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的区别范文

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的区别精选(九篇)

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诞生,需要你不断地搜集资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编为你收集了丰富的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的区别主题范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并收藏。

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的区别

第1篇: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的区别范文

一、财务、会计、税收:处理企业、国家以及社会之间利益关系的切合点

要说明财务制度、会计准则、会计制度以及税法之间的关系,首先应当对财务、会计和税收之间的关系,首先应当对财务、会计和税收之间的关系作出回答。

财务、会计和税务之间的关系,可以从不同的角度进行考察。从本文所研究的问题出发,他们可视为处理企业、国家和社会之间利益关系的三个切合点。改革开放之前是这样,改革开放以来,乃至于将来建立起成熟的市场经济制度以后,这个结论也同样是成立的。区别只在于,不同的所有制结构,不同的经济运行机制,这三是也就有不同的结合方式。

改革开放以前,基本经济成份是国有企业,经济运行方式是通过指令性实现资源的配置和社会总产品的分配。以集体企业为主体的非国有企业也采取和类似于国有企业的经济运行方式。就分配制来说,国家作为社会总产品分配主体,按照经典作者所阐述的社会主义分配原则,实行对社会总产品的统一分配,形成补偿基金、消费基金和发基金,从而实现社会再生。其中,财务制度通过规定资金投入、资产计价、成本补偿、收益确定、利润分配、基金形成等标准,成为三大基金分割的直接依据。财务制度也是国家税收的基础,财务制度所划定的补偿标准和收益确认标准,是确定税基的依据。而会计制度则是按照复式记账要求,根据财务制度和税法所规定的分配标准规范企业的会计科目、报告格式以及反映和核算内容。这时的会计制度本质上是薄记制度。

实践证明,以上分配制度以及与其相适应的财务制度、税收制度和会计制度的定位,弊病甚多。主要表现在:第一,分配权力高度集中。补偿基金和消费基金以及发展基金的分配比例都集中在国家手中。企业没有自,大到基建项目,小到更新改造,乃至职工福利设施,都是政府部门决定的。第二,分配过程缺乏制约。社会总产品有多少用于补偿基金,有多少用于消费基金,又有多少用于发展基金,服务于国家计划和预算,而没有考虑经济生活自身的规律。根据国家计划和平衡预算的需要,可以调整成本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可以推迟确认损失。这就是通常所说的"计划决定财政,财政决定财务,财务决定会计"的运行机制。在这种体制中,只有纵向决定与被决定关系,看不到相互制衡。

由于分配权力集中,又缺乏内部制衡,导致分配比例失调,突出表现是补偿和消费大量欠账,如,固定资产更新改造欠账职工福利欠账,环境治理欠账,等等。这些隐患现在已经充分暴露出来,成为当前改革和发展道路上的严重障碍。

一个国家一定时期的社会总产品补偿基金、消费基金和发展基金之间进行分配。这一结论适应于各种社会和各种体制。问题在于如何进行分配,由哪个主体进行分配,在哪些层次进行分配,根据什么进行分配。计划经济体制的突出问题在于,社会总产品是在国家层次进行分配的,企业并不是分配主体。换句话说,社会资金实行的是宏观循五,补偿基金和消费基金是根据国家计划进而通过财务制度进行分配的。改革的方面是,根据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承认企业是商品经济的细胞,在企业层次上进行分配,按照资本运动规律组织企业的财务活动和会计核算。

企业资本运动,首先表现为资本的投入,形成资本存量,然后经过生产经营过程实现资本的增值,对资本僧值进行分配,形成新的存量,进而实现新的循环。从资本的运动过程中,我们就很容易地找到界定财务、会计和税收的各自作用空间,并且能够找到计划经济体制下分配问题的症结。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不是投资本运行规律组织社会再生产,社会部产品价值和新增价值界定取决于财务制度,服务于国家计划和年度预算,最终表现为存量与增量界限的混淆,导致分配关系和分配比例的扭曲,这是我国国有企业当前普遍面临生存危机的深刻背景。

一般认为,会计通过价值的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提供有关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信息。这个结论基本上是正确的。但会计的深刻意义还在于,通过资产、负债、权益和收入、费用、利润的确认和计量,它划定了资本存量和增值量的界限,其中资产、负债和权益三个要素划定了资本存量的界限,而收入、费用和利润三个要素划定了资本增量的界限,这六个会计要素的确认和计量,贯串于会计循环的全过程,是会计职业的崇高追求所在,也是企业的得以持续经营的基础。包括国家在内的投资者所执行的财务活动,实际上是基于存量和增量的分割所进行的资源的配置,包括资本(即存量)的投放和利润(即增量)的分配。税收也是在合理划分存量和增量的基础上对增值的分配,尽管参与分配的法量依据完全不同于财务活动。

二、会计准则与财务制度

前面已经说到,传统分配制下,财务制度直接地执行统收统支的职能。是国家实现社会总产品分配的工具。由于分配权力高度集中且缺乏制衡,导致分配结构失调,弊病甚多。为此,我们建议全合认训并重新界定会计准则的性质和功能,将财务制度执行的资本存量和增量分割职能转交由会计准则来执行,建立起体现市场经济和现代企业制度原则、约束机制健全的社会总产品分配体制。

问题是,为什么会计准则能够执行这些职能,并且能够避免传统财务制度的弊端呢。这是由会计准则的内在机理决定的。

第一,会计准则是市场经济实践和人类智慧的结晶。经过近百年市场经济催化,会计准则已经成为有一套逻辑严密的概念体系支撑的规范系统。象真实与公允、权责发生制、可比性、谨慎等概念和原则,已经成为会计确认和计量的因有观念,规范着会计实务,不仅支撑着会计作为一个信息系统在市场经济中发挥重要作用,同样也使资本存量与增量的分分割建立在合理基础之上。

第二,在由投资者、债权人、管理者、政府部门、企业职工和会计职业等所级成的多角关系中,会计准则已经成为处理和协调经济利益关系在内的稳定器。企业是各种经济利益关系的联络点。这里所讲的经济利益,既可能表现为直接经济利益,也可能表来为经经济信息形式存在的间接利益,因为谁拥有更多的信息,谁就有更多的决策能力和影响能力,并获取更多的经济利益。其中,对我们本文所要讨论的问题有意义的,是其直接经济利益方面。会计除了其固有信息功能外,另一个重要功能是资本存量与增量这间的分割功能。对于股权投资者来说,存量是其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保证,一般情况下,会倾向于多确认存量(当然,例外的情况也是有的。比如,对于短线投资者来说,只在意企业的短期价值,可能会倾向于多确认增量。而这本身就说明了多元利益的存在);对于债权人来说,他们一般也倾向于多确认认存量,因为,存量充分意味着债权的安全系数更大一些;对于政府部门来说,其直接利益是税收利益,多确认增量,意味着更大税基;对于企业职工来说,其报酬往往是与企业的当期利润相联系的,他们也会倾向于多确认增量(当然,基于长期雇用、追求长期利益的情形也是有的)。类似于这样的利益主体及其利益倾向,还可以举出一些。为了协调各种利益矛盾,会计职业最早以中间人的面貌出现,主持会计准则的制定。

后来的实践证明,会计职业也是有自己独立的利益的,即,以最小的风险,获取最大的收益。其中,收益表现为市场份额、审计取费,风险则表现为可能的审计失误以及由此引起各种利益主体的诉求。所以它在行使其职能时,就会考虑特定利益关系中的力量对比,并以对自己有利的方式进行政策选择和设计。这正是为什么美国、英国等国家的会计准则制定权限先后从会计职业转移到独立的会计准则制定团体手中的真实背景。

基于以上分析,我们有理由将现行财务制度执行的制定资产计价和收益确定标准的职能分解出来,使其成为会计准则的职能,建立比较完善的会计准则体系和会计准则形成机制,有效地负担起资本存量与增量的分割职能。将财务分配和税收分配以及其他分配形式建立在合理划定资本存量和增量的基础上。

将财务制度执行的资本存量和增量分割取能改造为会计准则的职能以后,相应的问题是,是否取消国家对企业财务的管理。笔者认为,将财务制度执行的资本存量和增量分割职能改造为会计准则职能,并不意味着取消国家对企业财务的管理。相反,应当按照市场经济和现代企业制度原则,改善和加强国家作为所有者对企业财务的管理。

所谓财务活动、财务管理,都是围绕资源的配置和分配进行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资源的配置和分配基本上是由所有者在国家法律约束和计划指导下实现的。资金投资到哪里,投资多少,从哪里筹资,怎样安排资金结构,利润应当怎样进行分配,多少分配给投资者,多少用于后备和发展,基本上是所有者决定的,或者由管理部门在投资者的指导下进行。国家对企业财务的管理至多是从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保证小股东或债权人的利益作出必要的制度规范。可能的领域有,利润分配顺序,社会保障基金的提取,后备基金的建立,等等。现行公司法律对这类问题已经作出规定。

而国有企业的情况就大大不同了。国家是国有企业所有者,或者通过法人行使所有者职能。国家必须对国有企业财务进行管理。理由是:

第一,所有者对其资本的管理和控制,是市场经济赖以正常运行的保证。而国有企业的所有者是国家,对于国有资本的投放和国有资产收益的分配以对经营者的考核,必须由国家来执行。

第二,国有企业是实现社会主义经济社会目的的重要途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国有经济是一个重要而特殊的经济成份。国有企业固然要以盈利为目的,但其所担负的经济社会目标也是十分重要的,比如形成合理的产业结构的职能,平抑物价的职能、解决就业的职能等等。这都要通过国家对国有企业财务的管理来实现。

第三,相对于非国有企业来说,国有企业的自我约束机制要弱得多,随的经营失败风险比非国有企业也要大得多。在任何一种经济体制中,都表现为一系列的授权过程。于对非国有企业来说,有的是由所有者本人直接经营,自己授权自己,其责任心和风险意识都是很强的。有的则是由私人投资的股份公司,也具有极强的风险意识。当然,由于掌握企业命运的大股东,对小股东潜在的损害,保留必要的后备。公司法律有关条款起的就是这样的作用。而在国有企业,授权层次大大增加,有时甚至不能直接确指是谁授权的。这就大大增加了授权风险。注重眼前利润而忽视长期利润,剥夺性经营而不注意资本维护和技术开发,冒险而不顾忌后果,等等。这就是产权经济学一再提醒的道德风险现象。可以说,国有企业的道德风险比非国有企业要大得多。这就有必要改善和加强国家对国有企业财务的管理和监督,比如规定和监控负债比率、流动性比率指标等等。

三、会计准则与税法

在传统体制下,税法和会计制度都是以财务制度为依据的。会计制度根据财务制度规定的计价和收益确定标准规范账务处理方法和程序,而税法则根据财务制度确定税基。随着会计制度改革和会计准则体系的建立和完善,资产计价和收益确定职能将由会计准则来承担。

需要进一步讨论的问题是,如何处理会计准则与税法的关系,是将税基完全建立在会计准则的基础上,还是另行制定一套扣税办法。或者将税法与会计准则统一起来。最近几年,不少同志倡导建立一门独立的税收会计学,并发表了一些研究成果。总的来说,有两种意见,一种观点是,税收会计学是财务会计学的一个分支,它集中研究和处理企业与税收有关的会计业务,比如,增值税的会计处理,以及纳税申报。还有一种观点是,鉴于财务会计与税收的目标不同以及会计准则与现实分配,即所得税会计。更有人建议,不但要确认所得税的时间性差异和永久性差异,并进行跨期分推,在此基础上建立税收会计学。

