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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竣工验收; 程序; 备案
中图分类号:TU71 文献标识码:A
建设部的[2000]142号文《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及建设部令第78号《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已颁布并实施了几年,但在实际竣工验收过程中,有些工程监理人员还不了解竣工验收的程序和内容,不熟悉《暂行规定》及《暂行办法》,不清楚工程施工相关单位要做的工作以及工程施工相关单位应该提供的质量评估报告的内容。
在竣工验收阶段,监理单位的主要工作是组织和整理工程技术资料,并对工程质量进行竣工预验收;要求施工对工程质量进行评估,并且要求施工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并在提交的工程竣工报告及工程竣工报验单上签署意见;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在竣工验收会议上,汇报合同履约情况及工程质量情况;接受有关方面对现场所有资料的审查;在验收各方人员共同签署的竣工验收报告及竣工验收备案表上签字。
在竣工验收阶段,监理单位应该就竣工验收的程序和工作内容向建设单位提出建议,协助建设单位制订竣工验收方案、确定验收组成员名单及竣工验收程序;协助建设单位取得城乡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的认可文件或准用文件;协助通知当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协助组织竣工验收;记录、归纳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参与各方的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执行法律、法规和标准等情况的汇总材料;协助审阅上述各参与方的工程档案资料;协助组织实地工程质量查验;协助建设单位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安装质量和管理环节等方面作出全面评价,协调各方意见,起草竣工验收意见;协助建设单位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竣工验收备案文件。
竣工验收程序分竣工预验收和竣工验收。当单位工程达到竣工验收条件时,承包单位应在自审、自查、自评工作完成后,填写工程竣工报验单,并将全部竣工验收资料(质量保证资料、评定资料、施工技术资料、施工管理资料、竣工图)报送项目监理部,申请竣工验收;总现场工程师组织各专业现场工程师对竣工资料及各专业工程的质量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应督促及时整改;验收合格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竣工报验单,并要求施工相关单位向建设单位提出质量评估报告。
监理单位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验收组,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分别向验收组书面汇报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状况、工程合同履约情况以及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验收组检查工程建设参与各方提供的竣工资料;并实地检查工程实体质量。根据工程具体情况,对建筑工程的使用功能进行抽查检验。验收组对竣工验收情况进行汇总讨论,形成竣工验收意见,填写《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完毕以后,由建设单位负责,在15天范围内向备案部门办理竣工验收备案。
质量评估报告的主要内容有工程概况、质量评估依据、工程质量概况、质量评估意见。
工程概况:(1)建设地点。(2)建筑面积。(3)层数。(4)建筑使用功能。(5)结构形式(地基处理方案,基础及主体结构形式),抗震设防烈度,结构抗震等级。(6)建筑装饰特色。(7)水、暖、电、通风、空调等设备安装工程的特点。(8)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名称。(9)项目监理机构组织名单,现场工程师岗位证书编号。
质量评估依据:(1)设计图纸;(2)施工承包合同;(3)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4)现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5)施工验收规范;(6)国家、地方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法规。
工程质量概况:(1)概述工程建设情况,重点说明地基验槽、地基与基础验收、人工地基或桩基检测、主体验收、竣工初步验收等情况;(2)施工过程中有无质量事故及质量事故处理情况;(3)建筑沉降观测情况;(4)建筑主要使用功能情况;(5)设备调试、试运转情况。
随着经济的发展,广大住户对住宅工程的要求也普遍提高,为提高我市住宅工程质量水平,保障住宅工程使用功能,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为了加强我市工程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切实做好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作,沧州市已于2007年7月1日开始,就按照沧州市建设局印发的《沧州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暂行办法》施行了分户验收制度。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是指在施工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后,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按照国家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和《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办法》的要求,组织对住宅工程的每一户及公共部位,涉及主要使用功能和观感质量进行的专门验收。
分户验收的依据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是指在施工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后,单位(子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前,由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依据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相关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规范,对每户住宅及公共部位的观感、使用功能等项目进行质量专门验收。分户验收的质量标准主要包括《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以及地方或企业制定的相关验收标准等。
二、住宅工程分户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1、工程已完成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所含(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验收合格;
3、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完整;
4、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均符合要求;
