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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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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第1篇: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范文

第二条“三告别”工程中扶贫移民搬迁户必须是旱腰带地区(革命老区)居住在土窑洞、危漏房、地质灾害区、粉尘污染区内的贫困户,农民安居工程面对全县范围内的危房户。

第三条“三告别”工程由县扶贫办和住建局分别组织实施,县扶贫办负责“三告别”扶贫移民搬迁工程,县住建局负责“三告别”农民安居工程。“三告别”工程分插花安置和搬迁点集中安置等类型进行验收。

第四条“三告别”工程的竣工验收,应在完成主体建设和包括室内外粉刷、门窗安装在内的所有建设完成后组织进行。

第五条“三告别”移民新村要有详细的规划,必须达到村容村貌整洁、配套设施完善、产业项目明晰的标准,本年度入住率要达到省、市规定的标准。镇、村要按照资源整合、一事一议等办法,争取有关部门项目资金,完成水电路等基础设建设,实现绿化、美化、亮化、道路硬化,积极实施产业开发项目,使搬迁群众年人均收入达到省政府规定的脱贫标准以上,确保实现“搬得出、住得稳、能致富”的目标。

第六条“三告别”工程竣工验收组由县扶贫办、住建局、财政局、考核督查局、监察局等单位主管人员组成,负责全县“三告别”工程建设的竣工验收。

第七条“三告别”扶贫移民搬迁工程和农民安居工程验收工作分别由县扶贫办和住建局牵头,根据工程进展情况邀请验收组其他成员进行验收。

第八条“三告别”工程的竣工验收,必须以村为单位向所在镇人民政府出具书面请验报告,所在镇人民政府以正式文件上报县扶贫办和住建局。

第九条验收组应对建设工程的质量进行检查,确认建筑质量符合民用建筑标准。

第十条验收组应对验收工程提出明确的验收意见和结论。

第十一条参与工程竣工验收的各方不能形成一致验收意见时,应协商解决。工程质量方面存在明显问题,由施工方改进后重新进行验收。

第十二条“三告别”工程的财政补助资金兑付,实行县级报账制。各村向所在镇人民政府出具书面补助资金申请报告及“三告别”补助资金发放花名册,所在镇人民政府以正式文件分别上报县扶贫办和县住建局,由县扶贫办和住建局报账、兑付补助资金。

第十三条“三告别”工程补助资金兑付,扶贫移民搬迁实行扶贫、财政、监察、所在镇人民政府、村组、搬迁群众“六到位”现场兑付制度。农民安居工程实行“农村一卡通”兑付制度。

第十四条按照“户有卡、村有薄、镇有册”的要求,镇、村要完善“三告别”移民搬迁工作档案,实行规范化管理。

第十五条出现以下情形的,县扶贫办和住建局可以拒付“三告别”工程财政补助资金:

(一)冒充贫困户的;

(二)搬迁户没有完成主体建设的;

第2篇: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范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规定所指的工程为在石庄镇镇域范围内由政府投资的工业建筑工程、民用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公用设施工程、道路交通工程、环境保护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地下管线工程等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其他工程可参照执行。

第二条工程建设管理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的相关强制性标准及规范的规定。

第三条石庄镇建设工程管理办公室负责对镇域范围内的建设工程实施行业管理。

第二章立项、设计、招投标

第四条所有拟建工程必须由投资方组织对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进行分析论证,取得立项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

第五条所有拟建工程应根据批准的立项内容,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勘察及工程设计。

第六条投资方应严格按照招投标管理办法公开招标确定施工单位,低于招标限额以下的项目应采用竞争性议标确定施工单位。

第三章工程建设管理

第七条施工单位须凭中标通知书、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证等签订施工合同。

第八条施工单位须认真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制定施工组织、技术、安全方案,明确进度计划。

第九条监理单位签订监理合同须提供监理单位资质证书、总监任命书、总监证书、现场监理证书、专业监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业绩合同文件。

第十条监理单位必须认真编写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旁监方案。监理工作实行月报制,即每月最后一天将监理月报等监理资料报工地质量负责人,再由质量负责人及时报送建设工程管理办公室备案。

第十一条所有工程开工前应由业主方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参加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根据现行技术规范组织施工,完成的各分项、分部工程、隐蔽工程报请总监工程师初验合格后由总监组织各责任主体单位进行验收,不达合格标准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按现场见证取样的有关规定对进场材料及砼试块进行现场见证取样封存,并由监理和业主委托人陪送到业主指定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第十四条政府投资工程确需进行变更的,施工单位应主动向总监和业主提出变更意见或变更请求,由合同总监、业主审查同意后通过设计单位出具设计变更,少量、简易变更可直接由业主出具工程变更联系单。

第十五条政府工程变更实行分级报批,单项变更数额伍仟元以下的由业主驻工地质量负责人签署意见,分管领导批准;同一工程两次以上变更或数额在伍仟元以上的报主要领导批准,数额在十万元以上且在合同总价10%以内的变更应经党政联席会议讨论确定,并签订补充合同。

第十六条政府投资工程实行无现场定额外签证及合同外工程量签证制度,在招标范围内不允许发生现场签证。对合同明确可按现场签证、基础加固及个别不可预测的项目确须现场签证的,应由施工单位提交完整的技术资料,经监理审查后由业主组织建设、纪检、财政等部门进行审核,批准权限参照第十五条执行。

第十七条根据现场施工的实际情况,在符合相关规范要求、不影响工程质量和使用功能的前提下,经监理和业主同意减少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由监理负责及时做好变更记录,经工地质量负责人签署意见报建设工程管理办公室审核后由主要领导批准,在工程结算时按实扣除。对变更工程一经发现没有及时记录,在业主与施工单位结算时不论工程量增减,相应损失一律由总监理工程师、现场监理和监理单位承担。

第十八条政府投资工程按照合同和现行定额及现行指导价规定应认质认价的材料、半成品,应在10个工作日内由施工、监理、设计等单位和业主组织的建设、纪检、财政等部门共同参加市场考察、询价,对现场确认的品牌、质量标准、定价等重大事项应报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批准。所有认质认价的材料进场由分管领导组织业主驻工地质量负责人、监理、项目经理共同验收,符合认质认价标准的方可使用,否则业主对工程不予组织验收。

第四章工程竣工验收

第十九条工程竣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完成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施工单位根据规定书面提出竣工申请;

3、监理单位出具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4、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齐全;

5、有工程使用的主要材料、构件、配件和设备进场试验报告;

6、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7、初验发现的问题整改后监理签署的合格证明材料;

8、总监签署的住宅楼分户验收合格证;

9、其他相关文件。

第二十条工程竣工验收

1、工程竣工验收应由施工单位提前7天向业主提交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的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2、工程竣工验收由业主邀请行业主管部门及施工、监理、设计、勘察等单位参加,听取工程建设实施单位分别汇报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工程各个环节执行法律法规情况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

审阅工程技术资料,实地查看工程质量,对工程质量和管理环节等方面做出全面评价,形成经验收组人员签署的工程竣工验收意见。对不符合要求的由工程建设实施单位及时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并通过验收后方可签署竣工验收单。

第二十一条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后施工单位应及时向业主或物业公司办理移交手续。

第二十二条施工单位应于工程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将竣工文件整理归档,将工程设计图纸、设计变更、竣工图、竣工验收单、室外工程雨污水、自来水、道路、路灯、绿化、强弱电等公共设施施工图、竣工图等报建资料整理后报建设工程管理办公室存档。资料不全不予送审,不予结算。

第二十三条施工单位在工程质量保修期内应履行保修义务,对拒不履行义务或不及时履行义务的,由业主单位或物业公司代为履行,所需经费在施工单位保修费中扣除,由此造成的影响和后果由施工单位承担。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四条

1、所有建设工程开工前须将立项文件、报建批准资料、总平图、设计图、施工企业资质证书、项目经理证、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监理合同等原件报建设工程管理办公室备案,项目开工时由建设工程管理办公室按批准内容组织放线。

2、业主单位派驻现场的工程师、业主代表、质量负责人等全权代表业主对施工质量和进度、施工现场安全措施以及监理工作进行现场监督,严格成本控制,并做好协调服务。

3、业主聘请的监理直接负责监督施工质量、进度、安全、成本控制和规范管理。

第二十五条建设工程管理办公室每月应对镇区内在建工程的建设进度、质量、安全、现场文明施工情况至少组织一次检查,根据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施工单位1000~10000元、监理单位1000~3000元罚款,并对检查出的问题提出限期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合格。对进度严重滞后且没有补救措施或管理混乱、质量较差、存在安全隐患的工程,可以提出提前终止合同清退出场的要求。检查时总监理工程师和项目经理不在现场的分别罚款1000元,现场监理和专职安全员不在施工现场的每人罚款500元。

第二十六条施工期间项目经理和监理必须不离施工现场。总监实行7、5、6到岗制,即每周7天须有5天在场,每天在场时间不少于6小时。现场监理实行7、7、8到岗制,即每周到岗7天,每天在岗时间不少于8小时。

第二十七条各工程项目经理、总监、现场监理、业主代表实行每天进场签到、离场签字、有事请假制度。未经业主代表同意,项目经理、总监、现场监理擅自离岗一天罚款500元,离岗一小时罚款100元。由业主驻工地代表进行考核登记、监督实施。业主驻工地代表不能严格履行职责的,发现一例罚款1000元。各工程监理月报每少一次罚款1000元。

上述罚款可在业主与工程建设实施单位费用结算时予以扣除。

第二十八条工程建设实施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列为石庄镇工程建设不良记录名单。凡被列为不良记录名单的,自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之日起三年内不得在石庄镇承担相关工程业务。

1、设计单位设计质量差(含不考虑经济指标),不能满足时间节点要求,施工过程中服务不到位的;

2、勘察、检测单位弄虚作假的;

3、施工单位不按图纸和相关建设规定组织施工,非法转包和分包的,工程出现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的;使用劣质材料、以次充好、偷工减料的;现场管理混乱、整改不力的;保修期内不履行保修责任的;

4、监理单位不按规定履行职责,给业主或施工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

5、造价咨询机构与投标单位或施工单位串标的;

