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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预案总结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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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预案总结

第1篇:交通安全预案总结范文

1.学习了交通安全知识,强化了学生交通安全意识。

2.重视家庭教育,加强家校联系。学校给家长印发了《关于预防学生溺水致全市中小学家长的信》《关于交通安全致全市中小学生家长的信》《关于预防学生网络沉迷致全市中小学家长的信》《关于传染病预防致全市中小学生家长的信》。学校每遇节假日都会以温馨提示或致家长一封信的方式,提醒、要求家长注意交通安全、防溺水安全等方面的教育。在家长会、家长学校活动中强化家长安全意识。

3.学校修订校本课程《中学生安全教育读本》,做为学生学习安全知识的教材。

4.同时加强对校车使用的安全管理和校车使用许可制度,公务用车要求必须到校办开取派车单,加强对校车司机的安全教育,节假日实行封车制度。

学生安全关系千家万户,我校将安全责任细化到每个人、每个环节,压实安全工作责任,筑牢学校安全防线。

第2篇:交通安全预案总结范文

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健全消防安全制度。

重点对人员密集场所、物资集中场所消防安全检查、火灾隐患地段大力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检查范围全面覆盖我市机动车维修企业、运输企业、客运企业、危货企业、驾培机构。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认真核对企业的营业执照、道路运输证等证件,现场检查了灭火器、应急灯、防火门等消防设备,并严查消防器材不足、杂物乱堆乱放、消防通道不畅通等消防隐患。同时,我局各执法中队对辖区烟花爆竹、加油站等企业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彻查到底,对不能保证安全的,坚决责令停业整顿。共出动执法人员230余人次,出动执法车辆41车次,检查了37家企业,发现隐患12项,包括消防器材不足,杂物乱堆放、站场内消防沙没及时补充、无消防铲、违规住人等消防隐患,我局责令上述企业立即整改。

二、全力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广泛宣传消防安全、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行动。

第3篇:交通安全预案总结范文

一、防溺水方面:

1、5月18日晚,组织各村(社区)书记,召开校园安全(防溺水)工作部署会,传达5月18日全市及全区校园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工作要求,对各村(社区)辖区的水域、全镇中小学、幼儿园周边环境及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进行部署。

2、各村(社区)积极组织人员对辖区内的危险水域进行全面排查,维护、更换、增设防溺水警示标识、防护设施。对辖区内危险水域隐患进行全面整治,在辖区所有危险水域及人员密集场所设立《防溺水安全提示》。

3、各村居、社区共组建21支防溺水巡查队,开展防溺水巡查,及时发现制止私自下水游泳及边嬉戏少年儿童。

4、积极配合镇群大力宣传防溺水知识,在各村的水渠、水塘、河边都已竖起严禁下水游泳警示牌,利用群广泛发放溺水案例。

5、到中小学进行防溺水宣讲,在中小学门口挂起“珍爱生命,预防溺水”的横幅,与教师配合,向学生及家长发放宣传单及《致家长的一封信》,增强学生、家长的安全意识及监护人的责任意识。

二、交通安全方面:

1、“章贡大妈”志愿者在积极行动。根据片区划分,我们的“章贡大妈”就近或自愿组成志愿服务队伍,在放学的时间段,协助学校交通劝导,发放交通安全宣传单,大大提高了学生遵守交规、尊重生命的安全意识。

第4篇:交通安全预案总结范文

一、行业基本情况

(一)全县有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4家。即:xx有限公司运输车队,拥有危货运输车xx辆,xx吨;xxx客货运输有限公司,拥有危货运输车 辆,xx 吨;xx县物资贸易公司拥有危货运输车xx辆,xx吨;xx物流运输有限公司,拥有危货运输车xx辆,xx吨。

(二)全县客运企业2家。即:xx黔顺汽车客货运输有限公司,拥有客车 辆;xx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拥有客车 辆。

(三)全县有客运站(点)3个。即:xx县xx客运车站、xx客运发车点、x客运发车点。

(四)全县拥有一、二类汽车维修企业9家,三类汽车维修企业含摩托车维修企业200家。

二、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一)全年度道路运输行业未发生重特大交通安全责任事故。

(二)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我所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把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摆在重要位置来抓。XX年随着国家燃料税改革,我所及时转变职能,从过去重收费转安全管理到现在全力抓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监管工作,增设安全监管岗位,增加安全监管人员,满足安全监管工作需要。安全生产形成经常化、制度化监管。制订有《春运道路运输突况应急预案》、《道路运输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应急预案》、《防汛抢险救灾预案》、《恶劣天气应急预案》、《烟花爆竹监管实施方案》、《打击非法违法道路运输生产经营行为专项方案》、《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加强农村客运管理工作方案》等有效应对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强化危货运输车辆安全监管,要求驾驶员、押运员在运输易燃、易爆、易中毒危险化学品,必须严格执行公安机关指定的线路行驶,全年未发生运输危险化学品、民爆物品经过城区和人员密集场所,确保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四)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为提高道路运输行业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法律意识、安全知识、安全技能,我所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安全教育学习培训。全年组织道路运输经营单位责任人安全例会 次,会上学习有关文件精神,通报近期发生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案例,举一反三,从中吸取教训。要求各道路运输经营单位,每月不少于1次组织驾驶员、乘务员集中进行安全学习和教育培训,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增强行业安全意识,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技能素质;利用赶场天向广大群众开展安全教育活动5次,发放宣传资料XX余份,把安全教育以最快速度宣传到每一个道路运输经营单位及每个从业人员和广大群众。

