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安全专项检查整改报告范文

安全专项检查整改报告精选(九篇)

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诞生,需要你不断地搜集资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编为你收集了丰富的安全专项检查整改报告主题范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并收藏。

安全专项检查整改报告

第1篇:安全专项检查整改报告范文

一、指导思想

通过开展“治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市局安全工作部署,有效促进安全生产各项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医院监管责任、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加强事故预警预防,加快推进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努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保证医院安全生产无事故的良好形势。

二、活动时间

20__年12月22日 至 20__年3月31日 。

三、实施方法及步骤

“治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采取科室、部门两级联动,分级负责,层层落实,逐级排查,逐级督查的方式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 20__年12月22日 至25日)。

深入贯彻落实省、市领导对“12·4”重大火灾事故的重要批示和讲话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对前期未整改的隐患逐一梳理、落实责任、限期整改,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

(二)排查治理阶段( 20__年12月26日 至 20__年3月25日 )。

结合《方案》,认真查找在组织领导、统筹规划、安全生产投入、监督体系建设、应急救援体系建设、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尤其是监督检查方面,是否组织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各科室、部门进行检查,发现隐患,督促处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等;在宣传教育、应急救援、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尤其是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和程序,是否严格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在安全生产物质保障、资金投入、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规章制度制定、教育培训、安全管理、事故报告和应急救援等方面的突出问题。着重排查:是否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是否具备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是否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逐级落实责任;是否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否对陈旧落后及安全保障能力下降的安全防护设施、设备与技术进行及时淘汰;是否保证设备、设施处于安全运行状态;是否保证从业人员具备相应的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是否按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发放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并教育督促从业人员正确佩带和熟练使用;是否有违章指挥、违规操作、违反劳动纪律行为等等。

要深入发动职工群众自查、举报,采取部门自查与领导小组不定期抽查的方式不间断地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三)验收总结阶段( 20__年3月26日 至31日)。“治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结束后,院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将对各科室、部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验收,并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肯定成绩,分析不足。

四、专项行动的重点内容

“治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既要全面开展,不留空档,不留死角,又要突出以下重点方面。

(一)消防安全。针对冬季天干物燥,用火用电增多,火灾事故多发的特点,要认真吸取佳元迈克食品有限公司及深圳舞王俱乐部重大火灾事故教训,严格按照国务院安委会提出的“五个一律”(凡公众聚集场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封堵,经检查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凡公众聚集场所自动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经检查发现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凡地下营业性场所安全出口达不到消防安全要求,经检查发现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凡是采用聚氨酯泡沫塑料装修的一律停业整改;公共娱乐场所一律不得使用任何烟花和火炮)的要求,彻底整治火灾隐患。对用电、用火、取暖等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检查,消除各类火灾隐患。

(二)车辆安全。要全力抓好春节期间的车辆安全工作,认真做好车辆安全检查,坚决杜绝超速、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等各类违法行为。做好恶劣气象条件下的安全管理工作,提前预防,有效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 “治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各科室、部门要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把此次专项行动作为减少隐患、遏制事故的重要举措,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重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实、抓好。主要领导要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自抓,分管负责人要落实“一岗双责”,靠上抓,其他人员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

合,团结协作。

(二)周密部署,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切实做到“五个明确”:即明确目标任务,明确活动内容,明确责任部门和个人,明确办理时限,明确奖惩措施。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立即整改;不能现场整改的,要提出防范措施,落实整改资金,明确整改期限和责任人,制订应急预案;严重危及安全的,要立即停业进行整改。

(三)狠抓基层,切实落实责任制度。“治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要深入一线,坚决克服落实不下去、严格不起来等问题,要依靠职工群众,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责任到人,细化到岗位、到设备,彻底排查隐患和问题,做到不留一个死角,不放过一台设施设备,不留一处隐患。

(四)建章立制,不断完善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要建立和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责任制,健全工作机制。一是隐患举报奖励制度。建立并完善隐患举报奖励制度,设立举报电话,广泛发动群众,提高群众参与隐患举报的积极性,对举报查实的,要给予奖励;二是重大隐患验收制度。重大隐患整改结束后,要邀请主管部门并聘请安全生产专家组成验收小组,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出具验收报告,形成隐患排查、公示、整改、验收闭环式管理。在落实上述制度的基础上,不断探索完善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第2篇:安全专项检查整改报告范文

1.创新财务风险实用管控手段,实现财务风险分层分类管理首先构建风险管理模型、探索风险导向型稽核模式,然后对财务风险实行分层、分类和集中管理,较重大风险隐患企业总部集中管理,建立重大财务事项报告制度进行及时有效管控;日常理财活动风险通过创新和丰富稽核手段、将常态化在线稽核与日常风险巡查高效融合,达到防控关口前移目标,自下而上、层层抓落实,不但提高了稽核工作效率,而且提升了基层单位依法治企的自觉性和风险防范意识。2.创建检查问题整改跟踪信息平台,实现检查风险及时闭环管理随时将内外部检查、专项治理、日常风险巡查等发现的问题提交跟踪整改信息平台,在线监控问题整改工作。建立人机共管机制,使每一个问题始终处于在线监控状态,实现问题跟踪管理精细化,达到“三不放过”目标,即大小问题均不放过、整改不彻底不放过,问题反弹未问责不放过。

二、构建多层防控体系、实施财务风险全过程闭环管理主要做法

(一)做好事前控制

以编制全面风险管理报告和建立重大财务事项报告制度为基础,做好事前控制。1.编制全面风险管理报告,对风险实施计划管理全面风险管理报告由财务部门牵头,各职能部门分工协作,公司系统全员参与。报告全面总结上一年全面风险管理工作,研判当年风险管理总体形式,收集辨识风险信息,实施风险评估,对重大风险关键成因进行量化分析,制定风险管理工作计划、措施和重大风险应急预案。在风险管理实施过程中,按照风险管理计划和措施,分步实施,全程管控,责任到部门、到岗位,施行问责制,使全面风险管理工作落到实处。2.实行重大财务事项报告制度,严格控制较重大财务风险制定《重大财务事项报告管理办法》明确重大报告事项的内容、报告程序和责任,并在报告的基础上定期或不定期对所属单位进行约谈,传递了财务管理责任,形成了财务风险的齐抓共管的有利局面,有效地管控了较重大财务风险。

