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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会议纪要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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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会议纪要

第1篇:项目建设会议纪要范文

关键词:建设工程监理;监理例会;作用

中图分类号:TU71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2064(2017)07-0109-01

监理例会是经项目监理机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各方代表协商一致,定期召开的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的项目会议。是关系工程施工安全、进度、质量和资金投入是否偏离目标,参建各方能否围绕目标协调一致,实现有效合作的重要会议。主要参会人员有:监理单位的总监理工程或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代表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建设单位代表和相关管理人员。根据会议议题可邀请设计单位、质量监督部门、材料供应单位等代表参加。

1 组织各方参与监理例会的必要性

(1)监理例会是监理单位向其他参建单位通报或汇报工程情况的规范方式,是现场管理与监控的延续,为参建各方相互沟通、协调提供了一个定期机制。也是宣传贯彻各级会议、文件精神,学习执行各种相关新规范、标准、规程的重要形式和有效途径。

(2)为监理实施“三控两管一协调”提供重要舞台。在“三控两管一协调”(即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合同及信息管理,协调各方关系和解决问题)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可以在监理会议上进行充分、全面的表述和分析,比其他形式更有效果。

(3)是监理进行事前、事中、事后控制的有效平台。监理人员根据工程进展情况,预计后期施工内容,预判可能出现的问题,提前采取预控措施。例会上,监理单位可以提出多次督促施工方整改却难以落实的现场问题,让参会各方督促整改落实。监理人员根据工地实际情况提出后期工程施工的控制要点,提醒督促施工方做好重点控制工作。

(4)起到了加速推进工程进展的作用。监理例会的主要内容是检查上次例会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分析未完成事项的原因;检查分析工程项目进度计划完成情况,提出下一阶段进度目标及其落实措施;检查分析工程项目质量状况,针对存在的质量问题提出改进措施;检查工程量核定及工程款支付情况;解决需要协调的有关事项等。参会各方针对会议的主要内容进行汇报和讨论,分析问题存在原因,及时调整计划,采取补救措施,积极推进施工进度。

(5)是实现工程综合管理、协同管理的集中体现和全面布署。监理人员在日常的现场管理中难免存在缺陷,以监理例会形式开展监理管理工作有助于参会各方查漏补缺,集思广议,能够加强沟通协调,深化管理。

(6)监理例会会议纪要包含了与会各方一致认可或决定的事情,具有严肃性和“法定性”。会议纪要以电子和书面文字形式发给参会单位存档,是相关单位对照落实会议精神的依椐,也是相关单位检查会议精神落实情况的依据。

(7)建设单位通过例会形式能更全面地了解监理工作开展情况,切入实际的考察监理服务水平。在参建各方代表在场的例会上,监理单位开展面对面地专业服务,使建设单位更加信任监理单位工作水平,为展示监理专业水平和服务态度提供了机会。

2 充分发挥和提高监理例会作用采取的措施

(1)要形成例会制度。在工程的第一次监理工地会议就要提出并定下例会制度。在一定程度上说,能否坚持例会制度,是检验一个项目监理机构工作是否规范、是否到位的重要标志。

(2)每次例会要有一定收效,能够解决实际问题。把建设单位关注的问题做为重点,优先解决;参建各方要加强沟通与协调,发挥积极作用,认真解决会议中提出的实际问题,使与会各方在每一次的监理例会中都能有所收益。

(3)在会前做好调研、准备和策划工作,充分掌握工程进展情况。①要做好会前调查摸底工作,将参会各方有哪些需要解决的问题,哪些是需要几方认可的问题,哪些是急需解决的问题,做到心中有数。棘手问题可事先征求各方意见,在会前做好协调工作,提高会议效率。②征求各单位意见,以相对固定的“会议模式”开展监理例会。对监理例会的召开时间、方式、程序及会址应征求各单位意见,以相对固定的“模式”开展,使各方提前做好参会准备,协调时间参与监理例会,保证监理例会出勤率。③做好会议设备用品准备工作。负责会议通知人员、引导签到人员、记录人员、搜集信息资料人员等要安排就绪;会议室、音响、录音、照相、投影、板书、图表展示、签到表、记录等设备用品要准备到位,避免会议中途出现其他问题,影响会议质量。

(4)做好会议主持导向工作。要事先做好策划,如会议“开场白”、问题导入等;对某些复杂问题、某些单位或参会人的个性及处理问题的风格等,要有充分的思想准备和灵活处事的应变能力,使会议达到预期效果。

(5)做好会议后续工作。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及相关资料(包括佐证资料)、信息的搜集,尽快梳理、整理会议记录和资料,及时完成会议纪要起草组稿。监理例会通过或定下的事项、会议主要内容都要写入会议纪要。会议纪要整理起草好后,请参会单位代表进行审查,对会议纪要内容无异议后,项目监理部应及时印发给各单位,并做好会议纪要发放记录工作。会议纪要印发后,监理单位至少要留存一份会议纪要原件,会议原始记录及搜集的相关资料(包括文字、图片、影像、音像、信息、佐证资料等)要一并归档存放,妥善保管备查。

