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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道德建设
市场经济
应然选择。
市场经济是一种市场力量决定资源配置的经济模式,能够使人的积极性和创造精神得到充分发挥。同时市场也是有缺陷的,市场失灵、利益冲突是市场经济无法避免的,因而需要一定的社会规范加以约束。道德作为人们社会生活的价值导向和行为规范,能够完善市场经营秩序和竞争秩序,对市场经济起到规范化、秩序化的作用,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内在动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政府调控下的市场经济模式。我国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过程中,传统道德面临着极大挑战。我国要及时构建适应并服务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道德体系。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道德建设问题的实然表现。
(一)道德失范问题的出现。
目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时期,引发了利益主体多元化以及道德观念多元化,传统道德与社会生活的矛盾、不同利益主体间的矛盾逐渐出现。同时,市场经济具有利益驱动性,能够激发人们对利益的追求,这其中既包括合理的利益,也包括不合理甚至非法的利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不够完备,市场规范在某些方面还存在缺失,道德约束力弱化,经济行为过度凸显自利而忽视道德规则造成道德缺位或错位,出现了严重的道德失范现象,这些问题表明,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道德建设亟待加强。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急需道德建设为市场经济及其发展提供正确的价值引导,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二)市场经济与道德建设的“双向需求”
现实中,市场经济发展与道德建设是一种“双向需求”、相辅相成的关系。一方面,社会主义道德建设要同市场经济的现实要求相适应。道德是一定社会经济基础的反映并为之服务的。市场行为主体要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范,在全社会范围培育良好的经济信用和商业环境,协调经济发展,避免行业间的恶性竞争。道德在现代经济体系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承担着调节市场经济社会各种内在矛盾的任务。另一方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也需要同社会主义道德导向相吻合。市场经济作为一种资源配置的手段,在不同价值观引导下会形成不同的市场经济。社会主义市场应该有自己的价值导向和目标需求。市场经济具有逐利性、自发性和盲目性,容易导致金钱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等社会问题,需要道德原则的约束。合理健康的道德信念和规范成为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必要条件,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提供精神动力和思想保证。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道德建设的原则解析。
(一)诚信原则。
诚信原则是我国传统道德体系中的重要内容之一,对我国的经济生活产生持续影响。营造市场经济条件下良好的道德生活,人们需要相互信任的关系。所谓“诚信”,就是在经济活动中,不以坑蒙拐骗等欺诈手段和假冒伪劣产品从对方那里谋取不正当的利益。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过程中一度出现严重的诚信危机,主要是由于市场经济体制不完善而导致的信息不对称造成的,这种风险难以通过制度设计避免,因此需要依靠市场主体的道德自律。“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诚信作为一种无形资产,是企业良好社会形象的重要内涵和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构成要素”(龙静云,2002)。因此,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必须要构建以诚信为重点的道德体系,增强公民的诚信意识,培养公民的诚信品质,营造人人讲诚信的社会环境,来维系市场经济的有序运行。
(二)公平原则。
公平是造就良好社会秩序和道德风尚的关键。公平作为一种价值尺度,要求人们按照特定的道德规范调解社会关系,从道德角度评价人们的行为。彼得·科斯洛夫斯基指出所谓“公平”,“就是人们在社会关系中的行为、习惯的道德的实施,每一个人都应得到属于他的权利”。这里的公平是同市场经济中等价交换的原则相适应的基本要求。“商品是天生的平等派”,这就决定了市场竞争是平等的竞争。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程中要正确处理好公平与效率的关系。既要遏制贫富两极分化的趋势,也要改变平均主义的观念,清除“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干与不干一个样”的“大锅饭”现象,把市场经济的竞争精神与社会主义的共同富裕结合起来。既不能一味强调公平优先、兼顾效率,也不能一味强调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而是要在动态发展中实现二者的统一。我国是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当效率与涉及重大原则的社会公平问题相冲突时,效率应服从社会公平,这也就意味着当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冲突时,个人利益要服从集体利益。这也是集体主义的重要体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以人为本”就是“以人的权利为本”,这意味着每个人都享有普遍且平等的权利,都应受到尊重。允许一些地区、一些人先富起来是为了最终达到共同富裕,每个人都拥有分享社会财富的权利。
(三)利益兼顾原则。
道德的本质是利己与利他的关系问题。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市场经济道德应该兼顾自利和他利。在追求和实现个人利益的同时,考虑和顾及他人的利益,增进国家和集体的利益,走共同富裕的道路。“市场经济必须以不同的经济制度作为载体,从而决定着市场经济所内生的互利主义必然向个人主义一端或向集体主义一端倾斜”(陶德麟,1999)。人们对利益的追求成为市场经济的基本动力,但是如果市场行为主体只考虑“利己”不考虑“利他”,不顾其他行为主体的利益,市场经济将无法进行下去。我国是一个传统的礼仪之邦,传统道德信奉的是“克己”、“重义轻利”,严重抑制了人们对利益的天然性的追求,不利于调动人们的积极性。在目前的社会转型时期需要道德的影响力调节个人的逐利行为与整个社会的整体利益协调一致。市场经济条件下高扬的应该是理性的自利。
转贴于
每个人在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同时,也必须接受社会理性的引导,重视法律和道德的制约,实现个人利益和社会利益的高度统一。在不得损害他人利益的约束下,实现自利最大化的行为才是道德的。
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人民当家作主,个人利益、集体利益、国家利益在根本上具有一致性,这为集体主义精神的弘扬提供了前提。个人是集体的一分子,利己更要利他。集体主义将利己与利他相结合,既把社会集体利益摆在首位,同时又充分肯定和保障个人利益的合理性,努力把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统一起来,实现义与利的结合,促进社会和谐与人的全面发展。马克思指出:
“既然正确理解的利益是整个道德的基础,那就必须使个别人的私人利益符合于全人类的利益”。这里的“全人类的利益”就是自利和他利的道德因素的统一,就是集体利益的体现。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道德建设的应然选择。
(一)道德建设与现实国情的结合。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环境下的道德建设既要反映市场经济伦理道德的一般特征,又要符合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客观现实吻合。首先,道德建设应该正视和承认经济主体追求自身利益的正当性,形成通过正当途径获取权益的道德观念。社会主义并不反对人们对物质利益的正当追求,而是反对极端功利主义。在全社会范围内形成维护个人财产权益的道德共识,同时使个人通过努力后的收益同社会收益相匹配,从而提高个人参与经济活动的积极性。其次,在承认个人权益的基础上,弘扬集体主义精神,使利己与利他统一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另外,道德作为一种意识形态,必然受着社会历史条件和人类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斯密在《国富论》中就曾指出:“良好的社会制度和政治制度将能够给那些既有益于个人完善又有助于其他人幸福的品质提供培养和发挥作用的环境,同时,又能够有效地控制那些损人利己的恶劣品质和行径”。因此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推进需要整个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各方面的不断向前发展。
