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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自查制度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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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自查制度

第1篇:超市自查制度范文

一、建立组织

为确保全镇”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得到扎实有效的开展,镇政府组织14个安全生产巡查工作组,各组由镇领导班子成员带队,相关部门人员为成员,对全镇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进行现场巡查。各村居、企业要组织力量,在本辖区(单位)内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自查活动。巡查分组情况见附表。

二、检查范围

检查的范围是全镇各村居(辖区),各行业(区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密集型生产企业、旅馆、桑拿浴室、咖啡馆、歌舞厅、饭店、学校、医院、市场、超市、养老院、集体宿舍等)以及加油站、液化气站等重点消防单位的检查。

三、检查内容

1、要按照《企业安全自查表》六大项内容。即:合法性、责任制、组织管理、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现场管理、操作管理等要求进行检查。(具体详见附表)

2、各行业可根据行业要求增加自查项目。

四、检查时间和方式

检查时间从2014年4月21日至2014年4月25日。采取企业(单位)自查自纠和镇巡查相结合的方式,以村居、企业自查自纠为主。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迅速行动。各村居、各生产经营单位务必引起高度重视,紧盯安全生产基础薄弱、隐患和问题较多的地方,有的放矢,突出重点,切实抓好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工作。

(二)工作要深入细致。要突出重点,明确分工,全面覆盖企业、超市、仓库、集贸市场、建筑工地等每一个单位和所有人员密集场所,认真全面细致地开展检查活动。

第2篇:超市自查制度范文

8 月25 日晚,杭州华润万家超市云河店被曝光肉品等虚假标注“打秤日期”。次日早上,拱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华润超市云河店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当日对超市涉嫌违法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同时要求华润超市下架涉事商品,迅速启动食品安全检查。该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约谈中,我们向10 家大型超市通报华润超市云河店涉嫌翻新猪肉水果包装日期事件,并要求各超市就类似问题迅速开展自查自纠,将自查情况及时书面上报,随时接受检查和媒体群众监督。”据介绍,目前,拱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华润万家超市云河店提供两个涉事品牌“九号牧场”、“益鲜源”的相关材料。

江苏盐城:无证屠宰的猪肉流入省内多个城市

根据举报线索,8 月11 日晚上12 点钟,记者来到了江苏省大丰市白驹镇的江苏冠全食品有限公司,这里正在进行生猪屠宰作业。据举报人称,这家企业的生猪屠宰证早已经过期,但是,这里依然有检疫员正在驻场检疫。检疫人员称,自己是当地兽医站派来的。检疫员告诉记者,这个屠宰场每天的屠宰量在一百头左右。面对记者的询问,检疫员一口否定了这家屠宰场无证经营的说法,这里出产的猪肉,销售到了泰州、金湖、东台等地。但是,记者通过江苏省商务厅网站查询发现,在2013 年8 月,省商务厅审核通过的生猪屠宰资格企业公告中,并没有这家企业的名字。

大丰市商务局的一位副局长表示,该企业并不属于无证,只是没有换新的证件而已。这名副局长表示,整个盐城市在省商务厅审核通过的、具有生猪定点屠宰资质的企业只有三家,还有大量的老企业因为条件不达标没有通过审核,这些企业的数量有两百多家。除了要具有生猪定点屠宰资质,按照规定,这家企业还必须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江苏冠全食品有限公司负责人表示这个资料都很全,但是却一直拿不出来。大丰市农委工作人员则表示,该企业也是以前有证,但现在过期了。随后,江苏冠全食品有限公司被要求暂停生产。但是时间不长,举报人再次反映,这家企业的屠宰生猪业务已经恢复。

第3篇:超市自查制度范文

一、控制源头,彻查问题奶粉进货关。我局于9月12日第一时间彻查问题奶粉__总商,对位于黄龙洞市场的三鹿奶粉在__的总商进行检查,对该商仓库内的28.8公斤三鹿婴幼儿奶粉进行了封存,并要求该商根据销货台帐紧急召回60.4公斤三鹿问题奶粉。

二、全面普查,清查问题奶粉经销关。我局于9月12日迅速部署,对各奶粉经销点开展“地毯式”清查,责令经营户下架退市问题奶粉,对下架退市的奶粉,含三聚氰胺的婴幼儿配方奶粉就地封存并登记造册,不在公布的不合格名单内的要求经销商提供每批次的检验合格报告后方能再次上架销售,以防止问题奶粉再次流入市场。

