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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地震应急机构组成及职责
街道民政办成立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在区民政局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协调本系统的防震减灾工作和平时应急准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街道应急救灾救济办公室,负责处理领导小组防震减灾的日常工作,指导本系统各单位制定相应的地震应急预案,按照领导小组要求协调、检查、督促应急预案的准备落实情况等。
进入地震应急期,街道民政办立即成立抗震救灾指挥部,领导、指挥和协调全区民政系统的地震应急工作,并在区民政局抗震救灾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做好震区灾民应急救助工作。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和7个应急工作组,各组按区局抗震救灾指挥部的部署共同开展工作。
(一)街道民政办抗震救灾指挥部:
总指挥:街道办事处主任
副总指挥:街道办事处分管民政副主任
成员:有关科室人员、社区主任。主要职责:接受和迅速执行上级领导和抗震救灾指挥部的各项指令;组织实施本预案,各项抢险救灾命令、指示、通知等;确定重点救灾地点、范围,部署指挥抗震救灾专业队伍,实施受灾群众转移安置;统计灾害损失,及时上报灾情;组织协调各类灾民生活必需品调配供应;组织开展救灾捐赠活动;组织和指导志愿者参加抗震救灾;发放救灾款物,保证灾民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
(二)指挥部办公室组成及职责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街道民政办办公室。
主任:民政办主任
副主任:街道各部门相关人员
主要职责:传达落实指挥部的命令和决策,组织协调各社区的救灾工作;及时收集汇总、上报灾情及抢险救灾、复核情况;审核地震新闻宣传内容;负责指挥部各类文件的起草、印发、存档各种资料的收集汇总工作,负责震情公布。组织召开新闻会;负责承办指挥部的日常事务和对外接待工作。
(三)应急工作组及主要职责
1、抢险救灾组
街道应急办公室牵头,遵照上级和抗震救灾指挥部命令,组织协调街道、各社区的抢险救灾工作。要求各单位组织抢险队伍,配备一定的抢险救灾工具,及时抢救被压埋老年服务机构,协助社区进行工程抢险。
2、物资保障组
街道党政办负责救助物品的筹集、储备、管理和发放。充分利用好市自然灾害应急救助中心和各经常性社会捐助工作接收站点,通过接收捐赠、上级调拨、集中采购等手段,筹备好灾民基本生活必需的物资,确保震区群众得到及时的物品救助。
3、资金保障组
财政所负责紧急筹集、管理应急救助资金,协调社区做好社会捐赠救灾资金和上级下拨资金的接收、管理,在救灾救济办公室配合下做好资金的分配、下拨。
4、查灾核灾组
街道民政办负责配合区民政局对地震造成的人员和财产损失情况进行勘察、核实,并及时统计上报。
5、抗震捐赠组
民政办牵头,组织开展救灾捐赠活动;组织和指导志愿者参加抗震救灾。
6、巡视组
由街道综治办负责受灾辖区各单位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单位正常管理秩序,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火灾的发生和扩大蔓延。
7、宣传报道组
街道党政办牵头,主要负责按照规定进行应急宣传,及时向各单位震情、灾情等有关信息,报道抗震救灾先进事迹,组织平息和澄清地震谣言。
二、平时应急准备方案
(一)加强对街道辖区单位有关地震知识的宣传教育,定期开展避震应急演习,排查建筑安全隐患,规划避震疏散场地及各种管线的维护,切实做到防患于未然。
(二)街道财政所设立重、特大自然灾害应急储备金,进行专户管理,当年核销,不做结转累计,本预案启动时可以迅速启用该项资金,用于紧急采购救灾帐篷、衣被、应急食品、医疗药品、医疗器械等救助物资,确保灾民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紧急救助。
(三)尽快建立自然灾害应急救助站。发挥救助站的应急物资储备和经常性社会捐助物资的接收、存放和管理以及防灾、减灾宣传等多方面作用,为我区自然灾害紧急救助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奠定坚实基础。
三、临震应急行动方案
接到区了民政局地震临震预报后,街道民政办根据地震预报的地点、震级大小,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
(一)街道民政办抗震救灾指挥部立即召开指挥部成员、各组负责人紧急会议,研究布置应急准备工作,确定应急措施,实施应急值班制度,对各单位防震减灾领导机构提出要求。
(二)各单位要组织人员,昼夜值班,密切监视地震动态;加强震情监视,及时核实并上报异常;随时与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和地震部门联系,收集掌握和汇报震情动态。
(三)各单位要对责任区内交通、通讯、供水、排水、供气等生命线工程和可能引发水灾、火灾、爆炸等灾害的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质贮存设施进行检查,针对安全隐患采取紧急防范、防护措施。
(四)督促、检查和落实抢险救灾人员、物资、资金、食品、医药等方面的准备工作。
(五)街道抗震救灾指挥部及各单位都要组织做好房屋检查及危房抢修、加固等各项抗震准备工作。
(六)街道民政办赴地震灾区查核灾情,慰问受灾群众,指导社居委开展救灾工作。
(七)根据情况,请上级领导赴灾区察看、指导。
(八)向区民政局报告,请求上级民政部门派工作组赴灾区指导救灾工作。
四、震后应急行动方案
地震发生后由街道应急办及民政办抗震救灾指挥部配合上级政府实施抗震救灾工作。
(一)各社居委迅速向街道民政办报告震情,房屋损坏及人员伤亡情况,组织院民及员工迅速撤离住所,到室外空旷带集结。
(二)迅速开展社区卫生服务医疗救护工作,建立现场医疗救护站,搭建好手术帐篷、手术床、担架、照明等准备工作,开展自救互救。
(三)各社居委通讯、水、电维修人员要按分工尽快恢复被破坏的通讯、供水、供电设施。
(四)根据灾区需求或区领导指示,请求区财政局下拨救灾应急款物。
(五)动态掌握灾情发展变化情况和救灾工作情况,及时向区委、区政府、区民政局报送信息。
(六)督促受灾社区管理好转移安置的灾民和落实救灾应急的各项措施。及时动员和组织灾区群众转移到安全处所,抢救伤病员,安抚遇难者家属,处理善后事宜;救济受灾群众和安顿无家可归者,帮助解决人畜饮用水困难,确保受灾群众有食、有衣、有住、有病能医,防止疫病流行;加强灾民安置点治安管理,保护国家和群众的财产,维护灾区稳定;尽快恢复灾区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开展生产自救和重建家园工作。
五、附则
为了确保辖区防汛工作的正常开展,贯彻执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工作方针,坚持科学防洪,以人为本,扎扎实实做好防汛各项工作,确保辖区水库、河道等防洪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根据防洪等有关规定,结合辖区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领导机构和职责
防汛应急指挥机构为办事处防汛指挥部。其职责是:接受党工委、办事处关于防洪救灾的各项指令;根据实际情况,对启动防汛应急预案提出论证意见,领导、指挥、部署、协调超标准洪灾害应急工作;部署组织实施抗洪和救灾工作;执行党工委、办事处下达的其它任务,配合上级防汛指挥机构的应急行动。
各社区负责本辖区的防汛抢险和救灾工作,组织本辖区各单位采取措施做好防洪抢险和救灾工作。
二、各社区居委会职责
