工与合作,区域品牌与企业品牌相互带动、整体发展就成为区域品牌发展战略选择中最关键的问题。

四、农产品区域品牌战略保护体系的完善对策

区域品牌的培养模式和发展路径有不同模式,各自优劣和适用类型也各自有别。但无论哪一种发展模式,都可以从内部治理和外部环境两个方面入手。

1、品区域品牌保护体系的内部环境治理

(1)集群企业为主逐步建立起区域品牌体系。首先,企业应集聚资源,意识到品牌化发展对自身的重要意义,将自身品牌发展与区域品牌的维护和发展合为一体,以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为切入点,提升企业整体形象和品牌知名度,构建区域品牌发展的基础平台。在企业自我发展中,要摈弃“小而全”的发展思路,围绕自己的核心生产能力,坚持专业化生产,扩大产品影响力,提高产品品牌信誉度。其次,企业品牌市场的知名度和认可度逐步建立和稳定后,可在此基础上培养和发展区域品牌。一方面,龙头企业通过“公司+基地+农户”的形式,不断加深资源的优化配置,其他中小生产经营主体会围绕龙头企业、龙头产品聚合生产资源,区域整体知名度会因其完整的产业链结构、产品质量、优质服务而获得提升,使得该区域成为一种品牌化的象征,完成企业品牌向区域品牌的进化。另一方面,由于龙头企业的企业品牌效益格外突出,也会激励集群内其他企业的争相效仿,采取各种企业品牌创建和保护措施,使得在整个农业产业集群内部形成一种“人人争创自主品牌,人人维护区域品牌”的良好风气,形成龙头企业品牌与区域品牌相互促进的良好循环。

(2)规划和完善农业产业集群的产业链。农产品的产业链可以有纵向和横向发展两种方式:纵向是对初级农产品的再加工及衍生产品,如原生大枣为初级农产品,将其加工为枣片、枣糕、枣汁、枣茶、枣酒等诸如此类的衍生加工品,不仅其生物价值附着于原始农产品,商业价值、品牌价值同样可以由原始农产品折射和放大。横向发展则是将农产品与当地的休闲、文化、旅游产业相结合,通过与区域其他产业共同发展而进一步提升农产品价值。在实际操作中,一个生产经营主体完全覆盖所有的产业链是不现实的,因此就需要农业集群中的企业分工协作,对产业链进行切分,将种植、加工、渠道等环节分割开来,集群内的各个企业细分生产细分市场,选择自身的技术优势和强项产品进行分工生产,并将区域品牌覆盖于于农产品生产加工的各个系统环节,进一步增强区域品牌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3)加强内部协调组织。行业协会对于集群区域品牌的发展有及其重要的作用:一方面,在农业产业集群中建立行业协会是集群区域品牌战略实施的必要条件。作为非营利性社团法人,其以会员制方式将分散生产的企业、农户集合起来,形成区域品牌创建合力。其可作为区域品牌的申请者和拥有者,也同时作为区域品牌的维护者,组织集群企业以整体形象出现在区域品牌的发展过程中,有利于企业开展行业自律,规范竞争行为。另一方面,区域品牌的发展也必须规范和完善农业行业协会的行为。通过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明确行业协会的职能及权限分工,在行业协会内部建立监督机制,由专门的监管机构对其在集群区域品牌的运转行为进行监督。确保行业协会真正作为企业的代表,服务于集群企业和区域品牌。

2、农业品区域品牌保护体系的外部环境治理

(1)充分发挥政府在区域品牌战略建设前期的引导和扶持功能。政府应从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角度大力支持甚至主导本区域农产品品牌的建设。首先应制定适合本地区的区域品牌战略目标(包括总目标、阶段性目标、操作性目标)。其次,完善农业科技服务体系,从交通、通信、法律法规、产权保护、财政金融等方面为企业提供其发展所需的公共服务;支持和促进本区域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之间的产学研一体化进程,力争将科研成果最大程度和最短速度内转化为产品和市场效益;针对本农业集群的特点,提倡和发展一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通过龙头企业品牌带动区域品牌,增强区域品牌的市场影响和声誉;建立区域农业技术开发平台,对创新性农业技术给予推广,保证区域农产品的生产质量,敦促生产企业提高生产技术和科技创新。同时要重视营造农产品区域品牌的人文环境。政府应全面考虑农产品和当地的历史、人文、地理等因素之间的关系,长远规划,结合所有有利因素,开展区域内企业文化建设、环境改造,为区域品牌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和创新氛围。