(二)强化事中控制

加强常态化在线稽核,扩大稽核覆盖面,建立日巡查月报告制度,施行问责制,将财务风险防控关口前移,实时防范日常理财活动存在的风险,强化事中控制。1.大力加强常态化在线稽核从在线稽核规则中选择实用性强且能及时发现会计核算差错或账务处理遗漏的稽核规则,在财务软件系统中配置作为定期稽核任务,每月结账前系统自动运行对所属单位当月数据进行在线稽核,所属单位对稽核发现问题明确整改责任人,及时将问题解决在当月,不留遗患。省公司对各单位定期稽核工作加强监督和考核,并吸取各方建议,使常态化在线稽核项目在日常实践中不断更新、补充和完善。扩大稽核覆盖面,使在线稽核单位由公司所属电业局扩大到所属各单位,在线稽核覆盖率达到100%,稽核任务完成率、发现问题整改率均为100%。2.建立落实日巡查月报告制度制定财务稽核日巡查月报告工作制度,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分公司、代管农电企业和公司拥有控制权的其他单位,将日常财务稽核制度化;稽核内容涵盖经济业务全部,列示风险巡查提纲,重要风险控制点158个;当日发生的经济业务,当日稽核,当日发现问题,当日整改;按月形成日常稽核报告,单位主管财务的领导在报告上签字,若以后内外部检查发现问题,单位主管财务领导承担连带责任;稽核报告作为会计档案管理,归为会计报告类档案,按期转入档案馆,保存三年。

(三)重视事后控制

开展专项财务稽核,检查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完整性;创建检查问题整改信息平台,举一反三,防微杜渐,完善管控要素,形成财务风险管控长效机制。1.组织开展专项财务稽核以强化财务管理和确保“三集五大”体系建设期间资产安全为目的,省公司开展了财务管理、资产移交等项目专项稽核。财务管理专项稽核内容为八类,涵盖了预算、电价、资金、会计基础工作等,财务部全员参加,保证了稽核质量和效果。聘请社会中介结构,开展资产移交稽核,对“五大体系”建设期间合并单位、撤销单位开展资产清查,盘点资产,建立移交清册,确保按时移交,确保资产安全完整。2.创建检查问题整改平台在财务管控系统中开发检查问题整改信息平台,全过程跟踪管理问题整改工作。全面收集2005年以来各种内外部检查问题,实施在线监控管理,及时跟踪和落实内外部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总结财务管理工作中的经验和教训,完善管理制度和措施。不但实现了检查风险闭环管理,而且为丰富财务风险案例库、运用稽核成果和建立长效机制提供了可靠依据。检查问题整改跟踪信息平台基本功能包括以下几方面:(1)收集功能:随时将内外部各种检查、专项治理、月度风险巡查等发现问题以EXCEL表格方式直接导入数据库,进行归集分类和编码,动态维护问题数据库。(2)查询功能:省公司和各单位可以通过系统、离线或在线根据不同纬度(例如:检查部门、责任单位、问题<风险>类别、发生时间、整改计划、整改措施、整改状态等)查询问题状态;按月生成整改进度表。(3)管理功能:问题责任单位可以通过系统,输入风险应对措施、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间表;反馈整改完成情况及结果、上传整改证明文档,省公司稽核财税处及时在线审核各单位提交整改证明文档,在线确认整改完成状态,关闭整改彻底问题。(4)一键生成年度整改情况表:年终决算一键实时自动生成问题整改工作情况表,真正做到不重不漏、整改信息准确可靠,进一步提高年度决算工作效率和质量。

三、实施效果

(一)风险管控能力有效提升,形成了良好的风险管理文化

2012年,财务风险管理以实用化为首要目标,更加贴近日常经营管理活动,风险管理体系日臻成熟,风险管控能力得到有效提升。通过组织基层单位开展财务风险梳理评估和月度风险巡查,提高了财务人员风险识别能力和依法治企的自觉性,并通过执行日常风险巡查程序和落实检查整改措施等,从财务环节向业务部门传导,多管齐下加强全员风险意识教育,在公司系统内形成了良好的风险管理文化。

(二)稽核工作效率显著提高,培养了高素质财务稽核队伍

通过扎实推进常态化在线稽核与月度风险巡查机制,在线稽核覆盖率达到100%,当年稽核任务完成率、发现问题整改率完成100%。以在线稽核和单位开展日巡查为主,以省公司安排专项稽核方式来督导各单位巡查质量,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提高了稽核工作效率。各单位通过实战训练,提高了财务风险识别能力,熟练掌握了在线稽核功能应用,扎实开展了日常财务稽核,深刻领会了稽核工作规范要求,培养了一批高素质的财务稽核队伍。

(三)财务稽核成果强化运用,健全了长效的风险管控体系

公司以“重在整改规范、重在完善规章制度、重在构建长效管控体系”为目标强化稽核检查成果运用。定期对历年检查发现问题或风险进行比较、分类分层梳理、深度剖析成因、分析变化趋势,并针对重大和共性问题提出有价值的管理建议,形成专项报告向各级领导汇报,并逐步将财务稽核中提出的有效措施和管理建议转化为规章制度,健全了长效监管体系。

(四)现有信息技术充分利用,创建了常态化整改工作平台

第3篇:安全专项检查整改报告范文

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安全监管局决定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为加强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安委相关领导担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与市政府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合并办公(设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负责日常协调、督查指导、工作调度和信息传达等工作。

二、工作目标

一)客运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得到进一步落实。

二)对排查出安全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且整改不合格的客运企业和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且负主要责任的驾驶人依法处理到位。

交通安全宣传有一定氛围。三)汽车客运站管理进一步规范。

及时消除道路客运安全隐患,四)强化道路客运车辆的动态安全监管。努力打造平安客运企业。

三、任务分工

加强责任倒查和追究。加快推进动态监管系统建设。交通运输部门:组织对辖区道路客运企业、汽车客运站的检查和隐患整改;及时填报交通运输系统专项行动整治情况;严把营运客车驾驶员从业资格关。