(二)“道德人”与“经济人”的统一。
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认为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作为实践主体的人不仅处在一定的物质利益关系中,而且也处于一定的精神关系中。在市场经济中,由于存在各种利益关系,实践主体的价值定位往往是个人本位,使“经济人”趋向于个人主义和利己主义,对于这类弊病,必须借助于“道德人”的培养才能超越。因此,道德建设不仅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同时也是人类自我完善的客观需要。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道德建设应该使行为主体达到追求经济利益的“经济人”和追求社会利益的“道德人”的完美统一,在这一基础上所产生的道德激励将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为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奠定基础。市场经济对竞争原则的公正性和遵守规则的严肃性有着更高的要求,只有不断完善“经济人”的交易行为,人们才能逐步培养成守合同、重信誉的良好道德风范。大力倡导社会主义道德观、价值观,提倡文明经商,重视职业道德,讲究社会公德,使社会正气深入人心,形成市场秩序的良性循环。
(三)法治与德治的整合。
市场经济既是法律经济,也是道德经济。没有法律,市场经济的平等竞争将会遭到破坏;同时,诚实守信、公平公正、等价交换等道德规范也是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道德建设之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关键就在于对市场行为主体的规范。法治与德治的整合是实现社会转型的必要条件,也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
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但在社会转型时期,有关法律的制定和实施又不能完全离开伦理道德的支持。法律和道德是维持市场有序运行的两种基本机制,两者互为条件、相辅相成。法律以强制方式规范市场秩序,是一种他律的手段,具有强制性,是保障市场经济活动的必要条件,往往需要相应的成本;而道德是市场行为主体在道德意识支配下自觉规范和约束自己行为自律的体现,具有自觉性。道德约束的力度越大,对市场经济秩序的影响越大,社会运行的成本就会越低。在实践中,法治是德治的重要保障,也是进行道德教育的手段。德治是法治建设的基础,也是市场经济运行的前提。因此,法治与德治的相互协调将共同促进市场经济的建设和发展。只有与社会道德价值相吻合的“良法”,才能被社会成员所认同而产生实际的持续效力。同样,要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治体系并发挥应有的功能,就必须有配套的道德体系与之相适应,才能维护市场经济的秩序。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一种内含新道德规范的法治经济,需要法治和德治两种手段的结合,行为主体实现“道德人”与“经济人”的统一。道德建设伴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完善而逐步提高,为市场经济发展提供价值引导和道德约束。这一环境下所培育的道德作为内在影响力可以塑造和强化人格的可靠性,作为外在约束力可以抑制不诚信行为的出现。同时,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也将为道德建设铺平道路。
社会主义社会是全面发展、全面进步的社会,以人为本,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道德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高扬为人民服务和集体主义的旗帜,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指引,加强道德建设,才能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最终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2、23卷)。人民出版社,1972
2.[美]道格拉斯·诺思。经济史中的结构与变迁。上海三联出版社,1 9 9 1
3.[德]彼得·科斯洛夫斯基,译。伦理经济学原理(中文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7
4.[英]亚当·斯密,郭大力,王亚南译。国富论。商务印书馆,1997
5.龙静云。以诚信进德立业。江汉论坛,2002(2)
[关键词]社会主义 市场经济 和谐社会 和谐机制
1992年党的十四大决定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2006年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又做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目标的决定。市场经济本质上是竞争的经济,然而作为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结合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除了具有竞争的属性外,还应具有和谐的属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应该是竞争与和谐的统一体,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应该是和谐的市场经济。
一、和谐运行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本质属性
1.市场经济和谐运行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 。社会是否和谐根本上取决于经济利益关系是否和谐,只有从经济利益关系出发来构建和谐社会,社会和谐才有坚实的基础。目前我国实行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我们要构建的和谐社会,应该是在市场经济和谐运行的基础上,构建出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社会状态。由此可见,市场经济和谐运行,是理顺我国现阶段经济利益关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
2.市场经济和谐运行是社会主义本质的内在要求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是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分配制度是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
二、发展市场经济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途径
市场经济是人类共同的文明成果,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发展市场经济。事实上,市场经济与社会和谐有密切的联系,发展市场经济,有利于不断增加和谐因素,消除不和谐因素,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途径。
1.市场经济与和谐社会之间存在着相容性。首先,市场经济与民主法治本质上是一致的。民主法治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第一个要求。发展市场经济能较好地解决民主法治的问题。市场经济越发展越容易促进国家完善民主法治,这就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了必要条件。 其次,市场经济的公平竞争与和谐社会要求的公平正义具有统一性。市场经济本质上是公平竞争的经济,它要求所有的人都遵循同样的规则。
2.发展市场经济能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物质基础 。贫穷不是社会主义,同样,贫穷也不是和谐的社会主义。因此,社会和谐的程度最终是由生产力发展水平决定的并受其制约,生产力水平的提高是社会和谐的基本前提。而要发展生产力,就必须发展市场经济。市场经济作为资源配置方式,是推动生产力发展的有效方法,在宏观上,它能促进社会资源配置的优化,在微观上它能充分调动企业和劳动者提高效率的积极性,从而有效地促进生产力迅速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奠定物质基础。总之,市场经济与和谐社会是殊途同归的,是相容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发展市场经济。
三、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和谐机制
