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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关键词: 研究生教育;优质资源共享;路径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与世界银行在《发展中国家的高等教育:危机与出路》中指出:没有更多更高质量的高等教育,发展中国家将会越来越难以从全球性知识经济中受益。而研究却指出,目前世界上的各种评价指数中,增加的教育指标越多,教育指标划分越细,我国的排名也就越靠后。教育指标尤其是高等教育的指标,已经拖了我国发展的后腿[1]。研究生教育作为高等教育系统中的最高层级,能否实现建成研究生教育强国的目标,已不只是一项学术性事务,其更多地上升为国家的政策。而对于我国而言,通过建设研究生教育强国,藉以培养大批高素质创新性人才,是我国建设人力资源强国、实现建设创新型国家目标的关键。
一、 优质资源共享是促进研究生教育强国目标实现的有力保障
(一) 研究生教育强国的主要内涵
随着愈来愈多人达成对我国建设高等教育强国的共识,目前国内教育界对于什么是高等教育强国已进行了较为深入的探讨,普遍认为高等教育强国是指一个国家的高等教育培养的人才以及提供的科技成果和社会服务,能够基本独立自主地解决本国在经济、社会及科学技术发展中所出现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而所谓“基本”,主要是指对外国技术的依存度在20%以下。指出一流大学(及一流学科)的比例及其在世界的地位、大学入学率、高等教育对经济发展的贡献度、高等教育对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贡献度等在内均是衡量高等教育强国的考量指标。但目前对于研究生教育强国的内涵,仍缺乏比较专门、深入的探讨。
本文遵循系统分析的观点,基于“结构—功能”的视角,认为应从要素、数量、质量、关系等维度来认识研究生教育强国的内涵。研究生教育强国是指一个国家拥有一定数量在国际上有影响的研究型大学,拥有较大规模的已毕业和在读研究生,培养的研究生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科技创新以及技术研发能力,同时,所培养出的不同学科的研究生应能适应社会产业结构对于高层次人才的需求。经过十余年研究生教育规模的迅速扩张,我国在研究生培养规模上已跃居世界前列,当前我国研究生教育发展的重点已由数量扩张转向质量提升,如何提高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已成为我国解决建设研究生教育强国目标这一问题矛盾的主导方面。基于这一认识,本文对于建设研究生教育强国的探讨,就是从致力于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这一角度进行的。
(二) 影响研究生教育强国建设目标的主要因素分析
研究生教育强国建设的影响因素是多方面的,从分析影响研究生培养质量的因素入手,研究生教育有三个要素:研究生群体、导师群体和研究生的培养环境。研究生教育的自主创新,即“协同式创新”,也就是研究生、研究生导师、培养环境三者的和谐发展。事实上,影响研究生培养质量的因素也可归为三大方面:导师、学生和环境。我国研究生教育在这三个方面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不利于研究生培养质量提升之处:
在导师方面,调查发现,我国能够跻身世界前沿、参与国际竞争的战略科学家凤毛麟角:在158个国际一级学科组织及其包含的1 566个主要二级组织中,我国进入领导层的科学家仅占总数的2.3%,其中在一级学科组织中担任主席的仅1名,在二级学科组织中担任主席的仅占1%;产出高引用论文的教师极少;拥有世界200强大学博士学位的教师比例明显不足。实证分析发现,导师魅力、导师指导对研究生学术努力行为均有显著解释效应。高水平导师是培养高水平研究生的前提,导师的指导水平是架在名师和高水平研究生之间的关键桥梁。
在生源方面,现实情况表明,我国研究生教育对于吸引国外优秀学生前来留学缺乏应有的吸引力。来华留学研究生的总体生源情况不太理想,呈现出“一大二多三差”[注:见袁洁在《浅谈激励因素对高层次留学生学习的促进作用》中的观点:“一大”主要表现为现阶段来华留学研究生年龄普遍偏大。“二多”指的是来自发展中国家的高层次留学生多,带陪读的多。“三差”包括:由于大部分高层次学生来华前从未接触过汉语,且年龄偏大,汉语接受和应用能力差;与中国学生相比,其专业水平低,基础差;由于来自发展中国家的学生居多,做实验动手能力差。]的特点。另一方面,我国却有相当大比例的优秀学生被吸引前往欧美攻读研究生学位。2008年7月完成的《美国大学博士学位获得者综合报告》显示,2006年度全美共授予45 596名研究型博士,分析学位获得者的背景资料发现,“出产”美国博士最多的三所学校分别是清华大学571人,北京大学507人,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427人。中国紧追而上的还有,复旦大学和中国科技大学163人,南京大学155人,南开大学147人,上海交通大学144人。而对研究生导师的调查也表明,60%的导师认为生源质量非但没有提高,甚至降低了。
在环境方面,调查显示,我国高校绝大多数(占被调查总人数73%)博士生对当前的学术氛围是满意的,但仅57%的被调查硕士生对学术氛围的评价满意。这表明高校的学术氛围虽然总体不错,但依旧需要做出较大的改进,特别是学校应该尽可能为不同层次学生都创造出良好的学术环境。另有研究揭示,硕士生对研究生学习环境要素构成的评价,对学术报告和图书馆、实验室、资料室情况相对满意,但对学术氛围、专业学习风气等的不满意度大大增加[10]。德国著名心理学家勒温(k•lewin)指出,“人的行为是个体特征与环境相互作用的函数关系或结果。”学术环境具有明显的“场”效应,对于浸入其中的研究生有“润物细无声”的作用。上述调查显示,我国当前研究生培养机构的学术环境仍需进一步改善。
(三) 优质资源共享促进研究生教育强国目标实现的作用机制
上文已经分析指出,我国研究生教育在师资队伍、生源水平、学术环境等方面与欧美发达国家相比,均存在着一定的劣势。我国建设研究生教育强国,在战略选择上必须“舍弃单打独斗,集中优势力量,实施整合作战”,必须重视并实现研究生教育优质资源的共享。
