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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区创卫办关于印发(城区创建省级卫生城市指标任务分解及评分标准表)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社区结合文件精神和实际情况积极准备,克服困难,认真落实,圆满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现将目标的完成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进展情况
为确保城区创建省级卫生城市第一次自查(以下简称“卫生城市自查”)工作的顺利实施,社区成立了“卫生城市自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社区党工委书记佘艮华担任,副组长由社区党工委副书记戴汉山担任,成员由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负责统一指挥和协调“卫生城市自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领导小组将“卫生城市自查”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单位,企事业单位建立和实施了工作责任制,明确职责,做到了有部署、有检查、有考核、有奖惩。领导小组结合社区实际情况制定了卫生管理制度,有专门的社区人员和兼职人员,制定了年度爱国卫生工作计划,同时把爱国卫生健康教育工作纳入了社区目标管理,实行同计划、同部署、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的“五同时”的管理措施。
社区做好宣传动员,积极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利用各种会议、宣传标语、板报、文艺节目以及印发宣传小册子等形式向居民宣传爱国卫生,同时深入到辖区的建筑工地进行《食品卫生法》、《传染病防治法》等集中宣传活动共6次,发放宣传资料600余份、宣传册30余本、健康知识壁画80余份。此外,社区各小组结合实际开展了一系列的爱国卫生宣传活动,如成立文明劝导员队伍、志愿者宣传队队伍,开展了各种工作。
大力开展形式多样、适合不同人群的健康教育活动(如:义诊、宣传栏、发放健康教育宣传资料、放电影及录像等)。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效果。社区服务中心利用每一个环节,不失时机地向群众宣传爱国卫生方针和政策。大力开展群众性的“禁烟”活动,利用咨询活动和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向群众宣传吸烟的危害,并在公共场所设置禁烟标志,还做到了辖区内无烟草广告。
社区内学校将健康教育课纳入教学计划,全部开设健康教育课,通过多种形式的活动,让学生能够掌握基本的健康和卫生防病知识,并形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社区成立了环境整治督查小组、保洁队伍、志愿者和文明劝导员。落实了人力、物力、财力,制定了工作计划和整治方案。社区和单位卫生状况良好,在社区服务中心门口建有健康教育专栏,定期更换宣传内容。
社区范围内的企业、事业单位、餐饮店铺,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开展了药物灭鼠、灭蟑螂、灭蝇工作;二是做好灭鼠、灭蟑螂、灭蝇的宣传工作,广泛张贴灭鼠、灭蟑螂宣传资料。三是严格执行市创卫办的要求,正确投放鼠药,清除室内外卫生死角,堵塞鼠洞,断绝鼠粮,完善防鼠设施。今年全年开展两次鼠药发放共发放鼠药416公斤、发放灭蟑螂药1060盒。使“四害”孽生地得到有效控制,确保除“四害”工作达到市创卫办的标准。
二、存在的问题
(一)、社区处于城乡结合部,卫生设施设立不够完善、环卫人员人手不够,在处理生活垃圾过程中有一定的堆积;社区内务农人口比例过大,庭院绿化美化不是很完善,望市创卫办可以根据社区实际情况酌情处理。
(二)、市移动公司建成后一直无门前四包,每年社区在进行卫生大扫除时,社区每次代其清理门前垃圾。今年市移动公司门口又多了一大土堆,社区无法代其处理,社区相关领导多次与市移动公司相关领导协商,均不见成效,望区有关部门可以协调解决这个“老大难”问题。
(三)、社区内部分单位在城区多个社区都有上级单位,在统一购买灭四害药物时存在上级单位代其在其他社区购买(如:市血防所和移动公司都是其上级单位代其购买)。望区去创卫办可以根据这一实际情况调整社区购买灭四害药量。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通过各项爱国卫生活动宣传,辖区卫生明显改善,我们将在明年继续加大爱国卫生的宣传力度克服一切困难,确保辖区卫生达标,确保我市创建省级卫生城市工作顺利开展。
