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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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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第1篇:燃气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范文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精神,切实加强市政园林行业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消除各类事故隐患,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根据《市建委关于开展园林市政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关于全面开展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决定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市政园林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市政园林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监督、检查全县市政园林行业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

二、排查形式和范围

通过企业自查、实地检查和社会监督的形式,对涉及百姓人身安全的道路桥梁、排水管道(井)、燃气、供水、户外广告及景观亮化设施、环卫、园林绿化、公园游乐设施、环卫设施等市政园林公用设施的重点部位及重要环节进行安全生产大排查。通过排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设施明确责任,落实安全措施,进行全面整治。

三、排点和任务分工

在建市政园林工程:督促市政园林在建项目的施工企业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台帐资料,有组织、有领导开展安全生产活动;是否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是否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非法分包;是否存在项目经理及项目部人员与合同备案人员不符、经常缺岗;是否恶意拖欠或克扣劳动者工资;现场管理是否封闭围护、施工场地硬化、施工通道、材料设备堆放是否标准;临时施工用水、用电、防火情况是否规范;基坑、沟槽支护方案土方堆放,临边围护是否到位;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情况;市政园林养护现场、材料设备堆放安全情况等。(城建处、园管处、环卫处、城发公司)

市政道路桥梁:检查城市道路路面是否平整完好,有无坑洞、凹陷、下沉等病害;检查排水管道是否畅通完好,检查井、雨水井盖板有无缺失、破损现象;检查桥梁结构及其附属设施整体安全状况,及时排查桥面局部坑槽、裂缝,栏杆缺失、墩台开裂、破损、支座破损、变形等安全隐患。(城建处、环卫处)

城市燃气:燃气经营企业是否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能提供持续、稳定、安全的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并定期提供气质报告;检查天然气管道设施、液化气灌装站、瓶装燃气供应点消防措施落实情况;检查燃气经营企业定期开展燃气应急演练、安全技术指导培训和燃气宣传活动;查看燃气经营企业定期开展入户安检及经双方书面确认安检结果台账;查看燃气经营企业对餐饮单位建档情况,及时消除存在安全隐患逐一整改落实资料。(城建处)

城市供水:城市供水行业管理法规制度执行情况;是否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检查水厂运行处理工艺、运行质量控制、供水设施设备养护、管网维护、安全生产、安防监控、岗前培训与持证上岗情况;水质检测制度、水质检测能力、水质检测实施、水质信息报告与公布等情况以及应急预案、应急处理专业队伍与物资储备等。(城建处)

城市污水处理:城市污水处理行业管理法规制度执行情况;是否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检查污水处理厂运行处理工艺、运行质量控制、污水处理设施设备养护、管网维护、安全生产、安防监控、岗前培训与持证上岗情况以及应急预案、应急处理专业队伍与物资储备等。(城建处)

园林绿化:对公园绿地水面及桥梁、护栏、廊架、山体等景观设施等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消防、用电、水体安全;对古树名木、行道树进行安全检查,不牢固及时加以支撑、加固。对公园绿地内的出租房、游乐设施、配电房等的运行和相关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消除安全隐患,确保相关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园管处、城发公司)

市容环卫:督促保洁单位加强对保洁人员的安全教育,规范着装,安全作业;对城市公厕、垃圾中转站、垃圾填埋场等环卫设施和环卫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对河道保洁的管理制度、保洁现场、船只安全进行检查;严格落实值班制度,确保设施正常运行,垃圾日产日清;环卫作业车辆行驶安全情况等。(环卫处)

户外广告及景观亮化设施:检查已建户外广告及景观设施日常巡查及维护情况;破损是否及时维修、电线线路是否安全、钢结构设施是否年检。在建项目安全维护是否到位,是否按审批通过的方案进行建设。(城建处)

四、工作步骤

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时间为2013年6月15日—9月30日,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和单位自查阶段(2013年6月15日—7月31日)。各市政园林管理部门和企业要围绕整治范围和重点,对员工加强宣传教育,全面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及时对自查中发现的隐患整改到位,不能及时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

第二阶段:隐患整改和专项检查阶段(2013年8月1日—9月15日)。由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带队实地检查,对各市政园林企业排查和整治落实开展情况和实效进行专项督查,严厉打击各类消防违法行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第三阶段:督查和总结提高阶段(2013年9月16日—30日)。各单位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及时查漏补缺,不留死角,全面巩固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成果。

五、信息报送

根据《关于全面开展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现将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中需要上报的有关信息明确如下:

1.各责任单位部署和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情况。包括各单位对本行业领域组织检查、督查、抽查情况。

2.各责任单位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中采取的措施和办法等,包括创新的检查方式和好的经验做法。

3.各责任单位开展大排查大整治的具体成效。包括检查企业的数量、检查出的问题、发现的隐患、打击查处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关闭取缔的非法违法企业等,详见附件《嘉善县住建局市政园林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情况统计表》。

请各责任单位将所在专项检查组的排查整治信息汇总后,于每月11日和26日前将上述第1、2项内容情况报送城建处,;每月21日前将《嘉善县住建局市政园林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情况统计表》报送城建处。城建处负责对上述信息进行汇总后,上报局法制管理科。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大排查工作。各单位要本着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负责的态度,全面提高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做好检查工作。

第2篇:燃气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范文

一、整治内容和重点

全区所有在建开发和拆迁项目于2013年11月7日起立即停止施工作业,用一周的时间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排点是:预防高空坠落等防护措施,建筑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及治理,临边洞口防护,现场用电安全管理,特种作业人员管理,“三宝四口”等部位的安全管理等。建筑公司负责所属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制度管理和日常安全检查,监理公司负责监理项目现场的安全管理和监理人员安全制度管理。

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专项工作,区住建局负责园区和镇街(景区)规划区的建筑安全管理工作,各镇、街道(景区)、园区负责辖区内新农村建设和农房修建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在建施工项目安全属地监管。对建筑管理相对薄弱的镇,区住建局在技术上提供支持,积极配合各镇、街道(景区)做好危房检查和排除安全隐患工作。

房屋拆除施工项目在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前,严格审核拆迁人是否选择了有资质的建筑施工队伍进行房屋拆除,业主或拆迁人是否到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了房屋拆除施工备案手续等。房屋拆除工程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标志及专职监护人,并在周围设置围拦,夜间设置红灯警示等。

燃气企业通过开展燃气安全生产大整治行动,要彻底排查燃气安全隐患,规范燃气企业的管理,明确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健全燃气管理体系、燃气动态监管体系、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及时排查和整改事故隐患,全面提升燃气用户安全意识和防范事故能力,确保安全平稳供用气。

二、整治方式和时间

从2013年11月7日起至2013年11月14日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时间。由区住建局牵头组织检查组,各镇、街道(景区)、园区配合,开发公司、建筑公司、监理公司分管安全的领导共同参加,对辖区内所有在建项目和燃气工作进行一次拉网式检查;从2013年11月15日至2013年12月31日止为建筑安全生产整治安全隐患期,集中解决全区排查出的建筑安全生产隐患问题。

检查方法是检查人员和几方责任主体一起,对现场安全管理情况、资料等进行对照检查。检查内容包括现场安全生产情况,涉及工程相关人员的资质和上岗履职情况,特别是监理对安全的检查情况记录等,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落实情况,专项安全施工方案,三级教育文字资料,“三宝四口”等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建筑机械使用管理,现场用电管理,文明施工管理等进行全面检查。

