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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自查制度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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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自查制度

第1篇:隐患自查制度范文

为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管理长效机制,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时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根据《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通知》、《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江苏省安委办建设了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及职业卫生管理自查自报系统,现将园区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自查自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经工商部门注册登记在工业园区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单位应按规定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自查自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自查自报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本单位隐患排查制度组织相关人员排查本单位事故隐患,并按时通过江苏省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及职业卫生管理自查自报系统(以下简称自查自报系统)上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二、隐患分类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管理上的缺陷以及作业环境职业危害等不良因素。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一)一般事故隐患。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或短时间整改排除的隐患。

(二)重大事故隐患。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分为一、二、三级

1.一级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或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后果特别严重,需全部停产停业整治,且整改难度很大的事故隐患。

2.二级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且整改难度很大,需全部停产停业,经过一段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3.三级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且整改难度较大,需局部停产停业,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

三、工作要求

(一)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生产经营单位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对本单位的事故隐患负有排查、登记、报告、治理的责任。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事故隐患自查自报负全面责任。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隐患治理登记及隐患治理专项资金使用等制度,配备必要的办公设施,并明确自查自报管理机构和填报工作人员。

(二)强化企业守法意识。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要求开展日常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每月通过自查自报系统上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情况。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要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三)按时填报排查情况。生产经营单位应从2014年11月份起,每月20日前通过江苏省自查自报系统对当月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网上填报;未发现隐患也应按照“零隐患”录入上报。

第2篇:隐患自查制度范文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安全标准、提高技术水平为重点,强化监测监控、预报预警、隐患排查治理措施,督促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完善隐患自查自纠自报工作,推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构建“企业自查自纠自报、专家现场检查诊断、政府实施挂牌督办、部门执法督促整改”的运行机制,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为建设宜居幸福的现代化国际城市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工作目标。借助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系统,按照“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上半年率先在高危行业企业(矿山开采、建筑施工、冶金、船舶修造、道路运输、水路运输及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和存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企业)和规模以上企业实施,下半年逐步在所有行业企业全面展开。年内高危行业企业和规模以上企业隐患自报率达到100%;其他行业企业隐患自报率达到80%以上;年达到90%以上。隐患整改率达到100%。通过开展企业隐患自查自纠自报工作,进一步规范企业安全生产经营行为,增强企业诚信意识和社会责任感,促使企业自觉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企业本质安全生产水平,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明显下降,全市安全生产状况明显好转。

二、职责分工

(一)企业职责

企业是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防控和报告的责任主体,要认真履行相关法定职责,根据行业部门制定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指导标准,编制符合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适合本企业岗位、工艺、设备要求的隐患自查标准,并按照标准定期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对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要按照管理层级和行业分类,通过网格化监管系统及时上报有关部门。要鼓励、发动职工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发挥专家作用,定期聘请专家进行“诊断式”检查,形成群众参与、专家诊断的排查治理机制。

(二)各级政府、经济功能区职责

各级政府、经济功能区要制定实施方案,组织本级监管企业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自查自纠自报工作。指导、督促区市行业监管部门、乡镇(街道办事处)做好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现场审查工作;有针对性地对本辖区内事故隐患集中或危险性较大的领域进行专项整治,对重大事故隐患实施挂牌督办、集中整治、验收销号。

(三)行业监管部门职责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制订本行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指导标准,组织本级监管企业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自查自纠自报工作,每季度按比例进行现场核查,组织开展行业内互诊和区域间互查;定期对企业隐患自查自纠自报情况统计分析,结合执法检查情况,找准本行业领域薄弱环节,适时开展专项整治。

(四)综合监管部门职责

充分发挥综合监管职责,抓好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自查自纠自报工作的协调、监督、考核;聘请有关专家对各行业部门制定的指导标准进行评审、及时。完善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系统,强化隐患排查治理模块功能,实现条块结合、信息共享,增强安全生产预警和辅助决策能力。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年3-4月)

1.宣传发动。市政府安委会组织召开动员会议,对开展企业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纠自报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各级、各部门要结合任务分工和行业实际,制定实施方案,采取各种形式,组织宣传发动,使企业充分认识开展事故隐患自查自纠自报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明确隐患排查任务,掌握排查标准和上报程序,增强工作紧迫感和责任感。

2.制定标准。市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等,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或修改完善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自查指导标准,并适时予以。

