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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向债务融资计划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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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向债务融资计划

第1篇:定向债务融资计划范文

一、具体做法

浙江省辖内金融机构结合各地棚户区改造目标要求及工作进展,着力推进金融政策有力配套、项目资金有效对接、金融创新有序跟进等工作,全力做好金融支持和服务保障。

(一)做好规划先行,加强融资对接,助力棚户区改造项目贷款业务的稳步推进和开展

一是签订政府合作协议,例如国开行浙江省分行与浙江省住建厅签署了《共同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战略合作协议》,“十二五”期间分行将对浙江省棚户区改造项目提供超过320亿元贷款支持;二是做好项目融资对接,目前,浙江省住建厅已向辖内金融机构推荐10余个棚户区改造项目开发推荐函,融资需求累计达400多亿元。

(二)落实专项规模,加大信贷投放,确保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顺利开展

一是单列规模。如2013年国家开发银行浙江分行(含宁波分行)争取到104亿元专项规模支持浙江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其中要求至少安排70亿元专项支持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是创新抵押担保方式。宁波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和象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分别根据当地“城中村”住房改造安置及农村住房改造的融资需求,创新推出了“房票”质押贷款及农房“两改”按揭贷款业务,分别用调产安置协议及集中改建住房进行质押获得贷款。目前两家金融机构已发放贷款超过1亿元,有力支持了居民住房改造的资金需求。

(三)创新融资模式,发挥银行信贷资金引领作用,为棚户区改造融资“建渠引水”,逐步建立政府主导和市场化运作的保障房建设长效机制

一是,发放项目贷款。具体表现为以下几个特点:第一,项目借款主体以政府融资平台为主;第二,项目运作模式多采用政府主导下平台机构运作的BT或委托代建模式;第三,还款来源以安置房销售收入、政府补差协议、指定地块出让收益返还为主;第四,信用结构设计普遍采用土地使用权抵押、在建工程抵押、股权质押、应收账款质押和第三方连带责任担保等方式,并建立政府偿债准备金等风险缓释措施。此外,辖内金融机构还通过组建银团贷款,加强同业合作,提升对保障房建设的信贷支持效应。国开行浙江省分行与邮政储蓄银行浙江省分行组成银团贷款,2008年以来,累计向温州旧城改造项目发放贷款12.76亿元。

二是发行理财产品。即金融机构发行理财产品募集资金,投资于某证券机构设立的定向资管计划,定向资管计划向土地储备中心发放委托贷款,土地储备中心与棚户区改造所在街道办事处签订土地收储协议并支付资金,用于支付村民拆迁赔偿。拆迁整理后土地由土地储备中心进行收储、拍卖,土地拍卖资金用于归还委托贷款并兑付到期理财产品。例如中信银行萧山支行联合中信银行杭州分行贵宾理财部及中信证券,为萧山区土地储备中心设计了“理财产品+券商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委托贷款”的融资模式,融资金额12亿元,期限2年,专项用于城厢街道湖头陈村城中村改造安置房项目。

三是引入信托资金。即发行与保障房建设挂钩的信托计划,缓解银行信贷规模紧缺压力,确保项目急需建设资金及时支付到位。该模式中银行可利用回购方式来控制信托资金介入项目比例,从而达到灵活配置信贷资金,提高资金使用率。例如国开行浙江省分行与山东信托有限公司合作,向杭州经济开发区湾南社区“农转居”项目引入信托资金7亿元。

四是发行债券。即金融机构积极开展债务融资工具承销业务,帮助建设主体利用公司债、企业债、私募债等债务融资工具,实现保障房建设的低成本、多渠道融资。绍兴市城中村改造建设投资公司发行公司债5.9亿元用于“城中村”改造。国开行浙江省分行已承销发行12亿元温州市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债务融资工具,用于温州市旧城改造建设。

二、难点和问题

(一)项目改造建设风险及还款来源具有不确定性

一是棚户区改造项目拆旧阶段涉及居民、农民搬迁、农用地平整,社会影响大、政策敏感性强,操作不当易引发社会矛盾,从而影响项目后续建设和还款。

二是棚户区改造项目的还款来源为完成建新后建设用地出让收入。因该类项目一般运作环节较多、期限较长,涉及的土地面积相对较大,建设用地的出让价格、进度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各地土地市场活跃度、土地价格波动等情况对项目还款来源影响较大。

三是因土地出让收入一般进入财政账户,再由财政账户相应返还至项目实施主体,在此过程中银行对还款来源的掌握较为被动,封闭运作的管理难度较大。

(二)融资方式以银行贷款为主,引入民间资本难度大

棚户区改造项目大多是由政府的融资平台筹资,大部分靠银行贷款解决资金,而发行企业债券和中期票据的门槛较高,缺乏其他融资方式。由于项目公益性较强,收益率较低,引入民间资本的难度较大。其相对于一般商品房开发项目,棚户区改造项目往往地处城市边缘地带,区位较差,房屋密度大,基础设施落后或不具备市政配套设施,开发成本高,多缺乏短期商业开发价值,对民营房地产企业吸引力较小,市场化运作难度较大。

三、政策建议

实施棚户区改造的根本目的是改善群众的居住条件,兼顾完善城市功能、改善城市环境。需要基于当前棚户区改造中存在的难点和问题,提出以下对策和建议:

一是改善金融服务,加大信贷支持。要立足十八届三中全会全面深化改革的精神,逐步突破相关制度限制,争取开展各类金融创新试点。鼓励金融机构按照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创新金融产品,改善金融服务,增加棚户区改造项目信贷资金安排,向符合条件的棚户区改造项目提供贷款。根据棚户区改造及受益对象的需求实际,探索尝试在建工程抵押、股权质押、应收账款质押及未来收益权质押等融资方式,拓宽抵押担保渠道。鼓励金融机构通过信托产品、保险资金、融资租赁等多元化金融工具,积极支持棚户区改造。

二是利用债券融资,拓宽融资渠道。积极利用市场金融工具,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拓宽融资渠道,支持棚户区改造。充分发挥银行间债券市场在棚户区改造中的作用,加大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发行力度。鼓励棚户区改造项目通过非公开定向发行债券的方式,提高债券融资效率。支持符合条件的地方融资平台公司、承担棚户区改造项目的企业发行中期票据,专项用于棚户区改造项目。

第2篇:定向债务融资计划范文

关键词:高速公路;建设融资;主要问题;创新模式

中图分类号:F540.3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4)010-00-02

建省20多年来,海南省投入大量资金发展交通基础设施,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取得显著成就,尤其是高速公路建设方面,海南先后建成了环岛高速(东线、西线)公路、海文高速公路、海口绕城和三亚绕城高速公路等重大公路基础设施。截止2013年末,全省高速公路通车总里程达762.539公里,形成了以高速公路为主动脉,辐射市县、开发区、旅游区的海南公路网络,优化了投资环境,有力地促进了海南的经济发展。

一、海南高速公路建设融资面临的主要问题

由于海南发展起步晚,基础差,资金缺乏,目前高速公路建设整体水平仍然较低,建设任务仍十分艰巨。一直以来,车辆燃油附加费、国家综合补助、国债转贷、银行贷款是海南高速公路设施建设主要融资途径,而银行贷款,则是唯一的外部融资途径。随着国家宏观经济环境的发展和变化,海南高速公路建设面临的问题越来越多,主要体现在:

(一)融资渠道单一,融资空间有限

海南高速公路建设资金除财政资金以外,大部分以车辆通行附加费收费权为质押,向银行贷款解决。截止2011年末尚未偿还的公路建设资金余额合计约160亿元,其中高速公路债务余额90亿元。如现行交通建设资金筹集方式不变,经金融机构评估,海南省“十二五”期公路建设融资空间远远不能满通建设资金需求。

(二)银行融资难度加大

受国家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国家压缩信贷规模及提高贷款利率、国家清理政府融资平台、中国银监会出台实施《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流动资金呢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和《项目融资业务指引》(以下简称“两办法一指引”)等因素的影响,各家银行对于贷款发放均采取严格控制的措施,控制贷款发放规模,提高贷款利率,融资成本大幅提高。

