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城镇消防专项规划范文

城镇消防专项规划精选(九篇)

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诞生,需要你不断地搜集资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编为你收集了丰富的城镇消防专项规划主题范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并收藏。

城镇消防专项规划

第1篇:城镇消防专项规划范文

1、消防工作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据统计,2006年至今,津南区共发生火灾514起,死亡10人,受伤2人,直接财产损失670余万元。目前,区内有3个消防站,分别位于八里台镇、咸水沽镇、葛沽镇。消火栓673个,其中,地上消火栓608个,地下消火栓65个。

津南区的消防工作,在保障社会安全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城乡一体化进程的推进和城镇的飞速发展,消防工作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难以适应新形势下保障安全的要求。主要表现在:

1.1 消防安全意识淡薄,消防工作监管力度不够

许多地方存在重经济发展,轻基础设施建设的现象,尤其是看似与百姓日常生活无直接关联的消防设施,大部分居民都还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消防法制观念和消防安全意识淡薄、消防安全知识匮乏、宣传力度不够以及城市建设中存在的违反消防规范的现象,如一些建设项目任意挤掉消防设施资金,减少消防设备投入或对已有消防设施维护不力,甚至拆除破坏。

1.2 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发展缓慢,严重滞后于城市发展的速度

消防供水是消防设施最基础、最重要的组成部分。而到目前为止,很多城镇仍没有实现24小时供水,城郊结合部和农村自来水管网仍不完善。市政消火栓缺乏统一规划,数量少,保护半径大。许多市政消火栓间距达不到消防规范的要求,消火栓保护半径远远超过150米。有的新建开发小区,市政消火栓没有与工程同步建设,新区主要道路形成了,建筑工程林立而起,而道路两边的市政室外消火栓却迟迟不见踪影。另外,整个区仅有三座消防站,与《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严重不符。

1.3 消防通道不畅

道路建设滞后,城市交通发展速度,特别是老城区,由于以前道路建设缺乏统一规划,道路普遍狭窄,部分道路交通拥挤经常堵塞,特别是上下班的高峰时期,如红旗路、津沽大街、津歧路等,这将影响消防车快速抵达火场而贻误时机;此外,占道经营、以市为街是消防通道不畅的另一主要原因。

2、规划要点

2.1 消防水源的建设

大力加强城市水厂、加压站等供水设施建设,提高供水能力,保证消防供水压力,加强城市供水管网的建设和改造力度,保证24小时供水。对有自来水管网的乡镇、街道、村居,应在供水干线上建设消火栓,自来水无法到达的地区,要修建消防水池或者利用池塘等消防水源,设置消防取水口,以增强这些偏僻地区抵御火灾的能力。

2.2 消防通道的建设

新规划的消防站选址都至少位于次干路上,平时与其他车道合并使用,遇有紧急状态时通过加强交通管理,专供消防车使用。对经常拥堵的路段,短期内通过交警协助疏散的方式,防止形成大面积的交通拥堵,长远应逐步拓宽相应的道路并通过修建其他的道路分流车流。对道路两侧的“马路市场”和乱停乱放现象进行规范清理,以保证消防通道畅通。

2.3 消防站的建设

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并结合各镇的实际情况,此次规划共新建消防站19座。再加上现状3座,区内将共有22座消防站。

津南区面积387.84平方公里,农田206154亩[1],按照普通消防站不宜大于7平方公里,设在近郊区的普通消防站不应大于15平方公里[2],地广人稀的农村地区在消防站接到报警后5分钟内消防队可以到达辖区边缘的布置原则,规划的22座消防站能够覆盖整个津南区。此外,在消防站选址过程中,与相关部门也进行了对接,这对消防站的准确定位提供保障。

3、特色与创新

3.1 严格按照津南区总体规划

总体规划是一个区域发展和建设的法定性文件,是实施区域建设、区域管理的基本依据,

在规划区域进行的建设活动、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详细规划、各专项规划,都应服从区域总体规划。消防规划作为专项规划,是对总体规划的补充和完善,必须服从和服务于总体规划,起到相互保障、相互促进,共同为地方经济建设服务的目的。

3.2 统筹考虑城镇和农村

以往我们只注重城市消防规划,如有专门针对城市编制的《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也经常看到很多城市的专项规划,而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往往成为被忽略的对象。如今,“乡村城镇化,城乡一体化”已经成为我国城乡发展的一种基本理念。因此,编制专门针对城乡的消防规划也是此次的重要内容。此次规划将城镇和农村统筹考虑,本着城市与农村同等对待的思路,对于提高人们的消防安全意识及城市整体抗御火灾的能力和城乡之间对立意识消失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3.3 因地制宜,充分考虑各个镇的条件

编制消防规划,归根到底还是为经济建设服务。因此,在编制的过程中,根据各个镇的自身条件编制符合实际需要的消防规划,也是在编制过程中始终秉承的重要原则之一。能改造的尽量在现状基础上进行改造,不能改造的详细说明原因,以消除因为修建公共基础设施、减少土地出让量而影响当地财政收入的基层领导干部的抵触心理。

消防规划是一个系统工程,能否起到应有的作用,不仅需要一个完善而可行的规划,还需要各基层单位的支持、财政的投入、广泛的宣传、监管力度的加大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只有这样,才能保证规划真正能够落到实处,切实起到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作用。

参考文献

第2篇:城镇消防专项规划范文

关键词:城市化进程消防设施规划现状对策

中图分类号:F29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引言

随着城市化进程快速推进,城市建设向集约型、紧凑型发展,城市成为大量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集中地。城市集聚力显现的同时,人口大量聚集,用火、用电、用气频繁,致使城市火灾的频发,破坏性和影响力增强。从我国火灾造成的损失看,从80年代开始,一般火灾有向重特大火灾方向扩张的趋势,从90年代开始,重特大火灾特别是公众聚集场所重特大恶性火灾事故明显上升,城市重特大火灾占全部重特大火灾的80%,其中城市公众聚集场所火灾又占城市重特大火灾的40%左右。遏制城市火灾的标本兼治的途径,就是贯彻《消防法》、《城市规划法》,完善城市消防规划的编制,促进城镇消防规划和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与经济建设同步发展,使我国的城市化进程迈上“快车道”。

2城市消防规划现状及原因分析

2.1城市消防安全总体布局处于畸型状态

近年来,城市发展速度突飞猛进,本着城市化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思路,从节约土地资源的实际出发,我国的新城市建设的基本是以老城为基础,在对老城、旧城积极进行改造的基础上,有限度的扩大城市建设规模。目前,我国绝大多数城市,正是处于新城与旧城,城区与工业区、商业区与棚户区共存,相当一部份城市还遗留有历史原因建成的不符合消防规范标准的加油气站、易燃易爆品生产储存点等,城市格局处于畸型状态。

2.2城市公共消防设施欠账严重

城市公共消防设施是城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社会公共安全的重要设施。城市建设规模的日益扩大,城市公共消防基础建设严重滞后的矛盾越来越突出。历史性欠账太多,导致了城市公共消防设施积重难返,背上了沉重的包袱,尽管各地近年来采取了一些积极有效的措施,但城市公共消防设施增长的速度和水平,远远不能满足形势发展的需要。

2.3消防设施建设、装备不能满足形势需要

随着高层地下建筑的增多,城市规模的扩大,使得消防站责任区面积远远大于《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的规定,一些经济欠发达地区消防站的主战车辆吨位小、性能差、供水距离短、灭火效能低,个人防护装备和器材不足尤其是特勤装备的缺乏;另外,部分官兵对新装备及其作用了解不够,再加上训练、使用和管理跟不上,影响了消防部队灭火效能的提高。

2.4消防规划有待进一步完善

据全国人口普查结果,我国现有建制镇2万多个,城镇人口约4.6亿,我国城镇化已进入世界城镇化发展规律所揭示的“加速发展”时期。城镇建设迅速发展,城镇规模不断扩大,大量农村人口向小城镇集中,第二、第三产业及非公有制小企业应运而生。但与之不相适应的是,在推进小城镇建设发展过程中,小城镇消防安全布局不合理和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欠账”的问题越来越突出,总体上也还处于起步阶段,部分区、县小城镇消防规划建设空白点较多。回顾我国大中城市建设进程可以看到,片面的城市化忽视消防规划而造成消防设施不足,现在许多小城镇正在重蹈覆辙。

3加强城市消防规划编制和落实的对策研究

3.1积极争取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和支持

城市消防规划涉及城市工作的方方面面,不能单靠消防部门一家,必须由政府组织实施。政府的高度重视是城市消防规划编制和实施的重要保障,针对规划制定的旧城区、城中村的消防改造,易燃易爆工业、仓储的迁移关闭,加油站、加气站的布局调节,“三合一”企业的清理、查处等措施,均涉及部分单位、团体和个人的直接或间接利益,必须有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作为强有力后盾。

3.2加强消防规划编制的前瞻性和预见性

消防规划工作是对地区或行业若干年内安全指数、安全模式的宏观构思,它的正确性、精确性直接影响该地区或行业社会经济因素的发展。预见性的正确与否可以帮助或阻碍社会经济综合因素的发展。城市消防安全总体布局要对城市的整体性、发展性、规模性、生产性、储存性、危险性等方面的一种综合评估,要能够比较科学地分析出若干年内城市发展的走向经济状况,评价出城市消防安全的属性和等级,为具体规划打下基础。随着“网络工程、信息产业、环保科学”等行业的崛起,需要破除原有的规划思想综合新方式新方法,从多层次、多方位的角度思考问题,城市规划编制要从技术型向政策型、管理型、综合型转变。

