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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84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0594(2010)08-0075-06
收稿日期:2010-03-31
一、引 言
20世纪是人类物质文明最发达的时代,但也是地球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遭到破坏最为严重的时期。不可持续发展的生产模式和消费模式使人类生存与发展面临严峻挑战。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全球学术界、各国政府和组织开始认真反思传统经济发展模式必然产生的矛盾,积极寻求可持续的发展战略和模式,即在实现经济增长的同时,又能切实保护生态环境,保持发展的可持续能力,避免对后续发展构成威胁。在此背景下,循环经济理念应运而生。循环经济是以可持续发展为原则的一种社会经济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新理念,它要求按照生态规律组织整个生产、消费和废物处理过程,将传统的经济增长方式由“资源――产品――废物排放”的开放模式,转化为“资源――生产――再生资源”的循环发展模式。发展循环经济需要多种手段、多种知识、理论与方法的结合。保险手段作为重要的经济手段之一,在环境领域的应用空间十分巨大,它与环境科学直接结合的产物就是绿色保险。绿色保险又称环境责任保险,其在各个国家名称有所不同。如英国称之为环境责任损害保险和属地清除责任保险;在美国,环境责任损害保险又称为污染法律责任保险。尽管各国定义不尽相同,但其核心定义均表明,绿色保险是以被保险人因玷污或污染水、土地、空气和海洋等环境资源,依法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为标的的保险。绿色保险的意义在于:一是可以分散风险、避免企业因巨额赔偿而破产,提高企业抵抗风险的能力;二是可以使得民众的合法权益得到更好的保护,使他们能够在法律的保护下取得合理的赔偿;三是绿色保险制度的确立能够促进环保监督机制,并把企业自身的环保意识纳入市场化轨道,从而有效控制环境污染。绿色保险因操作成本低、赔偿效率比较高,引起越来越多的关注,受到许多国家政策制订者的青睐。
二、国内外绿色保险研究及发展现状
(一)国外绿色保险研究及发展现状
绿色保险制度在西方国家已有四十多年的历史,一些主要发达国家,如美国、德国、瑞典、芬兰、英国、法国、意大利等都先后开展了绿色保险的业务实践与立法建设,并积累了不少的经验,绿色保险的内容也已涉及清洁空气权、安居权、清洁水权等环境权的各项权能。美国的绿色保险业务的发展一直处于世界领先地位,最早为国际保险业所承认的污染责任承担形式是美国的环境改造保险单,它所列的保险金额巨大,基本责任包括了人身伤害或死亡、财产损失、环境破坏损失及清理费用等。1988年,美国成立了专门的保险集团――环境保护保险公司。1989年,美国保险服务业在其综合普通责任保险单中加贴“有限污染责任扩展批单”,将污染责任扩展到被保险人的工作场所或操作过程之中。意大利在1990年以后因严重的环境污染问题,由76家保险公司组成联合承保集团,承保因环境污染而引起的损害责任保险,其业务量在短期内就达到了整个责任保险业务总量的90%以上。此外,英国开办的核污染责任保险(1965年)和声震保险(1970年)也颇具影响力。目前,绿色保险领域出现了大规模的跨国立法趋势,如《国际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第7条规定:载运2000吨以上散装货油的船舶所有人,必须进行保险或取得其他财务保证,以便承担其对油污损害应负的责任。《核能领域第三者责任公约》第10条规定:核设施的经营者应当按照主管机关规定的数额和类型,建立并保持保险或者其他财务保证,以便承担相关责任。可以说,西方发达国家的绿色保险制度和业务已经进入较成熟阶段,成为各国通过社会化途径和市场手段解决环境损害赔偿问题的主要方式之一,它的建立与发展对于推动各国的环境保护工作将发挥重要作用(李华友、冯东方,2008)。
(二)我国绿色保险研究及发展现状
我国虽然于20世纪80年代开始有绿色保险,但主要集中在核事故责任及海洋环境责任领域。在核事故责任保险领域,80年代我国建设大亚湾核电站时,保险公司即开始依据国务院1986年3月《关于处理第三方核责任问题的批复》承保核事故责任险。在海洋绿色保险领域,我国于1980年加入的《1969年国际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促成了我国海洋油污责任保险的建立,并通过立法对海洋石油勘探与开发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作业者,实行了强制责任保险。除此之外,我国其他领域的绿色保险还没有实质性的进展,20世纪90年代开始由保险公司和环保部门联合在大连、沈阳、长春和吉林等地开展的污染责任保险试点由于各种原因一直处于停滞状态。目前我国已成为全球环境污染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为此,2006年出台的《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采取市场运作、政策引导、政府推动、立法强制等方式,发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业务。”2007年4月10日至13日,国家环保总局与中国保监会组成联合调查组,赴吉林、浙江就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调研,并于6月5日公布了《关于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调研报告》。可以认为,该调研报告比较客观地反映了相关各方对绿色保险的态度:既肯定支持又出言谨慎。2008年2月,国家环境保部总局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了《关于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两部门于2008年对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企业、易发生污染事故的石油化工企业和危险废物处置企业,特别是近年来发生重大污染事故的企业和行业开展了试点工作(蒋旭成、梁才,2008)。这一全新制度安排,是中国继绿色信贷推出之后的第二项环境经济政策,标志着中国已经正式启动绿色保险。
三、绿色保险对发展循环经济的作用
(一)增强了环境污染治理和监管的力量
环境保护并不单纯是政府和环保部门的事情,它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绿色保险的开展将能从客观上扩大环境污染治理的参与主体,加强对环境侵权人的监督,为发展循环经济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对于企业来说,保险公司与其签订绿色保险合同是附有条件的,保险合同会对投保人的防治污染设施和污染防治义务等做出明确要求,同时在对排污企业进行承保前,保险公司会对企业的资质、技术能力、业绩、风险状况等基本情况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确定排污企业的污染危险等级,并以此为依据做出保险费率的决定,即污染程度越高的企业
缴费率越高,从而促使企业采取措施,降低环境污染带来的成本。对于保险公司来说,为了自身的利益,也有加强防污工作的动力,如果保险公司在对投保人进行检查时发现有环境污染的隐患,可以向投保人提出消除隐患的合理建议,投保人应当及时采取相应的消除措施,否则由此引起的保险事故而造成的损失,保险机构不负赔偿责任。国际经验证明,一个成熟的绿色保险制度能在更大范围内调动市场力量,加强环境监管。
(二)减轻了企业经营负担和政府治理压力
随着环境问题的日益严重,环境污染所造成的损失也越来越大,单个污染企业一般难以承担事故造成的全部损失。从企业角度来看,若投保相关的环境责任险种,就可以用少量确定性的保费支出来减少未来的不确定性赔款等费用的支出,即在发生因环境污染造成第三方损失的保险责任事故时,企业可以将自己的损失赔偿转移给保险公司,从而保证企业生产经营的持续进行。与此同时,保险人为了降低赔付率,会督促投保人遵守环保政策法规,做好防灾防损工作,提高环境管理水平,减少污染事故的发生。从另一个角度来看,绿色保险还可以减轻政府的财政和管理负担,这是因为绿色保险能够促使保险公司和政府共同在环境突发事件中发挥作用,由他们共同处理环境突发事件,能够在事件发生以前就做好评估和分级工作,在事件发生后,能够有序地进行现场勘查、预测评估等工作,处理好各方面的关系。这将有助于减轻政府在担当最后责任人时的负担,使政府可以拿出更多的资金投入到环境保护中。
(三)有效地维护了公众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的稳定
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我国群众环保意识正逐步提高,而环境污染纠纷的解决却更加复杂,同时治污的手段远远跟不上污染速度,因此,由环境污染引发的社会矛盾有进一步加剧之势。来自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的数据显示,从2001年以来,我国每年发生的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件不断增加,因环境污染所引发的群众投诉多年居高不下,其中,群众事件更是以平均每年10%的速度递增,环境污染事件已经成为影响我国社会稳定的一大隐患。因此,现实迫切要求建立有效的绿色保险制度,通过在责任保险中拓展新业务,增设各类环境保险险种,由保险人承担被保险人的经济赔偿责任,这不仅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由环境纠纷引发的交易成本,及时对受害人进行赔付,而且还能有效维护公众的合法权益,对经济社会的长治久安产生积极影响。
(四)充分地体现了循环经济中所蕴含的生态价值理念
循环经济的理论基础是生态经济,所强调的是把经济系统与生态系统的多种组成要素联系起来进行综合考量,达到生态经济的最优目标。人类作为自然界的一个物种,具有自然性和超自然性双重属性,自然性要求人类与其它物种保持一种平衡协调的关系,遵守自然界内在的平衡规律,而超自然性则要求人类在自我意识的指导下,通过社会实践达到自然性与超自然性之间的平衡,也就是人类与自然之间的平衡。这种自然性和超自然性决定了人类在自然环境中生存,必须维护“代内公平”和“代际公平”,实现当代人和后代人在利用自然资源、满足自身利益、谋求生存发展方面的权力均等,绿色保险作为一种金融工具,可以帮助人类达到这一目标。绿色保险以被保险人因污染环境而应当承担的环境赔偿或治理责任为保险标的,通过责任社会化的方式对生态权益受到的损害给予补偿,从而维护生态系统的平衡和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绿色保险不仅能够及时有效地补偿受害人的损失,而且更加注重对环境损害的防治,有利于恢复和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生态经济的健康发展(石莉姝,2008)。
四、现阶段我国绿色保险存在的问题
(一)保险经营技术不够成熟
绿色保险涉及行业广泛、技术复杂,保险公司在产品设计、业务营销、核保理赔、风险控制等方面聚集很大的经营风险。从产品的开发和费率确定来看,保险公司在产品设计和费率确定时,需要以大量的历史统计资料为基础。而我国绿色保险开办时间短、历史资料非常少,因此只能借鉴国外的统计数据或者凭经验开发,这不仅给保险精算造成了很大的困难,而且设计的产品与企业的避险需要也有偏差,难以满足其有效的需求;从业务营销的角度来看,绿色保险涉及法律、法规的内容比较多,条款的制定有其特殊性,而销售人员往往不具备相应的条款知识,在营销中夸大其词的现象时有发生,这严重地影响了保险营销的质量和效率,对绿色保险展业非常不利;此外,在核保理赔方面,理赔人员由于缺少相应的理赔标准,赔付尺度很难把握,相应的工作也难以顺利进行。种种迹象表明,由于我国保险业对于环境责任风险的研究滞后。数据积累缺乏,相关风险统计模型尚未建立,风险识别能力较弱,使得保险公司在经营的过程中存在不少隐患,无法有效控制风险。
