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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20世纪60年代法国著名社会学家孟德拉斯提出了法国“农民的终结”的认识观,以后20年法国城市化与农业发展的进程证实了这一结论。当代中国正处于都市化的发展阶段,未来的20到30年间面临着“都市社会的来临”和“农业社会的终结”的考验,城市数量将从目前的600多座发展到1300多座,城市人口将从目前的占全部人口的30%增加到65%,将有5亿多农民走进城市。这是人类发展史上的巨大的社会变迁。当代中国正面临着全新的社会变迁与人口迁移格局,使传统都市化的模式与农业发展理论受到挑战,因此,总结、分析、认识人类社会及未来中国都市与乡村社会结构变迁的趋势,对于中国都市化道路及乡村变迁的模式选择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都市农业/结构性农业/都市化
【正文】
法国社会学家孟德拉斯在1964年出版了《农民的终结》一书,他在这一著作的开篇指出:“二十亿农民站在工业文明的入口处:这就是20世纪下半叶当今世界向社会科学提出的主要问题。”(注:[法]H·孟德拉斯著、李培林译:《农民的终结》,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1年版,第1页。孟德拉斯是巴黎第十大学社会学所所长、法国科学研究中心农村社会学研究组负责人和法国应用社会学协会主席。)他在20世纪60年代就论证了法国都市化过程中的都市与乡村差异缩小的发展事实,到了20世纪80年代,法国社会结构的变迁证实了孟德拉斯的观点。在《农民的终结》一书出版20年后的1984年,作者在为该书新写的一个《跋》中说:虽然法国还有农业劳动者,但是他们已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的农民。孟德拉斯认为,《农民的终结》一书是给在法国存在一千多年的农业“文明的死亡证明书”。他还很感慨地说:“对另一些人来说,我是农民的陈旧价值的怀旧歌手。宣告农民的终结在读者中引起怀旧的伤感:尽管作者努力做到像他自己希望的那样‘科学’,但他永远无法控制他在读者中激起的感情共鸣。”(注:[法]H·孟德拉斯著、李培林译:《农民的终结》,第297-298页。)
当代中国正处于都市化的发展阶段,在未来的20到30年间,中国的城市将从目前的600多座发展到1300多座,城市人口将从目前的占全部人口的30%增加到65%,将有5亿多农民走进城市。特别是随着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推进,西部民族地区的城市化进程也必然加快。这是人类发展史上的巨大的社会变迁。要想让农民富有,就必须减少农民,这已经是发达国家成功的经验。中国的都市与农村正面临着全新的社会变迁格局,传统都市化的模式与农业发展理论正面临全新挑战,因此,总结、分析、认识人类社会及未来中国都市与乡村社会结构变迁的趋势,这对于中国都市化道路及乡村变迁的模式选择是具有非常重要意义的。
一、传统农业社会的终结是都市社会结构变迁的真正结果
在当代中国特定的社会经济形态转型与都市社会结构变迁的过程中,中国社会变迁主潮集中体现在都市化和都市现代化的进程之中。事实已经证明,只有使亿万“乡村人”转化为“都市人”,才能使中国在完全意义上实现现代化。因为所有的现代化都取决于人的现代化,而“乡村人”转化为“都市人”是塑造社会整体意义上的现代人群体的前提。“处在现代化进程中的社会成员,为符合其作为职业者和选民的角色,他们必须变成有良好教育的、积极的、灵活的、有成就意识的人、从‘传统的人’过渡到‘现代的人’”。(注:[德]沃尔夫冈·查普夫著,陆宏成、陈黎译:《现代化与社会转型》,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8年版,第143页。)很显然,停滞不变、封闭的乡村社会几千年的历史证明,在乡村社会结构中是不可能完成从“传统人”到“现代人”的过渡的。