(2)完善有关区域品牌的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建设。在区域品牌建设过程中不可或缺的一环是要重视对知识产权保护。首先,对区域品牌的商标注册上,根据不同情况可将其注册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原产地地理标志等,对于不同的商标由不同的申请主体分别予以注册和保护:如龙头企业商标由企业自行注册,而统一的区域品牌则可以由当地政府、农业协会等权威机构申请注册,核准后由其通过使用许可制度而许可给符合条件的生产企业使用,由此实现对区域品牌的统一注册、统一管理、统一使用,同时也可通过此制度对企业的生产能力和产品质量进行有效监管。其次,许可集群企业使用区域品牌时对其使用行为进行严格管控,规范其品牌印制、广告宣传等行为,对不按规定使用的企业实施行之有效的处罚措施,使区域品牌的市场使用行为做到高效、规范、统一。最后,对他人实施的区域品牌侵权行为及时应对,通过仲裁、诉讼等方式维护品牌形象,树立品牌权威。

(3)建立和完善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和质量认证体系。农产品质量是区域品牌战略的基石。因此在实施农业产业集群区域品牌战略的国家,都有较为系统的农产品质量评测、认证体系,有统一的农产品质量标准和完善的农产品环境管理制度。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对集群内企业的产品进行质量标准检测,使得农业生产处于质量标准控制之下,减少了生产的随意化和低效化,同时保证区域品牌产品质量的稳定性。政府应建立起统一的质量标准、认证机构和认证程序,保证认证程序的公正性和认证结果的权威性。集群行业协会应负责引导和推进产品质量标准在集群企业中的实施,帮助集群企业改进产品质量管理方式,与相关政府部门一起协同加强对农产品质量的监管。

(注:本文属2013年浙江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研究课题(2013B016)“农业产业集群的区域品牌战略保护研究”的研究成果。)

【参考文献】

[1] 李亚林:区域品牌的形成创建机理研究――以农产品区域品牌为例[J].科技创业月刊,2012(11).

[2] 马青学:农产品区域品牌建设模式研究[J].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1).

[3] 薛桂芝:论我国农产品区域品牌的创建[J].农业现代化研究,2010(11).

第7篇:区域品牌创建范文

关键词:产业集群;河南省;区域经济;创新要素

中图分类号:F127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7)009-0-01

对于区域经济创新要素的构件,应当通过不同角度进行分析。本文在创建区域创新系统组织结构中应当意识到,因为区域创新体系的重要功能是完成创新,而在区域创新范畴中的人才、技术以及知识等流动性方面的加强下,集群化在近些年的创新中愈发受到瞩目,其对创新的付出也愈发明显。可是当前通过集群的方向创建区域体系的分析并不多。产业集群的一个主要特点则为,集群中透过技术等不同因素的互动而出现的集群创新效应。这一创新效应,不仅体现于大企业在创新的效果,并且也表现在大多数中小企业都在创新方面的灵活度以及敏锐性。

一、产业集群的河南省区域经济创新要素分析

1.环境要素

其总体创新体系的供应要素,也就是生产当中的投入要素。包含了资源与基础结构设施两个因素。在这些基础结构当中,河南省的行政制度通常为最重要的因素。

2.企业要素

其成为所有系统结构的重要所在,决定了集群生产的效率。此要素包含了两方面因素:其一,供应商与相应企业。对于供应商而言,包含了供应的质量、多样性、当地供应效率、成本乃至买卖双方的关联。因为成本、质量以及协调的原因,集群外部供应商通常较难取代内部供应系统。对于相关企业而言,包含运用相近技术、可转移人力资源、近似的特殊基础结构乃至服务市场的企业。集群之所以能够成功是因为这些企业的数量与质量,乃至集群竞争企业以及这些相应企业相互间的正式以及非正式的共同体所影响。这些因素一同作用构成良好的经济共同体,对总体集群的生产率的提升极为有利。其二,企业结构以及竞争和战略。包含集群内部的组织构造、灵活性乃至信任、增长战略与竞争[1]。