督促参会各方积极落实会议精神是召开监理例会的最终目的,让与会各方看到监理例会的成效也为以后开好监理例会奠定了良好基础。

3 结语

能否解决监理例会提出的问题是衡量监理例会质量的标准,监理例会质量的好坏也是检验监理机构工作水平高低的标尺。如果能够成功地开好监理例会,充分发挥监理例会应有的作用,可以促进各单位之间关系融洽,促使各单位协调开展工作,保证工程施工顺利进行。现场监理管理工作走向良性循环,实现了对工程施工进度、质量、资金和安全的有效控制。这将使我国的监理水平有很大地提高和进步,使我国的建筑工程质量多一份保证。

参考文献

第2篇:项目建设会议纪要范文

关键词:工作方法 报告制度

一、监理工作方法。

监理的工作方法没有统一的模式,而且建设单位要求技术服务的内容和方法也不一样,因此各监理单位的具体做法也不尽相同。

在一般情况下,根据国际上的惯例和我国的具体情况,通常的方法是“严格控制、积极参与、热情服务”。

1.严格控制

“控制”按不同角度可以分为好多种,这里只讲一下事前控制和过程控制。事前控制是在施工之前,对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技术

措施以及工程管理体系、质量保证体系、各种管理制度等进行审查和确认,否则不允许工程施工;同时,还要对用于工程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设备的质量等进行检查(或检验)、签证认可,否则不允许在工程中使用。

过程控制是在施工进行的过程中,监理工程师随时对施工的操作质量进行检查和验收;同时控制上道工序未经监理工程师验收签证,不准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2.积极参与

监理单位对工程的监理,不仅要对施工操作进行监督,对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和产品最终的质量进行检验,而且监理工作要贯穿于施工准备、图纸会审、方案讨论和施工全过程的跟踪监理。

在施工准备、图纸会审和方案讨论中,监理工程师们在对所承担监理项目的特点、要求比较熟悉的基础上,积极地提出有利于加快工程施工进度、降低工程成本、提高工程质量的建议;在工程施工的全过程,监理人员要深入工程现场,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尽可能地使工程建设中的各种失误消灭在萌芽状态之中。

3.热情服务

监理单位不仅要站在公正的立场上,为建设单位做好技术服务工作,而且还要主动、热情地做好有关工程合同、进度、投资、技术、质量等方面的协调工作;利用周例会(或协调会)、月专项会议,或应邀参加建设单位、承建单位召开的各种会议,提出要求、帮助总结,积极配合设计单位、承建单位解决工程中出现的问题和疑点,协调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承建单位之间出现的矛盾。

二、监理工作报告制度。

1、工地例会和会议纪要

工地例会是在工程开工以后,按照总监理工程师确定的时间,由总监理工程师定期主持召开;工程监理中的许多信息和决定是在工地例会上产生和决定的,因此开好工地例会是工程监理的一项重要工作。

工地例会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检查上次例会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分析未完事项原因;

(2)检查分析工程项目进度计划完成情况,提出下一阶段进度目标及其落实措施;

(3)检查分析工程项目质量状况,针对存在的质量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4)检查工程量核定及工程款支付情况;

(5)解决需要协调的有关事项。

工地例会由于定期召开,因此一般均按照一个标准的会议议程进行,会议的目的主要是:检查上次会议对有关问题的处理、落实情况;交流信息;对工程中一般性问题进行讨论,并作出决定;对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和意见。

总监理工程师的各种意见、决定和要求均应以书面形式发出指示。在工地例会上的决定同其他发出的各种指令性文件一样,具有等效作用。因此,工地例会的会议纪要是一个很重要的文件。

2、专题会议和会议纪要

总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根据需要及时组织专题会议,解决施工过程中的各种专项问题。工程项目各主要参建单位均可向项目监理机构书面提出召开专题工地会议的建议。建议内容包括:主要议题,与会单位、人员及召开时间。经总监理工程师与有关单位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召开专题工地会议的书面通知,与会各方应认真做好会前准备。专题工地会议纪要的形成过程与工地例会相同。

需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的有设计交底、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审查、复杂技术问题的研讨、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分析和处理、工程延期、费用索赔等。

由于专题会议研究的问题重大,又较复杂,因此会前应与有关单位一起,作好充分的准备,如进行调查、收集资料,以便介绍情况。这样才能在有限的时间里,让到会的专家们充分地研究。对于专题会议,应有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并作为监理工程师发出的相关指令文件的附件或存档备查的文件。

3、监理月报

监理月报是总监理工程师每月底向建设单位提交的报告,其主要内容应包括:工程进展情况、监理工作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建议、下月的监理工作要点。

4、质量评估报告

对于业主单独委托分包商的分项工程或分部工程、需要请质量监督站进行实体质量的监督检查的分项工程或分部工程以及单位工程完工后,在当地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监督检查前,均需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初验,并写出相应的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的内容如下:1.工程概况。2.监理工作和质量评价的依据。3.工程划分和评定方法。

按照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01的要求和本工程项目的情况,列出本工程项目的各单位工程,以及所包含的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

(1)分项工程

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质保体系,使分项工程质量在施工单位自检的基础上,由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2)分部工程

分部工程应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3)单位工程

单位工程质量是根据分部工程质量评定,汇总质量控制资料检查、观感质量验收、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和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进行综合评定。

(4)列出各分项工程、分部工程的质量评定情况和说明。

(5)几个需要说明的质量问题。

对于一般性工程质量问题及处理情况,应在分项工程、分部工程质量评定情况中予以说明;对于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应在本项中说明,包括对事故的情况、原因分析和处理意见、处理情况等,均应作详细的说明。