优质资源共享契合了研究生开放式培养的理念,而开放式培养已被理论与实践证明是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的一条有效路径。耗散结构理论告诉我们,系统可以分为孤立系统、封闭系统和开放系统三种。由于能量是消耗性的,孤立系统和封闭系统如果不能及时打破封闭状态,最终将因能量耗尽而走向消亡。只有开放系统,才能够通过与外界的资源、信息与能量物质的交换,保持系统的活力。我国高校研究生教育系统只有不断加强与外部环境的联系,实现研究生培养模式从封闭式向开放式的转变,才能取得较高的教育质量。而从具体改革来看,无论是当前大力倡导的研究生教育的国际化,还是国内轰轰烈烈开展的各类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通过优质资源共享藉以实现研究生的开放式培养均是改革的基本指导思想。
优质资源共享存在着不同地域范围的三个层面:一是国内高校之间的相互开放,实现高校优秀导师资源、优质课程资源、优良科研设备资源在不同研究生培养高校之间的共享。二是国内高校与科研机构(企业、社区)之间相互开放。高校与科研机构及企业等具有不同的工作性质和组织文化,各有所长,相互间的合作与交流有利于取长补短。三是国内外高校及与科研机构之间的开放,实现研究生培养的国际化,这是研究生开放式培养的高级阶段,也是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最具实质性意义的举措。
二、 研究生教育优质资源共享的现状、主要形式和运作模式
(一) 研究生教育优质资源共享的现状
目前,国内对于研究生教育优质资源共享的研究数量不多,已有的研究又相对集中于对共享途径的探讨,如遴选并推广研究生课程及精品教材共享研究新成果,鼓励境内外校际访学促进学科交叉,开放实验室、图书馆等实现科研资料共享,通过建立研究生公共教学资源网来搭建互动平台等。有研究通过对大学城研究生教育合作理论与实践的探索,指出研究生教育的资源共享可在“开放、合作、共建”三个层面上展开。从公开的文献看,目前尚未有直接针对研究生教育资源共享现状的描述,尽管这样,仍可通过高等教育资源的共享现状对研究生教育优质资源共享情况窥见一斑。对浙江高教园区高校实验室资源开放共享率的调查数据表明,高校实验室开放以及资源共享率较低。而对广州大学城教学科研资源共享现状的调查亦表明,目前广州大学城只是在饭堂、体育场馆这类公共服务范畴实现高校间共享和面向社会开放,在教育科研等核心领域,只处于资源共享的探索起步阶段。上述调查情况折射出,我国研究生教育优质资源共享现状仍处于一个相对较低的水平。
(二) 研究生教育优质资源共享的主要形式
要促进研究生教育资源的有效共享,首先需要探讨其多样化的形式。研究生教育优质资源共享可分为“开放、合作、共建”三种主要类型,而每一类型又包括多种形式的合作项目。
1. 优质资源的开放。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课程的开放。课程开放是研究生教育优质资源共享的主要形式。可具体分为两种:各高校之间优质课程、特色课程和其他院校有需要的课程的开放;面向其他高校教师的开放,即将课程向外校开放,引入其他高校教师任教。二是实验室和实践基地的开放。根据统一的顶层设计,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可提出可开放的实验室和实践基地的名称、内容、时间、时长,由有需要的学校和学生自行选择。三是图书资料的开放。研究生的学习主要体现为一种自主学习,在自主学习过程中,便利、充裕的图书资料是开展高效学习的保障。
2. 优质资源的合作。即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在资源开放的基础上进行的有关合作事宜。这种合作突破了某一单项资源的限制,是资源的综合利用,是双方或多方的行为。研究生教育优质资源合作可从两个方面展开:一是人才培养的合作。各校利用自己的优质资源联合培养人才,可以通过访学、联合制订培养方案、互相开设课程、互相聘任教师、共同组织创新实践等方式培养学生。二是科学研究的合作。通过联合开展重大科研项目攻关,实现重大科研成果的突破,不仅能更好地实现培养高质量研究生的目标,同时通过科研成果的获得也能更好地服务于社会发展需要。
3. 优质资源的共建。优质资源的共建是进一步打破某一研究生培养单位拥有资源的封闭思想,实行各培养(参与)单位之间共同建设资源,建设成果归共建学校(机构)共同拥有和使用。教学资源共建的范围很广,如共同建设课程与教材,共建公共课教学资源库、专业教学资源库、多媒体教学课件,共建创新人才培养基地,以及共同申报建设学位点,与科研机构或企业共建大型实验室等。
上述三种优质资源共享类型实质是由低到高的三个逻辑层次。开放即研究生培养机构将自身资源提供给其他培养机构应用,此时是各自利用;合作即研究生培养机构利用各自的资源共同完成某些任务、项目,此时是共同应用;共建即研究生培养机构共同建设资源,此时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从实现资源共享的难度上来看,从开放到共建,其难度逐步加大,深度逐次递进。
(三) 研究生教育优质资源共享的运作模式
1. 人力资源共享模式。人力资源是指从事研究生教育教学、科研和管理、服务的人员。研究生教育可以在教学、科研、学科建设等方面实现人员的互聘。人力资源共享不只是发生在高校之间,高校与科研机构、高校与大型科技型企业的人力资源共享对于培养高质量的研究生亦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2. 物质资源共享模式。物质资源是指用于研究生教育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等活动资金的物化形式。具体包括信息资源共享、图书资料共享、实验室和试验基地共享等。我国研究生教育在建设精品课程教材、推广示范性培养方案、建立产学研联合培养基地等方面进行的改革探索即为物质资源共享的重要形式。
3. 综合资源共享模式。优质的人力资源和物质资源对于高质量研究生的培养都不可或缺,只有二者达到资源的综合共享,研究生的培养才能取得最佳成效。在我国,综合资源共享模式已在大学城中得到实践,大学城不仅便利了开展研究生教育所需的硬件和软件资源共享,而且可以通过跨校选修课程、师资与导师互聘等方式,实现多所高校资源的优势互补。
4. 无形资源共享模式。无形资源是研究生教育过程中积累的宝贵精神财富。如教育品牌、校风校训、办学传统与经验、学校荣誉、招生与就业渠道、校友网络等。目前,许多省市、高校利用教育部层面开展的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品牌,积极开展了所在区域、单位的博士生学术论坛、研究生暑期学校、产学研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等,这些都是无形资源共享的表现形式。