关于第二种观点,笔者认为,从会计的角度看,企业的纳税业务,与企业其他各类经营活动并没有什么两样,交纳各种税收,所导致的企业纳税久务形成的负债以及多交税收而应当退回税款所形成的资产,与企业对存货、固定资产、应收账款、应付账款等经济业务的核算原则是一样的,都要遵循有关会计准则的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标准。单独建立一门纳税会计学,就象要建立应收账款会计学、存货会计学、固定资产会计学一样说不过去。

关于第二种观点,涉及到要不要保持财务会计与税法在资产计价和收益确定上的一致。就成本和效益方面考虑,会计准则与税法如果能够协调好乃至统一起来,当然是一件好事。因为那样既有助于简化企业会计核算,又便于税收征管。然而,会计准则与税法在立法宗旨、服务对象和约束因素诸方面都是有区别的。就当前实务来说,税法与会计准则在诸多项目的处理上已经出现了一些差异。绝对地讲会计准则与税法保持一致,已经行不通了。但是,赞成会计准则与税法分离,并不意味着不顾成本与效益原则,盲目地追求两者的差异,甚至人为地夸大两者的差异,而不应当尽量保持会计准则与税法的协调一致,不要夸大纳税扣除政策的作用。实际上,某些税收政策的奖励或抑制作用是有限的,特别是在我国目前经营环境和企业机制下,更是这样。对于会计准则与税法在某些项目的确认标准上的差异的处理,笔者赞同我国现任会计制度有关所得税核算的规定,即,企业可以选择采用应付税款法和纳税影响会计法。

有同志建议,不但要跨期分配所得税,还要确认增值税时间性差异,并进行跨期分配,进而建立起税收会计学。笔者认为,借鉴所得税跨期分配原理进行流转税的跨期分期,不失为一种尝试,但需要注意以下两点:第一,任何一种会计方法的采用,都要符合中国现实和特定环境,符合成本与效益原则,不能为会计而会计,为研究而研究;第二,流转税跨期分配与所得税跨期分配一样,都是会计原理和会计原则的具体运用,属于某一类会计业务,指望因此形成一门税收会计学,无论是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都是不能成立的。

四、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

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的关系,所要解决的实际上是会计规范本身的结构问题。广义上讲,会计准则是会计制度的一种形式,就象会计制度以外,还有会计规章、会计规则、会计规定、会计处理办法等多种法规体例一样。20世纪80年代初开始搞会计改革,乃至于系统研究会计制度改革,开始用会计准则这个称谓,很大程序上受到西方会计实务的影响。因为美国、英国、加拿大以及国际会计准则都称accountingstandards或accountingprinciples,分别译为会计准则(或会计标准)和会计原则,当时国内大量介绍和译述西方国家会计文献,使得会计准则这个词成为市场经济制度下会计规范的象征。记得当时还曾就会计准则、会计标准或会计原则的区别或联系以及我们该选用哪一个名称进行过多次讨论和论证,后来在1988年义召开的中国会计学会会计基本理论和会计准则研究组的的研究会主达成一致意见,今天统一用"会计准则"一词,不再在名词上争论了。

现在我们讨论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的关系。已经不再是名词本身的讨论。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现在都以其现实存在,直接影响着会计实务和会计理论。当然,由于已经的会计准则在很大程度上借鉴了国际会计经验,会计准则几乎成为新的会计规范的代名词,因而影响更大一些。我们现在要讨论的会计准则,基本上是指已经或即将的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而会计制度所涵盖的内容要广泛得多,且复杂得多。其中有代表性的是"两则两制"中的13个行业会计制度和后来陆续的其他行业会计制度,象公路经营企业制度,还有股份公司会计制度、外商投资企业制度两个会计制度。从现行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看,表现形式、体例结构、详略程度、政策选择方面存在一定区别,但所涉及的内容基本上是相同的,相互之间的关系确定需要理顺,从而形成有分工又有协调、结构严密的中国会计规范体系。

早在20世纪80年代末财政部着手研究和草拟会计改革发展规划时,就提出了会计准则体系这一动议。1991年的《会计改革纲要(试行)》以及先后提出的《关于拟定我国会计准则的初步设想》等文件中,明确提出了建立包括基本准则与具体准则在内的会计准则体系的设想。当时,按行为和所有制制定的国营工业企业会计制度、国营商业企业会计制度等基本上是以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格式为框架的,这就是本文前面所说的,执行的是薄记职能。也有一些例外,1985年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会计制度以及1992年年初的《股份制试点企业会计制度》,除了传统的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方面的内容处,也独立地规定了一些资产计价和收益确定政策。实施"两则两制"时,由于当时《企业会计准则》只有一个基本准则,尚不能满足具体指导企业会计实务的需要,所以根据基本准则按行业制定了13种会计制度。这些行业会计制度也相应地充实一些会计政策的内容,即资产计价和收益确定方面的内容。这就是为什么随着具体准则制定工作取得进展,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的重叠之处越来越多、我们越来越关注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关系问题的根本原因。

如果说,20世纪80年代末开始会计准则时,还主要是直观地借鉴西方国家会计准则这名称和形式,那么经过10年来制定会计准则的长期实践,我们切实感到,分要素、分经济事项制定会计准则这个形式,有显著的优越性。一是分会计要素、分经济业务制定会计准则,有可能将某个要素或业务所涉及的定义、特征、确认、计量和披露要求阐述得比较全面且清楚,逻辑严密;而会计制度是按会计科目组织其逻辑结构的,其核心是账户设置、记录内容和借贷规则,不可能象会计准则那样根据特定要素或业务的需要灵活组织其结构和内容。二是会计准则这种形式已经成为国际公认的规范形式,已经为国际社会所认同,象法国、德国等国家也开始采用会计准则这种形式。

曾经普遍认为,会计制度是计划经济的产物,应当用会计准则取代会计制度。现在看来,评价会计制度,应当从内容和形式两个方面辩证地看。就内容来说,通过会计制度规定资产计价和收益确定等会计政策,并不是绝对不可行。有人说会计制度规定过死,不利于企业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会计政策。这种观点是值得商榷的。实际上,并不是会计制度规定过死,而是财务制度规定过死,不能把财务制度的问题算到会计的头上;就现行会计制度来说,除了仍然过多受到财务制度制约之外,很难说会计制度所规定的会计政策过死。再说,就提高会计信息的可比性而言,企业会计政策的选择余地将越来越小。会计制度的问题出在它的形式上,即如前面提到的,由于会计制度是按会计科目组织其逻辑结构的,因此,无法对特定会计要素和会计业务的确认、计量作充分交代,也就限制了它的作用范围,这也是形式决定内容的一个例子。

会计活动包括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四个环节,因此,会计规范也就有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这四个可能的要素。无论是国际会计准则,还是其他国家的会计准则,都只包括确认、计量和报告三个环节,而基本上没有涉及记录这个环节,就我国的会计准则来说,必要时也有一些有关账的规定,比如,单设账户还是合并反映,直接转销还是备抵方法,就属于记录的规定,因为不影响计量的最终结果。有关记录环节,所解决的问题主要有账户的设置、账务处理程序、账户对应关系,账户与报表项目的协调和配合等等。现行会计制度的形式特别适合于记录制度。所以,要不要用会计准则代替会计制度,实际上就变成了还要不要对会计记录环节作出规定?有关记账方面的事,是不是交给企业自己来做?

笔者认为,会计制度有关记录环节的规定,主要是帮助企业设置会计科目和建立会计核算体系,并不象会计准则那样直接影响会计信息的质量,所以,要不要对会计记录环节作出规定,取决于企业会计实务有没有这个需求。离开特定环境,绝对地说取消会计制度或保留会计制度,都是片面的。

近一个时期以来,有不少发展中国家建议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对包括会计记录在内的账务处理作出规定或提供指南,日前,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新设的发展中国家和体制转换国家会计指导委员会(即steeringcommittee;我国会计文献大都将其译为"筹划委员会"。笔者认为,译为"指导委员会"更为贴切),其研究课题之一是,就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要不要就会计程序提供指南提出决策建议。另外,法国的通过会计制度(即plangeneralcomptibles;国内大多将其译为"会计总计划"或"会计总方案",这实际上是对法文的直译。法律注册会计师协会最近出版的英文文献,将其译为generalaccountingsystem。笔者以为,为正确表达这份制度所包含的内容,应当译为"通用会计制度")作为法国会计特色的体现,在西非国家及世界一些地区有很大影响。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提出的命题也是,要不要提供象法国通用会计制度那样的会计指南。

第2篇: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的区别范文

关键词:财务会计;税务会计;关系;分离;趋同

近年来,我国税收制度和会计制度经历了重大变革,逐步走向规范、合理。同时,为了很好地体现税收与会计制度的原则和目标,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变化的新情况,税收与会计制度的具体政策规定也越来越丰富。在这一发展过程中,会计界出现了两种不同的看法:一是税务会计从财务会计中分离出来,建立独立的税务会计;二是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适度分离、协调发展。2006年财政部颁布新企业会计准则,在税法不作相应调整的情况下,会计准则与税法的差异呈扩大趋势。鉴于企业会计制度和税法的目的、基本前提和遵守的原则有所不同,两者之间存在差异是必然的。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是否应该分离,关键在于会计收益与应税所得两者的差异程度及其可协调性。税法与会计制度的适当分离,有利于两者遵循各自的规律,逐步趋向规范完善;而过多的差异将产生不必要的成本,因此,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应该适度协调发展。

一、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的联系与区别

(一)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的联系

1、税务会计的信息以财务会计的信息为基础。企业通过建立的一整套财务活动资料,一方面为企业对外编制财务报告提供基本依据,另一方面企业在此基础上进行税务会计处理。也就是说,以企业会计利润为基础,对于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无差异部分,税务会计可以直接利用财务会计的核算结果,直接反映在税务会计报表上,对于两者产生时间性差异或永久性差异部分,再按照税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必要的调整,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项目表”就说明了这一点。

2、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的协调最终将反映在企业对外编制的财务报告上。由于任何税务会计处理均会对企业的财务状况产生影响,而这种影响必然反映在财务报告中。企业通过比较资产、负债等项目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确定的账面价值与按照税法规定确定的计税基础之间的差异,将该差异的所得税影响确定为“递延所得税资产”与“递延所得税负债”,用来记录企业所得税与企业会计利润产生暂时性差异。

(二)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的区别

1、目标不同。税务会计的基本目标是遵守税法规定,即达到税收遵从(正确计税、纳税、退税等),从而降低遵从成本。高层目标是向税务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信息有助于其进行税务决策、实现其税收收益最大化。财务会计报告的目标,是通过对所有经济业务进行记录和核算,最后编制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表,向财务报告使用者提供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履行情况,有助于财务报告使用者做出经济决策。

