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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医院;消防;安全管理
doi:10.3969/j.issn.1673 - 0194.2016.20.067
[中图分类号]D63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0194(2016)20-0-01
1 医院火灾特点的概述
1.1 损失大
现代的医院不仅仅只是看病治病的场所,部分大型综合医院集合了门诊、住院、实验、临床、急诊急救、灾害救治、教学等,为了更好地实现大型医院的各个功能的实际需要,医院的贵重设备越来越多,这样便会导致出现更多的电线电路,也就在医院埋下了更多的安全隐患,一旦发生火灾对这些设备造成的损失就不可估量。
1.2 扑救难度大
医院属于特殊的单位,患者长期的聚集在这里,患者这个群体属于弱势群体,如果发生火灾又因患者的行动不便就很难进行自救,尤其是骨科的患者,有的患者甚至躺在病床上不能动,这些实际因素无意都会加重消防人员的救护难度。医院建筑主体包括了门诊部、住院部、手术室等,辅助部门有理疗室、放射科、检验科、药剂科、病理科等医技部门,后勤供给主要部门是仓库、锅炉房、配电房等,这些建筑都在医院的一个区域内,所有建筑连城一片,一旦发生火灾扑救难度可想而知。
2 医院消防安全管理的现状
2.1 建筑结构遗留下先天患
随着市场经济的高速发展,最近几年我国医疗事业发展速度也很快,大中小型医院层出不穷。针对一些新建的医院来说,能够在施工之前或者在医院投入使用之前对图纸设计与规划方面进行严格的检验,其实可以很大程度上杜绝先天性的火灾隐患。但是有部分新建的医院不是一开始设计建造成医院的,利用原有设计的建筑进行改造而发展成民营私立中小型医院,在改造的过程中就必然会改建筑原有的使用功能,根据当前我国对医院消防设计提出的基本要求,总之,往往需要大规模的改造,其中主要是增加自动消防设施,而且疏散难度也比较大,如果建造或者改造的过程中没有把好关,必然会遗留下先天性的火灾隐患。
2.2 易燃易爆的物品与设备管理不当
医院中必然涉及到很多易燃易爆的设备与物品,常见的有制氧中心、高压氧舱、化学试剂储藏室、药瓶库房、燃气锅炉房等,医院通常对大家都非常熟悉的易爆易燃的设备、场所管理都非常严格,但是对一些不好管理的地方,如洗浆房、病理科、检验科、放射科、病案室、制剂室等场所就比较忽略。例如:手术室会经常使用麻醉剂、生化检验室以及实验室每天都要接触各种不同的化学试剂,甚至会涉及到用酒精灯、电炉等电热设备,如果管理不当,这些地方最容易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
2.3 过于依赖消防设备,忽略了消防知识的培训
医院的消费设备可以说是非常齐全的,而且大型公立医院的消防设备自动化程度还是比较高的。但是大部分医院的消费力量却不理想,消防管理部门仅仅依靠几名员工或者保卫科的几名管理人员来负责整个医院的消防安全管理,很多医院忽略了义务消防组织的建立以及对医院人员消防知识与技能的培训。火灾一旦发生,很多医护人员无法实施自救,很容易导致一个小火灾演变成一个大火灾。因此,每一位医护人员的消防安全素质的培训非常重要,直接影响到火灾的预防与扑救。
3 加强医院消防安全管理的措施
3.1 制定并完善医院消防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
地方上的消防部门要积极行动起来,要主动上门督促与指导所管辖医院是否已经建立了消防安全制度、消防操作规程、消防安全管理的措施,尤其要针对医院涉及易爆易燃设备与物品较多的场所,制定严格落实用火、用电、用气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与预防措施,督促医院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消防安全管理机制。新建的医院必须要通过国家消防安全管理的最低标准来投入使用,针对已经投入使用但是缺少相关审批程序的医院,必须责令限期进行整改,在源头上改善医院消防安全的环境。
3.2 落实好行业规范,解决好管理示范的问题
按照《医院消防安全管理规范》中的要求,医院内部要逐步对硬件设施进行完善,建立并完善消防管理管理制度,对管理行为进行规范,不断加强与改善医院消防安全管理的意识与措施。医院内部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必须根据规范标准,加强防火巡查检查的力度,加强火灾隐患的检查与整改,加强消防教育知识与技能培训的力度,积极开展灭火与应急疏散的演练,以上这些内容必须严格规范的执行,才能让医院在消防安全管理方面更加规范,才能落实到每一个细节之处,真正从源头上治理火灾安全隐患。另外,地方消防机构针对所管辖区域内医院消防安全布局、消防安全器材、消防安全疏散等标示设置的要求是否规范必须要定期核查,实现医院建筑消防设施管理标识化。
3.3 积极开展培训演练,解决能力不足的问题
地方消防部门要积极主动联合卫计部门,组织对医院消防安全管理负责人、管理人员以及安保人员定期开展消防安全管理专题培训,要让每一个负责人都明确自身的责任,落实到头上,进一步提高消防安全管理的素质。开展相关培训要结合医院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疏散预案,要掌握并熟悉处置突发火灾事故的方法,掌握火灾应急处理的措施与程序,要充分考虑医院病人的特征,指导医院定期组织开展具有针对性的疏散逃生演练。
主要参考文献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的工作人员担负着各种医疗用品的回收、清洗、消毒、灭菌等工作,每天必须与各种污染物品、理化因素接触,成为职业暴露危险人群。科学、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是确保工作人员职业安全的关键。
