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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法务会计;应用;前景;金融危机
一、法务会计的起源和在我国发展的现状
法务会计的概念就是通过在特定的情形下把法学和会计学结合使用,同时在必要的时候运用调查和审计手段辅助。其目的在于,通过个方面的调查,获取法庭能够接受的形式的财务方面的证据,通过在法庭上展示或者是陈述自己的证据,总而言之,法务会计就是融会计学、审计学、法学、证据学、侦察学和犯罪学等学科相关内容为一体的顺应时代现状而产生的一门新兴学科,其产生的目的就是为了解决和法律相关的事件。
20世纪七十年代美国因为会计假账,导致美国境内甚至是世界的金融危机问题,市场秩序混乱等一系列不利于社会经济发展和人类安定和谐生活的问题,美国加大了对会计方面的改革力度,此时法务会计在美国开始了序幕。该领域在我国被研究开始于20世纪末,近几年在理论界和实务界都得到了显著发展,但是我国从事法务工作或者是相关工作的人对法务会计的概念和如何运用都十分模糊。每个国家的现状和国情都不一致,所以法务会计的概念更加不能统一而论。我国的法务会计的概念主要根据我国的的实际国情进行定义的,主要是以会计理论和法律知识为基础,结合审计学和侦查设备一起的学科,而它创立的主要目标就是通过法律的手段,解决实际生活中的有关法律的问题。我国法务会计可以说是两个学科的组成,同时也是会计学和法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法务会计在我国的发展相对滞后,法务会计的市场需求日益显现。据了解,引入法务会计的起因是由于我国证券市场的第一例民事侵权赔偿案——渤海集团民事侵权案。这件案件主要是涉及到原被告双方在财务问题如何处理,假账黑账等经济问题。并且由于这次案件中的问题涉及到非常复杂的会计专业知识,引起了司法界与会计界的高度重视。所以我国在20实际末引进了法务会计,但是法务会计的真正发展是近几年才开始的,专业人士对法务会计的研究也是近几年才开始的,总而言之,法务会计在我国仅局限于学术界的探究阶段,没有完善的理论体系结构。下面主要分析了阻碍法务会计在我国发展应用的问题,以及解决相关的问题的解决方案和建议。
二、法务会计在我国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就中国实际国情而言,在处理一些实际工作的过程中法务会计得到一定的开展,但是,现今法务会计处理事情的层面主要是审查与经济犯罪领域相关的案件?以及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开展的服务内容单一法务会计相关业务。是什么制约了法务会计在我国的发展和应用,下面就是笔者的分析。
1.缺乏法务会计人才。法务会计的引进时间还很短,而且,发展也刚刚起步,我国各高校关于法务会计专业的设置,师资力量和教材都很短缺,同时也缺少法务会计相关工作的时间经验,缺乏相关应变能力。而且我国的现状就是法律工作从事者普遍都不懂会计。正因为法务会计在我国刚开始发展,在有些方面还存在争议,导致法务会计在最基本的概念、理论的认识上都存在很大的差异。正因为理论上欠缺,从而使的在培养相关专业人才时没有准确的目标和方向。导致法务会计人才在我国十分的缺少。
2.没有完善的法务会计制度体系。不管是企业单位还是政府部门,它能达到的高度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的制度体系的完善程度,而我国关于法务会计方面的制度几乎一片空白。对法务会计方面的知识和法务会计的基本性质都没有准确的界定,严重阻碍了法务会计在我国的发展。
3.法务会计的理念不普及。在我国,法务会计理论体系不都完善,而且相关的专业人士在法务会计的一些方面存在很大的差异,了解到法务会计的理念都是在一些论文和出版的书籍中,受众面积太少,宣传力度过小,传播不到位,导致法务会计理念在我国不普及,更有甚者,是存在几种不同版本的解释。
4.没有权威性的指导机构。就我国目前而言,我国没有成行的法务会计理论体系,更加不存在专业的指导规范学习法务会计知识的机构。更加没有负责法务会计相关工作的政府人员。
三、法务会计在中国应用中存在问题的解决方法建议
1.建立完善的法务会计相关考试的制度。对法务会计相关考试指定统一的规范的考试标准,统一法务会计的性质。
2.建立法务会计的监督管理机构。针对法务会计的相关考试过程中存在的和贿赂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以及通过法务会计考试的法务会计师的日常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于违反法律行为的法务会计师给予惩罚。
3.注重人才的培养。法务会计在我国是一个新型的会计领域。是我国会计行业的明日之星。但是在企业所以资源中,最缺乏的就是人力资源。我国法务会计发展缓慢,理论研究和法务会计实践缺少的主要原因就是我国在法务会计方面人才缺少。所以我国要注重法务会计人才的培养,让法务会计人才成为集会计,审计,法学,侦查等于一身的复合型人才。解决措施如下:(1)普及法务会计的理念,让更多的人了解法务会计。(2)对具有司法知识基础的人员进行会计,审计等知识的培训,以便在短期内缓解我国法务会计人员短缺的压力。(3)鼓励社会中多开设法务会计专业培训班的开设,帮组指导学生更好的,更多渠道的学习法务会计知识。
参考文献:
[1]李若山 谭菊芳 叶奕明 洪剑峭:论国际法务会计的需求与供给──兼论法务会计与新《会计法》的关系[J];会计研究;2000年11期.