为顺利通过省级卫生城市复评和国家卫生城市创建省级调研,根据慈党办〔2009〕44号文件《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2009年开展省级卫生城市复评和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现就我街道开展2009年省级卫生城市复评和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以提高广大市民的文明卫生素质和我市爱国卫生水平为目标,以完善城市功能、优化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品位、塑造城市形象、提高文明卫生程度为着力点,充分发动群众,紧紧依靠群众,确保省级卫生城市复评和国家卫生城市创建省级调研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二、工作目标
力争2009年6月前通过*市、省爱卫会对我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调研初审。2009年7-8月迎接省级卫生城市复评,9-12月迎接全国爱卫会暗访调研,力争2010年创建成为国家卫生城市。
三、主要任务
1、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健全,并进一步落实街道及社区(村)从事爱国卫生工作的专(兼)职人员的工作职责。
2、健康教育深入开展,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提高健康知识的知晓率。
3、市容环境卫生良好,达到《城市容貌标准》要求,建成区清扫制度及河道、湖泊水面保洁制度健全,生活垃圾及粪便无害化处理达到要求,生活垃圾中转站、公共厕所等环卫设施符合《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要求,农副产品市场管理规范。
4、食品卫生监督有力,全面实施食品卫生量化分组管理,落实机关、学校等单位食堂和建筑工地食堂的制度化管理,取缔无证照的食品加工摊点。
5、传染病防治有力,实行计划免疫制度,建立流动人口计划免疫管理办法,重大疾病控制近期完成国家规划要求。
6、病媒生物防制有力,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使病媒生物控制达到全国爱卫会规定的标准。
7、社区和单位卫生职责落实,有健全的卫生管理组织和卫生管理制度,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作用发挥较好。
8、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卫生状况良好,做到有人员、有制度、有设施、有措施,环境卫生整洁,路面平整,并建立卫生宣传栏。
9、提高民意测验满意率
提高市民对省级卫生城市复评和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满意度,设置举报电话,接受市民投诉,及时处置举报投诉事件。
10、完善创卫相关资料
结合单位档案管理,做好创卫资料的整理收集工作,提高创卫资料质量档次。创卫资料要能够直观地反映创建工作过程以及日常管理工作的概况,全面展示我市创卫工作水平。
四、工作步骤
(一)对照自评阶段(2009年3月份)。摸清工作底子,各责任单位要根据标准,做好对照自评工作,明确职责范围内相关指标是否达标,分析未能达标原因,初步设计达标时间。
(二)组织发动阶段(2009年4月份)。各责任单位要健全本部门及下属单位的爱国卫生组织,建立迎检复评组织,落实人员;通过各种途径、手段、方法进行广泛宣传动员;全面查找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制定迎检复评活动实施方案。
(三)全面提高阶段(2009年5月份)。一是组织开展各项整治活动,提升管理水平。二是整理完善各类档案资料和汇报材料。三是及时组织撰写本部门单位的创卫专项报告、创卫工作总结及现阶段迎检复评工作的信息动态。四是各责任单位(部门)要对照《2009年古塘街道迎接省级卫生城市复评和国家卫生城市创建省级调研职责任务分解表》(附件1)抓实、抓好、抓细各项工作。
(四)巩固提高阶段(2009年6月份)。进一步整治薄弱环节,查遗补漏,落实措施,迎接省、市爱卫会指导初审。根据上级爱卫会检查所提出的意见进行整改,特别要从长效管理机制入手,切实落实长效措施,培育和树立精品亮点,以较高标准迎接省爱卫会的复评。
(五)省级复评阶段(2009年7月至8月份)主要是迎接省爱卫会对我市省级卫生城市复评,全方位开展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各个项目的查漏补缺、整改提高。
(六)国家卫生城市暗访迎检阶段。(2009年9月至12月份)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国家卫生城市创建长效管理措施,迎接全国爱卫办对我市创建工作的暗访、调研。
五、保障措施
(一)健全组织,加强领导