(二)保险人的经营成本过高
我国保险业在经营绿色保险业务中面临许多困难,这无疑会推高保险人在经营中的成本。主要表现为:一是风险识别和量化的技术难度大,每一个企业的生产地点、生产流程各不相同,对环境造成污染的可能性和污染程度都不一样;而且环境污染事故对人和自然造成的危害通常具有潜伏性和累积性,这就要求保险公司在承保时,有专门通晓环保技术和知识的业务人员对不同标的进行实地勘察和评估。二是较之一般的责任险,环境污染责任险面临的风险更为特殊。因为随着法律法规的逐步完善,绿色保险中承担的民事损害赔偿等法律风险也相对增加,索赔金额大大超出了承保公司的风险控制能力,这就需要再保险,而我国再保险市场发展相对滞后。三是环境污染致害的因素众多,赔付时进行责任认定所付出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远高于其他险种,而这些额外费用支出依照保险法的规定应由保险公司承担(张雪梅、李鸿渐、韩光,2009)。由此可见,这些问题不仅加大了保险人的经营风险,而且也造成了经营成本过高,这对绿色保险业务的扩展非常不利。
(三)配套法律支持的缺失
我国现有的法律法规虽部分体现了绿色保险的相关规定,但从总体上看,我国一直缺乏针对绿色保险的系统规定。可以援引的条款散见于《民法通则》(1986)、《环境保护法》(1989)、《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水污染防治法》(1996)、《海洋环境保护法》(1999)、《海洋石油勘探开发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83)等相关法律法规中(陶卫东,2009)。而这些法律法规对于过错责任只有原则框架,而关于归责原则、赔偿标准等内容及条款的解释不够系统和明确。从侵权法来看,欧美国家之所以绿色保险发达,是因为它们具有《产品责任法》、《资源保护和赔偿法》等完备的侵权责任法律体系。我国南于法律的缺失,造成对于具有侵权性质的行为无法实现法律的硬约束,因此,我国每年各级法院受理的环境侵权案件屈指可数,其中胜
诉的更是少之又少,协调和执行也有一定的困难。另外,国家对公民的基本权利保护不够,如环境权、隐私权、知情权等,这都不利于国民风险意识的增强,使得绿色保险的需求受到影响。
(四)企业投保积极性不高
建立绿色保险,主要是通过众多企业的参保来化解少数企业的高额赔偿负担。但是,目前我国企业参保比例很少,绿色保险就很难形成规模,难以实现环境风险的分散和损失的分担。其原因在于:一方面由于现行的环保法律法规不健全,尤其是缺少污染赔偿方面的法律规定,再加上执法不严,很难对排污者形成足够的压力,使许多排污企业产生了侥幸心理,为了追求利润最大化而不考虑对环境造成的不良影响;另一方面一些排污企业虽然污染环境并造成了损失,却很少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据权威部门估算,我国每年由于环境污染都会造成巨额的直接经济损失,而赔偿数额却很少,绝大部分经济损失并没有由排污企业来承担,最后都是由国家和社会来承担。因此,排污企业也就不会有很强的风险意识和动力去投保绿色保险(汤伟,2009)。环保总局《关于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调研报告》也表明一些国有大中型化工企业对于国内绿色保险能否有效地分散环境污染风险还存在着疑问,一些企业对于绿色保险的具体操作过程还不太清楚,这些都影响了企业的投保热情。
(五)政府的政策支持不够
绿色保险具有较强的公益性,它的开展离不开政府的有力扶持。但长久以来我国政府对责任保险发展的态度一直没有明确,既没有对保险机构资金上的支持也没有税收减免等优惠措施,目前保险行业整体税务负担过重,营业税率高于交通、建筑、通讯等行业,保险业虽与银行业同样执行5%的税率,但是银行业的税收基础为利息收入,保险业则为保费收入,从保险经营原理看,保费收入的大部分是以赔款形式返还给投保人,这种按保费收入的5%收取营业税的做法,影响了保险公司自我积累能力,给我国保险业及绿色保险的发展带来一定的障碍。而一些保险业发达的国家通常向保险公司收取很低的营业税,如日本、新加坡等国,每张保单仅仅收取l美元的营业税,这在一定程度上激励了保险业的快速发展(王颖、何宏飞,2008)。所以离开政府的有力支持而仅仅依靠少数保险机构的力量,是很难使绿色保险在保险市场中占有一席之地并长久发展下去的。相比这些保险业发达国家,我国政府对绿色保险的政策支持无疑存在很大差距。
五、以循环经济为导向,积极构建绿色保险体系
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指出:“建设生态文明,基本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消费模式。循环经济形成较大规模,可再生能源比重显著上升。主要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生态文明观念在全社会牢固树立”。绿色保险凭借其在转嫁环境风险,实现环境侵权责任社会化,理顺循环经济发展系统方面所具有的特殊作用,成为了发展循环经济必不可少的风险管理手段。因此,各有关部门应深入研究保险业与循环经济的关系,并以此为基础,全面构建绿色保险体系。
(一)建立有关法律法规,进一步确定绿色保险的法律地位
绿色保险制度的形成与发展主要取决于一国相关制度的安排,必须与法律、政府政策有机结合。在我国,绿色保险是新险种,扩大法定保险的问题必然涉及立法,需要不断完善我国的环境法体系,加强保险市场的市场规则立法,完善环境纠纷解决途径,为保险业的有序竞争提供良好的法制环境,通过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和法律的引导,鼓励市场主体积极地进入绿色保险运动中去。具体可从以下几方面完善:一是将绿色保险制度写入法律。在《环境保护法》和《保险法》中明确规定强制保险和自愿保险相结合的绿色保险制度,并在各单行环境资源法律、法规中做出配套规定。二是加强执法监督,严格执法。特别是要加强对环境污染的监查处罚工作,秉公执法,把环境侵权损害赔偿真正落到实处。三是对环境侵权受害人的保护方面,可以在我国用法律来规定公众参与环保的程序,调动起全民保护环境的积极性,同时在其不断发展完善的基础上,建立起我国的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四是在健全环保法律法规体系的过程中,需充分考虑环境污染侵害的潜伏性和累积性,对绿色保险规定相对较长的索赔时效。
(二)区别对待,建立多层次绿色保险模式
基于我国环境问题的现状,可以实行强制责任保险和任意责任保险相结合的制度模式,对不同的行业和企业规模实行“区别对待”,建立多层次的绿色保险模式。具体如下:一是对产生环境污染和危害最严重的行业中那些规模不大的企业,如石油、化工、印染、采矿、造纸、火力发电、核燃料生产、有毒危险废气物的处理等行业,可以实行纯强制责任保险。而国家对这一领域的支持亦是执行它的社会调控职能。二是对于污染严重、规模较大的企业,适用强制责任保险为主、任意责任保险为辅的模式。这些企业的技术和设备比较先进,具备一定的安全系数,资金又比较雄厚,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自己独立承担责任,因此保险公司并不对测出的最高限额承保,而只是承保其中一定比例数额,剩下的比例由企业自己决定是否投保。三是对一些污染较轻、危险程度不高的行业,建议采取任意责任保险的模式,由企业自行决定是否投保。这类企业一般不会造成太大的污染事故,即使发生了污染事故,考虑到程度较轻,企业也可以自己负担。对这类企业的承保机构,建议由普通的商业财产保险公司来承保。
(三)树立绿色保险理念,积极培育公众绿色保险意识
理念是行动的先导,文化是无形的约束,确立绿色保险理念,将直接影响到保险从业人员日常的工作态度,并形成习惯,久而久之凝聚为绿色保险文化。成功树立绿色保险理念的关键是保险机构能够自发地在业务经营中注重社会、环境价值。因此,保险业应加强对从业人员的绿色保险理念的教育,使其准确把握保险业、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关系。就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我国并没有对绿色保险进行专门的立法,相关的条款也大多散见于其他法律法规中,这就要求保险业要认真做好从业人员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工作,使他们尽快地掌握条款的内容,较为全面地认识绿色保险。此外,作为绿色保险产品的经营者,保险业应该与政府部门一起通过各种传媒渠道,面向社会公众和企业加强绿色保险的宣传力度,提高公众与企业的绿色保险意识,增强投保人的投保意愿,使投保人更加注重长期保障,主动参加绿色保险,向社会承担责任。同时,通过风险转嫁,使自身面临的环境责任风险降到最低,这也促使了保险业的健康发展,为绿色保险业务的开展提供广泛的市场资源。
(四)注重绿色保险营销,提高经营效益
保险企业在营销活动中要注重谋求保险消费者利益、保险企业利益与环境利益的协调,既要充分满足消费者的需求,实现企业利润目标,也要充分注意自然生态平衡。这可以通过制定具体的绿色营
销组合策略来实现。一是积极创新绿色保险产品来改变产品有效供给不足的局面。根据我国环境侵权的现状分析,现阶段至少可以开办以下一些环境侵权责任保险险种:核事故风险责任险、海洋环境责任险、水污染责任险、声震污染险、辐射责任险、大气污染责任险及上述风险所产生的施救费用。此外,与绿色经济关系密切的农业、林业保险,也存在很大的产品创新空间。二是正确科学地厘定绿色保险费率,保险企业通过其定价机制,引导企业确立环境与生态有价的基本观点。一方面要通过价格倾斜、费率杠杆对那些低能耗、无污染的产品责任险给予优惠;另一方面,对能耗大、污染严重的企业,通过提高产品责任险的费率等惩罚性措施,提高其经营成本,从而抵制破坏环境的行为;三是积极搭建绿色保险的健康销售渠道,规范保险中介机构的销售行为,维护保险市场秩序的正常化。
(五)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提供有利支撑
绿色保险作为我国发展循环经济的有效环境经济手段之一,具有一定的依赖性和公益性。绿色保险不同于一般的保险,一个显著的特点就是赔偿责任问题复杂,保险公司经营此类保险的风险远远大于其他的商业风险,这就需要政府提供一定的财政支持,比如税收支持、费用补贴、注入保险基金或设立专项基金等,从而形成多元化的环保力量,使环境责任风险社会化。此外,法律缺位是我国绿色保险不能有效推行的重要原因之一。但法律的制定和修改是一个大动作,需要有个过程,同时各地和各行业的发展也不均衡,要解决这一问题,最有效的方法是政府通过政策引导的方式作为过渡,即由各省政府、相关部委根据各地、各行业的实际情况,颁布规章,作为绿色保险强制实施的法律依据。应该说,在构建绿色保险体系的过程中,政府需要发挥主导作用,把绿色保险制度与企业经营和排污的环境影响评价及许可证制度挂钩,加强对环境事务的系统性管理,以为发展循环经济、实现节能减排的目标提供强有力支撑。
关键词:循环经济;绿色物流;发展原则;物流模式
中图分类号:F01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09)14-0001-02
1 循环经济与绿色物流的基本概念
从生态学意义上理解,所谓循环经济是一种保护地球的经济发展模式,它在本质上是一种生态经济。循环经济是国际社会推进可持续发展的一种实践模式,它强调最有效利用资源和保护环境,表现为“资源―产品―再生资源”的经济增长方式,做到生产和消费“污染排放最小化、废物资源化和无害化”,以最小成本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它要求把经济活动组织成为“自然资源一产品和用品一再生资源”的闭环式流程,所有的原料和能源要能在这个不断进行的经济循环中得到最合理的利用,从而使经济活动对自然环境的影响控制在尽可能小的程度。所以,从本质上讲,循环经济是一种生态经济。
结合可持续发展原则和现代化物流的内涵,绿色物流是指在物流过程中抑制物流对环境造成危害的同时,实现对物流环境的净化,使物流资源得到最充分利用。以降低污染物排放、减少资源消耗为目标,通过先进的物流技术和面向环境管理的理念,进行物流系统的规划、控制、管理和实施的过程。