6、其他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建设工程管理相关规定的。

第二十九条对在项目推进过程中不认真履行本规定,工作效率低下,处理问题推诿扯皮、敷衍了事、处置不力,以及幕后操纵、支持阻工闹事的业主单位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并扣发30~100%的年终

奖金或绩效工资,情节或后果严重的严肃追究纪律责任或法律责任。

第三十条本规定与法律法规或上级文件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法律法规或上级文件规定执行。

第3篇: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范文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的基本建设管理,规范基本建设工作程序,保证工程建设质量,提高投资效益,保障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根据国家和省市县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法规,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类公办中小学、幼儿园的所有基建(项目)工程(房屋建筑、运动场地、道路管网、围墙、装饰、修缮、绿化等)。

第三条管理机构及职责

(一)县教育局计划财务科负责全县学校基本建设管理工作。职责是:制定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基本建设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学校基本建设工程审核;指导工程规划设计;监督工程设计、施工、监理招投标及合同签订;全程监督学校、施工、监理等单位在学校基建工程施工期间工作;工程变更审核;参与工程验收;预决算审核。

(二)凡县教育系统基本建设工程立项审批由县教育局负责;工程的前期手续办理由学校负责,县教育局重点监管设计方案、预算编审、招投标、工程变更、工程决算等五个方面。

(三)全县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类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是基建工程的业主单位,工程所属学校应成立基建小组具体负责管理本单位基本建设工程。

基建小组组长一般由校长(园长)担任。校基建小组职责:一是负责工程前期准备,各项手续的报批;二是负责拆迁和土地征用;三是做好工程招投标工作;四是做好工程现场监管;五是负责筹措基建资金;六是按合同做好工程款的拨付预审工作;七是做好工程决算的初审工作;八是做好基建档案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

第四条基本建设程序

(一)经县教育局批准同意建设的项目,按有关规定办理报批手续。基本建设一般程序为:

1.投资项目在30万以上的基本建设项目报县教育局审查同意后,由学校委托编制项目建议书和申请报告,报县发改局审批,接到项目建议书批复后委托方案设计。

2.根据项目建议书批复办理土地预审、项目选址意见,编制和报批水土保持方案和环境影响评估。

3.委托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报县发改局审批。

4.委托初步设计和项目概算,报县发改局审批。

5.施工图纸设计、图审。

6.完成通水、通电、通路和场地平整等三通一平工程。

7.办理建设许可证、用地许可证等手续。

8.委托编制施工图预算,要求一编一审。按规定进行工程招投标。

9.办理施工许可证。

10.项目施工。

11.项目竣工验收,投入使用。

12.项目决算。

(二)建设项目的前期报批手续繁多,上面未一一列出。审批程序应根据时序穿插、并进,有效缩短时限,并积极争取减免规费。

(三)投资项目在30万以下的建设工程(包括附属工程、维修、道路、绿化等),由学校填写《学校建设项目申批表》(附件2)报教育局审批,经批准立项的工程项目,由局政府采购办公室组织招投标;未经批准立项的工程项目,学校不得擅自投资建设。

第五条工程勘察设计。根据批准的文件(项目建议书),委托有资质、符合项目工程要求的勘察、设计单位进行勘察、设计。学校建设坚持“牢固、安全、实用、经济”的原则,避免脱离当地实际,超规模、超标准建设。

第六条工程监理。学校建设(项目)工程(包括附属工程、装饰工程)原则上要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公司进行工程监理。监理合同经教育局计划财务科审核后签订。工程监理单位是代表业主对建设工程实施监督和管理,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和义务,学校应积极主动与监理公司配合,并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设计文件(特别是国家标准强制性条文)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共同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投资控制等进行全方位的监督和管理。

第七条工程招投标和合同签订。项目工程发包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国家、省、市、县工程项目执法监察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实行项目法人制、工程招投标制和工程合同制。

(一)工程造价在30万元(含)以上的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地质勘察费10万元、监理费15万元、设计费30万元以上的服务项目都必须进入县招投标中心,通过招投标的方式进行发包。凡投资在30万元以下的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由县教育局政府采购办公室组织招标。

(二)中标通知发出后在规定期限内,学校和中标单位应按照招标文件、招标书的内容和国家有关规定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签订前须经县教育局计财科审核。

第八条学校对施工现场的管理及工程质量的监督。一是项目班子人员(特别是项目经理)到位关;二是建筑材料进场检查关;三是建筑材料试验样本采集关;四是隐蔽工程记录关;五是各工序完工质量检查关;六是施工安全措施落实关。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学校应派出专职或兼职基建管理人员,负责施工现场及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并做好日记。学校应按监理合同做好监理人员到位的考勤工作,配合监理人员检查项目班子人员的到位情况,审核到位人员是否与投标承诺书上名单、职称相吻合。监督施工机械的到位率,检查进场建筑材料有效期、生产日期、产品合格证,并做好进场建筑材料的现场取样及试块的现场取样制作等送验试件的监督工作,以确保送验试件的真实性。学校、监理单位、施工企业共同做好隐蔽工程记录。预算暂定价的建筑材料规格、品牌产地、价格必须经学校二人以上会同局计财科、监理单位、施工企业四方共同进行确认。学校基建组长要参与所有环节的验收,并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工程验收中提出的整改返工问题的落实工作。县教育局派员不定期对工程施工、学校管理及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抽查,并参加开工放样,主体和竣工验收。

第九条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工程量计算应当在分项工程被隐蔽前完成复核,并附详图和工程量计算表,并提供标明隐蔽部分尺度的照片或影像资料,经办人和复核人应在附件上签字。复核必须要有具体意见,禁止仅签原则性意见或只签名无具体意见。

工程变更洽商记录和隐蔽工程签证必须手续完备,不允许事后补办。变更报告不得随意涂改,并注明日期。不得用直接在施工图上修改签字的形式来代替工程变更报告单。

第十条施工图纸变更和项目增减。为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控制工程造价,避免随意提高标准,突破预算规模,所有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控制设计变更和项目增减。在建设过程中,因使用和结构的合理性需要,确需变更设计或基础工程量及超预算暂定价,需经设计单位出具变更联系单或施工图纸,施工和监理单位认可,学校签署意见,按下列要求逐级审批。未经审批,学校和施工单位不得随意变更施工图和增加工程造价。

工程变更额度审批权限规定如下:

一、单项变更额度不足10万元的(且累计变更30万元以下),由学校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并编制项目工程变更预算,报县教育局审批后方可实施;

二、单项变更额度在10万元以上的(累计变更30万元以上),由学校领导班子集体讨论确定,并经教育局同意后,根据《投资项目变更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报县政府审批。

项目施工过程中,遇暗河、暗沟、软基等地质实际情况与地质资料不符且急需处理的情况,抢修抢险应急工程以及地震、台风等不可抗力的原因时,为保证工程建设进度、质量和安全,学校可边处理边上报,并召开由发改(重点办)、财政、审计、招管办、监察、行业主管等单位参加的紧急会议,商定处理方案,形成书面意见,边实施边按规定报批或紧急处理后报批。

涉及工程变更项目学校应及时提交《工程变更签证单》及相关材料,包括:政府投资项目变更审批表(附表1)、工程施工变更签证申请单(附表2)、工程变更计算表(附表3)、工程变更费用计算表(附表4),按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报批。

第十一条工程竣工验收。建设工程竣工时必须按施工合同、设计图纸文件、国家有关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测报告进行验收。竣工验收合格后,学校应做好资产使用交接,按竣工决算批准书和相关票据登记固定资产帐,并做好资产的后续管理工作。施工单位不按时提交合格竣工图和移交档案资料,视同未完成施工任务,应承担相应责任,学校不得对该工程进行竣工决算。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违反规定的,将给予有关责任人以相应处分。造成重大事故的,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建设资金和财务的管理。学校应当单独设立基本建设帐薄,专门核算基建收支业务。

(一)工程建设资金的使用必须符合省市县有关财务规定。(二)工程款支付

1. 工程费用支付由学校基建工作小组2名以上成员提出,基建组长签字审批后支付(基建组长不是校长担任的,基建组长审核后报学校校长审批支付)。

2.学校其他领导担任基建组长的,则由学校校长签署授权委托书,委托基建组长负责基本建设管理。

3.费用支出要坚持勤俭节约原则,对未按规定审批签字或报销手续不齐全,开支不符合财务管理规定的各种凭证,财务人员有权拒绝支付。

4. 建设资金实行统一管理,严格按施工合同约定拨付工程款,支付工程款必须通过银行转帐,款项必须拨付到承包单位(合同帐号),不得拨付给个人。一般情况下,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不超过合同价85%的工程款,决算审计后支付不超过审计价95%的工程款,余额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维修工程及校舍改造项目一年后付清,新建项目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实际支付时承包单位必须按规定程序填写工程款支付申请单,由监理和学校基建管理人员签署意见,学校基建组长(校长)审批后支付。

(三)工程完工后学校基建小组要及时牵头办理竣工财务决算,并认真做好各项清理工作。对各种基建管理中购买的材料、设备、工具等要移交给学校总务处,由总务处负责落实和处理。

第十三条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学校应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按照合同要求,整理工程变更单、施工签证单等资料,编制工程结算书,报县教育局计财科初审,再由县教育局递送县财政、审计等部门或委托有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审计。

第十四条工程项目审计。建设项目严格执行审计制度,必须经审计后,方可同施工单位办理工程价款结算。局纪检监察部门应对项目规划、立项、勘察设计、招标、施工监理、资金管理、预决算审计、竣工验收等方面进行全程监督检查。

第十五条基建档案管理。学校新建项目在竣工验收合格后,须将基建项目审批文件、施工合同、竣工图纸、工程联系单、隐蔽工程,各环节验收的照片或视频、决算书、财务审计报告、施工总结、监理报告、竣工验收报告、土地证、房屋产权证、学校基建管理资料等有关从项目筹划到竣工验收的各环节文件资料,严格按照规定收集、整理上报建设管理部门或学校档案室归档。

第十六条项目管理责任追究制度。对未批先建、擅自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以及不按规定程序办理工程变更手续或对因管理不严而出现工程质量问题、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以及出现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等其他重大责任事故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六条本办法由县教育局计划财务科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办法自之日起施行。