3.培训教育。分层次开展培训。市政府安委会负责组织区市安监部门、市直有关部门、市直及中央、省驻企业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的培训。各区市政府按照责任分工,制定培训计划,抓好属地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的培训。市政府有关部门结合实际自行组织行业内相关人员的培训。通过全面培训和严格考核,使有关人员熟练掌握隐患排查标准、网格化操作、自查自报程序等,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全面实施阶段(年4-12月)

1.企业自查自纠自报

——隐患自查。企业依法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企业事故隐患自查标准,排查事故隐患,建立隐患排查档案。

——隐患确认。企业按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定义及分级》,组织安全技术负责人或聘请相关专家对事故隐患进行风险评估,确定隐患等级。

——隐患自纠。企业对排查发现的一般事故隐患,应立即予以排除;对不能及时排除的重大事故隐患,应依法组织制定隐患治理方案、及时组织实施,并采取有力措施,确保重大事故隐患整治过程中的安全。

——隐患上报。企业对排查治理的事故隐患,通过因特网登陆网格化监管系统上报隐患自查自纠情况,并定期进行综合分析。高危行业企业要于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前、其他行业企业于每季度最后一个工作日前,将排查出的事故隐患综合分析后,上报安全监管和有关部门。对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按照行业分类、监管层级,即时将隐患现状、危害程度和治理方案等内容的专项报告,通过网格化监管系统上报安全监管部门和行业监管部门。

——隐患评估。企业重大隐患整改结束后,组织专家、技术人员或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重大隐患整治情况进行评估。重大隐患整治评估结果、连同评价报告等相关材料,通过网格化监管系统上报安全监管部门和行业监管部门。

2.政府部门监督管理

——组织重大事故隐患现场确认。各级、各部门接到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后,应及时组织专家进行现场审查确认,根据事故隐患危害程度,督促企业采取防控治理措施。

——抽大事故隐患整治情况。各级、各部门要综合分析重大事故隐患整治情况,每季度按照本级不少于50%、下级不少于10%的比例,对所监管领域的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现场抽查;对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或问题,应立即制止或提出整改措施。

——实施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对企业自报和执法检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通过网格化监管系统和新闻媒体等形式,实行分级挂牌督办。公布督办责任部门、整改责任主体和整改时间,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确保重大事故隐患及早整治完毕。本级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应报上级政府安委会备案。

——组织重大事故隐患整改验收。企业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结束后,应向挂牌督办部门提交验收销案书面申请和评价报告。挂牌督办部门接到申请后,应组织相关人员或专家对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情况进行验收。经审查同意后,方可恢复生产经营。验收不合格的,依法采取相关措施。

——定期报告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各级政府、行业监管部门对本领域企业事故隐患自查自纠自报情况每季一总结、每季一汇总,形成专题报告,填写《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自查自纠自报汇总表》,一并上报本级或上级政府安委会。

(三)总结阶段(年10-12月)

1.总结提升。各级政府、各部门按照全市统一要求,及时总结提炼企业开展隐患自查自纠自报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分析隐患排查治理规律与特点,研究提出阶段性工作对策和措施,不断提升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水平。

2.考核评估。从年10月至12月,市政府安委会将组织对区市政府、部门落实企业隐患自查自纠自报工作进行考核。利用网格化监管系统进行综合分析、科学评估,确定考核档次,纳入年终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同时,根据工作运行情况,科学制定下年度工作计划,不断规范管理,实现事故隐患自查自纠自报工作常态化监管。

3.总结表彰。以企业开展事故隐患自查自纠自报和标准化工作为重点,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示范企业”评比活动,评选标准和条件,对达到标准和条件、事故隐患自查自纠自报做出突出成绩的企业,年终给予表彰奖励。同时,对事故隐患排查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监管系统。各级政府、各部门要按照属地为主和“一岗双责”要求,把企业隐患自查自纠自报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确定责任部门,明确专人负责,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城乡建设、公安、交通运输、安全监管等部门参加的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纠自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组织召开会议,加强组织协调、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和新情况。市安全监管部门要根据企业事故隐患自查自纠自报工作需求,不断完善网格化监管系统相关功能模块,融企业隐患上报、统计汇总,以及重大事故隐患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分析,评估结果和整治效果为一体,以便各级各部门适时掌控企业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第3篇:隐患自查制度范文