2、计量属性原则、依据不同。税收制度是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的混合,而企业会计制度坚持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强调收入是否实际发生,以及收入与费用相配比;2006年的新会计准则中规定会计计量属性主要包括:历史成本、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公允价值这五种方法,税法以历史成本为税收征管的核心要素,只有坚持历史成本原则,才能做到纳税有据可查,并有效约束计税过程中的主观性和随意性,维护税收的确定性原则;会计核算中的配比原则是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的,而税法中的配比原则还需要同时遵循相关性原则和历史成本原则;会计方法具有灵活性和会计准则、制度具有弹性,会计核算中的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和谨慎性原则在税法中并不采用,税务会计的核算必须严格按照依据国家税法和会计准则规范纳税人的会计行为,税务会计一般不对未来损失和费用进行预计,超出税法规定的收支事项,即使是企业已实际发生的收支事项,也不得列为纳税所得的构成要素,当会计准则与国家税法规定不一致时,必须按税法的规定进行调整,计算所得税额并向税务部门申报,具有强制性、客观性和统一性。

3、核算对象不同。财务会计的核算对象是企业以货币计量的全部经济事项,既要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又要反映企业的经营成果和资金变动情况,不论是否涉及纳税事宜,以满足国家宏观管理及企业债权人、投资人和经营管理者的需要,其核算范围包括资金的投入、循环、周转、退出等过程;而税务会计的核算对象是因纳税而引起的税款的形成、计算、缴纳、补退等经济活动的资金运动,其核算范围包括经营收入、成本(费用)与资产计价、收益分配、纳税申报与税款解缴、税收减免和税收筹划等与纳税有关的经济活动。

二、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差异的可控性

(一)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由于差异产生的分离是可控的

1、两者目标不同,必然使会计利润与应税所得发生差异,在处理会计目标与税收目标的关系上,既存在相互协调的模式,也存在不相协调的模式。在我国,会计准则是由政府制定的,会计与税法之间有着充分的可协调性,两者之间的差异实际上很小,因而,实行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分离的可能性很小。

2、两者因其法律依据不同,故其收入确认范围与确认时间不同,从而造成会计收益与应纳税所得者的差异。协调两者之间的关系,差异就小,互不协调差异就大,而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是否应该分离取决于应税所得与会计利润之间的差异程度。即“永久性差异”和“时间性差异”程度。永久性差异由计算一定期间会计利润与应税所得的内容不同而发生的,在以后各期不能转回的差异。时间性差异是由一定期间会计利润与应税所得所包含项目在确认的范围、时间、计量标准和方法上不同而产生的,在以后期间可以转回的差异。税务会计主要研究核算时间性差异的理论和方法,税务会计是否要与财务会计相分离,最终取决于时间性差异的程度和时间性差异是否具有可控性。税法在许多方面认可财务制度,是税收政策与财务政策之间协调的一种重要的方式,是法规体系中高一层次的法规(国务院颁发的税收条例)对低一层次的法规(由财政部长令的“两则”)的认可和肯定。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作为同一层次的法规,同样存在着可协调性,我国由于具备完整的财务制度体系,并与会计制度、税收法规相协调,许多会计收益与应税所得的差异得以事先处理,使会计与税收的核算依据趋于接近,而不是拉大差异,因此,税收政策、财务政策与会计政策之间的协调可以控制这些问题的。

3、两者因核算对象与原则不同,造成会计利润与应税所得不同。财务会计为使报表公允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允许企业在一定的情况下对收益和费用进行合理的估计。而税法为了保障税收收入,便于征管,一般不允许企业估计收益和费用,但在复杂的经济情况下,也存在着灵活性、可协调性。税收政策、财务政策和会计政策同出于财政政策,税法与财务会计核算原则不同,并不是绝对的,还是可以视不同情况作不同处理。按照“统一税法,公平税负,简化税制,合理分权”的指导思想,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除了所得税《条例》认可财务制度的部分外,对财务制度与《条例》有抵触的部分,财政部对财务制度进行了必要的修改并发出了有关衔接的通知,得到了有效的协调,简化了纳税所得的计算,有利于税收征管。

(二)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分离的成本效益分析

1、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分离的成本分析。建立分离体系成本,税务会计要有自己独立完整的涉税会计体系,能明确地税法与会计的差异进行协调与处理,增加了广大纳税人遵从税法、会计制度的成本,称作遵从成本,包括增加税务核算处理成本、税务会计人员的人力成本、税收征管成本以及其他成本。目前,我国公民的依法纳税意识不强,漏税、逃税、偷税行为时有发生。如果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相分离,很可能导致我国税收工作秩序的混乱,造成征税上的困难。另外,由于我国纳税申报制度、税收征管制度尚未健全,税收征管人员素质较低等因素,使税务会计从财务会计中分离出来存在着重要困难。纳税人既要贯彻执行新会计制度规定,又要依法纳税,两者都是强制性的法律,纳税人为遵从这两种法规将大大增加核算成本。在实务中,一些纳税人没能准确理解差异和对其做准确的纳税调整,造成无意识违反税法规定的现象,从而面临着缴纳税收滞纳金或者罚金的危险,导致或增加最终的纳税风险机会成本。

2、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协调的效益分析。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与完善,我国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逐步出现差异,会计与税法的适当分离在相当程度上保证了企业的自主性。如果企业是通过对外筹资建立,需要对外提供法定报告,存在公众利益,此时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的分离程度越高,取得的收益就越大。而我国企业更多的是依赖银行贷款,居民一般都愿将钱存在银行或购买国债,政府在企业经济管理中起着重要作用,会计信息在国家税收管理中起着重要作用,反映了财产经营责任和为纳税提供信息,因此,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应该协调发展,企业的税务会计信息和财务会计信息质量都得到了较大提高,而高质量的会计信息对企业领导层的决策可以起到相当大的帮助,从而增加决策效益,同时增强企业的涉税核算能力,有助于企业开展更多的、有效的纳税筹划,帮助企业充分利用各种税收优惠政策,避免不必要的纳税损失,在会计处理上企业可根据其具体情况及经营环境的变化在会计准则的指导下灵活选用会计政策,合理计算收入,恰当分配费用,以保证企业财务目标的实现及企业决策的顺利实施。

保持会计准则与税收的协调发展,加强会计监管与税收治理的协作,不仅可以节省企业遵从会计相关法规的成本,而且税金支付对虚假收益的会计舞弊行为具有一定的制约作用,可以减少对市场行为主体的扭曲作用。

三、关于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协调的建议

在处理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两者之间关系时有两方面选择,一是扩大两者差异,走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分离的路子;二是进一步搞好财务政策、税收政策与会计政策的协调,努力缩小这种差异。一个国家的税收制度、会计制度和财务规范有其历史的发展过程,并形成了一定的惯例。我们过去财务制度中的问题是管的过多、过死,经过十几年的改革,特别是《企业财务通则》的实施,应当说基本上解决了两者关系问题。在进一步的改革中搞好两者的协调,保持两者政策上的一致性,杜绝各搞各的、互不协调的情况。在会计收益与应税所得的处理上,力求控制时间性差异,缩小这种差异。

财务与税务会计有着趋同即缩小差异的趋势,但是这并不否认在一定范围内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间固有差异的长久存在。税法与会计制度之间始终会保留一些固有的差异。其中,企业发生的因违法性支出、违法性经营活动而承受政府部门的行政罚款和司法罚金,企业的财务会计可以作为成本,费用或损失列支,而税法不允许在所得税前列支,就是针对国家税收利益直接为谋取国家税收利益为目标的行为。

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间走向趋同有着客观的理论基础与优化资源配置的利益驱动。根据我国税收征管以及会计工作发展情况,预测两者之间有走向趋同的可能。一是会计制度与税收法规制定的协作、协调,可实现两者趋同。由于财政部作为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制订机构的权威性和有效性已经得到了理论界和实务界绝大多数人的肯定和认同,同时财政部又是制订我国税收规章制度最重要的部门,这样未来会计制度与税收法规趋同就存在制度基础。随着法律法规的协调性加强,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之间的趋势应该是协调基础上走向趋同。二是企业的税务筹划活动刺激实现两者趋同,在收入、费用一定的情况下,税后利润与纳税金额此消彼长,企业在合法前提下通过税收筹划,减少应税行为,降低税负。因此,会计政策、税务政策的制定与实施有着协调发展的必要性。

参考文献:

1、陆宁.纳税遵从的成本――效益分析[J].税务研究,2007(3).

2、王晓梅.企业所得税制度与会计准则的协调[J].税务研究,2007(1).

3、于振亭,贾丽.我国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的分离初探[J].财会月刊,2004(11).

第3篇: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的区别范文

[关键词] 会计制度;改革;不足与完善

doi : 10 . 3969 / j . issn . 1673 - 0194 . 2016. 13. 012

[中图分类号] F2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 - 0194(2016)13- 0027- 03

1 前 言

2016年是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十三五”规划的第一年,财政部会计司已明确将于2016年全面进行会计制度新一轮的改革,并计划制定和《会计改革发展与“十三五”规划纲要》,新一轮的会计改革工作应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的精神,结合我国经济下行的发展趋势,坚持制度创新,加强会计监督,建立适合我国经济新常态的全新会计制度体系。新一轮会计改革的内容主要包含完善国家会计法律法规,加强会计准则的建设和完善,完善针对企业的会计准则,加强企业管理会计体系的建设,加强企业内部控制,进一步完善会计信息化建设,推进会计人才队伍的建设,加强对于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的日常监管,进一步加强会计理论体系的建设,深化会计准则和会计核算方式与国际标准的接轨等,旨在改变不适合我国“十三五”发展的会计制度,实现我国经济结构的顺利转型,促进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完善,提升我国的国际地位。但是就目前而言,我国的会计制度改革仍然存在诸多不适合企业改革的地方,特别是对于《中国制造2025》提出的制造业改革起不到较大的作用,也存在诸多不利于我国市场经济完善的地方。我们接下来通过对会计制度改革中存在的不足进行深入的剖析,同时结合我国市场经济的现状和我国会计行业的行业特性,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以期能够完善我国会计制度的改革。

2 我国会计制度改革中存在的不足

2.1 会计制度改革无法与企业改革相适应

会计制度改革中未能充分考虑各行各业的企业发展的实际需求,导致会计改革不能发挥实质性的作用。第一,会计制度的改革不能满足企业多元化的发展需求。随着我国“互联网+”发展模式的不断深入,企业的生产经营策略和会计账户的设置发生了巨大变变革,财务数据更加庞大而复杂,经营方式更加多样化,而会计制度的改革未能充分考虑一些虚拟网络公司和在线交易平台的发展需求,无法与企业的发展相适应;第二,会计制度的改革没有规范不同行业会计信息的处理方式,使得投资主体无法对不同行业的会计信息进行对比分析,使得投资低效,不利于市场资源的优化配置;第三,会计改革中会计核算准则的不统一,还会使得企业的外部财务监督较为困难,投资者和社会公众要想对企业进行财务监督,就必须熟悉不同行业的各种财务制度和核算方式,加大了外部监督的难度,使得企业财务监督的效率低下。

