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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党的十精神为统领,以创建“节约集约模范县(市)”作为提高资源保障能力的重要途径,以创建“土地执法模范县(市)”作为规范土地管理秩序的重要载体,以改革创新作为增强事业发展活力的重要源泉,以绩效考评作为提升队伍建设水平的重要抓手,坚持疏堵结合,真正实现保障发展与保护资源并举,拓展空间与节约集约并用,主动服务与规范管理并重,提振精神与加强队伍建设并进,为“勇当基本实现现代化先行军”作出积极的贡献。
今年工作的目标任务是:创新服务全市品牌、“双保”工作一流、绩效考核明显晋位。
(一)高起点谋划发展大局
一是争取指标抢先机。积极争取市领导支持,联合发改委等相关部门和重点镇研讨重点项目的包装工作,确保全年至少包装5个重大项目,其中上半年不少于3个。继续发扬盯、粘、抢的精神,积极赴省汇报,争取部分独立选址项目,力争2-3个项目进入省计划笼子。加大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环保要求,特别是高新技术类重大工业项目的用地保障,进一步破解用地瓶颈。顺应城镇化发展战略,主动谋划,积极应对,力争在基础设施、社会民生等方面的政策争取上有所突破。
二是高效报征保重点。深化“保姆式”服务,推行重点项目跟踪服务和项目联系人制度,围绕项目用地预审和征地前期工作、建设用地报批材料组件和上报审批等各项工作,做好全程跟踪服务。根据《实施新增建设用地项目联合预审查制度》,落实专家评审制度,对综合审查合格的项目进行合理的指标配备,确保全年落户项目符合全市经济发展规划和产业发展空间布局,使有限的用地指标发挥出最大的社会经济效益。一季度,要做好2个点供项目以及省厅奖励210亩国家计划的报批工作。在今年国家计划下达前,要想方设法使全市新引进重大项目先期用地有保障。
三是大力供地促发展。进一步保障全市城镇居民保障性住房建设、重点服务业项目、重大工业及基础设施项目用地供应。加大土地招商力度,拓宽推介途径,力争全年经营性用地出让面积有新突破。探索建立“分期供地法”,即一次规划、整体挂牌、分期出让工业用地,通过规划、计划的双向调控,引导用地需求合理化,并确保工业、经营性用地供地7200亩以上。
(二)高标准守护耕地红线
一是加大规划执行力度。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修改已通过专家论证,要抓紧按照论证会意见修改完善。要本着规划空间“能大则大”的理念,抢占新一轮发展先机。各镇(区)要在基本农田地块得到落实的基础上,遵循总量平衡、规模控制、布局限制、节约集约的原则,编制修改方案,从严执行土地利用规划,禁止建设项目用地突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禁止随意改变土地用途,确保此次规划有3-5年的执行力,发挥规划应有的调控作用,增强规划的权威性、严肃性。
二是严格占补平衡制度。面对后备资源严重匮乏、复垦整理难度大、成本高的困境,认真编制并实施好2013年耕地占补平衡项目库,确保入库面积不少于2000亩。各国土所(分局)要深入开展内部挖潜,通过图上找、实地看,拿出切实可行的方案,推动政府高标准组织实施,确保全市耕地总量平衡。进一步做好2013年增减挂钩项目编制工作,力争总规模超3000亩,确保重大项目不因用地问题影响落地。
三是推进优质工程速度。加紧做好土地复垦开发整理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加大省以上土地整理项目申报力度并加快实施,做好搬经镇省投5566万元的土地整理项目与常青镇省投1307万元的土地整理项目。继续推进如城-东陈镇万顷良田建设项目。目前,二期万顷良田建设项目已通过省厅批准,30%的安置区用地指标已下达,条件成熟的镇(区)要积极组织推进。
(三)高层次推进依法管地
一是落实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扎实开展争创“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工作和第二届“节约集约用地十佳工业企业”评选活动。严格执行皋委发〔2013〕3号文件精神,通过执行差别化供地政策、严格工业用地准入门槛、规范经营性用地出让管理等方式,严控项目用地条件;建立节约用地开竣工申报制度、合同履约违约金制度,切实增强企业履行节约集约用地义务的约束力;通过建立项目竣工验收审核制度,严格审查项目用地范围、面积及竣工时间等,对项目资金不落实、无力继续建设、圈而未用且无正当理由的建设项目,制定土地调整措施,收回土地使用权或核减土地供应面积,并将土地予以重新配置,着力提高土地的承载力与产出率。
二是落实最严格的土地执法监察制度。通过强化组织领导,完善系列制度,落实有力措施,积极争创“土地执法模范(县)市”。根据《市政府关于切实加强耕地保护严格土地执法监管工作的意见》,建立健全“横纵向执法巡查网”,由市、镇、村、组构成四级纵向执法网络,将防范关口前移,预防重心下移,即重点在村、组级层面强化巡查力量,不断深化村级协管员、基本农田管护员、信息员、土地监督员“四员一体”的土地管理责任制。由执法监察大队和20个执法中队构成的横向执法巡查网,采取区域性监管模式,定人员、定片区、定路线、定频率,按照特殊节点大力查、重点地带重点查、工业园区专项查、接到举报立即查“四定四查”要求进行巡查。积极探索“合理监管、联合执法”的防控机制,健全以政府为龙头,纪委、司法机关为后盾,职能部门广泛参与的土地执法联合监管机制,合力遏制违法行为,保障切实履职到位,根本上扭转土地执法中的被动局面,全力确保2012年卫片检查“零问责、零约谈”,实现土地资源要素保障充分、“土地执法模范县(市)”争创成效显著的“双保双赢”局面。
三是落实最严格的“片警式”监管制度。全面落实“片警式”、“网络化”全程监管责任。所有设施农业项目(除塑料温室大棚外)都不得占用基本农田。对占用一般农田的设施农业项目,要重点审查是否为农业项目、是否为简易临时建筑、是否破坏耕作层,在投资方承诺不违约前提下,可以审批。对按农村道路审批的,涉及补充耕地的,要审核经营者落实补充耕地情况,并指导工程施工,确保达到“两认定”要求。涉及工业项目的,凡未通过新增建设项目用地联合预审查的,不得起建围墙、破土动工。已通过联合预审查的,只能用高速护栏框围,场地不能固化,以避免造成违法用地,监察大队要提供相关的业务指导,各国土所(分局)要认真研讨。
