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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城市更新规划;规划体系;定位;影响
对于空间资源相对贫乏的中国城市,城市更新对于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的意义。城市更新同时也是城市重新选择城市发展模式和发展道路的珍贵机遇。加之城市更新密切涉及人民切身利益和城市战略资源,因此将持续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
1 应运而生的城市更新专项规划
城市总体规划虽然考虑了城市土地使用的数量与性质,但没有考虑构成城市的各系统内部的或外部的有机联系,从总体规划到详细规划的跨度过大。按在城市建设中的作用,城市专项规划可分为三类,即总体规划所附属的专项规划、完善总体规划的专项规划和指导城市开发的专项规划。加强专项规划,一是从技术角度对总体规划进行细化与深化,更重要的是从管理角度将城市功能分解成为若干密切相关的系统进行专项研究,以确保城市活动的有机性与多样性。基于城市中大量存在的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面临着急切的改造需求,同时具有较强的系统性和内在联系,而总体规划层面缺乏相应的专项规划,缺乏系统研究。在如今的城市规划体系的情况下,进行城市更新专项计划显得尤为重要了。
2 严格讲城市更新规划的规划体系定位
在我国,多数城市的城市更新行为都含有自己独特的城市规划与指导,但是明确的制度和政策在城市更新规划的法定规划体系中的定位依然鲜有耳闻。在城市更新问题中,城市总体规划和控制详情的全面性依然会被忽略,在控制性详细规划具体的改造方面尤为突出。现如今我国的城市更新规划可以大致分为两类:城市更新概念规划由政府主导;由市场主导的单个开发项目的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城市更新规划。前者的运动式更新改造范围遍布旧城区基于政法的意志,但是市场运作的真实性往往被忽略,从而失去了可操作性,政府的改造意愿或许会被提前泄露,从而市场成本被变相提高。就后者来说,市场和政府的对峙的手段往往于此,容积率尤为突出。但是由于对上层规划的控制和指引略有匮乏,保护公共利益的底线对政府来说不方便寻查。而且上层规划对地区整体空间研究的依据相对缺乏,依然会针对某个项目去改造,这样仅仅通过个案来进行的专项规划是缺乏科学性的。
3 城市更新规划与现行规划体系的衔接
现行的城市规划体系主要是建立在对新增建设用地的规划管理基础上。随着我国大城市建设用地资源日趋饱和,未来可以预见的是城市更新可能取代新增建设用地而成为规划管理工作的主流。因此有必要对现行城市规划体系进行必要的修正和完善,以适应城市更新规划管理需求。但城市规划体系调整的目的并非要游离于现行规划体系以外设立一套新的独立的城市规划体系,而是应在现行的城市规划体系基础上,对应相关的规划层次,采用补充、调整和“镶嵌”的方法纳入城市更新对城市规划的管理要求,使城市更新规划与法定规划(特别是控制性详细规划)能够积极主动地相互对接。结合现行的城市规划体系,初步建议从以下几个规划层次中纳入或对接城市更新规划管理的内容。
3.1 城市总体规划
城市总体规划应加强对全市城市更新的区域及其更新方向、总体规模作出初步规定。
3.2 近期建设规划
近期建设规划应对规划期内实施城市更新的^域及其更新后的功能定位,实施更新的时序,为城市更新配套的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作出必要的规定。
3.3 控制性详细规划
控制性详细规划也应成为与城市更新规划管理对接的重要平台。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控制作用在于,可以将城市更新中政府与市场的角色进行必要区分,将理应由政府控制的公共利益因素从可以交由市场运作的博弈因素中抽离出来,并通过控规这一重要的规划控制手段予以强力保护。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划定城市更新的实施范围,确定其中涉及的城市更新项目的功能定位、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配套设施安排、容积率的控制范围、景观生态和文物保护要求、保障性住房的供应量、城市设计控制要素、拆迁居民安置策略,以及捆绑改造计划等等。
3.4 城市更新修建性详细规划
城市更新项目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应全面面向更新规划实施的要求,最大程度地纳入相关利益群体的诉求,保留市场运作的弹性空间。在一般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基础上,城市更新规划需要重点增加土地市场的经济核算,拆迁安置的具体安排等应对更新的特殊内容。同时还需要增加相关利益方谈判和博弈的程序。
3.5 综合整治(改善)规划
随着物权的逐步清晰,特别是未来《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拆迁补偿条例》的出台,未来“渐进式”、“针对性”和“小尺度”的环境综合整治也可能逐步取代大拆大建的城市更新方式。城市综合整治规划,要求对建设条件、现状权属以及各方目标的充分尊重和全面把握,要求根据居民的经济承受能力和实际需要来确定更新改造的方法和内容,需要更加倾向于人的视角的空间思考,和更加精细化的微观空间技术。
4 结语
在新时展的背景下,我中国的城市建设更需要注重对已建成区的改造更新,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提高环境质量,促进社区构建,实现社区的更新与发展。同时,以社区为主导的渐进式更新还需要经过政府与社区的协作,加强公众参与,以实现改善城市空间,提高居民生活质量,从而促进邻里和谐的目标。
参考文献
一、统筹整合省会文化资源,努力实现共建共享
资源整合意识,是省会意识的具体体现。文化资源的整合与共享,纵向包括省、市、区三个层面,横向涵盖辖区不同行业及企事业单位。省会文化资源的整合与共享,要着眼于文化体制改革的要求和文化事业长远发展的需要,着眼于文化资源的合理布局、有效利用和优势互补,着眼于避免重复建设和无序竞争,着力抓好以下四项工作:
