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诞生,需要你不断地搜集资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编为你收集了丰富的环保工作年度计划主题范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并收藏。
一、责任目标
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省、市下达的计划指标内;县城污水处理厂、县城垃圾处理场的运营负荷达到省市要求,并达标排放;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于年底建成并投入运营;按省、市部署,积极开展“农村家园清洁行动”,全面完成年度计划任务;开展工业污染防治和固体废物处置工作,工业企业达标排放率、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安装情况、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和综合利用率、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完成省、市下达的年度计划;环境质量符合功能区划要求,空气质量二级以上天数每年达90%以上;九龙江流域(洪濑口断面)和其它乡镇主要流域Ⅲ类水质达标率90%以上,九龙江流域(黄井溪)Ⅲ类水质达标率80%以上;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95%以上;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青山挂白整治、流域治理完成年度计划。按照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规划,开展畜禽养殖场的污染整治工作;制定《生态县建设规划》,大力推进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创建工作。到2014年,实现生态县建设目标。
二、主要责任
各乡镇人民政府、安厚农场,工业园区管委会主要负责人是辖区环保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
(一)乡镇人民政府、安厚农场、工业园区责任
1、把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程,成立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做到“四有”(有工作机构、有办公场所、有工作人员、有工作经费),每个村要有一名环保协管员。
2、落实主要流域河长责任制,各乡镇(场、区)辖区主要流域出境断面水质达标率要达到核定标准。
3、结合实际,积极开展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的创建活动。
4、开展饮用水源保护,对重要的水源涵养区域、重要人文遗迹、古树名木,要采取有效措施,加以保护,严禁破坏。
5、在招商引资、引进项目、选址、建设过程中,要严把项目环保关,认真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禁止引进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境保护规定要求的技术、工艺设备,防止项目建设对环境造成污染,实现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
6、要强化对辖区重点工业污染源的日常巡查和突击检查,严格规范企业排污行为。同时要协助有关部门淘汰、取缔辖区内的落后生产工艺设备及产品。
7、合理布局畜禽养殖场,杜绝禁养区养殖回潮。督促治理畜禽养殖场污染,进一步抓好禁养区外养殖污染处理设施建设,确保做到达标排放或“零排放”。
8、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置,督促辖区内工业企业合理处置工业固体废物,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9、加强对环境保护,防治土壤污染、土地沙化,防止植被破坏、水土流失、水源枯竭,推广植物病虫害的综合防治,合理利用化肥、农药及植物生长激素。
10、负责搞好环境污染纠纷案件的调处,及时化解厂群矛盾,保持社会安定稳定。
(二)部门责任
县环保局、发改局、建设局、经贸局、农业局、水利局等县直相关部门的工作责任按照《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一岗双责”暂行规定》执行。
三、考核办法
(一)考核指标
根据环保工作目标任务的内容,对各项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主要流域水环境质量考核由考核断面水质综合达标率体现,考核断面水质监测由县环保局组织实施。
(二)考核方式
由县政府牵头,县直有关部门配合,对责任单位的环保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指标数据采集、综合考核。
四、奖惩办法
各乡镇(场、区)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环保目标责任制,积极开展辖区内环境综合整治,确保辖区内的环境质量达到责任目标要求。
(一)将环保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各责任单位年度绩效考评内容。
一、考核范围: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
二、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一)各乡镇目标任务及评分标准(100分)
1、领导重视环保工作(12分)
考核:把环境保护列入本乡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3分);党政领导对本乡镇环境保护工作亲自抓、负总责,有专题会议研究环保工作(3分);有组织领导机构(3分);有专人具体抓(3分)。
2、辖区内新、扩、改一切建设项目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法》,落实环保第一审批权,环保审批把关率100%(15分)
考核:基础分为8分,另外7分按新上项目审批把关率计分。
3、新上项目“三同时”执行率100%(15分)
考核:基础分为8分,另外7分按新上项目“三同时”执行率计分。
4、辖区内无重污染小企业反弹(15分)
考核:每反弹一例扣3分。被市级以上新闻媒体曝光一次扣15分。
5、辖区内无环境污染、生态破坏事故发生(12分)
考核:每发生一起扣6分。
6、对本辖区内重点企业进行污染治理,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15分)
考核:基础分为6分,每完成一个治理项目增加3分,总分不超过15分。
7、环境工作(12分)
考核:认真作好排查工作,辖区内每出现一起集体到县上访扣4分;每出现一起集体到市(含市)以上上访案件扣8分;每出现一起被市(含市)以上新闻媒体曝光案件扣8分。
8、积极配合环保部门开展工作(4分)
考核:视实际工作情况计1—4分。
(二)各有关部门目标任务及考核(各单位目标任务分值均为100分)
环保局:1、负责全县环保目标的拟定、综合协调、运行监控和考核工作(40分);2、加强对全县环境保护的统一监督管理,保证各项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60分)。
考核:第一项分目标为4个小项,每一小项10分,依据完成情况评分。第二分项依据市政府考核县政府结果计分。
发展计划局:1、实行环境保护与社会协调发展综合决策,环境保护相关指标列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20分);2、新、扩、改建项目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法》,落实环保第一审批权,环保审批把关率100%(80分)。
考核:第一项分目标已列入年度计划得满分,否则不得分。第二分项按已落实环保审批项目占发展计划局批准的所有建设项目数比率计算分值。
财政局:排污费按有关规定管理使用,环保事业经费纳入预算予以保障(100分)
考核:按实际情况计分
经贸局:1、利用多种形式开展《清洁生产促进法》宣传活动(10分);2、确定实行《清洁生产促进法》强制审核和自愿审核名单,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10分);3.在2个企业开展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工作(10分);4、新、扩、改建设项目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法》,落实环保第一审批权,环保审批把关率100%(40分);5、“三同时”执行率100%(30分)。
