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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农村居民; 健康状况; 社区卫生服务利用
中图分类号 R197.6 文献标识码 B 文章编号 1674-6805(2015)36-0068-04
社区卫生服务(community health service,CHS)以基层卫生机构为主体,利用社区资源和适宜技术,解决社区主要卫生问题,来满足基本卫生服务需求[1-2]。其服务功能不断完善、服务质量不断提高,对于缓减群众“看病贵,看病难”的问题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3-4]。开展居民对社区卫生服务的知晓和利用情况调查分析能准确反映出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基本情况,对发现社区卫生服务中存在的问题、提高社区卫生服务水平具有重要意义[5]。因此,了解居民的健康状况及社区卫生服务的利用情况,是更有效开展社区卫生服务的前提。为了解南海区农村居民的健康状况及社区卫生服务的利用情况,笔者对南海区农村居民的健康状况及对社区卫生服务的利用状况进行了调查。
1 对象与方法
1.1 调查对象
调查对象为居住在佛山市南海区的成年农村居民1012户。通过对社区的住户数量及常住人口数量等既往资料的分析,对样本家庭进行等距离抽样。共发放问卷2460份,回收有效问卷2450份。
1.2 调查内容与方法
采用问卷调查的方式,集中调查和入户调查相结合,以入户调查为主。调查员为经统一培训的预防医学专业大学四年级本科生。调查内容主要包括居民的一般人口学特征、两周患病情况、慢性病患病情况以及卫生服务利用情况。
1.3 质量控制
培训调查员合格后,严格按照计划进行调查。收回调查表后按5%的比例进行复核,剔除不合格调查表。调查资料采用双人平行录入,保证录入数据的准确率。
1.4 统计学处理
采用Epi Data 3.0软件数据录入,统计软件SPSS 18.0进行整理和分析,计数资料采用率、构成比等指标,字2检验等方法进行假设检验;计量资料采用t检验。采用Logistic回归模型分析相关影响因素。检验水准α=0.05。
2 结果
2.1 调查对象的人口学特征
人口学特征见表1。
2.2 调查居民的健康状况
2.2.1 调查居民的两周患病情况 居民两周患病率为8.1%,其中男性两周患病率为7.8%,女性为8.4%。两周患病的主要患病以呼吸系统疾病为主,占33.3%,其次是循环系统疾病,占14.2%,然后是消化系统、骨骼运动系统、免疫疾病、内分泌、营养代谢、泌尿生殖疾病,分别占12.5%、9.7%、9.0%、7.5%、6.8%和6.5%。
2.2.2 调查居民的慢性病患病情况 居民慢性病患病率为8.8%,其中男性慢性病患病率为7.8%,女性为9.8%。患一种慢性病的7.6%,患两种以上的1.8%。其中,位列前三名的慢性病依次是高血压(41.2%)、糖尿病(14.3%)、心脏病(6.5%)。
2.3 调查人群利用社区卫生服务的情况分析
调查对象中两周患病198例(8.1%),两周就诊210人次;慢性病患病率为8.8%,平均持续治疗率43.5%。本次调查人群知道附近社区卫生站的857例(36.6%),经常去就诊的299例,仅占12.2%。调查人群去社区卫生服务站的目的主要是看病(36.3%),其次是开药(31.4%),其他的比例较少。
分析不同人群社区卫生服务利用指标可以发现,男女之间社区卫生服务知晓和利用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低年龄组的社区卫生服务知晓和利用均高于高年龄组(P
2.4 居民对社区卫生服务利用影响因素分析
以是否经常选择去社区医院就诊为因变量,以性别、年龄、文化程度、职业、婚姻状况、是否有医保、平均月收入、两周患病情况、慢性病患病情况等自变量进行多因素Logistic回归,表明婚姻状况好、无医保、文化程度高、月平均收入低、两周患病率高、患有慢性病的居民社区卫生服务利用情况要好,见表3。
3 讨论
本次调查人群两周患病率18.9%,慢性病患病率8.8%。低于第四次全国卫生服务调查结果。说明调查人群的健康状况总体较好。社区卫生站知晓率36.6%,经常选择社区医院就诊率仅12.2%。去社区卫生服务站的主要目的是看病(36.3%),寻求预防保健、康复、咨询和体检等服务所占比例均很少。目前我国大部分的社区卫生服务站主要提供的是医疗服务,而忽视了其他各项功能,多数社区卫生服务站只是医院医疗的延伸[6]。
本次调查发现在社区就诊的年轻人多于老年人,与有关研究有一定差异,究其原因可能是随着社区卫生服务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尤其是年轻人对社区卫生服务的认识和信任有所提高。从中可以看出,该地区社区卫生服务的六位一体功能有了一定的发展,但是对于儿童保健等方面在社区还没有真正的实现,有待进一步提高。
另外,本次调查还发现,居民对社区卫生服务知晓与文化程度、月平均收入、婚姻状况医保状况、文化程度、两周患病率、慢性病患病率密切相关。离婚丧偶者比已婚者利用社区卫生服务较多。婚姻状况好、有医疗保障的人群相对经济情况较好,因此选择去费用高的大医院概率更高。文化程度高的人群更容易接受新事物,获得社区卫生服务知识的机会更多、途径更广,因此利用社区卫生服务的比例高不足为奇。此次调查人群无医疗保障的人群的社区卫生服务利用是在有医疗保障的0.49倍。居民对社区卫生服务利用与月平均收入呈负相关。无医保患者在就诊大医院时需要自掏腰包,收入较低患者也会考虑到大医院花费大等因素,因此这些人就诊社区医院的比例高。本次研究还发现居民对社区卫生服务利用与两周患病率和慢性病呈正相关,这与有关研究一致[7-8]。
我国近年来,社区卫生服务迅速发展,覆盖范围逐步扩大,服务队伍不断壮大,服务质量不断提高[9]。调查地区社区卫生服务尽管还存在一系列问题,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相信有政府和群众的共同努力会得到更好的发展。国内外很多成功的经验表明,初级卫生保健服务包括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服务在内的健康效果较好。且居民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知晓程度对利用程度有重要影响[10-11]。因此,应借鉴国外先进医疗模式,使社区医疗机构成为大型医疗机构的“守门人”[12-13]。首先使社区居民树立“小病在社区,大病去医院,康复回社区”的正确就诊观念,逐步认识、理解和接受社区卫生服务;其次,继续加大社区卫生服务项目的宣传力度、改进社区卫生服务机制、加大政府各项投入,本次调查居民对社区卫生服务内容知晓率还有待提高,要使广大居民充分认识到社区卫生服务的便捷、经济、全面等优越性,让居民更全面的认识社区卫生服务的范围和内容,从而进一步完善社区卫生“六体一位”服务功能。使社区卫生服务真正成为居民信任的医疗机构,真正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14-16]。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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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美丽中国;生态文明;农村社区治理
党的十报告中明确提出了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强调要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重点突出生态文明理念,美丽中国观念逐渐深入每一位中国人心中。而农村社区治理是建设美丽中国非常重要的一个组成部分,全面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才是真正推动美丽乡村建设、美丽中国建设的深刻内涵。
一、美丽中国与农村社区治理的关系
美丽中国是党的十报告首次提出的一个概念,这一概念的提出也是向全世界正式表明了中国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立场。党的报告明确提出,中国在未来的发展过程中一定会做好生态环境建设工作,同时也将生态文明建设作为中国社会发展最重要的一项任务。在中国面临生态环境严重破坏、自然环境严重污染的情况下,美丽中国概念的提出意味着中国在未来发展过程中需要建设出一个“天蓝、地绿、水净”的良好生态发展环境。美丽中国指的是要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人与社会的协调,需要在政治建设、经济建设、文化建设以及社会建设等各个方面中充分融入生态文明建设理念。在我国城市化建设进程不断加速的过程中,农村社区建设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因此必须从理念和发展模式上来推动乡村治理的改变,在此过程中产生了协同治理、简约治理、为民服务的合作治理等多种治理理念和治理模式,这些理念为新时代下我国农村社区治理提供了新的启发。而农村社区治理并不是仅仅将关注的重点放在生态保护方面,农村社区治理不能牺牲农村经济发展机遇,而是要从根本上推动农村经济、文化、基础设施等建设的全面发展,以此来确保实现美丽乡村建设任务,真正有效兼顾生态环境保护和社会发展。
二、基于美丽中国视域下农村治理面临的问题