成立由街道办事处主任姚金环同志任组长的街道迎接省级卫生城市复评和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省级卫生城市复评和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的策划指导、组织协调、督查考核、分析综合等事项,同时设立爱国卫生组织管理组、健康教育组、市容环境卫生组、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组、食品卫生组、病媒微生物防制组、信息资料统计组和督导组等九个专业小组(附件2),整合创建力量,形成创建合力。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一是抓计划,促落实。根据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统一部署,各职能部门分项建立迎检工作计划和目标责任制,把本部门的各项指标和任务逐项分解,实施目标管理责任制,分阶段进行专项部署、落实、考核。
二是抓发动,促声势。结合省卫生强市创建、省级卫生城市复评和国家卫生城市创建省级调研工作,制订综合宣传方案,通过多种新闻媒体大张旗鼓地进行创卫宣传,形成浓厚的迎检氛围,提高市民的参与意识、卫生意识和健康意识。
三是抓督查,促提高。把督查工作作为推进工作落实的有力抓手,促进各项工作任务和薄弱环节的整改落实。开展舆论和社会监督,加大媒体曝光力度,争取群众参与和监督。
序 言
为进一步推进建筑工地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59-2011)、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规范》(DB33/1116-2015)等规定并结合我市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相关文件要求,编制了《瑞安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指南》,从工具化、定型化、规范化角度指导我市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
本书由瑞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编制,按照施工进程共分四部分:一、开工准备阶段;二、基础施工阶段;三、主体施工阶段;四、装修和附属阶段。主要内容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扬尘和排水治理、制度建设、主体行为等方面,从企业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的主要内容入手,详细规定了各个主要环节的安全生产管理要求。
由于时间仓促,不足之处,望提出宝贵意见,以便进一步修订完善。
一 开工准备阶段 开工踏勘阶段检查的主要内容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扬尘和排水治理4制度建设四个方面。
(一)安全生产
施工用电:
1、编制现场施工(临时)用电专项方案,经总监审核通过并按方案设置。
2、施工场地内如有外电,需移除;
场地内桩机、塔吊与架空线路安全距离符合下表要求;
电压(KV)
<1
10
35
110
220
330
500
距离
(m)
垂直方向
1.5
3.0
4.0
5.0
6.0
7.0
8.5
水平方向
1.5
2.0
3.5
4.0
6.0
7.0
8.5
在建工程(含脚手架)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之间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应符合下表要求:
外电线路电压等级(KV)
<1
1~10
35~110
220
330~500
最小安全操作距离(m)
4.0
6.0
8.0
10
15
3、施工用电设置做到“三级配电三级保护”,三级配电分箱设置符合要求,配电箱内电器设备参数匹配且完好。
4、总配电室结构应达到防火等级要求,配电室门材质符合防火等级要求且应朝外开启;室内应设置消防沙堆、灭火器(配备月检查卡)、铁锹、通风窗(配备铁丝网)、应急灯、总用电平面图、用电系统图、地面铺设绝缘材料、防鼠措施,配电柜四周需有操作空间。
5、配电箱设置符合要求,动力开关箱和照明开关箱分设,配电箱已设标识并编号。
6、配电箱有防雨设施,电缆线有过路保护、埋设或架空敷设符合要求。
7、配电箱的接线、进出保护、PE线连接等符合要求,重复接地设置符合要求,配电箱门接地跨接符合要求,开关箱必须执行“一机一闸一箱一漏”规定。
消防安全:
8、工地内应配备消防设施,并按要求在场地内设置消防及安全警示标志。
9、配电房、食堂、厨房、宿舍等重点防火部位按规定配备灭火器。
10、在合理位置设置电瓶车专用集中停放区、充电区,实行专人管理。
施工场地:
11、现场需设立水泥(砂浆)罐的,应提品合格证(罐体容量不得超过30吨)、基础设计图纸、安装后的建设施工监理及水泥(砂浆)供应商四方主体验收合格记录。
12、泥浆池按规范砌设,临边防护及防渗漏措施符合要求。
13、桩机应建立桩机档案,粘贴桩机编码并经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在有效期内),施工企业验收合格挂牌。
