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诞生,需要你不断地搜集资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编为你收集了丰富的幼儿园交通安全管理主题范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并收藏。
为保障学生及幼儿的交通安全,根据省、市关于校车交通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校车交通安全管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从2012年上半年开始,凡沿国、省道的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必须组织合法合规车辆接送学生及幼儿上、下学;同时,积极鼓励非国、省道沿线学校及幼儿园在条件成熟情况下,组织合法合规车辆接送学生及幼儿上、下学。学校及幼儿园可以采取多种方式组织校车,既可由校(园)方添置专用校车,也可市场运作租借社会车辆。
二、积极鼓励和扶持学校及幼儿园为学生及幼儿提供专用校车服务,鼓励学校及幼儿园多渠道、多形式筹资添置专用校车,鼓励具有合法资质的专业客运单位添置专用校车。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新购校车由县财政对购车单位按每一个乘车座位补贴1500元的标准给予购车补助。专用校车在购买及使用过程中,所涉及的县级管理权限范围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全免,有偿经营服务性质收费按规定标准下限的30%收取,应缴纳的车船使用税、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附加费等税费在办理相关手续时按国家规定给予优惠。
三、学校及幼儿园要严格加强学生及幼儿的交通安全教育管理,让其形成拒绝搭乘违法违规车辆的自觉意识。每学期初,学校及幼儿园必须组织学生及幼儿填报乘车申请表;家、校(园)、车三方签订学生及幼儿上下学交通安全管理协议,明确学校及幼儿园、教师、家长、学生及幼儿、车主各方责任;对不乘坐校车的学生及幼儿,学校及幼儿园要与家长专门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要求家长切实担负起学生及幼儿的交通安全责任。
四、校车服务要让利于学生及幼儿,确保乘校车价格低于同类客运价格,学生及幼儿乘车费用开学时一次性缴纳。对就读于小学和初中阶段的生活困难的乘校车学生,由学校适当给予乘车补贴。县财政对学校学生全部按本通知要求落实了校车接送的公办初中、小学,按学校学生总数生平10元/年的标准予以补助,专款专用。
一、统一认识,明确职责,把学生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中小学生和幼儿的交通安全事关中小学、幼儿园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涉及千家万户的幸福安宁,各中小学、幼儿园要从促进教育事业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高度重视并切实做好这项工作。
各街道、镇乡对辖区内中小学、幼儿园学生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要切实加强对学生交通安全工作的研究和部署,并指定专人具体指导和帮助学校维护交通安全环境,协调和督促各中小学、幼儿园及有关职能部门做好工作。当前,尤其要认真研究解决因学校布局调整,学生集中住校后上放学的交通安全问题和流动人口子女学校接送学生车辆的交通安全问题。同时,要全面落实中小学、幼儿园学生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强检查、督查工作,减少和避免学生伤亡交通事故,坚决杜绝学生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对因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而导致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坚决予以责任追究。
公安部门要加强对学校周边地区、学生乘用车辆的管控。特别是在学生接送车集中的校门口、必经路段和条件较差的路段,要充实警力加强管理,重点查处“病车”、“黑车”和超载接送学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同时,要通过设立醒目的交通安全警示牌和交通提示标志、铺设减速设施、在学校门口和学生出入路口添加人行横道线标志等有效手段,完善通校公路、学校周边公路和学校门口的交通安全设施。
交通部门要规范学生接送车的式样和车型,每年一至二次,到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对学生接送车、驾驶人和台帐进行“三核实”,并对符合条件的接送车予以减免规费。要经常督促承担学生接送的相关公司认真履行协议责任,设立学生专用标志牌。同时,严肃查处以营利为目的的校外组客、“黑车”营运等行为。
教育部门要加强对学生交通安全的监督管理。在对中小学校布局进行调整时,应充分考虑交通安全因素。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和流动人口子女学校的业主为校园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教育部门要与学校、幼儿园签订责任书,督促学校建立学生接送车档案制度及责任追究制度。学校和幼儿园要负责校内、园内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和学生出行的交通安全教育,落实教师进行陪扶,做好本校组织的春(秋)游和其他教育教学活动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教育部门和中小学、幼儿园要积极主动与交通部门联系,合理安排班车、线路。未开通班车、线路的学校,要通过采取组织学生放学路队、佩戴黄色安全帽以及家长轮流到指定地点接送学生等方式保障学生交通安全。