为了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明电〔*〕16号,以下简称《国办通知》)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下发的四个《指导意见》,掌握各地和中央企业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改工作进度,交流信息,通报情况,促进各地和中央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信息调度统计工作

各地、各有关中央企业要健全信息统计报送工作制度,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部门。在组织、指导、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做好隐患自查自改和搞好政府自身工作的同时,及时了解和掌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进展情况,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并于每月月底前将本地区、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包括打击“三非”和事故查处情况)进行调度统计和汇总。

二、建立信息报送制度

从6月到9月,各地、各有关中央企业要于每月30日或31日前将本月隐患排查治理的报表和文字说明报送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联系电话:**,传真:**,E-mail:**)。

(一)各地要按要求认真填报表1、表2、表3、表4,并报文字说明。

报表中“隐患”是指按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印发的四个《指导意见》所列重点查改内容,由企业下属单位(车间、矿井、区、队等)掌握整改的隐患;“重大隐患”是指按《指导意见》所列重点查改内容,由企业掌握整改的隐患;“列入治理计划的重大隐患”是指一时难以整改,需要在以后或局部停产治理的隐患;“重大隐患”包括“列入治理计划的重大隐患”;“各行业和领域”中包括中央企业。

各地报送的文字说明应包括以下内容: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责任落实和制度建立情况;专项行动的组织推动和进度情况(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改和政府查改的情况);专项行动中的经验、有效做法和存在问题;下个月的工作安排以及有关建议等。

(二)中央企业的子公司、分公司及其下属单位的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除由地方按行业上报外,中央企业总部每月要单独汇总并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上报,同时抄报国务院国资委。

中央企业总部只填报表1、表2、表3,报送的文字说明应包括以下内容: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责任落实和制度建立情况;下属单位开展自查自改的情况;总公司(总厂、集团公司)开展自查自改工作的情况;好的做法和存在的问题;下个月的工作安排及有关建议等。

三、调度统计的范围

包括按照《指导意见》确定的行业和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以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

事故管理主要是报送各地和中央企业发生的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较大、重大、特别重大事故的查处或落实查处的情况。

四、其他要求

第4篇:隐患自查制度范文

关键词:煤矿安全 员工安全互保 区队自查

1.背景及概况

煤矿事故的发生是内外因素交替吻合的产物。从内因讲,是井下各种地质因素相互作用矛盾发展的结果。从外因讲,采掘方式方法、配套管理措施等等都直接影响井下各种矛盾的发展,其结果或诱导矛盾向安全稳定发展,或导致事故发生。其核心归纳起来还是人占据着主导因素。安全生产、安全管理归根到底是人的管理。

如何实现人的管理呢?首先是推行员工之间的互报意识,形成一种安全互保小团队,特别是班组之间、员工之间等。因为一个人的能力和抗风险水平是有限的,只有整合班组之间、员工之间这种小团队之间的安全意识,提升他们之间安全互保水平,才能真正的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水平。

2.安全互保实施的作用和目的

2.1加强员工安全互保的责任意识和自我约束的能力,就是为了达到员工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目的。

2.2员工安全自保也是践行公司“五自管理体系”中员工自律的精髓。因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活动在矿井生产中对安全起着决定作用,员工互保可以减少事故的发生和发展,直接决定着矿井的安全和谐发展,只有确保了员工的安全,才会换来矿井最大的效益和收益。

3.安全互保开展方法

3.1安全互保人员范围的界定

3.1.1采煤组

(1)生产班:工作面支架工、采煤机、运输机、转载机司机为一组;上下两巷超前端头工、乳化泵站司机为一组;皮带机司机及其他人员为一组;

(2)检修班:供电检修组;三机检修组;皮带及其他检修组。

3.1.2开拓组(以掘进头为一个独立单位)

(1)迎头打眼、放炮、架棚、支护、喷浆等大工为一组;

(2)其他人员为一组。

3.1.3掘进组(以掘进头为一个独立单位)

(1)迎头打眼、支护、综掘司机为一组;

(2)皮带、绞车司机等其他人员为一组。

3.1.4机电一队

(1)地面所有人员为一组;

(2)井下各变电所、泵房人员为一组;

(3)井下其他人员为一组。

3.1.5皮带队(以煤仓上口为分界线)

(1)生产班为一组;