(一)抓好《省会文化设施专项规划》(以下简称《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作为省会城市,我市一直没有专门的文化设施专项规划,这也是造成文化设施布局不合理,功能缺失的重要原因。为改变这一状况,市政府已批准编制《专项规划》,组建由市发改、规划、国土、文化等部门参加的专门班子,尽快启动,力争年底完成。《专项规划》的编制要与新调整的城市总体规划相衔接,对主城区和各组团不同层级和方面的文化设施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完善功能,共建共享。在编制过程中,要主动征求省直相关部门的意见。
(二)加强区级文化馆、图书馆建设。区级“两馆”是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全国文明城市评选的必备条件之一。而区级“两馆”的缺失恰是我市的一个“短板”。因此,推进区级“两馆”建设势在必行。各区政府作为区级“两馆”建设的责任主体,要把此项工作列入日程,加大力度,力争用两年时间,完成“两馆”建设任务。在实际操作中,可与省、市相关设施统筹考虑,确定位置和规模。
(三)规划建设市少儿图书馆。目前,我市没有专门的少儿图书馆,仅在市图书馆内开设了儿童阅览室,无法满足需求。要抓紧规划建设少儿图书馆。由于少儿馆的读者群大都是中小学生,文化部门要与教育部门积极沟通,合作共建。市直相关部门、桥西区政府要尽快筹划,积极推进,力争两年内完成项目建设。
(四)着眼于院团整合,及早谋划并启动艺术生产基地和奚啸伯大剧院的规划建设。省会有省、市国有艺术院团十几家,但都各自独立,资源分割,设施陈旧。按照中央精神,院团整合是大势所趋。依据城市规划,在东南分区裕华区政府以东地块适当位置规划建设艺术生产基地,为院团整合打下基础;规划建设奚啸伯大剧院,纪念奚啸伯先生诞辰100周年活动,并作为整合后院团的演出场所。相关部门和单位要积极配合,统筹协调,抓紧推进。
二、抓住“三年大变样”的有利时机,大力推进社区文化中心建设
城市居住区配套建设社区文化中心,是满足市民文化需求,提升市民素质的基本条件。20*年,中办、国办《关于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21号)中明确提出“要把社区文化中心建设纳入城市规划,从城市住房开发投资中提取1%用于社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中也明确规定“居民住宅区配套建设的文化设施,应与居民住宅区的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近期,文化部又在成都召开了全国城市社区文化建设经验交流会,对社区文化中心建设工作作出了具体部署,要求城市居住区和新建住宅必须配套文化设施。我市目前正在实施的“三年大变样”,是推进社区文化设施建设的大好时机,在旧城改造、城中村改造和新建居民住宅区时,要把社区文化中心作为城市公共服务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规划,按国家规范标准严格审批,配套建设。凡达到10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住宅小区都应建设面积不小于300平方米的社区文化中心。文化中心的基本功能和服务内容包括宣传教育、文化娱乐、书(报)刊阅览、体育健身、信息资源共享服务等。在搞好社区文化中心建设的同时,文化部门要研究制定管理和服务规范,充分发挥其作用。
三、完善省会功能,活跃市民生活,加大演艺设施建设力度
演艺设施建设是开展艺术活动,丰富群众业余文化生活的基础。我市演艺设施不足,缺乏大型演艺品牌,不能承办大型国际性和全国性的文化艺术活动。因此,要统筹考虑,建设不同规模、满足群众多层次文化需求的演出场所。
(一)抓紧谋划和实施对大众剧院进行升级改造。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模式,规划建设一幢功能完备、美观时尚、建筑面积约10000平方米的新大众剧院,定位于雅俗共赏的商业演出,打造天天有演出的演艺品牌。力争用两年时间完成项目建设。
(二)结合旧城改造,整合文化资产,在新华路丝弦剧团位置建设丝弦大戏院。按照中型专业剧场标准进行设计建设,定位于专业戏剧演出,力争用两年时间完成项目建设。
(三)在城市新区谋划建设地标性的*大剧院。着眼于完善城市整体功能和提升城市文化形象,结合城市空间规划调整,考虑多功能的大剧院规划建设,定位于承接国内或国际品牌的大型演出,承办全国性和区域性文化节庆活动。
四、建设主题公园和增加广场、公园、街区的文化要素,提升城市品位
我市城市面貌日新月异,但文化氛围,尤其是反映地域特色的文化景观略显不足。要把丰厚的地域文化元素融入城市建设,打造富有特色的遗址公园、主题公园、历史文化街区等,以此提升城市品位,彰显城市气质,增加城市魅力。
(一)规划建设燕赵文博园。要借鉴太原晋祠公园、合肥包公祠文化园的做法,以毗卢寺为依托,推进实施。内容包括壁画博物馆、燕赵名人馆、佛教文化园等内容。项目由园林局牵头,文化局、新华区配合,并争取省文化、文物部门的支持,力争年内启动。
(二)建设具有地域特色的公园、街头文化景观。充分利用城市公园、广场等,统筹规划建设一批反映*不同时期的历史名人(如安娥等)和有代表性的文化遗产(如井陉拉花等)的城市雕塑及经典景观,把具有鲜明地域特色的艺术形式融入园林广场建设,增加城市文化品位。
(三)打造独具特色的历史文化街区。结合旧城改造,参照成都“锦里”模式,精心打造民生路文化长廊,经过二、三年的努力,建成一条集历史文化、地域文化、休闲文化于一体的知名街巷。
五、结合铁路“穿城入地”和新火车站建设,把现火车站改建为独具魅力、全国一流的城市博物馆
博物馆是城市的名片。我市现在的博物馆无论是外观形象、内部功能,还是所处区位都已不适应时代的要求。随着铁路“穿城入地”战略的实施和新火车站建设,现火车站将失去原有功能。为继续发挥这座具有明显城市记忆建筑的作用,待新火车站建成后,将其改建为市博物馆。新的市博物馆要结合百年广场建设,把部分铁路遗存、大石桥、纪念碑、正太饭店、四合楼院、民生路和电报局街历史遗存以及东、西广场等周边区域统筹规划,打造成一处独具特色、大气磅礴、全国一流的博物馆群落。文化部门要加强与规划、铁路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尽快启动规划编制工作。
