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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工程质量 控制 监理
中图分类号:TV523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工程质量目标控制不同与其他目标控制的显著特点就是在质量控制上,监理不但要履行监督职责,还要履行管理职责,这就是监理对质量目标控制的指导原则。在工程质量控制上,监理人员不仅要当好“监督员”,更要当好“管理者”。通过对过程活动的管理,创造良好的工序活动环境条件,使整个工序活动处于正常的良性状态,通过提高过程的工作质量来保证工程的实体质量。工程质量控制的基本方法是以人为核心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以及相应的管理制度,创造良好的工序活动环境条件,提高过程的工作质量。同时以监督检查为手段,严格控制工序质量标准,把住验收关,以保证工序作业质量,从而保证整体工程质量。
实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是规范工程竣工验收行为,保证工程质量的一项重要举措。新规定的实质可概括为:建立了一项制度,明确了一个主体,确保了一方监督,提出了各方要求。一项制度,即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制度。一个主体,即竣工验收工作的主体是建设单位。一方监督,即县以上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工程竣工验收实施监督。《暂行规定》加大了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中的责任和地位,突出了政府监督管理职能,同时也对所有参建各方的职责提出了明确要求。 建设单位成为竣工验收的主体后,监理单位的主要作用是:其一受业主委托,在对工程质量全面监理的基础上,协助建设单位开展验收准备工作;其二,协助建设单位完成竣工验收,也是监理事后控制的主要工作内容。《暂行规定》实施后,笔者对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的作用归纳为:监理具体操作,建设单位拍板定案。所谓监理具体操作,即现场监理机构必须按照《暂行规定》的要求,履行自身的职责,同时协助业主完成规定的各项验收工作。对监理而言,即要满腔热忱积极工作,同时应注意不要越权。所谓建设单位拍板定案,即建设单位作为工程项目的投资者、所有者、使用者,对工程质量是否满意,是否达到预定要求,能否通过竣工验收,行使决定权。并按规定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工程竣工验收是一项比较复杂的工作,特别是某些大中型、综合型、智能化项目,其验收内容多、技术含量高、涉及部门广,工程施工接近尾声时,往往有十几家分包单位同时施工。因此,监理单位于建设单位一起,共同制定一个详尽周密的验收方案,对保证验收工作的顺利实施至关重要。竣工验收方案一般包含以下内容:(1)验收目标及要求:根据甲乙双方合同目标,提出具体要求;(2)验收评定标准:国家验收规范、设计文件、施工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3)验收进度计划:排出各单位初验时间、消除缺陷整改期限及整体正是验收时间;(4)验收程序及步骤:承包商的公司一起组织自验――自验报告――初验申请――监理审批。 对初验中检查出来的问题,逐条逐项落实整改以消除存在的缺陷,这是竣工验收的重要环节。众所周知,工程正式验收时,由于内容繁多,时间有限,不可能对工程的各个方面都检查的很细。而工程初验是单项验收,既具体、又细致,同时监理人员参与了工程建设的全过程,对一些质量缺陷和薄弱部位了如指掌。通过初验发现问题,消除缺陷,既体现了对工程质量高度负责,也为整体验收铺平道路。工程初验应形成书面报告,并将整改验收消缺通知,发至有关这人人。其主要内容包括:缺陷部门、存在的问题、责任人、消缺期限、消缺结果、完成时间、责任人签字等。 工程质量的好坏是整个施工过程中各个环节工作质量的综合反映,而不是靠单纯的质量检验检查出来的。所以,质量控制就是围绕质量形成过程中各个环节的作业技术和活动来开展的,是通过控制活动的工作质量来保证实体质量的。这是因为形成工程质量的特点是:影响质量因素多、质量波动性大、变异性强、隐蔽性强,从而导致工程质量检查监测的局限性。因此单靠监督检查来保证工程质量是远远不够的。监理现场监督检查一般依据监理实施细则、设计图纸及国家规范、规程要求,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制定现场监督检查计划,在施工单位完成自检程序后,指导现场监理员实施,重要工程部位专业监理工程师也应参与检查,现场监理员在检查完成后应及时将检查结果书面汇报专业监理工程师,重大质量问题或质量事故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向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汇报后与有关单位协商解决。
工序交接检查是指前道工序完工后,经监理人员检查认可其质量合格并签字确认后,方可移交下道工序。例如,砌体工程完工后,必须进行砌体与抹灰工序之间的交接检查,检查合格并确认砌体分项质量等级后,方可进行抹灰施工。技术复核是指该工程尚未施工前所进行的符合性预先检查,这种预检的目标和对象主要是针对在该工程施工之前已进行一些与之有密切关系的工作及正确性进行复核,如轴线、标高、预留孔洞等的位置和尺寸都要进行技术性复核,未经复核或复核不合格均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在监理交底会上,监理要运用自己的知识和工程管理经验,阐述工程质量及质量控制概念,阐述监理对质量控制的指导思想,表明公正监理严格监理的立场和态度,提出监理对施工单位人员资格,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的具体要求。其目的是要让施工单位管理人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提高认识,增强质量意识,促使其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按照高起点、高标准要求做好质量管理工作,这是保证工程质量的重要前提。在工程质量控制上必须要坚持监督与管理并重的方针,监督与管理相辅相成,缺一不可。没有监督的管理,无异于纸上谈兵;没有管理的监督,近似于空中楼阁。这是工程质量控制的一条基本经验。
参考文献:
【1】丁大均.砌体结构教学刍议【J1】.建筑结构,1999年
上诉人(原审第三人):东莞市石排镇建筑工程公司(以下简称石排建筑公司)。
上诉人(原审原告):东莞强力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强力公司)。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东莞市人民政府。
二、案情
1995年4月11日,上诉人强力公司与上诉人石排建筑公司原东莞市石排镇建筑工程队签订《工程承建合同》,约定由石排建筑公司承建强力公司的厂房、宿舍共5幢。同年12月21日,强力公司与石排建筑公司签订《东莞强力电子有限公司土建工程补充合同》。增加和修改了部分工程项目。上述合同签订后,石排建筑公司依约完成了全部工程项目。受东莞市建设委员会质监站的委托,1996年6月18日,广东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站和东莞市培宏建筑技术咨询服务公司对该工程作了鉴定,认为该工程主体结构存在部分梁板钢筋配筋不足、部分梁柱混凝土强度达不到设计要求等质量问题,必须加固补强。1996年10月5日,强力公司在土建进度表上确认由石排建筑公司承建的大部份工程于同年8月已交付使用。1996年12月25日,东莞市石排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组未经工程竣工验收程序,就给该工程颁发了《建筑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建验证字第96-029-019号.1996年6月10日至1997年3月27日,强力公司与石排建筑公司进行了多次结算,强力公司已支付石排建筑公司工程款2100多万元,尚欠700多万元。1997年,石排建筑公司以强力公司拖欠工程款为由向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1998年4月27日,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强力公司支付石排建筑公司工程款700多万元及延期付款罚息。强力公司上诉。1998年11月9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维持原判。
1998年12月3日之前,强力公司以该工程存在质量等问题向东莞市建设委员会投诉。1998年12月3日,东莞市建设委员会作出《关于东莞强力电子有限公司工程验收问题的处理决定》,决定:1.对石排镇监督组未按有关规定和程序签发的《建筑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建验证字第96-029-019号予以废止。2.由市建委组织有关技术部门对该工程重新进行技术鉴定,并根据鉴定报告制定补固加强措施,由石排镇建筑工程公司或由建设单位另行选定施工单位按照鉴定报告进行加固补强施工。因质量问题所造成的加固补强费用由责任方承担。加固补强完成后,由市监督站组织验收,工程验收合格后重新签发《建筑工程竣工验收证书》。3.工程结算必须在重新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并报市建委定额站审核。