三、 优质资源共享引导下的建设研究生教育强国思考
通过各高校对研究生教育资源共享的改革探索,从有效共享优质资源出发,我们对如何通过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来建设研究生教育强国展开如下思考:
第一,以理念转变为先导,确立起优质资源共享的思想观念。优质资源的共享不仅仅是一个实践问题,更是一个理念问题,没有共享的理念就不会产生共享的实践。确立起研究生教育优质资源共享的科学理念,至少应包括如下三个方面:一是树立起资源意识,认识到共享对于教育低投入与高产出的重大意义。二是确立优质资源共享的理念,一般资源只能解决“有无”问题,而优质资源的共享对于提高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才具有实质性意义。三是拓展对于优质资源来源范围的认识,共享不只是发生在高校之间,高校同科研机构、企业和社区,由于各自不同的优势,且不存在较大的利益冲突,较容易形成稳定、可信任的联盟关系,而且由于其各自不同的资源特性,更容易达到资源共享的效果。
第二,以政策的建立和完善为引导,拓展优质资源共享渠道。我们可以通过政策或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来引导优质资源的共享。鉴于研究生教育是一种创新性教育,是一种主要通过科学研究来实现创新目标的教育,因此,研究生教育优质资源共享的“焦点”在于解决好“通过参与课题进行学习”的问题,这一问题的解决涉及两个方面:一是要充分利用外部(如科学院系统和企业系统)的优质科研资源,为研究生在参与课题中开展学习创造条件。二是要利用外部优质师资,实现对参与课题的有效指导。由于优质资源分散在不同的行业系统或部门,因此,有关主管部门进行顶层设计,通过政策引导,借助外力来促进合作与共享目标的实现。
第三,以多样化的合作为载体,实现共享由形式走向实质。从合作对象、合作内容、合作时间、合作形式等各方面来看,研究生的优质资源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改革实践表明,对于既定的研究生群体而言,提高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关键在于优质师资和学科平台,因此研究生的优质资源共享应着眼于这两方面,资源共享才能走向实质。关于如何共享优质师资,聘请校外专家授课是一种有效方式。而在信息技术充分发达的当今,通过网络共享优质课程资源无疑也是共享优质师资的一条便捷渠道。据统计,麻省理工学院的开放课件计划,目前已公开课程1550门,而2006年全世界网上公开的大学课程已达四千余门[16]。其他如研究生的国内外访学、暑期学校、联合培养基地的建设等,既在师资,同时也在学科平台的共享上收到了对于研究生培养的显著成效。
内容摘要:企业社会责任理念最早是通过国际供应链从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传导的,而跨国公司则运用内部或外部生产守则来约束和要求供应链上的供应商和合作伙伴践行企业社会责任。本文认为,尽管一些出口商日益感受到验厂及社会责任标准认证所带来的成本压力,并且企业社会责任在推行过程中的确存在着各种负面影响,但不应因此认为企业社会责任是一种贸易壁垒。随着全球化发展趋势的愈演愈烈,未来企业应根据自身所处的发展阶段,认真履行法律责任,积极采用能力建设、培训项目等手段更好地推行企业社会责任。
关键词:企业社会责任 供应链 贸易壁垒 能力建设
在经济全球化和产业结构国际转移的背景下,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也随之成为国际贸易领域的焦点问题之一。本文试图回答下列疑问:企业社会责任如何在国际供应链中由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传导?企业社会责任是否在国际供应链中起到了贸易壁垒的作用?而这又对位于供应链中重要一环的我国供应商来说会产生哪些有利和不利的影响?文章还针对社会责任的未来传导趋势提出在我国有效推进企业社会责任的相关对策。
企业社会责任在国际供应链中的传导机制
企业社会责任是指企业在创造利润、对股东利益负责的同时,还要承担的对员工、社会和环境的责任,包括遵守商业道德、热心社区公益、生产安全、职业健康、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持供应链共赢关系、节能环保等。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推进和市场竞争的加剧,企业的社会责任理念及践行水平已经成为价格、质量、技术之外的又一种竞争力,即责任竞争力。
从其理论脉络的发展来看,企业社会责任概念源于18、19世纪的欧洲,主要是出自宗教的价值观或受到宗教思想的影响。1924年,美国的谢尔顿(Sheldon)最早提出了“公司社会责任”的概念,把企业社会责任与公司经营者满足产业内外各种人类需要的责任联系起来,并认为企业社会责任有道德因素在内。而现代企业社会责任概念的传播则是因为工会组织和其他非政府组织的兴起与壮大、消费者发起的各种自下而上的运动、联合国与人权、环保等多边国际组织开发的各种标准和公约等共同促成的。近年来,由发达国家的消费者和非政府组织等发起的各项企业社会责任运动不仅要求跨国公司要保证其自身的社会责任的履行,还要保证处于公司供应链上的其他企业,如供应商、分包商等也能够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因而,位于国际供应链上游的发展中国家的企业也自觉不自觉地卷入了这一运动当中。
自上个世纪90年代一家美国服装公司起草了第一份公司社会责任守则之后,越来越多的跨国公司如耐克、沃尔玛等也纷纷制订了各自的行为守则,并且要求其产品供应链上的配套企业和合作伙伴都要遵守这些守则。这些由企业制定并实施的守则一般被称为内部生产守则;企业社会责任相关标准的另一种表现形式是独立于单个企业之上的外部生产守则,包括由行业协会制定的行业标准、各利益相关方联合制定的一般性原则标准等。内部生产守则的核心内容通常可以概括为四类:消除剥削性童工、废除强迫劳动、就业无歧视、自由结社和集体谈判。跨国公司完全控制这类生产守则的制定、解释、实施,并监测其实施效果。而外部生产守则主要有两类,一类是行业生产守则,包括欧洲外贸协会(FTA)对销售行业提出的BSCI倡议、国际玩具商协会(ICTI)的商业行为规范、清洁制衣运动(CCC)行为守则等,这些行业内的国际采购商只对取得认证或审核的生产企业下订单;另一类是非政府组织制定的各种民间标准,例如SA8000、ISO14000等。这些外部生产守则多以联合国和国际劳工组织的“基础性条约”为蓝本,以国际自由工会联盟(ICFTU)于1997年通过的基本守则为基本框架,引入了独立认证的原则与机制以及工人和第三方表达意见的机制,建立了改善违反守则规定的公司状况的补救机制。