六、借鉴先进城市的成功经验,对市区东北部工业区有代表性的工业遗存实施有效保护和利用
我市“一五”期间兴建的华药、纺织厂等,对城市发展起到了历史性作用。在实施“退二进三”和工业企业外迁中,对有典型意义的工业遗产进行有效保护和综合利用有着重要意义。可参照沈阳铁西、北京“798”的经验,选择有重要价值和代表性的建筑及设备作为工业遗产进行保护和利用。可根据具体情况,选择保护和利用的目标模式:一是博物馆模式。保留有纪念意义的厂房、车间、工人住宅等,以博物馆的形式展示一些工艺生产流程,作为青少年教育基地和旅游景点。二是艺术馆模式。即北京“798”模式,作为艺术创作基地,开展艺术作品展览活动。三是创意产业园模式。选择性地对旧有厂区进行适当改造,引入创意公司入驻,发展创意产业。文化、文物部门要抓紧会同规划、国土、国资部门及相关单位进行论证,提出具体实施意见。
七、切实加大东垣古城遗址和正定古城的保护力度
滹沱河是*的母亲河,南岸是两千年前的东垣古城,北岸是后来的正定古城,随着城市行政中心的规划北移,这一区域愈显重要,加强该区域内文化遗产保护意义重大。针对前些年文物保护中的诸多问题,要重点做好两项工作:
(一)参照西安大明宫世界遗址公园和成都金沙遗址公园模式,打造东垣古城遗址公园。遗址重点保护区和建设控制地带内,要坚决停建与遗址保护、利用无关的项目,并增加人力财力投入,对现存遗迹进行科学保护、修缮,逐渐恢复其原有的风格特点,力争用两年时间完成建设工作。
(二)把正定城区规划纳入全市整体规划,加强宏观管理和微观约束,减少规划的随意性。参照平遥、丽江古城保护模式,拆除城区内的工业建筑及违章建筑,改善文物周边环境,修复古城墙,逐步恢复古城原有风貌,为申报世界文化遗产打基础,做准备。
吴中太湖新城秉持“先规划后建设、先地下后地上、先生态后业态、先配套后居住”的开发理念,坚持好上加好的精细规划、慎之又慎的开发建设。交通、供热、环卫、电信、水系、共同管沟……太湖新城仅各类基础设施的专项规划就有十多个。今年7月,吴中太湖新城进一步编制了启动区外20平方公里控规及25.4平方公里整体概念方案,从而实现规划全覆盖。
吴中太湖新城具有前瞻性的高水平规划建设,决定了未来新城的格局和气度。放眼10平方公里的启动区,热火朝天的楼宇建筑工地并不多。但视线往下,道路延伸、驳岸绿化、地下空间建设、地下管网铺设等工程正在如火如荼进行中,基础设施和环境建设成为吴中太湖新城开发的先导工程。不久的未来,吴中太湖新城将为苏州人描绘一幅激动人心的蓝图:中央商贸区与天鹅湾相互连接,形成“城在湖上,湖在城里”的城市景观;每个街区路口,都点缀着开放式的小游园,把苏州园林移植于太湖畔;用200米宽的绿化带消融太湖大堤与城市景观的高度落差;沿湖没有住宅,全部是公共用地,让大片绿地成为城市阳台……
山水是吴中的最大特色,生态是太湖新城的最好品牌,吴中太湖新城将坚持“发展保护两相宜、质量效益双提升”的思路,重点打造“绿色”和“生态”这两张名片,凭借自然区位优势,打造一个富有江南园林城市内涵的舒适、便捷、现代化的滨湖山水宜居新城。
去年底,吴中太湖新城委托省住建厅及清华大学团队开展绿色生态专项规划编制,包括低碳生态、能源、绿色交通、水资源、可再生资源、固体废弃物、绿建设计及绿色施工等8各方面。仅仅半年后,吴中太湖新城就顺利通过“省级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示范区”考核。8月份又被国家住建部推荐为全国唯一的一家单位参与中欧低碳生态城市建设研究与示范项目。同时,苏州吴中太湖新城智慧城市(试点)申报工作顺利通过了国家住建部的最终评审,标志着苏州吴中太湖新城绿色生态和智慧城市创建取得阶段性进展,
为树立高端品质,吴中太湖新城舍得下“本钱”做长远文章。正在进行基坑开挖的中央商贸区地下空间,结合地铁建设,通过降低能耗实现能源管控的精细化和可持续,并运用与集采光系统、通风系统及能源方案等领域的绿建技术,打造国内地下空间综合体开发的绿色建筑标杆。
这个地下空间,不仅是太湖新城绿色建筑的样板,更运用了当今最先进的物联网技术。中央商贸区地下“共同管沟”集中收纳水、电、气及通信电缆等管网,避免重复开挖的“拉链路”。通过对地下管道进行电子标识从而实现精确定位管理,即使某段管线出了问题,系统可以及时定位,甚至能显示该管道的埋深、管径、压力、铺设日期等,方便检修。
今年1月初,苏州吴中太湖新城委托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开始规划研究,“大手笔”设计了智慧太湖新城总体规划,囊括了智慧政务、智慧城管、智慧交通、智慧公共安全、智慧教育、智慧社区等10项专项规划以及1项总体规划。其中,《智慧太湖新城总体规划》8月初通过住建部专家终审,吴中太湖新城由此成为国家第二批智慧城市。
“一年成势、三年成形”。短短一年多时间,吴中太湖新城在绿色、智慧城市建设方面成绩斐然。有理由相信,在未来激烈的城市竞争中,绿色和智慧将成为吴中太湖新城最具价值的核心竞争力。
坚持文化惠民着力改善农村文化民生
20*年,我区以科学发展观为引领,紧紧围绕省委“创新创业”和市委、市政府建设“生活品质之城”的工作目标,全面贯彻落实区委八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以新一轮解放思想大行动为动力,以“创建体育强区、建设文化新区”为目标,以改善农村文化民生为重点,以文化惠民工程为抓手,坚持统筹城乡文化发展,不断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推动农村文化繁荣发展,全区文化体育场地设施、品牌培育、队伍建设、文体活动和市场监管取得新成效。
一、以专项规划为引导,设施建设加快推进
