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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XX县公安督察部门执法监督基本情况
XX县公安督察部门牢固树立强化执法监督、保障执法为民的理念,始终把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努力提高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作为督察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立足点;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查纠并举、注重预防的理念,把最大限度地增加执法服务中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执法服务中不和谐因素,着力构建新时期和谐警民关系作为公安督察工作的根本目的。通过完善内部监督机制,规范制度规定,指导和约束警务行为,尽可能减少不规范的人为因素,着力营造有利于公安工作的执法环境;针对程序违法、责任缺位、人情干扰、利益诱惑等影响严格、公正执法的突出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坚决严格依法监督,确保执法公正。
二、XX县公安督察部门执法监督中存在的问题
1、思想认识不到位,妨碍公安督察部门执法监督
部分人认为公安机关及公安民警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有纪检、监察、法制、政工等部门管辖,实施公安督察工作纯属多余;领导重视不够,造成机构不健全,人员不到位,工作无人抓,公安督察工作难以开展;一线民警,缺乏对公安督察工作重要性的认识,错误理解公安督察是对个人行为的苛刻约束,不支持、不配合、产生厌倦抵触情绪;以上情况的存在妨碍了公安督察部门的执法监督工作。
2、公安督察部门警力不足、任务繁重,公安督察工作难以落到实处
公安督察部门警力不足,面对重大活动的秩序维护情况、治安刑事案件的立案、侦查、调查、处罚和强制措施的实施情况、公民报警求助和控申情况等繁重督察任务,心有余,力不足,只能局限于办公室坐阵指挥,无法把督察工作落到实处。同时,公安督察部门装备和经费不足,不能维持正常的工作开支,不能保证督察工作正常运转,增加了公安督察工作的难度。
3、公安督察部门自身存在不足,难以开展公安督察工作
公安督察部门很少的人员配备与越来越繁重的任务和严峻的形势不相适应,公安督察人员的督察手段与越来越艰巨的任务不相适应,这些自身存在的不足,制约了公安督察工作的开展。与此同时,公安督察部门主要对执法活动进行现场和事中监督,缺乏事前监督,事后监督结果运用不充分,这些也影响了公安督察工作的效能与效果。
三、解决存在问题的措施和建议
要解决公安督察工作存在的问题,增强执法监督的效能与效果,关键是要建立执法监督的长效机制,用机制保证执法监督工作的有效开展,用机制提高执法监督工作的效能,用机制增强执法监督工作的效果。
1、加强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公安督察的服务保障作用
设立公安督察的目的是为了完善公安机关监督机制,保障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公安督察的职责是监督,作用是保障。要打造一支政治合格、业务过硬、作风优良的公安督察队伍,发挥公安督察的服务保障作用。
一是加强学习,提高素质。公安督察部门要认真学习党的理论和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学习国家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知识,按照公安部警务督察局提出的三懂五会要求和岗位能力标准,开展岗位练兵活动,抓好公安督察技能训练,不断提升自己的政治素质、法律知识和业务技能,更加适应新形势下做好公安督察工作的能力需要。
二是齐心协力,做好工作。公安督察部门要团结一致、齐心协力,进一步增强团队意识,维护集体荣誉,大力营造讲团结、讲大局、讲奉献、讲正气的浓厚氛围,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加强相互沟通,注意工作方法,做到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更好地完成各项公安督察任务,充分发挥公安督察的服务保障作用。
三是健全制度,规范程序。公安督察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健全完善公安督察的业务工作规范、内部管理规范、言行举止规范以及与工作相配套的一系列规章制度与程序规定,努力以制度保障公安督察工作规范运行。公安督察部门要切实增强组织纪律观念,模范执行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严守纪律,廉洁自律;要坚定理想信念,忠于职业操守,精心钻研业务,提高自身素质,做到政治坚定、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树立忠诚进取、廉洁和谐的公安督察新形象,真正使公安督察工作成为领导信任、民警欢迎、群众满意的工作。
四是落实责任,严格考核。公安督察部门要给每个督察民警落实工作责任,制定科学合理的考核指标,进行严格考核。要通过落实责任,严格考核,推动每个督察民警高质量地完成公安督察任务。公安督察工作要进行季度绩效考评,确保考评结果公正、准确,切实起到以考促战、推进工作的目的。
2、创新公安督察方式,全力推进公安督察工作深入发展
强化法律监督促进执法规范化
全省各级检察机关针对群众反映、社会关注的规范执法问题,坚持边排查、边解决、边建机制,通过创新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
白城市检察院制定了审查决定逮捕自侦案件“限时补充证据”制度,要求办案人员要有效地利用《刑事诉讼法》第69条规定的7天时间,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应当在3日内提出补充侦查意见,自侦部门应及时、准确地完成补充侦查工作。保障了检察机关在自侦工作中的公正廉洁执法,同时也节约了诉讼资源。
白城市检察院在审查洮南市检察院反贪局提请决定逮捕的嫌疑人蒙某贪污案件时发现,嫌疑人提出涉案款项中有4000元是经单位领导同意核销的,核销后付给了为单位运粮的人员。但自侦部门对此未做调查,并在其它证据并不充分的情况下提请决定逮捕。侦监部门办案人经审查认为,这4000元的事实证据在本案中意义重大,必须查清,遂提出“限时补充证据”意见。洮南市检察院反贪部门按照补充证据意见的要求,在3日内补充完善了相关证据,使案件达到了决定逮捕的要求。
舒兰市检察院着眼规范执法行为,增加公诉工作透明度。采取建立权利告知制度、建立案件查询制度、建立阅卷制度、建立听取意见制度、建立专门接待制度等5项措施,全力打造“阳光公诉”工程。通化县检察院探索建立了“四不”机制:加强反腐倡廉教育,构建“不愿为”的自律机制;强化监督制约。构建“不能为”的防范机制;加大违纪查处力度,构建“不敢为”的惩戒机制:坚持从优待警,构建“不必为”的保障机制,等等。
同时,全省检察机关还加大信息化建设投入,用信息化手段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目前,基本上实现了100%应用办案软件、100%实现网上办理、100%实现规范化录入,进一步推进执法活动全程动态管理和实时监督。松原市检察院全面推行了网上办公办案实践,各项办案工作均在局域网内进行,2007年以来,共在网上办理批捕、案件11909余件,批捕案由原来平均7天缩短为2至3天,案件由原来的平均20余天缩短为10至12天,提高了办案质量和工作效率。
强化自身监督完善内部制约机制
加强内部监督对于提升检察公信力、提升监督能力意义重大。内部监督的重点是确保检察权的正确行使,而完善制度建设则是加强内部监督的重要保障。
从2010年开始,省检察院每年确定2至3位市、州院检察长到省检察院述职,接受省检察院党组的廉政质询。适时进行检务督察和专项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推行阳光执法,主动请人大审议和政协评议工作,主动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媒体的监督。
辽源市检察院在纪律建设上突出了经常化督察,在全省率先执行检务督察通报制度,为4个县区院统一配发了检务督察车,配备必要的照相、录像设备,并整合了全市两级院监察部门的工作力量,形成了流动检查、联动监察的工作格局。他们把督察从8小时以内延伸到8小时以外,从工作纪律延伸到工作程序,还向社会公布了24小时专门的纪检监察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制度的执行比制度本身更重要,制度的效力就在于落实执行。全省检察机关始终高度重视制度的执行环节,坚持从严治检,严肃查处违法违纪人员,绝不姑息迁就。仅2008年,就查处违法违纪检察人员24人,其中依法追究刑事责任7人。同时,他们还注重加强警示教育,将近年来全省检察人员违法违纪案例编辑成册,组织全省检察人员学习,以此来警示广大检察人员“莫伸手,伸手必被捉”、“莫触电,触电必被击”,让广大检察人员认识到制度的严肃性和威慑力,使其不想、不能、不敢违法违纪。2010年8月,举办了检察机关自身反腐倡廉教育巡回展览,列举和剖析了全国和全省近年来发生的40起检察人员特别是检察领导干部违法违纪典型案例。展览在全省检察机关巡回举办,全省7000名检察人员全部参观学习,取得了较好的教育效果。时任省委常委省政法委书记李申学、长春市委书记高广滨参观了展览,并给予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
加强外部监督提高执法公信力
认真接受人大监督。省检察院变联系代表为服务代表,成立服务代表工作办公室,创办了《人大代表专刊》,多渠道、多形式、多举措地为代表依法履职创造条件。全省三级院检察长经常面对面地向代表通报工作、征求意见,邀请各级代表列席检察委员会70次,召开座谈会208次,采纳代表合理化建议500余条,促进了检察工作健康发展。仅2009年,全省各级院向各级人大常委会和专门委员会报告专项工作298次,接受代表视察、执法检查和评议219次,办理代表意见和建议48次,办理转办案件27件,面复率100%。
临夏州工业和信息化局