目前中国还是一个农业大国,而且农业属于农村,而不是农业属于工业或都市。因此中国的现代化必须走改变农村社会结构和农业经营结构的道路,即创造与都市社会结构变迁及都市化进程相适应的、与现代市场经济关系相适应的“都市性结构农业经济”的模式。而要创造这样的模式,必须首先改变农村人的生存方式、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这一过程的目标和结果形式即为都市化和都市现代化,而其外在表现形式就是亿万“乡村人”向“都市人”转化。
孟德拉斯在他的《农民的终结·导论》中说:“19世纪的社会科学表明,它们对乡村的事物的不了解令人惊讶。它们的分析和解释的努力都是针对工业经济和都市社会的。”这一论述完全可以用于当代中国某些社会科学领域,不仅对都市缺乏了解,而且对中国农村更少了解。我们可以这样设问:21世纪中叶的中国现代化是以农村为标志,还是以都市为标志?这一设问在当代的现代化理论来看似乎有些怪异之嫌,但事实上,这正是中国当代社会结构变迁理论缺少的一个重要视角。如果在21世纪中叶中国农民仍占全国人口的80%,中国就不可能实现整体现代化。比较而言,西方学者在这一问题上是有明确认识的:“农民是相对于都市来限定自身的。如果没有都市,就无所谓农民,如果整个社会全部都市化了,也就没有农民了”。(注:[法]H·孟德拉斯著、李培林译:《农民的终结》,第2页。)这一认识观的最终结论应该是,人类社会未来的现代化的结果应该是有农业工人而没有传统意义上的农民。换一个角度来说,没有都市化和都市现代化,就不可能有社会发展意义上的现代化,乡村的生活方式与生产格局不改变,即使达到某种较高收入指标,也不能称为是现代化。
面对当代中国都市社会结构变迁中的种种社会问题,我们清楚地看到这些问题的发生与存在与城乡差别的存在和扩大有直接关系。要正确认识中国当代社会结构变迁的问题,必须认识、研究当代中国乡村的农民问题,必须注意研究中国农村社会结构中的深层次问题,只有从典型的传统农业社会的乡村经济关系出发,充分认识传统农业社会结构的负面功能,才能真正揭示“农民的终结”的重大意义和最根本原因,认识都市化和都市现代化是社会结构变迁的结果和过程的深刻意涵。当代中国农村所保存的传统农业社会的特点内涵非常复杂,在此仅举其比较牢固的传统意义上的负面社会因素,大体有五:
1.宗法血族关系对旧传统的传承。传统农业社会“是建立在自己社员的血统亲属关系上的”。(注:马克思:《给维·伊·查苏利奇的复信草稿》,《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9卷,人民出版社1963年版,第434页。)这种宗法血族关系的最大特点是:维系社会旧意义上的亲情关系的发展,并为封闭性经济与社会关系的存在创造条件,使旧的文化习俗得以传承。中国传统农业的宗法血族关系从原始社会就已经开始,在西周时代通过政治血缘宗法关系进一步强化,在三千多年的时间里虽然发生多种变异,但其“基本内核”没有变。当代中国的河南、山东、湖南、广西、河北、山西等省份的一些比较落后的乡村,宗法关系仍然发挥着重要作用,并有某种程度的新发展趋势。在经济发达地区如江苏的苏南地区,宗法关系直接介入经济和政治领域,在某些地方和企业形成家庭经济体系。宗法关系在乡村的外部表现形式有村落的同姓化、亲缘化,而且具有游离于政权之外的权力。宗法血族关系在农村主要功能有:其一,保证了封建伦理习俗的延续;其二,维护了传统文化与观念,如在婚丧嫁娶中旧的传统的文化与行为在一定程度得以强化实施;其三,在积累旧文化中,创造新的愚昧抵制科学创新和科学传播;其四,与文明社会的法权相抗衡;其五,用传统家庭血缘的方式参与企业管理和市场竞争。当然,当代中国户籍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强化了这种关系。
2.生产要素简单化和低层次化使农村缺乏突破自我的“文化力”。传统农业在发展过程中,之所以表现了在低水平上循环的特质,主要就是生产要素的简单化。即:(1)土地;(2)简单生产工具如锄头、犁等;(3)劳动力大多数没有受过良好教育。在中国农业发展的几千年中,上述3种要素几乎没有发生变化。直至21世纪初,在中国还有一些乡村仍保持典型的传统农业的生产方式。在生产经验的传承方面,有关农业生产知识仍然是以“习得”的方式获得。在这一点上,资本主义的农业发展与传统的农业社会有着巨大的区别,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说:“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重要结果之一是,它一方面使农业由社会最不发达部分的单纯经验的和机械地沿袭下来的经营方法,在私有制条件下一般能够做到的范围内,转化为农艺学的自觉的科学的应用。”(注: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人民出版社1974年版,第696页。)