坚持规划引导、科学组织,以推进文化惠民工程和全民健身工程为抓手,着眼于“三个推进”,优化群众参与健身娱乐和文化活动的阵地设施环境,充分发挥基层文化建设(新农村)专项资金的带动作用,加快文化体育设施建设,区、街道(镇)、社区(村)三级公共文化设施网络日益健全。注重科学组织,推进设施空间布局合理化。作为*市唯一的试点区(县),于20*年9月基本完成《*区文化体育设施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提出了到2010年全区文化体育设施建设的总体目标、空间布局和功能定位,明确了设施建设的数量、规模、档次等,使今后一段时期我区文化体育设施建设有了科学依据。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了我区今后3年文化建设的目标任务、工作举措及保障措施。注重辐射带动,推进重点文体项目建设科学化。庆春广场二期区文化中心主体工程全面竣工,并启用开放。区体育中心网球场按期全面竣工,体育场和运河(*段)一期健身休闲带序时推进,区级重点文化体育设施建设步伐加快。注重功能提升,推进公共文化体育阵地网络化。全年新建文化示范达标工程7个、文化信息资源二级中心8个,创建省级“*明珠”1个、市级“*明珠”3个、市级文化示范单位6家。彭埠镇、四季青街道新建面积4000平方米左右的文体中心,全区1*个社区基本达到“四个一”要求(1个多功能的文体活动室,1个图书阅览室、1个阅报栏或宣传橱窗、1个室外休闲公园)。新建健身苑(点)64个、篮球场26处、乒乓球场30个、羽毛球场共10个,目前全区共有健身苑(点)292个,人均公共体育场地面积达到1.65平方米。
二、以活动惠民为主线,文化活动蓬勃发展
坚持活动惠民、文化为民,着眼于抓好“三项活动”,注重群众参与,活动组织水平全面提升,各项文化体育活动深入开展,让文化体育活动真正走进农村、惠及农民。文化活动方面,亮点精彩纷呈。以深化“广场文化年”活动为主线,成功举办元宵灯会、团队展示月、第八届社区艺术节等活动,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广泛开展向基层群众送戏、送电影、送图书、送健身器材、送体质健康测试的“五送文化”活动。深入省市区重点工程建设一线,开展“文化共建共享走进大项目”文艺演出活动。全年举办各类文体活动1713场,放映电影1248场,确保每个社区、村每月1场文体活动、1场电影。体育活动方面,层次不断提高。主办、承办全省迎春杯青少年游泳比赛、世界女子壁球精英赛、省青少年拳击冠军赛、市青少年跆拳道冠军赛、外来创业者(新*人)体育竞赛、区第十四届运动会、天堂武会苏杭太极比赛、北京奥运火炬传递*站活动等20余项国际、省、市级体育竞赛与活动,促进全民健身活动深入开展。竞赛活动方面,水平不断超越。扎实开展青少年儿童业余训练,积极向上级体育部门输送体育苗子8人。建立青少年单项运动队,全年参加市各单项比赛20余项。积极组队参加市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等省市体育竞赛活动30余项,获得市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小学组团体第二、中学组团体第一的优异成绩。
三、以培育特色为核心,品牌建设持续深化
坚持挖掘特色、培育品牌,围绕“名人、名山、名水”,积极推进区域特色文化建设,切实在“三个依托”上下功夫:依托旧居,不断扩大“名人名居”效应。实施“青少年学生第二课堂行动计划”,举办“亲近”电影评论征文主题活动。旧居全年接待参观1.5万人次,放映编剧电影15场,名人名居文化品牌建设有效推进。依托区域特色文化,加强品牌培育。围绕培育“一镇一村一品”,“欢乐文化周”等一系列群众喜闻乐见的基层文化活动不断涌现,“墙文化”、“亭、廊文化”、“石文化”等公共文化形态不断推陈出新。摄影、文学、舞蹈、音乐等作品创作获得全国、省、市奖项40余个,区钱江影会、钱江文学社、钱江书画社、文化交流协会、武术协会、钱江新城体育俱乐部等社团组织依托自身优势,广泛开展各具特色的群众文体活动。依托区域历史文化,扎实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杭罗织造技艺”成功入选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笕桥历史街区文化碎片拾补取得新进展,启动抗日军事博物馆、农具博物馆及戴进纪念馆资料收集整理工作。开展区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统计非物质文化遗产线索6944条,确立项目800个,完成省、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目录申报。评选、公布区第二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4项。出版反映*地域特色的民间文学专著《*传说》,成为*地区正式出版的第一部民间文学作品。
关键词:城中村城中村改造建设规划
在城市化进程中,城市发展与城市内村镇发展应是互为联动的过程。近几年来,随着临沂市主城区城市人口的不断增长与区域面积的快速扩张,使许多社区仍然保留和实行农村集体所有制,并被城市建设用地所包围,使主城区内形成城、乡并存的二元结构,出现了“城中村”现象。“城中村”和城市在地域空间上呈现非融合的形态,这种非融合形态的相互交错,导致城市形象受损,功能受到破坏。因此,如何较好地解决城市规划区内“城中村”规划建设的模式,是城市化进程中不可回避的问题。近几年,临沂市大力实施以“城中村”改造为重点的老城改造,加快推进现代居民小区建设和公用设施配套,从根本上完善城市功能、改善居民生活条件。结合开发区建设、滨河大道建设、市场改造提升、北城新区建设、涑河片区综合治理等区块改造重点工程,按照政府主导、统一规划、区域统筹、配套建设、公开透明、依法办事的原则,将“城中村”作为城市发展的重点和突破口,积极开展旧城旧村改造,改善了居住生活环境,促进了城市房地产业的发展,加快了城市现代化进程。
一、城中村改造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人口密度过高。目前,临沂正处于快速城市化时期,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涌入城市。一方面,由于户籍制度和城市住房制度的限制,外来人口只能将租赁房屋作为解决居住问题的主要方式;另一方面,城中村的房屋租赁价格远远低于城市商品房,更诱使外来人口向城中村高度集中。
2、建筑密度过大,布局混乱。受经济利益的驱动,村民随意搭建增建房屋,城中村建筑楼挤房密,高低参差不齐,空间布局混乱。有的城中村建筑密度达到70%以上,甚至达到90%,“握手楼”、“贴面楼”、“一线天”现象十分常见。
3、市政设施不足,公共服务设施欠缺。城中村大多道路不能满足消防、急救、环卫等车辆通行。水、电管线混乱,公厕奇缺,在消防、抗震、抗台风等方面存在隐患。此外,城中村的公共服务设施欠缺,文体医卫设施和商业服务点不足。