三、统一口径,严把问题奶粉宣传关。我局一方面要求各所第一时间将问题奶粉的企业名单和批次清单发放到辖区内的批发商和各超市、放心店,并在食品安全公示栏予以醒目警示。并与此同时,与总经销负责人和超市负责人进行约谈,要求立即停止销售问题奶粉,督促其认真落实不合格食品退市销毁制度,认真做好自查,确保问题奶粉及时撤柜。另一方面,与__电视台、报社主动联系,通过媒体将问题奶粉的名单、检查情况和有关投诉问题等予以公布,提醒消费者谨慎购买奶粉,防止发生社会恐慌。

四、妥善处置,把好问题奶粉投诉咨询关。我局一方面积极受理相关投诉咨询,稳妥解决消费纠纷,消除消费者恐慌心理,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另一方面督促相关超市认真落实无理由退货制度,如联华超市人民北路店实行无理由退货价值达1238元。同时做好预防,严格值班制度,畅通信息渠道。

五、公开承诺,把好社会稳定关。我局及时召开了奶制品经销商、大型超市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要求他们向社会公开承诺,并通过电视台、报社向社会公布。(详见承诺书)

六、签订责任,把好长效监管关。我局一方面要求工商所各片区责任人与奶粉经营户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进一步明确片区责任人和奶粉经营户的责任;另一方面加大无照奶制品经营户取缔、督办力度,完善经营户索证索票和台帐登记制度。

关于奶制品质量的承诺

全市广大消费者:

“三鹿婴幼儿配方奶粉重大安全事故”,严重危害了广大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奶制品行业的健康发展,重塑奶制品安全保障体系。我们奶制品经销商会同__三大超市向社会作出以下承诺:

一、严把进货关,所有奶制品均从国家整顿规范合格的奶制品生产企业进货,索取产品检验合格报告,建立健全进销货台帐,并报工商部门备案,实现全程追溯。

二、严堵不合格奶制品,一旦发现,立即全部下架。并设立退货窗口,一律按原销售价格退货。

三、积极组织货源,妥善安排调运,确保市场供应,不随意涨价,稳定市场,保障供应。

四、建立奶制品质量公示栏,宣传普及奶制品安全知识,在公示栏及时公示合格及不合格奶制品的品牌、批次、价格和检测结果等信息。

五、建立奶制品质量全程负责制,对因购买、饮用不合格奶制品而造成了疾病的消费者,按国家有关规定实行先行赔付,并积极协助工商局12315、消保委妥善解决投诉事宜。

圣元经销商

施恩经销商

伊利经销商:

蒙牛经销商:

光明经销商:

星地超市

第4篇:超市自查制度范文

一、检查目的

通过检查各地发卡企业对[2012]25号和商办秩函[2012]876号文件的落实情况,推动发卡企业建立相关制度,严格执行文件规定,同时,指导、督促各相关企业做好单用途预付卡管理工作。

二、检查对象和内容

(一)检查对象。我市使用单用途预付卡的企业,特别是大型商场、超市、大型餐饮、美容、保健、洗浴等生活服务企业,以及同一品牌连锁企业等发行规模大、用卡占比高、消费数量多的重点发卡企业。

(二)检查内容。发卡企业对实名登记、限额发行和非现金购卡制度的落实情况;重点发卡企业的单用途预付卡发行、受理、服务、系统保障、资金管理、有效期设置等方面情况。

三、时间安排

专项检查从月26日—月30日结束。其中,月26日—月28日制定检查方案和宣传培训阶段,月29日—月8日为发卡企业自查自纠阶段,月9日—月14日为商务局组织检查阶段,月15日日—月20日为市商务局抽查阶段,月21日—30日为迎接省商务厅抽查阶段。

四、检查要求

(一)建立重点发卡企业目录。商务局制定拟检查的重点发卡企业目录,目录内企业数量为5—8家。

(二)检查比例和数量。对列入重点发卡企业目录的企业进行全面检查;对非重点发卡企业进行抽样检查,抽查企业2家以上。市商务局对重点发卡企业进行抽查,抽查企业原则上不少于重点发卡企业总数的20%。

五、检查组织机构

成立市商务局单用途预付卡专项检查领导小组,由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同志任组长,成员由局市场秩序科、局综合科和商务执法大队派员参加。各发卡企业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自查方案,市商务局将会同本地人民银行、工商、税务、纪检监察部门开展联合检查。同时利用报刊、网络等地方媒体,对此次检查的背景、目的及内容进行全面宣传,并公布商务举报投诉服务热线及其他投诉举报渠道,以争取社会公众的支持。开展检查前,对检查人员进行集中培训。