2.2 忽视了会计信息化建设和会计综合人才的培养

会计制度改革中往往局限于会计准则、会计处理方式等方面的改革,而忽视了会计信息化的建设和会计人才队伍的培养。首先,互联网时代的来临给企业带来了庞大的、多样化的财务数据,会计改革中会计信息化建设的不足,使得各会计人员在会计核算过程中效率低下,且严重影响会计核算的准确性;其次,国家设置了注册会计师这个证书以加快会计人才的培养,但是对于注册会计师证书的获得方式上还不够科学,许多获得注册会计师的人仅仅是对考核的六个科目有一定的了解,甚至仅仅具备应试的能力,而对于会计实务方面的能力和经验相当欠缺,而大部分单位又过分的看重注册会计师这个证书,造成一些注会人员根本无法胜任复杂的会计核算;最后,国家对于会计人才的培养局限于会计核算能力、基本审计能力的培养,而忽略了统计学、风险控制、企业兼并重组等方面的培养,使得会计从业人员无法应对如今多变的经济行为和发挥管理会计的职能进行财务风险的控制。

2.3 会计制度缺乏系统性和外部监督

会计制度改革过程中缺乏系统性,导致会计体系各个分支缺乏互相的牵制和促进作用,使得会计制度执行的低效,且会计制度改革的外部监督体系不够完善,具体的问题有一下几点:一是会计体系不够完善,并未纳入一些新兴的会计分支,比如针对我国网络经济的不断发展,会计制度的改革并没有建立分门别类的针对020、B2B、P2P、F2C等的会计规范和会计准则,使得这些公司的会计核算缺乏相应的依据,会计人员在会计核算时可能做出不规范甚至不合理的会计处理行为;二是会计制度改革并没有强制要求企业建立内部核算制度,这就使得在企业的外部核算时缺乏参照,可能导致企业账目不清、财务数据造假等现象的发生,对于财务数据的审查缺乏系统性;三是会计改革对外部监督进行规范,会计师事务所在进行外部监督时可能收受贿赂,编制虚假审计报表,严重损害投资者利益和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2.4 会计制度改革缺乏国际化

我国会计制度改革与国际接轨程度较低,严重影响我国企业进行国际贸易和市场经济的完善。第一,我国现行的一些会计处理方式与国际上的会计处理方式存在差异,比如在固定资产折旧、存货计价方面就存在较大的区别,虽然说可能符合我国市场经济的实际特点,但是仍然不利于我国企业国际间贸易的顺利开展;第二,我国上市公司会计报表的编制缺乏“国际间语言”的使用,涉外经营的公司需要按照我国的会计准则和涉外经营所在地的会计准则编制不同的报表,这就使得这些涉外经营企业财务报表的编制较为复杂,核算成本上升,不利于参与国际间竞争,阻碍国际间贸易的开展。

3 完善我国会计制度改革的建议

3.1 根据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进行企业会计制度的改革

建立与企业改革和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会计制度改革,首先,建立全面的会计核算体系,以满足市场经济的多元化和企业改革多样化。针对我国日益盛行的“互联网+”的发展模式和线上线下的经营模式,完善网络会计体系的建设,建立不同的会计核算方式和税务处理方式,严格控制电商偷税漏税行为的发生,确保财务信息可以反映企业真实的经营状况;其次,除了差别较大的行业以外,大多数行业应该建立较为规范、统一的会计准则和会计核算方式,对于略有区别的会计科目给与详细说明,以方面投资者和社会公众对企业财务报表进行分析、判断,确保投资的准确和高效,促进市场资源的有效配置,同时会计准则的统一也方便投资者和社会公众对企业的财务信息实现外部监督,保证企业财务信息的准确和健康,促进市场经济的稳定发展;最后,针对我国市场经济不断下行以及企业面临巨大的竞争压力,致使企业资金链紧张的情况,应当通过对会计准则的改革,增加会计核算的灵活性,一定程度上化解企业可能面临的财务危机,维持市场经济的健康稳定。

3.2 强化会计信息化建设和综合会计人才的培养

首先,加强各企事业单位会计信息化的建设,在各企事业单位引入由财政部统计司统一的财务处理软件,并逐步普及会计电算化,全面提升我国会计体系的运行效率,同时会计信息化建设的完成还能确保会计核算的准确性和提升企事业单位的经营效率,促进整个社会的高效运转;其次,严格规范注册会计师证书的获取资格,对于通过“6+1”考试的会计人员,还应当进行会计实务方面的考核,比如要求必须从事三个以上的会计实务项目,并且撰写会计实务的处理报告,由会计司审核通过以后,再颁发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若5年内没有完成会计实务考核的,应当重新进行理论的考试。并且对于注册会计师进行一年一次的考核,考核其对于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变化的理解,而不能像现在一样进行形式化的考核;最后,对于会计从业人员进行各个综合学科的定期培训,培养复合型的会计人才,建立复合型的会计人才队伍,以适应我国市场经济的多样化和应对市场风险的不断加剧。

3.3 完善会计制度,同时加强会计制度的外部监督

完善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的建设,对市场经济中涉及的各个会计分支进行细化,同时加强会计制度的外部监督是我国会计制度改革最重要的环节之一。第一,完善会计准则,建立系统、完整的会计准则和会计核算体系,对于020、B2B、P2P、F2C等新兴的经营模式,建立全新的会计分支来对这些企业进行会计核算,并针对这些企业不断变化的经营方式不断更新会计准则和会计核算方式,避免会计核算方式滞后导致的会计核算不够全面、准确;第二,会计制度的改革应当强制要求企业建立内部审核制度,企业必须对自身的经营状况和财务数据进行每个季度的内部审计,并将审计结果交予上级会计部门,为外部审计监督提供依据和参照,在确保会计核算系统性的同时增强会计信息的真实性;第三,强化会计师事务所的外部监督职能,并且规范会计师事务所的外部监督行为,建立有效的牵制机制,比如会计师事务所和国家审计部门同时进行审计的方式,避免审计人员为谋私利编制虚假审计报表的行为出现,确保企业外部监督的实效性和企业会计信息的真实性。

3.4 推进我国会计制度改革的国际化进程

推进我国会计制度改革的国际化进程,可以从以下几点着手:一是通过对国际会计准则和会计核算规范进行研究,重点关注与我国国际贸易最频繁的国家的会计准则,然后对我国不利于促进国际贸易的会计准则进行改进和完善,并且对国际经济形势变化对我国会计准则的影响进行定期评估,比如汇率变动对于我国会计准则的影响等,采取合适的应对措施;二是加强会计准则确定过程中“国际间语言”的使用,对我国的涉外贸易企业建立与贸易国统一的会计核算标准,节约这些企业会计核算的成本,增强其竞争力,同时促进我国会计制度的不断完善。

第4篇: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的区别范文

关键词:医院会计 会计理念 会计制度 改革创新

一、会计理念与会计制度改革创新研究的必要性

(一)新时期国家医疗改革的必然要求

从1994年开始,国务院就开始实行试点定点医疗改革,揭开了我国医疗改革的序幕,到2012年,全国两会特别策划,聚焦医疗体制改革,标志我国医疗改革进入新的里程。随着我国医疗改革的渗入,国家的医疗改革已经涉及医院的各个方面,包括人事和财务的各个方面,在财务方面,为了规范医院财务的会计核算,用以保证医院财务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国家特别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对医院的会计核算进行了变革性的规定,要求各大医院按照规定进行会计理念和会计制度的改革创新,建立符合自身实际情况的会计核算机制。

(二)原有的会计理念与会计制度已经无法完全满足需求

首先,随着社会经济水平的提高,人们生活物质需求得到了满足,对身体健康日益重视,对医院的经营管理水平也有了很高的要求,因为医院是经营管理水平直接决定了医院的医疗水平,而财务会计作为医院经营管理的基础,医院的财务会计制度直接决定了医院的经营管理水平,人们对医疗水平要求的提高,归根究底也包含着对医院会计理念和会计制度水平要求的提高。

其次,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市场经济对外开放程度提高,面对全球经济市场的竞争环境,我国医院原有的会计制度和会计理念已经无法适应激烈而残酷的竞争环境,必须进行改革创新,才能够适应市场经济的变革,求得自我良性发展。

(三)推进会计理念与会计制度的改革创新具有巨大的现实意义

首先,会计理念与会计制度的改革创新,对医院自身的发展有促进作用。通过对会计理念和会计制度的改革创新,可以让医院的财务管理制度得到进一步的完善,也可以促使医院的资金流量快速高效,帮助企业完善医院的管理制度和管理程序,提高医院的经营管理效率;也可以通过会计理念和会计制度的创新,通过会计的实际操作,保证医院会计信息的真实有效,通过对医院真实会计信息的公开,可以争取社会更多的信任,获得更广大的市场。

其次,通过会计理念和会计制度的改革创新,有助于我国医疗卫生事业的改革。医院对会计理念和会计制度进行了改革创新,提高会计工作效率,做好了自身的财务工作,促进了自身的快速发展,而医院作为我国医疗改革的核心机构,医院的变革和进步必然会带动我国医疗卫生事业的变革和进步。

最后,医院会计理念和会计制度的改革创新,对提高我国人民的生活质量水平有巨大作用。医院进行自我改革修复,促进了自身经营管理的改善,提高了在医疗卫生事业方面的服务能力,随着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我国人民的生活质量水平也就会随之得到改善和提高。

二、会计理念与会计制度改革创新的具体措施

(一)加强对国家法律法规的学习

不管医院的社会地位如何重要,作为市场的一个主体,其行为都会受到法律的规范和制约,医院进行会计理念与会计制度的改革创新,必须要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所以,进行会计理念与会计制度改革创新首先必须要学习了解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关于印发(征求意见稿)的通知》,还包括其它相关的政策措施,都必须要进行透析,这样才能保证医院的会计制度合法合理。

(二)引进“权责发生制”理念

国家在医疗改革中,新增加了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的制度,要求医院不能以是否取得现金为依据来确认是否收到财政资金,而必须以是否获得收款权利来作为依据来计入收入,这就是权责发生制,也就是你一旦获得了收款的权利,那么你就已经获得了财政资金。这就要求医院在进行会计记账的时候,明细自身收款权利,在自己获得收款权利的时候,就将这笔资金计入会计核算当中。

(三)推进投资管理

医疗机构虽然是卫生事业机构,但是已经逐步趋向市场化,必须要自己寻求生存和发展。对于市场中的企业,要获取更好的生存环境,扩大经营规模,进行自我宣传,建立品牌效益,就必须要有巨大的资金支持,由此,医院必然要寻求自身的融资渠道,获得更多的支持资金,而投资就是其中一种,但是,投资管理必须依法办事,根据《医院财务制度》规定,医院就在保证需要正常运转和事业发展的前提下严格控制对外投资,范围仅限于医疗服务相关领域。不得使用财政拨款、财政拨款结余对外投资,不得从事股票、期货、基金企业债券等投资。医疗机构推进投资管理,在投资之前必须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并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批准

推进投资管理,进行投资项目核算,医院可以对此单独立项,但是必须要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确保信息的真实可信,也只有这样才能为以后提供好的参考,促使医院在以后的投资方向上做出更好的选择。

(四)做好固定资产管理

何为固定资产,对于医院来说,是指固定资金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其中专业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也应作为固定资金管理。如,图书、办公桌椅等,新会计制度下医院应当对除图书外的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固定资产在使用的过程中会形成损耗,包括有形损耗和无形损耗,有形的损耗就是指看得见的损耗,无形损耗就是因为使用过程而产生的性能等减少,而且必须要对损耗进行量化核算,形成折旧费用,这会有一定的难度,但是确实进行固定资产会计核算所必须要考虑的因素,将折旧费用作为成本计入贷方。。做好固定资产的会计管理,有利于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可信。

