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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土地规划现状
目前,我区土地规划体系主要包括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详细规划和土地利用专项规划三大类,其中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体系又分为自治区、盟市、县、乡四级。自治区共编制三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其在引导全区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加强土地宏观调控、严格保护耕地等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土地利用详细规划编制工作在内蒙古地区尚属薄弱环节,至今未编制完成相关类似规划;全区土地利用专项规划主要包括土地整治规划、未利用地开发利用保护规划、耕地保护规划等。各类规划间形成了土地规划体系,总体规划与专项规划分工明确、层次分明,各类规划之间基本衔接。土地规划情况见表1。
二、土地规划与相关规划的矛盾
(一)土地规划体系协调性分析
就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本身而言,省级与盟市级层面规划基本衔接,规划内容一致性较高;盟市级与旗县(市区)级规划之间协调性较弱,二者在规划编制时衔接性较好;旗县(市区)级与乡镇(苏木)级规划基本上同步编制,规划内容一致性较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土地各专项规划之间协调性较好,各类专项规划均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框架下,以总规为前提条件和依据,开展编制工作。规划编制的数据基础、分类标准、统计口径等基本一致,只是在规划编制基期、规划期限及侧重点方面有所不同。
(二)土地规划与其他规划之间矛盾问题分析
主要表现为:一是法律依据不统一,缺乏主导性规划加以协调;二是规划编制基础缺乏协调和统一,各部门有着各自的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出现用地分类标准不统一、规划编制所依据的基础资料不一致、规划编制的基础统计口径不一致、空间管制分区的规定不衔接等问题;三是规划编制的技术方法和路线不一致,规划的目标和结果也存在较大差异;四是相关规划之间管理体制不顺,规划协调不畅,不同规划在不同部门主管下自成体系,每一体系又有诸多不同层级、不同深度的具体规划类型。
三、空间规划体系重构建议
综合考虑各项规划特征,统一的空间规划理想模式应为――主体功能区规划定“政策”,城镇体系规划“定需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定供给”,生态功能区规划“供底图”。在相关目标的引导下,需综合平衡国土空间需求和供给,并通过相关政策引导将有限资源配置到“底图”上。
(一)空间规划体系
对现有规划类型进行改造和功能定位,形成以保护、管控规划为基础,综合规划为引领的空间规划体系。主体功能区规划不再作为规划而是以主体功能区划形式同生态功能区划、自然区划、农业区划等一同作为规划编制的理论依据;分解整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职能,作为空间规划体系基础与骨干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作为国土部门主要职责范围的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专项规划;城镇体系规划仍定位为城乡建设规划体系的最高层次规划类型,但同时也是空间总体规划的专项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基础设施规划、农地保护利用规划、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矿产资源规划、水资源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均作为综合性专项规划进行编制实施。各专项规划、次区域规划可根据需要进一步编制行业性专项规划、详细规划、年度计划等。由此形成空间规划横向体系,统筹协调生产、生活、生态等用地需求和农业、国土、水利、财政等部门关于土地利用的各种政策。
(二)空间规划层次
合理的空间规划体系,不仅需要考虑横向规划层面,即整合现有各类规划,形成有机统一横向空间规划体系,从而达到对国土资源的统筹安排。还需考虑科学构建规划层次,即纵向规划体系,从省、市、县、乡不同层级政府的行政、立法、司法权力的差异及不同层级行政区域空间尺度的差异出发,采取不同路径形成各有侧重的空间规划成果:省级空间规划属宏观层面,应突出战略性、政策性和指导性,统筹落实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和主体功能区战略;市、县级空间规划属中观层面,应推进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基础的“多规合一”,强化管控性和综合性;乡镇空间规划属微观层面,应重点强化地区内土地利用详细规划的编制与实施,有机整合各类横向空间规划,着重体现可操作性。
(三)空间规划指标体系
考虑构建合理的指标体系,在分析梳理各类空间规划的规划目标、核心内容及调控对象等基础上,研究形成统一的空间规划指标体系。设定约束性指标与预期性指标,约束性指标主要涉及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建设用地总规模、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等等;预期性指标涉及单位GDP能源、水资源、建设用地消耗、城镇化水平、生态用地面积,等等。在构建完整指标体系的基础上,科学设定各指标的规划目标值。
(四)合理确定省级空间规划期限
统筹考虑目前各类规划的特点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探索确定统一协调的规划中期年限与目标年限。目前,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生态环保规划属于中短期规划类型,规划年限通常为5年;而土地利用规划与城乡规划的规划时间相对较长,一般在10年以上。省级空间规划属于长期规划类型,其着眼于未来10到15年的长远可持续发展,规划期限应设为15-20年。考虑空间规划的合理性与现实性,可适时开展空间规划评估调整工作。综合考虑上述情况,建议将空间规划期限设定为15-20年,每5年开展一次评估调整工作。
(五)空间规划开发、利用、保护格局
按照“一套规划、一张蓝图”的总体要求,形成统一的空间开发与保护格局。科学划分城镇建设、农业生产和生态保护三大功能空间,划定生态控制线与建设用地增长边界控制线,并实现二者之间的无缝对接。在两类控制线内部,进一步划定详细的用地控制线,生态控制线范围内按照管理主体及用地类别进一步划定基本农田控制线、林地控制线、水域控制线及风景名胜控制线等各类用地控制线,形成生态保护体系。建设用地增长控制线内进一步划定城镇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同时明确产业布局与重大基A设施布局。
宜昌市“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建设项目”主要从基本口粮田建设、农村能源建设、生态移民、后继产业发展、农民创业就业技能培训、补植补造等6个方面入手,探索一条可持续、可推广之路。