(四)高效能致力惠民服务
一是抓效提效促管理。对市委、市政府和市局2013年目标绩效考核工作要求,各科室、局下属单位要认真研究,细化落实工作举措和责任人,高标准、严要求、抓分解、保落实。《2013年度全市国土系统整体目标考核办法》也已下发,每位同志都要认真学习,各单位要及时分解各项任务,落实具体责任,实现责任层层下达、压力级级传递,确保全面履行各项职责。要强调的是,此次考核办法的出台,不是为考核而考核,而是通过考核这一手段促进系统内每个同志都履职到位,激发每个同志的热情、激情和潜能,使每个同志都做到“在岗、在行、在状态”,使每个同志都有价值感和归宿感,每个同志都豪情满怀,真正实现“才有所展、劳有所得、功有所奖”。
主要成效和存在问题
江阴市无论是率先实现现代化、发展方式转变、产业结构转型,还是现代农业建设、水生态修复、人居环境改善,市、镇、村都把水利摆到了重要位置,上上下下都关心水利、支持水利。水利建设力求做到河道疏浚与新农村新市镇建设相结合、农田水利与农业结构调整相配套,注重解决水利民生问题,使人民群众普遍受益。市政府对河道达标、家河清洁、农田水利先后出台了专门文件,成立领导小组,明确任务目标、验收标准和奖惩办法,纪委监察部门定期督查、考核绩效,力度大、投入多、工作实、效果好。小康河道达标清淤工程,经验收后市里补助5元/m3;驳岸、泵站、农桥等配套工程市里补助一半;清洁家河工程,市财政每年安排2000万元实行以奖代补,按验收合格的“家河”水面积每亩奖励800~1000元,其余由镇村承担;对圩堤加固、防洪闸改造等工程,市里补助投资30%。同时,积极引导企业参与设施农业、河道整治建设。在长效管理上,一是全面实行“河长制”,市、镇、村领导分别担任市级、镇级、村级河道河长,同时强化考核;二是健全河道管理网络,各镇成立镇村河道管理领导小组,镇领导任组长,水利科长任办公室主任,各村河道管理由村主任负责;三是落实管理制度,一支管理队伍、一本管理台帐、一套考核办法、一笔管理资金;四是推进基层水利站达标,完善服务标准,提升管理水平。江阴市从2006年起就编制了水资源综合规划、防洪规划、水资源保护规划、水生态水景观规划、农田水利建设规划、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从而使大规模水利建设有条不紊地实施。为了推进水利现代化,又编制了水利现代化规划纲要和水利现代化建设方案。但从水利发展现状来看,大的布局有了,具体工程实施还缺少详细规划。为提高规划的深度及可操作性,江阴市着手按片加强专项规划编制,月城镇、霞客镇较为典型,两镇先后编制了月城西部水利整治规划、徐霞客生态湿地水系沟通规划,并按规划实施了一期工程,但其余大部分片区、镇村专项规划工作都还尚未启动。展上存在一些不平衡一是涉水管理要进一步加强。沿江高速、新长铁路等工程以及新城镇建设打乱水系,有的堵断了河道,有的过水涵洞过小,有的没有考虑河道整治余地。“道路畅通了,河道切断了”情况普遍,不但引发内涝,也影响了水环境。二是水域保护的实施难度较大。近年来,江阴市镇村水面率有所下降,如:青阳镇建义村,上世纪80年代初期水域面积有7.2hm2,现状只有2.6•hm2多,主要是开发建设占用水域。在土地出让中,虽然要求河道“填一还一”,但在实际操作中往往只填不还或补足不够。三是局部地区防洪排涝标准不高。一些万亩大圩圩堤未全面达标;地面沉降使不设防地区成了洪涝受灾区;青祝河以南水系原南排太湖、北排长江,太湖蓝藻事件后只能外排长江,减小了排涝能力;部分圩内和圩外河道整治配套跟不上,“动力提高了,水流不畅了”,加大了防洪压力等等。四是多元投入机制尚需推进。江阴市水利建设基本以政府投资为主,市场融资渠道少,虽然镇村水利投入中有部分企业投资,农业开发项目排灌工程也有企业投资,但总体上水利多元投入的量不多、面不广。
思考和建议
2011年,江阴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率先实现水利现代化的实施意见》,提出通过3年左右的努力,实现与江阴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水利现代化。从江阴市水利发展改革现状来看,水利建设虽然有较好的基础,但任务仍然较重。由于水利现代化是一个过程,即使像江阴这样的经济发达地区,也要分阶段地达到目标。3年实现水利基本现代化,要在全面规划的基础上,突出重点难点、加强薄弱环节、着力强化短板,从而尽快提升总体水平。从这方面考虑,提出一些建议如下:从实践情况看,江阴市水利规划还需要深化细化,要按照《江阴市水利现代化发展纲要》提出的目标、指标,制定或完善详细规划或专项规划。一是要围绕市域发展总体布局和产业结构调整,优化水利治理布局;二是根据新情况、新问题,完善区域防洪排涝规划,认真研究区域河道系统治理,在此基础上完善镇村水系规划,做好规划衔接;三是细化3年实施方案,做一片成一片,并利用新沟河建设及锡澄运河外移的机会,调整理顺沿线水系。江阴市的经济总量决定任何地方都淹不起,加强防洪排涝薄弱环节建设刻不容缓。为此,针对青祝河、环山河、白屈港等骨干河道存在的薄弱环节,要一条河编制一个可研报告进行系统整治,分别列入中小河流治理等项目加快实施。内部河道整治、水系沟通建设应加大投入、分批组织实施,并积极争取全国农村河道综合整治试点,通过大中小河道系统治理和农田联片治理,发挥整体效益,推进水利现代化。为适应水利现代化建设,除继续加大政府财政投入外,还需要拓宽投入渠道。一是要尽快出台土地出让收益10%用于农田水利的相关政策。可参照溧阳等地做法,按土地出让金总额的一定比例提取水利经费。二是引导社会资本进入水利建设。对“家河”建设及管理、农村水环境整治、高效农业水利配套等,建议做好政策引导、鼓励企业出资。三是拓展市场融资的途径和方式。可搭建政府融资平台,研究发行水利建设债券,争取银行增加贷款,并进一步完善财政贴息政策。加强水利管理是水利现代化的重要方面,建议江阴市在加强管理上做出表率。一是针对建设项目切断水系影响防洪排涝问题,要加强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及行政许可。二是对开发项目占用水域,要严格实行“填一还一”,确保水面率。三是进一步落实三条红线,要重视区域发展和产业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水资源评价制度,严格取水许可;继续严格执行禁采管理,研究地下水回灌,避免部分地区持续沉降。