5、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
6、施工单位已提交给建设单位《工程竣工报告》;
7、建设(监理)单位认可已具备进行分户验收条件。
然后,建设单位组织并成立分户验收组,对住宅工程“开把”第一道质量关。验收组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项目经理、质量检查员、施工技术负责人等组成,已选定物业公司的,物业公司也要参与其中。
二、分户验收的内容
分户验收是在相应分部、分项(建筑装饰装修、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建筑电气等)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的基础上,以单位工程中每户住宅和公共部位的走廊(含楼梯间、电梯间)、地下车库等划分为若干个检查单元进行验收。分户验收应以工程观感质量和使用功能质量为主要验收对象,以相应分部、分项工程的检验批项目为主要验收内容。
初装修住宅工程分户验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楼地面、墙面和天棚面层质量;(二)门窗安装质量;(三)栏杆安装质量;(四)防水工程质量;(五)室内空间尺寸;(六)给排水系统安装质量;(七)室内电气工程安装质量;(八)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标准中要求分户检查的内容。
精装修住宅工程分户验收按照上述划分原则,经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协商,自行确定验收项目。
三、分户验收的数量和方法
分户验收时,对相应分部、分项工程的检验批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观感质量进行全数检查,涉及平整度、垂直度、标高等需要实测实量的检查内容,应使用测距仪,靠尺板、水平仪和尺子等专业检查工具,按照质量验收标准的规定进行检查验收;对相应分部、分项工程的检验批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中涉及使用功能质量的进行全数检查,对线路、插座、开关接地等需要检测的检查内容,应使用万用表、漏电保护相位检测器等专业检查工具,按照质量验收标准的规定进行检查验收。每户住宅和规定的公共部位检验批在验收后,应及时填写《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检查记录表》。分户验收必须给业主和用户一个满意的交待,所以分户验收的过程应详尽细致。
1、在验收过程中,验收人员要严格按照《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办法》的要求,对每一分户均应绘制分户建筑平面图,现场实测检查点空间位置应在分户建筑平面图中准确标注,以备复查。
2、对每一户进行检查、验收并及时填写、签认《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验收人员对验收结果的真实性负责。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对分户验收总体工作质量负责,对验收过程中的、弄虚作假的行为应及时制止并作出记录,对相应的验收结果应予作废处理,并责令重新验收。
3、房屋的各个部位均有详细的验收记录表,如室内地面、墙面、顶棚抹灰、门窗工程,问题较多的大部分集中在外窗、屋面渗漏和外墙保温空鼓而引起的渗漏问题,室内空间尺寸、护栏、玻璃,防水工程、公共部位及安装工程分户验收质量记录表;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合格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汇总表;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复核单元、户号抽签记录表;住宅单位工程验收问题记录表八项具体内容。
通过分户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我认为特别应重视外窗、屋面、厨卫间、及外墙体预埋件防渗检查。对外墙保温必须先做样板,并应测得相应数据,并对冷热桥部位有相应节点构造。
四、分户验收的组织
在具备住宅分户验收条件后,由建设单位组织并成立分户验收组,对住宅工程“开把”第一道质量关。验收组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项目经理、质量检查员、施工技术负责人等组成,已选定物业公司的,物业公司也要参与其中。
分户验收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分户验收前,建设单位组织施工单位编制分户验收方案,明确各方职责,确定每户住宅和公共部位验收项目、内容、数量,绘制抽查点分布图,同时准备相应检查工具; (二)按照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和相关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规范,对分户验收内容进行检查验收; (三)填写检查记录表,发现工程观感质量或使用功能质量不符合设计文件或规范要求的,书面责成施工单位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分户验收全部合格后,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和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在《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汇总表》上分别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其它要求
分户验收是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的基础和前提。建设单位在确定竣工验收7个工作日前,将《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结论表》连同分户验收方案和《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汇总表》提交工程质量监督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公司建设工程管理工作,提高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管理水平,确保公司建设工程质量,促进施工项目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结合公司现实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股份公司及公司所属矿的新建、扩建、改建等建设工程(包括矿、土、安)的施工项目管理。
第三条本管理制度明确了建设工程管理的责任制,以增强各级管理人员的责任性;明确工程质量管理及验收的内容、程序等。
第二章单位工程开工申请制度
第四条按照科学管理、合理组织施工的原则,要求施工单位在单位工程开工前,必须达到必备的开工准备条件。
第五条施工单位准备开工时应向建设单位申报开工报告,建设单位派工地代表对开工条件进行考核,所有考核项目全部达到合格后经建设单位主管部门批准后交付施工单位执行。
第六条施工单位应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施工单位不能按时开工,必须在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请求,经建设单位确认后,工期相应顺延。建设单位不同意延期或施工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请求,工期不予顺延。
第二章施工图设计技术交底与图纸会审制度
第七条设计技术交底与图纸会审是保证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也是保证工程顺利施工的重要步骤,各有关单位必须认真执行。
第八条技术交底与图纸会审的前提条件:
1、设计单位必须提交完整正式的施工图纸。
2、在技术交底与图纸会审之前,各有关单位工程技术人员要认真审图,并提出初步意见。