根据州委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总体安排,为扎实推进我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取得实效,按照局党组《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十大专题调研工作方案》要求,10月中旬,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董汛,调研员喇正义带领相关科室人员对全州煤炭交易市场体系建设和煤炭经营监管工作开展了专题调研。
一、工作进展及成效
近年来,各县(市)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和省工信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市场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炭市场体系建设和煤炭质量监管的意见》精神,加强全州煤炭市场体系建设和煤炭经营监督管理工作,加大煤质管控工作力度,打击销售和使用劣质煤行为,从源头保障用煤质量,防治燃煤大气污染,推进中央、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机构。各县(市)高度重视煤炭经营监管工作,成立煤质管控工作领导小组,在工信局设立办公室,明确工信、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等各相关部门工作职责,协调推进煤炭交易市场、二级配送网点市场体系建设和煤质管控工作。
(二)制定工作方案,建立煤质管控工作体系。州工信局、原州环保局、原州质监局制定印发了《临夏州散煤质量管控实施方案》(临州工信发[2017]217号);州工信委制定印发了《持续加强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方案》(临州工信发[2018]206号);州工信局牵头起草了《临夏州煤炭经营管理办法》,经州政府第91次常务会议研究审定后已印发实行;各县(市)制定出台了《煤质管控工作实施方案》和《煤炭交易市场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为各相关部门开展煤炭经营监管工作提供工作遵循和依据。
(三)加快推进建设煤炭交易市场及二级配送网点建设。各县(市)依照城乡规划,按照“布局合理、方便群众、统一配送”的原则,加快建设煤炭交易市场和二级配送网点,由政府统一规划、统一监管的煤炭交易市场和配送体系已形成。截止目前,全州已建成煤炭一级交易市场11个(其中:临夏市3个、康乐县2个、其它县各一个);建成二级煤炭配送网点176个(其中:临夏市1个、临夏县75个、永靖县25个、积石山县11个、和政县7个、康乐县43个、广河县10个、东乡县4个),正在规划建设二级煤炭配送网点45个(其中:积石山县1个、东乡县6个、和政县4个、康乐县20个、广河县14个)。广河县投资600万元规划新建的大型标准化煤炭交易市场已建成投入运营。
(四)从严规范煤炭市场经营秩序。根据国家和省上煤质管控工作总体要求,各县(市)成立煤炭市场整治领导小组,制定出台了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为治理整顿煤炭市场创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临夏市建立煤炭交易车辆监管台账,在市场内安装全天候监控设施,对固定的煤炭运送车辆安装专用牌子,加强购煤运送全过程监管。临夏县全面摸排煤炭销售网点,清理关闭露天堆放经销点37个;标准化改造建设二级网点75个。东乡县加大对储煤场、煤炭经营摊点的执法监督检查和整治,出动执法人员526人次,执法车12辆,清理煤炭销售站点68处,车载销售18车次,责令外迁5处。积石山县在建成标准化交易市场的基础上,县财政对各乡镇给予经费支持推进二级配送网点建设。
(五)加大煤炭质量抽检力度和频次。市场监管部门严格落实煤炭质量监督抽查制度,2018年完成抽检378批次,23批次不合格,合格率93.9%。2019年,省级第一批环保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中,我州5家企业销售的煤炭产品全部合格;州级第一、二季度商品煤质量监督抽查共计36批次,合格35批次,合格率94.4%。同时,进一步规范完善煤炭交易市场及经营户购销凭证、煤质抽检报告等工作台账,对煤炭经营户全部进行了登记造册。
(六)设立煤炭检查站实施卡口管控。为从源头上杜绝劣质煤炭进入,除永靖县外,各县(市)在进入城区主要路口设立煤炭检查站,由交通运输、公安交警、市场监管、城管执法等部门联合执法。全州现已建成投入使用煤炭检查站卡口11处,对运煤车辆进行检查,对没有煤质检测报告及相关手续的运煤车辆予以劝返。截止目前,全州已劝返运煤车辆284辆/次,煤炭16555吨。
(七)加强煤质管控监督检查工作。州工信局会同生态环境、市场监管部门,通过配合省上督查、州政府分管州长督查、部门组织调研督查等方式对各县(市)煤炭市场建设及煤质管控工作多次进行调研督查,及时指出存在的问题,督促县(市)加快煤炭市场和配送体系建设工作进度,确保管控措施和监管体系进一步完善。
二、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是有些县煤炭市场建设不规范。有的县煤炭市场及二级配送网点存在扬尘、污水防治等环保设施不完善的问题。
二是二级配送网点建设进展缓慢。除临夏市、临夏县、永靖县、积石山县外,其他县乡镇二级配送网点建设因规划、征地、经费等方面的困难进展比较缓慢。
三是煤炭检查站卡口管控还不到位。永靖县出入口比较多,至今在辖区主要入口未设立煤炭检查站卡口,采取公安交警摄像头监控煤炭运输车辆。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州、县(市)工信、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等部门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州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各项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切实增强抓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强化部门监管职责,加大联动执法力度,全力推动全州煤炭交易市场体系建设和煤炭经营监管工作,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二)加强部门协作,推进煤炭市场及配送体系建设。州工信、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等部门结合各自工作职责,勇于担当作为、加强协作配合。州工信局督促各县(市)进一步完善煤炭交易市场的整体功能,加快二级配送网点建设进度,加大辖区内剩余零散经营户清理取缔力度,从源头上杜绝销售劣质煤。州生态环境局督促各县(市)进一步落实煤炭交易市场及二级配送网点的场地硬化、扬尘防治、污水防治、环境影响评价等环保设施建设,清理整治环境脏乱差等问题。州市场监管局督促各县(市)进一步规范煤炭市场及二级配送网点经营户的经销台账、煤质抽检报告等工作台账,清理整治无证照或证照不全的非法煤炭经营户,严厉打击掺杂掺假、以次充好、经销劣质煤等违法违规行为。
根据决胜现代化的指标要求和十大行动方案,我镇将进一步推动城市管理工作,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和社会普遍关注的热难点问题,建立健全长效的城市管理机制。明确职责,整合资源,在较短时间内提高市容市貌水平和群众满意度,力争在现代化体系考核中不失分。现将目前我镇城市管理工作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回顾
(一)完善管理机制,提高城市管理效率
一是完善城市管理考核机制。进一步完善《城市管理考评办法》,促进城市长效管理措施落实,提高我镇城市管理工作的整体水平并最终提升全镇城市管理质量。
二是积极推行镇区单元网格化管理。拟在镇区实施单元网格化管理,各相关单位以部门责任为基础,各司其职,共同管理所属网格。目前,前期工作已完成,只待开会落实。
三是落实商户市容环卫责任制。目前镇区《市容环卫责任书》签定率达96%,社区达93%以上。
四是认真落实督查督办制度。目前,督办案件879件,其中事件743例,部件136例,完成870件,完成率为98.98%,结案率为100%,在全市各乡镇中处于中上水平。
(二)加大整治力度,提升市容环境水平
一是开展三小车整治。联合交警中队建立车主底册,严格实行“一次半月,二次二月,三次罚没”办法,结合夜间整治,进一步推进“三小车”整治工作。目前,共查扣三小车262辆。
二是开展黑收废清零工作。由执法队与各社区、村相互配合,开展整治活动。目前,共取缔黑收废40余家,与相关社区、村签定责任书9份。
三是规范镇区停车秩序。目前,散发《有序停车告知书》320余份,劝离车辆150余辆,贴单处罚道板停车306辆。
四是开展联合整治活动。组织大小整治31次,包括:镇区大环境整治、绿色低碳示范镇迎检环境整治、黑收废整治、黑诊所整治、环境整治、大环境整治、镇区超门窗经营整治等。上半年,共拆除违章建筑15处1100平方米、披棚(包括遮阳棚、雨篷)2700平方米、开水炉9只、广告牌210块、灯箱30只,清理木柴、砖块等杂物137卡车,涂刷墙面800平方米、清理水池1个及清淤8农用车。
二、工作目标
以创先争优为强大动力,以新农村建设等重大活动为契机,围绕一根主线,三稳三提,深入开展各类环境整治活动,促进环境转型,不断深化城乡一体化管理。一方面 ,按照“大城市,细管理”的要求,明确监管和责任主体,无隙覆盖,完善长效管理。加强宣传动员,充分发挥广大群众的主体作用,在全社会形成“只有责任人,没有局外人”的氛围,力争在1-2个月将我镇的市容市貌水平提上一个台阶。
三、存在问题
我镇的城管工作尽管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随着城市化的快速推进,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张,城市管理工作与文明城、卫生城的要求和广大市民的期望相比还存在着不少的差距。
(一)部分单位城市管理意识不强
主要表现在没有落实本单位城市管理内部机制及构建
城市管理组织网络,对督察督办的消极怠慢,且长效管理水