3.市场要素

其成为所有集群的所需要素。此要素包含了两方面因素,则为外部市场以及内部市场。内部因素的分析指的是对处在集群地理范围内的合作意愿。外部市场分析则意为集群地理区域外的所需特征。

二、对策建议

1.强化群内企业的分工和合作

执行专业化分工和合作,将产业链条延长,有利于企业相互间技术经济的衔接,透过聚集经济将区域中的相应产业带动起来。比如,在三门峡的水果加工产业集群,三门峡当前的水果种植面积达到了287万亩,而苹果面积占到了177万亩,特色水果面积110万亩,三门峡市的水果总产量约为23.6亿公斤,苹果占18.9亿公斤,果品产值约为71.3亿元,是农林牧渔业的1/3,果品产业已经变成了三门峡在农业农村经济当中的首要支柱产业。不仅如此,不再使用的老果木还衍生出诸多木材加工厂,果品加工业将近百家的包装业以及运输业带动起来,通过果渣建立了饲料厂,种植业带动了化肥以及农,从整体上给予运用和发展大产业集群的链条。

2.创建产业集群的产学研创新体系

提高企业创新能力,带领重要企业提高技术研讨,引进优良的国际先进设备。跟踪全球先进技术,提升产业技术能力,有效运用当地研究机构以及企业研发团队,实现产、学、研的有效融合。比如南阳理工学院执行的豫汽联盟计划,与河南省西陕汽车水泵有限公司一同创建的河南省汽车零部件联盟,展现出当地人力资源的专业优势,积极顺应经济发展形势,抓住新机遇,不断加强产教结合,校企合作。通过共同努力,携手科技攻关,培养人才,将河南省的产业集群创建为产品加工基地,令其变成产品的创新平台。

3.培育产业集群

提高国家与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及经济技术开发区的鼎力支持,培养具备较强能力、聚集效应、特色明显、竞争力强的产业集群。不同园区应当依照本身条件与产业规划目标,建立区位特点,改良政策环境,加快区内中间产业市场与生产要素市场的构成。激励企业相互间创建垂直或水平技术的链接,强化园区高新技术的校企合作,通过河南大学、郑州大学等知名院校加快构成园区的聚集机制。

4.通过龙头创品牌

首先,集群品牌成为集群中企业透过优良的品质,完善的服务建立的总体声誉,经由集群品牌能够令顾客提高对企业的忠诚度以及信任度。并且,产业集群品牌能够保障质量和信誉,成为产业集群主要的竞争力。极力实施品牌战略,加强扶持高技术、高性价比、潜力十足的品牌企业。加强名牌的推广,通过名牌企业、名牌产品为根本,积极提高企业以及产品在国内外的知名度甚至美誉度。

渭河市源汇区的产业集群则为在品牌企业双汇集团的影响下,产生的一些列肉类加工企业,这些企业学习了双汇的技术、营销、管理的理念,将双汇的生产管理以及销售的模式照搬过来,甚至将双汇的核心力量挖过来,令企业的生产管理能力迅速提高到先进水平,并将整个地区产业的素质给予提升,展现出产业集群总体功能在溢出方面的成效[2]。

5.完善服务体系

河南省还处在经济不够发达的范畴,基础环境不够好。强化基础设施建设,打造集群构成发展的良好环境,为当地企业家在创业以及外企的投资做好了铺垫,河南省可以通过打造良好的制度以及政策环境,将社会服务的体系给予完善,加强服务创新,加速体系的建设,为产业配套提供更加完善的环境。

