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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人民政府陈加元副省长所作的《关于全省社会救助工作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近年来,省政府高度重视社会救助工作,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完善政策,在全国率先提出建立新型社会救助体系,落实各项救助措施,全省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不断完善,医疗救助水平逐步提高,教育救助取得明显成效,住房救助、就业援助和法律援助工作深入开展,临时救助工作切实有效。目前,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基础,以养老、医疗、教育、住房、法律援助等专项救助为辅助,以其他救助和社会帮扶为补充,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覆盖城乡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基本建立,我省的社会救助工作总体走在全国前列。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常委会组成人员也指出,面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情况、新形势,面对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我省的社会救助工作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困难,需要进一步改进、完善和加强。要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加大社会救助力度,提高社会救助水平,充分发挥好社会救助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中的重要作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同时,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
一、进一步增强政府社会救助责任意识。要从保障公民基本权利,履行政府应尽职责,体现社会公平正义的要求出发,增强政府责任意识,继续加大财政保障力度,确保社会救助资金足额列入财政预算,把救助工作放到各项工作的重要位置上来抓,使全社会公民、特别是生活困难的弱势群体,共享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
二、进一步深化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内容。健全完善分层分类救助机制,有机整合最低生活保障和医疗、教育、住房、就业、法律援助等各专项救助政策,根据救助对象的不同诉求,实施分层分类救助,提高救助针对性、有效性。加快推进城乡社会救助工作一体化步伐,逐步统一救助标准,稳步提高救助水平。推动建立政府救助与社会各界救助有机结合的救助制度,形成政府主导、社会支持、民间参与的多元化社会救助格局。
三、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工作机制。围绕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目标,进一步理顺社会救助管理体制,积极构建政府主导、民政主管、部门协作、社会力量参与的社会救助管理格局。加快完成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机制建设,为社会救助工作提供科学、准确的基础依据。加快建立社会救助信息网络体系,实现救助资源共享,优化资源使用绩效。
四、进一步加强基层社会救助工作队伍建设。要按照国务院和省级相关文件的要求,健全基层社会救助工作体系,保障社会救助工作场所和工作条件,充实基层社会救助工作人员力量,增强基层社会救助管理服务能力,建立一支与社会救助工作发展相适应、相匹配的工作队伍,确保社会救助工作落到实处。
(民政部分)
县医改办:
根据省市医改办要求,我局认真开展资助城乡低保户、农村特困人员、城镇特困人员、城乡孤儿、低收入重病患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对象参加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和对因病困难居民实施医疗救助,现将有关工作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为帮助我县城乡困难群体看病难问题,切实减轻他们因病医药费负担问题,我局在2016年12月前资助城乡低保、农村特困人员、城镇特困人员(无经济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城乡孤儿对象,全县共15947人,即从2017年1月至2017年12月(12个月)按B档每人年资助230元,资助金共366.78万元,全部由县财政负担。
二、主要做法
(一)资助参保情况。县民政局已下拨通知要求乡镇、区场、龙城街道的社会事务办(民政办)将确定享受2017年的城乡低保、农村特困人员、城镇特困人员、低收入家庭中60岁以上老年人和未成年人、城乡孤儿对象务必在2016年11月25日前报当地乡镇所在地的劳动社保所录入参加2017年城乡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负担的参保费用全额由县财政直接划拨入县社保局。
(二)**县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卫计局、社保局、审计局关于印发《**县城乡困难居民医疗救助实施细则》(龙民〔2014〕29号)和《**县城乡困难居民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实施方案》(龙民〔2014〕30号),制定了救助标准,并从2014年7月开始实施。