4、环境卫生条件差。由于缺乏统一的规划和管理,城中村排水排污、垃圾处理等市政设施不足,加之村民的生活方式并未根本改变,使得生活性和生产性污水就近排入河道或农田,固体废弃物无序堆放。
5、社会治安混乱。城中村暂住人口过多、人口构成复杂、素质较低,加上出租屋分散、隐蔽、无人管理,使得城中村往往成为犯罪嫌疑人的隐匿处、边缘人群的聚居点。绑架勒索、吸毒贩毒、无证游医等现象屡见不鲜,社会治安状况堪忧。
二、城中村改造的主要模式
1.城中村整治
除少量市政公用设施外,基本不涉及建筑的新建,通过多种手段改善城中村的居住环境,包括:历史文化遗存保护、建筑外观改善、公共空间改善、市政公用设施改善、公共配套设施改善和道路交通设施改善。解决安全隐患和市政基础设施不足问题是城中村整治的首要工作。
2.城中村改造
通过建筑物的拆除和新建等手段彻底改造城中村的建筑形态和居住环境,原则上改造必须满足城市规划和建设标准,改造后按照相关规定可以取得完全产权,且城中村空间形态基本上和城市一般社区相同。城中村改造通过改变物质空间形态的方式促进城中村社会组织形态等各方面的彻底改变,达到城中村与城市全面融合的目标。
三、城中村改造的规划政策建议
临沂市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对城中村改造做出了具体的规划和部署。
1.充实城市总体规划,调整近期建设规划和完善控制性详细规划
(1)城市总体规划要将城中村改造作为重要专题和内容之一。城市总体规划应对建成区和城中村地区的建设做到统一规划管理,统筹安排城乡市政基础设施和教育、文化等公共设施,解决外来人口的生活和居住空间需求。
(2)近期建设规划避免只征用农用地而绕开农村居民点的城市拓展模式,妥善安排城中村改造项目的时序和规模。近期建设规划要综合考虑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城中村的现状、农用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的土地产权属性和范围、整治或改造需求及可行性,统筹安排城中村地区未来的用地结构和空间布局。协调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中村改造规划及计划等,统筹安排城中整治或改造项目布局、规模和时序,防止项目安排的任意性。在空间上合理安排待改造城中村的安置场所和回迁住房建设,解决村民的后顾之忧。
(3)控制性详细规划应覆盖城中村,其规划要求作为城中村土地利用和进入土地市场的前置条件。可适当增加控规弹性,放宽利用条件,以便多元化地吸纳资金,加快城中村改造的进程。
2.出台城中村改造调查、规划的技术规范
应出台城中村调查的要求,明确调查的具体内容,包括:城中村现状、问题及成因、村民改造的意愿、改造方式、资金筹集、运作模式、拆迁补偿安置要求和配套政策建议等。制定城中村改造规划及计划的编制技术规范:城中村改造规划包括城中村改造计划和专项规划;城中村改造计划可分为市级和区级计划,年度计划和五年计划,应包括:改造项目名称、范围、专项规划编制情况、拆迁补偿、改造后的用地结构、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参与改造的单位、资金筹集和优惠措施等;城中村改造专项规划是对具体城中村改造项目进行规划管理的依据,是改造项目审批的必备条件,应包括:城中村现状、问题、改造的目标与功能定位、地块划分和规划控制指标、建筑功能和空间结构、实施时序安排、运作模式、拆迁补偿和配套政策等。
3.规范城中村改造计划和专项规划的编制与审批
市级城中村改造计划由市政府有关主管部门与区级政府共同协商编制。区级城中村改造计划由区级政府负责编制。城中村改造专项规划原则上以原行政村为单位编制。城中村改造计划和专项规划由市政府有关领导小组和主管部门审批。
4.强化城中村改造项目的实施
城中村改造规划和计划的实施情况由编制单位定期向市有关领导小组和主管部门汇报;城市政府应对城中村项目的实施条件和参与城中村改造的开发机构的资质做出具体规定;城中村改造项目可逐步推行招投标方式确定开发机构;要加强城中村改造项目的合同管理,严格追究违约责任;监察部门对项目涉及公共利益的环节实施全程监督,确保国家、集体和村民的利益;加强规划监督力度,对纳入改造计划和范围内的城中村,按城乡规划建设统一管理的要求,实现城中村建设活动按“两证一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审核管理、建设项目的有证跟踪管理和违法项目的惩罚管理。
5.实施城中村地区的动态监测
一、坚持规划先行,加快融入城市板块
镇村规划是镇村建设的蓝图和依据,是提升镇村建设品位的基础和先决条件。为迅速贯彻落实市委《意见》精神,加快融入城市板块,我镇将把规划的修订完善放在首位。一是科学编制城镇规划。以城市总体规划为指导,按照“区域统筹、城乡一体和功能合理分区”的要求,重新修编完善城镇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规以及各村庄规划,科学定位镇村空间布局、产业发展定位、基础设施配套和生态环境建设,切实提高规划的科学性、整体性和权威性。二是合理调整土地总体规划。在服从中心城市大规划要求的前提下,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和统筹兼顾、合理用地的原则,按照用地集约、居住集中,产业集聚的要求,开展新一轮城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编,为城镇建设提供用地指导。三是做好园区专项规划。我镇是传统的农业乡镇,工业经济基础相对薄弱,为此,在新一轮规划修编中,我们将对“两个万亩”高效农业园进行专项规划。同时,为增强造血功能,壮大财政实力,对镇工业集中区开展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努力构建工业经济加速发展、集聚发展的新平台。
二、坚持科学定位,不断做强特色产业