(一)生态环境严重破坏。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进一步推动了农村人口规模的扩大,农村经济、乡镇工业也随之兴起,导致资源出现过度利用。而农村地区生态环境本身比较脆弱,资源相对比较紧缺,在这种形势下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严重破坏了生态环境,而极低的资源利用率也加剧了环境污染。例如土地过度利用使得农业用地急剧缩减,土质变差,农村用地出现了严重退化。而城镇化的快速发展使得工业化逐渐转移向农村地区,农村用地被大量占用,耕地面积急剧减少,各种森林资源的乱砍滥伐使得生态环境进一步恶化。另外,我国农村地区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工业化程度在不断提高,环境污染程度也日益严峻;而农业经济本身发展也会因为农药、化肥、地膜等的大量使用造成自然环境污染。广大农民生活质量和幸福感都处在低点,这也是美丽乡村建设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二)村民参与程度低。基于美丽中国视域下的农村社区治理需要农民能够积极主动地参与其中,能够发挥出自身的力量为农村社区建设提出更加有意义的建议,同时还要对农村社区建设提供监督,这样才能推动农村社区34农村•农业•农民2021.4BShehuizhili社会治理治理实现可持续发展。但是从当前农村社区治理的现状来看,村民在参与深度和广度方面都相对较低,这直接会影响农村社区治理成效。究其主要原因,一是制度层面的缺失,农村社区治理过程中对于村民参与制度、民主监督制度、利益表达制度等方面的建设比较落后,直接影响了农村的参与;二是作为农村治理主体的农民,本身文化素质偏低,这在一定程度上也会限制其参与到农村治理中。(三)专业治理人才缺乏。基于美丽中国视域下的农村社会治理需要各专业领域专业人才发挥出带头作用,但农村社区相对比较复杂。近年来,我国大力鼓励毕业大学生参与到农村建设中,可新毕业大学生由于缺乏社会经验,且很多大学生将农村工作作为日后发展跳板,并不能真正扎根农村来作出贡献。这就导致了农村社区治理缺乏人才的支撑。
三、基于美丽中国视域下的农村社区治理路径
(一)转变经济发展模式。对于农村社区治理来说全面推动经济发展、提升农业生产效率、提升农民收入是其核心问题所在。首先,在农业经济发展方面应该因地制宜,全面推动符合市场需求发展的经济作物。充分发挥出资源优势以及农业技术优势,强化农业经济发展过程中的科技投入,让农业经济发展过程中科学技术发挥出更大的作用。其次,农村各地全面推出特色农业经济产业,以当地特色农产品为主,推出农产品深加工、旅游农业、绿色餐饮等产业发展模式。最后,要彻底扭转农村传统模式下粗放式的生产方式,逐步向着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产业链方向发展。(二)健全法律法规。农村社区治理必须不断健全法律法规。首先,需要结合农村治理中凸显出的关键问题针对农村社区治理中所需的各项法律法规制度进行逐步完善。其次,要保障法律法规建设的有效性以及法律法规的执行。最后,政府职能部门要依据法律法规不断强化农村建设治理监管,将相关法律法规制度进行严格落实,对村民的环保行为进行积极引导,最大限度避免工业生产对农业用地以及农村水资源造成污染,彻底扭转传统农村发展过程中所造成的脏乱差现象,同时也要对工业化城镇污染向农村地区转移进行严格控制。另外,相关法律法规在保障农村发展的同时也要具有一定的预见性。(三)强化农民主体意识。农村社区建设的主体仍然是农民,在农村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需要充分调动起农民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真正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作为农村生活和农业发展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政府部门应该将农村建设过程中的主导角色逐步转变为引导,通过不断强化农村日常管理工作来为村民创造更多的参与机会,并通过强化宣传来积极培育农民的参与主体意识;同时还要通过充分确保农民的参与权、监督权以及表达权来进一步拓展村民的民主参与渠道。(四)强化人才队伍建设。人才队伍建设是农村社区建设面临的一个重点和难点,在当前的农村社区建设过程中仍然存在难留住人才的问题。因此,需要从以下两个方面来逐步强化农村地区的人才队伍建设。一是逐步强化高效培养,可以在各大高校设置相关专业,有针对性地为农村地区输送高素质专业化人才。二是针对农村地区加强实践性人才培养。在农村地区除设置村干部和基层管理人员选拔制度外,还应该进一步增设相关管理服务岗位,全面提升农村地区的教育、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水平。政府部门也应该逐步加大财政方面补贴,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为农村地区人才发展建立起更加公平的发展机制,这样才能为农村吸引更多人才。
四、结语
综上所述,基于美丽中国视域下的农村社区治理要从转变经济发展模式、健全法律法规、强化农民主体意识、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等几个方面进行逐步强化,以此来促进农村社区治理实现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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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和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结合新时代文明实践阵地建设和市域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秉承“和谐、互助、温馨”的理念,以“建、管、用、育”为着力点,打造促进邻里互助交流、营造文明和谐乡风、推动城乡深度融合发展、创新农村社区治理、锻造乡村振兴内生引擎、弘扬主流价值的新平台,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农村社区治理共同体,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美丽中国先行区提供精神文化支撑。
二、创建目标
农村社区睦邻中心建设坚持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致力实现“547”目标。强化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等5项创建原则,探索公益化、枢纽化、社会化、智慧化等4个创建路径,融合承载党建联盟引领、文明实践传播、邻里守望共治、居家养老互助、关爱留守驿站、乡贤议事平台、社区融入会所等7个平台功能。推动我区承担国家农村综合改革试点试验的乡镇(村)先行先试,力争“十四五”末全区村(居)覆盖面达80%。
三、具体举措
(一)促进共建共享机制
贯彻落实区国家农村综合改革试点试验工作方案要求,注重整合各类建设资源,凝聚政府、市场、社会等各种主体投入睦邻中心建设的合力。1.利用现存资源。为减轻基层投入,鼓励村(居)合理利用境内农民新村会所、富余办公场所、集体或国有闲置场所及收购闲置民房进行改建。有条件的地方可因地制宜进行新建。2.推动资源共享。根据辖区内民宿业、田园综合体、养老旅游地产、农家乐等项目发展发展特点,探索利用民宿休闲会所、养老服务场所等资源进行共建。3.整合场所功能。注重整合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养老服务中心、留守儿童之家、红白理事会服务场所、网格化管理场所、志愿服务阵地、“一约四会”活动场所、乡贤议事平台等功能布局,有机融入农村睦邻中心建设。
(二)探索多元管护机制
坚持建管并重,充分激发村(居)委会、社会组织、市场经营主体参与睦邻中心管理的活力,创新运行多元管护机制。1.发挥理事会管理的主体作用。各乡镇要建立农村社区睦邻中心交流协作机制,广泛吸纳各村(居)党员干部、本村乡贤、文化骨干、“五老人员”等参与日常管理,建立睦邻中心理事会。2.引导各类组织参与管理。各乡镇要积极引导协会组织、自治组织、志愿服务组织参与管理,充分发挥老年协会、红白理事会、乡贤议事会、村(居)“帮客”的作用,因地制宜设置服务项目,推动各类组织服务管理经常化。3.探索购买社会服务管理。有条件的乡镇可探索向社会组织、社工机构购买服务项目的模式,推动睦邻中心社会工作和活动管理专业化。
(三)丰富内容供给机制
1.强化“菜单式”服务。整合各类宣讲服务团等服务资源,汇集形成“菜单”服务体系,推动法治宣传、乡风乡愁、礼节礼仪、家德家风、文化文艺、科学普及、健康教育等进农村社区睦邻中心。2.推行“互联网+”服务。各睦邻中心要完善通信网络建设,实现无线网络全覆盖,鼓励通过QQ群、微信群、公众号、抖音等网络平台,录制推广睦邻活动微视频,提升农村社区睦邻中心的影响力。3.强化“红白理事会”服务。积极引导红白理事会进驻农村社区睦邻中心,鼓励有条件的村将红白事服务场所同步纳入建设,添置必备的服务设施,满足村群众节俭办理红白喜事的基本需求。鼓励采取与旅游餐饮企业、农家乐饭店合作或者托管运营等模式,为村民群众办理红白喜事提供便利。
(四)健全睦邻文化机制
1.以睦邻兴家风。以睦邻中心为载体,传承良好家风、家训、家教,从家谱、故居、祠堂、牌坊、老物件、老照片中等挖掘家风家训资源,整理当地名人贤达、政商名流的嘉言懿行,组织开展寻家规、诵家训、讲家教等活动,讲好家风家训故事。2.以睦邻铸村魂。依托睦邻中心,结合实际修订特色“村规民约”,鼓励开展“树村规、立村训、唱村歌”等活动,组织开展各类道德模范、最美家庭、最美志愿者等选树宣传活动,弘扬凡人善举,展示村庄精神,树立村庄正气。3.以睦邻育礼仪。倡导利用睦邻中心开展儿童启蒙礼、成人礼、新年祈福礼、重阳敬老礼、入伍壮行礼、村干部就职礼等活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文明新风。
摘 要:该文基于国内外农村社区和宜居社区等相关文献研究及建设实践,提出并明确了我国村镇宜居社区的内涵界定:我国村镇宜居社区主要包括农村宜居社区和小城镇宜居社区。即强调以人为本、以满足居民的需求为目标和方向的农村社区或小城镇社区。
关键词:农村社区 宜居社区 村镇宜居社区 小城镇
中图分类号:TU98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6)09(c)-0050-02
随着新型城镇化和美丽乡村建设的不断推进,农村社区和小城镇社区建设的深入发展,村镇宜居社区建设已经被提上了我国新农村社区建设的日程,但是目前国内外对于“村镇宜居社区”尚无明确的概念,更罔论进一步研究,因此该文基于农村社区和宜居社区等相关文献研究和建设实践,提出了我国“村镇宜居社区”的概念,并明确界定了其内涵,为后续相关研究打下良好的基础,具有一定的理论前沿性和实践指导性。