(五)建立有交通安全监管人员结构网络图,明确有1位副职领导分管安全工作,具体有安全管理人员4人,有明确的责任分工,他们责任心强,坚持原则,工作认真。

(六)建立健全道路运输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有安全生产监管制度,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管制度等,

(七)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所长与副所长签定安全工作责任书,分管领导与岗位责任人签定安全责任目标和“包保责任书”,与各道路运输经营单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做到了层层分解目标,人人落实责任。

(八)有半年和全年安全工作总结,并及时报县局及县委办。

(九)全面按时完成上级临时交通的各项工作,完成xxx年度新兵运输工作;完成全县抢险救灾、支农物资运输;完成突况运输任务;开设绿色通道,在高考期间组织出租汽车免费接送考生。

(十)大力开展交通安全法律的宣传教育活动,有图片、资料。

(十一)全年编写安全工作简报8期,并报送县交通运输局和县安办备案。

(十二)每月28日前按时向县交通局和县安办报送安全生产情况报表。

(十三)全年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14次,有参会人员签到和会议笔记。

(十四)全年组织道路运输安全大检查 次,每次检查有检查表格内容,表格上有检查与被检查单位签章。

(十五)全年组织出租汽车从业人员集中安全培训教育5期,培训人员535人次,有记录。

(十六)对上级的督查中提出的整改意见 起,落实率达100%。

(十七)转变工作作风,全年分别深入对各道路运输经营单位开展安全检查共130次,排查隐患48起,已整改38起,整改合格率达95%。查处交警抄告客车23辆,并强制停运5天学习。

第5篇:交通安全预案总结范文

一、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进一步落实交通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责任

一是按照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的要求,明确了道路源头、水路运输、公路建设具体责任人,做到安全生产工作有人抓、有人管、职责明确;二是交通各单位签定了2014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并层层下签,安全责任落实到单位、企业、车辆、船头和人头,在全系统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责任网络;三是结合阶段性工作特点,先后拟定印发了《关于深入开展“百日安全生产活动”,切实抓好今冬明春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转发县安办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的通知》、《转发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当前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有关工作的通知》、《转发市交通运输局关于继续深入开展道路交通运输安全大检查活动的通知》、《县交通运输系统春节期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县交通运输系统防汛抢险应急预案》、《关于认真做好2014年汛期安全工作通知》、《关于开展2014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等各类安全工作文件,明确了不同阶段、不同时期的工作重点,开展了不同形式的安全专项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

(二)注重安全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安全意识

上半年根据工作实际分别召开了各时段的系统安全例会,认真组织系统干部职工学习中央及省、市、县等领导同志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全面贯彻上级有关会议、文件精神。在开展“春运”、“五一”、“道路交通安全”、“打非治违”、“水上交通”、“安全生产月”等专项整治活动中,充分利用报刊杂志、简报专栏、出租车LED显示屏等宣传和设立宣传咨询点,散发宣传资料,悬挂横幅等方法进行广泛宣传,到目前为止,全系统共制作宣传板报28版,制作宣传专栏14期,悬挂横幅标语76幅,张贴小标语350条,已散发宣传资料4000余份。认真开展了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工作和安全知识教育工作。县海事处组织开展了管船员、船员和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县运管所认真组织驾驶人员、企业安全管理人员技能培训和安全教育,交通各其它单位也按照年初培训计划,有序开展各类培训和教育活动。

(三)强化道路源头和水路运输安全监管工作

突出重点抓了道路客运、源头运输和水上交通安全监管。一是开展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打造示范推进工作,召开了企业参加的示范现场会,强化了运输企业经营资质、运输从业人员资格的审验,严把运输企业准入关;二是严把营运车辆技术状况关,督促运输企业做好车辆日常维护工作,按规定进行日趟次例检、二级维护和综合性能检测,确保营运车辆处于良好技术状态;三是督促运输企业加强驾驶员安全管理,提高驾驶员安全意识;四是督促新世纪客运站严格执行“三不进站,五不出站”的规定;五是加强对运输车辆的动态安全监控,充分发挥GPRS动态监控作用;六是强化对重点水域、重点船舶、重点时段的安全监管。