三、落实安全措施,形成长效机制

在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现场要求立即整改,检查组进行事后督查。一般性的问题做到当场解决,对内容多、难度大,暂时不能解决的安全隐患,要求立即停工整顿,落实责任人限期进行整改。凡停工整治的项目,安全生产隐患消除后,需书面报告区住建局,待重新复查合格,分管领导同意后后方可继续施工。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结束后,由各建筑公司、施工在建项目对平时的安全生产工作以及单项工程检查出的问题,于2013年11月14日前将整改措施和情况作书面报告,经监理人员签字盖章后报送区住建局208室建安股。通过此次检查,各部门对发现的问题要进行认真梳理,举一反三,找出问题存在原因及解决问题的方法,建立安全生产建设的长效机制。

四、明确安全责任,严肃追究责任

在整治过程中查出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除及时整改外,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加大对生产安全责任隐患瞒报行为的追查,对出现违法违规行为的个人和企业,要根据严重程度实行警告、罚款、通报、不良行为记录、建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注销企业和个人资质证书等处罚。

我区将以这次检查为契机,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对检查不合格的工程项目管理人员、现场施工人员、监理工程师、专职安全员将给予全区通报和记入不良记录。对检查后仍然出现安全隐患的企业,将按照“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办法”进行扣分,取消在辖区内投标和办理各类许可证书的资格。

第3篇:燃气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范文

关键词:燃气工程 ;安全管理 ;问题与措施

中图分类号:TU714文献标识码: A

一、燃气工程安全管理现状

1.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健全,责任制未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搞好安全生产、保证单位正常运转的重要手段。责任制是落实自身责任,避免事情无人负责的重要手段。一些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健全,责任制未落实,施工过程野蛮盲目,出现了不少血泪教训。

2.施工工程数量多,施工地点分散。在市政基础建设中,燃气工程数量非常多,施工一般都是分段或定点施工。在工程施工高峰容易造成工程安全监管的困难,给事故出现埋下了隐患。

3.燃气施工单位缺乏实力,人员素质低且缺少安全培训。燃气单项工程数量多且投资小,利润空间小,对实力雄厚、技术力量强的施工单位缺乏吸引力。有些小的施工单位就是一个包工头带几个农民工,人员流动性很强,缺乏专业素质,专业技能不足且缺少安全培训。很多施工单位未对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安全教育就上岗,更有甚者直接从事危险作业,导致施工过程事故频发。

二、燃气工程施工现场具体安全管理措施

1、施工现场临时公棚的安全管理。(1)施工现场的临时公棚要尽量避开高压线、地势低洼等地方,公棚的材料应选择非易燃的环保材料,搭建要坚固并做好防风、防雨、防潮措施。需要住人的公棚要与设备材料公棚分开。(2)安全防火设施要配备齐全,专人负责管理;(3)公棚内的用电必须由专业电工进行布置、架线、安装及管理;(4)施工设备、材料要按安全防护措施要求进行存放,并要做好防水淹、防雨淋、防滑散、防盗窃措施;(5)乙炔瓶、氧气瓶必须分开存放和运输,存于指定地点,专人管理。

2、施工临时用电安全管理。施工现场须加强临时用电安全检查,检查内容主要包括:查看施工现场是否落实三级配电、二级漏电保护,“一机一闸一漏一箱”规定;查看配电箱是否完好,是否有漏电保护和防雨等措施;查看电焊机、电器设备是否有接零(地)保护,是否有防雨罩、漏电保护措施等。施工用电必须由专业电工操作,杜绝违章作业。

3、高处及临边施工的安全管理。燃气立管敷设在外墙时,要进行攀登作业、悬空作业和临边作业等。施工单位要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施工方案,要对影响施工安全的薄弱环节制定出防范措施。施工单位在对施工人员进行作业资格审查,技术培训和施工技术交底,在对施工所用的设备、工具进行全面仔细检查正常后,方可批准施工人员进行作业。

4、施工机具的安全管理。做好施工机具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使用前要进行检查,在确定机具正常灵敏可靠后,方可使用。当施工中发现机具出现故障时,要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向施工负责人报告,待专业维修人员维修正常后方可继续使用;施工现场要坚决制止机具违章操作、带病运转现象发生;

5、挖掘作业的安全管理。燃气施工要经常进行大量的挖掘作业,施工挖掘要受到土壤结构、硬度、地下水位等因素的影响,施工前一定要确认水文地质、地下管道等条件是否符合施工要求,在制定科学安全的挖掘作业方案后再进行施工。在施工中发现有不能辨认的物品或未预料到的各种管道或电缆时,应立即停止作业,进行上报。

三、加强燃气工程安全管理的主要措施

1、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责任制。燃气工程安全管理的首要工作是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度的制定要符合法规规范,内容要有针对性且要不断完善。各级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要明确自身的安全生产责任,要从上而下严格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安全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具体的事项上。施工单位要从上到下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做到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管理网络。施工单位负责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必须要有资格证书且具备高水平的燃气施工安全管理经验。负责人在施工管理过程中要及时、准确的掌握施工进度,了解施工的技术要求,明确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工作中要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施工现场要配备足够数量的专职安全员且持证上岗,要时时掌控整个施工现场的安全情况,包括人员的安全施工、设备的安全使用的安全管理等。

2、强化施工安全监督管理。燃气工程的安全管理必须要做到经常性,从主管领导到各级安全管理人员都要经常深入到燃气施工现场,坚持时刻监督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问题。对于违反施工安全管理规定的人员要坚决制止不安全施工行为,及时对其进行安全教育,对于屡教不改人员取消施工资格。对施工的关键工序(沟槽开挖、焊接、防腐、吹扫、压力试验等)要进行跟踪检查、重点监督、时时控制;对重大的、难度大的工程要加大检查、监督的力度,施工安全员必须全程现场跟踪,对高危作业要做好监护工作;特种作业人员(电工、焊工等)严格持证上岗制度,对于无证和证件过期仍继续从事该工种作业的人员,坚决停工处理;燃气施工检查要做好工作记录,明确隐患内容,督促限期整改。对于有限期未整改安全隐患的施工队要停工处理,待隐患整改合格后方可批准复工。

3、加强燃气施工单位资质审核。严把燃气施工单位资质审核关,选择实力较强的施工单位,确定后尽量与其保持相对固定的合作关系。这样的施工单位有较强的燃气施工经验,有较好的人员培训、施工机具等软硬件保障,这对于燃气工程安全管理是至关重要的。

4、加强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要坚持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培训范围包括各级管理人员、施工人员,确保安全教育不留死角、不漏一人。学习培训内容要包括《安全生产法》及地区的燃气管理制度和规范,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等。除此之外还要将燃气典型事故案例作为学习内容,以血淋淋的事故来教育员工,起到警示作用。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要安排到有资质的培训单位进行培训,持证上岗并做好证件年审工作。要自始至终贯彻“安全第一”思想,从“要我安全”转变成“我要安全”,切实增强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使员工行为由“他律”向“自律”转变,形成自觉规范的安全氛围。

5.燃气施工事故的处理。当施工现场发生事故后,必须坚持“四不放过”原则进行严格查处。工伤事故要严格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结束语

燃气工程是城市基础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直接影响着人民的生活,城市的发展以及社会的进步。施工过程中各类事故频频发生,给个人带来人身伤害,给企业、社会带来财产损失。燃气工程安全管理的作用在这样的前提下凸现出来,必须有效的加强燃气工程安全管理。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改进措施,才能使安全管理工作得到落实和改进,才会有一个良好的安全生产和工作环境。

参考文献:

[1]赵建祖.浅谈燃气施工安全现状及应对措施[J].城市燃气,2006(8).