我镇地处城市边缘地区,交通相对闭塞,集镇建设虽然初具规模,城镇化水平还比较低,多数农户家庭以外出务工收入和农业收入为主,农民增收困难。在重点镇村建设中,我们将立足镇情,以农业的产业化为基础,加快发展高效农业和特色化工业,努力彰显本镇产业特色。一是持续扩面增量。在现代农业园区规划先行的基础上,狠抓项目开发,坚持种养结合,努力形成一村一品、点面互动的良好发展态势,确保农业增效、农民持续增收落到实处。二是努力提档升级。围绕本镇提水养殖、银杏林果等特色农业,努力在建设生态、旅游、休闲、观光为一体的都市型农业上做文章、下功夫。注重引进银杏、食品等加工项目落户本镇,大力发展农副产品深加工业,鼓励发展农村运销服务业,不断完善农业产业化体系,努力实现农业效益的最大化。三是不断完善配套功能。围绕打造特色产业,不断加大基础建设投入力度,提升产业化承载功能。加快推进道路、水电、燃气、通讯、广电等基础配套设施建设,提升配套功能。大力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全面落实城乡环境长效管理机制,着力营造整洁优美的镇村环境。
三、坚持统筹发展,努力提高城镇水平
作为联结城市的一个板块,我们将把统筹城乡发展,提高城镇化水平作为工作的重心,坚持以快补晚,好中求快。一是注重规划引领与集镇开发并进。以镇村规划为指导,坚持连片开发、组团发展的原则,进一步优化镇村空间布局。按照“布局合理、用地集约、设施配套、功能完善、环境优美”的要求,高品位规划建设农民集中居住新社区,引导农民集中居住,加快农民变市民步伐。二是注重设施建设与功能拓展协调。一方面按省级环境优美小城镇建设的要求,采取内资与外资结合,政府资金与民间资本共建的方式,全面实施好“绿化、亮化、美化”工程,努力完善集镇配套功能,不断改善人居环境;另一方面,切实解决对外交通问题,加紧编制对外交通的规划,全面实施镇内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积极上争,早日建成集镇与市区、与周边镇街的快速通道,努力改善投资的硬软环境。三是注重做大规模与提升形象统一。按照镇区与社区,重点村与一般村,农业现代化与城镇工业化同步协调发展的工作思路,实行一次规划、分年实施,逐步集中、建管并重,努力使小城镇规模在扩大的同时,集镇的整体水平同样得到提高,集镇的对外形象进一步得到提升。
四、坚持民生为本,努力提高生活质量
把改善民生作为推进重点镇村建设的重要抓手,深入推进创业富民、保障安民、发展惠民工程,努力让发展成果更加广泛地惠及民生。一是坚持创业富民。积极动员全镇广大干部群众投身重点镇村建设,以典型引路,大力推介创业经验,因村因人制宜,鼓励自主创业,动员返乡创业,全面掀起全民创业的新热潮,促进各次产业齐头并进,协调发展。二是坚持保障安民。将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作为重点镇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促进充分就业的基础上,侧重抓好城乡社会保障的全覆盖。高度关注弱势群体的生产、生活,不断提高广大群众的幸福指数。三是坚持发展惠民。加快社会事业协调发展,扎实抓好重点项目建设。一方面,认真实施好-环境整治工程。针对当前农民居住较为分散,
近年来市场体系建设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商品市场体系逐步健全。
一是城市市场、农村市场快速发展。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实施以来,全国累计建设改造农家店约60万家,覆盖75%的行政村,初步形成了以城区店为龙头、乡镇店为骨干、村级店为基础的农村市场网络。城市中心商业区、区域商业区、社区商业规范有序发展。累计培育了568家国家级社区商业示范社区,支持1500多家社区菜市场建设改造。
二是产区市场、销区市场相互衔接。推动建立产销链条,整合产地、销地、集散地资源。累计支持了400多家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新增交易面积400万平方米,建设改造检验、检测中心485个、加工配送中心320个、电子结算中心52个、冷库824座,新增库容340万吨,所支持的市场交易额占全国市场交易总额的60%。
三是有形市场、无形市场相互促进。2010年,全国亿元以上商品交易市场有4940家,交易额达7.3万亿元。许多地方建立了电子交易平台,实现了由一点对一点的分散交易向多点对多点的集中公开交易转变。现货市场快速发展,为无形市场发展奠定了基础,推动了我国电子商务和网络零售的快速发展。
四是国内市场、国际市场相互联动。苏宁在境外通过收购建立了40个网点,诚通集团成功收购了俄罗斯国贸中心项目,义乌市场在开展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并在海外发展国际营销网络。
我们市场体系建设工作取得的成绩得益于三个方面的有力支撑。
规划引导能力不断增强。《国内贸易发展规划(2011-2015年)》即将出台,这是改革开放以来第一部国家级内贸发展专项规划。一些地方了本地内贸“十二五”规划。全国287个地级以上城市,均已完成商业网点规划编制工作,其中四分之一的城市正在主动开展新一轮修编。县级市规划编制完成率已经达到60%。上海等地注重加强农产品批发市场、二手车、危险化学品等专项规划制定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
市场制度环境逐步优化。立法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出台了一批部门规章,《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管理条例》已经公示。南京、无锡颁布了《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市场标准框架基本确立,重点标准陆续出台,了蕃茄流通技术规范等120多项农产品流通标准。
政策支持实现较大突破。财政部、商务部已累计安排57.9亿元中央财政资金,用于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2011]59号文件在财政、土地、税费等方面均有较大突破。消费促进政策取得明显成效,通过实施家电下乡政策,已累计销售下乡产品2.48亿台,拉动消费近6000亿元,家电企业已经在农村建立了20万个销售网点。通过实施老旧汽车报废更新、汽车以旧换新等政策,累计淘汰老旧汽车94.6万辆,拉动新车消费近千亿元;累计支持258家二手车交易市场、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升级改造,改善了汽车消费环境,提高了资源回收利用水平。
发展目标