(四)全力做好防汛、防地质灾害安全工作

按照“安全第一、常抓不懈、预防为主、全力抢救”的防汛方针和“建重于防、防重于抢、抢重于救”的指导思想,交通各单位多措并举,扎实做好防汛工作,全力确保全县汛期交通安全畅通:一是各单位和企业高度重视,严格落实防汛工作责任制。各单位都成立了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制订完善了防汛工作应急预案,明确防汛和防地质灾害工作责任,及时处理汛期突发性公路、水路运输险情,确保公路、水路运输安全畅通;二是做好汛期检查,及时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公路养护部门组织各道班对管辖公路、桥梁进行了全面拉网式检查,对所查出险情险段建立了防汛减灾预案,落实了现场值守人员,并设置了有关警示标志标牌;三是做好防汛准备,组建应急运输队伍,做好防汛物资、机械和车辆的储备准备工作,随时做好抢险救灾准备;四是制定严格的值班制度,坚持领导带班,保持通信畅通。

(五)大力实施公路安全保障工程

养路一段、二段为改善我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环境,消除交通安全隐患,加强对国、省、县道公路安全隐患突出、事故多发路段的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路段安保设施建设,根据今年省、市、县安全生产工作任务要求,已下达150.98公里波形护栏安保工程建设任务,分别由养路一段和养路二段正在组织实施安装;路政大队针对公路实际情况,制作了必要的禁令标志、指路标志、标线、警示桩等安全设施。

(六)加强安全监管力度,深入开展安全检查活动。

根据市局和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我局先后组织开展了“水上交通运输”、“道路交通运输”、“施工安全”、“危货运输安全”、“交通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打非治违”等各种专项整治和专项检查活动,查处违法违规行为500多起、查出各类安全隐患46起,整改45起,投入整治资金350余万元。

二、存在的问题

回顾今年上半年的安全生产工作,纵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依然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交通安全隐患不断,需及时整治到位,缺乏整改资金。二是部分从业人安全意识淡溥,缺乏系统的理论素养,缺少积极上进精神,致使安全管理较难,难以形成长效管理机制;三是社会整体宣传气势较淡,部门之间缺乏配合,思想观念转变较慢。

三、下半年工作安排

针对当前做出的成绩及存在的问题,我局将结合行业实际,采取合理对应措施,进一步抓好下半年水陆交通安全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运用灵活多样的宣传方式,让全系统职工、广大从业人员和群众积极参与到安全宣传活动中来,切实转变思想观念,强化安全生产意识。

二是开展科学合理的安全业务培训活动,尤其是安全管理人员、车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安全管理及技能操作水平。

三是继续开展好“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攻坚年行动”活动,按照目标任务,狠抓落实,确保按时完成。

四是深入实际,从安全源头管理细节抓起,全面排查交通安全隐患,及时整改落实到位。

第6篇:交通安全预案总结范文

学校交通(校车)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总结

根据雅安市教育局印发的《雅安市学校交通(校车)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方案》要求,区教育局成立了由分管副局长为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学校交通(校车)安全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并积极开展专项治理行动。现将治理工作总结如下:

一、制定专项治理行动方案。

区教育局制定并印发了《雨城区学校交通(校车)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方案》,要求各学校(幼儿园)要在秋季开学前会同相关部门对辖区内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对排查中发现的隐患,要指导督促整改。同时,各学校(幼儿园)要及时摸排学生(幼儿)上下学交通出行方式,全面登记校车、接送学生车辆及驾驶人、乘坐人员及数量、行车路线等情况,分类建立台账。

二、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全区各学校结合秋季开学安全第一课,广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的宣传,坚持把交通安全纳入安全课堂教育内容,普及学生的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学生不得搭乘“三无”车辆,拒绝乘坐违法违规车辆,培养学生良好的交通安全意识,增强家校沟通,督促提醒家长自觉履行对学生上放学交通安全的监护责任,进一步提高学生、家长交通安全文明意识。

三、全面排查学生出行情况。

各学校在秋季开学后,对学生上放学出行情况进行了调查摸底,填写完成了学生出行情况调查表,并建立完善了工作台账。区教育局汇总了各校上报的《学生(幼儿)上下学交通出行方式统计表》,并在9月10日抄送区道安办、区交通运输局、区公安分局、雅安市交警支队和雅安市教育局。

四、强化校车安全监管。

雨城区共有校车12辆,均正常运行。为加强校车安全监管,在秋季开学初我局就组织校车学校开展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自查,要求校车学校要切实履行好对校车的安全管理,加强对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应急预案、维修保养、随车管理等各方面的检查,加大对校车超速超载问题的查处,要检查到每一辆校车,实现检查的全覆盖。我局并通过“网阔卫星监控企业平台”对12辆校车运行情况进行了实时监控和对违规超速、非线路内运行等情况进行了查询。本月共实时监控查询4次,所有校车运行正常,无超速和非线路外运行情况。

五、强化校车驾驶员安全管理。

校车学校、幼儿园加强对驾驶员和随车人员的安全管理,突出日常交通法规、安全知识教育。区教育局会同交警、交通部门强化对校车驾驶员的资格审查,动态管理。未发现校车驾驶员有酒驾、毒驾行为。

