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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突出重点内容,深化普法教育
1.强化行政基本法律及全省重点普及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加强对《行政强制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等与矿产资源行政管理密切相关的行政法律制度的学习宣传,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意识,把依法行政贯穿于矿产资源各项管理工作中。加强对宪法、立法法、行政诉讼法、环境保护法、预算法、著作权法、保守国家秘密法等和2015年新颁布或修订的有关重要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切实提高机关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法规股牵头,各相关股室配合)
2.及时宣传贯彻新颁布或修订的国土资源法律法规。深入学习贯彻《XX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等新颁布的矿产资源法律法规,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增强全社会依法保护、合力利用矿产资源的意识。(法规股牵头,各相关股室配合)
3.认真组织开展矿产资源相关法律法规培训。认真配合省厅市局开展矿政管理专业知识培训(办公室牵头),矿产资源法律法规培训(法规股牵头)。
4.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贯彻落实《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强化矿产资源主管部门履行普及本部门专业法的主体责任,提高执法人员依法办事的能力水平(法规股牵头,执法大队、各相关股室配合)。组织矿产资源执法监察有关法律法规、执法监察业务,卫片执法监督检查业务的学习和培训,不断探索建立以案释法工作长效机制(执法大队牵头,法规股配合)。
二、突出重点对象,提升法治意识
5.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坚持领导班子党组集体学法(党支部牵头)、矿产资源管理岗位任职前法律法规考试和定期培训等学法制度,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其他领导一岗双责的法治建设领导体制,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表率示范作用,将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重要内容,纳入年终考核指标体系(办公室牵头,法规股配合)。
6.严格落实干部职工学法制度。严格落实干部职工学法制度,贯彻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指导性意见。健全干部职工学习制度,积极组织开展干部职工法律知识学习和培训,深入组织学习《法治XX建设读本》、《培育领导干部法治思维“以案释法”系列读本》,强化考核奖惩,不断提高机关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法规股牵头,办公室配合)
7.加强公民国土资源法律宣传教育。围绕矿产资源管理,不断丰富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法律六进”活动的形式和内容,充分运用各类媒体,结合“4.22世界地球日”、“5.12全国防灾减灾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分别由地环股、办公室、法规股牵头,相关股室配合),加大矿产资源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力度,将矿产资源普法教育工作向社会各领域、各行业延伸。
三、做好“六五”总结,谋划“七五”规划
8.认真做好“六五”普法总结。局普法机构要以开展“六五”普法总结验收为契机,切实抓好普法工作各项任务的落实。对“六五”普法以来的普法文件、学习记录、宣传培训等情况及早梳理汇总,精心提炼“六五”普法的好经验、好做法、挖掘先进,发现问题,查漏补缺。(局普法机构牵头)
9.认真做好“六五”普法表彰推荐工作。在7月20日前将“六五”普法总结报告报市局法规科,并根据要求做好“六五”普法工作突出、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的推荐、报送工作。(法规股牵头,办公室、监察室配合)
10.认真谋划“七五”普法规划。局普法机构要利用“六五”普法总结的机会,认真谋划“七五”普法规划,紧紧围绕建设“法治XX”这一主线,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提出“七五”普法规划任务要求。(法规股牵头,相关股室配合)
四、加强基础建设,完善长效机制
教师是社会上特殊而崇高的职业群体,是传承人类文明的使者和凝聚、传播社会文化的中坚力量,理当成为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楷模。全面提高教师依法执教的意识和能力,既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新形势下提升教师素质的迫切需要,也是落实育人为本、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的客观需要;既是大力推进依法治校、依法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和教师职业行为的时代需要,又是加强对青少年学生的公民意识教育,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公民的内在需要。
一、提高教师法治素养是落实育人为本、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的必然要求。国家教育规划纲要明确提出了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的工作要求,强调要“加强公民意识教育,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公民。”加强公民意识教育,核心内容有三,即加强对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公民基本道德规范教育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这些规定和要求必须落实到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活动中,必须融入或渗透到学校课堂教学、学生生活和学生管理之中,最终要切实落实到教师身上,落实到教师的教育教学活动中。教师的神圣职责在于:既教书又育人。其中传授科学文化知识、传道授业解惑是教师的重要职责,但更为重要的职责是以言传身教培养学生健全人格,培养学生良好品质、培养学生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一名优秀的教师,一名受学生欢迎、让学生终身受益、终身难忘的教师,往往是在课堂的学科教学中和日常学生管理中善于挖掘人文精神、科学精神、法律精神并向学生传播的教师,往往是既教书又育人的教师。让学生对教师印象深刻、终身难忘的,不仅是教师传授的知识,更是教师的育人作为,即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对学生适时进行的思想品质、人文精神、科学精神、法律精神教育。