本文作者:赵一晗工作单位:江苏省水利厅规计处
(一)承保数据不真实。
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种情形:一是虚构或虚增保险标的进行投保。比如A农户已经将自家土地承包给B农户,A农户实际已不种地,但A农户仍然按二轮土地面积投保,B农户投保时把承包A农户的土地也计算在内,因此,A农户虚构了投保标的。再如某农户实际只有10亩地,但投保时填写的种植面积远远大于10亩,则虚增了一部分投保标的。二是替保问题。比如A替B以A的名义投保了农业保险,投保人是A,保险标的归B所有,出险后A获得全部赔款或A和B一起瓜分赔款。三是冒名投保。比如A冒用B的名字,在B不知情的情况下,以B的名义投保农业保险,出险后A获得赔款。
(二)理赔数据不真实。
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种情形:一是无灾返本,即灾害造成的损失程度达不到公司条款规定的起赔点时,通过编制虚假赔案的方式将农户交纳的农险保费再返还回去。二是协议赔付或平均赔付,即不考虑承保标的受灾程度的差异,通过参与各方协商确定一个赔款金额,通常一个保单项下的参保农户所获得的亩均赔款是一致的。三是通过虚增农险理赔款向部分农险经办人员支付工作报酬,或者向有关参与各方支付一部分额外收益。
(三)农险资金使用缺少监督。
一是农险代办费使用缺少监督。在农经代办机制下,保险机构无法监督代办费资金的实际用途,代办费有无使用、如何使用等情况均不得而知,导致使用效果大打折扣。二是农险防灾防损费使用效果不佳。实践中,保险机构向政府有关部门支付了大额的防灾防损费,但检查发现,有的防灾防损费支付已超过了保险期限,资金支付缺乏必要性和合理性,有的支付给对方单位后做挂账处理并未实际使用,未发挥防灾防损作用,还有的防灾防损资金用于治沙打井等,与农业保险关联不大。三是农险专家鉴定费支出缺少监督。在农经代办机制下,保险机构一般会聘请大量的农险专家参与理赔查勘并支付高额的鉴定费,但从检查情况来看,有的专家实际不具备资质,有的专家虽具备资质但实际并不掌握农险查勘定损知识。
二、原因分析
(一)农业基础数据相对薄弱。
当前,我国农业基础数据仍相对薄弱,土地面积存在粮食直补面积、二轮土地面积、实际耕种面积等多种统计口径,加之农村土地承包流转十分不规范,一般不签订土地承包协议,因此,农户实际种植面积和二轮土地面积不符情况十分普遍,这在客观上给农险经营带来较大影响。在农经代办机制下,保险机构不会也无法去一一甄别农户的投保的面积是否客观真实,致使虚保、冒保、替保等问题屡禁不止。
(二)公司内控管理不够完善。
一是依法合规经营意识还比较淡薄,主要是公司高管、员工对依法合规经营存在重视不够、意识不强、认识偏差和执行不力等情况,仍存在“抓发展一手硬、抓合规一手软”的倾向。二是风险防范和化解工作还存在漏洞,保险机构未真正摸清农险经营中的各类风险隐患,有针对性地开展风险防范工作。三是内部管控体系还不健全。表现在核心内控制度尚不健全,贯彻落实无据可依;内控制度执行力较差,形同虚设;内审监督检查还相对滞后,对内审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彻底等。
(三)激励约束机制尚不健全。
从农经代办流程来看,农险代办链条上存在着双重委托关系:一层是保险机构和农经部门之间的代办关系,另一层则是农经部门和村干部之间的代办关系。一方面,由于农经部门身兼裁判员和运动员两种角色,保险机构无法真正监督其代办行为;另一方面,目前对村干部的代办行为也未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保险公司不直接向村干部支付报酬,反过来也无法对其代办行为加以监督考核,村干部干好干坏一个样,导致农险基础信息填写不准确、承保数据不真实等问题发生,在利益驱使下甚至会与有关各方合谋来牟取私利。
(四)政府行政干预色彩较浓。
一是农险代办费使用未真正落到实处。从农经代办机制实践运行情况来看,真正承担农险登记、保费收取、协助查勘等具体事务性工作的是广大村干部,但农险代办费在自上而下分配过程中基本划拨不到村干部手中,导致其工作积极性不高。二是政府部门对种植险查勘定损结果有一定干预。实践中,种植险理赔通常会达成一个“政府部门满意(无上访事件)、农户满意(不亏本)和公司认可”的结果,而要做到这一点势必会导致平均赔付、无灾返本等问题发生。
三、几点建议
(一)推进惠农政策的协同配合。
一是尽快实现农户耕地信息确权,规范土地流转行为,建立农户实际种植面积及种植地块方位信息库,避免农业保险中的虚保、冒保和选择性投保等行为。二是建立信贷保险互动机制,对参加农业保险的农户贷款时可提高其资信水平,引导农民不断增强保险意识。三是加快推进农田水利设施、高标准农田建设等农业基础建设,从根本上减轻农业保险巨灾风险,保障农业保险走可持续发展之路。
(二)增强依法合规经营意识。
加大对农险经办机构依法合规经营教育培训力度,利用不同场合,开展政策法规培训,加强宣导,使全体员工特别是各级高管人员牢固树立依法合规经营意识,增强严格遵守农险监管要求的自觉性,形成一种“人人合规、事事合规、时时合规”的良好氛围。同时,应完善责任追究机制,明确各级机构和人员的责任与职责,切实守住农险依法合规经营这条底线。
(三)健全农险代办激励约束机制。
一是进一步完善农业保险考核办法,强化对农经部门代办行为的考核约束,考核结果应纳入政府年度绩效考核体系,并严格与代办费用支付进度和额度相挂钩。二是建议对村级农业保险经办人员明确保险资 格,降低资格准入门槛,保险公司应建立对村级经办人员的激励约束机制,依据考核结果支付代办报酬,从根本上理顺农经代办机制,实现责、权、利对等。
(四)建立科学有效的市场秩序。
全面推进测土配方施肥工作