3.3加大规划管理和监督力度

城市消防规划编制是基础,落实是关键。作为消防部门要当好政府参谋,协助政府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尤其是要主动协调有关部门落实规划的有关内容。只有将编制完成规划成果转化为指导性和操作性强的政府文件,才能真正成为政府及其他部门的统一行动纲领,才能促进消防规划的持续发展。还可以通过建立近期规划的动态管理、滚动调校机制和年度实施计划,适时对近期建设规划进行调校。此外,还要建立近期城市建设项目库,每年对建设项目进行严格的审查,凡不符合消防规划建设要求的项目,应坚持原则不予审批,确有必要增加的项目,必须经过充分研究和严格论证,并通过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准。

3.4紧密结合城市其他专项规划

城市消防规划作为城市总体规划的一个子系统,在编制过程中必须与其它专项规划紧密结合起来。城市消防规划与市域城镇体系规划、交通系统规划、市政基础设施规划、抗震规划、人防规划等总体规划子系统相互作用,互为补充,不能把消防规划单纯看作是建消防站和设置消火栓,忽视了城区供电、供水、供气、通讯及城市资源合理利用等深层次规划问题。各级公安机关及其消防部门要切实担负起责任,主动与有关部门联系,沟通情况,交流信息,搞好协调配合。如督促财政部门保障消防装备、消防通信建设等经费的落实,及和部门一同落实道路、供水、供电建设和维护保养。

3.5完善消防规划内容

加快城市消防站建设步伐。主城区消防站应严格按照公安部颁发的《消防站建筑设计标准》的有关规定要求来建,在建设、验收中严格把关,保证建站质量。同时,要制定技术装备发展规划,调整装备结构,改善装备质量和性能,优先配备大吨位、高性能、多功能的现代化消防技术装备,全面提高消防站的基础装备设施水平。将消防站建设(包括营房、装备及配套设施建设)纳入城市基础建设中,并与城市基础建设同规划、同部署、同落实;消防通道规划从消防通道不畅和缺乏的突出问题入手,既从城镇路网构架体系中分析规划消防通道,又要充分考虑各消防站点道路交通情况,解决出警及作战的消防通道。既从分期规划实施路网规划入手,又紧紧抓住近期内市政工程实施计划,解决现有及拟建站点的通道建设问题。

3.6引导公众参与,动员全社会关心消防

城市消防规划建设是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密切相关的大事,城市规划是政府行为,更是公众行为,公众自始至终都是实施体系主体和被服务者。过去过于依赖规划师、工程师自身的技术和思考,往往容易导致脱离现实,所以,在拟定初步规划方案后,要向群众讲解公布,召开座谈会、研讨会,倾听各方面不同的意见,进一步修改规划。公众参与的过程亦是教育公众的过程,对消防规划及消防设施重要性的认识提高,就会自觉地维护消防设施,有助于城市规划的指定及其管理的实施。

3.7开拓渠道融纳资金,发挥金融、保险业的作用

地方政府要把消防公共消防设施、消防装备建设与维护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并按照当地经济增长比例,逐步增加对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装备的投入。消防部门还要积极争取各方面资金,多渠道筹集落实经费。如洛阳支队积极利用外国政府贷款购置消防装备,苏州市推行的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利用保险费率这一经济杠杆作用,使保险费率的确定与投保单位的消防安全条件挂钩,从而自觉维护、改善消防设施,提高自身防范意识。

4结束语

要切实将城市消防设施建设纳入城市整体发展规划之中,将包括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消防装备等内容的消防规划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应清醒地认识面临的严峻形势,正确处理城市建设 与消防安全的关系,在新建、扩建和改建城市时,认真组织城市规划、土地管理、市政、供水、电信、交通、电力、燃气、公安消防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制定城市消防规划,并切实纳入城市总体规划,与其他基础设施同步建设,逐步建立起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满足城市消防安全需要的城市消防体系。

参考文献

第3篇:城镇消防专项规划范文

一、规划体系实施情况

(一)县城乡总体规划编制工作

按照《省县(市)城乡总体规划编制导则》,全面开展规划期限为2012-2030年的城乡总体规划编制工作,今年9月底前完成了规划纲要,12月底前完成规划成果。

(二)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

按照《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办法》和《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导则》要求,依据县城市总体规划,开展覆盖县城全部规划建设用地范围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确定规划编制单位,完成了规划范围内的基础资料调研与收集工作,并组织编制完成了控规草案。

(三)专项规划编制已修改

结合城乡总体规划纲要、县城市总体规划,启动各类专项规划编制或修改工作,目前,已经确定北京北达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组织编制,并完成了基础资料调研与收集工作。围绕道路交通、园林绿化、各类市政设施(包括给水、排水、供热、燃气、电力、电信等)及工程管线综合、公共设施综合布局及商业网点布局、防灾减灾(包括防洪、消防、抗震、人防等)、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等专项规划,认真进行梳理,对不符合城乡总体规划的做出了及时修改、调整,补充编制缺项内容,形成与城乡总体规划配套齐全的专项规划体系。

二、规划实施情况

(一)近期建设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

组织编制完成了2013年度县城建设实施计划。具体落实分年度建设目标和重点,分类列出年度重点建设项目清单,明确建设内容、建设规模、资金安排、进度计划和责任单位。

(二)规划审批管理

制定规范性文件。结合本县实际,制定了城乡规划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和技术标准。制发《县城乡规划管理办法》、《县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和《县城市容貌整治导则》、《县城市主要街道两侧既有建筑外观改造技术导则》、《县城市户外广告设置导则》、《县村庄整治技术导则》等相关技术导则。严格审批管理。按照批准的城乡总体规划进行项目选址,凡与规划不符的一律不予审批。严格依据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提出规划条件,审批建设项目。加强对建设项目选址、规划、设计、施工、验收等许可环节的跟踪监督管理,确保规划设计落实。对与规划条件不符、擅自修改已审定的规划方案、违反规划许可进行建设以及未按要求配建配套设施的工程项目,责令限期改正。加强实施监管。建立2年1次的城乡总体规划实施评估制度,对规划执行情况进行总结和评价,完成现行城市总体规划实施情况评估和自查报告。建立城乡规划实施统计分析年度报告制度。严格禁建区、限建区、适建区“三区”、“五线”管理。2013年8月1日至9月30日,通过了市规划局会同市监察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城管执法局,对我县总体规划实施情况和规划执法工作进行本年度专项检查。

(三)数字规划建设

为加快数字规划建设,以信息化、标准化建设推进城乡规划实施管理,按照全省统一的数字规划标准,完成了数字规划系统框架的搭建;城乡规划编制管理、审批管理、监督管理、统计评价和综合服务五大系统建设初见成效。测绘完成县城周边100余平方公里的1:500现状地形图,购买了覆盖全县域卫星遥感影像图1200平方公里。

(四)规划展馆建设

县规划展馆新馆建筑面积1万平米,建筑主体已封顶,正在进行布馆招标。

(五)绿道绿廊建设。

完成了中华大街绿道绿廊规划,县城重要绿化节点规划方案、南部新城大街、大道、东外环绿道绿廊规划,并获得县政府批复,目前正在由住建局负责实施。

(六)城市设计

正在组织编制县总体城市设计,主要内容为文本、图册等相关资料。商业中心、文体中心、滨水地区等重点地段详细城市设计,深入研究县城风貌特色,通过对县城空间形态特征及重要特色资源分析,确定景观结构和特色空间总体框架,组织构建街道、公园、广场、水系等城市开放空间系统,提出特色功能区、特色风貌街区、景观轴线、景观节点、标志性建筑、环境艺术设施等规划设计意向和建筑高度、体量、形式、色彩的控制要求。

第4篇:城镇消防专项规划范文

第二条市政公用设施的抗灾设防,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市政公用设施,是指规划区内的城市道路(含桥梁)、城市轨道交通、供水、排水、燃气、热力、园林绿化、环境卫生、道路照明等设施及附属设施。

本规定所称抗灾设防是指针对地震、台风、雨雪冰冻、暴雨、地质灾害等自然灾害所采取的工程和非工程措施。

第三条市政公用设施抗灾设防实行预防为主、平灾结合的方针。

第四条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负责全国市政公用设施抗灾设防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依法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市政公用设施抗灾设防的具体管理工作。

第五条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实际防灾要求,制定、修订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将市政公用设施的抗灾设防要求和先进、适用、成熟的技术措施纳入工程建设标准。

第六条国家鼓励采用符合工程建设标准的先进技术方法和材料设备,进行市政公用设施的抗灾设计与施工。在工程设计和施工中采用可能影响市政公用设施抗灾能力,且无相应工程建设标准的新技术、新材料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核准。

第七条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市政公用设施的运营、养护单位以及从事市政公用设施抗灾抗震鉴定、工程检测活动的单位,应当遵守有关建设工程抗灾设防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八条城乡规划中的防灾专项规划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在对规划区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基础上,对重大市政公用设施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市政公用设施,进行灾害及次生灾害风险、抗灾性能、功能失效影响和灾时保障能力评估,并制定相应的对策;

(二)根据各类灾害的发生概率、城镇规模以及市政公用设施的重要性、使用功能、修复难易程度、发生次生灾害的可能性等,提出市政公用设施布局、建设和改造的抗灾设防要求和主要措施;

(三)避开可能产生滑坡、塌陷、水淹危险或者周边有危险源的地带,充分考虑人们及时、就近避难的要求,利用广场、停车场、公园绿地等设立避难场所,配备应急供水、排水、供电、消防、通讯、交通等设施。

第九条城乡规划中的市政公用设施专项规划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一)快速路、主干道以及对抗灾救灾有重要影响的道路应当与周边建筑和设施设置足够的间距,广场、停车场、公园绿地、城市轨道交通应当符合发生灾害时能尽快疏散人群和救灾的要求;

(二)水源、气源和热源设置,供水、燃气、热力干线的设计以及相应厂站的布置,应当满足抗灾和灾后迅速恢复供应的要求,符合防止和控制爆炸、火灾等次生灾害的要求,重要厂站应当配有自备电源和必要的应急储备;

(三)排水设施应当充分考虑下沉式立交桥下、地下工程和其他低洼地段的排水要求,防止次生洪涝灾害;