(二)文明施工
施工场地:
1、设置工地大门、企业标志、五牌二图(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防火责任)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施工现场平面图、施工现场消防平面布置图),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设置门卫室和施工人员实名制通道,建筑面积超过10000㎡的工程,应设置视频监控和实名考勤设备,并按规定接入温州市“智慧安监”系统。
2、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围挡材料应采用选用砌体和彩钢夹心板、装配式钢板、铝板等硬质材料(建议同一区域内采用统一材料),市区主要路段工地围挡高度不得小于2.5m,一般路段围挡高度不得小于1.8m,围墙上粘贴公益广告(面积达到公建项目占比不低于50%,房开项目占比不低于30%,公益广告内容规范,必须要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国梦、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等创文创卫内容)。
3、施工现场的施工区域、办公区域和生活区域宜分开设置。施工区域与办公、生活区域应采取安全隔离措施,并应设置相应标识。
4、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应设置交通疏导告示、行人绕行提示、文明施工用语等标志。临时改道应设置导向、减速设施及标志线。
办公、生活区:
5、办公、生活区的临时设施搭设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彩钢房材质应有出厂合格证,彩钢房二层悬挑走廊下部应设置加固立柱,二层疏散楼梯设置应符合消防要求。
6、办公、生活区应设置密闭式垃圾站(箱、桶)和排污系统。
7、办公区应设置民工学校、党员活动室、医护室(内配血压计、酒精测量仪、耳温枪,并建立工人健康档案)。
8、生活区应设置宿舍、食堂、厨房、厕所、淋浴室等设施。
9、宿舍内床铺不得采用通铺,每间宿舍应单独安装限流器和漏电保护器。
10、食堂贴面砖及防滑地砖,整洁卫生;病媒生物防治措施到位,有完善齐全的防“四害”设施;工作人员有健康证,卫生制度齐全并上墙,醒目位置贴有“禁止吸烟”标识。
11、厨房宜采用砖砌结构,且不得与宿舍混合设置,厨房内使用明火炉灶的必须设置独立的燃气罐存放间。
12、厕所不得为通槽式,应设置防蝇帘、纱窗、灭蚊灯等设施。
13、淋浴室应贴面砖及防滑地砖,实行专人管理、及时清扫,保持整洁,有灭蚊蝇和防止蚊蝇孳生措施。
(三)扬尘和排水
1、施工现场应做到100%围挡、沙土100%覆盖、施工道路100%硬化、出入车辆要100%冲洗。
2、现场道路与出入口必须采用砼硬化处理,并保持整洁,且砼强度、厚度能满足日常使用要求。
3、工地出入口处设置至少三级沉淀池、排水沟,并严格执行出入车辆冲洗制度。
4、施工围墙应安装喷淋降尘设备,并配备雾炮机;占地面积超过5000平方米的,应按规定安装PM2.5检测设备,并接入温州市“智慧安监”系统。
5、非管桩的桩基工程应签订泥浆外运合同。
6、现场有水泥罐的,必须按要求搭设防止扬尘的防护棚。
(四)制度建设
1、按规定分别在主要出入口或者其他显眼位置设置民工维权公示牌、危大工程公示牌、扬尘控制措施公示牌。
2、“无欠薪”六项制度上墙(工资保证金制度、维权牌公示制度、分账管理制度、银行制度、实名制管理制度、按月足额发放制度);应签订银行协议书。
3、按规定已支付缴纳安全文明措施费、已购买工伤保险。
4、建立实施电焊、气割作业等动火审批、消防检查制度(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应急预案及演练落实情况、消防管理制度、义务消防队、消防检查制度)。
5、办公室、会议室等场所应布置企业管理制度、员工岗位责任制度等图牌。
6、制定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工作方案、制定应急预案、建立扬尘治理机构,明确责任部门和人员,建立扬尘管理台账。
二 基础施工阶段
基础施工阶段检查的主要内容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扬尘和排水治理、主体行为四个方面。
(一)安全生产
深基坑:
1、任何高差大于2米的部位临边应采取防护措施。临边防护应在 1.2m、0.6m 高处及底部设置三道防护栏杆。
2、基坑内作业人员上下专用梯道应按专项方案搭设。
3、基坑应进行分层开挖,每层挖土的深度不应大于1.5米,不得超挖。
4、深基坑2倍挖深范围内不得设置宿舍、办公楼。
5、现场材料堆场布置应按基坑专项施工方案的要求布置,不得超载。
施工设备:
6、桩机应做好垂直度监测,并具备防倾覆措施,潮湿环境里使用的电线、电缆应做好防漏电措施。
7、塔吊的安装、检测、维保应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单位,在“智慧安监”系统进行安装告知后,在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的旁站见证,由安装人员执证上岗进行安装。
