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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食品安全法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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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食品安全法

第1篇:最新食品安全法范文

关键词:南京市;食品市场;食品安全法;现状

中图分类号:F407.8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12-0-02

食品安全是新时期党和人民政府的重点核查部分,是国民经济发展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保障。在中国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大背景之下,在我国新行政管理改革将食品和药品单独提取出来并加大监管力度的政策笼罩下,规范食品市场、加强食品市场稽查和保障食品安全是我国质检、工商等行政执法部门的重要职责。南京是我国的东南重镇,是中国东南部最重要的小食品集散地和食品自由批发市场。自2009年新食品安全法颁布以来,南京的食品市场状况发生了较大的改变。本文基于对南京市食品市场现状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探讨了《食品安全法》在南京市的贯彻与落实情况,以期为规范南京食品市场、促进新食品安全法对南京食品市场的约束力而献计献策。

一、南京市食品市场现状探析

要深入了解南京市的食品市场现状,应从了解南京市的食品分类和了解政府部门对南京市食品市场的监管数据入手。基于此,笔者前夕对南京市的食品市场进行了一次调研活动,现将过程与结果列示如下。

1.调研

①研究目的。了解南京市食品自由贸易市场现状,对照中国现行《食品安全法》,对南京市的食品市场进行综合评分。

②研究对象。将南京市的各大中型超市、食品交易市场、生猪交易市场等纳入调研范围,深入了解食品的生产和销售情况;此外,将消费者纳入调研范畴,听取消费者对南京市食品市场的综合评价。

③研究方法。笔者运用了两种研究方法:第一,深入一线了解实际情况,听取超市负责人、个体食品经销商、食品批发零售商和消费者等对南京市食品市场的评价;第二,采用电话预约的方式了解南京市偏远辖区食品销售商家和消费者对南京市食品市场的评价。

④研究结果。通过对南京市各区食品市场的调研,笔者对南京市食品市场的现状总结了三点。

第一,问题体现在了对小型或个体食品生产、加工和代销点的监管和查处力度不足,有些生产、加工或代销点往往没有固定的营业场所,流动性大,为行政执法部门的监管造成了很大难度。

第二,对食品市场监管的网络覆盖不完善,有些区域存在着空当,同时也存在着监管时段的不合理现象。如周六、日和晚上时段的监察力度不足往往会给一些流动食品摊点制造机会,加大风险隐患。

第三,与干货、酱菜、调味品等食品类型相较,快消食品的风险隐患更大,如街头一些流动摊点制作的烧烤、鲜榨类食品,小食品存在着大隐患,对于行政执法部门而言这是不容忽视的。

在调查中,笔者以食品的理化指标、生产日期、质量等级等等为评价标准,而综上数据显示,南京市各区域食品市场的食品安全状况不容乐观。其中,苯甲酸、苯甲酸钠实测超标的食品经营商家占南京市各区食品经营商家总数的24%;果菜市场农药残留率占南京市总果菜市场比例的6.8%;无生产批次、过期和无质量等级的食品占南京市总食品市场比例的2.3%。从表面数据来看,不合格食品在南京市还是仅占据少数的。然而,即便是2%的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也会给无数个家庭健康带来极大的风险。因此,结合数据,笔者认为加大对南京市食品市场的监督力度已刻不容缓。

2.南京市食品市场运营的主要特征

南京市依山靠水,地理条件优越,生态资源丰富,是中国的东南重镇。在多年的建设发展中,南京市的食品市场运营已趋于成熟,汇集于本市辖下乡镇以及四面八方的食品成品和原材料每天都源源不断的涌入市场,目前已形成了产、供、销一体化的产业链结构。宏观来说,南京市食品市场运营的主要特征体现在两个方面。

第一,外产内销,各类食品都是由乡镇、农村或南京周边地区乃至全国其他省份所生产的,集中在市内各大、中、小型食品市场销售。

第二,各类食品均衡分散于南京市的各区域,按营销类型划分,食品批发和食品贸易市场占全市食品市场的60%以上份额,超市和食杂店销售的食品大多以速食为主,食品有包装和生产信息,易于发现风险和查处,占全市食品市场份额的40%。

3.整合分析

从整体来说,南京市食品市场现状不容乐观。其主要特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首先是消费者的市场观念淡薄。在调研过程中,笔者咨询了30位消费者。其中,有24名消费者表示对我国现行食品安全法不了解;4名消费者表示了解一二;2名表示了解。进而,从食品质量投诉方面来看,南京市工商、质监等行政部门每年接到的食品质量投诉仅占全省的3%。这充分暴露了南京市行政部门对食品安全法的宣传问题。

第二,从一些正规经验的商家了解到,近年来政府行政执法部门加大了对食品市场的监管力度,尤其在2009年新食品安全法颁发并实施后,南京市行政执法部门多次打击不规范的食品市场,在确保食品安全法实施的过程中取得了较大的成就。然而,商家反映的另一个信息也是值得我们关注的,近两年来人们反映一批即查处一批,而与正规食品经营商家没有利益冲突的,大多是批发到乡镇的一些食品经销点却始终保持着正常经营,这就说明了行政执法部门对市场的监管力度还不够充分,只能依赖人们的举报。

第三,南京市食品市场规范化运营的根源在于食品生产厂家,但从整体来说,南京市行政执法部门仅能从市面食品营销状况来打击食品违法经营,对生产源头的打击需联合多个部门,这就造成了新食品安全法的实施困难。当前的状况是,打击一批,随即冒出一批,打击力度大,隐蔽经营多,难以从根本上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二、从南京市食品市场现状看食品安全法的贯彻与落实

从南京市食品市场现状来看,行政执法部门对新食品安全法的贯彻落实并不够充分。那么,应如何改善这一状况,或者说,应如何将《食品安全法》作为一项纲领文件来渗透,来强化落实?笔者认为,基于南京市行政执法部门视角探析,我们应首先全面了解新食品安全法的细则,充分掌握食品安全法的内容纲要;其次合理把握《食品安全法》的文件精神,将《食品安全法》作为一项评价标准,来评价南京市的食品市场,规范市场运营,加强对市场的监督与管理。

1.新《食品安全法》的优势与不足探析

我国最新食品安全法是2009年颁布的,与早期的《食品安全法》条例相对照,新的食品安全法突出了风险预防、检测与评估这项全新的内容。此外,新食品安全法还规范了新的食品安全标准,对于行政执法部门而言,笔者认为这是一个较大的突破。传统的食品市场行政执法仅依照生产批次(日期),或某项数据指标,甚至有些执法部门执行的是地方标准,这些标准不能规范、统一,在执法过程中往往会造成正规经营和违法经营一把抓,从而扰乱了市场秩序。新食品安全法颁布后,各地方执法部门在履行权责过程中会有法可依,从而既加大了对食品经营商家的教育力度,又有力的打击了违法商家的乱经营情况。然而,新的《食品安全法》也充分暴露了一个实际问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我们往往会看到工商、质检甚至城管部门联合出击,共同执法,而这种执法方式往往雷声大、雨点小,并且对一些违法食品经营商家的打击也不够透彻。其中所涉及到的权责问题,是新食品安全法的弱项,执法主体的不明确,也往往会对行政部门造成负面影响,从而影响执法力度。