【关键词】会计;法律;法务会计
任何新生事物的出现都是必然的,都是客观存在的,法务会计的出现自然也是在所难免的。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优化,法务会计为了满足市场经济需求应运而生。在此之前,我们已经遇到过诸多同法务会计有关的事件和问题,例如很多大型企业的偷税漏税案。因此我们更要加深对法务会计内容和意义的理解,充分分析和研究法务会计在国内的应用情况,以便于更好的推动法务会计发展进程。
1、法务会计概念及工作范围
1.1法务会计概念
法务会计是指特定对象通过使用审计措施、会计知识和检查技术解决法律活动中的经济问题,其权威性是不容置疑的。简单一点的表达方式就是:法律+审计+会计=法务会计。
实际上,我国早在二十世纪末就对法务会计进行了分析和研究,但当时正处于研究初级阶段,对于法务会计意义和概念的理解统一性比较弱,不过共同的说法是:法务会计属于边缘学科,是法律和会计的结合体,其存在的价值是解决和处理与会计领域有关的的法律事件和法律问题,为开庭案件提供有效证据。和审计学、会计学等学科相比而言,法务会计的特殊性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点:
(1)法务会计是一门跨学科数量较多的边缘性专业学科。法务会计要综合审计学、会计学、法学等多门学科处理和解决相关的法律事件。
(2)法务会计所针对对象是经济纠纷中法律问题。法务会计要对企业在运营管理中产生的问题进行综合分析,找到异常环节、确认责任人以及事件起因,并通过一些列的法律措施追究相关负责人的法律责任。
(3)法务会计的最终目的是提供专业性意见作为案件证据,即为案件判决提供有效依据,维护法律公正性,这也是它与会计最大的不同点。
1.2法务会计的工作内容
关于法务会计的内容既可以从广义上理解又可以从狭义上理解,其看法和标准都是不尽相同的。一般情况下,国家的法律体系的健全程度和法律条令对经济活动、财权财产、经济行为以及资源分配等规范的具体标准决定法务会计的内容和涉略范围,所以,各国的发展情况不同,法务会计的内容和涉及范围也不同。我国目前的法务会计内容包括:企业税收管理会计、债务债权会计、意外事故会计、保险理赔会计、货物价格会计、社会公平会计、基金管理会计、司法会计。总体来讲,法务会计主要涉及的三大领域是企事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司法部门和审计部门。不过有一点是需要明确的,即法务会计的中心内容是法律维护和会计调查两部分,前者是会计人员、审计人员或律师等对发生过或马上要发生的、主要关系到经济问题、财产划分的法律案件提供诉讼帮助;后者主要是通过会计核算、会计资料、会计账目、以及会计人员调查犯罪活动或行为,例如,贪污受贿、盗窃欺诈、证券保险诈骗、收受回扣等。
2、法务会计在我国发展的现状
2.1缺乏法务会计的专业人才
在企业全部的资源财产中,人力资源尤为重要。然而,国内专业的法务会计非常紧缺,已经严重抑制了我国法务会计的研究、发展和应用的推广。与此同时,我国目前从事法务会计的人员大多出身于审计部门,缺少甚至是没有毕业于高等院校法务会计专业的专职人员,大部分法务会计人员没有经过系统的培训和专业的指导,也没有与法务会计的专业人员进行沟通和交流,这导致目前从事法务会计的人员缺少专业经验,为法务会计今后的发展和推广增加了难度。
2.2无论是法务会计的理论还是法务会计的实践都还尚不成熟
与以往的财务会计相比而言,法务会计没有完整的法务会计理论结构体系,尽管已经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在现阶段的研究过程中,有些方面的观点意见还没有完全统一,研究内容也存在差异性,既没有专门的机构和组织进行法务会计方面的研究,也没有制定出专业的法务会计执行标准、基本准则、行为规范和道德标准来限制和规范法务会计人员的职业操守和活动行为。在法务会计实践方面,由于没有理论缺乏统一性,实践没有具体规范和依据,因此尽管取得了些研究成果,但是成果的连接性较弱,没有实际的指导作用。实践的进行一般都是依靠个人经验,再就是实践范围比较小,活动层次比较浅,一般只局限于会计调查,提供参考性和支持性的服务,根本无法达到社会经济时代对法务会计的实践要求。
3、对法务会计发展的理性思考
3.1完善人才培养机制,建立一支高素质的法务会计队伍
从事法务会计的专业人员不但能够熟练运用会计知识,还应该了解相关法律诉讼程序,实现法律和会计之间的完美融合,成为服务社会的高素质、综合性人才。但是我国目前的法务会计的专业人才的需求量与供应量严重失调,供应人才数量远远满足不了市场人才需求量,因此,我们应当加大对法务人员的培养力度,而人才培养的首要步骤就是加大法务会计宣传力度,让更多的人了解法务会计,进而对法务会计的研究产生兴趣。各大高校作为人才培养的重要机构,应当设立法务会计专业,而在课程的设置方面要着重加强对学生法律意识和法律知识的培养,使会计学与法学能够真正的结合在一起,融为一体。除此之外,高等院校还要注重优化法务会计人员的知识结构,使法务会计人员在入职之前的培训中,能够发展成能够熟练处理企业经济纠纷等法律问题和法律事业的专业型法务会计人才,也可以设立法务会计的认证机构,规范只有达到认证的人才才能够从事法务会计工作。
3.2与时俱进,加强法务会计应对和解决经济发展殊问题的能力
社会的发展进步是不断变化的,因此,在未来的经济发展中一定会遇到更多的法律问题和事件。为了与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法务会计人员不仅要掌握具体法律事件的解决办法和处理方式,还要具备一定的判断力,对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能够应对自如。尤其是随着互联网信息传播速度的加快,运用互联网进行犯罪活动的人越来越多,因此,法务会计人员必须要掌握一定的计算机技能,配合专业知识熟练应用,使自己的专业素养和专业能力都能与时俱进。
3.3明确法务会计的功能,实现法务会计的目标
只有明确法务会计功能,法务会计人员才能了解执行该项功能应当具备的专业素质,进而实现法务会计目标。只有明确法务会计方向才能有针对性的加大对法务人员专业素养的培训力度,才能将法务目标有效的融入到法务会计培养体系中。只有明确法务会计功能,才能在此基础上明确法务会计目标,根据外部环境的发展和变化制定出合理的应对方案,满足法务会计发展需求。
总而言之,我国法务会计是一项巨大的工程建设,不是马上就能完成的,是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才能使其健康有序的发展起来。
【参考文献】
[1]喻景忠.法务会计理论与实践初探[J].财会通讯,2009(5):9-11.