“项目、资金”双创新
从调查的4个县(市)区的林业、财政等多个部门来看,按照各自的职能、职责,科学规划,加强配合,强化监管,狠抓项目建设实施,确保了项目建设有序推进。
首先从强化项目管理上来讲。
把好项目建设源头关口。对进入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建设项目基础设施建设招标的单位、个人,当阳市、五峰县、宜都市严格进行资质验证、审查,看是否具备施工资格、是否有资质证书,是否有不良记录,是否有诚信度,为确保基本口粮建设、农村能源建设把好了第一道关口。
项目推行合同制。五峰县、宜都市对所有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建设项目建设,严格执行项目建设合同签约,明确界定项目建设责任人的责任。责任内容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投资标准、主要技术参数、工程进度、项目管理、验收和奖罚办法等。
加强项目建设中的监管。宜都市、当阳市从林业局、农业局、扶贫办、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等相关部门抽调技术人员、组织专班,对项目施工情况进行检查。检查项目是否按规划的内容进行施工,项目建设参数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是否调整了项目建设内容,是否按规定期限完成建设内容等。对检查发现有问题的,责令其限期整改、造成损失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经济、法律的责任。
项目完工后进行绩效考评。当阳市、宜都市运用定量考评和定性考评相结合的办法,按照项目完成数量、质量、项目实施的经济社会效益进行考核和评估,并对基本口粮田建设、农村能源、后续产业发展、补植补造项目达不到预期目标的进行分析,查找原因,并以此作为项目完工结算工程款的主要依据。
其次不断创新资金管理方式。为了不断提高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资金规范、安全、有效使用,当阳市、五峰县、宜都市的财政部门狠抓了资金的管理,制定完善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在日常的管理中,主要体现在 “四制管理”。
一是国库集中收付制。即将所有的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统一实行国库集中收付,资金拨付直达建设单位或个人账户。
二是资金报账制。项目实施单位根据项目实施合同、项目实施计划和项目施工进度,提出用款计划并附报账凭证,经项目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审核签字后,按财政部门规定程序办理。宜都市财政局为了减少资金流通环节,确保资金的安全,还探索了网上资金拨付。即经过检查验收合格的项目、且各项财务手续完备,财政局直接在网上拨付资金,资金直达建设单位(个人)账户。
三是跟踪审计。每个项目竣工后,当阳市、五峰县、宜都市的财政部门会同审计部门、项目主管部门,抽调人员,组织专班,对整个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跟踪审计,看资金是否专款专用,是否发挥了的效益。
四是项目公示制。对投资额度较大的,单个在10万元以上的,财政部门、项目建设单位联合对项目资金实行了项目公开公示制。即在项目所在地将项目建设的内容、投资额度、资金来源、建设方式、工程质量标准等内容进行公告、公示,实行阳光操作。
困难犹存
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建设项目工程的实施,对于统筹项目区的经济与社会、人与自然和谐发展起到了促进作用;但是通过调查,我们也发现,项目建设批复存在滞后,项目的选择立项有待进一步的科学举证,资金的安排有待集中等。
项目的审批比较滞后。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建设项目有着它的特殊性,但其项目的审批比较滞后,项目的审批与项目建设不同步。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建设项目时效性较强,如果错过了项目实施的最佳季节,项目建设就可能难以如期完成。比如补植补造,它的最好建设时间是冬天和第2年的春天。
部分项目实施较为困难。目前,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建设项目是省级林业、农业、水利、扶贫等有关部门下达计划,县(市)按照省级有关部门下达的建设任务再制定实施方案,项目计划走的是自上而下的路子。由于省级有关农口部门对一个地方需要建什么项目?需要搞什么事情不一定全面了解,为此,分解下达给地方的“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建设项目”的计划不一定科学、可行,出现了一厢情愿的问题,有的甚至出现好心办坏事的现象。例如:生态移民搬迁,省扶贫办下给五峰县2008年的生态移民任务是17户、57人,但尽管五峰县作了诸多努力,居住在退耕还林区的林区不愿搬迁,到2010年,该市实际生态移民户只有8户、28人,分别占省下达计划的47%、48%。
项目分布零星、分散。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建设项目是多个部门依据省有关部门下达任务计划再拿出规划、方案,然后报省发改委审批、备案。从调查的情况来看,项目规模小、且比较零星、分散,可谓星星点点。
项目一年一审批不利于统筹规划。目前,省发改委以及省直有关部门对巩固耕退还林成果专项规划建设项目要求是:按照总体设计,一年一报计划一年一实施。这样以来,项目区有关部门的主要精力放在当年的项目规划、申报上,不利于项目区按照省下达的总体规划进行统筹规划,分轻重缓急实施。
保障可持续性
科学编制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建设项目。哪些项目需要建设?哪些事情需要做?老百姓和基层干部最具有发言权。在今后的巩固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建设项目规划上,应该走自下而上的路子,建立自下而上的项目申报机制,避免一厢情愿或者事与愿违的事情。
推行项目三年一编制。推行项目三年一编制有利于项目区的党委、政府根据当地的农业发展实际情况,统筹安排、科学实施,使项目建设的时间、内容更具有灵活性。比如,项目区的县(市)区根据3年建设规划任务,用一年的时间,突击性的对补植补造进行建设,明年对基本口粮田建设进行实施,不需要今年搞一点、明年再搞一点、后年还需要再搞一点的“马拉松”的做法。
加快项目的审批。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建设项目时效性强,错过了农时是需要等待下年。为此,项目的审批部门要减少审批程序,实行集中办公、联合办公的方式,对下级申报的巩固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建设项目的规划、方案,要突击审查、及时批复,便于项目区的党委、政府统筹安排,科学实施。
关键词:市政专项规划;整体性上市
Abstract: Through the analysis of Zibo city planning new difficult problems in municipal area, and solutions are put forward in this paper, and planning a certain reference on the regional municipal.