一、潜在的职业性危害
1.生物性危害 临床使用后受污染的医疗器具都携带着大量的病原微生物,消毒供应中心的工作人员在回收、清点、清洗、消毒过程中极易发生损伤及污水溅到眼、口、鼻、黏膜,器械损伤率较高[1]。此外,布局不合理,人、物、气流交叉逆流等,都是职业性感染的重要因素。显然,工作人员处于被病原菌感染的潜在危险中。
2.理化性危害 高温、潮湿、噪音、辐射、粉尘及纤维絮等物理因素是工作人员每天都必须接触的。高温环境操作,易发生中暑、烫伤;洗涤区的潮湿加上冬天的寒冷环境可使工作人员患不同程度的风湿类疾病;噪声易引起中枢神经系统、听觉器官的损害;制作棉球棉垫、折叠包装敷料等产生的纤维絮、粉尘,长期吸入可损害呼吸系统功能;紫外线直接照射可导致皮肤、眼睛免疫系统的损伤。而对污染器械的清洗、消毒、灭菌以及物体表面的消毒,经常使用含氯消毒剂、洗涤剂等化学物质,对皮肤黏膜、眼睛及呼吸道都有刺激性,极易通过吸入、皮肤接触而产生危害。
3.生理性及社会性危害 下收下送、灭菌装载搬运重物、长期站立操作等,容易造成肌肉、关节的损伤、下肢静脉曲张、腰部损伤等。由于消毒供应中心是服务于临床无直接创收,长期以来待遇不如临床科室,而且工作繁琐、复杂,劳动强度大,职业危害因素较多,自身价值得不到认同,易导致心态失衡。
二、防护措施
1.规范建设,合理布局 科学选址、合理布局消毒供应中心和完善的基础设施是消毒供应人员防护职业危害的基础条件[2]。我院的消毒供应中心设在离手术室、产房比较近处,便于器械的回收和下送。室内严格划分污染区、清洁区、无菌区,有实际屏障隔开,避免人流、物流及气流交叉、逆流,减少污染。配备洗涤装置、高压水枪、搬运车、运送车等仪器和设备,尽可能减少手工操作,降低劳动强度,减少工作人员的运动性伤害。通过空调系统调节适宜的室内温度、湿度。各种敷料尽量使用一次性医用材料,减少制作过程所产生粉尘、纤维絮在空气中的漂浮,保证工作环境的洁净。
2.规范操作流程 制定消毒供应中心的工作制度,规范操作流程各环节的操作程序。压力蒸汽灭菌器、器械清洗装置等各种仪器、设备严格按说明规范操作。对高风险的仪器设备,设专人负责。护理部、医院感控科等管理部门经常进行抽查、考核工作人员的操作,不断提高操作质量,降低锐器伤、烫伤、烧伤以及病原体暴露的危害。建立仪器、设备的保养、维护档案,定期进行保养、维护及安全检查,减少噪音,消除安全隐患。如压力蒸汽灭菌器,压力表每半年检测1次,安全阀和灭菌器每年检测1次。
3.强化专业技能,增强自我防护意识 消毒人员要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护理部、医院感控科等管理部门针对消毒供应中心岗位的特殊性,制定系统的专业技能及职业安全防护培训计划,采取讲座、操作演练、观看《护士行为规范》音像教材以及现场考核、指导等多种形式对工作人员进行全面培训。科室每月组织业务学习2次,每季度理论考试1次,全面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技能和安全防护意识,掌握防护方法和措施,减少不安全因素。科室配备足够的防护用品,工作人员熟练掌握各种防护用品的使用方法。严格实施标准预防措施,回收、清点、清洗污物时,根据工作的需要,合理穿戴帽子、口罩、隔离衣、防水围裙、袖套、手套、防护眼镜、面罩、防护鞋等防护用品,减少感染机会。进行紫外线照射消毒时,工作人员做应好防护,避免紫外线直射到人体裸露皮肤和眼睛,以免引起损伤。建立健康档案,每年体检1~2次,及时发现影响健康的潜在问题,并接种免疫疫苗。
4.加强手卫生管理 认真贯彻执行手卫生管理制度,在每个工作区均安装方便、适用的脚踏式水龙头、干手器或使用一次性纸巾,取消重复使用的擦手巾,并配备足够的快速手消毒液。有调查显示,不规范的随意洗手合格率仅为31.25%[3],因此,应加强工作人员手卫生相关知识培训,正确掌握洗手方法和洗手时机。每个月对工作人员的手卫生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抽样监测,纠正存在问题,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手卫生意识和洗手质量,确保洗手或卫生手消毒效果。
5.正确使用消毒剂及洗涤剂 工作人员熟练掌握消毒剂、洗涤剂的配制方法和注意事项,在配制使用消毒剂、清洗剂时,应根据不同消毒剂或洗涤剂的特性,戴手套、口罩、护目镜等防护用品,避免溅到眼睛、皮肤或吸入呼吸道致伤害。配备有盖的消毒容器,使用时应注意加盖,避免消毒剂散发于空气中,长期吸入,引起呼吸道伤害。
6.锐器伤的防护 针刺伤发生的原因与工作粗心、注意力分散、警觉性不够、自我防护意识淡薄有关[4]。教育工作人员提高自我防护意识,熟练掌握各种锐器的操作技术,减少不安全操作。使用耐刺容器收集锐利器械,清点、清洗时坚持习惯用持物钳夹取,戴手套操作,使用容器盛装器械传递,保持工作区光线良好,降低误伤几率。同时,配备足够的工作人员,合理排班,注意劳逸结合,合理安排作息时间,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投入工作。通过经常培训和抽查提问,使工作人员均熟练掌握锐器伤的应急处理措施,减少刺伤导致感染的机会。
7.强化专业意识,提高自我价值的认识 消毒供应中心的工作专业性强,在医院感染预防和控制中起着重要作用。医院应不断地给予改善工作环境和条件,在业绩分配上实行相应的倾斜政策。近几年来,我院经常选送工作人员外出参加学术培训,不断提高综合业务能力。同时,鼓励工作人员不断拓展知识面,提高业务素质,增强自信心,正确认识自身价值,消除心理疲劳。
参考文献
[1]王美容,朱秀兰,方东萍,等.医疗机构护士锐器损伤现状调查与防护对策[J].中华医院感染学杂志,2007,17(9):1125.
[2]罗维英,师清莲,李华喜.新形势下对消毒供应室工作定位的思考[J].中华医院感染学杂志,2006,16(7):794.