第4篇:燃气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范文

海南民生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其前身为海口市管道燃气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一九九三年,是经海南省股份制试点领导小组批准,由海口市煤气管理总公司发起,联合三家企业成立的规范化股份制企业。重点发展海口市燃气工程,公司融产业资本、金融资本为一体,发挥技术和资金实力,创造了国内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体制改革的先例。公司九九年七月成功在深交所上市,并成为国内燃气行业首家上市公司。九八年七月,公司经重组、改建,更名为海南民生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公司开展的主营业务包括:瓶装液化气、仿天然气、压缩天然气、车用环保液化气以及相关的燃气器具检测、钢瓶维修、燃气工程设计、燃气工程施工。

公司有各种规模液化气储备、充装站八座,设计总储量为11977立方米(包括近期将投产的4台1000立方米球罐),液化石油气码头两座,车用环保液化气加气站三座,天然气压缩、卸气站各一座。现有市区燃气管线170km,居民用户和公福用户折合标准户20万户。做为全省最大的燃气行业,几年来企业无论是在主营业规模,还是在专业管理和安全生产管理方面,都为我省的燃气行业起到了带头和示范作用,为我省的燃气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由于股份制企业从人、财、物到经营方式都是在一特定的管理制度下运行,改变了以往城市基础设施,尤其是城市燃气工程的建设、管理由政府统一管理的模式。因此,在股份制企业内部的安全管理将是我公司发展中所需要认真探索的重要内容。几年来,在公司领导的正确指导下,我公司安全管理部门紧紧抓住安全生产规范管理这条纲。无论公司经营主方向如何改变或内部管理体系和经营管理机构如何变化,始终使燃气主营业务能安全、稳定地发展。自九三年公司成立至今,没有发生一起因管理不到位和人为责任造成的各种安全事故,为公司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下面就我司安全管理规范化的情况向各位代表做一汇报。

二、安全管理及现状

1.建立安全管理体制

公司自九三年成立以来,安全工作一直实行行之有效的三级安全管理体制: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基层单位——生产班组。公司领导始终把安全工作做为公司工作的重中之重,并建立以公司总经理、各基层单位责人组成的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其主要职责是决策公司重要安全生产目标和方针,贯彻执行国家和当地政策颁布的各项安全管理法规、政策,制定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等。同时公司设有一名安全总监,负责协调管理全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并设立日常安全工作管理职能部门——安全技术部,负责制定公司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生产操作规程、企业的安全监督检查和各分子公司安全生产的指导工作等。

集团公司下属各分子公司都设有一名单位领导,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

分子公司下设生产班组,由班组长负责具体实施本班组岗位上的安全工作。

目前,公司已有专职安全员15人,兼职安全员30余人,占职工总数的15%,形成集团公司、分子公司、生产班组三级安全管理组织机制,大大地推动了公司安全管理工作的顺利展开。

2. 不断完善各种安全管理制度,使公司安全工作走上规范化。

燃气是易燃易爆物品,危险性较高,管理上稍有不慎,必会酿成重大事故。公司在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法规的同时,借鉴兄弟省市的有关制度,并经几年不断积累经验教训和模索,已形成一个体制、十八个管理办法的安全管理体系,使公司燃气的储存、生产、运输、输配、抢险等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公司九三年建立之初,侧重于狠抓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主要是建立一支懂技术、会操作的职工队伍,并形成了公司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制度。新员工上岗前必须经过由集团公司、分子公司、生产班组三级培训合格后,方可取证上岗。对于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焊接等特殊工种的员工,必须再次取得省劳动部门颁发的《特殊工种操作证》后,方可上岗。同时还对员工进行“一人一档”的教育建档管理,每年至少还进行4次各种专业知识教育和培训,如生产新工艺、新方法、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燃气事故的处理、新的规章、规程等等,不断提高员工的专业知识和安全素质。

在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方面,我们着重加强管理员工遵章守纪的行为规范,严格执行设备操作规程。为此,相应制定了“防火防爆禁令”、“灌

装车间安全管理制度”、“液化石油气贮罐安全管理制度”、“消防管理制度”、“液化气生产区安全管理制度”、“液化气钢瓶充装安全管理规定”等诸多制度,每一个制度的建立,都要及时对员工进行宣贯,使每位员工都能熟练掌握,让员工真正体会到制度的可操作性,并能自觉地执行各项制度。

在城市管网安全运行方面,我们相继制定了“管线巡查制度”、“燃气管道抢险制度”、“燃气热水器安装管理规定”等,公司设立了三部抢险、抢修专用电话,并向社会公布,随时为用户提供安全维修服务,并加大燃气管网安全巡查,巡查人员分为四个班组,人员对中压干管、支管、阀门井、调压箱每日巡回检查,做好巡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做到哪里出问题,能及时赶赴现场进行抢修,确保安全供气。燃气用户安全用气的规范管理也是我司安全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首先做到用户提供的不合格燃气热水器不予安装,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燃气用户坚决不予通气。并为通气后燃气用户发放《管道气安全使用手册》,现场向用户讲解安全注意事项,并定期对用户用气设施进行安全检查,二个月一次,对每个用户的燃气设施情况、燃气具及热水器使用情况进行建档管理。

另外,针对燃气的特点,对各区域的动火进行了规范化管理,制定了“动火安全管理规程”,把公司内具有易燃易爆场所及燃气设施、管网的动火分为三级:一级动火由集团公司安全技术部审查,安全总监批准;二级动火由动火单位领导审批,报集团公司安全技术部核准;三级由动火单位领导批准。各级动火现场均有安全监督和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此项制度的严格执行,使动火的危险性降到了最低限度,保证了公司七年来各项动火作业的安全。

3. 配备高素质的专业管理人才。

由于公司领导非常重视安全工作,视安全工作为企业的生命线,把“安全供气、优质服务”作为企业的宗旨,因此,公司坚持引进高水平的管理人才,加强全公司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管理工作,每年有计划地51进各类大中专生,尤其是燃气行业的毕业生,安排到基层单位经过几年的锻炼,从中挑选有责任心,有技术的同志安排在管理和生产一线的重要岗位,这些人有理论、懂专业,都能较好地处理工作中面临的各种问题,为公司的管理和发展做了很大的贡献。

4.加强教育和巡查制度,促进全员安全工作积极性。

(1)加强教育和宣传,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素质。

安全工作的根本在于人,关键是管好人,用好人,杜绝人为所造成的事故。而强化入的管理手段是不断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

在安全教育上,坚持新工人上岗前的安全教育和特殊工种的上岗取证培训;专职安全人员的定期业务培训;全体员工的定期教育,努力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并通过举办消防灭火、救护、燃气泄漏的堵漏等演习,增强员工处理事故的能力,并要求每位员工做到“三会”: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使用燃气抢险机具。同时每年做好五月安全生产周和“119”消防宣传话动,组织人员在街道上设立燃气安全宣传站,向燃气用户发放各类安全材料,并现场解答用户在燃气具使用上出现的各种疑问。