(三)公路建设需求增加,公路建设成本大幅上涨,建设资金需求剧增

海南建设国际旅游岛,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作为基础支撑,迎来了新一轮的发展机遇,“十二五”期间海南要建设“田”字型高速公路路网,建设项目预计总投资370亿元,需要融资约300亿元。

公路建设主要原材料如沥青、水泥、钢材、砂石料、人工等价格,近年来成倍上涨,征地拆迁难度增大,征地费用急剧增加,这些直接影响了公路建设工程成本上涨。1994年,海南省在建设东线高速公路时,造价为1000多万元/公里,而新建的三亚绕城高速公路每公里达4000万元以上。“要致富,先通路”,未解决制约地方经济发展的“瓶颈”,市县政府逐年加大高速公路建设投资,而高速公路建设的资金需求也在不断增长。

二、创新融资模式、建立多元化的高速公路建设投融资体系

为有效解决公路建设资金需求,优化公路投资建设管理模式,借鉴国内其他省市公路建设投融资先进经验,2011年3月28日海南省人民政府决定成立海南交通投融资主体(海南交通控股公司),通过对该公司的市场化运营、资本化运作,建立多元化筹资的长效机制,实现多渠道筹集公路建设资金,降低政府直接债务水平,摆脱公路建设对于银行贷款的严重依赖。

除常规银行贷款(主要是国家开发银行)外,海南交通投融资主体还可以探索以下几种融资模式。

(一)做大做强企业规模、效益,适时发行债务融资工具、企业债券筹集资金

由于国家对于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及中期票据等的企业在经营期限、净资产、盈利状况等方面都有一定要求。平台公司可以通过一段时间的规范经营,在不断增强公司经营业绩、净资产、资产负债率、信用等级的基础上,通过发行中期票据、企业债券等方式实现筹集建设资金,在申请发行上述债券的期间,可以通过向银行、资产管理公司及私募基金拆借过桥资金,以保证资金的稳定供给。

2014年3月,海南交通控股公司20亿元中期票据和20亿元短期融资券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获得注册;5月12日、21日,首期10亿元短期融资券和首期10亿元中期票据成功发行。首开海南省属国企利用中票融资的先河,这是海南省国有企业首次发行中票,实现交通建设投融资的新突破。通过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在银行贷款之外成功开辟直接融资渠道,为未来持续融资、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二)做强、做大本土上市公司

海南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高速)1998年上市,上市以来未进行过再融资业务,其投融资平台作用也未能发挥。截止2014年3月31日,海南高速资产总额32.13亿元、净资产27.63亿元,资产负债率13.66%。

海南交通控股公司作为海南高速的控股公司,通过适时向海南高速注入优质资产,可显著提高海南高速资产规模和盈利水平,发挥海南高速的资本市场融资作用,灵活运用定向增发、配股、公司债券等直接和间接融资方式为我省公路建设筹集资金,做大海南高速资产规模,增加国有控股比例,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更好地回报广大股民。

可考虑通过以下三种方式开展资本运作,不断提升海南高速资本市场价值:

1.以现金出资方式参与海南高速定向增发,海南高速通过PPP等模式承建优质项目。

平台公司根据项目融资需求、海南高速融资能力等因素,以现金出资方式参与海南高速定向增发,海南高速再通过银行贷款、发行可转债、可分离交易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定向工具、公司债券等方式筹集资金,通过BT、PPP等承建平台公司优质项目,从而解决高速公路建设资金筹集问题。

2.以股权出资方式参与海南高速定向增发,海南高速实现运营优质项目。

海南交通控股公司通过孵化优质产业项目,依托项目设立项目公司,并以项目公司股权为对价参与海南高速定向增发,促进海南高速经营业绩跨域发展,提升海南高速盈利能力、公司价值,通过与海南高速进行市场化的关联交易或减持海南高速股份方式,落实高速公路建设资金融资问题。

3.以实物资产出资方式参与海南高速定向增发,海南高速实现运营优质项目。

平台公司以优质实物资产出资方式参与海南高速定向增发,提升海南高速盈利能力、公司价值,通过与海南高速进行市场化的关联交易或减持海南高速股份方式,落实高速公路建设资金融资问题。

(三)探索保险资金债权投资计划,实现融资模式创新

保险资金投资基础设施项目在国外已有着非常广泛的应用与实践,涉及交通、教育、医疗、市政建设等方面,但在国内尚处于起步阶段。在当前信贷形势趋紧、各方资金困难的情况下,借鉴国内其他省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融资成功经验,引入保险资金投资海南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可以为弥补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缺口提供强大的保障。

海南交通控股公司可以海南环岛高速项目(即东线、西线高速公路)为依托,尝试引进保险资金债权投资计划,缓解短期债务偿还压力、解决部分项目资金、经营资金需求。

(四)积极争取外国政府贷款

外国政府贷款具有利率低、贷款偿还期限长的特点,但也存在限制性采购、资金投向限制的缺点。目前利用外国政府贷款主要用于政府主导型项目建设,领域集中在基础设施、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符合资金投向要求,且人民币升值趋势明显,积极争取外国政府贷款,有利于降低工程建设融资成本。

(五)设立海南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基金

在目前银行信贷紧缩背景下,设立海南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基金,可以有效利用民间资本、保险资金、养老基金、政府资金及外国投资者资金,有益于解决控制权、公司治理等问题,有利于降低融资成本,使海南省的基础设施建设进入良性循环,为海南省的经济建设提供良好的运行环境。

三、结语

总而言之,不论采用何种融资方式,前提必须是政府加强对交通投融资的政策支持力度,全面提升平台公司融资能力,这样才能够更好地实现海南交通投融资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邹琳.交通基础设施项目融资方式选择研究.财会月刊,2010,3.

[2].高速公路建设融资长效机制探索[J].交通财会,2013,07.

第3篇:定向债务融资计划范文

 

关键词:并购融资  信托融资  资产证券化

企业融资方式和融资顺序的选择是并购融资必须面临的~项重要决策。从中国上市公司的融资情况看,与美国等发达国家“内部融资优先,债务融资次之,股权融资最后”的融资顺序正好相反,中周企业并购融资呈现出明显的反向选择性,表现为忽视内部融资、对股权融资相对偏好和对债务融资的轻视状况。

一、并购融资渠道狭窄,融资方式单一

中国企业目前的并购融资主要的融资渠道集中在内部融资、贷款融资及发行股票融资几个方面。内部融资对于企业来说,可以减少融资成本及并购风险,但在当前企业普遍存在资本金不足、负债率过高的状况下,融资数量是十分有限的。为并购提供贷款的融资渠道目前仅限于商业银行,但由于受到贷款用途的限制(不能进行股票交易),一般也只限于非上市企业并购中使用。西方企业的并购融资活动,由于金融工具的不断创新使得混合性融资工具和一些特殊融资方式尤为盛行。除了贷款、股票以外,企业在并购中大量使用认股权证、可转化债券、杠杆收购以及卖方融资等方式,并将多种融资方式加以组合,增加了并购融资的来源。中国目前由于资本市场发展尚不完善,很多融资:具基本上还没有应用,有待于发展创新。

二、资本市场体系不完善,并购融资中介机构作用未能有效发挥

影响中国企业并购融资的很大一部分原因是由于资本市场体系不完善,对于融资渠道的限制首先来源于证券市场发展状况的制约,除了立法限制以外,还受到其他一些因素的影响。例如中国目前股市规模很小,资金供给充裕,使得股价规模过高,因此要想通过直接的二级市场收购往往要付出很高代价,股权交易难以实现。与此同时,由于中国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不合理,流通股数量少,比例小,仅占总股本的l,3左右,人为增大了并购融资的资金需求量。这种情况下,对于并购企业而言,往往要付出高于非流通股转让方式数倍的并购成本。融资数量的增加,并购成本的提高也对并购企业在二级市场上融资造成了很大的影响。

三、充分发挥现有并购融资方式的优势

1.定向增发新股作为支付手段。定向股(TargetedStock或TrackingStock)是美国20世纪90年代兴起的一种新的公司重组方式,定向股是对多元经营公司所发行的普通股中的一种,一个公司可以拥有两到三个以上的定向股。采用定向增发方式收购上市公司对于资本市场可谓是益处多多,它不但拓宽了上市公司的融资渠道,还可以规范上市公司的重组。但是,和发行新股一样,定向增发新股也会改变企业的股权结构。因此,在企业决定是否使用这种方式时,应该综合考虑下列因素:一是并购企业的股权结构;二是每股收益率的变化;三是每股净资产的变动;四是财务杠杆比率;五是当前股价水平;六是当前的权益报酬率。以尽量避免对原有股东权益造成不利影响。