最好的育人方式恰恰是寓于学科教学或知识传授之中的。教师的人格魅力、学术魅力,内在地包含着育人魅力,内在地包含着人文精神、科学精神和法律精神。只教书不育人的教师是不称职的。目前,还有一些教师片面地认为:育人不是自己的份内事,只是德育课教师的事,自己只管教好书就行了。这是不称职的表现,也是不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表现。我国《教师法》明确规定的教师必须履行的义务之一,就是“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由此可见,所有教师都有育人为本、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的法定职责,都应当把思想品德教育、法制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融入、渗透或寓于课堂学科教学、学生生活和学生管理之中。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大力推进依法治校的新形势下,在加强对学生的公民意识教育、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公民的新任务下,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应当高度重视并着力提升教师的法治素养,进一步加强对教师的普法工作;教师应当自觉学习相关的法治知识,充实调整知识结构,提升自身法治素养,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更好地履行教书育人的职责。
二、建立完善教师法治培训制度。适应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推进依法治校的新形势、新任务,加强对教师的普法教育,提升教师的法治素养,同样要以制度作保障,同样要建立完善教师法治培训制度。全国教育系统“六五”普法规划和教育部普法办《关于贯彻全国教育系“六五”普法规划进一步加强教师普法工作的通知》都明确提出:“要进一步做好教师法制教育、培训工作,把法律理念和知识融入职前培养、准入,职后培训和管理的全过程。积极推动在师范生培养过程中增加法制教育课程,为教师普法工作奠定良好基础。进一步完善教师法律培训制度,在教师的任职培训、岗位培训、继续教育和‘国培计划’课程体系中,明确法制教育的内容与学时,建立健全考核制度,重要的和新出台的教育法律、法规要实现全员培训”。这些规定的核心内容就是要加强对教师的普法教育,建立完善教师法治培养培训制度。为此,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切实做到以下几点:一是要高度重视教师普法工作,要从贯彻落实党的十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大力推进依法治校的高度,将教师普法教育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列为新形势下提升教师素质的一项重要内容。二是要在师范院校和在教师培养的过程中,根据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增加法制教育内容,将宪法教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教育法律法规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列为师范教育必修或选修的内容,整体提升准教师的法治素养,为教师普法工作和为教师对学生实施公民教育、法制教育奠定良好的基础。三是要在教师准入即教师资格认定中,将申请教师资格者掌握相关法治知识、法律法规内容的情况,列为必要的测试或考核内容。四是要在教师的任职培训、岗位培训、继续教育和近两年启动实施的“国培计划”、“省培计划”等各种教师培训中,把法治知识、法律法规列为必要的培训内容,纳入培训课程体系,并建立健全考核制度。同时,鼓励各地推行或试行教师法治知识合格证制度,将教师是否取得此合格证作为认定教师资格和教师职务(职称)评聘和晋升的一项条件。五是要明确教师普法教育或法制培养培训的主要内容。教师要深刻理解和掌握“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的基本内涵,深刻理解和掌握“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相统一”的基本原则;要全面学习和掌握宪法的基本原则、制度和精神,树立宪法意识、公民意识和民主法治意识;要围绕建设现代学校制度、全面推进依法治校的要求,学习和掌握国家教育方针、教育法律法规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六是要加强教师全员培训,即对已经颁布施行的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高等教育法、职业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等重要教育法律法规,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组织教师切实熟悉和掌握教育法律法规的规范、精神和内容;对新颁布施行的教育法律法规及相关法律法规也要组织对教师进行全员培训。
三、着力提高教师依法执教的意识和能力。虽然经过20多年的普法教育,我国广大教师的法治意识有了普遍提高,法治素养也不断增强,但少数教师依法执教意识淡薄、个别教师侵害学生人身权利的违法犯罪现象仍时有发生,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加强对教师的普法教育,根本落脚点就是要提高教师依法执教、依法施教的意识和能力,进而促进依法治校,促进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形成浓厚的学校法治文化氛围,全面提高教师依法执教的意识和能力。要通过组织教师认真学习宪法、教育法律法规及相关法律法规、党和国家重大方针政策、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明确教师依法执教的法定依据,即教师的法定权利、法定义务和法定职责。一要通过组织学习宪法及相关法律,使教师明确作为公民所拥有的基本权利和应当履行的基本义务,切实增强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国家安全意识、民主法治意识,并认真履行公民的基本义务和正确行使公民权利。二要通过组织学习教育法律法规特别是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高等教育法、职业教育法,明确教师的法定权利、法定义务和法定职责。我国教师法集中规定了教师的权利、义务和职责。教师的法定权利有六项,分别可以简称为教育教学权、学术研究权、管理学生权、获取报酬权、民主管理权、进修培训权;教师的法定义务和法定职责也有六项,分别可以简称为遵纪守法义务、教育教学义务、思想教育义务、尊重学生人格义务、保护学生权益义务、提高水平义务。此外,其他教育法律法规以及一些地方性教育法规,对教师应当做什么,不应当做什么,也作出了一些明确规定,如有的地方性义务教育法规就明确规定:教师“不得举办或者参与举办学生有偿补习活动,不得到校外社会办学机构有偿兼职兼课,不得组织或者变相组织学生参加校外社会办学机构举办的补习活动。”在推进依法治校的过程中,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学校,应当进一步组织教师认真学习教师的法定权利、法定义务和法定职责,准确把握其内涵,并全面把握其他法律法规所作的禁止性规定,让教师充分行使法定权利,全面履行法定义务,自觉远离禁止性规定。