石排建筑公司不服东莞市建设委员会的处理决定,向被上诉人东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1999年4月21日,东莞市人民政府作出东府复决19991号行政复议决定。复议决定认为,东莞强力电子有限公司在其厂房、宿舍工程竣工后,未组织有关单位按规定程序进行验收就使用了该工程,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第二十条“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及时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竣工验收”,第十四条“未经验评或验评不合格的工程不得交付使用”的规定。而石排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组未经工程竣工验收程序,违法签发了《建筑工程竣工验收证书》。东莞市建设委员会依法撤销石排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组作出的《建筑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是正确的,应予维持。强力公司的建筑工程未经验收而于1996年8月全部交付使用,根据《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第十三条第二项第3目“工程未经验收,发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使用,由此产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的规定,该工程加固补强的责任应由发包方东莞强力电子有限公司承担。东莞市建设委员会的第2项处理决定违背该条款的使用责任原则,应予变更。该工程已经有关技术鉴定部门鉴定,鉴定结论合法有效,无需重新鉴定。东莞市建设委员会的第2项处理决定要求重新进行技术鉴定,违背行政决定适当性原则,应予撤销。东莞市建设委员会处理决定第3项“工程决算必须在重新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并报市建委定额站审核”没有法律依据,应予撤销。被上诉人东莞市人民政府依据《行政复议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四项的规定,决定:1.维持东莞市建设委员会作出的处理决定的第1项决定;2.对东莞市建设委员会处理决定的第2项变更为建设单位即强力电子公司按照广东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站和东莞市培宏建筑技术咨询服务公司的鉴定报告负责对该工程加固补强,加固补强完成后,由建设单位按规定组织有关单位验收;3.撤销东莞市建设委员会作出的处理决定第3项的规定。
2000年1月18日,应上诉人强力公司的委托,东莞市培宏建筑技术咨询服务公司对上述建筑物提出了安全性咨询报告及加固补强设计方案。强力公司据该设计方案对上述建筑物进行了加固补强。2000年5月31日,上述建筑物经东莞市石排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组竣工验收合格,强力公司领取了建验证字第2000-029-027号《建筑工程竣工验收证书》。
2001年4月20日,上诉人强力公司向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1.撤销东府复决(1999)1号行政复议决定第2项、第3项;2.维持东莞市建委处理决定第2项、第3项。
三、审判
原审法院认为,1.原告的起诉未超过起诉期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十一条“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诉权或者起诉期限的,起诉期限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诉权或者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但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2年。复议决定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诉权或者法定起诉期限的,适用前款规定”的规定,被告作出本复议决定之后,未告知原告诉权或者法定起诉期限,原告自1999年6月4日知道本复议决定的内容,其起诉期限应自1999年6月4日起至2001年6月3日止,而原告提起诉讼的时间为2001年4月20日,原告的起诉未超过起诉期限。被告辩称原告的起诉已超过起诉期限的理由不能成立,不予支持。2.原告诉称被告没有依法通知原告作为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也没有将复议决定书送达原告,被告违反了行政复议公正、公开的原则,程序违法。经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1999年10月1日起才施行,而被告的复议决定是1999年4月作出的,适用的是《行政复议条例》,该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同申请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经复议机关批准,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复议。”由此可见,法律并没有要求复议机关必须通知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第三人想参加行政复议必须以其申请为基础,而原告并不能证明其当时提出了申请。原告诉称被告行政复议的程序违法,理由不足,不予支持。3.东莞市石排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组未经工程竣工验收程序,就对涉案建筑工程颁发了建验证字第96-029-019号《建筑工程竣工验收证书》,东莞市石排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组颁发建验证字第96-029-19号《建筑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的程序违法,该《建筑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应依法予以撤销。东莞市建设委员会作出的《关于东莞强力电子有限公司工程验收问题的处理决定》的第一项处理决定认定的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法规正确,被告东莞市人民政府作出的东府复决19991号行政复议决定的第一项维持了东莞市建设委员会作出的该项处理决定正确,依法予以维持。4.原告与第三人之间的工程结算纠纷属于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债权纠纷,应按双方合同的约定处理。且第三人就该结算纠纷在东莞市建设委员会受理原告的投诉之前已向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法院受理了第三人的起诉并作出了民事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东莞市建设委员会作出的《关于东莞强力电子有限公司工程验收问题的处理决定》的第三项“工程结算必须在重新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并报市建委定额站审核”的决定程序违法,且实体处理也缺乏法律依据。被告东莞市人民政府作出的东府复决1999l号行政复议决定的第三项撤销东莞市建设委员会作出的该项处理决定正确,依法予以维持。
被告复议决定第二项处理决定包含三个内容:一是该工程加固补强应当按照广东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站和东莞市培宏建筑技术咨询服务公司的鉴定报告指《东莞市石排镇强力电子有限公司厂房及宿舍楼结构核算咨询报告》以下简称《咨询报告》进行;二是该工程加固补强的责任由原告承担;三是该工程加固补强完成后,由原告按规定组织有关单位验收。第一个内容,《咨询报告》仅仅是鉴定该工程是否存在质量问题,属于发现问题的报告,要进行加固补强施工,还必须查清该工程究竟是什么问题、问题严重的程度,因此,须对该工程进行重新鉴定,并设计加固补强施工方案。且事实上,原告已于2000年1月18日委托东莞市培宏建筑技术咨询服务公司对上述建筑物重新进行了鉴定,并设计了加固补强的方案;原告据该设计方案对上述建筑物进行了加固补强,后该建筑工程通过了竣工验收。被告决定该工程应当以《咨询报告》为依据进行加固补强不当,应予撤销;东莞市建设委员会决定对该工程重新进行技术鉴定,并根据鉴定报告制定补固加强措施的处理决定正确,应予维持。对于第三个内容,根据建设部《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第二十条“……工程竣工后,应及时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竣工验收”和第十四条“……未经验评或验评不合格的工程不得交付使用”的规定,该工程加固补强完成后,应及时组织有关单位验收。被告与东莞市建设委员会的该处理决定的内容基本一致,均正确,应予维持。