据世界经合组织统计,截至2000年世界大约有246个以生产安全、职业健康、保护环境和员工权益保障为主要内容的企业社会责任守则,这其中有118个是由跨国公司制定的内部生产守则,跨国公司安排公司职员或委托独立审核机构对其供应商或合约工厂定期进行现场评估,即所谓的验厂活动。而由跨国公司认可的非政府组织或行业协会制定的外部生产守则则是通过第三方机构审核或认证的方式在国际供应链中推行,如典型的SA8000认证。
1997年10月,美国经济优先权认证委员会(CEPAA),2001年更名为社会责任国际(SAI)制定并了全球第一个可用于第三方认证的社会责任标准体系――社会道德责任标准,简称SA8000,并由SAI在2001年12月了SA8000标准的修订版:SA8000:2001。虽然SA8000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企业社会责任国际标准,但是由于它的相对规范化、标准化、具体化,使得SA8000很快成为广为接受的、影响较大的外部生产守则。截至2006年6月,全世界共有52个国家的968家组织获得了SA8000认证证书,其中有127家中国企业。这些企业大多分布在东南沿海的贸易发达省份,以玩具行业居多,其次是服装、珠宝、钟表、箱包、家用器皿等。另据专家估计,我国沿海地区已有超过800家企业接受过跨国公司在劳工和社会责任方面的审核。
国际供应链中推行企业社会责任的一些误解
随着企业社会责任的要求越来越多地出现在跨国公司订单的附加条件中,导致一些出口企业要么增加成本以满足跨国公司的要求,要么失去订单,由此产生了与传统贸易壁垒相似的贸易扭曲效果。近年来,国内理论界围绕社会责任是否已经演变成了一种社会责任壁垒展开了激烈的探讨,有些学者认为发达国家跨国公司借助验厂和社会责任标准认证,特别是实施SA8000标准使得推行企业社会责任成为一种针对发展中国家的新贸易壁垒;还有些学者认为跨国公司要求供应链上的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目的就是为了自身不愿承担的社会责任转嫁到供应商身上。因此,有必要通过实证分析等方法来加以辨析。
首先,国际贸易理论对贸易壁垒的定义是:一国用以限制或阻止外国商品进口的一切政策措施。构成一项贸易壁垒的基本前提条件是实施主体为政府,而企业社会责任的各项标准和规范的实施主体是跨国公司或者采购商,因此,把推行企业社会责任认为是贸易壁垒的一种表现形式显然是不能成立的。
其次,跨国公司自身设定的一些行为准则、一些行业协会制定的共同自愿遵守的企业社会责任标准等,往往是这些公司在长期的跨国经营中得出的经验总结,是在社会各界的各种诉求和压力之下产生的。对于这些标准和行为规范的执行是自愿性的,而非强制性的,只是由于这些跨国公司掌握着全球大部分的销售渠道和网络,才使得包括中国企业在内的上游供应商感受到了这种压力。以争议的焦点SA8000来说,其产生是为了解决多种社会责任标准的一致性问题,内容也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和普遍性。SA8000在某些内容中要求的是执行企业所在国的法律标准,而有些要求有时甚至会低于企业所在国的法律标准。例如,对于工作时间,SA8000规定每周工作不得超过48小时,每周加班不得超过12小时;而我国《劳动法》规定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4小时,每月加班时间不得超过36小时。在这个问题上,我国法律的规定比SA8000更加严格。
再次,那种认为跨国公司完全将应该承担的企业社会责任全部转嫁到了供应商头上,而自身对此不付出任何成本与代价的说法有失公允。事实上,有相当数量的跨国公司都已经设立了相对健全的企业社会责任管理体系。部分公司将社会责任职能赋予原有的部门,如公共事务部、公关部、品牌推广部等,有些公司甚至成立专门的CSR事务管理部门或可持续发展部,并任命企业社会责任首席运营官(CRO)来积极参与和管理企业社会责任活动。
最后,企业社会责任的推行有利于中国企业在国际产业链中快速地从低端向中高端上移,并顺利地实现产业结构的升级和国际竞争力的提升。长期以来,处在国际供应链中最底端的一些企业为了获取订单,不惜以牺牲环境为代价、以降低或者克扣员工的工资及其他福利待遇为手段,竞相低价出口,展开恶性竞争。这样做的结果既损害了工人福利,又使我国企业背上了“社会倾销”、“血汗工厂”的恶名,加大了贸易摩擦。同时,我国出口企业长期满足于“低成本劳动力”带来的所谓价格优势,缺乏技术创新和产品创新的动力。践行社会责任之后,虽然短期内可能由于劳动力或环保成本增加,导致有些建立在低工资基础上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和高能耗、高污染产业外移,但是长期来看,反而更有利于促进我国的产业结构升级。
尽管供应商在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时候会增加一些成本,但是在做了成本收益分析之后,就不难发现,企业得到的不仅是有形的收益,如维持或增加订单、改善产品质量、节能降耗、降低人力资源成本等,更能获得无形的收益,如改善与采购商的沟通与合作、改善与利益相关方的关系、提升企业形象等。根据“CSR在中国的推进及其与对外贸易的关系研究项目组”在2008年对广东、浙江、河北三省的1001家外向型企业所做的问卷调查显示,在企业执行社会责任的国际性标准对企业拓展国际市场的影响上,认为利大于弊的占62.3%,认为弊大于利的只占27.6%。企业以打分的形式(满分为5分)评估推进企业社会责任带来的正面效应时,企业认为最大的好处是提升企业形象(平均得分4.13分),其次是改善劳资关系(3.79分)、增强核心竞争力(3.72分)、提高员工积极性(3.72分)、提高产品质量(3.7分)和增加客户资源(3.67分)(见图1)。
如果对打分结果进一步分析可以看出,认为3分以上即代表企业认同该选项,则92.3%的企业认为社会责任能够为企业塑造和谐的劳资关系,85.7%的企业认为企业社会责任的推行有助于减少贸易摩擦,89.0%的企业认为有助于增加客户资源,90.9%的企业认为可以提高企业的整体竞争实力。