安全监管部门要督促检查教育部门履行学校安全工作职责落实情况,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强化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同时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建议和整改意见,并按照有关规定抓好落实。
其他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齐抓共管的格局。要加强对农机车辆和驾驶员的源头管理,坚决制止拖拉机搭载学生现象。要加大对学校周边环境的整治力度,取缔无证摊点,拆除学校周边占道违章建筑,坚决制止和纠正学校周围乱设摊、乱占道等现象。新闻单位要大力加强农村地区的交通安全宣传,不断提高广大群众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二、从严把关,全面规范学生接送车管理
中小学、幼儿园学生接送车必须是中小学校和幼儿园自有客车或专业企业具有有效证件的客车。专门用于学生接送的车辆除必须由公安部门定期检验合格外,还应按交通部门要求进行一年一次的检验。凡用于接送中小学、幼儿园学生的车辆须由交通运管部门在征得教育部门和学校的同意后,按照定时、定范围、定核载人员的原则,核发道路运输证。
学生接送车驾驶员必须遵守有关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且持有与准驾车型相符的驾驶证和旅客运输从业资格证书。近三年发生交通死亡事故并负主要责任或交通违法记满12分的驾驶员不得从事学生接送驾驶活动。
各中小学、幼儿园对接送车牌照号码、核载人数、驾驶人、保险及接送学生时间、趟次等情况,要登记造册,建立台帐。除允许较大规模幼儿园(在园幼儿200人以上)使用符合要求的接送车外,其他幼儿园不准使用接送车。组织用车接送时,必须按规定人数乘坐,严禁超载,且必须有监护人员(幼儿须有保育员),驾驶室副座不准乘坐未成年学生和幼儿。凡学校和幼儿园组织学生和幼儿春(秋)游或其他外出集体活动,必须报区教育局备案,其用车必须是专业客运公司车辆,并签订协议,禁止使用报废车、“病车”、“黑车”等。
三、采取措施,改善学生乘车出行条件
要统筹研究城乡公共交通发展规划,加快发展面向广大农村地区尤其是中小学校的客运网络。对农村客运要在政策上给予扶持。要认真落实省交通厅、财政厅《关于对农村客运班车养路费等公路规费实行优惠的通知》(浙交(20*)428号)精神,对于专门用于接送中小学、幼儿园学生的农村客运班车的养路费、公路客运附加费实行全免,并给予学生接送车辆一定金额补助费用,以减轻接送车业主负担。要启动并开通街道(镇)校、村校之间运行的班车,增加直达农村的客运线路、车辆和站点。有关部门在营运线路招标或新增营运线路时,应考虑学生用车问题,将保障周末学生用车列入协议,并作为一项准入条件。客运公司和公交公司要克服客源“冷热”不均的状况,注意统筹安排,重视延伸城郊部位学校线路。要在学生客运高峰时间尤其是周末学生流集中时段加增开班车,让利给学生,方便其出行。
在推进农村道路建设过程中,要将中小学、幼儿园学生的交通问题列入“康庄工程”统筹考虑,要把通到学校的等级公路建设作为优先规划和建设对象。对原来窄小的简易沙石路面进行加宽,逐步改成水泥或柏油路,提升公路等级。在此基础上要不断拓展班车线路,为更多的学生出行创造条件。
四、加强教育,进一步增强学生交通安全意识
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切实加强幼儿园孩子的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广大幼儿的生命安全,现就幼儿园接送车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幼儿园坚持就近入园
幼儿年龄小,自理能力差,一般不适合接送车上下学。幼儿园举办者及幼儿园领导要本着对幼儿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坚持幼儿就近入学,原则上不主张幼儿园使用接送车接送幼儿上下学。幼儿园要向社会进行广泛的宣传发动工作,带头拒绝使用幼儿接送车,并有责任向家长做好解释说服工作,动员家长从幼儿生命安全角度考虑坚持就近入园并亲自接送孩子上下学。幼儿园必须严格执行幼儿接送卡制度,做好接送各个环节的组织管理工作。
二、严格接送车管理
如确实因附近(7公里以内)无园点设置,允许较大规模的幼儿园(在园幼儿200人以上)使用符合要求的接送车。接送车的使用必须从严把关,规范管理。
1、规范手续,许可运行。幼儿园接送车必须是幼儿园自有客车或专业企业具有有效证件的客车;接送车辆必须经乡镇人民政府把关同意后报教体局审核通过,由交通运管部门按照定时、定范围、定核载人员的原则,核发道路运行证;用于幼儿接送的车辆除必须由公安部门定期检验合格外,还应按交通部门要求进行一年一次的检验;车辆必须具有车身、座位等保险手续;接送车驾驶员必须遵守有关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且持有与准驾车型相符的驾驶证和旅客运输从业资格证书,近三年发生交通死亡事故并负主要或交通违法记满12分的驾驶员不得从事幼儿接送驾驶活动。
2、提高认识,落实职责。交通安全事关幼儿园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涉及千家万户的幸福安宁,幼儿园要从促进教育事业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高度重视并切实做好这项工作。幼儿园园长、业主是为校园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加强对幼儿安全工作的研究和部署,全面落实幼儿安全管理工作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幼儿园园长、业主要与接送车驾驶员以及相关责任人员签定安全责任状,加强检查,督查工作,减少和避免幼儿伤亡交通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对因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而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坚决予以责任追究。