关键词 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防控;灭火
中图分类号X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674-6708(2012)68-0067-02
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人员密集场所的数量和规模逐年呈上升趋势。人员密集场所的使用功能比较复杂,人员疏散比较困难,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甚至造成群死群伤的恶性事故。1994年12月8日,在克拉玛依市友谊馆举办迎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两基”评估验收团专场文艺演出活动。全市7所中学、8所小学的学生、教师及有关领导共796人参加。在演出过程中,18时20分左右,舞台纱幕被光柱灯烤燃,火势迅速蔓延至剧厅,各种易燃材料燃烧后产生大量有害气体,由于友谊馆内很多安全门紧锁,从而酿成325人死亡,132人受伤的惨剧,死者中288人是学生,另外37是老师、家长和工作人员。
1 人员密集场所概述
人员密集场所主要是指从事社会活动的人数超过50人,并且建筑面积为200m2的公共场所[1]。《消防法》第七十三条规定,人员密集场所,是指公众聚集场所,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旅游、宗教活动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建筑形式多样,按建筑类别分为一般建筑、地下建筑、高层建筑;按建筑年代分类分为现代建筑、古建筑;按建筑型式分类分为综合建筑、独立建筑。
2 人员密集场所的火灾危险性以及预防措施
2.1 学校火灾危险性以及预防措施
2.1.1学校火灾危险性
学校人员密集,目前大多数中小学校的师生达到了1000多人,有的学校教室、宿舍人员数量已超标;部分学校为了方便管理,在教室和学生宿舍上安装了铁栅栏;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群死群伤的事故。
学校的部分师生消防安全意识淡薄,在宿舍内随意拖拉电线, 按接插座,增加用电设备,超负荷用电现象极为严重。有的学生使用电炉子、热得快等大功率用电设备,这些极易造成电器线路短路引发火灾。有的学生晚上熄灯后利用蜡烛等明火进行照明,一旦稍不注意极易引发火灾。
2.1.2 学校火灾的预防措施
1)确保安全出口畅通。在安全出口上不得安装铁栅栏,不得将学生宿舍安全出口锁闭,不得在通廊式宿舍楼内设置隔断影响疏散,要达到一旦发生火灾,学生能够及时的疏散逃生;
2)加强对学校的用火、用电管理。学校应当制定相应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学校的巡查检查,及时消除学校消防安全隐患;
3)加强学校消防安全教育。学校要定期开展消防知识黑板报评比、老师授课、灭火疏散演练、聘请消防官兵进行消防知识讲座、消防知识竞赛等活动,提高广大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2.2 医院火灾危险性以及预防措施
2.2.1 医院火灾危险性
医院的手术室、药房储有一定数量的易燃、可燃的化学药品,如:丙酮、乙醚、甲氧氟烷等药物,病房内还有氧气瓶,这些都是具有一定的爆炸危险性的。同时医院内聚集着大量的人群,除病人和医护工作者以外,还有陪护人员以及探病的亲友等。医院的病人老幼皆有,很大一部分生活不能自理。一旦发生火灾,病人行动不便,加之医院建筑大多数是走廊式的结构,并且存有大量的易燃物品和药品,火灾会迅速蔓延,极易造成重大的人员伤亡。
2.2.2 医院火灾的预防措施
1)加强消防安全知识的培训和普及,增强医务工作者、患者的消防安全意识。在对医务工作者开展经常消防安全知识培训的同时,也要在病房中广泛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扩大医院防火人群,增强防火力量,营造医院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2)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消防安全检查,对消防设施每半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消防设施能够正常运行。同时要对医院的病理室、手术室、药房、高压氧舱等重点部位进行重点监控,对易燃危险药品应限量存放,一般不得超过一天用量;
3)定期开展消防安全疏散演练。医院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和完善应急疏散预案,定期对医院工作人员开展应急疏散演练,提高医务工作者的引导、帮助患者的疏散、逃生的能力,增强其对火灾危险性的认识。
2.3 宾馆火灾危险性以及预防措施
2.3.1 宾馆火灾危险性
宾馆用火用电比较频繁,宾馆厨房可能由于油锅起火或用火不慎起火。宾馆内众多的电器设备可能由于线路故障、设备故障或使用不当引发火灾。宾馆的旅客也有可能乱扔烟头、酒后卧床吸烟引发火灾。同时宾馆内有大量的可燃物,如:木质家具、电器设备、被褥以及装修装饰,一旦发生火灾这些可燃材料燃烧猛烈,迅速蔓延。
2.3.2 宾馆火灾的预防措施
1)配备完善的消防设施设备。宾馆应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设置消防设施,消防设施是否配置完善、完整好用,对宾馆控制火灾危害,减少火灾带来的损失,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2)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宾馆应建立每日防火巡查制度,每季度开展防火安全检查,要把责任制度是否落实、消防设施是否完整好用,疏散通道是否完整好用作为消防安全检查的重点,对发现的火灾隐患,要确定整改的责任人,落实整改资金,限期整改;
3)加强消防宣传、培训。对宾馆员工应开展全员消防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重点培训员工具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和引导疏散能力。通过开展培训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提升宾馆抗御火灾能力。
2.4 娱乐场所的火灾危险性以及预防措施
2.4.1 娱乐场所火灾危险性
公共娱乐场所的火灾大多是发生在营业期间,人员聚集密度比较大。[2]由于此时大家都在娱乐消遣上,并且大部分娱乐场所灯光较暗,不易觉察易燃、可燃物温度上升或电器设备短路等火灾危险性。一旦发生火灾,猛烈燃烧,产生大量的浓烟能见度低,加之消费者惊慌失措,极易发生踩踏、拥挤等现象, 易造成人员伤亡事故。
2.4.2 娱乐场所火灾预防措施
1)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要组织员工开展好每天的防火巡查,做好记录。在场所关闭前,要进行彻底的消防安全检查,检查顾客遗留烟头、用火用电等情况,一旦发现火灾隐患,应当采取措施,消除火灾隐患;
2)娱乐场所应当加强电气设备的消防安全管理,及时消除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禁止私自拉接临时电路,禁止超负荷用电;
3)娱乐场所营业期间,不得超过额定人数,堵塞锁闭安全出口;
4)娱乐场所须建立全员防火责任制度,员工应当熟知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识,会组织人员疏散、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报警。新员工必须要经过岗前消防安全知识培训;
5)娱乐场所必须按规定配置消防器材,保证消防设施完整好用。
2.5商场的火灾危险性以及预防措施
2.5.1商场的火灾危险性
商场是人员密集型高的场所,特别是在节假日,大量的顾客涌入商场,人满为患。同时,商场的大多数商品为可燃物,特别是一些比较大的商场,货物堆积如山,疏散空间非常少。一旦发生火灾,部分商品发生燃烧,产生大量的有毒烟雾,同时商场有大量的顾客,容易引起拥挤、混乱,造成踩伤、踩死、挤死、烧伤、烧死等群死群伤恶性事故。
2.5.2商场火灾预防措施
1)加强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消防设施是保障人员疏散安全和建筑消防安全的重要部分,大型商场要维护、保养好联动消防控制系统,包括灭火系统和疏散系统,室内外消防栓系统、机械防排烟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火灾自动灭火系统、应急广播、应急照明、防火卷帘、防火门等;
2)确保商场疏散通道畅通。不得在商场的安全出口、楼梯和疏散通道上堆放货物、设置摊位。商场内的货物不得影响消防设施和疏散通道的使用;
3)加强消防安全宣传。商场要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对新上岗的人员要开展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同时要利用消防标语、广播等进行消防宣传,警示顾客,增强顾客的消防安全意识;
4)制定灭火和安全疏忽应急预案,开展定期演练。商场应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灭火、疏散预案,定期开展灭火、疏散演练,不断完善预案,提高员工和顾客的自防自救能力。
3 人员密集场所火灾扑救方法
1)启动应急预案,了解场所情况。人员密集场所一般都制定了灭火预案,为了迅速、准确完成救人、灭火任务,首先要启动灭火预案,掌握场所情况,确保能够完成救人、灭火任务;
2)查明火场情况,确定火场重点。查明火场被困人员的具置、地点;查明起火部位、火势蔓延情况,布置好水枪阵地;查明起火部位的自动灭火系统和防排烟系统是否启动;
3)先使用建筑消防设施,扑灭火灾。利用室内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淋系统等建筑消防设施阻止火势,当起火单元的建筑消防设施不能满足灭火需要时,再投入移动消防设备,控制和消灭火灾;
4)内外结合,扑灭火灾。人员密集场所大多是多层、面积大,不实施内功很难扑灭火灾,内攻时,对燃烧区灭火时要快、准、狠。同时,对起火部位靠近的窗、外墙、门从外部进攻,用水枪进行喷射。内外结合扑灭火灾。
参考文献
[1]寇丽平.人员密集场所脆弱性分析[J].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2009,3.