目前国际供应链中推行企业社会责任存在的问题
尽管不能简单地把实施SA8000标准和推行企业社会责任等同于社会责任壁垒,但是也应该看到在国际供应链中企业社会责任的推行仍然存在着大量的问题,严重影响了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效果和出口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主要包括:
抬高生产成本并造成一定的经济负担。推行企业社会责任的成本指的是企业接受认证和验厂而产生的一些直接支出成本:评估、认证费用、验厂费用等以及企业为符合有关标准和要求而推行CSR产生的改进成本。后者既包括为改善内部管理和投资新设备而产生的资本成本,如改进生产流程、人力资源投入、废水处理系统等,也包括在改善员工生产和生活条件方面、提高员工工资福利待遇方面、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等培训、进行企业社会责任监督等方面的经常性成本。企业在接受跨国公司的审核时,除了要缴纳各种费用外,还不得不中断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另外,由于不同的跨国公司所启用的审核标准和范围不同,导致同一家企业有时一年内不得不多次接受来自不同公司的审核和评估,给企业造成了一定的负担。
审核流于形式。频繁的验厂和各项认证给我国的出口企业带来了额外的负担,甚至引起了企业的反感和抵触情绪,并且在认证和验厂过程中采取应付态度,造假现象也时有发生,未能真正达到在供应链中推行企业社会责任的初衷。例如,工厂审核的效果被预先做好了准备,在审核记录中作假,甚至有些工厂为了通过审核而对审核人员进行贿赂等。这样一来,跨国公司推行企业社会责任的初衷被彻底扭曲,各项行为规范等也形同虚设。而供应商也未能通过验厂和认证真正提高社会责任意识、改善劳工状况。
对我国企业的出口规模和可持续发展造成一定的影响。一些跨国公司在其供应链中推行企业社会责任时往往只重结果,不重过程,特别是一些美国的公司通常是通过供应链管理来强制推行CSR要求,即通过各种评估和审核的方式要求供应商必须满足其有关的CSR要求,然后才会将其纳入订单系统,建立合作伙伴关系;而那些未能通过评估或达到审核标准的企业则将被排除在订单系统之外,甚至被取消已有的订单资格。相比美国公司,欧盟的企业通常会对审核未通过的供应商给予一定的改正期,鼓励供应商在一定的时间内修正其不符合企业社会责任要求的做法,因而不会立即影响其订单。而一些完全依赖出口但劳工标准等未能通过评估和审核的企业因此造成订单流失,产品无法出口进而陷入破产倒闭的境地。这些供应商不仅没有因为跨国公司推行企业社会责任而改善其劳工待遇,工人甚至失去了原本不符合跨国公司所在国的劳工标准的工资,导致生存境遇进一步恶化。
国际供应链中企业社会责任的传导趋势及对策
综上所述,跨国公司在其供应链中仅仅依靠验厂和认证等手段使得供应商,特别是广大中小型出口企业被动地承担应尽的社会责任,一直以来遭到种种诟病,同时效果也不尽显著。未来的发展趋势必然是让供应商由被动转为主动、由以获取订单为目的转向增强企业可持续发展的核心竞争力为目标来践行企业社会责任。
根据Carroll的四层次模型可以将企业社会责任划分为四个不同的等级:即经济责任、法律责任、伦理责任、自愿责任(慈善责任)。企业社会责任的贡献程度和水平从下至上呈递增状态,越到金字塔的顶层就说明企业的社会责任感越强。而在这四个等级中,经济责任、法律责任是社会要求企业必须承担的责任,伦理责任是社会期望企业必须承担的责任,资源责任是社会盼望企业尽力承担的责任。从我国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现状来看,各个层面的责任均有所缺失。正是因为许多企业还处于社会责任层次的最底端,才导致它们很容易在跨国公司进行社会责任评估和审核时受到冲击,并在供应链中始终处于被动地位。因此,推行企业社会责任应该由政府、行业协会、其他利益相关方、企业(包括跨国公司和供应商)形成整体合力,共同创建一个有利的环境和良性氛围,在国际供应链中自主推行企业社会责任,形成双赢或共赢的局面。法律义务应该强制实施。政府应确保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即落实最低的企业社会责任要求。而超出法律义务之上的伦理和自愿的社会责任,应该在政府指导和宏观支持下,主要由行业和企业根据各自的情况具体操作。
在宏观、中观和微观层面的企业社会责任推行的发展趋势不同,工作的侧重点也应有所不同。具体来看:
(一)推行企业社会责任的宏观层面发展对策
加强立法以推进企业社会责任的法制化。不同于西方国家企业社会责任运动的自下而上的特点,我国是通过立法自上而下来推动的,消费者运动、非政府组织在其中所起的作用非常有限。所以,政府要尽快出台相关法律,填补社会责任法制化建设中的空白,为社会责任的监督和评价提供必要的法律支持。
已有的立法要严格贯彻执行。我国2005年修订的《公司法》第五条规定:“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是首次在国家立法中提到“社会责任”这一范畴。其实不仅是《公司法》,有关企业社会责任的具体内容在其它法律中也有所涉及,如《宪法》中关于保护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劳动者、妇女儿童权益的原则性规定;《劳动法》中保护劳动者权益的具体规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保护消费者的具体规定,等等。我国企业首先应该做到履行各项法律义务,在此基础上,再去承担超出法律义务的社会责任。据一份针对浙江省的民营企业社会责任现状的调查统计,尽管在我国已通过SA8000认证的企业中浙江省占了相当大的比例,但是仍有相当数量的企业存在着工作严重超时、劳动报酬达不到法定标准、社会保障不到位、侵犯人身权利及人格尊严等违法违规现象。因此,政府首先要做的就是通过宣传和培训提升广大企业在企业社会责任推进过程中的法律意识,提高相关部门的执法能力,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司法解释,强化相关法律法规的可执行性。
此外,需要指出的是,在将一些企业社会责任要求纳入相关法律时,一定要充分考虑到我国企业所处的发展阶段以及在国际供应链中的地位。要认识到不同规模、不同成长阶段、不同行业的企业承担企业社会责任的能力是不同的,如果将一些过高的社会责任的要求纳入法律,则法律的适用性会被破坏。例如,我国新劳动法中的有些劳工标准的规定就超出了一部分劳动密集型企业的承受能力,甚至高于国际性标准规定,给这些企业的生存与发展带来了直接影响:生产成本大幅度上升、企业利润大幅度下滑,导致经营陷入困境。