从2017年1月1日起提高医疗救助水平,社会救助对象、扶贫对象年度政策内医疗费用,在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自付比例部分费用(含住院起付标准,但不含特定门诊费用),按100%比例予以救助;超过1万元以上部分,扣除大病保险(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支付95%后,再按100%比例予以救助。特困人员(农村五保户、城镇三无人员)、城乡孤儿对象住院的自费部分、门诊的个人自付部分按季或半年100%比例予以救助;城乡低保对象其政策内的住院医疗费用,在按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报销、接受住院一站式救助、大病商业保险补偿后,个人支付部分每人每年累计超过3000元,且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可申请临时医疗救助;截止2017年8月我县发放医疗救助资金155.83万元,救助540人次(凭单医疗救助203人次支付126.02万元;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救助337人次支付29.81万元)。医疗救助住院凭单和一站式救助支出147.53万元,救助512人次,医疗救助人均补助水平达2881元。高于省规定的2828元。
(三)医疗救助金的发放由县财政直拨到县民政局,再由民政局划拨到有关乡镇财政所,通过银行发放到救助对象手中,社会化发放率100%。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由县民政部门按季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县财政部门凭县民政部门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表按季拨付到各定点医院专用账户。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继续做好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系统。做好系统建设、资金拨付等工作。
(二)继续做好资助城乡低保、农村特困人员、城镇特困人员、城乡孤儿和低收入重病患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对象参加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县民政局要求乡镇、区场、龙城街道的社会事务办(民政办)将确定享受2017年的城乡低保、农村特困人员、城镇特困人员、低收入家庭中60岁以上老年人和未成年人对象在2017年11月25日前报当地乡镇所在地的劳动社保所录入参加2018年城乡基本医疗保险,请各地与当地乡镇社保所沟通,确保所有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负担的参保费用全额由县财政直接划拨入县社保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对社会救助工作的指示精神,推动广大民政干部进一步解放思想、凝心聚力、担当作为,进一步优化民政救助体系,提高社会救助效率,加快仁怀经济社会发展的追赶跨越,按照市民政局《关于做好2020年民政调研课题》的通知安排,本人对我市如何进一步优化救助体系,提高救助效率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社会救助是各级民政部门按照《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规定程序,运用财政资源和动员社会力量对因各种原因导致依靠自身努力难以满足其生存发展基本需求的公民,给予无偿的物质帮助和服务照顾,它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仁怀市社会救助对象主要有三类:一是无依无靠,没有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人,主要包括五保和孤儿;二是有一定收入来源,但家庭收入低于我市城乡最低标准的低保群体;三是有一定劳动能力,有收入来源,但由于自然灾害、社会原因和个人原因等因素,家庭实际生活水平一时难以维持的家庭。本人对我市在实施社会救助工作中的做法和成效,以及存在的一些问题和相关对策进行了调查研究。
一、开展社会救助工作的做法及成效
(一)城乡低保做到应保尽保。仁怀市城乡低保从上世纪90年代末起步实施城乡低保以来,一是城乡低保标准逐年提高。农村低保标准从最初每年480元提高到2020年的每年4332元;城市低保标准从最初的每月60元提高到2020年的每月675元。二是家庭经济收入核算方法逐步规范。低保对象的认定,其核心是对家庭经济收入核查,最初对家庭经济收入采取的是虚拟的估计加分析的核算方法来计算其家庭经济收入和支出,现在省民政厅已统一制订和规范了低保对象家庭经济收入核算方法,逐步规范了家庭经济收入核算方法。三是城乡低保对象认定程序得到规范规范。最初低保对象的确定,采取的是简单、直观的粗略认定方法,更多的是村一级或少数人说了算,造成对象认定不精准的情况发生,现省民政厅对低保对象的认定统一规范采取“三环节、十步骤”的方法来确定低保对象,规范了低保对象的认定程序,确保了低保对象的精准认定。四是低保资金得到有效保障。低保资最初没有资金渠道,未纳入财政预算,有资金的时侯按月或按季度实行低标准发放,没资金的时候就迟发或停发,2011年左右省民政厅才规范资金渠道,由省、市、县三级按比倒承担,并纳入同级财政预算,所需资金得到有效保障。五是城乡低保档案管理逐步完善。低保对象的档案资料最初就凭一张表来完成审批程序,符合低保条件的佐证资料基本没有,2009年仁怀市作为全省低保试点县市后,率先在全省规范低保档案资料,实行低保一户一档,规范了低保档案资料。六是督导督查实行常态化管理。为了加强对低保政策的落实督查,从2012年起,县一级按季度对辖区内低保进行一次自查;地、市一级每年组织一次交叉检查;省一级每年组织一次年度绩效考核,强化了低保的督促检查。仁怀市城乡低保对象从最初的2200多人扩面到55000多人,后又经低保的规范、整顿、治理后现在有低保对象近30000人。低保资金从最初每年发放50多万元增加到现在每年发放低保资金8000多万元。实现了低保动态动态管理下“应保尽保”的要求。
(二)特困供养救助。特困供养是由以前的“五保”(即保吃、保穿、保住、保医、保葬)转变为现在的特困供养(即“三无”对象),全市有特困供养对象1900多人,五保标准从最初的每年480元提高到现在的每年10536元;通过近年来的努力,敬老院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大,供养标准不断增长,供养对象生活质量明显提高。