同时,教师要认真学习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熟悉和掌握学生的法定权利和法定义务,熟悉和掌握学校、教师保护未成年人的职责,以依法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三要通过分别组织学校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使各级各类学校教师进一步明确自身的职业道德规范,深刻把握教师职业规范的内涵,恪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指出:“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教师应当把职业道德规范内化为心中的法律,敬畏之、尊重之、恪守之、遵循之,为推进依法治校、依法执教奠定良好的职业道德基础。四要通过组织学习教育法律法规、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典型案例,明确作为教师应当禁止的违法行为。教师在履行职务的过程中,应当知法懂法守法,应当遵循有关的法律规范,不得侵犯学生的合法权益,不得应当作为而不作为,更不得乱作为。教师应当熟悉和了解作为教师应当禁止的违法行为,以增强依法执教的意识和能力。常见的教师违法行为主要有:(1)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2)侮辱学生,主要表现为讽刺、侮辱、谩骂学生,致使学生人格尊严和心理健康受到伤害;(3)侵犯学生财产权,主要表现为非法没收、罚款和乱收费等;(4)限制学生人身自由;(5)侵犯学生隐私权;(6)对学生进行非法搜查;(7)违法对学生进行负面宣传;(8)对学生进行害;(9)不作为或过失的失职行为,如对在校生未尽教育、管理、保护责任;(10)随意剥夺学生受教育权;(11)学术剽窃,等等。教师应当通过学法知法,准确把握自己的“权利边界”、“义务边界”、“职责边界”,摒弃一切违法行为。
四、着力加强法制教育教师的培养培训。推进依法治校,进一步提高学校师生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需要建立一支专门从事法制教育教学的教师队伍。高等学校可以充分发挥自身拥有的法学教师队伍,对师生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师范院校除了在师范生的课程体系中应当增加适应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需要的法治课程外,可以增设法制教育教学专业,为中小学实施法制教育提供师资力量。中小学校应当积极引进和培养专门从事法制教育教学的教师,或者加强对现有教师的培训,提高学校对师生进行法制教育的能力和水平。全国教育系统“六五”普法规划明确提出:“建立中小学法制课骨干教师、专任教师培训制度”,“对中小学负责开展法制教育的专职或者兼职教师,进行系统的法制教育能力培训”;“本规划实施期间,要采取国家和地方分级培训的方式,保证每所中小学至少一名教师接受法制教育能力培训”。这就明确要求,各中小学要落实专门从事法制教育教学的教师,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专职或兼职的法制课教师的培训,“六五”普法期间每所中小学至少有一名法制课教师接受过法制教育能力培训。此外,根据国家《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关于“将法制教育与学校学科教学相结合,渗透到相关学科教学中”,“中小学法制教育要以有机渗透在学校教育的各门学科、各个环节、各个方面为主”的规定和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中小学认真实施中小学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工作,并着力加强中小学教师在学科教学中渗透法制教育的能力和水平。这既能提高教师的法治素养,解决中小学教师普法教育问题,又能充分发挥学校主阵地、课堂主渠道的作用,对学生实施有效的、潜移默化的法制教育,达到学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与增强法治意识、提升法治素养“双提升”的效果。
(一)推进法律进机关
1.加强机关法律学习。重点学习《宪法》,关于依法治国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省、州、县各级领导关于依法治理重要讲话;领导干部履行职责相关法律法规;公务员履行职责相关法律法规;廉洁从政相关法律法规。局党组中心组坚持定期学法制度,每年集中学习法治1次,党组成员每年底结合年终述职专题汇报学法用法守法情况;完善机关干部定期学法制度。每年组织集中学法不少于4次,要做好学习笔记,强化学习效果。
2.建立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法律顾问,参与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的讨论、审核,提供相关法律法规咨询。
3.加强机关普法阵地建设。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为抓手,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和统计服务水平为宗旨,以普法宣传和统计执法为手段,全力打造县级、乡镇、企业三位一体统计法治宣传阵地,以点带面,促进全县统计规范化建设。
(二)推进法律进学校
参与学校法律宣传培训。通过发放普法宣传手册,重点开展《宪法》、《刑法》、《民法》、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行为规范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引导学生了解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培养国家意识和公民意识;引导学生严格遵守与其日常行为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了解公民的基本权利和公民义务。
(三)推进法律进乡村
重点开展《宪法》、《刑法》、《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全国农业普查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居民学法、懂法、用法意识,利用法律法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四)推进法律进社区
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3.8”妇女节、“9·20”中国统计开放日、“10·20”世界统计日、“12·4”国家宪法日和“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节点深入社区开展《宪法》、《刑法》、《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全国农业普查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采取带法律、带案例、带普法资料,参与社区的普法活动。
(五)推进法律进企业
1.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宣传。以“9·20”中国统计开放日、“10·20”世界统计日、“12·4”国家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和法治宣传月等节点为抓手,深入开展统计普法主题宣教活动,进一步增强统计普法宣教的针对性,努力提高社会各界对依法统计的认知度。创新理念,改进法治宣教的方式方法,促进“七五”普法在基层末端、统计调查对象和社会上产生良好的效果。努力拓展法治宣传教育与群众文化生活相结合的深度和广度,鼓励、支持和引导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积极创新统计法治宣传教育与道德教育有机结合的新途径。