为了引导企业履行经济和法律以外的社会责任,政府可以给予一些政策支持,如在政府采购中优先考虑履行社会责任的企业,或是在税收等政策方面给予一定的倾斜或资源补偿等。
(二)推行企业社会责任的中观层面发展对策
由各行业协会主动发起建立一些标准化的行业社会责任管理体系,在体系中既要体现中国批准的一些国际公约中的相关规范,又要体现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结合中国的国情和企业的实际发展阶段形成具有可操作性的、主动性的社会责任标准体系。当然,这样的体系也要获得国际相关机构、国外采购商、品牌商的认可。2005年5月,中国纺织工业协会应140余家纺织服装企业的呼吁,正式了CSC9000T中国纺织企业社会责任管理体系,这是我国第一个标准化的合约社会责任管理体系,是我国企业主动实现自我能力的完善和建立国际供应链上公正、协作性的社会责任联动机制的一次有益尝试。
此外,作为企业重要利益相关方的非政府组织和媒体也要积极发挥应有的舆论监督、社会呼吁的作用,协同商会、中介组织等在推进企业社会责任的过程中起到政府与企业间的桥梁作用,促进国际间的交流与合作。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情况与企业的发展阶段密切相关,我国企业目前大部分仍处于仅仅关注所有权人和管理层的阶段,所有权人的利润最大化和自己的利益最大化仍是主要经营目标,因此,在现阶段,应着重提升企业的社会责任理念和意识,这也需要学术界、非政府组织、媒体的积极参与和引导。
(三)推行企业社会责任的微观层面发展对策
由跨国公司牵头,带动供应链上的企业共同履行社会责任,提高供应链责任竞争力仍然是推行企业社会责任的有效途径。例如,巴斯夫(BASF)倡导的“1+3”项目,要求每一个参与的公司都能带动其供应链中三个业务伙伴(供应商、物流服务提供商、客户),与他们共同分享企业社会责任的理念、实践和最佳解决方案,促进供应链企业提高社会责任管理水平的同时,也为公司自身业务的顺利开展提供有力保障,提高了供应链在市场中的竞争能力,这种共同成长的机制将产生“滚雪球效应”。
为了消除企业社会责任实践中的消极影响,更好地推行企业社会责任,跨国公司应该在包括中国在内的发展中国家开展各种能力建设项目和研究项目,具体包括劳资双方的对话培训、劳工能力培训,支持相关研究项目,如田野调查等综合发展援助研究项目。通过促进供应商在社会责任方面的能力建设,使得供应商真正意识到社会责任是一种实现商业和社会价值的内在需要,从而主动积极地创造供应链上的社会责任价值。一些非政府组织、非营利公司或行业协会等与企业的公私合作(Public-Private-Partnership, 简称PPP)项目在这个领域的活动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从供应商的角度来看,未来企业社会责任的“强制性约束”必将向着自主性承担的方向转变。出口企业应针对自身的发展阶段,逐步提高企业社会责任的认识,承担不同层次的责任,有步骤地实施社会责任目标,最终形成完整的社会责任价值观,树立“以人为本”的经营理念,主动完善相关的责任管理体系,建立供应链协作和联动机制,将社会责任理念融入到企业的战略发展目标中,变低成本竞争为差异化竞争,形成产品和企业的差异化优势。只有将社会责任融入到企业战略、组织结构和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的企业,才能自如应对跨国公司和采购商的各种社会责任要求,成为真正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企业。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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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组织机构与工作职责
(一)成立领导小组。成立以冉启权同志为组长;xx为成员的学校安全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刘敏任办公室主任。
(二)明确工作职责。领导职责:教育局领导班子要进一步明确安全管理分工职责,领导和指导相关部门抓好各项安全管理工作;部门职责:教育局各职能股室、各乡镇中心学校和县直各学校要进一步明确安全工作职责,落实好“谁主管、谁负责”和“一岗双责”的学校安全管理责任,切实抓好各项安全工作。
三、重点工作与主要措施
(一)建立完善各项安全制度,规范安全生产过程管理。 1、坚持安全工作会议制度。各学校要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专题会议,专门研究安全工作,通报情况,查找薄弱环节,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并使之形成一种经常性的制度。要做好安全工作会议记录,详细记录会议的时间、地点、内容、与会人员等情况;2、坚持安全工作检查制度。学校要坚持“日查制”和“周查制”,定期或不定期对学校及周边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并整改,每周进行一次综合记载并报中心学校。各乡镇中心学校要坚持“周查制”和“月查制”,对所辖学校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并提出整改意见,每月进行一次综合记载并按要求报教育局。教育局要坚持“月查制”、“季查制”和“抽查制”对全县中小学安全管理进行常规检查,同时还要根据上级安全中心工作的要求,定期或不定期开展专项活动。以上各类督查活动做到有活动方案、有检查记录、有工作小结;3、坚持安全隐患整改制度。