3、规范制度,严格管理。幼儿园对接送车牌照号码、核载人数、驾驶人、保险及接送幼儿时间、躺次等情况要登记造册,建立台帐。要建立详实的接送车安全工作管理细则,落实措施,切实执行。组织用车接送时,要落实上车排队、点名、签字制度,同时,必须按规定人数乘坐,严禁超载,且必须有2个随车教师做好接送过程中的组织管理工作,严禁幼儿在没有家长的情况下离开车子,教师要亲手把每个幼儿交到家长手上,并做好签名交接工作。凡幼儿园组织春(秋)游或其他外出集体活动,必须经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同意,中心幼儿园级以上幼儿园还须报市教体局备案,其用车必须是专业客运公司车辆,禁止使用报废车、“病车”和“黑车”等。
校车交通安全管理不仅牵涉到千家万户的家庭幸福,更直接关系到构建和谐社会的稳定与当地经济的发展。为加强农村学校校车交通安全管理,今年以来,昭阳公安分局交警部门牵头组成调研组,深入全区农村地区对农村各学校、幼儿园校车进行调研。经调研发现,昭阳区农村校车存在较为严重的安全隐患。针对存在隐患,交警部门从治标治本入手,找出问题症结,积极为学生构建和谐、有序、安全的交通环境。
一、基本情况
目前,昭阳区农村接送学生车辆主要有三种:一是学校自购并自行聘请驾驶人员接送师生车辆;二是私车运营接送师生;三是极少数小型货车接送师生。涉及永丰(车5辆、幼儿园三所)、守望(车2辆、幼儿园1所)、布嘎(车2辆、幼儿园1所)、旧圃(车11辆、幼儿园9所)、乐居(车3辆、幼儿园2所)、洒渔(车5辆、幼儿园3所)、北闸(车2辆、幼儿园2所)、靖安(车3辆、幼儿园2所)、苏家院(车6辆、幼儿园3所)九个乡镇,共39辆车(其中微型车38辆、轿车1辆),26所幼儿园。其中,大部分校车是私人经营的小型面包车,有的使用年限较长,车况极差,车身严重老化,车辆管理随意,监督缺失。
二、存在问题
1.接送学生车辆车况存在很大安全隐患。一是农村幼儿园为了招揽学生,提供接送免费服务,但为降低成本,选择使用低廉、车况差、甚至是濒临报废的车辆接送学生;二是农村学生居住地较为分散,上下学距离学校较远,客流单一而且固定,且时间都集中在早晚,导致手续不全、车况差、驾驶人素质低的不法校车便趁虚而入,超员、超载等违法行为是普遍现象。
2.宣传不到位。由于农村地处复杂而又偏僻,虽然交警二大队经常组织民警进村入户进行宣传,但仅仅靠交警部门一家孤军奋战无疑是杯水车薪,很难从根本上形成对不法车主或群众起到立竿见影的作用。
3.管理盲区。农村校车的车主多为当地人,存在运营道路熟、人际关系熟等特点,交警下乡开展整治行动,就与民警打起“游击战”,加之警力不足,导致整治行动成效不明显,使不法校车一直没有得到有效的根治。
4.责任不明。就目前的管理职能上看,教育、学校、运管、交警等部门,都只在一定程度上对校车拥有部分管理职能,究竟应该谁来提供,谁来保障供给,没有明确的责任部门。造成了谁都管,谁又都管不了的“踢皮球”现象。
5.发展失衡。因全区大部分农村地区经济落后、地方政府财力不足和城乡经济发展差距较大、公交服务水平较低,导致城区学生可以通过公交车上、放学,但延伸不到边远农村满足中小学生交通出行的需要。乡村客运因其局限性,不能到达每位孩子的家门口,且价格较高,农村学生无力承受,导致地处边远农村学生选择乘坐不法校车上、放学。
三、解决农村校车安全管理的办法
1.宣传为先,形成气氛。以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为载体,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工作方式深入学校和农村,结合交通事故案例对师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采取形式多样、喜闻乐见等方式和途径,全方位开展各种交通安全宣传活动,通过宣传提高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使其充分认识到乘坐黑校车的严重危害性,从思想上巩牢安全防线,使隐患车辆没有生存“土壤”。
2.健全机制,各负其责。乡镇教育、安全主管部门和学校、幼儿园要建立健全内部交通安全责任制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长效机制。做到部门与学校、学校与学生、学校与家庭层层签定交通安全责任状,教育学生自觉不乘坐、家庭不租用无牌无证、报废、拼装的“黑校车”。
3.高度重视,加强联系。交警部门联合教育、学校、运管等部门,共同把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工作纳入当前重要工作来抓,实行层层落实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局面。
4.全面摸查,掌握情况。与教育部门对辖区运载学生车辆逐一排查,逐一核对,逐一登记,逐一建档,做到底数清、 车辆隶属明晰、驾驶人情况属实、运营时间和线路清楚、安全隐患有数。
5.加强管控,形成压力。根据农村校车的行驶路线、运行时间,有针对性开展专项治理活动,加强巡逻管控力度,依法从严查处车辆超员、超速、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坚决取缔报废车、拼装车、货车等车辆违法接送学生现象,形成严管、严控、严防的高压态势。
6.部门合作,形成合力。加强与教育等相关部门的配合,加强协作,不间断地加大对农村偏远乡镇中小学校、幼儿园接送学生的不法校车的督查力度,发现一辆,查扣一辆,决不姑息迁就。
一、提高认识,落实校车监管责任