3.传统农业社会生产形式的单一性导致社会结构的封闭性和社会结构变迁的某种停滞性。这种停滞性表现为生产形式固定化、文化活动的单一化、消费方式的低层次化、主要农业产品单一化和农业产品在某种范围的生产非商品化,在当代中国的一些地方还存有以物易物的现象。这种停滞性在西方学者眼里是“乡村什么也不创造,它的一切都来自都市,服装、习俗、歌曲”,孟德拉斯还加上“机器和技术”。在很多传统的农业社会关系中,都市的文化是远离他们的,是被现代都市文明遗忘的角落。从社会的开放结构来看,凡是不发达的经济都是封闭性经济。而任何封闭性经济关系,都不存在高级的生产要素和产品流通。最重要的是在封闭的农业经济中,多数人收入等于产值。
4.小规模农业经济形成多重不平衡性与不稳定性。当代中国农村发展的不平衡性是一个基本常识,从理论上讲,不平衡是具有必然性的,但对于中国农村的不平衡“点”应该寻找。经济发展不平衡的最深层关系是,有些地区不能维持自身的发展已经是一个长期现象,如有的地区年年发生灾害,不仅自身不能养活自己,而且使得发达地区有很大一部分农业产品和其他商品成为“社会救灾产品”,这种不平衡在市场经济关系中还有继续发展的势头。沿海与内地农业差距指数在1952-1989年间从0.99上升到1.36。几十年中虽然有比较大的波动,但总趋势是差距越来越大。(注:参见李若建:《建国后沿海与内陆发展差距展望》,《未来与发展》1992年第1期。)在多重的不平衡中,应该更多注意的是农业劳动投入的不平衡。因为传统农业的生产形式与内容的单一性,必然出现“农隙”。(注:“农隙”伴随中国传统农业,已经存在了数千年。见《左传·隐公五年》。)“农隙”存在的主要原因之一就是农业规模小,单一的生产形式使农业本身没有深加工,农业劳动忙闲不均。农闲时,大量没有专业技能的农业人口涌向都市,造成都市社会结构变迁中的最大问题。
5.传统农业技术含量低及教育程度偏低所形成的价值观的低层次化。低教育的农业人口呈强劲增长趋势,而农业劳动力人口在总人口的比例中长期不变,因而造成传统农业社会的“均衡经济陷阱”。在土地数量不变的情况下,农业人口增加形成对社会经济发展的总的压力,虽然社会财富总量年年增加,可是社会平均财富呈递减趋势。在这样的条件下,有几个必然的社会矛盾现象:(1)农业人口持续增长与数量不变的土地之间的矛盾,农业劳动力必然出现剩余。21世纪初中国农村将有3亿左右劳动力从乡村中游离出来,如果都市不能有效地涵容农业人口,将形成一个十分特殊的社会问题。(2)人均产值下降与消费增加的矛盾。(3)传统农业社会农业人口收入波动有时趋向“最低生存费用线”,新增加的农业劳动力不能创造有效维系生存的产值。
综合传统农业的特点,我们可以看到传统乡村贫困的根源:(1)农业经济体内劳动力过剩;(2)低层次的生产力造成生产形式的固定化;(3)农业劳动力处于不充分就业或隐性失业;(4)农业土地数量在工业化和都市现代化中减少;(5)由低收入、低消费决定的教育低下,使科学技术没有有效传播的载体。
传统农业本身就是一个造神的机器,传统农业社会结构所体现的宗法关系、封闭性和低教育的群体更容易创造迷信和不发达、不完善的多元宗教形式。粗略统计,在中国传统农业文化运行的几千年中,为后代创造了近三百种“神”,还不包括少数民族和各种单项崇拜“神”以及现代各种“功”所创造的“神”。当代社会经济形态的转型,使富有与贫困的群体并存,发展机遇与新风险共在,人们的祈富心理千姿百态。为满足侥幸致富心理,为了达到某种低文化群体偏执的心态要求,传统农业文化中的各种“神”又应运而生。而且颇具现代意义的是,在都市里那些“通易经”、“懂天命”的人,多来自教育落后的没有受过正规教育的个体农民。(整理)