(2)电工班钳工班为一组;

(3)安装班为一组。

3.1.6运输队

(1)检修班:井下道班一组;电工班一组;钳工班一组;电机车修配班一组;(共4组)

(2)生产班:井下电机车司机及跟车工一组(含调度员)、北四斜巷一组;北二斜巷一组;矸石山及地面作业人员一组;(3个生产班,共12组)

(3)其他人员为一组。

3.1.7通风队

(1)井下瓦斯检查工为一组;

(2)井下爆破工为一组;

(3)井下通风设施工、通风工为一组;

(4)其他人员为一组。

3.1.8探防队

(1)以采煤工作面顺槽为一组;

(2)地面人员为一组。

各区队无论哪个小组出了互保责任,班长和跟班队长必须同样承担连带责任,接受同等处罚。

3.2安全互保相关人员连带处罚规定

3.2.1造成别人伤害程度达到轻伤及以上的,对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属劳务工的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属正式工的给予留用察看6个月的处理,并分别给予罚款5000元。

3.2.2造成别人伤害程度达到轻微伤的,对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为劳务工的给予解除劳动合同,为正式工的给予留用察看3个月的处理,并分别给予罚款3000元。

3.2.3对同组作业人员发生轻伤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和主要责任人除按照矿有关规定处理外,其他同组互保人员均给予每人1000元的罚款。

3.2.4对同组作业人员发生轻微伤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和主要责任人除按照矿有关规定处理外,其他同组互保人员均给予每人500元的罚款。

3.2.5同时违反《新桥煤矿安全生产事故及隐患责任追究制度》规定的,可进行重复处罚。

3.2.6对同组作业人员发生“三违”的,除违章人员按规定缴纳诚信保证金外,其他同组互保人员一般违章罚款100元,严重违章罚款200元。

3.2.7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造成未遂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和主要责任人,属劳务工的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属正式工的给予留用察看3个月的处理,并分别给予罚款3000元—5000元。

3.2.8对个人一年内累计违章3次、一季度内累计2次的,属劳务工的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属正式工的给予留用察看6个月的处理。

4.区队自我安全互保行为奖励

为促进各区队自觉做好安全自主管理工作,对区队自治、班组自律、员工自理行为进行鼓励,主要对区队自查“三违”、自查隐患给予奖励,具体奖励标准如下:

4.1区队自查“三违”奖励标准

4.1.1自查严重“三违”奖励标准:

①对区队“双基”百人率1.0加15分;

②查处“三违”人员者奖励800元/人·次;

③队长奖励200元/人·次。

4.1.2自查一般“三违”奖励标准:

①对区队“双基”百人率1.0加10分;

②查处“三违”人员者奖励500元/人·次;

③队长奖励100元/人·次。

4.2区队自查隐患奖励标准

4.2.1自查主要一般隐患:

区队“双基”加2分/条,查出隐患人员奖励100元,队长奖励50元,但对责任人必须严格按照区队制度进行考核。

4.2.2自大隐患:

区队“双基”加10分/条,查出隐患人员奖励500元,队长奖励200元,但对责任人区队内部人员按照区队制度执行处罚,其他人员按照矿制度执行处罚。

4.2.3对区队“双基”考核,取消区队自查一般隐患加分,但区队必须按照《新桥煤矿事故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的要求每天进行隐患自查排查工作,不按照规定进行隐患排查者扣“双基”10分。

4.3科室自查“三违”奖励

4.3.1一般“三违”对科室“双基”加2分,严重“三违”加3分;

4.3.2查处“三违”人员者,严重“三违”奖励800元/人·次;一般“三违”奖励500元/人·次;

4.3.3全矿人员抓“三违”采取只奖不罚的原则,安检员抓“三违”按有关规定执行,但其他人员抓的“三违”不再对安检员进行处罚。

5.安全互保实施效果

5.1规范职工行为,促进矿井长治久安。员工安全互保行为的实施,从制度上规范了职工的操作行为和不安全因素,让职工在工作中更加注重去保护自己保护他人,进一步促进了矿井的长久安全发展。

5.2明确奖罚范围,体现区队自治。对奖励以及处罚标准进行了明确,特别是给予自查行为加大了奖励力度,让区队在自治方面有了更大的发挥空间,真正体现出了区队自治。

5.3增强职工超前意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安全互保要求职工在工作中要有超前安全意识,在生产一线,职工之间互相帮助、相互制约。在生产过程中尽可能地减少或避免损失,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建立在稳固的基础之上,为保持稳定的安全生产局面提供良好的条件。