考核:第一分目标要求开展多种形式宣传,有文字记录,无据可查不得分;第二项不开展不得分,第三项少完成一个扣5分;第四项、第五项分目标分别按环保审批把关和执行“三同时”项目绝对数占经贸局批准的所有建设项目比例计算分值。
国土资源局:1、认真贯彻执行《矿产资源法》,杜绝各类企业造成的生态环境破坏,严肃查处矿山生产与环保相关的违法违纪案件(30分);2、新、扩、改建设项目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法》,落实环保第一审批权,环保审批把关率100%(50分);完成办公楼锅炉治理任务(20分)。
考核:第一项分目标分别按每发生一例矿山企业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违法违纪案件查处不利的扣5分;第二项分目标按已落实环保审批把关项目数占国土资源局批准的(含批准占地手续的)所有建设项目比率计分;第三项完不成治理任务不得分。
工商局:1、认真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法》,落实环保第一审批权,新、扩、改一切建设项目环保审批把关率100%(60分);2、工商企业年检及营业执照审验环保审查把关率100%(40分)。
考核:分别按环保审批把关和环保审查把关的项目数、企业数与其相应总数的比率计分。
建设局:1、负责县城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县城联片供暖面积比2003年有新增加(5分);2、县城和周边区域绿化率比2003年增加(5分);3、建成区内街道、社区整洁,解决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随意堆放、污水乱倒问题(10分);4、建成区内所有工地达到国家规定的环保要求,控制二次扬尘(10分);5、认真贯彻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法》,落实环保第一审批权,一切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环保审批把关率100%(50分);完成城建家园锅炉治理任务(20分)。
考核:第一项.第二项分目标根据民意调查、抽样检查以及小区供暖设施建设和绿化面积的实际评分;第三项以民意调查和抽样检查结果确定得分;第四项分目标根据对县城所有建筑工地环保达标情况评分;第五项分目标按经环保审批把关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数、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数与总数的比率计分;第六项,完不成治理任务不得分。
交通局:所有公路、桥梁建设项目均执行环境影响评价,落实环保第一审批权,环保审批把关率100%。
考核:按环保审批把关的建设项目数与所有建设项目数的比率计分。
法院:依法受理环保案件,按法律程序进行强制执行,执行率100%。
考核:按受理案件执行率计分。
公安局:1、协助环境监测部门做好机动车尾气监测工作,监测率达80%以上(40分);2、认真解决处理好群众反映的社会生活噪声扰民问题(40分);3、配合各乡镇和环保部门严肃查处重污染小企业反弹问题(20分)。
考核:第一项分目标依据机动车尾气监测率核算计分;第二项分目标依据处理不及时,群众不满意的噪声严重扰民个案数扣分(每一案扣5分);第三项分目标依据现实工作情况评分。
卫生局:1、完成县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垃圾集中无害化处理工程。(40分);2、新建传染病医院建设项目严格执行“三同时”,污水达标排放,垃圾无害化处理(40分);3、完成办公楼锅炉治理任务(20分)。
考核:第一项分目标按各项工程实际进展情况计分;第二项分目标不执行“三同时”不得分。虽然执行“三同时”,但其它两项中有一项不达标扣10分;第三项完不成治理任务不得分。
旅游局:完成坝上草原旅游区、白云古洞旅游区环境影响评价,并对所有进区的项目做好清理整顿工作,并按要求补办环保审批手续。
考核:按完成工作任务的比例计分。
林管局:完成千松坝森林公园、云雾山森林公园环境影响评价,并对进园的项目做好清理整顿工作,并按要求补办环保审批手续。
考核:按完成工作任务的比例计分。
行业办:1、完成原腾达铁矿、宏达铁矿尾矿库修建(缮)工程(50分);2、加强对全县范围内所有尾矿库监督管理,杜绝污染事故发生(50分)。
考核:第一项分目标按完成工作任务的比例计分;第二项分目标每发生一起污染事故扣10分。
邮政局:完成本单位锅炉治理任务。
完不成治理任务不得分。
县医院:完成本单位取暖锅炉治理任务。
完不成治理任务不得分。
通信公司:完成白塔支局和住宅楼锅炉治理任务。
完不成治理任务不得分。
农行:完成本单位住宅楼和住宅小区锅炉治理任务。
完不成治理任务不得分。
人行:完成本单位锅炉治理任务。
完不成治理任务不得分。
信用联社:完成本单位和大阁信用社锅炉治理任务。
完不成治理任务不得分。
水利局:完成本单位锅炉治理任务。
完不成治理任务不得分。
新华书店:完成本单位锅炉治理任务。
完不成治理任务不得分。
移动公司:完成本单位锅炉治理任务。
完不成治理任务不得分。
华泽宾馆:完成本单位锅炉治理任务。
完不成治理任务不得分。
扶贫办:完成本单位锅炉治理任务。
完不成治理任务不得分。
传输公司:完成本单位锅炉治理任务。
完不成治理任务不得分。
国税局:完成本单位锅炉治理任务。
完不成治理任务不得分。
广播局:完成本单位锅炉治理任务。
完不成治理任务不得分。
(三)组织领导
全县环境保护目标考核工作,在县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县环保局具体负责实施。各乡镇、各部门于今年12月5日前向县环保局报送年度自评报告及有关资料,年终由县环保局对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计分,提出考核档次意见,经环保领导小组审定后纳入全县目标管理综合考评。
(四)考核结果与评价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努力实现“*”规划提出的污染减排目标,根据国务院《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和财政部、原国家环保总局《中央财政主要污染物减排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按照“以奖代补”的方式设立区域污染减排奖励资金(以下简称“减排奖励资金”)。减排奖励资金与减排量挂钩,多减排,多奖励。旨在强化污染减排作为政府责任约束性指标,发挥政府在污染减排工作中的引导作用,鼓励各区县政府和市有关部门采取多种措施,切实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
第三条减排奖励资金纳入年度预算,由市财政局从市级节能减排专项资金中安排。
第四条与市政府签订“*”减排责任书并完成主要污染物减排指标的区县政府和市有关部门,依照本办法享受减排奖励并用于支持有关污染减排项目实施。
第二章奖励的标准及计算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污染物排放总量特指纳入国家减排总量考核的二氧化硫(SO2)排放总量和化学需氧量(COD)排放总量。
第六条污染物排放总量减排量的核算按照原国家环保总局《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统计办法》、《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算细则(试行)》和《“*”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查办法(试行)》规定的方法进行计算。
第七条主要污染物减排奖励标准由市财政局和市环保局根据污染物减排完成情况确定并适时调整。对超额完成主要污染物年度减排计划的区县和市有关部门,按照超额完成的减排量在当年奖励标准的基础上再提高20%给予奖励。
第八条主要污染物减排量为去除当年排放增量后的实际净减排量。主要污染物减排奖励额为减排量与减排奖励标准的乘积。
各区县政府和市有关部门的减排奖励总额为两项主要污染物减排奖励额的总和。
第三章奖励额度的核定