3、在技术交底和图纸会审时,设计单位必须派负责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主要设计人出席,技术交底和图纸会审一般应在工程开工10天之前进行。
第九条设计交底与图纸会审工作的程序:
1、设计单位介绍设计意图、工艺要求、布置与结构设计特点和施工单位应注意的事项。
2、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提出图纸中的疑问、存在问题和需要解释说明的问题。
3、设计单位答疑。
4、建设单位对提出的问题进行研究与协商,拟定解决问题的方案。
5、建设单位负责写出技术交底和图纸会审纪要,并经各方签字。
6、图纸会审纪要应作为设计文件组成部分存档。
第十条图纸会审重点内容:
1、图纸是否经过设计单位按图纸划分经各级人员正式签署。
2、施工图与设备、特殊材料的技术要求是否一致。
3、设计与施工主要技术方案是否能相适应,对现场条件有无特殊要求。
4、预制构件、设备组件及现场加工要求是否能符合现场施工的实际能力。
5、各专业之间及设备和系统施工图设计之间是否协调,例如设备外形尺寸和基础尺寸、建筑物预留洞孔及预埋件与安装图纸要求、设备与系统连接部位、管线之间相互关系等。
6、施工图之间、总图和分图之间、总体尺寸与分部尺寸之间有无矛盾。
第十一条对会审中有可能出现的设计修改,由原设计单位按设计变更管理程序提出设计变更,经建设单位签证后交施工单位执行。
第三章施工组织总设计编报与审批制度
第十二条工程开工前,承建单位必须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经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提交建设单位会审。
第十三条施工组织总设计会审工作,由建设单位主持,质监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共同参加。会审后,由建设单位形成会议纪要,经各方签字后作为正式施工的依据。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必须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和本单位具体条件,从技术、设备、机械化程度、组织管理、经济等方面进行全面分析,确保施工组织设计在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措施得当,利于安全、文明施工,利于提高工程质量、缩短施工工期。
第十五条施工组织总设计的编制应符合下列要求:
1、符合建设单位对施工组织总设计的要求。
2、符合双方签订的合同书。
3、符合设计单位所提供的施工图纸设计,如有必要要求设计进行配合施工作局部修改时,应有充分论据,并征得设计方代表的同意。
4、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规程、规范和标准。
5、符合现场!具体条件。
第十六条施工组织总设计应包括的内容:
1、工程概况,工艺流程,设计与设备特点等。
2、主要施工方案和措施,质量标准及质量控制点。
3、施工技术和物资供应计划,包括设计图纸交付计划。
4、主要施工机具配置和劳动力安排。
5、施工综合进度安排,包括开工、竣工日期、阶段形象进度及施工进度网络图。
6、施工场地安排及施工平面布置图。
7、安全、质量、文明施工计划和保证措施。
8、新工艺和新材料的使用。
9、费用估算及工作量进度。
第十七条施工单位必须按施工组织总设计确定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建设单位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施工组织总设计中安排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施工单位应按建设单位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建设单位审核后执行。因施工单位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时,施工单位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费用。
第
四章设计变更及工程签证管理制度第十八条由于下列原因可要求设计单位对原设计图纸进行局部变更:
1、设计图纸有差错。
2、设计与实际情况不符或设计条件有变化。
3、现场条件所限,采用的材料规格、品种、质量不能完全符合设计要求。
4、技术改进和合理化建议。
5、施工差错经有关方面批准的处理意见。
6、图纸设计与实际不符以及图纸外增加的工程量必须经建设单位签核后方可执行。
第十九条需要设计变更时,必须由要求设计变更的单位提出变更事由,经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进行设计变更。
第二十条设计变更按其性质与大小,分为下列三类:
1、一般小型设计变更(1万元以下),原则上不增减预算费用,不改变原设计原则,不影响质量、美观,如图面尺寸差错、材料等代换、图纸细部增补详图、图纸间矛盾处理。这类修改由要求修改的部门提出,经设计单位核签、建设单位工程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2、较大设计变更(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工程内容与工程量有变化,但不涉及初设审定的原则,需要增加或减少预算费用,要对局部施工计划与施工进度有一定影响,这类设计变更由要求变更的部门提出,经设计单位签核、建设单位主管领导批准执行。
3、重大设计修改(10万元以上),涉及原初设审定的设计规模、设计原则、结构布置的修改,或涉及总承包合同所规定的概算需要调整,经建设单位负责人、原设计单位负责人审核后执行。
第二十一条设计变更应按其性质与大小先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之后才允许施工,不得先变更设计进行施工后补办手续。
第二十二条施工单位不得擅自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施工单位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建设单位的损失,由施工单位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第二十三条设计变更资料作为设计文件组成部分应妥善保管,后作为竣工资料统一归档。
第五章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制度
第二十四条施工图未经三方(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会审,不准开工。
第二十五条不按要求提前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的工程不准开工。
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保证工程质量技术措施针对性不强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不予审批实施。
第二十七条工程所使用的原材料不按要求进行试化验的,不准开工。
第二十八条施工质量不合格者,必须返工。
第六章施工总平面管理制度
第二十九条施工总平面布置是施工组织总设计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任务是完成施工场地的划分,交通运输的组织,各种临建,施工设施和器材堆放等方面的布设,场地的竖向布置,并满足防洪排水等各方面的要求,确保整个施工场地布置紧凑合理、符合流程、方便施工、节约用地、文明整齐。
第三十条施工单位进入施工现场前,应根据合同所规定承建的工程范围,按照施工组织总设计的要求,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绘制施工总平面图,由建设单位批准后实施。
第三十一条施工单位不得在给定的施工场地之外私建、乱建临时设施或堆放设备材料,更不允许占用道路作为施工场地。如有必要,应由建设单位批准。
第三十二条施工单位要对其所占用的施工场地范围内的安全道路和排水系统的畅通以及良好的施工环境负责,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及各种污水不得随意乱堆乱排。