复议决定第二项第二个内容是本案争议的焦点,即该工程加固补强的责任由原告承担的处理决定。原告与第三人之间的建筑工程质量责任纠纷属于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纠纷,对该工程加固补强的质量责任属于民事责任而非行政责任;被告在法庭上所出示的《广东省建筑市场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未明确授予建设委员会对建筑工程质量责任民事纠纷享有行政裁决权;且根据建设部《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因建设工程质量责任发生民事纠纷,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当事人各方的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各方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规定,被告作出该工程加固补强的责任由原告承担的处理决定属于超越职权,应依法予以撤销。东莞市建设委员会作出的相应决定中则对谁是责任方没有作出裁决,即没有对原告与第三人石排建筑公司之间的建筑工程质量责任民事纠纷作出行政裁决。东莞市建设委员会的该相关处理决定符合《广东省建筑市场管理规定》第十四条“建设单位、勘察设计、施工单位禁止实施下列行为:…三不按国家和省规定的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施工和验收……”、第二十二条“违反第十四条规定者,由工程所在地建委责令停工,对质量进行检查,不符合质量的,予以返工;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违反者承担”及建设部《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东莞市建设委员会的该项处理决定正确,应予维持。
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第二项第4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二十条、第四十六条及《广东省建筑市场管理规定》第十四条、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判决: 一、维持被告东莞市人民政府作出的东府复决19991号行政复议决定的第一项、第三项决定;二、撤销被告东莞市人民政府作出的东府复决19991号行政复议决定的第二项决定;三、维持东莞市建设委员会作出的《关于东莞强力电子有限公司工程验收问题的处理决定》的第2项决定;四、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上诉人石排建筑公司、上诉人强力公司均不服一审判决,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于2002年4月8日作出(2002)粤高法行终字第24号终审判决:一、维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2001东中法行初字第21号行政判决第一、四项;二、撤销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2001东中法行初字第21号行政判决第二、三项;三、撤销东莞市人民政府东府复决(1999)1号复议决定第2项决定中“按照广东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站和东莞市培宏建筑技术咨询服务公司的鉴定报告”部分,维持该项决定的其余部分。
四、与本案判决有关的法律问题
1.对一审判决第一项即判决维持东府复决(1999)1号复议决定第一项、第三项决定,由于本案各方当事人均未对此提出上诉,二审经审查认为该项判决正确,所以予以维持。
2.对于一审判决第二项,即对复议决定第2项全部判决撤销并不完全正确。
首先,关于东府复决(1999)1号复议决定第2项责令建设单位即上诉人强力公司负责对工程加固补强是否合法的的问题。根据国务院《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第十三条第二项第三目规定:“工程未经验收,发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使用,由此产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的规定以及《广东省建筑市场管理规定》第十四条、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本案上诉人强力公司在该公司的建筑工程未经验收且后经检验存在质量问题的情况下,于1996年8月大部分进行使用,根据上述法规规定,主管机关有权依法责令上诉人强力公司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被上诉人东莞市人民政府作出的东府复决(1999)1号复议决定第2项即“对东莞市建设委员会处理决定的第2项变更为建设单位即强力电子公司按照广东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站和东莞市培宏建筑技术咨询服务公司的鉴定报告负责对该工程加固补强,加固补强完成后,由建设单位按规定组织有关单位验收”中责令建设单位即上诉人强力公司负责对该工程加固补强是正确合法的,一审判决在“本院认为”中予以维持是正确的,但该判决主文第二项却判决撤销该项复议决定不妥,二审判决予以纠正是正确的。
其次,关于东府复决(1999)1号复议决定第2项决定中规定由上诉人强力公司“按照广东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站和东莞市培宏建筑技术咨询服务公司的鉴定报告” 对该工程加固补强是否合法的问题。上诉人强力公司应以何种标准对该公司的工程进行加固补强,以便通过验收机构的确认并予以颁发《建筑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应当由该工程的验收机构决定。本案被上诉人东莞市人民政府并非该工程的验收机构,但其在东府复决(1999)1号复议决定第2项决定中规定由上诉人强力公司“按照广东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站和东莞市培宏建筑技术咨询服务公司的鉴定报告” 对该工程加固补强,这部分决定为该工程如何加固补强先行设定标准,没有法律依据。所以,二审判决认为,一审判决在“本院认为”中认定被上诉人东莞市人民政府在东府复决(1999)1号复议决定第2项决定中的“按照广东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站和东莞市培宏建筑技术咨询服务公司的鉴定报告”进行加固补强不当,应予以撤销是正确的,二审判决给予了肯定。
空心村土地复垦整理坚持“政府推动、村民参与、整合项目、多元投资”的原则,坚持以村庄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指导,以空心村土地复垦整理为重点,科学规划,精心组织,扎实推进。通过实施空心村土地复垦整理,挖掘盘活闲置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使农民群众得到实惠。
目标任务:年完成全县11个乡镇35个自然村2974亩空心村土地复垦整理任务。完成全县实施以工代赈、移民搬迁、扶贫搬迁、灾后重建、地质灾害点搬迁等项目整村整组搬迁以后形成的空心村内废弃房屋拆除任务。
二、实施步骤
(一)项目选择与申报。
1、各乡镇对辖区内年以来实施的以工代赈、移民搬迁、扶贫搬迁、灾后重建、地质灾害点搬迁等项目整村整组搬迁以后形成的废弃旧村调查摸底,逐村、逐组、逐项目建立台帐,汇总上报县国土资源局。由存在空心村的村委会向乡镇提出复垦整理申请,编制可行性报告。经初审合格的项目,乡镇人民政府向县国土资源局提出项目立项申请。
2、由县国土资源局组织对各乡镇申报的空心村进行踏勘,将符合本年度实施的项目汇总后上报县政府审定。报市国土资源局批准立项(300亩以下由县国土局批准立项),并报请省国土资源厅备案。
(二)项目规划设计与预算。
项目批准立项后,由项目所在乡镇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搞好项目的规划设计和预算编制工作。
(三)项目区地上附着物拆迁。
项目区地上附着物清理由各乡镇负责,村组组织实施;集体房屋由所有者自行拆除,群众自有房屋由户主自行拆除;房前屋后零星树木指标由乡镇申请,县林业局及时审批,群众自行采伐;电力、电视、通讯杆线由所属单位自行拆迁。
(四)项目组织实施。
土地平整复垦由乡镇负责,项目村具体实施。县政府对工程进行补助,补助标准按项目净增耕地面积计算,30-100亩之间(不含100亩),每亩补助500元;100-500亩之间(不含500亩),每亩补助800元;500亩以上,每亩补助1000元。乡镇要建立空心村复垦补助资金专户,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挪用和移用。根据工程形象进度拨付补助资金,完成地上附着物拆迁土地复垦开工拨付30%,全部工程竣工再拨付50%,竣工验收合格后拨付下余的20%。县国土资源局对复垦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及行业指导。县水利局对复垦项目进行技术指导,负责工程质量监理。
(五)项目工程配套。
农田水利、林网配套工程由相关部门整合支农项目统筹安排。发展计划、农发和水利部门整合项目实施水利设施配套工程;林业部门结合植树造林绿化完成林网工程。