2.新《食品安全法》的贯彻与落实

贯彻与落实新《食品安全法》是各地行政执法部门的重要职责,进而,应如何贯彻,又应当如何落实?对于南京市行政执法部门而言,这是一项最重要的课题。

首先我们来探讨贯彻问题。对于一项国家新颁布的政策或条例,有些行政部门的贯彻方式是:①组织所有党员干部、内部职工或执法人员通过座谈会、视频会等形式学文件精神;②将XX文件打印数份分发到各个部门;③领导讲话,下属记录;④讲解、宣传后布置“作业”,让党员干部或内部职工写感悟。诚然,这些贯彻方式本无可厚非――也能够起到实效。然而,从践行的角度来看,形式化的贯彻方式对党员干部、内部职工或一线执法人员的影响是深刻的。这会让他们忽略法律的权威,忽略党和人民政府的服务职能。会助长一些道德品质低下的执法人员的嚣张气焰,从而严重破坏党和人民政府在群众心中的形象。那么,应当如何贯彻新的《食品安全法》呢?虽然新食品安全法颁布已过去了4年,但笔者认为,现在贯彻仍为时未晚。这需要我们做好以下三项工作。

第一,认真解读新《食品安全法》,把握新食品安全法的精神指向和内容纲要,并将解读结果数字化,融入于教育培训之中。例如,将《食品安全法》中的各项条例制作成问卷答案,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执法人员考核,从而实现更深入的渗透新纲领文件。

第二,要将新《食品安全法》与历史法律相对照,结合历史法律背景下的执法模式,对照新法律下的工作规划,从中了解差异,掌握以往工作中的不足,全面改进并深入了解新食品安全法的内涵,同时将这种“对照法”下发到各部门、各个执法人员手中,从历史、现在与未来三个角度全面贯彻新的食品安全法。

第三,深入了解新《食品安全法》颁发背景,同时深入一线了解各食品生产、经营商家的现状,广泛采集意见,从而得出更中肯的结论,在反思中贯彻新《食品安全法》,充分掌握新《食品安全法》的颁发意图。

此外,《新食品安全法》的落实也是一项系统工作。要结合《食品安全法》,将行政执法打造成为一个体系,并确立体系的大体框架和核心内容,从而更准确的把握《食品安全法》的精神指向,全面落实《食品安全法》中确立的各项细则。从行政执法部门视角探析,在实践中,我们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落实新的《食品安全法》细则。

第一,要扩大宣传。要改变传统的宣传方式,将新的食品安全法量化拆分为几个方面,在提出要求的同时,明确执法人员的行为规范。例如食品检验流程,在宣传中,应将新《食品安全法》中规定的相关条例列示出来,进而标示应如何开展实际工作,或借用仪器,或查验生产批号,要在宣传中规范执法人员的工作流程,加强对执法人员的行为引导。同时,将宣传扩大到消费者行列,将消费者纳入宣传对象范畴,帮助消费者建立起积极的配合意识,与行政执法部门共同来加强对南京市食品市场的监督管理。

第二,要加强工商、质检、农业行政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之间的联系,要明确职能,严控市场,要将市场监管当成一项系统工作来抓。首先,各部门要制定商家档案,对其所经营的产品、生产批次、进货日期、供应商和生产厂家等等进行详细备案;其次,将档案数据化,利用互联网系统构建各行政执法部门之间的交流互动平台,实现资源共享;再次,要实时掌控商家动态,并加强对食品生产源头的监控力度,从而实现全面控制食品市场,消除食品风险隐患。

第三,要构建人性化服务模式,创设一条龙服务流程。在宣传新食品安全法的同时,南京市行政执法部门也要加强对自身的宣传力度。要设立投诉电话、信箱和简易投诉渠道,要充分利用当代的信息化优势,建立单位主页,搭建行政部门与消费者和商家的交流互动平台。如此,则能够有效提升信息采集、调查取证和执法力度,加强对南京市食品市场的监管,并促进管理效能。

三、结语

综上,笔者仅就南京市食品市场现状总结了一些相关数据,并对新《食品安全法》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剖析,提出了一些建议和意见。要进一步贯彻落实新《食品安全法》,笔者认为这不是一个行政执法部门的责任。除了要进一步健全法律之外,在实践中还需要各部门强强联合,同时需要政府的积极参与。只有这样,才能规范食品市场,推进市场的合理化运营;而也只有这样,才能积极消除风险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安全。

参考文献:

[1]赵万弟,赵燕.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让百姓吃的健康 吃的放心――辽宁省川渝商会川渝食府的承诺与宣言[J].中国食品,2011(18):56.

[2]袁虹.完善机制落实《食品安全法》[J].卫生软科学,2010(3):216-217.

[3]程言清.市场化进程中城市副食品供给问题[D].浙江大学,2005.

[4]南京市食品安全监管问题研究[D].南京农业大学,2011.

第2篇:最新食品安全法范文

《食品安全法(草案)》近期将出台

据悉,民众寄予厚望的《食品安全法(草案)》近期即将出台,这部食品安全大法中,地方政府负监管总责、食品违法假一罚十、违法行为处罚标准提到10~20倍等刚性标准,将成为遏制食品违法行为的亮点条款。

【相关亮点】

*最高处以20倍罚款《草案》对故意生产经营含有国家明令禁用物质的食品,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生产经营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的主辅食品等严重违法行为,规定了较为严厉的处罚措施。主要是: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没收其从事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食品原料等物品,处以最高多达货值金额20倍的罚款,吊销其许可证。

*建立信息统一公布制度针对食品安全信息公布不规范不统一,公布的信息有的不够科学,造成消费者不必要的恐慌等问题,《草案》规定,国家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食品安全风险警示信息、食品安全事故信息以及其他可能引起消费者恐慌的食品安全信息和国务院确定的需要统一公布的其他信息,由国务院授权负责食品安全信息公布的部门统一公布。

*不安全食品将被召回《草案》规定,国家建立食品召回制度。食品生产者或经营者发现食品不安全,应当立即停止生产或经营,向社会公布有关信息,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停止生产经营该食品、消费者停止食用该食品。生产者回已经上市销售的产品,并记录召回情况。另外,对于召回的食品,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销毁、无害化处理等措施,防止该食品再次流入市场。

上海市将再建大众饮食街区

2008年,上海市19个区县将再创建一两条大众饮食街区。据悉,本市已经建立45条食品安全示范街,分布在旅游景区、农家乐、小吃广场等重点区域。

按照最新出台的标准,上海市食品安全示范街(区)上的所有超市、饭店都将实行食品安全承诺制度、落实食品进货台账登记索证索票制度、餐饮单位全面实施餐饮单位量化分级管理和监督检查公示制度。

与此同时,示范街上的饭店等都将以统一形象示人:统一亮证经营、统一食品进货台账、统一食品安全承诺、统一监督检查公示标识。

安全问答

1、什么是黄曲霉毒素?

危险指数:

黄曲霉毒素的毒性是氰化钾的10倍,砒霜的68倍。一次性大量摄入会引起全身出血和中毒性肝炎,少量摄入也有强烈致癌性。

毒素产生:食品储藏过程中“天然”产生,属于霉菌毒素。

污染食品:花生、玉米、大米、坚果类。

预防措施:花生和玉米极易受到霉菌污染,因此如果买花生油、玉米油等,一定要买精炼的优质产品。家里存放大米、玉米、花生等也要注意保持通风干燥。

不吃任何发霉、有异味或者气味不新鲜的花生或坚果。

2、什么是亚硝胺?