8、塔吊应在取得《起重机械使用登记手续》后方可投入使用。
9、使用单位应对已投入使用的塔吊及其安全保护装置、吊具、索具等进行经常性和定期(每月至少一次)的检查、维护和保养,塔吊的司机、司索信号工必须要执证上岗。
高支模:
10、模板支撑架高度不小于4m时,柱、墙板与梁板混凝土应分二次浇筑,且柱、墙板混凝土达到设计强度75%以上,方可浇筑梁板混凝土。
11、立杆必须按进入工地批次进行抽样检测,合格后方可搭设支模架脚手架,现场搭设时,应做好防护措施。
12、模板支撑架的立杆支撑点要牢固、平整,不得支撑在软土上。
消防安全:
13、宿舍内不得存在使用大功率电器、煤气灶等现象。
14、定期对灭火器进行检查并记录。
15、对电瓶车集中充电实行专人管理,严禁在办公室或宿舍门口充电;
16、施工现场应单独设置易燃易爆危险品仓库,配备专用消防器材,并有专人负责;
(二)文明施工
施工场地:
1、建筑材料、构件、设备、机具等按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的要求分门别类进行存放,材料堆放处的地面采用砼硬化处理,防护搭设要美观、封闭,并设置统一的标识牌。
办公生活区:
2、临时设施齐全、整洁、卫生,无小广告乱张贴现象;办公区和生活区应设置密闭式垃圾容器,生活垃圾要分类投放;建立卫生责任制,设卫生保洁员,每天定期清运,确保现场无积水和卫生死角。
3、宿舍实行统一管理,宿舍人员信息上墙制度落实到位,宿舍内整洁有序,防暑降温设备以及疏散楼梯设置符合要求。
4、职工宿舍、食堂、厕所等临时设施应定期做好消杀工作。
(三)扬尘和排水
1、施工现场应建立洒水清扫制度或雾化降尘措施,宜在施工现场场区道路沿线安装喷淋降尘系统控制施工扬尘,并有专人负责,要定时开启。
2、未施工区域的土方、未能及时外运的土方、垃圾、粉尘类的建筑材料(如:水泥等)和其他易飞扬的颗粒建筑材料必须密闭存放,不能密闭存放的应做到100%覆盖,严禁露天放置。
3、土方开挖和支撑体系拆除时,应及时开启可移动的喷淋设备(如:雾炮机、塔吊喷淋等)达到降尘效果。
4、施工现场出入口配备车辆冲洗设施,并落实冲洗制度;出入车辆应100%冲洗。
(四)主体行为
1、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应组织相关人员编制基坑工程、支模架的搭设、塔吊的安装等专项施工方案,报送企业技术负责人审定;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通过后,报送建设单位同意后,方可实施。
2、开挖深度不小于4米的基坑工程、搭设高度大于4米的支模架工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第三方监测单位应分别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监理细则和监测方案,经专家论证通过后,方可实施。
3、基坑工程、支模架工程实施前,应向相关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形成书面记录。
4、基坑工程支护体系完成后,应由五方主体签署基坑支护子分部验收合格意见,由总监签署开挖令后,方可开挖;模板支撑架的支撑体系完成后,应组织验收,并由总监签署准浇令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5、基坑施工时,施工单位应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第三方单位按照专项方案的要求进行观测,并严格实施一日一报的快报制度。
6、深基坑施工时,位移大于预设警戒值后,施工、监理、设计应严格按《瑞安市深基坑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紧急处置后,方可继续施工。
7、基坑的支护体系施工、开挖期间和塔吊的安装、检测、维保期间,监理人员、施工安全员要进行全过程旁站,并形成旁站记录。
8、现场专职安全员应每日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巡查,对现场工人的健康、酒后上岗等进行专项管理,并形成台账。
9、项目部应每周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安全检查,查到的安全隐患应及时整改到位。
10、企业应严格领导带班检查制度,每月对项目现场进行检查,检查记录、整改落实应闭环。
11、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分别要对进场设备、机具进行报验,签认,不得使用淘汰的设备、机具。
12、严格落实三级安全教育制度,项目部人员及作业人员每年至少应参加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13、结合季节特点,做好作业人员的饮食卫生和防暑降温、防寒保暖、防煤气中毒、防疫、职业病防治等工作,并建立工作台账。
三 主体施工阶段
主体施工阶段检查的主要内容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扬尘和排水治理、主体行为四个方面。