6.展现政府的引导力量

河南省处于集群产业阶段,所有特质并未彻底开发出来,假如此时不具备政府的协助,则较难构成集群,甚至会产生夭折的现象。因此,省政府应当依照各地市的因素给予正确的规划。并且,集群中应当公平竞争、完善社会化的服务体系,甚至创建集群外部的市场环境,而这些方面均无法脱离政府的帮助。

三、结语

总而言之,产业集群化的构成发展会被特定知识、传统文化、地方政府等方面所影响,所以令产业群的文化更加丰富。对产业集群文化范畴而言,还需要不断深入分析,从而加快区域经济内产业群的良好发展。

参考文献:

第8篇:区域品牌创建范文

关键词:福建;农产品;区域品牌;培育策略

中图分类号:F327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08)19-0070-03

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市场竞争不仅表现为企业与企业之间的竞争以及产业集群之间的竞争,另一种新的竞争方式即区域与区域之间的竞争也开始出现了。提高农业市场竞争力是农业市场发展的主要目标,也是中国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解决三农问题的迫切需要。市场经济是品牌经济,加大农产品区域品牌的建设,实施农产品创区域品牌战略,挖掘农业的潜在能力,提高农副产品在竞争市场上的占有率,是弱质农业向强质农业发展的战略问题。只有实施农产品创区域品牌,创名牌战略,才能不断增强福建省农产品在国际、国内市场上的竞争力,从而推动福建省农村经济的健康、快速、全面发展。

一、福建创建农产品区域品牌的必要性

1.有利于形成农业主导产业,提高农业经营层次

实施农产品区域品牌、名牌战略,必须依托农业标准化,以标准化规范、带动千家万户生产,并以农业龙头企业为载体,形成农业产业链,逐渐形成一个主导产业。农产品区域品牌、名牌战略的实施必须发挥比较优势,大力发展特色农业,实施农产品差异化策略。但特色农业的做大做强,要有恰当的组织形式,产业化经营提供了特色农业发展的一种有效组织形式。因此,实施农业品牌、名牌战略能有利于形成主导产业,主导产业的形成,反过来又促进了农产品区域品牌的建设,通过两者之间的相互推进,相互作用,相互影响,可以进一步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提高农业经营层次和水平。

2.有利于品牌资源整合,提高农业经营效果和经济效益

一个品牌的成长要靠长期的市场考验,靠用户的考验,要使一个农副产品成为名牌,不仅是质量的竞争,价格的竞争,服务的竞争,而更主要是一种文化和智慧的竞争。由于品牌具有十分丰富的内涵,特别是要培育出著名品牌,往往需要很好的文化底蕴。一个地方的品牌资源是有限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农业创牌必须以利益最大化为目的,而农业规模的大小直接影响到农业品牌名牌的创造速度和市场竞争力。因此实施农业大品牌可以合理利用资源,整合各种优势,减少浪费,保证品牌资源效益的最大化。

3.有利于克服农业经营的高度分散性

目前,中国农业的突出特征是非企业化的小规模,具有高度的分散性。在中国从事农产品生产经营活动的主体主要是农户和进行农产品批发与零售的个体户,而农业企业非常少。这种非企业化小规模经营,难以对农产品进行品牌化经营,而且在经济上也不合算,因为实行品牌化要付出成本,如品牌的设计制作和注册、产品包装的设计与制作、品牌形象的塑造及其推广、品牌的管理与维护等,都需要花费一定的成本,如果经营规模过小,农产品生产与销售量过低,就会导致单位农产品成本大幅度提高。这种小规模经营,建立单个品牌是不现实的。而同一区域范围生产经营同一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联合起来,建立一个共同使用的共有品牌――区域品牌则是可行的。

4.有利于提高农业产业化和集约化水平

农业生产、加工、销售与流通各个环节,都要根据市场机制来进行,要围绕某种商品生产,形成种养加、产供销、服务网络为一体的专业化生产经营系列,做到每个环节的专业化与产业化相结合,使每一种产品都将原料、初级产品、中间产品制成最终产品,以区域品牌的形式进入市场,从而有利于提高产业链的整体经济效益。