和谐机制是指为市场经济和谐发展提供的利益均衡引导手段和控制杠杆。尽管市场经济与和谐社会之间存在着相容性,发展市场经济能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物质基础。但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现实、市场经济固有的规律和特征决定了市场经济的和谐是不能自发形成的,必须按照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去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和谐机制。
1.坚持以人为本是根本出发点 。经济运行机制必须服从和服务于人类活动与发展的需要,促进人类社会的文明与进步。因此,构建和谐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须首先从人出发,尊重人的主体地位,充分保护和激励人的主动性和创造精神,确保人的权益得以实现。
2.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道德体系是基础 。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和谐发展,仅仅依靠法律和制度规范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借助道德的力量。因此积极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道德体系,确立全体社会成员共同遵循的价值取向和行为准则,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要着力培养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道德观念,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道德规范,引导人们正确处理个人与社会、竞争与协作、先富与共富的关系,营造扶正去邪、扬善惩恶的社会风气。
3.加强法制建设是保证 。加强法制建设,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维护市场运行的正常秩序,形成公平竞争的环境,实现公平正义,是构建和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保证。
4.健全收入分配机制是关键 。社会公平是衡量和谐社会的重要尺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区别和优越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主要表现。而合理的收入分配机制则是社会公平的重要体现,要促进社会公平,就必须健全收入分配机制,规范收入分配秩序,构建科学、公平公正的社会收入分配体系。
5.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社会保障体系是市场经济发展的推进器,也是构建和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稳定器。因此,必须完善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保险等制度,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对失业者给予资助、对困难群众给予保护,实现全社会的社会保障,满足每一个人的基本生活需要,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谐发展。
总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既是竞争的经济,也应该是和谐的经济,既具有竞争机制,也应该有和谐机制,只有把竞争机制与和谐机制有机的统一起来,才能实现市场经济的和谐发展,奠定和谐社会的坚实基础。
参考文献:
中国法律体系的七大法律体系之一的经济法作为调整部门,是调整一定范围内的经济关系间的法律规范总称,对社会主义商品的经济关系起到综合的、全面的、系统的、整体的调整作用,经济法中违规违法行为侵害的主要对象具有不确定性,且主要侵害的是社会公共利益,虽然在实际执法中存在个人诉求的现象,但多数情况还是社会公诉的需求更普遍,仰仗国家法律法规的强制公共诉求,私人实施与社会实施都是经济法中十分重要的组成部分,缺一不可。
关键词:
经济法;社会实施;私人实施
自20世纪80年代起,中国开始出现有关经济法的概念,作为商品经济高度发达的产物经济法,对市场经济长期健康的发展起到了强有力的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发展,其本质上就是社会跨越式发展的过渡,需要各项社会机制的不断建立和完善,因此,想要更好地保障经济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就必须要更好更透彻地了解和研究中国经济法的社会实施和私人实施。
1.经济法的社会实施
为提升整体的经济水平,经济法对整个市场各主体间的竞争关系起规范作用,实现了对社会调整的功效。经济法社会实施的引入,可以调整某类或某行业的市场主体的集体行为,以实现立法目的。社会组织或是个人为了实现社会公众利益而实施法律,常见的方式为集体公益诉讼,如为了维护社会公众的权益,社会组织对造成污染的企业提起的诉讼为公益诉讼。
1.1单独诉讼与公益诉讼单独诉讼一般发生在私人实施经济法的情况下,当满足原告的个体民事权益受到侵害,被告的具有一定的针对性的损害行为的条件时,原告才有对被告发起单独诉讼的条件。集体公益诉讼一般发生在社会实施范畴内,与单独诉讼不同之处是被告者的行为对社会公众权益的损害,即集体社会公益被被告者而损害,公众权益必须是受到法律保护的一种权益。同时,原告的个人权益不一定受到侵害,但原告可以作为公众集体权益维护者对被告者提出诉讼,实现法律对公众权益的保护。公益诉讼可以保护受害者的权益,挽回受害者的损失,同时也让被告者为其行为受到应有的惩罚,严禁再犯。公益诉讼存在赔付金的问题,当原告胜诉时,原告的职业律师会获得酬金,但是这也对社会公众权益的维护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同时对公益诉讼中职业律师的胜诉酬金应该有一套详细严格的规范。
1.2公益诉讼的缺陷目前对于公益诉讼的归属,属于私人还是社会实施在学术界一直存在分歧。有的学者认为公益诉讼为经济法的私人实施,因为集体公益诉讼是由社会组织或是个人发起的,而且在中国的法律程序上是民事诉讼法。但是,发起人的身份并不是只能由公与私来区分。发讼的社会组织或是个人,不管其社会身份和社会功能,都是为了维护社会公众权益按照一定的社会契约组织在一起,以维护者的身份来参与法律实施的。此外,之前在未颁布刑事诉讼时,行政案件的诉讼程序也是通过民事诉讼受理的。行政诉讼并不属于民事诉讼的范畴,只是在刑事诉讼颁布之前暂时使用民事诉讼程序。而公益诉讼也只是暂时通过民事诉讼程序进行受理,因此并不能因为使用民事诉讼程序就把公益诉讼归于经济法的私人实施。在国外已有专门的集体公益诉讼程序法出台,比如瑞典已颁布的集团诉讼程序法。
2.关于私人实施经济法
这里说的私人实施经济法,指的是包括个人在内的社会组织,企业和个体为了维护好自己的相关民事权利并实现自己的利益最大化在经济法律方面所做的参与执行法律监督、司法和执法的相关行为,其中仲裁和民事诉讼是我们常见的也是最典型的方式,除此之外,最为常见的还有消费者的集体抵制行为。
2.1私人与经济法“经济人”假设是经济学研究的首要假设前提,这就是私人在经济法中的角色,私人具有理性假设和绝对利己主义特性。不顾一切、努力将自己的私人利益最大化是经济法中的私人不懈追求,与此同时还会为自己的利益毫无保留地捍卫,私人参与实施经济法的最大动力就是捍卫自己的利益,这已经不仅仅是利己的特性使之然,同时也是私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的天然属性,私人会在经济法实施前,会做充分的准备,权衡自己的利益得失,充分为自己考虑。由于社会环境加之个体的风险偏好,还有私人在知识结构方面的缺陷,私人并不能制定出来最优化最利己的决策,并且私人的利己特性和理性被蒙上了很大程度的主观性。由此,在实施私人的经济法的同时,一定要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进行大力的激励和引导,并进行有效实施。
2.2实施的必要性所有关于违反经济法的行为均属于公共利益的侵害,但是这些利益的最终都是个体承担,个体这些利益的最终归属和落脚点。经济法不仅仅是政府从管理者的角度对于参与市场经济的私人即市场所在主体的行为规范和准则,同时也是监督监管平等的市场主体之间的相互竞争关系。由于私人需要维护自身的利益,所以私人会参与经济法的实施与执行,但也能维护社会的公共利益。例如,在消费过程中,私人投诉和诉讼生产者和销售方,这种行为一方面警示了市场主体在做类似行为时的顾虑,另一方面还捍卫了个人作为个体的利益,同时防止类似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此外,很多缺陷存在于法律实施的各个阶段,这也在法律实施过程中为私人提供了行为空间。政府也是经济法社会实施过程中的重要角色,在参与经济活动时,“经济人”的一些特性是任何市场主体都难以避免的。此外,私人在实施经济法的同时还可以弥补它的不足,还可以监督执行,尤其是那些具有专业知识的社会个人和组织可以向制定部门提出很多宝贵的意见。总之,私人参与经济法的实施可以不仅对法律本身具有宣传的效果,而且能为未来的社会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3.结语
社会实施和私人实施经济法两者在本质上有明显区别,他们在程序上需要完善,对消费者的利益需求有更深的了解,才能满足各种不同个体的需求,从而促进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完善。
参考文献:
[1]张鑫.经济法的私人实施及社会实施研究[J].商,2015,01:232.