2009年,全省共有56个市、县(市、区)开展了测土配方施肥工作,落实推广面积3060万亩,全省共投入测土配方施肥专项资金3860万元。其中,省政府投入资金1500万元;全省采集测试土样30.4万个,发放施肥建议卡150万张,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指导入户率90%以上;完成测土配方施肥试验示范2448个;推广配方肥31万吨,节约肥料6.0万吨;增产粮食4.48亿公斤;增加农民收入7.41亿元。
积极开展耕地质量建设与保护工作
耕地是粮食生产中最基本的生产资料,耕地质量是决定粮食产量水平的一项重要指标。当前,保护耕地质量,加强耕地质量建设已在社会各界形成广泛共识。2009年全省各级土肥部门紧紧围绕耕地质量保护与建设做了大量工作。
1.积极推动和参与立法进程。把耕地质量建设与保护纳入法制轨道,为我省今后耕地质量保护和建设提供了法律依据和保障。
2.组织实施标准粮田建设。在梨树等31个重点产粮县实施标准粮田建设工程,落实面积124万亩。通过修建田间路、打抗旱井、平整土地等工程措施及推广深松、测土配方施肥、旱作节水等技术,提高了地力等级,实现农田高产稳产。
3.积极开展有机肥补贴试点和有机质提升项目。2009年省政府拨付1000万元,在农安、双辽、东丰、镇赉、乾安等五个县(市)开展了有机肥补贴试点工作。同时,农业部在德惠等8个县(市)开展土壤有机质提升商品有机肥补贴试点工作。
4.有序推进耕地地力调查与质量评价工作。耕地地力调查与评价是耕地质量建设与保护的重要内容。按照农业部的统一要求,榆树等15个第二批国家测土配方施肥项目县(市、区),已全部完成了耕地地力调查与评价工作,正在准备国家验收。同时,第三批国家测土配方施肥项目县的耕地地力调查与评价工作也已启动。这些工作的开展,为今后进一步深化全省耕地质量建设与保护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5.坚持开展耕地质量监测工作。耕地质量监测点,是监测我省主要耕地质量动态变化情况的重要依据,做好这项工作意义深远。一年来,按要求完成了我省国家级耕地质量监测点的各项数据监测以及各监测点土壤养状况的检测工作,并及时上报国家。
推广普及旱作节水技术
去年,在我省中部养雨农业区推广土壤蓄水保墒技术1000万亩;在西部干旱区推广行走式节水灌溉技术1500万亩。一是开展了农业部旱作节水示范区建设。二是积极参与国家现代农业膜下滴灌示范区建设。三是继续组织开展了土壤墒情与旱情监测工作。目前,全省在13个县(市、区)共设有省级土壤墒情与旱情监测点52个,这些监测点基本覆盖了全省旱区各种主要土壤类型。
严格肥料登记管理,净化肥料市场环境
去年全省共对1092个肥料产品进行了登记发证,对104个肥料企业生产条件进行了现场考核,完成了94个肥料产品田间肥效鉴定试验。在肥料市场监管工作中,各级肥料执法部门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加强了对肥料市场的监督检查,全省共出动执法人员2918人次,检查肥料生产经营企业1354个,查处肥料案件35起,涉案肥料产品80.4吨,印发种类普法宣传资料8.3万份,举办普法培训班141次。通过对肥料市场的监管有效打击了各种制售假冒伪劣肥料等坑农害农行为,保护了农民利益。
加强检测体系建设,拓宽服务领域
2009年全省56个市、县(市、区)化验室建设基本达到农业部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规范要求,能够完成测土配方施肥和耕地地力调查与评价工作。其中一些先进单位和个人还受到了农业部的表彰。一是认真抓了全省各级化验员的技术培训,从土壤、植株的检测,到仪器设备的使用维护,进行了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的大范围培训。二是建立和完善质量控制体系。按化验室的计量认证要求,规范检测程序。通过国家化验室检测能力验证和参比样控制进行检测质量评估,提高了全省化验室检测数据的有效性。
认清形势,明确任务,全面推进土肥工作
今年是“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也是谋划“十二五”发展的关键一年,更是全省土肥工作在较高起点上向更高目标奋进的一年。做好今年的土肥工作对于今后的发展至关重要。今年的中央1号文件确立了“稳粮保供给、增收惠民生”的基本思路,明确指出:“扩大测土配方施肥、土壤有机质提升补贴规模和范围。推广保护性耕作技术,实施旱作农业示范工程,对节水灌溉设备给予补助”。吉林省是一个农业大省,担负着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确保农民增收的一份重担,而土肥工作又是农业生产的重中之重,各级土肥技术推广部门一定要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把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各项任务、目标和政策措施进行细化、实化,做到任务明确,目标具体,措施有力。
2010年全省农业工作会议提出,在正常年景下粮食总产实现550亿斤的目标。围绕这一目标,全省土肥技术推广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耕地综合生产能力为核心,以增产百亿斤粮食工程和粮油高产创建活动为载体,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旱作节水农业、增施有机肥等技术,为全省农业生产提供技术服务,为“稳粮食、增收入”做出积极贡献。
(一)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今年,全省计划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3200万亩。
(二)加大耕地质量建设与保护工作力度,切实做好土壤有机质提升和有机肥补贴工作。继续开展耕地地力调查与质量评价工作。第三批国家测土配方施肥项目县要按照农业部的有关要求,按时保质地完成耕地地力调查与评价工作。做好全省耕地质量监测工作。根据农业部要求,今年全省要建立100个省级耕地质量监测点,省站将制定统一实施方案,各地要积极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认真及时完成好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