二、福建农产品区域品牌的现状分析

福建虽不是农业大省,但福建省的农业已初步形成了三大产业带,即闽东南沿海临海产业带、闽西北绿色产业带、闽东南高优农业带,食用菌、水果、茶叶、蔬菜和林产品、水产品等十大类农副产品生产基地也已初具规模,福建不少的农产品产量、销量、创汇在全国名列前茅,当前,福建省仅绿色食品就达300个左右。近年来福建省农产品品牌创建意识逐渐增强,如2006年全省农产品注册商标达到4万件,在全省新认定的257件福建省著名商标中,52件为农产品商标,占20.2%。

近年来,福建各地十分注重农产品区域品牌培育,以品牌促规模,以品牌拓市场,农产品名牌效益呈现。在福建出现了许多有一定名气的农产品区域品牌,如榕城的橄榄、柘荣的太子参、漳州的柚、安溪的铁观音等等,这些农产品区域品牌的打造,极大地提高了农产品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以安溪铁观音为例,目前,安溪全县各类茶叶加工企业1000多家,龙头茶企十多家,骨干茶企100多家。拥有全国最大的乌龙茶精制厂――安溪茶厂有限公司,以及安溪八马茶业有限公司、安溪县华芳茶厂、安溪县兴溪茶厂、安溪县远荣茶厂、安溪县恒发茶厂等骨干企业。全县有茶园50万亩,主要分布在内安溪,其中感德、祥华、西坪、长坑等十个乡镇种植乌龙茶面积在1万亩以上;全县年产茶叶5万吨,占全省乌龙茶总产量的二分之一,约占全国乌龙茶总产量的三分之一,涉茶产值达50亿元,从业人员30多万,受益人口近80 万。其中感德、祥华、西坪、长坑等十个乡镇年产茶叶达到1 000吨以上;以发展成集生产、加工、机械制造、包装印刷等产业为一体的大产业格局。创造了茶园总面积、茶叶年产量、茶叶平均单价、茶农年均收入和茶业受益人口等十多项全国第一,“安溪铁观音”还在茶业界受摘中国驰名商标,安溪县被国家农业部命名为“中国乌龙茶(名茶)之乡”。

三、福建农产品区域品牌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1.缺乏宏观统一规划和指导

福建农产品区域品牌开发中一个突出问题是缺乏宏观统一规划和指导,造成了农产品品牌较为混杂的现象。农村生产在计划经济时期,绝大多数农民或农业经营者几乎没有商标的概念,随着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人们也越来越清醒地认识到品牌的重要性。由于缺乏统一规划指导,许多企业对品牌简单随意,品位较低,根本谈不上什么文化内涵,出现了农产品品牌较为混乱杂的现象。农业经营的迅速转轨,给管理带来了一些新问题。农产品种类繁多,加上千家万户的分散经营,客观上给品牌管理带来了困难。

2.思想观念落后

商标是品牌的标志,农产品有了自己的商标,只是品牌战略的第一步,要使品牌成为名牌,还需要在提高农产品品质的基础上,下大力气抓好农业质量标准体系、农产品质量监督体系和农业标准化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做到质量有标准、生产有规程、产品有标志、市场有监测,只有各个环节紧密相连,形成完整的品牌质量系统,步步为营,才能创造出优质名牌产品来。我省多数农民,特别是福建西部山区的农民受交通落后、信息闭塞等原因影响,小农意识较浓,缺乏长远目光,只顾眼前利益、短期行为,对农产品质量意识、品牌意识较为淡薄,把商标与品牌等同起来,认为农产品只要有了商标就是有了好品牌,对品牌创建在思想上较简单。