附表1、政府投资项目变更审批表

2、工程施工变更签证申请单

第4篇: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范文

第一条为了加快投资体制改革,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建立健全科学民主、依法的决策机制,切实提高投资效益,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2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20*]6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

本办法所称的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是指使用市财政预算资金和按规定使用的其他政府性资金投资的项目。

第三条政府投资可分别采取直接投资、投资补助和贷款贴息等方式,主要用于以下领域的项目:

(一)城市公共安全设施;

(二)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设施;

(三)市本级政权基础设施;

(四)民政、环保、劳动和社会保障、教育、科技、文体、卫生、广电等社会事业和环境保护、水利、农业、林业、城建、交通等基础设施;

(五)其他财政性资金投资的项目。

第四条政府投资项目实行项目储备库制度。储备项目包括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专项规划提出的,申请使用政府性资金投资的项目。

未进入项目储备库的,原则上不得列入政府年度投资计划。

第五条政府投资项目严格实行“五制”,即项目法人(业主)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质量责任终身制。

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总造价在50万元以上的(含50万元,下同),勘察、设计、建设、监理等必须依法实行招标;50万元以下的,也必须依照规定履行相关程序。

第六条市发改部门作为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履行政府投资项目的综合平衡、项目审批、年度投资计划的编制、综合验收、协调监督等管理职能。

经委、建设、交通、规划、国土资源、环保、水务、科技、教育、文体、农业、卫生、安监、人防、林业等职能部门按各自职责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管理。

财政、审计、监察及其他有关部门按各自职责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监督管理。

第二章项目审批管理

第七条政府投资项目一律实行审批制。市发改部门在国家、省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负责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的审批。

城市基础设施项目使用政府投资500万元以上的,其它项目使用政府投资200万元以上的,由市发改部门审核后报市政府批准。

采用直接投资方式的政府投资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项目使用政府投资500万元以上的,其他项目使用政府投资200万元以上的,应当编制和审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含概算)。上述额度以下的项目,其项目建议书与可研报告可以一并审批。

对政府重点工程,市发改部门应提高审批效率,科学简化审批程序,以适应国家有关政策、融资、建设时限等要求。

第八条政府投资项目应实行专家评议制度、公示制度,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第九条项目单位应当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机构编制项目建议书。在申报项目建议书批复时,需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附送市环保部门确认的环境影响评价大纲、市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意见、银行贷款意向及按照国家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等。

第十条项目建议书由项目单位向其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发改部门审批。市发改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请2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对于批准的项目,由市发改部门向申报单位出具批准文件;对于不予批准的项目,应当书面通知申报单位,并说明理由。

第十一条项目建议书经批准后,项目单位须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机构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单位在向市发改部门报送可行性研究报告申请时,需附市环保部门确认的环境评估报告、市规划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含规划设计土地利用条件)、市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建设用地预审报告书》、银行贷款承诺及国家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第十二条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必须严格实行项目决策咨询评估制度。项目单位将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市发改部门后,由市发改部门委托符合资质要求的咨询中介机构进行评估论证。咨询中介评估机构应实行竞争择优选定。

咨询中介机构在项目单位提交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5个工作日内出具评估意见,发改部门应当在收到咨询中介评估意见后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第十三条可行性研究报告经批准后,项目单位须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依照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初步设计。

初步设计确定的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不得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范围,并应列明各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的建设内容、工程概算、建设标准、用地规模、主要材料和设备选择等。

初步设计概算应当包括项目建设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项目前期费、工程施工费、监理费、必要的管理费、必要的设备购置费、必要的征地费、必要的拆迁补偿费及不可预见费等。项目概算及建设规模原则上不得超过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核定的投资估算和建设规模。初步设计概算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投资估算的10%以上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当重新报批。

市发改部门接到项目单位报送的项目初步设计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第十四条采用投资补助、贴息方式的政府投资项目,只审批资金申请报告。

第十五条市政府及市发改部门审批的政府投资项目一律纳入项目储备库。市发改部门应当会同相关主管部门,对项目储备库项目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进行检查、评估、修正和调整,不断优化项目结构,提高项目质量。

第三章项目投资计划和资金管理

第十六条市发改部门、财政部门根据下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初步计划、项目储备情况等,在每年10月底前组织各部门编制下年度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年度项目投资计划的申报需严格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由项目单位向市发改部门和财政部门报送项目及资金计划建议数;

(二)市发改部门与财政部门对项目单位报送的项目及资金建议数进行审核、综合平衡,并征求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意见后,将项目及资金控制数反馈给项目申请单位;

(三)项目单位根据反馈的项目及资金控制数对原申请数进行调整,向市发改和财政部门报送正式项目及资金申请计划;

(四)市发改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对修改的项目及资金申请进行审核,报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后,正式下达年度投资项目计划。同时抄送审计部门作为制定年度审计计划的依据。

根据国家政策调整和本市建设实际,需临时列入年度投资计划的,应经政府常务会研究决定。

第十七条申请纳入年度政府投资计划的项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经纳入政府投资项目储备库;

(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按规定批准;

(三)项目管理单位已经选定或者项目法人已经组建;

(四)除政府投资外的其他投资已经基本落实;

(五)采用投资补助、贴息方式的,其资金申请报告已批准。

第十八条市财政部门在政府投资项目计划下达后,对经依法招标的项目,按照资金计划及工程建设进度拨付资金,对有单位自筹和融资资金的项目,承诺筹措资金的单位必须按照项目进度同比例拨付到位,否则,市财政部门应停止拨款。工程款支付累计额达到工程造价的90%时停止拨付资金,以财政部门审核的竣工财务决算为依据,待工程竣工后结算。

贴息资金按照“先付后贴”和基准利率贴付的原则,由项目单位凭银行的贷款和利息结算证明,向市财政部门申请拨付。

投资补助类项目在工程完工后,由市财政部门按年度政府投资项目计划拨付。

第十九条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建设过程中,因设计变更、非人为因素等原因超出预算确需进行调整的,必须按程序报批。超预算10%以上的,由发改部门会同财政和其他有关部门提出调整方案,报市政府批准;超预算10%以内的,由市发改和财政部门审批。

调整期间,市财政部门停止拨付进度款。

未经批准擅自增加投资的,市财政部门不予拨付增加的工程款。

第二十条政府投资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专帐管理。项目法人或管理单位应严格按照《会计法》规定进行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与建设资金管理相适应的财务会计机构,配备具有相应业务水平的财会人员,并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

第四章项目建设管理

第二十一条政府投资项目必须按规定进行招标建设。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本级政府投资占总投资50%以上的,按有关规定逐步实行代建制,即由政府或其授权机构通过招标等方式选择专业化的项目管理单位负责建设实施,项目建成后交付使用单位。代建期间代建单位按照合同约定代行项目建设的投资主体职责。有关行政部门对实行代建制的建设项目的审批程序不变。

尚未实行代建制管理的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要按照“建设、监管、使用”分离的原则加强管理。

第二十二条政府投资项目实行竣工验收制度。在完成各专项验收、工程质量验收和备案后,报市发改部门或其委托的项目主管部门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政府投资项目应严格执行统计、档案管理法律、法规,按月及时准确地向统计部门报送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月报;做好建设资料的建档、保管工作,建立健全项目档案,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及时向有关档案管理部门移交建设工程项目档案。

第二十三条政府投资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项目单位应督促项目法人(业主)在30日内编制完成竣工财务决算,报市财政部门审核,并以市财政部门审核批复的竣工财务决算作为固定资产交付使用的基本依据。

纳入审计部门年度审计计划的政府投资项目,经审计部门实施竣工决算审计后,方可办理工程价款的最终决算和验收手续。

第五章监督检查

第二十四条市发改部门负责对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协调,组织稽察特派员按照有关规定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稽查,并向市政府报告。对稽察中发现严重的违法、违纪问题要及时处理并向有关部门提出调查处理建议。

第二十五条市财政部门负责对政府投资项目的资金预算、拨付使用等财务活动实施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资金使用合理、专款专用。

第二十六条审计部门依法对政府投资项目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参与投资项目建设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采购、供货等单位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

审计部门根据法律的规定和本级政府、上级审计机关的要求,编制政府投资项目年度审计计划,确定年度审计工作重点。

纳入年度审计计划的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单位应在项目基本完工后,及时向审计部门报送工程决算的有关资料,由审计部门安排审计。未经政府审计部门竣工决算审计,不得办理工程价款的最终结算和验收手续。

第二十七条监察部门负责监察政府投资项目涉及的相关职能部门的行政职责履行情况,依法查处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建设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

第二十八条项目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名称和责任人姓名应当在政府投资项目的施工现场和建成后的建筑物或者构筑物的显著位置公示。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九条建立政府投资项目责任追究制。使用财政性资金投资的项目单位和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纠正,并依法追究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批准,擅自使用财政性资金进行建设的;

(二)违规审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的;

(三)违规拨付财政性建设资金的;

(四)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资金、擅自改资金用途或者管理不严造成工程资金严重浪费和损失的;

(五)其他严重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的。

第三十条咨询评估和招标机构在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咨询评估、招标时弄虚作假或者评估结论意见严重失实的,3年内市发改部门不得聘请其从事政府投资项目的咨询评估和招标工作;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一条项目法人或项目管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整改,并依法追究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批准擅自提高或者降低建设标准,改变建设内容、扩大投资规模的;

(二)未依法组织招投标的;

(三)转移、侵占或者挪用建设资金的;

(四)未经竣工决算审核或审计办理最终结算和验收手续的;

(五)未经竣工验收或验收不合格即交付使用的;

第5篇: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范文

 

一、项目建设背景

**西建兴农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是**西省以食用植物油加工为主的大型独资经营企业 ,是中国粮油协会油脂专业分会会员,是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公司多年从事油脂加工生产,并与多家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建立了长期的技术合作关系,为企业的生产与技术开发、企业长期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公司已掌握了先进的油脂加工生产工艺技术,具有丰富的生产实践经验,有较为完整的产品市场网络体系。