采取“建设一批、改造一批、提升一批”的办法,在各街道、社区、居住小区基本实现区域全覆盖的15分钟便民服务圈,基本构筑起与区域经济发展、城市建设水平、居民生活质量相适应的便民农贸市场服务体系。2014年重点新建、改造农贸市场10处。
建设要求
(一)坚持以人为本,便民、利民、为民的原则,根据农贸市场配置标准编制全区农贸市场专项规划,做到规划先行,杜绝重复建设、无序建设。
(二)按照“谁投资、谁管理、谁受益”的原则,鼓励社会各类经济主体投资兴建农贸市场,重点鼓励社区投资开办农贸市场,各建设主体要按照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市场开办方是责任主体,要切实将农贸市场的建设和改造工作落实到位。鼓励利用现有旧厂房、闲置仓库按照标准改造成符合要求的农贸市场。
(三)新建居住小区配套公建中明确的农贸市场,应与主体项目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区农贸市场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全程监管农贸市场项目的规划审批和工程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该期主体项目有关证照。
(四)各街道根据全区农贸市场配置标准,测算辖区内农贸市场的建设类型、规模、位置和数量,制定2014-2015年三年总体发展计划。每年的详细实施方案于上年度12月份报区农贸市场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经批准后方可动工。
(五)检查验收。按照“完成一处,验收一处”的办法,农贸市场完成建设、改造后,由所属街道向区农贸市场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验收申请。区农贸市场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对提出申请的农贸市场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营。
配置标准
(一)城区、街道驻地。
1.辐射半径2000米以上,服务人口3万人以上,应配置一处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室内农贸市场;
2.辐射半径1000-2000米,服务人口1-3万人,应配置一处建筑面积1500-3000平方米的室内农贸市场;
3.辐射半径1000米以内,服务人口1万人以下,应配置一处建筑面积600平方米以上的室内农贸市场。
(二)未旧村改造区域。
1.地理位置相对独立的社区,应配置一处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的大棚式农贸市场,鼓励配置室内农贸市场。
2.地理位置相邻的多个社区,可集中配置一处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的大棚式农贸市场,鼓励配置室内农贸市场。
3.鼓励现有集贸市场在原址上分设平日市场,待条件成熟后按照配置标准进行升级改造。
日常监管
区农贸市场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加大市场监管力度,严禁改变用途、缩小规模、擅自停业,出现上述情况之一的收回扶持资金。区农贸市场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相关单位按照《市商品市场规范管理标准》,每半年对全区农贸市场的经营管理情况测评一次,并按2次测评成绩进行年终排名。对排名首位的进行奖励;排名末位的,对市场有关责任主体给予通报批评。
扶持政策
(一)对新建、改造的农贸市场,通过“以奖代补”的形式,按照建筑面积,给予室内农贸市场主办方400元/㎡资金扶持;给予2000平方米以上(含2000平方米)大棚式农贸市场主办方20万元的资金扶持;给予1000-2000平方米大棚式农贸市场主办方10万元的资金扶持。
(二)对年终测评中排在第1名的室内、大棚式农贸市场,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的资金奖励。奖励资金主要用于市场内经营设施、服务设施和卫生设施等方面的日常维护。
(三)通过市级以上标准化农贸市场检查验收的,给予5万元的奖励。
新建、改造扶持政策与国家、省、市相关扶持政策不重复享受;需地方资金配套的,区财政按照要求进行配套。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区农贸市场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由区长任组长、分管副区长任副组长,各相关单位为小组成员,负责全区农贸市场建设、改造工作的领导决策、指导、监督和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服务业发展局。各街道、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统一领导、分工负责、部门联动、属地管理”的原则,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促进全区农贸市场繁荣有序发展。
(二)明确职责分工。
1.各街道办事处是农贸市场建设、改造、管理的责任单位,负责辖区农贸市场的布点规划;负责组织实施农贸市场的建设与改造。
2.区发展改革局负责做好农贸市场建设项目立项审批工作。
3.区城市规划建设局、规划分局负责编制、执行区农贸市场布点规划;在新建、旧村改造的居住小区前期规划设计中,明确农贸市场位置、规模。
4.区民政局负责指导新建社区中心按要求配备农贸市场。
5.区财政局负责专项资金的筹集、使用的审核及拨付;负责会同区服务业发展局制定相关奖励政策的实施细则,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管。
6.区城管执法局负责清理整治不符合要求占路经营摊点,并引导进入农贸市场经营;查处农贸市场建设的违法违规行为。
7.国土资源分局负责协助农贸市场建设单位依法办理用地手续。
8.区服务业发展局负责协助相关部门制定全区农贸市场专项规划;组织检查验收、日常督查;专项资金的使用、监督和管理;探索开办公益性农贸市场的有关模式。