危险指数:

可直接诱发胃癌和肠癌,还易导致心血管疾病。其致癌性能通过胎盘影响到第二代甚至第三代人。

毒素产生:亚硝酸盐和蛋白质分解产物结合产生的物质。

第3篇:最新食品安全法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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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篇:最新食品安全法范文

一、教学方式多样化,增强教学效果

1.充分利用多媒体教学,丰富教学手段。单纯用语言和板书表达清楚抽象复杂的理论很困难,但多媒体教学可以将这部分内容直观、形象地表现出来。而且随着计算机网络的普及,很多新的内容,最新的案例都可以作为教学的一部分内容。例如有关保健食品、绿色食品、QS认证标志等图片,中央财经频道的《食品安全在行动之中国政策论坛》和《每周质量报告》等视频资料,都可以在课堂上直接展示给学生,这样既能弥补教材的不足,又能锻炼学生的利用互联网检索信息的能力,让学生更快速、清楚、系统地了解这些教学内容,对食品法规与标准的相关内容形成整体的认知。

2.采用对比教学方法,加深记忆。在讲解国际食品标准组织章节时,让同学们自己分项,将CAC、FAO、ISO等国际组织的职能、目标、总部所在地和成员权利与义务等放到一起进行对比,比较这些国际组织的不同,而后总结、分析它们的作用和影响,使同学们在记忆时不至于混淆。在讲解国外食品法律法规时,和我国的食品法律法规相比较,同学们在了解了国外食品法律法规的同时又回顾我国的食品卫生法规内容,还能掌握未来我国法律法规的制定有哪些趋势,加深印象。

3.多用案例分析,提高教学内容的实用性与实践性。《食品安全法》和《产品质量法》是我国法律法规的章节的重点,单纯逐条学习这两部法规是非常枯燥的。在进行这部分内容教学时,我们应该搜集大量的典型食品违法案例,让同学们分组讨论,派代表回答案例是违反了法规的哪条哪款,应该怎样予以处罚,如有不同意见就可以进行辩论。这样既能活跃课堂气氛,又能让同学们对两部法规充分了解。

二、教学内容合理化,注重前沿与实用

1.深入浅出,激发学习兴趣。法律法规的学习相对来说是枯燥的,我们从近几年我国的食品安全事故入手,例如三鹿奶粉、含甲醛啤酒、地沟油非法加工经营、面粉漂白剂、火锅口水油等,让同学们对食品安全有一个感性的认识。然后从以前存在的食品安全多头分管造成的所谓“十几个大盖帽管不住一头猪”引出《食品安全法》的出台和《食品卫生法》的废止,由此导出食品法规与标准的重要性,增强学习法规与标准的兴趣。

2.章节内容模块化,有利于整体把握。在讲解食品法规与标准时,对遴选的教学内容进行整合和序化:例如将绪论、中国食品法律法规、国外食品法律法规和食品法规与标准文献检索归为法规与标准基础模块;将标准的制定、中国食品标准、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部分内容归为企业资料的编写设计模块,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和食品质量认证归为企业管理体系和产品认证模块。将相关内容以工作过程为导向,按工作任务的难易递进方式构建教学模块化课程结构,使教与学有机结合。

3.加强课本与实际生活的联系,提高学生的感性认识。在教学时引导同学们从消费者的角度来看待我们生活中的食品法规与标准。有意让同学们收集一些普通生活当中的食品外包装,如纯净水、碗面、牛奶等,看看上面的标签是否规范,从外包装如何避免买到假冒伪劣食品,导入食品标签与标识标注章节的讲授和学习,使同学们真正做到活学活用。

三、考核方式多重化,注重学生能力评价

只从期终考试成绩来评定学生学习这门课的效果显然是有失偏颇的。我认为应该增加平时的成绩考核比例,如作业、课堂提问和讨论、课程论文等方式。通过平时考核,老师可以及时了解讲课效果,得到学生掌握了解已学知识的程度的信息反馈;可以多方面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促使学生利用网络资源检索一些有关内容来丰富自己。我认为平时的作业10%、课堂提问和讨论20%、期终考试70%的考核比例能够更好地让学生掌握所学的知识,培养应用能力。

参考文献:

[1]吴晓彤.食品法律法规与标准[M].科学出版社.

第5篇:最新食品安全法范文

据调查,截至目前,全区共有5190家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含集市摊位)。按管理环节细分如下:生产环节现有58家各类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具体包括23家卤肉制品、4家纯净水生产厂、11家糕点生产企业、6家各类食品分装企业、3家米面加工厂和11家其它企业;流通环节现有4028家食品经营企业(含集市摊位),具体包括15家大中型超市、56家小型超市、1035家小副食店、29个农贸市场(摊位2704个);消费环节现有1104家各类餐饮企业(含学校食堂),具体包括1028家餐饮企业、26家学校食堂、50家酒吧及咖啡厅。从事食品生产经营人员近2万人。按照量化分级管理要求,区质监分局、区卫生局分别对食品生产环节和消费环节实施了量化分级管理。目前,全区食品生产环节共有29家A类企业、28家B类企业(小作坊),并有9个产品通过QS论证。全区食品消费环节共有6家A级餐饮企业、58家B级餐饮企业、964家C级餐饮企业。

近几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各职能部门履职尽责,创新思路,完善机制,密切配合,强化措施,在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等方面做出了积极努力,多年来我区未发生一起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成绩来之不易。

1、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近年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年度绩效考核目标。区政府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政府为民办实事的十件实事之一,每年提出工作目标,督促相关职能部门狠抓落实。区财政局每年安排16万元食品安全专项工作经费,并拨付7万元购买一台食品安全执法车,保障食品安全组织、协调和执法工作。年,按照市政府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要求,区政府安排126万元专项经费,用于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年,根据全市创建食品安全示范街工作要求,区财政局安排了24万元的创建经费和8万元的食品抽检经费。

全区各监管部门根据工作职责和工作重点,细化目标与任务,与责任科室、责任人及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签订责任状,层层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形成了“政府统一领导、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机制,为全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各职能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各自印发了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一系列文件,有力夯实了依法行政、规范执法的工作基础。为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各监管部门制定了《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不断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年以来,全区共组织了2次规模较大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有效提高了我区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能力。

2、明确工作职责,完善监管体系。目前,我区食品安全工作采取“以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监管体系:区食品药监分局负责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查处重大事故;区质监分局负责对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整治,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行为,确保生产加工环节的食品安全;区工商分局负责开展散装、裸装食品的专项检查,以消费者举报投诉为重点,严厉打击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行为,确保流通环节的食品安全;区卫生局以食品放心工程和量化分级管理为基础,加强消费领域食品安全监管,通过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确保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区商务旅游局以生猪定点屠宰环节为监管重点,加强流通领域猪肉、酒类、蔬菜等安全监管;区发改委动检部门以规范市场检疫程序为抓手,打击销售病害动物产品和未经检疫的违法行为,保障全区畜产品安全。近几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区食品安全监管各组成部门相互补位、相互配合,在实际工作中逐步建立了一套完善的工作体系,为确保全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作出了不懈的努力,取得了明显成效。