(六)项目竣工、验收。
1、项目竣工后,由施工单位或乡镇人民政府聘请有资质的测绘单位进行竣工测量,并将测量结果和项目工程竣工报告报县国土资源局,并提出验收申请。
2、由县国土资源局牵头,组织县农业、水利、环保、财政、林业等单位,逐个对项目进行初验,填写《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表》。县农业部门对土壤肥力质量检测并出具书面检测报告。
3、初验合格的项目,报市国土资源局复验,通过市国土资源局复验的项目,报请省国土资源厅复核认定。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空心村土地复垦整理工作顺利实施,县政府成立空心村土地复垦整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常务副县长任组长,政府办主任、国土资源局局长任副组长,发展计划、财政、农业、林业、水利、环保、农发、电力、审计、监察等部门和东南镇、东风镇等有关乡镇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国土资源局,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空心村土地复垦整理主要责任在乡镇,主体在村,各乡镇乡镇长是第一责任人,各乡镇要成立相应机构,制订详细的实施方案,组织专门班子,成立项目建设指挥部,加强领导,强化措施,落实责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发挥职能,配合协作,全力支持此项工作。国土资源局负责全县空心村复垦规划的编制和项目管理工作;林业局办理项目区林木采伐指标,并抓好田间林网建设;发展计划、农发、水利部门要整合项目,切实做好农田水利设施的配套建设。
【关键词】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工作质量
建设工程档案是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工程档案管理包含于工程质量管理之中,工程质量是对包含工程档案在内的监督管理。它具有成果的成套性、形成领域的广泛性、内容的专业性、利用的时效性、管理的动态性、记录形式的多样性等特点,客观、真实的反映着建设工程全过程,是项目运营、管理、检查、维修的依据和凭证,其质量的高低直接反映着工程建设的成就。
1 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工作问题分析
1、建设工程档案的作用与影响
工程档案对整个建设工程的管理具有全程、系统、真实记录的作用,用好建设工程档案对提高建设工程管理的整体水平有着重要的影响。因此,对工程档案管理促进建设工程质量的作用进行加强是非常重要,有利于引起我们对工程档案管理的高度重视,更有利于工程档案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2、缺少专职的档案员
一些小型建设单位往往只注重工程项目的经济效益,而对工程档案资料的收集、编制、整理很不重视。缺少专职的档案员,工程档案记录不规范、不完整,档案管理工作手段落后,使档案不能真正反映建设项目的实际隋况,给施工单位在工程竣工移交带来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3、竣工图质量不高
一些项目的竣工图归档不完整,修改不到位,造成竣工图与工程实际不相符;数据误差时有发现,竣工图中相关责任人审核签署经常漏缺不全,有些竣工图编制不规范、标识不统一;由于变更执行程序的不规范,极易导致竣工图误差和失实。
4、施工档案不真实
真实性是施工档案最根本的要求,是施工档案的灵魂。失去了真实性,施工档案便失去了本来意义。但事实是,一些工程档案完美得不切实际。如某单位工程的所有分部、分项、检验批均验收合格且无任何缺陷,出现了真正的“零缺陷工程”又如土方工程质量评定中的基槽开挖后的长度、宽度误差实测值均为几毫米,明显不切实际。
2 如何加强档案资料管理,提高工程档案质量
1、项目经理应重视工程档案管理
在工程档案管理中,项目经理是一个关键,他应该对工程档案有较高的思想认识,并负有对此项工作牵涉的各个部门进行组织、协调、管理的责任。在项目内部建立一套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及激励机制,奖罚分明,充分调动大家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大家的责任心、管理水平,提倡敬业意识、奉献精神,提高全体管理人员的责任心,并且对档案员的工作一要支持,二要培养,要创造一个好的环境和条件,千万不能光重视直观的经济效益,注重眼前的产值、工作量,而看不到施工档案资料与工程质量的关系。实践证明,哪个工程的项目经理重视此项工作,哪个工程的档案管理就搞得好。
2、加强培训和技术交流
定期组织施工管理人员参加工程档案管理的专业培训,学习建筑安装工程新标准、施工规范和规程,定期组织施工管理人员学习先进企业工程管理经验,促进本企业档案管理水平和工程质量的进一步提高。
3、建设单位与市城建档案馆的关系
项目开工前建设单位要与市城建档案馆签订“建设工程竣工档案责任书”,从一开始就把建设工程档案的要求、责任告知建设单位,要求他们明确分管领导和专门档案人员,对工程档案终身负责,提高他们的档案责任意识;第二步是对建设工程档案实行专人负责、全程跟踪、经常性业务指导,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第三步是工程竣工前对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预验收合格发“建设工程竣工档案初验合格证”方能;进行竣工验收,由市工程质量监督站查验资料备案后,再完整向市城建档案馆报送移交建设工程竣工档案并取得建设工程竣工档案合格证”,然后才能去办产权等手续。
4、确保各种档案资料的真实性
目前我国许多工程项目的档案资料都是后整理而成。不仅不能真实反映工程实况,而且极易造成工程档案资料混乱,失去其作为工程档案的意义。因此,工程检测单位要对试验负责,严格执行见证取样制度,不符合要求的坚决不出具试验报告。
3 重点工程档案管理工作重在落实
1、一是提高认识,统筹推进重点工程档案工作
重点工程因其责任单位多,建设周期长,档案内容丰富,涉及面广等特点,威海市成立了城建重点工程政策协调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城市重点工程项目的政策研究、组织协调工作,每个重点工程项目都成立了工程指挥部,把重点工程档案管理工作作为重点项目管理的内容之一,工程指挥部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工作,全程参与工程的建设过程,确保重点工程档案的齐全完整。
2、二是责任明确,切实加强重点工程档案监督
城建档案业务主管部门负责重点工程档案监督管理,定期调度重点工程档案整理情况,深入工地现场指导档案收集工作,及时接收竣工项目档案,对重点工程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予以监督指导。
3、三是规范实施,有效保证重点工程档案齐备。保证重点工程档案的完整性和真实性,严格把好四关:
3.1 严把前期档案资料关
工程指挥部对建设项目文件材料归档的套数、质量和移交时间等提出明确要求,在建设单位与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签订合同时,列入合同条款,实行档案管理工作的提前介入,跟踪督促,使各重点工程项目从立项开始,就进行档案资料的收集、归档、整理工作,保证了工程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项目评估、拆迁资料、设计任务书等前期材料的收集完整。
3.2 严把施工过程档案资料关
建设单位的档案部门和工程部门按照工程进度,对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文件材料的积累、收集、整理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发现问题立即整改,严格按照《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范围》及整理规范等内容进行整理,确保重点工程档案资料齐全完整。
3.3 严把档案验收关
工程竣工后,首先实行工程项目预验收制度,组织档案专业工作组,严格按照《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规定的验收标准进行预验收,预验收不合格的,限期整改并复验。复验合格后,向档案管理部门提交自检报告、重点建设项目档案验收申请报告和申请表,在完全具备档案验收的各项环节后,报档案主管部门进行档案验收。
3.4 严把项目档案移交关
工程建设项目完成后,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按合同要求向工程指挥部移交工程项目档案,工程指挥部协同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对文件材料进行审查或会审,严格按照重点工程档案归档范围要求,缺一不可,确保每一项重点工程档案都齐全完整,确认合格后才能办理移交手续。强化培训,努力提高档案人员素质。建设工程档案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重点工程档案的培训工作,严格按照《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范围》及整理规范等内容对施工、监理等单位的档案管理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学习。通过学习,使每名档案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得到提高。