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劝导。雨城区各公办学校均建立了幼儿、学生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制度,在校门口设立了道路交通安全劝导岗,采取学校保安、派出所驻校民警等兼任安全监管员或者劝导员的方式,在校门口制止纠正超员、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

第7篇:交通安全预案总结范文

第二条在惠阳行政区域内从事渡口渡船的经营管理,适用本办法规定。

第三条渡口是指经批准设置在本区江河干流、支流、河涌水域,专供渡运人、货、车穿越水域的场所和设施。包括渡运所需场地、码头、渡船及为渡运服务的其他设施。

第四条渡口管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和《*省乡镇渡口管理办法》的规定,实行“谁经营,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经批准设置的渡口,必须实行“定渡口、定渡船、定渡工、定客额、定制度”的五定制度。

第五条渡口渡船安全管理由区政府统一领导,以镇人民政府(含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下同)负责制为核心,以交通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的行业管理为重点,以海事部门执法监督检查为保障,渡口经营者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全社会广泛支持为安全格局,实行属地管理原则。

第二章渡口

第六条渡口的设置、迁移、撤销等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执行,严禁私设渡口。

第七条设置、迁移或撤销渡口必须由渡口经营者提出申请,报区人民政府审批。区人民政府在作出许可决定之前,应当征求海事管理机构、所在地镇人民政府、水利部门和交通部门的意见。

第八条申请设置渡口,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渡口应当设置在水流平缓、水深足够、堤岸稳定、视野开阔、适宜船舶停靠的地点,并远离危险品生产、堆放场所;

(二)具备货物装卸、旅客上下的安全设施;

(三)配备必要的救生设备和专门的管理人员;

(四)有合格的渡船和相应资格的船员;

(五)有符合要求的码头和候船室或候船亭;

(六)公路渡口应当有与公路相连接的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的满足渡运量需要的道路;

(七)渡口应当建立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和紧急情况应急预案,具备应急通信条件。

第九条渡口经营者应当为渡口配备至少1名安全管理员,渡口安全管理员应当经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区人民政府指定部门颁发的合格证书。

第十条渡口经营者应当在渡口两岸设置“渡口守则”和“乘客守则”标牌,设置的标志应标明渡口名称、渡口批准机关、批准日期、渡运路线以及乘客须知等,以告示过往旅客、车辆。

第三章渡船

第十一条渡船具备下列条件,方可渡运:

(一)经海事管理机构认可的船舶检验机构依法检验,并持有合格的船舶检验证书;

(二)经海事管理机构依法登记,并持有船舶登记证书;

(三)配备符合国家规定的船员和必要的航行资料。

第十二条渡船应当保持良好技术状况,设备完善,并具有良好的平稳性和水密性,严禁有安全隐患的渡船从事渡运。

第十三条渡船应当有符合国家规定的识别标志,标明船名、船籍港,核定乘额、载重线、抗风等级及有关安全注意事项。

第十四条渡船应当按照规定配备消防设备、救生设备,并放置在易取处;汽车渡船所配消防设备应当有足够的能力,其安装位置应当能使灭火剂射及所有装载车辆。

第十五条渡船应当按照规定配备航行设备、信号设备和无线电设备,并按规定正常使用。

第十六条渡船应当按照规定配备油污、垃圾接收装置,严禁内河排放和垃圾抛江。

第四章渡船船员

第十七条渡船船员必须年满十八周岁,身体健康,应经水上交通安全专业培训及相应的特殊培训,并经海事管理机构考试合格,取得相适应的适任证书,方可在船上担任职务。严禁无证船员上岗。

第十八条渡船船员配备人数不得少于核定的最低安全配员,应保持相对稳定。

第十九条渡船船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严格履行职责,并保证足够的休息时间,不得疲劳驾驶。发生水上交通事故时,必须积极施救并及时拨打12395水上求救电话。

第五章渡运

第二十条渡船应当按核定的路线渡运,营运渡船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相关证件。

第二十一条渡船渡运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在定额内装载旅客和车辆;渡船上下旅客、车辆时,应配备相应的安全设施,并有专人维护旅客、车辆上下秩序。

第二十二条渡船装运危险品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管理规定要求执行,严禁危险品车辆与旅客同渡。

第二十三条渡船在航行中应当严格遵守国家及海事管理机构颁布的有关规定,渡运时应当注意避让过往船舶,禁止抢航和强行横越,禁止超航区(线)和超抗风等级航行,在夜渡时应符合有关技术条件,并按照规定显示灯光信号。

第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渡运:

(一)乘客超载或超重超干舷的;

(二)无船舶检验证书或适航期已满的;

(三)船体严重漏水的;

(四)渡船人员未有牌照的;

(五)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和乘客同船混载的;

(六)遇大风大浪、大雾等恶劣天气及洪峰、水流湍急等有碍安全渡运的;

(七)其他违反本办法规定,有碍安全航行的。

第二十五条渡船航行中船员应当加强了望,谨慎操作,安全会让,注意收听气象预报和航行安全信息。

第二十六条渡船航行水域禁止捕鱼、采砂和设置固定的渔网、渔具等有碍航行安全的行为。

第六章职责

第二十七条渡口经营人职责:

(一)按规定申请办理渡口的设置、迁移和撤销手续;

(二)配备适航的渡船,加强对渡船及其设施的安全管理,对渡船的交通安全负责;确保对船舶更新、维修和设备配置的资金投入,使渡船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

(三)设置并维护与车辆、旅客上下渡船相适应的码头、栈桥或台阶等渡口设施;

(四)按照规定配备足够、合格的渡船船员;加强对船员和其他工作人员的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不得指使、纵容、强令船员违章操作;

(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负责日常渡运管理,保证渡运安全;

(六)在法定或者传统节日、重大集会、集市等交通高峰期间,应相应增加渡运管理人员,合理调度渡船,加强渡运秩序的维护;

(七)建立健全渡口安全管理制度或安全管理体系,全面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制定事故处置预案,定期组织船员应急演习;

(八)定期对渡口码头附近水域进行扫测和疏浚,清除碍航物,以保证渡船航行安全;

(九)负责渡口渡船的防汛抗洪、抗台风工作;

(十)主动配合各级人民政府和海事管理机构的监督检查,及时消除渡口存在的各种隐患;

(十一)遇险或发生事故组织自救并按照规定及时上报。

第二十八条渡口所在镇人民政府职责:

(一)制定、完善本镇渡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本镇村(居)委会和船舶所有人、经营人的船舶安全管理责任制。与村(居)委会签订镇村船舶安全管理责任书,建立渡口渡船航行记录和安全管理制度;

(二)落实渡口船舶、渡工、旅客定额的安全管理责任制;洪水期、重大节假日或者重大水上活动等渡运繁忙时间,应增派人员维护渡运秩序,做好现场监督管理,禁止渡船超载和冒险航行;

(三)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配备1至2名安全管理人员;督促村(居)委会落实1名以上的镇村渡口管理的专门人员,监督渡口经营行为;

(四)建立针对渡口、渡船紧急情况的应急救援预案。发生沉船或人员伤亡事故,立即组织有关部门领导和人员赶赴现场指挥抢救,协助海事、安监等有关部门开展调查、处理,负责做好事故善后工作;

(五)负责向群众、学生、船舶所有人、经营人和船员宣传水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督促其遵守水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六)规范、监督渡口承包者与村(居)委会的承包行为。

第二十九条村(居)民委员会的职责:

(一)认真贯彻落实内河水上交通安全有关渡口渡船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确保本村渡口渡船不发生重大事故;

(二)对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人员、船员进行安全教育,及时宣传安全管理知识和法律知识;

(三)与渡口渡船经营人签定安全责任书;督促船舶所有人、经营人和船员遵守有关内河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四)认真落实渡口管理的“定渡口、定渡船、定渡工、定载客、定制度”的五定制度,协助行政机关查处“无牌无证”的渡船和渡工,以及船员配员不足、渡船不合格、超载等违反安全制度的行为;

(五)配备专职的船舶水上交通安全管理人员;

(六)加强渡口渡船的安全检查,落实对渡口渡船每周一巡的制度,危险天气、重大节假日要加强值班,采取有力措施维护安全秩序,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

(七)落实上级管理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消除隐患;

(八)督促营运渡船完善安全设施和做好保养;

(九)建立健全渡口渡船安全管理制度、渡口紧急情况应急预案;

第三十条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职责:

(一)积极参与渡口渡船专项整治工作,特别是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渡口渡船,要及时向当地镇人民政府反映,协助当地镇人民政府消除安全隐患;

(二)定期召集镇人民政府和有关水上交通安全管理部门召开安全会议,分析水上交通安全形势,查处事故隐患和落实整改措施。

(三)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负责镇、村(居)委船舶安全管理的综合协调工作。

第三十一条区交通局的管理职责:

(一)在区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对渡口渡船实施行业管理。指导镇人民政府制定、完善本镇的渡口渡船安全管理制度,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

(二)制定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的政策、规定和规划,指导水上交通安全工作;

(三)贯彻落实有关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规定,指导和帮助镇人民政府落实安全管理责任;

(四)组织协调辖区的水上交通安全工作,总结推广交通安全管理先进经验;

(五)结合农村公路网建设,将渡口改造纳入公路建设计划;

(六)在洪水期、重大节假日或者重大水上活动等渡运繁忙期,组织安全大检查,防止渡船超载和冒险航行;

(七)协助各镇建立针对渡口、渡船紧急情况的应急救援预案。

第三十二条公安机关应当加强渡口和渡船的治安管理,依法处理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

第三十三条水利、渔政部门应当加强对渔船和渔业从业人员的安全管理,制止渔船载客渡运,治理在渡船航行水域采砂、捕鱼、设置固定渔网渔具等碍航行为。

第8篇:交通安全预案总结范文

一、活动主题

落实责任、防范事故、保障发展;加强宣传,严格执法,深入治理,压降事故,为实现县委“135”发展战略目标提供有力的交通安全保障。

二、活动目标

抓源头治本,采取更加严格的、有针对性的安全监管措施,确保水上交通不发生较大及以上列统事故;确保道路运输源头“三把关一监督”管理不发生责任死亡事故;确保交通公路工程建设和公路管理不发生责任死亡事故;完成省、市、县政府下*的安全隐患治理任务,确保不突破市、县下*的水上交通安全控制指标,为我县交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三、主要内容