1、消防安全意识薄弱,领导重视程度还不够
近些年来,随着消防安全工作在社会发展中的地位不断提升,医院对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越来越重视,但是还有一部分人对消防安全的认识不到位。有的人认为医院的消防工作与医务工作相比较要处于次要的位置,或是虽然认为医院的消防安全工作也很重要,但是并没有引起高度的重视;存有侥幸和满足的心理,认为自己的医院以前没有发生过火灾事故,消防安全事故以后也不会在自己医院里发生。也有的人认为消防安全是上级医疗主管消防安全部门的事,自己医院只要负责好医疗工作的服务和拓展,消防安全只要能应付好上级消防安全检查就可以了,不会去主动的做好消防安全管理的各项工作,更不会在这方面进行过多的投资和教育。
2、用电量不断增大,引发火灾的可能性增大
近些年电子产业发展特别快,电气设备也越来越多,用电负荷也随之不断加大。医院里大量使用的电脑、计算机、打字机、复印机、以及各种各样的医疗设备等,再加上各种空调、电视、监控设备,用电负荷迅速增大。一些老的医院还存在电气设计和安装不符合要求、线路老化、乱拉乱接电线的情况,这些状况随时都有可能因短路引发火灾事故。一些医院在装修上也很讲究,但对装饰材料的防火效果考虑的比较少,大量使用易燃、可燃材料,留下了很大的火灾隐患。这些隐患一旦引起火灾,对医院来说造成的损失是难以估量的。
3、医院在消防安全管理上的“硬件”与“软件”配备不符
最近几年,随着医院对消防安全的重视,国家对消防建审制度的加强,消防安全监督的力度也在不断的加大,医院对消防安全的投入也越来越多。过去防火设施和消防器材配备不到位的短板在不断的消失。就陕西省来说,所有新的医疗网点的建立,全部要通过消防的审批和验收,检查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基本消除了先天性的火灾隐患。可是,在实际工作中,医院对消防安全的管理却大大的落后于硬件设施的配备。集中表现在消防安全检查、巡查不到位、绝大部分医务人员不会使用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消防安全知识和技能特别缺乏等,消防安全管理上的短板会使消防器材硬件的配备失去自己的作用。
二、医院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对策及措施
1、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做好防火巡查工作
医院是消防安全重点防护单位,一定要落实好消防安全管理的各项制度,特别是做好每天的防火巡查工作,谁检查谁负责,把每日的防火巡查当做消除医院火灾隐患的重要手段。医院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要有对医院消防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坚持每天下病区、宿舍等点位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对各种消防器材和灭火设施进行检查和测试,对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的杂物要及时的进行检查和清理,并做好登记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能当场进行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责令限期整改且上报院领导,要把各种火灾的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2、重点部位,重点管理
医院的门诊部、住院部、手术室、高压氧舱、药房、制剂室、病理室等部位是医院消防安全管理的重点,也是容易发生火灾的集中场所,要重点进行管理,要不间断的进行检查和巡查。医院的消防安全工作要结合其自身特点,病房、药库、手术室等区域的检查管理工作要根据各自特点开展。
(1)病房。病房通道内要保持通道畅通,不得有杂物堵塞,以防发生火灾事故的时候,方便疏散和抢救病人。要做好病房氧气瓶的防火工作,要经常检查氧气钢瓶,氧气瓶禁油、避热、防止撞击,如果发现油污应立即擦除,防止油污接触氧气而发生燃烧。在病区,病人和家属使用的做饭炉灶,应设置在专门的地方,要有专人负责管理。病房内使用的电器设备不得随意挪动。病房里不能私自加接电视机、电风扇、电冰箱等,防止线路负荷过重使保险丝熔断,造成病房照明设备和急救设备因断电给正在抢救中的病人造成危险。
(2)高压氧舱。采用防爆型的电气设备。电器设备的开关应装在舱外,操作时要先开电源再加压,结束后,要先减压再关闭电源,防止出现电火花。高压氧舱的所有设备、管道一定要做好防接地保护,要防止雷电和消除静电。所有进入高压氧舱的人都要禁止携带任何火种及可燃易燃物。
(3)药库、药房。这是存放药品的地方,这些药品大都是易燃可燃物质,有些还是易燃、易爆物质,火灾的危险性很大。因此,一定要禁止吸烟和使用明火,各种电气设备的安装都要符合消防部门对防火要求。同时,易燃、易爆等危险性药品应另设危险品区域,应该单独分开隔离存放。中草药的药库应定期进行通风和晾晒,要注意防潮,小心发热自燃。
(4)手术室。手术室内要有利于通风,保持良好的通风条件,要禁止使用明火,麻醉剂、消毒剂等要做到随领随用,不得在手术室内存放。手术室内非防爆型的开关、插头,应在施行麻醉前合上、插好,在手术完毕、乙醚蒸气蒸发干净后,才可以切断或拔去插头。
3、做好防火宣传,强化消防知识的普及和培训
医院消防工作做的如何,很大程度上和医院组织的消防安全培训有关,医院接受消防安全培训的人越多,掌握消防安全知识和技能的人也就越多,发生火灾的可能就会越小,即使发生了火灾也会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人员和财产的损失程度。这就要求医院的领导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特别重视消防安全的教育和培训工作,特别是重点部位的工作人员、临床各科室的医务人员、新分配来的医护人员、保洁人员要重点进行培训,要进行检查和考核,让大家更多的学习和掌握消防安全方面的知识和技能,尽可能的降低火灾的发生或在火灾发生后把火灾的损失降到最小的程度。
4、进行消防应急演练,提高医院自防自救能力
一、工作任务
紧紧围绕平安奥运奋斗目标,按照“实行整体防控、具体分类整治,打造平安奥运”总体要求,全面排查整治全市六类单位的火灾隐患,严格明确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度,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建立健全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跟踪机制,确保奥运圣火传递活动期间、奥运会期间,全市不发生重大以上火灾事故,为我国举办一届“有特色、高水平”的奥运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安排
六类单位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时间安排:2008年5月28日至6月15日。
按照全市行政区域划分,全面排查六类单位的消防安全隐患。
1、大专院校、中小学校、幼儿园
重点检查大专院校、中小学校、幼儿园等单位的教学楼、宿舍楼、实验室、食堂、仓库等重点部位,单位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
2、医疗系统单位
重点检查各类公立医院包括乡镇街卫生院的门诊楼、病房楼、高压氧舱、各类仓库、车库等重点部位和私立医院包括个体诊所的建筑及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单位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
3、民政系统单位
重点检查各类公立和私立养老院、托老所和老年公寓等人员聚集单位的消防安全条件和管理工作,单位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
4、商场、市场、宾馆、饭店
重点检查商场、市场、宾馆、饭店营业期间的消防设施运行情况、夜间值班值宿情况、消防通道管理使用情况、员工消防培训情况,单位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
5、高层建筑、地下建筑
重点检查消防设施运行情况、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员工消防培训情况,管理单位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
6、公共娱乐场所
重点检查单位是否落实消防安全检查、巡查和值班值宿制度;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火灾应急广播系统是否符合规定;设置的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消火栓等建筑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是否完整好用;电气设备安装、电气线路敷设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是否存在违规使用、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及超员使用现象;单位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
三、组织机构
1、成立*市迎奥运六类单位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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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负责领导全市六类单位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开展。市公安局、公安派出所,市公安消防大队要分别成立社会面六类单位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组,各部门、各单位要组建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跟踪督办工作组和专职联络员,分别负责此次专项治理中针对本部门、本系统各单位消防隐患的统计、整改和跟踪督办工作。组建消防安全治理行动小组,成员由公安消防机构监督人员、公安派出所民警、各部门、各系统消防安全隐患跟踪督办员组成。通过各部门、各单位的联合行动和跟踪治理,确保能够整改的消防安全隐患及时彻底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消防安全隐患要立即采取措施实施“三停”,确保奥运期间绝对安全。
2、成立专项治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公安消防大队。
主任:王辉(兼)
成员:柳杨邵兴炬
办公室具体负责各项工作情况的汇总、工作开展情况的统计、上报和协调,各部门、各单位工作组和专职联络员的统计备案,参加阶段专项行动人员的联络通知等具体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分工。各部门要研究制定本系统本单位的《迎奥运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方案》,召开会议进行部署,明确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分工;成立工作组,由专职联络员随工作组督查、检查本系统本部门所属单位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情况,督促消防安全隐患单位各项整改工作的落实。