第三十三条施工单位在施工时需要开挖已有道路,中断交通或需要中断水源、电源时,必须提前2天提出书面申请,经建设单位批准后方可实施。施工单位必须在批准的时间内完成任务并予恢复,如不能按时完成并影响建设单位正常生产、生活,施工单位应负责赔偿并予以罚款。
第三十四条施工单位需建设单位提供水源、电源时,应事先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按指定地点和容量连接并应按承包合同的规定交纳费用。
第三十五条施工单位在矿区内取土或弃土,应在建设单位指定地点进行。施工中挖掘的多余土方,应由施工单位及时运至指定地点,不得随意堆放。
第三十六条设置在施工场地的测量标志或永久测量标石,施工单位应予以保护,不得损坏和移动。
第三十七条施工单位所承建的工程项目完工并经验收后,应立即撤离施工现场,所建临时设施应及时拆除,不得借故拖延。
第七章隐蔽工程质量验收制度
第三十八条隐蔽工程质量验收的目的是为使工程项目质量控制做到工序控制,将质量保证体系贯穿到每个操作工人的工序中,从工程建设内部层层把关,使工程整体质量得到保证。
第三十九条隐蔽工程是指在施工过程中上一道工序的工作结束,被下一道工序所掩盖,正常情况下无法进行复查的工作,一般验收项目如下:
1、工程建设工序进行中间环节验收。如建筑工程中的钢筋工程,验收内容有:钢筋的品种、规格、数量、位置、形状、焊接尺寸、接头位置、预埋件的数量和位置以及材料代用情况等。
2、埋入地下的基础工程。验收内容有:地基开挖土质情况、标高尺寸、基础断面尺寸,桩基中桩的位置、数量及制作质量、入土深度、最后贯入度等。
3、埋入结构或地下的防水工程。如屋面地下室水下结构的防水层防水处理措施及防腐处理等的施工质量。
第四十条隐蔽工程验收,必须填写“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并由各方代表签字。
第四十一条隐蔽工程验收,施工单位应提前24小时通知建设单位工地代表,经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单位未通知建设单位自行隐蔽,建设单位工地代表有权提出重新开挖检查,费用由施工单位自理。经检查存在质量问题时,施工单位应按要求返工处理,不按要求返工处理的,建设单位工地代表有权通知施工单位停工,停工损失由施工单位负责。
第四十二条隐蔽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分别由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作为工程文件长期保存。
第八章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制度
第四十三条单位工程的竣工验收,必须具备下列三个条件:
1、单位工程已按照合同规定和设计图纸的要求全部施工完毕,并达到国家规定的相应质量标准。
2、必须移交的文件、记录等资料完整、齐全。
3、施工现场清理完毕。
第四十四条单位工程验收文件,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1、单位工程开工报告。
2、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记录。
3、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单、签证单,内容包括验收时间,验收意见等。
4、单位工程竣工图纸及设计变更。
5、隐蔽工程记录。
6、主要建筑及设施基础沉降观测记录。
第四十五条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一般分为预验收和正式验收。1、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前,施工单位必须整理移交全部验收资料,填写竣工验收申请书。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工地代表等有关人员进行预验收。
2、单位工程竣工正式验收时,由建设单位组织,质检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参加,验收结果由主管领导批准。
第四十六条正式验收程序如下:
1、确定验收日期。
2、审阅验收文件及记录。
3、审阅预验收的验评结果。
4、检验或抽检。
5、验收总评意见,确定工程等级。
6、验收成员签字。
第四十七条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后,应及时搞好工程决算。
第四十八条单位工程一经正式验收,应及时办理移交工程相关图纸资料手续或代保管手续。
第九章合同管理制度
第四十九条工程建设开工前,必须签订书面施工合同,并全面履行。
第五十条施工合同的签订,应当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遵循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
第五十一条双方签订施工合同时,必须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合同条件”,明确约定合同条款。对可能发生的问题,要约定解决的办法和自理原则。
第五十二条施工合同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工程名称、地点、范围、内容,工程价款及开竣工日期。
2、双方的权利、义务和一般责任。
3、工程质量要求、检验与验收方式。
4、材料、设备的供应方式与质量标准。
5、设计变更。
6、结算方式。
7、违约责任及处置办法。
8、争议解决方式。
9、安全生产防护措施。
10、合同的生效方式。
第五十三条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组成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合同协议书。
2、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3、图纸。
4、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第五十四条允许分包的工程,应签订分包合同,分包合同与总包合同发生抵触时,以总包合同为准。
第五十五条工程承包单位履行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完毕并向建设单位交付竣工工程后,合同即告终止。合同终止后,施工单位应遵循诚信原则,履行保密义务。
第十章机电设备安装工程管理制度
第五十六条安装工程除满足安装规范和其他制度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安装的准备工作,对各种机电设备安装,施工单位必须做好有关准备工作,具备以下前提条件:
1.各种图纸齐全。
2.具有设备清册及出厂合格证。
3.熟悉安装指南。
4.仔细参阅国家和企业规定的设备安装质量和验收规范。
5.有厂家和厂家委托试验单位对设备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及性能调试结果的报告。
6.使用说明书。
7.基础强度与尺寸要符合规定,环境要满足安装和运输起吊要求,要有能满足安装要求的中间验收。
8.编写具体施工计划及施工组织设计等。
以上条件具备后,方可申请开工。
第五十八条安装的经济技术要求。
1.必须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其它专业安装调试规定,制定出安全防范措施,按计划组织施工。
2.对有特殊要求的专业设备,如主立井提升设备安装、矿井胶带运输设备安装等,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必须做好隐蔽工程的检查与记录。
4.施工组织设计要符合安全、快速、经济的要求,重大安装项目必须进行工程网络技术优化。
5.必须严格按安装技术规范及设备质量标准要求施工。
第五十九条设备调试管理程序。
1.根据具体设备确定调试要求。
2.找出该设备运行的基本环节和基本元件,确定调试项目。
3.按照被调试设备出厂说明及使用要求,确定调试参数,以确保误差允许值。
4.制定调试方法、程序和使用设施。
5.编制调试计划与安全技术措施。
6.检查各项调试准备工作准备完善后,方可实施计划。
7.整理数据、编写调试报告。报告应包括对设备性能的评价及使用后的意见。并向使用单位提出初步验收申请。
第六十条试运转程序及要求。
1、对安装调试的设备初次验收合格,方可批准组织试运转。