光彩社区负责洛洼水库的汛期值班及辖区三里河段巡逻、物资储备、100人抢险队伍组织、护堤,同时做好预警联络信号(呜锣),一遇险情立即组织群众转移。榆树庄社区负责辖区河段、榆树庄水库及河坝、辖区防汛;小铁路社区负责辖区河段、辖区防汛;刘庄社区负责辖区河段防汛及辖区防汛;西华社区负责辖区河段防汛、辖区防汛;工业路社区负责辖区河段及辖区防汛,大官庄社区负责辖区河段、辖区防汛。沿河社区遇大雨时负责河堤的巡查值班、物资储备、50人抢险队伍组织、遇险情组织群众转移。华盛社区、白庄社区负责辖区防汛和辖区背街小巷下水管道清淤疏通、紧急情况组织群众转移。
三、防汛指挥部领导成员职责
(一)防汛指挥部指挥长对办事处防汛工作负总责,统一指挥辖区防汛和抗洪抢险工作。服从区防汛指挥部指挥,执行上级调度命令。
(二)防汛指挥部副指挥长在指挥长的领导下指挥办事处防汛和抗洪抢险工作,对指挥长负责。
当河道水位接近保证水位,水库水位接近设计水位,或者防洪工程设施发生重大险情时,副指挥长应到防汛办公室带班,参加汛情会商和重大问题研究,并报指挥长决策。
(三)防汛指挥部领导成员在指挥长、副指挥长领导下做好辖区防汛和抗洪抢险工作。包社区领导主动到所包社区进行防汛检查,了解分包社区防汛存在的主要问题,检查督促社区搞好除险加固、河道清障、背街小巷下水道清淤疏通和各项度汛措施的落实。按照办事处防汛指挥部的要求按时完成任务。及时掌握汛情,指导督促各分包地点及早作出部署,与社区共同组织指挥群众参加抗洪抢险。坚决贯彻执行上级的防汛调度命令。
指导各分包社区在洪水发生后迅速开展救灾工作,安排好群众生活,尽快恢复生产,修复水毁工程,保持社会稳定。
四、防洪调度及超标准洪水应急抢险准备
(一)水库防汛
洛洼水库正在进行除险加固,光彩社区按照《卧龙区小型水库2009年汛期限制水位表》控制运行,由区防汛指挥部统一调度,任何单位无权变更。光彩社区认真落实防汛责任制,要加强管护,密切注意其运行情况,同时要做好预警联络信号(手摇报警器和鸣锣),一遇险情,立即组织群众按照规划好的撤离路线安全转移,确保群众生命安全。
(二)河道防汛
流经我辖区的2条河道,由于行洪标准偏低,大部分堤防为十年一遇防洪标准,都要采取措施进行整治加固,切实搞好培堤、清障和备足麻袋、编织袋等防汛料物的准备工作。
梅溪河、三里河流经的社区要求在汛期密切注意水情、雨情,做好防汛抢险和安全转移等项准备工作,并各自组织不少于50人的抢险队伍随时准备抢险,保证正常泄洪。各社区5月20日之前拿出防汛应急预案,上报办事处办公室并及时将防洪预警方式、群众转移路线和组织人员通知给居民。
五、防范工作
1、办事处防汛值班制度
(1)每年5月15日至9月30日为汛期,实行24小时防汛值班。
(2)值班人员责任与要求
A、做好电话记录。清楚记录来电时间、内容、地点、单位、姓名。有紧急情况及时向领导报告;
B、做好上传下达;
C、做好值班保密,保管好值班室的资料;
D、坚守岗位,遵守纪律。做到不漏岗、不脱岗;
E、按时交接班,确保值班的连续性;
F、完成领导交办的事情。
2、开展防汛安全大检查。通过安全大检查评定水库、河道安全等级,落实安全度汛措施。维护通信、信息网络,补充防汛抢险物资。
3、落实防汛责任制。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各社区的主要负责人是本辖区第一防汛责任人;由所在辖区的主要负责人担任。
防汛责任人的工作职责:熟悉所负责水库、河道的基本情况;了解所负责水库、河道存在的问题并及时组织处理;汛前要对所负责水库、河道进行检查,落实安全度汛措施;预报有强降雨等恶劣天气影响时要在水库现场值班,指挥、领导防汛工作;当水库、河道出现险情时要及时组织抢险,及时组织下游群众安全转移,并向防汛部门报告。
4、制定防洪预案,各社区负责制定本辖区防洪预案。
5、做好河道清障、背街小巷下水道的清淤疏通。汛前,各社区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的规定,按照“分级管理”和“谁设障、谁清除”的原则,抓好河道清障工作,确保河道行洪畅通和防洪安全。
六、防洪工作规程
1、街道防汛指挥部要密切注视气象动态。当接到气象部门24小时内有暴雨(降雨量50——100毫米)时:
(1)办事处指挥部应立即把上级气象信息和防范工作要求以电话的形式通知社区居委会。
(2)各社区居委会电话通知,认真落实精神、检查防洪预案的准备情况,并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3)各社区要坚持每天24小时值班,加强值班,实行领导带班,时刻保持与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联络。
2、当接到上级24小时内有大暴雨或特大暴雨(降雨量大于100毫米)时:
(1)由办事处防汛指挥部提出具体的措施,用电话的形式向各社区发出通知。
(2)办事处行政首长要上岗并坚守岗位,到防汛指挥部坐镇指挥,部署辖区的防洪抗灾工作,包社区领导到分包社区,检查落实各项准备工作,现场指挥。
(3)各社区要按照通知精神,立即行动起来,检查落实各自的防洪预案的各项准备工作,并处于临战状态。对低洼易涝地带的居民、仓库、学校要按照职责分工由相关单位及时做好安全转移准备,确保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4)加强24小时值班,带班领导必须到位,办事处和社区领导要全天候开机,确保通信畅通,时刻保持联系。
(5)办事处、各社区的一线抢险物资、抢险队伍要完全落实,责任人要到位,一旦出现险情,做到随调随到,迅速投入救灾。
(6)出现灾情时,各社区要按照自制定的防洪预案组织实施。
七、规范报告内容
办事处在报告有关防洪抢险救灾情况时,都必须规范报告内容:
1、防灾行动情况。主要报告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划定防洪重点范围、派出工作组、制定措施、行动效果。
2、水情。主要报告内河洪峰水位和水库蓄水、来水、水位的情况。
3、灾情、主要报告受灾范围、受灾人口、受淹程度、倒塌房屋、死亡人口、农作物受灾面积、减收粮食、死亡大牲畜、水产养殖损失、停产企业、铁路公路中断、损坏输电线路、损坏通讯线路、损坏水库、水库垮坝、损坏堤防、直接经济损失。
4、抢险救灾措施。主要报告抢险救灾工作的开展情况。即投入资金、物资、设备,参加抢险救灾人数(机关干部、群众),抢收农作物,抢修交通、通信、电力设施设备,安全转移群众,做好卫生防疫,安置灾民生活等。
八、决策方式
1、授权决策。在防洪抢险的紧张情况下,办事处主要领导根据防洪的需要,授权包社区领导,社区领导作出防洪指挥决策。
2、会议决策。在防洪抢险的紧急情况下,办事处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根据防洪的具体情况,召开防洪紧急会议,作出防洪指挥决策。
3、请示决策。在防洪抢险的紧急情况下,办事处防汛指挥部领导做不了决策、或超越自己职权范围的事情,必须请示上一级领导后,才允许作出防洪指挥决策。
九、防洪应急处理程序
办事处值班人员根据上级防汛指挥部的防洪警报和气象部门的天气预报,立即向办事处防汛指挥部进行通报,并迅速通知社区领导,要求即做好防洪准备,及时加强各险段工程的监测。
当上级部门通知洪水标准超过现有工程防御标准时,办事处立即防洪临灾预报,并宣传启动防洪应急预案。办事处防汛指挥部领导成员和包社区领导立即到达各自防汛指挥岗位。
社区在接到启动防洪应急预案后,立即组织本辖区的相关人员立即到达指定地点进行防洪抢险准备,及时动员受洪水灾害威胁的居民以及其他人员转移到安全地带;情况紧急时,可以强行组织避灾疏散。
各辖区发生的灾害损失应及时统计并根据规定上报上级人民政府和防汛主管部门。
因防洪抢险及救灾需要,临时调用单位和个人的物资、设备、设施或者占用其房屋、土地、林木的,事后应当及时归还;无法归还或者造成损失的,应当给予相应的补偿。
十、其它有关事项
未按照规定编制防洪应急预案,或者未按照防洪应急预案的要求采取有关措施、履行有关义务的,隐瞒、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谎报洪涝灾害灾情的,或者不执行防洪抢险指令、的,将根据《防洪法》第七章第六十五条之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1、以自然灾害救助工作为重点,扎实做好灾后应急处置。我局主动与区应办和减灾委成员单位会商,共享灾情信息,按时报送灾情分析报告。三年来我区共遭受7次较大强度洪涝灾害,造成约2万人(次)受灾,直接经济损失达6千万元,共下拨救灾款物400余万元,救助灾民2万余人(次),恢复重建倒损房屋174户366间。最大限度地保障了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维护了社会稳定。