Key words: special planning municipal holistic listing;
中图分类号:TU984
引言
市政专项规划是在城市规划不同层次阶段中的市政专业规划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它将达到系统性、统筹性,整体性和可操作性完美统一的目标。然而在实现这一目标的过程中还存在许多历史遗留的问题,成为新时期市政专项规划的难点。以淄博市高新区市政专项规划为例进行分析。
1新型市政专项规划的难点分析
1.1现状基础资料缺乏准确性和完整性
淄博高新区位于淄博市张店区北部,于1992年11月经国务院批准设立,是53家国家级高新区之一,辖区面积121.13平方公里。建区20年以来,地下管线错综复杂,而现状管线资料一般是由市政专业部门提供一些电子资料或是竣工图,由于历史的原因,有的管线时间久远,资料图纸已无从查考,有的管线虽然存在,已经不再运行使用,而正在使用的管线,有的部分已经老化,因此现状管线的准确度和完整度都很难得到保证。这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规划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也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市政管线规划的可操作性。
1.2规划负荷的依据不足
1.2.1规范标准相对滞后
现行市政规划专业的规范只有《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B50282-98)、《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318-2000)、《城市电力规划规范》(GB50293-1999),缺乏《城市燃气工程规划规范》、《城市供热工程规划规范》以及《城市弱电工程规划规范》等尚未出台,而现行的给水、排水、电力规划规范中关于负荷的预测均以城市人口及城市建设用地为计算基础所形成的指标为计算单位进行预测,如此一种预测方法在当时经济发展时期是与城市发展相适应的,现在新型城镇化时期,经济转型,产业升级,旧的负荷指标中部分已经不能适应新时期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不符合节约资源生态节能的主旨要求,迫切需要进行修编,以更加科学地指导市政工程专项规划的编制。
1.2.2所依据的规划条件受到限制
市政专项规划的平台是在城市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的平台上进行的,不具备详尽具体的规划用地条件,尤其工业用地性质笼统,企业生产类型不确定,不具备准确预测负荷的条件,因此而规划的市政站点位置、规模、占地不够准确,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规划的可操作性。
1.3规划站点难落实
由于规划负荷的依据不足直接影响着规划站点的规模、占地。使用上述旧指标所预测出的负荷往往偏差较大,实施后容易与现实需求不符或造成浪费。再者规划站点用地需要考虑城市总体规划的用地性质,而城市总体规划中市政站点的设置相对宏观,到市政工程专项规划阶段时发现原来总规中的站点不能满足实际需要,在很多时候出现不符,而专项规划阶段需要新增加的站点却会因总规中没有市政站点用地而难以落实。第三,新站点的规划还应紧密结合周边区域同类规划中站点的服务范围,从区域性范围、集约高效建设理念出发进行规划,而现实条件下,专项规划的范围限制了与周边紧密联系的可操作性,致使本范围内的规划站点无法服务于周边环境而相对浪费了资源。
1.4规划管线难定位
市政专项规划中所规划的各类市政管线的管径是由管线负荷所决定的,而管线负荷的计算依据往往不足,致使所规划的管线管径实施后与现状需求产生差距。再者市政管线种类繁多,管线的排列定位依据不够明确。目前仅有《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年版)(GB50180-93)和《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98)中有此类内容的原则性的叙述而未作明确规定,这就在规划中难以定位各类市政管线的确定位置。全国南北方的管线综合设计也不能统一标准,因此还需要更为详细、科学、合理的市政管线综合规划的出台,以指导市政专项规划的编制。第三,市政管线的规划落地一般与道路断面关系密切,道路断面规划时是否预留了充分的管线用地,在规划阶段还未出台相关规范。只是在现行《城市道路设计规范》(CJJ37-2012)中规定管线工程与道路工程应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并且规定了管线工程设计应遵循的原则,这一原则与《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98)中的相关内容相一致,但同样存在管线定位不明确的问题。第四,市政专项规划中的综合管线规划还需要在现状管线的基础上进行,而现状管线的基础资料由于历史的原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这就使得新的管线综合规划难以进行。
1.5某些单项市政规划中的系统方案难确定
例如淄博市高新区燃气专项规划中输配系统方案的选择,是只考虑高新区范围还是统筹考虑淄博市燃气输配系统,这在规划中成为一个讨论的难点。又如淄博市高新区电力规划中系统的方案也同样遇到了类似的问题。只在规划范围内布局,和着眼于更大范围的系统布局,方案将会差别很大,站点选址、规模、服务区域都会因规划范围的不同而不同。
1.6市政专项规划的实施受到限制
淄博市高新区各单项市政规划完成后却难以实施,这是什么原因呢?各单项规划虽然完成了,但还缺最后一个市政综合规划没有完成,各单项规划中的市政站点及市政管线无法定位,因此不能实施。
2市政专项规划问题的解决途径
2.1尽快建立地下管线规划信息平台,解决现状管线的准确性和完整性问题。
淄博高新区进行了现状地下管线普查,形成了详细的地下管线电子信息系统,结合各专业部门提供的竣工资料进行核查校对,对准确的资料予以保留,对不准确的部分和缺失的进行修改和补充,形成准确且完整的电子版最新地下管线资料,最终形成统一的规划信息平台以共享,为下一步市政管线规划打下了坚实可靠的基础。
2.2尽快完善各类市政规划规范,结合现实数据进行负荷预测。
尽快完善各类市政规划规范,可把总体(分区)规划中的规划指标具体化,甚至定量化,为下一步市政专项规划设计及建设管理提供系统,全面的定量依据。
在无规范可依据的现实情况下,需要全面收集现状运行数据资料,进行分类整理汇总分析,以建立具有代表性的切合实际的科学合理的指标,作为规划负荷预测的依据。
深化规划条件,紧密结合产业规划,细化工业用地类别、规模,结合现有企业负荷数据,进行同类工业负荷预测,以强化预测负荷的准确性。
2.3从现状市政站点出发,紧密结合城市总体规划,统筹安排市政设施。
规划市政站点首先从现状已有站点分析开始,现有的容量规模占地是否符合总体规划要求,是否需要保留,是否需要扩容。根据市政规划要求,增设新的站点需结合规划用地布局,统筹安排市政设施,从集约化、生态化、智能化、景观化原则出发,科学配置市政设施整合资源,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最大限度发挥市政基础设施的效力,形成统一的整体性的市政基础设施资源平台,为下一步市政工程建设管理打好基础。