3、突出工作重点,增强监管实效。近年来,各监管部门认真履行自身职责,针对食品安全的重点环节、重点场所、重点品种,加强日常监管,突出专项整治,强化重大会节的食品安全保障,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食品安全热点问题,注重畜禽统一防疫,大力开展联合监督执法,努力增强监管实效。一是强化日常巡查,消除安全隐患。通过建立食品安全巡查、抽查、备案制度,加大对生产企业食品原料进货验收制度,严格落实流通备案登记制度,督导超市、集贸市场严格落实动物产品索票、索源制度,加大食品添加剂使用备案制度的巡查力度,极大消除了食品生产、流通、消费等环节的安全隐患。据统计,年全区食品安全各职能部门共出动行政执法人员23289人次,车辆3009台次,共检查各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48492户次,取缔无证食品窝点33户,查获各类假冒伪劣和不合格食品13857.5公斤,收缴并无害化处理动物产品1162公斤。二是开展专项整治,保障食品安全。通过对火车站、金家墩、新华路长途客运站等重点地段进行专项检查,对散装、裸装食品进行全面清查,对宾馆、酒店及餐饮单位的食品加工、贮存及餐具消毒措施进行督导巡查,加大对春节、“五一”、“十一”等重大节日和文博会、旅游节、赛马节、美食节等重大活动的食品安全保障力度,确保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的食品安全。近年来,我区先后组织开展了问题瓜子、减肥胶囊、卤制品、劣质奶粉、红心咸蛋、豆制品、米粉、放心肉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等各项食品专项整治活动,查获假冒假酒200多件,查处各种食品违法案件10余起,涉案金额27万余元,销毁假冒伪劣食品8吨,货值约11万元,有效维护了人民群众和企业的合法权益。三是加强市场检测,增强监管成效。每年有针对性地对鲜活鱼类、芝麻酱、绿豆糕、芝麻糕、鸭脖子以及中小餐馆餐具等食品与用具进行抽检,年共检测512个批次,750多个项次,抽检合格率达95%以上;加大对农产品检验检测力度,年共抽检蔬菜6050批次,合格率99.9%;“瘦肉精”检测1800批次,合格率100%。四是加强宣传培训,提高全民意识。开展“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食品安全宣传周”等活动,推进食品安全宣传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工地,利用板报、宣传栏、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咨询服务等形式,积极营造舆论氛围。年以来,全区共免费发放各类食品安全法制宣传资料5万余份,有力推动了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切实提高了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五是创新工作思路,探索长效管理模式。依托城市网格化管理平台,发挥150名网格管理员的“流动哨”作用,通过24小时不间断的巡查,随时掌握食品安全的动态信息,各职能部门抽调执法人员组成工作专班,实行包括节假日在内的轮流值班制,及时有力地查处被投诉的食品经营单位,实现全区食品安全的“无缝管理”。

上述实践证明,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广大干部、职工为一方土地保社会稳定、保食品安全、保百姓健康,为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积累了好经验、好办法。年以来,全区未发生一起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我区食品安全工作在全国31城市食品放心工程综合评价工作中受到国家及省、市领导的充分肯定,我区连续三年荣获“全市食品安全先进区”光荣称号。我区食品安全依托“城市网格化管理”的做法,在全国食品安全工作会议上进行书面交流,《中国医药报》、《中国食品质量报》进行了专题报道,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节目对我区“12315进超市”情况进行了专题报道,我区餐饮业卫生监督公示制度试点工作引起了新闻媒体的广泛关注,电视台、电视台、日报都对试点工作进行了专题采访和报道。

二、困难与问题

1、监管体制、机制不顺。目前,我区采取的“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食品安全监管模式,与最新出台的《食品安全法》是相吻合的,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尚存在执法力量分散、监管合力不强、职能交叉重叠、信息沟通不畅、多头执法与监管缺位同时并存等诸多问题与不足。由于6个监管部门分属3位副区长分管,在一定程度上不利于综合协调和统一调度。

2、监督力量薄弱,经费保障不足。在此次调研过程中,我们了解到,区质监分局、区食品药监分局专门从事食品安全监管的人员只有1到2人,难以担负我区食品安全监管点多、面广、线长的重任。在执法主体资格上,部分执法人员也不能适应法制化管理要求;少数单位通过聘用协管人员解决人手不足问题,却难以绕过协管人员无执法资质的关键问题。近年来,市、区两级政府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保了基本、常规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经费能够及时到位,但对一些突击性的专项整治任务及活动,执法所需的快速检测设备和交通工具的添置和更新等方面,却存在较大缺口,检测手段滞后。

3、监管工作存在漏洞。目前,各食品安全监管职能部门在监管方式和措施上,在一定程度上存在重证照办理,轻日常检查;重市场准入,轻生产经营的现象。受监管力量不足等客观因素的制约,对位于城乡结合部、背街小巷等区域的家庭作坊式的食品生产加工点,监管工作尚未完全覆盖到位,存在着监督缺位现象。

4、检验检测资源分散,执法成本高。目前,我区6家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中,具有直属食品检验检测机构的仅卫生、动检2家,其它部门除开展少量快速检测外,需将样品送往相应市级检测机构,从而影响了样品检测的时效性。与此同时,由于不同监管部门检验检测标准不一致,出现同一品种食品重复抽检,抽检结果相互抵触的现象,既增加了执法成本,也影响了执法的严肃性。

5、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法律意识淡薄。我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数量众多,但规模普遍不大,竞争十分激烈,生存压力大,大部分企业不愿将过多资金和精力用于改善卫生条件、提高卫生管理水平方面,导致违法经营和不规范生产加工食品问题时有发生。部分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未取得证照而擅自生产经营,少数企业甚至拒不配合执法部门的监管。一些从业人员卫生知识缺乏,不经健康检查而上岗工作,这些违法行为给食品安全工作带来了诸多隐患。

6、早餐、夜市和学校周边饮食摊点等无证经营行为监管难度大。早餐、夜市和学校周边饮食摊点流动性大、时间性强,多为无证照经营,卫生条件极差,缺乏必要的餐具消毒设施,从业人员也大多无健康体检合格证,严重危及广大市民和师生的饮食安全。但经营这些饮食摊点的从业人员,大多数为下岗职工和外来农民工,经济条件差,经营饮食摊点成为他们主要的谋生手段。再加上市民自我保护意识不强,一味图方便、图便宜,给这些无证饮食摊点提供了生存空间。在构建和谐社会的今天,如何在实现人性化管理的同时,又能确保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给我们监管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

三、几点建议

当前,食品安全已经成为各级政府关注、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面对全社会食品安全状况的严峻形势和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新要求,需要我们不断创新监管理念,整合监管资源,完善监管机制,切实提高食品安全综合监管能力。