(6)质量评估意见。

5、专题报告

在监理工作的实施期间,监理工程师对一些比较重要的管理和技术问题(包括设计、施工和材料设备等),可以向业主(或应邀向业主)发出专题报告。监理工程师应对提出专题报告的原因、处理的依据、解决的办法等详细阐述,观点明确;必要时,该报告可抄送有关设计、施工、材料设备和构配件供应单位等。

6、监理工作总结

监理工作总结的内容应包括工程概况、监理组织机构和人员、监理合同履约情况、工作成效、出现的问题和处理情况、建议、工程声像资料等。

监理工作总结可根据工程项目的复杂程度和履约时间的长短等具体情况确定编写方法。一般情况是项目完成以后进行总结;项目复杂的工程,可分子项进行总结;履约时间长达数年的工程,可分阶段进行总结。

第3篇:项目建设会议纪要范文

今年我市将再度开展县区长经济责任审计,但目前尚缺乏理论上的充分研究和成功的实践经验。笔者认为,县区长审计应结合滨州大开放、大开发、大招商、大发展的实际,坚持以人为本,突出绩效审计,从质量、速度和效益相统一的角度,重点关注土地使用和资金投向所带来的效益等,客观评价县区长任职期间主要经济指标的真实性,以及经济发展水平、发展速度、发展潜力和政府施政成本。具体做到“四看四确定”:

一是看会议纪要,确定对重大经济决策的审计。通过查看会议纪要,审核重大项目建设、大额投资、大额开支、大额采购等方面的决策,确定重大经济决策的审计范围。既要查看决策程序是否合法、决策方式是否民主,又要看决策措施是否到位,是否在执行过程中明确了相关责任,能否在出现偏差时及时发现和纠正,保证决策目标的实现。同时,要审查决策目标是否取得预期效果,是否取得理想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是否存在因决策失误而造成重大损失浪费的现象。要认真查阅党委、政府的会议记录、工作分工制度、经济决策程序等,分委书记和县区长的经济责任,客观评价县区长履行经济职责方面的功过是非。

二是看财政资金分配,确定对重点资金的审计。要围绕财政审计这条主线,确定对社保、教育、扶贫、城建、房改、国土、交通、水利、民政、林业等专项资金的审计重点内容。通过实地调查的方法来审查资金的使用情况,努力由资金投入的真实性、安全性审计向绩效审计转变。同时针对滨州的实际,加强对三农、教育等资金的审计,对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专项资金、农业综合开发专项资金等,要通过实地考察硬件设施和调查区域内农民受益情况,来分析资金投入为农业增产、增效和农民增收带来的直接效益、长期效益和社会效益,反映专项资金的投入效果。对教育专项资金,要了解资金在校舍改造、教学设施购置、改善教学环境等方面发挥的作用,揭示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效益性。

三是看项目建设,确定对投资效益的审计。当前,滨州正处在大投入、大开发、大发展的时期,要通过结合近几年来全市开展的投资审计,审查项目的建设情况,分析建设资金到位及工程建设管理情况,揭示投资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对于完工的项目,要从工程成本和投资回报方面入手,分析其政治、经济和社会效益,特别是长远效益。要审计县区的招商引资情况,突出对招商引资资金到位情况和项目投资效益的审计。重点审查资金是否真正落实到位,项目是否正常运转,效益是否达到预期目的。

四是看土地征用,确定对土地资金的审计。通过查看土地征用的各项合同,审查土地征用是否符合国家土地政策,重点审计土地征用过程中土地收入和土地成本情况,查看是否存在拖欠征地补偿款问题,分析土地收益情况。审查土地置换项目,分析其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否符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查看土地置换的手续、合同和价格,分析土地置换的收益情况。同时,要加强对土地储备情况的审查,审查政府是否能将盘活的存量土地实施统一收购储备,保证土地价值量的预期增值。

第4篇:项目建设会议纪要范文

3月2日,根据县乡精准扶贫指挥部要求,村“尖刀班”全体成员,由驻村工作队长主持,全体尖刀班成员参与,在村委会召开了紧急会议,传达和学习了县精准扶贫指挥部[2018]1、3号令,结合该村精准扶贫展开了热烈的讨论,就现阶段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现将会议纪要如下 :

一、会议首先传达和学了县精准扶贫指挥部[2018]1、3号令,由工作队长主持,驻村第一书记宣读两份命令具体内容,其他成员作记录。然后,结合指令要求和本村实际,围绕解决“两不愁、三保障”和查找问题短板为主题,进行了讨论,达到了会议预期的效果。

二、会议梳理了本村脱贫短板以及解决思路,主要有以下及个方面:(一)发展产业。有1/5的家庭人均不足一亩经济作物地,建议发展辣椒、黄豆等短期产业,以短养长,同时结合实际拟组织农户进行增收技能培训,掌握1-2项劳动技能,通过劳务创收,稳定家庭收入。(二)基础配套。饮水方面主要是维修五组1号水池,更换二组小水池水源,接通界家营水源,三组接通水厂供水。连户路硬化方面主要是增加1组陈家400米,全村5个小组人行便道60厘米宽共有7000米。(三)住房保障。主要2018年新增20余户农户危房改造。(四)社会保障。在原有低保人员不变的基础上,结合实际进行增员和部分人员提档。(五)环境治理。增加3个垃圾焚烧炉。