2、条件为: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结构、人口状况;城市建设现状;交通、水电等基础设施状况,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等公共设施状况等;
3、社会经济因素为:劳动力、科技发展水平、基础设施;
4、自然环境因素为:地理位置、气候、土地、资源、水能和水资源、生物资源;
“从传统的角度看,中国人历来对自己的家乡,对自己的父母,对自己的亲人,不管自己处在什么地方,都是时时刻刻地怀念。”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陈锡文认为,“春晖行动”把统筹城乡这样一个工业社会的现念与报效家乡和父母的传统文化有效紧密地结合在一起。
扶贫开发,创新“新模式”
在遵义市新浦新区新舟镇乐耕村,仅水果收入一项,去年就有十余户农户年收入超过5万元。
“要是在以前,这可是一个连想都不敢想的‘天文数字’。”乐耕村原村主任石帮文告诉记者,现在乐耕村村民人均年收入5000多元,“‘春晖使者’骆刚帮助我们圆了几十年的小康梦”。
骆刚,贵州利美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多年来一直情系故土乐耕村的发展,不仅资助村里发展教育、修缮道路等基础性工程,而且还出资帮助村民们发展科技果树种植。近年来先后在全村发展了1700多亩科技果园,还专门从山东聘请了一位经验丰富的果树种植专家到乐耕村“坐阵”进行技术指导。
如今,乐耕村的科技果园已有部分达到盛产期,每亩果园村民每年可收入15000元左右,这里一下子成为远近闻名的富裕村。同时,乐耕村的发展还辐射带动了周边村寨,周边村民们纷纷到乐耕“取经”,新舟镇兴起了一股科技种植、产业富民的热潮。
乐耕村的发展,是“春晖行动”推动农村尤其是贫困地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生动样本之一。
全国著名“三农”问题专家温铁军认为,“春晖行动”的扶贫模式既不同于传统的政府主导型扶贫和完全市场取向扶贫,也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捐赠行为,它是一种根植于中华民族传统价值观念上的崭新扶贫开发模式,并开辟了政府和市场之间扶贫开发的第三空间,具有可持续性、可操作性和可复制性,很容易被群众接受。
曹以杰是采取产业带动帮助乡亲致富的“春晖使者”之一。当年他创办的贵州青蓝紫富硒茶叶有限公司遇到巨大的资金困难,连仅有的4名员工的工资都发不出的时候,他几乎要放弃创业,但是乡亲们的支持和一种责任感让曹以杰坚持了下来。现在,这家公司已经成为一个年销售收入800多万元的公司,带并动了周边1600多户农民致富。
同时,“春晖行动”还激发了贫困地区群众摆脱贫困的斗志,实现了扶贫开发工作的“双向良性互动”。贵州省社科联学者丁凤鸣在《“春晖行动”对推进我省反贫困事业的现实意义》一文中说,“春晖使者”郑传楼带着争取到的12万元资金能够撬动全村无偿投入4.5万个劳动力,苦干三年,战胜“虎跳崖”,修成致富路,使天堑变通途;用争取到的20万元资金,能够使全村众志成城,奋战18个月,斗败“熊洞”,从悬崖上引甘泉,再造了当代“红旗渠”。
“五位一体”,助力新农村建设
“春晖家园计划”是“春晖行动”2008年11月启动的一个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要项目,旨在以实施项目撬动社会民间资源参与贵州扶贫开发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秉承“春晖行动”所倡导的文化理念,以家园建设为中心,以“春晖使者”为桥梁,以组织化动员和社会化动员为主要运作方式,以“春晖行动”发展基金会、“春晖使者”、社会各界人士、地方党政相关部门、受益群众形成“五位一体”联动实施项目的公益运作模式。
贵州财经学院学生康厚泽,这个来自黔东南州天柱县坪地镇八界村的侗家小伙,由于家庭贫困,在考入大学以前曾为筹集学费而外出打工。
由于地势偏远,土地贫瘠,八界村外出打工者占全村人口一半以上。在省城读大学的康厚泽,对城乡差距感触颇深。对家乡有着深厚感情的他,每次放寒暑假总想尽力为缩小这一差距做点什么。还在读大一时,他就和自己的兄弟在家乡带头修建猪圈,带领村民们通过发展养殖业致富。
2006年,康厚泽加入贵州财经学院春晖爱心社,在与“春晖行动”数次接触后,被“春晖行动”的理念深深打动,尤其是“春晖使者”郑传楼十余年如一日帮助家乡脱贫、发展的事迹深深地启发了他。他曾无数次暗下决心,自己一定要积极行动起来为家乡的发展做贡献。
2008年寒假期间,康厚泽组织几位高中同学对家乡的发展状况做了一次深入调查,找到了为家乡出力的着力点。
2009年,康厚泽带着项目详细计划及规划图申请了“春晖家园”项目,得到“春晖行动”发展基金会提供的3万元专项资金。以此为基础,他先后整合30余万元资金为家乡挖井、修路、建村民活动中心,得到父老乡亲的赞许。
“春晖家园计划”自实施以来,以操作模式新颖、实施效果明显、示范带动作用、可操作性强等显著特点,备受各级党政重视、社会各界关注、广大群众青睐。
修文县久长镇党委书记田江涛说,在“五位一体”中,“春晖使者”本身属回报乡梓,特别容易调动乡亲们建设家乡的热情,也容易得到大家的信任和支持。不少地方在项目实施中,不管占用到哪一家的田土,人们都会积极配合。
大方县核桃乡福星村民组通组路建设工程,当地群众积极性高,集资做到倾其所有,投工投劳做到人尽其才。“春晖使者”赵玉娇前后三次组织捐款,福星组村民、外出工作和务工人员、亲友和各界爱心人士纷纷到场捐款,大家都争先恐后地为家乡建设献上一份自己的力量,项目最终筹得资金7万余元。同时,该村村支“两委”还专门成立了“春晖行动”理事会、工程建设筹备小组、工程建设监督小组,凡事做到有组织、有计划、有分工。
“这几年我们在新农村建设方面是‘激情有余,能力不足’,主要就是资金不足。”三穗县长吉乡党委书记刘宗元说,“春晖家园计划”以社会化动员方式整合各类资源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从侧面帮了地方党委、政府很大的忙。
据了解,仅2009年一年,贵州省就实施“春晖家园计划”项目64个,内容涉及村庄整治、道路交通建设、人畜饮水建设等,每个项目“春晖行动”发展基金出资3~5万元,包括“春晖使者”、社会各界人士、地方党政部门、受益群体形成“五位一体”联动的模式,2009年项目整合各方资金累计达1200万元,受惠群众23万余人。
团中央书记处第一书记陆昊说:“‘春晖行动’抓住了共青团一种重要的创造力,就是社会化的动员方式。它把人类情感中对家乡、对亲人朴素的情感力量和社会化动员方式有机结合起来,由情感化、社会化向长期化、制度化、品牌化健康发展。”
爱心助学,用行动影响行动
在革命老区遵义县江镇,有这样一群人,他们虽然已到垂暮之年,却依然记挂家乡的发展,为家乡的建设和教育事业四处奔走,他们汇聚众人的力量,帮助家乡一批又一批学子圆了求学梦。他们是宋华忠、王克诚、吴光富等老干部,他们也是传递爱和希望的“春晖使者”。
受“春晖行动”理念的感召,王克诚、吴光富率先捐款30万元用于发展家乡的教育事业。两位老人的带动,激发了众多江镇在外人士积极参与到助学行动中来。不到半年时间,捐款金额就达100万元。
2006年7月,江镇“富诚聚助学基金会”正式成立,对全镇品学兼优的学生进行奖励,对家庭贫困的学生进行资助,为更多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在这个协会的影响下,近几年来,江捐资助学蔚然成风,每年均有十万元左右的资金注入基金会。目前,一些家庭贫困但品学兼优的学生依靠基金会的资助继续着自己的求学之梦。
“春晖助学”,是“春晖行动”关注教育、助推贵州经济社会发展又一重要内容。“春晖行动”自实施以来,充分运用情感杠杆,先后采取“春晖爱心助学子”、捐建“春晖学校”、设立“春晖助学金”、“春晖使者”回乡办学等形式多样的“春晖助学”活动,帮助、解决贫困学子上学难的问题。
2005年,著名作家叶辛带着“要修一所象样的学校,让孩子们在这里冬暖夏凉,安心学习”的想法,联络捐资35万元修建“春晖小学”,并担任名誉校长。
2007年11月,民革上海市委一行在余庆县“春晖使者”施武陪同下赴余庆县关兴镇开展捐资助学活动。
2008年9月23日,由安顺团市委和安顺联通公司共同举办的大型公益活动“春晖・联通爱心助学”行动正式启动。联通公司承诺,两年时间内至少筹集36万元的助学金,用于首批100名高中学生,每月为每名学生提供100元生活费。
2009年5月,由“春晖使者”邓晓吟协调香港道德会捐资35万元修建的兴义市则戎乡中学学生宿舍楼竣工投入使用,这座总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的大楼,让360名住校学生告别了黑暗、潮湿的居住环境。
……
一所所“春晖教学楼”拔地而起,一次次“春晖爱心助学”活动成功开展,社会各界的点滴爱心正通过“春晖行动”迅速集结,传递着世间的美好,滋润着贫困学子的求学之路,同时也在贫困学子的心中种下了懂得感恩、懂得回报的种子。
江镇中学初二(2)班学生钟彬,连续两年获得“富诚聚助学基金会”的奖学金,他说:“今后我一定会加倍努力学习,争取在中考时考上全县最好的高中,再考上重点大学,到时候也来帮助家乡的学生。”
“助学基金会就像我们的贴身父母一样关心我们,基金会对我的每一次资助我都铭记于心,并将其转化为学习的动力,等日后自己有了出息,一定会回报家乡、回报亲人。”受助学生聂婷说。
江镇受助贫困学生家长张家婵说,助学基金会圆了很多困难家庭孩子的上学梦。助学基金会对成绩好的学生进行奖励,不仅减轻了家长负担,对孩子的鼓励大,而且促进了全镇良好的教育风气的形成。
构建和谐,
架设传承文明的桥梁
贵阳市乌当区羊昌镇新田村的豫章书院,是第一个“春晖行动”文化宣传基地。书院自2008年10月8日揭牌以来,以定期举办免费讲座的形式,宣传“饮水思源”、“回报桑梓”等传统美德,呼唤“孝”的回归。