从循环经济和绿色物流的含义可以看到绿色物流和循环经济其实质是相同的,绿色物流是循环经济在物流领域的具体体现。我国要大力推行循环经济。就必须注重绿色物流的发展,循环经济的发展依赖绿色物流,绿色物流在一定程度上也推动着循环经济的进一步发展。
2 建立绿色物流的重要性
绿色物流适应了世界社会发展的潮流,是全球经济一体化和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伴随世界大市场和经济一体化的发展,物流的作用日益重要,绿色浪潮惠及的不仅是生产、营销和消费。物流的绿色化也应提到议事日程上来。
物流绿色也是物流不断发展壮大的根本保障。物流作为现代新兴行业,有赖于社会化大生产的专业分工和经济的高速发展。而物流要发展,一定要与绿色生产、绿色营销、绿色消费紧密衔接,人类的经济活动绝不能因物流而过分的消耗资源,破坏环境,以至造成再次重复污染。可见,绿色物流是物流发展的必然。
物流绿色也是物流不断发展壮大的根本保障。物流作为现代新兴行业,有赖于社会化大生产的专业分工和经济的高速发展。而物流要发展,一定要与绿色生产、绿色营销、绿色消费紧密衔接,人类的经济活动绝不能因物流而过分的消耗资源,破坏环境,以至造成再次重复污染,可见,绿色物流是物流发展的必然。
绿色物流还是最大限度降低经营成本的必由之路。据统计,产品从投产到销出,制造加工时间仅占10%,而几乎90%的时间为储运、装卸、分装、二次加工,信息处理等物流过程。因此,物流专业化无疑为降低成本奠定了基础。但当前物流基本上还是:高投人大物流,低投入小物流的运作模式,而绿色物流强调的是;低投人大物流的方式,显而易见,绿色物流不仅是一般物流的节约和降低成本,更重视的是绿色化和由此带来的节能高效少污染,它对生产经营成本的节省可以说是无可估量的。
绿色物流的建立,更有利于全面满足人民不断提高的物质和文化生活的需要。物流作为生产和消费的中介,是满足人民物质和文化生活的基本环节。而绿色物流则是伴随着人民生活需求的进一步提高,尤其是绿色消费的提出应运而生的。试想再绿色的生产和产品。如果没有绿色无污染物流的维系,绿色消费就难以进行。同时,不断提高的物质文化生活。意味着生活的电子化、网络化和连锁化,电子商务、网上购物、连锁经营,无不有赖于绿色物流,可以说没有绿色物流,就没有人类的休闲自在。
3 循环经济的发展原则
(1)减量化原则。
循环经济的第一法则是要减少进入生产和消费流程的物质量,因此又叫减物质化。换言之,人们必须学会预防废弃物产生・而不是产生后治理。在生产中,制造厂可以通过减少每个产品的物质使用量、通过重新设计制造工艺来节约资源和减少排放。例如,轻型轿车既节省金属资源又节省能源,仍然可以满足消费者关于各种轿车的安全标准,而光纤技术能大幅度减少电话传输线中对铜线的作用。
(2)再利用原则。
循环经济第二个有效的方法是尽可能多次以及尽可能多种方式地利用人们所买的东西,通过再利用,人们可以防止物品过早成为垃圾。在生产中,制造商可以使用标准尺寸进行零部件设计,以避免更换整个产品。在生活中,人们把一样物品扔掉之前应该想一想在家中和单位里再利用它的可能性。确保再利用的简易之道是对物品进行修理而不是频繁更换。人们可以将合用的或可维修的物品返回市场体系供别人使用或捐献自己不再需要的物品,以增加消费品循环使用的频率。
(3)资源化原则。
循环经济的第三个原则是尽可能多地再生利用或资源化。资源化是把物质返回到工厂在那里粉碎之后再融入新的产品。资源化能够减少人们增建垃圾填埋场和焚烧场的压力,制成使用能源较少的新产品。资源化方式有二:一是原级资源化,这是最理想的资源化方式,即将消费者遗弃的废弃物资源化后形成与原来相同的新产品。二是次级资源化,即废弃物被变成不同类型的新产品。原级资源化在形成产品中可以减少20%―90%的原生材料使用量,而次级资源化减少的原生物质使用量最多只有25%。与资源化过程相适应,消费者和生产者应该通过购买用最大比例消费后再生资源制成的产品。以使循环经济的整个过程实现闭合。
3R原则在循环经济中的重要性并不是并列的。人们常常简单地认为所谓循环经济仅仅是把废弃物资源化,实际上循环经济的根本目标是要求在经济流程中系统地避免和减少废物,而废物再生利用只是减少废物最终处理量的方式之一。综合运用3R原则是资源利用的最优方式。
4 基于循环经济的物流模式
首先,目前的物流模式之所以制约循环经济发展,是由于正向物流与逆向物流存在管理割裂与运作分散问题,因此必须将正向物流和逆向物流实施有机结合,建立能够使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整体优化的物流模式。其次,循环经济理论认为,循环经济具体体现在经济活动的三个重要层面上,以实现三个层面的物质闭环流动为首要目标。在企业层面上,实现污染物排放的最小量化;在区域层面上,形成企业间的工业代谢和共生关系,建立工业生态园区;在社会层面上・通过废旧物品的再生利用,实现消费过程中和消费过程后物质和能量的循环。综合上述两点因素,并结合
物流活动的自身特点,本文认为基于循环经济的物流模式应包括企业、供应链、社会三种类型。
4.1 基于循环经济的企业物流模式
基于循环经济的企业物流模式是由企业的供应物流、生产物流、销售物流和回收物流组成的闭环系统,其结构如图l所示。传统的企业物流模式一般是从原料采购开始,终止于消费者手中,企业输出生产品,副产品作为废弃物处理。而基于循环经济的企业物流模式要求企业物流管理延伸到废弃产品的回收领域。构建基于循环经济的企业物流模式具有技术与管理方面的优势。首先,从技术角度,企业使用原材料的种类有限,企业熟悉其原材料的性质,具有再生利用的技术优势,特别是对于生产过程中的废品再生利用,可以避免浪费和减少原材料输入;其次,从管理角度,企业内部的循环便于操作,可以减少距离成本和避免交易成本。
4.2 基于循环经济的供应链物流模式
供应链是围绕核心企业,通过对信息流、物流、资金流的控制,从采购原材料开始。制成中间产品以及最终产品,最后由销售网络把产品送到消费者手中的将供应商、制造商、分销商、零售商、直到最终用户连成一个整体的功能网链结构模式。基于循环经济的供应链物流模式应涵盖所有供应链上的企业在产品全生命周期中各个环节的物流活动,其结构如图2所示。供应链的形成、存在、重构,都是基于一定的市场需求而发生,由于市场需求的多变性与不确定性。导致供应链中的节点企业需要动态更新,这就使得供应链具有明显的复杂性和动态性。此外,由于供应链节点企业组成的跨度或层次不同,供应链往往由多种类型、多个国家的企业构成,并且存在若干个不同范围的资源循环。因此,在基于循环经济的供应链物流模式构建过程中,需要加强协调管理的工作。
4.3 基于循环经济的社会物流模式
基于循环经济的社会物流模式不仅应包括社会经济系统内部的物流活动,还应包括社会经济系统与自然环境系统之间的物流活动,其结构如图3所示。基于循环经济的社会物流模式的总体目标是保证在一定时间内,使得自然环境系入的资源最小化,同时社会经济系统向自然环境系统输出的各种废弃物也达到最小化。构建基于循环经济的社会物流模式,具体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1)物流模式的运行机制。在基于循环经济的社会物流模式构建过程中,物流活动的相关管理部门应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制定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运行机制,规范社会物流活动,促使企业采用低能耗、少污染的物流技术,并进行废物回收与再生利用,实现物流活动的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共同优化。
(2)物流模式的运作组织。社会物流活动的规划、管理与执行,都是由一定的组织完成的。不同的组织模式与职能分工。对物流模式的运作会产生不同的影响。对资源利用和环境的影响也不相同。在基于循环经济的社会物流模式构建过程中,应整合正向物流和逆向物流的运作组织,从而达到降低成本和提高效率的目的。
(3)物流基础设施。物流基础设施是承载物流作业的大型物流设施,包括运输线路、物流中心、配送中心以及企业内部的仓库等。物流基础设施的布局对社会经济系统、自然环境系统具有很大影响,合理的设施布局可以减少迂回运输,提高运输设备利用率,进而减少尾气与噪声污染等环境问题。
(4)物流信息网络。在国际互联网、区域公用经济信息网等平台上,应用信息技术建立社会物流信息网络体系,可以实现物流信息集成与共享,加快信息传递速度,减少物流活动的不确定性与盲目性,从而减少污染物的排放与物质资源的消耗。
5 结语
绿色物流作为一种新型的物流模式,也是现代物流发展的趋势所在,它是为了抑制物流在对环境造成危害的同时,实现对环境的净化,其目标是将环境管理导人物流业的各个环节,加强物流业中保管、运输、包装、装卸、搬运、流通加工等各环节的环境管理和监督,有效遏止物流业发展造成的污染和资源浪费。以实现资源利用的最大化和环境污染的最小化。它不仅符合可持续发展的要求,还符合时展的要求和人类生存与发展的根本利益。企业实施绿色物流战略,既可带来巨大的经济价值,又有明显的社会价值。因此,必须大力发展绿色物流,促进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与和谐发展,这样才能促使我国物流业在激烈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参考文献
[1]毛如柏。冯之泣,论循环经济[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3
关键词:绿色持续创新 循环经济 SWOT分析 风险投资
中图分类号:F037 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1)26-0142-02
一、绿色持续创新的理论及其SWOT分析
(一)创新的内涵
熊彼特在其著作《经济发展理论》中提出了奠定他一生事业基础的创新理论。创新,是指“企业家对生产要素的新组合”。包括: (1)引进新产品;(2)引用新技术,即新的生产方法;(3)开辟新市场;(4)控制原材料的新供应来源;(5)实现企业的新组织。所谓“创新”,就是“建立一种新的生产函数”,也就是说,把一种从来没有过的关于生产要素和生产条件的“新组合”引入生产体系。熊彼特特别强调,创新并不等于发明。一种发明只有应用于经济活动并成功时才能算是创新。创新总是先由个别人进行的。但创新活动所得到的利润鼓励其他人模仿,形成创新浪潮,这时整个社会生产率提高,社会就进步了。
(二)绿色持续创新的内涵、特征及评判准则
企业绿色持续创新(Enterprise's Green &Sustainable Innovation ,ESGI)是指企业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不断地推出、实施旨在节能降耗、减少污染、改善环境的绿色创新项目(如绿色产品创新,工艺创新,原材料创新,市场创新,组织、制度创新,管理创新等),并持续不断地实现商业化,获得经济效益的持续增长的过程。企业绿色持续创新具有绿色性、时间持续性、经济效益增长持续性和企业发展持续性等基本特性。走绿色持续创新道路已成为一些优秀企业的首选。
根据企业绿色持续创新的基本特征,我们给出四个相应的基本评判准则:(1)绿色准则,即企业绿色持续创新实施的创新项目应具有制造过程节能、降耗、减少污染或降低、消除所提品的有害物含量或环境污染等绿色特性。(2)时间持续性准则,即企业的绿色持续创新过程应能持续一个相当长的时期,一般应在十年以上,至少五年。(3)利润增长持续性准则,即企业绿色持续创新应能实现企业经济效益的持续增长。(4)企业发展持续性准则,根据熊彼特的观点,创新即意味着发展,因此,企业的绿色持续创新应能导致企业的持续发展。
根据以上定义和评定准则,我们可以比较清楚地界定所研究的具体企业的创新过程是否已经实现了企业绿色持续创新。
二、企业绿色持续创新的 SWOT分析
SWOT分别代表:strength(优势)、weakness(劣势)、opportunity(机会)、threat(威胁)。SWOT分析通过对优势、劣势、机会和威胁的加以综合评估与分析得出结论,然后再调整企业资源及企业策略,来达成企业的目标。类似我们中国古代哲学中的“权衡”思想。SWOT方法的基本点,就是企业战略的制定必须使其内部能力(强处和弱点)与外部环境(机遇和威胁)相适应,以获取经营的成功(表1)。
二、循环经济的本质――绿色持续创新
(一)循环经济的内涵
自从美国经济学家K・波尔丁提出“循环经济”一词,循环经济立刻引起世界各国的热切关注。循环经济是指在经济发展过程中,遵循自然生态系统的规律,使整个经济系统以及生产和消费的整个过程基本上不产生或者只产生很少的废物,实现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与资源的有机结合与循环发展。循环经济的本质特征是各种经济资源消耗的“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其目的是通过经济、环境、和社会效益的良性互动,实现人类的可持续发展。它的实质是通过物质资源的循环和集约利用,实现经济发展与物质资源有效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之间的相互协调与均衡。