学校要对排查出来的各类安全隐患要及时加以整改,防患于未然;安全生产检查组,对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管理薄弱环节或一般性安全隐患,由检查组向被检查学校提出口头整改要求,并督促整改;对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由检查组向被检查学校发出书面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并负责督促整改;对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的有可能产生严重后果的重特大安全隐患,由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同有关单位发出检查情况通报,并提出整改要求与措施;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学校应按整改通知书的要求切实抓好事故隐患整改工作,并在整改结束后及时向局检查小组书面汇报整改情况;安全生产检查组要随时了解和掌握事故隐患学校的整改进程,切实抓好督办和验收工作;4、坚持学校安全事故登记报告制度。发生重大事故后,有关事故学校应在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内将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人员及财产损伤基本情况,向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分管领导电话上报,两小时内以书面材料上报;重大事故发生后,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分管领导应及时派员了解并参与事故的调查,并按照“四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事故处理与结案工作;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相关职能股室及二级单位要建立重大事故登记台帐、台帐记明每次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当事人及责任、事故经过及损伤、事故处置结果等基本情况;5、坚持安全生产奖惩制度。每学期开学初,教育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要制定当年度的安全生产管理控制目标并与各教育单位签订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每年末由教育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织对各签约单位本年度安全工作开展情况及安全生产管理控制目标达标情况进行考评和进行奖惩;每年初,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要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控制目标责任书和考评、奖惩条例;6、坚持安全生产台帐制度。学校要切实规范抓好学校安全管理资料建设,真实、客观、有效、有力地再现学校一个学期或一个学年的安全过程管理情况,同时为谋划下阶段学校抓安全管理提供全面、系统、丰富的参考资料,为进一步抓好学校安全管理奠定坚实基础;教育局各职能股室及二级单位要按统一表样抓好安全生产文件、方案等资料登记;要按统一表样抓好安全生产会议记录、安全生产检查记录、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安全事故登记等资料建设;要抓好专项安全生产方面的证件、图片、影像等佐证资料的收集和整理;要将专项安全生产资料年终时上报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查。
(二)强化各项安全教育活动,致力提高学生安全意识。一是要广泛开展各种教育活动。第一广泛开展“三防教育”进校园活动,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学校要以法制教育课为载体,采取“法制讲座+学生讨论、图片展览+学生心得、观看影视+学生评论、法律知识+晓法测试”等多样形式,广泛、持续开展“三防”教育进校园活动;第二广泛开展“网络安全”教育活动,培养学生正确认识网络和使用网络。学校要以网络(远程教育室)为载体,建立学校“阳光网吧”,给学生提供一个和谐、健康、求知平台,让学生逐步远离学校周边“网吧”或“黑网吧”,促使学生健康成长;第三广泛开展“德育教育”活动,以德育教育促进安全管理。学校要以德育管理为载体,采取“德育教育+心理健康咨询教育”相结合的形式,培养学生良好的安全行为习惯和健康的安全心理;第四广泛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培养和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学校要通过集会(课间操、放学等),参照《计划》中“月计划”内容,开展相关安全教育活动。各班级要通过班会或其他时间,结合班情开展相关安全教育活动;第五广泛开展安全课教学活动,促使学生逐步了解和掌握安全知识。学校要把安全教育课纳入课表,至少做到每两周一节安全教育课,老师做到有教案,学生做到有听课笔记,授后做到有效果检测,每学期进行一次检测;第六广泛开展安全应急演练活动,培养和提高学生自救、自护、避险、逃生能力。在开展消防安全疏散演练、地震疏散演练、校舍安全通道疏散演练等突发事件应急演练之前,必须制定切实可行、周密安全的应急演练实施方案,确保应急演练活动圆满实施。
(三)深入学校进行隐患排查,采取措施及时整改到位。1、后勤安全。一是小卖部食品安全。要把好食品采购关和质量关,严禁“三无”食品进校园;要把好食品贮存关和出售关,严禁霉烂食品和过期食品出柜台,同时教育学生不买街头或无证商贩出售的各类食品。二是食堂安全。要把好服务人员体检关,杜绝体检不合格人员进厨房;要把好清洁卫生关,做到定时或不定时进行清洁卫生大扫除,确保厨房环境良好;要把好消毒关,对食堂餐具等要按要求消毒,保证餐具符合卫生使用要求;要把好菜饭关,同时要求学生不准带自制腌菜或易变质的饭菜,严禁发生学生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三是饮水安全。要把好水源消毒关,学校要定期或不定期对学校水源(蓄水池)按卫生部门要求进行消毒处理,确保水源安全;要把好开水供应关,学校要按照相关要求向学生无偿提供饮用开水,同时教育学生不饮用生水。四是严禁厂家或商家未经主管部门和卫生部门许可在学校进行促销活动;五是科学预防。学校要根据季节特点,与相关医疗部门联系,对学生进行针对性较强的传染病和食物中毒的专项安全教育,同时抓好药物预防。2、教学安全。一是严格遵守“作息时间”,谨防安全事故发生。