(二)部门联合,形成整治合力。细化消防安全隐患治理工作要求,明确工作措施,推动行业、系统全面进行隐患整改;公安、安监、教育、文化、卫生、工商、人防办等政府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形成集中整治的合力和隐患跟踪整改的机制;公安派出所重点抓好居民社区和各类“小单位”的消防安全监管工作。
(三)明确工作标准,加大执法力度。各部门要对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范围内的所有单位、场所进行拉网式检查,实行划片包干,明确专项治理工作期间行动涉及区域的责任人,摸清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单位、场所;量化工作标准,明确每个工作组每天检查的区域、单位信息统计任务和执法工作要求;切实加大执法力度,充分运用普查、复查、暗访等方式,及时发现和查处各类火灾隐患,对排查出来的火灾隐患,公安机关要依法责令整改,并下达法律文书,保持对消防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
一、认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消防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规。
二、以科室为单位,对各科室主干人员进行消防知识的介绍、培训,再逐级 对科室人员传播消防知识,力求达到人人心中有消防的目的。增强了员工的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使员工了解本岗位的防火措施,做到会报警,会使用灭火材料扑救初期火灾,会自救逃生,会组织人员疏散。
三、每月组织一次消防安全检查,重点部位要坚持日检查、巡查,并建立月查记录。
四、值班人员每天上下班要巡查科室、病区一次,检查院内有无消防安全隐患,所有消防设施是否完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要有记录。
五、 抓紧院内违规用电查处工作,力求消灭各种火灾隐患及保障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消防安全疏散标志、消防设备处于正常状态。
六、组织员工开展消防知识讲座,开展消防知识小竞赛,开展消防演练。
七、加强医院消防知识宣传,主要以海报的形式展开宣传。
八、加强消防器材、设备的管理、养护,每月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检查。
九、、使消防安全工作有计划、有检查、有奖惩、有预案,把消防工作落实到实处。
十、加强各医院之间的联系,共同交流工作中的心得体会并将好的方法加以推广,以促进工作的展开。
20xx年医院消防安全工作计划(二)一、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二、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职责,完善组织机构,按照三级防火制度,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
三、继续和各科室主任护士长签订消防安全目标责任书,明确各科室消防安全责任人,一层抓一层、层层抓落实,消除火灾隐患。
四、调整消防安全领导小组 完善消防组织机构。
五、建立健全消防档案。
六、坚持消防安全每日巡查制度,作好巡查记录,消防安全每日巡查由聘请的保安人员负责。
七、在ct室、b超室等精密仪器处配置二氧化碳气体灭火器,对全院消防器材进行保养维修,保证正常使用。
八、对全院职工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二次。
九、组织保安人员和义务消防队进行消防灭火演练二次。
十、完成主管部门安排的其他消防安全工作。
20xx年医院消防安全工作计划(三)各科室:预防火灾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医院消防安全工作计划。搞好我院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院职工的防火意识,给患者安全的医疗环境,现做如下计划:
一、学习《共和国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二、健全消防安全制度,“谁主管谁”的原则,职责,组织机构,三级防火制度,消防安全工作,
三、和各科室主任护士长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各科室消防安全责任人,一层抓一层、层层抓,消除火灾隐患。
四、消防安全,消防组织机构。
五、健全消防档案。
六、消防安全每日巡查制度,作好巡查记录,消防安全每日巡查由聘请的保安人员。
七、在CT室、B超室等精密仪器处配置二氧化碳气体灭火器,对全院消防器材保养维修,使用。
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建设、施工单位应当负者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建筑工程竣工后医院应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验收。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消防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已确保医院的建筑工程不出现先天性的火灾隐患在源头上能保证消防安全的要求。
二、投用前的准备工作
在投入使用前医院应履行如下的工作职责1、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对全体员工进行岗前的安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2、健全消防工作的各级组织机构,落实各级各类人员的岗位职责;3、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4、确定单位内部的重点部位;5、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医院还应配备经过专业培训合格的控制室值班人员;6、建立专、兼职的消防工作队伍。
三、投入使用后医院自身消防工作的重点
1、认真安排部署,强化组织领导。医院应成立消防工作领导的组织机构。定期召开消防工作会议,安排部署消防工作传达上级领导指示及会议精神。单位开有主管领导、分管领导及个职能部门和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参加的消防工作会议上。会议应由主管领导主持,由分管领导传达上级领导机关的会议精神,组织学习近期上级下发的有关文件精神。对医院下一步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提出具体要求。对近期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不安全因素进行分析,提出解决方案并落实到具体的整改部门。涉及到重大隐患整改和需要大量整改资金的问题要形成会议纪,要向上级主管部门和消防监督部门进行汇报和报告。
2、细化各项制度,落实各级各项消防安全责任。从医院整体到各部门各科室都应结合实际制定安全制度和安全责任。各部门各科室应对本部门科室的重点部位、用火用电较多的部位设备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除每日医院整体防火巡查外还应定期开展各部门科室的自检、自查。各部门科室主要领导作为本部门科室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做到各负其责,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整体的工作中进行安排部署考核。
3、增强消防安全意识,提高消防安全素质。医院是人员聚集场所,各部门针对人员聚集场所及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等重点部位定期开展全方位的消防安全检查。对医院内部的消防设施、消防通道,消防通讯、消防水源重点检查并保证数量充足,完整好用。定期对全体员工进行消防培训。包括两方面的培训,一是日常的安全培训。二是对新上岗的和换岗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必须掌握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消防器材设施必须熟练使用,会组织人员疏散,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定期开展安全疏散演练和灭火演练。尤其是在病房楼这样的人员密集场所,部分人员行动不便无法自理,多次医院火灾中造成人员重大伤亡的主要原因都是人员疏散困难,职工不会疏散造成。要切实研究出符合实际情况的疏散预案,在不影响正常医疗工作的前提下定期组织演练,让每名职工都熟知自己的疏散义务和职责。同时利用业务学习时间,将消防知识学习纳入学习内容,使职工掌握扑灭一般火灾的知识和了解医院消防设施和器材的相关知识,使全院职工都能掌握基本的消防常识。学习用电常识,按规定使用电器设备,不能私自拉设临时电线确保用电安全。
四、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医院消防检查的重点
1、属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根据有关规定将医院类单位列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并对此类单位每年至少监督检查一次;
2、对医院的检查首先应检查该单位是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是否定期组织职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和消防演练;检查每日防火记录看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改正情况,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情况。
3、除此之外还应检查门诊楼和病房楼的建筑是否依法通过消防验收或者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门诊楼和病房楼的建筑物使用情况是否与消防验收或者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时确定的使用性质相符,是否有改建、扩建现象。各部位的电器线路、燃气管路是否定期维护保养、检测。对手术室、消防控制室、高压氧仓、CT室等重点部位必须检查到位。手术室重点检查防火分区、安全疏散情况。检查消防控制室内值班人员的岗位资格是否符合要求,交接班记录是否完整,自动消防系统有无故障,水源供水情况等。高压氧舱主要检查用电器具是否防火防爆,人员着装是否符合标准,供氧管线是否松动泄露。CT室等要检查电器线路的敷设安装是否符合标准,使用的用电器是否有超负荷的情况,用电器的散热问题等。
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高等学校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和学校财产安全,根据消防法、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普通高等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以下简称学校)的消防安全管理,适用本规定。
驻校内其他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按照本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 学校在消防安全工作中,应当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