严厉查处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牵头组织对所有客运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和营运客车驾驶人进行安全教育;建立与客运企业交通违法抄告机制。汇总报送专项行动整治信息和情况。公安部门:对客运企业交通违法情况进行统计排名;对7座以上客运车辆逢车必查。

安全监管部门:配合交通运输、公安部门联合开展对客运企业安全大检查和对客运重大安全隐患企业的挂牌督办。

认真排查治理事故隐患,通过开展道路客运安全隐患整治专项行动。彻底解决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提高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意识,坚决遏制和防范群死群伤恶性事故的发生,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秩序,落实两个主体责任,推进全市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四、时间安排

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企业自查整改阶段(月10日至月31日)

二)检查整改阶段(月1日至月15日)

三)验收总结阶段(月16日至月30日)

五、工作重点

一)组织客运安全大检查

开展自查自纠。各地要督促客运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月10日至月31日。加强对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考核,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工作。月31日,各客运企业向各地专项行动办提交自查书面报告。

组织客运企业联查互检。由市专项行动办牵头组织,月1日至月15日。各县市区安全监管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局配合,抽调客运管理机构、公安和全市客运企业安全管理负责人组成检查组,参照《省道路客运车辆、客运驾驶人、汽车客运站安全隐患排查内容分项表》见附件1对客运车辆、客运驾驶人、汽车客运站进行安全督查。月日前完成联查互检,并将检查结果于月15日前书面报市专项行动办。

二)积极参与全省客运企业法人交通安全形势报告会

各地要加强典型培育,按照省专项行动办的要求。及时总结经验。组织全市三级以上客运企业参加省专项行动办组织的全省客运企业法人安全形势报告会。

三)组织对客运车辆、客运驾驶人的交通违法大排查

对去年以来客运车辆、客运驾驶人的交通违法尚未处理的逐车逐人处理到位。各级公安交警部门要结合客运户籍化管理要求。

四)挂牌整治一批客运企业

限期整改。对交通违法排名靠前的客运企业实施挂牌整治。

五)筹建交通安全短信服务平台

及时收集客运企业法人、客运驾驶人等有关信息,结合卫星定位监控平台建设。建立和完善交通安全短信服务平台,向客运企业法人、客运驾驶人及时交通管理信息、安全提示、事故通报等。

六)组织客运资格大审查

由县级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和公安交警部门联合清理排查,月30目前。落实客运驾驶人资质。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要求,逐个审查驾驶人的驾驶资格、从业资格,检查驾驶人驾驶资格是否与所驾车型相符,对不相符的要及时纠正,并对责任人进行处理。

七)推进卫星定位监控平台建设

各地要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安排,规范卫星定位汽车行驶记录仪的安装工作。督促运输企业加快安装进度,为所属的两客一危”重点营运车辆安装符合标准的卫星定位汽车行驶记录仪,并接入符合标准的监控平台,相关动态信息要连入省、市级监管平台。要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充分运用监控平台加强客运车辆动态监管,及时提醒和纠正客运车辆超速、超载和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等违法行为。

八)严厉整治客运市场秩序和客运车辆通行秩序

督促汽车客运站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制度,各地道路运管机构要根据“三关一监督”职责。严格执行“三不进站,五不出站”安全工作制度;集中力量,严查不按批准的汽车客运站点停靠和不按规定的线路、班次行驶等扰乱道路客运市场秩序的行为。各地公安部门要加强执勤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客运车辆超员,超速、疲劳驾驶、高速公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六、工作要求

迅速进行动员部署,一)迅速进行动员部署。各地交通运输、公安、安全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组成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责任。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切实把专项行动抓紧抓好,确保每个客运企业、汽车客运站安全管理措施落到实处。各地工作方案于年月日前报市专项行动办。

第4篇:安全专项检查整改报告范文

为切实抓好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区政府成立由区委常委、副区长为组长,区政府办公室主任、区公安分局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街道、园区分管领导、区消防大队大队长为成员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在区消防大队下设专项整治办公室。各街道、园区应制定整治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同时设联络员一名(报送至专项整治办公室),确保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整治范围、内容

(一)整治范围

已投入使用或在建的建筑面积大于1000平方米的钢结构建筑物。

(二)整治内容

1、消防审批情况:建筑物是否依法经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

2、建筑情况:建筑实际使用性质与消防审核及验收要求是否一致;外墙及屋顶是否采用可燃性夹心彩钢板

3、钢结构防火涂装情况:钢结构防火涂装使用的防火涂料是否符合要求,钢结构防火涂装的施工是否符合要求,有无合格的检测报告等。对经过审核的在建和经过验收的钢结构建筑物,应逐一核查防火涂料检测报告、施工及监理记录、中介检测机构检测报告。

4、消防设施情况:建筑物室内外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烟排烟系统等消防设施及消防控制室设备是否按要求设置、运行是否正常,灭火器材配备是否符合规定。

5、安全管理情况: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是否明确、责任是否落实;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等消防管理制度是否落实。

6、灭火救援条件:消防车道是否畅通,消防水源是否有保证。

三、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排查摸底阶段

(二)集中检查整治阶段

第一阶段为集中整治阶段,第二阶段为治理阶段,。各街道、园区在排查摸底的基础上要认真梳理发现的火灾隐患,能够当场改正的,责令隐患单位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整改的,告知区消防大队,由消防大队及时下发法律文书,由各街道、园区和消防大队一起督促单位落实整改方案、整改责任和整改资金,制定应急预案,限期进行整改。对擅自变更使用性质的,由消防大队依法责令改正,并依法给予处罚;消防大队要加大在建钢结构建筑物的施工现场检查力度,对现场使用的防火涂料进行抽检,对防火涂料涂刷的施工记录仔细核查,发现问题应当场责令改正;对新验收项目,要严格采用目测、涂层测厚、燃烧试验等方法进行防火涂料的复验,对发现耐火时间不符合要求的工程项目,依法责令建设单位进行整改,对中介检测机构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要依法严厉查处,确保新验收项目不遗留火灾隐患。