第5篇:隐患自查制度范文

(一)学习宣传

为提高电厂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作为此次安全生产自查的一部分,我们组织全厂员工进行了安全生产教育,对安全生产的深远意义、有关安全规章制度、生产事故案例以及违反规范操作造成的严重后果做了深入宣传,要求每名员工自觉树立安全生产意识,掌握电厂运行安全生产规程,从个人岗位和日常工作中做起,在全厂上下形成人人讲安全、查隐患、防事故的良好风气。

(二)自查自纠

由于我公司热电厂刚刚结束调试投入生产运营,正处于人员、设备的熟悉和磨合期,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出现安全生产事故的几率较大,因此我们将此次自查的侧重点落在查组织、查漏洞、查隐患、查措施、查制度等几个方面,不仅是对某一个环节的自查自纠,而是对电厂生产运行的总体体系进行拉网彻查,为电厂今后的安全生产运行创造良好的开端和基础。自查活动中重点对与生产运行及关系电力系统稳定的主要设备运行情况、自动保护装置进行了检查,对各系统设备的定期维护、检查以及责任的分属、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核实,对各个车间、专业的安全生产规程、操作规程、事故预想及应急预案等制度规定进行了梳理,同时对可能影响安全生产的防洪防汛、消防、安全保卫等外部因素进行了一并检查。

通过此次安全自查活动,我公司热电厂安全生产运行的总体情况比较平稳,没有发现可能导致重大生产事故及人身伤害事故的安全隐患,但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上仍存在一些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我们将逐一备案记录在册,并落实专人专责限期进行整改,一时无法整改的,将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采取临时性补救措施,并建立安全生产隐患复查、倒查制度,不定期对存在问题的薄弱环节进行经常性检查,确保此次检查成效落到实处。

(三)汇总整改

通过此次自查活动的开展以及贵局领导亲临现场检查指导后提出的宝贵意见,我们将对存在的若干问题逐一落实整改,并初步提出了整改方案:

1、关于厂区内未设立明显的高压设备及油区防火危险标识的问题。检查工作结束后,我们立即按照有关安全规范赶制了高压设备危险标志,并在合理位置进行张贴、标定。

2、关于安全出口缺少疏散标志的问题。根据消防法规紧急疏散的相关规定,我们在预先设计的安全通道处,完善了安全出口标志。

3、关于建立安全生产调度会议制度。自我厂试运行以来,每日下午5:00由生产技术部负责召集安全生产协调会,对各系统运行情况进行汇总、检查,并由专人做会议纪要。

4、关于员工安全培训记录问题。我们通过定期或不定期举行各专业考试、现场模拟操作、反事故演练等形式,督促员工自觉树立安全意识,加强安全生产技能学习,并将员工的安全生产考核情况进行积累、备案,作为评价员工工作表现的一项重要内容。

第6篇:隐患自查制度范文

(一)学习宣传

为提高电厂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作为此次安全生产自查的一部分,我们组织全厂员工进行了安全生产教育,对安全生产的深远意义、有关安全规章制度、生产事故案例以及违反规范操作造成的严重后果做了深入宣传,要求每名员工自觉树立安全生产意识,掌握电厂运行安全生产规程,从个人岗位和日常工作中做起,在全厂上下形成人人讲安全、查隐患、防事故的良好风气。

(二)自查自纠

由于我公司热电厂刚刚结束调试投入生产运营,正处于人员、设备的熟悉和磨合期,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出现安全生产事故的几率较大,因此我们将此次自查的侧重点落在查组织、查漏洞、查隐患、查措施、查制度等几个方面,不仅是对某一个环节的自查自纠,而是对电厂生产运行的总体体系进行拉网彻查,为电厂今后的安全生产运行创造良好的开端和基础。自查活动中重点对与生产运行及关系电力系统稳定的主要设备运行情况、自动保护装置进行了检查,对各系统设备的定期维护、检查以及责任的分属、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核实,对各个车间、专业的安全生产规程、操作规程、事故预想及应急预案等制度规定进行了梳理,同时对可能影响安全生产的防洪防汛、消防、安全保卫等外部因素进行了一并检查。