随着“春晖行动”对新农村建设参与程度的不断提高,主动参与农村精神文化生活、倡导乡风文明也被提上了日程。
“春晖行动”植根于对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把文明的种子播洒在青少年的心田。几年来,通过开展“春晖感恩教育”,以“感谢父母养育我、感谢老师教育我、感谢他人帮助我、感谢祖国培养我”为主要内容,在全省中小学推行“唱一首感恩歌,观一部感恩片,写一封感恩信,出一期感恩报,做一件感恩事,争一枚感恩章,开一次感恩会,征一次感恩文”,培养青少年的感恩意识,激发青少年的感恩之情,把对青少年的感恩教育渗透到不同的领域中。
在创办《春晖》杂志倡扬传统文化、激发赤子情怀、携手家园建设、交流慈善公益的同时,由团中央统战部、全国青联秘书处监制,共青团贵州省委出品,贵州省春晖行动发展中心、贵州省春晖行动发展基金会摄制了著名作曲家、“春晖使者”杜兴成专门为“春晖行动”创作的歌曲《游子吟》及“春晖行动”主题曲《忘不了你呀妈妈》两首音乐电视;全新摄制了“春晖行动”大型专题片《报得三春晖》;推出了“春晖行动”全新的VI标识。
“春晖使者”还通过建立农家书屋、文化长廊、乡村文化活动中心以及修复名人故居等形式,丰富农村文化生活,并通过组织开展“春晖映晚晴”等活动,一方面不断丰富农村群众精神文化的需要,一方面也有力地促进了农村的社会和谐。
有关人士表示,“春晖行动”所体现的人与人相互关心,互相帮助的精神,对于克服社会上一些人情冷漠、只顾自己、不顾他人的道德缺失现象;对于构建“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新型人际关系,发扬社会主义人道主义精神,构建和谐社会都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农民 公有制 经济地位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突破了传统经济学理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同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结合在一起的,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经济地位是指主体所拥有的、可支配的物质财富在社会经济关系中或经济力量博弈中所占的权力比重。在我国,农民对土地这个生产资料仅有使用权,农民拿什么作为资本去参与市场竞争,农民的经济地位怎么能与工人阶级等同,如何让农民享受到改革开放的成果?这一系列问题,有待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进一步完善。
一、农民的经济地位
农民的收入增长相对落后于城市居民的收入增长。上世纪中,农民储蓄占城乡居民总储蓄的一半以上,1996年下降为20% ,1997 年下降为18% ,1998 年下降为13.6%,1999 年下降为10.4%。尽管农民的储蓄绝对额在增加,但大部分信贷资金流入城市。社会财富逐渐向其他人群转移,也是造成农民经济地位下降的主要原因。
(一)农民的经济生活现状
农民居住在农村,生活条件基本相同,个体之间的消费也大体相同。首先,农村教育体制、医疗体制等远远不能满足农民所需,现在农民最大的负担是子女教育、医疗卫生、养老问题。再者,农村宅基地管理越来越严格,城市住房价格也是一直攀升;新生代农民的住房问题也给农民带来了更大的压力。所有问题的症结就在于农民的经济收入并没有随着社会财富的增加而相应增加,农民的经济实力相对当今市场购买力在下降。
农业的收入整体水平还远远低于其他两个产业收入,农民和市民同属于一个市场体系下,这就使得农民开始离开农村,去城市谋求更高的经济地位。按现在的粮食价格水平,农民工工资水平,外出打工明显要比在家种地得到的财富要多。从经济学角度看,农民工劳动力作为生产要素正在从农业流向其他产业,也是市场经济导向的结果。
(二)农民的经济地位
的确定,改变了中国农民贫穷落后的面貌,也揭开了中国改革开放的序幕。随着个体户、商品经济的出现,也改变了农民的经济地位。农民的优势就是生产粮食,靠“民以食为天”这个亘古不变的真理支撑自己的经济地位。在封建主义时期,由于地主阶级把握着土地这个生产资料,使得农产品也大部分归地主所有,地主占据着社会经济的统治地位,农民处于社会的底层。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也并没有改变农民的经济地位。现行的社会主义土地公有制束缚了土地这一资源的优化配置,也束缚了农民,使得农业生产率一直低于其他行业的生产率。在社会其他领域中,市场经济优化配置社会资源,这些资源却包括了土地的产品。也就是说,在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的自由交换中,农民的生产资料没有参与市场经济的竞争,而他们的消费资料却要靠市场经济竞争来配置,在工业比农业发达的当今时代,无疑对农民是不公平的,在分配社会平均利润时,农民并没有得到土地应当获得的利润,这必然使得农民的经济地位低于工人。
二、农民经济地位产生的原因
(一)“剪刀差”直接造成城乡收入差距
建国以来,农产品与工业产品的价格剪刀差从农民手中抽走了大量社会财富,为工业文明提供了强有力的物质基础。1987-1991年,每年“剪刀差”绝对额高达1000-1900亿元,成倍于改革前的数额。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后,“剪刀差”还呈不断扩大的趋势,每年“剪刀差”绝对额都在1000亿元以上。改革开放30年了,这种“剪刀差”状况依然没有实质性的改变。农民的财富在整个社会中的占有比重愈渐减少,使得他们的经济地位逐渐下降。
(二)国家对城乡建设投入差别明显
30年来,国家一线、二线城市建设取得了惊人的成绩,城市住房、绿地、公园、道路等建设已是今非昔比。而在农村,很多地方的基础设施建设,尤其是水、公路的建设还停留在城市20年前的水平线上。
农村的建设主要也是以农民自己出资为主,很难与城市居民一样享受国家的建设投资待遇。现在的城镇化建设中,很大一部分农村地区商品房的售价远低于城市,而又很少有外来人口购买,农民得不到国家的投资,也就只得自己承担这部分建设成本。灌溉、电力、公路、危房改造、诸如此类的基础设置建设,耗费了农民相当一部分经济收入。这种负担也导致农民可支配财富的减少,可以说,农民的部分财富被社会变相地、不公平地抽走了。
(三)农业在市场环境下处于劣势
农业的竞争力还远远落后于工业,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工业生产效率大幅提高。农业的落后,决定了农产品在市场竞争中的劣势地位,这就更加拉大了农民和市民的经济地位差距。缺少竞争力,正是农产品脆弱性的表现。是在这种落后性和脆弱性的基础上,又形成了我国农民脆弱的市场心理,在市场风险面前徘徊止步,甚至退步市场,重新把自己封闭起来。不改变这种劣势的市场地位,就不可能改变农民的经济地位。
若干年来,我国对科技的支持主要就是工业方向,而农业的机械化生产与工业比相去甚远。农业生产率一直低于社会平均生产率,也是农民经济地位偏低的重要原因。
三、改善农民经济地位的途径
(一)保护提高农产品价格
首先,保护农产品价格。保护粮食收购价格,保护蔬菜收购价格,既能稳定农业生产,也能平衡农产品按类生产,同时也是保护农业的基础地位,缩小农产品与工业品的价格差,不断创造农业与工业竞争的合理平台。农业经济的增收,一定要引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宏观调控,保证农产品、工业品公平交换,保证市场不同产品间的良性竞争。
前段时间,菜农亏本卖菜,但是没有见到市场上的菜价有波动,说明我们并没有保护农民的利益,在某个角度上看,就是便宜了其他群体。这也说明,农产品参与市场的竞争,竞争的利润并没有转到农民那里,而是转到了第三产业劳动者那里了。
其次,提高农产品价格。再也不能任由“剪刀差”发展下去,市场经济的重要原则就是“等价交换”,历史的遗留问题必须不断调整、解决。把社会财富公平地分配到农民手里,改善农民长期处于劣势的经济地位。
(二)扩大农业投资比重
我国已经到了“工业反哺农业”的时候了,我们也有这个能力。当下,农业经济效益明显低于工业、服务业经济效益,农业的竞争权利已经被排挤出市场。让农业重新回到市场,必须有政府的扶持,提升农业的市场经济地位。
在农业所需的水利、电力、交通等各个领域扩大国家投资比重,统计规划,提高农业生产率。在农业机械化的进程中,国家也要让利于农民,大幅降低用于农业的机械设备价格,降低农业化肥、水电价格等。
(三)加速土地集约步伐
资源是由经济效益低的行业向经济效益高的行业流动。伴随着现代工业和服务业的发展,必然是农业的比较经济效益低于工业和服务业。怎么提高农业的经济效益,是农民面临的第一个问题。倘若看不到这一点,农民就会被迫转成工人或变得更加贫困,动摇国家的农业基础,甚至影响其他行业的经济建设。随着市场经济地进一步发展,如果不解决农业在市场经济中的地位问题,不提高农业的经济地位,难免会导致社会资源分配的失衡,进而带来农业与工业之间的“经济危机”。