2、以防灾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为契机,进一步提升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区民政局在全区开展了防灾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街办谭家河、艾家镇大栗树、联棚乡长岭、土城乡车溪先后获得全国防灾减灾示范社区称号。今年又在桥边镇双堰口村开展了全国防灾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
3、以自然灾害应急预案为中心,逐步健全自然灾害应急救助指挥体系。区民政局重新修订了自然灾害应急预案,明确了减灾委成员单位的职责,同时在每年“5.12“期间,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各类灾害应急演练活动和大型的防灾减灾宣传,有效地提升了减灾成员单位的综合应急反应能力和辖区村(居)民防灾减灾意识。并建立了覆盖区、乡、村三级的灾害信息员队伍,每年进行一次大规模的培训,提升我区自然灾害应急队伍快速反应能力。
4、以救灾装备建设和物资储备为保障,着力提升民政救灾应急工作的水平,区民政局先后配备了救灾专用电脑、摄像机、相机,购买了救灾专用车辆,为全区各乡镇民政救灾专干配发了报灾终端和专用笔记本电脑。同时为了应对突发的自然灾害,批量采购了易于保存的棉衣被用于应急储备。
5、以党委、政府支持为依靠,强化民政救灾资金保障。我局在区委、政府的关心支持下,将救灾应急专项经费纳入了区级财政预算,使救灾应急工作得到有效的财力支撑,救灾应急工作水平不断提升。
二、存在的问题
1、由于我区属农业大区,自然灾害应急处置范围广,难度大,而救灾股人员配备严重不足,仅1名工作人员且同时身兼多项工作,已不能适应现代化的救灾应急处置工作。
2、由于我区土坯房基数较大,因灾倒损房恢复重建任务重,按照《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关于救灾资金分担的原则,我区因财力不足,未能足额纳入区级财政预算,因此灾后救助的标准不高。
三、建议
一、切实保障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
据统计,今年全县受灾人口84751人,紧急转移安置人口1253人,农作物受灾面积8291公顷,绝收面积3314公顷,因灾倒塌居民住房15户35间,损房802间,直接经济损失5694.5万元,其中:农业经济损失2790.1万元。根据我县的受灾情况,在省、市业务部门的关心支持下,全年共下拨救灾救济款140万元,妥善安排了灾区群众的生活,杜绝了非正常现象的发生,维护了灾区的社会稳定。
二、全面完成我县灾民倒房重建工作
根据今年省、市有关灾民倒房重建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县灾后重建任务,我县积极出台灾后重建实施方案,明确了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补助标准,并就倒房重建工作的时间进度、资金发放、组织保障、纪律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对各乡镇上报的倒房户进行了全面排查,按照“以个人为主,国家补助为辅”的原则,实行“个人出一点,乡(镇)贴一点,民政部门补一点”措施,全县10户倒房户均已竣工,竣工率达100%,损房户的维修工作也已全面完成,共发放倒房补助款10万元。
三、积极开展"防灾减灾日"宣传教育活动
认真开展防灾减灾工作。借助全国“5、12”防灾减灾日的有利条件,我局与县相关部门、各社区在时代广场组织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活动,充分发挥了减灾救灾工作的职能作用,同时积极推进防灾减灾知识进社区,向社区发放了1000余份防灾减灾知识宣传单,发动各社区广泛开展防灾减灾知识的宣传和普及,切实提高了广大居民的防灾减灾意识。
四、认真做好基层民政助理员培训工作。
为使报灾及时、规范,提高民政助理员的业务水平,5月底我们组织全县各乡镇民政助理员参加了省厅举办的基层民政助理员灾害管理培训及乡镇灾害信息员职业技能鉴定工作,通过培训使大家增强了及时、规范的报灾意识,提高了查灾核灾以及灾情报表制作能力。
五、规范和完善“救灾应急预案”
根据新形势下救灾工作的要求,结合省、市《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和我县救灾工作的实际情况,对已颁布的《预案》进行了修订完善,进一步明确了应急救援工作的程序和各成员单位职责要求,并指导各乡(镇)、村完善救灾应急预案,使我县“三级”救灾应急机制得到了进一步加强。
六、规范完善救灾款物的使用和管理
为使救灾款物真正落实到最困难的群众手中,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我局与财政部门联合发文出台了《县救灾款物使用管理规定》来规范、完善救灾款物的使用和管理,并实行定期检查监督机制,会同纪检监察部门对每一笔救灾款进行跟踪检查,下拨一款,跟踪一款,杜绝违规违纪现象的发生,确保每笔救灾款的安全使用。
七、为扎实、有效开展全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活动
扎实、有效开展全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在省、市有关部门的指导下,我县已申报河东乡爱民社区作为我县第一个全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以此推动防灾减灾工作,全面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
八、慈善工作
继续做好“爱满人间慈善助学项目”的发放工作,共资助大学生7人,发放慈善助学金14000元。全年共发放大病儿童慈善救助款30000元。
九、福利彩票工作
截止十月底累计销售福利彩票343.63万元,其中:电脑福利彩票销售267.63万元,完成率达75.82%;网点即开票销售76万元,完成率达100%。
十、社会福利工作
1、扎实做好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工作。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以及省民政厅、财政厅《关于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的通知》文件精神,对符合条件的孤儿实施了1000-4000元的生活费救助,全年共救助孤儿17名,发放孤儿救助金10.368万元。
一、建立灾害监测预警机制
按市局的统一部署,各地民政部门积极协调建立灾害监测预警机制。目前,已经建立从村、乡、县民政部门到市民政部门的逐级报灾体系,实行灾情零报告制度,在灾害发生的第一时间内逐级上报灾情。全市各地救灾联系电话24小时畅通。并从今年6月份开始全市实施了市县两级救灾联络员工作日适时在线、随时沟通情况、重大情况视频部署会商的信息化工作制度。通过实施效果来看,取得了积极的工作成果。同时,各级民政部门积极与气象、水利、农业、地震等有关部门配合,进行适时的灾情会商和预报预警,做好应急救灾工作。此外,在民政部门的积极协调部署下,各地通过救灾应急预案的制定,对易险乡镇、村屯进行重点监控,尤其是沿江容易发生洪涝和山区容易发生山体滑坡的村屯进行重点监测,做好重点时期、重点区域和重点人群的安全预警工作。各易灾乡村在救灾预案中已经明确救灾应急联络动员群众转移的联络组织和方式,一旦发生险情各村屯按照预警内容用广播、电话、乡村干部和村民代表分头入户动员等有效形式发出通知组织群众迅速转移避险,确保群众的生命财产的安全。
二、落实灾情应急预案制度
2003年8月,市政府出台了《特大自然灾害救灾应急预案》,之后,各县(市)区政府也相应出台了符合本地实际情况的《救灾应急预案》。2004年市民政局又制定了《市特大自然灾害灾民紧急转移安置预案》(草案)下发各地,要求各县(市)区、各乡镇分别制定《灾民转移安置预案》,细化到组织机构、具体人员、明确转移安置地具体地点等。确保在发生特大自然灾害时,各级政府适时启动预案,由相关部门紧密配合,按照预案做出应急反应,在确保群众的生命财产的安全。预案实行市、县、乡三级管理机制,做到自然灾害分级响应、分级处置、分级管理。要求做到“四个第一”即第一时间组织灾民进行安全转移,第一时间上报灾情,第一时间赶赴灾害现场,第一时间将救灾物资运抵灾区,并执行灾情动态的24小时零报告制度。在今年宁安沙兰镇洪灾的第二日,市民政局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各县(市)区立即指导乡镇修订出台《灾民紧急转移安置预案》,市民政局还专门下派工作组进行了专项检查。通过前一段县镇的洪涝灾害组织灾民转移工作的实施效果来看,收效明显。