(三)加大旱作节水农业技术推广工作力度,2010年,国家将节水灌溉设备列入农机产品补贴目录,为我们大面积推广节水灌溉技术提供了政策支持。今年我省在中部雨养农业区推广土壤蓄水保墒技术1000万亩;在西部干旱区推广行走式节水灌溉技术1500万亩。积极协调组织有关单位总结好适宜不同区域、具有不同特点的旱作节水技术模式,扩大示范区建设,并充分利用各种项目组合,为旱作节水提供资金支持。积极探索在大面积推广旱作节水技术情况下的长效运行机制。在农安、宁江、双辽等三个县(市、区)建立旱作节水农业核心示范区12万亩,辐射示范区120万亩,重点示范推广膜下滴灌、生物覆盖等旱作节水农业技术。继续在全省13个县(市、区)52个省级监测点开展土壤墒情、旱情的动态监测工作。通过土壤墒情实时监测,及时土壤墒情简报,指导农民科学抗旱,为各级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四)强化肥料监督管理工作,当前肥料市场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制假售假以及利用虚假宣传误导农民的现象还没有得到有效扼制,各级肥料执法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肥料登记管理办法》和《农业部关于切实做好肥料登记管理工作通知》要求,加强肥料登记管理和市场监管。首先,对肥料企业生产条件要严格考核,做好肥效田间试验检验,保障登记产品质量;其次,要严厉查处肥料市场中未登记、肥料标识不规范等行为,积极配合工商、质检部门加大对肥料产品质量监管,打击各种制假售假等坑农害农行为;第三,要认真做好群众投诉举报的受理工作,加强对投诉举报产品及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第四,要把好肥料广告审批关,杜绝各种虚假的、有误导性的肥料广告;另外今年我们将加强肥料管理法制建设,做好起草《吉林省肥料管理条例》的准备工作,各级肥料执法部门要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五)认真做好土壤肥料检测工作,不断提高市、县两级土肥化验室的检测水平,完成好测土配方施肥、耕地质量监测的土壤化验和肥料质量检测任务。一是建立健全化验室质量控制体系,有条件的市县(市、区)要开展计量认证工作。二是继续通过国家化验室检测能力验证和参比样检测等考核办法,对市、县两级化验室的建设情况和检测能力进行检查、考核,督促各地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各项检测工作。三是加强对各级化验室检测人员的技术培训,提高检测效率、确保检测准确性、扩大提高检测范围及能力。
强化措施,真抓实干,把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今年我省提出了550亿斤粮食产量目标,实现这一目标需要全省各级农业部门共同努力,我们一定要积极组织领导,强化措施落实,在土肥技术推广、耕地土壤改良、肥料监督管理等方面要大胆探索、积极实践、创新机制,充分发挥土肥技术在农业生产中的应有作用。
(一)突出重点,推动全省土肥工作深入开展。当前土肥工作必须牢牢把握全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脉搏,紧紧围绕增产百亿斤粮食能力建设和粮油高产创建活动,重点抓好测土配方施肥、旱作节水农业、土壤有机质提升等工作,充分发挥土肥部门的技术推广和监督管理两大职能,把土肥技术和其它农业增产技术有机地进行组装配套,促进土、肥、水资源的优化配置,加速土肥技术的简化、物化。工作中要进一步提高思想意识,增强工作主动性,明确主功方向,高标准、高质量地推进全省土肥工作深入开展,力求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上有新的突破。
(二)创新机制,提高强农惠农政策落实能力。近年来,国家和省里出台了多项强农惠农政策,农业部门落实政策的任务很重,责任很大。各级农业部门必须高度重视,积极实践,大胆探索,要不断完善和创新工作机制,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增强落实政策的严肃性,做到不折不扣,严格履行政策落实的程序和手续。在组织领导方面,要不断完善和创新联席会议制度、沟通协商制度和分工负责制度,加强对政策落实的监督检查力度;在技术支撑方面,要坚持行政推动和技术指导相结合的办法,力争在技术开发和组装配套上有所创新、充分发挥技术专家组的技术支撑作用。另外,对各地好的经验和模式要认真加以总结和推广,如,乾安县在节水抗旱工作中的“六统一”管理模式(即统一培训、统一整地、统一选种、统一施肥、统一种植、统一田间管理),洮北区测土配方施肥工作中的“县测乡配”模式,还有永吉县、双阳区、绿园区、宁江区等项目县(市)推广的触摸屏式电脑专家施肥系统,都是基层土肥科技人员工作方式、方法上的创新,深受农民欢迎。在今后的工作中,各地还会不断涌现出更多、更好、更有效、更灵活的经验和模式,我们要及时发现、及时总结、及时推广。要把机制创新作为落实政策的助推器和催化剂,确保各项惠农政策不折不扣在农业生产中得到落实。