通过此次安全自查活动,我公司热电厂安全生产运行的总体情况比较平稳,没有发现可能导致重大生产事故及人身伤害事故的安全隐患,但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上仍存在一些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我们将逐一备案记录在册,并落实专人专责限期进行整改,一时无法整改的,将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采取临时性补救措施,并建立安全生产隐患复查、倒查制度,不定期对存在问题的薄弱环节进行经常性检查,确保此次检查成效落到实处。

(三)汇总整改

通过此次自查活动的开展以及贵局领导亲临现场检查指导后提出的宝贵意见,我们将对存在的若干问题逐一落实整改,并初步提出了整改方案:

1、关于厂区内未设立明显的高压设备及油区防火危险标识的问题。检查工作结束后,我们立即按照有关安全规范赶制了高压设备危险标志,并在合理位置进行张贴、标定。

2、关于安全出口缺少疏散标志的问题。根据消防法规紧急疏散的相关规定,我们在预先设计的安全通道处,完善了安全出口标志。

3、关于建立安全生产调度会议制度。自我厂试运行以来,每日下午5:00由生产技术部负责召集安全生产协调会,对各系统运行情况进行汇总、检查,并由专人做会议纪要。

4、关于员工安全培训记录问题。我们通过定期或不定期举行各专业考试、现场模拟操作、反事故演练等形式,督促员工自觉树立安全意识,加强安全生产技能学习,并将员工的安全生产考核情况进行积累、备案,作为评价员工工作表现的一项重要内容。

第7篇:隐患自查制度范文

按照上级工作要求,为确保我区养老机构“两节”期间安全运行,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我局高度重视养老机构的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立即开展养老机构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高度重视,精心部署

我局高度重视“两节”期间养老机构安全生产工作,迅速召开领导班子会议并安排部署检查工作,由局主管领导为组长,老年科工作人员为成员的工作检查小组,全面部署开展安全检查工作,确保工作监管到位。同时,要求辖区养老机构要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积极推进“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组织自查,督促整改

因疫情防控需要,辖区养老机构实行封闭管理,本次检查主要采取养老机构自查的方式以及视频连线的方式进行。一是我局要求养老机构按照上级通知的相关要求,对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灭火疏散预案建立情况、管理人员消防安全培训情况、消防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情况、灭火器、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指示灯等设施配置运行情况进行自查,以及院民房间、活动室电器线路、电器运行等进行全面排查,并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要求逐一列出清单,落实整改责任、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并及时落实整改,消除安全隐患。二是养老机构食堂设施设备配备、食品与原材料采购储存和索证索票、餐具清洁消毒、食品留样以及从业人员健康证等情况。要求养老机构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问题,通过正规渠道采购食品,定期开展院内食品安全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消除隐患,确保院内入住老人及工作人员的饮食安全。三是在养老机构自查的基础上,我局组织对养老机构进行不定期视频连线抽查,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跟踪督促整改。

(三)完善制度,落实责任

养老机构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工作人员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对养老机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常抓不懈,做到有制度、有措施、有责任人、有责任追究机制,时刻绷紧安全管理这根弦。

(四)广泛宣传,形成氛围

养老机构要利用横幅、标语、公示栏、宣传单、学习资料等宣传方式,大力普及安全知识,掌握安全防范技能,提高服务队伍的安全意识,切实保障老年人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

第8篇:隐患自查制度范文

一、总体要求

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责任如山”理念,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通过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公共安全领域的监管责任,切实加大预防力度、安全监管力度和责任追究力度,彻底排查治理事故隐患,认真解决安全管理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二、检查范围

此次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范围是全县范围内归属商务局行业管理的各生产经营单位,突出以人员密集的商场、市场、超市和宾馆等行业领域的企业为重点,检查覆盖面要达到100%。

三、检查时间、方法和内容

此次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自8月3日起至10月3日,采取企业自查和部门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单位自查。各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公共安全领域的监管责任,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本单位的自查工作,切实加强对自查工作的领导,组织相关人员对本单位的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等进行全面彻底的自查整改。重点检查企业项目工程设计是否符合安全规范,安全规程、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安全要求、岗位责任是否落实到位等情况。具体包括: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及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2、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执行情况。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情况;技术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作业规程建立、执行情况;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情况;以及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