3.农产品区域品牌的经营规模过于分散和细小,知名度不高

相关资料表明,在福建省已注册的众多农副产品商标中,真正在国内外市场上享有知名度和形成规模的不多,产品结构单一,既缺乏微观基础上的组织规模和产品系列,也缺乏产业规模。各地都有热衷于以行政区域为单位搞开发,商标注册也同样存在各自为政现象,没有形成合力。产品特色也不明显,不论是品质、加工,还是名称、包装设计,甚至在宣传上都有雷同之处。由于生产者和企业间在各自小圈子里恶性竞争,往往造成相互残杀,难以形成品牌效应,任其发展下去,很有可能是自毁生路。

4.没有建立统一的农产品供应链

农产品区域品牌的创建必须依赖农产品供应链,农产品供应链是指农产品沿着农户、合作组织、加工企业、物流中心、零售商以及消费者运动的一个网状链条。农产品区域品牌与完善的农产品供应链关系密切。这是因为在农产品供应链中出于整体利益的考虑,它要求整个链条中各节点的农户、加工企业、零售商必须遵守统一的质量标准,以及根据统一标准制定的各环节标准。此外,供应链上下游也依靠统一的标准相互约束。比如,农产品加工企业出于本环节的质量与利益考虑,它就会严格要求供应链的上游――农户必须遵循供应链统一标准,农户为了能够存在于本供应链中并依靠供应链获得利益,它就不得不根据统一的标准组织生产。由于供应链整体利益的要求,就会使得位于该供应链所有节点上的个人、企业形成一个利益共同体,从而保证了农产品区域品牌建设。

四、福建农产品区域品牌的培育策略

1.区域政府加强宏观的规划和指导,搞好特色农产品区域布局

和企业的经营模式相一致,农产品区域品牌建设的主导者是区域政府。因为在经营手段上,我们虽然强调用市场经济杠杆,但区域作为一个经济整体必须由区域政府根据区域资源及市场状况对区域进行规划、指挥、协调,认清区域优势,整合区域资源,使区域经济在一个开放的分工体系中获得分工利益,同时塑造区域品牌形象,打造区域品牌,创造区域竞争优势,实现区域经济利益最大化。

不同区域地理环境、土质、温湿度、日照等自然条件的差异,直接影响农产品品质的形成。各级政府应根据本地的农业资源状况,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农产品区域布局,避免特色农产品生产的无序性和盲目性,真正做到特色农产品有特色。

2.区域政府要积极建立和完善农产品区域品牌的供应链体系

目前,农产品进入超市销售为农产品供应链的建立提供了基础,现代物流要求农产品在配送和销售过程中,符合现代物流的技术标准,并要对流通过程中的包装、搬运、库存等质量进行控制。因此,建立农产品区域品牌供应链体系,并整合供应链中各部门、各单位的资源,按照相关的统一标准,实施农产品的生产、加工、流通和销售,才能切实保证农产品的质量和标准体系的完善。具体来说要做到以下几点:(1)大力实施农业标准化。要广泛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内先进标准,制定和实施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各个环节的技术要求和操作规范,开展全程质量控制。(2)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结合特色农产品区域布局,以特色主导产业为重点,建成布局合理、职能明确、专业齐全、运行高效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优化整合检测资源,配备现代化监测仪器设备,加强检测机构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检验检测能力和水平。(3)增加科研投入,积极开发新品种。

3.区域政府要积极建立和完善品牌管理体系

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的分散性,给农业品牌的开发、培育、管理和使用,以及在运作机制上带来了很大的难度,分散的农民作为市场主体在直接面对市场时,很容易受自身眼前利益驱驶而出现不规范的市场竞争行为。农产品品牌建设中表现出品牌不名、有牌无品;同品异名、一卵多生;缺乏规划、管理滞后等诸多方面的问题,归根结底是农业品牌管理体系问题。农产品品种繁多的自身特点决定了农业品牌没有必要每种产品都要去注册一个商标,更不可一哄而起,搞形式主义,造成社会资源的浪费。品牌应该具有丰富的内涵,特别是要培育出著名品牌,往往需要很好的文化底蕴,因此,一个好的地方品牌资源是有限的。实施农业大品牌可以合理利用资源,整合各种优势,保证品牌资源利益最大化。建设有特色、有规模、有竞争优势、有效益的品牌,才能创出农业驰名品牌。为确保农产品名牌的长盛不衰,必须建立和完善农业品牌管理体系,加强对品牌农产品的管理。