第九条市环保局按照原国家环保总局《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统计办法》、《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算细则(试行)》和《“*”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查办法(试行)》的规定,在国家审核通过并公布本市总量减排考核结果的基础上,会同市有关部门对各区县和市有关部门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量进行核查。市环保局据此将各区县政府和市有关部门污染减排年度计划完成情况和各主要污染物净减排量核定结果报市财政局。
第十条市财政局根据市环保局的核定结果,按照减排奖励标准核算各区县和市有关部门奖励总额,并下达减排奖励资金计划。
第四章资金申请与使用
第十一条各区县政府和有关部门按照市财政局核定下达的减排奖励资金预算指标,制定减排奖励资金使用计划,填报《*市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报市环保局、市财政局。经市环保局初审和汇总后,向市财政局提出申请。
减排奖励资金使用计划应符合财政专项资金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并需将资金落实到具体项目。
第十二条市财政局会同市环保局对各区县和市有关部门对减排奖励资金使用计划进行审核,经评审论证合格后,及时拨付减排奖励资金。
第十三条减排奖励资金重点用于对上一年度主要污染物减排作出实质性贡献的项目,优先安排国家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算办法明确认可的项目和措施。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市级主要污染物减排重点工程项目;
(二)实现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减排的排污单位的污染治理项目;
(三)各级污水处理厂设施改造、管网建设、中水回用项目、重点河流断面水质改善和生态保护等非基本建设类项目;
(四)重点污染源的监管工作;包括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和运行,污染源现场监督监测能力和环境监察执法能力建设等。
(五)其他与污染减排直接相关的项目。
第十四条减排奖励资金原则上不支持已获取市级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十五条市财政局会同市环保局负责对污染减排奖励专项资金的安排、使用进行管理和监督;市环保局负责主要污染物减排量的核定和奖励资金支持项目的初审工作,并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一、2020年度工作完成情况
(一)安全管理
在集团和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宏观指导下,我部门根据“安全生产以人为本”的原则,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忧患意识,充分发挥建设管理部和监理单位的现场管控和监督职能,结合政府安全监管,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确保了园区内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主要工作体现在: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修订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深入开展安全培训,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构筑农高安全文化;齐心协力克难攻坚,提升灾害防范能力。同时,我部结合现场实际对安全管理任务进行分解,以季度、月度、重大节假日等为节点对现场进行了阶段性检查、专项检查及随机抽查,确保各个工程项目施工按既定目标平稳推进。建设管理部进行进行多次安全质量检查,同时定期和不定期地召开了30余次现场工作例会,对现场存在的有违安全、质量、进度要求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并加以及时解决。为监理和总包单位制定了夜间值班制度,并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促使形成“小事不过夜,大事不过天”的良好习惯和工作作风。另外,我们还在公司、施工现场、市质安站等地组织了多次集中培训与学习,提升整体水平,全力支持和保障荆州高新区建设及其安全生产的稳定推进。
(二)疫情防控
疫情防控是今年建设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施工作业点多面广、队伍流动性强、一线施工作业人员受教育程度低、思想认识水平不高等特点增加了疫情防控工作的困难和压力。建设管理部从复工复产开始,通过制度、检查、应急演练、宣传教育、压实责任等各项手段,严格落实进出场台账管理、防控物资储备管理、特殊情况上报及时性管理、工人活动轨迹管理、体检管理、聚餐聚会管理。通过这一系列工作的抓紧抓实,确保了全年疫情防控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截至12月,所有参建单位及其分包队伍未出现一例感染患者或疑似病例。
(三)质量管理
现阶段高新区在建项目多、质量管理难度大。建设管理部结合园区内工程建设的特点,通过加强设计管理、出台相关制度、“抓监理、抓现场、抓制度”等办法,实现了良好的质量管理。“抓监理”就是通过一系列制度督促监理单位切实履行好监管职责,实现并确保现场施工过程的环环把关,不留隐患;“抓现场”即我部从上至下对施工现场保持巡查力度,把控现场关键节点及时发现问题;“抓制度”也是依法依规管理工程,树立质量管理的权威,保障荆州高新区工程项目的质量,推品质创口碑。截止12月,所有投资建设项目无明显质量事故发生。
(四) 进度情况
2020年建设管理部通过落实项目负责人制度、开展不定期的进度纠偏会议、定期召开各业务部门参与的工程例会、出台工程进度月报等多种方式方法,狠抓各项投资建设任务的进度管理,全年较好的完成了年初制定的年度工程投资目标。
1、市政道路基础设施:因高新区管委会尚未确定复兴大道西延线建设方案,导致复兴大道西延线及与其相关的高科路北段无法推进方案设计和工程施工,郑州路、莲花屿路等年度计划建设项目均按计划推进工程施工。
2、环境工程:2020年建设管理部将环保管理和环境提升作为全年工作的重点,着力推进各项环境美化优化工程施工,截止目前,体育运动公园及十里桃溪景观带全部施工完成、沿水东河及桃花潭景观带全部施工完成,完成核心区水系综合治理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优化编制、完成沿引江济汉渠部分防护绿地的绿化种植、完成太湖港桥等部分景观节点的夜景亮化等,较大的提升了园区的景观环境形象,为建设宜居宜业的国家级高新区提供环境保障。
3、二级开发部分:中试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一期已完成所有工程施工和竣工验收。桃花新村建设项目一期也已根据年度计划完成所有施工收尾工作,进入后续招商环节。
(五)其他重点工作
2020年建设管理部配合集团公司和农高司“6+5”党建融合经营达标创建工作,深入开展质量、安全、生态环保检查管控工作,出台了《农高司质量控制实施细则》、《农高司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等一系列管理文件,全年累计开展质量安全及生态环保检查、回头看30余次,确保质量、安全和生态环保零事故发生,同时“6+5”党建经营台账中明确的太湖大道北段、荆秘路西段、桃花溪路三个项目的手续也按时办理到位,圆满完成“6+5”党建经营台账明确的责任目标,有效的降低了企业经营风险。
二、工作亮点
(一)手续办理工作取得较大突破,经营风险得到有效化解。2020年度在公司领导的大力支持下,建设管理部本着对公司高度负责的态度,克服困难,努力完成共计7个项目的的施工许可的办理,大大化解了因手续不全而存在的经营审计风险。
(二)园区建设向规范、环保大步迈进。2020年度,建设管理部紧跟国家的各项政策和行业动态,认清形势,及时调整思想认识,出重拳对园区内的建设局面进行规范化、环保化管理,取得较大进展。经过这一年的努力,园区内市政道路及绿化的管养进一步规范、连通各生活办公区的污水主管网全部拉通并可正常排污至污水泵站、历史遗留的所有项目前期手续完成约90%、体育运动公园全部完工、园区景观绿化形象得到较大提升等等。这些工作的完成,大大提升了园区内的工程建设面貌,降低了企业经营风险。
三、存在的不足
(一)建设管理部是一个年轻有活力的团队,但同时也是一个缺乏经验经历、技术理论不够厚实的团队,在平时的工作中容易因经验不足而影响对问题的判断和决策。在后续的工作中部门须加强理论学习和培训、同时注重经验的借鉴和吸纳消化。