(三)孤儿养育保障标准不断提高。全市有孤儿200多人,孤儿标准从以前每年480元提高到现在的集中每年19200元,分散每年12600元;新建了仁怀市儿童福利院并于2019年5月投入使用,儿童福利院设备齐全,功能完善,集生活、医疗、康复、教育等功能于一体,是综合性的儿童养育楼。孤儿生活得到了有效保障。
(四)临时救助力度不断加大。近年来,我市不断加大临时丁救助工作力度,临时救助从以前的每次50元至200元提高到现在每次500元至5000元。全市临时救助资金从2002年每年19.8万元增长到现在每年800多万元。全市全面实施了临时救助制度,充分发挥了社会救助托底线、救急难作用。
(五)社会救助能力建设不断加强。我市社会救助工作市一级2002年工作人员3人,乡镇一级工作人员都是兼职,近年来市委、政府比较重视,于2011年成立了社会救助局工作机构(2019年机构改革名称已变更),人员编制16人,市政府并于2018年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又配备了26人(其中市局5人,乡镇21人)社会救助协理员,全市各村(居)也明确一名村常办干部具体负责社会救助工作,确保了市、乡、村三级社会救助工作事有人办、责有人负的工作格局。
二、社会救助工作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当前,在开展社会救助工作中还存在着三方面的问题:
(一)救助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既有民政部门的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也有医疗保障部门的医疗救助,住建部门的住房救助、应急管理部门的灾害救助,教育部门的教育救助,还有司法部门的司法救助等方面的救助。目前缺乏统一的协调机制,部门“各自为战”,导致重复救助和救助缺失的现象同时存在。
(二)救助层次有待进一步提升。目前实行的社会救助,主要是解决困难群体的基本生存问题,侧重在“最低”保障,大多数人在得到救助后的收入水平依然很低,生活质量依然不高。困难群众自身“造血”功能不足,很难依靠个人力量改变生活状况。部分有劳动能力的困难群众由于受用人需求、社会偏见及自身素质等因素影响,就业和再就业困难,陷入无奈境地,在一定程度上也滋长了“养懒汉”的现象。
(三)社会救助业务工作有待进一步提高。从目前市一级社会救助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来看,都是从事社会救助工作多年,很有社会救助工作经验,业务能力也都是较强的。但社会救助很多基础性工作都是由乡镇和村一级来完成的,由于乡镇工作人员变换频繁,社会救助工作又是一项业务性较强,如果工作人员政策吃不透、业务不熟,在开展社会救助工作中就会给社会救助工作的落实带来偏差、走样,导致政策落实不好的情况发生。村一级从事社会救助常办干部也应加强社会救助政策和业务培训。
三、下一步如何进一步优化社会救助体系,提高社会救助效率的思考和建议
(一)完善社会救助运行机制。从目前体制来看,由于民政部门职责所限,仅靠民政部门来牵头落实并完成社会救助工作是不够的,应该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民政主管、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全市社会救助管理运行机制,整合社会救助资源,加强基本生活保障与医疗救助、住房救助、教育救助、司法救助等制度之间的衔接配套,加强社会救助与最低工资标准、失业保险、就业再就业政策、扶贫开发之间的衔接配套,促进各相关政策措施在保障对象、保障标准、保障资金、服务管理网络等环节的互联、互动、互补,形成社会救助合力,让困难群众得到更多的实惠和帮助。加强基层管理服务网络建设,不断提高社会救助管理服务水平。
(二)整合社会救助资源,完善多元投入机制。一是建立完善社会救助工作联系制度,由市政府办牵头,相关部门参与,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召开联系会议,会商研究社会救助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解决突出问题。二是强化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全面加强低保专项治理力度,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成效,为乡村振兴战略有序推进提供民政部门必要的保障。三是进一步争取项目投入。项目是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事业发展的重要支撑。重点抓好兜底保障、社会福利机构、社区公共服务等项目建设,争取上级项目资金投入,使我市民政公共服务设施不断完善,布局趋于合理,综合保障能力不断增强。
(三)加强培训,不断提升综合服务能力。一是加强市一级社会救助干部的学习培训力度,可采取上挂学习、参加上一级民政部门组织的短期业务培训班和市局组织外出观摩学习等形式进行学习和培训;乡镇一级社会救助队伍,特别是社会救助协理员队伍,可采取开办业务培训班的方式进行集中学习培训,每年可集中1至2次政策、业务培训;村(居)一级社会救助工作员可采取集中或分片区集中进行救助政策、救助业务学习培训。通过对三级社会救助工作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自身综合素质,不断优化社会救助体系,提高社会救助效率,把我市社会救助工作提高到新水平。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为五保对象供养提供有力保障
为了落实我区农村五保供养制度,加快农村五保供养制度的建设步伐,我区领导在经过认真调研的基础上,利用各种机会上级相关部门汇报,争取领导的重视和支持,为救助政策的建立和完善提供有利条件。为切实抓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我区及时调整和充实了由任组长,任副组长,等为成员的农村五保对象供养工作领导小组,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委会听取了农村五保对象供养工作汇报,召开了全区性会议进行安排部署,研究制定了《的通知》、《办法》,明确了各相关相关部门责任。我区坚持把农村五保供养作为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加快和谐社会建设的民心工程来抓,明确目标任务,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资金投入力度,解决和改善必要的工作条件,同时纳入区政府对各直属单位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定期和不定期地由区政府督查室牵头对各敬老院开展工作情况专项检查,对完善农村五保供养制度,在农村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提出了明确的要求,确保了农村五保供养责任落到实处。