第四条 学校应当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
第五条 学校应当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加强消防演练,提高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逃生技能。
第六条 学校各单位和师生员工应当依法履行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和扑救初起火灾等维护消防安全的义务。
第七条 教育行政部门依法履行对高等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管理职责,检查、指导和监督高等学校开展消防安全工作,督促高等学校建立健全并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公安机关依法履行对高等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职责,加强消防监督检查,指导和监督高等学校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第二章 消防安全责任
第八条 学校法定代表人是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贯彻落实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批准实施学校消防安全责任制、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二)批准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计划、年度经费预算,定期召开学校消防安全工作会议;
(三)提供消防安全经费保障和组织保障;
(四)督促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五)依法建立志愿消防队等多种形式的消防组织,开展群众性自防自救工作;
(六)与学校二级单位负责人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七)组织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八)促进消防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第九条 分管学校消防安全的校领导是学校消防安全管理人,协助学校法定代表人负责消防安全工作,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组织制定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和协调校内各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二)组织制定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计划;
(三)审核消防安全工作年度经费预算;
(四)组织实施消防安全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
(五)督促落实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维修及检测,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
(六)组织管理志愿消防队等消防组织;
(七)组织开展师生员工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八)协助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做好其他消防安全工作。
其他校领导在分管工作范围内对消防工作负有领导、监督、检查、教育和管理职责。
第十条 学校必须设立或者明确负责日常消防安全工作的机构(以下简称学校消防机构),配备专职消防管理人员,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拟订学校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计划、年度经费预算,拟订学校消防安全责任制、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报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批准后实施;
(二)监督检查校内各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三)监督检查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使用与管理、以及消防基础设施的运转,定期组织检验、检测和维修;
(四)确定学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并监督指导其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五)监督检查有关单位做好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储存、使用和管理工作,审批校内各单位动用明火作业;
(六)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组织消防演练,普及消防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扑救初起火灾和自救逃生技能;
(七)定期对志愿消防队等消防组织进行消防知识和灭火技能培训;
(八)推进消防安全技术防范工作,做好技术防范人员上岗培训工作;
(九)受理驻校内其他单位在校内和学校、校内各单位新建、扩建、改建及装饰装修工程和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行政许可或者备案 手续的校内备案审查工作,督促其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申报,协助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或者备案以及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工作;
(十)建立健全学校消防工作档案及消防安全隐患台账;
(十一)按照工作要求上报有关信息数据;
(十二)协助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调查处理火灾事故,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火灾事故处理及善后工作。
第十一条 学校二级单位和其他驻校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落实学校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并落实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二)建立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考核、奖惩制度;
(三)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及演练;
(四)定期进行防火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五)按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并确保其完好有效;
(六)按规定设置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并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七)消防控制室配备消防值班人员,制定值班岗位职责,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八)新建、扩建、改建及装饰装修工程报学校消防机构备案;
(九)按照规定的程序与措施处置火灾事故;
(十)学校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第十二条 校内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驻校内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是该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十三条 除本规定第十一条外,学生宿舍管理部门还应当履行下列安全管理职责:
(一)建立由学生参加的志愿消防组织,定期进行消防演练;
(二)加强学生宿舍用火、用电安全教育与检查;
(三)加强夜间防火巡查,发现火灾立即组织扑救和疏散学生。
第三章 消防安全管理
第十四条 学校应当将下列单位(部位)列为学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
(一)学生宿舍、食堂(餐厅)、教学楼、校医院、体育场(馆)、会堂(会议中心)、超市(市场)、宾馆(招待所)、托儿所、幼儿园以及其他文体活动、公共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
(二)学校网络、广播电台、电视台等传媒部门和驻校内邮政、通信、金融等单位;
(三)车库、油库、加油站等部位;
(四)图书馆、展览馆、档案馆、博物馆、文物古建筑;
(五)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系统;
(六)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物品的生产、充装、储存、供应、使用部门;
(七)实验室、计算机房、电化教学中心和承担国家重点科研项目或配备有先进精密仪器设备的部位,监控中心、消防控制中心;
(八)学校保密要害部门及部位;
(九)高层建筑及地下室、半地下室;
(十)建设工程的施工现场以及有人员居住的临时性建筑;
(十一)其他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以及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单位(部位)。
重点单位和重点部位的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设置防火标志,实行严格消防安全管理。
第十五条 在学校内举办文艺、体育、集会、招生和就业咨询等大型活动和展览,主办单位应当确定专人负责消防安全工作,明确并落实消防安全职责和措施,保证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配置齐全、完好有效,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消防车通道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并经学校消防机构对活动现场检查合格后方可举办。
依法应当报请当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审批的,经有关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举办。
第十六条 学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每年组织检测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学校应当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