(二)对政策、法律法规掌握不及时。工程建设行业高投入大、风险高、管理严,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多且杂,同时更新快。掌握不及时,很容易对工程建设造成较大的投资浪费和管理风险。在后续的工作中须加强与集团新城事业部、安全环保部及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及时沟通,掌握各项建设动态,及时作出正确的判断并指导实践工作。
四、2021年工作计划和要点
建设管理部认真分析2020年度工作完成情况,总结经验、吸收教训,同时结合当前的建设局面及集团大的方针战略,总结并提出2021年度部门重点工作计划和要点如下:
(一)紧扣2021年度农高司投资经营计划,大力推进工程项目建设工作,力争不折不扣完成投资经营计划中明确的所有建设内容。
(二)狠抓质量安全环保管理,确保全年无较大质量安全环保事故发生。2021年,建设管理部将通过采取不同形式的检查调查、学习教育、规章约束等一系列行为手段,进一步加强质量安全环保管理,为高新区的和谐发展提供基础保障。
(三)加强政策研究学习,合理缩短前期手续并节约建设成本,同时降低工程建设投资风险。
一、上半年工作成效显著
(一)国土服务工作有序推进。完成江南新城c3-1地块、齐云大道北侧汽修a、b地块及九龙新区薄荷药业等三块工业用地挂牌,下一步将与市直部门对接做好江南新城d2地块、三江口地块及水心亭等地块挂牌出让工作。已完成农转用报批200余亩,同时,完成农转用报批组件9个,土地报批面积300余亩,现已报市国土局,正积极争取用地指标报省政府待批。地质灾害防治安全有序。对全区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排查,逐项登记造册,共排查疑似隐患点28个,通过地质队专家鉴定,确定地质灾害隐患点12处。其中需重点防范的有7处。对各重点地质灾害点进行了实地查看,组织地质队专家进行稳定性评估,采取及时、有效的防范措施。同时,积极应对阴雨天气,扎实做好地质灾害点防治工作,根据气象情况,启动防治救灾应急预案,加强技术指导。通过努力,全区未出现重大险情,确保了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开展全区矿产资源年度检查工作,4家参检矿山企业基本合格。
(二)城镇建设步伐不断加快。项目建设超序时进度推进。今年,我区共续建、新建安置区15个,本年度计划投资4.14亿元。1—6月份,完成投资3.57亿元。5个建制镇共实施项目37个,上半年已完成投资2.96亿元,占年度计划投资的53%。规划选址申报件件有回音。目前,协助各镇和区直有关单位呈报项目规划选址意见共计13件,并按市规划局意见,协助业主办理相关手续,以确保项目工作开工建设。与此同时,通过积极协调努力、借鉴汤口镇危房改造经验,并经市规划局认可,我区农村危旧房改造试点工作已全面展开。
(三)环保减排工作稳步推进。积极牵头编报向上争资备案项目10个,拟向上争资总额为3790万元。目前,已从生态建设引导资金渠道上报4个项目,拟对上争资690万元。待省、市环保专项资金相关文件下达后,将积极配合市环保局对备案中黄山市新安江(屯溪区段)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等项目进行筛选申报。同时,积极协助区经委和江南新城指挥部做好减排工作,确保cod消减目标24吨和so2消减目标2吨年度总量减排目标的实现。
(四)科学发展观学习实践活动不断深入。根据区委统一安排和部署,作为区委常委联系点,我办以“提升项目服务协调水平、促进屯溪科学和谐发展”为主题,认真组织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在完成规定动作的前提下,充分创新自选动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二、下半年工作重点
下半年,我办将继续坚持“一线工作法”,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求真务实,狠抓落实,努力践行“屯溪精神”,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与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以学习实践活动推动项目建设的全面发展,以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检验学习实践的实际成效。主要做好以下五项工作:
(一)全力服务安置区等项目建设。以中央、省、市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意见精神为契机,加大协调力度,协助全区各部门做好新建项目的规划选址工作。以项目建设为抓手积极做好小城镇建设工作,积极协调协助解决重大项目在推进中遇到的困难,进一步优化项目建设环境,按时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全力做好土地指标争取和地质灾害防治。积极与市国土局、省国土厅协调对接,落实土地指标,为项目落地奠定基础;协助指导九龙园区工业企业办理土地证问题,搭建融资平台,促进企业发展;积极做好耕地保护工作,确保年度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指标的实现;加大资源整合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管理秩序治理整顿工作力度;积极协助督促全区各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单位做好地质灾害危险点的监测和防治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三)全力以赴抓好生态建设工作。加大协调沟通力度,协助区发改等部门督促新建、在建、已建项目履行环评手续,建成项目履行环保验收手续;协助做好产业结构的调整,关停淘汰落后企业,完成cod和so2两项指标的节能减排任务。同时,组织做好农村环境整治专项资金申请工作,逐步开展农村环保工作。
一、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范围
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范围为:生产性工业用地,标准厂房用地,仓储、物流用地等。
土地使用者原以行政划拨方式取得的工业用地使用权,因企业改制、土地使用权转让等不再符合国土资源部《划拨用地目录》的,可以协议方式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采取协议方式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土地出让价格不得低于市政府确定的工业用地基准地价。
二、编制工业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
市规划局依据城市总体规划,会同环翠区政府、高区管委、经区管委和市工业园管委等单位,组织编制市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合理确定市区工业用地规模及布局,对不同类别的工业行业提出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限高、绿地率等容量控制指标,为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提供规划依据。
三、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程序
(一)编制工业用地年度供应计划。环翠区政府、高区管委、经区管委和市工业园管委要按照上级下达的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及存量建设用地情况,合理安排本辖区内拟出让工业用地的规模、各行业配置的数量和布局等,并将安排情况报市国土资源局。市国土资源局要将工业用地安排情况送市发改、经贸、规划、环保等部门征求意见。
市发改委、经贸委对拟出让工业用地安排情况,提出适合我市市区工业行业建设意见。市环保局按照国家和省产业政策及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工业用地结构、布局,对各行业类别的工业项目环境保护指标提出要求。
市国土资源局根据相关部门反馈的意见,会同市发改、经贸、建设、规划、环保等部门,依据国家和省产业政策、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城镇规划、产业布局规划以及土地市场供求状况等,编制工业用地年度供应计划,报市政府批准,并及时将工业用地年度供应计划通过中国土地市场网、政府网、土地有形市场等渠道向社会公布。