三、加强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建设
市救灾仓储库在市民政部门的重视和积极运作下,于1999年开始筹建,由于没有地方财政投入,仓库是利用福利院破旧仓库修缮而成的,后经两次改建成为全省6个救灾物资仓储转运库之一,仓库容量600立方米。此外,市、县、县各设有一处小型的储备库。目前,全市储备库内存有省级救灾周转帐篷30顶、棉衣被和捐赠衣物3万多件。2004年,全市按照省民政厅的要求,在每个县(市)区建立了1处“慈善爱心超市”,也储备了相当数量的衣物和生活用品等。此外,按照市《救灾应急预案》的要求,各地政府在本级的《预案》中明确责任,对救灾车辆、救灾食品、饮用水等救灾物资,落实储备调配工作组织和责任部门,确保在发生灾害的时候进行统一调配、统一运输,保证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
四、加强应急救灾队伍建设
市、县两级《救灾预案》已经明确将当地驻军、武警、民兵预备役部队编入救灾抢险、转移群众、应急救援和恢复重建等工作组织,并安排驻军领导担任救灾应急指挥部副总指挥。同时通过各级《灾民转移安置预案》的制定实施,相关乡镇、街道积极落实责任人员和志愿者队伍,作为灾害应急工作队伍的补充。并积极向群众进行减灾、防灾宣传。在救灾应急队伍中,各地将充分发挥驻地部队、武警官兵、预备役民兵在应急抢险中的主力军和突击队作用,积极构建以管理部门、专业队伍为主体,志愿者队伍为补充,社区居委会和村委会为基础的防灾救灾队伍体系。随着国家《军队参加抢险救灾条例》的颁行,救灾工作队伍建设将会更加完备。
五、及时妥善转移受灾群众
为掌握全市易险地段情况,各地民政部门积极开展调查。据统计,全市有易险乡镇49个、易险村屯181个。在汛期,各地对易险乡镇、村屯进行密切监控,一有险情立即由具体人员逐级预警,适时启动预案,组织村民进行转移安置,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一、指导思想
1、从讲政治、顾大局的角度出发,坚持城区防汛以排涝为核心,切实增强做好城区防汛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严阵以待,扎实工作,牢牢把握防汛工作的主动权。
2、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以最大限度地减少城区内涝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首要任务,同时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
3、进一步提高对城区防汛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充分认识城区防汛是全区防汛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履行政府职能最基本要求,防汛指挥部下达的命令必须执行,一旦发生汛情灾情,一旦启动防汛应急预案,防汛就是压倒一切的任务,一切工作都要服务、服从于防汛救灾。
4、加强防汛法规宣传,克服麻痹思想,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涝,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防汛措施、物资、队伍到位,做到有备无患,努力夺取今年防汛工作的全面胜利,确保城市安全度汛,为保障城区安全、促进三里和谐稳定作出更大的贡献。
二、组织机构
按照防汛“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工作方针,为加强对防汛工作的领导,成立街道防汛抢险救灾指挥部,组建防汛应急抢险突击队。
(一)成立防汛抢险救灾指挥部
防汛指挥部办公室设在街道应急办,承担防汛指挥部日常工作,兼任办公室主任,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成立街道防汛应急抢险突击队:共30人,在街道武装部统一指挥下,随时应对突发事件;各社区成立民兵防汛应急小分队,由街道防汛指挥部统一指挥,随时待命投抢险、救灾工作。
三、健全工作职责,确保有效落实
(一)指挥部人员岗位职责
深入实际,巡查防汛工作,出现险情,指挥抢险救灾;组织调动防汛小分队投入抗洪抢险斗争;协调有关部门,检查督促各社区的防汛工作,掌握受灾情况,组织救灾,恢复生产生活。
(二)防汛应急抢险突击队人员职责
1、听从防汛指挥部的统一调派,冲在防汛和抢险工作第一线;
2、负责大汛期间及抗洪救灾工作中的抢险运输、交通疏导和治安保卫工作;
3、负责对危漏房屋抢护和防洪抢险救灾的协调工作。
(三)防汛值班人员职责
1、防汛值班人员要尽职尽责、不得擅离岗位;
2、降雨日,须准确记录上报雨量,遇特殊雨情,通知各雨量点及时上报雨量,及时了解有无灾情,对受灾程度做好记录;
3、热情服务,来电话或来人反映汛情,要热情接待,认真答复,不得推诿或采取不负责任的态度,接电话时要问清对方的姓名、地址、联系电话和反映问题;
4、对险情、灾情较大并已激化的排水矛盾,要立即向防汛领导小组报告,征求处理意见后,通知有关部门做好抢险救灾准备,来不及报告的边抢险边报告或先抢险、再报告;
5、连续大雨天气,雨量达30毫米以上时,须了解、记录人员就位情况;
6、值班人员每天保证24小时开机,做好记录,发现汛情及时汇报以便及时处理。
四、落实措施,做好防汛各项准备工作
1、组织准备:根据人员分工,协调配合,团结抗洪。安排进行防汛抢险演练,确保抢险队伍拉得出,顶得住;
2、排查隐患;以社区为单位对所在辖区危旧房屋、低洼地带、涵洞、在建工地、地下设施、简易房、大型户外广告牌进行摸底、登记;
3、物资车辆准备:要确保防汛物资的储备和防汛用车。
五、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纪律,无条件统一调度,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
2、防汛人员恪守岗位,严格实行交接班制度,值班记录;
一、指导思想
以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繁荣、富强、美丽、和谐为统领,围绕零事故、无伤亡、保平安的目标,同时坚持“预防为主、积极处置”的方针,尽一切努力杜绝或减少居家安全隐患及居民身心健康等突发事件的发生,尽一切努力把损失降低限度,创造一个安全、美丽、卫生、和谐的服务环境。
二、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生命安全高于一切原则,稳定压倒一切的原则。
2、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预防为主,积极处置的原则。
3、积极主动和及时、合法、公正处理的原则。
三、工作目标及要求
1、通过对物管人员、服务志愿者、居民进行安全、自救自护教育,牢固树立安全责任意识,切实提高服务人员和居民的安全自我防护能力。
2、完善风险防范制度及重大安全事故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定时定期对居民楼栋进行安全巡查,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处理,确保居家安全的各项工作的。
3、增强物管人员及志愿者的应急处置能力及反应速度,熟掌握应急处置流程。
4、成立相应救援领导小组,负责居家安全应急救援工作部署实施。
四、急救应急电话
1、应急办公室
2、急救中心120
3、火警电话119
五、安全事故抢险救灾应急预案
(1)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发生火灾事故时,应采取如下措施:
1、立即向119消防指挥中心报警,并通知应急办公室。
2、迅速切断有关电源、气源。
3、抢险救灾组等人员迅速疏散人员,撤离到安全区域。