2.增强统计调查对象依法统计意识,充分利用普查、平台巡查、统计常规检查等契机,深入乡镇、社区、企业、单位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宣传,让社会公众和统计调查对象更加了解统计、支持统计、依法统计,避免统计数据的误解、误读和误用,提升依法统计意识,规范统计行为。
(六)推进法律进寺庙
联合相关部门,重点学习宣传关于依法治县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寺庙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引导宗教教职人员自觉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规章。
(七)推进法律进单位
县统计局将根据有关要求,利用网络、微信、宣传窗、电子屏、展板等传播载体宣传统计法律法规。每季度举办一次普法讲座,制定学法计划、举行一次学法考试、开展一次学法知识竞赛活动。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继续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大力推进依法治理,进一步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为全镇经济、社会全面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客观需要,以提高全镇人民群众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为中心,广泛动员社会力量,深入开展以法治实践、道德教育紧密结合的法治宣传教育,夯实以农村为重点的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基础,营造人人学法用法、尊法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进一步推进各项事务依法规范和管理,不断提高我镇法治化管理水平。
三、工作重点
1、突出抓好宪法的学习宣传,着力提高公民的宪法意识。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深入学习宣传宪法能够进一步增强公民的宪法意识、爱国意识、国家安全统一意识和民主法制观念,使宪法在全社会得到一体遵行。农村基层干部更要带头学习宪法,自觉遵守宪法,忠实执行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牢固树立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观念,树立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观念,树立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树立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观念。
2、深入开展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着力提高依法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要围绕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学习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围绕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学习宣传与农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围绕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和安定有序,学习宣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相关法律法规。
3、切实抓好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着力增强宣传教育的针对性。要在继续对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村组干部进行法制宣传教育的同时,重点加强对基层干部、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返乡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
4、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着力提高全社会的法治化管理水平。围绕平安建设、和谐社会建设,针对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专项依法治理活动;学习宣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相关法律法规;深入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公民法制宣传教育,促进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自觉用法律规范行为,形成遵守法律、崇尚法律、依法办事的社会风尚。
四、主要内容
1、广泛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不断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一要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使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和自觉践行执法为民、公平正义的理念;二要加强机关人员学法制度建设,主要是进行法制讲座、法制培训和考试等,把学习法律知识纳入日常学习计划;三要大力推进依法治理,把执法水平和执法效果作为“法律进机关”工作的重要考核内容。
2、广泛开展“法律进乡村”的活动,努力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举办村干部、村民代表法律知识培训班,认真学习《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相关法律知识。围绕农村换届选举等工作,加强《村民委员会选举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组织法律工作者深入农村开展“送法下乡”活动,为广大农民群众解答有关土地承包、农民外出务工、婚姻家庭、经济纠纷等方面的法律咨询。
3、广泛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大力推进平安和谐社区建设。一是组织普法宣传骨干为社区干部群众举办法制讲座,有针对性的开展普法学习。二是印发普法读物和宣传资料,为人民群众学法懂法提供学习素材。三是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引导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学以致用。四是表彰学法用法的正面典型,批评违法乱纪的负面劣迹,提高人民群众法制意识。