2.信托融资。与传统的融资方式相比,采用信托筹集并购所需资金有其独特的优势:首先,由于并购方在获得资金的同时其负债并没有相应的增加,因此用信托融资来解决资金筹集问题能够优化并购方的财务结构;其次,当并购方拥有良好发展前景的项目而缺少并购所需资金的时候,通过资源配置的结构性重组就可以将不可流动的资产转化成具有高流动性的现金,从而解决了并购所需要的资金问题;其三,利用信托“结构性融资”特点,将信托财产“出售”给信托公司,以信托财产为信用核心进行融资,不失为并购融资的新渠道,从而能够极大地推动并购活动的进行;其四,信托融资为并购方筹集并购所需资金提供了一个相对宽松的政策环境,并购方掌握了融资的主动权,就可以最大限度地利用信托融资完成并购计划。在整个融资过程中,信托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预测和信托财产的价值评估两个关键环节将决定整个信托融资并购过程是否能够顺利完成。

四、开拓新型并购融资渠道

1.分期付款下的或有支付卖方融资。企业并购中一般都是买方融资,但当买方没有条件从贷款机构获得抵押贷款时,或是市场利率太高,买方不愿意按市场利率获得贷款时,而卖方为了出售资产也可能愿意以低于市场利率为买方提供所需资金,买方在完全付清贷款以后才得到该资产的全部产权,如果买方无力支付贷款,则卖方可以收回资产。这种方式在美国被称为“卖方融资”(SellerFinancing)。

比较常见的卖方融资即通过分期付款条件下以或有支付方式购买目标企业。它是指双方企业完成并购交易后,购买方企业并不全额支付并购的价款,而只是支付其中的一部分,在并购后的若干年内,再分期支付余下的款项。但分期支付的款项是根据被收购企业未来若干年的实际经营情况而定,业绩越好,所支付的款项也越高。从融资的角度来看,这一支付方式无异于卖方即被收购企业向购买方企业支付了一笔融资。由于购买方企业在未来期间的实际支付款项须视被收购企业的经营业绩而定,这种支付方式实质上是一种“或有支付”(ContingentPayment)。或有支付进行并购同企业通过其他融资渠道获取资金进行并购最终的效果是相同的。越来越多的换股交易中使用分期付款方式下的或有支付进行卖方融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利用这一方式避免股权价值的稀释。

2.引入资产证券化融资。资产证券化就是发起人将其所持有的各种流动性较差的资产,分类整理为一批批资产组合出售给特设载体(sPv),再由特设载体把买下的金融资产作为担保发行资产支持证券(ABS),收回购买资金。资产证券化盘活了非流动性资产,提高了资产的运行效率,优化了资源配置,降低了宏观经济运行的成本,改革了证券市场的结构,改善了企业融资模式,提高了企业的竞争实力。

3.设立企业并购基金。企业并购基金的建立,将有利于增加中国企业并购活动中的资金来源。并购基金的投资策略和投资对象,能够使基金保持良好的信誉,增强投资者的信心,从而使其具备迅速筹集资金的能力。一方面能够为众多中小投资者参与企业并购提供投资渠道,起到分流银行存款的作用;另一方面又能为企业并购活动提供资本性资金,改善企业资本结构,增强经营获利与偿还银行贷款本息的能力。尤其是在对亏损企业的并购活动中,并购基金通过向实施并购的企业提供资金,将广大社会资本投入到企业中,真正解决了国有企业负债率过高和资本金过低的问题。同时也解决了中国企业投资主体错位的问题,使资金的真正供给者成为企业的股东。

第4篇:定向债务融资计划范文

东北特钢违约案的回顾与梳理

违约概述

东北特钢债务违约问题是地方国企公募市场的首例违约,截至2016年11月25日,东北特钢已经连续违约9次,本金违约金额升至近58亿元,其中到期违约7期共计41亿元,利息违约2期涉及本金16.7亿元,目前均未兑付。

东北特钢债券违约前后表现

违约前期,企业管理层在钢铁行业总体下行时未能正确制定经营策略,导致项目投资规模过大,负债率骤升,财务状况恶化。近年来,东北特钢实施了总投资高达500亿元的技术升级改造计划,投资负担过重,导致营运资金和项目资金出现缺口,截至2015年6月份,负债总额已达446.56亿元,相应的资产负债率从2007年的65.85%陡然上升至2014年的84.32%,远远超过了钢铁行业70%的警戒线。而且东北特钢的财务费用上升速度非常快,从2009年至2014年增加了接近五倍,为企业经营带来巨大压力,显著降低了企业的偿债能力。

违约后,东北特钢在尝试债转股方案无果后,最终还是要通过破产重整的方式来解决债务违约问题。2016年12月19日,东北特钢公告,公司于12月12日接到东北特钢集团北满特殊钢有限责任公司报告:12月9日,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申请,依法裁定对北满特钢、齐齐哈尔北方锻钢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和齐齐哈尔北兴特殊钢有限责任公司进行重整。据了解,目前已有多家实力国企(宝武钢铁集团、鞍钢集团、中信泰富特钢集团等)、上市公司等企业来东北特钢集团考察,并表示出参与重整和投资的意向,管理人已与多家企业对东北特钢集团战略投资进行接触。

违约债券品种

我国信用债市场债券品种主要包括:企业债券、公司债券、非金融性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包括短期/超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等)和非政策性金融债券等。

目前我国债券市场违约案件中,违约债券品种多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本案如是。对于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产生较晚,受交易商协会管理,采用注册制发行,审批流程简单,融资期限短且额度大,所以成为大多数企业发债的选择。

案例分析

地方政府及监管机构

政府的隐性担保为债券带来了巨大的信用风险。地方政府为当地龙头企业或支柱企业进行隐性担保会使得该公司发行的债券累积信用风险。其实政府为国企债券提供隐性担保是市场中存在的普遍认识。造成此错误认识的一个关键原因是在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面世之前,国企发行的是企业债,由国家发改委审批发行,审批制较为严格,发债企业多为资|良好的优质企业。但以短融、中票和定向工具为代表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是通过注册制发行的,流程简单,一次注册,滚动发行。所以导致如今许多国企债务违约都是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违约,数次发行,金额巨大。目前的发债企业资质很大程度上已经不如以前,不适合存在政府隐性担保,但是由于惯性思维,导致市场上仍然认为政府在为国企进行背书。

地方金融监管机构的职能定位不明。我国长期存在政事不分、行政力量过度的情况。具体到本案来说,主要是地方金融办与辽宁省国资委两者之间的监管权力划分不明。辽宁省国资委是东北特钢集团的最大股东,同时又是东北特钢集团的监管者,所以存在监管者与所有者混同的问题。主要表现为应收账款中有11.64亿元被辽宁省国资委占用去帮助其他辽宁国资公司,且账龄都在两年以上,私自挪用资金加剧了东北特钢的债务违约程度。地方金融办应该对此类现象进行第三方监管,但限于无行使监管权力的合法性基础,导致其在本案中监管范围与监管效率受到削弱。

评级独立性

联合资信完全无视东北特钢基本面逐步恶化的事实,持续给予东北特钢AA评级,直到国开行东北特钢债券违约公告后才突然将东北特钢主体信用评级由AA下调为C,而且联合资信的评级标准与评级方法并不对外公开,这不得不令人怀疑其作为评级机构的独立性。

信息披露

东北特钢并没有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规定,去及时披露2015年年度报告及2016年第一季度财务信息,导致市场投资者不能很好判断债券风险,信用风险进一步累积。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对此进行了两次自律处分会议审议,给予东北特钢及相关人员严重警告处分。