2.4合理确定管线管径,深化道路规划断面,统筹安排管线布局,合理定位。
建议完善《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出台《城市道路规划规范》,详细规定市政管线与城市道路的位置关系,为市政管线定位标准化规范化提供依据。
一般规划市政管线首先从各单项市政规划的地块负荷入手,进行负荷预测,结合管线系统确定管线管径。其次需结合道路规划断面,依据相关规范统筹管线综合布局,将各类管线进行水平和竖向上的定位,并预留必要的发展空间。
2.5放眼区域范围,先做大系统后做小系统,规划科学合理、安全高效的市政系统方案。
例如淄博市高新区燃气专项规划中输配系统方案的选择,需要从实际出发,统筹考虑淄博市燃气输配系统,本着安全第一原则,兼顾经济效益,科学合理布局输配系统,最终实现在大系统基础上规划小系统,使整个输配系统的运行安全高效。又如淄博市高新区电力规划中系统的选择,经过多次论证后最终选择从大处着眼,抛开人为界限,依据电力系统规范原理,充分结合实际运行,统筹考虑大区域系统进行本次高新区电力规划系统选择并最终确定。由此看出市政工程规划系统性很强,这是由其自身的特点决定的,因此建议市政专项规划应从区域大范围规划开始,逐步进行小范围的规划,不可倒置。
2.6市政专项规划的实施需要整体性上市。
单独完成一单项市政规划将难以实施,这是由市政行业的特点所决定的。市政工程单项自成系统,而实施时必须在各专业统一协调的基础上,根据市政综合规划进行落实,因此说新型市政专项规划的编制具有专业性、系统性、综合性、整体性的特点。一个新的城镇规划,需同步进行各项市政专项规划,在紧密结合城市规划的基础上统筹安排各种市政设施,市政管线,最终体现在市政综合规划上,完成市政专项规划的整体上市方可得以实施。
3结语
市政专项规划是一种综合性很强的工程规划,其内容可扩展到城市道路、交通、给水、排水、城市防洪、电力电信、广播电视、燃气、热力、环卫、公交以及竖向规划也应一并纳入市政专项规划的范畴,它需要在城市总体规划的指导下,依据相关国家规划规范,在详实的现状资料基础之上,从区域大范围市政专项规划开始,逐步进行小范围市政专项规划。从各单项市政规划开始,以市政综合规划结束,形成完整的市政工程规划体系,并同时建立统一的整体性的市政规划信息平台,为下一步市政工程建设管理发挥应有的指导作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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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刘光治,葛劲松,周彧,市政工程规划编制工作探讨[J].江苏城市规划,2008年第8期
十四五规划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简称“十四五”规划。那么发展和改革局“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开展情况汇报怎么写呢?一起和小编来看看吧。
情况汇报
各位领导:
根据本次座谈交流会议程安排,现将县发展改革局牵头的珙县“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开展情况做如下汇报。
一、传达贯彻会议精神,筹备启动编制工作
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全省“十四五”规划前期工作的通知》(川发改规划〔2019〕227号)文件和市发改委工作安排,县政府于2019年8月20日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召开“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部署会和省、市安排的前期工作配合落实会议,正式启动珙县“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
二、落实意见征求征集,确定规划编制单位
根据县政府安排,县发改局立即启动规划编制的前期重大课题和行业规划意见征求征集工作,向全县各部门、县级领导干部征集征求意见。及时召开班子会,确定规划编制单位。
三、确定编制内容,印发规划编制实施方案
参考全市规划编制前期重大课题和专项规划内容,在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县“十四五”规划编制内容已全面确认,县人民政府已于2019年10月10日印发了珙县“十四五”规划编制实施方案。方案别明确了本次珙县“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副书记、县长任组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为副组长,县委、县政府政策研究中心(室)、全县主要经济指标部门和重点行业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本次规划编制工作的领导。同时,根据规划编制工作的实际需要,可从相关部门抽调专人组成编制工作专班,落实“十四五”规划编制协调服务工作,从组织机构上保障了工作的开展。
四、珙县“十四五”规划重大前期课题和专项规划情况
本次规划,县政府确定了12个重大前期课题和19个专项规划。重大前期课题涵盖了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研究,产业转型发展和结构调整思路研究,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和通道经济发展研究,重大项目谋划包装、高效推进研究,深化区域合作、协调联动发展机制研究,县域副中心建设研究,人才发展规划研究,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研究,促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研究,城乡生态环境保护课题研究,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课题研究等方面;专项规划包括:能源资源开发与利用,农业农村产业发展,生态宜居建设,工业发展,服务业发展,信息化发展,科技发展,文化旅游发展,水利发展,林竹业发展,新型城镇化发展,综合交通发展,国土空间,生态环境保护,应急体系建设,养老服务业发展。
12个重大前期课题计划采取分类打包方式,以竞争性磋商或直接委托等方式招标落实,目前,具体招标方案正在起草中。计划在2019年底前重大前期课题拿出成果,指导“十四五”规划纲要编制;“十四五”规划基本思路同步在2019年年底形成。2020年,将全面铺开“十四五”规划编制,2021年两会时印发。19个专项规划,在县“十四五”规划印发后一年内完成编制印发。
五、存在问题
从前期的重大课题和专项规划意见征集情况看,存在认识和重视程度不够的问题。
关键词:山区城市 排水体制 截流倍数
中图分类号: S276 文献标识码: A
城市排水设施是保护城市环境,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之一,排水设施的系统性建设需要有科学专业的规划作为指导。排水规划作为排水工程建设的依据,宏观控制其建设方向、建设规模。
1排水工程专项规划的重要性