第十七条 学校进行新建、改建、扩建、装修、装饰等活动,必须严格执行消防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并依法办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或者备案手续。学校各项工程及驻校内各单位在校内的各项工程消防设施的招标和验收,应当有学校消防机构参加。
施工单位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并接受学校消防机构的监督、检查。竣工后,建筑工程的有关图纸、资料、文件等应当报学校档案机构和消防机构备案。
第十八条 地下室、半地下室和用于生产、经营、储存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场所的建筑不得用作学生宿舍。
生产、经营、储存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学生宿舍等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应当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
学生宿舍、教室和礼堂等人员密集场所,禁止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在门窗、阳台等部位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第十九条 利用地下空间开设公共活动场所,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报学校消防机构备案。
第二十条 学校消防控制室应当配备专职值班人员,持证上岗。
消防控制室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十一条 学校购买、储存、使用和销毁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格管理、规范操作,并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和防范措施。
学校对管理和操作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培训,持证上岗。
第二十二条 学校应当对动用明火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因特殊原因确需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动火单位和人员应当向学校消防机构申办审批手续,落实现场监管人,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
第二十三条 学校内出租房屋的,当事人应当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出租方负责对出租房屋的消防安全管理。学校授权的管理单位应当加强监督检查。
外来务工人员的消防安全管理由校内用人单位负责。
第二十四条 发生火灾时,学校应当及时报警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扑救初起火灾,及时疏散人员。
学校应当在火灾事故发生后两个小时内向所在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较大以上火灾同时报教育部。
火灾扑灭后,事故单位应当保护现场并接受事故调查,协助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调查火灾原因、统计火灾损失。未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清理火灾现场。
第二十五条 学校及其重点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消防档案。
消防档案应当全面反映消防安全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并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更新。
第四章 消防安全检查和整改
第二十六条 学校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及培训情况;
(二)消防安全制度及责任制落实情况;
(三)消防安全工作档案建立健全情况;
(四)单位防火检查及每日防火巡查落实及记录情况;
(五)火灾隐患和隐患整改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六)消防设施、器材配置及完好有效情况;
(七)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制定和组织消防演练情况;
(八)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第二十七条 学校消防安全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被检查单位负责人或者相关人员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发现火灾隐患应当及时填发《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
第二十八条 校内各单位每月至少进行一次防火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火灾隐患和隐患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二)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三)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四)消防设施、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五)消防安全标志设置及其完好、有效情况;
(六)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七)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八)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管理情况;
(九)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防火安全情况;
(十)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设备运行、记录情况;
(十一)防火巡查落实及记录情况;
(十二)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防火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第二十九条 校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确定巡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其他单位可以根据需要组织防火巡查。巡查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四)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五)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六)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校医院、学生宿舍、公共教室、实验室、文物古建筑等应当加强夜间防火巡查。
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消防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隐患,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通知人员疏散、及时扑救。
防火巡查应当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第三十条 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检查、巡查人员应当责成有关人员改正并督促落实:
(一)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二)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
(三)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的;
(四)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五)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
(六)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
(七)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
(八)违章进入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储存等场所的;
(九)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等违反禁令的;
(十)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十一)对火灾隐患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通知后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
(十二)其他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
第三十一条 学校对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公安派出所指出的各类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核查、消除。
对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公安派出所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学校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
第三十二条 对不能及时消除的火灾隐患,隐患单位应当及时向学校及相关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工作主管领导报告,提出整改方案,确定整改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
火灾隐患尚未消除的,隐患单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对于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应当将危险部位停止使用或停业整改。