2、为检查和鉴定安装质量和设备性能以及设备之间、系统之间的相互联系与综合能力,在设备与系统安装调试合格后,进行试运转和试生产。在运行前,应检查、核对电源、通讯、水源、风源、气源情况,然后进行空负荷运行。空负荷调试正常后,再带负荷调试。在设备和系统试运行时,首先制定具体的试运转细则,同时还要精心组织,认真检查,严明程序,密切配合,统一指挥。
3、设备试运转正常后,方可办理交接验收手序。
第六十一条交接验收程序。
1.验收组织。为评定设备安装质量,划分其责任,由公司生产管理部组织规划发展部、安全监察部及设备使用单位进行交接验收。其主要职责是:
1)检验单位工程技术档案、施工图、隐蔽工程记录、调试报告及设备清册。
2)对工程标准和安装质量进行抽检与复验,对质量和安全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3)安装单位和使用单位编制试运行计划,检查试运转情况。
4)根据《煤矿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其它专业设备安装评定标准对安装质量进行评定,填写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
2.验收终结后,对下列资料应归档:
1)设备出厂说明书、合格证、装箱单。
2)固定资产清单,包括未安装设备和已订未到设备。
3)装配图和随机配件图。
4)基础图。
5)调试记录和调试报告。
6)隐蔽工程记录及实测图。
7)系统图。
8)施工预算及决算。
第十一章井巷工程管理制度
第六十二条井巷工程除满足其他制度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1.施工作业规程或施工技术措施中必须明确工程质量要求和相应的质量保证措施。
2.建立质量管理责任制。从施工单位到质量管理部门实行工程质量逐级负责制。施工单位负责施工过程中的技术、材料质量,管理部门负责提供相关图纸及施工作业规程的审查。
第六十三条施工单位在布置施工任务时,必须始终抓好质量管理和提高工程质量的职工
教育工作,职工上岗前必须进行技术培训,使其在思想认识及技术上达到要求,方可上岗。第六十四条质量管理部门在提供相关图纸前必须认真审查图纸,以保证施工图纸的质量。
第六十五条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把好设备及材料质量关。施工单位要建立健全试验机构,认真做好原材料、半成品的检验、复查工作,凡是没有合格证明、材质不清的,严格按规定进行抽查。不合格的原材料、半成品不准使用。
第六十六条施工单位在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措施中,制定相关工程的施工工艺和技术措施,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及时督促、检查是否认真贯彻执行施工工艺和技术措施,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第六十七条开工前检查施工准备工作完善程度,并重点做好测量放射线、计算复核,施工大样图的校审、复核等。施工过程中做好各个施工环节的质量检查,上道工序不合格不进行下道工序施工,把不合格质量隐患消灭在施工过程中。
第六十八条严格按照施工质量标准及检验办法实行,在施工过程中认真检查,对于查出的质量问题,应及时反馈,令其整改,不整改的不予验收。
第六十九条如需变更原设计的材料品种规格时,必须征得设计部门的同意。
第七十条各单位必须配备专职质量验收员,负责每班的质量验收工作,做好班组质量验收记录、隐蔽工程记录、有关材料质量检验记录。
第七十一条改扩建井巷工程的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国有重点煤矿生产矿井质量标准化标准》及国家其它有关标准。
第十二章奖惩管理制度
第七十二条第对单位工程施工存在以下情形的,公司工程管理部门有权给予经济处罚:
一、安全
1、单位工程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甲方代表责令整改连续通知两次而拒不整改的,视情节处以1000—3000元罚款并责令其停工整改。
2、工程施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根据情节处以3000元以上,20__0万元以下罚款。
二、进度
1、未按审定的开工报告规定的日期开工,延期5日以内,处以1000元罚款;超过5日,每延期1天,增加罚款500元;延期10日以上者,处以10000元罚款,并解除施工合同。
2、未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致使工程进度严重滞后于施工进度计划,处以20__元罚款。
3、未按施工合同规定的竣工日期竣工,对公司生产、经营等造成影响的,除严格按合同约定条款执行外,另处以20__0元罚款。
三、质量
1、超出允许误差范围,但无质量隐患且不影响使用功能和观感质量的质量事故,处以100-500元以下罚款。
2、超出允许误差范围,但无质量隐患且不影响使用功能,只影响观感质量的质量事故,处以500-20__元以下罚款。
3、对影响使用功能,但无质量隐患的质量事故,除令施工单位整改外,处以20__-5000元以下罚款。
4、对存在质量隐患的质量事故,除责令施工单位返工外,处以5000-10000元以下罚款。
5、工程技术资料和质保资料未能及时编写和完善,或弄虚作假,与实际情况不相符的,除要求施工单位限期补上或整改外,并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
第七十三条罚款由公司工程管理科以书面形式通知施工单位和公司财务部,在当月应付工程款中扣除。罚款列专帐作为工程奖励使用。
第七十四条获得省“飞天奖”和“省优质工程奖”的单位工程,按工程总造价的0.5进行奖励;获得国家“鲁班奖”的单位工程,按工程总造价的2进行奖励。
第十三章附则
第七十五条本制度自之日起执行。
关键词:房建工程;质量;监理
U415.1
房屋建筑工程项目施工涉及面广,是一个极其复杂的综合过程,具有建筑位置固定、生产流动、结构复杂、多样施工、体型大、整体性强、建设周期长、质量要求高、受自然条件影响大等特点。
1.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
1.1 对施工方案的监理
为了保证整个工程的施工质量,监理部门要对影响工程质量的所有因素都要进行充分的考虑,对具体的施工方案要进行审核,防止可能出现的质量问题。对于一些隐性的问题以及设计中存在的不足要进行重点的把关,保证工程的设计方案与现场施工的具体情况相一致,严格按照施工的程序来进行。在工程开工之前,对相关的施工单位进行严格的督促也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使得施工的各个环节包括人力、物力等方面都能为施工的顺利进行做出保证。
1.2 对原材料的监理
原材料问题是造成施工质量问题的一个不可忽视的因素,作为工程的监理部门一定要对这项工作引起足够的重视,对进入施工场地的原材料要进行严格的把关,并进行相关的质量控制。对原材料的进购要进行严格的监督,对此过程中的记录要进行查验。为了进一步发挥监理的作用,对生产原材料的相关厂家的资质进行核查,必要时要进行取样测试,要充分保证所有建筑材料的质量。
2.加强施工前的监理工作
监理工作是一项多元化的系统工程,它必须对所承担的项目有系统的深入了解,才能做到掌握全局,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熟悉工程项目的基本情况对工程项目所在位置、地形地貌、土地购置、气象条件、道路、管网线路、标高、工程地质等均要有一个概括的了解。审查“施工组织”设计,积极提出审查意见。质保体系是直接影响施工期间质量控制的重要环节,核查施工单位自身的质保体系。是保证质量控制的重要措施。加强施工质量的预控教育和素质教育,这是监理人员辅助施工单位管理层的一项不可缺少的工作。
3.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的内容
工程质量检测可分为基本试验、施工试验和竣工工程有关安全、使用功能抽样检测 3 个部分。基本试验具有法定性,其质量指标、检测方法都有相应的国家或行业标准。其方法、程序、设备仪器以及人员素质等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其试验一定要符合相应标准方法的程序及要求,要有复演性,其数据要有可比性。施工试验是施工单位内部质量控制手段,判定质量时要注意技术条件、试验程序和第 3 方见证,保证其统一性和公正性。竣工抽样试验是确认施工检测的程序、方法、数据的规范性和有效性,为保证工程的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完善提供数据。