4.区域政府要大力推动企业与农户联合运作机制的建立

企业与农户联合运作机制是采用“龙头企业+基地+农户”的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以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协会作为载体,一头牵着千家万户的生产,一头连着千变万化的大市场。同时要着力培育以产业服务为主体的专业协会,让协会去组织农业名牌战略实施。可先由市政府牵头,成立福建省主导农业的市级各类产业协会组织,由协会制定统一品牌、统一包装、统一宣传、统一质量等“几统一”标准,对品牌实行有序管理。

5.区域政府要支持和鼓励农产品区域品牌中的龙头企业上市

政府要积极争取发改、财政、科技、工商、税务、质检等部门的理解和支持,努力创造条件,从人才、资金、税收等方面予以支持,尽快形成“政府推动、企业主动、市场拉动”的良性互动格局,共同推进农产品区域品牌建设。 政府重点要鼓励农产品区域品牌中的龙头企业上市。资本市场对农业企业发展的推动作用十分明显,首先,资本市场可以给龙头企业提供一个更为广阔的多元化资本运作平台。其次,龙头企业上市能够提高农产品区域品牌的知名度和市场形象,对业务拓展和区域品牌建设也有正面的帮助。

参考文献:

[1] 高洪深.区域经济学[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

[2] 李小建.经济地理学[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

[3] 王延辉.城市经济制度管理[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

[4] 金发忠.关于农产品品牌问题探讨[J].中国禽业导刊,2005,(14).

[5] 郭守亭.对中国实施农产品品牌工程的几点思考[J].农业经济问题,2005,(12).

[6] 肖双喜,徐玲.农产品品牌建设探索[J].乡镇经济,2003,(6).

[7] 张程远.品牌带动原理方法和海西实证[M].福州:福建教育出版社,2008,(3).

The Fujian Regional Trademark PRE-TEST of Agricultural Products

WANGQing

(Fuzhou university sunshine college, Fuzhou 350015, China)

第9篇:区域品牌创建范文

作为全国首家绿色有机农业建设整体推进市,长春市肩负着为全国做好示范引领的责任。3月8日召开的全市农村工作会议上,印发了《长春市创建全国绿色有机农业示范市规划纲要(2017-2021年)》(以下简称《纲要》),提出力争到2021年末,把长春市打造成为全国绿色有机农业产业基地,在全国实现“五个率先”发展目标:率先实现生态环境质量优良化、率先实现原料生产基地化、率先实现生产监管全程化、率先实现农产品品牌化、率先实现生产经营产业化。

培育“长春绿品”品牌

绿色有机农业的核心是将资源优势、生产优势和产品优势转化为质量优势、品牌优势和效益优势,是长春市由“农业大市”向“农业强市”快速转换的基本路径。

在创建全国绿色有机农业示范市过程中,长春市将培育“长春绿品”区域公用品牌,在全市布局建设种植、畜禽养殖、林特、渔业、产业融合等100个绿色有机农业示范园区。

到2021年末,全市“三品一标”农产品认证数量将达到1000个,全市绿色有机农业种植面积实现倍增,绿色有机产地环境监测面积达到600万亩,占食用(饲用)作物种植面积的80%。绿色有机农业产值实现倍增,达到500亿元。

建设“三大板块”

《纲要》提出,依据“十三五”《长春市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总体规划》,绿色有机农业区域布局继续按榆树、农安、德惠平原区粮畜生产板块,九台、双阳半山区特色农业板块,长春城区周边及节点城镇周边都市农业板块,进行绿色有机农业区域布局。

榆树、农安、德惠平原区大农业板块

该区域在稳定粮食产能的同时,适宜集中连片开发建设绿色有机农产品基地,推动粮经饲统筹型的种植业结构调整,促进畜牧水产养殖结构优化,提升农产品精深加工能力,使之开发建设成为全国粮畜主导型的绿色有机农业样板区。