(2)完善巡查及整改制度,坚持执行管理职能部门定期巡查,每月召开安全员例会,节假日前全面检查制度,坚决落实公司每月查、基层单位每周查、生产班组天天查,基本做到安全工作有重点、有布置、有检查、有落实。通过检查,促进了全体员工安全意识的提高,同时也及时地发现了各种隐患并积极采取措施加以整改,基本做到隐患发现一处整改一处,整改率100%,检查制度的严格执行,确保了整个燃气设施的正常运行。

同时年公司实行《安全工作量化管理方法》明确各单位的安全责任,层层分解,把安全工作细化到每位员工,并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衡量和考核在岗人员的安全行为,结合年终安全奖,做到奖惩分明,使全员参与安全工作的积极性得到了较大的提高,使公司的各项安全管理目标得到具体落实。

5.加大设备投入,提高企业安全保障能力。

公司成立以来,公司领导层就整个燃气输配系统及安全设施的选型,做到了高起点、高标准的要求。如我司两座仿天然气掺混气站采用的液化气掺混设备,无论在技术上和设备的安全性能上,都是国内最先进的。掺混设备及安全附件均选用美国ALGAS公司的产品,同时,各气站的安全附件安全性能较高,技术可靠。如我们六个气站的浓度报警仪均选用国内较先进的产品;对公司所有的液化气站储罐根部第一道法兰垫片全部选用全届缠绕垫片,增强了储罐安全运行的系数。另外,为增强各气站安全抢险救灾能力,吸取98年“西安煤气事故”教训,公司购进了几套带气堵漏设备,经使用情况较好,现已将这些设备配备到各个重点气站备用。

公司还投入大量的资金,配备了五部燃气管网抢险车辆、十三部对讲通讯工具及抢修工具和设备,为了提高公司管网检测和紧急事故处理能力,还购买了一些较先进可靠的检测仪器和堵漏设备,包括二套管线地探仪、手推式、便携式浓度检测仪和防腐破损检漏仪、带气接口、带气堵漏等设备,这此设备在管线查漏、破损检测及事故抢险诸多方面都起了很大的作用,为在紧急状态下的快速反应奠定了基础。目前我司还成立了市110燃气联动抢险队,配备了三十多人的有经验、有能力的抢险人员,并实行24小时值班,一旦发生燃气事故,接到报警后能在较短的时间内赶到事故现场进行有效处理,真正为我市的燃气安全运行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三、几点经验

几年来我司在安全管理上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自公司成立七年来,没有发生过一起因管理不到位和人员违规操作造成的事故,多次被国家和省有关部门评为安全生产先进单位,为公司的发展和成功上市做出了应有的贡献。我们深深地感到,作为一个上市公司和在海南省颇有影响的专业燃气企业,在安全问题上哪怕出现很小的失误,都将造成很大的社会不良影响,为此我们提出,没有安全就没有我们海南民生燃气集团,就没有公司的发展,各级领导和全体员工时时都把安全工作摆在一个很重要的位置上。

1.夯实基础工作,保证安全工作持续稳定地发展。

股份制企业中存在重效益、轻管理的问题,加之结构变动大、人员流动性强的特点,这对安全生产和管理带来了不利影响。大家都知道,安全管理和员工的安全生产素质是一个需要经常不断提高的过程,为克服实际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就需要在基础管理和规范管理上多下功夫,用制度、纪律约束每一个在岗工作人员的行为,几年来,无论集团公司领导层的更替或内部结构如何变化,由于基础工作踏实,在安全管理上都能保持持续、稳定发展。

2.根据不同时期的工作特点,抓好管理工作。

第5篇:燃气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范文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燃气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进一步认识当前建筑施工、燃气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按照“全覆盖、零容忍、真落实、见实效”的要求,全面落实各方安全生产责任制,迅速组织深化“打非治违”自查自纠,狠抓重点环节安全隐患排查,确保各项安全制度和措施落到实处,确保我县建筑施工、燃气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一)我局统筹安排部署建筑施工、燃气行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质(安)监站,负责协调推进专项行动。

(二)建筑市场“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由建管股牵头组织;燃气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由燃气办牵头组织;建筑施工现场“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由质(安)监站牵头组织。

(三)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燃气企业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对本单位的建筑施工、燃气管道设施全面自查,对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制定措施,限期整改。

三、重点内容

(一)建筑施工

严格落实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的安全责任,严查不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无资质生产经营、违法转包分包、不执行标准规范等非法违法行为,确保各项安全制度和措施落到实处。

(二)城镇燃气

按照国务院安委办《关于深刻吸取江苏省昆山市“8.?2”特别重大事故教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及《关于加强全市燃气管道设施保护工作的通知》(赣市规建字〔2014〕62号)要求,认真吸取高雄、昆山等事故教训,集中力量排查整治燃气管道设施第三方破坏、圈围占压等隐患。

四、时间步骤

专项行动从2014年8月开始,12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全面检查阶段(8月31日前)

根据我局《关于开展建筑施工“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市局《关于加强全市燃气管道设施保护工作的通知》及本通知要求,在企业开展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深入开展房屋建筑施工、燃气行业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的全面检查,检查各企业对存在问题是否整改完成。

(二)打击整治阶段(9月1日-11月底)

依据《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管理混乱、安全隐患较多的单位、企业及个人将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和严厉追责的“四个一律”执法措施,集中严厉打击整治,以迎接省、市联合执法检查组“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暗访暗查。

(三)总结巩固阶段(12月)

对开展专项行动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措施,推动建立常态化“打非治违”工作机制。

五、保障措施

(一)实行重大非法违法行为备案督办制度。我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实施责令停工、停产整顿并按国家规定上限罚款等行政处罚以及应追究刑事责任的严重非法违法行为进行备案,一案一档,跟踪督办。

(二)实行“黑名单”制度。对存在严重非法违法行为且不整改以及因非法违法行为导致事故的企业列入“黑名单”,及时向社会公告并通报相关部门,在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用地审批、市场准入、招投标、证券融资、银行贷款等方面严格限制,并在各类考核中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

(三)实行警示约谈制度。要对专项行动组织开展不力单位、企业或行动期间发生事故的单位、企业开展约谈警示。

(四)实行工作例会制度。定期组织召开工作例会,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阶段性小结,分析、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断研究完善工作措施,并布置好下一阶段工作任务。

第6篇:燃气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范文

一、行业管理力度不断加大

1、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工作。今年以来,我办将燃气行业的安全工作作为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年初与各家燃气企业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在抓安全生产工作时做到了“三个到位”:一是上级关于安全生产的相关精神学习传达到位;二是各项安全检查落实到位;三是提出整改意见后复查到位。在元旦、春节、五一节、六月安全生产月、十一黄金周期间等进行精心安排、周密部署,多次组织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检查,采取突击检查,坚持以“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发现问题限期责令整改,使安全检查工作落到实处。督促燃气企业落实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及值班制度,明确企业领导要亲自抓安全生产工作,深入一线,并做好值班和检查记录。共出具整改通知书4份,整改意见12条,全年燃气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总体平稳。

2、加强燃气工程的建设管理。我市的燃气工程建设市场实行市场化运作,打破了行业垄断,引入了竞争机制,降低了工程造价,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为了加强燃气工程管理,今年常德燃气办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燃气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常然发[2009]40号),进一步对燃气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资质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截止11月30日,共审核办理燃气工程施工企业资质备案2家,设计企业资质备案1家。