(三)督查总结阶段

区政府将组织督查组对各街道、园区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查,对各辖区内10%以上的钢结构建筑、2个以上新验收项目进行核查。对检查发现整治不到位的,将责令其重新组织排查整治。消防大队要认真总结,及时归纳专项整治的基本情况、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把好建审、验收源头关口,建立钢结构建筑的长效监管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认真梳理,确保统计完整齐全。各街道、园区要高度重视,精心部署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明确专人负责排查统计工作,仔细梳理辖区内所有钢结构建筑物,认真填写《钢结构建筑情况统计表》和《钢结构建筑检查记录表》,确保辖区内钢结构建筑底数清、情况明。将《钢结构建筑情况统计表》报专项整治办公室。

第5篇:安全专项检查整改报告范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和政府安全监管主体,强化安全监管措施,强化烟花爆竹经营企业隐患排查治理,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年”各项工作要求,严格管理,严格执法,确保全县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

二、总体目标

(一)通过专项整治,深化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专项整治,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建立良好的安全生产秩序,达到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目的。对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一经查处坚决取缔;对证照不全及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烟花爆竹经营户,一律停业整顿;对证照齐全、具备安全条件的,加强监管。坚持查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

(二)进一步推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的落实,健全防范措施,消除事故隐患,规范监督管理;进一步强化烟花爆竹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完善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提高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能力,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防止一般事故的发生。

(三)积极探索和建立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加强多部门联合执法,实现我县烟花爆竹经营批发和零售企业安全状况的持续稳定好转。

三、组织领导

为做好全县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成立县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组(以下简称县专项整治领导组)。负责制订全县烟花爆竹专项整治总体工作方案和有关工作制度,对全县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统一领导,统一安排,统一部署,研究解决专项整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领导组组成人员如下: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安监局,办公室主任由雷思高兼任,负责全县烟花爆竹专项整治总体安排,跟踪了解全县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协调解决烟花爆竹行业专项整治中的有关问题;负责专项整治情况的收集、汇总、梳理、通报、上报等工作。

四、整治范围和检点

(一)全县所有烟花爆竹经营点。重点检查三类经营单位。一是烟花爆竹批发企业1户(烟花爆竹专营公司)二是烟花爆竹所有固定零售点46户;三是烟花爆竹非法经营窝点。

(二)各乡镇、社区及部门对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的查处及关闭取缔情况。

五、检查内容

此次专项整治由县安监局组织有关人员对全县烟花爆竹经营户和各乡镇、社区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主体责任(两个主体责任)的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一)对烟花爆竹经营企业检查的主要内容

1、批发企业

(1)是否按照本次专项整治总体要求,对本企业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周密的安排;是否制订了专项整治实施方案,配齐了工作人员,建立了专项整治责任制;是否对本企业进行了全面的排查摸底;是否对排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进行了认真整改。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安全生产管理文件的执行情况。

(2)是否按国家有关规定履行了烟花爆竹销售许可审批手续,是否领取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等有关证照;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操作人员是否进行了相应的培训并取得了相应的资质;是否进行了全员培训。

(3)是否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签订了各级安全生产责任书,是否按期召开安全生产例会研究布置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会议精神及相关要求是否及时传达和贯彻落实;是否落实了重大危险源管理和监控检查制度,是否及时修订了应急救援预案;是否进行了演练,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对事故进行上报,是否存在瞒报、谎报或拖延不报现象;对一般事故是否按规定进行了查处和教育。

(4)是否贯彻落实了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规程,是否建立了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否依法设立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置了相应的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是否按国家规定的标准和比例提取了安全费用;是否安规定将应急救援预案在县安监部门备案。

(5)烟花爆竹销售是否按规定及时备案;库区是否按规定做到了有效监控;烟花爆竹仓库是否有存放来历不明烟花爆竹的现象;避雷设施有无当地气象部门颁发的检测证书和检测报告;消防设施有无当地消防部门颁发的验收证书及检测报告;工库房等建筑物是否符合新规范的要求;试验场的试验和销毁场的销毁工作是否按规定进行并做好记录归档。

(6)仓库产品堆垛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超量存储,有无将A级产品储存在C级库房内,或将收缴的非法产品、假冒伪劣产品与合格产品同库房存放现象。

(7)是否对照《山西省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安全标准话规范(试行)》开展安全标准化活动。

2、固定零售网点

(1)证照是否齐全有效;

(2)是否实行专柜销售,并有专人管理;经营场所与备用库房是否隔离;专柜与其他商品柜台的距离是否不小于2米;是否与其他易燃易爆物品在同一场所销售;

(3)经营场所有无超量存储现象;是否经营由专业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产品;是否经营含有氯酸钾的产品;

(4)经营场所是否粘贴明显安全警示标志;是否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和设施;

(5)是否建立主要负责人、销售人员安全责任制,并制定各项安全制度;

(6)主要负责人和销售人员是否经过市安监局组织的烟花爆竹专业知识培训;

(二)对乡镇、社区、部门检查的主要内容

1、是否按照本次专项整治总体要求,对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周密的安排;是否对烟花爆竹经营户进行了全面的排查摸底;是否对烟花爆竹经营户进行了检查和督促整改。

2、是否建立了“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

3、是否建立健全了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建立了烟花爆竹监管责任人;是否落实了每个烟花爆竹经营户的监管责任人。

4、是否建立烟花爆竹专项整治领导机构和打非工作人员;是否配足配强了监督管理人员;是否编制了烟花爆竹安全应急预案。

5、是否建立了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依法组织协调对当地烟花爆竹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并按时结案。

六、整治方式

此次全县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按照“企业全面自查自整,乡镇、社区和牵头部门组织全面排查整治,县专项整治领导组分类整治”的方式进行。

(一)企业自查自整

全县烟花爆竹经营单位要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行业标准和历次专项整治的内容等要求,对本单位经营活动进行全面对照检查并分类采取措施。

1、凡存在违反国家和省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进行销售的违法行为,要立即停止违法销售行为,并主动向当地安监站和县安监局如实报告。凡不如实报告的,将对经营企业依法进行查处,同时相关人员的责任。