(一)安全生产
施工设备:
1、起重机械的安装、检测、维保、拆除应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单位,在“智慧安监”系统进行安装告知后,在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的旁站见证,由安装人员执证上岗进行安装。
2、起重机械安装好通过验收后,应在一个月内申请办理《起重机械使用登记手续》后方可投入使用。
3、使用单位应对已投入使用的起重机械及其安全保护装置、吊具、索具等进行经常性和定期(每月至少一次)的检查、维护和保养,塔吊的司机、司索信号、施工电梯、物料提升机的司机必须要执证上岗。
4、起重机械在达到最终使用高度(即其附着的主体结构结顶)后必须进行再次检测,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5、起重机械与架空线路安全距离符合规范要求。
6、物料提升机的安装高度不得超过30米,严禁施工现场两个单体工程共用一台物料提升机。
7、物料提升机操控室应单独设置,应符合消防要求,视野良好,且结构安全,严禁一人同时操控两台物料提升机。
支模架:
8、模板支撑架和外脚手架应按方案搭设,基础应夯实、硬化,立杆支撑点要牢固、平整。
9、模板支撑架高度不小于4m时,柱、墙板与梁板混凝土应分二次浇筑,且柱、墙板混凝土达到设计强度75%以上,方可浇筑梁板混凝土。
10、模板支撑架和脚手架立杆底部必须设置纵、横向扫地杆。扫地杆距钢管底端不大于 200mm。
外脚手架:
11、外脚手架应高于作业面1.5m。
12、连墙件应采用刚性连接;连墙件间距应水平方向每3跨必须设置一道,垂直方向每层必须设置一道,建筑物转角两侧第一道立杆必须设置。
13、悬挑脚手架的悬挑层数不应超过4层,且总高度不得超过18m。
14、悬挑梁必须采用双轴对称截面的型钢,钢梁截面高度不小于160mm,钢梁锚固应采用螺栓钢压板等定型化锚固方式,锚固点不得少于3处,后端设置2处,前端设置1处。
15、悬挑梁的卸载钢丝绳应采用预埋U型圆钢拉环与在建主体结构连接,且每个U型圆钢拉环不得连接多条钢丝绳。
16、脚手架与主体结构之间的间隙每四步需设置一道隔离封闭到位,悬挑架第一挑底部应用硬质材料隔离封闭;外脚手架脚手片应每步满铺到位,不留空隙,且应4角绑扎牢固。
17、脚手架外侧应挂设密目式安全网,应牢固、严密、整洁,且应无破损。
高处作业:
18、施工现场搭设外架或在高处作业时应系安全带,安全带应做到高挂低用,挂在牢固可靠处。
19、任何高差大于2米的部位临边应采取防护措施。临边防护应在 1.2m、0.6m 高处及底部设置三道防护栏杆。
20、电梯井内应层层设置水平防护,电梯井口应采用不低于1.8m的定型化防护门,并设置180mm踢脚板。
21、楼层预留洞口应按规定覆盖并固定。洞口尺寸不小于500MM,均应设置防护措施。
22、建筑物周边防坠半径内,均应设置隔离防护措施,现场安全员要实时巡查;
坠落半径(R)分别为:当坠落物高度为2~5m 时,R为3m;当坠落物高度为5~15m时,R为4m;当坠落物高度为15~30m时,R为5m;当坠落物高度大于30m时,R为6m。
消防安全
23、定期对灭火器进行检查并记录。
24、建筑高度大于24m或单体体积超过30000㎡的在建工程,应设置临时消防给水系统。
25、施工现场应单独设置易燃易爆危险品仓库,配备专用消防器材,并有专人负责。
26、宿舍内不得存在使用大功率电器、煤气灶等现象。
27、对电瓶车集中充电实行专人管理,严禁在办公室或宿舍门口充电。
(二)文明施工
施工场地:
1、建筑材料、构件、设备、机具等按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的要求分门别类进行存放,材料堆放处的地面采用砼硬化处理,防护搭设要美观、封闭,并设置统一的标识牌。
办公生活区:
2、临时设施齐全、整洁、卫生,无小广告乱张贴现象;办公区和生活区应设置密闭式垃圾容器,生活垃圾要分类投放;建立卫生责任制,设卫生保洁员,每天定期清运,确保现场无积水和卫生死角
3、宿舍实行统一管理,宿舍人员信息上墙制度落实到位,宿舍内整洁有序,有防暑降温设备。
4、职工宿舍、食堂、厕所等临时设施应定期做好消杀工作。
(三)扬尘和排水
1、施工现场应建立洒水清扫制度或雾化降尘措施,宜在施工现场场区道路沿线安装喷淋降尘系统控制施工扬尘,并有专人负责,要定时开启。
2、施工现场的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的颗粒建筑材料必须密闭存放,不能密闭存放的应做到100%覆盖,严禁露天放置。
3、现场有砂浆搅拌的,搅拌机必须搭设防止扬尘的封闭式防护棚。
4、现场进行易扬尘作业时应采取100%“湿作业”。
5、外脚手架工程施工至第一层悬挑架时,应在悬挑架处设置喷淋设备增强降尘效果。
6、施工现场出入口配备车辆冲洗设施,并落实冲洗制度;出入车辆应100%冲洗。
7、建筑垃圾应通过封闭式临时专用管道或容器运送至地面,严禁高空倾倒、抛洒建筑垃圾;场地内建筑垃圾应集中堆放、及时清运,未能及时清运的必须采取覆盖防尘措施。
(四)主体行为