    公司注册资金为5800万元,现有总资产3.6亿元,具备油菜籽、大豆、米糠等油料和大米加工的生产能力。从2002年起,公司每年以115%的速度扩张,2005年实现产值1.42亿元,创销售利润1166.4万元,2006年销售收入达到2.39亿元,创销售利润1270万元,2007年实现销售收入4亿元,创销售利润2900万元,为社会就业直接或间接的提供了机会,拉动了相关行业的经济增长,同时带动了52万户农民,使其收入年增长达3432万元。

    公司经过多年的不懈努力,在国内油脂加工尤其是“双低”油菜籽脱皮冷榨技术方面形成了显著的技术优势、品质优势、营销优势和人才优势,“双低”油菜籽脱皮冷榨于2006年在国内率先实现产业化,并荣获**西省科技进步二等奖,填补了国内的一项空白,关键工艺设备获国家实用新型专利。

二、     项目计划与完成情况:

(一)              “勉县勉阳镇大米胚芽油(米糠油)精深技工技术项目”由**西建兴农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独立承担。本公司依托**南得天独厚的水稻种植和资源优势,根据公司自身发展战略投资建设的新建项目。经勉县发展计划局 “关于印发《**西建兴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高档营养大米胚芽油生产线项目备案确认书》的通知”(勉计发<2007>239号)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关于下达**南突破发展2007年第二批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汉发改投资<2007>518号文件的批复展开设计和施工的。

 项目建设地点及厂址位于**市勉县贾旗路中段,**西建兴农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院内,南邻108国道,北邻阳安铁路勉县火车站,贾旗路横穿公司大门,交通十分便利,周边三面农田,厂址综合环境十分理想,公司注册地址:**西省勉县贾旗路中段,法人代表:张建新。项目于2007年2月2日开工,于2008年1月31日竣工。

(二)、项目决策的目标和目的:

**——地处汉**头,气候温和,雨量充**,素有小江南之称,是我省水稻的主要产地,也是我市的主要农作物。2005年全市水稻种植面积为140万亩,其中优质水稻面积110万亩,年产量为77万吨。2006年水稻的种植面积为155万亩,其中优质水稻130万亩,总产量为82.5万吨。我市已对大力发展水稻种植提出了明确的发展方向和相应的政策。本项目的实施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有助于**南农业产业化的发展。我公司通过对稻谷的规模化生产、精深加工,通过走技术更新之路,可进一步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占有更多的市场份额。

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可以充分利用当地及周边地区的水稻加工副产品米糠资源,避免了传统对副产品米糠做为简单饲料而白白浪费油料资源,并通过高档营养大米胚芽油的开发、附加值的提高、副产品米糠的升值,促进农民种植稻谷的积极性,从而有力地促进勉县及**地区稻谷种植业的发展。

    **西建兴农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经多年的开拓发展,“汉谷源”品牌已深得市场的接受和消费者的喜爱。公司的发展战略目标                                                                                                                                    是:实现质量领先,成本领先,成为国内最主要的油脂加工企业之一。该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加快我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进一步提高我公司在国内市场上的竞争力。项目完成后,将填补西北地区高档营养大米胚芽油的空白,不仅能够带动当地稻谷的种植,而且将辐射到周边地区,使农牧民增加收入,改善当地生态环境,这对全市农业产业化的结构调整,发展优质高效农业,增加农民收入,减少资源浪费都将产生巨大的促进作用,也能提高**西建兴农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产品在国内市场的占有率。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通过努力,共完成以下工程项目:

1、新建250t/d米糠膨化预处理生产线一条;

2、新建250t/d浸出生产线一条;

3、新建50t/d精炼生产线一条(脱蜡脱脂工段30t/d);

4、新建20t/8h小包装生产线一条;

5、新建米糠膨化预处理车间砖混结构厂房  m2。

6、新建浸出生产线框架结构厂房  m2。

7、新建50t/d精炼生产线框架厂房  m2。

8、新建20t/d小包装生产线砖混结构厂房  m2。

(四)、项目实施进度:

工程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项目编制、审批和设计、招投标阶段,历时4个月时间;第二阶段为建设安装施工阶段,历时6个月时间;第三阶段为调试、培训试生产阶段,历时2个月时间。于2007年2月2日开工,2008年1月31日全面竣工。

(五)、项目投资完成情况:

项目计划总投资385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2850万元,(含建设期利息),铺底流动资金1000万元。申请上级解决项目财政资金400万元;银行贷款2200万元;企业自筹1250万元。

经**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项目实际发生的费用支出并完工结转固定资产总计  万元。其中:工艺装备生产线形成固定资产  万元;厂房及土建工程形成固定资产  万元。超概算投资万元。超幅度  %。

(六)、项目资金来源及到位情况

1、原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项目资本金:         1250万元

申请上级财政资金:           400万元

申请银行贷款:              2200万元(含建设期利息)

总资金需求:                 3850万元

2、实际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万元

上级财政资金:       万元

银行贷款:          万元

总到位资金:         万元

三、     项目建成运行及效益状况:

1、项目运行情况

本项目于2007年12月2日开始进入带料调试阶段,至2008年1月31日经过60天的调试,已达到设计生产能力,正式运行60 天,共加工稻谷 ⅹ吨,日加工量为 X吨。产米糠X吨。产毛米糠油X吨。出成品米糠油X吨。得率为X%.

运行情况表明,项目已达到决策阶段的目标加工能力,产品质量达到设计要求,符合米糠油国家标准。

2、项目效益和影响

“勉县勉阳镇大米胚芽油(米糠油)精深技工技术项目”,的实施,使我公司的产品结构发生了实质性的改变,出现了新的利润增长点,同时也产生了一定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并对农村经济发展产生一定影响,该项目工程建设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⑴、促进了农民种植水稻的积极性和农民增收节支。通过项目的实施,解决了农民售粮不方便的问题,体现了国家级龙头企业在解决“三农”问题方面的突出作用,增强了企业与“三农”之间的纽带作用。

⑵、拓宽了企业的增收渠道,形成了多品种竞争的市场格局,从运行情况来具有明显的企业效益和社会效益。从60天的试生产效果测算,共生产米糠X 吨,价格平均为X元/吨,产成品油X吨,平均售价X元/吨实现销售收入 X万元,实现利润X万元。

⑶、开拓出循环经济发展的新路子,提高了副产品的附加值。我公司原有现代化的大米生产线一条,生产出的米糠原来只能当饲料低价卖出,产品价格低廉,本项目建成投产后,米糠不再是饲料而是油料,经膨化-浸出后的糠粕再做饲料卖出,副产品的附加值自然提高。

⑷为企业参与市场增添了厚重的砝码。油脂行业单一的油脂品种很难在市场上立脚,过去,我公司仅生产单一的菜籽油系列品种,其它品种的油脂均靠外购,本项目的建成可减少一个品种油的采购,可降低企业的经营成本。

                                                                四、项目实施过程:

1、资金申请报告的编制:

    2007.年2月受我公司委托,国家粮食局**科学院编制了“勉县勉阳镇大米胚芽油(米糠油)精深技工技术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并对项目进行了初步设计。

2、工程勘察设计

    2007年2月,展开勘察和设计工作,工程勘察和测量工作由XXXXX承担,工艺设计由国家粮食储备局**科学研究设计院中标承担,先后完成了初步设计的编制和施工图的设计及施工工作。

3、开工准备

根据市、县各级政府对项目建设工期的要求,我公司及时拆除了建设用地上的厂房或建筑物,解决了基建期的临时供水,供电和道路的畅通问题,及时办理开工所需的一切手续,为工程开工建设提供了必需的条件。

4、采购招投标

     从工艺厂房设计、咨询服务、工程建设、设备采购等方面均按

建设程序和法律规定进行了招投标。

5、项目建设管理:

我公司承担的“勉县勉阳镇大米胚芽油(米糠油)精深技工技术项目”,项目建设严格按照项目计划和设计批复,参照项目建设程序,实行项目法人负责制、招投标制和工程监理制,落实责任和措施,积极组织实施,严格项目建设管理,全面完成了项目建设任务。在工程建设中,我们紧紧围绕重点项目建设,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取得了显著成效。目前,建成的三条主要生产线全部投入试运营,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率100%;设备运转率100%;产品质量合格率100%。

6、项目合同的执行与管理情况

到目前为止,建设实施过程中所签定的合同已全部履行,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没有大的合同纠纷,在履行过程中出现的一些小的争议均在双方友好协商的情况下得到了园满的解决。

7、项目变更情况

   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无重大变更。

8、          工程监理情况

    工艺设备安装工程的监理由国家粮食局**科学研究设计院工程监理部承担,建筑工程由中国第九冶金建设公司和**西天泽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分别承担,负责项目的质量进度、投资的控制和安全文明施工的监督工作。

9、          工程竣工验收情况

土建项目竣工验收于2006 年12 月 28 日进行,参加峻工验收的单位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时,各项工程均定为合格。

勉县建筑质量监督检查站 对工程质量全过程进行监督,对工程质量作出评价,并提供了**西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工艺、设备建安工程由设计单位(**设计院)、施工单位(**粮科院中禾实业公司)和我公司共同验收,认为符合设计要求,属合格工程。

五、做法和体会:

1、加强领导,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公司领导高度重视项目建设,将该项目的建设列入年度第二项大事来抓,在项目建设前期,成立了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张建新董事长亲任组长,由总经理和总工程师任副组长,并由技术改造办公室全面承担工程建设的日常管理工作。在项目建设中,董事长多次深入施工一线,解决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成员单位认真负责,积极配合,在项目实施中,技改办经常深入施工现场,现场办公,在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部门多,资金筹集量大的情况下,技改办积极协调与各方面的关系,为工程建设创造了良好的施工环境,保证了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

    2、明确任务、落实项目建设责任。2007年2月22日,公司召集相关职能部门和领导小组全体人员参加的项目建设专题会议。明确了职责,落实了项目建设任务。要求各职能部门鼎力合作,力保施工建设环境通畅。技改办拟定了建设任务、标准、工期等具体措施,把项目建设责任和任务落实到各成员单位。