4、广泛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切实加强青少年学生的法律素质教育。坚持发挥学校第一课堂的作用,继续推进学校法制教育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依托法院、检察院、监狱、劳教所等机构,积极开辟第二课堂,加大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建设,定期研究解决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加强对学校法制教育师资的培训,进一步规范法制校园环境,为青少年学生的健康成长成才提供法制基石。
5、广泛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大力推进企业依法经营、诚信经营。通过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等形式大力宣传社会保障、安全生产等与职工切身利益相关的法律宣传法规知识。加强企业职工学法用法阵地建设,开通“职工维权热线”,规范企业用工行为。加强与司法救助部门的联系,积极为企业职工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救助,坚决维护了职工合法权益。
6、广泛开展“法律进单位”活动,逐步提高法制化管理水平。积极开展“六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做到“四有”——即有组织、有教材、有阵地、有考核。建立健全了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开展法制讲座。各单位通过公示牌、宣传册等形式,积极向社会宣传与本单位业务相关的专业法律法规知识。
7、广泛开展“法律进寺院”活动,提高宗教教职人员的法律素质。加强宗教活动场所教职人员法律法规知识培训,认真学习《民族区域自治法》、《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不断强化宗教教职人员法律意识,使他们爱国爱教,依法从事宗教活动。
五、基本要求
(一)坚持普法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以“六五”普法活动为契机,大力弘扬“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营造良好学法用法氛围,促进我镇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
(二)坚持普法教育与农村基层工作相结合。要坚持开展法律“七进”活动,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把法律法规以及需要掌握的法律知识作为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学习的重要内容,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落实、有检查;为干部队伍学法提供条件;建立和落实学法制度,逐步实现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工作规范化;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把依法行政水平和效果作为工作考核内容,把法制宣传教育融入到农村基层行政管理和服务的全过程。
(三)坚持普法教育与依法治镇、依法治村的法律实践相结合。规范行政许可行为、健全管理制度、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逐步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
(四)坚持普法教育与制度建设相结合。不断完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法律知识年度考试考核制度、公务员法律知识培训考核制度、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核制度、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考试制度、法律顾问咨询制度等多项普法工作制度,使普法工作实现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
(五)坚持普法教育与宣传相结合。一是坚持集中宣传和日常普法相结合。在广泛宣传的同时,充分利用“3.8”妇女节、“3.15”消费者权益保障日、“五一”劳动节、“6.26”国际禁毒日、“12.1”世界预防艾滋病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开展集中宣传教育活动。二是创新法制宣制教育形式,发挥宣传标语、板报等各种媒体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形成合力,扩大宣传覆盖面,提高宣传实效性。
六、组织领导和保障
(一)组织领导
为全面推进法治建设,扎实开展“法律七进”活动,确保我镇依法治理各项工作全面落实,经镇党委研究决定,成立镇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安全稳定科,由李柏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法律七进”活动日常工作。主要职责是:1、承担法治宣传教育的日常工作;2、拟订法制宣传教育年度计划、阶段性总结报告和相关文件;3、组织落实有关规划、年度计划等各项任务;4、开展法治调查研究,制定有效举措,解决工作开展过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5、对执行规划情况进行检查、总结、验收及表彰。各村、镇直各单位要调整和充实领导小组,并确定具体工作人员,切实承担起工作。
(二)保障措施
1、健全制度,抓好落实。建立健全“法律七进”活动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建立和完善领导机构定期会议、年度工作汇报和工作普查等制度,把普法工作纳入本单位的议事日程,做到有部署,有检查,保障规划的落实。
2、健全机制,严格考核。逐步建立健全普法工作评估考核机制,开展普法规划实施的年度和阶段考核工作,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成绩作为评选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重要条件之一。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即将施行之际,为提高烟草专卖行政执法人员及法规工作人员的素质和行政执法水平,进一步深化对行政强制法实施的重要意义的认识,严格依法行政,推进保山烟草法制化进程。我们市烟草公司定于月日针对全市烟草专卖管理人员、法规工作人员及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等举办一次专题培训讲座,培训为期两天,培训以《行政强制法》、《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行政执法文书制作》、《专卖卷宗评查》为主要内容。对于这次培训,我重点讲几个方面的问题:
按照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及《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加强烟草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围绕烟草行业“卷烟上水平”战略任务,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相结合,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相结合,与行业共同价值观教育相结合,与全市系统法治建设相结合,进一步提高全市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深入开展以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和依法生产经营(以下简称“三个依法”)水平为主要内容的行业依法治理活动,为顺利实现我市烟草“十二五”时期各项工作目标提供法律保障,全面提升烟草行业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组织生产经营水平,切实维护“两个至上”奠定坚实基础,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从目前执法现状来分析,烟草专卖行政执法与其他执法部门既有权力行使交叉的情况,又有共同行使权力的情况,可以说,在某种程度上造成了职责和权限的混淆,以致于出现各部门执法上的无序。有的部门为了本部门的利益,甚至越权行使权限,造成行政执法的混乱。乱罚款、乱检查、乱收费现象屡禁不止,出现了大量民告官的行政诉讼案件,有损行政机关的形象。这一现象,既有主观原因,亦有客观原因,如《行政强制法》、《行政许可法》、《行政程序法》等相关法律尚未制定并颁布实施;大量的行政规范性法律文件又亟待整理修正。鉴于此,作为烟草专卖主管部门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如何正确地用现行法律法规,其必要性显而易见。我们的观点是如果法律有规定,首先适用法律;如果法律没有规定,按照现行政策执行;在发生法律冲突的情况下,依据法律适用的基本原则来处理。即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后法优于先法。
行政执法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法定职责和权限来行使权力,烟草专卖主管部门的职责和权限体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的具体条款中,结合《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烟草专卖主管部门的权限有“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颁发许可证”等数项权能。
针对本次培训,我主要强调三点:一是高度重视,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必须深入学习;二是制定计划,严密组织,落实责任,确保宣传到位;三是加强监督,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狠抓工作落实。严格按照行业推进法治建设的总体要求,落实好规范性文件管理,切实提高制度建设质量;落实好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确保依法履行职责。认真在学习上下足功夫、在宣传上做好工作、在落实上抓出成效,务求把上级的精神学习领悟好,把上级的要求遵照执行好,把“文件”的意义宣传灌输好,把自身的职责履行完成好,切实完成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新修订法律文件的各项工作。本次培训的一系列法律文件,对于巩固和完善国家烟草专卖制度、规范烟草专卖行政执法行为、保障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引导和组织各级烟草专卖执法人员深入学习与烟草专卖管理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教育,使广大烟草专卖管理人员牢固树立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等理念,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观念;着力提高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公共权力的意识,促进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确保烟草专卖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
通过开展法律七进活动,全面落实《省依法治省纲要》和依法治区目标,教育干部职工自觉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进一步提高法律素质;引导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寺庙做到依法管理、依法办事,进一步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推进依法治区进程,为深化改革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二、工作重点
(一)推进法律进机关
1.加强机关法律学习。重点学习《宪法》,关于依法治国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省、市、区各级领导关于依法治理重要讲话;领导干部履行职责相关法律法规;公务员履行职责相关法律法规;廉洁从政相关法律法规。局党组中心组坚持定期学法制度,每年集中学习法治1次,党组成员每年底结合年终述职专题汇报学法用法守法情况;完善机关干部定期学法制度。每年组织集中学法不少于4次。
责任股室:办公室、科技股、农业股、知识产权股、科普股;完成时限:2014年11月
2.建立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法律顾问,参与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的讨论、审核,提供相关法律法规咨询。
责任股室:办公室;完成时限:2014年11月
3.加强机关普法阵地建设。办好单位法制宣传专栏,利用政务公开栏、短信、qq群、订阅普法读物等进行法制宣传,配合各类新闻媒体开展法制宣传活动。
责任股室:办公室、科技股、农业股、知识产权股、科普股;完成时限:2014年11月
(二)推进法律进学校
1.参与学校法律宣传培训。通过发放普法宣传手册,重点开展《宪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常识宣传教育,引导学生了解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培养国家意识和公民意识;引导学生严格遵守与其日常行为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了解公民的基本权利和公民义务。
责任股室:办公室、科技股、农业股、知识产权股、科普股;完成时限:2014年11月
(三)推进法律进乡村
1.重点开展《宪法》、《知识产权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居民学法、懂法、用法意识,利用法律法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责任股室:法规股,餐饮服务监管股,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股;完成时限:2014年11月
(四)推进法律进社区
利用科普宣传周、宣传月深入社区开展《消防法》、《食品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采取带法律、带案例,带普法资料,参与社区的普法活动。
责任股室:科普股;完成时限:2014年11月
(五)推进法律进企业