(二)循环经济与持续创新的关系
企业持续创新是微观经济良性发展的必由之路,循环经济则是从宏观角度研究经济发展的路径,二者虽然视角不同,但殊途同归。循环经济的本质是实现绿色持续创新,只有企业持续创新才能从总体上实现社会经济的循环发展,而循环经济的持续运行又从制度上保证了企业持续创新的推行。
三、基于绿色持续创新的中原经济区企业循环经济发展路径必要性与路径探析
(一)基于绿色持续创新的中原经济区企业循环经济发展的必要性
1.中原经济区的自然环境存在先天不足,生态环境污染严重
目前,中原经济区的经济增长方式依然是靠大量资源消耗的传统经济发展模式,即高投入、低效益、重污染的模式。一方面,工业发展将增大资源和能源的需求量,显现出了经济发展的繁荣景象;另一方面,我们明显地看到,中原经济区经济发展的繁荣景象的背后是以牺牲环境和资源的过度消耗作为代价的。合理利用资源、保护环境,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以浪费资源和牺牲环境为代价,发展就不可能持续进行。自然资源并非取之不尽、用之不竭,而人类社会发展的需求却不断增长,如果这两方面的关系处理不当,必然导致生态环境的恶化,严重威胁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只有走绿色持续创新之路,循环经济才能得到实现。
2.适应世界经济发展趋势的客观要求
一方面,循环经济发展除了在节约资源和改善环境上具有积极作用外,其自身所要求的“再利用”、“再循环”必然需要一定的技术储备做支撑,从而推动我国政府和企业自觉地去采用先进技术,在整体上带动我国技术水平的提升。另一方面,循环经济的发展可以为实现持续创新提供一个缓冲空间,使我国经济不至于因增长模式的急剧变化而影响发展的持续性和社会的稳定。发展循环经济,除了可以直接提高经济效益外,更是在科技不能即刻取得飞速进步情况下改善经济增长质量的一种替代选择。
3.只有绿色持续创新才能实现循环经济
按照熊彼特的创新理论,企业自己没发明创造出新产品、新技术,但能成功地引进别人的新产品、新技术并将其产业化,也是一种创新。应该说,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企业这方面的成绩还能算差强人意,引进了不少新产品、新技术。目前的问题是,随着发达国家产业调整和向外转移传统制造业的过程逐步完成,而靠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新产品而迅速崛起的中国一般制造业逐步成熟,再靠引进就越来越难了,特别是关键的核心技术是有钱也买不到的,只有绿色持续创新,才能提高我国制造业的核心竞争力。
参考熊彼特的创新理论,由于资源相对贫乏,中原经济区企业应该特别关注如何控制原材料的新供应来源的问题。从当前情况看,对我们这样13亿人口的大国来说,这可是持续发展的大事。另外,实现企业的新组织既包括改进工艺流程等方面的技术性工作,更包括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的改革任务,尽管这方面已取得了长足进展,但要走的路还很长。只有坚持绿色持续创新,才能把循环经济的发展战略落到实处。
(二)基于绿色持续创新的中原经济区企业循环经济发展路径
1.企业建立绿色持续创新体系
企业必须制定和实施绿色持续创新战略,建立绿色持续创新体系,推动绿色持续创新。企业进行技术创新,要树立正确鲜明的绿色观,针对所处的生态环境,根据市场需求,制定和实施以科学为指引的绿色持续创新战略,并从宏观和微观出发,建立以市场机制为基础的绿色持续创新的内部动力机制、外部激励机制、信息传递机制等复合机制体系。
2.政府的制度保障
由于循环经济的制度保障是政府供给主导型的和自上而下式制度变迁,所以,应增加政府有效的制度保障,来调动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来保护环境。制度创新是持续创新的组成部分,因此,只有积极地绿色持续创新才能为循环经济提供制度保障和激励。资源和环境问题植根于社会经济运行方式,当前,要实现经济增长方式向资源节约型社会转变:一是要高度重视经济、社会、环境的协调发展,积极探索绿色GDP的核算体系,将环境代价计入发展的成本,加强对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以真实反映经济发展的速度和质量,提高中原经济区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能力;二是要充分认识发展循环经济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通过绿色持续创新推进增长方式的转变。
3.实现绿色持续创新的智力储备并实现绿色技术产业化
企业应该在人才储备方面培养批高素质的技术创新人才队伍。(1)提倡有实力的企业建立相关的研究机构,进行全面、扎实的专业化学习和研究;(2)科研院所和企业优势互补、紧密合作。两者紧密结合,既能吸引科研机构走向市场,推动科研机制改革,也能帮助企业攻克绿色技术创新难题,实现绿色技术产业化。
4.借鉴国际研究成果
广泛开展国际合作,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加强学术交流与合作。通过与国外政府和企业交流合作,了解国外循环经济和持续创新理论的发展情况,学习国外的经验,特别是了解国外在生态环保技术上的研究成果。中原经济区应加快对循环经济理论和绿色持续创新理论的研究,政府及企业也应加大对这些方面的投入。
5.拓展绿色持续创新的融资渠道
发展风险投资,可考虑由政府引导商业银行、高新技术大企业等投资主体,建立产业投资基金、风险投资公司等风险投资机构,设立种子基金、创新基金等风险基金,支持科技型企业的发展。
收稿日期:2011-06-18
作者简介:付一凡(1982-),河南许昌人,硕士,助教,从事创新营销研究。
参考文献:
[1] 约瑟夫・熊彼特.经济发展理论[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0.
[2] 傅家骥.技术创新学[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1998.
关键词:循环经济;市场机制;经济激励;制度创新
中图分类号:F062.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0)20-0071-03
循环经济既是一种经济模式,更重要的它还是一种新的社会经济运行机制。它对经济利益关系的调整是既尊重微观个体利益,又服从社会群体的公共利益。循环经济的发展需要改变现有利益格局,把生态环境和基本资源作为生产要素进入市场流通。因此,要设计一种制度框架,明确生态环境和基本资源的产权关系,并明确规定其交易和补偿机制。这种新的经济运行机制,必须要有相应的制度保障,促使环境行为融入效率市场的约束和调节的范围中。要解决好发展与资源、生态、环境之间的矛盾,有必要从制度入手,用相关的规则与体制来约束和激励人们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最后形成一种循环文化。
一、培育市场机制,提供发展循环经济的机制保障
根据微观经济学基本原理,市场机制是提高资源循环利用的有效机制之一。即在市场机制条件下,激励性与制约性经济制度安排有利于推进循环经济的健康发展。全球资源短缺与生态环境恶化双重危机的根本原因,在于资源循环利用的低效,在于缺乏一整套能够提高资源循环利用的经济制度安排,在生产、交换、分配、消费整个经济再生产过程中缺乏激励性制度安排,提高资源循环利用的经济动力缺乏一种有效的制度保障。
在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下,循环经济的运行过程离不开市场机制的推动。要充分利用市场化的手段,建立有利于循环经济发展的市场机制。利用经济杠杆对资源利用、清洁生产、废弃物排放等进行管理与协调,从经济激励和行为规范两方面入手,有效促进循环经济发展,在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依据各行业各种类产品的特性,促使生产、流通、消费等环节的绿色经济制度体系的建立,环境经济行为的初步制度框架如图1。
(一)建立循环型市场制度
以价格为杠杆、以利益为驱动,将环境保护与企业利润最大化目标联系起来,给予经济主体足够的激励,使企业自觉遵循“3R原则”,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双赢,从而使发展循环经济成为企业一种自觉、自利的活动。如排污权交易、物资商品化收费、污水治理收费等制度,都是推进循环经济最直接的经济刺激措施。
目前,我国应对现有的各种环保收费制度重新审理,尽快建立体现循环经济思想的新的价格体系和返还制度,以确保产品价格中体现环境成本和回收成本;尽快建立排污权交易制度,让排污权成为企业的一种生产要素,使企业根据自己的需要,自主优化配置和节约使用排污权,从而尽可能减少环境污染和无节制使用自然资源及由内部经济导致的外部非经济。
(二)循环经济的规范制度
包括绿色生产制度、绿色消费制度、绿色贸易制度、绿色包装制度、绿色标志制度等。这些制度的建立与实施,必然使资源在生产、交换、分配、消费经济各领域实现循环利用,并对各种资源循环利用行为进行有力的约束与规范。
1.绿色标志制度。建立绿色标志制度、资源有偿使用制度,使环境资源的外部成本内部化,促使产权拥有人和产权使用者愿意为循环经济投入改革成本,从而自动改变成本与收益不相符的局面。国际上实行环境标志最早的要数欧盟及其内部国家,德国1977年制定了“蓝色天使计划”,1992年3月欧盟开始对进口服装实施环保标志制度。到目前,国际上已经有40多个国家和地区推行环境标志制度,如加拿大的“环境选择方案”、日本的“生态标志制度”、北欧四国的“白天鹅”制度等。
2.政府优先购买制度。政府应双管齐下,同时增加消费性支出和投资性支出的力度。政府应制定相关的采购政策,优先购买具有绿色标志的、包装环保、可再循环利用以及使用环保设备和配件生产的产品,以影响企业的生产方向和消费者的消费方向。
(三)循环经济激励制度
包括绿色财政制度、绿色金融制度、绿色税收制度、绿色投资制度。这些激励性制度安排,必将对资源循环利用和保护的经济动力提供一种有效的制度保障。
我国可以根据需要选择一些经济政策来推进循环经济的发展,如低息、无息和减税政策、可归还的保证金法、资源回收鼓励制度以及垃圾收费、征收填埋和焚烧税等。通过这些经济手段的实施,对符合循环经济运行原则的行为进行鼓励。概括起来,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类型:
1.税费制度。通过征收生态税或生态费,限制厂商和消费者的消极环境行为,从而将企业污染的外部成本内部化;同时,对于发展循环经济的企业,采取减少固定资产税、公共所得税等优惠政策,充分发挥市场经济条件下税收杠杆的导向作用。实行税收差异类优惠政策,对从事“三废”综合利用和清洁生产、生态工业、生态农业等相关企业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在一定期限内免除全部或部分税收,对环境友好型设备的进口关税实行部分减免,扶持引导环境无害产业、废品回收产业、环保产业和绿色食品产业的发展。
2.财政金融制度。财政补贴政策可以协调和影响资源的相对价格,改变资源配置结构和供求结构。发展循环经济所使用的财政补贴政策主要是对相关企业予以支持,包括给予企业资金补贴的直接性财政补贴以及对企业给予减免税收、不上缴利润等间接性财政补贴。 运用优惠的财政、金融政策,大力扶持循环利用项目。例如循环技术研究开发和实用化补助金制度,可再生资源化设备的引进与投入采取特别折旧。所以运用财政补贴、优惠贷款等财政金融手段,政府给开展循环经济的企业以财政补贴,来引导生产者从事有利于循环经济的行为。
3.押金―退款制度。押金退款是先对产品征收押金,当产品废弃部分回到存储、处理或循环利用地点时退还押金的制度。押金退款制度有助于减少垃圾的产生量及能源、资源的消耗量。