在传统的乡村里,土地被视为惟一的财富。是的,土地是财富,而且是十分重要的财富,但是它不是社会惟一的财富,更是一个可以运作使之增值的具有多种功能的财富。把土地视为仅有一种功能,这一观念和心态所表现的本质是缺乏“资本观念”和资本的再生产观念,与传统农业的“重农抑商”思想异曲同工。这种文化心态还有“君子应安贫乐道”、“守穷”等“守道”的文化内涵。把土地视为惟一的财富而不是把它视为资本,还因为缺乏科学知识。事实上,这一心态是与中国的传统农业伴生而来的。在贵州某山区,世代以耕种土地为业。20世纪80年代后期,这个地方修水库,村庄周围的土地大批被淹在水下面,一部分剩余土地在隔水库相望的对面山上。这里的农民没有因水库而改变原有的生活方式,而是用传统方式造一只小船,每天用小船装上牛,到对面的山上去耕种土地,生活十分贫困。当一些科技人员到这一带考察时发现,可以转化为货币的山货特别多,而且只要这里的农民能够在水库里养鱼或打鱼就会变得很富有,可是在当地农民眼中,能让他们活下去的只有土地。事实上,自古以来,单纯依靠土地生存的民族,都是长期处在“匮乏经济”条件之下的民族。对土地的眷恋蕴涵着传统生活方式对人走入新的生活方式的羁绊。在广西贫困山区,尽管自然条件十分不利于人的生存与发展,而且使人只能维系最低生活水平,可是让当地居民从山上迁下来时,却很艰难。
“二元社会结构”理论创始人W·A·刘易斯在描述“二元社会结构”的一般特征时说,社会中既“拥有雄伟的建筑物、自来水和交通之类的现代都市”,又有“大量生活在完全另一个世界的乡下人。资本和新思想并非稀薄地分散在整个经济中,它们高度集中在若干点上,并由此向外扩散”。(注:[美]W·A·刘易斯著、施炜等译:《二元经济论》,北京经济学院出版社1989年版,第8-9页。)中国“二元经济结构”的突出矛盾,就是一部分农业人口自身不能养活自己——“产出小于消费”,造成中国长期以来一部分农业劳动力“就业不充分”或是所谓“剩余劳动力”群体,他们必然要从不发达的农业游离出来走进都市。资本主义在其发展过程,迅速地甩掉了传统的农业生产方式,而社会主义在向市场经济迈进的过程中,怎么能以小农经济为依托来发展社会经济呢?这是一个值得我们注意的问题。通过人口流动历史规律和现实流动农业人口的行为分析,某些地区因农业经济发展呈衰退趋势而出现的农业游离人口,其流动具有盲动性,其负面影响也特别大。有关资料统计,中国还有数千万农业人口没有解决温饱问题。这种情况决定了中国农业人口的大流动必然存在。农业人口流向城市的必然性,有很多相关理论进行证明,比较流行的是“推拉理论”(push-pulltheory),即城市生活方式作为一种拉力,而农村的贫困作为一种推力,只要城市与乡村的对立存在,这种农村人口向城市的流动就必然存在,而其更深层次的原因是生活方式的吸引。因此,减少农民便是一个民族国家的兴旺之路,(注:参见周大鸣编著:《现代都市人类学》,中山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185页。)必须寻求一个适合中国国情的解决农民出路的途径。
二、“都市性结构农业经济”的构建
孟德拉斯对社会主义国家的农业发展提出这样的问题:“令人奇怪的是,生产土豆和肉食品,似乎比制造火箭和卫星更为困难。”(注:[法]H·孟德拉斯著、李培林译:《农民的终结》,第7页。)从其科学属性来说,生产土豆与制造卫星缺乏严格的可比性,但是至少说明,资本主义在解决农业问题上,走了一条与社会主义完全不同的道路。即在资本主义发生初期,就通过农艺学及相关科学的发展,把农业作为科学与工业进程的一部分。
中国的农业在人类文明之初曾是最先进的,但是,在纯粹农业发展数千年后,农业仍然作为一种独立的经济结构而存在着,面对世界范围的工业化进程,中国农业没有汇入工业的发展之中,而是与工业“滞后式平行”的方式循着“两条轨迹”发展着,这是中国农业之所以落后的最根本原因。就农业本身而搞农业,这一方式在中国奉行三千多年。但是,在现代社会把农业置于工业发展之外,作为传统的国家“两部门经济”的存在形式,使农业只能是处在一个低水平上循环进化的过程中,而不能产生“质”的飞跃。一个十分清楚的逻辑关系是:中国实现现代化必须首先改变都市与乡村的人口比例使更多的农业人口走进都市生活都市社会结构变迁加快提高都市化水平使更多的农业人口实现文化心理结构的现代化创造都市性结构农业经济体系这一社会与经济结构性转型过程与改变生活方式、生产方式相辅相承最终使“乡村人”成为“都市人”。马克思在一百多年前就曾预言东方社会的历史是乡村都市化。乡村都市化就是要消灭城乡差别。没有了城乡差别也就没有了传统意义上的乡村,也就没有了属于乡村的农业。为此,应该创造并选择“都市性结构农业经济”的发展方向,这才是中国真正的希望所在!