(一)深入开展“三项行动”。

1、开展交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各单位、运输企业、施工企业要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宣传活动,运用多种方法途径,广泛开展以“关爱生命、安全发展”为主题的安全宣传教育,大张旗鼓地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年”活动意义及目标。宣传要有针对性,以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增强群众自我安全保护意识,自觉抵制不安全行为。不断强化安全培训教育,道路运输继续抓好管理干部、企业主要负责人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加大安全培训考核,确保培训取得实效。水上交通重点培训乡镇管船员、船主和技术船员,道路运输企业重点培训驾驶员和安检管理工作人员,以重大事故案例、安全法规、规章制度等为主要内容,使“为什么要抓安全”、“怎么抓安全”、“在安全上要承担什么责任”等知识人人知晓并自觉遵守。通过加强安全文化建设,营造浓厚的企业、行业安全文化氛围。

2、开展交通安全执法行动。各交通执法部门要大力开展交通安全执法行动。水上交通重点查处客渡船不按规定穿戴救生衣、超员、抢航、冒雾航行,渔船、农用自用船和货船非法载客等违法行为。道路运输要重点查处源头管理各项制度落实不到位,客运车辆超载超速、驾驶员疲劳驾驶、超时驾驶、返程客车签单不落实、违规开行夜行班车等行为。要联合公安、交警、安监、农机等部门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打击查处非法运营的“黑车”、伪造运营证照、出租车组合拉客以及摩托车、客货两用车和其他车辆非法运营的行为,重点治理主要区域的非法运营车辆扰乱市场经营秩序行为。公路管理要按照“突出源头治理,强化执法力度,加强隐患排查,构建长效机制”的工作思路,加大车辆超载超限治理,严禁车货总重50吨以上的货车上路上桥行驶,严厉打击侵害公路路产路权行为。要对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进行隐患治理,要严肃查处违反《安全生产法》关于建设项目安全生产“三同时”规定的行为。

3、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行动。隐患治理是安全生产的基础,是防范事故的重要举措。全县交通系统要从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不良作业环境、安全管理缺陷等方面入手,标本兼治,完善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要针对薄弱环节,继续深化专项整治,督促有关单位落实整改措施、标准、资金、责任人和时间进度。要巩固前阶段整治成效,防止事故隐患反弹,杜绝新的隐患产生。要健全重大隐患分级管理机制和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机制,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着力解决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确保把隐患消除在萌芽中,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断取得实效。

(二)切实加强“三项建设”。

1、加强交通安全体制机制建设。要适应形势变化和发展要求,着力于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和管理方法的创新。要从加强制度建设和完善监督约束入手,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考核体系,对内要建立局安委会成员单位之间的协作机制,对外要健全与安监、交警、水利等部门密切联系的联动机制。要建立起快速高效的信息沟通、形势分析和重点防控机制。要重点围绕解决制度与人的有机结合问题,完善安全生产理念渗透和安全生产制度落实机制,通过制度约束和引导,促进从业人员自觉遵守各种安全制度。要建立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等激励、约束机制。要通过体制机制创新,确保落实运输和交通建设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落实各级交通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监管主体责任,推动交通安全生产工作科学化和规范化。

2、加强交通安全监管能力建设。要着眼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解决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严防事故发生。要抓住“费改税”的机遇,主动向政府汇报,争取支持,加大安全专项经费的投入,提高水陆交通安全监管保障能力。水上交通要充分发挥乡镇政府和相关部门的作用,进一步督促航运、港口、水运施工等企业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加强对乘客30人以上的客渡船的安全监管。坚持实施救生衣行动,继续推进砂石运输船舶、施工船舶、渡口渡船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严格监管老旧船舶、非标准化船型船舶,积极推进标准化船舶技术改造,多方筹集资金,有序推进农村渡口改造和渡改桥建设,改善群众出行条件;道路运输安全源头监管要狠抓两个主体责任的落实,全力配合相关部门,紧盯运输企业、驾驶人员、营运车辆、客运站场四个关键要素,严格落实“三把关一监督”的源头监管责任。健全道路客运企业、客运站安全生产评估动态考核体系,严格驾驶员超时作业、车辆超载技术监管,研究农村客运站安全生产源头管理监管体系,指导运输企业进一步完善落实安全生产长效机制,重点监督和指导乡镇客运站、货运企业和维修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机制;公路养护施工安全要加大危(病)桥、险路的整治力度,加强公路日常养护力度,加快推进公路安保工程,做好汛期、节假日、重大活动等重要时段的公路通行保障。强化车渡管理,渡运船舶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要一律停渡,严格执行车渡安全管理规定,制度不落实、救生设施不全,渡运人员未持证上岗的,必须停运整改;交通建设施工安全要强化对桥隧、高边坡、深基坑等风险性较大工程的安全监管,突出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杜绝层层转包、以包代管、安全措施不落实、安全培训不到位等现象。