各级党委、政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五保供养列入重要的工作日程,狠抓推介典型,逐步建立了“政府主导、民政指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乡村落实”的工作机制,得到了社会认可,使全省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和敬老院建设进一步加强。敬老院被评为“全省先进敬老院”,敬老院、敬老院被评为“全区先进敬老院”。实践证明,全区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为做好我区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全面推进农村低保工作,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创造了良好的条件,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加强管理,规范运行是做好五保供养工作的关键
在实施农村低保和五保供养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充分借鉴城市低保工作的成功经验,严格规范五保供养标准、对象范围和操作程序,建立起了一套较为完善的工作程序和审批监督制度,逐步形成了严格、科学、高效的运行机制。
(一)科学制定保障标准
在确定农村五保供养标准时,我们充分考虑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承受能力,以维持农村居民基本生活所必需的吃、穿、住、水、电、燃料等费用支出为基本依据,由民政部门会同财政、农业、扶贫、统计、物价等部门,在深入调研、广泛论证的基础上,确定符合实际的农村五保供养标准,确保把最困难的群众纳入保障范围。目前,全区农村五保供养标准最高的年人均元,最低的年人均元,平均分散供养标准为元,集中供养标准为元,比原供养标准元和元分别提高了元和元。
(二)严格申请审批程序
在确定五保供养对象工作中,我们始终坚持“五个程序”、“四个公开”、“三榜公示”、“六个必须”。“五程序”即:个人申请、村民会议评议、村委会提出初审意见、乡镇政府审核、县级民政部门审批的工作程序;“四公开”即:做到保障政策、保障对象、保障标准、保障金额公开;“三公示”即:五保供养对象必须在村、乡、县三级公示。“六个必须”即:必须成立村级评议小组、必须深入申请人家中核实情况、必须进行7天以上的公示、必须做到资料齐全、必须保证资金足额发放到户、必须做到定期审核。通过严格规范的工作程序和社会、群众的有力监督,保证了五保供养对象的准确性,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要求,实现了应保尽保,不断提高供养标准,规范审批手续,加强了敬老院的管理。
(三)统一建立档案管理
为了建立较为完善、统一的档案管理制度,省民政厅印制了《农村五保供养证》,统一设置了《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省农村五保供养待遇申请审批表》式样印发各地,其内容及格式实行全省统一,对所有五保对象个人和文书资料装订成册,按乡镇、村分类装袋,实行一户一档,一村一盒,编号管理。同时,建立了保障对象备案和工作情况统计报告制度,为科学决策和指导工作提供了可靠依据。
(四)规范资金安全运行
五保供养资金是保障对象的“救命钱”,必须不折不扣地用在需要救助的困难群众身上。为此,我区建立了民政部门提出用款计划、财政部门筹措资金、由金融机构直接发放的资金运行机制。同时加强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民政、财政部门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专项检查,规范资金运作程序,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保障了资金安全运行。
三、协调配合,完善专项救助是做好五保供养工作的必要条件
五保供养制度只能保障贫困群众的基本生活,而造成贫困群众的困难是多方面的,还需要其他专项救助制度来配套解决。我们在进一步完善五保供养制度的同时,积极协调配合有关部门,注重配套制度建设,使五保供养对象的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一)医疗救助工作积极推进
年,我省农村医疗救助工作全面推行。目前,全省个市(县、区)大多出台了救助办法,累计救助农村困难群众人次,发放救助金亿元,其中资助农村贫困群众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人。我们探索实行“大病救助与常见病救助相结合,住院救助与门诊救助相结合,院前、院中、院后救助相结合,差额和全额救助相结合”的救助管理方式。
(二)生活保障水平得到提高
一、情况
(一)思想,组织
我街依法行政工作以和“”思想为,科学发展观,《市依法行政考核办法》。《区去年依法行政工作计划》,充实了街依法行政工作,了年度依法行政工作的工作和措施。依法行政责任情况汇报会,工作进展情况,和部署下步工作,细化责任,将依法行政工作到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员,了健全的依法行政工作组织网络。
(二)强化培训宣传,依法行政能力
街将干部学法用法依法行政工作的重中之重,带头学法。党支部会、学习例会等,学习新颁布的《共和国保守秘密法》、《市城市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学习《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等一系列文件。全街干部学法用法,了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意识,能自觉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矛盾和问题。