    3、科学规划,扎实做好项目前期工作。为了保证项目实施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我们邀请有关专家来我公司进行实地踏勘,对工程建设的可行性提出了科学论证,讨论项目工程规划方案,选择有实力、富经验的队伍进行项目工程施工设计和施工建设,依据公司现有的各种设施,充分发挥现有装备的潜能,做到统一规划,合理布局,设施配套齐全。从组织机构、项目管理、计划与资金管理、奖罚和运行管理等方面做了详尽的、易于操作的明确规定。

    4、加强项目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本项目工程以银行贷款和企业自筹为主,国家投资为辅,采取多元化、多渠道解决工程建设中的资金问题。在项目建设中严格执行市、县下达的项目投资计划,在总投资不变的情况下,根据工程的难易程度,进行了个别调整,全面完成了项目建设投资任务。共完成投资XX万元,其中财政资金XX万元,银行贷款XX万元,企业自筹XX万元。在项目资金管理方面,设立了米糠油建设项目资金专户,项目资金实行分级管理。公司财务部监督、管理各项资金的使用,确保专款专用,封闭运行,减少了中间环节,促进了工程进度,确保了项目资金全部用于工程建设。

    5、严格管理,精心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在工程施工管理方面,对项目工程实行领导包干,部门领导负责,一名技术员把关,公司职能部门和各兄弟单位配合,并纳入公司年度考核内容,层层签订责任书,实行项目法人负责制、招投标制和工程监理制,参照基本建设程序和施工质量标准进行项目管理,保证了工程建设的高速度、高质量、高效益。坚持按“设计施工,合同管理,验收签证,审批报账”原则,严把工程质量关。在工程施工方面,对施工企业的资质证、设备、技术力量、业绩、资金和质量保证金等进行严格审查,选择有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施工。项目办与施工单位签订了各种施工合同X份,合同金额XX万元.进行合同管理,界定工期、质量和投资,确定施工规范、质量标准,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抽调3名工程技术人员进驻工地,进行现场技术指导和质量把关,食宿在工地,严格按设计施工;并聘请具有监理资质、经验丰富、责任感强的监理工程师1名,进行工程质量监理,确保了工程的质量。在工程实施中,严格按工程施工程序进行,实行“三检”制,即施工企业自查自检,技改办不定期抽检,整体项目进行终检;对工程所需的材料、设备实行接收货验收签证;在资质审查中,严格审查生产企业营业证,生产合格许可证,选择正规企业产品。

    6、加强管理,发挥工程效益。工程竣工后,为了克服以往“重建轻管”的思想,公司及时下达了《关于米糠油生产线建成后的运营机构及有关事宜的通知》文件,确定了该生产线各车间的运营管理职能和工艺、设备的操作规程。项目工程建成后,对管理和操作人员人员进行了集中培训,提高了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制**全运行管理制度,加强设备管护,严格操作规程,为企业增效,为社会谋利。

六、项目评价:

1、项目技术水平评价

项目采用膨化保鲜工艺技术路线有效的抑制了米糠毛油酸值的增长速度,采用浸出、全精炼工艺,不但提高了高档营养米糠油的质量,而且还能提高产品的出品率,有效的提高经济效益,为后续产品糠油食用和谷维素的提取提供了有利条件。从米糠中提取米糠油后的脱脂米糠粕,通过采用膨化保鲜工艺,含油量减少,蛋白质含量有所增加,对动物饲料的营养性和适口性都有改善,且能提高消化吸收率,它也是提取植酸钙生产极具生理功能肌醇的主要原料。

2、              项目财务经济效益评价

本项目建成后,年可处理新鲜大米米糠6.8 万吨,年产高档营养大米胚芽油7000吨,脱脂糠粕60000吨,年实现销售收入11200万元,利润550万元。该项目的建设有效地利用了当地的资源优势,延长产业链,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提高农民种植水稻的积极性,使农户增收。

3、项目经营管理评价

**西省建兴农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大米胚芽油精深加工技术项目建成后,在管理机构的设置方面,按照现代企业经营管理的需要,将组建完全能与企业生产经营相适应的现代化经营管理机构,现正在起草制定企业标准化管理文本。

 从项目建设管理、生产经营管理及项目取得的财务效益等方面综合分析考察情况来看,项目领导班子的组织、管理能力强,整体素质高,完全能够满足项目建设后期生产,营销、服务等工作的需要。

在项目实施的管理体制方面,严格按照项目法人责任制,建设工程投标制,建设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在项目建设前期和建设期专门成立了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由技改办全权负责项目建设前期和建设期的各项工作,为项目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事实证明领导小组和技改办的设立能与项目各阶段工作的开展相适应,项目所确立的管理体制积极有效。

为了保证项目各阶段工作的顺利进行,项目领导小组设立了资金,筹措 、使用管理、各岗位人员工作职责等一系列与项目管理相适应的各种规章制度,使小组各工作人员有明确的权、责、利和考核依据。

4、项目环境和社会效益评价

⑴、废气的治理

所有废气均在车间内经一级或二级高效除尘设备处理,使排放气体含尘浓度达到国家规定的120mg/m3排放标准后排放。

⑵、废渣的治理

米粞屑、油脚作为饲料或下阶段建设的综合原料加以回收利用,白土渣含有少量的劣质油加入煤中作为燃料,皂角、黑脚作为肥料或下阶段建设的综合原料加以利用,毛蜡和固脂作为轻工和食品厂的原料出售。

⑶、废水的治理

本工程产生的污水主要是精炼车间排放污水,除经车间本身初步澄清外,各部门总共约有50 m3/h需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本工程对原有的污水处理站进行扩建改造,采用化学和生物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处理。

经处理后废水的标准均可达到下列国家规定的一级标准:

1)PH 6-8,SS 70mg/l,BOD5 30 mg/l,CODcr 100 mg/l,油20 mg/l

2)电力1.8kwh,药剂0.1kg

⑷、噪声的治理

对可能产生噪声的设备均选用国产优质产品使噪声降低,同时采取布置时局部隔离,安装时减震,吸声等措施,将噪声控制在65分贝以下,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

公司还采用多层次的绿化方式,道路两边,厂房周边场种植常绿小乔木并种植一些观赏树木和花卉。

5、社会效益

   ⑴、可以发挥当地的资源优势,调整农业结构,提高农民种植水稻的积极性,增加农民的收入。

⑵、该项目工艺无公害、污染小,符合绿色环保的要求。

⑶、可安置部分下岗职工再就业。

七、项目目标和可持续性:

1、项目目标

本项目设计年加工新鲜大米胚芽6.8 万吨,年产高档营养大米胚芽油7000吨,脱脂大米胚芽粕60000吨,预计年实现销售收入11200万元,利润550万元。

2、可持续性

该项目的建设有效地利用了当地的资源优势,延长产业链,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提高农民种植水稻的积极性,使农户增收。**市是**西省的主要稻谷产区。2005年全市水稻种植面积为140万亩,其中优质水稻面积110万亩,年产量77万吨,可得副产品大米米糠6万吨。2006年水稻面积达到155万亩,其中优质水稻130万亩,总产量82.5万吨,加上安康市、**市、**市等周边地区可得到大米加工副产品大米米糠25万吨以上。本项目中的一级大米胚芽油加工原料大米米糠需求量约为68000吨,日加工稻谷250吨,本公司大米加工可提供米糠35吨/日,向农民和和周边地区收购米糠156吨,项目的原料可得到完全保证。

本项目为农产品深加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国家鼓励发展的产业方向。当前我国政治稳定,经济持续发展,这为我公司提供了长期稳定的政策支持平台,从国家产业政策支持方面看,本项目将会得到国家产业政策方面的长期支持,具有可持续发展性。

我公司对还外拥有一支能够适应市场环境要求,市场开拓能力强,保证产品销售和积极有效的高素质的销售队伍。对内,建立了一整套适应现代企业经营管理要求的管理体系和产品质量保证体系,也为项目的可持续性发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和质量保证,企业内部环境能够满足项目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综上所述,本项目严格按照汉发改投资(2007)518号文件要求进行实施,开工审批手续齐全,资金筹措到位,是一项规范的生产建设项目。项目施工建设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甲、乙方以及监理方的责任、关系明确,工艺设备安装验收合格,房屋建筑质量合格,经试生产现已达产达效,环保及消防均已通过单项验收。

现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对该项目实施总体验收。

  

 

 

                      **西建兴农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第6篇: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范文

第二条杭州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民用建筑新建、改建、扩建,既有建筑物的节能改造,建筑物用能系统的运行管理等活动及实施对建筑节能的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建筑节能,是指在建筑物的规划、设计、建设、改造和使用过程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建筑节能标准,采用节能型的建筑技术、工艺、设备、材料和产品,提高建筑物的隔热保温性能、空调制冷制热系统效率及照明设备效率,加强建筑物用能系统的管理,在保证建筑物室内热环境质量的前提下,减少空调制冷制热、照明等能耗。

第四条杭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建筑节能监督管理工作,萧山区、余杭区和各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建筑节能监督管理工作。

发展改革、规划、经济、科技、质量技术监督等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协同实施本办法。

第五条市、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建筑节能的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的建筑节能意识,从试制、生产、实用、推广等环节加强建筑节能的推进工作,并提供相应的政策保障。

第六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经济、规划等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地节能规划组织编制建筑节能专项规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建筑节能专项规划应当对新建建筑的节能要求、既有建筑物的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开发利用、建筑物用能系统的运行管理等提出工作目标、具体安排和保障措施。

第七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建筑节能发展状况和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原则,组织编制更低能耗的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和相应的施工规程、验评规范及评估体系。

本市实施建筑施工图节能设计篇(章)评估制度、建筑物能效认定和标识制度。具体实施办法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制定。

第八条鼓励建筑节能技术研究和产品开发。各级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在安排科技经费时,应当增加建筑节能技术研究、产品开发及推广应用方面的投入比例。

第九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墙体材料、保温材料、门窗、空调系统、照明设备等建筑节能产品和施工工艺的推广应用工作,定期鼓励在本市推广应用的建筑节能产品和施工工艺目录。

第十条新建建筑物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建筑节能标准及省、市建筑节能的相关规定和标准。