1 相关研究
“村镇宜居社区”,顾名思义,“社区”是其本质,“宜居”是其基本特征,“村镇”是其地域范围。简单来说,村镇宜居社区就是在科学发展观和“五个统筹”精神指导下、在“新四化”①和“美丽乡村”建设协调推进的大背景下,我国村镇社区化、宜居化发展的结果(如图1所示)。即村镇社区是我国村镇社区化的发展结果,而村镇宜居社区又是村镇社区宜居化的发展结果。随着我国新型城镇化的不断推进,城乡一体化视野下的宜居社区是我国村镇宜居社区的总体发展方向和未来。总之,从村镇到宜居社区会经过社区化、宜居化和城镇化3个发展阶段,顺序不同,发展道路亦会不同,但是殊途同归,起点都是村镇,终点都是宜居社区。而村镇宜居社区就是其中比较高级的发展阶段。
尽管人们对于“社区”及共同体仍有不同的理解和解释,但大都将其视为一定地域范围内的人们基于共同的利益和需求、密切的交往而形成的具有较强认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一定的地域”“共同的纽带”“社会交往”以及“认同意识”是作为社区或共同体的最基本的要素和特征[1]。
“宜居”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宜居”指适宜居住,广义的“宜居”除了适宜居住以外,还包括适宜就业、出行以及教育、医疗、文化资源充足等内容。其实宜居社区涵义广泛,覆盖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宜居性包括适合人的生存和发展的各种自然、社会、经济和人文生态环境条件,但核心的内容包括住房建设、住区环境、社会空间三大方面。宜居社区的评价标准是动态的,与当代经济、文化背景和知识背景等密切相关,但核心理念永恒不变,即以人为本。
村镇在国外统称为乡村,而在中国就有所区别。中国农村工作大辞典把“村镇”定义为 “各类村庄和集镇的总称”。其中的 “村庄”指农村村民居住和从事各种生产的聚居点;“集镇”指乡、民族乡人民政府所在地和经县级人民政府确认由集市发展而成的作为农村一定区域经济、文化和生活服罩行牡姆墙ㄖ普颉6相关文献研究表明:乡村,是相对于城市的、包括村庄和集镇等各种规模不同的居民点的一个总的社会区域概念,又统称为农村。由此可见,国内以往研究中的“村镇”和 “农村(或乡村)”的概念一致。该文认为上述是狭义村镇的概念,广义的村镇除了包含上述乡村,还包括小城镇(如图2所示)。
2 结语
由村镇的内涵可知,村镇社区就是包括各类村庄和集镇的“农村(或乡村)社区[1]”以及小城镇社区[2]的统称。相应的,村镇宜居社区包括农村宜居社区和小城镇宜居社区。相关文献中出现的“农村新型社区”或“新型农村社区”与农村宜居社区的内涵一致,是“村镇宜居社区”的重要组成部分。简而言之,村镇宜居社区就是宜居的村镇社区,即强调以人为本、以满足居民的需求为目标和方向的农村社区或小城镇社区。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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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靠实工作责任。各村社区落实全员责任制,层层传导压力,从包村组长到村社干部,实行包片到社、责任到人。各村(社区)在整改的基础上,对本辖区的陈年垃圾进行地毯式排摸,组织各村村民进行限期十天的集中整治,切实把道路沿线地头,上街和下街两个桥底等方面的卫生彻底清理干净。
二是强化宣传引导,完善运行机制。各村进一步健全完善环境卫生整治长效机制,抓好各项制度的落实。确保清洁人员到位、负责人员到位、经费落实到位,注重经常管和管长远,突出环卫保洁人员,在农忙与否一样清扫,安排与否一样保洁,防止工作时断时续做表面文章,强化真抓实干。镇村社三级建立乡村人居环境治理微信群,随时传送环境整治行动图片,加大宣传力度,让村民认识到环境整治的重要性。
三是强化压力传导,加大问责力度。镇上成立以人居环境整治分管领导为组长的督查小组,以不定期督查和定期考核的试行办法进行督查。对于工作落实不力、整改不到位的村,将严肃处理问责。强化真抓实干,不断推动我镇各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向高效化、精细化、长效化发展。
二、存在的问题
(一)群众参与度不高,卫生意识不强。各村虽然在宣传动员上做了大量工作,但乡村人居环境治理创建工作的主力军大多为镇村干部、环卫工,大部分群众对乡村人居环境治理创建工作参与度不够,全民重视,全民动员,全民支持的工作格局还未形成,居民和商户参与的氛围不浓,创建工作一定程度上存在“上边热,下边凉”的现象。群众卫生意识、健康意识、环保意识不强,思想观念和生产生活方式还有待改进,“污水垃圾乱泼乱倒、柴草粪土乱堆乱放”的现象比较突出,垃圾清了又倒、占道经营清了又占、车辆乱停屡禁不止、“牛皮癣”小广告铲了又贴,边治理边破坏的现象比较突出。
(二)环卫配套设施缺乏,工作经费不足。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量大、面广,用于整治的资金量较大,面对镇村两级经费不足的现状,感到“心有余而力不足”。各村没有配备专门清运生活垃圾车辆,短期内只有村干部家用农运车清理,造成垃圾清运不及时,镇区只有一辆垃圾清运车,街道只配套大垃圾箱,没有配备小垃圾桶,不便于居民的垃圾投放,造成垃圾随地乱扔现象。环卫工人待遇低人员少,直接影响了镇区的环境卫生质量。随着镇的快速发展,镇区规模不断扩大,人口大量增加,生活垃圾也迅速增加,造成镇现有垃圾填埋场承载力不能满足逐年增加的垃圾量。
在中国现有条件下,与城中村相伴生的、具有鲜明过渡性意涵的都市村社型共同体是农民城市化的一种“新型社会空间”,是弱势的非农化群体“小传统”得以依托、行动逻辑得以体现的社会场域。这种组织化共同体是农民城市化进程中非常值得注意的“社会空间”。笔者提出的都市村社共同体概念,为村庄研究增添了“走向终结型的村社共同体”类型。
1990年代末以来, 大有燎原态势的城中村日益成为中国城市化中带有普遍性的社会现象。这里的城中村是指在城市化过程中,已经实现非农转化的村社区的组织及其社会关系网络等能在城市经济社会关系中延续下来,从而形成一种特殊的城市社区。由于已经或者正在形成的城中村与一些比较严峻的城市问题(如治安、流动人口管理、城市“景观”)直接或间接地关联在一起,因此,无论在当下政府、公众抑或学界的视野里,城中村都在相当程度上被建构成为一个突出的“问题”化现象。本研究立足于广州城中村个案,在调查分析的基础上,就城中村依存的都市村社共同体的承续与变异逻辑进行探究。这既可以在理论上深化理解城中村现象,又可以在实践层面和政策层面上提供一条不同的思维路径。
在城市化的村庄研究中,非农化的“工业村”是比较集中的研究论域。 王颖通过对1990年代上半期广东南海乡村再组织的经验研究,指出非农化即乡村社区的工业化,这种新基础上的社区化是“集传统家族文化、地缘关系、群体基础结构、行政组织单位、社会实体、情感归属与社会归属于一体的综合性概念”,是“新集体主义”在社会意识、关系模式、组织方式上的现实化。(注:王颖:《新集体主义:乡村社会的再组织》,经济科学出版社,1996年,第165页。)折晓叶、陈婴婴则通过自然城镇化中产生的“超级村庄”的研究,发现这种村庄就其本质而言是一种内源性的发展,并在这一过程中形成了“既是工业化的社区,又保留着乡土社会生活秩序与原则”的社区组织。(注:折晓叶、陈婴婴:《社区的实践——“超级村庄”的发展历程》,浙江人民出版社,2000年,第59页。)这些具有代表性的非农化村庄研究发掘出,乡村城市化过程中,非农化虽然改变了原有的社区传统与结构,但传统与现代要素之间存在着许多相互融合的关系,传统与本土可以成为创造与促进现代社区发展的资源。
城中村是中国城市化特有的现象, 西方经典理论在阐述由乡村向城市的转型过程中,并没有涉及过渡形态的“亦城亦村”共同体组织的存在形态与城市化意义,更没有着重涉及在周边已经完全城市化的社会情境下,“走进”都市的村社型共同体的变异与生存逻辑。在国外关于城市外来移民聚居区的研究中,如关于华人聚居区唐人街的研究中,有研究者注意到,这种“民族文化聚居区”是“深具社会经济潜质”的社区,在承担具有浓厚原乡本色社会文化“庇护所”的同时,更提供了让各种融入主流社会的因素得以发育与崛起的社会空间(注:周敏:《唐人街——深具社会经济潜质的华人社区》,商务印书馆,1995年,第263页。);关于非精英群体移民的社会融化研究指出,非精英群体更倾向于用乡土性的资源,更热衷于通过群体的内聚来为其社会融入提供服务(注:王春光、Jean-Philippe BEJA:《温州人在巴黎:一种独特的社会融入模式》,《中国社会科学》1999年第6期。)。这些研究表明,传统乡土性资源在不同文化背景下的社会融化中具有独特的价值与地位。
都市村社共同体是本研究提出并借诸分析的一个核心概念。 这种新的村社共同体特指与传统小农村社共同体相对应、相区别的一种村社型组织,是以行政村庄为边界,建立在非农产业经济基础之上,并在非农化过程中依赖自身的经济、权力、历史、文化和社会心理等资源进一步凝聚起来的共同体组织,具体包括工业化的新型村社共同体与后工业化的新型村社共同体。由于本研究关注的城中村是完全进入城市地域、经济结构上也已经“去”工业化的特殊城市社区,因而,本文是关于一种特定类型的新村社共同体的研究。
一、缘起:“走进”都市的村社型共同体
石牌村是本文关于都市村社型共同体及其运作逻辑得以展开的实体空间, 同时也是笔者关于城中村立论的重要现实场景。
石牌村是广州市建成区内的45个城中村之一。 石牌村原是广州市近郊的一个普通乡村,1980年代初开始,它的农地逐渐被征作非农用途,村民聚落周边的农地逐渐被标准的城市建筑取代。1987年,为配合城市东移策略的实施,天河区在原石牌村域内成立了石牌街道办事处,村因此成为街道办事处辖下的一个行政村,并同时成为广州市第一个“街带村”、“街‘管’村”的农村社区。到1994年,村庄农地差不多全部征用完毕,在不断拔地而起的城市建筑的重重“包围”下,村域范围与村民聚落基本合为一体,形成内外特征均自成一格的城中之村。