(四)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和污水处理设施应当符合灾后恢复运营和预防二次污染的要求,环境卫生设施配置应当满足灾后垃圾清运的要求;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要求。

第十条市政公用设施的选址和建设应当符合城乡规划以及防灾专项规划、市政公用设施各项专业规划和有关工程建设标准的要求。

位于抗震设防区、洪涝易发区或者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市政公用设施的选址和建设还应当分别符合城市抗震防灾、洪涝防治和地质灾害防治等专项规划的要求。

第十一条新建、改建和扩建市政公用设施应当按照有关工程建设标准进行抗灾设防。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降低抗灾设防标准。

第十二条新建、改建和扩建市政公用设施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设置安全监测、健康监测、应急自动处置和防灾设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安全监测、健康监测、应急自动处置和防灾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预算。

第十三条对重大市政公用设施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市政公用设施进行可行性研究时,建设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工程选址和设计方案进行抗灾设防专项论证。

第十四条对抗震设防区的下列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单位应当在初步设计阶段组织专家进行抗震专项论证:

(一)属于《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殊设防类、重点设防类的市政公用设施;

(二)结构复杂或者采用隔震减震措施的大型城镇桥梁和城市轨道交通桥梁,直接作为地面建筑或者桥梁基础以及处于可能液化或者软粘土层的隧道;

(三)超过一万平方米的地下停车场等地下工程设施;

(四)震后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共同沟工程、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生活垃圾集中处理设施;

(五)超出现行工程建设标准适用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

国家或者地方对抗震设防区的市政公用设施还有其他规定的,还应当符合其规定。

第十五条市政公用设施抗震专项论证的内容包括:市政公用设施的抗震设防类别、抗震设防烈度及设计地震动参数的采用、场地类型和场地抗震性能、抗震概念设计、抗震计算、抗震及防止次生灾害措施、基础抗震性能等。对有特殊要求的工程,还应当论证其地震应急处置方案和健康监测方案设计。

第十六条建设单位组织抗震专项论证时,应当有三名以上国家或者工程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市政公用设施抗震专项论证专家库成员参加。

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市政公用设施抗震专项论证专家库成员分别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公布。

第十七条对风荷载起控制作用的城镇桥梁和城市轨道交通桥梁等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单位应当在初步设计阶段组织专家进行抗风专项论证。

第十八条施工图审查机构在进行施工图审查时,应当审查市政公用设施抗灾设防内容。

对应当进行抗灾设防专项论证、抗震专项论证、抗风专项论证的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单位应当在提交施工图的同时将专项论证意见送施工图审查机构。

对应当进行而未进行抗灾设防专项论证、抗震专项论证、抗风专项论证的市政公用设施,或者进行了抗灾设防专项论证、抗震专项论证、抗风专项论证的市政公用设施,其设计图纸未执行专项论证意见的,施工图审查结论为不合格。

第十九条建设单位应当针对市政公用设施建设期间的防灾薄弱环节,组织制定技术措施和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

第二十条市政公用设施的运营、养护单位应当定期对市政公用设施进行维护、检查和更新,确保市政公用设施的抗灾能力。

市政公用设施的运营、养护单位应当加强对重大市政公用设施、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市政公用设施的关键部位和关键设备的安全监测、健康监测工作,定期对土建工程和运营设施的抗灾性能进行评价,并制定相应的技术措施。

市政公用设施的运营、养护单位应当保存有关市政公用设施抗灾设防资料和维护、检查、监测、评价、鉴定、修复、加固、更新、拆除等记录,建立信息系统,实行动态管理,并及时将有关资料报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备案。

第二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动或者破坏市政公用设施的防灾设施、抗震抗风构件、隔震或者振动控制装置、安全监测系统、健康监测系统、应急自动处置系统以及地震反应观测系统等设施。

第二十二条市政公用设施的运营、养护单位应当按照工程建设标准和应急措施,设置安全报警、监控电视、漏电报警、燃气等易燃易爆气体和有毒有害气体报警、防汛、消防、逃生、紧急疏散照明、应急发电、应急通讯、救援等器材和设备,定期维护、检查、更新,并保持正常运行。

第二十三条市政公用设施超出合理使用年限,或者在合理使用年限内,但因环境、人为等各种因素抗灾能力受损的,市政公用设施的运营、养护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检测评估,需要进行修复或者加固的,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修复或者加固。

第二十四条抗震设防区内已建成的下列市政公用设施,原设计未采取抗震设防措施且未列入近期改造、改建、拆除计划的,市政公用设施的产权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单位按照抗震鉴定标准进行抗震鉴定:

(一)属于《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殊设防类、重点设防类的城镇桥梁,城市轨道交通,燃气、供水、排水、热力设施;

(二)第(一)项之外的其他重大市政公用设施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市政公用设施;

(三)有重大文物价值和纪念意义的市政公用设施;

(四)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内的市政公用设施。

经鉴定不符合抗震要求的市政公用设施应当进行改造、改建,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施工单位按照有关工程建设标准依法进行抗震加固设计与施工;未进行改造、改建或者加固前,应当限制使用。

第二十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

市政公用设施的运营、养护单位应当根据市政公用设施的具体情况,制定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抢险和救援队伍,配备抢险、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定期演练每年不得少于一次。

第二十六条灾害发生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以及市政公用设施的运营、养护单位应当按照相应的应急预案及时组织应对响应。

第二十七条灾害发生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对受灾的市政公用设施进行应急评估,并及时将市政公用设施因灾直接经济损失情况报上级建设主管部门以及同级人民政府民政主管部门。

经应急评估需进行抗灾鉴定的市政公用设施,其运营、养护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按照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进行鉴定。经鉴定需修复、加固或者重建的,应当按照工程建设标准进行修复、加固或者重建。

经应急评估可继续使用的市政公用设施,其运营、养护单位应当进行安全性检查,经检查合格后,方可恢复运营、使用。

第二十八条自然灾害发生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组织专家,对破坏程度超出工程建设标准允许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进行调查分析,对因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造成破坏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二十九条灾区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进行恢复重建时,应当坚持基础设施先行的原则。

需易地重建的市政公用设施,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规划和建设。

地震后修复或者建设市政公用设施,应当以国家地震部门审定、的地震动参数复核结果,作为抗震设防的依据。

当发生超过当地设防标准的其他自然灾害时,灾后修复或者建设的市政公用设施,应当以国家相关灾害预测、预报部门公布的灾害发生概率,作为抗灾设防的依据。

第三十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市政公用设施抗灾设防质量的监督管理,并对本行政区域内市政公用设施执行抗灾设防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并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检查的单位提供有关市政公用设施抗灾设防的文件和资料;

(二)发现有影响市政公用设施抗灾设防质量的问题时,责令相关责任人委托具有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必要的检测、鉴定,并提出整改措施。

第三十一条违反本规定,擅自采用没有工程建设标准又未经核准的新技术、新材料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二条违反本规定,擅自变动或者破坏市政公用设施的防灾设施、抗震抗风构件、隔震或者振动控制装置、安全监测系统、健康监测系统、应急自动处置系统以及地震反应观测系统等设施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对个人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三条违反本规定,未对经鉴定不符合抗震要求的市政公用设施进行改造、改建或者抗震加固,又未限制使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四条本规定所称重大市政公用设施,包括快速路、主干道、对抗灾救灾有重要影响的城镇道路上的大型桥梁(含大型高架桥、立交桥)、隧道工程、城市广场、防灾公园绿地,公共地下停车场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城镇水源工程、水厂、供水排水主干管、高压和次高压城镇燃气热力枢纽工程、城镇燃气热力管道主干管、城镇排水工程、大型污水处理中心、大型垃圾处理设施等。

第5篇:城镇消防专项规划范文

为加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结合我镇消防安全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三年时间,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精准治理,深入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重点场所治理、突出风险整治、重点行业管理和消防基础建设等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全面提升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公民消防安全素质,建立完善从根本上消除火灾风险隐患的消防管理责任链条、火灾防控体系、监测预警机制,推动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发展。

——消防安全突出隐患有效根治。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治理,全面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集中整治高层建筑、地下空间、危险化学品企业、人员密集场所、“九小”场所、老旧场所等场所领域的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2022年底前,全镇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有效根治。

——消防治理责任机制明显加强。全面推行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建设,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行业集中约谈、社会曝光警示机制更加完善,火灾隐患举报奖励制度全面落实,社会单位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的意识和能力明显增强。

——火灾风险防控能力明显提升。建立健全风险研判、精准治理、源头管控的火灾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全面应用大数据、物联网信息化技术,依托智慧城市建设,实时化、智能化评估消防安全风险。2022年底前,火灾监测预警预报平台基本建成,差异化精准监管全面推行。

——全民消防安全素质明显改善。全民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全面实施,消防安全纳入主要行业领域职业培训内容,推动企业单位建立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重点人群分级分类培训全面落实。2022年底前,实现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明显提升。

——社会消防安全总体环境全面优化。2020年至2022年,火灾总量和亡人数量总体下降,较大火灾事故有效控制,重特大火灾事故根本杜绝,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社会消防安全工作的满意度明显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显著增强。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六个方面重点整治,集中解决突出风险隐患。

1.实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

(1)单位和新建住宅小区按标准划线管理。组织公共建筑以及新建住宅小区的管理使用单位,按标准对消防车通道逐一划线、标名、立牌,实行标识化管理,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2020年底前全部完成。规划所要将新建住宅小区消防车通道标识化管理纳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以及备案抽要内容。

(2)老旧小区实行“一区一策”治理。规划所、专职消防队对辖区老旧小区进行摸排梳理,结合老旧小区的建成年代、建筑高度、周边环境、道路管网等方面情况,按照“先急后缓”原则,结合城市更新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打通消防“生命通道”。