1、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应组织相关人员编制支模架、起重机械的安装、顶升、拆卸以及外脚手架和卸料平台搭设的专项施工方案,报送企业技术负责人审定;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通过后,报送建设单位同意后,方可实施。
2、搭设高度大于4米的支模架工程、搭设高度50米以上、分段悬挑高度20米以上的外脚手架工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分别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监理细则,经专家论证通过后,方可实施。
3、钢管扣件必须按进入工地批次进行抽样检测,合格后方可搭设支模架脚手架,现场搭设时,应做好防护措施。
4、起重机械的安装、顶升、拆卸以及支模架、外脚手架、卸料平台搭设实施前,应向相关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形成书面记录。
5、支模架、外脚手架、卸料平台体系完成后,应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6、起重机械的安装、检测、维保、拆卸期间,监理人员、施工安全员要进行全过程旁站监督,并形成旁站监督记录。
7、现场专职安全员应每日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巡查,对现场工人的健康、酒后上岗等进行专项管理,并形成台账。
8、项目部应每周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安全检查,查到的安全隐患应及时整改到位。
9、企业应严格领导带班检查制度,每月对项目现场进行检查,检查记录、整改落实应闭环。
10、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分别要对进场设备、机具进行报验,签认,不得使用淘汰的设备、机具。
11、严格落实三级安全教育制度,项目部人员及作业人员每年至少应参加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12、结合季节特点,做好作业人员的饮食卫生和防暑降温、防寒保暖、防煤气中毒、防疫、职业病防治等工作,并建立工作台账。
四 装修和附属阶段
装修和附属阶段检查的主要内容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扬尘和排水治理、主体行为四个方面。
(一)安全生产
施工设备:
1、起重机械的检测、维保、拆除应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单位,在“智慧安监”系统进行拆卸告知后,在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的旁站见证,由安装人员执证上岗进行拆卸。
2、使用单位应对已投入使用的起重机械及其安全保护装置、吊具、索具等进行经常性和定期(每月至少一次)的检查、维护和保养,塔吊的司机、司索信号、施工电梯、物料提升机的司机必须要执证上岗。
3、起重机械与架空线路安全距离符合规范要求。
4、物料提升机的安装高度不得超过30米,严禁施工现场两个单体工程共用一台物料提升机。
5、物料提升机操控室应单独设置,应符合消防要求,视野良好,且结构安全,严禁一人同时操控两台物料提升机。
高处作业:
6、任何高差大于2米的部位临边应采取防护措施。临边防护应在 1.2m、0.6m 高处及底部设置三道防护栏杆。
7、电梯井内应层层设置水平防护,电梯井口应采用不低于1.8m的定型化防护门,并设置180mm踢脚板。
8、楼层预留洞口应按规定覆盖并固定。洞口尺寸不小于500MM,均应设置防护措施。
9、建筑物周边防坠半径内,均应设置隔离防护措施,现场安全员要实时巡查;
坠落半径(R)分别为:当坠落物高度为2~5m 时,R为3m;当坠落物高度为5~15m时,R为4m;当坠落物高度为15~30m时,R为5m;当坠落物高度大于30m时,R为6m。
10、高处作业时下方如有道路、通道时,必须设置警示线或安全护栏,并且在周围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并派专人巡检。
11、遇有6级(含6级)以上大风或雷雨、暴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禁止登高焊接与切割作业。
外脚手架:
12、吊篮必须具有安全锁和超高限位装置,安全锁必须在有效标定期内使用,有效标定期不应大于一年。
13、高处作业吊篮应设置作业人员专用的挂设安全带的安全绳及安全锁扣,应使用性能好、安全可靠的安全带,不得使用尼龙安全带或尼龙绳。高处作业吊篮的任何部位与高压输电线的安全距离不应小于 10m。
消防安全:
14、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高处焊接与切割作业,必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动火手续,采取安全措施,经批准后方可进行高处焊接与切割动火。