3、积极协助常德燃气办组织开展行业培训工作。今年共组织开展了二项行业培训工作:一是组织液化石油气事故抢险预案培训。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液化石油气储备站事故抢险预案,我办按照常德燃气办要求于6月份组织全市各燃气经营单位的5名法人代表参加了常德燃气办组织的液化石油气抢险预案知识的培训。培训中,聘请了省燃气行业安全管理方面的专家及专业人员进行授课和预案编制的讲解,收到了较好的效果。目前,各燃气经营单位基本都拥有了自己的具有可操作性的企业抢险预案。二是组织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管理人员培训。为进一步提高各液化石油气企业的管理水平和业务素质,根据省、市有关文件规定,我办组织全市各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的10余名管理者和经营者于7月份参加了常德燃气办组织的任职资格培训。通过培训,使部份经营户进行整合,提高了优质服务意识和安全意识,也有效遏制了钢瓶超期使用、短斤缺两、乱倒残液等现象。通过以上培训,对提高我市的燃气行业管理水平,保证安全生产和安全供气起到了重要作用。

4、加强燃气器具管理。在燃气器具的管理工作中,我办按照《湖南省燃气管理条例》和湖南省建设《关于进一步加强管道燃气燃烧器具气源适配性目录管理的通知》的规定,认真做好在我市销售的燃气器具产品的气源适配性检验工作,截止11月,公示津市市管道天然气燃烧器具气源适配性目录目录二次。

5、加强钢瓶管理。对液化石油气储配站的充装进行监督,制止充装使用超期未检等不合格钢瓶。监督检查各液化石油气储配站按要求落实超期钢瓶分批送检工作,共完成检验超期钢瓶1万多只,超期钢瓶检验工作基本得到落实。

6、行政许可工作基本落实。在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过程中,我们严格执行办理程序和办理时限,认真进行资料审核和现场踏勘。在建设局的统一要求下,我办将工作流程与建设局的工作流程衔接,严格落实“受理申请—燃气办现场勘察—签署意见—局分管领导签批”的工作程序。通过以上工作的开展,使我办的行政许可事项办理工作在时效和服务质量等方面都有了明显提高。截止11月30日,我办共受理行政许可申请15件,全部按照规定的时限予以办结。

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

1、抓企业服务质量,加强宣传教育。

2009年春节期间,为吸取其他城市用户一氧化碳中毒造成生命财产损失的教训,我办要求管道燃气公司以“确保燃气供应”为主题,进一步宣传了如何安全使用燃气炉具和热水器,防止因错误使用燃气具而导致的一氧化碳中毒、火灾、爆炸等事故。大力营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舆论氛围。各燃气企业也采用上街区、进社区、办专栏等形式,多渠道、全方位地开展安全用气宣传活动,全年共进行了宣传3次、发放了资料1万多份。

2、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经营。

我市燃气行业市场管理受地域影响。短斤缺两、跨市、跨企业充装等违规经营活动仍较频繁,非法经营屡禁不止,在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们采取了多种执法方式,不断组织执法行动,全年出动执法检查10多次,查获违法经营8多起,暂扣气瓶6多个,其中充装过期钢瓶3个,严厉地打击了非法经营行为,使群众投诉得到了很好的解决,有效地维护了燃气企业和消费

者的合法权益,为稳定燃气市场起了一定的作用。

3、做好燃气企业经营资质证的换发工作。为加强对我市燃气经营企业的经营许可管理工作,按照建设部第135号令中关于“城市新建燃气企业审批条件”的要求和《湖南省燃气管理条例》的规定,我办从2009年4月28日开始将全市的燃气经营企业资质证书进行换证审核。在此次换证工作中,我们对全市8家燃气经营企业进行严格审查,并向符合条件的燃气经营单位核发燃气企业资质许可证。截止目前,已核发经营资质许可证书4家。

4、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在处理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中,我们本着“群众利益无小事”的主导思想,积极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在工作中做到热情接待,耐心解释,认真核查,主动协调,妥善处理,切实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通过对件的及时办理,不仅有效地解决了群众反映的问题,化解了社会矛盾,促进了社会稳定,而且也树立起了政府为民办实事的形象,增强了群众对政府的信任。

三、狠抓行风,优化服务。一是今年二月,由于长输管线忠武线出现塌方,给我市燃气行业供应带来了很大困难,居民用气随时都有停供的危险。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在市政府、市建设局的亲自指挥下,我办帮助组织气源,协调矛盾,经过日夜奋战,终于战胜了困难,保住了全市天然气的正常供应,维护了安定和谐的稳定局面。二是为进一步提高行业形象、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我办加大行业管理力度,规范企业内部管理,加强行业监管,着力制度建设,加大检查力度,拓宽交流渠道,牢固树立燃气管理的服务理念,克服单纯的管理思想,杜绝和纠正服务意识淡薄、死管乱查、执法随意的现象,把燃气管理的各项工作置于燃气发展的大局中去研究落实,为燃气经营企业提供热情优质服务,把燃气经营企业和燃气用户满意与否作为燃气管理工作好坏的重要标准,寓燃气管理于优质服务之中,全面发挥燃气管理的职能作用,努力实现燃气管理工作和企业发展的良性互动。

2010年工作计划

一、工作思路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有关会议精神,以燃气安全生产为核心,以天然气安全稳定供应为重点,坚持“服务与管理并重、重在管理”的方针,狠抓行业管理,坚持“两高一优”即高起点、高标准、优服务的管理标准,健全检查监督、考核评价、市场准入退出三个工作机制;着力实施天然气利用规划编制、汽车加气站扩建、燃气器具安全管理和燃气企业信用评价四个突破;大力抓好法规建设、安全培训、安全宣传、行业信息化管理、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等基础性工作,创一流的管理绩效和成果,树立良好的管理形象,全面提升服务品质,推动燃气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和谐社会、平安津市建设和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积极的贡献。

二、工作目标

1、确保全行业安全生产无事故,城区管网建设规范化,液化气供应超千吨,天然气居民用户突破0.7万户,燃气使用普及率城区达85%、乡镇达28%。

2、完成综合服务费征收额00元。确保征收率不低于50%。

三、工作措施

1、紧紧把握燃气安全这一核心不动摇。燃气行业是我市建设系统安全管理的重点行业。必须牢牢把握安全管理这一核心工作不动摇,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燃气安全管理工作全局,紧紧围绕这一核心开展工作,克服麻痹思想,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依法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层层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全面增强燃气行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各燃气企业要提高依法加强安全管理的自觉性,立足于提前谋划、尽早预防、及时部署抓好安全生产,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吸取近几年来一些事故的教训,从监管体制上、工作机制上、管理制度上找差距、找漏洞,不断改进管理方法,完善管理制度,创新工作机制,提高安全管理工作水平。

2、全力抓好天然气供应工作。天然气供应是市委、市政府高度关注的工作,是建设局的工作重点,也是关系全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全局的大事,必须下大力气抓好。努力建立天然气稳定供应的长效管理运行机制。一是要做好日常管理工作,积极出谋划策,为领导当好参谋。二是落实省建设厅、常德燃气办的部署和要求,加快申报编制我市燃气发展专业规划,争取早日做好规划成果报批和实施工作;三是研究制定天然气利用的有关政策,加强对天然气供气协议履行情况的监管,严格按签订的协议供用气;四是要进一步加强天然气市场的监管,健全经营许可制度,完善天然气工程建设备案制度,加强天然气工程建设、用户发展和储备站建设审查审批的管理;及时调度协调,科学确定天然气市场的开发时序,根据气源供应情况有计划发展下游供气用户,实现天然气的合理利用和稳定有序发展,逐步建立天然气供应长效管理运行机制。