三、会议确定了下一阶段的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组织召开村民代表、党员代表、小组长、村支两委干部会议,部署全年脱贫攻坚工作。(二)继续围绕“两不愁三保障”的要求,分组走访农户,组织召开群众会,查找户脱贫短板及意愿,问计于民,摸清村级脱贫短板。(三)加快基础配套设施项目建设,完成 “供水”项目以及其他基础配套项目。(四)完成2018年“危改户”前期调查工作。(五)、按照补齐产业短板要求,组织好辣椒、黄豆种植培训现场会,落实产业发展目标。(六)、启动全村农户基本生产生活状况统计。(七)组织启动村、户脱贫资料规范修订。(八)组织启动村级各项扫尾验收工作及村容村貌整治短板,积极营造迎检氛围。

第5篇:项目建设会议纪要范文

我社将农资连锁经营网络升级改造项目当做今年的中心工作来抓,专门成立了以主任为组长的项目建设领导小组,举全系统力量,整合现有的农资经营网络资源,自筹资金125.57万元,新建仓库300平方米,改造配送中心1100平方米共计投入资金92.19万元,配送中心设有农药化肥展示厅、培训室、测土施肥站并配备了配送车及相关的设施;建设农资连锁直营店12个,投入资金32.23万元;发展农资连锁加盟店34家,投入资金15.07万元.所有的直营店或加盟店均按照“统一标示、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价格、统一经营、统一服务”的要求设置,农资直营连锁店已经覆盖我区所有乡镇。

二、项目实施的效果

我社通过该项目的实施,农资连锁经营网络基本形成,已经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截止2012年10月,公司经营的农资销售收入为3209.75万元,实现利税总额32.27万元,是2011年全年的2.3倍,经济效益明显提升。

以此同时,项目的建设,有力地推动了我区“三农”服务工作,为农民提供实惠、便捷的农资商品、及时准确的科技信息和农资市场信息,减少了坑农、伤农的假冒、劣质农资在市场上的流通,稳定了我区农资市场价格,进一步规范了我区农资市场秩序。

三、区委区政府支持情况

我社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不断努力争取,终于获得了区政府对该项目的土地、资金、税收等扶持政策,具体情况如下:

1、2011年4月13日,区人民政府下发《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要求加大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的支持力度,建立财政扶持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体系建设“引导资金”机制,每年适当安排一定的资金给与支持。

2、2011年12月21日,区财政局拨付300万元无息借款,用于区农资公司冬储化肥资金周转。

3、2012年8月23日、10月11日,区财政分别拨付区农资公司经营网络建设配套资金4万元和35万元。

4、2012年2月17日,区财政局下达《关于下达2012年部门财政预算的通知》中安排区农资公司化肥淡季储备基金50万元、安排农资连锁经营网络建设资金10万元的财政支持预算。

5、2012年4月4日,区人民政府召开“区九届政府第六次常务会议”,并于4月21日形成了会议纪要,纪要的第十二研究事项即“农资配送中心用地事宜”,原则同意将区供销社系统拆迁地块统一集中置换到城东港区,用于建设区农资配送中心。5月25日,区规划分局按要求核发了“露莎怒气农资配送中心项目《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载明用地面积为53亩,选址为城东港区沿江工业基地新港镇荷塘村。

6、2012年4月20日,区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成立区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成立专门的区领导小组,支持区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体系建设。

7、2012年10月22日,区常务副区长周小琳和分管副区长彭青松分别对区供销社《关于请求区财政配套安排“省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体系建设”2012项目建设资金的请示》做出批示,同意区供销社关于安排项目建设资金的请求。

8、2012年10月22日,区常务副区长周小琳和分管副区长彭青松分别对区供销社《关于请求区财政农资冬储借款的请示》做出批示,并安排区财政拨付了300万元农资冬储无息借款。

9、2012年10月25日,按照2012年部门预算安排,区财政拨付了50万元农资冬储贴息资金。

四、媒体宣传报道情况

区农资连锁配送网络升级改造项目,在为农服务、服务三农方面得到省级以上及省市多家媒体的相关报道,取得良好的社会口碑和声誉,社会影响甚好。报道情况具体如下:

1、2012年6月19日,《中华合作时报》对我区“获引导资金扶持,重建农资连锁经营网络”给予了报道。

2、2012年8月21日,《日报》对我区在构筑“放心农资”方面以标题“区放心农资覆盖乡镇”为题,进行报道。

第6篇:项目建设会议纪要范文

一、主要工作

1.农村能源建设,进展顺利

2.完成中央扩大内需新增沼气建设项目

根据中央要求,农村户用沼气、农村沼气乡村服务网点、农村沼气养殖小区和联户沼气项目及大中型沼气工程属于国家拉动内需新增的国家重点项目,2008年新增投资在今年4月底前全部完工。2009年新增投资要求在今年12月底前完成。时间紧、任务重,我局在省农业厅召开项目启动会后,已要求项目县全力投入到项目建设中,经过九个县区的奋力拼搏,我市共完成农村户用沼气池建设967口,其余的正抓紧时间建设。大中型沼气工程有3家已完工,有4家正在建设中。