2、凡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要立即制订相应的整改方案,并明确整改责任人,落实整改资金,限期进行整改。凡不积极整改的,要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3、凡证照齐全,符合烟花爆竹销售条件的,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督管理,落实安全措施,确保烟花爆竹销售的安全。

(二)乡镇、社区和牵头部门组织全面排查整治

在企业自查自整的基础上,乡镇、社区和牵头部门要组织有关部门对烟花爆竹经营户进行无一遗漏的全面排查,并采取相应的整治措施。

1、对未经国家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批准,没有相关证照而销售烟花爆竹的,要列入关闭取缔名单,并依法实施关闭取缔。

2、对证照(手续)虽然齐全,但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及证照(手续)不全的烟花爆竹零售点,要列入整顿名单,责令其停止销售,进行整顿。

3、对证照(手续)齐全,符合销售条件的,列入正常烟花爆竹经营户名单,加强日常监管。

乡镇、社区和牵头部门要将烟花爆竹经营户,按上述三种类型分类造册登记,并经各单位负责人签字后上报县专项整治领导组办公室。专项整治期间,领导组办公室将对三类烟花爆竹经营户的名单在各类新闻媒体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对三类烟花爆竹经营户采取整治措施的落实。

(三)联动整治

县专项整治领导组将组成若干县乡联合检查工作组,到各乡镇、社区进行检查。检查工作组将吸收有关单位的领导及有关人员参加,形成联动专项整治检查工作组,对有烟花爆竹的各乡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检查。联动检查组要在全面听取乡镇、社区和牵头部门专项整治工作汇报,提出分类整治意见和措施。

对每个乡镇、社区和牵头部门的检查结果,要分类汇总,经专项整治工作组组长签字后报县专项整治领导组办公室。

七、整治步骤

全县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统一部署和宣传发动阶段

成立烟花爆竹整治领导组,根据县专项整治领导组的总体部署,制订烟花爆竹整治实施方案,配齐工作人员,建立专项整治责任制,利用各种手段进行宣传发动,做好专项整治和检查的统一部署工作。

(二)企业自查自整和排查摸底阶段

所有烟花爆竹经营企业都要对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和《省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细则》的要求,自查本企业存在的事故隐患和问题,制订整改方案,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全面整改。

乡镇、社区和牵头部门负责对烟花爆竹经营户进行排查摸底,并将排查摸底情况按本方案的要求签字上报。

(三)分类整治阶段

在乡镇、社区和牵头部门排查摸底的基础上,进行分类整治,并按本方案要求签字上报。

1、对列入关闭取缔的烟花爆竹经营单位,从5月1日开始,由安委办组织、乡镇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全部取缔。关闭取缔后,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乡镇、社区确定跟踪检查责任人,进行日常监管,一旦发现取缔经营户重新经营,要关闭取缔。

2、对于证照对证照(手续)虽然齐全,但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烟花爆竹零售点,由牵头部门负责列入整顿名单,责令其停止销售,进行整顿。对隐患严重、经过整改仍难以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也要列入关闭名单,立即实施关闭。

3、对证照(手续)齐全,符合销售条件的烟花爆竹经营户,列入正常烟花爆竹经营户名单,由牵头部门加强日常监管。

(四)“回头看”再检查及总结阶段

县专项整治领导组要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进行通报,对工作认真、成效显著的乡镇、社区、企业和牵头部门进行表彰,对消极整改走过场乃至出现问题的要予以严肃批评,问题严重或导致发生重大事故的,依法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八、工作要求

(一)要提高认识。各乡镇、社区、牵头部门和烟花爆竹经营户要充分认识到,深入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整治,是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的重要举措。要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增强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头脑清醒、工作细致、作风扎实,站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把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二)要加强领导。各单位、各企业要从讲政治、保和谐的高度,切实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经营户负责人要亲自抓专项整治工作,要将任务目标层层分解,责任落实到岗、到人。做到有部署、有计划、有组织、有措施、有检查、有考核、有总结、有奖惩。各乡镇、社区和牵头部门要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同时积极支持配合县专项整治工作组在本地区的检查整治工作。

(三)要落实责任。政府监管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能,把措施落到实处,落到基层。检查督导到一线,发现问题到一线,解决问题到一线,消除隐患到一线。要强化行政执法,严明纪律,对因专项整治工作不力而引发事故的,要依法予以严肃查处。

(四)要严格检查。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根据专项整治内容,逐条逐项予以检查落实。对于发现的问题,能立即纠正整改的责令企业立即整改。需要政府或有关部门协调的要及时向当地政府报告及向有关部门反馈。

(五)要坚持“六个结合”。一是将专项整治与“合理布局”烟花爆竹零售点相结合;二是将专项整治与烟花爆竹经营户自查及政府各级部门督查、检查相结合;三是将专项整治与烟花爆竹销售许可相结合;四是将专项整治与多部门联合执法相结合;五是将专项整治与打击非法经营、储存烟花爆竹相结合;六是将专项整治与应急演练和总结分析事故教训相结合。

(六)要抓住“四个重点”。一是责任制的落实;二是烟花爆竹储存场所的管理,加强库房监控系统及措施的落实;三是《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和《省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细则》的执行落实;四是重大隐患及其他可能发生重特大事故各类隐患的治理。要根据烟花爆竹经营的特点,突出专项检查的重点,对于关键场所和容易发生事故的区域要检查到位,隐患整改到位,不留死角。

第6篇:安全专项检查整改报告范文

坚持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充分动员广大师生员工,联合公安消防部门,摸清现阶段全县教育系统重大火灾隐患底数,能够整改的尽快落实整改措施,一时难以整改的全部制定分步整改方案,落实临时性防范措施,切实做到“消除存量、控制增量”,坚决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为全县教育系统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县教育局成立全县教育系统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教育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县教育局分管安全工作副局长担任,成员为县教育局机关各股室负责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学校安全教育管理股,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检查、信息报送等工作。各校要成立相应组织领导机构。

三、整治范围

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集体宿舍等可能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场所及所在主体建筑。