(二)建立用地预申请制度。工业用地年度供应计划公布后,意向用地者可向市国土资源局提出用地预申请,并承诺愿意支付的土地价格和土地使用条件,提供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市国土资源局据此合理安排分阶段工业用地出让的规模、结构、布局等,按计划组织实施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并通知符合条件的预申请单位或个人参加。
(三)土地征收和收回。对纳入工业用地供应计划的土地,属新增建设用地的,由市国土资源局依法转用和征收;属国有存量建设用地的,由市国土资源局依法收回或收购。
(四)基础设施建设和场地平整。工业用地实行净地出让。环翠区政府和高区、经区管委会负责组织出让土地的前期开发整理工作。土地前期开发整理的费用从土地成交价款中支付。
(五)拟定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方案。市国土资源局根据工业用地年度供应计划及用地预申请情况,分阶段将工业用地年度供应计划细化落实到地块。市发改、经贸、国土资源、规划、环保等部门根据分阶段工业用地年度供应计划和用地预申请情况,按照职责分工,分别对行业准入条件、集约用地控制标准,规划条件及附图、环境保护指标等提出明确要求。市国土资源局根据征求的意见,明确拟出让地块的土地使用条件,编制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方案。出让方案、出让底价依法报市政府批准。
(六)组织实施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方案批准后,由市国土资源局制定《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监督管理方案》,报市经济领域重点项目监察办公室备案后公告,组织实施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成交后,市国土资源局与竞得者签订《成交确认书》。
(七)办理项目立项、规划、环评等相关手续。地块竞得者凭《成交确认书》及相关资料,到发改、经贸、规划、环保等部门依法办理工业项目立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等有关报批工作。报批手续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到国家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到国家发改行政主管部门立项的工业项目,报批手续要在12个月内完成;到省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到省发改、经贸行政主管部门立项的工业项目,报批手续要在9个月内完成;到市级以下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到市级以下发改、经贸行政主管部门立项的工业项目,报批手续要在6个月内完成。未能在规定时限内办完相关手续的,按有关规定或约定另行处置拟出让的土地。
(八)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建设项目立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等有关报批手续办完后,地块竞得者应持相关资料到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出让合同应约定缴纳土地出让金的数额和时间、项目建设内容、投资强度、容积率、绿地率、项目建设开竣工期限、闲置标准、转让条件、违约责任和赔偿标准等内容。地块竞得者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到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出让金交清后,办理土地登记,发放土地使用证。
(九)供地结果公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市国土资源局要将土地出让结果通过中国土地市场网、政府网、土地有形市场等渠道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四、加强工业用地开发利用监督管理
各级国土资源、发改、经贸、监察、建设、规划、环保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加强对土地出让合同实施情况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规违约行为,切实减少土地低效利用和隐性浪费现象的发生。对构成闲置的工业用地,要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手段依法进行处置。对超出合同约定动工开发日期满1年未动工开发的,依法从高征收土地闲置费,并责令限期开工、竣工;满2年未动工开发的,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对虽按照合同约定日起动工建设,但开发建设面积不足1/3或已投资额不足1/4,且未经批准中止开发建设连续满1年的,按闲置土地处置。
一、“十二五”期间,街道办事处应分别完成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新增减排量741.2吨、46.0吨、53.8吨、6.7吨(不含机动车)。其中,2013年各项减排比例要达到2015年减排目标比例的60%以上。
二、街道办事处对本辖区污染减排工作负总责,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总量减排目标和重点减排项目按期完成。
(一)分解减排目标责任
将污染减排目标纳入本辖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每年第一季度制定实施总量减排年度工作计划。将总量减排指标、重点任务、重点减排项目分解到具体项目和重点企业,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
(二)加快淘汰落后产能
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按照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要求和国家、省、市、区下达的落后产能淘汰计划按期完成淘汰任务,督促按期关停审批(核准)新扩建项目要求关停的产能;已在年底前淘汰关闭的污染严重的企业,要加强监控、严格监管、关停到位。制定上报所属树脂工艺生产企业的关停计划,引导企业做好关停转产准备,确保2013年全区取缔树脂工艺生产行业。
(三)加强所辖企业环保日常监管及信息报告工作
建立对所辖企业环保工作的日常巡检制度,及时向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反应企业情况,协助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督导污染物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工业企业,限产或停产整改,引导企业于年年底前完成整改提升。
(四)引导工业企业实施节水改造和废水深度治理
引导所属企业完善污水配套管网,确保规模以上企业产生的污水年年底前全收集进工业园区及城市的污水配套管网。组织辖区重点耗水行业企业实施节水改造和废水深度治理,提高水回用率和清洁生产水平。
(五)引导生活能源清洁化,实施非电锅炉(炉窑)减排
2012年月日起,区划定为禁止销售、使用高污染燃料区域,街道办事处要协助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不断推进生活能源清洁化,不得新建燃煤(重油、渣油)炉窑,不得经营燃煤(重油、渣油)等高污染燃料;2012年底前,现有燃煤(重油、渣油)炉窑全面实施煤改天然气(LNG)或改电等清洁能源,1蒸吨/小时以下锅炉鼓励采用电锅炉。所有非电炉窑排放的污染物应治理并按期达到《市非电锅炉、热载体炉SO2、NOx排放浓度限值》要求;规模大于20蒸吨/小时的非电锅炉限期于2013年底前完成低氮燃烧改造或者建设脱硝装置。
(六)提高生活污水处理率
严格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十二五”市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建设计划的通知》及年度计划要求,配合有关部门按期完成污水配套管网建设任务,完善辖区内污水配套管网,通过各种渠道发动社会力量不断完善社区污水管网建设,完善雨污分流措施,尤其是加快污水支管网建设力度,2015年实现辖区内所有生活、工业污水全收集、全处理。
(七)加强水环境保护工作