鼓励新建建筑物利用可再生能源。

第十一条鼓励既有建筑物的节能改造。既有建筑物节能改造的重点是高能耗的公共建筑节能改造。

既有建筑物改造应当尽可能利用可再生能源。

既有居住建筑的节能改造应突出屋面和门窗的节能改造。在居住建筑平改坡改造中,可结合太阳能热水器的应用。

改建、扩建既有建筑物涉及围护结构的,应当按照建筑节能的标准和要求进行。

第十二条规划部门在组织编制城市修建性详细规划时,在规划布局(建筑高度、间距、自然通风组织)和建筑物平面布置、朝向、体型、体量等方面应当综合考虑建筑物能源利用效率。

第十三条新建建筑物的业主应当在立项前自行组织建筑节能专题论证。发展改革部门在核准项目申请报告或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前,应当进行建筑节能专题审查。凡立项报告或者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无建筑节能专题论证内容的,不予立项。

第十四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建筑节能标准委托建筑物的设计和施工,不得明示或暗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降低建筑节能标准,不得明示或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符合建筑节能要求的墙体材料、保温材料、门窗、空调系统、照明设备等产品。

按照合同约定由建设单位采购墙体材料、保温材料、门窗、空调系统、照明设备等产品的,建设单位应当保证所购产品符合建筑节能标准。

第十五条设计单位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建筑节能标准进行节能设计,保证建筑节能设计质量。

第十六条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应当对设计文件是否符合建筑节能标准进行审查,并在审查报告中单列建筑节能审查内容。对不符合建筑节能标准的,图审结论应定为不合格。

墙体、屋面、门窗等建筑物围护结构的节能设计有重大变更的,应当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重新审查。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审查施工图节能设计篇(章)时,可以委托专业机构对施工图节能设计篇(章)进行评估,并依据评估报告作出相应的图审结论。

第十七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受理施工许可申请时,应当查验施工图审查报告。对建筑节能内容未通过施工图审查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

第十八条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建筑节能施工规程组织施工。

施工单位应当加强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节能材料、构配件的验收,并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

墙体和屋面等保温工程隐蔽前,施工单位应当通知监理单位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第十九条监理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建筑节能施工规程进行监理;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施工单位未按要求整改的,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同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报告。

监理人员应当查验进场建筑节能材料和设备,并按规定见证取样和验收。未经监理人员验收的建筑节能材料和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墙体和屋面等保温工程隐蔽前,监理人员应当对其进行专项验收。

第二十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加强对施工过程建筑节能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未按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的,应当责令整改。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加强现场建筑节能材料、产品以及重要部位的专项检查,重点对建筑物的围护结构和空调暖通系统在主体完工、竣工验收两个阶段进行监督检查,并在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中提出专项监督意见。

第二十一条建设单位在组织工程竣工验收时,应当对建筑节能进行专项验收。在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竣工验收报告中,应当注明建筑节能实施内容。

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过程中违反建筑节能相关规定,或者建筑节能专项验收没有通过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备案,并责令限期整改。

第二十二条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及其注册执业人员,应当对其设计、施工和监理行为符合建筑节能标准负责。

第二十三条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时,应当提供房屋的门、窗及墙体保温的主要材料样品,并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予以明确。

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提供的《住宅使用说明书》中,应当明示所售房屋的节能措施、围护结构隔热保温性能指标、用能系统、可再生能源利用和相应的保护要求等基本信息。

房地产开发企业以节能建筑进行宣传和销售的,应当委托专业的建筑节能测评机构进行建筑效能认定后方可进行。

第二十四条建筑物所有权人和使用人在进行建筑物的装修和使用时,不得擅自改变建筑物的节能围护体系,降低建筑节能标准。

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加强对居住小区内公共建筑节能设施及设备的围护、保养、维修和运行过程的监督管理。

第二十五条实行节能建筑示范工程(小区)评选制度。鼓励创建节能建筑示范工程(小区),对达到节能建筑示范标准的建筑工程,授予“杭州市建筑节能示范工程(小区)”标识。

第二十六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建筑节能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发现有违反本办法规定行为的,应当及时予以制止,并依法进行处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建筑节能活动进行监督,发现违反建筑节能有关规定的行为,可以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举报。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接到举报后,应当及时调查处理。

第7篇: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范文

[内容提要]:在保证施工安全的前提下保证工程施工质量,坚持“安全为天、质量第一”的方针。“工程施工,方案先行;工程验收,资料先行”的原则。施工安全检查要制度化、经常化,安全隐患不消除不得施工。进场材料、工程质量和隐蔽工程要在施工单位质量专检人员检查合格的基础上,形成报验资料,向项目监理单位申请检查验收;坚持进场材料未经监理检查验收合格签字不得使用、工程质量未经监理检查验收合格签字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施工、隐蔽工程未经监理检查验收签字不得隐蔽,工程设计未办理设计变更手续不得变更。

为搞好本工程项目的监理工作,做好与施工单位及业主的有效配合,我做为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在本次监理例会上,向施工单位做监理工作程序技术交底。

交底依据:施工承包合同、委托监理合同、监理授权委托书、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房屋建筑工程强制性标准条文、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规范标准、山东省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程及省市有关建设工程规定。

监理范围:施工阶段监理。主要包括本工程项目图纸中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消防、通风空调等工程及根据业主需要对工程进行变更的监理。

监理内容:“三控、三管、一协调”,即质量、进度、造价控制,安全、合同、信息的管理,及有关系的协调。

监理工作重点:在施工安全控制的基础上,做好工程质量控制,体现“安全为天、质量第一”的原则。利用动态控制原理,采用事前控制、事中控制和事后控制三环节控制,采取主动控制与被动控制有机结合,并以主动控制为主。在针对本工程施工阶段的质量、安全、进度、造价监理控制流程的要求进行控制。

质量控制流程:

工程开工前准备阶段,施工单位要提交下列资料报项目监理机构审查、审批及存档:

⑴.施工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企业法人代码证书、信用等级证书、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提交方式:B4表+本件

⑵.施工单位委托的材料试验室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提交方式:B4表+本件

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的《工程项目施工管理人员名单》以及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质检员、安全员等项目经理部全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上岗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提交方式:B4表+本件

⑷.现场项目管理机构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技术管理体系文件》、《质量保证体系文件》、《安全保证体系文件》 提交方式:B7表+本件

⑸.主要专业工种上岗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主要专业工种包括:测量、钢筋、混凝土、起重、塔吊司机、焊接工、瓦工、防水工、架子工等建筑结构工种及电工、管道工等安装工种  提交方式:B4表+本件

⑹.上报自审内审手续齐全、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  提交方式:B1表+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

⑺.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要有安全管理措施、节能施工方案、环保施工方案、扬尘治理措施及施工进度第一批进场的施工机械设备等  提交方式:B1表+本件

⑻.本工程拟执行的企业质量标准、工艺标准  提交方式:B7表+本件

⑼.根据业主提拱的红线、放线成果图及基准点和坐标测定的建筑物位置、主控轴线及尺寸、建筑物±0.000绝对高程等工程定位放线测量记录及工程定位桩保护措施  提交方式:B5表+本件

⑽.工程计划拟依法分包的,请提供分包施工单位及劳务分包单位的资质证书及业绩证明等  提交方式:B4表+本件

⑾.填报提交《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表》及必要的附件  提交方式:B4表+本件

⑿.工程开工报审表   提交方式:B2表+《开工报告》

⒀.准备好本工程采用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及图集  提交方式:用C1表说明准备完备情况

⒁. 提交所委托的试验室出具的砂浆、混凝土配合比通知单(复印件加盖红章)

⒂.提交整理完善的《图纸会审记录》

⒃.其他须开工前按规定报项目监理部审查、审批的资料

施工单位编制报审的施工组织设计,建议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06)中“项目管理实施规划”格式编写,并应该包括、融合以下内容:①重点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工艺和确保工程质量的措施,②各分项工程质量验收检验批划分计划,③工程材料、构配件及设备总用量计划,④材料、构配件、设备见证取样复试计划,⑤标养砂浆、砼见证取样试验计划,⑥同条件养护砼试块留置试验计划等等。

工程经项目监理部批复开工后,在工程施工期间,每完成一道工序或分项分部工程,在下一道工序或分项分部开工前,施工单位应根据分项工程性质提交下列资料报项目监理机构审查、审批及存档:

⑴.专业分项工程施工方案报审  提交方式:B1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

⑵.分项工程技术交底资料  提交方式:B7表+本件

⑶.进场材料、构配件报验  提交方式:B6表+材料、构配件进场检验记录表+出厂质量证明文件+取样送样试验见证记录+复试报告

⑷.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质量检查验收报验  提交方式:B8表+质量验收记录表+必要的附件

⑸.隐蔽工程检查报验  提交方式:B7表+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必要的图示+必要的附件

⑹.施工过程中施工测量放线成果报验复核  提交方式:B5表+施工测量记录+必要的附件

⑺.混凝土浇灌前,要提交混凝土浇灌申请书(包括各专业会签记录) 提交方式:B7表+本件

⑻.其他在分项分部工程开工前需提交项目监理部审查、审批及存档的资料。

⑼.《监理工程师通知回复单》(格式:B9表+必要的附件)

分项工程的施工过程,也是项目监理部进行事中控制的过程,监理人员采取见证、巡视、平行检验、旁站等方式进行监督检查,项目经理部要保证质量管理体系、技术保证体系、质量保证体系以及安全保证体系的正常运行,落实质量责任制,做好班组自检、班组间或工序间互检工作,控制好轴线、标高、尺寸,重视施工过程中的测量及计量工作。进场材料、工程质量和隐蔽工程要在施工单位技术人员和质量专检人员检查合格的基础上,形成报验资料,向项目监理部申请检查验收,坚持进场材料未经监理验收合格签字不得使用、工程质量未经监理检查验收合格签字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施工、隐蔽工程未经监理检查签字不得隐蔽。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不符合设计技术要求、不符合施工方案要求、违反操作程序、操作规程的问题及时纠正,监理人员检查出的问题,除立即进行口头通知纠正以外,必要时可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书面要求进行整改,施工单位整改完毕,将整改情况以《监理工程师通知回复单》进行书面回复,对拒签《监理工程师通知》的行为,监理人员可向总监汇报,由总监按照规定签发《工程暂停令》要求进行停工整改。