银行间市场规范

缺乏有效风险对冲工具。目前,CDS(信用违约互换)运用最为成熟的是美国,其在2008年金融危机后,对CDS等信用衍生工具进行了一系列改革,有效增加了衍生金融工具的透明度,强化了风险管控。相比之下,我们国家信用对冲工具的运用还处于初期探索阶段。目前我们国家的信用对冲工具是信用风险缓释工具(CRM),但是,由于衍生品交易市场建设尚在初期,我国衍生品交易商目前限制在实力雄厚的国有商业银行,而其他机构投资者参与市场交易仍存在很大的限制,我国衍生品交易市场投资者单一化,导致市场参与主体对风险的预期和偏好高度同质化,衍生品交易市场流动性不足。这使得我国信用风险对冲工具的市场功能大打折扣,没能在对冲债券信用风险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债券履约保险产品缺失。债券履约保险是专门针对债券信用风险而设计的保险产品,其起源于美国,并且是目前美国债券市场主要的担保方式之一。我国目前还没有专门针对债券信用风险的保险产品,只有为银行贷款设计的履约保险。从当前国内履约保险的实践来看,其保险期间较短,通常情况下均不超过一年,主要运用在银行贷款中,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兴起,近年来也运用于P2P平台的借贷业务中。但是,我国的履约保证保险业务是财产险公司业务的一种,并不是由单一业务机构运作,没有实现金融担保保险业务与传统的寿险财产险业务风险隔离。

尚未形成市场化退出机制。在国外运作规范的债券市场上,债券违约事件也时有发生,因此建立市场化风险退出机制尤为重要。目前在国外市场形成了在二级市场上通过“折价交易”实现退出的渠道。长期以来由于我国债券市场政府隐性担保预期存在,投资者缺乏风险意识,市场并没有形成有效退出机制。本次东北特钢债券违约案例中,由于地方政府兜底意愿不强,辽宁省政府提出的债转股计划,遭到债权人反对而搁浅。目前尚未达成协商一致的解决方案,债权人面临着极大违约损失。如何探索形成符合我国国情的市场化退出机制,减少债券违约带来的损失,成为我国债券市场化建设的当务之急。

对策措施

政府及监管机构角色定位

政府隐性担保缓慢打破。目前刚性兑付被打破,正好为政府在债券市场中的角色转型提供了机会,减少行政干预,同时搭配更加完善的债券发行与交易市场,让市场发挥主体作用,破除人们心中对政府隐性担保的依赖心理。当然应重点防范债市违约个案产生连锁性、传染性反应,在此情况下,让市场实现资源配置,优胜劣汰,淘汰僵尸企业。

地方金融监管机构角色定位。应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地方金融监管机构的合法属性和职能定位,将监管范围合理划分,增强其监管效力和公信力,避免重复监管和“灰色地带”的出现。同时地方政府也应避免企业出现监管者与所有者混同现象,防止道德风险的产生。

评级机构独立性

政府应减少对联合评级的行政干预,鼓励其提高自主经营能力,按市场化规则自负盈亏,明确公司管理层的职责,建立完善的失职处罚和业绩奖赏措施;针对评级机构向发行人收费定级模式极易产生“道德风险”的问题,一方面,监管部门要加强对评级机构的监督审查力度;另一方面金融市场会逐渐淘汰缺乏独立性、以钱定级、虚假评级的评级机构;针对评级信息透明度不足问题,监管部门应强化评级机构信息披露责任,要求评级机构公布其评级方法、聘用第三方进行尽职调查的情况,以提高信用评级机构的透明度。

信息披露

建议缩短年报披露时限,给信息披露方施加压力,及时准确地披露相关信息,使市场投资者有充足的信息对风险进行识别和处置。此外,交易商协会对于信息披露责任方的处罚措施大多没有实施细则,而且并不具有强制力。所以对于监管及处罚标准有待细化,并加大处罚措施。防止在债市发展的过程中,中介机构的失职加剧更多的信用风险。

银行间市场规范

健全我国信用债保险产品。第一,以短期限(一年期以内)债券品种进行试点。考虑到债券履约保险的保险期间通常不超过一年,那么应以一年期以内的债券品种(例如一年期以内的公司债券)进行试点,因为这样更能被投资者接受和认可。对于中期限(1~3年)的债券品种,可以积极研究探讨债券履约保险的条款设计。待到发展经验成熟后,可以将债券履约保险的承保对象扩展到较长期限(3年以上)的债券品种。

第二,将投保人限定在主体级别较高的债券发行人。如果投保人(债券发行人)的主体级别较低,那么一方面保险公司可能碍于风险过大,不愿承保;另一方面,即使保险公司愿意承保,收取的保U费也会较高,对于投保人来说,增信的经济效益就不会很明显。因此,为了提高保险公司开展债券履约保险的积极性,降低保险公司承担的风险,可以对债券履约保险的投保人资质进行适当限制,仅限于主体级别较高(如AA-级以上)的债券发行人投保。

第三,选择实力雄厚的保险人投保。借鉴美国债券保险经验,经营相关业务的保险机构最好是单一业务品种机构,但是目前我国履约保险业务均是由财产保险公司经营,在短期内成立单一业务保险机构的可能性较小,那么债券发行人就应该选择实力强、规模大、信用好的保险机构投保,才更容易被投资者认可。一方面这样的保险机构偿付能力更强,另一方面其风险管理和控制体系较成熟,可以帮助发行人有效管理风险。

加强我国信用互换市场建设。第一,建议逐步取消对投资者准入的相关管制。针对目前我国市场投资主体同质化问题,相关部门可以放宽投资这准入门槛,逐步提高证券基金、投资银行、保险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市场主体参与比例,增加投资者多样性。同时,出台多种扶持和优惠政策,鼓励中小型机构投资者如证券基金信托等机构参与信用衍生工具市场,激活信用衍生工具市场的交易功能,提高信用衍生工具定价的准确性和信用风险分散的有效性。第二,不断丰富与完善做市商制度。目前我国衍生品市场流动性不足,可以通过建立做市商制度,通过一些实力较强、信用等级高、市场经营丰富的机构作为交易商,采取双边报价的方式,增强市场流动性。

探索建立违约债券转让市场,增强市场流动性。参考银行不良贷款批量转让模式,采用违约债券集中处置的模式,建立一个违约债券转让市场,是一种较为高效的市场化处置方式,也是应对债券违约风险爆发的一种积极尝试。按照这种设想,首先成立专业处置违约债券的资产管理公司。旗下成立违约债券收购基金,解决资产管理公司收购债券的资金来源问题。其中,资产管理公司作为产业基金的普通管理人(GP),信托计划作为基金的有限合伙人(LP)。资产管理公司负责收购基金的管理,信托计划主要负责收购基金的出资。债券违约后,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违约债券残余价值进行评估。在评估基础上,资产管理公司旗下的违约债券收购基金以一定折扣,向债券持有人收购违约债券,实现债权债务关系的转移。收购完成后,由资产管理公司对发行人进行重组或清算等后续处置,提高违约债券处置效率,实现违约债券平稳兑付。

总结

东北特钢债务违约事件的发生不仅暴露出东北特钢集团自身的问题,同时也暴露出信用债市场整个债券发行中潜在的混乱情况,更进一步揭示了监管机构、评级机构、地方政府等多方面所存在的问题。但是,此次东北特钢债务违约的发生,恰恰打破了固有的国企债务隐性担保这一刻板印象,给监管评级机构、地方政府敲响了警钟,为金融市场上了生动的一课。刚性兑付的逐步打破有利于风险缓释,相关机构则可基于更为敏感的市场信号建立风险警示和应对系统,逐步完善我国信用债市场机制。

第5篇:定向债务融资计划范文

一、SG钢铁公司直接融资基本情况

截至 2010 年末,SG 总资产 3 101.28 亿元,总负债2 037.00 亿元,所有者权益 1 064.28 亿元,资产负债率65.68%。2010年,SG实现营业收入1 975.34亿元,利润总额19.72亿元,经营性净现金流42.66亿元。根据未经审计的2011年前三季度财务报表,截至2011年9月末,SG总资产3 283.49亿元,总负债2 224.02亿元,所有者权益 1 059.47 亿元,资产负债率 67.73%。2011年1—9月,SG实现营业收入1 507.44亿元,利润总额15.90亿元,经营性净现金流24.94亿元。表1为截至2011年9月末SG直接融资情况(此外,SG下属的上市公司在2003年12月16日发行了20亿元可转债,全部用于冷轧薄板生产线建设,于2008年12月16日到期;同时,SG计划近期发行50亿元5年期的中票),可以看到,截至2011年9月末,SG已按期兑付的各类直接融资债务工具合计210亿元,待偿还的各类直接融资债务工具合计370亿元,每期债券的发行利率均在较大程度上低于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较多的直接融资,有利地改善了负债结构,降低了融资成本。