执业机构名称 腾讯公司
团队成员人数 55人
团队建立时间 2012年
“人生而自由,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犹如这句古老的谚语所描述的模样,随着今日互联网产品的快速迭代和互联网企业的快速成长,出现了大量新型的、复杂的法律问题。而在这些问题面前,腾讯公司的知识产权法务团队面临着非常大的压力,不仅仅只是在这无往不在枷锁之中,更是在这枷锁中“带着脚镣在跳舞”。
在此情况下,腾讯知识产权法务团队结合互联网行业发展的趋势,根据公司发展的需求不断调整着自身知识产权法务的管理策略,并将这种变化和发展一步步深入到公司的各个层面。
知识产权法律工作是极具专业性、挑战性的工作,腾讯知识产权法务的专利、商标、版权、域名等团队分工合作,相互配合。作为腾讯公司知识产权管理来讲,每个知识产权法律框架下细分专业方向的法律领域均需要较长的知识学习与经验积累,知识产权法务管理者更需要的是在行业发展方向与公司发展策略之间进行综合管理,充分的磨合是团队不断成长与成熟的关键。同时,随着互联网的发展,既懂与知识产权各分支领域相关背景知识又懂法律的复合型的人才极为缺乏,腾讯知识产权法务团队非常重视专业人才的培养与选拔,一方面积极引入高质量的人才队伍,但同时更加注重自己团队的培养锻炼,通过案例实践、内部培训、法律研究等方式,打造了一支执行能力强、学习能力强、抗压能力强的高素质知识产权法务团队。
随着腾讯国际化的步伐,公司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不仅仅涉及国内,更延伸到海外众多区域,目前,腾讯知识产权法务团队在国内外的商标、域名、专利、版权布局累积已达3万多件。
腾讯公司知识产权法务团队贴近业务实践,全方位支持业务团队的知识产权运营,与业务团队一起设置知识产权保护策略。根据业务部门的需求,知识产权法务团队特别建立了细分的接口小组,建立了全面的知识产权风险防控体系。同时,知识产权法务团队在公司购买外部合作伙伴的知识产权时,高度重视与对方在知识产权方面的深入合作,例如在商标、版权的维权和管理方面,知识产权法务团队通过切实有效的工作作风,向合作伙伴展现出了腾讯对知识产权价值实现的高度重视。腾讯公司知识产权法务团队先后于2010、2011、2013年被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授予专利金奖、商标金奖、版权金奖。
1. 建章立制:
制度建设方面,完成《档案管理制度》、《培训管理制度》、《绩效考评制度》和《薪酬管理制度》等制度的新建工作,完成《采购管理制度》、《考勤管理制度》等制度的修订工作;
方案策划方面,完成《公司2020-2021年度品牌推广方案》、《五险一金方案》、《奖励方案》、《创新中心整体规划与畅想》、《招商手册》、《物业管理公约》、省科普基地申报材料等方案的策划与撰写工作。
2. 团队组建:
缩减招商总监编制,综合管理部集行政、人事、物业、招商等职能功能于一体,更好发挥团队协作能力;调整招商激励机制,发挥主观能动性。
3. 管理实施:
重点针对团队工作纪律、工作行为进行引导,改变以往懒散、无纪律的部门形象;通过一、三、五早会加强内部管理协调;对招商、物业工作进行系统梳理,形成规范性文件。
4. 成果业绩:
策划组织“3D打印工程师技能竞赛”、“淄博市桓台县县委书记一行”、“科普教育专家团”、“巴斯夫创投”、“项目申报答辩预演”等活动;积极修复与大楼租户、华瀚物业、产服、合作供应商等单位的外联工作;法务和合同方面,组织租户白求恩公司欠租追缴事宜、合作商惠州北悦装修纠纷,目前已进入诉讼准备阶段,并针对中心各供应商合同未付款部分,已逐步核实,拟彻底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完成《临时劳务协议》、《机票服务合同》等合同法务审核工作;采购工作方面,部门积极承担着中心的各项采购工作,尤其在原材料和设备物资的采购方面严控流程和采购成本,近两个月已采购研发设备、配件和原料等物品近40批次。
关键词 交通事故 交通涉诉案件 涉诉案件管理
中图分类号:D922.1
文献标识码:A
一、交通事故涉诉案件的特点
随着企业规模的扩大及运营车辆和乘客人数的增加,交通事故的发生率也就不可避免的提高了。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实施以来,受害方因交通事故向法院要求企业赔偿的案件在不断增加,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也呈现出了许多新的特点和新的问题。
(一)《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实施条例》的出台,削弱了交警部门的调解职能。
一些单位依《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取消了之前交警部门调解的诉讼前置程序。《实施条例》第九十五条对交通部门的调解规定了严格的时限。上述规定的目的是为了控制交通管理部门的调解,避免造成久调不解、矛盾激化的现象。因而交警部门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数量有所下降,而调解不成的案件受害方就选择向法院索赔,导致交通涉诉案件数量增加。
保险公司理赔渠道不畅,保险公司在理赔过程中对调解协议的认可较低,往往要求当事人提交交警部门或法院的结案书或判决书,也导致了本想协议调解的当事人为了更好地获得保险理赔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讼。
(二)受害方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增强,要求索赔的标的额不断提高。