德国于1986年制定的《新废物处理法》规定,对可能造成污染的固体废物加以回收,并通过经济手段建立配额制度,用收取押金的办法,促进消费者把有关废物还到商店或超市,然后收回押金,以达到废物的再循环和再利用。目前,“押金―退款”制度已广泛应用于饮料罐的回收,取得了很好的收效。同样的制度还可用于约束生产企业。如美国对某些产品的生产过程或产品报废时容易产生污染的生产企业收取保证金,当企业达到排放标准或报废产品回收时,再把保证金退还给企业。研究表明,使用这种方法可以使废弃物总量减少10%-20%,体积减少40%-60%。
我们要结合国情,借鉴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通过建立完善的废物回收押金制度来提高废物的再生利用水平。主要应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明确押金制度的使用范围和适用对象;二是对我国废旧物品的回收利用率进行调查;三是确定不同种类物品的押金标准和征收办法。同时要把采用押金制度发展循环经济的工作纳入法制化的轨道。
4.公益基金。建立公益基金是推动我国循环经济发展的一种有效融资机制,建立基金,关键要解决好基金规模、来源、使用、分配和管理等问题。
(四)循环经济核算制度
要建立循环经济核算制度,关键之一就是要改革现行的经济核算体系,应从企业到国家建立一套绿色经济核算制度,包括绿色国民经济核算制度、绿色会计制度、绿色审计制度。这些制度从定量上将生态环境资源的存量消耗与折旧以及保护与损失费用纳入到资源循环利用与经济绩效的考核之中。只有这些经济考核制度才能较好的反映出人类经济行为的真实经济绩效,以对经济个体的经济行为实行有效的定量考核与监督。
1.建立绿色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传统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主要使用国内生产总值(GDP)统计方法。由于传统GDP不能准确反映经济发展给生态环境造成的负面影响,因此,目前对如何衡量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生态环境保护,开展了研究。其中主要有绿色GDP(EDP)指标,在计算时扣除资源的消耗和对环境污染破坏的损失。
2.建立可持续发展的指标体系。可持续发展的指标体系反映的是社会-经济-环境-社会系统之间的相互作用关系,包括四个层次:人类福利水平或生活质量指标;经济发展水平指标;资源存量、消耗环境质量指标;政策计划及国际关系与贸易的影响等指标。总之,可持续发展的综合决策必将使循环经济纳入各项政策、法规和管理的进程中,通过决策程序的改变和综合决策机制的建立,实现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生态环保的三赢。
二、建立健全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体系
(一)借鉴国外的经验,加快《循环经济促进法》的制定
循环经济的迅速发展客观上需要从全局的高度,考虑制定一个能够统揽全局的、带有基本法性质的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法律。借鉴发达国家经验,构建和完善循环经济法律制度体系,加快《循环经济促进法》的制定。在这部法律中,规定发展循环经济的基本目标、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以法律形式明确循环经济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战略地位,明确政府、企业和国民的权利、责任和义务,从而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于环境保护的关系,正确处理环境保护与资源保护的关系,从而对循环经济的发展加以规范,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二)加快制定与《循环经济促进法》相配套的各项专项法规,从而逐步建立起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完整的法律体系
从国际上的立法模式看,循环经济的法律体系,都是从统领全局的基本法与专项法两个层面来展开的。专项法规是基本法的具体配套法律,是就对象单一的涉及某一特别领域的专门立法。因此,我国在制定《循环经济促进法》的同时,应本着“成熟一个制定一个”的原则,制定内容具体和有可操作性的专项法。如“清洁生产促进法”、“环境保护法”、“资源有效利用促进法”等单项立法,从生产者角度出发,防止企业超标排污,鼓励企业运用清洁生产技术,改造能耗高、污染重的传统产业,大力发展节能、降耗、减污的高新技术产业,规定企业必须减少垃圾产生量,将零部件作为原材料再生产、分配以及消费过程的各个阶段加以回收利用等。
(三)其他方面
从绿色消费、资源循环再生利用以及家用电器、建筑材料、包装物品等行业在资源回收利用方面着手,强调避免废弃物的产生,严格管理垃圾的产生、分配及回收再利用。
三、发展循环经济伦理观
发展循环经济,建立循环型社会,就要改变观念,树立资源不断循环利用的循环经济发展观、系统观、价值观、生产观和消费观。在社会成员间的关系上,树立“以和为贵”和“利己利他”的道德观,使社会的各个成员都要处于环形物质能量循环链上,彼此之间形成紧密联系的物质、能量代谢关系,实现共同发展。在现在与未来的关系上,树立“代际平等”发展伦理观,以不对后代人满足其需要的能力构成危害为道德准则,给子孙以公平利用自然资源和满足其需求的权利。加强驯化经济的宣传教育,提高全民资源意识,在全社会树立循环经济观念,建立绿色生产、适度消费、环境友好和资源永续利用的社会公共道德准则。
面对日益严峻的资源环境状况,我国应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已经成为共识,学术界、政府决策高层把发展循环经济、建立资源节约型社会提到了空前的高度。由于循环经济发展首先以解决资源短缺和环境污染为目标,即以解决经济发展的外部性问题为目标,因此,没有政府和立法机构的强力干预,市场机制无法充分发挥作用。对于处在经济体制转形期的我国而言,符合循环经济发展的市场规则的建立和制度的分析就显得尤为重要。
循环经济作为人类对难以为继的传统发展模式反思后的创新,是一种全新的生产力形态。 要发展循环经济,实现可持续发展,必须重新构建一种新的制度框架,对人与自然的关系和人类社会生产关系进行新的制度安排。这种新的制度框架的核心是要将生态环境作为一种生产要素进行新的规制管理,纳入市场运行机制之中。
发展循环经济不仅是一场经济革命,也是一场深刻的社会变革,需要政府、企业、全体国民的广泛参与。只有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循环经济观,建立符合循环经济发展的制度安排,着手构建循环经济系统结构,才能实现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建立循环型社会。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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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作为资源型城市,为摆脱产业结构单一对经济增长的影响,延伸产业链条是发展循环经济的必由之路。自“十一五”规划以来,长治市下大力气改造提升煤、焦、冶、电等传统行业,到2010年底,逐步形成煤化工、硅工业、LED、镁工业、乙炔化工、玉米深加工6条循环产业链,列为全省循环经济试点市,被科技部等十九部委确定为全省惟一的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市。随着2013年以来煤炭等能源价格下跌,全市以煤炭为主导的工业经济遭受冲击,主营业务收入大幅减少,使企业许多新上的技改项目因资金短缺导致步伐放缓。针对这种情况,全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有限的信贷规模下,在信贷政策上仍然给予倾斜,保障国家和地方政府确立的重点转型企业和企业的资金需求,支持企业延伸产业链,使其附加产品收入不断增加。截止2013年,全市规模以上企业非主营业务收入达到50.8亿元,占到营业总收入的9%。其中,被省委、省政府确立的重点转型跨跃项目—长治市现代煤化工循环产业集聚区,共实施煤化工项目24个,煤化工产业链条由原先的4条增加至8条,煤化工产品品种数增加至19种,特别是焦化企业,在主产品焦炭价格持续低迷的情况下,其下游产品煤焦油等产品成为其利润的主要来源。
二、长治市绿色金融体系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金融机构类型单一,缺乏全面的支持体系
一是缺少全方位的机构类型。长治目前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有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长治银行、农商行和村镇银行等,非银行金融机构类型单一,缺少服务循环经济专业的信托、金融租赁公司等类型。这样的金融支持体系内容简单,不能为循环经济的发展提供多元化的绿色金融体系,提供全面的金融服务。二是缺少多元化的金融产品类型。长治市金融机构提供的金融产品类型较少,尤其是在县级以下金融网点,不能有效满足经济发展的需求。三是目前资本市场对企业的要求难以适应循环经济发展现状。虽然我国资本市场在二十多年的发展历程中,已逐步发展成多层次的市场,力求满足各类企业的上市需求。然而资本市场对上市企业的盈利能力有着严格的规定,必须达到一定标准才可上市。发展循环经济的企业在发展之初,盈利能力较弱,甚至没有赢利,但发展却需要大量的资金作为支持,在向资本市场寻求资金支持时,因达不到上市要求而无法融入资金。
(二)金融机构对循环经济项目的支持缺乏积极性
从循环经济的固有特点来看,循环经济作为转型项目的一种类型,从项目前期的基础设施建设到项目的发展期都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因此循环经济产业项目一般具有项目投资量大、资金占用时间长、资金周转率慢等特点。而且在前期投入大量资金之后,项目发展前景不明朗,无法预测其市场,因此信贷资金风险大,甚至难以收回,这些都导致商业银行对其积极性不高。另一方面金融机构是追求利润的企业,在投放信贷资金时追求盈利性、安全性,如果项目本身缺乏有力的担保机制,那么循环经济对资金的要求与商业银行的标准不符,因此一般的商业银行从自身利益角度出发,目前对循环经济的支持积极性还不高。尽管对于循环产业的投资力度在不断加大,但仍缺乏与之配套的信贷体制,导致目前循环经济发展的资金缺口依然较大,无法形成良性发展的资金链,更难以奢求商业银行对发展循环经济给予利率上的优惠。目前由于金融机构对循环经济缺乏积极性,造成金融机构对循环经济企业审批流程慢、门槛高,对已有的政策在实施阶段执行的效果不好。
(三)绿色信贷的执行标准可操作性不强
目前各个金融机构制定的绿色信贷政策,主要规定了信贷投放的方向性原则,标准综合性较强,缺乏具体的指导细则、项目目录和风险系数标准。这样的信贷标准更多地依靠相关政府部门提供的企业环保报告。金融机构对企业的生产能力、工艺状况和循环能耗情况等没有准确的衡量标准。各金融机构的绿色信贷政策只能根据上级行提供的方案,依照各行的理解自主制定相应的政策,从而导致各地区同一银行的绿色信贷的标准不同,相应的银行体系内绿色信贷执行力也较差。同时国家对于循环经济的准入、技术、能耗、污染排放、循环利用能力都没有明确的规定,这也导致银行不能细化循环经济的信贷标准。
三、完善循环经济绿色金融支持体系的政策建议
(一)不断尝试设立新形式的金融机构,构建全方位的绿色金融体系
在巩固现有金融机构功能的基础上,促进新型金融机构的试点建设,加快农村信用社的改革,不断丰富和完善绿色金融支持体系的服务网络。根据循环经济资金占用时间长、回笼慢的特点,提供相应的保险制度;鼓励金融机构利用资本市场发行安全性好、流动性强的金融债券或者为大型、优质的循环经济企业提供发行债券的相应咨询、结算等金融服务。
(二)完善相应的政策和激励机制,进一步激发金融机构积极性
发展循环经济是较为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各方提供相应的服务.政府要制定相应的激励措施,提供相应的投资政策,将金融机构的信贷投资方向引导至循环经济领域。一是政府应从长远利益出发,针对商业银行支持循环经济项目风险高、利润回收时间长、成本高的特点,利用财政补偿和税收优惠等政策,促进对循环经济稳定的财政性投入,从而在以政府财政资金为保障的基础上,形成循环经济信贷投入的良好环境。如对于支持“两高一剩”企业的转型项目的金融机构,在一定时期内对信贷政策免收营业税。二是改变传统的支持循环经济应以政策性银行为金融主体的思想误区,在创新融资方式和风险规避方式的基础上,将商业银行的绿色信贷政策作为主要融资方式。