严格按规定时间进行放学清场,放学后严禁学校或教师以任何理由滞留学生(训话、补课等),杜绝学校以任何理由在非节假日放假;二是严格进行课堂学生人数的清点,无论任何教师上课时必须首先对该课堂学生人数进行清点,一旦有缺席要及时报告学校,学校再按照相关要求及时进行处理,谨防安全事故发生;三是切实抓好学校教学设备实施的安全管理和安全使用,有效防范学校教学设备实施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别是上实验课前,实验员或科学教师必须对实验仪器或危化药品进行彻底的检查,排除隐患后方可上课;四是上体育课或开展体育活动前,体育教师要对体育器材、活动场地进行彻底的检查,排除隐患后方可上课。同时要科学、规范开展体育教学活动,谨防因不当教学行为而发生体育安全事故;五是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谨防安全事故发生。学校要大力开展师德师风教育,大力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致力保护学生身心健康;六是加强学生心理安全教育、品德教育等,谨防学生意外离校事件发生。学校要通过“致学生家长信、责任状、共管协议”等形式,构建“学校、家长、学生”三位一体的安全教育管理模式,致力保障学生正常的校园生活。3、交通安全。一是继续开展“三防教育”进校园活动,请交警部门给学生上交通安全知识课;二是要上好安全教育课,进行交通安全知识教育。通过交通安全知识测试,培养学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的习惯、掌握回避交通事故发生的方法、提高学生回避交通事故发生的能力;三是通过交通安全知识和事故图片的观看,对学生进行现场讲解、让学生受到直接教育;四是涉及到有“渡口”的学校,要切实抓好水上交通安全教育和管理。4、校舍校产安全。一是经房屋鉴定部门鉴定的d级危房必须拆除,学校不得硬性使用。经房屋鉴定部门鉴定的b、c级危房,学校必须采取随时监控使用;二是在建工程由项目学校加强管理,学校要求施工方必须搞好安全防护措施(设置安全标志、防护墙、防护网等),做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三是学校对校舍(地基、结构、墙体等)围墙、堡坎、电路、水管、防雷设施等进行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建立“校舍建筑安全卡”,做到安全隐患排查有记录、做到一有隐患,及时报告、及时整改。6、消防安全。学校应建立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保持消防通道安全、畅通,设施设备齐全。严禁占用疏散通道、安全疏散通道堵塞、安全出口上锁。校园内电网、煤气管道铺设及电器、煤气设备基础设施要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标准,消防器材应定期检查,定期更换;要建立严禁学生违章使用电器的制度,定期检查,杜绝出现线路老化现象;学校每学期应组织学生进行逃生自救演练,教会师生正确使用消防器材和掌握逃生自救的方法;对达不到消防要求的校舍,必须停止使用,限期整改。7、楼道安全。学校要经常组织对楼道、楼梯、扶手和楼梯间照明设施的专项检查,及时清理楼道、楼梯间的堆集物,确保楼道、楼梯通畅,损坏的照明设备要及时更换,上下楼通道数量和楼梯宽度不能完全适合学生人数要求的,要增加和建设新的通道,过道栏杆高度要符合安全标准;在管理中,要从学生实际出发,在上操、集合等上下楼梯的活动中,要有统一的安全要求,放学时要适当错开时间,要有专人指挥,防止楼梯间拥挤踩踏事故的发生。8、锅容管特安全。一是学校要按照质检部门的要求如期核检;二是积极配合质检部门搞好学校锅炉质检;三是针对质检部门所提出的整改问题,必须按时按要求整改到位,确保锅炉的使用安全;四是锅炉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人员从事学校锅炉工工作;五是学校锅炉房必须保持整洁卫生,按要求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9、季节性安全。随着季节的变化,学校要高度重视季节性安全管理与安全教育。充分利用安全教育课,结合季节性特点,重点抓好溺水、洪水、泥石流、雷击、暴风雪、传染病、食物中毒、狂犬病、毒蛇伤害、火灾等预防以及国家规定节假日期间的安全知识教育,提高学生的防控能力。10、传染病和流行病防控。一是学校要根据传染病和流行病发病特点,请相关医疗部门对学生进行传染病和流行病防控安全教育,让学生了解必要的防控常识和必须的防控措施;二是与相关医疗部门取得联系,切实抓好传染病和流行病药物预防,做好流行病和疾病的防控工作。
(四)建立学校安全协作机制,有效整治学校周边环境。学校除了加强校园安全管理之外,对发生在校外的各种可能造成学生伤害的安全事故也负有预防教育的责任,对各有关部门对学校的安全管理负有主动联系、积极配合的责任,因此各学校要与辖区公安、卫生等部门建立有效的安全工作协作机制。一是加强与公安部门的沟通,对于涉及学校及周边的社会治安、交通、消防安全隐患,应及时反映和提供线索,协助做好防范和治理工作;二是要与卫生部门密切合作,加强对学校食品卫生每一个环节的检查,预防食物中毒和各种传染病发生;三是密切配合文化、工商、新闻出版等部门,集中治理好学校周边环境和净化校园文化环境;四是要与宣传和各新闻媒体一道,积极营造创建平安、健康、文明的和谐校园。
四、活动安排与工作要求
(一)学校要在开学前组织广大教职工,认真学习《二0一0年县学校安全和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计划》计划和本实施方案,领会精神实质。并结合本校实际,制定2010年度本学校科学合理的安全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3月10日(9月10日)前,各乡镇中心学校和县直各学校将2010年学校安全工作计划和方案报教育局办公室。
(二)制定完善各项安全工作制度和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并注重落实。
(三)学校要按照《二0一0年县学校安全和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计划》要求切实开展好每月的安全教育活动、隐患排查活动、校园周边环境整治活动等,切实抓好学校安全过程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