中国农业一直游离于商品经济之外,虽然沿海都市及地区的农业在近代以来有一部分开始踏入简单商品经济关系中,但是始终是处在“商品经济的边缘”。现代社会的发展,使农业已经不可能成为“独立靠天生存的自然系统”,而应该是通过市场经济关系,依靠工业与高科技为发展基础的经济系统。如果能确立这样的认识前提,中国农业社会的转型才不仅仅是站在都市社会之外,而成为都市社会转型的“不大转动的”。
近几年来,由于市场关系中人们对效益最大化的追求,加之工农业产品价格比不合理,相当一部分农业劳动力“弃农经商”,这种情况在发达地区有,不发达地区也存在。发达地区的农业劳动力所认识的是工商业的低投入高产出;不发达地区的农业劳动力所认识的是自身的“比较贫困的概念”。从理论与实际需求的关系来说,越是发达地区,越需要良好的农业条件作为其发展、生存的前提。因此,无论本质关系上还是理论认识上,加快都市社会结构变迁,加快都市化进程和水平,是在整体上转变中国农业社会的经济与社会结构关系,使中国步入现代化的决定性因素。
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摆正农业与都市工商业发展关系,尽快使农业形成“工业农业模式”。其基本的理论认识及方式选择应该遵循这样的原则:
1.都市社会结构变迁最终是以实现城市化和都市现代化为目标。加快社会整体的城市化、城镇化水平,以城市化为中心构建农业经济,形成四种模式:一是大都市圈经营性农业经济模式,如上海地区的农业,可称典型的大都市农业;二是都市经营性农业经济模式,主要指大中城市郊县农业,可称为都市所属农业;三是城镇经营性农业经济模式,可称为城镇农业经济;四是商业性农业经济模式,可称为规模性的商业农业经济,以各种各样的农业经济公司、农业经营的服务公司和托拉斯为其主体形式。这些可归结为一个总体概念,即“都市性结构农业经济模式”。这一目标的发展指标之一,是在未来50年内使中国的大部分地区的都市人口占整个地区人口的50%以上。
2.为了适应发达地区都市的高速发展,发达地区应该尽快形成规模农业。规模农业是工业化、机械化发展的基础和结果,没有规模农业,中国的经济就不会有持续的发展能力。
3.要尽可能地加速农业的商品化和经营集团化、托拉斯化的进程,并形成专业性农业经营模式,至少在发达地区可以首先实行这一经营形式。使经营土地的人成为懂得商品经济规律,懂得高科技的社会群体。这样可以少走资本主义初期走过的弯路,使农业生产者不仅是农业经济的生产者、创造者,而且也是都市经济的创造者和生产者,同时又是都市生活方式的享受者。正如孟德拉斯所说:“当农业劳动者不再把自己作为生产者,并开始考虑自己的生产销路时,他的整个世界都改变了。种地养家的农民和满足消费者需求的农业生产者具有完全不同的视野。”(注:[法]H·孟德拉斯著、李培林译:《农民的终结》,第175页。)
4.创造都市型结构农业。值得理论界思考的是,当代中国农业的发展,不能是再用传统农业方式创造新的传统农业,即用落后创造新的落后。有些学者仍然在用传统的方法指导现代农业,甚至用现代的方法装点传统农业,这犹如在一双传统的“三寸金莲”上绣上现代符号,或者是在“三寸金莲”上装上一个集成电路,但是,让被束缚的“三寸金莲”腾飞是根本不可能的,必须打破旧的结构关系,创造新型的结构与功能,才能使传统农业走向新生。在与西方发达农业比较中,寻找一个可以参照的模式,把中国的农业放在都市经济的结构框架中来发展,最终把农业转化为工业的生产形式,而形成有持续发展能力的“都市性结构农业经济模式”。