九台、双阳半山区特色农业板块

种植业适宜区域绿色化,山地林下产品适宜区域有机化,林畜养殖生态化,走劳动密集和技术密集并重的绿色有机农业发展道路,做大做强产业规模,以设施化、基地化、园区化提升产业效益,以生态保护优先的原则提升特色农业的多功能性,提供绿色生态产品服务、项目服务,使之开发建设成全国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的半山区特色农业样板区。

城区周边及节点城镇周边现代都市农业板块

通过多功能立体复合开发,建设以农业观光体验、休闲娱乐为主的旅游项目,满足人们对绿色生活方式的需求,使之成为全国一二三产融合型的现代都市农业样板区。

发展“三大产业”

坚持产业提升与优化结构双促进原则,构建规模适度、三产融合、循环发展的绿色有机产业体系,最大限度地释放综合经济效应。

绿色有机种植业

转变种植业生产经营管理方式,推动种植业绿色有机产品的质量与数量快速提升,形成水稻、大豆、鲜食玉米、特用玉米、饲料玉米、杂粮杂豆、园艺特产等绿色产业。

绿色有机养殖业

坚持择优布局原则,突出产业优势,突出规模化、标准化、清洁化生产方式;突出全产业链模式,加快形成肉牛、奶牛、梅花鹿、肉鸡、生猪、肉兔、肉鹅等绿色产业;适当推进驴、马等草食类动物饲养,培育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

绿色有机农产品加工业

推进全产业链建设。扶持市级以上农产品加工产业化龙头企业自建、联建原料生产基地,绿色标准化生产,打造自主品牌,提高产品优势和市场占有率,以种养加、产供销高效融合延长产业链条。

培育“十大体系”

遵循绿色有机农业发展规律,立足2021年全市基本实现全国绿色有机农业示范市创建目标,坚持环节打通、堵点疏通、优势互补、全盘激活的发展理念,全力组织实施绿色有机农业“十大体系”建设任务。

绿色有机农业生产体系

全市重点规划建设100个绿色有机示范园区,引领全市绿色有机农业发展。

绿色有机农产品加工体系

玉米加工向多元化食品方向发展,稻米、蔬菜及食用菌加工向绿色和有机方向发展;粗粮、特色杂粮加工向精细化绿色健康食品方向发展;肉牛、肉羊、肉兔、生猪、肉禽、奶制品、鹿产品等加工,向终端食品、生物保健品方向延伸。到2021年,绿色有机农产品生产企业达到300户。

绿色有机生产标准化体系

对种养业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及农产品加工关键环节,通过制定和执行标准化生产技术,推进主导产业标准化生产,提升绿色有机农产品生产的能力水平。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

健全完善市、县、乡、村四级全覆盖网络化监管体系,加强监管能力、检测能力、管理能力、追溯能力“四个能力”建设。

生态环境体系

全面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控、养殖污染综合治理、水生态系统改善、林业生态系统建设,实现全市农业向绿色有机循环、可持续发展方向快速转变。

科技支撑体系

建立一批绿色有机农业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和农业科技创新联盟,推进资源开发共享与服务平台建设,强化绿色有机农业科技研发,强化农业科技推广,提升绿色有机农业示范园区科技水平。

产业化经营体系

构建经营主体组织化、要素投入标准化、生产经营产业化、产品经营品牌化的绿色有C农业经营体系,为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提供坚实的保障。

市场流通体系

在保持传统营销模式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和实践新的农产品分销传播渠道,拓展农产品品牌空间和市场空间。全市重点规划建设1个集散中心、3个营销网络(电子商务、直销配送、冷链物流)、20个对外销售窗口。

农产品品牌体系

加快长春市绿色有机产品品牌培育创建,建立健全以区域公用品牌为核心、企业品牌为支撑、产品品牌为基础的绿色有机农业品牌体系。

社会化服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