4.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的监理方法
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监理过程中,根据不同的试验检测内容可以实行不同的监理方法。一般有以下几种:见证取样,平行检验,对施工检验进行旁站监督,委托第 3 方检测。
见证取样涉及结构安全时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建设部[2002]211 号文“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的通知”对其检测范围、数量、程序都做了具体规定。文件规定: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承重墙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加剂以及地下、屋面、厕浴间使用的防水材料等试块、试件和材料,必须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比例不得低于有关技术标准中规定应取样数量的30%。
监理机构中的见证人员应具备建筑施工试验知识并取得见证取样证件的专业人员担任,并通知施工单位、检测单位和监督机构等。见证人应在试件或包装上做好标识、封志、标明工程名称、取样日期、样品名称和数量及见证人签名。见证及取样人员应对见证取样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负责。见证人员应作见证记录,并归人施工技术档案。检测单位应按委托单,检查试样上的标识和封套,确认无误后,再进行检测。检测应符合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检测报告应科学、真实、准确。检测报告除按正常报告签章外,还应加盖见证取样检测的专用章。
5.施工过程中的监理工作
监理工作的重要任务就是对整个施工过程进行全方位的监控从而保证建筑施工的质量,但是这并不意味着监理单位对具体的施工可以随意干涉,甚至影响工程进度。监理工作是一个有序的工作,主要是对施工中需要检查和验收的环节作出监督,目的是为了发现各阶段出现的问题,否则,很可能对整个工程的施工造成干扰,影响到整个工程的顺利进行,造成没必要的损失。因此,在施工过程中,监理要对出现的情况进行灵活的掌握,要充分结合施工的具体的情况来进行。
5.1 在施工过程中对发现的问题需及时处理
和其他的施工工程相比,房屋建筑的施工有着自身的特点,周期短、各项工序之间的连接紧密是其特点的主要表现。针对这一特点,施工监理人员在工作的过程中,要对影响工程的质量参数进行量化,依靠准确的数据对工程作出监理,一旦发现问题一定要认真的作好记录,并立即采取相关的措施进行有效的解决。如果出现的问题比较复杂,短时间能不能迅速的解决,一定要及时的把这一情况上交给施工单位,要求其进行迅速的纠正,保证在今后的施工中不能再出现同样或类似的问题。
5.2 做好重点关键环节的监理工作
关键或者重点环节的质量,将直接影响到整个工程的施工质量,甚至关系到整个工程的成败。监理工作人员一定要对关键或者重点的环节引起格外的重视。在这一环节中,监理人员要进行旁站,做好全面的监督监理工作。一定要结合工程施工工程的具体情况,对于不符合要求的操作以及设计工艺等要进行及时的纠正处理,并通知相关的施工单位进行整改,一直到问题完全解决之后在进行下一步的施工。为保证工程的施工质量及轴线位置,施工现场砌筑、粉刷墙体、绑扎柱、梁钢筋、支柱模,浇筑框架柱等时,监理人员要严格复核轴线及标高,测量构件、结构的尺寸等;要求施工队进行“三检制”,既自检、交接检、专检,避免不同工序、工种交接时,避免前面出现的问题影响后面的施工。
5.3通过各种形式发现并解决建筑工程中存在的普遍问题
在房屋建筑施工中,往往会产生一些质量问题,作为监理人员,可以结合不同的情况采取不同的措施,例如,一般类似问题可采用工地例会的解决方式,工地例会是监理人员在施工现场进行质量控制的重要渠道,是集中解决建筑工程质量的普遍问题的主要渠道之一;如技术上的难题可邀请相关专家以及建设单位的技术人员进行协调、研讨,在解决问题的同时可帮助建筑企业提高其技术水平。同时也有利于监理效率的提高。
5.4 在施工过程中不定期的对设备、原材料、配件进行检验
建筑工程设备尤其是一些计量设备对建筑配料的准确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定期不定期相结合的形式对计量设备进行检验是提高建筑工程质量的一个重要环节,同时对重要的原材料、半成品、配件,根据建筑施工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要求,周期性的进行相关的检验、试验也是监理人员的重要工作职能,对于一些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的应用一定要经过反复的现场试验,经各部门审查通过后方可投入使用。
6.工程竣工阶段的质量监理
在单位工程施工完毕后,应及时按照工程相应的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对所完工的建筑工程的质量进行验收,此时的验收属于事后验收,是发现质量问题后的最后一道补救措施。通过竣工验收对施工中存在的质量缺陷,监理部门要及时下发监理通知单,并责成施工单位实施整改。同时监理部门还需配合相关单位从本岗位的角度出发,提出整改建议,共同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案,防止施工单位产生更多的经济损失。此阶段的监理工作主要针对施工单位的施工材料的合格证明,隐蔽工程的验收记录,工程质量验收并对完成合格工程量的计量。同时应监督工程的承包单位作好施工资料的整理编制工作,并审查工程承包单位提交的相关竣工资料及工程质量报告,并针对资料以及报告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审核意见,督促其完善资料及现场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待整改完毕符合要求后签署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并出具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1、质量是满足明确和隐含需要的特性的总和。它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通常指产品的质量,广义还包括工作的质量。
2、产品质量与工作质量的关系:工作质量是产品质量的保证,它反映了与产品质量直接有关的工作对产品质量的作用。
二、工程质量的含义
工程项目是一项拟建的建筑产品,工程质量的特性包括寿命、可靠性、安全性、经济性、功能性和环境的适宜性等。
三、质量管理的目的和意义
1.质量管理的目的是为了确保项目按照设计者规定的要求满意的完成,建设符合规范、标准的建筑产品,满足业主的使用要求。
2.质量管理的有着重要意义。
a.从大的方面讲,一个国家产品质量的好坏,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民族的素质,质量关系到国家的命运,民族的未来。
b.从小的方面讲,质量是企业立足市场的基石,是企业竞争举足轻重的筹码。
c.工程质量事关人民群众生活生命财产的安危,我们必须坚持质量第一、用户至上的宗旨。
四、项目质量形成的影响因素
项目质量形成的影响因素:即4M1E,指人、材料、机械、方法和环境,它们形成一个系统,要进行全面的质量控制。进行项目质量管理就必须了解这些影响因素。
五、质量保证体系
质量体系是质量控制的组织保证,进行质量控制必须按照GB/T19000(等同是用ISO9000-2000)建立系列质量标准体系。
(一)质量体系
质量体系是指“为实现质量管理的组织结构、职责、程序、过程和资源。质量体系的功能,就是通过质量策划、质量控制,质量保证和质量改进等活动、实话质量管理职能,实现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
质量体系的要素:①施工准备质量;②材料采购质量;③施工过程控制;④工序质量控制;⑤不合格的控制和纠正;⑥半成品与成品的保护;⑦工程质量的检验与验证;⑧回访与保修。
企业通过建立严密的质量管理体系,支持质量部门独立地、有效地行使职权,对项目实施全过程实行质量控制。目前适应施工企业的多为“直线式”组织和专业线管理,为质量监督部与专业质量人员二级管理模式。