普法宣传工作。法律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活动。法律实施纪念日、法治宣传月组织了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还实施《市城市管理规定》的契机,编印了宣传资料发放到各社区,系列活动了居民法制观念,了居民防范意识。
(三)公共服务体系改革,简化行政审批程序。
在区直接与帮助下,街筹划建设了区首个“市民社会事务服务中心”。该中心将与切身利益的社会救助、城镇低保、计划生育、养老保险、志愿者管理等的都纳入服务范围,“一门式”服务,“一口式”办理。服务的转变了办事,了百姓,还了行政的透明度。
(四)争议调处机制,防范化解社会矛盾
为营造稳定的社会环境,我街矛盾纠纷化解的五项制度,每月例会制度,向社区下达交办的任务,上报排查化解工作情况,强化排解工作制度的建设。重大节假日及敏感日前期,有性地布置排查内容,制定《稳定工作防控方案》,值班制度及零报告制度,按时按要求上报情况,社会稳定。,,解决举报反映的问题。“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街道、矛盾不上交”的要求,对矛盾和纠纷包抓制度,并依据“谁主管、谁”,把调处工作责任到和责任人。今年,解决矛盾纠纷??件,案件??件,调解在解决社会矛盾中的作用,密切了干群关系,了社会稳定。
(五)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权力的“阳光运行”。
为转变职能,工作,改进工作作风,街尝试“科学的政民信息机制”,以政务门户网站为载体,上传机关政策、社区党建、社区精神文明建设的最新,关注国情、区情,街情;网上信箱、公布举报电话等,倾听百姓建议,社情民意。举措了的社会反响,的欢迎。
(六)行政监督制度,对行政的监督。
机关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将依法行政情况考核机关工作人员业绩的依据,奖惩制度。强化社会监督,行政执法的来信来访,依法保护公民、法人和组织对行政实施监督的权利,鼓励公民、法人和组织对和不当的申诉、检举,受理机制。区依法行政工作的检查工作,并按要求上报情况。
二、问题
我街依法行政工作了成绩,但仍然之处,主要体现:
(一)依法行政性的宣传有待。
(二)干部的服务意识有待于。
一、2012年计划生育工作打算
(一)、专抓专管,配强力量。原先由驻村工作组负责所在村计划生育工作,现在成立计划生育工作专业组,专抓人口和计划生育日常工作,实现由过去的分散管理变为现在的集中管理。镇党委、政府精简压缩驻村工作组工作人员,调整4名责任心强的同志充实到计生工作专业组,工作队伍由过去4名变为现在的8名,加强计生力量。
(二)、建立计生长效机制,平时计生工作专业组在村委会轮回下村上户,扎实开展好环孕检等人口与计划生育经常性工作,以环孕检为先导,摸清育龄妇女底数,进行登记造册,做实计生基础性工作,坚持常抓不懈。
(三)、明确计生工作责任。1、落实村级计生工作责任制。把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纳入村级重点工作考核,实行目标责任制考核。2、落实计生专业工作组的工作责任制。把计生口工作作为镇战线部门工作考核的重中之重,考核结果上报县计生委。
(四)、宣传发动至家家户户。把宣传教育与日常计生工作结合起来,进行大张旗鼓的宣传;利用育龄妇女来镇接受技术服务的时机,发放宣传单;每家每户下发镇计划生育常识须知,使人口计生政策家喻户晓,营造良好氛围。
(五)、开展“诚信计生”活动。积极推进人口计生政务公开,把政府和育龄群众在人口和计划生育中应履行的权利和义务通过诚信承诺的形式约定,通过“双向承诺”、实现“政府诚信、群众守信”。
(六)、综合治理,齐抓共管。镇各部门通力协作,为计生部门把好关,在入党、入伍等方面,若有违反计生政策法规的行为,则取消其资格。同时在农村低保、宅基地使用、社会救助等方面,向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是二女结扎户实施倾斜,给予优先考虑,从而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存在的问题及困难
1、流动人口管理难,难在流动快,难在去向不清。
2、环孕检率不高,遗留尾数大。
3、长效避孕节育措施落实不够及时。
三、工作措施建议
1、加大对流动人口的清理,每季度开展一次对流动人口地毯式地清查,在清理清查过程中,做到逐人建档,对外出已婚育龄妇女做好联系电话的摸底,掌握具体的详细地址,对流动人口建立专门档案,更好的做好流动人口的对接工作。
2、强化孕情监控管理。把环孕检工作与合同管理、村规民约有机结合起来,采取各种方式提高季度环孕检率,对故意逃避或无故不参加妇检的给予经济处罚,并强制补检。加大对环孕检质量的认证工作,严格查处环孕检假证明行为。
一是积极推进乡镇(街道)建立“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的社会救助机制,健全完善了《城乡医疗救助暂行办法》和《临时救助制度》,规范了程序、提高了标准,对符合医疗救助的贫困患者政策范围内住院自付费用救助比例达到了55%以上。截止目前,已解决医疗救助10.5万人次1868.3万元,解决临时救助1.5万人次673万元,其中春节期间慰问困难群众300余万元。二是全面落实五保供养政策,切实加强敬老院管理,帮助7户不宜集中供养的五保对象申请维修改造危房,4100名五保老人生活质量不断提高。在清溪敬老院建立了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推进了公办民营养老机构改革试点工作。三是进一步健全自然灾害防控机制,制定完善了《救灾应急预案》,积极开展敬老院消防应急演练、突发自然灾害救灾应急演练,举办防灾减灾专题知识宣传。
一是巩固提升双拥创模成果。以新一轮省级双拥模范区创建为契机,全面落实优抚安置政策,积极开展拥军优属慰问活动。春节期间走访慰问驻区部队11个,看望了我区健在的4名原抗战老兵。主动公开抚恤标准,按时足额发放抚恤金,积极做好抚恤定补对象动态管理。认真做好2014年度冬季退役士兵接收、审查和培训工作,及时发放安置补助金。做好了2015年转业士官报到接收工作,拟定了安置方案。积极解决重点优抚对象“三难”问题,今年上半年为10户重点特困优抚对象维修住房,为 135名优抚对象解决大病医疗救助资金。二是开展烈士英名录编撰工作。加强与文广体局、区党史办协调,广泛收集整理烈士生前事迹,编撰烈士英名录。三是在航空港工业集中区广场以铸铜人物群雕形式,打造以抗洪抢险为题材,以弘扬抗震救灾伟大精神,体现军民鱼水情谊的永久性“双拥”广场。四是全力做好涉军维稳工作。制定了重点人员包案责任制,同时做好了各类重要人员的稳控工作。区上拟定拿出40个公益性岗位解决未实行岗位安置的三、四级退役士官的后顾之忧。通过整合民政政策,对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人员采取关爱行动、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形式,予以关心照顾,确保了涉军群体的稳定。