(五)建立会计预算,做好财务会计内控管理

建立会计预算,做好财务会计内控管理,是从整体上来进行会计制度的创新管理的,这样可以促使医院的会计制度更加规范和标准,这也是区别于传统简单会计理念的重要改革。

建立会计预算,以预算报表为主,将预算方案进行数据化管理至关重要。做好财务会计内控管理,对执行过程要进行数据化的考核,将会计记录的数据进行统一规范标准的管理,方便与预算方案进行对比分析,监测预算执行结果。

(六)转变传统“以药养医”的经营方式,用行动反作用于会计的改革创新

在《关于印发(征求意见稿)的通知》里面,对医疗和药品的收支核算进行了合并,将药品的进价和销售价格之间的差价予以删除,并且把药品收入的核算归入医疗收入的二级科目中,要求药品的会计记录必须按照药品的进价进行核算,这在客观上就要求医院必须要改变传统“以药养医”的经营模式,寻求更好的自我发展经营模式。

那么,医院要彻底跟上法律的规定,做好自我的会计核算,就必须做好自我的药品的价格调整,让药品的价格符合市场价格,传统的高价药品已经无法继续为医院获取相关的经营费用,所以,医院必须要进行自我的变革,改变传统经营方式,用以反作用于会计制度,促使会计制度的完善发展。

三、总结

医院的会计理念和会计制度的改革创新,是时代的必然要求,也是医院的必然要求,对我国医疗事业的改革发展完善有巨大的促进作用,所以,医院自身要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做好各类资产的管理,建立预算机制,做好财务的内部控制,转变传统经营方式,获取更好的自主经营方式,从而实现自身的长远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阎力.医院会计制度改革与医院会计新理念[J].现代经济信息,2011(08)

第5篇: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的区别范文

关键词:科研纵向课题 经费预算科目 事业单位财务制度 审计

中图分类号:F2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3)02(a)-0235-02

随着科研事业的蓬勃发展,科研投入不断增加,科研课题数量及经费类型也种类日益增多。如何使科研纵向课题经费预算与会计成本核算科目合理有效的结合,即做好科研经费的合理有效执行又在实际运作中符合《科学事业单位财务制度》,成为在编制科研预算、执行科研预算、完成财务决算、达到项目验收审计合格的重要环节,给纵向科研课题经费管理和核算人员提出了新的要求。

1 科研纵向课题经费管理与会计核算管理协调中存在的问题

1.1 科研经费预算管理弱化

近年来国家国力的提高,国家对科研的投入日益加强。每年申报各类科研项目、项目立项、获批科研经费是科研管理中的重要环节。有创新、有热点、有前景成为申报项目的重要关注点,相应的项目经费预算编制的合理、执行中符合会计核算制度投入的精力和思考不足;在获得立项批复,得到经费后的项目执行过程中,经费执行的合理、符合会计核算科目的要求时常常遇到问题,出现项目预算没有列支的项目,在实际科研实验过程又必须开支,产生计划与保障、监督与控制脱节,降低了经费整体使用效益。

1.2 科研纵向课题执行过程中各部门之间协调力度不足

各职能部门之间的“隧道视野”影响对科研经费全面管理的效率。在项目申报、立项中科研管理部门和课题组更关注的是课题选择、资源开发、项目设计,重视申报、立项的成功率,课题的技术质量;在经费执行过程中财务部门及核算人员并不了解项目申报的过程、课题技术指标,只能按部门从各自的角度来管理,只照财务政策规定的原则和会计科目进行会计核算。形成了:科研项目组、科研管理部门、财务管理靠核算人员进行整体理顺和协调力度不足。

1.3 科研纵向项目预算与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的难点

第一,科研纵向课题和经费预算,主要是科研管理部门与科研课题组人员根据科研实验条件资源的配置及课题需要,预测、估算的基础上编制,财务人员及核算人员并没有参与编制,使项目经费与会计核算科目从项目预算开始就存在差异;第二,科研工作存在着不确定性强,不能像其他工程和生产产品一样有规范遵照,能比较准确地预测进度和制定预算;第三,有些科研项目批复经费时,不会完全批复申报的预算经费,需要有自筹资金配套。

会计成本核算:经费到位后,在项目执行过程中财务部门和核算人员按照会计制度和会计科目对每一笔发生费用的合法性与合规性进行审核,在满足会计科目要求的情况下与科研项目预算相符的达到执行项目预算的目的。

科研纵向课题在运作管理过程中包括:预算编制、预算执行、财务决算、审计验收、申报成果、专利等环节。在预算环节,课题组科研人员按照预算科目体系申报经费支出项目;在预算执行环节,财务人员使用的是《科学事业单位财务制度》的会计核算科目体系;在财务决算环节,财务核算人员与课题组科研人员协同从《科学事业单位财务制度》的会计核算科目体系中按照科研预算体系将支出成本分类;在审计环节,审计人员为了弄清楚科研预算科目与会计核算科目的详细内容及符合法律法规性,掌握科研预算、决算与实际支出的差异,就要在科研预算科目体系与会计核算科目体系之间困惑地反复切换。

2 改进科研纵向课题经费管理与会计核算科目管理与协调措施

纵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是从项目立项、项目执行到项目结题、验收全过程的管理。项目申报时按照相应的项目经费申报政策指导制定项目预算;再根据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准则与项目批准计划书监督科研项目的经费执行过程;在项目验收结题时对项目经费进行合理规范的处理。

2.1 创新科研管理体系,加强科研纵向课题管理

针对科研项目多,纵向科研经费来源不一,预算科目不同的特点,科研部门、财务部门、协同项目课题组及核算人员共同组成纵向课题经费管理架构体系,从项目申报、立项源头开始,编制既符合科研项目预算要求,又不违反财务管理制度的、合理可行的预算。

2.2 规范项目预算的编制

科学的编制科研项目预算在科研经费管理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也是构成科研纵向课题经费管理体系的基础。为了充分解决科研项目技术管理与科研经费管理相对脱节的问题,在项目立项时就加强项目经费预算的管理,使经费预算更加合理化、科学化。科研管理部门在指导项目组科研人员填报项目申请、将立项思路表达出来的同时编写科研预算科目过程中能有财务或核算人员参与一起制定。首先科研项目课题组成员从专业技术角度上建立科研项目的任务及目标,根据历史数据分析,设置环境假设,确定限制因素,协调限制因素,最后产生项目的基本预算;其次财务部门或核算人员根据国家的财务相关法律、法规,从财务管理制度的角度为项目基本预算提出指导和修改建议,特别是项目预算支出中的支出类别及额度的合理控制。在考虑到项目研发不确定性、专业性留有适当的调整和追加范围。

2.3 科研纵向课题经费管理与会计核算科目管理体系的具体比较探索协调办法

(1)科研纵向项目预算科目。

目前在研发中的纵项科研项目可以分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973、863)及科研支撑项目、国家自然基金项目;院所技术开发项目;重点新产品项目;省院省校科技合作项目;技术攻关项目;社会发展项目;国际合作项目;军品配套项目;省部产学研项目;重大科技专项;科技创新基金项目;青年基金项目[1]等仅项目分类就多达十多种,经费来源也各不相同。在做项目预算时的要求也有区别,那么如何掌握好政策法规,合理编制科研项目预算就愈发显得重要。

中央财政科研项目预算科目规定支出预算十二个科目,名称及反映内容为: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交流与合作、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管理费、其他等。

(2)会计核算科目。

国家对科研项目的预算科目进行了规范,对科研项目支出的会计核算科目还没有严格统一的规定,承担国家项目的单位会计核算管理级次或管理模式不同,执行的会计核算科目的设置也就会与科研项目预算科目产生差异,在项目执行、项目财务决算、项目验收和审计过程中就要反复进行不同科目的切换。

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科目,按会计准则规定:基本工资、补助工资、材料费、水电燃料费、设备购置费、差旅费、修缮费、养老保险、业务招待费、其他业务费、劳保用品等。

(3)比较与协调。

通过对比可以看出:科研纵向课题国家项目的预算科目与会计核算科目的名称及其所反映的内容,可以看出某些对应关系:①国家项目预算科目的名称与会计核算科目完全相符(相同关系)差旅费、材料费;②名称不同内容相符(基本相符)燃料动力费;③一个会计核算科目对应多个预算科目:设备购置费对应设备费、设备管理使用费、租赁费、修缮费;其他业务费对应劳务费、研究生培养费、国际交流与合作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会议费、专家咨询费等。

可见,在科研项目预算执行过程中,预算科目与会计核算科目之间既有相同可以完全对应的科目,又有基本相同,名称有别,内容基本一致的科目以及包含多项目的科目。在执行科研项目预算过程中有效地区分好预算科目与会计核算科目的关系和内在联系,合理地将会计核算科目中的“其他业务费”项拆分合理,对应上科研预算科目的要求,才能在科研项目财务决算、审计验收中顺利通过。尽可能地减少审计师审计过程中的困惑切换。

(4)发挥三级核算会计优势,合理设置科研项目执行科目。

针对科研项目预算科目体系与会计核算科目体系的区别,结合各类纵向科研项目预算科目的特点编制有针对性的科研成本核算科目,每月根据会计核算科目总账,统计汇总编制符合科研预算科目的要求的专题成本帐,跟踪科研预算执行进度,根据经费执行进度情况,提醒科研人员在下一步科研预算执行过程中经费支出的针对方向,做到科研预算执行进度与科研项目试验进度保持一定的同步,使的科研预算科目有效地与会计核算科目相结合。尽可能地提高预算管理有效性和科研效率,特别是在科研项目预算执行及中期审计检查过程中极大地方便了按照科研预算科目进行经费支出的统计,提高了科研效率和财务数据统计的准确性。

(5)借助现代科技,开发利用计算机网络为科研预算执行服务。

在高科技浪潮席卷全球的时代,人类迈入了全球信息化和知识经济,以软件、硬件、网络、通信、多媒体等为核心的信息技术已渗透到社会管理、生活的各个领域,将现代信息技术有效地与科研预算科目、会计核算科目有效结合,共建一个高效平台使得两种核算科目得到相符、相容,实现既满足科研项目预算执行的要求,又符合会计核算科目、会计制度的法规、制度实现双赢是势在必行的发展道路。

3 结论

(1)科研纵向课题课题种类多,渠道多、经费类型多,科研预算科目各不同,在执行预算中如何与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科目有效衔接存在差异。

(2)合理认识差异,掌握国家科研纵向课题经费预算支出规则,运用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法律法规,探寻有效解决途径,减少项目计划执行、中期检查、审计、财务决算的困惑。

(3)发挥三级核算优势,建立科研纵向课题经费预算支出与会计核算科目有效结合平台实现科研项目经费执行与科研开发进度紧密结合。

参考文献

[1] 蔡斯.运营管理[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3.