校车是中小学和幼儿园专门用于接送学生的交通工具,其服务对象主要是未成年人。近年以来,我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高度重视校车安全管理工作,采取一系列积极有效的措施,工作成效明显,广大学生的上下学安全得到有效保障。但在车辆营运资质、安全状况及校车标识、校车驾驶人和跟车护送管理等方面仍存在着一些漏洞,成为威胁乘车中小学生及幼儿的安全隐患。为认真吸取甘肃省庆阳市正宁县“”校车特大交通事故教训,具有校车安全管理责任的教育、公安、交通、安监、质监等部门,要落实监管责任,密切配合,各负其责,进一步切实加强校车的交通安全监管。
二、管控源头,明确校车责任主体
各中小学、幼儿园是自备校车的管理及安全责任主体,中小学、幼儿园及社会租赁车方是非专用校车管理及安全责任主体,明确中小学、幼儿园和非专用校车方主要负责人为校车安全第一责任人。
(一)严格校车准入。学校自备校车必须按照规定办理非专用校车标牌(符合专用小学生校车安全技术条件的除外),新购自备校车必须购买符合专用小学生校车安全技术条件的专用校车(在国家未出台幼儿园专用校车标准前,对各幼儿园购买的小学生专用校车,车辆管理所应按相关政策予以上户);租用社会车辆时,必须租用有营运资质且符合校车标准的客车,并办理非专用校车标牌。严禁租用未办理非专用校车标牌的车辆运送学生。校车必须每天例检一次,每月保养一次,每季度二级维护一次,并建立检查、维护台账。
(二)严格校车标识。各中小学、幼儿园购置或租用符合安全标准的车辆作为校车时,需喷涂统一外观标识或核发非专用校车标牌。车辆性质发生变化,不再作为校车使用时,需如实填写《校车登记/撤销申请表》,经所在区县(自治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审批后,到车辆管理所申请办理校车变更登记手续,重新申领机动车行驶证,同时消除校车外观标识或上缴校车标牌。
(三)严格校车驾驶。驾驶校车必须满足下列条件:年龄在55周岁以下,持有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3年以上;3年内未发生负同等责任以上重大交通事故,3年内任一记分周期内无累计记满12分,未受过刑事治安处罚,具有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同车型的从业资格证,1年内未出现超载20%和超速50%违法行为及酒驾行为;并且参加了每月第一个星期六由教育主管部门组织开展的交通安全培训。
(四)严格跟车制度。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加强跟车护送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和安全培训,建立接送车辆教师跟车制度和收车验车制度,设立接送车考勤表,清点学生上下车人数,做到“一个都不能少”。每天值班校(园)长必须对校车每趟次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每趟跟车护送老师应提醒校车驾驶人不超速、不超员,对经多次提醒不改的,应向有关部门举报,并建立每日日志。有关部门应根据举报,对校车驾驶人违法驾驶行为进行查处。
(五)严格校园管理。各中小学、幼儿园要严格控制进入校园的车辆,加强校园内车辆行驶管理。教学区和学生生活区实行人行道、车行道分离,划定车辆停放区域,设立警示标志,限制行驶速度,进入学校教学区和学生生活区的车辆时速不得超过20公里。在学生上课和晚自习期间,所有车辆不得进入教学区(除救援、消防等应急车辆外),为师生员工创造一个安全的学习和工作环境。
三、落实管理,确保校车运行安全
(一)严格档案管理。严格校车及驾驶人户籍化管理。全市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对本行政区域内所有学校和幼儿园的校车及驾驶人进行登记造册,建立电子台账,实行户籍化管理。
(二)严格校车查验。学校自备校车(含专用校车)、租用客运企业客车申领校车标牌,应在初审校车和驾驶人资质的基础上填写《申领校车标牌审核表》,经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报送当地交巡警支(大)队。交巡警支(大)队对校车和驾驶人证件进行查验,并核对车辆登记信息、审验信息和驾驶人交通违法、事故情况等,严格做到与校方、校车、校车驾驶人三见面。《申领校车标牌审核表》和其他相关手续应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交巡警支(大)队各存档一份。交巡警支(大)队在完成上述相关审核查验的基础上,填写《校车登记表》一式三份,报送车属地车管分所,领取校车标牌。车属地车管分所要严格按照《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校车标识》(GB24315―2009)和《专用小学生校车安全技术条件》(GB24407―)等规定,对校车进行认真查验,严格核定校车车载人数,在机动车登记系统中及时录入校车类型、乘员数、学校名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名称等信息,在《机动车行驶证》副页上签注校车类型和乘员数,并核发校车标牌。校车车身应当喷涂校车载人数。2011年12月31日前,各区县(自治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会同交巡警部门,按照以上程序对本行政区域内校车进行一次逐车清理排查,督促其到车属地车管分所重新申领校车标牌。
(三)严格违章处罚。各区县(自治县)公安交巡警支(大)队、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严查校车的超速、超员、驾驶资质不合格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一律按上限从严从重处理,并及时通报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严肃处理。处理情况应反馈公安、交通部门,并公开曝光。
四、建立机制,提高校车管理实效
(一)落实校车安全管理责任制。各区县(自治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交巡警支(大)队、校保支(大)队要督促中小学和幼儿园建立完善校车使用、保养、校车驾驶人日常管理制度。校保支(大)队要严格落实“五不出校制度”(车况不良、超员、驾驶人资质不合、校车证件不齐、跟车护送老师未到位绝不出校)。凡校车发生超速、超员、驾驶资质不合格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被有关部门查获属实的,公办学校(幼儿园)校(园)长就地撤职,民办学校(幼儿园)取消办学资格。