一是城乡社区建设稳步推进。切实抓好城乡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重点是协调做好__城区望城、江村街等9个社区建设的用地规划、建筑设计、功能配置等工作。目前,通过政府划地、部门指导、街道主管、社区自筹、业主合作的模式,有5个社区办公服务用房建设正有序推进。二是基层民主法治稳步推进。认真做好基层社会治理工作调研,全面加强村居干部培训工作,深化全区村(居)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健全基层议事、公开、监督等机制,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居)、和谐社区创建活动。目前,按照相关标准和要求,我区5个市级新型和谐社区和5个市级民主法制示范社区创建工作已完成65%,其中__街道办__街社区荣获第六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称号。三是区划地名工作有序推进。按照新型城镇化要求,有序推进行政区划调整改革,进一步优化行政区划设置,已完成__、__、__、__乡设镇上报工作。积极落实小龙物流园区一期还房社区建制调整,做好勘界、界线联检工作,开展平安边界线创建活动,精心组织开展全区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
一是大力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针对河南鲁山县老年公寓发生的火灾事件,商请安办、公安、消防等部门,对全区养老机构进行了安全大排查,对公办养老机构发整改通知书36份,取缔不合格民办养老机构2处。通过积极争取,政府在青松林海划拨75亩土地,招商引资兴办民办养老服务设施,已完成项目选址、公告、考察,目前正在进行投资协议谈判工作。建设城乡社区日间照料中心4个,农村日间照料中心1个,其余5个城市日间照料中心已完成项目选址、立项等前期工作,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68%。大力发展居家养老服务,今年为全区10200名困难家庭失能老人和80周岁以上老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复保健、法律维权等服务。二是公共事务管理水平逐步提升。不断加强老龄部门自身建设,提升老龄工作整体水平。按照国家3A级婚姻登记
机关评定要求,对原婚姻登记办公场所进行了改扩建。继续推进殡葬改革,积极开展惠民殡葬,为特殊困难群众约123人免除了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安置22名弃婴,并为全区482名孤儿购买了医疗保险,为一名兔唇弃婴进行了康复治疗。积极开展“慈善情暖万年,新年关爱”、“福彩进社区帮困慰问活动”、“青苗助学”等活动,200余名特困家庭、困难学生生获得资助,解决了他们生活上的实际困难。一是全面公开群众关注热点。加大民政信息网站建设和政务信息公开力度,全面实施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等社会救助信息和办理程序公开,今年7月底将举办行政办公开放日活动。二是低保审批更趋规范。积极推进分类施保、限期施保,进一步巩固低保清理核查成果,严格执行城乡低保评议方案,严把民主评议、公开公示、审核审批关口,调查处理群众举报52起,确保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强化低保数据录入工作,全程做好指导督促,目前已完成总量的95%,名列全市前茅。三是精准救助重点民政对象。对全区五保、孤儿、重点优抚对象进行了全面清理,结合去年的低保清理,全面准确掌握了全区特困供养人员的基本信息。四是以兜底扶贫为己任,推进救助、扶贫政策相衔接,目前区上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攻坚工作的意见》,明确了兜底扶贫控制在3%以内。通过医疗扶贫资助,特困扶贫资助,教育扶贫资助,危房改造扶贫资助筑起了“两不愁、三保障”输血式扶贫保障线。建立了特困群众基本生活信息台账,全面清理掌握特困人员基本信息,实行动态管理、精准救助。五是强化专项资金管理。开展民政专项资金的督查。针对民政经费支出项目多和资金流量大的特点,与区财政监督局对全区32个乡镇(街道)民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出具了整改通知书,并督查整改的进度和效果,检查、整改结果专报区委、区政府。与区财政局联合制定了《__区民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民政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和原则,拟定下半年与财政局联合举办民政专项资金管理工作培训班,指导各乡镇(街道)进一步完善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和措施,确保各专项资金使用准确拨付及时。
半年来,全区民政工作突出重点、狠抓落实、整体推进,取得了一定成绩,基层政权建设、双拥等工作得到了省市民政部门的充分肯定。但工作中也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亟待改进。突出表现在:一是民政资金自然增长机制尚未全面建立,民政工作所需资金与实际投入差距仍然很大,供需矛盾凸显;二是养老、殡葬等民政基础设施落后,从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民政职能的履行和民政作用的发挥;三是民政干部的创新思想和业务能力参差不齐,应对新形势下民政工作的水平和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等等。所有这些问题都有待于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解决和克服,以推动全区民政工作的全面发展。