(3)加强综合执法和联合管理。派出所、规划所、安监站、专职消防队每月组织开展一次联合治理。依法查处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等违法行为过程中,需要查询机动车所有人身份信息和联系方式的,XX交警中队予以积极配合、及时提供。

2.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整治。一是严格落实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有关规定要求,探索建立并推行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履职承诺制度及高层建筑“楼长”制度;二是采取管理使用单位自查或聘请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等方式全面排查测试高层建筑室内消火栓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指导高层建筑管理使用单位建立维护保养制度,鼓励聘请消防专业技术人员从事消防设施维保工作,逐栋解决消火栓无水以及消防供水不足、压力不够等问题;三是管理使用单位全面自查高层建筑电缆井、管道井防火封堵不严等问题,逐项登记整改修复;四是每栋高层公共建筑和每个高层住宅小区依托社区网格员、保安人员、管理使用单位人员、志愿者等力量,建立一支微型消防站队伍,配齐配全消防器材,开展实战演练。

3.开展化工企业消防安全综合整治。一是建立消防安全风险评估机制,定期开展自查评估,全面落实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管控措施;二是依据规范和行业标准组织更新改造老旧消防设施器材,确保完好有效;三是依法建立完善企业专(兼)职消防队,建立安全事故工艺处置队或工艺应急处置机制,加强贴近实战的技能训练和综合演练,优化事故工艺处置措施。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制定工作方案、投入专项经费、明确工作责任,利用三年时间,分步完成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管控、老旧消防设施改造、企业消防力量建设三项任务。

4.开展“九小”场所及老旧社区消防安全综合整治。

(1)抓好“九小”场所突出风险治理。组织综治网格员、公安派出所民警、专职消防队员等力量,运用“九小场所”登记管理系统逐类场所、逐类风险进行登记排查,分类建立台账;各有关站所督促所属行业小场所开展自主登记并自查隐患。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采取行政处罚、约谈警示、挂牌督办等措施,并通过落实合用场所“4+1”、沿街店面“3+1”等物防技防举措,逐一督促整改到位;对问题突出的开展联合执法,形成整治合力。2020年9月底前,以街道为单元,全部排查完毕,做到底数清、情况明。2021年底,“九小”场所突出隐患有效整治。2022年,建立有效的“九小”场所消防安全监管机制。

(2)抓好老旧社区突出风险治理。针对老旧小区、城乡结合部等突出风险,结合“十四五”规划编制实施、新型城镇化建设、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分类施策、分类整治,组织升级改造消防设施,推动落实基层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有效改善消防安全条件。2020年起,逐年将老旧社区消防风险治理列入实事工程、民生工程,每年督办整改一个老旧社区火灾隐患问题。2022年,以街道为单位,老旧社区基本落实火灾风险差异化防控措施。

5.开展新材料新业态消防安全综合整治。

(1)抓好电动车突出风险治理。市场监管分局要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生产、销售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以及改装电池行为。专职消防队要对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各村(居)委会要牵头推进居民住宅区尤其是无物业管理的老旧居民区的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停放场所的增设工作;规划所要将住宅区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停放场所纳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以及备案抽要内容。

(2)抓好彩钢板建筑突出风险治理。自然资源所、城管队、规划所要对人员密集场所、施工现场违规搭建、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的彩钢板房开展专项检查,每年依法组织整改一批、拆除一批。

6.开展乡村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加强对小微企业等乡村新兴产业消防安全评估和管理,集中治理消防管理责任不落实、消防设施不足、消防培训不到位等突出问题。结合脱贫攻坚,乡村房改、水改、电改、灶改、路改等工作,有计划地改造防火间距不足、木结构建筑集中连片的村庄,加快乡村电气线路、炉灶等用火用电安全改造升级,重点要对乡村住房内堆垛柴火、稻草以及独居老人住房与灶台未分隔设置的情况进行全面摸排和有效治理,有效降低乡村火灾风险。持续深化消防安全扶贫工作,加强乡村地区“老幼病残”和建档立卡贫困户等特殊人群居住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宣传。

(二)推进重点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开展行业单位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组织行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和达标创建活动。镇消防专职队要发挥综合监管作用,加强工作检查协调,提供消防技术服务。2020年,组织对学校及幼儿园、养老服务机构、文化娱乐场所、宾馆饭店、大型商场超市及农贸市场、卫生院、宗教活动场所、文物建筑等行业单位集中开展排查整治,列出隐患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及时消除火灾隐患。2021年,全面推广典型经验做法,50%的行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2022年,行业单位突出火灾隐患基本整改完毕,有效落实行业标准化管理,社会单位自主管理水平明显提高。

(三)不断夯实火灾防控基础

1.加强专职消防队站建设。到2022年,基本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城乡消防救援队站体系。

2.加强消防装备建设。对标“全灾种、大应急”的任务需要,坚持快补短板、优化结构的原则,按国家标准配齐配强各类攻坚及专业装备,完成各类器材装备的统型建设,强化器材装备的信息化、全寿命管理。

3.加强消防水源建设。按照“快补旧账、不欠新账”原则,加快推进城镇市政消火栓建设,并督促供水单位加强市政消火栓的维护保养。2020年,圩镇新增建设消火栓6个,全圩镇消火栓达到10个。

(五)实施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

1.加强消防安全素质教育。镇宣传办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内容;司法所加强消防普法宣传的指导协调和督促落实,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内容;学校将消防知识纳入中小学、幼儿园教学内容课程。

2.加强重点人群分级分类培训。结合“一警六员”消防基本技能实操实训,分批次、分类别组织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社区民警、村(居)委工作人员、网格员、安保人员、管理单位人员、重点单位员工、小企业主等重点人群开展消防教育培训,2022年底实现全覆盖培训。企业单位建立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落实入职必训、定期培训、转岗轮训等要求,全面提升员工消防安全意识。

3.开展消防安全宣传体验教育。按照《应急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建设标准》要求,依托各类安全宣传教育资源,持续推进“一警六员”消防体验站。

三、整治步骤

从即日起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6月)。

按照镇安委会统一部署,启动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各村(居)、各有关站所结合实际制定本地、本站所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治理目标、重点任务、责任分工、工作措施、治理时限等内容,全面做好本村(居)、本站所行动的部署发动。

(二)排查整治(2020年7月至12月)。

各村(居)、各有关站所对本行业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全面排查,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明确排查时间表、整改路线图、工作责任人,积极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群策群力、群防群治,确保各项排查任务精准推进落实。

(三)集中攻坚(2021年)。

各村(居)、各有关站所对照前期排查的“两个清单”,坚持由表及里、由易到难,细化各项治理举措,实施差异化整治。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全面落实政府挂牌督办和跟踪整治,强化政策支持,配套资金保障,确保按时整改销案,达到预期治理效果。

(四)巩固提升(2022年)。

各村(居)、各有关站所结合实际,在推进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整改的同时,分析共性问题,研究治本之策,因地制宜出台一批配套举措、形成一批经验做法,建立健全本地区本行业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的系统性、机制性治理举措,提升整体治理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村(居)和相关站所要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对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进行研究部署,明确各项任务责任主体。

(二)强化监督执法。

对排查过程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经济、舆论等手段,依法采取罚款、临时查封、责令“三停”、行政拘留等措施,逐个督促落实整改,始终保持火灾隐患整治的高压态势。

(三)强化统筹推进。

要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结合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行动、新型城镇化建设、乡村振兴战略等重点工作,整体规划部署本地消防工作,保证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坚持因地制宜、因情施策,针对不同行业领域特点,研究采取差异化的工作举措,提供相应的治理政策支撑,确保治理实效。

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

(消防)

序号

整治项目

整治内容

突出问题

责任单位

整治要求

完成时间

1

开展七个方面重点整治

实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

单位和新建住宅小区按标准划线管理

单位和小区消防车通道被占用、堵塞、封闭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公共建筑以及新建住宅小区按标准对消防车通道逐一划线、标名、立牌,实施标识化管理;未完成的实行政府挂牌督办整改。住建站所将新建住宅小区消防车通道标识化管理纳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以及备案抽要内容,支持已建成的住宅小区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中支取消防车通道改造划线费用,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对住宅小区消防车通道实行标识化、规范化管理。2020年底前未完成的,政府挂牌督办整改

2020年底长期坚持

2

老旧小区实行“一区一策”治理

多数老旧小区为开放式小区,没有物业公司管理,加上初期规划不足及后期调整滞后,消防车通道被占用、堵塞、封闭现象大量存在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结合城市更新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制定实施“一城一策、一区一策”消防车通道治理方案,完成2020年治理任务,2021年底前,全部老旧高层住宅小区完成消防车通道治理。其他住宅小区利用三年时间分类分批督办整改。

2022年底长期坚持

3

开展七个方面重点整治

实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

加强规划建设提供基础保障

初期规划不足,停车场、停车位、停车设施配置数不够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将新建停车场列入“十四五”相关规划;列出三年工作计划,新建一批公共停车设施;严格落实建筑物配建停车位有关标准要求

2022年底长期坚持

4

优化停车资源管理使用

停车场、停车位、停车设施等停车资源少,老旧住宅小区“停车难”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建立完善弹性停车、错时开放、潮汐停车、共享停车等政策机制;老旧住宅小区周边的路侧停车场等公共停车设施,对老旧住宅小区居民实行优惠停车;对于没有物业管理的老旧住宅小区,引进专业停车管理公司,合理利用空间规划建设停车位

2022年底长期坚持

5

加强综合执法和联合管理

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依法查处违法行为;与公安交管站所共享机动车所有人身份信息及联系方式,建立联合执法管理机制

2022年底长期坚持

6

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整治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消火栓管网无水或消防供水压力不足;电缆井、管道井防火封堵不严;使用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微型消防站建设不符合要求

各乡镇政府;县住建、消防救援及其它有关行业主管站所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2020年

排查登记的电缆井、管道井防火封堵不严、消防供水不足、压力不够等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改,建立完善消防管理机制