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对南高、低干渠及新区水体的截污改造工作,加强对南高、低干渠及新区水体进行监管与巡查,及时拆除与水利设施无关的设备,及时制止与饮用水源保护无关的活动。完善卫生长效管理工作机制,并大力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居民的卫生意识,严查向水体倾倒垃圾等污染和破坏水质的人为活动,确保南高、低干渠及新区水体无生活垃圾排入。保护好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交通警示牌、界标,如有损坏应及时向上级水利主管部门报告。街道办事处年10月底前,辖区内规模化畜禽养殖场(顺发养殖场)必须关停。
(八)加强环境卫生和生活垃圾的管理
加强环境卫生保洁管理,提高保洁作业水平和服务质量,提高保洁人员工作积极性,增强责任心,稳定环卫队伍。实施市容网格化管理,抓好市容环卫督导队的日常巡查工作,确保环境卫生问题及时发现,及时解决。及时清理与转运生活垃圾,保持辖区环境卫生,树立城市良好形象。
(九)加强环保工作保障
严格执行《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一岗双责”暂行规定》,减排工作街道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必须确定1名分管环保工作领导及至少1名环保专职工作人员,加强日常环境监管,推进污染减排工作,并有相应的经费保障。
(一)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元至十月份,全部工业企业预计完成工业总产值252亿元,占年计划的89.7%,同比增长30.5%;预计完成工业增加值76亿元,占年计划的86.4%,同比增长30.8%。
元至十月份,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预计完成工业总产值176亿元,占年计划的92.6%,同比增长36%;完成工业增加值55亿元,占年计划的90.9%,同比增长37.5%,预计增速居全省第一位;实现销售收入166.8亿元,占年计划的97.8%,同比增长56.2%,预计增幅居全省第一位;实现利润7.2亿元,占计划的80%,同比增长39.5%,预计增幅居全省第十二位;实现税金8亿元,占年计划的88.9%。同比增长55.7%;累计产销率98.2%;经济效益综合指数190%;亏损企业10户,亏损面6.3%,同比上升1.7个百分点,预计亏损额3600万元。
2005年,全市工业企业预计完成工业总产值300亿元,占计划106.4%,完成工业增加值90亿元,占计划102.3%。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预计完成工业总产值210亿元,占计划109.4%,同比增长36.5%;完成工业增加值65.5亿元,占计划108.3%,同比增长37%,预计增幅居全省第一位;预计实现销售收入200亿元,占计划117.6%,同比增长55%,预计增幅居全省第一位;预计实现利润9亿元,占计划100%,同比增长39.8%,预计增幅居全省第十位;预计实现税金9.5亿元,占计划105.6%,同比增长38.5%;累计产销率98%,与年计划持平;经济效益综合指数190%,高于计划30个百分点;亏损企业8户,亏损面5%,与市定目标持平,亏损额3500万元。
2005年,全市工业总产值超亿元企业预计29家,比2004年增加8家;销售收入超亿元企业预计28家,比2004年增加11家。
(二)项目投资完成情况
元至十月份,全市共实施投资额在200万元以上的工业项目164个,总投资111亿元,已完成投资25.5亿元,占年计划34亿元的75%,同比增长40.14%。其中,市直共实施18个(已完工9个),已完成投资15.5亿元,占年计划19亿元(不含沁北电厂二期)的81.58%,同比增长23.54%;乡镇共实施146个(已完工50个),已完成投资9.97亿元,占年计划5亿元的199.4%,同比增长76.99%。
预计到年底,全市工业企业可完成投资29亿元,占年计划34亿元的85.29%,其中市直企业可完成19亿元,占年计划19亿元(不含沁北电厂二期)的100%,乡镇企业可完成10亿元,占年计划5亿元的200%。
二、2006年工业经济发展形势分析
2006年,我市工业经济面临的形势不容乐观,经济增长的幅度会有所下降,综合分析,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不利因素:
(一)受宏观经济形势的影响,我市经济增长已由高速扩张期向平稳较快增长期转换
从全国工业增长趋势来看,工业经济增长开始明显减缓,工业经济运行平稳的特征比较明显。尤其是上海、广州、浙江、福建等东南沿海地区速度回落比较明显。前三季度全国利润增幅同比回落19.7%,亏损明显上升,亏损企业亏损额增幅同比大幅提高50.4个百分点。我市工业在全国来讲,处于工业链条的低端,基础工业和原材料工业所占比重较大,对市场反应的灵敏度不如高端产业。在发达地区遭遇效益回落时,其滞后影响在2006年将不可避免地波及我市。与此同时,受资源约束矛盾的影响,今年以来涉及工业领域的电价、油价、运价、水价、能源原材料价格上涨因素较多,对工业经济增长的影响将进一步显现。
从我省情况看,进入10月份以来,电力、煤炭和运力供需发生较大变化。从用电上看,到10月24日,省网用电量仅比去年同期增长1.57%,发电量增长4.27%,比正常负荷低100-120万千瓦时。电力需求减弱,电源建设步伐加快,电力过剩的问题开始显现。同时,煤炭、铁路运输形势也发生了一些变化,部分企业的部分煤种开始积压,煤炭价格下降,铁路运输货源不足,近两个月铁路运输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据郑州铁路局的资料显示,六月底全局铁路请车满足率为60%,九月底上升为80%。煤、电、运是工业经济增长的先行指标,这种状况的出现,预示着我省工业经济增速将极有可能出现回落。
从2000年开始,我市工业经济步入了快速发展的时期,工业生产增速逐年加快,每年提高5个百分点以上。其中2001年工业生产增速18.3%,比2000年增加6.1个百分点;2002年工业生产增速24%,同比提高5.7个百分点;2003年工业生产增速29.1%,同比增加5.1个百分点;2004年工业生产增速36%,同比提高6.9个百分点。但是,由于我市工业结构的不合理,钢铁、冶金、化工、建材等主导行业全部在国家的重点调控范围之内,随着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继续加强和全国、全省经济增长的逐渐减缓,工业经济增长面临的压力越来越大。我市工业经济增长已由高速扩张期逐渐向平稳较快增长期转变。2005年工业经济增长预计为37%,增速仅同比提高1个百分点。2006年预计工业增速将回落到20%左右。
(二)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减少,年度内缺乏能够形成经济增长点的大项目
从近年我市工业经济发展情况来看,工业项目投资的快速增长是拉动工业经济快速增长的主要因素。2003年全市完成工业项目投资12.7亿元,同比增长234.2%,2004年完成工业项目投资23.5亿元,同比增长85%,2005年预计完成工业项目投资29亿元,同比增长23.4%,这些投资极大地拉动了我市的工业增长。2006年,全市计划实施投资额在200万元以上的工业项目56个,总投资39.4亿元,年度计划投资13.8亿元,近年来首次出现下降。2006年全市工业固定资产投资有以下特点:一是投资额度少,计划总投资比2005年少75.6亿元,年度投资比2005年少20.3亿元;二是项目规模小,在55个工业项目中,年度投资超亿元的工业项目只有4个,而2005年年度投资在亿元以上的项目达到9个;三是高新技术项目比重低,在37个新开工项目中,只有中原特钢的模具扁钢锻坯生产线技改工程列入先进制造业项目。由于2006年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减少,同时年度内又缺乏能够形成经济增长点的大项目,对全市工业经济增长造成了较大的影响。
(三)基数的膨胀也是造成2006年增速不高的一个重要因素
2005年,预计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完成总产值210亿元,比2004年增加了74亿元,较2003年增加了124亿元,是2003年的2.44倍。基数的大幅提高,也使得2006年各项经济指标难以保持较高增幅。
根据对我市工业经济形势的分析和全市工业主要经济增长因素的调查,2006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预计新增工业总产值41.13亿元,销售收入38.76亿元,利润19680万元,税金25050万元。