土地这个特殊的生产资料,最大的效益生产就是土地集约度越高越好。土地集约程度和农业投入成本是成反比的,土地的集约也解放了更多的农业劳动力。但是,土地的集约必须建立在工业发达、农业具有较高的科学技术基础之上。工业的发展将提供更多就业岗位来吸收从农业转移的劳动力,科技种地将为人类的粮食问题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目前,国家也出台了《土地流转管理办法》,土地的流转是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流转不等于买卖,土地的所有权控制在国家手中,保证土地用途不随流转而做出太大变化,进而充分发挥国家在市场经济中的宏观调控作用。流转,也给土地集约提供了一个出路,合理的土地流转是对农业发展的重要推动。单从地方来看,土地的流转集约有助于形成大规模的农业生产,提高生产率,也有助于合理安排土地作为工业场地的用途,在区域内形成产业间的互通有无,促进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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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方木.还利于民 提高农民的经济地位[J].党政干部学刊,
2005(9).
监督检查工作暨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
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在即将迎来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召开3周年之际,我们召开拜城县加强中央支持新疆经济社会发展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暨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治理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地区有关会议精神,深化认识、凝聚共识,查找问题,强化措施,扎实推进中央政策监督检查和工程领域专项治理深入开展。刚才,王莉萍常委对加强中央支持新疆经济社会发展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作了部署,我完全同意。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切实抓好中央支持新疆经济社会发展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
加强中央支持新疆经济社会发展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是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自20__年5月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以来,在自治区党委、地委的坚强领导下,我们紧密结合拜城改革发展稳定和对口援疆工作实际,认真履职,总结推广了在落实中央政策及开展监督检查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了解掌握了在政策执行中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和存在的共性问题,并及时向地区、援疆指挥部反映,为制定和完善配套政策措施提供了重要依据。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以来的三年,拜城发生的一切事情引起人们广泛的关注,拜城的发展和变化牵动着无数人的目光。而更重要的意义在于,我们走出了一条新的发展路子,创造了一个新的实践范例: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生态优美、社会和谐,这是拜城23万各族人民的强烈愿望和热切期盼,也是“中国梦”在拜城的具体体现。
(一)加强中央支持新疆经济社会发展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是保证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贯彻落实的基本要求。中央召开新疆工作座谈会,对加快新疆发展,保障改善民生,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等作出了全面部署。自治区、地委主要领导多次强调,要按照中央的部署和要求,科学规划、有序推进中央支持新疆经济社会发展政策落实和对口援疆各项工作。各级纪委监察部门紧紧围绕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及时跟进,把加强监督检查工作作为大事来抓。我县出台了《加强中央支持新疆经济社会发展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办法》等措施。这既是近年来加强对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特别是中央支持新疆经济社会发展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的经验延伸和运用,也是我们认真履行职责、严明政治纪律、维护中央政令畅通的实际行动,有利于推动全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全国对口援疆工作会议精神,确保中央支持新疆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二)加强中央支持新疆经济社会发展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是推进拜城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实现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两大历史任务,关键是牢牢把握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进一步更新发展理念,创新发展模式,最大限度地用好财税、投资、金融、产业发展、社会保障等差别化政策,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特色优势产业、优化产业结构、加快经济发展、推进温州援拜工作。加强中央支持新疆经济社会发展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有利于督促全县各单位、部门正确处理局部与全局、当前与长远、速度与质量的关系,增强落实中央支持新疆发展政策措施的自觉性、积极性和坚定性,切实把上级党委的要求贯穿于全县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社会稳定和谐的全过程和各领域,转化为推动拜城科学发展的正确思路、工作措施和实际行动;有利于督促各级干部统一思想、振奋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各项工作,在促发展、保民生、保稳定上下功夫,推进拜城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
(三)加强中央支持新疆经济社会发展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是确保项目优质、资金安全、干部廉洁的重要举措。中央支持新疆经济社会发展政策涉及范围广、投入资金大、建设项目多、社会关注度高。仅我县2013年援疆资金投入额度看,富民安居工程总投资22860万元,其中温州援助资金4890万元;定居兴牧工程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温州援助资金100万元;自主性智力项目温州援助资金70万元。县财政也将投入大量资金,如果监管不到位,很有可能出现政策执行不力、项目质量差、资金浪费、破坏生态环境、损害群众利益、干部违规违纪等问题,不仅会影响拜城的经济社会发展,也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加强对中央支持新疆经济社会发展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有利于教育和督促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履行职责,正确行使权力,保证中央支持新疆发展政策的全面落实;有利于关口前移,及早发现和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查处违纪违法行为,防止和减少腐败现象发生。
二、忠于职守,敢于担当,扎实推进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深入开展
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对于推进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促进工程建设高效、安全、廉洁运行,保证中央关于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县委、政府对专项治理工作极为重视,专门成立了领导小组,明确了职责、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但从刚才通报的情况看,存在的问题比较普遍,问题整改力度有待加强,项目监管机制需要完善。以上种种问题说明,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既是一项艰巨、长期的工作,也是一项紧迫、紧要的任务,我们一定要从讲政治的高度,以全面、深入、扎实的工作力度,确保我县专项治理工作取得更大成效。