4、积极配合消防人员灭火。
5、在进行灭火的同时,应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火势蔓延火灾事故中的“四懂、三会”:
四懂:
①懂得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及安全操作规范。
②懂得本单位、本岗位的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③懂得疏散及自救逃生的知识技能。
三会:
①会报警(报警电话119)
②会使用灭火器材。
③会组织人员逃生
灭火器的使用方法:
①拔销子②握管子③压把子④左右喷
(2)食物中毒应急预案
根据实际情况分析了可能引起食物中毒的几点原因:
1、食用了带有些病菌、细菌的食物;
2、食物保存不当或时间过长造成了食物变质;
3、误食了残留有化学药品或农药的食物。
一旦发生食物中毒现象,立即采取如下措施:
1、发现有类似的中毒症状时,应迅速送医院诊治。
2、迅速向办事处、卫生防疫部门报告。
3、做好所食用食物取样工作,以备卫生部门检验。
4、迅速排查食用致毒物的名单,并检查他们的身体状况。
5、做好家庭的思想工作。
6、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诊治、调查、事故处理等工作。
(3)触电事故应急预案
如发生触电事故,应立即采取如下措施:
1、发现有人触电应马上赶到现场并切断电源。
2、在未切断电源之前,切不可用有体接触作者,应用绝缘的物体挑开线头。
3、立即进行人工急救,并通知医务人员马上进行挽救或送医院急救。
4、查明事故原因并记录。
(4)治安案件应急预案
1、发现居民之间或者与外来的人员发生争吵、斗殴等现象要及时制止。如有外来的人员介入,应先将外来人员劝离。如事态严重及时报110处理。
2、制止原则:保护居民的生命和身体安全;劝阻双方住手、住口;将争吵或斗殴的双方或一方劝离现场;有伤员先送伤员去医院救治。
3、迅速报告办事处,由办事处指派相关人员协助调解。
4、工作人员在制止争吵、斗殴双方时,切记不能动粗,不允许恶言相劝。
5、社区负责查清事件原因并记录,必要时通知家属协助处理。
(5)居民急症或跌跤、摔倒的处理预案
1、最快的时间赶到病人所在的现场,判断病人的实时状态,作第一时间救护和保护,避免受到二次伤害。
2、立即通知医务我员赶到现场,视情况紧急处理。
3、尽快通知家属。
4、若情况危急速打急救电话120。
5、及时对此事件进行分析,应及时进行改进,避免造成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6)其他伤害事故应急预案
1、如发生身体受到意外伤害时,应及时送伤者到医院诊治。
2、有关部门
3、迅速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并做好有关材料。
4、通知受伤害者的家属。
5、妥善处理事故。
六、主要处置措施
1、居家安全事件发生,立即启动安全应急预案。
2、所在社区向办事处报告情况(1小时以内),并做好帮助指导和稳定工作。
3、及时成立事件调查小组,确定专人组织调查,保留第一手资料(原始记录),保护好现场或保留物样,不擅自为事故定性,并写出事故报告,分别报送有关部门。
4、召开相关人员会议,通报事件经过,并进行安全再教育稳定当事人情绪,做好事故后稳定和秩序维护工作。
5、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各自岗位,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误导信息,共同做好维护稳定工作。
一、2011年主要工作情况
一是成功防控美国白蛾疫情。2011年春季由于气温上升较快,美国白蛾越冬虫蛹提前孵化成虫,白蛾进入羽化旺盛期,办事处配置了专用车辆、高枝剪、药品、防护服等设施,挑选精兵强将组建了防治专业队,对42株各类树木近500平方米面积进行消杀,美国白蛾的防控工作取得良好成效。二是确保棚改拆迁工程顺利推进。在经八纬一拆迁片区及各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中,街道领导和工作人员强调预防为主,靠上工作,反复入户将矛盾提前化解,确保了工作的顺利进行,做到了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以及紧急事项发现及时,处置到位。三是成功处置突发事件。在2011年5.12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和辖区三江源面馆青海回族群众治安案件的处置工作中,办事处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认真做好当事人的思想解释工作,稳控现场局面,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解决问题,给当事人一个满意的答复,圆满解决了地区突发性事件。四是确保了安全度汛。自7月份进入主汛期以来,辖区经七路口处地势南高北低,经七路口排水不畅、垃圾聚集,给过往行人带来不便。办事处防汛突击队队员及时对经七路口、经八路民生大街口等地段进行清理疏通,将堵塞的垃圾污物及时清理出下水道口,并在部分下水道设置警示标志提醒过往行人注意安全。雨后积极协调环卫部门对民生大街、经八路、口等多处地段进行彻底清扫和冲刷,确保了雨后交通顺畅。
二、存在的隐患及对策
1.社会稳定方面。目前,随着地区小区综合整治工作大范围地开展,因城市管理出现的矛盾纠纷和事项可能会大量增加,地区各类重点人员的防范控制暨维稳工作仍是稳定的重要任务。针对以上情况,为进一步巩固地区良好的稳定工作形势,对于地区可能出现矛盾纠纷及问题的重点工作,着眼稳定,先期介入,加强预防和化解;扎实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预警、处置”规范办理工作,快速妥善的解决好地区不稳定问题;进一步从思想教育、困难帮扶、人员盯防等方面落实责任,做好地区重点人员稳定工作。
2.防汛防灾方面。辖区地势南高北低,主次干道20余条,学校、医院等企事业单位60多家,防汛工作点多面广,任务重、压力大。特别是民生大街北端与经七路交集处口是由南向北行洪必经地段。遇有雨情,雨水自南向北沿民生大街流入护城河。口由于地势低洼且护城河已经部分蓬盖,如雨水较大较急时容易形成大量聚集,排水缓慢。并且上下班高峰期该处人、车流量很大,给交通疏导及排水带来较大压力。因此,我地区防汛工作面对的主要问题是地区低洼地集中在行洪通道附近,地势较低易形成积水,且防汛设施老化排水泄洪较慢。面对这一情况,办事处积极协调市政部门加固防洪设施,设立防汛警示标示,扩大排水泄洪口;定期开展防汛队伍演练,组织地区各单位防汛抢险队、民兵应急连开展抢险救灾实战演练,进一步提高抗洪抢险实战能力。
3.卫生防疫方面。街道地处中心城区,辖区面积2.3平方公里,辖8个社区居委会,4个家委会,现有居民1.99万户,5.86万人,驻有省委、市委等省、市机关和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及中小学校97家,是市的政治、金融、商务、基础教育中心区。党政机关多,商务楼宇多,学校多,开放式小区多,特殊的区位特点给我们的卫生防疫工作带来了极大地压力。为此,办事处依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站,与辖区20家医疗机构组建医疗卫生应急专业技术队伍,确保灾后第一时间赶赴受灾现场开展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等卫生应急工作。同时,通过地区援助中心,为居民群众提供医疗保障救助。加大宣传力度,发挥“一报、一网、一手册”的宣传教育载体作用,通过绘制语言生动、寓教于乐的黑板报、文化墙,开设宣传橱窗,发放宣传材料,举办知识讲座等形式,广泛宣传卫生防疫常识。针对美国白蛾、甲型H1N1流感和手足口病等传染病,及时对辖区树木及居民院落、楼洞、卫生死角进行无缝隙全覆盖药物消杀,为社区居民营造了良好的生活居住环境。
三、2012年工作计划
2012年,办事处将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区应急办的大力指导下,紧紧围绕全区总体部署,把加强应急管理工作作为构建和谐社区的基础工程,以“六个抓”(抓机构、抓预案、抓设施、抓队伍、抓宣传、抓排查)为突破口,有效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地区经济社会健康稳定发展。