四、实施步骤

(一)排查摸底。

各校对重大火灾隐患进行梳理,力争摸清现存的重大火灾隐患底数。同时,对日常消防监督检查新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及时建立工作台账。对重大火灾隐患具体情况以及整改难易程度要进行分类研判,逐个确定整治计划。各校排查摸底情况于每月21日前报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全面整治。

各校要召开专题会议部署集中整治,制定专项整治预案,落实整改要做到校不漏栋、栋不漏点。对整改难度不大的重大火灾隐患,要尽快在规定期限内整改销案;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学校要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采取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的方式,逐项消除隐患。同时,在开学初要开展灭火救援、应急逃生等消防安全演练活动。

(三)认真总结,及时反馈。各校在专项行动期间要加强信息反馈工作,及时上报整治工作中的好经验和好做法。从7月起,每月21日前上报阶段性工作报告。专项行动结束后,各校要组织对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情况进行自查验收,积极总结固化常态化整治经验和模式,探索研究长效工作机制,巩固整治成果。9月26日前上报专项行动总结。

五、工作要求

第7篇:安全专项检查整改报告范文

关键词:工程监理;箱梁;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危险源分析

中图分类号:U415.1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一、在前期安全监理实施工作中,监理部应由总监根据城市高架工程情况,有针对性的编写安全监理规划。对工程进行危险源分析,汇总后要求施工项目部编写相关的危险源清单及应急预案,报监理审核。然后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要求,审查施工项目部报审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类专项施工方案等开工前安全资料。同时组织专监编写相关的专项安全监理细则,如主体结构箱梁施工的专项安全监理细则(模板和支架)、大型吊装设备施工的专项安全监理细则,并对施工单位进行监理书面交底。主要内容有:

1. 审核施工单位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合法有效。

2. 审核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体系。督促施工项目部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和一系列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监理应重点审查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具有合法资格,是否与投标文件相一致。审核特种作业人员资格,做到相关证书与人员及身份证相符,特别要注意证书的年审时间。

3. 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要求,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

4. 审核施工项目部工程安全防护措施使用费计划及安全生产经费的落实情况。

5. 审核施工项目部进场拟投入使用的机械设备及施工机具,要求其提供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证明。

6. 督促施工项目部在开工前做好对进场民工的安全教育及安全技术交底。

7. 审核分包单位的企业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8. 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开工核验前的准备工作,包括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施的检查、对“五小”设施的检查、对施工单位安全台帐的检查、对民工安全教育及安全技术交底的检查等。未通过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站的开工核验,施工单位不得擅自开工。

上述工作是工程前期的监理准备工作,也是后续工程实施监理安全管理的依据。

二、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监理安全管理的主要工作是在巡视、验收和旁站工作时,进行现场落实,努力保持工程施工安全在可控状态,并认真在监理日志中做好记录。主要工作内容有:

1. 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批复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各专项施工方案实施,对工程建设的五大要素即人、机、物料、方法、环境进行监理,对施工过程中的冒险性、盲目性、随意性及发现的隐患,及时提出书面整改通知,并督促其限期整改;情况严重的,监理项目部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并同时报告建设单位。安全事故隐患消除后,监理项目部应检查整改结果,签署复查或复工意见。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工整改的,监理单位应在通知建设单位后,向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报告,以电话形式报告的,应当有通话记录,并及时补充书面报告。检查、整改、复查、报告等情况应记载在监理日志、监理月报中。

2. 根据危险源清单,每月应组织全面安全检查不少于一次,重点是安全生产责任是否落实,安全生产措施是否到位。

3. 如实、全面记录安全监理台帐,主要有:(1)安全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登记台帐;(2) 安全教育培训台账,监督施工项目部对施工管理人员及民工的安全教育培训的实施情况; (3) 安全会议台帐,应对会议内容进行记录并附签到表; (4)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 (5)安全监理日志及各类安全监理检查表。

4. 对在监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监理项目部应每月填报《在监项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信息汇总表》提交建设单位和监理公司备案。《汇总表》应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加盖监理项目部印章。每天巡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作业情况,并按规范要求进行监理旁站。

5. 在施工过程中,当施工单位对经过审批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重大调整或者变更时,监理项目部应督促施工单位按原程序重新办理内部编制、审核、批准和报监理审核手续(须专家论证的应重新组织论证)。

6. 施工现场一旦发生人员伤害,工程施工的险兆、险情等,总监、安全监理人员、专业监理人员应立即向监理公司报告,一般事故1小时内,情况紧急应立即报告。同时总监应向建设单位报告,并督促施工单位按各类事故规定的程序和时限及时报告。 工程完工后,监理安全管理的主要工作内容是将平时收集到的安全监理资料整理并装订,立卷归档。 安全监理资料包括安全生产合同、协议书;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及网络(含联络表);安全监理大纲;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审查记录;安全监理工作计划、总结分析报告;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其它安全管理资料。

三、高架施工中易发生的具体 安全问题:

1、灌注桩:施工机械未经过检测报验(表A3.1.4) 、销钉无卡子、钢丝绳破损、配电箱触电保护器无效、电焊机无二次侧降压保护装置等。

2、承台:挖机机械报验、临边防护、基坑防护(如是否放坡、是否有塌方危险)、配电箱触电保护器无效、电焊机无二次侧降压保护装置等。

3、立柱:脚手架方案报验、脚手架是否按方案搭设、临边防护、高处作业、防坠落、防失稳、配电箱触电保护器无效、电焊机无二次侧降压保护装置等。

4、箱梁:支架方案报验、支架是否按方案搭设(注意支座、顶撑、螺杆、碗扣及杆件间距和规格)、高处作业、临边防护、防坠落、防失稳、配电箱触电保护器无效、电焊机无二次侧降压保护装置等。