二、SG钢铁公司主要优势和风险分析

1. 主要优势分析

(1)相对较高的原燃料自给率有效降低了生产成本。截至2011年9月末,SG铁矿石资源总储量近10亿吨,另有远景储量5.6亿吨,为铁矿石供应提供了较好的基础,为钢铁生产提供了一定程度的资源保障。在铁矿之外,SG还拥有较多的煤矿。2008—2010年及2011年1—9月,SG铁矿石和焦炭等主要原燃料的自给率均保持在相对较高的水平,有效降低了生产成本,如表2所示。整体看,随着SG新建产能的逐渐扩张和兼并重组的不断推进,2005—2010年SG产品产量占全国比重波动上升,有利于市场控制力的提升,见图2。SG在综合衡量钢铁板块需求及自身盈利状况的基础上,将一部分产品进行外部销售,有效提升了整体收入水平及盈利能力。

(2)随着新建产能的逐步释放和兼并重组的持续推进,SG区域市场控制力逐步增强。近年来,SG通过积极实施自身规模扩张和大力推进兼并重组,钢铁产业形成了“一业多地”的格局,生产基地涉及华北、东北、西南和西北。2005—2007 年,SG 产量实现了不同程度的增长。2008 年由于奥运限产等因素,SG 产量同比出现下滑。2009年,随着新建产能的释放,加之多次跨区域的联合重组,SG生铁、粗钢和钢材产量大幅提升,分别为1 955万吨、1 948万吨和1 843万吨。2010年,随着新建产能的继续释放和持续的兼并重组,SG生铁、粗钢、钢材的产量分别达到3 174万吨、3 154万吨和2 978万吨。2011年,由于新建产能基本全部释放,SG钢铁产量同比保持稳定,由规模扩张转向产品结构的调整、升级,具体情况见图1所示。整体看,随着SG新建产能的逐渐扩张和兼并重组的不断推进,2005—2010年SG产品产量占全国比重波动上升,有利于市场控制力的提升,见图2。

(3)SG新建钢铁项目的装备和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且物流优势明显,具有较大的后发优势。近年来,SG在对原有装备进行技术改造的同时,新建了较多的项目,这些新建钢铁项目的装备和技术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并且物流优势明显,拥有良好的海运和陆运条件,且临近消费市场,在未来的竞争中具有较大的后发优势,如表3所示。

(4)SG按照品种划分销售的新理念,实现了资源优化配置,提高了市场竞争力。按照“集中一贯、能级清晰、管理规范、简捷高效”的集中整体化管理要求,SG对钢铁产品销售实施了集中管理。近年来按照品种划分销售的新理念,进一步实现了资源优化配置,提高了市场竞争力,建立了5个销售部,分别为:建材销售部,负责全国区域内普通建材的销售;优质型材销售部,负责全国区域内精品型材的销售;优质线材销售部,负责全国区域内精品线材的销售;板材销售部,负责全国区域内板材产品的销售;综合产品销图2 2005—2010年SG产品产量占全国比重售部,负责全国区域内钢坯、水渣产品的销售。整体看,SG实现了由贸易销售型向技术营销型的转变。同时为适应市场需要,SG销售渠道由中间商分销为主转变为以直供、加工配送为主(见表4),先后在北京、天津、秦皇岛、苏州、上海和宁波等地建立配送中心或销售分公司,直接面对用户需求,服务用户。

(5)SG属于国有特大型企业,易得到各级政府的财政支持。SG属于国有特大型钢铁企业,具有较强的规模优势,同时在兼并重组中易于得到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2005年,SG启动“战略结构调整搬迁”项目,在政府相关部门的支持和保障下,通过多渠道持续稳定地推进职工分流安置工作,根据既定的方案,SG通过新项目、退休、内退、面向社会分流4条渠道安置富余职工,截至2010年末累计分流安置3.45万人。截至2011年9月末,国家及地方财政累计共对SG搬迁支持资金184.15亿元,其中税收返还65.03亿元、增拨资本金60亿元、外埠企业划转破产补贴支持21.2亿元、人员安置分流方面支持20.93亿元、针对调整搬迁项目建设支持19亿元、税后利润收缴返还6.9亿元。

2. 主要风险分析

(1)钢铁行业竞争更加激烈,预计未来1~2年内钢材价格低位运行。近年来由于铁矿石价格波动较大,加之钢铁行业竞争逐渐加剧,造成钢材产品价格波动较大。2008年上半年,铁矿石价格的大幅上涨推高了钢材产品的价格,但2008年下半年和2009年金融危机向实体经济逐步蔓延,使铁矿石和钢材价格均大幅下滑。2010年,主要钢材产品价格呈现波动增长。2011年1—9月,在成本提升的推动和下游需求的带动下,SG主要钢材品种价格与2010年相比均出现上涨,有利带动了钢材销售收入的增长(见图3)。但从近期钢材价格走势看,由于国内市场钢材需求不旺,社会库存由降转升,钢材价格由升转降。2011 年 9 月末,中国钢铁工业协会钢材综合价格指数(CSPI)为132.30点,环比下降2.93点。预计未来1~2年内钢材价格低位运行,不利于钢铁企业收入及利润水平的提升。

(2)SG内部子公司盈利能力存在较大的不均衡性。近年来SG投资搬迁、新建及兼并重组项目较多,下属部分主要钢铁子公司生产和财务情况存在较大的不均衡(见表5)。其中,B公司由于设备处于调试期,总体支出成本持续大于收入、项目设计的总体经济效益还没有显现、先进的工艺流程和装备并未快速转化为经济效益,导致持续亏损;D公司是2009年被SG兼并的,前期一直亏损,同时资产负债率居高不下,2010年以来,SG在原燃料采供、销售渠道建设、产品线优化升级、内部成本管控等多个领域对D实施整合改进,亏损现象得到一定控制。

(3)SG近年来有息负债规模增长较快,未来债务融资规模仍较大。近年来,SG总有息债务占总负债的比重逐年提高,债务压力逐渐增大。总有息债务中,长期有息债务(长期借款+应付债券)占比较高,短期有息债务(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短期债券+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占比有所下降,具体见表6。目前,SG拥有较多的在建项目,未来几年上述项目除需要投入大量自有资金外,还需较大金额的对外债务融资,这将进一步增加资本支出压力,如表7所示。

三、SG钢铁公司直接融资目的分析

根据SG历次募集资金安排,除2008年企业债用于项目建设外,其余均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流和优化债务结构,下面主要对SG现金流和债务结构进行分析。

1. 现金流分析

2008—2010年,SG经营性净现金流分别为59.41亿元、45.40亿元和42.66亿元,出现一定的下滑;投资性净现金流分别为-439.46 亿元、-295.60 亿元和-318.08 亿元,建设项目规模较大,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始终保持在较高水平,导致投资性现金净流出增幅较大,预计未来1~2年投资性现金净流出仍将保持在较高水平;筹资性净现金流分别为445.22亿元、271.52亿元和330.58亿元,均保持在较高水平。具体见表8。2008—2010年,SG经营性净现金流与总负债之比分别为5.75%、3.14%和2.33%;经营性净现金流与流动负债之比分别为8.85%、5.84%和4.57%;经营性净现金流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2.53倍、1.19倍和0.63倍。整体看,SG经营性净现金流对债务的保障能力出现一定下降,仅靠经营性净现金流难以满足投资活动需求,因此直接融资成为最优的选择之一。

2. 债务结构分析

2007年之前,SG的主要融资渠道为银行借款这一间接融资渠道,2007年以来转变为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结合。从表9看出,近年来SG的负债有如下特点:第一,总规模持续上升,几乎翻了一番;第二,资产负债率逐年攀升;第三,直接融资总金额虽然较大,但直接融资占总负债的比重始终在20%以下,仍以间接融资为主,其中又以长期借款居多,由此使得财务费用大幅攀升。在上述特点之外,截至2011年9月末,SG未来有息债务到期期限结构主要集中在1年以内(占30.33%)和5年以上(占24.89%),存在一定的集中程度,见表10。综合上述分析,根据自身经营的特点和财务需求,SG综合运用多种融资手段,仅直接融资即使用了短期融资券(均为1年期)、中期票据(均为5年期)和企业债(10年期+15年期)等多种方式,在较大程度上调整了债务结构,减轻了财务负担。