完善的城市排水系统工程建设包括雨水管网系统、排涝泵站的建设(排涝泵房的建设需根据受纳水体雨洪期的水文特征、防洪排涝确定)、污水管网系统、污水提升泵站的建设(污水提升泵站建设根据城市的用地地势高程确定)、污水处理厂的建设等项目。
完整的排水系统是与上、下游管段标高衔接密切的一个整体,如果在某段道路下的排水标高衔接欠佳,就会影响到整个系统的正常运行,严重时会造成内涝等情况发生。
随着城市建设规模的扩大,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逐年的扩建,排水管网也应同步实施。而排水系统是以重力流无压排水为主,雨、污水通过街坊支管的收集,有组织地由雨、污水输水干管分别输送至受纳水体和污水处理厂处理。
排水工程管网的投资要占整个系统总投资的70%左右,污水处理厂及附属排水设施占总投资的30%左右。城市排水系统的建设要以城市排水工程专项规划为设计依据,在城市排水工程专项规划的指导下逐年完善建设,在污水管网逐渐完善时兴建污水处理厂。合理的排水工程专项规划,可使排水系统的投资降低,总而言之,进行城市排水工程专项规划是很有必要的。
2山区城市排水现状
山区城市顾名思义大都依山傍水,地形高差较大,水系分布较多,被分成许多排水分区,在这样地形变化较大和长期以来的其他经济因素的制约下,山区城市排水管网分布不均衡,管网老化严重。金沙县排水管网覆盖率较低,大多以雨污合流制排水管渠为主。老城区主要采用道路两侧暗渠排水,年久失修,经常淤积堵塞,管径相对较小,不适合远期的发展要求。污水处理厂的位置位于老城区北部,新城区与老城区高差较大,不能共用一套污水处理设施。
3排水专项规划的建议
3.1排水体制的选择
城市排水体制的选择直接关系到排水系统的设计、施工、维修和管理,对城市规划和环境保护影响深远,同时也影响到排水工程的初期投资、总投资和运行管理费用。
城市排水体制一般分为合流制和分流制两种类型。合流制排水系统是将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和雨水合在同一个管渠内排除的系统。合流制排水系统按雨、污、废水产生的次序及处理程度的不同可分为直排式合流制、截流式合流制、全处理式合流制。最早出现的合流制排水系统,是将排除的混合污水不经处理直接就近排入水体,但由于污水未经无害化处理就排放,使受纳水体遭受严重污染。
合理确定排水体制,排水体制的选择一方面要符合规划原则,另一方面要和当地的实际情况相符合。根据地区地形地势划分合理的排水分区,根据现状排水系统的运行情况、受纳水体的环境状况、排水系统排出的方式、排水管网工程建设的可操作性及各种经济技术比较,综合分析确定合理的排水体制。金沙县地势高差较大,总的规划原则是将老城区雨污合流排水体制采用截留式合流制,沿主要河道两岸设置截流污水干管,在雨水管入河口处设置截流井,从而实现雨污分流提高污水收集率,降低河道受污染程度。新城区及老城区新建道路采用完全雨污分流制的排水体制。
3.2污水工程规划
3.3.1污水处理厂布局
污水处理厂规划需根据城区地形地貌,河流分布及风向进行选址及布局。污水处理厂厂址的选择上要考虑上中下游相结合,在传统的处理厂布局规划中,一般都将处理厂安排在城市的下游,这样可以使尽可能多的污水自流进入处理厂。另外,对于污水排放也比较有利,经处理后的污水排入下游河道,避免造成对上游水系的污染。许多学者通过研究表明,在我国大型污水处理厂的经济效益并不佳,小型和中型污水处理厂的单位投资会更高。
金沙县地势变化较复杂,城市总体规划在用地布局上考虑将新城区和老城区分开,工业区和居住区分开的布局模式。结合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情况,综合考虑确定将工业污水和生活污水分别处理,在两个区分别设置污水处理厂,这样可以采用两套不同的处理工艺,同时考虑中水回用的方便。
3.3.2截流倍数的确定
对于老城区,地下管网基本建成,要一步达到雨污分流的要求,尚存在一定的难度,本次规划中采取逐步过渡的方式,沿河两岸设置截流污系统。《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4-2006)中第3.3.3条款规定,截流倍数宜采用2~5。截流倍数小时,在地表径流高峰期混合污水将直接排入水体而造成污染;截流倍数大时,水体污染程度变小,但管渠投资大,由于雨天把大量雨水输送至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影响处理效果。截流倍数应根据旱流污水的水质、水量、排放水体的环境容量、水文、气候、经济和排水区域大小等因素经计算确定。同一排水系统中可采用不同的截流倍数。截流倍数的选取将直接影响到区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3.3雨水工程规划
3.3.1雨水设计参数的确定
雨水排放尽量采用多出口、就近排入附近水体的原则。在进行城市雨水水力计算时,暴雨强度公式中的降雨重现期、降雨历时、径流系数的取值要根据具体城市的性质及城市建设的进程和要求,分析现状排水体制的情况而定。在金沙县城区地势较高、植被、绿化较好的区域,降雨重现期取2年,降雨历时取6-10分钟,径流系数取0.3-0.6;地势较低、老城区降雨重现期取3-4年,降雨历时取5-8分钟,径流系数取0.6-0.9。
3.3.2雨水综合利用
金沙县属于水资源短缺城市,针对雨水利用这一方面,提出几点意见。
城市雨水利用是解决城市水资源短缺、减少城市洪灾和改善城市环境的有效途径。在城市范围内,有目的地采用各种措施对雨水资源进行利用,如通过各种人工或自然渗透设施使雨水渗入地下,补充地下水资源;通过自然水体、池塘、湿地或低洼地对雨水径流实施调蓄、净化利用,改善城市水环境和生态环境。
雨水利用可首先考虑补充地下水、涵养地表水、绿化、冲洗道路、停车场、洗车、景观等用水。雨水利用可分为几方面:
(1)雨水的集蓄利用,可以缓解目前城市水资源紧缺的局面,是一种开源节流的有效途径。
(2)雨水的间接利用,将雨水下渗回灌地下,补充涵养地下水资源,改善生态环境,缓解地面沉降和海水入侵,减少水涝等。
(3)雨水综合利用,利用城市河湖和各种人工与自然水体、沼泽、湿地调蓄、净化和利用城市径流雨水,减少水涝,改善水循环系统和城市生态环境。
4结束语
城市排水专项规划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搞好排水专项规划为加快城镇化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当地规划行政主管部分要高度重视城市排水工程专项规划的工作。山区城市排水专项规划应符合以下几点:
(1)山区城市排水专项规划,应合理的选择排水体制,老城区与新城区排水体制的选择上要符合当地实际情况,解决城市“面源污染”问题。
(2)山区城市污水处理设施的设置要与城市总体规划用地布局及现状地形地势相协调。
(3)山区城市排水系统中雨水规划要结合防洪规划统一布局,减轻山洪对城市及人民产生的巨大危害,在城市周围地带合理建设截洪沟,建设排水管渠。并合理利用雨水综合利用,解决山区城市水资源短缺问题。
(4)合理确定雨水设计参数。
参考文献
[1]于卫红. 城市排水规划的热点问题探讨[J]. 中国给水排水. 2006(08)
《城乡规划法》的出台具有里程碑式的重大意义。原有的城市规划法施行的城乡二元管理模式,回避了城市和乡村在规划中的关系,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城市和乡村的发展,也导致了当前城郊结合部和乡村建设活动的混乱。在全球经济一体化发展、城镇化进程加快的宏观背景下,国家出台了一系列宏观政策环境,对城市建设和城市规划产生了巨大影响。规划发展正在打破原有的城乡分割规划模式,进入城乡统筹规划的新时代。如何适当调整规划编制体系,更有效地指导城市、乡村建设,成为规划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存在问题