3、隐患排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企业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的制度建设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4、应急管理情况。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配备应急救援物资、制订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演练情况;对企业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等。

5、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生产一线职工的教育培训情况,以及劳动组织、用工等情况。

对自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逐项登记造册,并明确整改责任人。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予以整改到位;对于短期内不能整改到位的,要及时上报县安委会办公室及有关部门,并采取有效措施严防死守,强化监控,防止事故发生;对存在重大隐患的,要立即停产整顿,并及时上报县安委会办公室及有关部门,待隐患整改到位并经县安委会办公室及有关部门验收批准后方可恢复生产(或经营、建设)。

(二)部门检查。在各单位自查整改的基础上,商务局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和工作分工,对所管辖行业领域内的所有生产经营单位要全覆盖地进行一次大检查。针对全县商场超市等事故易发场所,成立专门检查组,在集中开展安全大检查期间不间断地进行检查,切实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无一遗漏。要将检查同帮助指导企业排查整改隐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专项整治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针对企业自查内容要求,逐项进行检查。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迅速行动。局机关成立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各企业也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充分认识此次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重大意义,把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重要举措,切实抓紧、抓实、抓好。各检查组人员一定要亲自下基层到企业进行督促和检查,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迅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第9篇:隐患自查制度范文

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健全消防安全制度。

***以建设“平安***”为主线,进一步贯彻落实《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巩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成果。**就此项消防检查工作召开了专门会议,转发了******防字[2005]2号文《*****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开展春季消防安全大检查的实施方案》,成立了***春季消防安全检查领导小组,园区建立了以主任负总责,副主任负具体负责的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建立消防安全例会制度,并与园区各单位签订消防安全责任状,全面落实各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挺好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和减少一般火灾的发生。

二、加大检查力度,彻底整改消除各种火灾隐患和不管安全因素。

2005年**加大检查力度,以春季消防安全集中整治、人员密集场所专项治理、人员、物资集中场所消防安全检查、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等活动为重点大力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检查过程中,***本着对园区人民的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原则精神,下大力气狠抓整改措施的落实,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彻查到底,对不能保证安全的,坚决责令停业整顿。

三、确保了春季消防目标的实现。

在春季消防安全集中整治活动中,***制定了以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为中心,以火灾事故多发、人民群众关注的公众聚集场所、物资集中、火灾危险性大的场所和单位为重点,采取果断措施,彻底整治火灾隐患,进一步改善单位的防火条件。督促落实大风天火灾防范措施,实行群防群治,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稳定全区火灾形势。为维护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按照各自职责人工组织开展了集中整治工作。对各单位春季防火安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消除了一批火灾隐患。3月16日***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全面落实各企业单位的春季消防安全工作,3月19日对**各单位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责任制,防火制度落实,用火用电仓储安全及值班值宿情况进行了检查;3月22日对电气线路铺设情况进行了检查,3月25日对消防队组织训练情况进行了检查。确保我区春季防火安全工作目标的实现。

四、人员密集场所专项治理工作取得显著成果。

在此项工作中,**确定了4项治理重点:1、饭店等公共聚集场所;2、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场所和物资集中场所;3、经常举办大型活动的单位和场所;4、大型写字楼。研究制定了5项工作措施7项检查标准,并结合园区自身实际提出了“一公布、二明确、三责任、四措施、五联动”的工作方法,分阶段分批次有条不紊地进行治理。在实际操作中,督促各单位按照此次专项治理提出的工作要求和重点,开展自查。对自查出的火灾隐患逐一落实整改措施,落实整改人员,落实整改期限,认真彻底整改。通过治理,消除了一大批火灾隐患,各单位建立健全了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各项管理走上了规范化道路。治理期间,**未发生一起人员密集场所的火灾事故,确保了全区火灾形势的稳定。

五、人员、物资集中场所消防安全检查收效明显

4月2日,***开展了人员、物资集中场所消防安全检查,以劳动密集型企业车间、仓库、餐厅等场所为重点,检查了各单位、场所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内部防火检查、巡查制度落实情况;建筑消防设施、安全出口、安全疏散设施完整好用情况;火电源管理情况;员工消防培训教育情况。通过检查,使各单位的防火条件进一步得到改善,整体抵御火灾能力进一步提高。在检查过程中***加大了宣传教育力度,使单位业主和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提高到一个新的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