[论文摘要]竣工决算是基建会计一项基础性的工作,随着高校规模的不断扩大,基建项目投资日益增加,但建设项目竣工后存在没有及时办理竣工决算的问题,因而影响了固定资产的交付使用和学校对资产的管理,本文就竣工决算滞后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
基建工程竣工决算反映了工程项目从筹建到验收时实际发生的全部建设费用,是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基本建设拨款核销文件的依据,也是基建会计一项基础性的工作。根据财政部的有关文件规定,基建工程项目在完工后的三个月内应编制竣工决算报表,但事实上,随着近年来高校规模的不断扩大,基建项目投资也日益增加,一些高校的竣工决算却经常被长时间的搁置,导致竣工决算严重滞后,进而影响了固定资产的交付使用和学校对资产的管理。因此对高校基建工程竣工决算滞后问题加以分析并制定相应防范措施,对于今后正确的基建设计方案和施工方法的选择以及工程建设经验的积累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高校基建工程竣工决算滞后的现状及影响
高校自98年扩招以来,招生人数从108万人到2005年招生人数的504万人,随之而来的是高校各项设施建设的迅猛发展,基建投资日益增大。如某省教育厅的数据显示,05年省属高校的在建工程是25.4亿,拨款是32.05亿,多数高校工程竣工后虽已交付使用多年,但仍以在建工程的形式存在的有9.7亿,占总在建工程的38.2%。竣工决算的滞后与基建工程的特点有关联,但多数还是其他的原因引起的,因为多数高校基建面临的是繁重的项目管理任务,为了学生能够如期入学,工程项目要赶工期,赶进度,学校注重的是工程项目的前期工作,施工阶段的控制管理,管理的目标是按期交付使用,却忽视了工程项目竣工的后期工作,造成建设项目竣工决算的滞后,进而出现了一系列的影响。
1、竣工决算滞后影响了办理固定资产财产帐的管理。建设项目在竣工后多年没有及时办理竣工决算,只能先交付使用造成固定资产已使用,但没有资产帐。而且长期不进行竣工决算,时间一长,资料提供不全,更难以进行竣工决算,进一步影响了工程项目结转为固定资产财产帐,易造成学校资产的流失。
2、竣工决算滞后导致资产管理与使用脱节。建设项目没有及时办理竣工决算,相关手续不齐,国资部门不能办产权证书,未纳入学校资产的核算管理。而使用部门管理的重心是教学,缺乏资产管理方面的经验,这容易使资产的管理出现“真空”现象。特别是在一些教学设施及设备的管理上,由于管理的缺位,影响了学校对资产的正常管理与合理使用。
3、竣工决算滞后导致资产成本人为增加。在工程交付使用过程中,会发生一些维修费、配套设施等支出,由于未及时办理竣工决算,该工程的这些费用会被摊入工程成本。而且实际工作中还存在着随意地将非本项目的维修费、更换配件等摊入工程成本,人为地增大建设项目的成本。另外,工程结算取费系数每年都在发生变化,迟报工程决算,会引起工程成本的增加,使资产的成本与实际成本不相符,造成资产计价的不实。
二、基建项目竣工决算滞后的原因分析
1、校领导对竣工决算管理意识淡薄,管理不完善。(1)校领导对投资资金管理经济效益的意识不强,且学校管理的重点是教学科研,因此校领导更关心的是工程的进度、完工日期以及学生能否按期入学等问题,却忽视了对竣工决算的办理,学校认为欠缺的只是竣工决算的手续问题,并不影响建设工程项目的交付使用。因而,基建工程项目的竣工决算就被搁置,若遇上领导换任,易造成基建历史遗留问题。(2)各职能部门缺乏沟通与协调。基建、国资、财务、院系等部门之间由于缺乏沟通,相互配合不够,在工程项目完工后,基建部门对竣工决算所需的材料或程序不了解,使基建材料提供不完整,竣工决算不及时,最后国资部门按小于基建工程项目帐面数给予入帐,导致帐面数与实际资产数严重不相符。而工程后期所发生的费用是以资产入帐还是使用部门以修缮费用入帐,这些费用在财务管理上分得清,但在部门之间因涉及局部利益却较难分清。如某高校的基建部门,工程项目食堂在98年初已完工,食堂附属设备在98年购买,由于该项目超投资且手续不完整,食堂及锅炉的竣工决算至今没有办理,竣工交付使用的工程未入学校资产帐,造成实际资产与帐目严重不符。在今年使用部门已多次要求对该设备进行报废,但国资部门因锅炉设备目前为止还未办理资产入库手续,因而其设备即使报废年限已到期也无法办理报废手续。由此可见,部门之间协调与否,影响着竣工决算的及时性。
2、基建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的素质问题影响竣工决算的及时性。(1)高校基本建设工程由于工期紧、任务重,以致于一人多岗、超工作量地工作,及管理人员队伍的不稳定性,造成管理人员的管理行为缺乏制度的制约,而且还很难对工程项目的质量、投资的效果进行有效的监督。比如现场施工管理人员既要对现场检查、隐蔽工程进行现场签证,又要进行工程造价的审核,还要负责保管工程的有关资料。在人员超负荷工作以及岗位职责不清、岗位职能交叉的情况下,一旦基建工程项目管理出现哪一环节的问题,管理人员之间容易出现互相扯皮,互相推诿的现象,使竣工决算所需的前期工作断层,造成竣工决算不能如期进行。另外在实际工作中管理人员对竣工决算知识的缺乏、工作经验等职业素质方面的欠缺以及法律意识的淡薄等,也会造成竣工决算的滞后。(2)基建财务人员问题。多数高校基建财务人员缺乏、专业知识更新慢等方面的问题,造成新时期的基建财务人员衔接不上,财务人员在实际工作中专业知识跟不上经济时代的发展。基建财务人员对项目建设经常停留于表面的工作,如某高校的基建财务人员,在退休时,所移交的帐面显示基建项目已完工,审计机构的审计报告业已送达,财务人员却没有向主管部门申请固定资产交付使用的报告。基建财务人员业务素质的高低、实践经验的丰富与否、良好的职业道德等也影响着竣工决算的及时性。
3、对财政性资金结余的操纵导致竣工决算滞后。高校的基本建设资金应严格控制在工程预算之内。但高校基本建设对工程项目常常是贪大攀比,盲目扩张,脱离实际,在施工过程中经常更改设计,使得在建工程经常是超预算进行,而在超预算缺口的资金不能落实时,就容易造成竣工决算的滞后。同时高校的基本建设项目资金不是单项的专户专用,由于在实际操作中可以自行调剂建设项目资金,学校在向上级主管部门上报基建财务报表时,隐瞒了建设资金结余的情况,而主管部门在竣工决算方面的监管乏力也潜在的助长了学校的这种做法。因此,高校在工程完工后,并不急于进行竣工决算。
4、承建商存在工程质量问题。一般情况下承建商在工程完工后,应提供竣工决算的材料,但承建商在竣工决算时,对工程量的计算、工程定额的套用、材料差价的确定等高估冒算,以赚取更多的利润,这与高校建设方的工程质量要保证,要节省资金、降低工程成本方面,两者财务管理的目的不同。另外承建商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一些质量问题,建设方认为应对承包商进行经济上的处罚,而承建商反过来则认为这是因设计缺陷而导致的技术问题,在质量问题的责任认定上,承建方与建设方会产生较大的差异。因此,双方在质量、定额套用、取费问题上存在比较大的歧义,导致了竣工决算无法按正常程序进行。
三、竣工决算滞后的防范措施
1、校领导重视竣工决算,加强和完善管理。(1)校领导的重视与支持是创造竣工决算的良好外部环境。领导要高度重视基建工程项目的后期工作即竣工决算,强化项目管理意识,认清竣工决算在项目管理中的重要经济意义与作用。成立以校领导为主,各职能部门的负责人为组成成员的基建竣工验收会,负责基建的竣工决算工作,校领导要在关键问题、重要环节如验收环节要亲自参与,以使基建的最后环节竣工决算能够顺利开展。(2)加强各职能部门的协作关系,提高管理效率。各职能部门的负责人应相互沟通,相互协调,提高部门间相互配合的工作效率,做好各项基建材料的基础性收集工作,档案收集与项目管理同步进行、实时同步地检查,不断补充,避免因文件的缺失而造成竣工决算的滞后。校领导对基建的历史遗留问题确实是建设方责任的,要责成相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经办人把该补办的材料补齐全,办理清楚,确保竣工决算的顺利进行。
2、加强人员素质管理。(1)制定岗位规章制度。基本建设管理部门应制定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职责范围等规定,并对基建工程项目实行项目责任人负责制,确定“谁负责的项目,谁负责竣工决算”的原则,实行负责到底的办法规范工程项目的办事流程,形成管理人员照章办事的自觉性,有效地规范基建管理人员的行为,使基建管理规范化、程序化和科学化。(2)提高人员素质。首先,基建部门平常应加强管理人员的思想素质与业务知识的教育、鼓励大家参加社会上的专业知识考试,在提高理论的同时积累实际工作中的经验,把职称评定、提拔任用与平常的工作表现、工作效率相结合,切实提高基建管理人员的待遇,既能体现学校对管理人员辛勤工作的肯定,又能对其管理行为的效果进行奖惩。学校应避免管理人员的频繁流动,以保证基建工程项目工作的连续性。其次,基本建设工程的周期长、跨度大,财务人员在基建工程项目建设初期,就应开始收集、整理、分析原始资料,着手准备竣工决算的各项事前工作。财务人员除了业务素质强之外,还要经常随基建管理人员到施工现场,加强了解工程的实际进展情况。学校应对基建会计设置A岗、B岗,两岗人员相互互补,相互补充,避免由于人员的流动、退休等外在的原因造成竣工决算的滞后。基建财务人员因基建的特殊性,接触社会上的人杂,在工作要求上对财务人员比较苛刻,财务人员复合型的知识及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在很大程度上会决定着竣工决算的及时性与准确性。(3)设立内部档案管理员。基建部门要单独设立一个内部档案管理员,管理员既要懂基建专业知识又要熟悉档案知识,负责保管和收集工程项目的有关资料,对资料系统整理、分类归档,以使每个项目的资料文件得到保全,为竣工决算提供完整、齐全的数据资料,确保竣工决算的及时性。