目前规划体系包括发改委制定的“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城乡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制定的“城市规划”、土地行政管理部门制定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其他行政部门制定的各类“专项规划”四大类型。其中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以空间规划为主,城市规划分为总体规划与详细规划两个层次。
规划实践中,存在不同类型规划难以衔接协调、规划体系在城乡空间上覆盖不全面等诸多问题。
1.1不同类型规划衔接不足
规划体系与政府管理体制密切相关,不同部门承担不同类型的规划,客观上造成了规划体系协调的复杂性。例如,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由国土部门和规划部门分别委托不同的设计单位进行编制。在行政上是同级的两个部门,在规划编制过程中分别接受其同行业上级行政部门的指导与监督,均在自己的行政体系内完成。《城乡规划法》、《土地管理法》均要求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协调一致,但实践中两个编制部门缺乏应有的有效沟通。城市规划一般为20年,乡镇土地利用规划一般为10-15年,规划年限不一致,规划内容也难以协调和对比。如果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没有规定到城市规划年限的建设用地规模,就会导致在一定程度上失去了对城市用地规模的控制。
此外,各部门规划的专项规划在管理上相对独立运作,很少将各自的保护和控制要求,落实到建设规划管理依据的城市详细规划上,使得其规划没有空间上的支撑,城市规划与建设丧失了整体性和统一性,且专项设施建设短期行为多、局部建设多,缺乏统筹配置,不利于城市基础设施整体网络的形成。
1.2规划重城市轻农村
目前规划在区域空间上,重城市轻乡村,没有实现规划管理全覆盖,主要表现为城乡分割。规划编制管理以城市地区的国有土地为主,而广大农村地区,仅有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而城市规划尚处在起步阶段,规划对村镇建设的指导作用远远没有发挥,村镇在相当程度上处于自发建设状态,存在着资源的粗放利用,设施雷同,建设水平不高等问题,农村人居环境恶化一直得不到改善。此外,城市总体规划的主管部门一般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规划处,乡镇规划的主管部门一般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村镇处,各种因素如编制时间的先后不同、审查专家的构成差异等,都会最终造成两个规划编制内容衔接上的差异和矛盾。
随着城镇化的不断推进,城乡关系的日益融合,村镇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也必然影响到城市建设。城市规划中单纯就城市论城市也制约了城市作为区域经济社会的发展极、辐射带动区域发展的职能,最终也局限了城市的发展。
二、编制体系研究
传统的规划根据在空间上侧重点不同,城市部分主要由城市总体规划控制,土地利用规划等专项规划处于相对辅助的地位,规划的重心是建设;非城市部分则由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控制,城市总体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处于相对辅助的地位。
过去开展的城乡统筹规划大致有以下两种:一种是对于传统的城镇体系规划的完善和补充,其变化在于把区域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的内容加以融合,但没有达到真正意义上的统一;另一种是以中心城区为核心开展的城乡统筹规划,其重点在中心城区和各级城镇,对村庄居民点用地,重要的管治内容研究太少,难以起到对村庄规划建设的指导作用。规划编制体系应尝试在法定编制规划层次上找到合理的立足点,形成一个固定的规划编制的标准模式,以实现城乡空间整体性规划的目标。
2.1建立区县域为单元的规划平台
县级城市是我国行政体系中的基本单元,也是城乡空间体系与城乡居民点体系的一个重要层次。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建立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制度,要求以县级为单元,统筹土地利用和城乡规划,合理安排区县域城镇建设、农田保护、产业聚集、村落分布、生态涵养等空间布局。
要达到城乡统筹,必须首先在规划空间上实现城乡全面覆盖,市县域空间范围一般只有几千甚至几百km2的范围,可以全面考虑区县域范围内的农村地域。以区县域层面规划作为城乡统筹规划的最佳空间单元,以村镇层面规划作为城乡统筹规划的焦点,设立以城乡总体规划为核心的规划编制体系。规划内容也能够更加深入具体,兼具宏观指导性和实际可操作性,以此来全面综合协调市县域范围内的城市与农村的统筹发展,加强城乡统筹向农村地区的延伸。
2.2建立城乡总体规划为核心的编制体系
城乡总体规划是从各层次区域范围内引导和促进城乡的合理发展和布局,重点是解决城乡的发展方向、目标和结构,是城乡空间全覆盖的规划(包括农业空间、生态空间)。规划编制体系应强调城乡总体规划在城市发展中的宏观调控和综合协调作用,突出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整合三类规划。
三类规划整合是指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城乡总体规划三个规划在内容上的协调统一,即统一规划目标、统一空间管制、统一空间数据。城乡发展的内在动力是社会经济的发展,规划作为空间资源的宏观调控手段,是为城乡社会经济服务的,在城乡总体规划中,加强研究社会经济现代化指标对应着何种城市建设水平、何种城市现代化标准,尤其是与目标相对应的物质空间建设水平及城市居民生活水平;建议城乡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同步编制,城市规划行政主观部门和土地行政主观部门相互协调、相互沟通,将编制期限规范化、制度化,并对需要衔接的内容进行明确的规定,做到同步编制,互相衔接。
除这三个规划外,城乡总体规划还要加强对其他部门规划和专业、专项规划的协调整合,提出专业、专项总体规划编制的原则,将已编制完成的专业、专项规划成果纳入其中,与正在编制的专业、专项规划保持衔接和协调。
编制城乡总体规划要实现的基本目标是解决城、乡规划两张皮的问题和减少各部门各类城乡规划之间的矛盾,加强各类规划之间的相互协调和衔接,实现各类规划在内容上的统一;最终目标应是使城乡总体规划成为规划区范围内所有城乡规划的总体规划,使规划真正成为城乡建设和管理的依据和龙头。
2.3建立规划统筹委员会