六、检查方式

(一)企业自查自纠。各发卡企业应按《单用途预付卡自查登记表》(),对照企业实际发卡情况进行逐项登记填写。对不符合相关制度要求的发卡行为,发卡企业应于月底前完成整改。

(二)现场检查。市商务局主要采取现场检查的方式,通过查阅发卡企业工商登记、发卡制度、发卡记录等相关材料,询问发卡企业负责人和具体经办人员等方式掌握第一手材料,并根据检查情况填写《单用途预付卡自查及检查情况统计表》、《单用途预付卡专项检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3)。

(三)暗访、抽查。对公众通过等渠道投诉、举报的发卡企业,商务局采取暗访、抽查的方式了解情况。如有违规情况,及时上报并通报相关执法部门,责令企业整改。

(四)召开座谈会。商务局将与全市范围内的发卡企业代表和消费者代表进行座谈,了解单用途预付卡市场存在的问题,听取下一步管理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第5篇:超市自查制度范文

国庆即将到来,为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节日期间全乡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经研究决定在全乡范围内要求各村、企事业单位、学校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认真组织一次安全生产自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时间

2013年9月27日至9月28日。

二、检查形式及范围

各村、企事业单位、学校要结合安全隐患治理的要求和单位实际,认真、细致、全面地组织安全生产自查,切实落实隐患治理和事故防范措施,确保节日期间的生产安全。各村、事业单位按照“属地管理、条线管理”的原则检查范围内所有生产经营企业。

三、检查内容

1、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2、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安排和部署情况,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建立、落实情况,日常值班和单位领导带班制度的执行情况以及节日期间的值班安排情况;

3、安全生产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4、人员密集场所、重点安全监控部位的安全状况,消防通道标识、畅通情况,消防、安全生产设施使用、维护情况;

5、重点检查烟花爆竹私存、私产、私销、私运和危化品经营单位的安全情况;

6、特种设备(起重机械、锅炉、铲车等)的定期检测、操作工持证上岗等安全生产情况;

7、检查民房、单位在建工程和水泥板预制企业等各类建筑安全情况;

8、检查通村主干道、主要桥涵等为重点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情况;

9、检查餐饮、超市、菜场的食品卫生安全情况;

10、学校以接送车辆、食堂卫生、消防、用电等为重点的安全情况;

四、工作要求

1、各村、企事业单位、学校应重视此次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切实加强领导,按照“属地管理、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的要求,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落实安全责任,把安全检查工作落到实处。

2、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事故隐患,应及时责令整改,一时不能整改的,应限期整改。对已经上报的隐患,应严格按照确定的整改期限,认真落实整改责任、整改资金,并逐项登记建档,跟踪督办,确保按期整改到位。

3、认真部署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在做好隐患排查治理的同时,应加强安全监控和安全巡视,注重安全防范工作。加强节日期间的安全值班管理,落实领导带班制度,切实保障安全信息的畅通。

第6篇:超市自查制度范文

一、主要做法:

1、加强组织领导,细化整治方案。为了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我局成立了由韩林麟副局长任组长、局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工作小组,确定了责任人和承办单位。同时各区县农业局按照本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明确工作进度和时间安排,做到有阶段安排、有重点活动、有检查指导、有责任追究、有总结提高,确保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落到实处。各成员小组分别制定了《种植业(果品)产品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生鲜乳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饲料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兽药及兽药残留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实施方案,确保此项工作落到了实处.

2、突出工作重点,抓好自查。从3月10全面开展了自查工作,截止4月25日,全市联合执法检查15次,先后检查农资销售,农产品产、销企业及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411个,自查率100%,自查有问题59个企业,自查阶段各项任务圆满完成。经过对自查阶段工作梳理、分析,发现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一是农产品种植企业超剂量使用农药问题较为突出;二是农药销售企业以肥充药、过期产品销售、产品以次充好、进货台帐不全亟待治理;三是“三品”生产企业存在产品包装不规范、品牌意识不强、管理制度不健全、标准化生产意识不强等问题;四是一些养殖企业滥用抗生素、未按合理休药期组织生产;五是农产品检测资金投入不足,检测机构存在设备老化、检测设施配备低下,例行监测频次较少等问题。

3、强化舆论宣传,加强指导服务。自活动开展以来,我市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大力宣传专项整治内容和农产品安全消费等相关知识,及时曝光典型案例,形成强大宣传声势,营造良好了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我局把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与春季农业生产紧密结合起来,紧紧抓住春耕生产的大好时机,通过流动宣传车,深入城市街道社区、农产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连锁超市,开展了声势浩大的宣传活动,共出动流动车40台(次)、制作光盘10盘、发放宣传资料1万多份,收到了较好的宣传效果。系统技术人员充分发挥发挥技术优势,指导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农民按标准化组织生产。各小组成员单位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大力宣传专项整治内容和农产品安全消费等相关知识,及时曝光典型案例,发放《简报》共20__份,利用《简报》宣传动物防疫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管理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等,向农民普及农业生产知识和法律法规,形成了强大宣传声势,为下一步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存在问题:

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工作开展主要问题:一是存在认识不足、体制不顺、力度不大、手段不强等问题,影响了整治工作及时、全面地开展,导致整治工作不到位。二是工作开展不平衡。部分区(县)的个别部门启动速度较慢,行动相对滞后,直接影响到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活动的整体进展。三是一些成员单位向基层延伸不够,存在上热下冷、上紧下松的问题。四是信息报送不及时。

三、下一步工作重点:

自查阶段各项任务已全面完成,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将进入集中整治阶段,为了确保工作质量,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推进综合执法、开展检查监测。全面加强农业执法,重点推进区县级农业综合执法,加大动物防疫监督、植物检疫执法力度,强化执法能力建设,提高执法水平。加大对禁限用农药、兽药和禁用化学品清理检查力度,加强对农产品违规生产行为的检查,对质量安全问题突出地区的检查。全面加大监测力度,扩大监测品种,增加监测频次,制定并组织实施农业投入品和主要农产品残留监控计划,重点开展对主要生产基地、规模养殖场、饲料加工厂、农产品批发市场以及农业投入品的监测和监督抽查。

第7篇:超市自查制度范文

对所管辖区的利用防空地下室开展商业活动的场所(停车场、网吧、舞厅、超市等),就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是否正常使用;消防(汛期)安全规章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人防工程出入口及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消防安全设施、器材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消防通道的数量、宽度、位置及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等情况;消防栓和水源、电源和安全用电情况(是否有私拉乱接现象),是否存在安全事故隐患情况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

二、检查情况

1、防空地下室作停车场使用的有关情况,大部分使用单位及个人对人防工程安全使用都很重视,消防设施齐全,都装有消防喷淋、消防报警等设施,并与消防部门签订了消防安全责任书。检查中发现部分人防工程在使用中未达到消防安全要求,存在灭火器需更换灭火剂;消防通道堵塞;消防通道乱堆乱放等问题。

2、重点检查6处人员密集场所(4家网吧、1家超市、1家舞厅),向其传达了《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地下半地下室商业活动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经查3家网吧和舞厅消防设施健全,设备工作正常。但飞山街“飞速网吧”和八鸽岩路超市多项检查部合格,主要问题是无消防喷淋、无消防火警报警系统、工作人员消防意识淡薄。

3、对所属有经营的地下人行通道进行检查,经检查发现新路口、大南门、紫林庵通道存在电源线路老化、灯具陈旧、电表裸露等问题。

4、市火车站地下城、中园地下商场配备了消防自动喷淋报警系统、疏散指示标志、防毒面具,消防联网均落实到位,并建立了管理处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义务消防队。现正与消防支队联系,参加消防控制室上岗证培训班,做到持证上岗,力求规范,

三、整改情况及措施

1、对这次检查中发现的隐患,一律要求限期整改,并加以检查落实。在我办的督促下,各存在安全隐患的人防地下停车场均在规定时间内按消防安全要求进行了整改,并设了专职消防安全责任人。对重点防火单位,我办还派专人负责,把责任落实到个人,要求各单位把消防责任人及消防人员名单、电话号码公示。

2、对飞山街“飞速网吧”和八鸽岩路超市存在问题,已责令负责人立即整改,由于整改时间较紧,我办将督促整改。

3、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通道,发现一处立即整改一处,凡有商户的通道内商户裸露电表一律改装进箱。对有较大安全隐患的通道,正在实施规范整改。

4、制定安全使用检查制度。规定管理人员每周不得少于两次进行自查,特别是加大在用人防工程的检查力度,采取定期检查、普遍检查、重点检查和重大节日检查相结合的方法,要求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及时处理,确保人防工程使用不出现任何问题。

第8篇:超市自查制度范文

 

根据省、市食安办对创建工作的安排部署,近期,我区对照《山东省食品安全先进市、县(市、区)验收细则(2018)》开展了自查自评。现将自查自评情况汇报如下:

一、食品安全状况

(一)我区近三年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影响恶劣的食品安全事件,无隐瞒、谎报、缓报食品安全事故的行为。

(二)9月30日至10月3日,省食安办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我区创建情况开展了群众满意度调查,经反馈,我区群众满意度测评已顺利通过。