3、加强工程预算的控制,监督基建投资管理。构建主管部门—高校事业单位—财务部门的三级管理模式,学校与施工单位签订合同时应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按图纸施工,不能随意的进行变更和修改设计中的技术要求,基建部门与财务部门要相互协作,对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和投资进行控制,要严格按工程的预算执行。基建项目完工时,财务部门在接到基建部门通知后,要求施工单位上报竣工决算资料,使审计机构能及时地对竣工决算工程款进行审核,为工程竣工决算的及时性打下基础。主管部门通过财务部门利用网络上传的财务信息,对基建进展情况进行动态监管,及时了解基本建设资金的使用情况,这在很大程度上防止了高校基建项目资金的串户使用,防止所建造的固定资产已达到可预定使用状态时,为了继续超期使用预算拨款资金,而迟迟不办理竣工决算。
4、选择信誉良好的承建商。学校确定承建商后,在与对方签定合同时,对较容易产生经济纠纷的事项应在合同中事先规定。如基建工程量计量由监理公司、现场管理科进行监督审核,工程定额的选用应结合本地区建委所编制的费用定额进行套算。而材料差价的补差则与施工时的市场价格相挂钩。因设计而变更的部分由双方在现场进行签证。签订的合同条款经法律顾问审核,减少合同中的纰漏。在工程完工后,工程中的确存在质量缺陷的,由施工单位提出书面整改措施及期限,基建管理人员负责督促和协调施工单位的后补事项,为工程竣工决算的及时性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总之,竣工决算不仅关系着固定资产的帐面与实物的数字问题,还关系着学校的资产管理水平以及学校的生存与发展问题。因此,准确、及时地做好竣工决算工作既是符合学校的整体利益,也是符合国家与社会对教育事业的发展需要。
参考文献:
[1]王春华.高校基建工程竣工决算中的问题及影响[J].上海审计,2005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以及科技水平的高速发展,关于建筑学的科学技术也在不断的提高,建设的规模也日益扩大,对施工的要求也越来越高。本文以小高层的控制要点为线索,探讨了小高层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以及其它关于安全施工方面的控制这四个方面。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小高层施工;控制要点
一、小高层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
1、施工单位在对小高层进行施工时,要严格按照施工图纸来进行,并要符合国家、省以及市颁发的相关工程建设的规范、规程以及标准,从而来进行施工。
2、施工过程中的测量放样。小高层施工的放样要依照规划部门给定的坐标点以及水准点来实行定位测量和标高控制,并且在这一过程中必须要填报《施工测量放样报验申请表》,再附上测量结果,那么,对于监理工程师来说,就要对测量的的成果检验并符合签认。
3、工程材料、构配件以及设备的报验。对于拟进场的工程材料、构配件以及设备来说,包括钢筋、水泥、砂、石、砖、防水材料、装饰材料以及水电材料等,必须要经过小高层施工单位的自审查,在施工单位对生产厂家以及供应商的资质是否符合要求进行确认后才可进场,进场后,施工单位应该进行自检,并形成自检的文件记录,自检合格之后,要向监理填报《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并且把自检记录、数量清单以及质量证明的资料进行附上。所有的材料都应该依照相关的规定来进行见证取样送检,并及时填报见证取样表。
4、对基础工程的土方回填、砼灌注桩浇筑以及其它砼结构、抗渗砼的浇筑处理;主体工程的梁、柱节点的钢筋隐蔽过程等,施工单位要按照建设部地相关规定来进行。在小高层的施工过程中对于那些重要的部位以及关键的工序,要由项目的负责人编制施工方案和施工方法,并对工程质量的措施以及相应的证明材料进行确保,在这之后填报《施工组织设计报审表》,在施工前的24小时由施工单位把这些材料向项目监理组进行报送。
5、在小高层的每道工序施工之前,施工单位要进行安全以及技术的交底,在上岗之前要对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在施工过程中,项目的监理人员主要采用的质量控制以及安全管理的方式是巡视、旁站、平行检验以及验收。
6、砼浇筑的申请。施工单位在浇筑砼之前要提前24小时填报《砼浇筑申请单》,并把砼浇筑的方案以及质量保证措施进行附上,并由监理工程师审查,监理工程师签字同意之后才可进行施工准备。在施工过程中,一旦出现砼和砂浆的强度检验报告以及原材料检验报告不符合要求的情况,施工单位要向项目监理组进行及时的报告,切不可隐瞒。
7、基础和主体结构的验收。在该项目完成之后,小高层施工单位要进行自检和自评,并由项目的负责人来组织评定,再由施工企业的技术以及质量部门进行核定。在这之后,要提前四个工作日把施工资料向项目监理组进行报告,并填写《报验申请表》。项目监理组在收到报验申请表以后,要由专业的监理工程师进行检查,符合报验条件之后要想总监理工程师进行上报。
8、工程竣工验收。小高层施工单位在把设计图纸以及合同约定的内容完成之后,先进行自检和自评,符合规范和标准之后把《工程竣工报验单》、竣工报告进行填写,并由施工单位的技术负责人以及法人代表对竣工报告签字盖章,由项目经理对《工程竣工报验单》签字,才可向监理单位进行提交。项目监理组在收到竣工报告之后,对工程的实体以及资料进行检查,确认符合要求之后,组织建设。设计以及施工单位进行初验,初验合格之后,有建设单位组织相关部门来进行竣工验收。如果竣工验收存在不足,那么,质监部门就会签发《质量监督整改通知单》,并由小高层施工单位按照相关规范以及设计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认真的整改,自检合格后,把整改情况用书面形式向监理单位进行报送,监理单位进行复检,复检合格后方可签认,并向建设单位报告此工程已经具备了竣工验收的条件。
二、小高层施工过程中的进度控制
1、小高层施工单位要在开工之前,把《施工总进度计划》向监管单位进行报送,并且依照审批之后的《施工总进度计划》来组织施工。
2、小高层的施工单位要在每个月的25号之前,把下个月的进度计划进行填报,并由项目监理组对该月进度计划进行审查并予以批复。
3、专业的监理工程师要对进度计划的具体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并把实际进度及其相关的情况进行记录,如果实际进度比计划进度慢时,要对施工单位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并要求施工单位进行调整。
4、施工过程中,如果发生一些合同上规定的可以顺延工期的事件的时候,小高层施工单位要在事发之后的14天之内,把《工程临时延期申请表》以及相关的工程延期依据进行提交。
5、总监理工程师可以签发工程暂停令的条件:上道工序没有经过建立单位的检查验收;没有对工程质量下降情况进行改正或者改正后效果不理想;采用没有经过认可的原材料以及构配件等;改变设计图纸的要求;擅自把工程进行转包;发生了必须要停工的紧急事件等。
6、由小高层施工单位方面的原因导致的工程暂停状况,施工单位要立刻采取相应的措施来恢复施工,在可以恢复施工的情况下填报《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并在得到机那里单位同意后进行复工。
三、小高层施工过程中的投资控制
1、在小高层的施工单位提出工程变更时,要填报相应的《工程变更单》,其中包含工程变更的要求、原因以及内容,并且必须由原来的设计单位出具变更文件,只有这样之后,才可施工。
2、出现合同以外的工程量这样的情况时,施工单位要对《工程量签证单》进行及时的填报,并且所发生的工程量必须是可测量的,再由监理工程师进行现场核实之后再签字证明。
3、工程预付款以及进度款使用的监管。小高层施工单位必须要对本合同的履行设立有专门用户,并专款专用,对于所有工程款以及施工单位的支出等都应该通过此账户来进行结算。当然,在这一过程中,监理单位以及发包人要对该账户进行监管,具体监管的内容是承包人按照约定向供应商和分包商支付的工程款;承包人向工人支付的工资;承包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缴纳的税费;以及承包人用款符合用款计划与否。
4、监理工程师在对当期应付工程禁毒款项进行审批的同时,要对该用户的使用情况和监管要求符合与否出具相关的书面意见,那么,承包人就应该配合并提供其必要的资料,一旦出现不符合监管要求的,监理工程师要立刻向发包人进行报告。
四、小高层施工中其它关于安全施工方面的控制
1、小高层施工单位必须要把劳动保护费、施工现场安全以及文明施工措施费的使用管理进行加强,对专款要进行专用,并及时予以增补,尽量使其充分的落实到工程项目建设的实际过程中。
2、小高层施工单位要制定出完整的并且有相应保证质量、安全以及文明施工的措施的方案,而且在该方案中必须要对人力、设备以及资金的准备投入情况进行明确。
3、小高层施工单位的项目管理机构必须要做到文明施工以及安全有序。对于项目管理的办公区、生活区、厨房以及浴室等来说,必须要是硬地坪并且对基本的卫生条件能够满足。
关键词:历史遗留;竣工验收;安全鉴定;检测
中图分类号:U416.06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引言
随着我国现代化建设的不断发展,基础建设工程的不断扩大,建筑行业已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每年建成的各类工程项目达十几亿平方米,这对推动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但是部分地区为了极速提高本地经济,诸多大规模的生产企业在“五无”(无规划、无资质或超越资质设计、无报建、无资质或超越资质施工、无质量安全监督)的情况下仓促筹建,建成以后无相关手续根本无法完成竣工验收,直接导致这些房屋成为历史遗留房屋。