中国都市社会结构变迁,必须创造合理的区域经济发展结构,并构建布局合理的区域发展中心,即区域“发展极”,使都市社会结构变迁与乡村的社会结构形成区域性社会协调机制,并使之成为一个有机的社会系统工程。应该说中国区域性社会结构变迁,在改革开放的深化中,取得了可喜的成就,新的地域社会结构关系正在形成,社会整体的协调发展越来越受到专家学者和各级政府的重视。长江三角洲经济区、珠江三角洲经济区、长江经济带等都在以其特有的功能发挥着作用。但是广大的没有区域发展中心——“发展极”——的农业地区的发展没有政策性的说明。当前的中国乡村迈向现代化,应该注意区域社会经济协调发展的中心性原则,即在政策上创造区域性“发展极”是中国农业经济及乡村的特殊需求。小城镇的发展,是中国农民的出路之一。但是,事实证明不是所有的小城镇都能够自然发展并形成一定规模的都市,因为有相当多的小城镇与都市并行了数千年。中国乡村都市化的理论问题,应该走出原来的理论误区,很多小城镇不具备“累积循环因果原理”,因此相当多的小城镇,只是在原有水平上“停滞维持发展”,不增长,也不扩大,进而不能形成有力而合理的地域生产力布局。所以,有的地方经济发展长期停滞不前,也与地域结构的生产力布局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只有处于一定条件下的小城镇才具有都市的“循环累积”发展的功能。在中国的学术界有人把工业化和都市化严格区别开来,西方学术界把都市化与工业化看作是“有区别的同一过程”。从现实比较中可以看出,这两者是互为因果的过程,小城镇要成为都市必须具备多重条件,虽然学者对这些条件的认识不一,但有一点是起着重要作用的,即在大都市经济辐射圈——区域“发展极”的功能覆盖下,小城镇发展为都市的速度要快得多。因此,在一定区域内,不是所有的小城镇都能成为都市,只是其中区位条件比较好的城镇才能发展成为都市。无论是中国历史上小城镇的发展,还是当代中国小城镇的发展都证明了这样一个道理。区域经济与社会的“发展极”,是地区经济结构与社会关系的集中体现,一个区域性的经济结构是否合理,主要表现形式之一就是区域经济社会与区域“发展极”的合理关系。“发展极”作为都市群的主体部分,往往是一定区域最新成果和创新集团的发展区,往往是一个都市群的创新区,经济发展最前沿区,有着某种示范作用,必然会不断地向市场推出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而且还在不断地创造着新的市场、新的组织、新的管理体制及新生活方式等,只有小城镇成为大都市区和大都市带的结构构成部分,区域社会结构的整体变迁与现代化才能够真正实现。而都市社会结构变迁及社会结构在区域空间意义上的扩张,就是各种各样的小城镇能够成为都市生活方式的一部分,通过都市社会结构变迁,创造“乡下人”走进都市的社会机制,创造抛弃旧传统的文化心理结构的新发展空间。
三、都市社会结构变迁及“农民的终结”意义上的都市化战略与对策
全方位实现城市化,这是中国现代化的一个必然结果和过程,为“乡村人”转化为“都市人”提供有效生存空间是超前战略的认识基点,也是未来中国能够出现大众消费社会关系的前提。经济发展的规律告诉我们,大中小城市应根据所处的条件实行全方位发展战略。国际上许多都市研究机构的统计材料证实,都市经济的集聚效应是以规模发展为特征的,我国没有理由来控制大都市的人口与发展规模,更何况超级都市的再发展既是可行的也是现实的,上海浦东的开发拉开了大都市再发展的序幕,从而也在一定意义上否定了“控制大都市的发展规模”的理论模式。中小都市更应以特有的政策集聚人才、聚集人口,发展自己,扩大规模。在这一全方位的发展中,使中国的农业人口能够在科学的规划下,以有序的方式达到人口合理分流的目的,而不是让农业人口盲目地单纯地涌进大都市和特大都市,这关系到21世纪的中国经济发展战略问题。
从可操作的意义上看,中国农民出路的措施性思考可以有这样的选择:第一,二千多个县城(含县级市)中的1/3或2/3,在未来30年可以有计划地增加5万-10万以上的人口;在江苏的县级城市中,目前为十几万人的,可达到40万-50万人口;广东沿海一带的有些县城可超过百万人口。这一层次的集聚在全国将可吸收1亿-2亿的农业人口。第二,全国所有建制镇,在相对区域内根据区位优势,规划其主要城镇,使其成为小区域的“发展极”。保守估计,在未来30年中,其中若有1/3城镇发展成3万-15万人口的小城市,那么将有1亿-2亿人走向都市生活方式,从而使中国的“乡村人”的生产关系和文化生活水平产生一个质的飞跃。其关键是我们能否在政策上给予规定和管理。