受害方委托律师参加诉讼的比例不断提高,说明当事人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意思在不断加强。案件标的额的提高主要源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称《解释》)的实施,《解释》无论从赔偿义务主体方面,还是从赔偿项目及期限和标准方面,都加大了对侵权人的惩罚力度。随着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交通事故人身损害的赔偿标准也在每年更新适用最新的标准。例如,2010年郑州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897元/年,2011年则达到了21612元/年,每年数额在不断增长;死亡赔偿金由原来《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的按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补偿十年修改为二十年,以及明确了死亡赔偿金不是精神抚慰金,二者属于两项赔偿方式,当事人在要求死亡赔偿金的同时可要求精神抚慰金。而后者主观性很强。因此当事人诉请的标的较大,大部分客伤案件标的额少则几万元,多则几十万。
(三)因第三人原因而发生的交通事故,受害方以合同之诉提出向企业提出索赔的案件逐渐增加。
交通事故的发生是由于第三人原因引起的,企业对此事故没有责任或仅负次要责任,受害方特别是乘客,往往以与企业存在服务合同之由向法院提起合同之诉要求索赔,而不是直接向侵权人提出侵权之诉要求索赔。而作为非乘客的受害方,往往则是选择有财力和声誉的企业作为被告进行索赔。
(四)法院对主次责任的宽泛判决给当事人抱侥幸心里。
交警部门“事故认定书”的认定结论一般是:由某方负全责或一方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而对于认定为一方负主责另一方负次责的事故来讲,由于主次之分有一定的幅度范围,以四六之分为最低界限,尚有三七、二八、一九也属主次责任的范畴,这样的习惯划分,给这一类案件的当事人有一个侥幸的心里,期望法院的自由裁判权能判合自己的心愿。
(五)诉讼案件结果表现多为判决结案,调解结案数量相对很少。
导致案件调解率低的原因主要是一些当事人对于责任的认定划分认识不足、适用的赔偿标准错误以及抱着“公家单位好说话好执行”的心态,往往对诉讼的期望值过高,双方难以达成合意。另外加上一些事故可能造成事故方重大伤亡,受害方存在一定的怨恨心理,寄希望通过诉讼方式获得其认为合理的赔偿,从而在感情上和心理上都无法接受调解,不愿作出较大让步,要求法院作出判决处理,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涉诉案件的调解率。
(六)法院处于社会因素的考虑,相对于企业而言更倾向保护个人。
为响应国家构建和谐社会的政策需要,实现稳定社会的目的,作为国家政策和法律的执行者法院,会在实际办案过程中会向受害方个人做出一定的倾斜。企业的利益就难免会受到一定的损失、付出一定的代价。
二、加强对交通涉诉案件监督管理的建议
新形势给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涉诉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企业必须坚持以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为中心,建立相应的涉诉案件监督管理体制,狠抓各项处理措施的落实。笔者认为,做好交通事故涉诉案件工作,应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建立有一定知识和经验的法务人员队伍负责处理涉诉案件。
随着法治环境的不断完善,公民法律意识的不断加强,培养和建立专业的涉诉案件的管理队伍和人员,成为企业做好涉诉案件管理工作的重要保证。只有专业的队伍和人员,才能站在法律专业的角度,在处理涉诉案件时保持清醒的头脑,作出合法的分析,收集有效的证据,作出理性的判断;才能吸取本企业的诉讼教训,借鉴其他企业官司的经验,充分运用法律规定,提供法律意见,提出法律风险防范措施,选择最合理的解决方案化解乃至避免官司的出现。
(二)制定涉诉案件管理制度,建立涉诉案件信息登记和报告制度,完善案件档案管理。
制定符合企业实际情况的涉诉案件管理制度,明确案件的管理职责和处理流程,并保证严格落实。企业应设计和建立专门的受结案信息登记表,由专门负责的法务人员填写。案件登记本应对案件信息和办案流程记录尽可能的详细。负责交通事故涉诉的法务人员应及时了解、掌握案件进展情况,对案件进行跟踪,及时提出法律建议。
做好案件信息的收集和统计工作,法务人员要能够对所办案件心中有数、本上有录,做到案件信息数据有据可查,向企业汇报案件处理情况;通过案件资料分析案件发生原因,发现企业存在的漏洞,总结案件经验,提出预防措施,建立法律风险防范机制,从企业各项管理制度、规范管理流程以及提高各单位、各处室、各级员工风险控制意识等方面入手,减少交通事故涉诉案件的发生。
案件办结后法务人员应及时将案件整理归档,保证案件相关资料完整,一案一结,交档案保管部门存档。
(三)建立法务人员定期例会制度。
企业应当定期开展涉诉案件的法务人员例会,为大家建立一个沟通交流和学习的平台,为大家创造一个总结经验、互通有无、互相学习借鉴的机会,促进企业内部和企业间的交通事故涉诉案件的工作交流。办案人员要将近期发生和办理的案件,对案件情况进行分析,提出处理方案和对策建议,向会议进行汇报;总结办案经验,向大家介绍,供大家借鉴,相互取长补短。如果大家在办案过程中遇到了一些疑难复杂或者没有遇到过的情况,大家通过例会形式集思广益一起讨论学习、出谋划策,对大家来说都是一个提高和促进的过程。例会要建立法务人员定期学习制度,请企业外部的律师、法官等专业人士对法务人员进行培训和指导,加强对法学理论、最新法律和司法解释的学习,以适应企业的发展要求和提高自身的应诉水平与技巧。
(四)加强与法院的沟通协调和合作,积极发挥法院的调解作用。
平时与法院主动联系,及时了解新立案件情况,向法院介绍案件情况,并提出解决纠纷的合理化建议,通过法院做好事故对方的工作,发挥法院的权威和中立作用,引导其放弃不合理的赔偿要求;积极发挥法院在案件处理过程中的调解作用,争取立案前调解和庭前调解,和法院一起化解纠纷和矛盾,共同追求案结事了的目的。
工作总结是做好各项工作的重要环节。通过工作总结,可以明确下一步工作的方向,少走弯路,少犯错误,提高工作效益。下面就让小编带你去看看公司法律顾问年终工作总结范文3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公司法律顾问年终总结1
一、全力防范虚假赔案,以最大限度地挽回公司的损失。
去年余杭支公司有位离职员工方忠良,利用职务之便,与修理厂勾结,采用汽车套牌、虚假的发票、制造假事故等非法手段,而且通过诉讼来达到其赚取或骗取保险金的目的。在我们与分公司客户服务部和杭州营业部的配合下,不仅粉碎了其企图,而且争取到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把案件移送检察院立案侦查。其中两起典型案例,涉案金额就达到14万余元。通过我们的努力,防止了公司损失的发生。这两起案件的具体情况是这样的:
一起是用他人名义买得二手车然后套用河南电力公司的号牌,制造单方保险事故,谎称车辆是方忠良母亲顾美珍所有,以原告顾美珍的名义,由方忠良作为人向余杭区人民法院提起赔偿诉讼。诉讼标的8万余元。案件发生后,通过永安河南公司协查得知,河南省电力局的车辆不曾到过浙江,而且事故发生时,该车辆停在电力局大院没有使用。挂真实车牌的车主河南电力局出具了所有权证明,这直接否定了方忠良向法院提交的其母亲是车辆所有权人的事实。我们去过公安、法院,还多次向保监局反应情况,经过努力,方忠良向法院撤回了诉讼,放弃了车辆的理赔。
几个月后,方忠良又以他母亲的名义就另一辆宝来汽车向拱墅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车辆也是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发生的单方事故,交警事故认定书是在事故发生10来天之后补开的。方忠良用一张假的汽车修理发票向法院主张保险赔偿近6万元。该案我公司定损员定损3万余元,一审由杭州营业部法务人员参与了诉讼。一审法院按全部支持了顾美珍的诉讼请求。
本案二审由本法律顾问担任诉讼人。起先中院法官认为,既然事故是真实的,保险公司不予理赔是没有道理的。在与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多次沟通后,我提出了有力伪造假的发票证据,并且把河南电力局的案件作了书面报告,要求中院把案件移送检察院立案侦查。经过两次庭审,中级人民法院撤销了一审判决,驳回了顾美珍的全部诉讼请求,并按照本人的请求,将案件进行了移送。目前案件仍在侦查中。
仅上述两起事故,经过我们法律顾问的努力,就为公司挽回了经济损失14万余元。
二、积极参与理赔案件处理,尽力使公司在诉讼中处于有利地位
由于分公司很多机构都由法务岗参与诉讼工作,因此真正委托法律顾问应诉的案件不是很多。一年来共委托案件十余起。但是这些案件,基本上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以下是一些案例说明。
杭州滨江区的章毛案,章毛开车撞死了人,理赔案件在交强险结案后,受害人亲属反悔,以城镇标准为诉讼请求,把侵害人和我公司一起告上了滨江区人民法院。起先主审法官认为这个案子中,保险公司应该按照城镇标准理赔,在三次庭审后,经过我们的不懈努力,终于判决保险公司不再承担保险责任。湖州茂兴化纤有限公司雷击案,原告茂兴化纤有限公司要求我公司承担保险赔偿责任,而本案在理赔过程中对于保险责任是没有争议的,只是赔偿金额存在异议。接到委托后,我们分别向浙江省气象局和湖州气象局取证,得到证据表明,原告主张的时间没有发生雷雨天气。于是我们按照拒赔处理,后来在法官的主持下,该案以明显有利于我们保险公司的调解方案进行了调解。
绍兴凯利达纺织品有限公司保险合同纠纷案,原告绍兴凯利达纺织品有限公司的驾驶员肇事后逃逸,但是我公司在承保时未妥善尽到保险免责条款的说明义务,一审按照近40万判决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二审经过努力,以23万元赔偿金额的方案进行了调解。
公司法律顾问年终总结2
精诚合作又一年,我们作为贵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在过去的一年里,在贵公司领导的科学决策和大力支持以及公司法律事务部全体工作人员的广泛、努力配合下,并经我们二人的不懈努力,公司的法律事务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旧的一年过去了,新的一年飘然而至,为总结工作,继往开来,以更好开展、完成新一年的工作,现将过去一年以来法律顾问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全力作好已结案件的执行工作,以最大限度地挽回公司的损失。
二0__年的公司的催收货款的诉讼案件,主要有三个,一是__县__镇潘__拖欠货款案,二是廖__货运合同纠纷案,另一是广东省__县何__等人拖欠货款案。现三案早已结案并已申请进入法院的强制执行程序。前一案,经我们与__县人民法院的积极、主动配合,并多次、及时与执行法官沟通,使得执行法官出工又出力,最后取得了法院及时退回了我公司的诉讼保全保证金,潘__所欠的货款也依法执行完毕的园满结果。后两案,执行工作很不顺利,至今未果,其根本原因是当事人居无定所且现下落不明,我们目前还未掌握他们的行踪及定所,法院也因我们提供当事人的住所不能而无法开展执行工作,使得后两案的执行尚未了结。从而无形中导致了公司的眼前损失。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积极主动多方打探上述两案当事人的踪迹,催促法院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并全力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以早日挽回公司的该项损失。
二、依法出具了律师函及法律意见书,要求客户履行约定义务及指导公司及公司法律事务部有序开展法律事务工作。主要表现如下:
(一)向河南省__股份有限公司等拖欠我公司货款的公司出具律师催款函,要求拖欠我公司货款的公司及时清偿货款,以使得公司货款及时回笼,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二)为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维护公司员工人身权利,应公司的要求,依法出具了多份法律意见书。
20__年10月份,前公司员工孙__多次以不同方式、手段威胁我公司主要领导李__并进行敲诈勒索钱物。接到公司的通知时,我们深感事情的严重性,即刻同公司取得联系,及时同公司领导研究孙平的行为性质及其法律后果。
通过研究分析,我们认为孙__的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于是向公司明确表示:孙__的行为性质严重,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其已涉嫌犯罪。为制止不法行为发生,保障李__人身安全,我们建议向公安司法机关报案,由公安司法机关介入侦查,以追究孙__的刑事责任。为此,连续两次向公司出具了两份关于孙__涉嫌敲诈勒索罪的法律意见书,以更好地维护公司及员工的合法权益。