平低下。
(二)城市管理重难点问题突破不够。
占道经营、流动摊点、市场外摆摊问题未能有效解决,夜市大排档和临时市场脏乱差、农贸市场管理不到位等仍然存在,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和城中村等部位卫生死角多,乱停放车辆、城市“牛皮癣”和违章搭建等,严重影响了城市品位。
(三)长效管理的责任和措施未全面落实到位
由于城市管理长效化、常态化举措不足,长效管理责任和措施落实得不够到位,一些城市管理难点问题“整治时好一段,整治后老样子”,总在“整治—反弹—再整治—再反弹”这样的怪圈中反复。
(四)职责不清,存在管理盲区
重心下移的要求落实还不够到位,管理的细节还有很多缺失,多头执法、突击式管理、执法不规范、效能不高等现象普遍存在。保洁范围上存在盲区,如河岸结合处、沿路水塘、城市道板等。
四、工作措施
城市管理事关民生和社会和谐,且工作量大涉及面广,任务十分艰巨。我镇继续把加强城市管理作为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位、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工作来抓,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夯实文明城、卫生城创建基础。
(一)进一步完善和创新城市管理体制
一是完善管理体制。在各单位明确管理职责的基础上,增强条块管理的互补性,同时在条块之间、部门之间建立有效的联系沟通、事前告知和定期通报制度。按照“管理、服务、执法”三位一体的“大城管”格局,全面整合现有执法资源,做好城市综合管理与执法工作。
二是创新管理办法。根据城市管理面临新的形势和任务,顺应形势,建立有利于深入推进城市长效管理的新机制、新办法,如精细化管理工作制度和作业标准、环卫和市政公用设施维护市场化运作细则、城市管理的考核激励和统筹协调机制等等,切实推动长效管理机制的有效落实。
三是积极推行镇区单元网格化管理。拟在镇区实施单元网格化管理,各相关单位以部门责任为基础,各司其职,共同管理所属网格,促进城市管理由粗放型向集约型、精确型转变,提高案件处置效率和提升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
四是多措并举,提高管理效率。一方面,加大整治力度,建立缴扣物品仓库,对低价物品不予归还,高价物品的签订承诺书后归还。另一方面,充分利用环卫工人作业范围广、时间长的特点,实行城市管理方面问题信息上报制度,使每个环卫工人都成为城市管理监督员。(包括城管队员和辅警)
(二)切实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党委政府要进一步建立长效发展机制,重视和加强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增加投入,尽快完善一批城市发展迫切需要的公用设施和市政设施,加快镇区地下排水管网、市政道路贯通工程、农贸市场、停车场、环卫设施建设,有计划推进旧城区主次干道改造,不断完善园林设施,提高公园、道路绿化管护水平。通过逐步完善城市基础设施,不断增强城市服务功能。
(三)加强城市管理队伍建设
一是加强思想政治素质建设。定期组织开展政治学习,引导城管队伍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和遵纪守法的法制意识,塑造爱岗敬业的职业精神。
二是加强业务素质建设。大力培养城管人爱岗敬业的精神,强化业务指导和培训,注重规范化操作,提升城管队伍业务素质和技能。建立健全业务人员百分考核制度,努力打造一支业务精湛的城管队伍,不断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三是加强凝聚力建设。开展1—2次拓展训练,促进队员身心健康、挖掘自身潜能、克服心理惰性、砥砺品质毅力、强化团队协作能力,增进队伍凝聚力和向心力。
(四)着力解决城市管理工作中的瓶颈问题
一是着力解决流动摊贩占道经营问题。流动摊点管理涉及弱势群体利益,关系社会民生,长期以来都是城管部门工作的难点,也倍受广大市民关注。建议采取建设“小贩中心”或设立临时疏导点,实施规范管理,有效解决流动摊贩占道经营问题。
二是加快推进城中村改造。要进一步重视城中村改造工作,针对城中村乱搭乱建多、环境卫生差、社会治安存在隐患,妨碍城市管理、影响城市形象这一状况,把城中村改造列为城市建设重点,制定近期和年度实施计划,加快推进城中村改造步伐,为广大市民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实现城市环境的根本性转变。
三是大力整治车辆乱停乱放。一方面,要明确各单位管理职责,加强城市交通秩序管理,严肃查处各类违规占道、乱停乱放行为,为市民提供安全、文明、畅通、有序的交通环境。另一方面,要高度重视停车场地建设和管理。
五、工作计划
一是加强各单位协调联动。城市管理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各单位树立“一盘棋”思想,既要完成好各自承担的任务,又要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做到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协同作战,形成合力。
二是扎实推进“十大行动”。根据既定的镇城管委2012年“十大行动”方案,各单位要立足本职,各司其职,特别是牵头单位做好详细的计划,密切跟踪工作进展情况,保质保量完成整治任务,取得显著成效。
三是积极开展集中整治活动。结合“十大行动”,利用一个月时间积极开展周巷地区、恒源广场、农贸市场、苏沪高速沿线、浦新河、偷倒垃圾、违章搭建等专项整治,争取2月内大幅度提升市容市貌水平和改善人居环境。
同志们:
市法院召开全院干警大会,部署以“抵制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确保司法公正”为主题的队伍建设专项教育活动,十分及时,也很有必要。说起“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由来已久。作为一个社会人,周边诸如亲属关系、邻里关系、同事关系、朋友关系等等的存在,在所难免。良好的人际关系,既融洽了人与人之间的交往,也为人的自我良性发展和社会和谐的构建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然而,它也有负效应的一面,具体反映到我们司法审判实践中,它往往又是法官裁判不公、执行不力的致因,从而降低了人民法官在百姓心目中的地位,并引发不良的口碑;严重败坏了法院、法官的形象,动摇了公众对法律的信任。近年来,市法院一直将反腐倡廉工作作为队伍建设的重中之重,按照“一手抓审判工作、一手抓队伍建设”的工作思路,不断强化队伍教育、管理和监督,党风廉政建设保持了健康的发展态势。但是,我们还应当清醒地看到,法官队伍建设中还存在不少问题,刚才,x院长的报告中也提到了__其他法院法官违法犯罪的情况。因此,市法院适时召开今天这个会议,给各位干警敲敲警钟,将起到未雨绸缪、防微杜渐的积极作用。
下面,我代表市纪委强调三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以专项教育活动推进法院党风廉政建设
我市近年来经济社会发展迅速,市场经济活跃,经济环境复杂,社会利益多元,使消极腐败现象的滋生有了更多相对适宜的土壤,不正之风和不廉行为也呈现出易发多发早发的特点。在这种大背景下,司法工作面临的责任和压力也越来越大,法官的职业风险也越来越高。人民法院作为司法审判机关,掌握着裁判人身和财产利益的权力,甚至掌握着生杀予夺的大权,正因为如此,法院系统历来也是预防司法腐败的重点。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可以说无孔不入,无所不用其极,想方设法接近、拉拢、腐蚀法官,把“等价交换”等一些市场经济规则渗透到了司法领域,对司法廉洁形成了严峻考验。
近年来,尽管各级法院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方面采取了许多措施,法院的反腐倡廉工作也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是,从总体上看,法院系统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很严峻,当前法院系统的违法违纪案件依然呈易发多发的态势,利用审判权、执行权贪污受贿、枉法裁判以及违管理秩序和社会道德的现象时有发生。有关资料表明,去年全省法院违纪违法案件总数在连续几年下降的情况下又出现回潮,案件数和违纪违法干警人数均呈较大幅度上升。而我们__的形势更不容乐观。__是个熟人社会,人情关系复杂,老百姓打官司千方百计找关系,找不到关系心里不踏实。这种情况客观上助长了人情风、关系风和金钱风,使得我们的法院队伍面临着更多的诱惑和考验。这次温州法院系统几名法官违法违纪的事件,就是一个惨痛的、深刻的教训。我们必须以此为鉴,切实引起重视。要深刻到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居安思危,进一步增强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要结合党风廉政建设搞好专项教育活动,以专项教育活动为抓手,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以深化党风廉政建设为目标,将专项教育活动各项举措落到实处。要通过这次队伍建设专项教育整顿,不断强化广大干警的廉洁自律意识,进一步从思想上找根源,从作风上查不足,从制度上堵漏洞,切实加强法院内部的管理,进一步建立健全对审判权、执行权的监督制约机制,不断完善法院惩治和预防腐败惩防体系,确保法院干部队伍廉洁。
二、抓住关键,正确处理好四个方面的关系
审判工作是人民法院的基本工作,也是人民法院各项工作的中心。审判权和执行权滥用是法院队伍腐败现象中最集中、最典型、最严重的表现形式,也是社会最关注、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热点问题。紧紧围绕审判权和执行权的行使来开展各项反腐倡廉工作,确保司法公正,这就抓住了法院反腐倡廉工作的核心与关键,找准了法院反腐倡廉工作的切入点和落脚点。实践证明,如果在抓审判工作的同时,忽视了党风廉政建设,审判权和执行权将失去有效监督,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的发生亦难以避免。对此,我们千万不要掉以轻心,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正确处理好以下四方面的关系,狠下功夫抓好队伍的党风廉政建设建设。