2、房屋竣工验收
2.1房屋竣工验收需具备的条件
已完成设计文件和合同约定的工作量;建设单位已组织各方责任主体对单位工程进行了初验,存在的问题已整改到位,且监理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出具了质量检查(评估)报告;住宅工程已组织分户验收,并符合要求,且相关标识齐全;小区景观、道路及附属工程完成;正式水、电、气具备供应条件;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已经建设、监理单位核查并符合要求;消防、规划、环评、防雷、电梯、人防等专项工程已通过相关部门验收;室内环境、绝缘电阻、通球、接地电阻等功能性检测完成。
2.2需提供的相关材料
施工许可证、规划许可证、图审合格证;消防、规划、环评、防雷、电梯、人防等专项工程验收合格证明文件;各分部及专项工程验收记录;住宅工程需提供住宅工程分户验收汇总表;单位(子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工程勘察质量检查报告;工程设计质量检查报告;工程监理质量评估报告;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
存在历史遗留问题的房屋根本无法达到这些条件并提供以上资料,并且在竣工验收中起重要作用的质量监督检测站更无权限对既有房屋进行检测、鉴定;向具有相关资质的鉴定部门申请对房屋的安全鉴定是对此类房屋进行“正身”的唯一途径。但是,这些房屋有的设计图纸未经过审核,有的就根本没有图纸,这对我们进行安全鉴定增加了不少难度。
3、工程实例
需鉴定房屋位于临沂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房屋建成于2003年,砖混结构,共二层,设计用途为仓库,2011年初,某厂从原产权单位买入此处房屋欲作为临时物流中转站,考虑到该房屋建成时间较长,且改变使用用途,特向我中心提出房屋安全鉴定申请。
4、检测内容和方法
由于需鉴定房屋属“五无”的历史遗留房屋,无任何相关设计、施工技术资料,现场检测需万分细致,保证对各项指标落实到位,以保证之后的内业验算和报告书顺利完成。
现场检测的内容包括:对房屋周边情况的查勘、结构形式的确认、构件受力形式和传力路径的了解、结构平面图的绘制、主要承重构件截面尺寸的测量、材料强度的检测、构件配筋情况和钢筋保护层厚度的测量、裂缝长度和宽度的记录分析、沉降和倾斜的观测等方面。
4.1房屋周边情况的查勘
通过对房屋四至、周边有无正在施工或准备施工的建筑、四周地质情况的观察和分析,附近有无较高挡土墙等情况的了解,确定有无明显影响房屋地基稳定的因素。同时调查该房屋的基础形式、场地情况及地基情况等。
4.2确认结构形式、构件受力形式和传力路径
摸清房屋是砖混结构、框架结构、框剪结构或是其他结构,观察梁柱的布置情况并记录,同时需要注意的是楼梯的位置和形式、门窗的大小和位置、墙体的位置和材料、构件的连接形式传力路径。由于初堪涉及到的内容较多、较琐碎,需制定专门的调查表并在初堪过程中多记录、多拍照,便于之后的上机验算无遗漏。
4.3主要承重构件截面尺寸的测量和结构平面图的绘制
使用激光测距仪和米尺对梁、柱尺寸、墙体厚度进行测量,同时测量记录房屋的柱距、开间尺寸、主梁与次梁的间距、层高等数据;根据以上数据进行结构平面图的绘制。结构平面图是结构建模验算的重要依据。对房屋屋面板和楼面板厚度的测量一般采用楼板测厚仪器,对现浇板的上部和底部抹灰砂浆进行清理后进行测厚;或者采用钻芯法对楼板厚度进行精确测量,但是此种方法对房屋原有结构破坏程度较大,一般不建议采用。需要注意的是无论采用哪种方式,测量结果必须减去批荡层和面层的厚度,为了缩短现场检测时间减少检测工作量,往往通过批量测量批荡层厚度,计算取平均值的方法。
4.4材料强度的检测
4.4.1砌筑砂浆抗压强度检测
依据《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和《贯入法检测砌筑砂浆抗压强度技术规程》,在该楼一、二层每层纵横墙体随机布置3个测区,全楼共6个测区,采用贯入法对砌筑砂浆抗压强度进行检测评定,通过对该处房屋的砌筑砂浆进行检测发现,砂浆抗压强度偏低,粘结性差,不能满足相关规范要求。
4.4.2砖抗压强度检测和标号评定
依据《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和《回弹仪评定烧结普通砖标号的方法》,对该办公楼一、二层墙体每层随机抽取10块砖,全楼共20块,采用回弹法对其标号进行检测评定。通过对该处房屋的砖砌体进行检测发现,砖强度和实测标号满足相关规范要求。
4.4.3混凝土强度检测
混凝土强度的无损检测方法按其原理可分为三类:
半破损法,这类方法有钻芯法、拔出法、拔脱法、板折法、射击法、就地嵌注试件法等。
非破损法,这类方法有回弹法、超声脉冲法、射线吸收与散射法、成熟度法等。
综合法,这类方法有超声回弹综合法、超声钻芯综合法、声速衰减综合法等。
由于该处房屋混凝土构件龄期超过1000d且混凝土碳化深度较高,故采用半破损法中的钻芯法,此法具有直观、可靠、精度高、应用广的优点,也有一定的局限性,钻芯机对工程结构局部有损伤,因而对于钻芯位置的选择及钻芯数量等均受到一定限制,而且它所代表的区域也是有限的;钻芯机及芯样加工配套机具与非破损测试仪器相比,比较笨重,移动不够方便,测试成本也较高;钻芯后的孔洞需要修补,尤其当钻断钢筋时更增加了修补工作的困难。所以,在使用钻芯法对混凝土强度进行检测时,需注意合理布置检测点并提前做好钢筋定位避免钻断钢筋。在布置钻芯位置时应选择在构件受力较小、没有主筋的部位;例如,对梁来说选择跨中附近中线偏下部位,柱子选在长边方向避开端头位置,偏压柱取受压较小区,轴压柱子柱取中间。
4.4.4关于混凝土构件其他指标的检测
在实际工作中因委托目的不同,需检测多种指标,比如氯离子含量检测、混凝土内部钢筋锈蚀情况和混凝土内部探伤等
关键词:建筑防水;实施;思考
中图分类号: TU761.1+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建筑物防水是一门综合性、实用性很强的工程技术,对建筑工程的使用功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水是无孔不入的,它借助风压、对流、冲击、附着、毛细等力量,逐渐渗入建筑内部,而且在渗透的过程不易从表面发觉。影响着建筑物的正常使用,侵蚀建筑物结构主体,缩短建筑物寿命。换言之,找寻漏水原因必须深入“内脏”研判,才能对症下药。
1. 基层是保障
防水层依附于主体结构基层,要做好防水,就必须控制好基层质量。它直接影响防水层质量,主体结构和找平层的刚度,平整度,强度,表层坡度大小,表面完善无起砂、起皮、有缝隙,基层含水率合格都是保证防水层质量的关键。
也就是说,防水材料接着的界面必须不可有膨鼓、起沙、蜂巢、纸屑、污泥、小石块、也不能做在松动不牢固的表体上,原因是附着性不良,再加上太阳紫外线破坏,建筑物本身热胀冷缩,以及水蒸气压力破坏,容易造成防水层老化。露天作业的防水工程受气候影响较大。如出现风、霜、雨、雪等天气都会影响防水层施工的质量。如果防水层施工完毕,应及早进入下一道施工工序,以防因间隔时间过长,造成防水层材质损坏。施工完毕后,通水试验,经检查,无渗漏现象后才可覆盖。因为一旦漏水,虽作了防渗处理,但百密一疏,一个细小的缝隙,就可能就成为漏水的出口,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在施工中只有抓好施工质量,做好防患工作,保证工程的防水质量。
2. 选材是关键
2.1材料方面问题。目前,屋面工程上用得比较多的卷材屋面由于沥青质量变化比较大,用含蜡高的沥青生产的油毡,对温度十分敏感,高温易流淌,低温易脆裂,必然降低防水层的质量,严重影响了屋面的使用功能和寿命。其次,沥青油毡质量下降,这是影响屋面使用功能和寿命的又一个重要原因。
2.2结构方面的原因。由于建筑物地基不均匀沉降,受振动影响较大,室内外温度有剧烈变化,混凝土胀缩,屋面上的荷载过于集中,板的挠度增大产生变形屋面基层板与支承结构的连接有松动现象,这些因素都可使屋面开裂,发生渗漏。
2.3设计方面问题。部分设计单位未能根据建筑物的性能、重要程度、使用功能、有无震动、结构特点及使用环境等不同而选用不同技术性能的材料或不同的施工方法,有的节点处理或泛水做法不合理也会造成渗漏,有的工程部位没有设计防水屋。
2.4施工质量问题。排水坡度不足,未按规范要求设置分仓缝,涂膜防水厚度不足,出屋面的管根、水落口、天沟、檐沟、泛水等未做处理,保护层不符合要求,屋面泛水做法不规范,细部做法不符合要求等施工质量问题是导致屋面渗漏的主要因素。
2.5使用中维护与管理问题。由于屋面长年累月处于外界自然条件下受到房屋结构变形及经常性的冷热交替变化的影响,以致屋面防水层不可能保证长期完好无损,有的人甚至在防水层上凿眼打洞等,加速了防水层的腐烂、老化,因而屋面逐渐出现渗漏。
2.6特别是目前防水材料市场仍处于鱼目混珠、良莠不齐、真假难辨的局面,特别是主导产品SBS改性沥青防水卷材的假冒产品,市场占有率高达50%以上。据了解做防水卷材的小黑作坊很多,而市场所需的各种品牌他们都能生产。可见,现阶段,不仅要从施工工艺对屋面防水进行细致研究,更要从源头上保证建筑防水材料的质量,确保建筑材料的质量不给防水带来新的问题。
3.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的质量控制