1.抓机构,完善应急管理网络。一是调整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办事处主任为组长,分管领导和派出所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社区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全面负责地区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二是规范各项应急管理制度。将应急管理工作纳入街道和社区的年度计划范围,完善《应急管理值班制度》、《应急管理信息报告制度》,规范应急值守人员、信息报告员、应急救援队员的工作职责、工作要求和工作程序。三是加强基层应急管理工作联络网建设。在街道八个社区成立应急管理工作站,大的企事业单位建立应急管理工作点,逐步形成街道、社区、企事业单位三级应急管理工作架构。
2.抓预案,完善应急预防机制。一是分类编制预案。根据《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精神以及地方政府制定的应急预案,分类制定《地区灾害救助总体应急预案》、《地区应急处置预案》、《全运会期间防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企人员稳控工作预案》、《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等预案内容,特别针对儿童、老年人、病患者、残疾人等弱势群体,制定明确的保护工作对策,建立社区减灾工作档案,具体细化灾害应急的组织指挥体系、职责任务、应急准备、预警预报与信息管理、应急响应、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等方面的内容。二是深化预案配套工作。制作各社区应急疏散示意图,标识党政机关、社区居委会、医疗救护、紧急疏散点的具置。充分发挥“地区援助中心”的作用,对因突发性自然灾害或重大事故造成生活困难的特困群体进行救助。有效整合各类应急资源,财务室每天预留10万元以备突发事件应急使用,并指定两辆专用车辆随时听候应急调度。利用社区“舒心话室”,为辖区居民提供心理咨询服务,一旦发生灾害,及时提供心理援助。
3.抓设施,夯实应急管理工作基础。一是关键部位设置醒目标志。在辖区楼宇、居民楼栋分别设置规范清晰醒目的避难标识;在民生大街地势低洼地段和易发生问题的重要区域,设置明显标志,使居民知晓本区域的应急设施及行走路线。二是重点地区设置应急设施。督促辖区单位、写字楼、商场超市、酒店等人流集中的地方都配备消防安全和应对灾害的器材,包括消防栓、灭火器,救生绳、火灾自动报警器等;在辖区各居民楼栋、门店配备消防灭火器,做到防患于未然。
4.抓队伍,提高应急救援能力。一是健全救援队伍体系。结合辖区实际情况,重点建全五支队伍,即:由办事处工作人员组成的约20人的抗洪防汛应急救援分队;由政法科和派出所工作人员组成的维稳应急分队;由经济发展科和消防等职能部门组成的安全生产监察中队;由城管科和执法中队等部门组成的城管协管队;由社区服务联盟单位、社区志愿者、社区党员组成的治安联防队。五支应急队伍各负其责,互相配合,在应急救援工作中实施联动。二是强化队伍实战演练。为提升应急救援能力,着力抓好应急管理人员和应急队员的培训工作,联合公安、消防、医疗等部门,开展低洼地区防汛救灾演练、民兵应急演练等活动,同时聘请区消防大队的消防官兵作现场指导。通过演练,有效增强应急队伍的实战经验,全面提高队伍的应急水平。三是加强群众自救演练。组织社区居民开展紧急疏散、邻里互救方案演练;与百江燃气公司等驻地单位开展燃气罐着火等危急情况的自救演练。通过演练,进一步检验预案的操作性,让社区居民认识到预案的启动、响应等基本程序,真正掌握紧急避险、自救互救的常识和技能,提高救灾应急能力。
1.1编制目的
建立统一、快速、灵敏、高效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机制,有效防范和及时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提高办事处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和风险的能力,最大限度降低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区安全与稳定,促进社区经济和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2编制依据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结合*辖区实际,按照《*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市市中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要求,制定本预案。
1.3分类分级
本预案所称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
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分为以下四类:
(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等。
(2)事故灾难。主要包括驻地单位的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环境污染和火灾事件等。
(3)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4)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影响地区稳定的涉外突发事件,和等。
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是相互关联和交叉的,某类突发公共事件可能和其他类别的事件同时发生,或引发此生、衍生事件,应当具体分析,统筹应对。
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I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III级(较大)、IV级(一般)。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街道办事处行政区域内和对我辖区造成影响但发生在我行政区域外的突发公共事件的防范和处置。
1.5工作原则
遵循预防为主、以人为本的方针,贯彻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属地管理、条块结合,职责明确、配合密切,快速反应、靠前处置,资源整合、信息共享,依靠科技、措施果断的原则。
l.6应急预案体系
*地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包括:
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总体应急预案是*地区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街道办事处、各社区居委会、驻地单位应对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指导性文件。
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主要是*街道办事处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突发公共事件而制定的应急预案。
突发公共事件部门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是*地区驻地单位根据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职责为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制定的预案。
各类预案将根据实际情况变化不断补充、完善。
2、组织体系
2.1领导机构