二、党政同责落实情况

(三)党委政府重视

为推进创建工作有效落实,成立了以区长任组长,分管区长任副组长,31个部门、13个镇政府(街道、开发区)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省级食品安全先进区创建领导小组,下设12个工作组,分线作战,统筹推进;强化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出台《淄川区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的实施意见》,与镇(街道、开发区)党委(工委)、镇政府(街道办、开发区管委会)以及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部门签订《2018年度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区政府将创建工作列入了2017、2018年度《政府工作报告》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先后多次召开推进会、调度会,进一步明确职责,压实责任;制定《创建工作责任清单》,明确各部门责任,工作开展情况定期在全区督导、检查、通报;结合“十个新突破”、“十个率先突破”考核,将创建工作列入各镇办、区直有关部门的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增强了全区上下抓创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开展创建督查工作,从食安委有关成员单位抽调精干力量,成立专项督查组,对创建工作进行全面督查,确保创建工作的有效落实。

按照《淄博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学生校外托管场所安全管理的意见》,认真开展中小学生校外托管场所监管工作,对全区85家小饭桌进行了监督检查并进行公示。

(四)加强队伍建设

淄川区现有总人口73.46万,从事食品安全监管人员281名,食品安全监管人员数量达到了3.8人/万人,满足实际监管工作需要。我区13个食药监所均配备了5名正式在编监管人员和2名专职协管员,人员实际到岗率100%;全区462名兼职村级食品安全协管员覆盖全部村庄和社区,每年开展协管员培训、考核,报酬补助全部落实到位;健全农产品质量监管队伍,建立完善“区有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办公室、镇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村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员”的三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体系;淄川区专门设立淄川公安分局直属大队,是打击食品安全犯罪的专门机构。

为提高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我区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每年都组织监管人员参加食品安全相关内容的培训,每人每年培训时间不少于40学时。

(五)设备装备达标

目前我区13个基层所办公及业务用房面积均已达到320平米创建要求,每个所均配备了90余万元的执法装备。

(六)加强经费保障

建立食品安全监管经费财政投入保障机制,自创建工作启动以来,我区累计投入2040余万元开展省级食品安全先进区和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创建工作。其中,投入600余万元建设检验检测中心;投入130万元用于基层食药所规范化建设;投入300余万元对全区老旧食堂进行了改造;投入110万元,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视频安装工作;投入900余万元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

逐年加大食品及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力度,2016年投入经费263万元,抽检2991批次;2017年投入298万元,抽检3325批次;2018年计划投入340余万元,抽检4900批次。

(七)加强能力建设

我区对食药、质监、粮食、卫计等部门的检验人员、设备进行整合,组建了正科级机构区检验检测中心,投资299.44万元新购置各类食品检测仪器设备19台(套),现共有食品检验设备143台(套)、价值511.32万元。

根据省、市有关文件要求,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于2017年新购置设备10台,价值106.15万元,实验室A类和B类设备配置率86%;2018年设备采购招标工作计划于10月30日开标,11月2日左右签订合同,设备到位后,实验室A类和B类设备配置率将达到100%。

(八)积极开展创新工作

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信息处理平台。依托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监管云服务平台,利用“大数据”、物联网、二维码等现代信息技术,建设包括农业投入品监管系统、农业生产环境监测系统、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农产品检测数据监管系统、移动稽查数据管理系统、实时在线监控系统和对外信息公示服务平台等内容的区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性监督管理(追溯)平台。

开展“互联网+明厨亮灶”工作。通过前期调查摸底,我们分期分批对77家学校食堂(含幼儿园)、120家中型以上餐饮单位实施了“明厨亮灶”工程。

三、食品安全源头治理有效

(九)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突出产地环境、投入品管控两个源头,强化风险管理理念,从根本上保障我区食用农产品安全。一是认真履行高毒、高风险农药属地管理责任,做好高毒、高风险农药管理工作。重点加大对国家明令禁止生产销售的百草枯水剂等剧毒农药的监管力度,确保不发生药害事件;二是紧抓春管、三夏、三秋、冬种等关键时节,以农资经营门店、乡村流动商贩为重点区域,对重点农资商品、重点市场和重点区域进行全面检查,着力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药、肥料、种子等农资和在农产品生产、存储、保鲜环节中违规使用农业投入品的违法犯罪行为;三是落实农药经营备案制度,对全区农业投入品经营门店逐个进行清理整治,坚决依法取缔不合格经营门店,确保农业投入品经营门店达标率100%。