第6篇: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的区别范文

依稀记得,“两则两制”的颁布是何等地轰轰烈烈,它们成为新时期我国财务会计改革的里程碑。而时值今日,它们的命运却是大相径庭,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依然生机勃勃,不断推陈出新,而财务通则和财务制度却一成不变,已是昨日黄花,其中的原由确实值得我们回味和沉思的。在财务会计改革的初期,我国正处于经济转型阶段,十四大提出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刚刚开始建立,各方面都还不成熟,此时出台以《企业财务通则》为核心的统一财务制度有一定的客观必然性。

首先,从企业角度来看,这一阶段我国的企业、特别是作为经济主体部分的国有企业还没有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市场主体,其行为仍然保留着计划经济模式下企业依靠政府的惯性,其财务行为也不例外。由于长时期体制的束缚,企业几乎丧失了独立决策能力,总是希望有一套现成的行为指南作指导,既容易执行又可以降低企业领导者的责任。因而在这种情况下,将本应由企业自己控制的各项财务政策以及应由企业决定的财务决策拱手让出是客观必然的。

其次,从政府角度来看,这一时期政府仍然集宏观管理者和企业所有者为一身,尚未实现政府职能的转变。在此情况下,其职能的重心总是偏向于宏观管理,作为宏观经济调控的重要手段就是依靠财政政策。但这必须以稳定的财政收入为基础,因而政府希望通过控制企业的财务行为,以确保各时期财政收入的实现是不难理解的,制定统一的财务行为规范则是其必然选择。

无论企业还是政府,这种选择都是无可厚非的,这种选择更深层的影响来自长期的计划经济体制,因而现行财务制度实际上是计划经济在现阶段的延续。

二、市场经济的发展让现行财务制度无路可走

经过十多年的改革和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已基本建立,虽不是很完善,但已经具备了其应有的功能。此时现行财务制度原来赖以存在的基础已发生了重大变化,制度的运行出现了问题。

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进行企业改革,即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使每一个企业都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市场主体。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越来越多的企业在激烈的竞争中成熟起来,其行为也更多的围绕自身利益来开展,企业希望能掌握自己的命运和发展方向,其重要表现之一就是要制定适合本企业自身发展的财务政策,并能独立自主地进行财务决策。但这一合理要求却被现行财务制度严格束缚,其结果是企业想方设法绕开现行制度以谋求其最大利益。这一方面大大削弱了财务制度的作用,另一方面由于各种手段的运用也加大了企业的成本和风险,因而企业抵制现行财务制度的倾向越来越严重。

经济体制改革的另一个重要的方面是宏观经济管理中政府职能的转变。市场经济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依靠市场机制去自发调节经济的发展,在必要时借助政府干预解决市场失灵问题。这就要求政府在宏观经济管理上的作用应是指导而不是控制。基于这一基本要求,我国政府的经济管理职能也确实朝这一方向转变,其行为也趋于理智,也更多地应用法律等手段去规范市场和企业行为,而不再是应用行政力量粗涉。但随之而来的问题是,用来规范企业财务行为的法律、法规越来越多,如公司法、税法、会计法、会计准则和制度等,这些规范出现重叠和矛盾时,谁更具有权威性,如不能很好地加以协调,势必给企业财务行为带来更大的不确定性,也容易让企业抓住规范的漏洞,违犯操作,从而可能扰乱市场。此时的财务制度真正地成为了鸡肋。

应该说经济转型初期曾经赋予了现行制度较强的生命力,但市场经济的逐步完善已经让它无路可走。

三、财务制度改革方向

现行财务制度既然已不能继续发挥其作用,那么需要我们思考的就是如何改变这一状况,其结果只能是进行改革。就改革方向而言有两个:其一是重新制定一套财务制度以适应新经济形势的需要;其二是废除财务制度,以其他规范取而代之。笔者以为第二种选择是大势所趋。

首先,在市场经济环境下企业是市场竞争的主体,是具有人格特征的独立法人,其依照企业产权管理的理论构建企业内部法人治理结构。每一企业都具有独立的经营自和独立的经济利益,在其财务管理观念、方法和手段等诸多方面都不可能完全一致,因而其财务制度不应该也不可能实现统一。此时再制定新的统一财务制度要求所有企业必须遵守执行,显然有违客观事实,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企业管理的灵活性。

其次,随着政府经济管理职能的转变,其指导性作用代替强制性行政干预成为现实。其指导性作用的一方面体现在于各项法律、法规对于行为的规范,这一点随着我国法制化进程的不断深入已成为可能。所以通过《公司法》、《税法》、《会计法》等相关法律去构建新财务制度框架,由企业制定符合自身利益要求的内部财务制度规范其财务行为是明智的选择。而且,我国这些法律、法规中已有相关规定,需要我们做的只是如何进一步去完善,使其更能发挥作用。

第7篇: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的区别范文

摘要经过三年多时间的努力,财政部于1997年5月和7月分别了《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并规定该准则和制度于1998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将财政部原制定的自1989年1月1日起实行的《事业行政单位预算会计制度》(以下简称《原制度》),与这次新制定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以下简称《新制度》)作一比较,可以归纳出事业单位会计在以下几个方面发生了重大的改变。

关键词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改革

一、会计工作的法规体系有所改变

原事业单位会计工作的法规体系为:《会计法》《事业行政单位预算会计制度》;新事业单位会计工作的法规体系为:《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也即事业单位的会计法规在会计制度这一层次上已与行政单位会计法规相分离,并采用“准则”加“制度”的规范模式。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与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相分离的主要原因,可以归纳为这样几个方面,即事业单位与行政单位:

1.性质不同

即事业单位属于公益性质,行政单位属于政权性质。

2.经济业务活动的内容不同

即事业单位主要从事事业活动,生产精神产品;行政单位主要从事行政活动,维持社会运转。

3.财务管理的要求不同

即事业单位可以严格实行“核定收支,定额或者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预算管理办法”,预算一旦确定,一般不予调整;但行政单位则可能不一定能严格实行如事业单位的这种预算管理办法,可能需要根据行政管理情况的变化,适当增加预算的弹性,国家不能一天没有行政管理。

4.对市场的依赖程度不同

即事业单位,尤其是有条件走向市场的事业单位,其对市场的依赖程度要比行政单位大,也即事业单位可能会有一笔数字较大的事业收入;但行政单位没有相应的“行政收入”,只有财政拨入经费。

5.收支情况复杂程度不同

即事业单位收入来源多渠道,如有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缴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渠道,支出使用多用途,如有事业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上缴上级支出等用途;而行政单位收入的来源主要依靠财政拨款,一般只有拨入经费和预算外资金收入,支出也主要是用于行政管理方面的支出,一般只有经费支出,行政单位一般要求与所属经济实体脱钩。事业单位实行“准则”与“制度”规范模式的主要原因,可以归纳为:

(1)事业单位涉及的行业较多,如科研、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各行业在经济业务内容、活动方式、对财政拨款的依赖程度、会计核算的要求和会计管理水平等方面差别较大,必须有较高层次的会计准则规范,以确保各行业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可比性。

(2)会计准则由于其层次较高,因此,内容不可能具体,为便于实务工作者实际操作,就有必要再根据准则制定制度,制度就比较详细具体,基层单位可以依照其规定具体操作。改革后的事业单位会计工作的法规体系更加完善。

二、会计与财政的关系有所改变

在《原制度》中,将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的内容混合在一起。如“第四章货币资金的核算与管理”,“第五章全额预算收支的核算与管理”,“第六章预算外收支的核算与管理”等等,内容杂乱。在《新制度》中,着重规范了会计核算工作,突出了会计核算的方法,而将财务管理的要求全部纳入《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有关行业财务制度中。这样,《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与《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行业财务制度两者相辅相成,相得益彰。通过改革,会计与财务的关系得到了理顺。

三、会计主体有所改变

在《原制度》中,将事业单位的会计主体认为是预算资金活动,即“以预算资金活动作为记账主体”。这使得事业单位变成了是国家财政的一个报销单位,事业单位加强自身经济管理的观念淡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第四条明确规定“会计核算应当以事业单位自身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为对象,记录和反映事业单位自身的各项经济活动。”这就从概念上明确了事业单位是一个会计主体。事业单位会计主体的确立,有利于事业单位加强自身的经济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同时也有利于事业单位以主体的身分参与市场竞争,谋求自身发展。可以认为,事业单位会计主体地位的确立,是这次事业单位会计改革的最主要的内容之一,事业单位会计要素的改变、会计核算平衡公式的改变、预算内外资金核算方法的改革以及会计报表的改变等,都在某种程度上体现了事业单位的会计主体地位。

四、确定了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

在《原制度》中,只注重对具体会计核算方法的规定,没有对指导会计核算工作的一般原则作出全面而系统的规定。这种情况对提高事业单位会计信息的质量带来很多不利的因素。《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第一次集中、全面而又系统地提出了11条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这11条一般原则是:客观性原则、适应性原则、可比性原则、一致性原则、及时性原则、清晰性原则、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原则、配比原则、专款专用原则、实际成本原则、重要性原则。会计核算一般原则的确定,对于统一协调各部门、各行业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具有重要的作用。

五、会计要素有所改变

在《原制度》中,设置了三个会计要素,即资金来源、资金运用和资金结存。很明显,这是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产物,事业单位围绕资金运动组织会计核算,不确立事业单位会计地位。《新制度》对此作了根本性的改变,确定了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支出五个会计要素。这五个会计要素的设置,体现了事业单位的会计主体地位,有利于事业单位的会计信息更好地满足各有关方面的需要,也有利于国际交流。

六、记账方法有所改变

在《原制度》中,记账方法规定采用资金收付记账法。这与当时事业单位的资金主要依赖财政预算资金以及由此采用收付实现制的记账基础相关。《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第八条规定“会计记账采用借贷记账法”。改变记账方法的原因可以归纳为以下两个方面:

(1)目前的事业单位已经形成收人来源多渠道、支出使用多用途的基本格局,经济业务越来越复杂,资金收付记账法难以适应,而借贷记账法有一套完整、严密而科学的方法体系,能适应新形势下经济与社会事业发展的需要。

(2)目前,企业会计通过改革,已经全部采用了借贷记账法,国际上也普遍使用借贷记账法,为与国内企业会计以及与国际会计交流方便起见,事业单位也采用借贷记账法非常有必要。

七、会计核算平衡公式有所改变

在《原制度》中,会计核算平衡公式为:资金来源-资金运用=资金结存。该公式是一个资金平衡公式,无法全面、正确地反映事业单位的财务状况和收支情况,没有体现事业单位的会计主体地位。在《新制度》中,会计核算平衡公式为:资产=负债+净资产。采用这个公式不仅有利于在会计核算上能明确区分债权人权益和净资产的增减变化,而且还能全面反映事业单位的财务状况,为政府提供宏观管理所需要的经济信息,为事业单位本身提供有利于加强自身经济管理的有用的信息,为有关方面提供决策有用的信息。新公式体现了事业单位的会计主体地位。

八、会计科目的设置有所改变

在《原制度》中,事业单位的会计科目按全额预算管理、差额预算管理和自收自支预算管理单位分别设置三套会计科目,并且还按预算内资金和预算外资金分别设置两套会计科目。会计科目的设置不可谓不复杂。在《新制度》中,所有事业单位统一设置一套会计科目,即会计科目不再按三类预算管理单位设置,也不再按预算内外资金设置,而是按新的会计要素设置。这样设置会计科目的原因,可以归纳为以下两个方面:

(1)《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取消了三类预算管理单位的区别,所有事业单位可以认为全部是接受财政的补助,无非是补助金额的多少,补助的金额也可以为零。这样,在各事业单位之间,就不再是阶梯式的差别了,而是平滑式的差别,这有利于国家对各事业单位进行更为科学的经济管理。由此,事业单位的会计科目也没有必要再区分三类预算管理单位,分设三套会计科目。

(2)《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对事业单位实行“事业单位预算应当自求收支平衡”的做法,即事业单位预算内外的资金实行统一运行,综合平衡的做法。因此,会计科目也没有必要再区分预算内外,分设两套会计科目了。应该说,《新制度》科目的设置,比《原制度》更科学更简明。

九、会计报表体系有所改变

《原制度》的会计报表,主要有资金活动情况表、经费支出明细表、拨入经费增减情况表、预算外收支明细表、差额单位收支情况表、专用基金收支明细表、产品收益表等。这些报表主要为财政服务,区分三类预算管理单位,区分预算内外资金。《新制度》规定,事业单位的会计报表主要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附表及会计报表附注和收支情况说明书等。事业单位会计报表的改变,突出了基本会计报表的地位,同时也简化了事业单位的会计报表,会计报表所提供的信息更加符合国际惯例。《新制度》规定的会计报表,体现了事业单位的会计主体地位,对政府加强宏观管理,促进事业发展必将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参考文献:

[1]新编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实务.经济科学出版社.2007.11.