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隐蔽工程完成后,施工单位必须自检合格后报项目监理部检查验收。施工单位完成施工合同约定范围的工程施工任务,自检合格后,报项目监理部组织预验收。预验收时检查出的质量问题施工单位整改完毕,自检合格后报项目监理部复核,然后正式通过项目监理部提交业主组织单位工程竣工验收。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规定及《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3.0.3-4“工程质量的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上进行”的要求,要求施工单位对检验批、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由项目经理部专职质检员检查签字,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由项目经理签字,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由单位负责人签字。施工过程中形成的施工技术资料及时交由资料员收集、分类、整理。要改变过去那种质量状况不能及时得到反映、工程质量责任不清,资料脱离工程实际,资料整理滞后的现象。

安全控制流程:

项目监理机构施工安全控制流程,以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重点做好事前控制工作,加强施工安全检查。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部必须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安全法规要求抓好施工安全,要树立无安全事故就是最经济的思想。项目经理部要配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全部管理人员都要有安全意识,专业班组要配置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要持证上岗,安全工作要齐抓共管,做到群防群治。对建筑施工现场周边环境做好安全评估,向安全监管部门办理建筑工程安全报监手续,并分阶段进行安全评估和报监。编制《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实施方案》以及危险性较大的基坑支护、土方开挖、模板工程、起重吊装、脚手架、拆除爆破等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后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在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监督下实施。积极接受安全监管部门和项目监理机构安全监管人员的检查指导,对安全监管人员提出的安全隐患整改要求及安全《监理工程师通知》要认真对待,立即采取有效的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后,以《监理工程师通知回复单》向项目监理机构书面回复。做好三级安全教育,落实安全管理制度,保障安全保证体系的正常运行,加强施工现场对安全管理、文明施工、脚手架、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三宝四口”防护、施工用电、物料提升与外用电梯、塔吊起重吊装和施工机具的安全检查及评分工作,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立即消除。

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按安全资料管理要求向项目监理机构报审下列安全资料:

⑴.项目经理安全目标责任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B7或C1表+本件)

⑵.与生产班组或分包单位签订《安全生产合同》情况的说明(格式:B7表+本件)

⑶.施工单位安全教育(三级教育)落实情况说明(B7表或C1表说明)

⑷.安全监管人员资格证书及管理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上岗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B4表+本件)

⑸.《建筑施工现场周边环境安全评估表》

⑹.建筑工程阶段安全评估表

⑺.《建筑工程安全报监书》

⑻.《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文件》

⑼.《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审批资料(格式:B1表+鲁JJ-004+本件)

⑽.《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审批资料(格式:B1表+鲁JJ-004+本件)

⑾.总包施工单位施工安全许可证书(复印件加盖企业法人印章)(格式:B4表+本件)

⑿. 分包单位施工安全许可证书及管理和特种人员安全证书(复印件加盖企业法人印章)(格式:B4表+本件)

⒀.建筑工程阶段安全评估、报监报审资料

⒁.《起重设备装、拆备案表》资料(B6表+本件)

⒂. 分项工程及机械设备等安全检查验收记录、评分表(格式:B7表+本件)

⒃. 模板拆除申请报告书(格式:B7表+本件+必要的附件)

⒄. 动火审批表(格式:B7表+本件)

⒅. 各分项工程及各工种安全技术交底 (格式:B7表+本件)

⒆. 其他报经项目监理部签字的安全资料(一般格式:B7表报+资料)

进度控制流程:

项目监理机构对工程进度计划实行动态控制。施工单位要按照施工合同工期的要求,分析预测各种可能影响施工进度的不利因素,充分考虑各工序可用于本工程项目上资源的均衡性和可能性,认真编制本工程施工总进度计划,报经项目监理部审批后执行。为保证合同工期的实现,要把总进度目标进行分解,分别编制年、季、月进度计划,及时报经项目监理机构审批。加强组织管理,在保证安全和质量的前提下,逐步实现阶段性进度目标。定期检查对比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的偏差,发现实际进度滞后,要积极采取调整措施,当发现实际进度严重滞后于计划进度,根据情况需要重新调整阶段性进度计划,并按进度控制流程申报项目监理机构审批。周密安排,合理组织,力求早日完成施工任务。

向项目监理机构提交下列进度控制资料:

⑴.施工总进度计划(可用B12表)

⑵.年、季、月、周进度计划(用B12表)

⑶.工程暂停申请(属施工单位提出停工须有停工申请(可用C1表说明)

⑷.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B2/B3表)

⑸. 施工单位《 月工、料、机动态表》

⑹. 工程临时/最终延期申请(B14及必要的证明资料)

⑺. 其他有关进度控制资料

造价控制流程:

项目监理机构对工程造价采取主动控制。施工单位应按施工合同中合同价款及工程项目内容,结合工程进度计划,编制资金使用计划,做到专款专用,合理安排资金的投入,保障人员工资的按时支付。对符合设计和质量要求的工程数量提出计量申请,及时地、积极主动地提报业主和项目监理机构造价控制监理人员共同进行计量、复核并组织会签,对符合合同支付条件的提出工程款支付申请。对合同中约定允许调整价差的材料,提交市场询价资料和提出询价要求,落实单价后及时办理签证手续。工程竣工后及时提报工程竣工结算。

经过项目监理机构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后,业主据此支付工程款,是监理单位保障监理工作程序正常运行的重要手段,是控制施工单位保证工程质量、完善工程资料、消除施工安全隐患的重要经济措施。因此,总监理工程师郑重提出,项目监理机构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必须同时必备以下四个条件:①实体工程质量必须符合要求,②工程资料(包括向项目监理机构报审的资料)必须及时、齐全、有效,③重大施工安全隐患必须消除,④监理下发的书面整改问题必须及时整改完毕。否则,造成一切不良后果,由责任方自负。

向项目监理机构提交下列造价控制资料:

⑴.工程预算书、工程量清单(单价)

⑵.阶段形象进度工程量(款)审核资料(格式:B11表+本件)

⑶.工程款支付申请(格式:B11+必要的附件)

⑷.费用索赔申请(格式:B13+必要的附件及证明材料)

⑸.资金使用计划

⑹.工程量审核资料

⑺.其他有关工程造价控制资料

工程资料报审:

要求施工单位严格遵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3)规定的监理程序,按照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程》(DBJ14-023-2004)、《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及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备案等规定整理、报审施工技术资料,完善签字盖章手续。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和省市有关安全资料管理规定整理、报审施工安全资料。其中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必须满足《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及配套专业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要求。提交的复印件要注明原件存放处并加盖红章。

本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程序技术交底,是我监理公司监理行为的体现,正确理解监理的工作内容和正常程序,利于业主、监理方、承包方有效的配合。希望在以后的具体监理工作中得到业主的大力支持,得到施工单位的积极配合,努力实现合同规定的工程质量、工期、安全和造价目标,工程能够顺利地通过业主组织的竣工验收,最终交一个让业主和用户满意的工程。

监理工作程序技术交底会签

工程名称

山东黄金时代广场A座

工程地点

经十路以北,解放东路延长线以南,奥体西路以东

交底时间

年    月    日  

交底地点

工地会议

建设

单位

单位名称

山东黄金地产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与会人员

施工

单位

单位名称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与会人员

监理

单位

单位名称

山东建院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第8篇: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范文

关键词: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施工管理

中图分类号:TU99文献标识码: A

1 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要点及处理办法

1.1 城市给排水设施建设

城市给排水设施建设工程主要是供给全市的生活用水和部分的工、农业生产用水。施工管理应主要考虑到各个工业发展区和生活区的用水人口增加量,给水和排水管网的施工修建必需要与城市发展建设同步,避免城市供水能力不能满足供排需求的问题出现。另外,由于我国相关部门对生活饮用水的卫生标准要求越来越高,以往一些陈旧的施工工艺和设施设备也不能够满足新的规范标准要求。城市排水系统对分流制排水不能完全展开实施,仍留有合流制排水的模式。

完善城市市政给排水设施的建设施工管理,首要任务应加强对地方水资源的保护与合理利用,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根据实际需要扩建市政水厂工程,确定水厂的供水规模大小和布局,完善改造当下的现状管网,重点与扩建水厂配套新的输送配水管网等。排污管网可采取一定数量的中水回收设施,以补充部分生活用水和城市绿化用水。

1.2 城市能源设施建设

城市供电系统问题是城市能源基础设施建设中比较重要的一方面问题。城市供电比较要求具有较高的供电可靠性,这一点对于不同地域的城市将会有所不同。举例来说,我国某城市主要以220千伏为供电主干网架,更高电压的电网网架并没完整形成,导致系统电压并能够保证持续稳定。针对这样的问题,有关政府部门应做好协调利用土地增值等办法,以严格控制城市电力网设施的发展用地和线路走廊用地,并在城市范围内可采取不同划区域的设施建设规划用地政策。

1.3 城市燃气供应设施建设

目前,我国城市燃气供应主要以天然气、液化石油气能源为主。问题就在于城市对于利用燃气的结构不合理的情况非常普遍,客观上造成燃气输送配管设备的限制和浪费。坚持利用多种气源,以因地制宜和合理利用能源的发展方针作为基本原则,充分利用现有的天然气和液化石油气能源。

2 市政工程施工质量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我国城市市政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存在的问题,主要是部分施工单位不具备最基本的质量控制程序和控制手段,或者没有最为基本的施工质量意识,短期的利益行为比较突出,并没有将以抓好施工质量作为第一目标。施工阶段对机械机具设备的使用并未按照行业规定和实际现状正常投入,投入设备的质量和数量在一定程度上都存在一些潜存问题。同时,在施工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违法分包代管、挂靠等现象不在少数。施工承包单位对于施工现场的实际施工质量管理措施虽有制定却未实施,形同虚设。施工单位的现场技术管理人员自身缺乏必需的施工经验和处理能力,组织施工不合理,施工秩序混乱无序,导致施工质量难以良好保证。