城乡总体规划内容涉及的部门较多,部门之间的协调较难,例如市政工程专项规划如电力、电信工程规划,其专业性极强,且规划实施的主体并非城市规划和建设部门,加之它们是垂直管理部门,所以总体规划中耗费大量时间和精力编制的各专项规划,除大型基础设施布局外,往往被各专业部门束之高阁,成为无效劳动。
为加强可实施性,建立规划统筹委员会,其主要功能是统筹各类规划编制,统筹协调各部门的专项规划,城乡总体规划中的各项专项规划应简化,重点在于确定各专项规划的重大原则和技术政策,确定容量和大中型设施的布点和近远期的衔接等,将较为具体的各专项规划放到后续工作中完成。
一、工程建设成效
1、水土流失和土地沙化治理步伐加快,生态状况得到明显改善。退耕还林调整了人与自然的关系,改变了农民广种薄收的传统习惯,工程实施大大加快了水土流失和土地沙化治理的步伐,生态状况得到明显改善。退耕还林工程为我国生态建设步入“破坏与治理相持”的关键阶段做出了重要贡献。
2、大大加快了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的步伐。过去,山区、沙区干部群众明知坡耕地和沙化耕地种粮产量低,有调整结构的愿望,但调整后短期内没有生计来源,结构调整缓慢。退耕还林给农村调整产业结构提供了一个较长的过渡期,为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提供了良好机遇。各地把退耕还林作为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措施,合理调整土地利用和种植结构,因地制宜推行生态林草、林果药、林竹纸、林草畜以及林经间作、种养结合、产业配套等多种开发治理模式,大力发展生态产业和循环经济,促进了农业产业结构调整。
3、保障和提高了粮食综合生产能力。退耕还林后,由于生态状况的改善、生产要素的转移和集中,农业生产方式由粗放经营向集约经营转变,工程区及中下游地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得到保障和提高。同时,退耕还林调整了土地利用结构,把不适宜种植粮食的耕地还林,有利于促进农林牧各业协调发展;退耕还林中还发展了大量的水果、木本粮油等林木资源,培育了丰富的牧草资源,不但能增加食物的有效供给,还能调整和优化食物结构。
二、完善后续政策措施的意见
为了确保退耕还林成果切实得到巩固、从根本上解决退耕农户长远生计问题。结合林业产业发展,加强林木抚育管护,搞好补植补造,提高造林成活率和保存率。开展森林经营,培育健康森林。落实“五个结合”,加大基本农田建设和生态移民力度,加强农村能源建设,解决退耕农户当前和长远生计问题。
(一)、完善后续政策
1、继续对退耕农户直接补助。现行退耕还林粮食和生活费补助期满后,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中央财政安排的资金,继续对退耕农户给予适当的现金补助,解决退耕农户当前生活困难。
2、继续实施退耕还林工程。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林业局要进一步摸清已实施退耕还林和25度以上坡耕地的实际情况,在保证基本口粮田的前提下,实事求是地制定切实可行的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和全县新增退耕还林工程建设规划,规划要综合考虑巩固退耕还林成果、解决退耕农户近期生计和长远发展配套项目,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远近结合,综合整治,并与土地利用规划、新农村建设规划、果品产业发展规划等各专项规划相衔接。各乡镇人民政府要负责安排好补植补造、抚育管理、病虫害防治和工程管理等工作。
3、明确退耕还林现金补助政策兑现范围。凡纳入退耕还林计划的下列类型的承包耕地,退耕还林验收合格后可兑现现金补助:一是农户依法取得承包经营权的耕地退耕还林的;二是国有林场耕地和集体耕地发包给职工或农户后实施退耕还林的;三是业主(大户)依法取得耕地承包经营权,并与原承包户签订退耕还林现金补助协议的;四是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经济组织依法取得国有或集体耕地经营权,且分包到职工或农户,并与承包户签订退耕还林现金补助协议的。
(二)、落实配套措施
要制订切实可行的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重点包括退耕地区基本口粮田建设规划、农村能源建设规划、生态移民规划、农户接续产业发展规划等,并安排必要的退耕还林工作经费。规划要综合考虑还林的经营管理措施和退耕农户近期生计及长远发展配套项目,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远近结合,综合整治,并与当地新农村建设规划等各专项规划相衔接。
1大力实施生态移民。对居住地基本不具备生存条件的退耕农户,要积极推进生态移民。对自愿进行移民的退耕农户实行易地搬迁,给予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支持,同时结合扶贫、国土整治等资金统筹规划解决退耕移民生产生活问题,使其“搬得下,稳得住”。生态移民退出的耕地将全面实施植树造林和封山育林。退耕还林的生态移民要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坚持统一规划,统一实施,加快推进城乡统筹发展步伐。
2加强农村能源建设。各乡镇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以农村沼气建设为重点、多能互补,加强节柴灶建设;在交通不便的地方,着力培育一批兼顾生态效益的薪炭林,为群众提供必要的生活能源。采取中央补助、地方配套和农民自筹相结合的方式,搞好退耕还林地区的农村能源建设。
土地规划环境影响
1我国土地规划利用现状
我国土地利用可分为农用地和非农用地,两者是此消彼长的关系。随着经济、教育、科学技术的发展,农村人口大量涌向城镇,农用地规模缩小,而用以城镇建设的土地必然增加。其主要表现在:1优质农用地数量骤减:自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中期以来,在农业发展措施上,不宜耕作的土地退耕还林还牧,而一些适宜耕种的地区却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大规模进行农业结构调整,占用耕地种果植桑、养鱼饲畜,或者是农民大量流入外地打工而荒废了肥沃农田。同时在大城市周边地区,农用地成为城市建设和市场经济发展的牺牲品。 2非农建设用地规模盲目扩张。非农建设用地主要包括居民点及独立工矿用地、交通设施用地和水里设施用地。随着城乡统筹发展、城镇化过程加快使我国城镇数量显著增长,政府为了短期经济利益而把土地作为一种资产迅速流入市场,缺乏整体规划思路,造成土地资源的浪费和对社会环境的破坏。
2土地利用规划对社会环境的影响
2.1土地利用规划对自然环境的影响
2.1.1耕地数量减少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全国大大小小城镇数量骤增,有些地方政府为标榜绩效,快速发展本城镇经济,大规模征收农用地用以房地产开发或者交通运输建设,直接造成耕地数量的减少。而围绕在大城市周边的城郊地区,本能被好好利用作农用地,为城市发展提供粮食需要,却由于农村人口的大量涌入城市,城市规模向周边的城郊地区扩散,也造成耕地被建设用地占据或由于城市建设而遭到破坏。