2021年

打造示范引领单位,推动市政府出台《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全面优化提升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能力水平

2022年底长期坚持

7

开展七个方面重点整治

开展地下空间消防安全综合整治

地下空间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明确;擅自改变建筑结构和使用性质;消防通道、安全出口被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设施设备损坏;违规用火用电用气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全面排查测试,清理占用堵塞封闭问题,依法查处违规行为,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制定地下空间消防安全三年整治计划,重点督办整改一批地下空间严重问题

2020年

排查登记的地下空间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改,建立完善消防管理机制

2021年

全面优化提升地下空间消防安全能力水平

2022年底长期坚持

达标率达到80%以上。

2021年

达标率实现100%。

2022年底长期坚持

8

开展七个方面重点整治

开展石油化工企业消防安全综合整治

工艺设备复杂,火灾风险高,爆炸危险性大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建立消防安全风险评估机制,更新改造老旧消防设施器材,建立完善企业专(兼)职消防队,探索应急资源共享和应急联动机制。石化企业列出三年计划,分年度开展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管控、老旧消防设施改造、企业消防力量建设。

2022年底长期坚持

9

开展七个方面重点整治

开展“九小”场所及老旧社区消防安全综合整治

抓好“九小”场所突出风险治理

点多面广,普遍存在安全投入少、硬件设施差、安全管理水平低、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差等问题;基层监管力量不足,监管盲区较大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逐类场所、逐类风险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分类建立台账

2020年9月

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采取行政处罚、约谈警示、挂牌督办、媒体曝光、信用惩戒等措施,落实合用场所“4+1”、沿街店面“3+1”等物防技防举措,逐一督促整改到位;对问题突出的要开展联合执法,形成整治合力,年底突出隐患有效整治

2020年

建立健全“九小”场所消防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2022年底长期坚持

10

抓好老旧社区突出风险治理

建筑耐火等级低;消防水源不足;消防设施缺失;疏散通道不畅通;防火分隔不到位;电气线路老化;易燃可燃材料装修多;私搭乱建,“三合一”现象普遍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结合“十四五”规划编制实施、新型城镇化建设、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镇棚户区改造,将老旧社区消防风险治理列入实事工程、民生工程,分类施策、分类整治,督办整改一批老旧社区火灾隐患问题

2020年

落实火灾风险差异化防控措施

2022年底长期坚持

11

开展七个方面重点整治

开展新材料新业态消防安全综合整治

抓好电动车突出风险治理

违法违规生产、销售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以及改装电池;违规停放、充电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组织开展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国家标准宣贯;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生产、销售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以及改装电池行为,建立公布曝光、联合管理机制;出台居民住宅区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停放场所政策意见,作出三年规划建设部署,2020年,对需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停放场所进行排查,摸清底数

2020年

50%的居民住宅区落实电动自行车集中管理要求措施

2021年

居民住宅区全部落实电动自行车集中管理要求措施

2022年底长期坚持

12

抓好彩钢板建筑突出风险治理

在人员密集场所、施工现场违规搭建、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的彩钢板房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对违规使用彩钢板房开展专项检查,每年依法组织整改一批、拆除一批

2022年底长期坚持

13

开展七个方面重点整治

开展新材料新业态综合整治

抓好物流仓储场所突出风险治理

底数不清、消防安全情况不明;消防管理责任不落实;公共消防设施有短板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组织对辖区物流仓储场所开展一次全面排查检查,摸清底数,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分析评估本地物流仓储场所消防安全风险,强化行业消防管理措施,明确和落实物流仓储场所集中区域的消防管理责任,完善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2022年底长期坚持

14

开展七个方面重点整治

开展乡村消防安全综合整治

抓好乡村火灾隐患突出风险治理

乡村新兴产业消防管理责任不落实、消防设施不足、消防培训不到位;传统村庄防火间距不足,木结构建筑集中连片,火灾冈险高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相关地区加强对乡镇工业园、特色小镇、小微企业等乡村新兴产业消防安全评估和管理,集中治理消防管理责任不落实、消防设施不足、消防培训不到位等突出问题。结合乡村房改、水改、电改、灶改、路改等工作,有计划地改造防火间距不足、木结构建筑集中连片的村庄,加快乡村电气线路、炉灶等用火用电安全改造升级,有效降低火灾风险。持续深化消防安全扶贫工作,加强乡村地区“老幼病残”和建档立卡贫困户等特殊人群居住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宣传

2022年底长期坚持

15

推进重点行业标准化管理

加强重点行业标准化管理

行业站所消防安全监管责任不落实,管理不规范,工作机制不健全;行业单位火灾隐患整治不彻底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2020年

全面推广典型经验做法,50%的行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2021年

行业单位突出火灾隐患基本整改完毕,有效落实行业标准化管理,社会单位自主管理水平明显提高

2022年底长期坚持

16

不断夯实火灾防控基础

加强消防站点建设

消防站点布局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不适应,队站欠账率较高,辖区保护盲区较大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完成消防栓6个,达到10个。

2020年

按照省、市政府年度消防工作目标任务执行

2021年

按照省、市政府年度消防工作目标任务执行

2022年

17

加强消防力量建设

城乡消防服务不均等,消防力量占地区人口数低于国家平均水平,远低于国家标准要求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建精建强国家综合消防救援力量;加大专职消防队伍征招力度,到2022年,实现各类队站满编执勤;加强社区、单位微型消防站和其他社会志愿消防力量建设。将各类消防力量纳入119指挥中心统一调度指挥,建立完善联勤、联训、联调、联战“四联”机制

2022年底长期坚持

18

加强消防装备建设

对标“全灾种、大应急”的职责,各类攻坚及专业装备缺配,装备结构有待优化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坚持快补短板、优化结构的原则,着眼城市主要灾害类型特点,按国家标准加快配备各类攻坚及专业装备。到2022年,基本形成与综合性应急救援任务相适应,与消防救援队伍专业化、职业化能力相匹配的装备体系

2022年底长期坚持

19

不断夯实火灾防控基础

加强消防水源建设

消防水源与城乡建设不同步,覆盖盲区大,因消防供水不足导致初期控火不及时,小火酿成大灾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结合老城改造、新城区开发、工业园区和特色小镇建设,按照“快补旧账、不欠新账”原则,加快推进城镇市政消火栓建设,并督促供水单位加强市政消火栓的维护保养。消火栓完好率不低于98%

2022年底长期坚持

20

加强消防通信指挥系统建设

现有消防信息化实战指挥能力与“扁平化、可视化、精准化、智慧化”要求仍有差距,各级指挥中心软硬件建设滞后,当前接处警效率不高,灾害信息采集、分析、展示能力不强,各级信息资源掌握不一致,辅助指挥决策效能不佳,指令传输手段、范围单一,移动作战指挥终端应用不足;应急通信体系不够完善、机制还不健全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按照“扁平化、可视化、精准化、智慧化”的要求,对消防接处警系统智能化改造,打造智能指挥系统和智能指挥中心,按标准配齐关键通信装备,定期开展“多站所、多力量”通信演练。完成公安三台合一切割和消防接处警系统智能化升级改造,市级指挥中心完成实战化升级改造

2020年

畅通各社会联动单位的指挥平台对接,推动形成政府主导、多站所联合应急并资源高度共享的指挥平台体系并实现五级贯通

2022年底长期坚持

21

不断夯实火灾防控基础

推进乡村公共消防基础建设

乡村消防专项规划不完善,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应急救援能力不足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依托乡村振兴地方规划实施,将乡村消防工作纳入总体规划统筹管理和系统衔接,研究完善乡村消防专项规划,同步推进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管理。针对不同地区建筑特点、生活习惯,配置适合乡村地区使用的消防器材装备,逐步解决乡村电气线路老化、敷设不规范等问题,明确乡村消防基础设施的管护责任,做到“建管一体”。2022年,乡村消防安全条件明显改善。

2022年底长期坚持

22

提高消防信息化防控水平

建成“智X119”消防大数据中心

平台建设混乱无序、数据不能兼容共享,未按“四个统一”和“共建共享”工作要求建成财政分级保障、统一运维的“智X119”消防大数据平台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建成全省统一的“智X119”消防物联网大数据平台和县级“智X119”消防物联网运维中心,并融入政府的智慧城市大数据中心;出台运维管理办法,明确县级财政保障标准

2021年

23

推进消防物联网规模化应用

消防物联网规模化应用程度不高,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高层公共建筑自动消防设施未完成物联网改造;NB-IoT终端连接规模量级低;消防安全重点行业未建立物联网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市场化推广规模化应用机制不健全,“智X119”品牌示范区建设滞缓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重点场所消防设施实施物联网改造升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高层公共建筑自动消防设施完成物联网改造。在老旧高层建筑、学生(员工)集体宿舍、养老福利机构、集贸市场、群租房、棚户区、“三合一”场所和其他“九小”场所普及应用智能独立火灾(可燃气体)探测报警器。在寄宿制学校、员工集体宿舍、医院等电气火灾高风险的人员密集场所安装使用智慧安全用电装置。消防维保服务企业建立消防维保物联网监控系统,对所服务项目的消防设施运行、故障报警等进行实时监控,规范消防维保服务工作流程,提高维保服务质量。打造一批消防物联网规模化应用示范区,卫健、教育、民政、文旅、邮政、石化、电力、燃气等重点行业建立物联网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实现全县NB-IoT终端连接数不低于15万个

2020年

消防领域物联网连接规模分别实现50%以上增幅

2021年

消防领域物联网连接规模分别实现50%以上增幅

2022年

24

提高消防信息化防控水平

加强基层消防管理信息化共建共治

消防工作未能有机融入基层综合治理体系,基层站所管理服务资源未整合,基层消防管理体系未构建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基层综治、社区、网格等信息化管理平台嵌入消防安全管理模块,消防工作纳入基层网格信息化管理平台