城镇与乡镇人口的增加在理论上等于使农民就地生存,就近集聚,集约生产,从而形成有中国特色的乡村人口生活方式都市化和城镇化。第三,全国现有不同类型的建制市近700个,几乎所有的市都出现了大量增加人口的趋势。在近30年中,一部分较大都市新增人口达50万-100万以上。从历史发展的进程来看,在未来的30年中,其中有2/3的都市若增加50万人,都市人口可多增加2亿多,从现代都市发展的涵容能力来看,这也是十分保守的估计。而对提出建成国际化大都市目标的都市来说,应该创造新型的“都市化区”和都市群,而这样的“都市化区”人口不能低于500万,才能体现都市地域生产力最佳效益。如果有20个500万以上人口的“大都市化区”,就可以吸纳1亿人口。
这一设计思路的科学依据是,既然都市化和都市现代化是不可避免的,既然现代化是都市化的一个结果,就必须对未来30年走进都市的人口进行设计。阻挡是没有任何意义的,这种设计就是通过政策与制度投入,对农业人口走向都市进行“区位细分”,使未来4亿-5亿农业人口走向都市成为一个有序化的过程。
都市要能够涵容农业人口,其前提条件是必须加快都市社会结构变迁过程,深化都市社会的生产与生活的分工,使都市目前的以第二产业为主的状态,尽快转向以第三产业为主的经济结构。
当代中国正处在社会经济转型的农业文化向工业文化变迁的过程中,落后的农业生活与生产环境必然产生相对落后的文化心理结构,而这正是中国四个现代化的主要阻力之一。消除这一“阻力因”只有把亿万中国的“乡村人”变成“城镇人”、“都市人”才能使中国人口中的大部分人——“农村人”——在社会变迁中最终找到自己生存的位置,别无选择。
对乡村人变成都市人,在孟德拉斯研究视线中已经清楚地看到,他在20世纪60年代法国农村时看到“在很多地区,工人一农民越来越多。那儿的工厂派客车到方圆50公里开外的地方‘收集’农民,接送他们上下班”。到20世纪80年代他又对农村的现状进行研究,并提出了新的解释,他指出20世纪80年代的法国:“通讯和交通的发展改变了乡村社会规模:中等规模的标准从方圆1-3平方公里过渡到10-30平方公里。与此相随的还有结构的变化:构造经济生活、社会生活和政治生活的不再是地界和辖区,而是通讯和影响网络,作为这些网络中心的城镇和小都市被并入乡村系统。”他的这一观点与在《农民的终结》一书的前几章中已经论述的贝尔的观点颇为相似。在20世纪80年代的法国,“乡下人享有都市生活的一切舒适,统计数字表明,在巴黎人、都市人、郊区人、小都市居民和乡下人之间,已经不像20年前那样具有系统的差异”,所有的家庭都有现代化电器和小汽车,而在某些方面在原乡村地区的居民还有优势,如住宅空间和冰柜比都市中心区居民要大得多。他认为“乡下人享有都市的一切物质条件和舒适,从这种意义上说,他们的生活方式都市化了。这种生活差距的消除是在70年代完成的。作为逆流,一些异型的生活形式出现了”。(注:[法]H·孟德拉斯著、李培林译:《农民的终结》,第284、300、301页。)
与其说美国、法国等发达国家已经是一个郊区化的国家,不如说是一个都市化普及的国家。中国的都市与郊区的社会结构和农民生活方式虽然都在发生变化,但与美国的郊区还有着本质的区别,距离法国式的农民终结还相差甚远。孟德拉斯提出“农民的终结”说明了这样一个规律,这个规律就是都市化必然促使人类社会生存方式、生产方式等所构成的都市生活方式的进化,即都市社会结构的变迁,在这个变迁中,农民必将成为过去。在都市社会结构的扩张中,人类社会地域不再分成两块,一块是农村,一块是城市,而是由都市型生产与生活方式取代农村型的生产与生存方式。以新的交通方式和通讯方式使农村复兴,这种社会结构变迁对某些国家和民族来讲还较为遥远,而有些国家已经实现——传统的农业生产方式改变了!传统的农村生活居住方式改变了!人们通过现代交通工具与现代通讯工具共享都市生活方式。都市的集聚不以人口的集聚为最终方式,而是以交通方式与联系方式的现代性为第一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