1、加大宣传力度,提高食品安全意识。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需要政府、企业、消费者和媒体的共同参与。以《食品安全法》正式实施为契机,广泛通过广播、报纸、网站等多种渠道加大对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的力度,充分发挥社会各方力量在食品安全监管中的作用,通过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形成“人人关注食品安全,人人参与安全监管”的局面。一要加强正面报道,宣传各级政府、职能部门就食品安全所做的工作及其取得的实效;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放心食品的选购知识,提高广大群众识别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能力。二要定期公布食品质量,向消费者推荐名优品牌、放心食品和优秀企业,曝光不法生产企业和不合格产品,做到“扶优制劣”,引导百姓正确消费。三要充分发动群众争当义务宣传员,普及食品安全常识,提高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引导大家安全消费,在权益受到侵害时向有关部门举报维权,使不安全食品没有市场,从而建立一个由政府监管部门和社会公众共同关注、共同参与的食品安全保障体系。四要注重发挥食品经营企业主观能动性,引导企业加强对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建立一级对一级负责的食品安全责任链和安全监督链。五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在落实国家和行业标准、产业政策等方面的作用,在诚信建设、规范经营行为等方面形成自律机制,从而真正成为支撑食品安全的重要社会组织。

2、逐步完善监管体制,构筑长效管理机制。加强食品安全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系统工程,必须立足当前,规划长远,标本兼治,着力治本,建立健全监管制度和长效机制。一要完善区食品安全协调小组工作机制,落实好工作目标责任制,谋划食品监管方式,完善工作举措。建议明确一名副区长牵头,以切实加强对全区食品安全工作的统一管理,加强对区食品安全工作协调小组的组织、协调和调度。通过建立定期的例会制度,及时沟通情况,切实解决实际问题,实现整体联动。二要充分发挥网格监督员的“流动哨”作用,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的发现和举报机制。三要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制度,通过及时分析评估食品安全隐患,在预警和控制上下工夫,形成一个快速预警系统,以提前控制、消除影响食品安全的危害因素,防止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四要借鉴外地一些先进的管理经验,将夜市、集贸市场、集体食堂、生猪屠宰等一些时间性、流动性较强的监管难点和重点,纳合执法范畴,形成监管合力。五要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社会危害严重的食品安全问题,集中力量,搞好专项整治,严厉查处食品安全方面的各种违法行为,特别是对一些不顾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不法商贩,要依法予以重罚,做到侵权要赔偿,违法要追究。

第6篇:最新食品安全法范文

宜川县卫生监督所,陕西延安 716200

[摘要] 随着社会的进一步发展,很多的社会问题也随之而来,食品卫生安全问题就是其中值得关注的问题之一,因为它关系到人们的生命健康。在本文中笔者介绍了我国目前食品卫生安全的基本情况,并针对相应的情况提出一些建议性的管理措施,以希望促使我国的食品卫生能够达到人们的生活要求,不断地提高人们的生活水平,是社会能够稳定的向前发展。

[

关键词 ] 食品卫生;安全状况;管理措施

[中图分类号] R155.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2-5654(2014)03(a)-0039-02

人在社会上最基本的就是要生存和发展,只有具有了生存和发展的条件才能够有条件去做其它的事情,食物是人们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在当代,社会的物质和经济已经发展到一个很高的层次了,人们的生活水平和质量也在进一步的提高和改善,更多的食品生产企业也在进一步的发展,这些都为人们的生活和发展带来了诸多的方便,也在一点一滴的改变着人们的生活方式和生活节奏。但与此同时也带来了食品安全问题进一步扩大的隐患,因此在当今社会的高速发展中也能够格外重视食品安全这一关系到个人、社会和整个名族的大问题,要能够做好一切的防患措施和补救措施,只有这样才能够给社会的整体安全带来一个更大的保障。

1目前我国食品卫生安全的状况

1.1企业违法生产、加工食品现象不容忽视

目前中国实行的市场经济,在这样的情况下高额的利润诱惑难免会让一些企业和个人商贩采取以最低的成本去换取高额利润,在这样的目的驱使下,一些视频企业和个体产业就会不顾他人的生命健康而去违反国家有关食品的生产规范制度,在食品的生产、加工和销售等环节上出现违规甚至是违法的行为,这样就会使得食品安全的隐患大大的增加。根据相关的执法部门调查显示,在现在的食品企业生产行业中,几乎超过半数的食品生产企业都有违法违规生产的行为,这就为我国整个社会的食品安全问题带来了巨大的安全隐患,也为进一步的管理增加了不少的麻烦,所以这是一个非常值得重视的问题,只有解决这一"毒瘤"才能进一步规范整个食品市场的秩序。

1.2 我国食品污染源头多且复杂

我国的食品的源头污染比较突出,最新统计数据表明居住在农村人口比例大约是1:1,农村多成分散式种植农作物及肉类养殖,这些农作物等用来直接食用的或作为加工原料。农村粮食生产非常分散,分散的结果就不能标准化、规范化。这些农户不是用统一的办法生产产品。比如农药使用,农业部多年来都有相关规定,但我们由于农户数量大,很难做到统一的管理和监督,也几乎不可能做大整体的规范和管制,这就造成了食品安全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和稳定。

1.3食品卫生安全保证队伍素质比较低

在食品市场中需要一个稳定的环境和规范的秩序才能够保障食品能够很安全的进入人们的口中,因此要能够做到这样就需要政府部门有一个专业的,高效率的,熟练掌握与食品安全相关的理论和实践的这样一个综合素质高的食品安全检验检测队伍。可惜的是由于国家和政府的相关部门没有能够认识到这一问题的重要性,因此现在社会上缺少这样一支高素质的队伍,很难保障社会上食品安全问题隐患可以被降低到最低。所以建立一支具有高素质的食品安全检验检测和防卫的工作队伍才能有力保障人们的生命健康,才能够切实的让人们的生活质量进一步的提高。

1.4 人们自身的食品安全意识较低

在实际生活中,人们对食品安全这一问题不能有足够的认识,食品安全意识整体是比较低的。甚至是在日常生活中,人们自身也在做一些增加食品安全隐患的行为,比如有人将污染物放入养鱼场,这样通过食物链的传播必然影响到人们的生命健康,因此要从自身做起增加食品安全意识才能有力保障社会整体的食品安全力度。

2食品卫生安全的管理措施

2.1制定完善的食品卫生安全法律体系

在保证不影响市场经济的顺利发展的情况下可考虑建立一套较为完善的《社会食品卫生安全法》。《社会食品卫生安全法》应该包括基本原则、基本制度、基本体制。基本原则可以包括:食品生产商对食品卫生安全要承担首要责任的原则;依靠科技创新努力提高食品卫生安全水平的原则;广泛宣传食品卫生安全保障国民健康的原则;促进企业发展和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相结合的原则;以监管为中心,监帮促相结合的原则等。基本体制可包括:综合监管与具体监管相结合的体制;部门执法与综合执法相结合的体制;部门执法与人民监督相结合的体制;上级与下级相互执法相结合的体制等。基本制度应该包括奖励与惩罚并行制度;食品生产单位与消费单位并行管理制度等。总之,《社会食品卫生安全法》应当体现政府执法与人民监督相统一,监管企业与服务人民相统一的精神。

2.2健全食品卫生安全标准体系,改善检测设备,提高检测能力

①健全与完善我国与食品卫生安全有关的法律法规,在保证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适用性的基础上并能够向其它国家学习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以及相关的制度、体制等,这样才能进一步地解决我国的一系列食品卫生安全问题。