城中村的发育成型过程, 同时也是原来的村社组织“走进”都市并成为都市村社型组织的过程。村庄非农转化中与非农化以后,随着村域优势级差地租的形成与房屋租金的刺激,依托于低成本的村民私宅,逐渐形成一个流动人口聚居区。1994年,入村租屋居住的流动人口已达万人,超过本土常住居民的人数。其后,流动人口数量不断增加,到1990年代末,石牌村已成广州市声名显赫的流动人口聚居区。据2000年统计,区内共有本土居民9181人,3139户,外来入村租屋居住的流动人口4.2万人。近年来,流动人口一直比较稳定地维系于这种规模。异常复杂的流动人口聚落的形成,客观上对社区提出巨大的“治理”要求,原村社组织在诸多紧迫“问题情境”下顺乎自然地获得了崭新条件下的生存与发展“空间”。因此,进入都市以后,甚至到撤村转制以后,石牌村仍被称为“村”。一直都在治理着这个社区的,依然是村社型组织。也恰是在这一意义上,数量上几倍于本土居民的庞大外来人口只不过是“嵌入”这个村社型组织的一个重要变量。石牌村是一个在人口数量上以外来流动人口为主,但在经济社会结构上却以本土居民为主的特殊城市社区,村社型组织是该新型社区的治理主体。
在村社组织成为新型城市社区治理主体的同时, 也在进行着自身的“拟单位制”的建构。与许多非农化村庄一样,石牌村集中了大部分农地非农转化的补偿资金与相关资源,以此为基础发展出实力雄厚的社区经济;并以社区经济为基础,推动了包括村民福利(如居民生活补贴、社区合作医疗、社区养老、社区助学等)在内的社区公益事业的发展,逐渐建立了一个“拟单位制”的社区生活体系(注:许多研究者都注意到,村庄组织在非农化过程中,建构了一种类似于原来城市社区中普遍存在过的“单位制”组织,如毛丹提出的“单位化村落”,李培林提出的“单位制”村落社区。但笔者发现,城中村社区组织的“单位化”现象与一般城市的“单位制”有着本质区别,它的前提是社区组织拥有的公共经济在市场竞争中的承受力,因此,充其量只能称为“拟单位制”的建构。),形成以行政村社组织为框架、成员与其从属的组织有着高度利益关联与社会心理凝聚的共同生活体。
值得关注的是, 进入都市的村社型共同体还“闯进”撤村改制以后的城市化发展之中。1990年代中期以后,城市闹市区内仍然还有称之为“村”的社区,这与周边的城市氛围很不协调。1997年,经天河区委区政府批准,石牌街道办事处对石牌村进行了撤村改制的变革。改制的主要内容是:第一,集体经济公司化,组建了三骏企业集团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第二,撤销村党总支,成立了企业集团党委;第三,撤销村委会,原村委属下的27个经济社在行政管理上改组为27个居民小组,分五个居委会直接归街道办事处管理。显然,改制是要通过改革,实行对庞大村庄经济的公司化管理,通过居委化实现对非农化村民及居住地的城市化管理,由此实现制度与体制上的城乡一体化,把村民转变为市民,把农村社区转变为城市社区。
按照这一制度设计,改制既能够让原村民更充分地分享城市化利益, 同时又能够实现政府城市管理的策略,是一举多赢之策。社区经济的公司化,是要把繁杂的社区行政与社会事务“剥离”出来,转移到街道与居委会,这既可以节约原村委投资于办社区的大笔开支,又可以引入规范的公司化运作机制,从而推动经济效益的提升,让社区居民(同时还是公司股民)获得更多的经济利益。而居委化则可以通过强化政府相关职能机构对城中村事务的介入,强化街道与新组建居委会的联系与管理力度,优化流动人口聚居区的社区治理。按理说,这应该是一场上上下下都会有高度“共识”的制度性变革。
然而,事实并没有这么简单。石牌村改制由于启动较早而未经村民公决, 但村委就撤村改制事宜给石牌街道办事处的一份报告中声明,“石牌村的村民虽然转为居民,但不论从人的素质,生活习惯,对事物的认识,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仍属农村型的”,并且还特别强调,“长期以来,村委会的自治组织形式已被广大村民接受且运行良好”(注:见石牌村委于1997年4月11日给石牌街道办事处的一份报告。),可见,在村一级的认知中,至少还没有产生出内在的需求。因此,这种改制还称不上是达成“共识”的变迁。无独有偶,1999年,天河区着手对附近的另外10个村进行改制。其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已正式颁布实施,当中明确规定,撤村建居必须经由村民会议讨论同意,报经县人民政府批准才能付诸实行。起初,10个村的改制都遇到了来自村民与村干部的阻力,不少村第一次投票未获大多数通过,后经深入做工作,并经两次投票才得通过。邻近石牌村的猎德村本来也预定参与改制,但因抵触思想严重,两次投票都未获通过,最后只好暂时放弃。
石牌村的改制经历了七年多, 在政府具有明确定位的公司化与居委化的改制方案中,表现出明显的“非预期后果”。最具实质意义的是,多年来,在原村民委员会基础上新成立的几个居委会与一般城市社区居委会不同,它们由于经济利益、历史文化、社会关系网络等因素,共同组成一个以三骏公司为核心的都市村社型共同体,三骏公司也因此成为这个城中村社区事实上的“当家人”。而且,该现象至少在广州已实行改制的城中村中不是个别现象,这些改制公司因此被人们称为城中村社区的“影子内阁”。
如此“成熟”条件下的村改制为何得不到最主要“受益”群体的大力拥护与支持,公司化与居委化的“分离”性举措为何遭遇到村社“顽固”的“抗争”?改制中的这种上下分歧与“非预期后果”(注:默顿:《社会研究与社会政策》,林聚任译,三联书店,2001年,第310页。),反映出政府行为之下、城市化过程之中的一个独特社会场域行动逻辑。
二、理论分析框架:布迪厄的场域理论
村社型共同体“闯进”都市,并能在撤村改制以后得到再延续。毫无疑问, 其生命力得到体现与释放的真正原因还在于它自身的场域逻辑。在布迪厄跨越诸多学科边界的繁杂理论体系中,场域理论是其精髓。其中,有三点意涵值得关注。
第一,场域是客观社会关系的网络结构。场域的诸构成要素中, 本质性的是把各要素联结起来的客观关系,因为“场域都是关系的系统,而这些关系系统又独立于这些关系所确定的人群”(注:布迪厄、华康德:《实践与反思:反思社会学引论》,李猛、李康译,中央编译出版社,1998年,第145页。)。第二,场域是具有自身动力机制的网络结构。在布迪厄的场域动力机制中,社会资本占有重要地位,他认为,社会资本是实际的或潜在的资源的复合体,那些资源与对某种持久性的网络的占有密不可分,这一网络是大家所熟悉和公认的,而且是一种体制化的网络(注:布迪厄、华康德:《实践与反思:反思社会学引论》,第202页。),场域中的关系网络赋予每人以集体拥有的社会资本,且通过制度性联结得以加强。而社会资本累积对于历史延续的依赖、对于群体性关系网络的依托都反映了场域的运作特点。第三,场域的逻辑是“实践的模糊性逻辑”。场域结构中有着人们不可完全贴近的、属于自身的“逻辑”,并因此表明场域变迁与实践活动之间的关系特征。
相对独立的网络结构与动力机制以及“模糊性”的逻辑存在, 决定了场域生存发展中的自我逻辑性;同时意味着,具体场域并不单纯地属于总体社会安排中的“零件”,而是有着自身的目标、追求与价值,从而在社会格局中有着自身的发展路径与作用。具有启发意义的是:第一,作为客观关系网络结构的场域,它存在着自身的运作逻辑与动力机制,是在历史累积中形成的、具有相对独立性的社会空间。由此提醒我们,一个场域的存在及其结构隐含着“生产性”能力的内生资源体系,在发展进程中往往具有独特含义。第二,场域是主观与客观、个人与社会处于无止境“双向解读”的关系之中,任何自主性都是这一过程的体现,但场域实践的逻辑意味着存在理智无法企及的地方,因此,“非意图”因素与“自然秩序”在实践中具有重要地位。第三,场域是自身历史发展的结果,对于场域,要特别关注它的历史生成过程、历史文化因素与现实功能的联系,以及这种联系在现实活动中的价值。第四,场域的相对自主性过程在实践中还提醒我们,不同社会场域都具有推动自身发展的内在力量,只有在充分开发与利用这种力量的过程中,社会才具有更充分的基础性推动力。
三、都市村社共同体:农民城市化的特殊社会场域
都市村社共同体的场域逻辑使得非农化弱势群体在实现城市化的过程中, 拥有了能够最大化自身多层面利益的社会场地。基于此,都市村社型共同体获得了新条件下的生命活力。
(一)建构守护型的经济模式与弱性的内部市场保护机制, 从而建构了共同体得以凝聚的经济基础。
在地理区位已经进入城市且经济社会格局越来越强地受到城市辐射的背景下, 石牌村能够继续凝聚成一个村社型共同体,其独特的社区公共经济(即原村集体经济,后改制为三骏企业集团,到目前为止,该经济的功能仍呈现出浓厚的社区公益色彩,笔者称之为社区公共经济)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在“进”到城市的新条件下,它所建构的社区公共经济恰是与城市市场经济相接轨的一种经济类型,因而,这种经济具有一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正是倚赖这种经济资源的支持,共同体组织才能够不断地生产与再生产着自身的能力。
社区现有的公共经济中,绝大多数都来自与土地资源密切相关的物业出租, 而这些出租的物业,或者由征地补偿款直接转化而来,或者由留用地(征地时政府按一定比例返回的土地)转化而成,或者由征地补偿款与留用地相结合转化而成,由此形成规模庞大的物业出租经济体系。历经20多年的发展,目前已建成的各类物业,总面积达到25万平方米,年租金收入一亿四千多万元,占到三骏公司总收入量的七成以上。我们暂且把这种以物业出租为主的经济模式称为守护型的经济模式,因为这种经济的最重要特点是安全第一、保守经营。
社区经济的这一特点意味着它拥有与众不同的生存逻辑。 由于尽可能外移出去的市场风险和相对简单化的经营管理与效益衡量标准,守护型经济模式明显地体现着村庄共同体在面临巨大市场化动力和压力下更深层的社区生存的理念。不难想象,在城市市场经济的激烈竞争中,石牌村这样的社区经济,无论从发展视野、经营管理策略角度,还是从人力资本资源等方面都处于绝对劣势地位,这些因素的存在与共同作用随时都有可能把它推向“风雨飘摇”的生存境地;而且,村庄不仅是“弱势”的经济共同体,同时还是“弱势”的社会共同体,它在经济层面的生存与它在社会层面的生存是不可分割地关联在一起的。在这样的内外条件下,要真正改变产业结构,通过追求产业升级来促进经济效益的全面提升确实很难。因此,人们实际奉行的原则是“安全第一,效益第二”。经济发展与一般意义上的创业不同,它所做的是把国家征地后的资源以最简单的方式开发出来,从而,以最保守的方式尽可能地稳定住市场利益。显然,在社区组织的现有条件下,这种经济发展模式是一种最为理性的选择。而恰是这一理性选择,社区共同体的生存发展基础与城市市场经济才取得了相对的平衡。