(二)质量技术文件
施工项目质量控制的依据是技术标准和管理标准。
技术标准包括:工程设计图纸及说明书,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以及本地区及企业自身的技术标准和规程。
管理标准有:GB/T19000(等同是用ISO9000—2000)质量管理体系标准,本企业的质量管理制度及有关质量工作规定、合同文件、施工组织设计。
(三)质量计划
质量计划是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组成内容,在合同环境下是企业向顾客表明质量管理方针、目标及其具体实现的方法手段和措施,体现企业对质量责任的承诺和实施具体步骤。
1.施工项目质量计划的内容一般应包括:
a.工程特点及施工条件文件:合同条件、法规条件、现场条件。
b.履行施工承包合同的必须达到的工程质量总目标和其分解目标。
c.质量管理组织机构、人员及资源配置计划。
d.为确保工程质量的所采取的施工技术方案、施工程序。
e.材料设备质量管理的控制措施。
f.工程检测项目计划及方法。
2.施工质量控制点是施工质量控制的重点,其设置是施工质量计划的重要组成内容,凡属关键技术、重要部位、控制难度大、影响大、经验欠缺的施工内容以及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等,均可列为质量控制点,实行重点控制。
3.施工质量控制点的设置要根据项目施工管理的基本程序,结合项目的特点。如“高层建筑施工质量管理中,可列出地基处理、工程测量设备采购、大体积混凝土施工、地下室防水;而多层住宅可列出:外墙裂缝、屋面防水、厨卫防水、砼楼面板裂缝、变形缝。
4.对施工质量控制点进行动态管理,随着工程的展开、施工条件的变化及时间的推移,进行控制点范围的调整和更新,始终保持重点跟踪的控制状态。
六、施工质量控制
施工质量控制的过程,包括施工准备质量控制、施工过程质量控制、施工验收质量控制。施工方作为质量自控主体必须全过程、全方位加以控制。
(一)要因控制
影响项目质量形成的主要因素是人、材料、机械、方法和环境等,所以施工质量控制首先必须从影响项目质量形成的五大要素着手:
1.加强人的质量意识教育,注重培养人的质量能力。加强对项目的作业者、管理者的质量培训和岗位培训,坚持持证上岗制度。
2.严格控制材料、半成品、工程用品、设备的质量,做好检验试验工作。
3.加强施工工具、模具、机械设备维修保养,从劳动手段上确保项目施工的良好状态。
4.加强技术保障,采用先进施工工艺,提高技术措施的水平。
5.搞好现场施工环境:作好降水排水、气象、照明、通风、安全等工作,保证良好的作业环境。
(二)健全质量管理制度
1.质量责任制
项目经理是工程质量的终身责任人,必须做好项目管理计划,明确管理目标,进行质量目标分解、交底,认真审批质量计划。
2.质量岗位责任
a.质检员:行使质量否决权,进行质量交底、岗位监督检查、工序交接检查。
b.施工员:落实施工方案、技术措施,进行技术交底、岗位交底、工序交接。
c.材料员:材料性能检验测试指标与设计标准相符合,进场程序与文件资料齐全。
d.预算员:做好质量成本测算核算、分析及核算。
e.资料员:质量保证资料、技术相关资料整理真实、齐全、有效。
3.质量交底制度:明确质量目标、验收标准、作业技术要领、施工依据、工序关系、控制的重点与难点。它包括项目经理对管理人员、管理人员对各作业班组交底。
4.“三检”制度:坚持工序自检、互检和专检,有利于施工流程的顺利进行,消除质量隐患,避免不必要的返工,节约质量成本。
(三)过程控制
1.三阶段控制
三阶段控制分为施工质量的事前控制、事中控制、事后控制,它构成了质量控制的系统过程。
a.事前控制:在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企业不能“以包代管”,坚持对分包方的资质、项目经理、施工人员的资格考核,坚持工种按规定持证上岗。项目经理应做好项目管理实施规划,认真组织制定和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和质量计划,择优录用劳务队伍,合理组织项目管理班子,严格考核,建立必要的激励机制。
b.事中控制:在项目施工过程中,项目经理通过全面协调人力、物力、财力资源,充分利用有利的环境因素,对质量产生过程中各项技术作业活动操作者和管理者在相关制度的管理下的行为约束,充分发挥他们的技术水平,完成预定质量目标的作业任务。
c.事后控制:是对质量活动结果的评价认定和对质量偏差的纠正。
2.三全控制
施工项目质量管理应该是全面、全过程、全员参与的。
a.全面质量控制:是指工程(产品)质量和工作质量的全面控制。对施工方而言,是通过作业质量保证工序质量,通过工序质量保证分部分项工程质量,从而达到单位工程质量目标的实现。
b.全过程质量控制:是指根据工程质量的形成规律,从源头抓起,全过程推进。对施工方而言,主要过程有:施工采购过程、施工组织与准备过程、检测设备控制与计量过程、检验试验过程、工程质量的评定过程、工程竣工验收与交付过程、工程回访与保修过程。
c.全员参与:使质量总目标分解落实到每一个岗位,让每一个管理人员承担相应的质量职能;组织和动员全体员工参与到质量计划实施的活动中去。目标管理是全员参与质量控制的重要手段。
3.PDCA循环原理
“计划(Plan)实施(Do) 检查(Check) 处置(Action)”的循环原理是包含在施工过程中的各个阶段、不同的层面、不同的范围和不同的主体间,是管理实践的基本理论方法。
A.“计划”是指各相关主体根据任务目标和责任范围,确定质量控制的组织制度、工作程序、技术方法、业务流程、资源配备、检验试验要求、质量记录方式、不合格处理等具体内容和做法。
b.“实施”是对计划行动方案的交底和按计划规定的方法展开项目作业技术活动。使管理者和作业者明确要求,掌握标准,规范行为,步调一致地努力实现预期目标。
c.“检查”是指对计划实施过程中的各种检查,一是检查是否严格执行了计划方案;实际条件是否发生了变化;不执行计划的原因。二是检查计划执行的结果,即产出的质量是否达到标准的要求,对此进行确认和评价。
d.“处置”是指对于质量检查所发现的质量问题或质量不合格,及时进行原因分析,采取必要措施,予以纠正,保持质量形成的受控状态。
在应用PDCA循环原理展开控制的同时,必须注重控制点的设置,加强重点控制和例外控制。
七、施工质量验收方法
正确地进行工程项目质量的检验,是保证工程质量的重要手段。
1.工程质量验收分为过程验收和竣工验收:
a.工序质量验收:施工过程中的隐蔽工程应在隐蔽前由施工单位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形成验收文件
b.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分部分项工程后,应在施工单位自行验收合格后,通知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验收,重要的分部分项应请设计单位参加验收。
c.单位工程交验: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自行组织检查、评定、符合标准后,向建设单位提交验收申请;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方面人员进行单位工程验收,明确验收结果,并形成验收报告。
2.施工质量保证资料
项目施工必须配备专职的资料员,使质量文件传递受控,确保质量保证资料的整理真实、完整。
对于施工全过程的技术质量管理资料,重点包括原材料、施工检测、测量复核及功性能试验资料;涉及结构安全材料及施工内容,应有按照规定的材料及施工内容进行见证取样检测的资料。
3.外观质量与内在质量并重
【关键词】建筑工程;施工资料;工程资料管理;资料整理;管理资料
引言
企业的管理者是一个企业的核心组成部分,他的管理能力协调能力影响着这个企业各个方面的发展,所以在资料的管理工作中要求企业的核心管理者做到工作的全方面性,不能仅仅是在抓工期,抓建筑的质量上要看到这些建筑资料的重要价值引起对它们的重视,真正的带领企业人员重视这项工作、做好这项工作。
一、施工资料管理存在的问题
因此,施工资料的形成和管理,对工程建设来说是至关重要的,是施工过程不可缺失的组成部分。目前工程施工资料存在的问题主要有:
1.资料填写内容不规范;
2.资料报审不及时,不能与工程实体进度同步。监理单位未检查督促施工单位技术资料的整理等;
3.没有施工试验计划,试验混乱,砼试块留置数量不满足规范要求,试块复试超期;
4.日志记录内容简单,出现后补日志;
5.施工资料存放混乱,不易查找;
6.竣工图不符合规范要求;
7.代签名现象普遍;
8.工程技术资料与监理资料存在重复现象。
二、施工单位如何做好资料管理
施工单位如何做好资料管理工作?