(1)成立*街道办事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小组”),作为我街道办事处的协调指挥机构,统一领导*地区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2)*应急小组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应急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按照区应急委的要求,组织指挥办事处辖区突发公共事件处理工作,落实各项工作措施,承担上级应急领导机构安排的其他应急工作。
2.2办事机构
办事处应急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政法科,负责办理办事处应急工作的日常事务。办公室主任由分管领导兼任,副主任由政法科科长兼任。
2.3应急队伍
(1)办事处机关工作人员紧急救援队,由办事处机关工作人员组成,负责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工作。
(2)志愿者队伍,主要有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地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公益团体等社会力量中动员具有一定救援知识和技能的志愿者组成,主要参与应急工作的后勤保障、疏散安置、宣传动员等非一线工作。
3、运行机制
3.1预测与预警
办事处各部门、各社区居委会要加强监测预报体系建设,积极开展隐患调查,掌握可能导致突发公共事件发生的各种因素,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
3.1.1预警级别
根据突发公共事件分级、紧急程度和严重性,预警级别分为4级,从轻到重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分别代表可能发生一般(IV级);较大(III级)、重大(II级)和特别重大(I级)4个级别的突发公共事件。
预警信息的内容主要包括:突发公共事件的名称、类型、预警级别、预警区域或场所、预警期起止时间、影响估计、警示事项、应对措施、社区动员及机构等。
3.1.2预警
根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监测预测部门的报告和专项应急预案,按照突发公共事件可能发生、发展趋势和危害程度,表示可能发生一般(IV级)突发公共事件,办事处上报后,经市应急委和上级应急领导机构核实、批准后,区政府蓝色预警信息;黄色、橙色和红色的预警信息,由上级应急领导机构。
3.2应急响应
3.2.1信息报告
(1)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报送以政务值班系统为主渠道。由各社区向办事处汇报,办事处向区政府及区级职能部门上报。
(2)当地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公众,应当迅速向街道办事处或有关部门报告公共事件发生征兆、可能导致其发生的各种隐患和现场情况;并有权对相关部门、个人的工作过失和不当处置行为进行举报。
(3)发生或将发生一般(IV级)级别以下或未能确定级别的突发公共事件:由各社区居委会在接报后1-12小时内报街道办事处应急小组,街道办事处应急小组在接报后3-12小时内上报区应急办。
发生或将发生一般(IV级)级别以上(含一般级别)的突发公共事件:由各社区居委会在接报后1小时内报街道办事处应急小组,街道办事处应急小组在接报2小时内报区应急办。
对已确定级别较高的突发公共事件,可采取先报基本情况、后报其它情况的方式,以缩短报送时间,争取处置时间。
3.2.2先期处置
发生或即将发生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得到核实后,街道办事处有关负责同志应立即赶赴现场,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组织指挥当地应急队伍和相关部门进行先期处置;按照本预案或有关文件的规定,确定或预测事件类型、危害程度和可能达到的级别;报送信息。
先期到达的单位和人员在街道办事处应急小组的领导下积极开展工作。主要任务是:划定警戒区域;疏散相关人群;救治伤病人员;排除明显险情;确保处置工作的后勤保障。
3.2.3分级响应
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行政区域范围内突发公共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工作,各社区居委会在街道办事处应急小组领导下,负责本社区范围内突发公共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工作。对不同(预警)级别的突发公共事件按以下规定分级负责处置指挥:
1、未达到级别、暂未确定级别和一般突发公共事件(IV级),由街道办事处、区应急领导机构负责。主要应急措施如下:
由区应急领导机构统一领导应急工作;设立现场指挥部指挥应急;报送信息或请示蓝色预警信息。办事处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在区应急领导机构统一领导下开展应急工作。
2、较大、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III级、II级、I级),由市以上的上级应急领导机构进行指挥、处置,办事处应急领导小组在区应急委的指挥下,配合做好先期处置工作。
办事处相关部门预案、专项预案、总体预案要积极配合区级部门预案、专项预案、总体预案的启动。
3.2.4事中处置
1、在处置一般(IV级)以上级别(含一般级别)的突发公共事件时,由区应急委或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在现场设立现场指挥部。办事处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在现场指挥部的领导下开展各项工作。
2、在处置一般级别以下的突发公共事件时,办事处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实际等情况,设定现场工作小组,现场工作小组从办事处各部门、各社区居委会以及非专业应急队伍按照职能分工和专项应急预案的要求开展工作。
现场工作小组组成及主要任务建议如下:
(1)综合协调组,由街道党工委办公室、办事处政法科牵头,主要职责:对现场情况进行统计、汇总、传递和上报,协助现场指挥部指挥长现场协调。
(2)抢险求援组,由办事处政法科、城管科及突发公共事件涉及的主要职能部门,涉及的相关社区居委会人员组成,主要职责:营救、搜救、疏散人员;封闭、消除危害源;排队次生、衍生和耦合事件隐患,做好群众的社会稳定工作等。
(3)后勤保障组,由办事处经济发展科牵头,各职能部门、社区居委会组成,主要职责:组织、调集、运输、借用应急物资、设备、食品、药品、房屋、场地等;保障落实应急经费,为应急人员提供食、宿等生活保障。
(4)善后工作组,由相关职能部门、社区居委会组成,主要职责:清理、监测现场;调拨、发放应急款物;理赔、救助捐赠等。
3、应急措施
(1)现场工作小组在办事处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以生命救助为首要目标,实施救援行动和紧急疏散,避免事件扩大。
(2)办事处以及社区各救援人员在办事处应急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在规定时间赶到现场,并服从统一调遣。
(3)办事处应急小组成员迅速就位,进入现场,开展先期处置工作,向区应急委报送相关信息;请示相关救援工作,服从上级应急领导机构安排。
(4)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救。
(5)实施动态监测,进一步调查核实;继续信息报送。
(6)办事处应急小组组织社区居委会、有关职能部门,协调上级职能部门或临时召集相关公共户单位,组织必需物资,保障救援队伍和受灾人员的供给以及受灾地区的交通、电力、通信等畅通;根据事件发展趋势,组织后续力量增援。
(7)办事处应急小组调集辖区内的应急资源供给;必要时请求上级应急机构指导、协调或后备队伍支援。