公司法律顾问年终总结3
我们作为贵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在过去的一年时间里,在贵公司领导的重视以及公司法制及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经过我们的共同努力,较好地完成了在这期间发生的诉讼案件及非诉讼法律事务。为总结经验,发扬长处,克服不足,以更好地迎接即将到来的新的法律事务,现将过去一年时间里本人提供的法律顾问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全力重点作好公司债权案件诉讼及已结案件的执行工作,以最大限度地挽回公司的损失。
首先,2010公司法律顾问会同公司法务部门,对公司存在的债权、债务在2009全面梳理的工作基础上对所有案件进行了进一步深入。
对所有公司应收账款进行分类,采取针对性措施进行催收工作。
1、对于证据比较充分拖欠时间比较长的案件的直接起诉进行诉讼。
2、对于有偿还意愿并表示继续偿还的在可控范围内的案件由专人进行负责。
3、对于欠款时间长寻找相对人有难度的交给公司新设立的清欠办进行处理。
4、其次,依法出具律师函、催款函及法律意见书,要求客户履行约定义务。
5、由公司领导层对负责催收工作的专人进行督导。
其次,公司法律顾问及法务部积极处理执行、诉讼案件 件。2010年主要处理工作及案件如下:
A:四川省巴中华西、达龙地产案件,
1:沧州中院 协助执行
2:最高院的裁定下发,
3 :河北高院的开庭。
4:配合北京取证
5:河北高院艰苦判决
6;河北高院的判决修改 最终使本案尘埃落定。 此案择机申请执行
B:山东海德路桥、淄博果里案件的工作,
1 沧州申请执行工作
2: 沟通工作(审理法官法官多次)
3:河北省高院的申诉工作多次(石家庄)
4:撤销执行后的取证工作 。明年重点申诉
C:德州天元集团有限公司、中航南方,案件的重审工作,
1:历经任丘开庭、
2:沧州法院证据的重新调取。
3:沧州开庭
4:沧州质证等工作
5:现已终审。 本案明年重点申诉
D:四川力量案件,
1:证据整理 收集
2:整理案卷及查询档案
3:配合相关材料提交工作
4:北京执行中建8局工作
5:多次北京中建8局执行
6 : 北京执行工作完成。 本案明年重点 执行。
二:姜鑫案件的工作
1:大兴建筑总公司催款
2:对姜鑫本人的多次催款 。已经完毕
三:吴中华案件
1:判决生效
2:配合任丘法院沧州、泊头 执行
3: 催款人员积极催讨。
四:天津正天建筑公司公司案件
1 : 委托天津市法院执行
2 转回北京执行 现已经中止执行。
五:赤峰中城案件;
1 大兴法院执行工作(多次配合沟通)
2;唐山查询发现证据。
3;现已经裁定施工方不许支付 。
六:安徽肥西案件 ,通过工作已经收款。
七:沈阳冠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经诉讼,并以开庭 现没有结果。
八:福建省杭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已经诉讼 ,历经开庭 查封 保全 现已经调解结案。
九:沈阳兴大建筑安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历经开庭 ,查封 , 现已经调解结案。
十:大连市金州区桥梁工程有限公司 历经开庭 查封 现已经调解结案。
十一:北京京秦基础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历经开庭 查封 现已经调解结案。
十二: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 历经 因为主体问题现已经撤诉。
十三:南通四建集团有限公司 历经多次开庭 查封保全 现已经调解结案。
十四:江苏省第一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历经多次开庭 查封保全 现已经调解结案。
七、进一步深入公司各个方面,协助规范公司管理,建立健全公司制度,合法有序生产经营,继续出谋划策。
公司的经营、管理,特别是总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依法对其进行规范,使其科学、有序进行是非常必要的。我公司是一个大公司,且日益发展壮大,为此,对我公司的经营、管理进行规范就显得十分重要而必要。
因此,我们积极、主动同公司法律事务部联系,及时调整、修改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并进行细化,使公司、员工的行为尽量做到规范化。
同时,针对个案或公司管理的某方面,进行重点调整和修改,比如,在债权、债务制度管理方面,我们与法务部依法向公司提交了2010年制定的《北京市新发京建债权、债务管理办法》,规范了新订立合同的管理制度及债权、债务预警机制,细致的工作内容和工作流程,完善了法务部债权、债务催要中的职责;新发京建合同经办人在债权、债务催要中职责;新发京建会计部门在债权、债务催要中职责;新发京建债权、债务催收中总经理职责等。
协助公司人力资源制度改革顺利进行。在过去的一年里我公司进行人力资源制度的改革,公司法律顾问及法务部充分利用自身法律法规熟悉的优势积极参与其中,建言、建策为公司人力资源改革的成功进行作出了自己贡献,也得到了公司同仁的.好评。
公司法律顾问和法务部制定了《合同会签管理办法》,对公司制度建设作出了贡献。
公司法律顾问继续深入公司各方面工作,每周参加公司例会对公司运营情况及公司各个职能部门有了更深层次的了解和沟通。
进一步深入公司管理,公司法律顾问与各个职能部门及沈阳分公司、任丘分公司、武汉分公司的领导建立了良好的工作关系并且在今年进一步加深。直接致电各分公司领导处理公司涉法问题,省去中间环节,及时、迅速的解决有出现的问题,为各个分公司业务正常进行保驾护航。
法律顾问及法务部全力协助公司各种工作,尽职尽责,配合做好危机处理工作、提供合理建议,避免公司遭受损失。
在公司业务扩张、快速发展阶段,公司投资香河工业园区工作中的建议通过细致考察、精心计算成本,询问协商工作流程,对对接环节等工作中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建议,为公司发展保驾护航,避免失误。