3、加强科技兴安和应急救援能力建设。继续推广农村客运车辆、船舶的GPS、GPRS和码头视频监控系统等先进实用技术,依靠科技手段实现科技兴安,强化对安全生产动态监管。全面准确掌握、定期分析安全状况和态势,评估安全监管工作绩效,逐步形成完善的安全生产监测预警体系。

加强应急建设,不断完善安全应急管理工作体制和机制,建立健全本行业、本单位安全应急管理体系,落实部门专人负责应急管理工作。要进一步完善水上交通、道路运输和公路管养施工三个应急救援中心,切实做好机构、人员、职责、经费、救援预案、装备、救援物质的落实。建立完善防范突发事件和自然灾害预报预警联合处置机制,做到信息共享、反应迅速、协调有序、科学处置。海事、渡管、运管、路政、养路段要加强与气象部门的联系,及时将灾害性天气上报给上级应急管理部门,同时要立即向本系统和相关部门通报。要按照上级发出的预警指令并提出预防措施,督促企业和车、船主迅速采取防范措施。要建立起覆盖交通所有行业领域单位的预案体系,并定期开展预案演练,提高第一时间应急响应速度和控制事故的能力,以确保突发事故、灾害顺利处置。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制定方案阶段(4月1日至4月30日)。各单位及时制定本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明确活动目标、活动内容、工作重点和工作要求,进行全面动员,大力宣传打击非法生产行为的重要意义,切实提高开展打击非法违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的自觉性。同时要广泛宣传发动,运用媒体、墙报、标语、座谈会、文艺表演等多种形式,营造良好氛围,确保执法检查、打击非法、隐患治理取得实效。

(二)组织实施、全面推进阶段(5月1日至11月30日)。全面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突出抓好交通安全监管的“四个重点”。切实抓好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环节和重点工具的安全监管,把握特点和规律性。重点时段包括汛期、冬季冰冻时期、节假日以及重大活动开展时期;重点区域包括水运船舶、道路客运车辆、施工工地、重大危险路段;重点环节和重点交通工具包括重点隐患的整治,以及各单位部门容易产生安全事故的环节。采取最严厉的措施对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治理整顿,把握夏季汛期自然灾害的特点,切实加大排查治理工作力度,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汛期和国庆六十周年等重要时段交通安全形势稳定。一是市海事直属二分局、县渡管所要抓好重点水域、重点船舶、重点渡口的安全管理,强化现场监督检查,规范“救生衣行动”,严厉打击水上交通违法违章行为;二是县运管所要重点抓好自然灾害和复杂地质路段的客运安全管理,严防营运驾驶员疲劳、超载、超速;三是县路政大队和养路段要抓好可能发生水毁和急险路段的监控,加强公路巡查和养护,及时道路情况信息,做好抢通保通应急方案和应急力量储备;四是各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各类预案及演练;五是做好交通执法队伍素质培训和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

(三)总结提高阶段(12月份)。各单位要对活动情况及时进行总结,对活动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隐患,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回头查”活动,总结经验教训,健全安全管理机制,使“安全生产年”活动取得实效。重点把握冬季低温、冰冻、大雾极端天气多发,交通运输和建设任务很繁重,安全工作容易被“挤掉”和忽视的特点,克服疲劳和麻痹思想,切实加强安全监管,消除安全隐患,促进岁末年初交通安全形势稳定。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精心组织。为确保“安全生产年”活动取得实效,县局成立“安全生产年”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郑钢同志任组长,副局长陈天勇、任荣、胡小倩、蒲文飞为副组长,县运管所、县路政大队、市海事直属二分局、县渡管所、县养护一段、县养护二段、县稽征所、局安运股、工程股的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安运股,负责综合协调工作。各单位要根据通知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在4月30日前制定具体活动方案,细化活动内容,落实工作要求和任务,明确具体措施,并报局安运股备案。

(二)深入发动,广泛宣传。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在车站、码头等场所,加大对“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宣传力度,教育引导企业广大职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加大舆论和群众监督力度,充分依靠和发动人民群众参与安全生产活动,通过设立举报电话、邮箱等方式,健全举报奖励机制,鼓励群众举报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各类非法违纪行为和弄虚作假行为,对活动开展不认真、走过场的单位,要予以公开曝光。