②改善检测设备。相关的政府部门要能够投入更多的资金引入国际先进的食品卫生安全检测仪器和技术,努力缩小与发达国家在食品卫生安全检验检测硬件方面的差距。

③从教育上入手。能够在高校中增设与食品卫生安全检测相关的专业,努力培养与之相关的新时代科技人才,为提高我国食品卫生安全检测队伍的整体素质而打下一个坚实的基础。

④成立相关的科研机构。国家应该组织相关部门建立相关的研究机构,集合现有的与食品卫生安全检测相关的科技人才,集中力量研究新型的相关检测技术,为国家食品卫生安全提供保障。

2.3建立和完善食品卫生安全预警预报机制

一是建立食品卫生安全风险评估机制。在建立这样的安全风险评估机制后,就可以做到定期或是不定期的对社会上的一些食品生产企业进行安全抽样检查,若是检查的结果不合格或是已经到了不合格的边缘就可以第一时间的做出补救措施这样就可以最大可能地把由于食品安全问题引发的其它严重后果或是损失缩小在最小的范围之内。通过启动食品卫生安全风险评价体系建设工作,就风险评估技术及有关数据资料与发达国家加强交流,及时获取来自其他国家的危险性评价资料以改善我国在食品卫生安全问题上所做工作的不足之处。二是建立统一协调的食品卫生安全信息平台。通过统一协调的信息渠道,做到"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效果,只要出现食品卫生安全问题,那么与之有关的链条就会在同一时间内被关注,这样能够进行集中的处理而不会有"漏网之鱼",这样就能够高效的把食品卫生安全的微机扼杀在摇篮里,更有保障的把由食品卫生安全问题引起的一些社会风险降低在最小的范围之内,让国民的健康能得到最有力的保障。

2.4建立健全食品卫生安全社会信用体系

为保障我国社会食品市场秩序的稳定和保障各个食品生产企业能够在安全的环境进行经营,我国应当在符合社会主义道路发展的前提下,在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前提下建立起以企业质量档案为基础的较为完善的质量信用监管体系,以促进我国食品市场的繁荣和经济的发展,做到公平、公正地监管每一个食品生产企业,不放任一个违规生产的企业,这样才能有力保障企业既能够最有效的盈利又能最大化的保障食品安全。

3结语

我国的食品卫生安全还是存在不少问题,需要我们不断地创新、完善管理措施,不断从自身做起,从提高食品卫生安全意识做起,努力提高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效率以促使人们能够健康的生活和社会稳定的发展。

[

参考文献]

[1] 尤徳. 我国食品卫生安全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 中国药物经济学. 2012(3).

[2] 王小强,黎渊,杨子煜. 我国食品卫生安全风险评估模型[J]. 数学的实践与认识,2008(14):42-49.

第7篇:最新食品安全法范文

随着食品工业的迅速发展,食品添加剂成为推动现代食品工业技术不创新的推动力。食品添加剂是食品生产中最为活跃、最有创造力的因素。这主要是因为食品添加剂能够给食品的外观与口感方面带来改变,并且还能够增加食品的营养成分,防止腐败变质,延长食品保存期,便于食品加工和改进食品加工工艺,提高食品生产效率。

由于人们对食物的外表、口味品质、食用方便性、储存时间等方面要求非常严苛,各个厂家开始努力地改进食品,提高食品加工技术,千方百计地满足人们的眼睛和舌头需求。所以,食物外观、味道日益改进和改善。于是,就出现了食品添加剂滥用现象,如“柠檬黄”、“三聚氰胺”等的事件,使得消费者对食品添加剂产生强烈的抵触情绪,将食品添加剂与化工原料使用等混为一谈。所以,该如何提高食品添加剂安全问题,成为人们关心的焦点问题。

食品添加剂的添加量、范围

经过相关的数据表明,食品添加剂的使用量必须要控制在一定范围之内,如果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很容易对人体造成很大的伤害。《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中明文规定食品添加剂在各种食品之中的最大使用限量,但是在有关部门的检查时发现,某些食品的生产企业,为了能够进一步增加食品的外观,故意使用大量的食品添加剂,比如在果脯之中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这主要是因为其能够保持果脯的存放时间,增加其美观度。

食品添加剂在食品加工过程中必须按《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中规定的使用范围内添加才能对人体无害。但是不按国家规定标准而随意添加现象较为突出。如在果脯、蜜饯、酱菜中超量使用甜味素,有的在蜜饯类食品中添加糖精钠的最高含量超出允许限量12倍之多;加工肉制品中超量使用护色剂亚硝酸盐;在馒头制作过程中滥用硫磺熏蒸馒头,使馒头中维生素B2受到破坏;在干豆腐、香肠、冰棒中加人柠檬黄、胭脂红等人工合成色素;在婴儿食品或奶制品中添加过量的糖精、香精等食品添加剂。

一些不法商贩和生产企业在利益等因素支配下,违法使用未经批准的添加剂。如将荧光增白剂掺入面条、粉丝用于增白;用农药多菌灵等水溶液浸泡果品防腐;用吊白块漂白面粉;用甲醛做鱼类防腐剂;硼砂用于扁肉、蒸饺中增加脆感,等等。而这些东西对人体健康非常有害。

食品添加剂的质量

食品添加剂有其特定的保质期。优质的食品添加剂在其保质期内,按照添加剂的使用标准,添加到相应食品中,能够提升食品某一方面的功能,并且也不会对消费者的身体健康产生影响;但是对于过期的食品添加剂,由于其存放的时间过长,其成分发生了一定的变化,而不能够起到相应的作用,甚至可能会产生有害物质;而劣质的食品添加剂,可能含有大量的铅、汞等的有害物质,所有这些物质都将会影响到食品的安全性。

积极开展技术方面的创新

当前我国在食品添加剂方面的检测技术,相对于其它国家来说其检测的精

确性与迅捷性都要稍微逊色,这需要相关单位不断进学习,寻找最新的检测技术来应对食品添加剂的检测要求,如可以采用高效液相色谱法(简称为HPLC法)来一并测定榨菜中的食品添加剂山梨酸钾、苯甲酸钠、柠檬黄着色剂等,测定时间短,并且其准确度也较高。采用先进的食品添加剂测试方法,能够对食品添加剂的检测体系加以完善,在食品质量检测之中发挥其重要的作用。

此外,食品研发部门还要不断经过技术方面的创新来开发新型的绿色食品添加剂,这将为当今的食品添加剂注入新鲜的血液,提升食品行业的安全性。使用新型的食品添加剂能够大大减少其毒性与危害性,比如使用米制糖浆的新型食品添加剂来取代糖精钠等。当然这些新型食品添加剂取代传统的食品添加剂需要一个过程,需要科研部门及科研工作者的不懈努力才能得以实现。

加强食品安全的保障体系建设

专家指出,食品添加剂是把双刃剑,如果不严格按国家规定使用,将严重威胁消费者健康安全。要想用好这把双刃剑,就要加强食品添加剂使用行为监管。一方面加强科普教育,让生产者在认识到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的严重后果的同时,充分掌握使用食品添加剂的技能,在企业内部建立严格的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另一方面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监督抽查力度,严查非食品添加剂的滥用,严惩不法分子,让违规者倾家荡产,无处立足。