四、相关结论、建议和启示

1. SG的案例为众多企业进行直接融资提供了典型范例

近年来,我国直接融资市场发展较快,但在不同规模企业、不同所有制企业、不同行业、不同区域之间仍存在一定的不平衡性。SG近年来通过较多的直接融资(符合存续期内公开市场直接融资债券金额合计不超过净资产40%这一限定),合理使用了多种融资手段。而目前绝大多数企业直接融资的金额合计较为有限,未来必将有更多的企业认识并体会到,通过债券市场进行多种形式的直接融资,节省的财务成本是实实在在的,因而会更加积极地参与其中。同时,即使是SG近年来其直接融资占总负债的比重与间接融资占总负债的比重之差也始终在40个百分点以上,说明其未来仍有一定的直接融资突破空间,除目前的公开市场发行外,未来还可以采取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私募)等方式进行融资。2. 企业的整体实力决定了其信用等级作为信用债,信用等级是进行直接融资的基础,在这个过程中必须遵循客观规律。以SG为例,由规模扩张和整体行业地位提升等因素决定,其信用等级也出现提升(2008年5月由AA+提升为AAA),这一变化也是与近年来中国整体经济形势的向好和钢铁行业的发展趋势息息相关的。而目前,在越来越多的企业力图进行直接融资的大背景下,有少数发债企业对信用等级存在一定程度的幻想,虽然可以理解,但不符合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

3. 企业的高度重视和相关中介机构的密切配合是直接融资顺利进行的有效保障

以SG为例,其每次直接融资都是由总会计师直接协调掌控,相关中介机构的相关高层领导全部参与具体项目调度,有效提高了整体运行效率。同时,企业对发行时机的选择也有很大的技巧性。比如,2010年下半年SG计划同时发行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而当时央行加息的信号已十分明显,在各方的积极配合与努力下,9月29日SG 成功发行 1 年期 50 亿元短期融资券,票面利率为3.14%;10月15日SG成功发行5年期90亿元中期票据,票面利率为4.01%。而就在之后的10月20日,央行1年期贷款基准利率由4.86%提升到5.56%,3~5年(含)贷款基准利率由5.76%提升到5.96%。上述事件虽然有一定的偶然性,但更多的是事态发展的必然,有利的发行时点节约了大量的融资成本。

第6篇:定向债务融资计划范文

论文提要:本文介绍了国外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制度的几个典型类别,并在此基础上简单分析了这些融资制度的特点及缺陷。

在各国扶持中小企业的措施中,一些国家出现了政府专为中小企业设立的融资担保制度。根据政府做法的不同可分为两类。一:类是政府建立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由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担保,从而获得银行贷款;另一类,由政府出面干预银行的信贷方向,并规定了银行向中小企业贷款的比例。

一、政府主办型的融资担保机构

由于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制度涉及产业政策、公共利益、就业水平及技术创新等各方面,需要多方协调合作,非个别企业或组织所能设立,因此,大多数国家采取政府出面的方式,为银行提供向中小企业贷款的担保,以鼓励银行向中小企业贷款。采用这种方式的以美国、日本、德国为代表。

(一)美国:政府机构性质的小企业管理局提供中小企业融资担保

1.融资担保主管机构——小企业管理局。美国政府针对占国内企业数量99%的中小企业,设立了小企业管理局(SmallBusine,~Adminstm—tion,下简称sBA),负责管理中小企业。SBA是联邦政府的机构,主要职能是执行和管理小企业担保贷款计划,并于年终向国会听政会报告年度计划的执行情况和提出下一年度预算申请。对于符合贷款资格的中小企业,SBA可提供高达90%的贷款担保,其贷款额一般在l5.5万美元之内,即使贷款超过此数,也可提供高达85%的保证。此外SP,k经常举办各种商务研讨班,为小企业提供创业准备、计划拟定、公司成立、行政管理、商业理财等多方面的咨询,保证了企业使用贷款资金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2.融资担保方法——美国小企业贷款担保计划。该计划1997财政年度为5万多家小企业新提供担保贷款约llO万美元。该计划的特点是:(1)中小企业信贷保证计划的资金由联邦政府直接出资,国会预算拨款。具体执行和管理是SBA;(2)依法执行计划。美国的<小企业投资法>(Sma~BusinessInvestmentAct)对该计划的四部分贷款(7a计划、微型贷款计划、注册开发公司贷款计划、小企业投资公司计划)的用途、条件、担保金额和费用、利息标准和政府执行机构的职能等,都作了明确和详细的规定。政府主要通过担保来支持金融机构向中小企业贷款。除此而外,只对少数减灾项目和贫困地区的特殊企业给予少量直接贷款;(3)美国政府参与的担保体系是一级担保机构,在各地设立分支机构。

3.SBA与贷款机构的关系。参加担保计划的主要是私营的金融机构。这些贷款机构是按照自愿与政府选择相结合的原则加以确定的。实施时由贷款机构自主决定是否贷款和是否申请政府担保。SBA并不干预贷款机构的贷款决策,但对贷款机构进行分类,并有权决定是否为贷款机构提供担保。SBA根据贷款机构的小企业贷款经验和业绩,将参与贷款计划的贷款机构按水平高低依次分为三类:首选、注册、普通。

4.融资担保计划运作的特点:(1)严格明确借款企业资格:必须是符合中小企业标准的企业(按就业人数和营业收入分行业定义),必须有一定比例的权益资本,尤其是新建企业,业主必须注入一定比例的资本金;要求企业的现金流量(而非利润水平)不仅能够偿还担保贷款,还能够偿还所有债务;企业必须有足够的流动资金保证企业正常运转;要求企业和业主提供一定数量的贷款抵押品。(2)定向分类管理。该计划在小企业的资金应用方面限制不能用于投饥性用途,特别不能用于投资房地产,不能用于再贷出,不能用于代销和传销、非赢利和与企业经营无关的活动。(3)政府担保程度高。通常情况下,100万美元以内的贷款担保金额为5o%,最高可达总额的70%;10万美元以内的贷款,担保比例最高可达总额的8O%。论文

(二)日本:地方担保与政府再担保的双重融资担保方式

日本的中小企业贷款担保主要依靠全国的52个地方信用保证协会。这些协会根据1953年颁布的<信用保证协会法>成立,其资金的70%由地方公共团体出资,30%由地方金融机构出资,凡是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可以提出借款承保申请。信用保证协会在承诺保证前进行信用调查,调查的要点是经营者本人的信用、该企业的前景、偿还能力、金融机构的支持度,然后决定是否承诺保证。借款金额大、超过500o万日元的须提供房地产、有价证券等担保物。等到承保后,金融机构向申请贷款的中小企业提供贷款,但贷款用途仅限于周转资金和设备资金所需。信用保证协会在承保后,每年要向承保的中小:业收取0.5%或1%的保证费,用于弥补风险损失和日常经营开支。当借款企业不能如期还款时,保证协会代为向金融机构支付本息并接收相关债权及担保物,以后由该中小企业向保证协会偿还。

在地方信用保证协会之上,全国范围还设有中小企业信用保险公库。该公库主要由政府出资组建,负责向履行还款义务的信用保证协会支付保险金,保险金额为信用保证协会代替中小企业还款额的70%一8o%。若信用保证协会代偿后收到中小企业的还款时,还应向保险公库按保险金额返还。

信用保证制度帮助中小企业以适当的成本筹措资金,同时促进了金融机构实现贷款资产的优质化。1997—1998年,利用信用保证协会的保证获得贷款的企业比例从4.4%上升到8%,被保证的债务余额达29000亿日元。其中,由信用保证协会代替偿还率只有1.4%,实现了企业发展和融资安全的双重目标。