1、开展知识产权法律宣传。利用知识产权周深入企业开展《知识产权法》等宣传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和基本知识,着重宣传知识产权不同领域的专业知识,把宣传普及提升到传播以“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为核心理念的知识产权文化层面,增强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
2、开展知识产权执法专项行动。深入大型超市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专项行动,严肃查处售卖涉嫌假冒知识产权商品的违法行为,形成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高压态势;全面推进知识产权执法与舆论宣传的紧密结合,增强企业诚信守法意识,提高消费者识假辨假能力,形成自觉抵制假冒伪劣商品、重视知识产权保护的社会氛围,营造知识产权保护的良好环境,全面提高我区保护知识产权和规范市场秩序的水平。
责任单位:知识产权股,完成时限:2014年11月
(六)推进法律进寺庙
联合相关部门,重点学习宣传关于依法治区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寺庙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引导宗教教职人员自觉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规章。
责任股室:办公室;完成时限:2014年11月
(七)推进法律进单位
重点学习《宪法》;关于依法治国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省、市、区各级领导关于依法治理重要讲话;依法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公共安全相关法律法规。
责任股室:办公室、科技股、农业股、知识产权股、科普股;完成时限:2014年11月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抓好落实。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法律七进”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法律七进”活动有步骤、有秩序地实施。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守法,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创造条件。在做好自身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基础上,大力开展面向社会服务的法制宣传工作。
能更加熟悉并掌握党纪党规、政策理论、业务技能和新知识、新理念,使干部队伍理想信念进一步转变,履职能力进一步增强,服务效能进一步提高。
二、重点内容
(一)政治理论和党规党纪知识培训:
要按照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新要求,结合国内外形式的变化,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切实提高我局干部职工对政治理论、党纪党规的认识,努力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培训内容及要求按局党组2015年党建工作实施方案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案执行。
(二)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培训
为切实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依法治理与以德治理相结合,全面促进我局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要认真学习城乡规划管理各项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培训内容和要求按局2015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方案执行。
(三)管理制度和业务技能培训:
重点学习《城乡规划违法违纪行为处分办法》、《县城市规划管理技术导则》、《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关于规范城乡规划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划业务知识。学习机关管理制度、规定。
(四)新理念、新知识的培训
三、培训方式
(一)会前学习。建立会前学习制度,在召开党组会、中心组学习会、局办公会、职工会议时,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中央、省、市、县重大决策部署。(学习内容可临时安排)
(二)集中学习。集中学习的内容、参学人员、责任领导、责任股室见附表。
(三)个人自学。结合集中学习内容,各单位(股室)自行组织,逗硬考核。
(四)专家讲。通过邀请高校名师、县级以上相关单位专家学者到我局开展知识讲座、单位业务骨干授课等形式,不断丰富学习载体,增强学习的实效性。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成立教育培训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同志任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局属单位和机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对系统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股,由负责具体办公。
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今年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等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的重要一年,也是落实全国发展改革系统“五五”普法规划的关键之年。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必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法制宣传教育的基础保障意义更加突出。各地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物价局要适应形势要求,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紧紧围绕发展改革中心工作,按照全国发展改革系统“五五”普法规划的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提高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法律素质,为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认真落实法律法规学习任务。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确保全年以党组名义进行二次以上法制讲座。认真组织学习《全国发展改革系统“五五”普法读本》。要结合工作实际,重点学习宪法以及与发展改革系统行政职能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牢固树立职权法定理念。要制定详细的年度学习计划,明确学习目标、任务、要求和步骤,并为广大干部职工学法提供便利条件。采用法院旁听、法制影视展播、以案说法等干部职工喜闻乐见的形式,提高法制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实际效果。保证全年每人自学时间不少于90小时,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50小时。为保证学有所获,要适时组织法制学习测试,开展机关内部形式多样的法律知识竞赛活动,检验学习效果。