(二)强化巡查处罚机制。各区县(自治县)交巡警支(大)队、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在学校和幼儿园上下学高峰期,加强对校车通行路段和中小学、幼儿园周边道路的路检路查,强化对校园及其周边非法营运车辆的整治。
(三)建立部门合作机制。各区县(自治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每季度要召集公安、交通、安监、质监等部门召开一次校车管理联席会议,通报本行政区域内校车使用单位交通安全防范责任制度落实情况、校车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发生情况,表彰先进集体和个人,推广成功经验,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研究解决校车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强化校车管理。
(四)完善交通安全教育机制。公安交巡警支(大)队、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每年要结合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和交通安全教育进学校宣传活动,通过讲授交通安全教育课、设置交通安全宣传展板、播放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片等形式,对中小学、幼儿园负责人、教师和学生开展交通安全教育,使学校、家长、校车经营单位、驾驶人和中小学生及时了解、遵守相关规定。大力倡导“六大文明交通行为”、“摒弃六大交通陋习”、“抵制六大危险驾驶行为”,抵制乘坐无牌、无证、无保险的“三无”接送学生车及无营运资质的其他车辆,确保学生交通安全。
学校交通安全责任书范文(一)xx的家长:
孩子是祖国的未来,家庭、民族的希望。在关注学生健康成长的同时,学校和家长都有责任和义务加强对孩子的交通安全教育,增强“交通安全无小事”的意识,给孩子讲解交通安全常识,注重引导、培养和提高孩子自救自护的能力,做到责任到位,确保交通安全。
学校责任
1.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教育学生遵守交通规则,不乘坐非法营运及不符合要求的车辆。
2.配合交警部门对运载学生的车辆情况进行查验,及时发现并制止超员、超速等重大违法行为的发生。
3.放学后,学校安排值日教师把学生护送到大门外,学生自行回家。
4.教师教育、督促学生放学后按时回家。
家长责任
1.保证不让孩子乘坐无牌、无证、报废、超员车辆及农用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上、下学。
2.对自发组织合伙租用车辆接送孩子上、下学的社会车辆交通安全自行负责。
3.平时学生上下学要有人按时接送,雨、雪天家长要亲自接送学生上、下学。
4.严禁学生骑自行车上、下学。
5.教育孩子放学后按时回家,离学校较远的,家长或监护人必须按时接送,凡在上、下学途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家长自行负责。
双方共有的教育责任
1.行人须在人行道上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右边行走。
2.横过马路先看清是否有来车,并要按交通指示灯行走人行道;不准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硬闯。
3.不准在公路上追逐、嬉戏、猛跑。
4.不能边走路边看书。
5.不准扒车、追车,不准强行拦车,不准抛物击车。
6.不准跨越或倚坐人行道、车行道和公路上的护拦。
7.不要在出租车临近时突然招手,不要在路口、机动道路、人行横道线上招呼出租车。
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附:家长接送注意事项
“生命是宝贵的,因为它属于我们每个人只有一次。”为了保证您的子女在上下学途中的交通安全,请你们认真履行以下事项:
1.严格执行我校接送学生登记制度,按时接送子女。
2.在接送时,不要乘坐“三无”车辆。
3.不要乘坐三轮车等非载人交通工具及车况很差的客车。
4.乘车时不要超员。
5.用摩托车接送时,要采取戴安全头盔等防护措施。
6.家长合租车辆接送车辆时,家长要和司机签订协议。如果因家长未能履行以上协议,导致您的子女上、下学发生意外情况,责任自负。
学校(公章)
班主任签名:
家长签名:
20XX年3月30日
学校交通安全责任书范文(二)为进一步加强学生交通安全管理,增强学校、学生和学生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保证学生上学放学的路途安全,明确各方责任,学校与学生及家长签订如下交通安全责任书。
一、学校方:
1、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法规学习和教育,提高学生的守法自觉性和自我保护意识,预防违章和杜绝交通事故的发生。
2、在上学和放学时,派值班老师在校门口维护交通秩序,确保安全。
3、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教育学生不乘坐农用车、拖拉机、货运三轮车、摩托车、专用机械车(五小车)、无牌、无证车、黑车、报废车(三无车)。
4、经常与学生家长联系,了解学生遵守交通法规情况,与家长携手教育学生。
二、学生与家长方:
1、加强对子女的交通安全教育、监管力度。
2、教育并保证子女上学途中不乘坐“五小”、“三无”等不符合要求的车辆。
3、认真学习和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文明骑车,在校园内推行,在校园外做到靠路右边行驶,不走路中间,不单手骑车或大撒把,拐弯要伸手示意,不闯红灯。