3、进一步强化检查监督和市场管理工作。明年在行业管理上,将重点抓好制度落实、机制创新,以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理顺管理体制。一是强化完善检查监督机制。在继续抓好“五一”、“十一”、元旦、春节前日常检查工作的基础上,抓好对《条例》贯彻落实情况的督查,排查安全隐患,保障燃气安全。进一步完善检查监督机制,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大力开展燃气市场清理整顿,查处违法建设经营的行为,规范燃气工程建设和市场秩序。进一步和市直有关部门沟通,完善联合检查监督工作机制,会同安监、工商、消防等部门,强化安全检查,加强市场监管。二是深化安全管理考核评价机制。为督促燃气企业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和信用水平,明年将加强对燃气企业社会信誉及安全生产考核评价,运用竞争激励机制,组织开展燃气行业诚信企业创建活动,搞好燃气行业先进个人和先进单位创建及评选活动,提高安全生产和服务水平。三是进一步健全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按照《条例》的有关规定,完善市场准入退出机制。重点抓好天然气市场的准入,大力开展液化石油气市场清理,争取用1~2年的时间,将液化石油气站点规范,未经许可和不达标的坚决予以取缔;加强与工商部门衔接并研究制定规范燃气市场监管的意见,建立联动工作机制,共同搞好市场的清理和监管。四是进一步抓好燃气工程建设的质量安全监管。燃气工程质量是燃气安全的重要保障,常德燃气办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对燃气工程的安全监管,我们将抓紧建立质量安全监管制度,依法规范并加强燃气工程的监管,完善燃气工程审查审批制度,建立健全工程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备案制度,实施全过程的质量安全监管,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五是进一步加强燃气器具安全管理。组织开展燃气器具市场检查和市场清理,规范燃气器具销售市场;加大燃气器具气源适配性检测工作力度,实行检测结果上网,进一步规范燃气器具目录管理;加强燃气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管理工作,规范燃气器具安装维修行为和市场秩序;组织向社会推广使用带自动熄火保护装置的燃气灶具和安装报警器,组织对在用的报警切断装置进行抽查,抽查结果。对没列入市建设局公布的气源适配性检测合格产品结果的器具,一律不得销售、安装使用,违反此项规定的,一经查处,将进行严肃处理,造成事故的,依法追究责任。

第7篇:燃气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范文

一、我市燃气发展现状

近年来,在各油田、炼油厂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我市燃气事业保持了持续快速的发展势头,广大市民的用气条件得到了很大的改善。截至目前,全市天然气民用户已达47万户,燃气锅炉达700余吨,建成不同压力级别天然气供气管线1816.57公里,20**年全市天然气销售量为2.4023亿立方米,液化石油气销售量4.99万吨。但是,由于燃气行业技术标准和操作规范相对滞后,加之我市燃气工程建设管理工作不规范,致使燃气工程建设中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直接威胁着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二、燃气行业中存在的安全隐患

(一)天然气方面。

1.非隐蔽设施、设备的隐患。包括:调压箱柜被人为破坏,阀井被填埋、压占,架空低压管线、厂站周边环境存在安全隐患,户内低压管线、表具使用不当(城区约有5万户燃气计量表和3万只家用可燃气体报警器已超出使用年限)等。

2.隐蔽设施的隐患。主要包括埋地金属管线、PE管线被圈占、压占、施工破坏等。

3.其它隐患。燃气管网经过多年运行,部分设施已开始老化,而且运行过程中受到多种腐蚀的作用,埋地管网开始出现渗漏,部分燃气管网因地基沉降出现变形拉裂现象。一些用户违规私改燃气设施、私接管线的现象突出,已多次造成天然气泄漏进而发生爆炸事故。

(二)液化石油气方面。

“黑站”、“黑点”及流动式“黑倒气员”非法倒灌液化气、换注水钢瓶,经营者及用户使用超期未检验钢瓶,违反操作规程使用燃气和燃烧器具,未经许可非法从事液化气经营等。

(三)其他方面。

燃气报警器销售市场混乱,存在销售不合格燃气报警器或假冒燃气行业管理部门名义销售或以其它燃气经营企业安全检查为名向用户推销燃气报警器的行为。燃气汽车发展和车用加气站建设方面,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

三、职责分工

(一)各燃气经营企业要加快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天然气经营企业:健全完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层层落实责任;加大对安全生产的投入,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提高巡线人员的责任感,建立及时有效的信息反馈及跟踪机制;定期为用户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出现安全隐患时能及时整改;采用先进技术精确掌握管辖范围内的管线管位,及时掌握燃气管网及相关设施的运行状况,尤其是城区管网的隐蔽工程部分,对安全隐患逐一排查并限期整改。

液化气经营企业:健全完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层层落实责任;加大对安全运营的资金投入,完善各项安全生产设施;按照不同液化气经营企业钢瓶喷涂不同颜色标识的规定,加强对钢瓶的管理,对超过检验期限的钢瓶及时送检;加快对报废钢瓶的更新步伐,禁止将报废钢瓶流通使用;加强行业自律,禁止从事重量与标准不符的违规充装行为;加大对所属液化气经营站点的安全监督与管理;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规范液化气行业的经营行为。

各燃气经营企业应结合本企业实际,尽快制定完善各类燃气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并加强对应急处置工作人员的培训,开展经常性的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

(二)各行政主管部门要协同配合,齐抓共管,共同加强对燃气行业的安全管理。

各区(县)人民政府负责清理辖区内非法经营和违法存放液化气钢瓶及在早夜市和其他场所违反操作规程使用燃气和燃烧器具的行为;配合各相关部门做好辖区内的燃气安全整治工作;配合各燃气经营企业做好辖区内燃气设施的保护和燃气安全宣传工作。

市建委负责全市燃气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对燃气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督促各燃气经营企业全面排查自身在燃气安全方面存在的隐患并限期整改;依法对燃气行业中存在的各类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制定规范液化气市场经营管理的具体措施,并会同各相关部门督促实施;会同相关部门严厉查处各类违规压占、圈占燃气设施的行为,并建立健全燃气安全巡查、安全举报机制;严厉打击无资质非法经营液化气行为,严肃处理液化气经营企业充装、使用不合格钢瓶行为;监督各液化气经营企业对钢瓶喷涂不同标识的规范化管理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共同加强对燃气报警器市场的监管;做好对燃气安全知识的宣传工作。

市质监局负责会同市建委、消防等部门对民用液化气钢瓶质量、车用燃气钢瓶质量和车用加气站的安全管理进行整治,督促经营者做好民用液化气钢瓶的托管和定期检验工作,制定车用燃气钢瓶按期强制检测制度,加大对车用燃气钢瓶的检测力度;会同市建委、工商、消防等部门共同加强对燃气报警器市场的监管。

市消防局负责全市天然气门站、车用加气站、液化气储备站、换气站等场所的消防安全监督检查,会同相关部门对涉及燃气火灾事故进行处理;会同市建委、安监局等部门加强对各燃气经营企业开展应对突发事故的演练;配合市建委等相关部门开展燃气安全整治工作;会同市建委、质监、工商等部门共同加强对燃气报警器市场的监管。

市交通局负责会同公安部门严厉查处违法运输液化气钢瓶的行为,配合市建委对运输不合格钢瓶、流动销售液化气的行为进行处理;结合我市天然气供应情况,在出现燃气供应紧张的情况下,制定公交、出租汽车分时段加气的具体措施,合理回避用气高峰期。