强化食用畜产品监管工作,不断提升源头生产水平。一是积极引进推广养殖新技术,充分利用饲料中适量添加微生物对抗生素类药物的拮抗作用,倒逼养殖环节对各类药物的使用进行源头减量,有效防范了过量使用药物对畜产品质量安全造成的不良影响。二是以标准化健康养殖示范创建为切入点,不断加快标准化健康养殖模式的推广应用,目前全区已创建国家级示范场3家、省级示范场8家、市级示范场4家。三是加大无公害畜产品认证工作宣传力度,引导符合条件的养殖企业申报无公害畜产品认证。

(十)加强畜禽屠宰管理及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

在屠宰场点常年派驻检疫人员,严格按操作规程实行同步检疫。积极开展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资格审查清理,规范屠宰企业“代宰”行为,对全区3家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全部进行审查换证,建立并落实了“八本台帐和”“病害猪及病害猪产品无害化处理交接单”。

严格落实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对检疫不合格的畜禽产品依法进行无害化处理。与齐城动物无害化处理有限公司签订委托处理协议,建立健全病死畜禽收集、登记、处理和产品去向等台账;发展无公害畜产品认证,目前全区规模养殖场无公害认证比率已达到70%以上。

(十一)加强餐厨废弃物管理

投入120万元新购置餐厨废弃物收集车3台、收集桶1030个,目前我区有4台餐厨废弃物收集车投入运行,日收运能力达到18吨以上;按照先大后小、先多后少、先城区后乡镇的“三先”原则分批推进,专人负责集中签订收运协议。同时,建立餐厨废弃物产生台帐和收集运输、处置联单台帐,进一步完善餐厨废弃物处理体系。

(十二)加强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监管

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改造一批规模较大、各方面条件相对好的单位,兼并整合一批中型单位,打击一批脏乱差的小作坊”的工作方案,通过合资入股、代加工、全面托管等方式,全区23家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整合成为4家企业。其中,经济开发区亿诚餐具消毒有限公司投资380余万元,新建厂房2000余平方米,新上75米的全自动生产线、日处理能力30吨的污水处理设备和光氧催化空气净化设施,建成了设施设备先进、生产规模大、管理规范、制度完善的大型生产企业,在省、市各级监督检查中得到了一致好评,在全市同行业中树立了标杆。

四、严格实施全程监管

(十三)加强食品生产经营监管

实施标准化现场检查制度;制定和落实各类业态标准化现场检查固定表格或程序,纳入监管的单位全部建立信用档案;对食品生产企业、餐饮服务单位实施分类分级监管;对风险高、信用等级低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每年巡查不低于4次。持证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率达到100%;学校食堂量化等级B级以上单位达100%;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季度检查覆盖率达到100%。食品安全全程监管机制健全,严格监管参与互联网销售、网上订餐等形式的本地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有效实施食品生产经营良好行为规范,对照《网络餐饮服务单位监督检查量化分值表》,采取网上检查和实体门店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我区11家外卖餐饮单位进行了认真细致地检查,并在区政府网站上公示了检查结果;落实网络订餐平台食品经营资质审核责任,建立健全网络订餐业户台账,并加强对网络订餐平台约谈机制等;完善网络订餐在线投诉和售后维权机制。

(十四)管理提档升级

行政区域内只有鲁维制药达到规模以上食品生产企业标准,企业积极推行HACCP或ISO22000等先进管理体系认证;规模以下食品生产企业制定风险清单,全部实现规范化生产。

(十五)“三小”管理规范

采取疏堵结合的办法,重点对食品生产加工小餐饮、小摊贩以及城区早晚市、流动菜(果)贩等进行了专项治理。根据我区实际,在合适地段、位置设置了两处疏导点,引导食品摊点、食品加工点、流动菜(果)贩进入疏导点和农贸市场从事经营活动;对纳入登记管理的398家小作坊建立管理档案,对已实行登记和备案管理的1242家小餐饮、73个食品摊点完善管理档案,全部落实“六项规范”。

(十六)开展综合治理

淄川区政府建立了综治办、教育部门、公安部门、城市管理部门、食品监管部门等共同参加的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综合治理长效机制。中小学食堂实行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将校园食品安全作为学校安全的重要内容,落实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月度自查落实到位。

(十七)监管执法信息公开

食品安全监管各部门建立食品安全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制度,在区政府官网将日常监管信息全部公开,接受广大群众监督。

(十八)监督抽检

淄川区食品检验量平均每年达到4份/千人以上。每年制定年度抽检计划并完全落实;按相关规定在政府网站、电视台等媒体公布抽检结果。食品、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不合格核查处置率达100%;核查处置情况及时对外公布;对本地发现或外地通报的违法行为和问题食品,及时开展上下游责任溯源追查,产品召回、问题食品销毁、责任查处等后处置工作及时彻底。