(一)抓住重点问题的关键环节,强化工程建设领域问题督导整改。一是要找准突出问题。要对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深入督导检查,切实掌握排查项目的数量、规模、性质、工程进度和项目资金构成等情况,并对照排点,认真查找工程建设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存在的突出问题,逐一建立信息档案,切实做到底数清、问题准、情况明。二是要深刻分析原因。针对自查、排查中发现的问题,从制度建设、权力运行和行政监管、市场环境等方面,认真分析原因,查找漏洞和薄弱环节,提出有针对性的治理措施和要求。哪一个项目,问题是什么,原因是什么,怎么整改,谁来负责,什么时间完成,都要明明白白,确保责任到人,整改到位。三是要分类依法处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自查、排查出的问题区 分不同情况进行认真处理。对自查、排查工作不重视、未整改或对全县工作造成影响的单位相关责任人,要进行问责;对反复出现问题的单位及主要负责人、责任人以及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要立案查处;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二)抓住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切实加大项目监管力度。项目实施是否规范,取决于对项目决策、审批和管理各个环节的监管。因此,各职能部门要加大对项目建设全过程的监管力度。一是着重加强项目建设程序的监管,严格执行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管理程序,规范项目决策。二是着重加强对招投标活动的监管,改进和完善评标办法,确保招投标活动公开、公平、公正。三是着重加强土地使用权、矿业权审批和出让的监管,完善统一规范的土地、矿业权等要素市场和综合监督平台。四是着重加强项目建设实施过程监管,严格依法征地拆迁。五是着重加强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管,落实责任制,细化安全措施,强化施工监理,防止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抓住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部位,突出工程源头腐败防治工作。及时查处工程建设领域腐败案件,是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的重要途径。要重点查处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违规干预招投标、城乡规划审批、土地和矿业权审批出让等案件;严厉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案件;严肃查处因违反决策程序而造成重大损失的案件;依法查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失职读职等案件。纪检监察、司法机关、审计部门、金融机构等要健全办案协调机制,完善案件线索移送、案件协查、信息共享机制,形成查办案件的强大合力。要专项治理工作中形成的有效做法和创新成果转化为规章制度,坚决遏制、权钱交易等腐败现象。
(四)抓住工程建设领域的漏洞和薄弱环节,着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项目监管体制、机制不够健全,是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屡禁不止的一个重要原因。开展专项治理,必须标本兼治,惩防并举,不断完善体制机制。各成员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在工作开展中认真总结、反复研究,针对项目实施中的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制定针对性强的措施,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推进工程项目建设的良好体制机制。要重点抓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调研、创新工作,结合电子监察平台和行政电子审批服务系统建设,推行工程建设领域重点事项网上受理、审批,把公开透明贯穿于项目决策、执行的各个环节,全面推进项目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进一步巩固“阳光政务、科技防腐”工作成果。
三、创新方式,求真务实,进一步提升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和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科学化水平
加强中央支持新疆经济社会发展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和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涉及领域广、政策业务性强、时间跨度长、工作难度大、社会影响大,特别是针对落实中央政策监督检查和专项治理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必须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周密部署、精心实施,提高监督检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一)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对加强中央政策落实监督检查和工程专项治理工作,必须在县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温州援拜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各职能部门也要承担起监督检查的主体职责,抓好落实中央政策监督检查和工程专项治理工作在本部门本行业的贯彻落实。纪检监察部门要积极加强组织协调和工作指导,督促各乡镇场、部门认真履行职责,推动落实中央政策监督检查和工程专项治理工作深入开展。领导小组要牵头抓总,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密切跟踪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要问题,有效整合各方面力量,确保落实中央政策监督检查和工程专项治理工作扎实推进,真正做到通力合作、成果共享。
(二)精心组织实施,讲求工作效率。各乡镇场、各单位、温州援拜指挥部要在总结前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务必做到事事有人抓、件件有落实,确保有目标、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这里特别强调的是,要整合资源和力量,把加强中央支持新疆经济社会发展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扩大内需政策落实情况后续监督检查等工作结合起来,既要防止检查不到位,出现盲区和“空白点”,又要避免一般性的多头检查和重复检查,还要避免在同一时间、同一项目、多个部门的检查,不断提高监督检查工作的综合效能。与此同时,要抓好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综合运用多种措施和手段,督促有关单位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明确整改责任、整改目标、制定整改措施,切实做到能立即整改解决的立即解决,暂时无法解决的要提出整改解决的时间表,整改效果不好的要重新整改,确保全部问题整改到位、不留隐患。
关键词:社会主义 市场经济 和谐社会 和谐机制
1992年党的十四大决定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2006年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又做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目标的决定。市场经济本质上是竞争的经济,然而作为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结合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除了具有竞争的属性外,还应具有和谐的属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应该是竞争与和谐的统一体,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应该是和谐的市场经济。
一、和谐运行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本质属性