(三)加强队伍建设,增强土肥技术服务功能。近几年我省多数土肥技术推广部门在测土配方施肥等重大土肥项目的带动下,技术设备和工作条件都有了较大的改善,土肥技术队伍也有了长足发展。但是一些地方土肥专业人员缺乏、技术力量相对薄弱、思想松懈、缺乏工作主动性的问题依然存在,影响了全省土肥工作的整体推进,对此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首先,要采取有力措施,稳定技术队伍,不断充实人员力量,进一步提高服务手段;其次,要抓好土肥队伍的思想素质建设,培训职工爱岗敬业精神,树立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克服思想松懈情绪,增强工作主动性;第三,要抓好土肥队伍业务素质建设,定期组织业务培训、业务考核,切实解决当前存在的培训不到位、技术不熟练、操作不规范等问题,要充分利用好测土配方施肥等项目补贴中的专项培训经费,努力提高技术人员业务水平;第四,要转变工作作风和服务理念,积极深入生产第一线开展调查研究和指导服务,大力提高我们的服务水平、服务手段和服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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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近年来,金溪以全国“两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农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县为契机,以探索解决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中的难题为导向,健全了征信证明、产权登记、价值评估三大体系,推动金融机构创新工作举措,开展一系列富有成效的农地抵押贷款试点实践,探索出“1+2+N”(1个平台,2项保障,多种形式)的工作方法,取得明显成效。为进一步总结和解决金溪县农村新“两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权)抵押贷款工作中取得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推进我市 “两权”抵押贷款走深走实,探索生态产品实现的具体路径,我们深入金溪陆坊乡、黄通乡进行细致的了解,现就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金溪县“两权”抵押贷款工作总体情况
金溪县地处江西东部、抚河中游,是典型的农业大县。金溪县下辖8镇、5乡、1个国营华侨农场、1个省级工业园区,面积1358平方公里。2019年常住人口30.67万,农业人口为23.1万人,其中外出务工人员9.5万人,占全县农业人口的41.1%。
1.农(林)业产业化基本情况。农业:金溪县现有农田面积44.5万亩,已流转面积25万余亩,占比56.18%。农业龙头企业34家(其中种植基地型10家),经营面积3.4万亩;合作社571家,其中种养合作社336家,经营面积7.68万亩;种粮大户1200户(50亩以上),经营面积9.8万亩。林业:金溪县现有林地面积118.2万亩,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7家(其中国家级龙头企业:2家江西天香林业开发有限公司、江西思派思香料化工有限公司;省级龙头企业1家;市级龙头企业4家),林业种植专业合作社6家。
2.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及抵押贷款情况。按照全省统一部署,2014年5月,金溪县启动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至2017年底,全县完成农村土地确权面积443251亩,占当年农田确权任务的99.5%;完成确权的村小组1373个,占有农田确权任务村小组的99.7%;完成农户48462户,占总任务的99.7%。2015年金溪县入选全国“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县,积极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简称农地抵押贷款)试点工作,截至2019年底,全县共发放农地抵押贷款1205笔,贷款余额为40360万元(其中2019年农地抵押贷款累计发放465笔,贷款金额为17695万元),占全省24%,位居全省第一,也是全市唯一开展了农地抵押贷款业务的县(区)。根据人民银行金溪县支行关于农地抵押贷款资金统计,截至目前,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金额2720万元,占比6.74%;农业合作社贷款金额960万元,占比2.38%;家庭农场贷款金额13010万元,占比32.23%;专业大户贷款金额9737万元,占比24.13%;农(散)户贷款金额为13933万元,占比34.52%。
3.林地经营权确权及抵押贷款情况。金溪县现有118.2万亩林地中,集体林面积116.8万亩,占比98.9%,国有林面积1.22万亩,占比1.1%。目前,金溪县已发林权证41616本,林地确权面积113.21万亩,占全县林业总面积的95.78%。发放的林权证中,国有50本,占比0.12%;集体1836本,占比4.41%;个人39730本,占比95.47%。2018-2019年,金溪县共办理林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简称林权抵押贷款)8笔,贷款金额746万元。我市开展林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的重点地区是资溪县和黎川县,且资溪县是全省唯一试点县。截至目前,全市共办理林权抵押贷款279笔,抵押面积44.5万亩,贷款余额7.4亿元。