市公安局负责依法对破坏燃气设施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配合市建委等部门对非法存放、经营液化气钢瓶的行为进行处理,会同市交通部门严厉查处违法运输液化气钢瓶的行为。

市安监局负责燃气安全的综合监督管理工作,对车用加气站实施安全监督管理,依法严肃查处燃气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参加燃气行业安全专项联合检查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对液化气钢瓶的安全整治工作。

市执法局负责对经批准的占道、挖掘等涉及燃气安全的事项加强监督管理,对存在压占、圈占燃气设施的行为依法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依法强行拆除,以确保燃气设施安全运行;配合市建委对损害燃气设施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市工商局负责配合市建委、安监、消防等部门对燃气经营企业的经营许可进行清理,依法关闭不具备消防及安全生产条件的燃气经营企业;对无燃气经营许可非法从事燃气生产经营的单位或个人,坚决依法予以取缔;会同市建委、质监、消防等部门共同加强对燃气报警器市场的监管。

第8篇:燃气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范文

为了严格执行《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等法律、法规,加强建筑工程、建筑拆除工程、市政工程、燃气供应的规范管理和安全监管,促进我区建筑市场健康有序的发展,结合我区目前建筑市场不断扩大的实际现状,决定今年继续对建筑工程、建筑拆除、燃气管理进行专项治理工作。现就这次专项治理提出如下工作意见,请相关单位组织贯彻实施,确保我区建筑施工、建筑拆除施工、市政交通工程建设和燃气供应做到平稳、和谐、安全,继续保持我区建筑管理工作水平在全县、全市的典型、领先地位。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专项治理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开发区建筑市场安全生产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专项治理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规划建设局工程监管科,范秀德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领导组工作职责是: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建设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规范、规程,分析、研究建筑施工、建筑拆除施工和燃气供应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薄弱环节,组织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工作重点和管理措施并负责实施,组织制定本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定期演练,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负责区监管员、街道协管员、村(居)信息员的考核工作。积极组织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所有领导组成员实行“一岗双责”制。

二、专项治理的范围、内容和目标

今年建筑市场安全生产专项治理的工作范围是:辖区范围内所有项目建设建筑工程、房地产开发建筑工程、农民安置房建筑工程(含农民自建工程)、限额以下村镇建设工程、建筑拆除施工工程、市政建设工程、大交通及重点工程、燃气供应等。

专项治理的内容是:针对近年来部分项目工程无资质承建、超资质承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不办理安全、质量(报监)备案手续,单位和个人违章搭建、违章建筑,建筑拆除工程无资质和借资质承建工程,燃气送气工无证经营、非法运气、倒气等现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开展专项治理。

专项治理的目标是:针对易造成群死群伤事故和严重质量事故隐患的重大危险源,强化建设工程项目特别是拆除工程项目的事前监督,加强燃气用户安全用气宣传、加强供气点、送气工安全培训、加强燃气管道的管护,杜绝较大等级以上的重大伤亡事故,控制和减少一般事故。使我区建筑市场安全生产管理向更好、更高、更稳定的方向发展。

三、专项治理措施

(一)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随着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不断健全,安全生产的责任越来越明确。区相关部门应当认真履行监管职责,规范监管行为,加大监管力度。规划建设局对所有建筑工程和建筑拆除工程要做到开工前介入、施工中督查、竣工后验收的全过程跟踪。工程监管科全体人员须分工明确,责任到位,年终按县统一要求进行考核。各相关部门、相关单位应及时将有关建筑工程、建筑拆除工程信息与工程监管科进行衔接和沟通,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把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施工企业是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责任主体,企业要把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每个项目、每个部门、每个职工、每个岗位。同时加强建设、监理、设备安装等单位安全生产行为的监管,进一步落实参与施工过程各方主体责任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

(二)进一步完善安全监管机制

各部门要通力配合、整体联动、齐抓共管。首先,有关部门应当依法严把市场准入关,严禁无资质、无安全许可证的单位承接工程,严禁借资质投标。其次,在日常安全监管中,对施工企业出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及时予以行政处罚,并通过信用手册记录、限制承接工程等手段,严格事前管理。事后对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并负有责任的施工单位给予必要的行政和经济处罚。通过对源头、事前、事后等管理机制的完善,引导施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减少各类事故。

(三)突出重点开展专项治理

1.各项目工程在建筑开工前,相关部门应将信息告知工程监管部门,监管部门必须提前介入,宣传相关建管法规,督促建设单位执行最基本建设程序。选用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和规范图纸、办理工程的安全、质量监督备案手续,从源头上控制安全、质量隐患。凡发现未办理工程监督备案手续或不具备备案条件的工程必须立即停工整顿。

2.各街、村(居)工业创业园、新沿海实业有限公司必须明确专门机构或专人负责建筑工程的安全管理,发现有工程开工意向须与区监管部门联系,以便派员到现场服务,及时帮助审查施工单位资质、施工图纸、督促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和安全、质量监督备案手续等。如没有将建筑信息告知区监管部门擅自开工的,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由街、村(居)及相关单位承担监管责任。各街、村(居)建管协管员、信息员必须认真负责,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年终由领导组按工作实绩予以考核。

3.国土建设执法大队凡发现未经审批违章建设的项目,经查处不能马上停工或拆除的,必须将信息及时书面告知工程监管科,以便按建设工程管理的要求进行规范管理和安全技术交底。否则,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按“谁查处由谁负责”的原则,追查相关人员的监管责任,同时坚决杜绝村(居)民违章建设。

4.各企事业单位在院内、厂内增加建设项目时,须按基本建设程序办理规划、许可、备案手续,并书面告知区规划建设局,以便有效地跟踪管理;否则发生生产事故由其承担相关责任。工业安全组在例行的安全检查中发现企业有违章建筑行为时,应予以制止并将信息及时书面告知执法大队;否则发生生产事故将由其承担安全监管责任。

5、建筑拆除施工的安全管理。拆除工程要按招标程序发包,一定要与承包方签订好施工合同,明确安全责任。要加强行业管理,严格执行《开发区城东镇拆迁房屋拆除管理办法》文件的规定,区内建筑拆除工程进行招投标时,工程监管科要派员参与审核应标人的资质材料,办理备案手续等。对正在施工的拆除施工标段,各征收工作组要派员监查,完善备案手续。各施工单位要强化责任主体意识,依法按《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进行建筑拆除施工作业,要严格按照资质等级承接工程,不得出借、转让资质证书,严禁将工程转包。严格实行意外伤害保险制度,维护作业人员的合法权益。实行目标管理,施工现场一定要有指挥人员、有安全管理人员,保证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合格率达100%。

6、燃气管理工作是今年专项治理的重要内容。各燃气经营单位要保证依法经营,做到责任到位、宣传培训到位、隐患排查整改到位。各燃气液化石油气充装站、供应站(点),不得向无燃气经营许可证或燃气供应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供应用于销售的燃气,不得充装超期气瓶,不得充装不合格气瓶,不得充装非自有气瓶。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或瓶装燃气供应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瓶装燃气的经营活动。各街、村(居)发现新增的送气人员和流动送气车应立即向规划建设局工程监管科或公安部门报告,以便及时查验证照,坚决打击和取缔非法经营和“气贩子”。