第8篇: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的区别范文

1.会计工作的法规体系有所改变

原事业单位会计工作的法规体系为:《会计法》《事业行政单位预算会计制度》;新事业单位会计工作的法规体系为:《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也即事业单位的会计法规在会计制度这一层次上已与行政单位会计法规相分离,并采用“准则”加“制度”的规范模式。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与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相分离的主要原因,可以归纳为这样几个方面,即事业单位与行政单位:

(1)性质不同。即事业单位属于公益性质,行政单位属于政权性质。

(2)经济业务活动的内容不同。即事业单位主要从事事业活动,生产精神产品;行政单位主要从事行政活动,维持社会运转。

(3)财务管理的要求不同。即事业单位可以严格实行“核定收支,定额或者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预算管理办法”,预算一旦确定,一般不予调整;但行政单位则可能不一定能严格实行如事业单位的这种预算管理办法,可能需要根据行政管理情况的变化,适当增加预算的弹性,国家不能一天没有行政管理。

(4)对市场的依赖程度不同。即事业单位,尤其是有条件走向市场的事业单位,其对市场的依赖程度要比行政单位大,也即事业单位可能会有一笔数字较大的事业收入;但行政单位没有相应的“行政收入”,只有财政拨入经费。

(5)收支情况复杂程度不同。即事业单位收入来源多渠道,如有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缴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渠道,支出使用多用途,如有事业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上缴上级支出等用途;而行政单位收入的来源主要依靠财政拨款,一般只有拨入经费和预算外资金收入,支出也主要是用于行政管理方面的支出,一般只有经费支出,行政单位一般要求与所属经济实体脱钩。事业单位实行“准则”与“制度”规范模式的主要原因,可以归纳为:

(1)事业单位涉及的行业较多,如科研、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各行业在经济业务内容、活动方式、对财政拨款的依赖程度、会计核算的要求和会计管理水平等方面差别较大,必须有较高层次的会计准则规范,以确保各行业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可比性。

(2)会计准则由于其层次较高,因此,内容不可能具体,为便于实务工作者实际操作,就有必要再根据准则制定制度,制度就比较详细具体,基层单位可以依照其规定具体操作。改革后的事业单位会计工作的法规体系更加完善。

2.会计与财政的关系有所改变在《原制度》中,将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的内容混合在一起,如“第四章货币资金的核算与管理”,“第五章全额预算收支的核算与管理”,“第六章预算外收支的核算与管理”等等,内容杂乱。在《新制度》中,着重规范了会计核算工作,突出了会计核算的方法,而将财务管理的要求全部纳入《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有关行业财务制度中。这样,《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与《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行业财务制度两者相辅相成,相得益彰。通过改革,会计与财务的关系得到了理顺。

3.会计主体有所改变在《原制度》中,将事业单位的会计主体认为是预算资金活动,即“以预算资金活动作为记账主体”。这使得事业单位变成了是国家财政的一个报销单位,事业单位加强自身经济管理的观念淡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第四条明确规定“会计核算应当以事业单位自身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为对象,记录和反映事业单位自身的各项经济活动。”这就从概念上明确了事业单位是一个会计主体。事业单位会计主体的确立,有利于事业单位加强自身的经济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同时也有利于事业单位以主体的身分参与市场竞争,谋求自身发展。可以认为,事业单位会计主体地位的确立,是这次事业单位会计改革的最主要的内容之一,事业单位会计要素的改变、会计核算平衡公式的改变、预算内外资金核算方法的改革以及会计报表的改变等,都在某种程度上体现了事业单位的会计主体地位。

4.确定了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在《原制度》中,只注重对具体会计核算方法的规定,没有对指导会计核算工作的一般原则作出全面而系统的规定。这种情况对提高事业单位会计信息的质量带来很多不利的因素。《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第一次集中、全面而又系统地提出了11条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这11条一般原则是:客观性原则、适应性原则、可比性原则、一致性原则、及时性原则、清晰性原则、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原则、配比原则、专款专用原则、实际成本原则、重要性原则。会计核算一般原则的确定,对于统一协调各部门、各行业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具有重要的作用。

5.会计要素有所改变在《原制度》中,设置了三个会计要素,即资金来源、资金运用和资金结存。很明显,这是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产物,事业单位围绕资金运动组织会计核算,不确立事业单位会计地位。《新制度》对此作了根本性的改变,确定了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支出五个会计要素。这五个会计要素的设置,体现了事业单位的会计主体地位,有利于事业单位的会计信息更好地满足各有关方面的需要,也有利于国际交流。

6.记账方法有所改变在《原制度》中,记账方法规定采用资金收付记账法。这与当时事业单位的资金主要依赖财政预算资金以及由此采用收付实现制的记账基础相关。《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第八条规定“会计记账采用借贷记账法”。改变记账方法的原因可以归纳为以下两个方面:

(1)目前的事业单位已经形成收人来源多渠道、支出使用多用途的基本格局,经济业务越来越复杂,资金收付记账法难以适应,而借贷记账法有一套完整、严密而科学的方法体系,能适应新形势下经济与社会事业发展的需要。

(2)目前,企业会计通过改革,已经全部采用了借贷记账法,国际上也普遍使用借贷记账法,为与国内企业会计以及与国际会计交流方便起见,事业单位也采用借贷记账法非常有必要。

7.会计核算平衡公式有所改变在《原制度》中,会计核算平衡公式为:资金来源-资金运用=资金结存。该公式是一个资金平衡公式,无法全面、正确地反映事业单位的财务状况和收支情况,没有体现事业单位的会计主体地位。在《新制度》中,会计核算平衡公式为:资产=负债+净资产。采用这个公式不仅有利于在会计核算上能明确区分债权人权益和净资产的增减变化,而且还能全面反映事业单位的财务状况,为政府提供宏观管理所需要的经济信息,为事业单位本身提供有利于加强自身经济管理的有用的信息,为有关方面提供决策有用的信息。新公式体现了事业单位的会计主体地位。

8.会计科目的设置有所改变在《原制度》中,事业单位的会计科目按全额预算管理、差额预算管理和自收自支预算管理单位分别设置三套会计科目,并且还按预算内资金和预算外资金分别设置两套会计科目。会计科目的设置不可谓不复杂。在《新制度》中,所有事业单位统一设置一套会计科目,即会计科目不再按三类预算管理单位设置,也不再按预算内外资金设置,而是按新的会计要素设置。这样设置会计科目的原因,可以归纳为以下两个方面:

(1)《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取消了三类预算管理单位的区别,所有事业单位可以认为全部是接受财政的补助,无非是补助金额的多少,补助的金额也可以为零。这样,在各事业单位之间,就不再是阶梯式的差别了,而是平滑式的差别,这有利于国家对各事业单位进行更为科学的经济管理。由此,事业单位的会计科目也没有必要再区分三类预算管理单位,分设三套会计科目。

(2)《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对事业单位实行“事业单位预算应当自求收支平衡”的做法,即事业单位预算内外的资金实行统一运行,综合平衡的做法。因此,会计科目也没有必要再区分预算内外,分设两套会计科目了。应该说,《新制度》科目的设置,比《原制度》更科学更简明。

第9篇: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的区别范文

《企业会计制度》的标志着我国会计改革进入了一个新里程,它是我国会计核算制度走向成熟的标志,为规范我国企业会计核算行为,真实、完整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提高企业的会计信息质量具有深远的意义。

一、经济发展要求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1992-1993年,我国进行了重大的会计制度改革,了《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企业财务通则》,以及分行业的财务会计制度,并于1993年7月1日起在所有企业实施。“两则两制”的和实施,实现了我国会计核算模式的转换,即由适应于计划经济体制的会计核算模式,转换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会计核算模式,建立了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六大会计要素,由多种记账方法统一为借贷记账法;资全平衡表改为资产负债表等。“两则两制”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会计核算模式的国际化,为引进外资、企业走出国门奠定了财务会计基础。

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企业股份制改造日益兴起,我国企业到香港、境外等地发行股票,接受外国政府贷款等也越来越多,相应地带来了会计的国际化协调问题。上市公司因其投资者众多,会计信息披露质量关系到社会公众利益。因此,保证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就相应提到了议事日程,特别是“琼民源”事件发生后,社会公众以及证券监管部门对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此,财政部于1997年了第一个具体会计准则——《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旨在规范关联交易人信息披露,增加关联交易的透明度;其后,又于1998年了《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和《收入》等七个具体会计准则。《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和八个具体会计准则的和实施,对于提高股份有限公司,特别是上市公司的会计核算和会计信息质量起到了良好的作用。

但是,除股份有限公司外,其他企业仍然执行“两则两制”改革时的分行业财务会计制度。从1993年开始,我国的市场经济已经走过了个年的历程,在这个过程中,企业所处的社会经济环境发生了巨大变化,虽然国家对股份有限公司的会计核算提出了更高要求;但其他企业的会计核算仍然维持在“两则两制”时的状态,分行业财务会计制度是在我国市场经济刚刚起步阶段制定的,很多方面还带有计划经济的痕迹;其中不能真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已成为企业会计信息不可靠的主要原因。

分行业财务会计制度中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和实际工作的需要方面;主要表现在:

(-)财务会计管理体制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我国长期以来的财务会计管理模式是会计要素的确认和计量均由财务制度规定,会计制度按照财务制度规定的确认、计量标准进行相关会计处理,因此没有独立的会计确认和计量体系。“两则两制”时进行了企业财务会计制度改革,但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会计要素的确认和计量标准不合理、不科学等现象。究其原因,主要是长期以来政府一直把企业作为国家财政的附属;资金由国家供给,盈亏由国家财政负担,发生的资产损失要经财政部门批准后才能计入损益,对未经财政部门批准或财政部门不予批准的损失只能长期挂在账上;形成虚的资产。虽然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对国有企业一再放权,但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国家与企业的财务管理模式,并没有根本改变。