八、举办讲座,对公司员工进行业务知识的培训。
在过去的一年中,公司法律顾问及法务部举办了预防职工职务犯罪、合同签订管理法律培训讲座,提高了广大职工对职务犯罪的认识,对员工自身素质的提高起到了重要作用。
以上是我们一年以来的顾问工作总结,回顾过去的一年,我们欣喜看到,公司的业务飞速发展,公司的运行有序规范,诉讼事务明显减少。这在客观上,与我们顾问律师及法务部的努力工作是分不开的。以上是我公司在法律、授权经营方面所做的主要工作,根据当前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们明年的工作重点是:
(1)紧紧围绕债务清欠这个工作重点加大诉讼案件处理的力度。对本处参与诉讼的案件,一是积极做好取证、上诉、申诉工作,加强对公、检、法等部门的公关,争取早日结案,尽量避免讼事缠身。
(2)根据授权范围,加强对下级公司诉讼案件的指导和援助。凡公司上诉到省高院的案件,我们将积极提供援助,进行案情分析、取证、公关等工作。
民族:汉 政治面目:党员
学历(学位):本科 专业:法律
联系电话:12345678 手机:13901111234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XX大街10号 邮编:100007
Email Address: 呼机:66806688-1234
教育背景
毕业院校:中央民族大学 1992.9--1996.7 法律专业
*通过国家律师资格考试
*通过国家英语六级考试,听说读写熟练
*熟练掌握计算机和互联网的操作及使用
工作经历
*1996.9--1998.9 XX大型国有股份制企业
法务人员
处理公司日常诉讼、非诉讼法律事务及知识产权事务/负责防范法律范围内的风险,与其他部门共同协作防范各类风险/培训员工法律知识
*1998.10--至今 XX集团公司
律师
负责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中的法律事务/起草、审核公司相关合同方面的法律文件/ 拟定公司法律规章制度和法制建设方案/参与处理公司内外经济纠纷和公司重大业务谈判等
个人简介
拥有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工作经验,了解各种法律文件;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和沟通能力;具有较强的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为人正直、遵纪守法;爱好广泛,乐于与人交往,较好的团队精神。
本人性格
开朗、谦虚、自律、自信(根据本人情况)。
作者为博思艾伦咨询公司大中华区总裁。谢祖墀博士有20多年从事管理咨询和公司高层管理的经验,先后任波士顿咨询公司全球副总裁、香港电讯公司执行副总裁和大中华区业务总裁等职
通过不断完善危机应对预案,对核心业务的保护、强化从事件中恢复的能力,可以使企业在今后的类似事件中有备无患
经济全球化不仅为产业间合作提供了纵深发展的机遇,也以其强大的传播力制造着“蝴蝶效应”――越来越多的区域突发事件迅速发展成跨行业、跨地域的危机:2003年,SARS使整个亚洲零售业与航空业损失数百亿美元;2006年,“熊猫烧香”病毒使许多中国企业的正常业务遭到严重影响;而2007年,针对中国产品质量的质疑更是使中国企业面临前所未有的危机。这些危及企业核心业务稳定运作的突发事件常常会导致严重的后果,这迫使企业制定危机应对预案,以保护核心业务免遭突发事件的破坏。
通过不断完善危机应对预案,对核心业务的保护、强化从事件中恢复的能力,可以使企业在今后的类似事件中有备无患,在有力保障自身利益的同时更维护了客户、投资者以及所有来自外部的“第三方”利益,着实巩固了企业的投资价值。在广泛的实践中,博思艾伦咨询公司(Booz Allen Hamilton)总结出制定危机应对预案、保护核心业务免遭突发事件影响的五个步骤:
步骤一:建立核心业务应对危机的组织架构。它就像一个指挥中心,在事中以及事后构建汇报与反馈机制,使电子通讯和交通运输等关键的联结渠道能够在设备管理、法务、损失控制和资源需求等相互协调的功能环境下保持通畅。值得一提的是,为确保管理架构的顺利实施,有必要通过个人签署协议将权责落实在每个主要责任人身上。此外,管理层往往会忽视另一同样重要的因素,那就是建立灵敏的信息沟通渠道,确保在第一时间将准确合适的信息传递给第三方人士,而不是被动地接受外界质疑。总之,只有将这些事项无一遗漏地融入业务可持续管理,决策者才能够洞察企业真正的冲击抵抗力,将业务中断的可能与损失掌控在最小范围。
步骤二:就各类事件对业务可能产生的影响进行分析。方法是从相关组织流程到产品供应链、区域市场、经营范围直至具体部门中逐步细化出需被列入计划的对象。在分析的过程中,管理层应基于现实情况确定资源投入预算,同时对业务恢复所需的时间和预期进行记录。这样便可以及早杜绝管理层因无从了解危机的覆盖范围而产生放弃的念头,或片面地将危机的应对全权交付某个下级部门。
步骤三:建立评估指标。为了使危机应对预案能够真正发挥保护作用,为其设置评估标准必不可少。比如说,所有新技术方案在运行之初都要预设其突然停工对业务造成的延误与损失,依此设置备份及候补方案。而更多情况下,这些评估标准将用来为企业在危机应对中的表现“打分”。这包括从重大事件中复原所需的时间,对事件从评估、汇报到应对所需的时间,员工对公司危机管理的尽职程度,以及预警中心从监测到传达所需的时间等等。
步骤四:实战演练。当企业具备了一整套应对危机的预案和恢复措施后,还需要通过实践,将这些机制有机地整合起来,以检测预案的效果并发现不足。最好的方法是“实战演练”,不定期地通过模拟突发事件训练各职能模块的应对措施和效率,在构建行动有序的同时更强化了企业在面对安全风险中最薄弱的环节。
[关键词]高职 法律课程 非诉讼法律实务
[作者简介]曹琳(1980- ),女,天津人,河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讲师,研究方向为民商法学。(河北 石家庄 050081)
[中图分类号]G64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3985(2014)06-0138-02