5、防撞墙:施工方案报验、施工是否按方案实施、高处作业、临边防护、防坠落、防吊篮失稳、配电箱触电保护器无效、电焊机无二次侧降压保护装置等。

6、冬雨季施工:冬雨季等季节性施工方案报验、施工是否按方案实施、高处作业是否符合要求、夏季防暑降温措施是否落实。。

7、文明施工:场地围墙和道路是否按方案实施、加工区和生产区是否按施工方案实施、文明施工标示和标牌是否实施、现场作业人员着装是否符合要求。

第8篇:安全专项检查整改报告范文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市局《关于开展商场集贸市场火灾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区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精神,全区部署开展为期八个月的火灾隐患排查工作,为更好地落实工商部门对商场、集贸市场的火灾隐患排查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商部门的职能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市局《关于开展商场集贸市场火灾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区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经与区经贸部门商定,××区工商局在本次火灾隐患排查工作中的职能为:由区经贸部门牵头负责,区工商部门配合开展对全区商场、集贸市场火灾隐患排查治理,依法注销或者吊销不具备法律法规、技术规范规定的消防安全条件的单位。

二、工作目标

配合区经贸部门全面排查治理商场、集贸市场等场所的火灾隐患,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整改和消除火灾隐患,建立健全火灾隐患排查工作的长效机制,建设“平安××”、推进××经济区建设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三、组织机构

区局决定成立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四、此次专项治理的内容和重点

专项治理的对象:商场、集贸市场等人员大量聚集的场所。

专项治理的重点:_、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情况;_、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_、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及落实情况;_、单位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_、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度及演练情况;_、建筑之间防火间距、消防通道、建筑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设置情况;_、消火栓状况,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和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运行,灭火器材配置等情况;_、电气敷设以及电气设备运行情况;_、建筑室内装修装钸材料防火性能情况;__、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单位场所设置位置情况;__、“三合一”场所人员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部分实行防火分隔、转载请务必注明来自范文中心:/安全出口、疏散通道设置、消火栓、自动消防设施运行电气线路敷设及电气设备运行等情况;__、销售和使用领域的消防产品的质量情况。

四、具体措施及时间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_月_日至_月__日)

各业务股、基层工商所要及时把《实施方案》传达到每个工作人员,并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安排专项治理的各项工作,明确分工,落实责任,保证时间、人员、任务、责任四落实。并及时按照区政府的统一部署,积极配合区经贸、消防等部门在全区范围内掀起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的。

(二)组织实施阶段(_月__日至__月__日)

_、自查自纠阶段(_月__日至_月__日)。商场、集贸市场的消防安全自查自纠工作由各基层工商所配合区经贸局根据所辖地的具体情况开展调查、摸底、登记造册,分发《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自查情况报告表》。各工商所要按照*政办[____]__号文和区政府确定的治理范围、内容和本工作方案,配合区经贸、消防等部门督促各经营单位认真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并于_月__日前把《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自查情况报告表》报公交消保股,以便汇总上报。

_、检查整改阶段(_月_日至_月__日)。在各有关单位进行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由区局会同经贸、消防等部门,协调各基层工商所开展对全区商场、集贸市场逐个检查整改,对于一时难以整改的火灾隐患,要按照“四个一律”的要求进行整治。即凡未经过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合格就投入使用的建筑工程,一律依法坚决予以关闭;凡公众聚集场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封堵,经检查发现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凡公众聚集场所自动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经检查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凡地下营业性场所安全出口达不到消防安全要求,经检查发现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要督促指导隐患单位作出整改计划,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并加强监管监控。对于火灾危险性大、不能及时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要采取果断措施,在奥运会、残奥会和农运会举办期间责令停业、停止使用、停止施工。

_、治理成效巩固时段(_月_日至__月__日)

要紧紧围绕消防安全,切实加强消防安全保卫措施。要集中开展消防监督抽查,加大对商场、集贸市场的错时检查频率和力度,督促社会单位落实各项消防安全措施,严防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要充分利用当地媒体,广泛开展火灾隐患整治工作宣传,加大对经营者的消防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有效提高经营者的消防自律意识,进一步巩固火灾隐患治理成效。

_、冬防排查治理阶段(__月__日至__月__日)。要针对冬季风干物燥,易发生重特大火灾的特点,将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冬季防火工作紧密结合,严密各项冬防措施,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验收阶段(__月_日至__月__日)

按照区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做好迎接市政府火灾隐患排查工作的验收。各工商所要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信息报送制度,在每月结束后_日内将《____年火灾隐患排查治理月报表》(详见附件),每季度结束后_日内将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阶段性小结和《____年火灾隐患排查治理月报表》,通过oa系统报送区局市场、合同股、注册股。重大火灾隐患还应填报《重大火灾隐患一览表》(附件)。发现重要信息、重大情况要随时上报。专项整治结束后,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做好专项治理工作的专题总结,认真查找这次整治中所发现问题的根源,制定有关管理措施,做好经常性管理监督工作,巩固整治成果,杜绝隐患,保证安全。

五、专项治理的几点要求:

_、加强宣传,提高认识。对这次整治工作,转载请务必注明来自范文中心:/各工商所要积极配合经贸、消防等部门,全面加强宣传发动,要把整治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向各级各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进行广泛的宣传,统一思想认识。

_、各工商所对此次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应引起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贯彻实施,对商场、集贸市场本着“谁投资,谁受益”,“谁开办、谁负责”的原则,落实责任到人,全面、细致深入开展检查整治,做到不留死角,消除隐患。各商场、集贸市场负责人应切实负起消防安全第一负责人的责任,建立“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接受监督”的安全管理机制,并广泛发动职工、经营者积极参与此次专项治理活动,找、查、摆潜在安全隐患,形成安全防范的公众意识,自觉落实隐患的整改工作。

_、强化措施,确保成效。各工商所要积极配合区经贸,消防等部门采取有力措施,加大督促落实整治的力度,严格依法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对不采取措施整改隐患的单位,坚决处理,该罚款的就罚款,该停业的应责令停业,做到发现一家处理一家,绝不姑息迁就,此次专项治理活动要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各司其责,形成合力,以确保消防安全检查的顺利进行。

第9篇:安全专项检查整改报告范文

认真贯彻落实各级领导关于安全生产的批示精神和国、省、市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把集中开展大检查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首要任务,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通过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摸清建设领域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落实整改责任和措施,及时排除各类安全隐患;深入推进“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加强汛期建设工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实现全区建设工程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组织领导

我区成立以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区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为副组长,区安监局、区住建局、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局、区质监局、区城管办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住建局,负责专项整治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专项整治范围