3.完成了农作物秸秆资源调查与评价工作的培训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农作物秸秆资源调查与评价工作方案的通知》(农办科〔2009〕7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通知》(云政办发〔2009〕82号)要求及省农业厅的安排,为了更好地开展我市农作物秸秆资源调查与评价工作,确保我市技术人员能够正确掌握秸秆资源调查与评价方法,邀请了省农业厅有关领导和老师为我市业务技术人员分别对秸秆资源调查、评价工作方案、调查与评价方法、入户调查技巧、调查数据统计、数据处理及审核上报等工作作了认真、细致的讲解。

4.完成《滇池“十一五”防治规划》中农田径流控制项目方案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第153期会议纪要,明确我局负责滇池流域范围内农业污染防治工作及农田径流方面的污染防治工作。分工明确后,根据会议纪要的要求,我局已完成了《滇池流域农田径流污染控制示范工程实施方案》,已上报省农业厅和市政府办公厅六处。

5.起草《**市建设大中型沼气工程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为加强我市大中型沼气工程项目的管理,规范项目建设,确保建设质量和投资效益,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市大中型沼气工程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6.起草《**市沼气服务网点建设实施意见》(讨论稿)

随着农村能源户用沼气池建设规模的不断扩大,为巩固农村沼气建设成果,加强项目建后管理,确保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市农村沼气管理办法(试行)》起草了《农村沼气服务网点建设实施意见》(讨论稿)。

7.建立**市农业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

为进一步做好2008年节能减排目标责任现场评价考核,认真对照2008年目标责任书的任务分解,准备相关材料,迎接市节能减排领导小组的考核。

根据《**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市2009年节能目标任务的通知》(昆节减办发〔2009〕5号)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将2009年市农业局节能目标任务进行分解。

8.编制《**市农业节能减排规划》

**是**的省会城市,也是**唯一的特大型中心城市,为充分发挥省会城市对现代农业的带动作用,**市委、市政府提出把**打造成带动全省、辐射西南、沟通全国,面向东南亚和南亚的农产品信息流通中心、农产品精深加工中心、农业博览会展中心和农业科技研发推广中心。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实践活动中,**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业农村节能减排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部署,把农业农村节能减排作为统筹城乡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全面推进现代农业建设的基础工程。目前**的农业发展正处于现代农业的初级阶段,充分认识到农业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要性,将目前单纯追求高产的农业增长模式逐步转变为农业发展与社会、环境相协调的增长模式,最终实现发展生态农业的目标,就是要在农业农村工作中落实科学发展观。农业节能减排是促进农民增收的需要,是减轻资源和环境压力的需要,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需要,是滇池水污染治理的需要。

9.编制完成《“十二五”**市农村能源规划》

10.村容村貌整治工程

2009年,省级下达我市村容村貌项目村建议数50个,控制数60个。我市组织县区申报省级村容村貌项目57个,项目正在申报中。

11.农业污染源普查工作

按照**省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在省农业组和**市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市农业组已按照全国污染源普查办公室的有关要求完成了工作,数据上报及普查档案整理工作已通过省级质量验收,目前,现正在进行普查数据开发及撰写普查技术报告工作。

普查结果显示:

③滇池流域总氮的污染以工业及城镇生活为主,占总量的80%,农业生产及农村生活占20%;总磷的污染农业生产及农村生活占60%,工业和城镇生活占40%;化学需氧量(cod)由于城市污水去除率较高,农村污水几乎没有处理,农村生活比重占40%,农业生产占22%,工业和城镇生活占38%。农村生活污染应引起高度重视。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农业厅的正确领导下,我市上半年农村能源建设及农业环保工作虽然取得了可喜成绩,但也还存在着不少的困难和问题。一是农民增收难的问题依然不容忽视。农民家庭经济收入与发达地区比差距较大,县区与县区之间,乡镇与乡镇之间,农民现金收入和现金支出增长不平衡,自筹能力低;二是国家投入不足,农业农村基础设施薄弱,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低,影响沼气池的推广;三是科技支撑能力不强,缺少发展后劲。

三、下半年工作重点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三中全会、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委九届五次(扩大)会议提出的奋斗目标,坚持以“三化”化“三农”、“三化”带“三农”、“三化”服务“三农”的思路,“拼搏2009”,努力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扎实推进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现就下半年我处工作提出以下工作重点。

第7篇:项目建设会议纪要范文

一、评估主管部门

项目评估由教育部委托入选咨询机构实施。委托评估时,教育部下达《咨询评估委托书》,明确评估内容、评估重点和完成时限等要求;同时,提供项目建设单位报审文件(含项目建设学校决策校办公会会议纪要)、有资质单位编制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含项目招标方案)、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当地城市规划部门提供的建设项目规划意见、当地环保部门提供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意见等相关评估资料。

二、评估组织形式及专家要求

项目评估采用项目负责人制,由评估单位确定具有相应资格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负责项目评估全过程的组织、协调及评估报告的编制。

项目负责人根据建设项目的性质和规模成立由技术专家和经济专家组成的项目评估小组承担评估工作。评估小组的人数应根据建设项目的规模和技术复杂程度确定,一般大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应由7~9个人组成,中小型项目由5~7人组成,初步设计评估由5~11人组成。

评估小组应当由了解国家和行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法规,熟悉本行业的技术经济发展情况,并具备丰富的项目咨询和设计经验的专家组成,一般包括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空调、电气、管理、建筑经济等。评估专家须具有与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或项目设计专业人员同等或以上的专业职称或执业资格。如有必要,可聘请外单位专家参加评估小组。