2022年底长期坚持

25

实施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

加强消防安全素质教育

全民消防安全意识不高,火灾防范、应急处置及逃生自救等消防常识缺乏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县委组织站所、宣传站所,县委党校(行政学院),司法行政机关、教科体、人社站所,按职责组织实施消防安全素质教育

2022年底长期坚持

26

加强重点人群分级分类培训

重点人群消防基本技能不高,企业单位常态化消防培训制度不健全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分批次、分类别组织重点人群开展消防教育培训。制定企业单位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

2022年底长期坚持

27

开展消防安全宣传体验教育

群众对消防安全常识、应急处置及逃生自救等常识缺乏亲身经历和体验,消防科普教育场所匮乏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第6篇:城镇消防专项规划范文

刚才,消防大队大队长通报了近期全省及火灾情况,县防火委副主任、公安局吴杰副局长代表县防火委,部署了上海世博会“环沪护城河”消防安全保卫工作。我完全同意他们的意见。请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抓好贯彻落实。过去的一年,在县委、县政府强有力的领导下,在各乡镇、有关部门和消防重点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市定的各项指标均未突破,考核等级为良好。下面,我就今后一个时期的消防工作再讲几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消防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责任重于泰山。今年第一季度,全县实际共发生火灾起,损失约万元(纺织厂火灾损失还在统计中,未计算在内),特别是春节以来,生态园区长盛化工、化工及乡纺织厂连续发生三起火灾,给社会群众带来极大大负面影响。月日,新区纺织厂仓库发生火灾,过火面积约平方米,财产损失、火灾原因还在调查当中。由此可见当前消防形势仍然严峻,消防工作不容乐观。为此,各乡镇、各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好职能,深入贯彻落实年新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将县政府下达的《年消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大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格局。其中工作中务必做到三点:

一是要切实加强政府对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各乡镇要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和干部政绩考评的重要内容,各有关部门要制定加强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的规划和方案,明确和细化其履行消防安全管理的职责和任务,将目标责任和任务落实到岗、到人。市政府与县政府已经签订了《消防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共条要求,其中有条实行一票否决。

二是要抓好消防工作发展规划的落实。年,是全面落实《县消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下半年,市政府将组织对“十一五”规划落实情况进行考核验收,希望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引起高度重视,务必要对照“十一五”规划,查漏补缺,认真落实各项任务,以此推动消防工作更好更快的发展,为构建“和谐平安”提供强有力的消防保障。消防部门和防火委要做好具体的指导和检查督促工作。

三是要全面建立健全消防工作考核评议制度。县政府将根据年度工作任务,对各乡镇、各部门消防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量化考评,凡因工作不落实造成重、特大火灾事故或造成重大影响火灾事故的,评先评优实行一票否决,同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强化责任,加快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

近年来,全县各地积极采取多种措施,加大投入力度,消防设施建设和消防装备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由于多种原因,全县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消防装备建设还比较落后,城镇抵御火灾的整体能力仍然较弱,特别是扑救重特大恶性火灾和抢险救援的装备还无法适应经济建设快速发展的需要。为此,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紧紧围绕“发展、平安、和谐”这一主线,进一步加强消防基础工作,加快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和消防队伍装备建设,为全县消防安全形势从根本上得到好转打好基础,同时还要督促社会单位落实好建筑固定消防设施的安装,配齐配足必要的消防器材。这里特别要强调的是,三个工业园区,生态化工园区、新都工业园区、新区,面对规模日益扩大的企业群,园区市政给水管网建设明显有些滞后。月日,纺织厂仓库发生火灾,消防部门共出动辆消防车,在同时出水灭火的情况下,厂区市政供水压力就显得十分不足,客观上给火灾扑救带来的很大的困难。这个问题,希望有关部门要引起高度重视,尤其是城市建设、公安消防、开发区管委会、镇等单位,要认真研究,提出措施,加强园区供水建设,切实解决实际问题。此外,根据“十一五”规划的要求,同时还要继续加强城市老城区及建制镇市政消防供水设施的建设,要确保在年底前,中心镇市政消火栓基本达到国家标准,编制乡镇市政供水专项规划,鼓励农村地区根据实际需要建设消火栓,没有条件设置室外消火栓的地方要结合当地实际,通过修建消防水池、借助天然水源以解决消防车(泵)取水问题。

三、采取措施,加大火灾隐患整治力度

隐患险于明火,尤其是一些重大火灾隐患如果长期得不到有效根治,将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成直接威胁,并严重危害公共消防安全。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家和省、市政府的有关要求,继续加大对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的力度,特别是对重大火灾隐患的整改力度。各职能部门要建立健全监督检查、火灾隐患群众举报机制,依法督促有关单位及时整改和消除重大火灾隐患。公安消防部门要以工业园区、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和“城中村”等为重点,以固定消防设施、消防安全疏散、电气消防安全等为主要内容,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特别是去年年底以来,县政府部署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各乡镇务必要引起高度重视,切实负起责任,完成年内出租房屋火灾隐患整治的工作任务,县防火委也要经常组成检查组,督促各乡镇、部门切实开展整治工作。而且,上海世博会即将开始,做好世博会消防安保工作责任重大、意义重大,是当前消防安全工作的一项紧迫的、最重要的任务,各乡镇、各部门要切实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世博会安保工作的统一部署,加大措施,扎实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各行业(系统)主管部门要按照各自责任,认真开展自查,督促隐患整改。各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大执法力度,确保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的顺利进行。市县政府挂牌的火灾重点隐患单位,要按目标责任要求,抓紧进行设施投入和整改,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摘帽达标。对督促后仍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要严格依法查处,努力做到火灾隐患“不增新量、减少存量”,切实改善社会消防安全环境。

四、齐抓共管,切实抓好农村消防工作

据不完全统计,农村火灾约占全县火灾的%。对此,各乡镇也要引起重视,要加强对农村消防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农村消防组织,将农村消防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范围,协调解决当地重大消防安全问题。要及时研究制定村镇消防规划,特别是全县7个建制镇,根据“十一五”规划的要求,务必要在年完成消防专项规划的编制,并认真抓好实施。各乡镇要进一步推动农村配消防车、消防泵,建专职、义务消防队工作,努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行业齐抓共管、村民委员会组织管理、村民共同参与”的农村消防安全管理机制。同时,要根据自身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充分调动和发挥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积极推进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根据《省社会消防组织实施办法》要求,加快专兼职消防队伍建设步伐。年, 镇成立了第一支专职消防队,但由于人员、经费等问题,这支队伍至今未能真正投入执勤。对此,镇政府和公安消防等有关部门,要继续努力,切实解决人员、经费问题,建立长效机制,使这支队伍真正参加灭火执勤。各乡镇也要积极探索充实消防力量的办法、措施,缓解消防工作任务与消防力量不足的矛盾,大力发展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尤其是要加强对义务消防队伍的培训和演练,组织开展防火安全检查、消防宣传教育和火灾扑救等工作,提高自防自救能力。根据市政府“十一五”考核工作要求,今年年底前全县所有行政村要完成配备机动泵等基本灭火器材的义务消防队的组建工作。

从目前情况看,农村消防基础设施薄弱,滞后于村镇整体建设,农村群众文化程度相对来说偏低,消防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较淡薄。农村消防工作还处于非常薄弱的阶段,各地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积极探索强化农村消防工作的措施、方法。只要党委、政府重视,各负其责,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农村的消防工作就肯定能够得到进一步改善,从而增强广大农村防御火灾的整体能力,推动农村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的稳定。

五、加强宣传,提高群众防火自救能力

第7篇:城镇消防专项规划范文

一、上半年工作总结

20__年上半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立足统筹城乡发展,充分发挥规划调控作用,不断致力完善城市功能,全面服务新农村建设,切实提高工作效能,较好地完成了上半年各项工作任务,为实现全年工作目标,进一步开创规划工作新局面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一、以统筹城乡规划为导向,城乡规划编制工作有力推进

1、城市总规进一步细化。上半年以来,正在编制__东路、__路沿线、新建路两侧等城市设计,城市品位将进一步提升。城市各类专项规划继续推进,完成供电专项规划的初审工作,完成消防、商业网点专项规划的评审工作,防洪、卫生等规划正在编制之中。“城中村”规划有了新进展,袁家、后山、新碶头等村庄规划及李家村改造地块详规已通过评审,黄家塔村地块改造规划正在编制之中。

2、镇乡规划有力推进。在县域总体规划的指导下,各镇乡竞相开展镇乡(域)总体规划编制工作,黄避岙、涂茨等镇乡已完成编制,西周、大徐、茅洋、泗洲头等镇乡已完成规划初步方案,其他镇乡正在编制或联系编制之中,这些规划将较好地促进各镇乡经济生活的统筹发展。同时,在(镇)乡域总体规划的指导下,部分乡镇已着手规划的深化、细化工作,如西周镇正在编制防洪规划,__镇正在编制铜瓦门地块详规、,加快推动了小城镇建设步伐。

3、风景旅游区规划逐步完善。中国渔村二期详规、松兰山企业家俱乐部详规等已通过评审;白沙湾地块详规正在编制之中。

4、新农村村庄建设规划全面铺开。根据我县新农村建设“1560”工程计划,60个示范村和8个中心村均需在今年完成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我局根据自身职责,认真做好业务指导和技术服务。目前,已完成地形图测量54个村,13个村正在测量地形图;22个村已完成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其余正在委托或编制之中。

二、以完善规划管理体制为契机,城乡规划管理取得新突破

1、村镇规划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为进一步加强村镇规划管理工作,结合新农村建设,我局通过认真调研,向县委、县政府提出进一步完善村镇规划管理体制的建议。目前,县政府原则同意在各乡镇(街道)设立规划管理所,由城建负责人兼任所长,配置专职规划管理人员。规划管理所主要职责是负责农民建房“一书两证”核发和各类建房纠纷的处理工作。