首先,是正确处理坚决惩治腐败与有效预防腐败的关系。要进一步加大查处违纪违法行为的力度,对出现的违纪违法案件,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发现一人,处理一人,坚决彻底地清除法院队伍中的害群之马。纪检监察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大胆管理,严格要求,经常对干警思想上的偏差进行教育纠正,对行为上的失范进行批评惩治,同时着重帮助干警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教育他们执法如山、清廉如水、司法为民,始终保持权力在手、重任在肩、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审慎态度,从思想上筑牢防止腐败的铜墙铁壁,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确保法院队伍不出问题,继续保持法院零违法违纪的良好局面。
其次,是正确处理加强监督与接受监督的关系。加强廉政建设的监督制约,是做好法院反腐倡廉工作的关键和保证。要强化监督这个保证,综合运用多种监督形式,紧紧围绕易于滋生腐败和滥用权力的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对审判权、执行权和司法行政管理权的行使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尤其是要加强对法院敏感部门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坚决杜绝监督缺位或流于形式等监督方面的薄弱环节,努力形成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努力形成人人受监督的工作格局。法院的每一个部门、每一位干警都要满腔热情地自觉接受监督,包括自觉接受法院的内部监督,同时要自觉接受来自党委、人大、
检察机关、社会团体、新闻舆论和人民群众等方面的外部监督。没有内部监督,外部监督难有预防警戒的作用;忽略外部监督,内部监督容易走过场。要将加强监督与接受监督、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有机结合起来,有效遏止干警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第三,是正确处理从严治院与从优待警的关系。在不断加大预防和惩治腐败力度,积极实施从严治院的同时,要注重以人为本,认真落实从优待警的各项政策,努力探索惩戒与激励并举、纪律约束与经济奖惩挂钩的机制,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方法,激励干警公正廉洁地行使权力。按照《公务员法》和市有关工资分配制度的规定,我们现在还做不到高薪养廉,但近年来市法院党组积极主动地向市委、市人大和请示、汇报,努力争取地方财政对法院经费的支持和保障,进一步解决法院干警的福利待遇问题,进一步完善法官的职业保障、经济保障和人身保障机制,尽可能为全体干警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生活环境,解除干警的后顾之扰。对这方面的工作,法院今后仍须继续努力。
第四,正确处理法院纪检监察部门与法院其他部门的关系。法院系统的反腐败不仅是法院纪检监察部门的职责,而且是法院各级领导、政工部门、审判业务部门和其他后勤保障部门的共同任务。纪检监察部门要与政工部门密切配合,协调工作。政工部门要通过人事任免、法官管理、宣传教育等手段弘扬正气,树好典型;要从法官选任、考察的源头开始,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坚决把好进人关,决不能把已有或可能有违纪违法情况的人招入法院,防止“带病上岗”;对于已经被任命为法官的,要加强平常的考核和考察,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坚决反对考察上的形式主义,防止“带病提拔”;要把对执行党纪政纪的检查监督与法官考评考核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防止形成“两张皮”。审判业务部门和其他后勤保障部门的领导,与干警朝夕相处,最了解本部门的同志,要与纪检监察部门经常保持沟通,对有违纪违法苗头和倾向的同志及时进行提醒、警示、告诫,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大问题变成严重问题,个别人的问题变成群体性的问题。
三、把握机遇,不断开创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
当前,我们__正处在科学发展的攻坚时期、展翅腾飞的黄金时期,机遇千载难逢,挑战前所未有。人民法院作为国家的审判机关,肩负着匡扶正义,惩恶扬善,为社会经济、政治、文化健康发展保驾护航的神圣使命,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担负着重要的职责。新的形势和任务,需要我们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既要充分肯定反腐倡廉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又要冷静分析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挑战,把情况了解得全面一些,把问题分析得透彻一些,把困难估计得充分一些,牢牢掌握反腐倡廉工作的主动权,不断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为平安__、和谐__建设营造良好的政治环境。
一是要按照司法为民的要求抓好法院反腐倡廉工作。“司法为民”是最高法院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落实到人民法院司法工作中所提出的明确要求,深刻地揭示了人民法院工作根本职责之所在。人民法院工作只有坚持做到爱民、利民、便民、护民,以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为宗旨,才能得到最广泛的认同和支持,法院事业的发展才有坚实的基础。广大法院干警要进一步打牢司法为民的思想根基,真正把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优质、高效地审理好每一个案件,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适用法律关,做到程序公正、实体公正、形象公正,体现法律的威严和法官的凛然正气;要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如“告状难”、“申诉难”、“执行难”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拘留”等,坚决纠正各种损害群众利益的做法;要进一步完善、司法救助等制度,把各项便民、利民措施落到实处,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特别是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要进一步发挥人民法庭接近群众、了解情况、工作机制灵活的优势,搞好简易程序的适用,多做调解说服工作,为人民群众排忧解纷,保障其安居乐业。
二是要严格执行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从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加强督察、严格考核、责任追究等环节上建立起上下贯通、环环相扣的工作机制,使法院的每个领导干部都肩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相应责任。坚持奖罚分明,对工作扎实取得成效的,必须要作为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依据予以肯定;对那些不抓不管、敷衍塞责、疏于管理、领导不力、失职渎职,导致出现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甚至造成社会恶劣影响的,必须要分清责任,综合运用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手段,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成为一种强激励和硬约束的机制。要加强调查研究,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法院系统反腐倡廉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新办法,推动法院反腐倡廉工作与时俱进
二是要切实加强对法官队伍的教育和管理。要紧紧抓住教育、管理、培养、监督等环节,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在提高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加强廉洁自律等方面,采取有力措施,抓出成效。加强对法官队伍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教育和管理,是法院反腐倡廉工作的重点。随着依法治国战略的实施,法官及法院的领导干部,权力大,但责任也重,面临的考验和诱惑也多,加强自身的党性修养、提高自身的拒腐防变能力十分重要。法官队伍的形象直接影响着司法工作的质量和效果,影响着人民群众对法治的信念。要在广大法官中开展经常性的宗旨教育、职业道德教育、作风纪律教育、廉政警示教育和正反面典型教育,引导法官树立正确的地位观、权力观、价值观,筑牢反腐倡廉防线,自觉抵制各种不良风气的侵蚀。把时间和精力化在办案办事上,管好自己的“八小时外”。
关键词:警察权宪法制约宪法监督