单位工程竣工后,必须进行最终检验和实验。单位工程技术负责人应按编制竣工资料的要求收集整理材料、设备、构件的质量合格证明材料,各种材料的实验检验资料、隐蔽工程记录、施工记录等质量记录。其整理归档按《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规定执行。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项目的技术、质量、生产等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检验评定。对查出的施工质量缺陷应予以纠正,并且应在纠正后再次验证以证实其符合性。确认工程质量符合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后,向发包人、监理部提出工程竣工报告。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各方主体参与的竣工初验、验收程序,与承包人签订质量保修书,使用说明书。
4. 确定防水的常见部位是效益
对于建筑防水工程主要集中在四个常见部位:屋面、地下室、外墙和卫浴间。屋面防水工程在实施过程中,重点关注水落口、排气孔、上入孔、卷材在儿女墙以及在突出屋面建筑在墙体上的收头处等位置。这些位置的防水工程,适宜采用高分子防水卷材和改性沥青防水卷材。
地下室防水工程在实施过程中,着重关注“缝”与“点”。即应重点关注防水层与桩头交接处、施工缝、变形缝、沉降缝、穿墙管以及底板防水和侧壁防水的交接处。这些位置的防水工程,也适宜采用高分子防水卷材和改性沥青防水卷材。
外墙防水工程在实施过程中,工作重点集中在穿越外墙的各种管道、外墙上的各种预埋件、窗户与窗户之间。这些位置的防水工程,适宜采用耐老化性能好的防水材料,如有机硅化工合成材料。
卫浴间防水工程在实施过程中,集中在地面防水层和穿越地面的各种管道之间、管道与套管之间、地面与墙体的阴角处。这些位置的防水工程,适宜采用可以形成无接缝防水层的防水材料。
总之,“因地而异,有的放矢”的对待不同部位防水工程的实施,采用相应的最适宜的防水材料,使防水工程在实施开始到结束都重点突出,成效明显。这样既保证了工程施工的时间,又保障了工程整体的质量和其使用寿命,可谓是事半功倍,增效创益。
关键词:工程项目;资料员;做好资料
一、前言
文章对建筑工程项目技术资料管理的重要性进行了介绍,对工程项目资料管理中的不足进行了阐述,通过分析,并结合自身实践经验和相关理论知识,对工程项目资料员做好资料管理工作的建议进行了探讨。
二、建筑工程项目技术资料的管理的重要性
建筑工程项目技术资料是建筑工程施工单位在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逐步完成的,对其的管理有严格的要求,必须做到真实、完整和详简得当。具体而言,对建筑工程项目技术资料的管理包括了对工程项目资料的管理、质量把控资料的管理、工程安全资料的管理、各种检验资料的管理以及工程项目验收资料的管理等,贯穿于从工程项目的立项到工程项目的竣工的全过程[2]。做好建筑工程项目技术资料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有利于积累企业的项目工程技术管理经验。做好建筑工程项目技术资料的管理工作可以完善企业工程项目管理的全过程档案,以便深入研究和引用,为企业后续项目施工管理的优化做好档案资料的储备。
2.有利于优化企业的资源配置和提高企业的效益。工程项目的技术资料可以如实反映企业的工程施工过程的情况,包括人员的调度和使用,各种材料物品的数量和用量、技术方案和措施的变更情况、阶段施工验收情况和各种质量等级评定情况等,因而可以及时提供相应的反馈,使企业按预期目标优化调整和控制后续的工程施工工作。
2.工程资料为工程信息查询提供依据
有了工程内业资料的跟踪,项目负责人不用再凭着零星的材料和自己的记忆来对整个工程的节点进行控制。在及时搜集的情况下,有关工程的各工序相关细节就都存在于工程内业资料中,一旦发生意外情况(如数量不符、质量差异)就可以凭借资料记录追查到其中的原因,也方便了项目负责人对工程的管理。尤其在工程发生分包情况下,在项目结算方面更见内业资料的功效。如某大桥发生坍塌后,事故调查领导小组首先采取的一项措施是:封存大桥项目所有资料以及工程监理资料待查。从这项措施中我们不难看出工程档案资料是何等的重要。
3.工程内业资料可以作为今后工程施工的一种借鉴
工程资料对以往工程中采用的技术、发生的问题、采取的措施以及反馈结果,在以后工程的施工中可以吸取经验,少走弯路。在工程内业资料中还包含着“竣工报告”、“施工小结”等自我总结的部分,这些文件往往有的项目负责人不大在意,其实在这些文件中除了有关的工程数据外,对施工过程的总结占了相当大的部分,优点、缺点尽在其中,学习和借鉴这些文件对今后的工程管理将会有很大的促进作用。
三、工程项目资料管理中的不足
1.资料收集不够全面。例如,某些工程上的设计有变动,在编制资料的时候,只将变更通知书进行记录,却未对相应的施工进行记录;某些待用材料尤其是以大代小的那些材料并没有核定审批意见;部分交接验收记录没有签认手续等。对基建工程中档案进行管理是有序管理以及动态控制高度结合的工作,必须以实事求是、科学严谨的态度严格执行。
2.资料不够准确。资料上的随意性比较严重:对相同工序检查出的数据,按照其相似的数据填到了另外的同类工序中而缺少必要的检查;部分监测数据在所允许的误差范围内,害怕数据受到质疑,便填了一些留有余地的数据;引起不必要的麻烦;有的人以为只要检查得出的数据在相应的误差范围内即可,便随意填了一些看起来很合理的数据。准确性的档案体现出自身价值的关键所在,必须本着严谨、负责任的态度来认真落实。
3.收集与整理不够及时。对工程对应的档案资料进行管理应当从合同签订完成后准备开工时就着手,如图纸会审纪要以及开工报告等,对于施工过程,根据规定对其及时予以规范记录,努力做到开工有报告、进场有合同、变更有手续、验收有根据、施工有记录、对照有标准,每一个环节都应当及时、到位。实际工作中,却离上述要求有较大距离,记录往往延迟,之后补“回忆录”的现象较为普遍。
四、工程项目资料员做好资料管理工作的建议
1.确保工程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并同步更新
真实性是做好工程资料的灵魂。不真实的资料会把我们引入误区。对原始记录采用“后补”造假的做法必须坚决杜绝,在工程出了质量问题时,技术资料作为记录项目全过程的原始资料,不仅能为事故调查和正确处理提供有力的依据,也是工程使用过程中维修、扩建、改建或增层等重要的参考资料。同时也不能为了取得较高的工程质量等级而歪曲事实。资料的整理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准确。
准确性是做好工程资料的核心。分部分项要划分准确,数据计算要准确,不能随意的填写。分项工程的质量评定填写应该规范化,符合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要求。在资料中不能出现涂改现象,资料所用的表格要统一,不能五花八门,文字说明部分要规范用语,不能采用口语或专业语言,不要产生任何歧义。因此,资料填写要认真,确保资料准确、规范、合理。
2.注重施工阶段的工程资料管理
在工程实施阶段,首先加强与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以及相关单位的沟通和联系。工程资料必须及时整理,需要到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处报验的各种工程资料要及时报验。确实做到工程资料真实完整、同步进行、分类有序。尤其在某一专业工程开始阶段。首先要坚持贯彻执行国家,行业的基本规范标准。并将此意识落实到施工记录表格等资料中。凡涉及检查,试验报告的项目均应填写见XX记录或其实验报告编号。有数据要求的应填写“试验检测数据”。必要时要有支持性的附件(如图、表格、照片、图像等资料)。检验项目要求为符号设计、规范标准的,检验结果应填写符合“施工图编号制造厂图号或规范、标准的编号”。参与人的签名、日期要齐全。所有的工程检验都具备可追溯性和责任人。在不能获取原件时,应将原件复印,然后在原件复印或抄件上加盖留存单位公章,并注明原件保存处。项目负责人要对项目的工程文件形式、积累,立卷、归档要反复进行监督、检查并及时将检查结果进行综合、分类,整理,对在工程资料中出现的问题,举一反三,制定整改措施。检查整改成效。督促具体施工人员对工程资料的编写于工程同步。必须保证工程文件在任何使用场合都一致,切实最新版本:施工图发生变更时,要在原施工图变更处作好变更记录。
3.加强工程档案资料管理的事后控制
事后控制,是指在工程建设完工后,对工程竣工档案资料的整理、组卷、移交进行同步检查,实施工程档案资料质量的最终管理。就是监理档案或资料管理人员在工程建设结束后,依据前期制定的档案整理细则对承包商的工程档案整理、归档、移交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在工程竣工验收时,工程档案验收要同步进行,为确保工程竣工档案顺利通过验收,应对工程竣工档案进行初验,检查各项合同项目档案是否完整准确,整理是否符合规范和业主要求,对所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并限期整改,在工程总验收前检查整改结果,提出验收意见。对于在工程档案验收中发现的问题要进行收集整理,造成档案丢失或不按时按质进行移交的要进行处罚,同时要及时纠正。档案资料编制与档案整理组卷需要和业主统一标准和要求,对工程施工档案资料的严格要求也需要争取业主的理解和支持。否则工程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很难开展。
五、结束语
工程项目资料员在进行资料工作的同时,应该以确保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为前提,并主动和及时的发现工程中的相关问题,更好的为工程项目服务。
参考文献:
[1]彭慧军.对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的几点思考[J].山西建筑,2008,34(31):225-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