2、严把“一书两证”发放工作。“一书两证”发放是规划管理的核心工作。我局在严格把关的前提下,注重现场踏勘,兼顾工作效率,切实做好各类建设项目“一书两证”发放工作。半年来,核发黄家塔村改造地块、金穗大厦、松兰山企业家俱乐部、协联轻纺市场、中心消防站、__海丰广场等房地产、市政、公建项目选址意见书共90件;核发金港神韵、阳光雅苑、学校、名佳服饰生产用房等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共56件,计用地面积58.5万平方米,比去年同期将近翻一番。核发汇金商务大楼、甬南针织城一期、丹城工商所办公楼等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共48本,计建筑面积50.8万平方米。全县农(居)民建房共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143本,计建筑面积2.7万平米。

3、批后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严格实施《建设项目管理工作手册》和“阳光规划”制度,对宏润花园小区一期、南门停车场、梅苑小区、金港神韵等7个项目进行了批后公示,建设项目批后跟踪管理进一步加强。积极开展建设项目回访活动,对御景园、海岸带管理中心、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__水产城污水处理厂等12个在建工程进行了回访,及时了解项目建设动态。

三、以提高公众规划意识为目标,规划监察力度不断加大

1、预防和查处违章水平不断提高。建立和完善规划监察定人定岗定职考核制度,规划监察队员积极性和责任性明显增强。完善了城东、城西中队,中心城区规划监察网络进一步完善。建立了规划监察机动中队,确保及时查处全县范围内重大违法建设项目。认真实施违法案件处理结果公示制度,最大限度确保规划执法的公平和公正。半年来,共查处违法建设项目148件,计面积2.9万平方米。对中心城区__村、__村、__路、__路及__、等26处重点违章项目进行,面积约达3800平方米,拆除数量和力度比往年明显加大,较好地维护了规划的严肃性。

2、协助开展联合整治工作成效明显。在去年对中心城区违法占地建房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半年来,在县整治办的牵头下,组织全局力量参加了田洋里、

大碶头等“城中村”拆违行动,__电工城、__路延伸段填方活动,有力地打击了违法建设行为,较好地维护了我县建设环境。

3、社会各界规划意识进一步增强。结合《城市规划法》实施16周年,积极组织开展规划宣传工作。在全县范围内,悬挂宣传横幅46幅,规划宣传车巡回宣传50车次,发放宣传资料6000余份等。通过宣传,新发生违法建设行为相对减少,促进了社会各界规划意识的进一步增强。

四、以做好基础测绘工作为抓手,测绘管理再迈新台阶

1、基础测绘工作深入推进。完成《县基础测绘“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为我县今后五年基础测绘发展明确了方向。深入开展新农村建设测绘工作,认真对54个已完成地形图测绘的村庄进行技术指导和成果验收,确保了村庄规划编制基础资料的准确性。正在开展中心城区四等控制网拓展工作,覆盖面积达45平方公里,有利于地形图测量和建设放样,为进一步拉大城市框架打好了基础。建立和完善测绘项目备案制度和考核制度,测绘行业管理逐步规范。

2、市政工程管理进一步加强。调查和摸清了环城西路、__路等重要道路市政工程未批先建、私自开挖等违法建设情况,对情节严重的进行了严肃查处,确保城市建设健康发展。同时,中心城区地下管线已实现了联网运行和动态跟踪管理的目标,地下管线管理工作继续在全市范围内保持领先地位。

3、地图类市场管理逐步规范。建立并实施地图编绘备案管理制度,地图类市场管理进一步迈向法制化、规范化轨道。继续开展地球仪企业月巡查活动,坚持走巡查与宣传并举,教育和服务相结合的管理之路,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半年来,全县地图类生产企业无违法生产现象发生,地球仪生产企业国家版图意识进一步强化。

五、以开展“整改提高年”活动为载体,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

1、深入开展征求意见活动。为进一步了解规划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5月份,局班子成员带队分五组走访了全县各镇乡、街道,向有关单位、企业、部分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及村支部书记等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同时,组织召开了中心城区各村、县内部分示范村干部参加的座谈会,专门就新农村建设、“城中村”改造及工作作风等问题进行了交流,全面了解了群众的需要和意见,进一步明确了规划工作的重点和方向。

2、积极开展“整改提高年”活动。“绿色通道”规划服务制度进一步完善,明确了服务企业、服务新农村建设责任人和责任领导,服务范围和服务对象进一步扩大。办事方式全面优化,设立了行政许可科,承担全部行政审批职能,真正实现了“一窗式服务”和“一站式办公”。业务和政治理论学习进一步加强,半年来共组织各类学习达36课时,系统地对《城市规划法》、《宁波市规划管理规定》、《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象山县“十一五”规划纲要》及上级有关会议精神进行了学习和传达,促进了规划水平和服务意识的提高。

3、依法办理、法制和建议、提案工作。承办县人大建议、县政协提案共36件,其中主办9件,协办27件,已于规定时间内全部答复。9件主办件中,已解决落实的为4件,正在解决的为5件。依法受理各级各类22件,办结20件,正在办理2件;处理县长值班电话22件,较好地维护了广大群众的利益。行政复议案件1件,正在复议中;行政诉讼案件2件,均无败诉。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在以往的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困难,需要在今后工作中引起重视,尽量加以解决:

一是部分乡镇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存在着主体意识不强、积极性不高、经费不到位,进度还不够快等问题。

二是城市建筑精品、特色仍然不足,与现代滨海新城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

三是部分群众规划法律意识淡薄,暴力抗法事件时有发生,执法环境不容乐观。

二、下半年工作思路

一、有序推进规划编制工作,不断完善城乡规划体系

1、加快完成城市有关规划编制工作。完成中心城区(丹城片)和__空间环境特色规划,积极探索适合现代滨海新城的城市空间结构。抓紧完成供电、管线、商业网点等专项规划修改完善工作,全面完成卫生、消防、防洪等专项规划评审工作。加快完成龙泽名园C、D地块、__电工城、城市新中心区E地块等规划评审工作。着手委托编制滨海大道沿线及__路延伸段沿线城市设计,完成__东路城市设计,促进城市品位提升。

2、加强村镇规划服务工作。进一步搞好各镇乡(域)总体规划编制指导工作,加快推进水、电、道路、卫生、教育等基础设施和社会设施和向农村延伸,进一步方便群众生活生产。积极协助__、西周镇开展总规深化、细化工作,认真把关重点地段详规编制和规划实施工作。结合我县财政、村庄等实际状况,起草村庄建设规划编制深度标准,科学指导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强化村庄规划的可操作性。同时,有计划地安排全县规划员参加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规划业务水平,加强全县规划管理工作。

3、加快风景旅游区规划编制进度。在去年完成半边山旅游区控规的基础上,着手半边山旅游区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同时,在松兰山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的指导下,积极开展太极湾、白沙湾、牛昌嘴等地块详规编制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大塘港生态旅游区规划编制工作。

二、全方位加强规划实施管理,努力提升规划管理水平

1、深化“阳光规划”。完善批前、批中、批后项目公示制度,积极探索建设项目规划方

案网上公示办法,尝试实行重大规划方案审批公众听证制度,努力提高规划透明度,确保规划的公平与公正。

2、优化规划管理方式。以设立乡镇规划管理所和行政许可科为契机,进一步加强规划管理模式研究,抓好城乡规划管理工作衔接,优化城乡管理网络和方式,确保真正提高办事效率,方便群众办事。

3、强化服务制度。完善在各园区、产业区实行的有责任“见章盖章”制度,积极开展对县强势型、实力型及县重点工程“绿色通道”规划服务制度。兼顾效率和公平,积极探索行政许可职能归并后内部运作方案。

三、继续加大规划监察力度,确保规划严肃性

1、进一步加大违法建设查处力度。重点查处一批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的违法建设项目。同时,立足预防,进一步加强批后跟踪管理和日常巡查,有效遏制违法建设行为。

2、进一步加强规划宣传工作。结合象山电视台“说法栏目”、现场拆违报道等多种宣传形式,加大规划宣传力度,增强规划震慑作用,促进规划法制意识深入人心。

四、进一步搞好基础测绘工作,全面加强测绘管理工作

1、加强基础测绘保障工作。认真服务新农村建设,进一步抓好测绘技术指导和测绘市场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基础地理系统调研,推动“数字象山”建设。制订市政工程批后管理制度,做到规范化管理。同时,严格执行国家保密制度,进一步加强地形图保密工作。

2、强化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结合下半年测绘法宣传活动,深入地球仪生产企业、中小学校,形式多样地开展宣传活动,重点抓好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工作。

五、进一步加强机关建设,切实提高队伍综合素质

1、继续抓好学习教育,努力提高业务水平。根据局系统年度学习计划,下一步将开展《城市总体规划》、《县域总体规划》及新农村建设等有关内容学习,并组织测试活动,以强化学习效果。有计划地实施“请进来,走出去”学习方式,进一步拓宽学习渠道,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同时,加强思想政治和廉洁从政教育,切实增强队伍廉洁从政意识。

第8篇:城镇消防专项规划范文

一、建筑安全检查情况

(一)排查范围:全县121个建筑施工项目(含中小学危改工程项目81个,住宅等工程项目30个),其中,中小学危改项目中,已有68个工程项目基本完工;住宅等工程项目中,有13个工程项目全面完工,有3个工程项目停建,在建项目14个。

(二)检查的重点:1、未办理安全报监、施工许可等建设手续,擅自开工建设的;2、企业“三类人员”无安全生的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资格证书从事施工活动的;3、对施工现场垂直运输设备、高大模板支撑体系、脚手架、深基坑、临时用电等危险性较大工程,不认真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不履行审批手续或不认真落实的;4、建设工程各方责任主体未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特别是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不健全、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或不按规定建立专职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人员的;5、施工现场生活、办公等临时设施选址不当或安全状况较差的,施工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质量低劣的等其他安全隐患。