(三)德国:提高企业偿贷能力并提供必要的备用融资担保制

针对中小企业净资产基础薄弱偿还能力不足和抵押不够的问题,德国采用以下办法保证企业的基本偿贷能力,并为中小企业提供必要的融资担保。

1.通过净资产援助项目加强净资产基础。所谓净资产援助项目是指:新创立企业获得的贷款可替代净资产,不必进行担保;一旦发生不能偿债情况,该项贷款作为净资产的替代负有全部偿债义务;另外该援助项目还有长期的(20年)补贴利率和一定的贷款免偿等额外优惠政策。德国的一些经济研究机构认为,这种特殊的净资产贷款是帮助中小企业发展的关键融资因素,使新企业失去偿债能力的危险明显减少,而且在没有产生长期补贴的情况下,合格创业者的数量也有增长。这种净资产贷款做法,已经被瑞典、芬兰和土耳其等国家效仿。

2.净资产援助项目增强了企业的清偿能力。在企业初始阶段,清偿能力低下是普遍现象。刨业者没有足够的资金储备,债权人对企业信任感尚未建立,但同时企业又必须支付工资薪金和履行供货合同。因此,贷款能否长期使用和利息支付能否推迟就成为企业存亡的关键。净资产贷款援助项目符合以上两点要求,:顷目贷款周期长,同时贷款前两年无息,即使从第三年开始,其利率也要比相关银行贷款低得多。

3.净资产援助项目与地方担保银行提供必要的融资担保。在德国,援助贷款由作为转贷银行的地方银行提供,地方银行获得低息贷款,并承担债务拖欠的全部风险。为了克服风险,地方银行可通过净资产援助项目为贷款申请40%或50%的债务免除。同时,如果转贷银行认为债务免除仍不充分,转贷银行可以向当地的地区担保银行申请相当于80%债务金额的担保,作为所需贷款的辅助担保。这里的担保银行既不保存货币,也不实施贷款,因此,从概念上讲,担保银行并不是银行。担保银行在法律形式上是私人有限责任公司,其实际地位如同银行,原因在于按照德国银行法和贷款机构法的规定,提供担保是银行的义务。担保银行对资金的需求量很大,因而,高效的银行体系是担保银行开展业务的前提。

二、政府强制型中小企业贷款计划

亚洲国家的政府一般具有较强的宏观经济指导能力,借助这种能力对银行贷款臼乞方向加以控制,可以直接产生对中小企业融资的效果。但这种强制信贷的方式容易干扰正常的银行信贷活动,降低银行资产的安全性和流动性,

菲律宾于l991年颁布《中小企业》。该将银行对中小企业的放贷业务量强制规定在5%一10%。从1992年到1997年,共发放了1l00亿比索贷款,这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菲律宾中小企业的融人资金。但是政府强制投入的资金效率低下,中小企业贷款还贷率还不到50%。在这种情况下,菲律宾成立了中小企业担保基金会,即从政府强制放贷转向以市场为导向的基金担保制度。基金会的宗旨是鼓励私营部门尤其是私营银行向中小企业提供贷款。如今,基金会已成为业务广泛的担保机构,覆盖了除住宅建设和纯贸易活动之外的其它行业。基金会担保有其侧重点,主要放在中小企业市场的战略项目上,与其它政府和私营担保机构互为补充。

除中小企业担保基金会外,菲律宾还成立了中小企业发展委员会,负责协调发展政策的公布与实施。委员会制定的基本政策和设计方案等信息传递到银行和中小企业等担保机构中去,同时,通过各类工商会组织各种论坛和研讨会的宣传,使中小企业理解设计方案和意图,从而更容易获得贷款担保。

以上介绍了各国的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制度。可以看出:政府参与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砥目,都有比较明确的政治目标:(1)政府的担保计划都明确规定了担保对象的规模及性质,被担保企业都要符合政府规定的中小企业标准;(2)明确重点支持那些通过正常融资渠道不能获得贷款和融资,主要是没有足够抵押品,又有发展潜力的中小企业;(3)各担保计划都因地制宜地规定了担保重点,明确规定不给投机活动提供担保。此外0还有相应的分散和规避风险措施(如规定担保比例等),金融机构广泛参与其中(虽然是政府参与的担保)。

第7篇:定向债务融资计划范文

根据原苏联经济学家康德拉耶夫的定义,50年是一个经济长周期,所以中国从改革开放到现在已经度过将近2/3个康德拉耶夫周期了。如果以“市场化”为主轴和目标,中国各行各业均走在市场化的道路上,这一点很值得肯定。从目前来看,中国在一些领域的改革已经进入“深水区”,如资本市场公司IPO审批制度改革,以“去行政化”为目标的医疗改革在艰难前行,增值税改革的讨论也沸沸扬扬,2011年起南方四省的地方政府债券发行试点,而债券市场的利率市场化为下一步商业银行存贷款利率市场化定下基调,等等。但是,还有很多领域的改革处于滞后期,尤其是带有浓厚“行政垄断”色彩的领域,一方面获得了可观的利润,另一方面挣扎于市场和计划之间的这些部门面临着发展“瓶颈”,铁道部就是这方面的代表。

铁路系统目前是中国政府部门中唯一一个政企合一的部门,拥有自己完整的公检法系统,采用半军事化管理。从1986年以来,铁道部曾先后实行过大包干、资产经营责任制、确立铁路局市场主体等改革措施,但成效不大。从2000年起推行“网运分离”改革,各分局相继成立了铁路客运公司,但在试点过程中遭遇重重困难,效果并不理想。在2008年的大部制改革中,铁道部依然保住了其独立地位。铁路改革的不连续性在“高铁”后呈现出越来越多的问题,尤其是融资日益成为其亟待解决的问题。

二、铁道部的高资产负债率及融资困境

2000年以来,铁路建设投资每年只有几百亿元的规模。2004年,铁路基本建设投资完成531.55亿元。到了2008年,基本建设投资达到3375.54亿元。2009年,铁路全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7000亿元,全年完成基本建设投资6000亿元,比上一年增长79%。这一系列令人惊讶的数字为日后的高额资产负债率埋下了隐患。来自铁道部的公开资料显示,截止到2012年3月31日,铁道部总负债为24298亿元,资产负债率达60.62%。2011-2015年,铁道部还本付息的资金需求大约在2400亿元、1700亿元、1000亿元、1200亿元和1000亿元的规模,这和地方融资平台所面临的问题极其相似。债务节节攀升的同时,铁道部的经营现金流却增长缓慢,客运收入和货运收入是铁路收入最大的两块,2009年客运收入为1090亿元,货运收入为1647亿元,比上一年度两项收入只增加160亿元,主要集中在客运部分。2009年铁道部净利润中有27.43亿元,而通过收入――成本核算,之后的几年中利润会不断收窄,其中高铁运营在亏损比重中所占比例呈现不断上升的趋势。除经营收入外,铁道部现金流的大头来自建设基金和折旧,这两项相对固定,增长缓慢。

美国次贷危机和欧洲债务危机极大削弱了中国的出口,而“拉动内需”在短期内很难有起色,为应对危机,国务院于2008年11月推出4万亿的一揽子刺激计划,巨额经济刺激对中国的经济复苏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但也带来了一系列负面影响,其中,投资失衡更加剧了中国资本边际生产率的下降。在2009年前三季度,全国基础设施投资同比增长52.6%,其中铁路投资增长87.5%(袁志刚、于宇新,2012),大部分资金通过银行信贷获得,若再将“影子银行”的业务并入资产负债表内,这将会使银行的潜在坏账风险急剧提高。与地方融资平台一样,铁道部资金主要来自发债和借贷,2010年初可以算作一个分水岭,在这之前,商业银行对铁路的贷款比较慷慨,2010年2月以后银行对铁路的贷款日趋谨慎,按照银行规定,银行提供给单一客户的贷款占该银行贷款总量的比重不得超过15%,因为高的贷款集中度会给银行带来系统性风险。“借短贷长”也是铁道部和地方融资平台的共同点,以固定资产投资尤其是基础设施建设拉动GDP已经是中国经济发展的常态,由地方政府和国有企业所主导的过度投资已经成为中国支持其需求的主导力量。由于债务积累,用新债务开展更多的投资已经成为保持正流动性的唯一选择,但是,铁道部的主要风险是变现能力差,而现金流是反映内源性资金积累能力的主要指标,如果铁道部的经营活动现金流不足以偿还债务并提供基础设施的资金支持,只能扩大债务规模来覆盖资金缺口,这样会不断提高资产负债率,形成恶性循环。