当今社会,警察是国家维持统治秩序和社会安全的不可或缺的力量,任何一个社会及其人民都需要一个强有力的、能够保障社会安宁的警察队伍。但是,如果誓察所行使的权力一旦被滥用,反过来又会侵害社会及人民的合法权益。因为誓察权是国家公权力体系中最为重要的权力之一,它包括警察在行使的法定的行政职能和刑事职能中的一切权力,它的行使直接影响到公民的私权利。因此替察权在一个社会、一个国家中实际运行的状况在某种程度上标志着这个国家法治文明的发展水平,一旦权力被滥用将造成对公民权利的极大侵犯。尤其是在当今中国,我们已经明确地将“依法治国”和“尊重和保障人权”写进了宪法,誓察权行使必须以尊重和保障人权为第一要旨。而依据宪法理论,公权力的行使和私权利的享有是一种此涨彼消的反比例关系,警察权的扩大意味着公民权利的缩小,警察权的滥用往往使公民的权利化为乌有。而的核心内容就是通过调整国家公权力和公民私权利之间的关系,以规范国家公权力的运行,防止国家的公权力对公民的私权利造成的侵害,实现对人权的最大限度的尊重和保障。
对誓察权的制约和监督,应该说我国在制度上设立的监督方式还是比较完备的。既有国家监督(包括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人民政府的监督以及国家检察机关和人民法院的监督),也有社会监督(包括党的机构的监督、人民团体的监督以及社会舆论的监督);既有来自这些外部力量的监督,也有来自公安机关内部的监察部门和督察力量的有力监督;既有事前监督,也有事后监督等等。这些监督方式都从某一个方面和角度保证了公安机关能够严格地依法行使职权,自觉地为人民服务。但是,从监督的实效来看,确实还存在着许多问题,最突出的问题是监督形式虽然比较丰富,但具有实效的监督方式少。尤其是对于警察权滥用的制约和监督机制的宪法设计尚有一定的缺陷。对此,笔者拟以宪法的视角从限权、制衡、监督三个方面对警察权的宪法制约和监督机制的构建及其完善等问题进行粗略探讨。
一、限权—明确,察权的法定权限,确立检察官在侦查中的主导地位
依据的理论,任何权力都必须得以制衡,不受制约的权力会自发地向外和向内寻求扩张,导致越权和滥权、擅权。权力必须要有制约,而惟有权力才能制衡权力。且愈重要的权力,愈需要与之相匹配的权力来进行制衡。而警察权作为国家公权力体系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和其他公权力一样具有易扩张性。正如孟德斯鸿在其《论法的精神》中写道,“在警政的实施上,惩罚者与其说是法律,毋宁说是官吏。在犯罪的审判上,惩罚者与其说是官吏,毋宁说是法律。誓察的事务是时时刻刻发生的事情,几乎不需要什么手续、形式。”这段话一方面说明誓察权力广泛,另一方面说明誓察在行使权力过程中受约束的程序少,也就是誓察的“自由裁量权”大。因此由于警察权先天的易扩张性,往往最容易被滥用。而它一旦被滥用,对人民的伤害,对社会的损害就会极为普遍极为深重。因此,从角度来构建限制警察权的机制尤为必要。
我国替察权最显著一个特点就是警察权界限缺乏宪法的明确定位。由于誓察权界限的不确定性,有时政府会出于某种考虑,要求公安部门承担某些政治、经济或社会性任务,而这些任务超出了警察理应承担的正常范围,从而导致了誓察权力的扩张,并为那些贪婪的警察制造出了寻租的机会。譬如有的地方政府提出,公安部门要为经济建设、要为某项政治任务保驾护航。这实际上是逼迫誓察去承担他所不应承担的行政职能,而警察权也就借此延伸到社会生活的各领域中。或者由于公安部门与政府的重要任务联系在一起,由此在决策层上获得了与其职能不相称的权力。这样,从制度上警察的强制性权力延伸到了非警察事务中,这必然会诱惑誓察腐败。因此,只有宪法将警察权力限定在于明确的法定范围之内时,其权力才有可能被有效地约束、监督。
就警察的刑事职能而言,我国《宪法》第135条对公检法三机关之间的关系一直作出的设计就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以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这一设计从宪法上确立了中国的公检法三机关之间既是一种互相配合、制衡的关系,又是一种“流水作业式”的刑事诉讼构造。依照理论,权力只有相互制衡,公民的私权利才能得到有效的保障。而这一诉讼结构在强调侦查、公诉、审判三个权力之间相互制衡的同时,又强调密切配合,这本身在形式逻辑上就出现了矛盾。强调配合固然能起到增强打击犯罪的合力,但是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利靠什么机制来保障呢?而且对于审判前程序而言,由公安机关直接面对被追诉者,自行决定实施旨在限制或者剥夺公民基本权益的强制性措施,诸如逮捕、拘留、搜查、扣押、勘验、检查等,而这些措施却又无法获得中立司法机构的授权和审查,遭受不公正对待的公民也不能获得有效的司法救济。这必然使诉讼活动成为公安机关针对公民自行实施的单方面治罪活动。这种司法制约机制的缺乏,直接导致被追诉者地位的严重恶化和警察权力的无限膨胀甚至滥用的局面冈。
因此,笔者认为有必要构建侦诉一体化的刑事司法模式,在刑事诉讼的审前程序中加强对警察权的限制和制约。在这里需要强调的是笔者赞成龙宗智先生主张的“侦诉一体化”的观点,不赞成有些学者主张的“检警一体化”的观点。检警一体化,强调的是检察官对警察的指挥,容易弱化警察的责任感,不利于侦查的专业分工,反而不利于侦破。加强侦诉合作的具体设想是:警察侦查案件,得随时向检察官报告侦查的过程,自觉地接受检察官指导和限制,以防止警察权力的无限膨胀甚至滥用。检察官认为必要,可以亲自侦查案件,可以介人任何案件的侦查。检察官认为需要警察帮助时,警察必须予以协助。检察官的命令,警察应当接受,否则构成读职。侦诉一体化的核心是确立检察官在侦查阶段的主导地位,侦查机关的所有诉讼行为,特别是调查、取证行为,必须服从检察机关的领导、约束和监督,从而在提高诉讼效率的同时,又为公民合法权利的保障设了一道屏障,也有利于防止被追诉者地位的严重恶化和警察权的无限膨胀甚至滥用。
二、制衡—建立司法审查制度,以司法权控制赞察权
警察权应当受到司法权的控制是的必然要求,也是当今社会发展的时代潮流和趋势。最常见的司法权对警察权的控制方式就是行政诉讼,当事人可以在警察的执法行为作出之后向司法机关提出请求,由司法机关对警察的执法行为的合法性等予以审查并作出处理。除了这种事后监督模式的行政诉讼之外,另一种较常见的司法权控制警察权的方式是警察在作出某些涉及公民基本权益的行为之前,必须首先向司法机关申请,经过司法机关审查同意并取得相应的许可证状之后,才能实施相应的行政行为。司法权对警察权的这种控制模式一般主要适用于那些涉及到公民基本权利的行为领域。譬如,当需要对公民临时限制人身自由或者需要进行搜查、扣押、羁押、监听等情形时,警察无权直接决定和实施,而是必须事先向法院、治安法官等提出申请,由法官决定是否批准同意。以司法权控制警察权,正是基于对警察权的天然的易扩张性的考虑,因此有着坚实的理论基础。
首先,以司法权控制警察权符合理论中“权力须得分工和制约”原理的需要。我国的警察主要承担着治安行政管理和代表国家侦查犯罪、追诉犯罪的职能。在这一职责的驱动下,警察在履行职能过程中捕捉、搜集当事人违法犯罪证据的主观积极性非常强烈。更重要的是,警察拥有强大的国家权力,掌握着丰富的权力资源,警察权本身又具有单向性和强制性的特点,而行政相对人、犯罪嫌疑人等则处于被管理和被追诉的地位,他们的权利最容易受到具有强制特性的警察权的侵害。根据“任何人都不得在自己为当事人的案件中担任裁判者”这一法律格言,对于为维护治安和追诉犯罪而采取的涉及公民基本权利的行为,如果允许警察自己作出决定并对当事人的不满和异议作出最终认定,则无疑违反了这一理念。马克思也曾经说过:“在刑事诉讼中,法官、原告和辩护人都集中到一个人身上,这种集中是和心理学的全部规律相矛盾的。”因此对于警察权的行使,司法权作为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对社会纠纷和争议享有最终的裁决权,由司法权予以控制是合乎权力分工和制约理论的。
其次,以司法权控制警察权也符合我国宪法保障公民人权的理念。当今中国,保障人权和正当程序观念已经深人人心,为国家权力行使过程中必须予以考虑的重要内容。而警察作为国家维持统治秩序和社会安全的重要工具,在行使职权时,也必然是倾向于维护国家、社会的利益。对于被管理者来说,在面对代表强大国家、拥有国家强制力的警察面前,特别是在被警察采取限制自由的措施之后,其必然处于弱者地位,权利更容易遭受警察权的侵害。从一定意义上说,警察扮演的是控告、追诉者的角色,不能由警察自身对限制、剥夺公民权利的行为是否合法作最终的裁决,因为“被控人面对具备法官绝对权力的追诉人,束手无助”、“控告人如果成为法宫,就需要上帝作为律师’’。而司法权从其本质上说应当是超然、中立的,控、审分离、司法最终裁判等原则也为现代法治国家所公认。因此,以司法权来控制侦查权的行使,符合上述理念和原则,也有利于保障公民权利、维护人权。
因此,为体现惩罚犯罪和保护人权的统一,有必要在我国刑事侦查程序中建立司法审查制度以制约膨胀的警察权。具体设想是:(1)建议在全国各基层法院设立司法审查庭或治安法庭,专门负责对在侦控机关提请适用的强制性措施的合法性进行审查,签发司法令状。(2)确立司法审查的例外。即在特定情况下赋予侦控机关可无证采取强制性措施的权力。(3)建立人身保护令制度。赋予当事人及其人、辩护人在诉讼的各阶段都有权向检察机关申请取保候审的权利,如遭拒绝,应嫌疑人、被告人的要求,由法院在听取控辩双方意见后迅速作出裁决。如仍遭拒绝,可向上级法院上诉。这样将警察拥有的事关公民的人身权和重大的财产权的决定权被改变为申请权,警察对任何公民的人身权和重大财产权的决定,都只能依申请,而由法院做出最终决定。
三、监督—设立人民侦查员制度,加强人民群众的监督
警察权在行使的过程中往往直接与人民群众发生关系,警察能不能严格依法行使权力,最有发言权的还是人民群众,特别是有关事件的当事人。因此,为了增强警民沟通、建立和谐社会,笔者认为可以参照人民法院系统的“人民陪审员”制度以及人民检察院系统最近推行的“人民监督员”制度,在警察体系内部也引人“人民监督员”(或称之为“人民侦查员”)制度,即在诉前的侦查阶段吸纳社会公众参与,尤其涉及对公民基本权利采取限制和剥夺的强制措施时,由社会公众进行监督制约的民主制度。其宪法基础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第一,人民侦查员制度具有明确的宪法和法律依据。《宪法》明确规定,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享有广泛的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的权利,警察权的行使也必须接受人民的监督。《宪法》第27条第2款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经常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努力为人民服务”。第41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人民警察法》第3条规定:“人民警察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维护人民的利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第46条规定:“公民或者组织对人民替察的违法、违纪行为,有权向人民警察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监察机关检举、控告。受理检举、控告的机关应当及时直处,并将查处结果告知检举人、控告人”。这些都是实行人民侦查员制度的宪法和法律的依据。列宁曾指出:“宪法就是一张记载着人民权利的纸”。人民的权利真正得以实现,最重要的是通过一定的途径和载体,从“纸上”落到实处。否则,人民的权利只能是一句空谈。实行人民侦查员制度,就是为了落实宪法和法律的上述规定,为人民群众行使对公安工作的监督搭建一座实实在在的桥梁,通过这种制度化的刚性程序,将警察权的行使直接置于人民的监督之下,保障人民监督权利的行使,促进人民民主的经常化、程序化、制度化。