二、金溪县“两权”抵押贷款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金溪县“两权”抵押贷款工作在全市率先进行探索,但是贷款规模和覆盖面依然不大,全县“两权”抵押贷款规模仅占涉农贷款的4%左右。从全市来看,2019年全市“两权”贷款余额为11.5亿元,仅占全市各项贷款余额的0.58%,全市林权抵押贷款更是处在低位萎缩状态。通过此次在金溪县实地考察调研,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1.农(林)地确权工作不扎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方面,农村一直对农地有“三年一小调,五年一大调”的传统习惯,再加上近年来全国推广的高标准农田建设对农村地容地貌的改变,导致全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的面积与农户实际拥有的面积不一致。同时我市农村承包地虽已完成了确权颁证国家验收工作,确权颁证率达90%以上,但还有部分乡(镇)及村委会出于对农民土地经营权流转行为的管理监督及权益保护、协解土地确权纠纷等因素考虑,将部分权证暂留至乡(镇)政府或村委会,未直接发放至农户手中(全市目前证书到户数48余万户,完成率70.56%)。林权方面,全省林权确权颁证工作从2005开始到2007年基本结束,截止目前,全市林地确权面积为1879.48万亩,占总林地面积的95.7%。由于当时时间紧、任务重,导致在办理林权登记时,有相当多的一批林权证登记缺少矢量图形数据,宗地图仅用草图示意,权籍调查及落宗不够准确,跨宗、重叠、飞地较多,有效数据利用率不高。金溪县确权颁证的41616本林权证中,因错证等原因收回证本数为6000本,占比14.41%,已发放到林农本数为35616本。由于林改过程中产生的历史遗留问题,以及林权发证落宗是在54坐标系地形图上手工勾画的,与自然资源部门制定的权证落宗标准不一致,所以林权类不动产登记工作进展缓慢。目前,全市共办理林权类不动产登记2585件,涉及面积16万亩,占比仅为0.84%。
2.农(林)户“两权”抵押贷款的积极性不高。一是贷款手续繁琐。虽然金溪县实行了“两权”贷款绿色通道,但实际上在办理抵押贷款业务时,农(林)户要先后到村小组、乡(镇)政府、县行业主管部门开证明,再到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进行登记,然后提供给金融机构。在办理“惠农信贷通”业务时,首先由县行业主管单位推荐,然后县财政、金融、贷款银行等单位共同审核,贷款资金需求在100万以上的还需要县惠农信贷通领导小组审批通过才可发放,批准放款时间长。据了解,目前,林农用林权证抵押贷款时,更多的是需要两个公职人员用信用担保或财产担保。二是农(林)业生产前期投入大回报期长。金溪县现有毛竹12万余亩,目前种植毛竹的效益是每亩500元左右,扣除种苗、人工费用、运输费用等成本,每亩最多挣300元左右。大部分林户为此已不再从事林业种植,而是选择到外地打工挣钱。而留下的散户,因种植规模偏小而无需融资,或通过向农资店进行赊账或通过农商行的个人信用贷款等渠道就可以满足。
3.农(林)业产业化水平较低。截至2019年底,金溪县通过农业龙头企业、合作社、种粮大户等规模化经营主体流转土地面积为20.88万亩,仅占全县农田面积的46.9%。全市农田面积435.89万亩、流转面积204万亩,占比46.8%;林权抵押面积54.5万亩,仅占全市林地面积1966万亩的2.77%。目前,全市50亩以上种粮大户共9422户,种田面积、种粮面积分别为127.7万亩、185.3万亩,分别仅占全市基本农田的30.4%、全市粮食生产面积的29.9%。同时,粮食初级加工能力严重过剩、精细加工少、产业链没有全面建立。再如我市有麻姑集团(粮油加工类)国家级重点龙头企业,但年加工能力也只有10万吨,全市163家大米生产企业分布在全市各乡(镇)进行加工,年处理稻谷能力为416.45万吨,2019年处理原粮103.23万吨,仅占年产能的 24.8%,大部分企业处于半开工状态,另有18家大米加工企业长期处于停产歇业状态。
4.“两权”价值核算评估体系不够健全。由于区域条件、自然环境条件及资源状况的不同,使得农(林)地使用权、农(林)资产价值也有差别,并受市场因素影响而产生波动。目前,全市缺少被金融机构认可的评估机构和专业的评估人才,无法对农(林)资产价值进行科学评估,在评估过程中往往以金融机构内部的评估部门参与为主,行业主管部门或当地熟悉农(林)经营状况的人士参与度不高。据了解,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主要以双方签定的土地租赁价格作为授信依据,很少将地面附作物收益纳入评估价值,造成抵押物价值评估偏低,影响贷款综合授信。如陆坊乡江西城彩园林科技有限公司通过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5000亩土地建成300亩苗木大棚和4700亩“景观花海”,县农商银行仅以公司付给农户的租金作为抵押物评估的标准,发放抵押贷款500万元;黄通乡河湾村林地大户通过林权流转面积8000亩,以林权证抵押贷款,县农商银行无法对其中经济林的“潜在价值”进行专业评估,贷款金额也仅为400万元。
5.“两权”交易体系不够健全。一是交易数据没有互通共享。全市虽然建立了市、县(区)、乡(镇)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但市与县(区)之间、县(区)与县(区)之间、县(区)与乡(镇)之间的“两权”基础数据没有互联互通,造成“两权”评估、转让、交易、风险处置等方面的数据难以实现共享。二是交易体制机制还未全健全。由于“两权”流转抵押登记是新鲜事务,市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还未出台的交易办法或规则,办事流程也未规范,很多农(林)户还是以口头协议或双方签定流转合同等方式来约定,很少到交易中心进行登记。如金溪县公共资源(生态产品产权)交易中心投入运行后,办理土地流转面积2万亩,仅占总流转面积的8%左右。