(十九)重典治乱

按照年度全省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要求,突出重点品种、重点区域,开展专项整治;强化“三安”联动,加强行刑衔接,创建以来,公安、食药、盐务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30余次,移交食品案件线索9条,立案12起,刑事拘留1人,判决3人。

(二十)产业发展

加快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制定农贸市场建设和升级改造实施方案,指导农贸市场进行改造提升,对市场环境卫生设施、检测设施、公共设施、摊位设施、消防设施等基础设施改造建设;更换2000平方米果蔬封闭交易棚棚顶,购置冷藏车辆、笼车,新上信息系统及相关设备;新建2个交易大棚,对市场内消防设施、经营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地面和排污设施等进行了升级改造。

推进产业园和加工基地建设。在前期对食品加工小作坊摸底调查的基础上,制定《淄川区引导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进入固定区域集中生产规划方案》,以群众消费量大的产品或传统特色食品为主要品种,改造或利用现有设施建设特色食品加工基地。目前,我区在罗村镇道口村建成道口咸菜生产加工区,不仅使传统名吃“道口咸菜”得到了规范生产,而且为分散咸菜加工小作坊发展提供了低成本生产经营场所和公共服务设施,实现了规范化、园区化、工业化、集约化。

开展农贸市场规范化创建。制定农贸市场开展食品安全管理规范化创建实施方案,督促参与创建单位澳翔综合农产品批发市场建立食品安全自查、食用农产品检测、准入、退市、召回、销毁、市场卫生等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入场经营者档案,签订责任书,在市场醒目位置及时公布食品和食用农产品抽样检验结果及不合格产品处理结果等,并通过座谈、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不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开展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对照《“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行动实施方案》,不定期对超市的快检工作进行规范化指导,督促超市落实主体责任,规范经营行为;在超市现场组织“你送我检”活动,对百姓送检的生肉、蔬菜等进行快速检测,并当场进行公示;引导超市建立食用农产品追溯管理体系,建立健全食品购进货验收记录台帐,规范散装食品区域标识标签和现做现卖区域操作环境卫生。

为提升餐饮质量安全,我区分期分批对77家学校食堂(含幼儿园)、120家中型以上餐饮单位实施了“互联网+明厨亮灶”工程。

(二十一)应急管理

对食品安全专项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编制《食品药品应急演练操作手册》,建立统一的食品药品突发事件预防和应急体系,保证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顺利开展。为提高我区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实战能力,2017年12月19日,在区人民会堂一楼会议厅组织开展了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培训活动。演练活动主要采取桌面推演的方式,对《淄川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进行演练,同时,在演练过程中围绕食品安全应急演练各环节相关知识对参加人员进行了培训。

五、全面落实主体责任

(二十二)规范企业管理

依法应获行政许可方能生产经营的单位,均全部取得许可证件,并持续符合许可条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并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生产经营台帐、产品追溯等管理制度。

(二十三)市场开办者责任落实

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等市场开办者依法落实主体责任,明确了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相关文件或资料;与入场销售者签订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协议,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查验并留存入场销售者的社会信用代码或者身份证复印件,并检查其经营环境和条件,能够及时制止违法行为并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全部配备了检验设备和检验人员;在市场醒目位置及时公布抽样检验结果及不合格食用农产品处置结果。

(二十四)追溯机制

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大中型商场超市建立并落实市场准入制度落实召回制度,完整记录相关情况;被召回的食品全部依法进行无害化处理。

(二十五)品牌建设

制定下发《淄川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淄川区农产品品牌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川政字〔2016〕148号)、《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食安山东”品牌建设的实施意见》(川政办字〔2017〕123号),分级分类明确创建目标任务,并按计划全部落实。

六、社会共治格局基本形成

(二十六)诚信体系

建立并落实食品安全诚信管理制度,将失信单位纳入监管重点、加大检查力度,每年至少巡查四次以上。

(二十七)责任保险

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我区山东曼公酒业有限公司、淄博聊斋酒厂、淄博山里红老酒坊酒业有限公司等单位入保。

(二十八)监督举报

制定《淄川区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奖励办法》,设立统一的投诉举报电话,安排专门的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受理转办机构和人员,12331、12315、12316、12345等投诉举报电话全覆盖并保持24小时畅通。《举报奖励办法》出台以来,我区落实食品安全举报奖励2.5万元,有效地促进了社会监督,营造了群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管的有利氛围。