1.市场经济和谐运行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 。社会是否和谐根本上取决于经济利益关系是否和谐,只有从经济利益关系出发来构建和谐社会,社会和谐才有坚实的基础。目前我国实行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我们要构建的和谐社会,应该是在市场经济和谐运行的基础上,构建出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社会状态。由此可见,市场经济和谐运行,是理顺我国现阶段经济利益关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
2.市场经济和谐运行是社会主义本质的内在要求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是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分配制度是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
二、发展市场经济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途径
市场经济是人类共同的文明成果,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发展市场经济。事实上,市场经济与社会和谐有密切的联系,发展市场经济,有利于不断增加和谐因素,消除不和谐因素,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途径。
1.市场经济与和谐社会之间存在着相容性。首先,市场经济与民主法治本质上是一致的。民主法治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第一个要求。发展市场经济能较好地解决民主法治的问题。市场经济越发展越容易促进国家完善民主法治,这就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了必要条件。 其次,市场经济的公平竞争与和谐社会要求的公平正义具有统一性。市场经济本质上是公平竞争的经济,它要求所有的人都遵循同样的规则。
2.发展市场经济能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物质基础 。贫穷不是社会主义,同样,贫穷也不是和谐的社会主义。因此,社会和谐的程度最终是由生产力发展水平决定的并受其制约,生产力水平的提高是社会和谐的基本前提。而要发展生产力,就必须发展市场经济。市场经济作为资源配置方式,是推动生产力发展的有效方法,在宏观上,它能促进社会资源配置的优化,在微观上它能充分调动企业和劳动者提高效率的积极性,从而有效地促进生产力迅速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奠定物质基础。总之,市场经济与和谐社会是殊途同归的,是相容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发展市场经济。
三、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和谐机制
和谐机制是指为市场经济和谐发展提供的利益均衡引导手段和控制杠杆。尽管市场经济与和谐社会之间存在着相容性,发展市场经济能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物质基础。但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现实、市场经济固有的规律和特征决定了市场经济的和谐是不能自发形成的,必须按照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去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和谐机制。
1.坚持以人为本是根本出发点 。经济运行机制必须服从和服务于人类活动与发展的需要,促进人类社会的文明与进步。因此,构建和谐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须首先从人出发,尊重人的主体地位,充分保护和激励人的主动性和创造精神,确保人的权益得以实现。
2.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道德体系是基础 。
【论文摘 要】在传统中国,民间信仰始终与民众的日常生活紧密结合在一起。这些活动对社会民生又有怎样的影响等问题似乎还有进一步探讨的空间。本文即打算以清末民初的苏州地区部分庙会和神社分析,阐述它的积极意义。
一、庙会神社的组织者多为巫婆神道
民间信仰从本质上而言是体现了民众的一种心理需求,一个神灵越能满足人们的心理需求,自然也就越能得到人们的崇奉。那么,神灵如何取得人们的信任呢?这就必然涉及到巫婆神道(这里的道,不定指道士,泛称作法事的人)的群体作用。
在清末民初的时代,苏州地区有着许多巫婆神道。在很多情况下,他们不仅是神灵的创造者,更是不断强化着人们对神灵的心理认同。早在明初曾任苏州知府的著名文人高启便有《里巫行》一诗,描写本地民众信巫之风:“里人有病不饮药,神君一来疫鬼却,走迎老巫夜降神,白羊赤鲤纵横陈,儿女殷勤案前拜,家贫无肴神勿怪,老巫击鼓舞且歌,纸钱索索阴风多,巫言汝寿当止此,神念汝虔赊汝死,送神上马巫出门,家人登屋啼招魂。”
巫婆神道之作法,其程序一般是去他们指定的某一庙宇,安放筵席、排列神码之后,开始请神、接神、唱书等程序,最后以送神结尾。
再如,《清诗铎》里有清代吴江人袁棠的一首诗,诗里他为我们生动地描绘了地方庙会期间一个女巫的形象及其作法的过程: 男和女,杂沓来。焚香各就座,老巫语琐琐。言未绝,倏僵蹶,面死灰,口流沫,阴风飒然来,灯火翳欲灭。鬼声隐隐人声寂,满堂兀立森毛发,有妇长跪哀老巫,狂夫无知望悯恤,侬愿享神连夜宰猪羊。月米香金不敢缺。
老巫一笑回阳春,我且不爱钱,神岂贪华筵,止因善男子善女人,借此神前结善缘,慈悲安忍相弃捐。
庙会神社之风至清代为最盛,如张紫琳在《红兰逸乘》中介绍嘉道年间的情形时说道: 吴俗敬鬼神而尚巫觋,故庙宇无不崇焕。
苏州城有城隍正神,一年有三出,为清明、中元、及烧衣节。旧规至虎丘祭孤魂,府县官必来成礼。开始仅有府城隍出,后各县城隍也出。未几,各乡土地尽出。
清•顾禄《清嘉录》有记载,说农历六月二十四日“为二郎神生日,患疡者拜祷于葑门内之庙,祀之必以白雄鸡。”
有读明人钱希言《狯园》第十二“祀”《二郎庙》一则,记述苏州葑门内二郎庙的风俗:“传六月二十四日是神诞生之辰。先一夕,便往祝厘,行者昼夜不绝,尤多。明日即醵钱为荷荡之游矣。吴城轻薄少年,相挈伴侣,宣言同往二郎庙里结亲。一进庙门,便阑入珠翠丛中,双拜双起,日以为常,神亦不以为异。”也有祖师可拜,真是开了眼界了。
昆山、太仓地区有东岳会、杨老爷、方老爷等庙会,并有男女自愿服务此事。家有红白喜事,亦有请讲“宣卷”的习俗。
二、庙会神社对民生的积极意义
民间赛会活动的举行,不仅仅关乎信仰,其实在另一面更关乎一些人的生计。如此类活动中的轿役、乐工等,他们实际上正是通过赛会活动来谋求其生计。
如常熟的“周孝子出会”,由女乞丐扮装忤逆媳妇,梳牡丹头,穿桃红布高底鞋,插旗背梆,男乞丐出力抬轿喝道。
苏州东山,每年农历六月廿四有“出猛将”庙会。来自新潦、潦里等村的数万民众,分别从陆路及水路进行了“出猛将”等祈福的民俗文化活动,有打船拳、荡荷船、舞龙、扭秧歌。最后,集中于龙头山葑山寺进香,并举办庙会活动。这些“出猛将”活动,一般都有地方富裕大户出钱,由各行工匠打制活动需要之器物,以收取工钱。而庙会活动的差役,也可从中获利。这也许既是他们为求自身福祉,或更是一种谋生的手段,是与其低下的社会经济地位是相适应的。
清代苏州人袁学澜便认为,民间赛会虽然“繁费无度,作为无益,固非敦本崇模之道。”“顾吴俗华靡,而贫民谋食独易。彼其挥霍纵恣,凡执纤悉之业,待以举炊,而终身无冻馁者比比也。此亦贫富相资之一端,为政者殆不可执迂远之见,以反古而戾俗也”。
顾公燮也说:“苏郡五方杂处,如寺院、戏馆、游船、蟋蟀、鹌鹑等局,皆穷人大养济院,一旦令其改业,则必至失业,且流为游棍,为乞丐,为盗贼,害无底止也。”事实证明了他们的看法是正确的,如乾隆年间,苏抚陈宏谋曾禁妇女入寺烧香,但在实行不久之后,却因“三春游屐寥寥,舆夫、舟子、肩挑之辈无以谋生”而导致“物议哗然,由是弛禁”。
农历六月廿四既是二郎神的生日,又是苏州人的民俗节日——“观荷节”。苏州人爱花,对出淤泥而不染的荷花更是情有独钟。农历六月正是荷花盛开的季节。是日上午,城东乡人必于二郎庙中卖萤灯(细篾为架再糊白绵纸或用牛角薄片相胶内贮萤虫)、荷花、泥婴,游人甚伙。可见,扎灯匠、捏泥人等手工业者都能从中获得生计。
再如,苏州虎丘山塘每年三次的城隍出会。每届出会,山塘一带观者如云。并由此带动了相关产业的发展,如山塘街上茶楼酒肆林立,而山塘街的舟船业的发展,尤其引人注意。据说每当诸神赛会之前,画船歌舫便已“不可复得,盖一月前多已预订,虽倍许其价,亦不能致至,此外小舟亦皆以受雇辞”。
再又如,昆山胜浦宣卷执业者。“宣卷”起源于唐代僧侣们的“俗讲”。它是采用民间说唱的方式,让听的人为故事里的人物而悲、而喜、而爱、而恨。在苏州的农村庙会和农家的红白喜事、寿诞、新居的落成、婴儿剃头活动当中,一般都喜欢请宣卷人来热闹一下,以求祈福禳灾。宣卷执业者之多,解决了农村剩余劳力的生计。其实也可以讲,庙会神社的活动稳定了社会。
庙会神社的兴旺还带动了其他的商业活动,如苏州城里的纸马香烛铺、锡箔手工业(据统计,刚解放时仅我市区仍有锡箔业者近千人)的发展、乡村的喜乐班,甚至也影响到了民族乐器制造业的发展。
总之,清末民初的庙会、神社活动,在客观上解决了许多人的生计、就业问题,也有利于稳定社会统治,其积极的社会意义是非常明显的。
参考文献:
[1] 袁学澜:《吴郡岁华纪丽》[ m ] 江苏古籍出版社出版 .
[2]顾公燮:《消夏闲记摘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