第二,人民侦查员制度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建立人民侦查员这种由社会公众监督制约司法活动的民主制度,其基本的宪证理论基础就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关于对国家权力实行监督制约和司法的民主性的理论。具体地说,着重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是权力的监督制约理论。权力需要监督和制约,不受监督的权力必然产生腐败,这是一条公律。替察权作为一项重要国家权力,其兼具行政性和司法性,直接影响到公民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必须受到有效的监督制约。这种监督制约既要有法律程序上的制约,又要有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民主监督,惟有如此才能有效地防止权力滥用和腐败,保持警察权的人民性。
二是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的理论。党的十六大提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要实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进一步强调不断提高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能力,推进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实行人民侦查员制度,通过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的途径,贯彻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的理论,在法律监督中体现人民意志,是实现“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一个重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纠风工作提供有利的组织保障。
为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和促进各项公安保卫任务的完成,密切警民关系,树立公安机关良好形象,根据上级部署,结合我局实际,2008年6月,分局制定了《2008年纠风工作方案》和《行风建设工作档案》,成立了由副区长、分局党组书记、局长秦华任组长,分局党组副书记、政委祖连生任副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领导小组成员的领导小组,方案中明确了年内全局纠风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任务、工作目标和工作要求,以此来全面指导全局的纠风工作。
二、治理“热点”,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公安工作线长、面广,与百姓接触最为密切,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和人民警察的执法形象也是人民群众最为关注、关心的“热点”。一年来,全局上下,从领导到民警,尤其是与群众接触比较频繁的办案单位更是立足本职,从工作实际出发,及时了解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公安机关“热点”问题,结合实际,对症下药,每年都有新重点,每年都有新举措,扎实开展各种专项整治活动。一是认真治理执法办案等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分局结合不同时期群众反映强烈的办理治安案件久拖不决、执法不公和群众告状难、报案难等热点行风问题,先后组织开展了“转变警风、强化服务”专项教育整顿活动、“反特权思想教育和创建“无违纪所队”活动”、“对执法活动开展监察活动”等专项警示教育活动和严肃队伍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针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分局相继制定实行了《沈阳市公安局新城子分局案件责任倒查工作制度》、《沈阳市公安局xx新区分局落实百项承诺明察暗访制度》、《领导班子谈心制度》、《重点民警帮教制度》、《民警个人事项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使全局案件办理工作和队伍建设水平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收到了较好的效果。二是认真治理“三乱”、‘四难’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公安基层窗口单位的“三乱”、‘四难’问题始终是公安机关的顽症痼疾。一年来,分局不间断的组织开展对全局基层窗口单位的明察暗访,对存在问题的单位予以全局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使窗口单位“三乱”、‘四难’问题得到了有效治理,基层民警的服务意识明显增强。分局还组织有关部门对“三黑”场所、黄、赌、毒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进行了专项治理,深入开展贯彻《百项承诺》活动和“迎接奥林匹克运动会盛会、整肃警容风纪、规范执法服务”专项督察活动,受到了上级部门和人民群众的好评。三是认真研判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我局通过群众来信、来电、网上等途径,受理督办人民群众的咨询、投诉,针对群众投诉举报反映出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实行了警风建设分析制度,为领导决策和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治理活动提供了参考依据。分局还通过今年新开通的“沈阳市公安局警风热线”,积极办理群众咨询、投诉、举报,办结率100%。
三、突出重点,努力解决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是认真开展“五条禁令”专项整治活动。分局按照市局的要求,针对全局在“枪、车、酒、赌”等方面暴露出的深层次问题,先后制定下发了《xx新区分局公务用枪管理使用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关于开展公安机关内部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针对枪、车使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专项治理。组织全局干警观看了《你永不可逾越》警示教育片,以此来提高广大民警对“五条禁令”这条“高压线”的深刻理解和认识。此外还多次在全局民警大会上进行“五条禁令”教育。使遵守“五条禁令”在全局民警心中达成共识。一年来,全局未发生一起民警违反“五条禁令”的问题。二是积极开展队伍正规化专项整治活动。针对队伍纪律作风“稀拉松”、服务态度“冷硬横”和办公环境“脏乱差”等影响公安机关形象的突出问题,今年,全局利用两个多月时间,在全局组织开展了一次队伍正规化建设专项整顿活动,为取得政治效果,分局成立了联合检查组,深入基层所队开展纪律作风检查,全年共检查基层科队所180余个(次),印发检查通报8期,对表现好的单位予以表彰,对存在突出问题的个别单位予以全局通报批评。通过专项检查,全局各基层单位办公秩序、警容风纪、枪支车辆管、环境卫生以及民警精神风貌均有较明显的改观。整治活动中,分局还投入了大量资金对基层所队办公环境进行装修和改造,使基层办公环境有了较大改善。三是不断强化对重点人员监督治理力度。按照上级公安机关部署,结合队伍实际,今年分局开展了“严格监所和枪支管理严防民警刑讯逼供教育整治活动”、制定下发了《对犯罪嫌疑人讯问及收监工作的有关规定》,以此来约束和避免民警在办案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在此基础上,着重抓了民警经商或参与经商、无故或编造虚假理由有班不上、有不良嗜好、夫妻关系不睦、执法素质低下等重点民警的动态排查,落实帮教措施。分局还根据工作中发现的违纪倾向和苗头,及时找重点人进行谈话,对倾向性问题归纳梳理,逐条立项,落实责任,明确治理目标和治理期限,有针对性地进行整改,大力加强对重点民警的帮教,使广大民警特别是领导干部执法为民思想进一步得到确立,队伍中常见、多发、突出问题得到了有效治理。四是深入开展公安特权车专项治理工作。公安“特权车”始终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根据市局出台的《沈阳市公安机关内部车辆及驾驶人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交通违法违规民警要取消驾驶警务车辆资格、参加交通违法违规培训班、安排参与交通上岗执勤或协勤、绩效考核不达标;交通违法违规的领导干部要予以诫勉谈话直至引咎辞职等罚则,架设了交通违法行为的“高压线”,对全局起到了震慑作用。此外,分局还要求纪检部门严格查办车辆违法违规问题,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决不姑息。目前,全局上下驾车遵规守纪已经成为广大民警和领导干部的自觉行动。