4、学生家长经常与学校取得联系,了解学生遵守交通法规情况,经常教育学生负责放学回家及节假日期间对学生的教育管理。
以上责任书一式二份,由学校和学生及家长各执一份,共同负责学生的交通安全,学生经教育不听,不遵守交通法规,上学乘坐乘坐“五小”、“三无”等不符合要求的车辆。违章搭乘车辆,私自外出等出现交通安全事故,学校不承担责任,由学生监护人和肇事者负责。放学时车辆违规装载学生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
班主任签名:
学生签名:
单位盖章:
学生家长签名:
年月日
学校交通安全责任书范文(三)为加强全县中小学校学生交通安全管理,提高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和自我防护意识,预防和减少中小学生交通伤亡事故,切实保障少年儿童的合法权益,为全镇中小学校学生上学创造一个良好的交通环境,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人:
各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为学校(幼儿园)学生交通安全教育的第一责任人,对在校(园)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负全面负责。
二、责任目标:
1、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应当将中小学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学校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的内容,经常性地开展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不断提高中小学生和学生家长(监护人)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2、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建立健全学校交通安全教育责任制,明确责任,层层落实,确保中小学生平安出行。
3、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经常性地开展中小学喜闻乐见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通过举办交通安全主题班会、队会、作文比赛、演讲比赛、相声、小品大赛等形式,教育中小学生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不断提高中小学生的自我防护意识。
4、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积极与派出所、交警配合,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的职能作用。经常性的邀请公安干警、交警和法制副校长来校进行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每学年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不得少于两次。
5、有校车接送学生上下学的中小学校,要切实抓好校车的安全管理,要严格审查驾驶员的资格,并签订安全责任状,加强对照管员和驾驶员的安全教育,确保接送安全。
6、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每天必须如实填写《浠水县中小学(幼儿园)接送学生车辆日常台账》,并交学校(幼儿园)存档。
7、对中小学学生安全管理不到位,造成中小学生伤亡交通安全事故的学校实行一票否决,并追究学校责任人的责任。
镇教育总支(盖章):
学校(盖章):
支书记签字:
一、提高认识,进一步加强对幼儿园接送车工作的领导
学生接送车工作是一项得民心、顺民意的民心工程。加强学生接送车管理,是努力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特别是严防发生学生群死群伤交通事故的重要举措。各村委和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加强学生接送车安全管理工作作为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打造“平安”,维护社会稳定,为广大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重要工作抓紧抓实。为切实加强领导,乡成立由综治办主任邵三鹏任组长,分管文教卫生副乡长方季彬和派出所所长王平任副组长,维稳信息员宋家锋及各乡村综治专干为成员的学生接送车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二、明确职责,合力抓好学生接送车的安全管理
幼儿园接送车安全管理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各村委统筹领导辖区内学生接送车安全管理工作,并对辖区内学生接送车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
交通部门负责做好学生接送车辆运力调配工作,严把学生接送车辆准入和从业人员资格关,加强对学生接送专业客运公司(车队)和驾驶员的教育、培训、管理和考核;派出所负责对学生接送车辆的执法检查和安全管理,负责对学生接送车辆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各村委及学校要加强对学生接送车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学校建立健全相应的学生接送车安全管理制度。开设学生接送车的学校负责制定学生乘车方案,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做好学生乘车的组织工作,了解掌握学生接送工作的信息,并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严格禁止农用车及违规违章车辆等接送学生。