第三十三条 对于涉及城市规划布局等学校无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学校应当及时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者当地人民政府报告。
第三十四条 火灾隐患整改完毕,整改单位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相应的消防安全工作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工作主管领导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第五章 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三十五条 学校应当将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纳入学校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计划。
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国家消防工作方针、政策,消防法律、法规;
(二)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火灾预防知识和措施;
(三)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四)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和自救互救技能;
(五)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的方法。
第三十六条 学校应当采取下列措施对学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使其了解防火、灭火知识,掌握报警、扑救初起火灾和自救、逃生方法。
(一)开展学生自救、逃生等防火安全常识的模拟演练,每学年至少组织一次学生消防演练;
(二)根据消防安全教育的需要,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教学和培训内容;
(三)对每届新生进行不低于4学时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
(四)对进入实验室的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技能和操作规程培训;
(五)每学年至少举办一次消防安全专题讲座,并在校园网络、广播、校内报刊开设消防安全教育栏目。
第三十七条 学校二级单位应当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对员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
第三十八条 下列人员应当依法接受消防安全培训:
(一)学校及各二级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二)专职消防管理人员、学生宿舍管理人员;
(三)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
(四)其他依照规定应当接受消防安全培训的人员。
前款规定中的第(三)项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第六章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和演练
第三十九条 学校、二级单位、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应当制定相应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建立应急反应和处置机制,为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工作提供人员、装备等保障。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组织机构:指挥协调组、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
(二)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
(三)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四)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五)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六)其他需要明确的内容。
第四十条 学校实验室应当有针对性地制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并将应急处置预案涉及到的生物、化学及易燃易爆物品的种类、性质、数量、危险性和应对措施及处置药品的名称、产地和储备等内容报学校消防机构备案。
第四十一条 校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消防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消防演练应当设置明显标识并事先告知演练范围内的人员,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第七章 消防经费
第四十二条 学校应当将消防经费纳入学校年度经费预算,保证消防经费投入,保障消防工作的需要。
第四十三条 学校日常消防经费用于校内灭火器材的配置、维修、更新,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备用设施、材料,以及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等,保证学校消防工作正常开展。
第四十四条 学校安排专项经费,用于解决火灾隐患,维修、检测、改造消防专用给水管网、消防专用供水系统、灭火系统、自动报警系统、防排烟系统、消防通讯系统、消防监控系统等消防设施。
第四十五条 消防经费使用坚持专款专用、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的原则。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消防经费。
第八章 奖 惩
第四十六条 学校应当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校内评估考核内容,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第四十七条 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或者擅自挪用、损坏、破坏消防器材、设施等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学校应当责令其限期整改,给予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等相应的处分。
前款涉及民事损失、损害的,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四十八条 学校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或者发生重特大火灾的,除依据消防法的规定进行处罚外,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取消其当年评优资格,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有关主管人员和责任人员依法予以处分。
第九章 附 则
第四十九条 学校应当依据本规定,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校消防安全管理办法。
高等学校以外的其他高等教育机构的消防安全管理,参照本规定执行。
为了确保2012年琅岐经济区(镇)庆元宵民间活动的安全工作,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过个平安、祥和的节日,经研究,特制定琅岐经济区(镇)元宵节期间民间活动安全工作预案,要求区(镇)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时间:
本预案执行时间由2月2日至2月26日,即由农历正月初八至二月初二。
组织机构:
1、(区)镇成立庆元宵民间活动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2、区(镇)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同志担任,副主任陈文智同志担任,负责组织和协调工作。办公室联系电话。
领导小组下设6个专门工作小组:
1、消防安全工作小组:
2、交通安全工作小组:
3、烟花爆竹销售网点工作小组;
3、各管理区(村)也要制定相应的安全工作预案,成立领导小组,组长必须由主要领导担任,负责本辖区的安全工作,有关预案和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等2月3日前报区(镇)安办。
具体实施预案:
1、区(镇)成立应急抢险小分队:
队长:
成员:由琅岐镇消防安全应急小分队成员(名单附后)
要求:两个执法队成员全部集结镇政府待命,随时由队长带领执行应急救险任务。
车辆的配备
2、区公安分局负责对全岛烟花、爆竹销售网点进行全面清查,控制零售点的库存量,严禁不合格的烟花、爆竹进入销售渠道,确保安全。
3、工商分局负责对无证销售网点全面取缔。
4、运管所负责踩街路线的疏通和引导,确保道路畅通。
5、自来水厂负责配合各管理区、村检查好消防栓技术性能,每个消防栓都必须完好,随时能用。自来水厂在元宵节踩街期间必须蓄足水量,以备消防之用。
6、电业局负责踩街路线周边电线特别是上方老化电线的维修,防止因断电造成的人员伤亡。
7、各管理区、村要选调消防员数名在管理区、村集结待命,执行应急抢险。并配备若干名交通疏导员负责道路的疏导工作。
8、消防器材的配备:
①镇政府负责一部消防车,在镇政府待命。
②各管理区、村消防员要配齐消防带、枪、消防桶等灭火器材及消防员的自身防护器具。
③自来水厂要配合各管理区、村检查好消防栓的技术性能,每个消防栓都必须完好,随时能用。
④自来水厂在元宵节踩街期间必须蓄足水量,以备消防之用。
6、消防安全宣传:
各管理区,村要加强踩街活动期间的消防安全宣传力度,做到家喻户晓,提高全民的消防意识,做好自我防患和保护措施。在踩街游行前和踩街活动中应组织好宣传车,配备高音喇叭进行防火宣传,以警醒人民群众注意自觉防范火灾的发生,以保障踩街活动的顺利。
7、要求:
①包片领导及包村工作队要深入到各村,落实消防安全工作,督促、检查各管理区、村消防安全预案落实和执行情况。并积极参于各村的消防安全工作。
②各管理区、村要提前组织人员勘察好踩街游行的路线走向,及时削除安全隐患,了解清楚每次踩街活动的组织人,并将路线走向和组织人的名单及电话号码事先上报镇安办即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所辖地派出所备案。
③各管理区、村要派员督促检查每家每户居民尽量蓄足水,以防万一。
④强化事故和事故隐患的上报制度,发生情况要及时上报,并立即组织和采取抢险措施。
⑤在踩街游行活动中,要求在游行队伍里每间隔20米,必须要配备有消防人员、消防器材跟随,在队伍最后面,也必须配有消防人员,及时检查消防情况,不得留有隐患。
⑥各管理区、村主要领导要密切注视踩街游行情况,随时掌握消防安全动向,确保安全、平安。
8、其他:
①加强镇政府值班制度,镇值班室24小时必须都有人值班,值班人员一定要坚守值班岗位。若接有报警电话,必须在第一时间内传达到安全领导小组领导和各包片领导以及应急抢险小分队队长手中。否则要追究值班人员责任,镇政府值班室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