(三)检查方法:1、企业自检自查:9月初,将安全检查文件下发到各施工、监理企业,要求各施工、监理企业自检、自查、整改安全隐患,并将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交我局。2、全面检查:在企业自检自查的基础上,我们对各在建工地于国庆节前进行拉网式的检查,现已检查部分工地,通过检查,各施工工地都存在不同程度的安全生产隐患,针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发出限期整改指令书6份,经济处罚3家。自9月份以来,对所有在建工地进行了一次拉网式安全生产检查,共发出限期整改41份,并记录在案,跟踪整改,消除隐患。3、集中培训学习:2009年9月16日,我局组织了××县城的在建工程的所有施工企业的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专职质检员,监理企业的总监及监理工程师及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负责人等200余人参与的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现场观摩培训会,安全生产重点参观学习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搭设。

(四)存在问题:一是贯标力度仍须加强。这次检查发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在少数施工企业贯彻落实的力度还不够,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对标准理解不深,没有完全按标准规范施工现场。二是文明施工水平不高。个别施工现场在建工程兼做宿舍,材料乱堆乱放,食堂和厕所卫生不符合标准要求、场地未硬化等。三是安全管理内部资料质量不高。四是建筑安全生产通病依然存在。五是部分企业监理单位尚未真正履行安全监理的责任,监理的安全意识及监理水平还须提高。

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

(一)强化管理、定期检查。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检查。

(二)加强培训,提高能力。加强岗位职责学习,全面提高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行安全管理能力和操作技能,并适时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相关标准规范和管理措施的理论培训,并按照防汛应急预案要求,对相关科室工作人员进行相关知识的培训,并定期进行演练,保证一旦发生安全意外,就能够及时有效的组织科学施救。

(三)落实整改、消除隐患。共开展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大小检查12次,经检查城镇排水和污水处理设施基本完好,运行正常。

(四)问题及处理措施:

1、丹凤路下酒厂低洼路段及文笔二号小区存在积水和排水不畅,下水管道堵塞等问题,立即采取疏通排水沟措施,确保城镇排水设施安全度汛。2、北门街、文华路等排水沟堵塞的,已实施清除沟内淤泥、改造排水设施并更换安装沟盖板9处,正常维修12处。3、文化路、漾月路、文笔二号小区实施管道维修养护时,要求施工单位严格遵守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进行有害气体浓度的检测,指定专门监护人员进行安全监护,确保安全了清除堵塞管道及沉井13处,更换井盖2个,雨篦子17个。4、文化路、漾月路、通源大街、丹凤路等修补路面13m2(共10余处)。5、对在建的污水处理厂,严格要求按照《施工安全生产技术规程》执行,并要求对污水处理厂运营后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实际操作人员进行上岗前培训;同时进行联合检查,对有令不止的行为,实施了处罚并处罚金3000元。6、对拟新建、扩建、改建城镇道路以及住宅小区的建设,严格按照城镇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专项规划的要求,同步建设相应的收集、输送城镇雨污管网等设施,并配套建设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或者预留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同步投入使用。

三、市政公用事业

结合我县燃气市场和安全管理工作实际情况,9月14日-29日对全县燃气市场、出租车、公交车及水厂进行全面安全检查,现将检查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燃气市场:我县共有燃气销售点24家,其中县城11家、乡镇有13家。9月14日对全县24家燃气销售点进行安全检查,在这次检查中主要存在下列问题:一是店内安全警示标志乃不明显(彩云销售点);二是销售燃气点存在燃气钢瓶并与杂物存放在一起;三是仓库贮存量过大并与人员密集居住区在一起;四是在这次检查中查处1家从事非法燃气储存、销售。

(二)气站检查情况:主要存在:一是消防池水源不足;二是消防栓内无水;三是堆放空瓶处有杂物;

(三)公交车、出租车的检查:全县共有公交车29辆、出租车120辆,有三个出租公司,经检查主要存在:一是公交车杜绝了不到站停靠、在站点范围外上下客、滞站揽客和乱停、乱放;二是出租车全部实行二级维护,按期进行营运证年审;三是出租车无服务资格证驾驶的有3人;

(三)自来水厂的检查:主要是值班人员和水源的管理,最主要的是技术人员在使用消毒剂时必须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消毒,严格控制使用对人体有危害的或过量使用消毒剂,在检查中没有发现国家规定以外的消毒剂。

第9篇:城镇消防专项规划范文

厂址选择

直燃生物质发电项目的选择重点应考虑项目厂(场)址的交通条件、原料供应条件、并网条件、水源供应条件及与规划的符合性。环评单位依据的选择基本原则要求主要有:

《关于加强生物质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发[2006]82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质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发[2008]82号)要求“地方政府应根据当地生物质资源分布情况和合理运输半径,进行综合规划、合理布局,制定农林生物质直接燃烧和气化发电类项目发展规划;在采暖地区县级城镇周围建设的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应尽量结合城镇集中供热,建设生物质热电联产工程;大中城市建成区和城市规划区、城市建成区、环境质量不能达到要求且无有效削减措施的或者可能造成敏感区环境保护目标不能达到相应标准要求的区域,不得新建农林生物质直接燃烧和气化发电项目”。

在实际工作中,直燃生物质发电厂选址的可行性分析中还会遇到下列几个问题。

一是由于部分生物质发电厂的选择缺乏长远规划,往往与当地的一些单项规划存在一定的不符合性,主要表现在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供热规划、各类专项规划、乡镇规划、电网规划、生态功能区规划等存在一定的不符合性。如果存在不符合之处,应与当地政府进行项目厂址比选,重新调整相关规划或调整项目位置、规模等,使项目厂址与相关规划协调、可行,并附相关支撑性材料。

二是燃料分散、供应距离远,有些区域由于地形、地质、农作物种类等原因,农作物秸秆产量较少或较分散,增加了电厂收购成本或不能满足电厂额定负荷要求。因此,应对生物质电厂区域秸秆剩余量及运输距离进行详细调查统计。同时,当地政府应承诺在该电厂燃料供应范围内不再引入大规模损耗生物质资源的工业企业,以免导致燃料供应不足。

三是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不能满足相关环境质量标准要求,不具备项目建设所需的环境容量。如果项目所在区域尚无剩余环境容量,应重新选址或采取有效削减、替代措施,所实施的削减和替代措施需要具有可操作性和有效性。

在环境影响评价中,还需对厂区供水、交通等条件进行分析,需要对多个厂址进行比选,从各方面对照分析选址的合理性,确定最为合理的厂(场)址。

工程分析

工程分析是建设项目环评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环评报告的基础数据。直燃生物质发电项目工程分析主要包括项目组成、项目依托情况、燃料供应及贮储、成分、热值分析、厂区平面布置、工程拟采用的工艺技术、主要装置和设备、污染物种类、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源强的确定、所采取的各项环境污染防治措施以及非正常工况污染物排放情况。

目前我国现有直燃生物质发电厂主要使用丹麦BWE公司水冷振动炉排技术,由国内生产制造的振动炉排高温高压锅炉。生物质燃料被送入炉内后,燃料在炉排上由于振动而被抛起,边燃烧边跳跃前进,炉渣由炉排末端排出。锅炉一般采用低氮燃烧方式,预留烟气脱除氮氧化物装置空间,除尘一般采用旋风分离器+布袋除尘器除尘,设计除尘效率一般不小于99.90%。由于秸秆含硫量低,一般仅预留脱硫空间。由于秸秆燃烧产生的灰分中含有丰富的钾、镁、磷和钙等营养成分,可用作高效农业肥料,一般生物质电厂可不设大型灰渣厂。直燃生物质发电项目废水主要分为一般性废水及浓盐水,由于电厂锅炉用水对水质要求较高,并且电厂多采用中水作为生产水源,因此,一般直燃生物质电厂都配有中水处理系统、锅炉水除盐系统及厂区综合污水处理站,除盐系统多采用反渗透处理工艺。处理后的污水多回用于循环冷却水及绿化等用水,浓盐水可用于锅炉除灰除渣。对于降雨较多的地区还应考虑燃料堆场雨水。

燃料供应充足是保证生物质电厂正常运行首要条件,在区域燃料供应中应详细调查燃料来源保证性、燃料种类、燃料量、燃料热值、燃料收购方式、燃料的运输,并附燃料热值分析报告,必要时可编制《生物质资源专题收集报告》。

燃料贮存点的分布、交通条件、与周围环境关系、贮存量、防腐、防洪、消防措施、燃料贮存点的扬尘及恶臭防治。为避免燃料长期存放造成自燃或腐烂、发酵降低发热值,燃料贮藏时间最长应不超过一年。燃料储运过程可参照《秸秆燃料储运技术规范》执行。

环境风险评价

由于直燃生物质项目具有火灾风险,因此直燃生物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应设置环境风险影响评价专章,重点分析火灾带来的环境影响。环境风险评价专章应为建设项目的风险管理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以便在事故情况下及时采取有效、迅速的防控措施和应急措施,降低风险事故带来的影响。直然生物质项目的环境风险评价,一般应包括环境风险识别、风险事故频率确定、风险事故环境影响预测、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等主要内容。直然生物质项目主要有以下几种事故源项:

(1)燃料堆场发生火灾风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轻柴油储油罐发生泄漏、火灾、爆炸风险对储油罐周围环境的影响;

(3)火灾事故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消防废水、燃烧烟气等伴/次生污染影响;

(4)废水事故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根据风险事故环境影响预测结果给出可能受影响的范围,并制定切实可行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减少因风险事故带来的环境影响。

以“宁夏安能生物质热电有限公司2×15MW生物质热电联产工程”为例,其风险防范措施主要为:对燃料堆场周围设置防火距离,配备相应消防设施;厂区高建筑应采用防雷击设计;燃料堆场四周应设置一定宽度的水沟,炎热、干燥条件下可降低燃料场温度、增加燃料场湿度,在降雨及消防时也可用于燃料堆场排水等。

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