三、创造条件,扎实推进学生接送车安全管理工作实施
有学生接送任务的学校,在全面调查的基础上,提出科学合理的乘车方案,要及时地向乡综治办汇报。学生接送车方案由学校负责具体实施。各村委及幼儿园要根据学生接送需要和学生接送线路的实际情况,积极创造条件,对符合准入条件的接送车,做好各项登记和备案。学生接送车行经线路确定后,学校要根据实际,在不影响正常教学秩序的前提下做好错时放学工作,对离校不远的学生提倡家长领引幼儿学生回家。
四、强化监管,全力确保学生接送车的营运安全
学生接送车的日常安全工作由文教卫生部门、派出所、各村委等部门按各自职责共同负责监管。监管的总体目标要求是安全、规范。
交通部门要加强对学生接送车辆的监管,学生接送车辆必须履行完善规范用车手续,必须具有机动车辆行驶证,参加法定的第三方责任险和承运人责任险,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车况良好,聘用的驾驶人必须遵守有关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驾龄三年以上,且持有与准驾车型相符的驾驶证和旅客运输从业资格证书,应当具有三年以上准驾车型的安全驾驶经历,不得聘用技术差,有超员、超速、交通事故记录或交通违法记满12分的驾驶人;严厉查处非法营运车辆从事接送学生的行为
派出所要加强对学生接送车辆车况的监管,对学生接送车辆要逐车进行登记排查,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整改;要加强路面巡查,特别是易发生交通事故的时段、路段和重点部位,对学生接送车超员、超速行驶等严重违法行为,要依法从严处罚,坚决取缔无牌无证、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车辆接送学生;适时安排警力到学校周边人员较为集中、交通相对拥挤的路段维护交通秩序。
文教卫生部门要统筹全乡学生接送车安全工作,在指导学校抓好具体工作的同时,不定期检查学校在学生接送车工作中安全管理等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为政府当好参谋。
乡综治办将定期和不定期地对全乡范围内的幼儿园接送车辆采取检查和日常防范相结合的安全管理制度,对涉及学生接送车安全的各项工作做到有章可循、违章必纠,不留盲点,不出漏洞。
一、成立领导机构。
为加强组织协调工作,全面、扎实地开展我区中小学、幼儿园及少年儿童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区中小学、幼儿园及少年儿童安全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二、明确工作职责。
1、教育局要督促、指导各中小学、幼儿园加强校园安全保卫工作。对民办中小学、幼儿园的办学资质进行一次普查,对不符合要求的各类办学机构要一律限期整改,经相关部门验收达到办学条件和标准后再履行办学许可手续;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要坚决关闭或限期整改,并做好中小学生、少年儿童的分流工作;对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进行清理,对不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人员要坚决调离教师岗位,对不符合条件的其他工作人员要及时调离或辞退。
2、各学校要建立健全并严格实行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校园安全管理负责制,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是校园安全保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充分发挥分管领导和综治副校长的作用,做好校内安全管理和综合治理工作。要完善规章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加强校园防卫管理,确保校园安全。
3、公安部门要加强对中小学、幼儿园周边地区,尤其是对易发案的重点时段、重点路段和重点部位的治安巡逻。要对我区校园周边治安状况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查处滋扰校园治安秩序和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严厉打击扰乱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和侵害师生安全的流氓团伙和黑恶势力。对影响恶劣、社会反映强烈的案件要挂牌督办,限期侦破,坚决打击不法分子的嚣张气焰。要会同教育部门研究、制定《校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
4、司法行政部门要与公安、教育等部门一起,加强对在校学生的法制宣传和教育,特别是加强对学生的遵纪守法和自我防护教育,指导依法治校工作。
5、文化、工商、卫生、建设、城管执法等部门要积极清理整顿校园周边的文化秩序和经济秩序。
6、交警部门要完善校园周边交通安全设施,加大对运送师生车辆安全的督查力度,严禁超载、超速等违章行为,严禁未成年学生驾驶机动车,消除交通安全隐患。
7、教育、建设、消防、卫生等部门要对所有学校,尤其是城乡结合部、事故多发地区的中小学、幼儿园的各类建筑和水、电、气、消防等基础设施、生活服务设施、公共活动场所等进行全面排查,督促整改各类不安全隐患,确保不留死角,杜绝火灾、建筑物倒塌、食物中毒等恶性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