(四)实行风险保证金制度

区范围内各建筑施工单位、市政工程施工单位、建筑拆除施工单位都必须向规划建设局缴纳安全生产风险保证金,用于专项治理和安全生产的目标考核。

四、时间部署

第一阶段(1-5月):组织发动。由规划建设局牵头,各相关单位,各街道、村(居)通力协作,层层动员;各建筑建材企业,各建筑工程的建设、施工、监理,设计单位以及燃气经营单位、建筑拆除施工单位都要强化宣传、动员,制定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全面部署实施,开展市场专项治理。

第二阶段(6-10月):检查整改。各工业创业园区、各建设单位、各建筑施工单位、各建筑拆除施工单位以及燃气经营单位要结合“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和县各主管部门专项整治的内容等,组织安全生产检查,重点检查安全、质量备案手续、施工方案、安全防护、施工机械设备等,对查出的问题要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的行为要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第9篇:燃气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范文

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坚持安全发展,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完善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今年以来,国务院、省政府及市政府下发了一系列安全生产文件,要求我们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扎扎实实做好安全隐患治理工作。为了扎实开展我市燃气安全“隐患治理年”活动以及燃气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并结合燃气行业“安全生产月”和“迎奥运”活动,市建设局、质监局决定在去年开展燃气行业安全生产排查治理、安全整治的基础上,联合进行全面的安全整治行动,狠抓安全隐患整改工作。今天在这里召开燃气行业安全整治动员大会,我代表市建设局讲四点意见。

一、解放思想,认清形势,增强做好安全整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我市是全省燃气使用普及率较高的地区,经过近几年开展全市燃气专项整治活动,全市气站数量有所减少、规模有所增大、规范化管理程度有所提高、气站安全设施安全性大有改观,从业人员素质也有了明显提高。全市共有63家燃气企业取得了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燃气经营许可证,去年我市气站均已开展了安全评估工作,并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了整改。今年第一季度,我局对315家燃气站点开展了经营许可延续工作,使全市气站得到合法经营资格。这些成绩的取得,是与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以及在座各位的支持是分不开的。但是,当前燃气安全生产形势仍然不容乐观。主要存在以下五个方面的问题:一是非法经营屡禁不止,造成许多安全隐患。一些单位非法经营者为牟取暴利,置安全于不顾,替用户充装不合格钢瓶,冒险大瓶分装小瓶;为躲避执法检查,将钢瓶窝藏在出租屋内,造成很大的危害。二是个别企业使用未按周期检定的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损害了消费者权益。三是个别管道供气企业存在跨区域、超区域的违规供气或管道燃气建设项目未报审核先建、未经验收先交付使用的违法行为。四是未建立健全并落实各项管理制度。个别储配站未能严格执行外来人员及进站车辆登记制度;未建立自查制度,并确保各项制度得得到贯彻落实;站内存在易积存液化石油气的杂草和植物等。五是我市燃气行业人员整体素质有待提高,科班出身的专业人才大量欠缺。

因此,各有关部门要始终保持高度警惕,绝不能有丝毫的松懈和麻痹思想。要切实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艰巨性和长期性的认识,增强做好安全整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真正把安全整治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不断地推动我市燃气安全工作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二、加强培训,强化教育,努力提高燃气行业队伍整体素质

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安全理念,强化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将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制度化,真正提高燃气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技术素质,努力实现燃气行业关键岗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均持证上岗。

一是加强培训、普及安全知识。为有效地提高从业人员素质,我局高度重视岗前培训工作,委托市燃气协会组织专家编制完成《瓶装液化石油气从业人员培训讲义》和《*市燃气行业安全生产管理经验汇编》,并定期举办燃气站点安全负责人安全管理培训班和各种知识讲座。今天的燃气行业安全整治动员大会后,便是燃气安全知识讲座。我们聘请了质监局二位专家叶科长和王科长来给我们讲课,目的就是让我们在座各位安全知识知多一点、法律法规知多一点,以利于企业今后守法经营、安全发展,今后这类培训班、知识讲座我们仍将继续举办。

二是深化教育、培养专业人才。企业的发展后劲、行业的安全发展靠的是专业人才的储备。各燃气企业要加大人才培养投资,要用发展眼光去看待人才的培养,要从企业所需专业人才的实际出发,加强燃气专业人才培养,不断地提高企业整体素质,有效地推动燃气行业发展。前几年,我市建设职业技术学校举办了燃气专业中专班,培养了一批燃气中专毕业生,这些中专学历教育的人才,迅速学以致用,在各自岗位中发挥技术作用。目前已成为我市各企业的业务骨干,促进了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

今年下半年起,建设职校仍将继续开办燃气专业中专班,并与中国石油大学实现远程教育联网,开办燃气大学班。请各单位认真组织人员报名参加学习,具体事宜可直接与建设职校联系。

三是严格鉴定、发掘技能能手。为进一步提高我市燃气企业职工队伍整体素质和生产一线操作人员的技术水平,逐步提高燃气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率,我市正在开展燃气专业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工作。共有液化石油气罐区运行工、液化石油气罐瓶工、燃气管道工、燃气用具修理工、燃气用具安装检修工、供气营销员、液化石油气机械修理工、燃气调压工和燃气表装修工等九个工种的培训鉴定。各单位一定要重视技能培训鉴定工作,确保按规定持证上岗。要发掘岗位能手,适时开展岗位职业技能竞赛,促进燃气行业的职业技能水平的全面提高。

三、突出重点,深化整治,确保安全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隐患不除,事故难决。今年是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我们今天专门召开会议,对我市燃气行业安全整治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同时印发了工作方案,作出了具体安排。各部门、单位要按照方案要求,集中力量、突出重点,狠抓落实、确保实效。

一是要突出重点、全面排查。当前整治要重点整治非法和违规经营的瓶装燃气站点、整治未按检定周期检定计量器具行为、整治未经批准超区域敷设燃气管道、超范围供应管道燃气等。各区县建设局应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开展清理整治燃气行业无证无照专项行动,组织或配合相关部门对辖区内的燃气销售点,特别是对位于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的无证销售点进行“地毯式”检查,依法对无证照经营的燃气销售点给予取缔,杜绝事故的发生。各燃气企业要认真开展自查,并对所属燃气销售点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安全检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二是要深化整治、措施得力。对于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要采取有力措施,认真搞好自我整改,加强跟踪督导,确保整治到位。能马上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限定时限,明确责任和防范措施;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要依法果断采取措施处置。在第一阶段集中整治的基础上,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燃气站点进行重点整治,并严厉查处违规行为,构成重大安全隐患的予以关停、通报处理。

通过整治,进一步加大公用瓶的实施,维护消费者权益,规范燃气市场秩序,促进燃气行业的健康发展。

三是要注意总结、及时反馈。各部门、企业要切实加强安全整治工作的阶段性总结和信息统计工作,整治期间要按照要求将本区域内的有关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送市燃气行业安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安全整治工作顺利完成

一是要强化组织领导。各部门、企业一定要把安全整治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市一级成立了*市燃气行业安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燃气行业安全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工作。各区县要按照方案要求,成立领导机构,具体负责本辖区内燃气行业安全整治的组织、实施工作。各燃气企业要主动配合这次安全整治行动,认真进行自查和整改,规范自身经营行为。

二是要强化责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为重。要把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目标作为手段,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一级抓一级,确保人人严格按照政策法规和安全操作规程办事。进一步强化政府监管和企业主体责任,各部门、企业要进一步增强“安全发展”观念,积极预防和坚决遏制燃气重特大事故,促进燃气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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