入选咨询机构应按上述要求建立项目评估专家库,并报教育部发展规划司备案,咨询机构接受项目评估任务后原则上应在专家库中随机筛选专家组成项目评估小组。评估项目负责人及小组成员名单报教育部发展规划司审定后方可开展评估工作。

三、评估原则

1.评估工作应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科学、民主的原则。

2.评估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范、标准以及相关规则、

程序要求进行。

3.评估工作应遵守主管部门制定的纪律和守则。

4.评估结论应当科学、合理、真实、可靠。

5.评估人员应充分认识工作的重要性,从国家和学校事业发展的高度提出评估意见。

四、评估程序

1.由教育部向评估单位下达《咨询评估委托书》,由项目建设单位向评估单位提供相关评估资料。

2.评估单位依据项目特点确定项目评估负责人,组织相关专业人员成立项目评估小组,并报教育部发展规划司审定。

3.由评估项目负责人组织评估小组成员对所提交资料进行初审,审查评估所提交资料是否齐全、文件编制内容和深度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文件的要求。对不满足要求的子项或缺项,咨询或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对项目文本或资料应进行补充完善。对不具备评估条件的项目,应及时告知建设单位准备相关资料,并同时反馈给教育部发展规划司。

4.对符合评审条件的项目,由评估小组按照工作计划形成初步评估报告,并送下述评估会议与会人员会前审阅。

5.召开项目评估会议

各专业评估工作基本完成后必须召开评估会议,评估会议地点在建设单位。会议由项目评估负责人主持,参加人员一般包括项目咨询评估小组全体成员、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单位各专业人员、建设单位主管基建工作校领导及基建管理部门成员、主管部门负责人等相关人员。评估会议程序如下:

①建设单位介绍项目情况。

②项目咨询或设计单位对项目内容进行全面汇报。

③评估小组成员根据评估意见质疑,编制单位答疑。

④由项目评估负责人组织总结汇总各专业专家意见,提交编制单位及建设单位。

6.编制单位、建设单位两家协商,对专家提出的意见共同进行书面回复意见,并报送评估单位。

第8篇:项目建设会议纪要范文

一、完善重大项目联动协调机制

(一)实行分类推进机制。按照重大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将60项重大项目分为续建项目、新开工项目、前期项目和招商项目四大类,实行分类推进(具体分类情况见附件1)。续建项目抓好项目施工条件保障,切实营造出良好的外部建设环境;新开工项目抓好征地拆迁等工作,力争向建设单位提前交地;前期项目抓好各相关审批部门的对上协调,争取尽快完成各项手续办理;招商项目抓好与投资单位的跟踪对接,确保项目尽早签约落地。

(二)健全项目责任归责机制。全区赶超发展60项重大项目实行统分结合、责任关联的协调推进责任体系,由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专门班子统筹协调,牵头领导分工督导,综合部门衔接服务,主管部门全面负责,监管部门严格督查,协同部门全力配合。

(三)设立综合协调衔接机构。成立区重大项目协调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由区长常继红任组长,区委常委、副区长王雅伟任常务副组长,相关县级领导任副组长,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任成员,负责统筹协调督导项目重大事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区发改统计局,负责项目的综合协调与衔接等日常工作。

(四)建立联席会议周例会制度。区重大项目工作领导小组每周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听取重大项目进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重要问题,安排部署相关工作。联席会议由区重大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筹备。对项目的突发性、紧迫性问题,可临时召开协调会议研究解决。对处于招商阶段新洽谈对接的重大项目,同样实行周例会制度,具体按《市区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全区重大建设项目推进和重点招商引资项目落实工作周例会制度的通知》(惠政文〔〕10号)要求执行。

(五)落实区级领导牵头督导制度。分包60项重大项目的区级领导要每月不少于一次深入项目单位进行调研和督导,及时了解项目建设进度,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督促项目加快建设。

(六)建立项目专项责任班子。各项目主管部门要分项目建立专门的项目工作班子,并稳固主管领导、责任科室、主办人员,细化年度和阶段目标任务,完善考评奖惩等促进措施。各相关部门都要确定相应人员,全面负责联系对应的重大项目。

二、健全重大项目跟踪服务机制

(七)建立绿色通道制度。对重大项目实行特事特办、急事急办、限时办结制度,为项目审批及建设开通绿灯。项目建设过程中涉及的各部门,办结各种审批手续证照的时间,原则上要比常规办理时间压缩三分之一。涉及重大项目推进过程中的疑难事宜,相关部门须在3个工作日内给予明确答复。

(八)推行联审联批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重大项目工作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市人民政府市长办公会议纪要〔〕5号)要求,区联审联批办公室要根据省、市确定的联审联批对象和范围,筛选汇总各镇办、各部门需要审批办理的项目名单,对符合审批条件的,要及时上报市联审联批办公室或转交区直相关部门,专人跟踪、对口督办;各联审联批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对涉及重大项目的行政许可事项和资金拨付等,要开辟绿色通道,简化程序,立办快结,能当场办结的要当场办结,不能当场办结的要限时办结,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对手续不完备、资料不符合要求的,要在1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提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因职能分工需要上级审批的项目,应派专人对口衔接,驻地坐催。

(九)建立直通车制度。各职能部门和联系单位主要负责人要直接过问、亲自处理重大项目的申办事项,责成专人采取领办、帮办、代办等方式,通过现场咨询、前置服务、跟踪服务、预约服务等形式提高办理效率。对于难以解决或需多个部门配合的问题,实行区分管领导协调制,组织力量、集中攻关、限期解决。