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应完善食品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加大食品卫生标准、制度的宣传贯彻力度,加强监督和检查,食品安全真正从源头抓起,更好的维护广大消费者的权益。加大对危害食品安全行为的惩罚力度。国家在建立食品安全应急机制的同时,应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严厉处理违法违规者。

提高食品添加剂生产者及使用者食品安全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

食品添加剂企业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提高法律意识,增强食品安全的责任意识,食品的质量与安全是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首要责任。遵守《食品安全法》等法律规范,加强对食品经营企业的管理,保证食品的质量与安全,是每一位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社会责任。

在食品添加剂的生产与使用过程中,食品添加剂企业要确保食品添加剂的质量与安全。同时,加强食品添加剂产品的标识和使用说明的管理。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要按照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和使用说明加工食品,杜绝非食用物质和超范围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此外,按照《食品安全法》和相关法规、标准的要求,进行正确的标签标识,使消费者能够通过标签决定是否购买含有食品添加剂的食品和所购买的食品使用了哪些食品添加剂,这不仅保证了消费者的知情选择权,还有利于消费者对所购买的食品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进行监督。

第8篇:最新食品安全法范文

关键词:食品安全;食品出口;监管;秦皇岛

中图分类号:R155.5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5)024-000498-01

一、秦皇岛市出口食品概况

秦皇岛市地处河北省东北部,是我国首批沿海开放城市和重要的港口城市。凭借着秦皇岛港和周边的港口,秦皇岛有便利的出口条件,从80年代开始就有了频繁的食品外贸活动。截止2014年年底,已在秦皇岛检验检疫局注册备案的出口食品企业有66家,另有出口水产品备案养殖场16个,出口食品原料种植场备案22个。对外食品贸易中货值较髙的国家和地区有韩国、欧盟、美国、日本等;出口的食品包括动物源性食品、植物源性食品和工业食品等三大类,出口量较多的有冷冻水产品、淀粉、葡萄酒、薯干、粉丝、板栗等10余个品种。目前秦皇岛的出口食品企业大多分布在昌黎县和抚宁县,出口食品主要为冷冻水产品。2015年上半年,以水产品出口企业为代表的食品企业共完成出口2亿美元,比去年增长65.9%。

二、秦皇岛市出口食品质量安全管理的现状

秦皇岛市出口食品安全监管的主体是秦皇岛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目前秦皇岛市出口食品质量安全管理的整体框架如下:依托法律法规体系,依法检验。秦皇岛市的出口食品检验监管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出入境动植物检疫法》、《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等法律法规为基础,一个模式+十项制度的工作制度,一个模式,就是出口食品“公司+基地+标准化”生产管理模式。十项制度包括:对种植养殖基地实施检验检疫备案管理制度、企业分类管理制度、农兽药残留监控制度等。强化化企业生产资质审查,实施注册考核和管理。重视定期日常监管,今年秦皇岛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对辖区内水平品、淀粉、葡萄酒等企业实施现场监管80余次,提出不合格项30余项,企业限期整改率100%。

三、出口食品监管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不能及时有效应对新时期下新的出口要求

目前对于进口食品,各进口国家和地区不断出台食品安全新要求,如日本“肯定列表制度”、韩国“进口食品安全管理特别法”、欧盟新食品安全法规、美国FDA食品安全现代化法案等。信息的不畅,导致出口贸易在技术层面或出现所谓的伪“技术壁垒”。

(二)工作量大,存在漏洞

但随着外贸经济的不断发展,出口企业数量逐年增多,种类繁杂出货周期越来越快,加上检验监管的要求更加专业化和精细化,检力不足的情况依然存在,影响了检验监管的效果。秦皇岛检验检疫局负责食品企业监管任务的职能人员仅十余人,负责辖区食品企业和基地近百家,包括日常监管和定期监管,在旺季时候,抽样,查验平均每人每天需要赶赴5-8个企业,容易导致撒芝麻盐式的走过场、走流程,通常难以发现企业自检自控体系的质量安全隐患。

(三)企业快速通关时效要求与抽批检验周期长的冲突

随着对外贸易的繁荣,当前进出口食品对交易时效性有了更快的要求。而目前的出口食品检验流程规定,对于抽中批的检验流程一般包括企业自检、报检、官方现场抽检、实验室检测、合格判定放行等环节,周期相对较长。因为时效问题,很多食品企业不敢贸然接受订单,只能望洋兴叹。“争分夺秒”快速出货与“按部就班”检验放行之间的矛盾日益凸显。

四、提高出口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有效性的对策

(一)强化企业的主体责任,安全生产降低质量安全事故

检企携手,通过加强对出口食品企业的全过程监管,第一时间发现并指出企业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不断完善企业质量保证体系管理,督促企业严格按照卫生规范组织生产。国家检验检疫机构有义务就最新国外政策、标准、警示通报等相关时讯及要求,为企业及时答疑解惑。可尝试举办培训班、搭建交流平台等方式解决信息不对称的问题。食品生产者对于食品质量安全有着不可推卸的重要责任,在日常监管工作中,对其安全卫生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进行监督,保证其正常运转,并对企业的监测与检测能力进行对比验证,以提高其自检自控能力。

(二)创新检验检疫模式,重点严控高风险出口食品企业

传统的检验检疫模式比较死板,工作量大,效率低,可以推广风险分析和评估的方法。对食品本身质量稳定、安全卫生因素风险小、在其安全卫生质量体系运行良好并进行有效监管的情况下,实行分类管理减少检验频率,可大幅度减少工作量。对于此类出口食品,检验检疫部门不再针对具体批次的报检产品另行抽样检测,直接放行出口。对于获得检验检疫部门备案未满1年、有出口实绩未满1年或发生过质量安全问题的出口企业列为高风险出口食品企业,在检验检疫上重点严控。

(三)加强自身检测能力建设,适当引入第三方检验认证机构

加强自身的检验与检测能力,是检验检疫工作的基础条件之一。目前特别急迫的就是提高对进出口食品有害残留、农兽药残、微生物等项目的检测能力,不仅要准而且要快,以满足进出口食品检测的需求,促进对外贸易的发展。因此,要尽快提高药物残留的检测能力和技术水平。为解决检验时效问题,可以尝试建立引入第三方检验认证结果等效机制,例如:对大多数中低风险产品只进行日常抽查检验,出口报检环节采信企业自检自控或委托第三方检测的结果,不再进行检验检测,实现快速放行。

参考文献:

[1]李雪婷.吉林省出口食品的检验监管问题研究[D].吉林大学,2015.

[2]刘东炀.加强出口食品安全监管对策研究[D].华南理工大学,2009.

[3]姚小文,张惠钊.基层进出口食品安全监管措施探析[J].检验检疫科学,2005,15(2):39-40.