非诉讼法律实务是指除诉讼和仲裁以外的,包括常规法律顾问业务在内的各种民商事、经济法律业务,如法律尽职调查、各类合同的起草和审查、公司设立和改制、公司并购与上市、知识产权管理与应用、金融信托实务以及劳动人事业务等非诉讼法律业务的实践操作。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和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对非诉讼法律人才的需求越来越多。因此,作为培养应用型法律人才的法律高职院校理应针对这一市场需求,设立一个培养非诉讼法律人才的专业,至少应开设非诉讼法律实务课程。本文试图从非诉讼法律实务课程创建的实践中总结一些经验和体会,借以抛砖引玉。
一、确立教学目标和课程实施方案
教学目标是课程的纲领,任何一门课程在创建之初都必须首先确定其教学目标。非诉讼法律实务课程也不例外,教学大纲和教学实施方案的制定、教材的编写、教学模式的探索以及成绩考核标准等都要围绕着教学目标展开。高等法律职业教育的人才培养目标是按照社会对法律职业人才的需要通过理论教学和实习、实训等途径培养高素质、技能型的法律服务人才。高等法律职业人才的培养除了应重视法律基础理论知识和诉讼法律实务技能以外,还应重视非诉讼法律实务技能的培养。据此,非诉讼法律实务课程的教学目标应为:通过开展非诉讼法律实务教学活动,培养学生非诉讼法律实务操作能力,使学生毕业后能很快地适应各类非诉讼法律职业工作。
课程实施方案是课程建设的宏观框架,主要内容应包括:教学目的和教学要求,开设非诉讼法律实务课程的专业、班级和课程安排顺序,任课教师教师的职责,教学总课时和理论教学、实训教学的比例,教学设施、设备、教学资料和教材的准备,实训成绩的评定,等等。此外,还应制定课程标准或教学大纲,明确课程实训模式和实训指导方式、教学组织形式、学时安排及考核办法、教学内容以及教材和参考资料的选用等。
二、编写教材或授课讲义
基于三大诉讼法而编写出版的诉讼类法律教材比比皆是,而非诉讼法律实务教材却如凤毛麟角。因此,开设非诉讼法律实务课程,需要组织相关一线教师和实务部门的专家联合编写教材或讲义。编写教材所需参考的材料大致有以下三方面内容。
(一)相关法规、规章
从事非诉讼法律实务工作的人都有体会,由于法律规定原则性、概括性和稳定性,其可操作性往往不强,在实践工作中很难依据某一部法律来操作一项非诉讼法律业务。整个非诉讼业务过程中,几乎都是在和法规、规章、实施细则等下位法律文件打交道,而这也正是传统学校教育的弱点。因此,在编写非诉讼法律实务教材或讲义时,必然要参考众多的法规、规章和实施细则等。此外,还应通过相关实务部门、各类法律网站以及有偿的法律数据库等,广泛搜集、参阅各类法规、规章等,以确保教材内容的规范性、前沿性和准确性。
(二)相关类似著作
针对高职高专教学而编写的非诉讼法律实务教材虽然不多见,但与此内容相关的其他著作仍存在,如律师执业指导类著作、公司法律顾问类的著作、法律风险防范类著作等都有大量值得参考的信息和内容。在编写非诉讼法律事务教材或讲义的过程中,应通过图书馆、网络书店、实体书店等途径搜集相关书籍,加以研究、学习,汲取教材所需信息,丰富教材的实务内容。
(三)各类学术会议资料和培训资料
近些年来,非诉讼法律事务在实务部门和市场主体内部越来越得到重视,相关行业协会、中介机构、教育机构和政府委托管理机构,也都陆续开展形式多样的学术研讨会议和非诉讼业务培训,如公司高管法务培训、独立董事或董事会秘书法律培训、非诉讼律师专项业务培训、公司法律顾问培训等。这些会议和培训所使用和形成的各类资料和成果,都含有大量的非诉讼法律事务操作信息。高职院校在编写教材或讲义时,应尽可能多地搜集此类资料,以做参考和学习。
三、建立实训案例库和实训音像库
非诉讼法律事务课程是一门实践、实训类课程。此类课程在教学模式和方法上除了必要的课堂讲授之外,常常以实务案例的模拟训练为主,辅之以实案操作进行技能提高。因此,教学和实训中必须具备充足的实训案例资源,建立实训案例库是非诉讼法律实务课程的必要内容。为了避免案例内容的空洞或不切实际,案例库应尽可能地选用真实的案件材料,根据教学需要进行适当的改编。在这个过程中,就需要与工商管理部门、律师事务所、各类公司企业、各类市场中介机构等相联系,取得他们的支持和配合。
除了模拟实训之外,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让学生参加一部分实际工作,亲自操作相关实务内容是最好的实践方式,其次是带领学生到实务部门观摩、见习。但是,由于此类实践活动限制条件较多,因此,经常性地到实践单位现场观摩或参与实际操作是不现实的。为了保证非诉讼法律实践教学的有序地开展,有必要建立一个非诉讼法律事务音像库,通过有目的、经常性的录像观摩,让学生更为感性、更为直接地学习相关业务技能。音像库的建立,可以通过购买和录制音像资料来实现。
四、制定成绩考核评定标准
非诉讼法律实务课程是独立开设的一门实践课程,在教学模式和实训内容上都不同于传统课程,因此,在学生成绩的考核评定方面,也应有一个独立的标准。与理论课程所采用的卷面考试不同,非诉讼法律实务课程教学质量的考核主要是看学生是否掌握了相关非诉讼法律业务的操作技能,相关法律职业素质是否得到提高。这就要求在制定成绩考核评定标准时,应重点对学生实训成绩进行分项评定,减少甚至取消试卷考试的考核形式。
非诉讼法律事务课程成绩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实训态度、仪表和举止,团队协作精神和实训纪律,法律实务知识掌握情况,相关法律业务技能表现,法律文书和材料的写作等。总之,学生的实训成绩应综合其工作态度和法律业务操作技能两大方面来加以考核。具体而言,主要可从以下四个方面加以判断:(1)在教学过程中,学生是否已认真完成指导教师布置的各项任务,同学之间是否有互相配合,是否遵守实训纪律,是否爱护实训设施、设备和卷宗资料,对需要保密的案卷内容是否能够保密等。(2)在模拟实训操作中,各自的表现是否符合自己的角色要求,是否能够掌握模拟角色应当掌握的法务常识和业务操作技能,是否基本胜任角色岗位。(3)模拟实训结束后,各角色提交的法律文书和实训材料是否符合要求的格式,内容是否全面、精练,能否达到办理相关非诉讼法律业务的目的。(4)学生是否积极参加校外实习、实践,是否听从实践单位指导教师的指导并较好地完成实践任务,是否获得实践单位或实践指导教师的好评等。成绩不宜采用百分制,应综合学生的各方面表现,按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五档记分。
[参考文献]
[1]冯军.试论法律实训课程及其结构与体例[J].教育与职业,20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