三、2006年工业经济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指导思想: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工业经济发展全局,以发展为主题,以结构调整为主线,以提高工业经济整体素质为目标,坚持不懈地实施项目带动和开放带动战略,加快现有企业的技术改造步伐,拉长产业产品链条,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推进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深化企业股权结构改革,创新企业管理机制,不断促进我市工业经济健康、协调、持续发展。
主要经济指标:
全市工业总产值计划完成355亿元,同比增长18.3%;工业增加值计划完成107亿元,同比增长18.9%。
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计划完成252亿元,同比增长20%;工业增加值计划完成79亿元,同比增长20.6%。
规模以上工业计划实现销售收入240亿元,同比增长20%。
规模以上工业计划实现利润11亿元,同比增长22.2%。
规模以上工业计划实现税金12亿元,同比增长26.3%。
规模以上工业产销率计划98%。
规模以上工业亏损面不超过5%。
规模以上工业经济效益综合指数计划180%。
部分重点工业企业发展目标:工业总产值超50亿元的企业2家(豫光、济钢),超20亿元的企业1家(沁北电厂),超10亿元的企业2家(豫港焦化、豫源化电),超5亿元的企业6家(中原特钢、电业公司、恒通化工、丰田肥业、万洋冶炼、金利铅业),超亿元的企业23家(济源煤业、太行水泥、高压开关厂、奔月浮玻、天龙焦化、亿华铁路器材等)。
工业固定资产投资目标:全市计划实施投资额在200万元以上的工业项目56个,总投资394255万元,年度计划投资137860万元。市直工业企业计划实施项目22个,总投资300625万元,年度计划投资92600万元。其中,续建项目6个,年度计划投资46000万元;新开工项目16个,年度计划投资46600万元。乡镇工业企业计划实施项目34个,总投资93630万元,年度计划投资45260万元。其中,续建项目12个,年度计划投资13230万元;新开工项目22个,年度计划投资32030万元。
四、2006年的主要工作措施
(一)坚持不懈抓好项目建设,千方百计培植经济增长点
2006年仍然要突出抓好项目建设工作,抢时间、争进度,千方百计克服建设中的各种困难。2006年计划实施的工业项目现在已排出56项,要抓紧抓实抓好,确保按计划投产,发挥效益。
一是要抓好2005年计划开工而未开工的项目。包括百万吨捣固焦、12万吨树脂粉等,要针对这些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具体问题,下大力气逐一解决,为项目建设创造基本条件,力争2006年上半年开工建设。
二是要抓好在建项目。包括联创化工、15万吨煤焦油、10万吨再生铅、PPS、济钢环保改造工程等,确保2006年上半年竣工投产。
三是要抓好新建项目。中原特钢总投资1.6亿元的模具扁钢锻坯生产线技改、太行水泥百万吨水泥扩建、奔月浮玻二期生产线等。
四是切实抓好项目筛选和储备工作。目前,我们在项目储备上已经面临着很大的危机,储备的好项目、大项目屈指可数,大的经济增长点不多。所以,明年要在项目储备上狠下功夫。要组织企业到大专院校、科研院所联系对接,收集项目信息,综合分析论证,扎扎实实储备一批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广的项目。
(二)强力推进工业结构调整,加快发展高新技术和先进制造业
"十一五"期间我们面临的最大发展机遇就是国际国内的产业转移,这个机遇能否利用好,对整个经济的结构调整、上档升级至关重要。
一是要出台结构调整优惠政策,形成政策洼地,调动方方面面的积极性,促进产业结构尽快升级。
二是要把明年定为"工业结构调整年",以结构调整为主线,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尽快掀起结构调整。
三是要在继续抓好传统优势产业上档升级的同时,突出加快高新技术和先进制造业的发展,对铅锌、树脂、焦炭要拉长产业链条;对深孔加工、白云制药、水晶、液压支柱等,要做大做强,膨胀规模,形成更大的经济优势。
(三)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强资源综合利用
不管是国家的宏观政策,还是目前的环境压力和企业利润空间,都要求我们必须把发展循环经济提到重要的议事日程。在发展循环经济上,要立足现实,根据发展的可行性,与环保部门共同排出限期治理、综合利用的时间表,一块一块抓落实,一步一步向前推进。
明年重点要抓好铅锌行业的循环经济工作。以豫光集团为试点,促其进一步完善循环经济产业结构,在现有基础上加大铜、锑、铋的回收力度,开发引进钴、镉等金属的回收技术,并形成一定的生产能力。万洋冶炼、金利铅业也要进一步加快节奏,加快资源综合利用步伐。全市铅冶炼企业要从2006年起,利用三年时间,全部采取富氧底吹工艺,提升行业水平,提高综合效益。在抓好铅锌行业资源综合利用的同时,要引导和支持冶金、化工、电力、建材等资源消耗行业加大科技投入力度,加强资源综合利用工作,对粉煤灰、电石渣、钢渣等工业废弃物的循环利用都要加大力度,变废为宝,形成新的产业。
(四)完善招商形式,加大招商引资力度
要针对工业企业招商引资效果不明显、引进的大项目不多等问题,切实采取措施改变这种局面。
一是要切实以企业为主体,实行项目招商、产业招商、股权招商,以实实在在的利益吸引客商投资。
二是要进行对口招商,对国内外知名企业要主动上门对接,采取兼并、重组等各种形式,吸引其前来合资、合作,拓展我市企业的发展空间。
三是产业招商,按照结构调整目录,有针对性地招商。对于一些企业产品有市场、生产有规模,但缺乏资金,不能满负荷生产的情况,要搞好产品招商,尽快形成经济优势。
(五)强化政策支持,为工业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我们目前对工业经济发展已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但这些政策从目前来看,还没有形成明显的政策洼地,对项目、对资金、对人才、对技术的吸引力还不够大,还需要再进一步研究出台一些新的优惠政策。特别是结构调整,要研究新的办法,要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千方百计吸引和带动金融、民间、外来资本参与我市工业结构调整。
第一条扩大有效投资工作考核是县委、县政府年度综合考核内容之一,按综合考核办法确定的分值计入综合考核,具体由县发改局负责组织考核工作。
第二条扩大有效投资工作考核对象为全县的乡镇(街道)、县政府工作部门和列入考核的垂直管理单位,以及需要列入考核的单位。
第三条扩大有效投资工作考核包括基本建设项目、重点建设项目、重大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责任目标以及项目推进服务工作、乡镇(街道)项目政策处理工作等内容。
第四条基本建设项目计划完成情况以统计部门提供的年度统计数据为准,重大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和重点建设项目完成情况以发改局汇总的情况为准。
第五条扩大有效投资工作考核实行否优制。本年度扩大有效投资推进过程中,县有关部门和乡镇领导违反廉政建设、未按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程序、建设中有违规违法行为的实行否优制;重点工程建设中发生较大生产安全或工程质量等责任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实行否优制,取消扩大有效投资评优资格。
第六条考核实行自行考核与组织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照本办法有关规定和要求,在组织考核前,由各部门、乡镇(街道)自行打分考核,将自评考核结果报县发改局;在县项目推进工作考核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县发改局按照本办法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各项考核内容进行考核,并按得分高低排出名次。
第七条扩大有效投资工作考核奖励办法。
(一)部门扩大有效投资工作考核奖励设项目建设奖、项目前期工作奖、项目服务奖。
项目建设奖,对象为有基本建设项目(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的责任部门,按考核得分高低取前6名,设一等奖1名,奖金5万元;二等奖2名,奖金各3万元;三等奖3名,奖金各2万元。完成市政府确定的年度固定资产投资目标任务,县发改局、统计局同期获得项目建设一等奖。
项目前期工作奖,对象为有重大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计划的部门,按得分高低取前三名,设一等奖1名,奖金5万元;二等奖1名,奖金3万元;三等奖1名,奖金2万元。