下半年,我局将立足实际,认真履职,着力推进各项民生工作,着力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着力促进__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推进社会救助长效化。严格落实低保审批程序,做到应保尽保,按时完成数据录入工作。认真落实分类施保要求,不断提高特殊人群的保障力度,完成低保资金区级打卡直发。提高信息公开力度,制定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做好对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信息的及时公开。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对各类民政对象实行社会化发放。
二是推进养老服务人性化。切实加强民、公办养老机构建设,协调相关部门,积极推进青松林海民办养老项目建设,力争今年内开工建设。大力推广居家养老服务,积极购买服务的养老模式。加快日间照料中心等项目的建设,提供形式多样的养老模式。加大力度对区内民办养老机构清理力度,与消防、安办、公安等部门联合执法,对新建、已建未达标的民办养老机构进行坚决的清理。积极推进老年人意外保险工作,力争购买人数达到全区老年人口总数30%。
三是推进优抚安置高效化。进一步建立健全优抚对象自然增长机制,加强对各类优抚对象的科学管理。积极推进在青居新建革命烈士林修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着力做好“解三难”工作,搞好涉军维稳和矛盾化解。妥善安置年度城镇退伍义务兵和转业士官就业,并广泛宣传新的安置政策,大力倡导和推进退役士兵自谋职业。
四是推进城乡社区建设现代化。加强社区阵地建设,打造5个试点社区,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解决土地和配套设施。积极推进__街道小龙门社区信息化建设试点工作。
在上半年的工作中,县民政局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和按照我局工作计划,扎实开展各项民政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上半年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社会救助方面工作
1、安排春夏荒期间困难群众的生活。今年上半年,由于我县旱情严重,群众缺粮问题较为突出,为妥善解决困难群众的生活,我局拨出春夏荒救济款49万元购买粮食发放到各镇,救济灾民。同时,安排救灾专项资金19万元到各镇,用于解决困难群众的生活问题。此外,对200多名困难群众发放临时救济款近6万元。还安排35万元购买衣被等物资发放给缺衣少被的灾民。
2、做好农村五保户调查核实工作。今年我局组织人员深入全县11个镇,对农村五保户情况进行认真的调查,在经过调查、核实的基础上,确定我县农村五保户1150户1245人。每月发放五保户供养金20万元,并保证每位五保户死亡丧葬费800元及时拨付。
3、抓好特困灾民因灾倒房恢复重建。今年上半年我局投入近94万元,为83户农村特困灾民因灾倒房进行恢复得建,共计2110m2(其中县建设局为45户提供每户5000元的建房资金)。
4、认真做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城镇低保工作都是按往年的做法进行,今年上半年,我们组织人员深入全县各镇、各有关单位,进行认真的调查核实,将符合低保条件的名单在各单位张榜公布,接受群众评议、监督,最后确定3324户8198人为城镇低保对象,确定5203户16630人为我县农村低保对象。今年上半年发放城镇低保金1455万元,农村低保金1042万元。
5、认真做好城乡医疗救助工作。严格按照《乐东黎族自治县农村医疗救助实施办法》和《乐东黎族自治县城镇医疗救助实施办法》开展城乡医疗救助工作,今年上半年共发放城乡医疗救助资金524万元。
(二)优抚安置方面工作
1、依法落实优抚政策。目前我县享受抚恤补助的各类对象1679人,我局按月足额发放抚恤事业费,上半年已发放1—4月各类人员优抚补助款166万元。
2、开展双拥工作。今年上半年,我县的双拥工作主要是:一是各级党委、政府以多种形式开展春节拥军慰问活动,共投入慰问资金25万多元,同时为边防、武警、消防部队解决水、电困难问题。
(三)社会组织管理体系工作
1、切实抓好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第五届村委会任期届满,今年将进行换届选举为了做好第六届村委会的换届选举工作,我局根据我县的实际,制定了《乐东黎族自治县第六届村委委员会选举工作方案》,工作方案从指导思想、候选人条件及步骤、时间安排都作了明确规定,为第六届村委会换届选举提供依据。
2、切实加强民间组织管理。对全县34个社会团体进行年检,规范了社团的活动;加强对3个民办非企业的业务指导和规范管理,保障了民间组织的健康发展。
(四)社会福利体系工作
1、落实“霞光计划”。在完善县城老人活动中心设施的基础上,完成县中心敬老院的项目上报、选址等工作,力争在今年下半年完成县中心敬老院的建设。
2、实施“健康快车”。今年上半年,在完成全县家庭困难白内障患者初检、复检合格的基础上,确定100多名白内障患者到三亚接受手术治疗,效果十分理想。
3、发展社会福利彩票事业。今年上半年完成福利彩票销售40万元。
(五)公共事务管理体系工作
1、贯彻《婚姻登记条例》。进一步加强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化建设,严格依法登记,登记合格率达100%。今年上半年结婚登记3200对,离婚登记6对,结婚登记比去年同期大幅度提高。
2、规范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在“自愿受助,无偿救助”原则下,上半年对8名流浪乞讨人员实施了救助,发放救助款800元。
3、加强对民政事业费的管理,积极配合财政、审计部门对各类民政事业费发放的监督检查。
4、热情接待群众来信来访,班子成员除了按规定时间接访外,还经常带领业务骨干下访,了解群众的疾苦,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上半年共为50多位群众提供政策咨询,并对200多名困难民政对象发放临时救济款近6万元,群众较为满意。
上半年我们的工作虽取得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1、工作经费严重不足,影响各项工作的开展;2、由于地财紧张,有些资金不落实,如低保金县配套部分没有落实,优抚经费县级负担部分也没有落实,造成工作压力大;3、扶持农村退伍兵发展生产,解决退伍兵存在的实际困难力度不够;4、双拥工作经费不落实,部队驻地附近的治安形势仍然严峻,影响共建成果;5、彩票市场竞争激烈,销售成绩不够理想等。
二、下半年工作要 点
1、切实做好汛期查灾、核灾、报灾工作。
2、继续做好城乡低保工作。