为适应内外环境的巨大变化, 村庄在这一过程中还建构了一整套具有社区自身特点的市场保护机制。这可以借助黄宗智研究中国农村经济时关于“过密化”与“反过密化”的观点来认识。(注:黄宗智:《中国农村的过密化与现代化:规范认识的危机及出路》,上海人民出版社,1992年,第4、5页。)村庄的自我保护倾向是村社共同体的一种本能,而村庄经济保护机制的建构只是村庄自我保护在经济层面上的演绎。在石牌村各种经济合同与文档中都可以发现,只要在可能的条件下,它都会有意识地把村社区的利益诉求融会到每一个事项以及与合作者的关系之中,从而实现村社区的整体发展。在村内,从保护性的产业到保护性的职业乃至保护性的业务都是存在的。比如,村内的物业建筑是村庄经济发展中非常活跃的同时也是利益比较大的行业,这一领域的集体项目一般是走不出村庄的,村内不仅有个建筑装修的四类企业,而且还有一支人数不少的村人“包工头”队伍,两者几乎独揽了村内大大小小的集体工程项目。可见,即使面临异常强大的市场作用力,社区经济同样建构着自我保护机制。
不同的是,在石牌村还有着强大的“反过密化”力量与这种保护机制抗衡, 因此,社区经济的自我保护机制呈现出弹性与弱性的特点。首先,村庄经济结构本身便内含着抗“过密化”的因素,这是最具杀伤力的“武器”。物业出租经济由于经营管理比较简单,对劳动力的吸纳非常有限。随村庄经济规模的扩展与向第三产业转型,村里的就业不仅没有提升,甚至还出现一定幅度的下滑。1987年与1982年比,营业总收入增长了将近10倍,从业人员反而减少了140人;2000年总收入又比1987年增加了将近20倍,而村社区经济能够解决的村内就业人数与20年前差不多。兆隆公司是三骏公司最大的下属公司,拥有上亿资产,经营项目全是物业出租,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在内仅4人。物业出租这一特定产业对劳动力吸纳有极大的局限,同时,比较低下的村人综合素质与比较高的就业要求,客观上抑制了村社区经济保护机制赖以发挥的空间。其实,作为物业主的社区组织在与物业承租方签订各种租赁合同时,一般都会尽可能地提出符合自己利益的要求,但承租方往往出于节约成本和便于管理的考虑,在合约制定或执行时表现得弹性甚强。太平洋电脑城是村里的效益“明星”物业,与承租方约定大楼的保安员与保洁员全部雇请村人。但现在的情况是,保安员已经没有村人,保洁员仅存10多个村人。“亮点”物业尚且如此,遑论其它。
城市市场经济中,石牌村这样的非农化群体无疑是竞争中最为脆弱的群体, 它们的自我保护机制会在强大外在环境的推动、侵蚀下发生流变,形成独具特色的保护模式。在石牌村社区公共经济飞速发展的20多年间,“过密化”力量总是伴随着“反过密化”的力量,自我保护机制的建构总是伴随着“解构”,并且,后者的压力与动力远远大于前者。正因为如此,才形成了既富于弱质、又充满弹性的内部保护市场;进而石牌村的社区经济也才没有像“一些乡镇企业,特别是办在村域内的乡镇企业”(注:折晓叶、陈婴婴:《社区的实践——“超级村庄”的发展历程》,第385页。)那样,扩展的速度高于所得效益,陷入难以摆脱的困境。
守护型经济模式与弱性内部市场保护机制, 共同构成社区经济运作的两大特点。正是由于这两者的协同作用,才使共同体的生存逻辑与市场经济的竞争规则实实在在地走到一起,才使原本是市场竞争中最为弱势的群体,能够在并不如意的内外环境下,最大限度地规避市场风险,以最稳妥的方式保持住城市化与市场化的双重利益,避免了经济层面上群体性地陷入“无地农民生活的困境”。因此,这一经济模式在农民城市化过程中是一种深具发掘价值的经济模式。
(二)建构经济关联型与拟家族化相结合的权力运作模式, 从而建构了具有自身特点与功能的社区治理能力。
改革开放后,市场经济的发展伴随着个人利益本位日益凸显的社会变迁过程,也伴随着群体性合作与社会组织的再整合过程。基于此,村社区在建构自己经济能力的同时,也建构了社区公共权力在新条件下的运作能力;此外,由于这是一个具有深厚家族文化传统的社区情境,传统家族化的治理资源自然成为共同体能够借助并获得认同的资源。由于它能有效地以民间自组织的方式分担城市社区治理的职能,而且,由于这是适应市场机制与借用民间深度认同基础上的职能分担,所以,创造出了一种新的社区治理模式。
经济关联型的社区权力运作是共同体组织权力运作的一大显著特征。 都市村社共同体这类民间组织天然地缺乏足够的强制力,同时,经过市场化的大扫荡,经济理性已成为人们生活中至关重要的准则,各种社会关系网络在这一基础上进行着重新的编织与梳理。这些都决定了,在治理能力再造中,只要具备条件,就有可能通过经济资源的注入来实现社会变迁背景下微观单元的自发调整与适应。在社区组织内,许多制度性与非制度性的规定往往都带有经济性的处罚与激励。几乎所有公共活动的参与(小到出席一般的村民会议,大到代表村参加龙舟大赛)以及所有涉及公共荣辱的事件(小到拿文凭考上学,大到参加国际比赛拿国际大奖)往往都与社区经济“奖励”或者“处罚”联系在一起。而且,效果往往还很明显。
许多研究者注意到, 在历史上华南村落强大的宗族组织与其令人诧异的自组织能力之间,宗族公共财产扮演了重要的角色。稳定的经济来源既是宗族存在发展的基础,又是宗族活动具有吸引力的前提条件。波特在对香港新界屏山邓氏的研究中指出,缺乏经济基础的宗族组织将无法发挥其传统社会功能,单凭情感和祖先崇拜仪式是不能强有力地把族人凝聚在一起的(注:Jack M. Potter, Capitalism and the Chinese Peasant. Berkeley: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1968,p.68.)。
这种经济关联型的权力运作,是在社会变迁条件下, 以一种类似于市场化的方式对组织体系进行再梳理,其权力能力主要来自组织成员之间的密切利益关联。这一治理模式,与一些地方成功地采用经营式动员的道理具有一定相通性。其之所以有效,“在于运用了一种类似于市场的方式对这些权力和组织因素加以使用”(注:马明洁:《权力经营与经营式动员:一个“逼民致富”的案例分析》,载于清华大学社会学系主编《清华社会学评论特辑》第1辑,鹭江出版社,2002年,第47页。)。当前,在中国社区公共经济发达的村庄中,这种治理模式并非少见。在这些村庄中,社区公共经济与人的经济理性的结合成为村社组织最容易挥动的“权力之棒”。这种权力的运作方式实际上是以村社正式组织为基础,借助于社区经济资源与内部利益的联系来实现的。该治理模式中,除共同体的公共经济资源外,利益相关的内部组织化联结本身便是有效的治理资源。
在这一拥有历史文化渊源的社区组织情境中, 它拥有一般现代城市社区难以具备的本土化资源,这些资源在每个治理细节中都发挥着它的功用。比如,对家庭和家族影响力的开发与利用是社区公共权力运作的重要特征。“户代表会议”是目前石牌村社区广泛发动的重要途径,当有关事项需要进行全体动员时,此村常常以“户代表会议”的形式达到目的。
借助宗族性关系依然是社区权力有意或无意采取的一种策略。 宗族制度下的权力运作曾经是村社区权力运作的最重要方式。虽然已经时过境迁,但在社区“心灵”深处,它依然是协调社区资源配置、实现社区正常运转的因素。在实际最高权力层“两委会”成员构成中,大姓氏池、董、潘姓大体上是平衡的。三姓称大与照顾三大姓的平衡是村里的老规矩,这对于协调群众的心理平衡有好处。社区组织的宗祠重修活动,先是池氏宗祠重修,继而潘氏宗祠重修,接下是董氏宗祠重修。社区权力就是在包容、顺应与利用本土化与民间化的规则过程中自发地实现着传统心理与现代社会变迁的交流,同时创造着新基础上的社区权力认同。
在这个熟人与半熟人化的社区人际关系网络里, 正式与非正式权力关系呈模糊化状态,它们的相互依赖与相互利用在促成权力寻求内部合作、推动社区事务的运转上起着微妙而重要的作用。正式权力与关系的非正式利用、非正式权力与关系的正式利用同时存在于社区权力的逻辑中,并渗透到社区共同体生活的所有方面。诸如民间舆论、熟识信任、身份认同、父老权威等,所有这些都时不时进入正式权力实现秩序的过程中。虽然社区公共权力的非正式运作与社区结构中的一些内在紧张直接相关,但它同时又是推动社区秩序实现的力量。
村社区实现秩序的权力运作, 主要还是一种具有家长制色彩的拟家族化的治理模式。在分配人们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以及调解人们之间的资源分配与利益关系时,它主要依赖于长期以来形成的一套关系网络;其效力来源于对本土化知识的熟悉以及与“特殊主义的关系结构”联系在一起的机制(注:梁治平:《论清代的习惯与习惯法》,载于杨念群主编《空间记忆社会转型:新社会史研究论文精选集》,上海人民出版社,2001年,第437页。)。其中,无论是权力之下流露出来的脉脉温情,还是权力之上显露出来的赫赫威严,往往都没有脱离家长制的韵味。林南在论述天津大邱庄发展模式时也指出,地方政治权力结构不一定因市场转型而发生根本变化,因为该结构的基础是家族网络(注:边燕杰主编《市场转型与社会分层——美国社会学者分析中国》,三联书店,2002年,第28页。)。同样可以看到,在石牌村这样的城中村社区,自主权的复得为社区权力的发挥提供了一定的社会空间。利用扎根于村庄记忆中的权力运行方式就成为一种便利的而且是相当合理的选择。
在这种都市村社共同体的治理模式中,有两个因素值得关注。 一是关于社区经济与治理的关系问题。学者对社区经济与治理效果的正相关关系已经达成一定共识。二是对这类社区治理模式的评价问题。非农化村庄研究表明,这些村庄已有的治理成果相当程度上得益于对社区内社会资本等资源的开发和利用。深度非农化的城中村社区事实上已经从村民自治向城市居民自治过渡。如何对这类特殊社区的治理模式进行定位?有学者论及社区建设的目标模式时指出,善治与重建社会资本是中国社区建设的双重目标,政府能力有限性和社会资本的下降或丧失并不仅仅存在于城市社区,乡村社区与城乡边缘社区也同样存在这个问题。因此,实现善治与社会资本重建是整个国家的一种战略性政策(注:赵孟营、王思斌:《走向善治与重建社会资本》,《江苏社会科学》2001年第4期。)。城中村社区因为都市村社型共同体的存在,是社会资本相对丰盛的所在。虽然,社区的城市化与市场化瓦解了部分社会资本,但它也继承、创造或者强化了一些社会资本,特别是利益关联性的社会资本。如果在进一步的社会资本增值路径中实现社区治理优化,更会显示出共同体组织网络的重要性。
显然,经济关联型与拟家族化结合的社区权力运作, 其有效性与合理性都深深地存在于这个具有经济实力与历史文化根基的共同体中。社区公共经济与本土性资源基础上构筑的社区治理模式,在特殊城市社区找到了赖以安身立命的秩序法则;它在大量分担政府治理成本的同时,还能够在这块弹丸之地准备着完全融化于城市的种种条件。需要说明的是,这种社区治理模式本身会有它内在的一些问题:有些是固有的,有些是派生的。这种成长于大都市里的特殊社区毕竟不是孤岛,都市脉搏的每一次跳动都会给它带来深深的颤动。石牌村的权力与秩序结构随时面临着挑战,对挑战的应对也正是这个过渡性社区权力与秩序格局的自我进化过程。
(三)走向现代的生活方式与文明的建构
在厚实的社区公共经济与独特的治理模式基础上组织起来的都市村社型共同体,在非农化农民群体对于城市生活的适应中到底有什么作用?