(8)办事处应急小组按照专项应急预案,实施下阶段工作;视现场情况,命令紧急求援队伍转为休整或收队。
(9)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工作已基本完成,次生、衍生和耦合事件隐患基本消除后,报请上级应急机构批准解除紧急状态后,应急处置工作即告结束。
3.3后期处置
3.3.1善后工作
应急工作结束后,办事处应急小组在区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和区级相关职能部门领导和指导下,组织实施善后工作,开展善后处置。
(1)对现场进行清理、监测,继续排查隐患。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事件中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和家属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
(3)依法对重用的应急物资(场所)的所有人给予补偿。
(4)救济受灾受害群众,恢复正常生活、生产、工作秩序。
(5)向受灾受害群众提供心理及司法援助。
3.3.2社会救助
办事处、社会公益组织应广泛动员和开展求助捐赠活动。相关保险公司根据投保合同及损失情况,及时进行理赔。
对责任单位造成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及善后工作经费,可采取政府审批、财政垫支的方式处理,待处置结束后,责任单位应按有关规定承担。
3.3.3调查、总结
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在上级应急委及职能部门指导下,配合做好依法对突发公共事件进行调查,及时确定事件性质、原因和责任,提出整改措施。属于责任事件的,对责任主体提出处理意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责任。办事处根据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全面调查、评估和处置结果,总结经验教训、积累经验;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备案。
4、应急保障
街道办事处应急小组,各社区居委会和办事处各有关职能部门根据应急工作职责和任务,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保障工作并制定相关预案,提高突发公共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
4.1指挥系统技术保障
加强各类应急指挥机构的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办事处指挥系统建设。建立和完善种类突发公共事件指挥中心和技术支撑体系。
4.2工程抢险装备保障
所列入用于紧急救援力量的车辆、设备、储备的救援必需物资,存放地点须相对集中,保持在岗在位。机械设备要保证油料、电池、零配件等补给充足,定期检查运转情况,保证准备充分,状态良好。
4.3应急队伍保障
做好办事处各救灾队伍、后备队伍等应急队伍的保障工作;组织广泛参与的社会志愿者队伍,建立地区社会动员动态数据库;探索利用市场机制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应急管理与服务的长效机制,加强以社区为单位的公众应急能力建设,发挥其在应对突发公共事件中的重要作用。
4.4财力保障
办事处按照分级负担、财政事权相结合的原则,对一般以下级别的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及善后工作给与必要的经费补助,并积极争取上级支持。支持和鼓励保险企业开展突发公共事件的保险业务,积极鼓励单位和个人参加灾害事故保险;逐步加大社会救助比重,广泛动员和开展救助捐赠活动,探索设立突发公共事件救助基金的机制。
4.5通信保障
建立和完善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网络,建立畅通、稳定、保密、便捷的应急通讯保障体系,确保应急期间主要领导、部门负责人24小时通信畅通。建立应急人员常用、备用通讯联络动态数据库。
4.6交通运输保障
公安派出所联系交警部门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放行,确保运输安全畅通,确保抢险救灾物资和人员能够及时、安全送达;根据应急处置需要,协助有关部门对现场及相关通道实行交通管制,开设应急救援“绿色通道”,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4.7物资保障
做好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装备、物资、食品的储备、维护、备勤工作;为涉险、救援人员提供符合要求的安全防护装备。完善物资储存、调拨和紧急配送系统;建立应急装备、物资动态数据库,避免对应急装备、物资的重复投资。
4.8医疗卫生保障
办事处城管科联系卫生部门负责组建医疗卫生应急专业技术队伍,根据需要及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等卫生应急工作。必要时,组织动员社区门诊等社会卫生力量参与医疗卫生救助工作。
4.9人员防护保障
办事处指定经八路小学、育英中学、实验中学、回民中学为社区应急避险场所,确保在紧急情况下公众安全、有序的转移或疏散。同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严格按照救援程序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确保人员安全。
4.10基本生活保障
办事处社会事务科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确保灾区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
4.11治安保障
公安派出所要抽调专人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和设备的安全保护,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必要时,上报区公安分局采取有效管制措施,控制事态,维护社会秩序。
5、监督管理
5.1预案演练
办事处各部门应结合实际工作,适时组织突发公共事件预警学习和应急救援演练。通过演练培训队伍,落实岗位责任,熟悉应急工作指挥机制和决策、协调、处置程序,识别资源需求,评价应急保障状态,检验预案的可行性和改进预案,提高综合素质,增强实战能力。
5.2宣传和培训
办事处、社区居委会要通过散发宣传品、宣传栏、音像手段等,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增强公众的忧患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各职能部门要有计划地对应急救援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专业技能。
5.3责任与奖惩
对在防范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中信息准确、预警及时、方案周密、处置有力、措施得当、成绩显著的部门、社区居委会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在防范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中、麻痹大意、隐瞒实情、措施不当、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及恶劣影响的部门、社区居委会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6附则
6.1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街道办事处制定,办事处各有关部门按照本预案的规定履行各自职责,并制定相应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