2.1.2土壤功能转变或丧失
一方面,由于城市用地迅速扩张,大量农用地被新建住宅、厂房、道路、休闲和娱乐设施占用,成为城市建设的支撑基础,丧失原有的种植功能。另一方面,为供应城市建设所需建材,在城市周边地区采掘砂砾和取土制砖,土壤失去原有的生产力功能。
2.2土地利用规划对人文环境的影响
近年来我国经济发展迅猛,政府提倡改善民生,开发农村市场,大力建设新农村或村落城镇化,使大量土著住房拆迁,城镇或者部落的原来相对开放的布局被现代化高层钢筋水泥建筑替代。同时被建房布局改变的是传统居民之间的乡邻感情,共同居住在一堵墙下的城市居民成为陌生人,不同区域的民族特色也逐渐趋于同一风格。这些历史留下的珍贵遗迹,是研究环境变迁和人类文明进化的“示踪元素”,一旦遭到破坏就是永恒性的,无法弥补。
2.3土地利用规划对生态系统的影响
现代化建设是在土地资源的基础上对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必然会改变周边的生态环境。工业化过程中,化工厂数量增多规模越来越密集,生产过程中排放的废气废水废渣等有害物质大量富集,超出环境自净能力的界限,水土质量破坏,大量水土生物适应不了这种有毒环境而灭绝或濒临灭绝,造成生物种群的单一化。同时城市日常生活排放的垃圾堆放在城郊而未能及时有效处理,又滋养出许多新型怪异物种或病菌,给人类绿色生活埋下极大隐患。
3面对土地规划对环境破坏的解决策略
3.1土地统筹利用规划
土地统筹利用即在特定区域内遵照一定指导原则和方法,统筹兼顾,统筹区域内社会经济发展与土地资源优化配置和合理利用,实现区域内经济可持续发展。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统筹:一,统筹城乡用地,限制城镇用地盲目扩张,保护农地是实现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前提;二,统筹用地结构和用地方式,规定土地利用和排除不当利用行为,保护和改善环境从而提高人们生活质量。
3.2土地利用专项规划
土地利用专项规划是为最大限度提高土地产出率与利用率。包括两方面的专项规划:一,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严格土地规划审批和用途管制,建立目标责任制,加强对基本农田的保护宣传和质量监测;二,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规划。对于人为破坏还具有一定土地肥沃力或较好土地结构和利用条件的土地,采用生物技术、工程技术进行整治,使土地恢复到可利用状态。
3.3强化对耕地和优质农用地的保护
国家粮食要安全,社会要长期稳定平衡发展,必须保证耕地在数量、质量、规划布局上的安全。强化基本农田保护,建立旱涝保收粮食稳产高产基地,开展农田标准化建设,控制建设占用基本农田,同时保护适量优质园地、草地、林地和养殖水面,用以提高农用地的利用率和经济效益。在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上,严格宅基地指标批准,防止村民随意占据耕地建设房屋。
3.4土地资源生态规划
对土地资源进行生态规划管理是可持续发展理念的必然执行。土地资源生态规划对人们的土地利用行为进行调整、控制和引导,不仅追求土地自然状况的生态化,还应该保持自然环境、经济环境和社会环境的和谐统一,要求人们在土地上进行的一切活动要遵照土地利用的生态规律,保持水土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的可持续性,真正满足公共健康与安全的需要。
3.5土地保护区规划
土地保护区规划实质就是对一些重要却容易遭到破坏的区域进行专项规划管理,按照土地用途区分,可以建设基本农田保护区、名特优新农产品保护区、风景旅游区和自然保护区,防止土地使用者由于缺乏一个全局的政策引导而人为破坏土地生态系统。以风景旅游区的建设来说,旅游区一项基础设施的建设对山体和植被的破坏往往是其基本建筑面积的几倍甚至几十倍。这就要求土地规划者协调经营者的经济利益和维持土地生态系统的生态整合性关系,开发建设与景观破坏的关系,以及合理规划景点、服务设施的空间分布和建设。
4结语
人多地少是当下我国社会发展面对的一个重大问题,如何正视和突破这个瓶颈,关系到我国自然、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是否可持续。政府作为土地的管理者,其每一个政策的出台与变化,都会引导人们如何让去行动,所以政府对土地利用必须有一个合理科学的规划,同时人们在活动时也要落实合理利用和有效保护有限土地资源的意识。全民行动,社会发展必定更加全面更加和谐。
参考文献:
[1]张正峰.土地资源管理学[I].中国人名大学出版社,2008.
结合镇乡行政区划调整,重新修编城市总体规划和10个镇乡的总体规划。其中城市消防专项规划要纳入城市总体规划,符合《市城市消防专项规划(-)》的总体要求,并适时调整。各镇乡总体规划中要有消防规划专篇,内容包括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消防装备等。沿海生态景观、生态城、北湖生态旅游、风情区、新城区生态发展等规划中涉及消防安全的,要编制消防规划专篇。
二、城区、工业园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
城区(主城区、开发区、新城区)和工业园区(、、)新建、改建道路过程中,按照间距120米设置1只消火栓的标准,沿道路同步设置市政消火栓。当道路宽度大于60米时,宜在道路两边设置消火栓,并宜靠近十字路口;消火栓距路边不应大于2米,距路边建筑外墙不宜小于5米。
城区、工业园区已建道路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要制订计划逐步增补;沿路已形成工业建筑、大型公共建筑或公共建筑群的,必须增补市政消火栓。新建住宅小区的室外消火栓必须一步到位,老居民新村室外消火栓设置数量不足的,按照保护半径150米的标准增补。
年内,精细化工园消防站要达到二级消防站建设标准;工业园消防站要完成立项、征地和设计方案,并力争年内开工建设;船舶工业带完成消防站选址、立项工作;初步建成城市消防安全远程监控系统。
三、镇乡公共消防设施建设
各镇乡要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全面推进农村道路通达工程和农村环境整治工程,实现农村道路黑色化和村村通,改建拓宽桥梁,疏浚河道,一并解决农村消防车通道和消防水源问题(消防车通道净宽应不小于4米)。镇乡繁华路段、镇乡原有工业园区或工业集中区要增补公共消火栓,或设置公用消防水池,临近河流的企业可设置便于消防车停靠的取水码头。要结合等四个区域供水管网改造工程,一并落实市政消火栓建设。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要参照新建住宅小区建设标准,同步设置室外消火栓。
各镇乡要将派出所保安联防消防队建设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证灭火器材和个人防护装备能及时得到维护和更新。年生产总值10亿元以上或人口达到10万元的镇要建立专职消防队。专职消防队可依托派出所保安联防消防队组建,配备消防电动手抬泵和小型消防水罐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