9.公安消防大队负责对农贸市场的消防设计进行审核。
10.工商分局负责农贸市场主体准入秩序管理,依法办理企业、个体工商户、市场登记注册;监督市场开办者及经营者落实农产品、预包装食品等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义务;牵头市场内农产品、预包装食品等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打击经销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
11.质监分局负责农贸市场计量器具检定。
附则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全面推进、远近结合、标本兼治、突出重点、打造精品”的原则,以“美化,迎接全会”为目标,以港城绿化、美化、净化、亮化工作为重点,营造城市景观、提升城区品味、彰显地域特色、弘扬文化,以靓丽、文明、和谐的形象迎接第十二届全运会的召开。
二、活动目标
(一)新建1处5万平方米的综合公园和1条两侧留有10米以上的生态绿廊的绿化景观大道,并通过拆违增绿、拆墙透绿、见缝插绿等方式增加绿量,到年全市绿化覆盖率要达到42%以上。
(二)城市建筑色调规范,主干路、临街路建筑立面得到整治,户外广告和公共标识规范,户外宣传设施完善,城市空间得到美化。
(三)城市道路和排水通畅,城区、城乡结合部地区、全市的施工现场、集贸市场、公路沿线环境得到综合治理,公共场所环境卫生得到净化。
(四)城市功能性照明完善,景观性照明得到加强,消灭城区摸黑路,淘汰低效照明产品,推广使用节能高效照明新产品、新技术,城市亮化档次得到提升。
三、工作任务
(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编制城市水系专项规划、城市色彩景观专项规划和城市景观照明专项规划;建设一批按照1000米的绿地服务半径规划面积不小于2000平方米的社区公园;规划户外电子广告屏和公益广告牌;编制城市主干道两侧建筑“平改坡”及旧建筑立面粉饰规划。
增加城市绿地面积,提高城市绿化覆盖率;全力推进太平湖公园建设和大东沟两岸绿廊建设;加大社区公园养护和改造建设力度,每年建一个社区公园;在城市主次干道两侧、广场、公园内设置一批体现城市特色的建筑小品、雕塑和植物花卉景观;保持公园景点内环境卫生整洁。
治理城市道路、排水,保证道路完好率达标;消除城市摸黑路;城市照明设施采用节能产品;加强亮化设施维护,保证亮灯率。
加强道路、小区环境卫生保洁;协助三个街道办事处做好城乡结合部垃圾清运,协调各乡镇抓好中心集镇的环境卫生。
(二)经济开发区:增加辖区内绿地面积,提高城市绿化覆盖率;治理道路和排水设施,保证排水通畅,路面完好;加强道路、小区、公园环境卫生保洁;消除摸黑路,照明设施采用节能产品,保证亮灯率。
(三)综合执法局:拆除城市内违规建筑和废弃破旧建筑;整治户外广告、牌匾和公共标识牌;取缔马路市场、马路工厂、流动商贩、摊点、店外店和露天烧烤;严格执法,杜绝破坏公用设施的各种违法行为;落实门前“四包”活动,提高城市管理水平;督促沿街单位实施景观亮化。
(四)交通局:完善高速公路引线两侧绿化带建设;拆除公路控制线内的违章建筑、整治两侧环境卫生;大力整治客运站、码头范围内的环境卫生;高水平建设车站、码头建筑的景观照明体系。
(五)工商局:整治集贸市场环境卫生和经营秩序;规范户外广告内容。
(六)市公安局:清理规范交通标识路牌;整治交通秩序。
(七)卫生局:负责集贸市场和公共场所的食品卫生安全;积极开展爱国卫生活动。
(八)旅游局:负责旅游景点的环境卫生;完善车站、宾馆、饭店、旅游景点的导向标识内容。
(九)民政局:规范路牌标识;整治路牌版面卫生。
(十)大东、新城和新兴街道办事处:负责清理辖区内环卫处管辖以外区域的环境卫生,保持结合部位卫生整洁。
(十一)财政局:落实“四化”工程项目资金。
(十二)教育局:负责保持体育场馆环境卫生和设施完好;保持校园内外的环境卫生。
(十三)宣传部:负责督促新闻媒体宣传“四化”工作内容,引导市民参与“四化”活动。
(十四)纠风办:负责收集民意,改进相关部门工作作风。
(十五)公路、铁路沿线各乡镇:负责公路和铁路沿线两侧环境卫生;抓好小城镇和集贸市场卫生管理。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城市“四化”竞赛活动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市城市“四化”竞赛活动领导小组,负责竞赛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委副书记、代市长杨乃文担任,副组长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福茂,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宁国军,副市长李明久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姜永涛担任。成员单位由市纪委、宣传部、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局、综合执法局、工商局、民政局、卫生局、财政局、教育局、旅游局、公安局及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农场等单位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办公室主任由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朱连德担任,副主任由宣传部常务副部长高峰、综合执法局副局长王浩,经济开发区副主任于非和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林文涛担任。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切实做好我市“四化”竞赛活动。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农场要加强对开展城市“四化”竞赛活动的领导,认真制定落实措施,确保我市“四化”竞赛活动的健康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