以下谈谈对改进施工工程资料管理的看法:
2.1 工程资料管理制度要明确施工管理人员执业资格、岗位职责及资料管理流程
管理人员要持证上岗,专人专岗,其中资料员、试验员各自独立设岗,不能兼职;资料管理流程更好地明确了各管理人员之间工作的衔接、交互配合。各管理人员依据资料管理制度和流程负责填写各自工作中形成的资料,使工作井然有序,资料员及时收集这些资料,避免施工资料与工程进度不同步、不及时、不真实、忙中出乱的现象。
2.2 工程资料标准化细则依据《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及各地方建设工程资料管理规程编制
对施工资料的收集、编制、整理、备案、移交等具体工作内容进行标准化要求,资料员编制整理资料工作会更加明晰,避免填写不规范,工作效率也会大大提高。
2.3 培养爱岗敬业精神
建筑工程由于工期长,各单位工程资料涉及分部、分项、检验批及工程管理资料等工作项目繁多,工程资料编制、整理工作比较繁琐。工程资料的整理必须做到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工作要做到认真负责一丝不苟,做为工程管理人员和资料员这一点尤为重要。是做好工程资料最基本的前提。
2.4 培养专业技术水平合格的管理人员
施工单位应组织技术员、资料员、质检员、试验员、施工员、材料员等施工资料相关人员进行施工资料和施工试验的培训工作,学习相关图集、标准、规范提高自身素质和工作水平。
2.5 公司对项目部进行资料交底
公司技术人员及资料管理人员应在项目开工前对项目部资料相关人员进行资料交底。明确合同要求。监理、建设单位对资料有其他要求的,会同监理、建设单位召开资料会议,明确工程施工资料要求,形成会议记录,作为资料整理依据。
2.6 项目部技术负责人编制资料和试验计划,对项目部资料相关人员进行交底
开工前项目部技术人员熟悉施工图纸,了解工程特点,编制切实可行的工程资料实施计划、工程施工检测试验计划,报公司技术负责人批复后,报监理工程师审批。工程资料实施计划对各单位工程的分部、分项、检验批次施工段进行划分;工程施工检测试验计划对工程中涉及的试验项目进行计划统计,划分试验批次,这样对整个工程资料和试验进行了系统的分析,让工作有条有理的进行。可以避免资料及施工试验落项。
2.7 根据建筑工程档案资料的归档范围将施工资料所包含内容分类建立档案盒并贴上标识
施工资料按卷可分为工程管理卷、建筑与结构卷、给排水及采暖卷、建筑电气卷、通风与空调卷、电梯卷、建筑智能化卷、桩基资料、有支护土方资料卷、地基处理资料卷、竣工图卷。建立一个整体框架,资料整理与工程实体进度同步编写,根据各卷所要求的内容对应存入档案盒。这样资料存放清晰便于查找,工作井然有序。
2.8 建立并填写台账
工程材料进场检验及复试台账,混凝土、砂浆试块复试等台账,资料员、试验员及时记录,确保材料及时复试和报审避免丢项。
2.9 提供符合规范及设计要求的原材料及质量证明文件
质量证明文件盖有生产单位或经销单位的公章(要求原件),原材料和其质量证明文件要一同进场,确保能够及时对原材料进行外观和复试检验,合格后用于工程实体中,避免出现先用后复试的现象,确保提供资料的及时性,有效性。
2.10 项目部对资料月自检,公司月联查和对基础、主体分部各阶段验收前的资料检查
检查资料主要检查资料的真实性、及时性、完整性、有效性,按月、按阶段检查可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工程资料的顺利验收。施工日志是资料检查依据和基础,涵盖了工程管理和资料形成的过
程记录。施工日志应该真实、连续完整,施工部位具体,填写的内容与隐蔽、预检、测量资料、试验报告、检验批、材料构配件进场记录、技术交底交圈。施工日志记录了施工阶段的生产、技术质量安全工作;工程项目的开、竣工日期、施工勘测、工程进度及上级有关指示;施工中发生的问题、工程质量事故及其处理情况等记录。混凝土的浇注要详细记录浇注部位、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开始浇注时间、浇注完毕时间以及混凝土方量,其中混凝土的方量不要随意填写,要与混凝土出场合格证上的供应方量大概一致。
2.11 加强竣工后移交前的资料整理的检查和督导工作、资料移交监督工作
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后,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联系做好竣工资料移交工作,根据合同及城建档案馆归档要求对资料进行整理、组卷、装订,限定期限要求资料员向本公司及建设单位移交竣工资料,资料移交时做好移交记录表,写明工程名称、资料名称、份数、日期,移交方、接收方签字确认,双方各留存,作为资料移交的依据。并协助建设单位进行城建档案馆备案工作。
在工程管理过程中施工单位要重视工程资料的管理工作,资料记载的不仅是工程的施工过程,更体现了企业的管理水平和人员素质。施工单位不仅要对工程实体结构的安全质量负责也要对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有效性负责。
三、结束语
由于建筑业的快速发展,工程施工技术资料在工程建设领域得到了广泛应用,招投标档案、设计图纸、技术方案、施工措施、建材标准等资料的管理工作也引起了高度重视。因此,正确评价建筑企业资料管理的现状,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明确解决问题的基本思路,对进一步规范资料管理工作和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参考文献
[1]梁甜.浅议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的重要性.企业技术开发,2013年第1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