三、切实抓好干部职工法制培训工作。一是抓好法制宣传教育骨干人员的培训,建设一支过硬的法制宣传教育骨干队伍。国家发展改革委普法办公室将举办专门培训班,重点培训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经委)和物价局的法制宣传教育骨干。各地要结合实际,重点做好本地区法制宣传教育骨干培训工作,举办法制宣传教育培训班,强化普法骨干队伍建设,为“五五”普法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组织人员保障。二是认真做好干部职工的法律知识培训。制定干部职工法律知识培训计划,并将计划落到实处,分期分批办好法律知识培训班。三是做好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制培训。举办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招标投标等重点方面行政执法人员岗位法律知识专题培训班,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四、积极推进法制宣传工作。紧紧围绕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调整经济结构和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加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推进改革开放和自主创新、促进社会发展和解决民生问题等发展改革中心工作,大张旗鼓地开展法制宣传,推动“法律进机关”活动深入开展。通过法制宣传,使公民、企业以及其他组织深入了解与发展改革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增强遵法守法意识,强化对政府行为的监督。要按照全国普法办的部署要求,利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系列宣传活动时机,集中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大力开展专题宣传活动,及时做好新颁布的与发展改革系统履行职责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工作,促进新颁布法律法规的顺利实施。要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橱窗、专栏等传统宣传媒体的同时,高度重视发挥现代网络平台的作用,不断健全完善和更新本部门门户网站、纵向网站法制宣传教育专栏,建立法律法规规章资料库,及时、准确更新信息,扩充信息量,提高点击率,进一步提高互联网法制宣传教育效果和水平。
五、坚持学以致用。以学法普法推动立法工作,使立法工作重点更加突出,立法规划和立法计划更为科学,加强沟通协调,确保重点立法任务按期完成。以学法普法推动规范执法,切实做好行政执法依据梳理工作,清理、修改、废止不适应形势要求的行政执法依据。完善和推广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建立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制度和案卷评查制度。以学法普法推动行政复议工作能力和水平上台阶,不断创新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方法,完善办案协作制度,加强上下级机关、同级机关之间以及机关内部法制工作机构与业务部门的沟通、协作和配合,进一步提高行政复议工作质量,化解社会矛盾,为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发挥应有作用。
1、强化工班长培训,提升工班长管理能力。针对工班长队伍素质参差不齐,安全管理意识不强,业务技能和协调能力相对滞后的实际情况。我们应创新培训模式,采取观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片,互动交流、畅谈心得和矿长、安监处处长面对面沟通交流的方式,进行定时集中脱产培训,帮助工班长澄清安全模糊认识,提高思想境界。同时,加强工班长安全管理知识和业务技能培训,让工班长更好的掌握现场安全管理知识,增强协调和业务技能。
开展安全技能培训,提高职工遵章作业能力。以职工应知应会、必知必会和国家法律法规为重点,采取每日一题、每周一课、每月一考,班前提问等方式,强化职工业务技术知识培训和安全技能培训,全面提升职工遵章作业、规范操作的能力。同时,为强化职工规程措施学习,我们一改过去领导读一遍、职工听一遍、发下试卷抄一边学习方式,采取个人自学、班前提问,人人过关的方法提高职工对规程措施的掌握程度,使规程措施更好的落实到现场,提高安全施工系数。
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要学习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相关的法律知识,精通安全生产的业务知识。在当前,特别要学好公司下发的《安全生产问责制度》,《安全红线管理制度》,吸取屯兰矿事故教训十六条规定,以及山西焦煤瓦斯综合治理攻坚年工作安排,要逐字逐句地研读,认真领会,学懂弄通其主要内容,把握其实质,掌握其精髓。同时要把《安全红线管理制度》的学习与自己的实际工作结合起来,一方面在安全生产执法和监督管理中能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另一方面,要学会用法律有效地规避责任,切实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2、认真履行职责,依法行政。要按照《安全红线管理制度》,《安全问责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做到工作不越位,不越权,依法办事,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提高工作质量,讲究工作效率,以高效、快捷地处理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和行政工作。
3、工作规范,手续齐备。安全生产监督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是一项很强的工作,因此,要求我们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在管理工作中,要按照《安全红线管理制度》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规范,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实行政务公开,执法透明,努力做到工作有计划,办事有程序,工作有条不紊、迅捷快速地进行。
4、清正廉洁,公正执法。作为安全管理人员一定要严于律己,清正廉洁,做到慎初、慎微、慎独。在管理过程中,不以权谋私,不循私舞弊,决不能有一丝一毫的私心杂念,决不能有一点放松,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严格管理,树立管理人员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