第9篇:交通安全预案总结范文

设在以人为本的服务举措创新上继续努力,实现管理人性化。在认真总结的基础上,学习借鉴其他地市的先进管理经验和做法,

出台实施符合本地实际的服务新举措。

加强民警的警民沟通意识培训,做好警民沟通工作,增强执法效果。在岗位练兵培训活动中重点加强执法艺术方面的教育,切实达到执法效益最大化。

提高民警待遇,为干部民警施展才能提供更好的平台。发扬民主,团结务实,认真落实从优待警措施,让每一位民警在其工作岗位上最大程度的发挥其才能。

为方便工作,建议XX中队更名为开发区中队。因涉及编制方面的问题,逐级向上级请示。

逐步推行多警合一,一警多用。1、多警合一涉及体制性问题,向上级反映。2、现在正在开展“百十一”岗位练兵活动,重点解决民警执法素质低下的问题,以此达到提高综合执法素质的目标,真正实现一警多能的目标。

加强交警法制建设,提高执法水平和队伍整体素质。在加强民警岗位练兵执法素质培训的同时,发挥法制的职能作用,加强执法监督指导,提高队伍执法素质。

建议城区各中队经常到办事处开个座谈会,共同改进提升工作。今后将重点加强与各级党政企事业单位的联系、沟通与交流,促进相互理解,促进共同提高。

结合作风效能建设活动开展,进一步加强对干警的管理教育,学习党的十七大,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强督察,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下一步将重点开展党的十七大学习,并以此为重点,全面加强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

加强对民警的管理教育,特别是年青警员,处理违法行为一要公正,二要和谐,使违法者心服口服,树立良好形象。结合岗位练兵,发挥传帮带的作用和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重点加强对年青民警的管理教育,帮助提高执法水平。

项目意见建议改进措施建议人

业务工作采取强有力的整治措施,大力整治城区乱停乱放问题。1、加强流动巡逻,及时发现和纠正此类违法行为。2、对违法停车行为加大非现场处罚力度,严格处罚。

加大节日期间重点路段管理,加大学校门前上下学时间管理,加大商业街路口、长途站点周边等重点部位的交通安全管理,消除管理盲点,有效解决交通高峰期拥堵问题,确保道路畅通。1、加大对重点时段、路段的流动巡逻,及时纠正造成堵塞的静态违法行为和违法停车行为。交通高峰期重点加强疏导。2、向政府报告重点部位存在的根本问题,提出整治意见,在政府的协调组织下,联合有关部门联合整治。3、向政府报告采取科学办法组织交通,通过单向通行、禁左等措施,减少冲突点,提高道路通行能力。4、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规范道路交通行为。

警务装备现代化向上级报告增加警务装备的配备。

做好三个结合文章:一是堵疏结合,二是上下结合,三是内外结合;

落实五大保障措施:一是强化制度落实,二是把好业务关口,三是完善交通标识、设施,四是加大交通安全宣传力度,五是加大督察巡察力度。

3、整合资源,实现多警合一,网络共用,提高效率。1、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研判,在对上争取、对下指导、对内严管、对外协调下功夫,做到自己能解决的立即解决,不能解决的立即向政府报告,提出合理化建议,发挥好监管职能,切实做好工作台。2、认真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法》赋予的法定职责,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切实把好检验关、考试关、准入关等,提高交通管理水平。3、多警合一是体制性问题,将按照程序向上级反映。4、目前应用公安网已经达到了网络资源的整合利用。

加强资金保障,完善交通安全设施建议。对于需要增加的交通安全设施,我们均已按程序向政府报告,政府已经将此项支出列入国民经济计划,按照程序逐步实施。

在改善交通环境上下功夫。将按照区委区政府的部署要求和中心工作大局,努力加强道路交通秩序整治,改善道路通行条件,提高道路通行能力。

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宣传,规范交通秩序。将按照区政府制定的办法要求,在法定职责权限范围内,认真落实职责,加强交通安全宣传,落实管理措施,规范交通秩序。

加强与公安部门的协作配合,打击“两抢”犯罪。下一步将重点加强这一方面的能力培训,与公安分局相关部门加强配合,严厉打击“两抢”违法犯罪行为。

对环卫车给予优惠政策。在法律法规政策范围内给予最大程度的照顾。

城区各干道,都要标示出停车线。为疏堵保畅,主干道内严禁违法停放车辆,对此已经设置了停止停车的交通标志,对于非交通干线街道,均在路边划设了规范的停车线,方便群众临时停车。

建议对第一次交通违法行为人给予警告,违法行为越

多,处罚越重,达到人性化管理。对每一项交通违法行为,法律法规都给予了明确的处罚标准和自由裁量权,我们工作的原则是轻微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处罚,对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坚决予以严惩,因为此类违法行为的存在,严重的危害着其他交通参与者甚至其本人的交通安全,必须予以严厉打击。

加大对酒后驾车、无证驾驶、不戴安全头盔等

严重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一方面成立了机动车,严厉打击此类违法行为,另一方面适时开展专项整治集中统一行动,保持了对此类交通违法行为的严管严处态度势,此项工作我们的原则是只能加强,决不松懈。

加强特殊天气条件下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我们已经完善制定特殊天气条件下道路交通管理工作预案,一旦遇到此类情况,我们将按照预案迅速及时展开工作。

加强对北外环路拉石子、拉沙超载大货车的管理和查处。将通知辖区中队和机动队重点打击此类交通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