2、强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以落实全省重点项目现场会议精神为契机,一是全力推进“三个一百”重点项目,及时掌握动态,适时提请市领导现场办公,分片组织现场推进,协调解决问题,明责加压促动,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二是跟踪推进省部属企业扩张再造项目。邯钢结构优化产业升级项目、天铁铁前系统改造工程、新兴铸管综合技术改造项目、峰峰集团煤化工项目、邯矿集团2×30万千瓦矸石电厂等项目要积极加快进度。三是加大对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前期申办力度。组织项目专题申办小组,积极推进邯黄铁路、石武客运专线、邯长和邯济铁路复线前期工作。加大青兰高速二期建设、邯武快速路以及主城区“两路四延”工程等在建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推进力度,力争尽快建成。
3、谋划推进高新技术产业。积极协调推进美的北方基地项目,全力确保美的集团年产350万台空调项目顺利建设。积极推进中船重工邯郸高技术产业基地制氢装置、特种气体、空气净化设备、OPC鼓等24个系列产品项目,力争汉光产业园和派瑞科技园项目一期尽快开工建设。
4、积极引进战略投资者。全力落实好市委、市政府协商引进的中船、美的、中棉、中化、中粮“四中一美”项目,做好跟踪对接,争取尽快开工。会同配合有关部门、县(市、区),加强与中纺集团、恒天集团、美旗集团、冀东机电、中国五矿、中国外运等战略投资者的跟踪对接,力争取得实质性进展。
5、努力化解要素瓶颈制约。成立铁路项目和运力跑办专题小组,加强与铁路部门热线沟通,加快铁路项目前期工作,缓解重点企业运力需求;对腾龙纺织、彦亭活性灰、邯郸县无缝钢管等省重点项目,与土地部门联合争跑,着力破解项目建设用地难题;对新峰水泥、德源纺织搬迁改造、海盛威高仿真面料等存在资金缺口的项目,协调金融机构与项目业主现场对接,缓解资金紧张。
6、开展节能减排集中行动。对100家能耗大户,邀请国家级专家分行业指导研究循环经济技术路线;对100项重点减排工程,进行一次集中现场督访;对列入淘汰范围的落后产能,建台账,定时限,指导有序淘汰。
1、关于立体化交通辐射网建设。进一步完善城市道路网络,加快主城区中轴延伸工作,20*年中华大街南延至马头全部贯通;机场路南延至成峰公路,20*年启动前期工作,力争2009年上半年开工建设,2010年完成;开工建设邯武快速立交桥工程,2009年建成;20*年完成柳和街、岭南路、百花大街等城区内10条群众关心的道路建设,进一步加强邯郸与周边的立体交通连接,强化我市中原地区物流中心地位。
2、关于旧城和城中村改造问题。认真落实省委“三年大变样”要求,三年内启动旧城区73片拆迁改造;城中村改造启动建成区内50个城中村,完成拆迁量80%。20*年城中村改造启动拆迁改造13个村庄,实施拆迁60万平方米。
3、关于建筑节能减排工作。全面展开建筑节能工作,市主城区新建居住建筑、新建公共建筑全部执行节能65%、50%的设计标准,各县新建居住建筑执行节能标准的比例达到60%。做好太阳能与建筑一体化技术的开发应用工作,市主城区太阳能应用率20*年底达到30%,2009年底达到50%,2010年底达到100%。积极鼓励和支持新建住宅的楼梯间照明、庭院照明、草坪灯采用太阳能光伏照明技术。
4、关于建筑市场管理问题。坚持总量控制,提高市场准入门槛,提升市场竞争主体实力。强化行业管理,实行行业自律,规范市场主体行为。加大建设市场(!)行政执法检查力度,依法规范竞争主体市场行为。实施市场退入机制,对违法违规市场主体,要建立不良记录制度;情节严重的要清出建设市场。
1、进一步加强学习,提高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能力。认真学习贯彻国家和省颁发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夯实环保工作基础。要不断学习政治理论,学习环保法律法规,刻苦钻研专业技术,在工作实践中不断更新知识,注重调研和善于思考,不断提高领导综合素质,提高驾驭全局和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
2、进一步健全机制,充分调动各级各部门参与环保工作的积极性。建立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咨询、听证、联席会议等制度,严格执行总量控制,实行建设项目环保“首评”制度,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探索河流生态补偿,动员全民积极参与环境保护,严格环保目标考核。
3、进一步明确重点,确保总量减排任务圆满完成。积极实施省“双三十”、市“双百”和限期治理工程,多措并举,确保完成。加快脱硫工程进度,实现钢铁、电力行业脱硫工程的新突破。加快污水处理厂建设步伐,力争年底前市东污水处理厂二期及各县(市)污水处理厂建成投运。
4、进一步严格执法,切实保障群众环境权益。组织开展环保专项行动。重点加强对饮用水源地、子牙河流域、生态水网沿线、化工区、马头工业城等流域、区域的综合整治。全力开展环境隐患百日排查行动,加大环保后督察力度,解决久拖未决的遗留问题。
5、进一步强化服务,积极为企业和基层提供支持。搞好项目、技术、资金支持。积极为企业帮办、跑办项目,想方设法让项目早日开工。建立技术信息数据库,加快技术服务体系建设,积极为企业提供技术服务。切实加大资金争跑力度,争取全年争跑污染治理资金突破亿元大关,为改善环境质量提供资金保障。
1、强化对全市城乡规划的调控指导,健全完善规划管理机制。加快推进规划体制改革,实行集中统一、责权明确的城乡规划体制,实现城乡规划机构全覆盖。确立科学的规划编制体系、权责清晰的监管体系和严格的规划实施制度,对主城区规划工作强化直管,对组团城区和各县规划编制实施加强指导和联管,对乡(镇)规划加强指导,切实发挥城乡规划的统筹协调和指导作用。
2、围绕“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加大规划编制力度。尽快推进城市四期总体规划按程序报批工作,力争年内报国务院审批;加强城市控详规的编制力度,提高编制水平,尽快实现控详规全覆盖;加大民生类规划的编制、管理和执行力度,提升人居环境,加强城市供热、供气、供水、排水、污水、道路、公交等基础设施规划的编制力度,超前编制,体现前瞻性,保障好市民群众日常生产生活需要;
3、施政为民,问政于民,提高市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参与规划力度。完善配套的公开制度和管理办法,奠定规划参与基础;制定相关制度办法,畅通参与渠道,让当地政府、基层组织、市民群众在规划的编制阶段介入参与;让市民群众、社会各界和专家意见一起成为规划决策的重要依据;建设项目尤其是与市民生活休戚相关的项目,引入项目市民参与制,在项目方案审批的初期,充分听取利害关系人意见。在竣工验收中,让小区居民和居委会共同参与,接受监督,体现以人为本,公开公正和公平。
4、进一步解放思想,在创新上下功夫。全面开放规划设计市场,引入国内外一流的规划设计单位,在重要地段、重要节点打造城市精品和亮点。健全规划和建筑设计方案专家审查制度,发挥规委会和专家的作用,推进科学决策。同时,在体制机制、监督管理上做到求实创新,不断完善。
1、城市路网。继续完善主城区“小内环”(联纺路、陵西街、渚河路、滏东大街)主次道路改造,打造主城区畅通的城市道路环境;对连接机场出入市口的南环路等道路进行路灯亮化改造,打造我市亮丽的窗口形象;完成20条小街巷改造,进一步改善市民出行环境。
2、城市公交。搭建都市区“1+8”组团大公交线网框架,开通永年、广府古城、肥乡、成安等卫星城线路;对城区线网进一步优化,构建多点放射、便于换乘的市内公交线网格局,构筑方便快捷的公交网络;下大力气解决公交停车拥挤问题,完成丛台路、浴新大街、陵园路等100座候车廊及港湾式停靠站建设,提高公交硬件设施保障能力;加快车辆更新步伐,淘汰超期服役车辆,全年实现更新车辆300部,提高公交出行分担率。
3、污水处理和截污工程。今年上半年要完成工程建设任务,并投入试运行,城市污水处理能力由现在的每日20万立方米,提高到30万立方米,增强城市污水处理能力。结合主城区生态水系建设以及东污水扩建工程建成投运,完成滏阳河、沁河、支漳河、渚河、输元河“五河”污水截排工作,完成管线清淤和截留井施工建设,逐步改善“五河”生态环境。
4、城市供热。着力解决热源不足的问题,全面完成铁西供热锅炉建设并投入运行,督促邯电机组改造和马头电厂30万机组建设,新增集中供热能力300万平方米。同时加快配套管网建设,完成9条供热干支线管线铺设,加大老旧管网更新改造力度,提高供热保障能力。
5、城市绿化。以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为目标,抓实生态水系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努力打造宜居和谐城市环境。强力推进主城区“四河一湖”生态水系建设,初步形成水清可用、岸绿可憩、文化可品、景美可赏的靓丽景观带、水林风景线;强力推进公园绿地体系建设,重点抓好丛台公园、龙湖公园、滏阳河带状公园、沁河带状公园和滏阳公园“五园”建设;强力推进城市绿化、亮化和美化工作,加大对309西口、五交口、中华大街南北口、107南北口、高速连接线等主要出入市口的改造工作,结合道路新建和道路改造,新建一批街头游园和绿地,为市民提供更多的休闲场所。
6、城市供水。加快供水设施更新改造步伐,拓展供水管网覆盖区域,提高城区供水能力;加大供水市场延伸和大用户发展,完成邯宝钢铁、纵横钢铁和邯钢新区供水工作,加大关闭自备井力度,提高供水量,降低产销差率;加快高开区自来水加压站建设进度,满足该区域用水需求;加快羊角铺水源地泵房建设,全力保证城区用水。
7、城市供气。加快供气基础设施建设步伐,提高清洁能源利用率,谋划建设马头天然气站,满足当地用户需求;加大老化庭院管网改造力度,完成3个居民庭院改造工作,提高燃气安全系数;在拆除铁西3万立方米储气柜的基础上,新建完成10万立方米储气柜,确保2009年春节前投入试运行,将主城区煤气储气能力由18万立方米提高到25万立方米,进一步增强煤气调峰供应能力,满足市民生产生活需要。