(三)制定科学的绿色金融评价指标体系,合理
论文提要:循环经济是21世纪世界经济发展中的一大趋势,它是一种与地球和谐共生的经济发展模式,而旅游业则是推进循环经济实践的最佳载体。本文就饭店企业如何贯彻循环经济的3R原则,提出一系列建设绿色饭店的相关措施,以最终有利于整个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
十七大报告中提到要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重点强调要加强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开发和推广节约、替代、循环利用和治理污染的先进适用技术,发展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进一步强调了发展循环经济的重要性。由于循环经济的理论思想非常切合旅游的实践属性和发展要求,所以在旅游业中分析和探讨循环经济的发展模式,对旅游业的发展有着极为重要的现实意义和价值。
一、循环经济的起源与发展
“循环经济”一词,首先由美国经济学家K·波尔丁提出,主要指在人、自然资源和科学技术的大系统内,在资源投入、企业生产、产品消费及其废弃的全过程中,把传统的依赖资源消耗的线形增长经济,转变为依靠生态型资源循环来发展的经济。其“宇宙飞船理论”可以作为循环经济的早期代表。大致内容是:地球就像在太空中飞行的宇宙飞船,要靠不断消耗自身有限的资源而生存,如果不合理开发资源、破坏环境,就会像宇宙飞船那样走向毁灭。因此,宇宙飞船经济要求一种新的发展观:第一,必须改变过去那种“增长型”经济为“储备型”经济;第二,要改变传统的“消耗型经济”,而代之以休养生息的经济;第三,实行福利量的经济,摒弃只着重于生产量的经济;第四,建立既不会使资源枯竭,又不会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能循环使用各种物资的“循环式”经济,以代替过去的“单程式”经济。
20世纪九十年代之后,发展知识经济和循环经济成为国际社会的两大趋势。我国从九十年代起引入了关于循环经济的思想。此后,对于循环经济的理论研究和实践不断深入。1998年引入德国循环经济概念,确立3R原理的中心地位;1999年从可持续生产的角度对循环经济发展模式进行整合;2002年从新兴工业化的角度认识循环经济的发展意义;2003将循环经济纳入科学发展观,确立物质减量化的发展战略;2004年提出从不同的空间规模:城市、区域、国家层面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二、循环经济的3R原则
循环经济要求以3R原则为经济活动的行为准则。
(一)减量化原则(reduce)。要求用较少的原料和能源投入来达到既定的生产目的或消费目的,进而从经济活动的源头就注意节约资源和减少污染。在生产中,减量化原则常常表现为要求产品小型化和轻型化。此外,减量化原则要求产品的包装应该追求简单朴实而不是豪华浪费,从而达到减少废物排放的目的。
(二)再使用原则(reuse)。要求制造产品和包装容器能够以初始的形式被反复使用。再使用原则要求抵制当今世界一次性用品的泛滥,生产者应该将制品及其包装当作一种日常生活器具来设计,使其像餐具和背包一样可以被再三使用。
(三)再循环原则(recycle)。要求生产出来的物品在完成其使用功能后能重新变成可以利用的资源,而不是不可恢复的垃圾。按照循环经济思想,再循环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原级再循环,即废品被循环用来产生同种类型的新产品,例如报纸再生报纸、易拉罐再生易拉罐等;另一种是次级再循环,即将废物资源转化成其他产品的原料。原级再循环在减少原材料消耗上达到的效率要比次级再循环高得多,是循环经济追求的理想境界。
“3R原则”有助于改变企业的环境形象,使他们从被动转化为主动。典型的事例就是杜邦公司的研究人员创造性地把“3R原则”发展成为与化学工业实际相结合的“3R制造法”,以达到少排放甚至零排放的环境保护目标。他们所有的举措都值得饭店企业借鉴,因为饭店业在水电、空调、一次性用品等方面都存在着巨大的浪费,所以贯彻“3R原则”势在必行。
三、饭店业实行循环经济的重要性
(一)饭店的节能降耗管理有巨大的发展潜力
1、饭店的建筑设计不符合能源运转规律。许多饭店建筑的外表面积过大,或者在方位上没有考虑风向对能源耗损的影响,或采用不符合能源吸纳要求的外墙颜色,或选择的建材隔热保温效果低,这些都会导致饭店能源的浪费。
2、饭店的能源中心和管道分布规划缺乏系统性。许多饭店的能源中心离主体建筑过远,或建筑采用大范围集中供能方式,或中央空调的通风管道走向和分布方式不合理,都导致能源在管道运输过程中出现无谓的耗损和浪费。
3、设施设备能耗与饭店的实际经营不匹配。一些饭店的耗能设备设计容量过大,使设备长期在负荷不足的情况下运转;甚至有些设备设施本身的设计就缺乏节能保障,比如灯具不节能、水龙头出水量过大、自来水管存在隐性漏水。设备的能耗方式没有根据客源、气候、活动内容进行有针对性的设计。
4、得不到完全利用。比如,锅炉的热气在没有利用的情况下直接外排;冷凝水得不到回收,阀门质量不好,管道散热严重,导致热能无端浪费。
5、管理缺乏主动意识。许多饭店的电表、水表、煤气表、燃油统计、蒸汽流量表等计量仪表配备不足,管理中难以实时监控、掌握能耗的变化规律,难以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员工的服务操作也缺乏节能意识,对不用的设备没有及时停止运转,如没有养成随手关灯、关水龙头、关空调等习惯。
在饭店的实际运行中,存在大量的耗材浪费使用现象,比如一次性物品在饭店中大量使用;食品过期浪费现象严重等等。可见,饭店在能源使用和耗材管理过程中,存在大量节能降耗空间。饭店可以通过节能技术、节能管理等多种方式,提高能源、耗材的利用率和利用效果。
(二)实施循环经济是进行饭店节能降耗管理的有效前提。循环经济是一种以经济、环境和人类社会协调发展为目的,以产品清洁生产、物质和能源的闭路循环使用、废物高效回收为特征的生态型经济发展模式。循环经济强调对物质和能源的循环反复利用,它要求经济活动遵循“资源利用——绿色工业(商业)——资源再生”的封闭式资源循环反馈流程,以实现低投入、高效率和低排放的经济发展,以求对自然环境的影响和破坏减少到最低程度。
从生产的产品形态来看,饭店是一种具有工商结合特征的企业形态。饭店既是重工产品的使用者,也是耗能大户,同时还是轻工产品的使用大户。它是一个独特而庞大的生产系统,需要一种系统的节能降耗思想和管理方式进行指引和管理。循环经济思想所倡导的管理方式与饭店的节能降耗管理有着根本的相容性、契合性。具体表现在:
1、两者的目的具有相容性。它们都是为了节约资源的使用,降低对环境的破坏及影响,以实现经济、环境和社会的协调发展。
2、两者的运行方式具有相容性。循环经济思想强调对能源耗材物质的闭路循环使用,主张通过源头管理来减少浪费。饭店服务生产体系的庞大性和资源使用量的巨大性,使饭店对资源的闭路循环使用和源头管理,存在技术上的可能性及现实中的经济价值。
3、两者的技术基础具有相容性。循环经济所提倡的无害化处理技术,主要包括污染治理技术、废物利用技术和清洁生产技术,这三种技术在饭店当中都有巨大的应用价值,饭店也需要以这三种技术作为基础,来支撑其日常的生产与服务运作。
4、经济思想有利于饭店的特色化经营。循环经济思想所倡导的绿色生产、绿色服务和绿色消费方式在保护环境的同时,也有利于饭店形成自己的经营特色,使饭店和顾客之间形成绿色互动,在强化顾客绿色认识的同时帮助顾客加深对饭店的绿色印象。
四、循环经济在饭店企业中的应用
(一)减少浪费,注重环保。3R原则中最重要的减量化原则,也是饭店企业最应该把握的环节。餐饮业由于其生产性质的特殊性,在生产过程中会消耗大量的能源,并产生大量的污染。《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第二十三条明确规定,餐饮、娱乐、宾馆等服务性企业,应当采用节能、节水和其他有利于环境保护的技术和设备,减少使用或者不使用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的消费品。因此,应实行清洁工艺生产,集中使用水、电、汽,降低能耗,做好污水、废气和垃圾的处理工作,做到达标排放。
(二)实施绿色采购,带动整个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实施绿色采购,以绿色用品取代对环境造成负面影响的餐饮用品。饭店企业采购上游产品,加工后或直接提供给客人,上游产品会影响整个企业的绿色质量。餐饮业在全世界范围的绿色采购行为将对供应商产生相当大的影响,供应商将由此改善自身的环境行为。所以,推广绿色用品、绿色采购,不仅能够帮助餐饮业提高环境管理水平,还有利于规范市场,促进整个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三)推广绿色产品,促进产业绿色化。对于饭店企业来说,绿色产品意味着更健康、更安全、更环保的餐饮,它需要饭店企业从产品的原料、加工程序和服务的每一个环节都必须严格要求,特别是产品的加工环节,应该注意原料的搭配、营养的保护及加工过程中控制有害物质产生。比如,油炸食品所用油的氧化值是否超标、烧烤类食品是否烤焦等。
(四)提供绿色服务。提供绿色服务应该做到:第一,禁止使用一次性发泡餐具,尽量不使用一次性筷子,提醒客人少用餐巾纸,而以消毒毛巾代替;第二,在顾客点餐时,服务员要本着“经济实惠、合理配置、减少浪费”的原则推荐食品,并尽可能介绍绿色、健康食品和饮品;第三,剩余的餐饮产品应主动要求“打包”或寄存;第四,创造一个整洁、安静、雅致的消费环境。餐厅的装饰应采用环保无污染材料,色彩明快协调,空气清新,温度宜人,工作人员着装整洁大方;第五,有条件的餐厅还应推行分餐制,且服务员与食品直接接触必须戴上一次性手套。
关键词:消费者行为 循环经济 绿色消费
一、消费者在循环经济中的地位
循环经济是一项系统工程,以“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为基本原则,讲求在生产、流通和消费等过程中减少能源消耗和废物产生。为保障我国经济按照可持续发展的要求进行,于2009年1月1日开始执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中明确规定了消费者在循环经济发展中的权利与义务,消费者作为循环经济的起点也是终点,有着其他经济主体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在整个生产消费链中,生产者则追求利润最大化,而消费者追求效用最大化。为获得最多的利润,企业在选择生产商品的种类、采用的原料、生产工艺技术时等均需要考虑产品的购买者的需求,消费者的偏好决定了企业生产的产品类型,消费者的偏好发生转变,企业也会随之改进生产方式、技术或转变产品类型。因此,如果消费者能在消费的起点就坚持循环经济原则,遵循循环经济消费模式,那将对企业形成明确的引导,促使企业向循环经济生产模式转变。
二、循环经济中消费者的主要行为及影响
消费者的主要行为及其影响对循环经济发展有着积极的引导和监督作用,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向循环经济消费模式转变。概括起来,有如下几点:
(一)增强循环经济意识,节约资源能源,建设节约型社会
由于过度的开采和浪费,现今我国自然资源面临着紧缺,总量并不丰富,社会公众意识不强,人为地增加了资源回收的环节和资源再生企业的生产成本。增强循环经济意识,节约资源能源,建设节约型社会迫在眉睫。
节约资源能源,建设节约型社会,消费者应当在消费过程中坚持从“大家”出发,而不是仅仅片面的节约“小家”。现实生活中,消费者往往钻政策的“空子”,例如:房屋装修中坚持符合节能环保标准,采用适当的绝缘隔热性材料,以防止冬季屋子里的暖气散逸,这样就可以减少冬季的供暖能源消耗;上下班时,尽量使用地铁、自行车等作为交通工具,少使用私家车,既节省汽油使用量,又能减少大气污染。
(二)绿色消费、绿色产品
绿色消费是指在消费过程中消费绿色产品的行为。绿色产品是指在产品生产全过程中节约资源、无危害环境和健康,达到国家相关机构规定标准的产品。包括一系列的绿色食品、无公害食品、有机食品、节能商品等等。绿色消费的另一方面则是倡导简约消费,在消费心态上提倡简约,不铺张浪费,不追求奢侈品,消费者在选择商品时注重以上提到的因素,不仅有利于自身的健康,同时也能保护环境,节约资源,引导企业的生产模式的转变。