6.风险缓解机制尚未建立。目前,金溪县主要是农商行和邮储银行在开展“两权”抵押贷款业务,金融机构服务“两权”抵押贷款还未形成合力。主要原因在于:一是风险金补偿不到位。一方面,“两权”贷款抵押物的管理完全在借款人的使用管护之中,抵押物的少量减少,一时难以发现,无形中增加了贷款的后期管理难度;另一方面,农业及林业经营过程中面临诸多自然灾害的影响,即使办理了保险,但由于农业、林木保险具有高保费、高保额、高成本等特点,农(林)户极少购买商业性农业保险,仅以国家政策性保险为支撑。一旦发生自然灾害会大幅降低经营主体贷款偿还能力,极易造成债权悬空,出现代偿风险。而风险补偿的不到位进一步制约了金融机构参与“两权”抵押贷款工作的积极性,如金溪县土地承包经营权贷款余额超过4亿元,但仅建立了600万元风险补偿金,按1:8的补偿比例也只能撬动4800万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二是农(林)资产处置困难。一方面是政策因素。如林权处置需办理砍伐指标、拍卖、变卖、诉讼等一些手续,一旦抵押林权办理不到砍伐证,抵押变现就存在一定的风险,抵押权就无法实现。另一方面社会稳定因素。农(林)地的属地性质导致社会资本担心抵押物原主人出面扰乱居多,不敢轻易接手处置农(林)地。同时,国家也一直重视对“三农”的保护,为了社会稳定造成法院贷款诉讼执行的难度加大,抵押物处置成本相对较高。以上原因的综合影响,造成了不良贷款占比较高。如资溪县农商银行目前林权不良贷款余额高达1800余万元,不良贷款率达19.3%。三是相关的激励奖惩考核机制尚未建立健全。“两权”抵押贷款虽然在稳步推进,但从顶层设计上看,国家、省还没有出台相关的扶持政策,如在提高不良贷款的容忍度、建立容错纠错制度等方面还没有具体的指导性意见,制约了金融机构的积极性。
三、下步工作建议
深入开展“两权”抵押贷款工作是推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的重要内容,是助推乡村振兴发展的重要抓手,是发展现代农业的重大举措。要进一步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着力解决“两权”抵押贷款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两权”抵押贷款试点顺利推进。
1.加快建立健全“两权”确权数据库。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是“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中基础的一环,是加快经营权流转,提高产业化水平,降低银行贷款顾虑的前提。一是建议由市农业农村、林业、自然资源等部门牵头,各县(区)人民政府配合,对全市“两权”确权颁证进行全面的梳理。对没有办证的要补办,对有争议纠纷的农(林)地,要通过航拍绘图、实地勘测等手段,明确界址、面积等基础数据,确保权属清晰。二是在现有“两权”数据库的基础上,健全数据库,建立IC卡,完善产权资料信息化管理,做到“田定权、树定根、人定心”。
2.提高农(林)业产业化发展水平。推动农(林)业的产业化发展,既可以引导农户直接和间接参与产业化工作进行增收,又可以有效激发经营主体的资金贷款需求,扩大“两权”抵押贷款的规模和影响力。一是大力培育经营主体。各地各部门要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发展“两特一游”要求,大力发展特色种植业,重点发展出口蔬菜、中药材、水果、有机稻米等产业;加快发展特色养殖业,重点发展畜牧业、特种水产业等产业;加快发展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加快提高“一县一业”产业发展水平,通过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业合作社以及农(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经营主体,加速土地流转、规模化经营进程。二是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通过农(林)业招商引资,引进龙头企业或优势企业,充分利用全市的农(林)业资源,发展延伸农(林)业全产业链条,降低农(林)业资源的采集、运输和加工成本。利用招商企业的雄厚资金、先进技术和专业人才稳步提升农(林)业产业化经营水平,提高在相关产业链的所处地位,提升农(林)业资源的经济效益。
3.建立“两权”价值评估体系。一是建议由市农业农村、林业、自然资源部门牵头组建专业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库,并制定“两权”价值评估制度、评估标准。同时,加强监管,对评估机构库中的评估机构进行抽查,一旦发现高估或低估等恶意行为,要进行严肃处理。二是建立贷款方、评估方、权属方三方共认的机制。对评估的“两权”价值要相互认可,降低评估成本与难度,调动经营主体的贷款积极性。三是建立统一的评估标准。对“两权”抵押物的价值进行科学客观评估,避免“两权”资产价值评估严重偏低。
4.完善“两权”交易体系。一是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平台,以大数据技术为支撑,接入“赣服通”,建立全市“两权”流转数据信息共享云平台和交易市场。二是规范交易平台制度,制定科学规范的交易规则,形成确权颁证、价值评估、交易出让、信息公示、抵押登记、处置流转“一体式”服务,引导各方通过交易平台进行交易、拍卖、定价、协议、转让等各种处置。三是建议规范交易行为,今后全市所有的国有集体“两权”资产交易,必须要进入交易中心。
5.建立“两权”贷款风险防控体系。一是建议由市有关部门加快建立信用+“两权”抵押贷款和金融机构对接机制,建立面向金融机构和广大农户的信用评级信贷体系。为贷款主体建立信用档案,并嵌入银行“两权”抵押金融产品的风控体系中,为全面推行“两权”抵押贷款奠定坚实信用基础。二是建立风险补偿专项基金。建议由市、县(区)财政部门出资建立风险基金,原则上市财政风险补偿专项基金不少于1亿元,各县(区)财政风险补偿专项基金不少于2000万元。同时,金融机构也要制定贷款风险缓释工作方案,共同分担风险。三是加大农业商业性保险的力度。建议保险机构探索特色产业“政策性+商业性”保险途径,推动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标”,提升生态产品应对灾害风险和抵御市场风险能力。四是充分发挥担保公司的作用。加大“两权”信贷抵押担保创新力度,扎实发展市县担保公司,积极引入省级担保公司,优先为“两权”抵押贷款创新产品提供担保,分担银行信贷资金风险。五是探索建立生态资产收储托管中心,用市场化的手段来处置解决“两权”抵押贷款中抵押物处置难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