文化人类学研究显示,关系网络不仅涉及工具理性与理性计算,也涉及社会性、道德、意向和个人感情;它既是权力游戏,又是一种生活方式。(注:阎云翔:《礼物的流动——一个中国村庄中的互惠原则与社会网络》,李放春、刘瑜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第85页。)共同体生活中,隐含与依附的、已经存在的与还在“生成”的内在质素,随时都能够被发掘出来,并派上实际用场。这些早已结束传统农业生产、往往又被现代市场竞争排斥于就业边缘地带的人们,如何找寻富有意义的闲暇生活,在其行动体系中凸现出重要性。而在这一行动特点的凸显化过程中,历史累积中形成的潜在资源,随时随处都可能成为可以借助的现实资源。宗族性联谊是城中村异常活跃的民间活动,在参加祭祖典礼、观赏庄稼长势、共述两地情缘的交流中,在类似这些血缘和历史情缘的联系中,所实现的不仅是历史的延伸,而且还在实现着城市化、市场化中人们的心理认同与社会认同,以及社会视野与社会关系的扩展。从派生出的少量经济活动中还可以看到,历史与现实的融合能够嫁接出现代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崭新生长点。
现代文明生活核心的理性精神与文明生活方式的培养,同样发挥着特有的作用。因为共同体组织的存续,农民在城市化过程中急需的现代文明与理性化精神,才有条件以组织化与群体化的方式传播并被农民接受。实际上,无论是天河区发起的村民素质教育,还是广州市推行的殡葬改革、居民普法教育等活动,主要都是通过共同体组织的力量和网络得以实施和实现的。其中,村民素质教育推行的力度大,持续的时间也长。1999年3月,石牌村根据区委区政府文件,制定了村民素质教育方案,并以公司董事长挂帅方式成立了村民素质教育领导小组,分批对村里16—40岁的中青年村民进行全面综合素质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文化基础课、法制教育课与专业技术课,经费统一由三骏公司负担。为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公司制定了一系列与经济奖惩相联系的制度规定。许多参加学习的学员都顺利通过学习。不管这种形式的素质教育有何局限,在让村民转化为真正市民的素质训练中,它都具有独到的效果。
都市村社型共同体由于特定的社区背景, 其经济社会结构已经全面地渗透经济理性的价值观念;同时,它还拥有传统村社价值合理性的深刻土壤。两者共存共融,使得它在马克斯韦伯的工具理性与实质理性的紧张关系中、在两者的博弈中能够达到相对“中庸”的境界。该境界无疑为这一时期人们的生活方式注入崭新因素,同时又存留了满足心理认同的原生文化因素。许多人承认,迈入城中村以后,生活状态尽管有它的不足之处,但生活质量却实现了历史性的飞跃,这是社区发展史上的黄金时代。在城市化过程中,他们还能保持传统社会文化网络,这是这一时期能够贴上“黄金”称谓的重要原由。日本学者内山雅生指出:“那些过去的惯行的继续存在之所以成为可能,是因为农民生活本身是依存于农村社会的各种关系中的。”(注:转引自李江涛、吴重庆《村委会选举与乡村社会的自组织资源》,《中国农村研究》2001年卷,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2年,第161页。)
学者在广州都市村庄南景村的调查中也同样发现, 生活在都市中的原住南景村民没有产生如台湾都会区原住民的自卑感、精神的失落和内心的郁闷,没有造成文化弥合中的深度困扰,而是在不同层次上划定着认同的边界,在村庄的认同中,分享着组织化的管理与经济利益;在地缘、血缘与历史文化的认同中,寻找着往日的亲情、友情与社会心理的满足(注:孙庆忠:《都市村庄——广州南景村的人类学追踪研究》,中山大学2001年博士学位论文(未刊稿),第115页。)。它在与都市文化的交流中,维系着一些固有的行动方式与交际网络,同时又在建构着新型的社会关系与价值观念。城市化的深化过程也是两种文化先糅合继而又逐渐疏离的过程,由此没有形成激烈的社会心理与文化冲突。
弗朗西斯福山认为,社会资本带来的好处远远超越经济领域, 对于创立一个健康的文明社会与社区至关重要(注:福山:《大分裂:人类本性与社会秩序的重建》,刘榜离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2年,第20页。)。这一具有社会资本性质的组织化共同体,在社区可持续性的经济利益创造之中,在获得认同的社区治理模式建构之中,在适应城市化与满足本体需求的生活方式选择之中,均具有决定性作用。因此,它是实现农民城市化利益最大化的独特场域与“新型社会空间”。 四、关于都市村社共同体的进一步阐释及政策性思考
经典的“理想型”范畴中,滕尼斯(Tonnies,F)区分了乡土社会与法理社会,认为前者是简单小型的社区社会,后者则是复杂大型的个人取向型社会;迪尔凯姆(Durkheim,E)区分了机械团结社会与有机团结社会,认为前者是“集体意识”基础上联结起来的共同体,后者则是复杂分工基础上联结起来的共同体;雷菲尔德(Refield,R)区分了俗民社会与都市社会,认为前者以传统规范、全面人际关系互动为特征,后者则以多元化价值观与片面人际互动为标志。纵观这些城市化与社会变迁的二元分类法与解释范畴,村落与城市都各自拥有一套规范与文化意义系统,它们是如此不同乃至相互排斥着;因此,若以这种分类视角看,村落终结型的变迁是颠覆性的一种社会变迁。然而,在转型得以发生的并非“理想型”的具体情境中,后生文化形态总会拥有前者文化形态的沉淀。在城市特质与农村特质、传统性与现代性之间,如果有使过渡平缓发生的场所,那么,巨大的差异与冲突就能够消融于逐渐的演变之中。都市村社型共同体恰好为这样的转变搭起了一个时空“平台”。
因为都市村社型共同体的生成和它所发挥的作用,在由“村”向“城”的转化中,石牌村并没有采用以“城”去同化“乡”的方式,而是采用以村社型共同体的组织架构和本土化的资源去吸纳“城”、实现与大都市融合的路径。此种转型没有根本意义上的组织重组,无论是向城市社区组织转型的居委化,还是向现代经济组织转型的公司化,都是寄居于本土组织的。令人关注的是政府力量对这种方式的介入。石牌村改制五年后的居委会换届选举,街道仍然下文让三骏公司去做,类似这样的事例还有许多。这里反映出一个深刻的矛盾:一方面最贴近民间的基层政府部门常常体会到借助本土力量进入工作的便利,因而在实际工作中,会通过各种途径有意识地保护这种力量,如三骏集团公司的董事长还曾一度兼任街道党委副书记;另一方面,上级政府出于更具普遍意义的理念,以及对本土性力量感知的弱化,更倾向强化政府本位的权力,由此招致文本制度与实际工作的矛盾。
这一转型表明了村社型共同体组织及其本土化资源对农民城市化的意义。 因为这些本土性资源是寄居在共同体组织网络之中的,因此,共同体组织便成为“小传统”依附并发挥作用的社会场域,该组织本身也成为最重要的本土资源。通常,具有弱“势能”特质的社会群体与文化是以自己的“小传统”为“桥梁”,进入或者融化到具有强“势能”特质的“大传统”中去的。而农民是通过他们的“小传统”进入到“大传统”中去的(注:米格代尔:《农民、政治与革命——第三世界政治与社会变革的压力》,李玉琪、袁宁译,中央编译出版社,1996年,第15页。)。在这个意义上,都市村社型共同体是特定“农民”群体城市化的实质性依托。
学者指出,应该对我们的现代化理论、现代化策略与政策进行深刻反省, 发挥与发掘诸如宗族、宗教与习惯法等传统资源在社会与社区发展中的作用;即使一些“社区记忆受到市场化与现代化冲击会趋向弱化,但在短期内,它仍然与地域传统文化和其他一些特殊原因密切联系在一起,与市场化程度不可化约”(注:贺雪峰、仝志辉:《论村庄社会关联》,《中国社会科学》2002年第3期。)。学者甚至一致认为,“小传统”中的不少因素都可以发挥社会资本的效用,因为,社会资本的特征是“为结构内部的个人行动提供便利”,而“社会资本是生产性的,是否拥有社会资本,决定了人们是否可以实现某些既定目标”(注:科尔曼:《社会理论的基础》,邓方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9年,第354页。)。对于农民这一在整体社会结构中最为弱势的社会群体,动员与利用自身具有的社会资源更是他们走向城市社会生活的有效的与便捷的路径。
都市村社共同体是群体成员可以借助的惟一重要社会资源。 在城市强势力量的“围攻”下,脱胎于农民、又不得不进入城市生活的城中村民普遍一无技术、二无文化、三无特殊优势,是城市生活中最缺乏竞争能力的群体。目前中国还没有建立起规范化的弱者保护机制,这些人的诉求与利益随时都有可能遭到忽视。由于都市村社共同体具有长期正式组织的合法性,同时又根植于农民的历史文化以及种种正式与非正式的关系与制度,所以,这类共同体拥有实现这一群体需要的不可替代的能力与潜力。
事实上,村社共同体借助自身的组织化机制, 建立了应对城市“围攻”的适应性经济模式、治理方式与生活方式。在此,因为已有组织化网络的存续,所以大小“传统”才有机会进行多层面的交流。在这里,发现以下情况并不意外,即城中村民在拥有一份衣食无忧生活的同时,还能以自己的方式分享、编写民间社会的历史文化,实现着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并因此没有产生进入城市生活的严重困扰与大规模的失范行为,没有陷入城市生活与社会心理的双重“边缘化”状态。这与许多征地转居后陷入“社会排斥”与“社会边缘化”的农民不同。
关键词: 社区林业
发展 方向
社会的发展离不开森林的存在,同样,森林的保护与发展也离不开社会,特别是当地社区的广泛参与。经过多年的发展,社区林业的理论和思想日臻完善,目前已发展成为一门相对完备的新科学和林业发展理念。
1. 社区林业及其主要思想
社区林业就是以发展乡村社区经济社会为只要目的,并改善乡村的生态环境和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有当地人参与并承担责任,乡村社区通过自己的努力获得可持续重生计的林业经营活动。
林业的可持续发展是人类共同的理想,是社会进步的必然要求。社区林业是可持续林业发展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具体实践,是人们对传统林业反思和批判的结果。随着人类科学技术的进步,电子技术的应用,人类社会化生产促进了社会经济的全面发展,也不同程度地造成了环境的恶化。这种恶化不断的破坏着历史形成的人与自然的关系,这就迫使人们对过去重视森林的经济效益,推行以木材为导向的林业经营模式,以及强调林业部门孤军作战,独家经营管理森林资源,忽略当地社区和居民的力量,加重乡村贫困和生态环境破坏等行为进行反思。一些林学和社会学家在乡村社会实践经验的基础上认为,实现林业的可持续发展,就应当建立一种人与自然相互协调的关系,以及与这种关系相关联的林业生产组织形式。社区林业正是顺应了林业与社会经济可持续反站的要求,直接服务于乡村群众的森林和持续经营组织形式。
2. 广西社区林业发展方向
随着广西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林业在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生态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变得越来越重要。
2.1 广西社区林业发展的机遇