(二)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某些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已不能适应实际情况需要,导致企业所反映的各项会计要素缺乏可靠性,这主要是:

l.固定资产折旧政策、固定资产净残值率、固定资产报废标准由国家统一规定,而不是按照市场经济要求,根据企业自身生产经营特点及固定资产价值磨损程度,以及无形损耗的具体情况来确定。由于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等标准与企业的实际情况不符,一方面导致企业固定资产净值不实,另一方面致使企业更新改造资金严重不足,设备老化;跟不上劳动资料的更新需求。

2.坏账准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的比例提取;提取比例一般为3‰-5‰;已经发生的坏账损失,要经过财政部门批准才能核销,致使大量呆、坏账长期挂在账上,妨碍了资金周转,导致企业的现金流量严重不足。

3.不能按正确的标准确认和计量收入。目前,国有企业的收入确认标准比较简单,已不能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如有些企业商品销售时虽然已经知悉购买企业将无力承担付款的责任,但仍然确认收入。虚列收入,必然虚增利润;导致利润超分配,现金流出企业,加剧了企业资金短缺。

4.由于存货严重积压,变现能力差,存货的账面价值已经低于市价,但在资产负债表上仍然以成本反映,而不是以可变现净值反映。

5.投资不能产生效益,有的甚至已经发生损失;但资产负债表上仍然反映原投资成本或原价值,没有反映已经发生的投资价值的减损,造成虚增投资价值,使企业资产严重不实。

6.某些不符合资产定义的财产,仍然作为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上反映,如开办费、待处理财产损溢等,导致企业资产不实。

由于上述各种会计政策体现在财务会计制度中,造成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所提供的信息缺乏真实性。

(三)不同性质的企业实行不同的会计制度;造成相同行业会计信息不可比。由于不同财务会计制度所规定的会计政策、会计标准不同,导致同一行业企业因执行不同会计制度所反映的会计信息缺乏可比性。例如,纺织行业中有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国有企业等;因其分别执行《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外商投资企业会计制度》、分行业会计制度等,而使纺织行业中的各企业所提供的会计信息不一致,股份有限公司可以计提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损失准备,而其他企业则不能计提投资损失准备。这种现象不便于国家对企业的会计数据进行统计和考核,特别是给企业编制合并会计报表增加了难度。

(四)分行业会计制度不能起到指导企业进行会计核算的作用。“罚则两制”以前;会计制度根据企业实际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进行规范;起到了会计核算手册的作用,即企业遇到会计核算问题,通常情况下只要对照会计制度即可进行相关的会计处理。分行业会计制度执行八年来;不少企业会计人员反映,会计制度成了简单的账务处理程序;造成会计人员遇到实际情况翻阅会计制度后也不知所云,不知如何进行会计处理,在一定程度上失去了会计制度的权威性。

(五)会计制度按行业分类已明显不符合企业实际情况的需要。一方面是企业多种经营的存在和发展;分行业的会计制度已经不能满足会计核算的需要;另一方面,新兴行业的兴起,如足球俱乐部、网络公司、软件公司等;无法从现有行业会计制度体系中找到其适用的会计制度。而且随着经济的发展;会有越来越多的新兴行业和业务出现,按行业分别设计企业会计制度的做法已越来越不能满足经济发展的需要,企业会计制度的制订将始终处于被动局面,滞后于经济的发展。

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会计国际协调进程要来提升会计标准

近几年,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对会计信息的可靠性越来越关注,使用者越来越清醒地认识到,财务会计报告所提供的信息不真实,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就失去了基本的保障。从我国实际情况来看;一方面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规范会计核算制度的呼声越来越高;另一方面会计制度不现某导致会计信息不真实,以及企业管理当局为了各自的目的操纵利润,提供虚假的财务会计报告等情况时有发生。近年来,国内和国际形势的发展,迫切要求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提高会计信息透明度。

(一)1999年新修订的《会计法》要求企业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并且规定国家实行统一的会计制度,而会计核算制度是其中重要的组成部分。作为《会计法》配套法规,国务院于2000年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要来企业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信息,同时,对1992年《企业会计准则》中有关会计要素作了重新定义。按照重新定义后的会计要素重新审视分行业会计制度,有很多地方与会计要素定义不一致;如固定资产的核算,仍然没有满足资产的定义。例如,股份有限公司的固定资产仍然按照账面净值在资产负债表上反映,则没有反映该项固定资产实际的价值。有些上市公司将已经淘汰的机器设备的价值仍然作为固定资产,在资产负债表固定资产项目中反映;还有些上市公司将长期停建;并且以后若干年内也无望继续开工的在建工程利息继续资本化,仍然按照实际发生的成本列入资产负债表,等等,这些资产已经预期不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或者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的经济利益已经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因而应当计提减值准备,使其在资产负债表上反映的价值更真实。

(二)单位负责人和企业会计人员要求统一会计核算标准,提高会计核算标准的可操作性。《会计法》修订并实施后,单位负责人是执行《会计法》的责任主体;对企业的会计行为负主要责任。国此,要求单位负责人首先应当从规范会计核算标准出发,建立良好的会计标准平台,在此基础上考核单位负责人是否遵循了会计规范,是否真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与此同时;企业会计人员要求统一会计核算标准,增加会计制度可操作性的呼声也很高。

(三)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会计的国际协调已不可避免。目前随着国际资本流动的加快,世界经济日趋融合,会计作为国际通用的商业语言,不可避免地要受到这种趋势的影响。在符合我国现实情况和经济环境的前提下,尽量采用国际通行的会计标准已成为会计改革过程中必须考虑的问题。

三、新型会计核算模式的总体设想

(-)统一会计核算制度

在我国;由国家制订统一的会计核算标准的会计管理模式,已经走过了五十年的历史。几十年来,企业会计制度已经深入人心,会计制度作为企业进行会计核算、对外提供会计报表的依据,也是注册会计师和有关部门进行审计和监督检查的主要依据,同时也为税收征管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会计是与国家法律、经济、文化等环境相联系的,有什么样的法律。经济环境,就必然存在着与之相适应的会计核算标准。我国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国家,如何建立既符合中国国情,又能适应会计国际化发展方向的会计核算标准,是近年来国际国内形势发展以及《会计法》和《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后带给会计界的重要课题。

为此,我们开展了多种形式的调查研究;基本掌握了企业目前的状况,行业会计制度中存在的问题,以及需要改进的方面。经过研究,我们确立了建立国家统一的;打破行业、所有制界限,集财务会计于一体的会计核算制度,包括会计要素的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全过程的会计核算标准。从改革的目标看,符合我国国情的国家统一的企业会计核算制度体系,将分为三个层次

第一层次是按照企业性质和规模;分别建立《企业会计制度》、《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和《小企业会计制度》。金融企业和小企业由于各自有其特性,与一般企业的会计核算存在较大的差异;需要分别制订会计制度;除此之外的其他企业,由于共性业务较多;应制订统一的企业会计制度,以增强不同行业。所有制企业之间会计信息的可比性、可靠性和透明度。

第二层次是在第一层次的基础上;分别建立操作性较强的有关会计科目设置、具体账务处理和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和对外提供办法。从而形成分别一般企业、金融企业和小企业统一的会计报表格式、会计报表附注披露格式等。

第三层次是在上述两个层次的基础上,对于各专业性较强的行业会计核算;将以专业核算办法的形式。由于各行业、所有制企业会计核算的区别主要体现在成本构成不同,相应的收入核算也不相同,因此;各行业。所有制企业的个性业务,将采取拟订各个专业会计核算办法来解决。

另外,针对实际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或对于会计制度规定不合理的地方,作出专门的补充规定或问题解答,作为贯彻实施会计制度的重要手段。

对上述设想,除2000年的《企业会计制度》外;我们在2001年制订了《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目前《企业会计制度》正在拟订过程中;准备于2002年底前出台。

(二)分步实施统一的会计核算制度

由于目前国有企业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仍然是“两则两制”时制订的,带有很多的不符合会计要素定义的规定,从而造成了企业资产不实、利润虚增、所有者权益不实等状况,也造成了大量的虚资产。另外,目前我国有些企业没有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在这种情况下实施《企业会计制度》,有可能引起新情况下的会计信息失真。因此,《企业会计制度》的实施不可能整齐划一地由所有企业同时实施。必须有计划。有目标地分步骤实施。

对于国有企业;实施《企业会计制度》前需要做大量的工作,如核实资产。聘请注册会计师审计、清理资产损失等,这需要一定的准备时间。而股份有限公司因其基础较好,又有执行《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和具体会计准则的经验,特别是1999年所有股份公司均“计提四项准备”后,已经对实施会计政策的调整有了一定的心理准备和实践经验,因此;从2001年1月1日起,首先在股份有限公司范围内实施。同时,为了尽快提高我国企业的会计信息质量,也鼓励其他企业先行实施。自2002年1月1日起,外商投资企业已开始实施《企业会计制度》;部分国有企业也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开始实施《企业会计制度》。

四、《企业会计制度》的主要指导原则

2002年的《企业会计制度》是以《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以及已经的具体会计准则为基础;同时考虑《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对各项会计要素的确认计量要求,按照国际通行做法予以规范,使制订的统一会计制度符合会计真实性的要求。在制订《企业会计制度》时,确立了以下主要原则

(-)统一性原则。从实际情况看;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以及通常的收入。费用等的确认和计量标准基本是统一的;因此,《企业会计制度》尽量体现了统一性。但是,统一性并不否认行业的特殊性,而行业的特殊性主要体现在成本费用和收入的确认和计量方面,对于具有行业特点的会计标准;将以专业会计核算办法的形式制订。今后企业主要以《企业会计制度》和符合本行业特点的专业会计核算办法,作为其核算和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的依据。

(二)以《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和具体会计准则为基础。《企业会计制度》主要以《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和已经或即将的具体会计准则为基础,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制订的。在制订《企业会计制度》时,尽量保留了现行有效、执行效果较好的会计标准,作为制订企业会计制度的主要依据。同时,对于现行会计制度或具体会计准则在实际执行中存在问题,或者不适用的部分,予以修正。加债务重组准则以后,企业利用公允价值弄虚作假,编造利润的情况时有发生,对此,在制订《企业会计制度》时,各方面意见认为;在目前我国还没有形成一个活跃市场的情况下,应当谨慎使用公允价值。为此,我们在《企业会计制度》中根据实际情况作了重新规定。

(三)充分体现会计要素的质量特性。《企业会计制度》遵循了《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对会计要素定义的规定,对资产、负债、收入、费用等都规定了统一的确认和计量标准,对于不符合资产定义的各项财产,规定都应当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使企业资产负债表上反映的资产价值真实,符合资产的定义。《企业会计制度》与《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比较,增加了计提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的内容,从而缩短了我国会计标准与国际会计准则和国际惯例的距离。

(四)体现可理解性和可操作性原则。鉴于我国的实际情况,提高会计制度的可理解性和可操作性也是广大财会人员共同的心声。为此,《企业会计制度》制订过程中以可理解性和可操作性为基本原则,使其更符合我国广大财会人员的阅读习惯,便于掌握和运用。

(五)与税收法规能够一致的尽量保持一致。在制订《企业会计制度》时,本着在不违背会计核算一般原则和会计要素确认计量原则的前提下,尽量与税法保持一致。但是,由于财务会计与税法所遵循的原则和规范的对象不同;对于确实不能保持一致的地方,采取纳税调整的方法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