房屋和市政工程建设、铁路工程建设、公路工程建设、电力工程建设、水利工程建设和通信工程建设等领域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

房屋和市政工程建设专项整治由区住建局牵头;铁路工程建设专项整治由区发改局牵头;公路工程建设专项整治由区交通运输局牵头;电力工程建设专项整治、通信工程建设专项整治由区经信局牵头;水利工程建设专项整治由区水务局牵头。其他部门要积极配合牵头单位开展专项整治。

四、专项整治重点

(一)建筑企业贯彻落实安全法规制度情况。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执行情况;隐患排查整治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应急管理情况。

(二)深入推进“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以下建筑施工非法违法的行为:建设单位不依法组织施工、监理招标,不按规定履行法定建设程序(含施工许可和质量安全监督手续),规避监管,擅自开工的;建设单位任意肢解工程,随意压缩合理工期,干涉施工单位正常施工管理的;未按相关规定存入安全文明施工费并按规定给施工单位支付的;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转包工程,违规托管、代管、挂靠的;施工企业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施工活动的;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资格证书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施工企业挪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致使施工现场安全防护不到位,存在安全隐患的;对重大隐患不报或不按规定时限整改的;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谎报、瞒报、拖延报告事故的;未依法严格追究事故责任,以及责任追究不落实的;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建设行为。

(三)加强汛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落实。检查汛期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检查制度建立情况,进一步加强对基础开挖、土石方工程的检查和监控;检查施工现场观测点设置情况,定人定时进行监测,确保发现险情及时撤离人员并迅速上报;检查立杆基础与排水措施状况、外架与主体拉结状况,做到基础平整、坚固,排水通畅,拉结有效,确保脚手架稳固、牢靠;检查垂直起重运输机械等大型设备基础及与主体结构的固定状况,各种安全装置的灵敏度,提高抗风、防雨、防雷击和防倒塌能力;检查临时设施,防止出现围墙倒塌、基础失稳;重点检查施工用电安全,对变(配)电室做好防雨措施,确保暴雨期间临时用电除照明、排水和抢险用电外,其他电源全部切断,雨后继续施工前检查所有用电设施和用电线路的安全性,符合安全要求再投入使用;临江、临河工程,要保证河道畅通,安排专人对围堰、临时设施安全性进行全面排查,确保汛期人身和财产安全。

(四)有效预防建设工程坍塌事故。贯彻落实住建部《建筑工程预防坍塌事故若干规定》、《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现场安全监管;加强对安全施工专项方案的论证、审批、审核等情况的监督;积极开展深基坑周边的安全隐患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全面督促各责任主体落实责任,加强管理重大危险源,防止事故发生。

(五)加强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的监管工作。塔吊、外用电梯是否取得了检测合格证(登记合格证编号、检测单位、设备型号、设备使用年限);企业日常使用检查记录(日常检查情况记录和交接班记录等);特种设备管理制度建立情况(包括操作规程等);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和教育培训情况;建筑起重机械设备是否使用合格的备案产品;设备安全保险装置是否灵敏、可靠,附墙装置是否牢固,是否有明显的缺陷和变形处,以及设备的安全环境状况。

(六)加大高空坠落的防治工作。贯彻实施住建部《建筑工程预防高空坠落事故若干规定》和《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开展对“三宝、四口、五临边”和卸料平台等易发高处坠落的部位的安全防护情况的检查工作;通过加强施工现场高处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技术交底工作,加强人员安全防护用品的正确佩戴和使用等教育工作,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防护意识和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工作水平。

(七)切实落实施工阶段消防工作。积极开展施工阶段的消防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断完善施工现场的消防管理体系,排查消防责任的落实情况,增强企业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主体意识,按照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在配电房等重点防火部位配置合格、有效、数量充足的灭火器材,并专人负责定期检查、维护、保养,保证其灵敏有效。加强对施工作业人员的消防常识的培训教育,每年组织消防应急演练。

(八)加大建筑施工现场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力度。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做好在建工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的自查自纠工作,认真排查施工现场安全隐患和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中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消除安全隐患。认真落实领导带班制度、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制度、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制度等三项制度,强化建设工程参建单位的安全责任意识,建立健全保障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建立施工现场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档案台账,落实责任人,确保整改到位,预防和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保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持续稳定。

(九)落实值班值守工作。确保值班人员在岗在位、通信畅通,切实做到责任到人、任务到岗、管理到位;值班值守人员必须熟悉应急处理工作程度,清楚上级主管部门联系电话;值班电话、传真电话、手机等通讯设施必须保持畅通、快速接听,确保有关信息能够及时传达处理。

五、时间安排

(一)部署启动阶段:2013年6月底前。区级有关部门要结合本部门建设工程安全的实际情况,认真分析安全生产现状,查找问题,提出对策,制定建设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动员会,做好相应的部署、落实工作。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3年7月至9月,各部门要指导、督促各建筑施工企业和在建工程项目学习宣传及贯彻落实专项整治方案有关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

(三)检查督导阶段:2013年10月至11月中旬。各部门要在企业、项目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本地区重点企业和重点工程进行抽查。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立即要求责任单位进行整改,并对企业的整改进行督促指导。

(四)总结分析阶段:2013年11月下旬至12月。各部门要对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归纳、分析,研究提出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形成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告。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务院、省、市、区领导的指示精神,充分认识专项整治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及时、认真组织实施。各有关单位要对本次排查治理工作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并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制定符合实际、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和措施,将排查治理工作与中心工作紧密联系起来。

(二)分工配合,落实责任。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根据本次排查治理的工作内容和要求,按照职责进行分工,把每一项工作布置到基层,分解到操作手层面,落实“一岗双责”,分阶段、分目标把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三)跟踪督查,狠抓落实。各建筑工程的建设责任主体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深刻分析原因,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措施,落实隐患整改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限期整改,并由专人跟踪整改落实情况,以切实消除隐患,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各个检查组要加强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推动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扎实开展。要从严把关,做到高标准、严要求,保持高压态势狠抓隐患治理,对非法违法行为坚决严肃处理。对自查自纠不力、对安全隐患拒不整改的有关责任主体,将依法进行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