党的十七大将林业的地位提到空前高度,把林业作为转变发展方式,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措施,为社区林业发展创造良好发展氛围。广西党委、政府作出《关于实现林业跨越式发展的决定》赋予林业“四地位”:在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中,要赋予林业以重要地位;在生态建设中,要赋予林业以首要地位;在实现富民兴桂新跨越中,赋予林业以基础地位;在经济建设中,要赋予林业以支柱地位。在7月份刚闭幕的全区林业工作会议上,广西党委、政府进一步明确广西林业改革发展的新任务,明确作出的建设林业强区和生态文明示范区的重大战略决策。这些决定和决策充分体现了广西党委政府对广西林业发展高度重视,表明林业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具有重要地位和作用,为社区林业在广西的发展创造了巨大的机遇和空间。广西目前生态状况是整体良好,林业发展目标的转变符合人民大众的利益,也是符合社区林业发展所追求的目标的。近年来广西认真实施退耕还林、重点防护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野生动植物和自然保护区建设、生态能源、石漠化治理等六大生态工程,充分发挥林业三大效益有效统一,增加了农民的经济收入,促进了广西社区林业的发展。特别是有偿使用森林生态效益从根本上解决了造林投入与效益的不对等的问题。长期以来这一不对等的关系使农民造林积极性不高,农民是建设的主体,却不是收益的主体,有了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后,农民不管是经济林还是公益林都能得到回报,极大鼓舞了农民的造林积极性,也增大了他们对林业的投入。世界银行在广西实施西南项目、贫困农村社区发展项目、贫困地区林业发展项目、广西综合林业发展和保护项目等,在选择项目活动和规划设计方面,充分让当地社区和农户进行符合当地实际选择方案,加强了社区发展活动的能力,从而确保项目实施的有效性和可持续性。通过六大生态工程及世界银行项目的实施,使我农民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好处,也让他们认识到生态效益的重要性,这对于以社区居民为主体的山区林业来说,无疑是一个促进其良好发挥的一项好的措施。当前林业已经由部门办林业向全社会办林业转变,推动了社区林业的发展。
2.2 广西社区林业发展的不足
当然,在广西社区林业发展过程中仍然存在很多的问题。首先是权属问题,林地与林木的权属问题是社区林业中的一个基础问题和中心问题。在广西不少农村由于林地与林木的权属问题产生不少纠纷和矛盾,影响到当地社区林业的发展。其次,乡规民约与区社林业管理的制度化问题。许多村社都有村规民约,但它们并不都在发挥作用或发挥好的作用。三是部分社区村民保护资源的意识不强。由于广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尚未全面完成,现代林业产权制度尚未建立起来,直接造成森林资源监管主体不明确,社区居民主动参与资源管护的意识不强,再加上公益林补偿标准已不适应当前的经济形势发展,影响到村民保护森林资源的积极性。四是部分地区社区林业产业结构不合理,整体实力不强,缺乏科学发展规划。因此,要发展好广西社区林业,必须加快广西林业改革,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3. 结束语
社区林业总的发展趋势是:向着多目标发展,比如流域治理综合项目,山区社会经济综合发展项目等。广西素有“八山一水一分田”之称,发展林业条件优越,社区林业发展潜力巨大。近年来,社区林业在繁荣农村经济,拓宽农民就业和增收等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就。随着国家对林业发展和改革高度重视,林业进入了一个最佳发展时期,只要我们抓住机遇,大力推动建设林业强区和生态文明示范区的发展战略,就可以使广西的社区林业得到迅速良好的发展。
参考文献:
最近一直在读“华中乡土派”的作品,在阅读中不断深化着自己对中国农村的把握力度,尤其是文中显现的质感经验回荡在田野与文本之间。这其中的很多作品多是追求一种对日常生活的理解和把握,注意观察那些人们通常不大注意的却具有学术意味的细节,作者虽有丰富的理论知识,只是把它作为了一个勾连社会现象的工具,真正理论的来源是生活中鲜活的经验。在与著者的交流与回应中,感知他们的中国农村研究是站在中国主体的立场发现农村社会中的真问题,以此来回答“乡村社会走向”这样的一个大问题。
经验丰富、厚重是很多作品的特色,对于其中独特的观点与真正的问题意识难以全面的展示,这里希望通过对农民行动单位的解读,理解作者在作品中的诸多努力与期望。“华中乡土派”在长期的农村田野经验基础上,于2005年提出了“农民行动单位与村治模式”的论题。其后学派中的《什么农村,什么问题》、《中国村治模式:若干案例研究》、《绵延之维》、《农民生活及其价值世界》、《宋村的调解》等著述,都以“行动单位”作为理解不同区域农村的切入点,并尝试探索、推进“农民行动单位”这个理解中国乡村社会的中层理论,以回答农村研究中难以回避的两个问题,一是个案村庄研究的代表性,亦是如何理解中国农村的区域差异问题;二是中国农村研究的宗旨,如何立足于农村经验建构出中国本土理论的问题。但中国地区如此之大,人文地理有别,如何才能得到对中国社会的概括性认识呢?
在农村研究初期,进行过这方面的努力,受功能主义的影响,在完成《江村经济》后,他想到以类型比较法来解决个案研究的代表性问题,通过“类型比较法”可能从个别“逐步接近”整体,在《重读〈江村经济〉序言》一文中,进一步分析道:“江村固然不是中国全部农村的‘典型’,但不失为许多中国农村所共同的‘类型’或‘模式’。”〔1〕26此后,海外汉学研究进行了一些努力,如施坚雅在《中国农村的市场和社会结构》中提出了市场体系理论,以基层市场共同体作为分析中国社会的基本单位来理解村庄,进而把握整个中国社会〔2〕,但这种研究范式并无法让人对中国农村有一个清晰的把握。对于国内学界来说,虽然进行了较多的探索,但对于区域差异问题,也就是弗里德曼提出来的所谓代表性问题,一直以来没有得到解决。另外,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社会史研究中的区域社会史研究取得较为丰富的成果,出现了“关中模式”、“华北模式”和“华南模式”等区域研究模式,但这些区域研究实际上还是个案式的研究,以区域中的个案来归纳、阐释地方性知识,“对抗”既有的观点,区域研究的理论建构略显不足。
在对20多个省市农村的10多年的调查基础上,华中乡土派的研究者提出“农民认同与行动单位”的概念,这实际上不仅是为了反驳某种观点,而是希望通过建构一种中层概念或理论来理解区域差异问题,通过这种理论范式切入乡村社会内部,发现农村社会的基础与农民行动的逻辑,并把全国农村依据农民有差异的行动逻辑划分区域,理解各区域中政策实践与农民行动之间的张力。“农民的认同单位”是一个认同群体,农民对这个群体具有归属感,并看做他们自己的群体。这个单位是以功能合理性为基础,同时又逐步被赋予文化含义,并与之相一致规范的共同体,农民依据内部的规范行动,这个单位构成农民超于家庭之外的另外一个强有力的行动单位〔3〕。这个概念及其理论框架实际受的影响较深,尤其是他从对中西社会的比较出发,对中国农民的行动逻辑的经典分析成为理论的生发点,理解这一概念需要从的“差序格局”谈起。
中国人的行动逻辑与西方社会相比具有两个层面的特点,其一是伦理本位和“差序格局”,是一种特殊主义而非普遍主义;其二是中国人的行动,特别关注公私差异,这也是一种特殊主义的行动逻辑。农民的行动一般以家为界限,凡是自家的事情也就是私人事情,农民会做得很好,而公家的事情,则与己无关〔4〕48。但是中国传统社会的公私又不是很明显,因为有时“为自己可以牺牲家,为家可以牺牲族……”农民行动的公私界限并不是很清晰。认为,中国社会的格局不是一捆一捆扎清楚的柴,而是好像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以“己”为中心,像石子一般投入水中,和别人所联系成的社会关系,不像团体中的分子一般大家立在一个平面上,而是像水的波纹一般,一圈圈推出去,愈推愈远,也愈推愈薄。〔5〕在这里我们遇到了中国社会结构的基本特性,儒家最考究的是人伦,伦是什么呢?我的解释就是从自己推出去的和自己发生社会关系的那一群人里所发生的一轮轮波纹的差序。这是“差序格局”的形象化描述,是先生在分析传统中国基层(尤其是乡村)社会结构时创设的一个概念。“在差序格局里,公私是相对而言的,站在任何一个圈层里,向内看也可以说是公的。”〔5〕30
一直以来,提出的“差序格局”这一概念都是中国乡村研究绕不过去的坎,无可否认的是,“差序格局”的含义切合了“乡土本色”的中国社会,至少对于“伦理本位”为特征的中国农村社会而言,“差序格局”恰如其分地表达了乡土中国内纵向的刚性的等级化的“序”,以及横向的弹性的以自我为中心的“差”。其暗含了中国社会结构的三层特征:一是乡土社会的差序格局区别于西方社会身份平等、区分明显的团体格局。二是“差序格局”是以“己”为中心,但是这个中心与各圈层之间的关联是靠“人伦”、“道德”连接。三是“差序格局”具有明显的乡土气息,代表了中国传统社会的基本特征〔6〕。“差序格局”对中国社会结构的差别分析相当精锐,同时对“乡土本色”的中国社会解释力也足够强大,成为后来研究者理解中国乡村社会性质的主导性工具。
“行动单位”是理解乡村社会结构的内部视角,亦是对“差序格局”的一种拓展性理解。例如,在传统村庄除了家庭这个基本的认同单位外,宗族及以宗族为基础的村庄在维护传统社会秩序方面所具有的重要功能,成为另外一个超出家庭的基本的私的单位,“差序格局”中的宗族成为圈层结构中非均质的部分,在实践中被凸显出来,并成为村庄事务运作的主体。在实践中,通过宗族维护功能性组织的运转,一方面以硬规范来对搭便车的人进行惩罚,让搭便车的人付出代价;另一方面将组织力量内化到村民心中,让村民认为这个组织是“我们的”组织,以软规范来达到整合村庄的目标。于是,宗族或村庄成为另外一个与家庭相似的“私”的单位,构成了以家庭和宗族为基础的双层认同单位。
但是随着中国乡村社会由传统向现代的转变,宗族逐渐解体,村规民约失去原有的效力,乡村社会均质的社会结构被打破,区域之间的变迁基础和速度的差异,导致中国乡村社会呈现出非均衡的状况,“差序格局”的表现形式也有所差别。“差序格局”本身仅是对静态的传统社会结构的描述,随着市场经济的介入,家族逐渐解体,核心家庭增多,农民流动性增强,熟人社会向半熟人社会转变,人际之间的维系纽带发生改变,中国渐渐失去了“乡土”社会的特征,以往以家庭为基础扩展的差序强度减弱,很难再用人际关系意义上的“差序格局”理解乡土社会,也很难理解乡村治理的特征以及不同区域对政策的反应差异,当下的乡村无论是从外部看还是从内部理解,都已经失去了“差序格局”体现的整体性中国的特征。当家庭不断核心化时,在家庭与宗族之间仍然存在一些碎片化的认同单位,这些认同单位成为宗族、家族解体后的另外一个超出家庭的主导行动单位。这些认同单位之所以形成,一是因为外来因素对乡土社会的冲击,农村传统的人伦和血缘关系发生了变化,村庄舆论的约束作用降低,甚至出现了原子化的村庄。源于冲击程度的差异,不同区域的农民行动逻辑有所不同。二是现代性的启蒙话语与法律精神在解构了传统秩序后,并没有在小农社会基础上构建起新的公共秩序,但是在公共品供给中农民仍需要自觉合作,农民在碎片化的文化基础上就形成了不同的认同单位,从而造成了乡村治理的区域差异,这种区域差异进一步论证了农村非均衡的特质。同时也表明,差序格局的各层面并非均衡分布,有些凸显层面因遭受外来因素的影响与冲击较小,仍能够存留下来并成为主导的认同与行动单位。