项目服务奖,对象为项目推进中的项目审批及其他相关服务工作部门,具体为县监察局、建设局、国资源土局、环保局、水利局、林业局、财政局、经济商务局、招商局、审计局、气象局、行政审批中心等12个部门。项目服务奖考核分由项目业主满意分70%和综合考核满意分30%组成,项目业主满意分的评分办法采取由评奖单位以外的县重点项目业主单位和随机抽取其他数个项目业主单位参加评分,取平均分为最后得分;综合考核满意分由县发改局进行打分,按两项合计得分高低评定。评出项目服务奖3名,按考核得分高低排名,第一名奖金5万元,第二名奖金3万元,第三名奖金2万元。
(二)乡镇(街道)扩大有效投资工作考核奖励。
综合考虑项目建设任务和重点项目(重大前期项目)的选址布局以及服务保障(政策处理),将全县的乡镇(街道)分为二大类别进行考核与奖励。
第一类别(按年度项目建设计划进行调整):重点考核项目实施情况和政策处理工作,按考核得分高低排名,评出一、二等奖,一等奖奖金10万元、二等奖奖金5万元。
第二类别。重点考核项目实施情况和政策处理等工作,按考核得分高低排名,设一等奖1名,奖金5万元;二等奖2名,奖金各3万元;三等奖3名,奖金各2万元。
(三)重点项目实行单个考核奖励。
按照“一个项目、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机制、一抓到底”的要求,对列入县级以上重点项目,根据年初计划进度要求,实行“月排名季考核”的方式进行考核,对于完成年度投资计划并达到工程实际形象进度的项目,未完成计划投资任务的季度,核减该季度计划投资与实际投资差额后再进行奖励。
奖励方式:根据实际完成投资额进行奖励(不包括项目前期支付的土地购置费和政策处理等费用),新建项目每完成投资1000万元,奖励1万元,其中企业投资项目奖励0.5万元;续建项目每完成投资1000万元,奖励0.5万元,其中企业投资项目奖励0.25万元。
(四)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奖励。
按照“一个项目、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机制”的工作机制,对列入县级以上的重大前期项目以项目为单位进行考核,每一个项目按梯度推进目标计算,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得基本分;没有完成的,每低一个梯度扣20分,以此类推;超梯度的最多加20分;年度只有一个梯度任务的,没有实质性进展的不得分。
奖励方式: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项目给予奖励10000元;超梯度完成目标任务的项目奖励20000元;未完成目标任务的项目不予奖励。
(五)项目推进工作个人优秀奖。
设乡镇(街道)和部门项目推进个人优秀奖若干名,县人民政府给予通报表彰,各奖励2000元。
第八条部门项目建设综合考核(200分)
(一)基本建设项目(重点项目)计划目标考核(基本分100分)。
1.年度投资计划编制(3分)。
(1)按规定要求编制年度计划的得2分,年度计划编制不完整扣1至2分,没有年度计划的不得分。
(2)年度投资计划与县发改局、财政局及时做好衔接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
2.项目建设机制(5分)。
(1)建立项目推进工作机构,且确定项目负责人和具体工作人员的得3分(有多个项目应分别建立,以文件为依据),否则扣1至3分。
(2)健全项目推进工作制度(主要为项目建设和管理等相关工作制度),措施得当的得2分,否则扣1至2分。
3.信息反馈(7分)。
及时准确做好统计工作,按时完成投资进度月度报表(包括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情况表)及其他相关项目推进工作材料的,得基本分7分。一次不报扣2分,累计两次不报扣5分,累计三次及以上不报的此项不得分。
4.项目库建设和项目信息更新维护(10分)。
(1)本单位未根据投资项目信息管理工作要求和不同性质、不同阶段、不同类型项目建立项目库的此项不得分。
(2)建立健全本单位(本行业)项目储备库,做到及时更新,且质量符合投资项目信息管理要求的得7分,否则缺一项内容扣2分,直至该项扣完为止。
(3)按规定及时填报项目审批和项目进展情况月报表以及项目管理的其他更新信息得3分,未按规定时间要求报送信息的酌情扣分。
5.基本分考核(基本分60分)。
以下达的《年度基本建设项目投资计划》为基数进行考核,完成计划目标得基本分,每增、减一个百分点加、减0.5分,上不封顶,下不保底。
6.项目监管(15分)。
(1)严格执行项目招标投标和建设监理制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有多个项目的按平均分计分。
(2)工程质量2分。加强全面质量管理,有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责任制的得2分,否则酌情扣分。工程建设中发生较大生产安全或工程质量等责任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取消项目推进考核资格。
(3)重点项目监管10分。健全重点项目工作机制,按时报送重点项目月报表、效能台帐及攻坚活动等阶段性工作相关材料,得10分,否则酌情扣分。
(二)重大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责任目标考核(基本分100分)
1.编制前期项目年度目标任务(3分)。
(1)按规定要求编制年度前期工作计划的得2分,年度计划编制不完整扣1至2分,没有年度计划的不得分。
(2)年度前期工作计划与县发改局、财政局及时做好衔接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
2.项目库建设和项目信息更新维护(10分)。
(1)本单位未根据投资项目信息管理工作要求和不同性质、不同阶段、不同类型项目建立项目库的此项不得分。
(2)建立健全本单位(本行业)项目储备库,做到及时更新,且质量符合投资项目信息管理要求的得7分,否则缺一项内容扣2分,直至该项扣完为止。
(3)按规定及时填报项目审批和项目进展情况月报表以及项目管理的其他更新信息得3分,未按规定时间要求报送信息的酌情扣分。
3.项目前期工作机制(5分)。
(1)建立项目前期工作机构,且确定项目负责人和具体工作人员的得3分(有多个项目应分别建立),否则扣1至3分。
(2)健全项目前期工作制度(主要是项目土地征用、用地报批及其他项目前期各项工作制度),措施得当的得2分,否则扣1至2分。
4.信息反馈(7分)。
按时完成项目前期工作月度报表及其他相关项目推进工作材料的,得基本分7分。一次不报扣2分,累计两次不报扣5分,累计三次及以上不报的此项不得分。
5.项目前期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基本分75分)。
(1)完成年度前期工作计划目标任务的,得基本分70分。年度每低一个梯度的扣20分,低二个梯度的不得分;每超过一个梯度的加20分;有多个前期项目的按平均分计算。
(2)项目前期工作按《自治县招投标管理办法》及市人民政府《关于中介机构选择的通知》的规定选择中介机构的得2分,否则此项不得分。
(3)项目前期工作符合相关职能部门(指发改、建设、国土、环保、消防、水利、气象等)要求的得3分,否则酌情扣分。
第九条乡镇(街道)扩大有效投资工作考核(基本分100分)
1.年度项目政策处理工作计划编制(3分)。
按规定要求编制政策处理计划的得3分,否则酌情扣分,没有年度计划的不得分。
2.项目库建设(10分)。
(1)建立健全本乡镇项目库,项目库质量达到《自治县政府投资项目库管理办法》要求,且报送至县发改局的得6分,否则不得分。
(2)按规定及时更新维护报送项目库的得4分,未按规定时间要求报送信息的酌情扣分。
3.项目建设机制(5分)。
(1)建立政策处理(项目推进)工作机构的得3分(有多个项目应分别建立),否则扣1至3分。
(2)健全政策处理(项目推进)工作制度,措施得当的得2分,否则扣1至2分。
4.信息反馈(7分)。
及时准确做好统计工作,按季度反馈政策处理工作动态的及其他相关项目推进工作材料的,得基本分7分。一次不报扣3分,累计两次不报的此项不得分。
5.政策处理工作(75分)。
按时完成项目征地、拆迁等政策处理计划的得75分。项目征地、拆迁等政策处理工作不能按项目建设进度计划(项目前期工作)要求完成的每个项目扣3至10分(有影响项目施工情况的扣3至5分,阻碍项目施工的扣5至8分,导致项目停工的扣8至10分)。多个项目扣分累计相加,直至该项分值扣完为止。
第十条各有关部门、乡镇(街道)因项目推进工作不力,出现下列行为的,每发生一次,在相应单项工作内容分数中扣2分。
1.被县领导批示经查实的。
2.被县及以上相关部门通报批评的。
3.未能按督查要求按时整改的。
4.由于工作方法不当,影响社会稳定的。
5.扩大有效投资工作考核中的否决项和扣分项由县两办督查室、监察部门、县发改局实行举证扣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