15、焊接与切割作业点周围及下方火星、熔渣飞溅可能所及的范围内,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一般在作业下方地面10m范围内,应有隔挡设施,并设专人监护。必要时应设接火装置。
16、施工现场应单独设置易燃易爆危险品仓库,配备专用消防器材,并有专人负责。
17、宿舍内不得存在使用大功率电器、煤气灶等现象。
18、对电瓶车集中充电实行专人管理,严禁在办公室或宿舍门口充电。
(二)文明施工
施工场地:
1、建筑材料、构件、设备、机具等按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的要求分门别类进行存放,材料堆放处的地面采用砼硬化处理,防护搭设要美观、封闭,并设置统一的标识牌。
办公生活区:
2、临时设施齐全、整洁、卫生,无小广告乱张贴现象;办公区和生活区应设置密闭式垃圾容器,生活垃圾要分类投放;建立卫生责任制,设卫生保洁员,每天定期清运,确保现场无积水和卫生死角
3、宿舍实行统一管理,宿舍人员信息上墙制度落实到位,宿舍内整洁有序,有防暑降温设备。
4、职工宿舍、食堂、厕所等临时设施应定期做好消杀工作。
(三)扬尘和排水
1、施工现场应建立洒水清扫制度或雾化降尘措施,宜在施工现场场区道路沿线安装喷淋降尘系统控制施工扬尘,并有专人负责,要定时开启。
2、施工现场的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的颗粒建筑材料必须密闭存放,不能密闭存放的应做到100%覆盖,严禁露天放置。
3、现场有砂浆搅拌的,搅拌机必须搭设防止扬尘的封闭式防护棚。
4、现场进行易扬尘作业时应采取100%“湿作业”。
5、施工现场出入口配备车辆冲洗设施,并落实冲洗制度;出入车辆应100%冲洗。
6、建筑垃圾应通过封闭式临时专用管道或容器运送至地面,严禁高空倾倒、抛洒建筑垃圾;场地内建筑垃圾应集中堆放、及时清运,未能及时清运的必须采取覆盖防尘措施。
(四)主体行为
1、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应组织相关人员编制起重机械的拆卸和吊篮的安装、使用、拆卸以及外脚手架和卸料平台拆卸的专项施工方案,报送企业技术负责人审定;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通过后,报送建设单位同意后,方可实施。
2、起重机械的拆卸和吊篮的安装、拆卸以及外脚手架和卸料平台拆卸,应向相关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形成书面记录。
3、吊篮完成安装后,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安装单位、租赁单位、使用单位和监理单位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悬挂验收合格牌和限载牌,不得将吊篮作为垂直运输设备。
5、吊篮使用单位应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周围环境以及季节、气候的变化,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吊篮进行定期维护保养。
6、起重机械和吊篮的检测、维保、拆卸期间,监理人员、施工安全员要进行全过程旁站监督,并形成旁站监督记录。
7、现场专职安全员应每日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巡查,对现场工人的健康、酒后上岗等进行专项管理,并形成台账。
8、项目部应每周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安全检查,查到的安全隐患应及时整改到位。
9、企业应严格领导带班检查制度,每月对项目现场进行检查,检查记录、整改落实应闭环。
10、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分别要对进场设备、机具进行报验,签认,不得使用淘汰的设备、机具。
11、严格落实三级安全教育制度,项目部人员及作业人员每年至少应参加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12、结合季节特点,做好作业人员的饮食卫生和防暑降温、防寒保暖、防煤气中毒、防疫、职业病防治等工作,并建立工作台账。
附件1:在建工程安监号编号规则
附件2: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书
附件3: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工作计划
附件4:建设工程开工告知书
附件5:监督(巡查)记录
附件6~附件15:相关检查表格
附件16: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达标建筑工地阶段自评(评定)表
附件17:施工安全限期整改通知书
附件18:施工安全停工整改通知书
附件19:施工安全复工通知书
附件20:中止施工安全监督申请书
附件21:中止施工安全监督告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