8、共青团组织、妇联要提高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法制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切实维护未成年的合法权益,并做好具有犯罪倾向的未成年人的预防和教育转化工作,立足社区,优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逐步构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体系,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发生。
各成员单位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要全力以赴、职责范围外的工作大力协作,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实实在在解决影响学校安全的实际问题。同时,要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对造成重大刑事案件、安全事故和的、对重要情况和重要信息不及时上报或漏报的部门、单位和学校,要按有关法律、法规和纪律,严肃追究第一责任人和有关责任的责任。
三、突出整治重点。
根据国务院、省、市政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区政府决定于年11月至12月底在全区集中开展中小学、幼儿园及少年儿童安全管理专项整治行动。专项整治的重点:
(一)整顿校园周边治安秩序,严肃查处滋扰校园治安秩序和侵害未成年人人身财产安全案件。
(二)清理整顿校园及周边的网吧、书店、文具店、报刊杂志店销售点和文化娱乐场所。
(三)整顿校园及周边的交通秩序,清除交通安全隐患。
(四)整顿校园周边饮食摊点、小商小贩和学校食堂,确保师生饮食安全。
2021年3月
为了进一步强化幼儿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加大校园暴力恐怖事件隐患排查力度、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及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确保幼儿园师生安全稳定,我园针对上级安全工作要求,结合我园实际,特制定本园安全工作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总体目标
以有效防范、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为目标,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对幼儿园安全隐患进行分类整治,通过整治,进一步完善幼儿园安全管理体系,健全安全工作制度,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减少安全隐患,增强师生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改善幼儿园内部及周边环境安全状况,提高对幼儿的安全保护程度。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校园安全,确保幼儿园及师生安全。
二、整治内容
幼儿园的消防安全、校舍及基础配套设施隐患、课桌椅等教育教学仪器设备的使用管理、疫病防控、校园及周边环境治理及幼儿管理等方面内容。
三、整治任务
1、消防安全。
①重点排查整治幼儿园消防设施是否完善、消防通道保证畅通、化学易燃危险物品管理要到位;防火灾、防踩踏措施要落实;对师生火灾逃生自救教育演练要普及;②经常对幼儿园用电线路进行检查和维修,禁止乱拉乱接和师生私自用火、用电等行为;③化学危险品的贮存、使用及销毁要按照相关规定执行;④对安全排查整治工作要形成制度,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幼儿上下学交通安全及防溺水教育。
重点加强对幼儿的交通安全教育,在幼儿上下学重点时段、重点部位有人管理;加强幼儿防溺水教育。
3、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
对校园及重点部位的人防、技防措施进行定期检查;幼儿园实行封闭管理,对外来人员进行登记索证,保证24小时值日、领导带班等管理制度的落实;有效开展平安文明校园创建及反警示教育工作。
4、校舍、附属设施及特种设备安全。
对校舍进行排查鉴定维修,重点排查整治:围墙校门是否安全可用,特别大型玩具,防止玩具失衡砸伤幼儿。凡有倾斜倒塌的危险围墙一律推倒;要实行校园校舍安全准入制度。
5、饮食及疫病防控安全。
教育幼儿禁止食用“三无”及过期食品、包装破损、变质食品;对传染病防控做到层层落实了责任制,并将责任细化到每个班,思想准备、人员准备、物资准备等防控准备工作充分,严格实施晨检、巡检、消毒、因病追查、疫情报告、24小时领导带班等制度,制定切实可行的传染病应急处理预案等;进行饮食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教育,相关宣传单发放到位,健康教育工作认真开展。
6、安全教育培训及幼儿管理。
重点组织开展以生命教育为主题的各种安全教育活动,开设健康教育课程;强化交通安全教育知识培训;组织幼儿开展紧急疏散和自救逃生演练;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园长、教师及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幼儿园组织大型集体活动、幼儿社会实践活动报批并采取严密的安全保障措施并制定可行性应急预案,确保安全;保障幼儿心理危机干预机制健全和落实;配合公安机关对枪支和管制刀具流入校园情况进行全面清查收缴工作开展情况等。
发生事故一定要在第一时间向局领导及相关部门口头报告,事故处理结束后要递交书面情况报告。
四、幼儿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负责全面安全工作
成 员:陈冀芳吴玉珠 石瑞芬
陈冀芳:负责幼儿园东侧操场区域安全及本班活动室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