8、城市防汛。针对城市防汛设施建设滞后的现状,加大防汛设施建设力度。加快排水管网新建、改造步伐,完成改造泵房10座。完成滏阳河西岸防汛应急泵站建设和青年河综合改造任务,在抓好管网日常清掏的同时,加快防汛设施建设步伐,提高城市泄洪排涝能力。
9、精细化管理。按照精细化要求,重点解决好行业管理工作中的粗放问题,完善行业标准,制定作业流程,强化工作考核,做到每项工作都有标准,有目标、有责任、有检查,建立起长效管理机制。
1、深化科学发展观理论学习,更新思想观念,提高城市科学管理能力。加强理论学习不放松,深化学习科学发展观理论;加强作风建设,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树立科学理念,提高科学决策能力;树立统筹理念,提高驾驭全局能力;树立开放理念,提高改革创新能力;树立人本理念,提高构建和谐城管能力。
2、加大主城区早夜市和便民市场规范设置力度,进一步方便群众生活。科学划定早夜市市场,严格按照“四统一”标准审批设置,“五统一”标准规范管理。今年底,在主城区设置和规范14处便民市场、20个高标准早夜市。
3、加大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努力在服务能力上取得突破。以景观标准新建改建一批公厕和垃圾中转站,20*年新建15座公厕、改建12座公厕,切实解决群众如厕难问题,提高生活垃圾的中转能力;购置20辆垃圾自卸车和一批垃圾清运三轮车,确保城市垃圾的日产日清。同时,在主城区新增更新维护配置绿色环保果皮箱1500个,方便市民群众垃圾投放。
4、创新环卫作业新机制,全面提升城市整洁程度。深化环卫作业标准化、长效化管理,主城区全面推行“称土计量法”道路清扫作业检查考核机制,扩大新型清扫工具使用范围,做到全市街路环卫作业管理的长效化目标;强力推进薄弱部位治理,强力推进小街巷和城乡结合部、环城路、铁路沿线、集贸市场周边等薄弱部位环境卫生治理,解决这些薄弱部位的脏、乱、差现象;加大两站环境综合整治力度,清扫保洁做到全天候,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治理活动,进一步打造靓丽“窗口”形象;增购机械化清扫车5台、洒水车2辆,20*年,使机扫率达到37%。
5、抓好垃圾项目建设,在综合管理利用上取得新突破。启动装修垃圾收运工作,对有资质清运车辆安装GPS卫星定位监控设备,实现建筑垃圾“零”污染目标;提高生活垃圾进厂率,对小街巷要实施定时收集沿街垃圾,做到源头管理,提高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加快生活垃圾填埋气发电CDM项目建设进度,年底前一台发电机组并网发电;加快我市新的医疗废物处置厂建设步伐,力争年底建成投运。
1、努力打造一支适应区域教育高地建设需要的干部队伍。用现代教育理念武装校长队伍,努力建设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具有创新精神的专家型、科研(!)型校长队伍,有效解决学校班子和校长队伍存在的突出问题。以教师的专业发展为重点,以加强师德建设为核心,以强化管理为抓手,全面提升教师队伍素质。进一步建立完善师德建设机制、教师动态管理机制、教师考评机制和良性补充机制,建设一支德才兼备、数量合理的教师队伍。
2、大力推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巩固提高学前三年教育普及成果。义务教育阶段坚持农村标准化学校建设与主城区扩强扶弱工程双管齐下,同步实现城乡办学条件与办学质量的均衡发展。20*年16个县(市、区)各建成标准化中小学2至5所。2020年以前,全面完成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和标准化学校建设攻坚战任务。提升教育信息化水平,以教育信息促进教育现代化。加强省级示范性高中建设,2010年全市普及高中阶段教育。
3、深化职业教育改革。围绕我市“十一五”10大产业,重点扶持汽车制造与维修、数控技术应用、焊接、冶金等10大特色专业。继续深化职业教育办学理念、办学体制、办学模式、课程体系、用人制度五项改革,激发职业教育活力。20*年至2010年,逐步谋划、实施、落实。
4、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实施好以爱党、爱国、爱家乡、爱父母、爱同胞、爱自然为主题的“六爱塑魂”教育和“教育教学提升计划”;广泛开展每名学生都有一门艺术爱好和一项体育爱好的“双爱好”活动。积极开展“太极进校园”活动;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增加开放性、综和性、实践性教学,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和实践能力。
5、认真解决好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建立从小学到大学的贫困家庭学生资助体系。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费,为农村学生和城市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补助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资助新入学普通高中家庭贫困学生、家庭贫困大学生、中等职业学校一、二年级农村在校生和城市贫困家庭学生完成学业。进一步扩张优质教育资源,大力实施强弱联合、组建联盟体的管理体制,到2010年基本解决义务教育阶段择校问题。加强学校安全管理,抓好校舍维修改造,维护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坚决治理教育乱收费,切实减轻群众负担。
1、进一步解放思想,谋划加快民政事业科学发展新思路。一是完善“十一五”时期民政事业发展思路,进一步明确新时期民政工作科学发展方向,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统筹城乡的社会救助体系。二是完善保障民生改善民生新思路,注重改善民生的政策体制和工作机制研究,注重低保与就业、医疗救助与合作医疗、社区管理体制改革等深层次问题的研究探索,促进民政工作机制的创新。
2、创新工作方式,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的开展。一是创新决策方式,建立科学民主决策机制,采取举行座谈会、听证会、论证会或信箱、网络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民政对象的意见;二是创新执行方式,建立健全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保证政令畅通,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三是创新服务方式,推行“民政干部下基层服务日”、“民情联系卡”、“婚姻登记无假日”等为民服务新举措;在退役士兵报到、社会团体的登记等方面推行一站式服务;对基层婚姻登记处进一步规范管理,简化大病医疗救助程序,开拓民政党员干部“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新渠道,营造科学发展的服务环境。
3、立说立行,解决好学习实践活动中群众提出的问题。一是在创新保障民生改善民生的政策体制和工作机制方面。本着救急救难的原则,建立《邯郸市临时救助制度》,妥善解决低保边缘群体、低收入群体、受灾家庭突发性、临时性的生活困难。二是在改进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工作方面。解决当前我市低保补差标准调整与物价上涨不协调的问题,解决农村五保供养和低保群众界定模糊的问题。三是在为群众办实事方面。适时提高低保补助标准;采取以奖代补措施,新建、改建5所农村敬老院;加快市社区老年活动中心建设。切实把好事办实、把实事办好。
1、深入调研。针对增加农民收入、发展县域经济、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新农村建设、农村政策落实、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等几个重点领域开展深入细致的调研活动。每个课题都有县级领导带头,7月底撰写出调研报告。
2、7月份组织召开好全省农业产业化重点项目观摩会。
3、抓实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按照《20*年全市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要点》要求,搞好全市“7·30”民主议政日活动。
4、进一步加大对乡村两级村务公开有关人员的培训,特别是对乡村两级财务人员专业知识的培训,提高他们做好村务公开的实际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为全面提高村务的质量水平奠定坚实基础。
5、抓好惠农政策落实大检查。利用一个月时间在全市农村进行拉网式检查,确保粮食安全,丰产丰收。
6、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近期抽调专门人员下村调查摸底,总结典型经验,7月下旬召开新农村建设观摩会。
1、切实增强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意识,树立人民公安为人民的良好形象。
2、深化“扫黄打非”专项斗争,切实加大对“黄、赌、毒”问题严重地区的整治力度,进一步净化社会风气。
3、组织开展爱民实践和“警民相约警务室”活动,与群众进行“面对面”对话。
4、切实改进公安行政管理工作,从户口登记、证照办理等窗口服务工作入手,研究、推出新的便民、利民、惠民措施。
5、抓好奥运安保工作,深入开展主城区大巡逻、大防控活动和重点治乱,集中整治校园周边、企业项目周边等重点区域治安秩序和网吧等突出治安问题。
6、大力加强岗位练兵活动,积极稳妥推进县级公安机关机构改革。
7、围绕建设“区域经济中心”,改进工作作风,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积极推进廉政建设和行政权力公开运行。
8、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严密防范、严厉打击各类经济犯罪,不断净化市场环境。着力解决“公路三乱”、违规越权办案等问题,抓好平安畅通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