(十)强化代办领办制度。对法律政策规定项目必备的登记备案审批等手续,属于进入农业高新区和河南经济开发区的重大项目,分别由两个产业园区的管委会负责全程代办;属于不入园区的重大招商项目,由区商务局负责全程代办;在建重大项目,由区行政审批中心全程代办。

(十一)实行行政效能投诉制度。重大项目推进过程中遇推诿扯皮等情况,项目单位可直接向区行政效能监察投诉中心投诉。投诉中心要在一个工作日内查清核实情况,迅速协调督促相关部门加紧研究解决,投诉和解决的情况要及时上报相关区领导。

三、强化重大项目落实推进机制

(十二)实行分工负责制度。区重大项目协调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拟定年度重大项目及其目标任务,做好总体督导、综合衔接等工作。区政府办公室、区行政效能监察投诉中心负责重大事项的督查督办。项目责任单位全面负责项目推进工作,及时报告项目进展动态及突出问题。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负责积极配合,落实相关工作任务。镇办负责协调解决辖区内重大项目的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及安置等问题,同时要加大工作力度,及时处理强装强卸、强买强卖、强揽工程、恶意阻工等破坏建设环境的行为,确保重大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项目建设单位对重大项目的资金落实、招标投标、建设进度、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等方面全面负责;对项目开工前的各项工作进行梳理,倒排工期,加快落实开工条件,并会同参建单位编制施工网络计划,合理调配人力、物力、财力,科学组织、精心管理,加快施工进度,确保项目按时开工、如期建成使用。各镇办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重大项目建设单位完成投资情况、建设进度、全年目标任务的督促检查。

(十三)完善政府财力保障机制。财政部门要研究如何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激励、扶持作用,进一步完善“一建投、五基金、五担保”的投融资体系,发挥天河建司的投融资平台作用。对市、区财政投资建设的城建项目和民生项目,要提前做好政府财力的保障,确保项目投资计划下达后能及时提供充足的资金,保证项目按进度要求顺利实施。

(十四)建立施工条件保障制度。项目建设单位要高度重视项目实施条件的筹备,主动衔接相关部门、单位,及早着手,前置工作,认真做好配合和开工条件的准备。对因建设施工条件不充分等限制项目推进的,牵头的县级领导应尽快专门协调,责成相关责任单位专案解决,采取针对性强的措施,确保项目尽快具备建设条件。

(十五)建立报告通报制度。每周五18:00前,项目责任单位必须向分管领导汇报当周项目进展情况及存在的突出问题,并按要求及时向重大项目协调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准确报送项目进展报表。区重大项目协调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全面汇总、核实重大项目进展情况,定期向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报告,并向相关部门通报。

四、严肃重大项目监察督查机制

(十六)建立跟踪监察制度。区政府办公室、区监察机关要切实抓好督查督办,对项目推进工作情况及区委区政府涉及项目推进建设事项的完成情况,进行逐项跟踪督查,及时通报结果。对久拖不办、推诿扯皮和工作不力的责任单位,要予以通报批评,并责成立即整改。

(十七)实行综合督导制度。区政府定期研究督导全区重大项目。项目牵头县级领导根据需要,带领相关部门负责人,及时到所联系重大项目责任单位全面督导项目进展情况、相关工作事项完成情况,对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督导要求,督促有效整改。

(十八)严格实施稽查制度。区发改部门按照相关法规政策,加强重大项目稽查,严格稽查项目单位贯彻执行法规政策、建设程序、投资计划、资金使用、建设管理等事项,认真提出稽查报告,督促项目单位及相关部门及时纠正处理违规问题。

第9篇:项目建设会议纪要范文

第一章投资促进领导小组会议制度

第二条县投资促进领导小组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在每季度首月第一个星期召开。

第三条会议由投资促进领导小组组长或组长委托常务副组长主持召开。

第四条参加会议的人员为县投资促进领导小组成员、投资促进办及投资促进中心负责人、县督查考核办负责人、议题涉及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与议题有关的投资方代表。

第五条会议的主要内容:

(一)通报招商引资工作情况,分析全县招商引资工作形势;

(二)听取各招商团工作汇报及下一阶段工作计划;

(三)安排部署下阶段全县招商引资工作;

(四)研究重大项目策划、储备、推介和落地过程中的有关重大问题;

(五)通报投资企业生产发展情况,研究解决企业生产发展中面临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六)提请投资促进领导小组研究解决的其他重大问题。

第六条县投资促进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投资促进办)负责收集需要上会研究审议的议题,并提前3天拟制会议方案送主持人审定。涉及多个部门的议题,会前应广泛征集并取得一致意见。

第七条县投资促进领导小组会议应形成会议纪要。

第二章投资促进办公室主任会议制度

第八条县投资促进办主任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在当月最后一个星期召开,具体时间由县投资促进办公室。

第九条会议由县投资促进办主任或委托副主任主持召开。

第十条参加会议的人员为县投资促进办成员、县投资促进中心全体工作人员。

第十一条会议的主要内容:

(一)总结当月招商引资工作情况,分析招商引资工作形势;

(二)安排部署下阶段招商引资工作;

(三)研究审议投资促进领导小组会议相关事宜,包括会议方案、研究议题、会议材料等;

(四)审定招商引资现场办公会议相关事宜;