市政工程施工质量管理体系不够完善,由于市政工程施工所承担的风险都比较小,因此只顾片面地赶工期,严重忽视施工质量的重要性。施工队伍作业人员的自身综合素质良莠不齐,有关内部管理人员的来源比较复杂,存在盲目指挥和任意蛮干等情况。在施工质量管理上走极端化、行为蛮横,施工过程中各方施工管理人员的工作协调度不够,导致施工过程摩擦和矛盾不断。

监理机构在工程施工质量管理上也存在比较多的问题,通常做好监理工作主要是决定于相关监理工作人员自身的综合素质,品德要好、专业技能水平高和管理能力强的监理人员才能够保证市政工程施工质量。但是,就现状而言,监理机构的内部管理情况也必将混乱,个人作风严重偏离作为一个合格监理的道德标准。对施工现场的管理,监理人员在意识上缺乏对正常施工程序和制度的认识,且管理手段不足和力度不够。

3 提高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施工管理力度的建议

中标施工单位需按照投标文件中的组织机构在施工现场成立项目经理部并健全各种规章制度。项目部组成主要包括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质检负责人,必须按照投标文件中的内容要求各岗位负责人员实际到位,未经监理和业主单位的批准允许不得擅自更变。如有不可抗拒的原因,施工单位必须要更变负责人员的必须事先申报监理机构和业主单位,经批准允许后可由资质、业绩及业务能力不得低于相应被接替人,否则业主单位可以违约合同处理。

施工单位必需要根据投保文件的内容要求在施工现场临时试验室,以满足工地日常施工中的质量检验和试验的要求,凡是要经试验合格后开工的工序,必需要现场监理和业主批准合格后方可进行施工。

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施工质量管理主要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机构全面负责监管工作,监理一方必需要建立一个完整有效的组织团体,驻地监理人员配备合理到位,并制定有关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的细则,经上报建设单位批准允许后开展现场施工质量的监管工作,未经业主批准的,不得擅自更变或减少现场驻地监理人员。同样地,驻地监理也必需具备自己独立的监理工地试验室,与施工单位的试验室共同承担工程项目所需要的各种质量试验和检验的作用。

基础设施施工管理采用质量一票否决制度,对施工质量不符合标准的一律勒令返工处理,监理机构对工程施工质量负全责。阶段性的分项工程完工后,监理机构都分项工程的施工质量进行综合验收,业主单位共同参与,主要起到对质量检查的监督作用。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工程,工程的分项隐蔽部位在未经业主单位代表签字同意封盖的不得私自遮盖,同时不得进入到后续地分项工程施工。施工单位和监理机构应主动接受业主单位代表对工程竣工质量验收所提出的抽检和复检的要求,以“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好各种质量检验与试验的工作,并积极开展不同标段之间的工程施工质量检查评比活动,业主单位可采取必需的有效奖励措施激励工程质量创优。

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在完成施工技术资料整理与归档工作之后向业主单位提交书面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在验收合格后,工程的日常保洁工作应移交至环卫处负责,同时纳入到城管局的日常管理工作范围之内。从工程竣工之日起,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进入到缺陷责任保修期,由承包单位负责责任保修期内工程所有的维护及返修工作。

第9篇: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范文

建筑节能是降低能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保护环境的一项重大战略举措,关系到国家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近年来,随着我市经济社会和城市化的快速发展,对能源的需求大幅增加,能源不足的矛盾日益突出,影响和制约了我市经济社会的发展。我市建筑能耗约占全市社会总能耗的40%,并呈继续上升趋势。但在城乡建设过程中,由于节能意识不强,执行标准不力,我市建筑能耗高、利用率低的问题十分突出,建筑节能工作整体水平比较低,不能适应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要求。因此,开展建筑节能已是一项刻不容缓的工作。各级政府和部门要把开展建筑节能工作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建设节约型社会的一项重要内容,切实提高对这项工作紧迫性、重要性的认识,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力措施,把建筑节能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二、明确建筑节能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建筑节能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节约型社会为目标,以实施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节能为重点,以加强节能和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为核心,通过经济、行政、法律等手段,推进技术进步,完善政策措施,强化节能意识,建立健全促进建筑节能的有效体制和机制,切实降低建筑使用能耗和提高能源的利用效率,促进我市能源、经济、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建筑节能工作的目标:市区、开发区新建民用建筑(指居住和公共建筑)从年4月1日起,全面施行建筑节能50%的设计标准;从年起,施行节能65%的设计标准。到年,高耗能的既有公共建筑的改造完成30%,到2020年,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完成70%,全市民用建筑建造和使用的能源资源消耗接近或达到现阶段中等发达国家水平。

市建委应会同规划、建管、房产、墙改等有关部门,按照全市建筑节能工作目标,制定建筑节能阶段实施规划,确定近期建筑节能工作重点,明确新建居住建筑、新建公共建筑和既有建筑改造实施计划,全面推进全市建筑节能工作。各县要根据本地实际和全市建筑节能工作目标,制定本地区的建筑节能规划,既要确定总体目标,又要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近期目标,有效地指导本地区的建筑节能工作。

三、推进建筑节能工作的主要措施

(一)宣传培训,增强全民建筑节能意识。

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体和现代网络技术,广泛开展建筑节能专题宣传活动和科普知识教育,努力营造推进建筑节能的良好氛围,提高全民建筑节能意识,提高全社会参与建筑节能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为建筑节能工作创造条件。市建委要加强对设计、施工、监理、施工图审查、质量监督等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建筑节能知识、技术培训,并与绩效、技术晋升挂钩,使参加专业知识的更新教育培训作为每一位从业人员的自觉行为。通过技术培训,使技术和管理人员都能熟悉和掌握节能设计标准,提高专业技术水平,保证建筑节能的推进质量。

(二)加强领导,建立完善建筑节能工作机制。

建筑节能是一个涉及多部门的系统工程,需要发展计划、规划、建设、建管、房产、墙改等多部门的共同配合和协作,为确保我市建筑节能工作的顺利推进,成立建筑节能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落实国家和省建筑节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技术标准的贯彻执行,研究制定建筑节能发展目标、推广重点和政策措施,指导建筑节能的推广应用,协调解决建筑节能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建设工作的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市建委负责人担任,成员单位包括市建委、发展计划委、经贸委(墙改办)、规划局、建管局、房地产局、科技局、财政局、环保局、工商局、质监局、地税局、物价局等部门。领导小组在市建委下设办公室。市建委负责全市建筑节能监督管理工作,直接管理市区(包括开发区)范围内的建筑节能工作。各县也要尽快成立相应机构,加强对建筑节能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建筑节能工作机制,明确责任,组织好本地区的建筑节能工作。

(三)加强建筑节能的政策配套工作,完善建筑节能的技术保障体系。

通过制定相关政策,鼓励建筑节能,引导房屋开发、建设和消费的节能趋向。市建委等有关部门要研究制定节能建筑认定制度,制定实施推进建筑节能工作的奖励制度。通过制定行政管理和激励政策,积极鼓励实施建筑节能,有效扶持从事建筑节能技术开发与应用的企业和研究单位,确保建筑节能科研、推广、应用的资金投入,培育节能技术和产品市场的形成。同时,对在建筑节能工作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实施奖励,并把建筑节能作为参评“琥珀杯”、“黄山杯”及省、市科技进步奖等各类奖项的必要条件。

市建委等有关部门要根据我市建筑节能发展状况,按照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原则,组织编制适用于现有建筑节能技术标准要求的施工规程、验评规范和评估标准。要尽快全面实施《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实施细则》,组织编制《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实施细则》和《建筑节能评估验收规程》,制订和实施节能建筑及其围护结构节能产品的认定和标识制度,培育发展节能建筑专业技术评定机构和节能建筑检测机构,组织推进节能建筑性能测评工作。组织节能新产品、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定期鼓励推广应用、限制和淘汰建筑节能的产品和技术目录,为建筑节能标准的实施提供技术保障。

(四)加强对建筑节能工作的监督管理。

各有关职能部门应在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规划、设计、施工、监理、竣工验收和备案等环节中,依据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加强对建筑节能的监督管理,确保节能标准规范的落实。

需经核准或者审批的建设工程项目,项目申请报告或项目建议书以及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当包括建筑节能的专题论证。凡无建筑节能专题论证的,计划发展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不予受理。

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审查的建筑工程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应当含有建筑节能内容,对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审查通过。

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委托工程项目设计,并在项目建设的各个阶段严格执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修改经审查合格的节能设计文件,降低建筑节能标准;在组织竣工验收时,应当同时验收建筑节能实施情况,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中,应当注明建筑节能的实施内容。

设计单位要遵循建筑节能法规、节能设计标准和有关要求,严格按照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和节能要求进行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中建筑节能内容应包括:建筑热工计算书、节能设计主要技术措施,以及相关节能材料、产品的技术参数等。

施工图审查机构要严格按照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和《省施工图设计文件节能审查要点》的要求,对施工图设计文件中建筑节能设计进行专项审查,对不符合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施工图设计审查结论应为不合格,不得颁发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对施工图设计审查合格的工程项目,填写《民用建筑节能设计审查表》,报送市建委建筑节能管理机构备案。

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和施工规程进行施工,将建筑节能技术标准、规范和工艺落实在施工中,并在施工现场公示,不得擅自变更、修改工程设计,确保工程符合节能标准和设计质量。

监理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以及建筑节能标准、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建设工程合同和监理合同实施监理,对建筑节能的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监理单位应当在工程质量评估报告中明确建筑节能标准的实施情况。

节能建筑和产品检测单位应当按照有关建筑节能检测规程进行检测,不得出具虚假检测报告。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在提交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中,应当包括有关建筑节能的专项监督意见。对达不到节能设计标准的或检测不符合节能设计标准的工程,应当不予备案。

房地产开发单位应将建筑节能情况载入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在房屋销售过程中,应当在销售现场显著位置公示节能措施、围护结构保温隔热材料及性能指标等基本信息,并在《住宅使用说明书》中予以载明。

房产管理部门要审查房地产开发单位是否将建筑能耗说明载入《住宅使用说明书》。

市建委应依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实行建筑节能告知备案制度,推进节能建筑性能测评,要加强对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实施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处理。对于没有达到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项目,已经完工的不予验收备案,并责令整改,对不执行或擅自降低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