3、做好冬令困难群众的生活安排。
4、开展经常性社会捐助工作。
5、做好全年定期抚恤和定期定量的审批、统计和发放工作。
6、做好农村义务兵优待金和五保户供养金发放的跟踪调查。
7、搞好“八一”、春节慰问活动;做好争创双拥模范县工作,争取我县今年评上省级双拥模范县。
XX年来,本人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开拓进取,勇于创新,清正廉洁,勤奋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各项民政工作,取得了显着成效,现将主要工作完成情况汇报如下。
一、坚持以民为本,努力扎实苦干,务求各项民政工作取得新成效
1、社会救助水平稳步提高。低保管理工作取得新突破。严格执行应保尽保,应出尽出的低保动态管理政策,做到了无条件受理、把关准确、审批及时。截至11月底,全区有城市低保3495户、8468人,共发放低保金1257.18万元,实现了城乡低保全覆盖。低保提标工作有序开展。从今年7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率先提高低保标准,将保障金额由原来的260元/月提高至300元/月。同时,利用低保提标的有利契机,对全区所有低保对象进行全面核查,准确界定其家庭收入情况,重新确定补差金额,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出尽出。及时向困难群众发放物价补贴。按照省、市相关要求,认真完善和实施困难群众价格上涨动态补贴机制,及时向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城市“三无”对象等困难群众群体发放181万元的物价补贴。推进医疗救助向纵深发展。进一步提高了城乡医疗救助标准和水平,实现了城乡医疗大病重病全覆盖、一体化救助。截至11月,共实施医疗救助860人次,救助总金额185.5万余元。同时,积极联系市民政局、市劳动局、区劳动局等部门,倾心打造医疗救助同步结算平台。目前,医疗救助对象数据库的数据已经录入完毕,医疗救助同步结算开发软件也已结束,正在进行自行检测,将于近期投入运行。敬老爱老工作稳步推进。认真贯彻落实敬老爱老惠民政策。全区1189名70岁以上特困老人低保保障标准上浮15%的优惠政策得到有效落实,在城市居民医疗统筹报销的基础上,城乡三无孤老的医疗费用得到全额救助,有效地解决了他们的看病难问题。切实做好65岁以上老人免费公交卡办理工作。11月15日—12月15日期间,积极为65周岁以上老人和三级以上残疾人集中办理免费乘车卡。困难群众生产生活得到妥善安排。制定出台了区XX年特困家庭帮扶方案,继续实施城乡特困家庭结对帮扶全覆盖。春节,我局共计安排各类慰问金231万元,慰问低保户、五保户、优抚对象和其他困难群众4000余户1万余人。
2、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显着加强。切实做好居(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积极发挥民政部门的职能作用,加强对居(村)委会换届选举的指导力度,确保换届选举工作的依法、有序、平稳进行。截至目前,有效组织、顺利完成了全区38个社区居委会、11个村委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做优做强社区服务载体。一是加强社区办公活动用房建设。将社区办公活动用房建设经费列入区财政预算,对新建社区办公活动用房的每个社区补助30万元,通过自建、购买、争取新建小区预留和辖区单位支持等多种方式解决社区办公活动用房。目前,全区所有社区均建有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均达每百户拥有20平方米以上的社区办公活动用房,进一步完善“五室”(办公室、党员活动室、图书阅览室、文化活动室、警务室)、“两栏”(宣传栏、公开栏)、“一校”(市民学校)、“一场所”(市民活动场所),配全配优社区活动场所和设施,增强服务功能。二是加强便民服务网络建设。探索建立社区管理服务新机制,依托区、街、居三级服务网络体系,以社区便民服务中心为支撑,在社区普遍建有“温馨e家”社区信息化服务平台,设有“社区e政务”、“乐民e视窗”、“市民e课堂”、“为民e家店”、“便民e服务”等版块,开通社区便民服务热线“880”,秉承“生活帮手,凡事不愁”服务理念,为居民提供信息咨询、家政服务、综合修理、为老服务、康复保健、心里疏导等各类便民服务。三是加强新型养老服务平台建设。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在全面推广社会化居家养老中心建设、实施政府购买陪护等为老服务项目,加快建设全省一流的夕阳红文化广场和文化中心的同时,积极探索新型养老服务途径,打造“虚拟养老服务中心”新型养老服务平台。建成后的“虚拟养老服务中心”设有24个呼叫座席,老人只要拨打中心呼叫热线或社区便民服务热线,就能方便、快捷的享受到由养老服务中心加盟企业或社区志愿者提供的贴心服务。打造社区特色品牌。推行“一居一品”、“一居一特”,结合自身实际,确立了各自的社区品牌,积极开展各具特色的社区服务,形成了一批有特色、有影响的品牌亮点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老典型,老中见新意。沈阳路社区多方筹措资金,对居家养老场所进行改造,建成面积达640平方米的居家养老综合服务楼,积极开展养老助残、健康洗浴、医疗保健、餐饮娱乐等12大特色服务,成为了“民心楼”。二是因地制宜创建新亮点,新中见品位。河堤路社区针对辖区小学生放学后无人管、无人问的实际情况,开设“放心吧”,构建了“家—校—居”三位一体的小学生教育管理新机制,为流动人口子女解决了“四点钟”现象问题。车站社区举办社区趣味运动会和社区“邻里节”活动,增强了社区居民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朝阳社区首创的“社区志愿者服务储蓄制”,掀起全区志愿者服务工作的热潮。三是持续深入抓创建,再树新品牌。向阳、城西等社区积极开展基层党建创新,分别成立“文明共建联谊会”、实施党建“暖心” 工程。东方丽景、河堤路等社区积极开展“防灾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增强居民防灾减灾意识,提升防灾减灾能力,淮西社区荣获 “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称号。健康路、兴隆、富丽花园等社区充分利用辖区资源优势,积极打造特色科普、文化健康、绿色环保社区,深受居民欢迎和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