第9篇:最新食品安全法范文

在现代农业生产过程中,农药对于农产品的优质和丰产有着不容忽视的作用。但是,随着农药的使用范围和总量的不断扩大,大量有毒物质进入土壤、水体、大气及生物体内,造成一系列诸如环境污染日趋严重、农产品中农药残留大大超标和各种疾病增多等等的农药公害问题。本文针对江西省各类作物土壤中农药残留现状,提出了一系列预防、修复和治理对策。 

1江西省各类土壤农药残留现状 

1.1水稻田土壤 

水稻田的农药以杀虫剂和杀菌剂为主。江西省水稻实际种植面积达193.33万hm2,双季稻占水稻种植总面积89%,比例全国居首。有记录的全省水稻田农药使用量达5725万kg/年,无记录的将近100万kg,年。其中,HCH(六六六)和DDT的用量占了89%,稻米和土壤中均有较多残留,甚至稻米中残留高于土壤。 

1.2果园土壤 

果园中常用除草剂、杀虫剂和杀菌剂,例如草甘膦、百草枯、乐果、甲基托布津、多菌灵等。截止2014年,江西省实际果园面积达到33.33万hm2以上,每年农药使用量达到2000万kg以上,这些农药或直接用于土壤,或随着雨水进入土壤,便成为重要的污染源。 

1.3菜园土壤 

自从食品安全事件屡屡曝光以后,江西省大力发展安全绿色无公害蔬菜栽培,保证百姓餐桌的安全放心。为了避免在蔬菜生长期间喷药,栽前对土壤消毒必须彻底,做到无菌无虫,完全清洁。虽然在保护地蔬菜上可以用到高温闷棚,但露天蔬菜栽培必须要进行农药消毒以消灭前茬的虫卵和细菌,这就导致蔬菜栽培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出现土壤的农药污染。 

2治理对策 

2.1改变生产经营方式,提高生产经营组织化程度 

任何改良土壤的环保措施,都需要政策和组织的带动。如果土壤的集约化程度达到一定水平,则政令下达之后,所有的措施可以同时到位,提高了土壤农药残留治理的实施效率。另外,土地和生产的集约经营直接影响到农产品的质量控制能力,影响到国家有关农产品安全管理政策,如农产品标志管理、农产品安全的追溯和承诺制度的实施效率。 

2.2完善土壤农药残留标准,建立健全法律和制度 

2.2.1加强农药残留检测技术研究和推广,充分发挥技术的支撑作用。土壤农药残留量检测是微量或超微量分析,必须采用高灵敏度的检测器才能实现。尤其是近几年来,高效农药品种不断出现,在农产品和环境中的残留量很低,对检测技术要求不断提高。国际上农药残留检测技术主要有:气相色谱法(GC),液相色谱法(LC),薄层色谱法(TLC),超临界流体色谱(SFC),毛细管电泳(CE),生物监测技术,红外光谱法(IR)。江西省相关环保部门应提高土壤农药残留检测水平,以便于更好地监测土壤农药残留现状,制定不同类型、不同用途土壤的农药残留标准,为控制农药使用决策提供数据参考。 

2.2.2健全农产品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立足中国国情,与国际标准接轨相结合,认定食品安全行政执法与独立司法相结合。以行政执法为基础,以食品安全监管为中心,设计食品安全法律体系。坚持食品安全法律体系是融合民商法、行政法、经济法、刑法和程序法内容的复合型体系。适当加重农产品安全导致事故的处罚力度,逐步完善农产品的质量监督体系。 

2.2.3进一步完善农产品农药残留检测监控体系。研制或引用国内外最新农药残留检测技术,提高检测效率和准确率,加大投入,切实加强蔬菜、水果、五谷杂粮等农药残留检测站的建设和升级换代工作,加大蔬菜批发市场农残检测站的建设力度和各学校、企业饭堂等集体农产品供应场所的农残检测室的建设力度,以达到关口前移,堵住源头的目的。 

2.2.4完善蔬菜质量安全定点跟踪和追溯制度。完善系统的监测与评价背景资料是科学制定蔬菜安全管理法规、标准的前提,也是实施“良好农业规范(GAP)”、“良好操作规范(GMP)”和危害分析与关键点控制分析(HACCP)等先进的安全控制技术的前提。为此,政府应定期或不定期开展蔬菜产品产地环境的污染水平、污染因子、污染源及其变化趋势的调研,摸清蔬菜中的农药残留以及生物毒素等的污染状况,对健康危害大而贸易中又十分敏感污染物的污染状况,应设立定点检测,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力度等。 

2.3修复已被污染的土壤 

2.3.1利用土壤和根际微生物降解。土壤微生物是生物降解土壤污染的主体,农药的微生物降解是能够彻底消除农药土壤污染的主要途径。每lg根际土中约含1×109个细菌,l×107个放线菌,l×106个真菌,l×103个原生动物及1×103个藻类。这些微生物分泌的胞外酶有效参与土壤中有毒物的降解,使根际生物系统成为土壤环境中最具活力的子系统。在生产栽培管理中,可以采用免耕法使土壤自动降解,或者施用菌肥改善土壤物理性状。 

2.3.2农药污染土壤的化学修复。化学修复技术主要是通过化学添加剂清除和降低土壤中的污染物的方法。针对土壤中污染物的特点,选用合适的化学清除剂和合适的方法,利用化学清除剂的物理化学性质及土壤对污染物、化学清除剂的吸附作用等,清除污染物或降低污染物的浓度至安全标准范围,且所施化学药剂不对土壤环境系统造成二次污染。 

2.3.3物理——化学修复法。土壤真空吸引法(SVE)是一种重要的物理——化学修复方法。它是利用真空泵产生负压,驱使空气流过受农药污染的不饱和土壤孔隙而解吸并夹带有机成分流向抽取井,并最终于地上处理,对于受挥发性有机农药污染的土壤的净化来说,SVE是一种有效的方法。 

2.3.4使用土壤农残降解剂。土壤农残降解剂可有效清除土壤中残留的可溶性盐类等工业污染物,达到修复清洁土壤,消除有机毒物和改善生态环境的目的。 

2.4采用绿色植保、农药减量技术 

近年来,江西省为贯彻“公共植保、绿色植保”理念,省植保植检局在靖安县香田镇黄龙村组织建立绿色植保农药减量示范村。集成示范“三生三诱”等非化学防治技术和科学用药技术等绿色植保技术。据统计,已在示范村共安装了30盏太阳能杀虫灯和500个干式诱捕器,全村农药用量减少30%,不仅有效控制了二化螟、稻纵卷叶螟、稻飞虱等害虫,而且大大降低了农药用量和污染,深受农民朋友欢迎。 

2.5增加媒体舆论的透明度,加大宣传力度 

各电视台可以开设无公害蔬菜、水果、大米的知识讲堂,不仅让消费者学会辨别“有毒”大米和果蔬的方法,而且对蔬菜生产者进行有关农药安全、科学种植和先进技术的培训,使“农药安全、土壤安全、食品安全”这一概念深入人心,并贯穿于整个蔬菜生产过程中,使生产者能够在高新技术的带动下科学高效地进行生产。同时,通过反面曝光,鞭笞不道德、不负责任的行为。通过产品推荐,提高无公害蔬菜的知名度,激起消费者的购买欲望,用市场需求带动农产品质量的提高。 

2.6其他农艺措施 

禁止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大力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合理安全使用农药,采取避毒措施;掌握科学的施药技术,注意安全间隔期;使用客土,翻压绿肥,增加土壤容量和提高土壤降解能力;增加土壤有机质含量、沙掺粘改良沙性土壤,增加土壤对有害物质的吸附能力和吸附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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