由于中国乡村社会的非均衡性导致的地方性共识的差异,我们共遇到宗族型、小亲族、户族、联合家庭、原子化等五种主导类型的村庄,同时还有村民组、行政村等两种以地缘为基础的认同单位。这些认同单位的形成深受不同区域农民在实践中形成的小传统影响,这些小传统亦是对“自己人/外人”、“公/私”范围的划分,所谓“私”就是“自己人”的,意味着责任与义务。所谓的“公”就是“外人”的,意味着可以去占有。在具体的社区内,有着一个主导的私的单位凸显,成为这个社区的认同与行动单位。在现代社会,私的边界越来越小,私的单位也呈现出各种差异,由地方性共识维系的先赋性关系及其中的应有之义和义务互助,正变得弱小,行动者个人具有选择性的交往性关系日渐强大,农民的行动单位就因每个行动者而异,这样就构造出新的双层认同与行动体系。在核心家庭之外仍存在基本的行动单位,以之来达成农民合作,这样可以有效解决村庄公共事务的发展问题,拓展农民受益的空间,合作收益空间的扩展也为地方性合作规范形成的合作单位的延续提供了动力。
当下的中国乡村社会,血缘与地缘仍然是维系乡村社会关系的主要纽带,仍然带有“差序格局”意义上的圈层结构,但是伴随着社会转型,现代化与理性化带来的影响越来越凸显,“差序格局”中的公、私范围发生了变化,核心家庭增多,私的范围日益缩减,而且私的程度也增强,同时不同区域的公、私观念也不同,这对政策的实践带来了极大影响。最为明显的就是诸如具有现代意义的村民自治、“一事一议”等政策在不同区域农村的“遭遇”差异较大,在一些村庄能较好落实,但是多数村庄则基本没有付诸实践,这些差异显然不能仅诉诸于传统的文化知识,更需要以制度及宏观环境与不同地区的地方性知识及其村庄结构的互动为基础,通过行动单位的界定来认识不同地区的村庄结构,不同的村庄结构其应对外部力量的能力以及内在反映机制的差异。同时,不同的村庄结构也即意味着不同的村治模式,这样通过行动单位的内部视角勾连起村庄治理这一外部视角,进而理解村庄对政策的不同回应。
一、怎样做到科学规划布局美?
笔者认为要按照“科学规划布局美”的要求,加快编制全县村庄布局规划、“美丽乡村”建设总体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加强与县域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农村环境保护规划、农村社区建设规划以及工业、旅游等各项规划的协调与衔接,提高规划的整体配套性和可操作性。
修编完善全县村庄布局规划。以优化村庄和农村人口布局为基本指向,首先完成以中心村为重点的全县村庄布局规划修编完善工作,明确县域内中心村、一般村的数量、功能与定点。引导鼓励农民向县城、中心镇、中心村集聚,推动自然村整合撤并和农居点缩减,提高农村人口集中居住和农村土地集约使用的水平。 规划要紧密结合我县实际,坚持高起点、高标准,切实增强规划的科学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
分期编制村庄建设规划。以中心镇、中心村建设为重点,分年度编制和完善各个实施村的村庄建设规划。村庄建设规划要紧密结合各村实际,明确村庄功能定位和基础设施、环境卫生、绿化美化等各项建设内容。着眼于农村的生产生活和生态文化,实现村庄功能的相对完整和合理分区,更好地体现乡村特点、地域特色、文化内涵,增强规划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切实提高村庄建设规划水平。
二、怎样让村容整洁环境美
笔者认为要按照“村容整洁环境美”的要求,健全机制、突出重点、连线成片,进一步推进村庄整治和生态村建设、农房改造、农民饮用水工程等各项基础设施建设。通过抓好农村改路、改水、改厕、垃圾处理、污水治理、旧房改造、平原绿化、村庄亮化等项目建设,提升建设水平,优化农村环境。
推进村庄整治扩面提质。继续深入实施村庄整治和生态村建设工程,村庄环境整治覆盖面达到90%以上。按照“美丽乡村”建设年度实施计划,重点抓好实施村的村庄整治提升工作。按照先规划、后建设,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结合各村实际,深入开展垃圾处理、污水治理、卫生改厕、池塘改造、村道硬化等项目建设和提升工作。围绕改善农村环境的生态质量和景观面貌,以增加绿量为重点,开展村庄绿化美化,努力打造森林村庄。加强沿线村庄建筑物立面统一色调改造,规范村名村牌设置,清理整治违法建筑物,提升村庄整体形象。推进连线成片整治。按照“一乡一品牌、一路一风景、一村一特色”的要求,开展沿路、沿河、沿线、沿景区的综合整治,串点成线、连线成片,努力形成各具特色的“美丽乡村”风景线。充分挖掘古村落、古民居、古树名木、民俗文化等乡村历史文化内涵,着力打造传统文明与现代文明有机结合的特色文化精品村。
推进农村住房改造建设。按照“积极稳妥、突出重点、农民自愿”的原则,以自然村撤并、整村搬迁和“空心村”改造为重点,科学规划,细化方案,完善、落实各项政策措施,继续稳步推进农村住房改造建设,努力破解农民建房难问题,提高土地集约化利用水平,从根本上改变农村人居环境和村民居住条件。推进宅基地复垦工作,拓展发展空间。探索宅基地流转机制,把下山移民与中心镇、中心村培育有机结合,积极引导农民通过宅基地流转到中心镇购房换房落户,到中心村建房落户,促进农村人口集聚。
完善农村基础设施配套功能。继续深入实施农民饮用水工程、万里清水河道工程、农村河沟池塘整治工程、农村电气化工程等项目建设,配套推进农村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农村自来水覆盖率达到100%,村内河沟、池塘得到全面治理。统筹建设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完善农村服务配套功能。
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环境卫生长效管理。进一步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和环境卫生的长效管理机制,从人员、制度、职责、经费等方面入手,强化村庄保洁、设施维护和绿化养护等工作。逐步建立完善“财政补助、乡镇村配套、村民适当缴费”的筹资机制。建立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和环境卫生管理机构和队伍,强化督查考核,完善工作机制,提高管理水平。在工业功能区所在乡镇(街道)探索建立乡镇(街道)物业公司,配备专门的物业管理人员、保洁人员和义务监督员,建立相应的管理、收费机制,推进公共设施、环境卫生市场化、物业化管理。推进工业功能区污水、垃圾集中收集处理整治,实现污染物集中治理,污染达标排放。在南部山区乡镇推行垃圾分类收集处理。
三、如何推进创业增收生活美
要按照“创业增收生活美”的要求,转变农村经济发展方式,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大力发展乡村旅游、来料加工,加快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促进农民创业增收,不断提高农民群众生产、生活水平。
大力发展现代农业。立足我县资源禀赋和产业特色,深入实施有机农业发展规划,推进农业生产的区域化布局、产业化发展、标准化生产和品牌化建设。加强“中国有机茶之乡”、“武阳春雨”等品牌建设。加强农村养殖业污染整治,推广生态养殖模式。
加快发展乡村生态旅游。围绕“打造中国温泉名城、构建东方养生胜地”目标,积极发展温泉养生、休闲养生、理疗养生、茶饮养生、运动养生等十大养生产业,建设国际养生产业基地。努力推进旅游与农业、生态、文化等的融合,充分利用农村森林景观、田园风光、山水资源和乡村文化,积极发展各具特色的乡村生态休闲旅游业。充分发挥农村生态优势,开展步行健身、自行车游和自驾车游等生态休闲绿道建设,把农业旅游和生态旅游相结合,丰富乡村旅游内涵,进一步提升乡村旅游水平。
着力打造农民创业平台。依托工业功能区发展,加快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着力提升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稳定就业能力。大力发展来料加工业。大力发展超市经济,推进“农超对接”,健全农产品供求信息服务网络,提升我县超市竞争力。
四、怎样推进乡风文明素质美
要按照“乡风文明素质美”的要求,统筹推进农村文化、教育、卫生等各项社会事业建设,全面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和农民群众素质。
促进农村公共事业发展。加快发展农村教育事业,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大力发展农村文化事业,建设农村标准化文化活动场所,积极开展文化下乡活动,完善农村文化、体育基础设施网络,努力培育文化特色村。继续实施农村广电服务均等化工程。实施农民健康工程,健全农村卫生服务网络,提升农村医疗卫生健康服务水平。
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把劳动保障和社会救助站纳入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的总体规划。提升农民群众文明素质。加强农村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开展对农民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提升农民整体素质。把提高农民群众生态文明素养作为深化文明乡镇、文明村(社区)、文明单位、文明家庭创建活动的重要内容,推进健康文明向上的生活方式。制定“美丽乡村”建设村规民约,通过制度规范广大村民的行为。积极开展文明清洁户等群众性生态文明创建活动,倡导生态文明的生活方式。
五、怎样提高综合改革增活力
要积极推进农村体制机制创新,协调推进农村配套改革,进一步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活力。
健全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稳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切实保障农民土地权益,加强农村土地流转服务平台和土地承包纠纷仲裁机构建设,促进农村土地流转。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推进林权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加快森林资源流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