消费者在消费活动中,应当坚决抵制、拒绝购买不符合循环经济要求的商品。杜绝使用国家相关部门出台的规定中注明的不符合节能环保标准选择商品,这些商品的面市会直接导致资源浪费、环境污染、物种灭绝等严重后果,消费者抵制或拒绝购买此类产品,可以缓解对环境、资源造成的压力,同时也能迫使企业转变生产方式和工艺技术。
(三)绿色休闲
绿色休闲倡导以环保的概念享受休闲生活,表现为与大自然的亲近,与阳光,新鲜空气的亲近,以积极的观念带动健康的生活方式。强调休闲娱乐活动中保持轻松、从容的心态,不会使人产生消极疲倦的感觉,同时,不会对环境产生污染、破坏,不浪费资源。
(四)垃圾分类、资源回收,提高资源利用率
日常生活中,人们每天大量地消耗资源,产生大量的垃圾废物,垃圾处理成本昂贵。及时有效的垃圾分类能够降低处理垃圾成本,降低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实现废物再利用。垃圾分类就是在源头将垃圾分类投放,并通过分类的清运和回收使之重新变成资源。目前常用的垃圾处理方法主要有综合利用、卫生填埋、焚烧和堆肥。
(五)引导正确的消费观念
消费者作为社会活动中的重要一员,在自身坚持循环经济的消费模式的同时有义务积极宣传循环经济知识,影响尚未具备循环经济意识的人群,使越来越多的居民响应号召,参与到环境保护、节约资源的活动中。同时,如上文提到的,消费者的消费偏好对企业的生产方式和工艺技术有着很重要的引导作用,消费者应当理性消费,绿色消费,不购买不符合循环经济要求的商品,不铺张浪费,拒绝购买过度包装产品、一次性产品等产品,以使这类产品市场萎缩,促使企业转变生产技术和方式。
三、引导消费者行为,促进循环经济发展
在我国,循环经济发展还刚刚起步,相关的法规制度尚不健全,循环经济机构设置仍不完善,消费者的循环经济意识还很欠缺,参与程度还较低,需要通过各种渠道宣传教育,加强公众循环经济知识的普及程度,培养消费者的健康、绿色消费观念。
(一)制定政策正确引导,立法强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中明确了消费者作为循环经济的主体之一不可或缺的作用,规定了公民有义务增强节约环境和保护环境意识,合理消费,节约资源。并且鼓励和引导公民使用节能、节水、节财和有利于保护环境的产品及再生产品,减少废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同时,该法中明确了公民有权利对不符合节约资源和环境保护要求的行为进行举报,有权了解政府发展循环经济的信息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但目前国内针对循环经济的相关法律法规仍不健全,可以借鉴国外循环经济发展成熟国家的经验,在正在制定的一系列发展循环经济的专项法规中强调消费者的责任和义务。在制定用能设备能效标准、重点用水行业取水定额标准等发展循环经济的标准规范中强调消费者的权利和义务。加大执法监督检查的力度,逐步将循环经济发展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
(二)大力宣传循环经济理念,普及循环经济知识,培养消费者的循环经济消费观念。
培养健康的消费观念,可广泛开展绿色消费、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发挥新闻媒体、网络、政府和民间环保组织的作用,利用网络媒体强大的宣传平台,广泛宣传绿色消费、绿色环保知识,使消费者清醒意识到注重环境保护、倡导绿色消费的重要性,不仅有利于自身的健康,同时能够为子孙后代留下足够的自然资源和良好的生活环境。注重基础教育,将环境保护知识、绿色消费意识带入校园、课堂,对学生进行知识普及教育,使学生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以学校教育为中心带动社会教育,使社会大众树立可持续的消费观念。
(三)建立健全相关法律制度,提高企业社会责任意识,引导消费者转变消费模式
日本在2000年前后相继颁布了《促进建立循环社会基本法》、《资源有效利用法(修订)》等多项法律构成了建立循环社会的法律框架,明确了政府、地方主管、企业和公众的责任,增加了企业的“生产者责任”;同时,通过产品向消费者宣传灌输循环经济消费模式,引导消费者形成健康的消费观念。
企业社会责任(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简称CSR),是指企业在创造利润、对股东利益负责的同时,还要承担对环境、对员工、对消费者的社会责任。企业自身应遵循循环经济发展的“3R”要求:“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建立健全科学发展观念,以引导消费者树立回收意识,提高包装物重复使用率,不从濒临绝种的物种或资源中获取材料以生产商品,严格按照国家,引导消费者购买绿色无污染商品。
(四)重视环保组织作用,建立健全环保组织管理法规依据,发挥最大效用
我国首家民间环保组织—“中国文化书院?绿色文化分院” 于1994年3月31日经民政部注册获准成立(简称“自然之友”)。数年来,经过社会各界人士的努力和政府部门的扶持,截止2008年10月,全国共有各类民间环保组织3537家,其中包括由政府发起成立的环保民间组织1309家,占37.01%;学校环保社团1382家,占39.07%;草根环保民间组织508家,占14.36%;国际环保组织驻中国机构90家,占2.54%;港澳台地区的环保民间组织约250家,占7.07%。随着政府、企业。社会越来越重视环保组织的作用,环保组织也正在发挥着其巨大的民间环保力量:监督、指导政府制定环境保护政策;监督企业在生产销售环节履行环境保护职责;在社会大众中广泛宣传环境保护相关知识,带动消费者更好的理解、接受循环经济观念,尽快转变传统的消费观念,树立健康绿色消费理念。
四、结语
为了实现可持续发展,坚持发展循环经济,发挥消费者行为的重要作用,应加强政策引导,大力宣传循环经济理念,普及循环经济知识,培养消费者的循环经济消费观念;同时,建立健全法律法规,规范消费者行为,影响企业生产技术和生产方式,倡导企业、社会、公众关注和参与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将对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产生巨大影响。
参考文献
[1] 王晓英,循环经济国内外理论研究综述,合作经济与科技,2009年8月下: 26-27
关键词:循环经济;绿色煤炭工业;资源节约
中图分类号:F20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07)04-0140-03
一、绿色煤炭工业的构想
绿色煤炭工业是针对“高投入低产出、高开采低利用、高排放低效益”的传统煤炭工业而言的,它以煤炭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为核心,以实现煤炭工业与社会、环境的和谐发展为目的,其关键是实现煤炭资源的绿色开采、清洁生产和无污染使用。绿色煤炭工业应该具有以下一些特征:
1.煤炭的开采应实现“低开采度、高回采率”,从源头上做到煤炭资源的节约,减轻煤炭开采中所产生的环境污染。
2.煤炭的加工应实现高利用率和清洁生产。煤炭的洗选率和煤炭转化率达到一定指标,洁净煤技术实现产业化。
3.煤系共伴生矿产资源得到充分利用。开发出一批以伴生矿产资源为主要原料的档次高、质量优、污染少的产品,形成煤炭工业新的经济增长点。
4.煤炭生产中废弃物得到回收利用。按照高效、清洁的原则,开展煤矸石、粉煤灰、矿井水等废弃物的综合利用,使其回收利用率达到100%。发展瓦斯的抽采利用,变害为利,实现煤层气产业化。
5.废弃矿井得到有效治理和再利用。做好塌陷区的回填和复垦工作,对已毁土地进行恢复整治,发展适宜的高效生态农业,生态平衡得到有效保护。
6.煤炭的增长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人才、技术、管理等资源在促进煤炭增长中要发挥主导作用。
二、传统煤炭工业带来的环境问题
我国是一个多煤少油的国家,煤炭作为我国最重要基础性能源的地位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都不会改变,这种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与传统的煤炭生产和利用方式,带来了一系列的环境问题,对环境造成了巨大的影响。
1.首先面临的问题是CO2的排放。在大气中CO2含量增高将造成“温室效应”,使全球气候变暖,而煤炭的传统利用方式正是排放CO2的主要来源。据统计,我国排放到大气中85%的CO2来自于煤。目前,我国CO2排放量占全世界总排放量的14%,位居世界第二。
2.SO2的排放和引发的酸雨问题。在我国,由于燃煤排放的SO2所引发的酸雨,已扩大到总面积的30%以上,全国每年因SO2和酸雨造成的经济损失上亿元。
3.地下水资源破坏严重。以山西省为例,依据《山西省煤炭开采对水资源的破坏影响及评价》的测算,由于采煤造成的地下采空区和塌陷区使地下水年损失10多亿吨,相当于每采1吨煤损失2.48吨地下水。山西省因采煤漏水、矿井水排放等造成的经济损失累计达300多亿元。
4.煤矸石、粉煤灰等废弃物大量排放。我国煤炭开采形成的矸石山有1500多座,矸石积存量达35.6亿吨,占地约60平方千米;燃煤产生的粉煤灰年排放量达1.1亿吨以上,多年来未被利用的粉煤灰累计堆存量已达8亿多吨。这些废弃物经风化产生的酸性物质被雨水融化,造成水和周围土壤的酸污染和重金属污染。
5.采空区塌陷问题。采空区塌陷,严重破坏了地面建筑和地下设施。目前,全国煤矿采空区塌陷面积已超过7000平方千米,造成的损失超过500亿元。
6.煤系伴生矿产资源的大量浪费。我国煤系伴生矿产资源丰富,不仅储量大,而且种类多、质量优,但目前我国煤炭开采中对这些伴生矿产资源利用的程度非常低。对伴生矿产资源的低利用和无序排放,不仅浪费了资源,而且对环境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
上述问题严重制约了煤炭工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而要解决上述问题,传统煤炭工业的生产方式显然是无能为力的,这就要求建立一种新型煤炭工业体系,即绿色煤炭工业体系,来实现煤炭工业与环境的和谐发展。
三、发展循环经济是构建绿色煤炭工业的必然选择
(一)循环经济的概念和内涵
“循环经济”一词是美国经济学家波尔丁在20世纪60年代提出的。循环经济是一种实践可持续发展理念的新的经济发展模式,其标志性的特征是遵循“3R”原则,即减量化(Reduce)、再利用(Reuse)、再循环(Recycle)的行为原则。目前,国内学术界关于循环经济的概念和内涵的解释比较一致,但尚未形成公认的定义,本文从资源节约的角度,把循环经济定义为:人们在生产和生活中通过对所有物质和资源合理使用和回收循环再使用过程中所带来的一系列资源的节约,主要指经济资源、社会资源和环境资源的节约。循环经济本质上是一种生态经济,强调经济发展过程中对社会和环境所产生的外部经济性。与传统的经济发展模式相比,循环经济摒弃了传统经济由“资源―产品―污染排放”的单向流动发展方式,取而代之的是通过“资源―产品―废弃物―再生资源”的反馈式循环过程,使所有的物质和资源在这个永续循环中达到合理使用和持久利用,最大限度地减少资源消耗和环境成本,获得尽可能大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二)发展循环经济是构建绿色煤炭工业体系的必由之路
长期以来,由于煤炭行业“高投入低产出、高开采低利用、高排放低效益”的生产方式未得到根本转变,煤炭行业的快速发展是以煤炭资源的加速枯竭、土地资源的过度占用、煤系伴生矿产资源的大量浪费和生态环境的严重污染为代价的。这种发展方式在长远看来是不可能持续的,而且它所带来的一系列问题也无法得到有效的解决。但是,要解决发展所带来的上述问题,必须依靠发展本身,不应该把发展视为只是产生上述问题的源泉,更应该把发展当作解决上述问题的手段和目的。因此,必须寻求一种新的发展方式,这种发展应该建立在可持续基础之上,它不仅能给煤炭企业本身带来良好的经济效益,而且要有利于社会的和谐和环境的改善,这种发展的目的就是要建立一种新型的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煤炭工业体系,即绿色煤炭工业体系。