在我区主流媒体《淄川工作》设立食品安全专栏,每年召开两次新闻会,对食品安全重要信息进行社会。

(二十九)宣传教育

印发《共创省级食品安全先进区加快建设现代化新淄川——致全区居民的一封信》30余万份,发放到全区每户居民;印制创建食品安全先进区宣传画2万余份,在全区462个村居食品药品宣传栏进行张贴;举办“创建省级食品安全先进区校园食品安全专题培训”活动,下发《关心学生身体健康共创食品安全先进区》宣传材料7万余份;印制《淄川区食品从业人员培训教材》4000余册,制作食品安全宣传片2期,对村居食品安全协管员和食品生产经营业户进行培训,组织各类培训40场次,培训食品监管、从业人员3000余人次;在显著位置安装大型立式宣传牌、大型LED宣传屏、固定宣传标语、城区道路护栏宣传牌共计1500余处,营造“共建食品安全先进区,共享平安幸福淄川”的良好舆论氛围。

 

 

第9篇:超市自查制度范文

一、高效服务疫情防控物资采购。为全力抓好疫情防控保障工作,采购科从1月27日(正月初三)起加大对政采云网上超市产品审核入库频次,疫情防控物资实行随到随审,由工作日每天1次改成2+N次商品审核上架。积极与行业监管部门沟通协调,按照“能缓则缓”原则,暂停我区政府采购活动,并及时做好与业主对接工作,对紧急项目实行全程在线完成,按照“不见面、少接触”原则,避免人员集聚,做好疫情防控。指导各采购人合法、快速采购与疫情有关的货物,并在货物短缺的情况下,发挥供应商交流群帮采购人落实货源,共解决货源问题5起。

二、全面实行全流程 “云”交易。依托政采云平台“制度+技术”优势,一手抓防控,一手抓交易,3月1日起全面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不见面开标,实现了投标“不出门”、开标“不见面”。至今共完成电子招标10个,成交金额4907.6,节约率9.9%,有效地避免了人员聚集,也降低了交易各方的成本。大力推行“全省一张网”、在线询价等方式实行网上交易,截止目前网上超市订单数3893起,订单金额6500.4万元。

三、全力保障重大社会项目稳步推行。经财政局的要求,完成了加油、审计、印刷的增补招标工作,提供给采购人更多的服务供应商,在采购质量、价格、服务等方面为采购人带给更简单更快捷的服务,方便了各采购单位和供应商。电视台搬迁项目中资金较大的项目以及富阳中学新建项目中办公家具、学生课桌椅、电教设备等项目进中心集中采购,采购方都面时间紧急的压力,采购科开辟绿色通道、时间倒排抓环节,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四、严格管理网上超市及定点服务供应商。继续通过政采云平台对上架货物实施价格监测,截止6月共对22家供应商作出暂停网上超市、诚信扣分等处罚,其中1家供应商被强制退出市场,在监测常态化的情势下,违规率由第一期23.99%下降到目前的6.69%,监测效果明显。采购科联合区财政局、区纪委专项巡查组对集中采购定点服务的供应商进行集中检查,通过供应商、采购人反馈的自查表,结合走访采购人对定点服务的操作情况及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总结,下一步将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五、切实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针对人大代表李敏“两会”所提的《政府鼓励采购地方优质企业产品》的提案,采购科配合区财政局着力加大推广力度,吸引优质企业入驻“政采云”,从而实现政府采购本土优质企业的优质产品。通过电话联系,线上辅导各优质产品企业入驻“政采云”精品制造馆、行业馆、网上超市等政府采购渠道,加大政府采购地方优质企业品的力度,切实帮助企业拓展市场,打开销路。截止目前,富阳浙江制造省内首台(套)产品、省级出口名牌产品、老字号产品等优质企业已入驻“政采云”网上超市3家、精品制造馆2家,意向入驻网上超市、精品制造馆16家,富阳优质农产品企业已入驻“政采云”网上超市10家。

六、着力提高政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廉洁思想。针对政府采购业务新、要求高,通过参加省、市财政部门统一培训和自行组织学习培训、座谈交流、专题研讨等形式有计划地加大业务技能、法律知识和廉政教育等培训力度,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对采购科工作人员廉洁自律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下半年,在继续做好常规工作的前提下,注重政采人员业务能力的提升,提升服务,加大宣传力度几方面落实,打造政府采购阳光工程。

一、加大网上超市供应商管理力度。每月一次对网超供应商的上架货物动态监测,并将违规行为进行处罚。下半年将加大监测力度,通过政采云每月增加1000个商品的成交记录监,并联合区财政局商讨处罚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