(五)研究解决县投资促进办和县投资促进中心内部运行管理的有关问题;

(六)需要研究解决的其他问题。

第十二条县投资促进办主任会议由县投资促进办公室负责筹备。

第三章招商引资现场办公会议制度

第十三条引资项目牵头单位应加强项目建设的跟踪服务,及时向县投资促进办报告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到新投资企业在申办期、建设期、生产期遇到需协调两个以上部门解决的重大问题和困难,可向县投资促进办反映。

县投资促进办根据牵头单位或投资企业反映的情况,拟订现场办公会议方案,报经相关县级责任领导同意,召开现场办公会议。

第十四条现场办公会议的主要内容:

(一)现场研究解决引资项目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二)现场督促检查引资项目推进情况;

(三)现场督促检查引资项目牵头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的服务情况;

(四)现场安排部署下一阶段的项目建设工作。

第十五条投资总额在5000万元以上(含5000万元)的投资项目,其现场办公会由县投资促进领导小组组长主持。投资总额在5000万元以下的投资项目,其现场办公会由各招商团团长主持。

各乡镇街道招商团不得单独主持召开现场办公会。

第十六条现场办公会议由下列人员参加:

(一)会议召集人;

(二)引资项目牵头单位负责人;

(三)县督查考核办和县投资促进办负责人;

(四)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

(五)引资项目所在地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

(六)县投资促进中心负责人;

(七)投资企业负责人。

第十七条现场办公会议应形成会议纪要,明确解决问题的限期。

第四章并联审批与跟踪落实制度

第十八条对招商引资项目,由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负责实施并联审批,实行“一次告知”和“限时办结”,即一次性告知办理审批手续所需材料、程序等,属县级审批权限的事项办理时限原则上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特殊情况下经批准可以延长25个工作日。

第十九条投资者可委托相关职能部门代办审批手续。县属部门对代办事项实行“首接负责制”,帮助投资者全程免费办理行政审批手续。

第二十条县投资促进办负责对投资项目进行跟踪服务,努力促成项目落地生根。主要内容有:

(一)为投资者提供项目推介、政策咨询及相关资料等方面的服务;

(二)协商谈判,促成投资项目早日签约;

(三)指导或协助投资者准备项目审批材料,办理项目审批手续;

(四)及时收集反映项目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促成项目尽快建成投产。

第二十一条对重大投资项目,实行一名县级领导牵头联系、一个单位牵头负责、相关部门配合的项目跟踪服务、一抓到底的责任制。

第二十二条重大投资项目的牵头负责单位应制定从正式协议签订、审批手续办理、项目动工建设到项目建成投产全过程的推进计划、重点任务和工作要求,分解落实到相关配合单位。

第五章招商信息和情况通报制度

第二十三条县投资促进办负责全县招商信息的收集和招商引资工作进展情况通报。

第二十四条县投资促进办安排专人负责招商线索收集整理,并及时向各招商组团报告相关线索信息。各招商组团根据线索信息负责与目标投资方联系、沟通、协商,邀请其来考察。

第二十五条各招商团和招商引资责任单位应确定专人作为招商信息联络员,负责本团和本单位招商引资信息的收集和上报工作,接受县投促办的业务指导。

第二十六条实行招商信息月报制,信息联络员在每月25日前将当月招商项目策划包装、招商引资工作进展、项目资金到位、项目开工建设等信息报县投资促进办。

第二十七条县投资促进办定期收集汇总全县招商引资进展情况,每季度通报一次。

第二十八条县投资促进办编印《县招商引资工作简讯》简报,及时反映全县招商引资工作情况。

第六章项目策划与储备制度

第二十九条组建招商引资专家顾问团或投资信息研究组,定期收集分析各行业投资动态,研究招商引资项目策划方向和点子,评估各招商组团的项目策划意向及点子。

第三十条各招商组团根据招商引资专家顾问团或投资信息研究组的意见及评估结果,编制项目预可研报告。策划包装招商项目时,应优先策划包装促进产业升级、提升城市形象、壮大经济实力的大项目。

第三十一条策划项目经招商组团讨论确定及团长签字同意后,由各招商组团信息联络员在每月25日前报县投资促进办。

第三十二条建立招商引资项目库,由县投资促进办负责招商项目的分类整理和更新。更新项目投资额在5000万元及以上的,应提交县投资促进领导小组会议审定。

第三十三条经县投资促进领导小组审议确定的新策划编制项目,由县财政给予策划编制单位一定数额的工作经费。

第三十四条招商引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由县财政另行制定。

第三十五条县投资促进办负责制定招商项目推介目录,通过网络等手段向社会。推介目录原则上每季度更新一次。

第三十六条县投资促进办应组织相关组团参加市内外重大节展会开展招商活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筹备举办招商项目推介活动或委托中介招商,重点推介优势项目。

第七章督查考核与奖励制度

第三十七条县督查考核办会同县投资促进办督查督办招商引资工作进展情况。督查对象为各招商组团及相关职能部门。

第三十八条督查督办的重点内容:

(一)执行县委、县政府关于招商引资的决定、措施、制度的情况;

(二)执行促进投资优惠政策的情况;

(三)县投资促进领导小组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

(四)现场办公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

(五)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推进落地情况;

(六)其他相关事项。

第三十九条将招商引资工作纳入全县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具体的考核办法由县督查考核办会同县投资促进办制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