从循环经济的内涵可以看出,循环经济倡导的是一种经济与社会、环境和谐的发展模式,煤炭行业发展循环经济,其结果必然是煤炭资源的大量节约、废弃物的回收与循环再利用、伴生矿产资源的充分利用和环境最小程度的污染,这与绿色煤炭工业的构想是一样的。可见,发展循环经济是构建绿色煤炭工业体系的必由之路,也是支撑我国可持续发展煤炭资源战略的最佳选择。
(三)发展循环经济是构建绿色煤炭工业体系的政策要求
1992年,西方发达国家在联合国环发大会上率先提出发展循环经济,旨在解决传统经济模式对自然生态环境造成的巨大压力,最有效的利用资源和保护环境。2003年3月,总书记在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上指出:“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将循环经济的发展理念贯穿到区域经济发展、城乡建设和产品生产之中,使资源得到最有效的使用。” 2004年9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召开全国循环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用循环经济理念指导“十一五”规划的编制。2005年12月,国家循环经济试点工作正式启动,在国家发改委、国家环保总局等六部委联合下发的通知中,钢铁、有色金属、煤炭、电力、化工、建材和轻工七大重点轻工业成为第一批试点循环经济试点业。其中,河北平顶山煤业集团有限公司、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汶矿业集团公司、抚顺矿业集团、山西焦煤集团西山煤电集团公司5家煤炭企业被确定为首批开展循环经济试点单位。可以看出,发展循环经济作为世界经济发展的一种潮流,正以不可阻挡之势在全世界范围内迅速蔓延。目前,这股潮流已经登陆中国,并被政界和理论界广泛认同,而长期以来被视为能源利用效率低下、污染环境严重的煤炭工业理所当然是首当其冲,成为我国发展循环经济的试金石。
发展循环经济,构建绿色煤炭工业是煤炭行业实践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是煤炭企业义不容辞的责任,它作为我国缓解能源紧张、减轻环境污染的有效途径,已经上升为国家经济发展中的一项政策,为煤炭行业的健康发展指明了方向。
(四)发展循环经济构建绿色煤炭工业的主要措施及政策建议
发展循环经济构建绿色煤炭工业体系,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社会各界的积极参与,其中,政府作为执法者和社会、环境等公共资源的捍卫者,应该扮演非常重要的角色;而煤炭企业作为实践循环经济的主体,则起着关键的作用。
1.政府的职责
首先,政府应通过制定一系列配套政策对煤炭企业发展循环经济构建绿色煤炭工业给予扶持,包括投资政策、产业政策、技术政策、财税政策等。具体来说,要加大投资力度,搞好基础设施建设,帮助煤炭企业引入先进的设备,为煤炭企业提供相关技术支持,在税收方面给予优惠等,为煤炭企业发展循环经济提供一个宽松的政策环境,以引导煤炭企业自愿地走循环经济之路。
同时,政府要通过立法和加强对煤炭企业的管制来规范煤炭企业的行为。政府管制是促进煤炭企业发展循环经济实现绿色煤炭工业的直接外部手段,健全的法制建设则是煤炭企业发展循环经济实现绿色煤炭工业的有力保障。政府应加强对煤炭行业的资源管理和安全监察,严格制定并切实执行煤炭资源在开采、生产、废弃物排放和回收利用等环节的相关标准,运用处罚、政府补贴、提高准入门槛等手段促使煤炭企业提高煤炭资源的利用率和废弃物循环再使用率,最大限度地降低由于煤炭生产规模日益扩大所产生的社会资源和环境资源的消耗。另外,建立和完善我国发展循环经济方面的法律也刻不容缓,要通过立法营造一个有利于循环经济发展的良好环境,鼓励煤炭企业发展循环经济,实现绿色煤炭生产。
2.煤炭企业的对策
煤炭企业发展循环经济构建绿色煤炭工业体系,要按照“新思路、新体制、新机制、新方式”的要求,遵循减量化、再循环与再使用三个基本原则,走可持续发展的路子。具体来说,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创建新型企业文化,树立循环经济发展理念。发展循环经济实现绿色煤炭工业,离不开煤炭行业全体员工的积极参与和无私奉献。将循环经济理念融入到企业文化中,在全体员工中牢固树立循环经济的发展理念,这是循环经济工作得以顺利开展的基础。
(2)合理设计煤炭产业集中度,提高煤炭资源利用效率。目前,我国煤炭行业中企业数目众多,多数小煤炭企业生产设施简陋,生产能力低下,煤炭资源浪费严重。要通过兼并、重组等方式合理提高煤炭产业集中度,使煤炭资源向优势企业集中,实行集约化经营。通过更新煤炭开采的技术和设备提高煤炭的采出率,并对开采过程中产生的有害废弃物进行无害处理,实现煤炭资源的绿色开采。通过改进煤炭生产和使用方式提高煤炭的利用率,实现污染物微排放或零排放。
(3)积极推进煤炭科技创新,构建煤炭技术支撑体系。发展循环经济需要技术支持,技术创新是煤炭企业发展循环经济构建绿色煤炭工业的永恒动力。要不断地进行技术创新,主要包括煤炭的绿色开采技术、清洁生产技术、废物利用技术以及污染治理技术方面的创新,构建以资源节约和环境无害化为核心的煤炭技术支撑体系。技术创新的关键是培养高素质人才,为技术创新提供智力支持。
(4)大力发展资源综合利用,提高煤炭企业经济效益。资源的综合利用包括煤系共伴生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和废弃物的回收循环再利用。要充分利用煤炭企业的资源优势,以煤系共伴生资源为主要原料开发出一批档次高、质量优、销路好的产品,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同时,大力发展废弃物的回收与循环再利用,充分利用现有的或者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煤矸石、粉煤灰、矿井水等废弃物,变废为宝,实现废弃物的资源化处理,提高经济效益。
(5)积极开展环境整治工作,建设美好生态家园。煤炭企业是典型的资源性企业,任何一处矿井,其资源总是有限的,必定要经历开发、兴盛、衰老、报废、关闭这样一个过程。因此,不仅要对使用中的矿井进行整治,从源头上减少环境的污染,而且要做好废弃矿井的无污染处理和再利用工作,主要包括塌陷区回填、土地复垦、生态重建等。对恢复的土地宜农则农,宜渔则渔,因地制宜地发展高效生态农业,建设美好家园。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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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irculating Economy: Inevitable Choice of Constructing Green Coal Industry System
WANG Feng
(Commercial Colleg, Hunan Science and Technology University, Xiangtan 411201, China)
【关键词】循环经济 空间分布差异 优化措施
为了扭转陈旧的经济发展观念,改变不合理的经济发展模式,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积极调整产业结构,推进循环经济的发展将成为政府的工作重心,因为发展循环经济是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必由之路。然而中国地域广阔,地区之间经济发展不平衡,这就导致了中国循环经济发展的空间分布不平衡。
中国循环经济发展的空间分布差异
循环经济是人们在生产和消费行为中倡导的新规范。循环经济的根本目标是寻求资源的可再生或者可循环利用。根据循环经济的评价指标并结合适当的评价方法,能够了解到现阶段中国循环经济的建设成效。
我国各省(区)循环经济发展现状。循环经济发展受到一定的时空约束,具有空间的分布差异性,因此表现出发展阶段和发展区域的相对性。按照空间尺度划分,循环经济的评价可以分为国家、区域、城市等多种尺度。目前使用最多的是城市尺度的评价,然而,在辽宁省率先提出了循环经济试点省建设后,省级尺度成为中国循环经济的主要评价层面。
中国地域广阔,自然和经济基础不同,区域文化差异巨大,循环经济的发展策略也不尽相同。笔者以省为单位,研究省级行政单位(包括直辖市、自治区)的循环经济发展状况,对不同区域循环经济的发展做出分析和评价。中国各省(区)循环经济发展状况如下:
一是循环经济发展状况前十位的地区除外全部位于东部沿海地区,其中,上海的循环经济发展状况最好。主要原因是这些地区环境污染严重的第二产业所占比率不高,经济比较发达,绿色经济建设比较到位。
二是位于中东部地区的工业大省排名靠后,循环经济发展状况不理想。尤其经济增长方式比较粗放的西部地区循环经济发展状况要落后于全国平均水平。
三是宁夏、贵州、内蒙古、山西、和新疆五个省(自治区)的经济增长方式的粗放程度特别高,其循环经济发展水平也远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山西、贵州、宁夏排名比较落后主要是山西的工业污染造成的,新疆则是由于资源、能源不足,而生产投资又少消耗较大导致循环经济发展水平落后。
通过以上分析结果可以得出如下结论,在我国,经济发展水平高的省(区)循环经济发展水平也普遍较高,发展状况比较理想。而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的省(区)循环经济发展状况并不理想,水平较低。尤其在经济基础比较薄弱的西部地区,财政支持力度不足,城市发展能力欠缺,发展速度缓慢,区域整体循环经济发展能力也较弱。
我国循环经济发展水平的空间分布特点。评价一个地区的循环经济建设情况需要根据循环经济的评价体系进行,本文从生态、社会和经济三个方面对各地区的循环经济建设状况进行评价。以下我们依据国内知名学者研究探索提供的分析思路,加上现阶段已更新的数据,研究中国循环经济发展的空间分布状况。以地区循环经济发展能力的强弱程度划分各省(区),可以看到:
一是地区之间循环经济发展能力差异显著,循环经济发展能力不同的地区平均值之差很大,循环经济发展能力地区分布不平衡。在不同水平的循环经济发展能力的地区中,处于控制地位的循环经济发展能力较弱的地区占到各地区总数的一多半;
二是在我国三大经济地带内的地区循环经济发展能力表现出非常明显的差异性。循环经济发展能力较弱的地区集中在中、西部地带,是东部循环经济发展能力较弱地区数目的三倍;而循环经济发展能力比较强的地区在中国的东部经济地带分布表现比较集中,比中、西部的两倍还要多。
这种数据分布说明中国循环经济的发展地区之间不平衡,地区间的循环经济发展能力差异显著,而且循环经济发展能力较弱的地区比例偏大,循环经济的全面发展仍然任重道远。
中国循环经济发展的优化策略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到,虽然我国的循环经济发展经过一段时间的探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从整体上来看,我国的循环经济空间发展非常不平衡。发展循环经济面临着许多困难,仍需要进一步的探索。
一是建立新的国民生产总值考核体系。坚持可持续发展观念,加快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改革现行国民经济核算体系,是发展循环经济的有效保障。要大力推行绿色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摒弃高污染、高消耗、高排放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选择有利于循环经济发展的模式。
首先,要更新观念,改变GDP至上的政策方向,建立一整套科学、完善的绿色经济核算体系,包括绿色的会计制度、审计制度等,坚持低污染、低耗能、开发利用可再生资源或实现资源的重复利用的绿色可持续发展观念。其次,改变传统GDP统计方式,要在核算的过程中扣除环境污染和资源消耗的损失,实现一种真实的统计核算。最后,将绿色GDP核算得出的结果与传统GDP核算结果进行对比,促使人们改变观念,积极寻求可持续的循环经济发展道路,坚持循环经济发展方向,推动循环经济在地区间的平衡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