就铁路系统来说,高资产负债率很大程度上是由“高铁”引起的,高铁建设的盘子摊得太大,直接后果是,2009年年末铁道部负债总额已达到惊人的1.3万多亿元,其中长期负债为8548亿元,流动负债为4486亿元,2015年前后这些前期投资将陆续进入偿债期,铁道部将不堪重负,同时造成铁路基建的招标价压得很低,建筑商利润微薄,很多施工单位只能靠规模生存,一旦项目停产会是巨大的损失,因为项目停在那里,建筑商要做就得自己垫钱,不做的话,是对惯于从民间借贷的他们的沉重一击,项目停产一年就亏损一年的高利贷利息。中国铁路工程采取分包制,比如中铁将项目总承包后,再将某一部分分包出去。这种操作方法,总承包商实际投资不大,但分包商前期需要投入大量资金,项目中断后工人和设备闲置都将严重削弱分包商未来的收益并且造成大规模失业。总体来说,铁路建设是一个周期比较长的投入,从运营到盈利需要比较长的时期,而“借短贷长”意味着要在短时期内还本付息。根据民生银行2010年的关于铁路负债的报告显示,快速增长的债务融资规模迫使铁道部2009年支付的利息达400亿元以上,未来有可能超过1000亿元。

2010年以来铁道部开始尝试多种渠道进行融资,主要手段是发行短期融资债券。截至目前,铁道部共发行5期超短债券,累计发行量650亿元,2011年7月铁道部招标发行的一年期200亿元高信用等极短债券,罕见地出现招标未满的现象,显示出外界对铁道部的偿债能力已有疑虑,而在正常情况下高信用等级债券大都能全部顺利卖出。饥渴难耐之下,铁道部开始尝试“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俗称私募债,仅针对银行间债券市场特定机构投资人发行、流通,这种融资方式发行利率偏低,可以避开估值较高的银行间市场间竞争。但从长期看,资金饥渴仍是铁道面临的很大一道难题。

从表3中可以看到,铁道部2010年的现金流量覆盖率为106%,即仅够还本付息,2012年和2013年这一数值分别为94%和87%,经营现金流已不足以还本付息,最直接的办法是扩大借债。根据推算,2013年的资产负债率将达到67.41%(曹远征,2012)。如此之高的负债率使得铁道部通过债务融资的渠道不断收窄,而自身资金满足不了运营需求,对于铁道部未来可操作的融资渠道,笔者将在本文第四部分阐述。

三、“垄断”引致的资本边际生产率递减

如果把铁路投资放在更为广义的框架下分析,铁路高负债是中国在整个工业部门资本边际生产率递减所导致的投资效率下降而折射出的症状(伍晓鹰,2012)。一般来说,发展越是粗放,越是低效率,MPK的下降速度会越快。伍晓鹰认为,以投资推动的增长需要以持续的投资来维持,而当政府利益纠缠其中,当市场机制不足以惩罚投资者时,投资的惯性就会特别强,这被称为“以投资创造投资”,在市场经济中的非市场活动以“外部性”将成本扩大,这表现为人为压低要素成本、过分依赖资源投入和政策补贴,目标只有一个---“保增长”,虽然得到了增长率,却损失了效率。同时,铁路投资建设是中国宽松的财政政策的一部分。目前,中国实行宽松的财政政策和中性偏紧的货币政策,一方面,造成地方政府的债务不断升高,因为“宽财政”资金大部分流向了地方政府的大型基础建设项目,比如高铁项目;另一方面,“紧货币”所导致的流动性匮乏将引起民间利率上升,这会扩大官方管制利率和民间利率的差值,低官方利率对铁路建设的融资补贴更进一步拉低铁路投资的资本边际生产率,这好比一家工厂使用了很多低于市场价的原材料,生产出的产品却不比其它工厂使用市场价格原材料制造的产品价格更低。“紧货币”大量挤出民营企业和居民部门的生产性投资,在其他投资渠道不畅的情况下后两者除了储蓄外大量参与房地产投机,这解释了两部门“高储蓄率”和“低消费率”并存的局面,而储蓄又通过低利率甚至负利率流向诸如铁路系统等国有企业,从而将固定投资不断推高。 2001年,城镇固定资产投资占GDP的25%,2006年这一数字猛增到了43%,2010年达到了60%,这一趋势是非常恐怖的。在“预算软约束”下,政府和国有企业有极大的冲动扩大产能,而对资产收益率好像不是特别关心,这些投资在覆盖成本后在未来能带来多少利润是很值得探讨的问题,这很像资本市场上市公司的ROE(净资产收益率),中国上市公司平均的ROE为2%,美国则达到20%多(陈志武,2010)。这说明中国很多企业坐拥在太多资产上,创造的价值却很有限,这正如伍晓鹰所说,投资是经济增长的引擎,然而决定增长质量的绝不是投资而是投资的效率。美国经济学家罗伯特・索罗指出,投资有一个极限,这是边际收益递减所决定的,如果投资潜力耗尽,那么创新和技术进步便成为经济长期增长的动力,从长线看这是解决铁路等系统投资效率低下、债务飙升的根本方法,但不可能在短期内一蹴而就,而短期债务却横亘在眼前。

第8篇:定向债务融资计划范文

关键词:轨道交通项目;融资模式;多元化融资;BOT模式

城市轨道交通以其用地省,运能大,节约能源,环境污染小和乘坐安全、舒适、方便、快捷等特点越来越受到青睐。

北京、上海、广州、大连和天津已建成运营的城市地铁和城市轻轨线路合计总长度已约292km,武汉、深圳、杭州、苏州等城市的轨道交通项目正在建设或筹建中。

城市轨道交通投入大,建设期长。因此发展城市轨道交通,必须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新的投融资模式。

1我国现行融资方式与存在的问题

1.1融资方式

我国城市轨道交通,通常采取以下三种融资方式:

第一,全内资方式:这基本上是计划经济模式下的融资方式,它的好处是资金筹集由政府划拨,比较简单,建设单位只管建设,比较单纯。

第二,国外贷款与国内资金配套:这种方式是使用较高赠予成份的外国政府贷款,购置国外主要设备,其他设备和土建工程部分的资金,由国内多方筹集提供。这种融资方式可减轻国内融资量的压力,容易获得国外技术较先进的产品。

第三,沿线开发收益:这种方式是利用轨道交通汇集的稳定、巨大客流量,使沿线的商业开发经济效益的最大化。同时还有广告、沿线物业、智能卡服务的衍生收益。沿线开发收益通常被认为是解决轨道交通融资难题的一条重要途径,但在实践中,各个城市的实际成效存在很大差异。

1.2存在的问题

第一,投资主体和投资模式单一。如已建成的上海地铁一号线,其建设资金主要来自于两家公司,限于当时的环境和运作方式,这两家投资者对项目建设和运行并没有实际参与。这种现状实际上是政府负担了所有的建设资金,并隐含着将来对车辆更新资金的再投入。

第二,票价机制尚待进一步完善。票价是轨道交通项目最敏感的因素之一,它关系着项目的效益和市民的出行支出。政府对票价进行干预,关键是要在社会福利最大化和保护投资者利益之间寻找到平衡点,既最大限度地满足市民出行需求,同时又能使运营企业和投资者有一定的利益回报。

第三,综合开发观念尚待形成。过去有一种简单的理解,认为开发就是自己花钱、自己搞项目,然后自己经营获利。其结果是建设成本上升,开发收益严重流失。此外,重视对有形资产的开发经营,忽视对无形资产的开发利用;重视实物资产的开发经营机会,忽视虚拟资产的开发经营机会,这是综合开发中存在的一个误区。

2对融资模式的客观要求

2.1主要经济特征与经营特点

第一,具有极强的正外部效应。地铁作为城市大型基础设施,快捷高效,有利于环保,还可减轻地面交通压力和地上交通的投入。地铁建设的沿线房地产增值、商贸活跃会有力地促进城市经济的持续发展。

第二,具有明显的规模经济特征。轨道交通项目建设沉淀成本大,具有一定的永久性。轨道交通规模效益递增,具有非常明显的规模经济特征。

第三,具有独特的产品周期。一般情况下,轨道交通项目可分为三个阶段。首先是项目建设阶段(一般为4年)。这一阶段会对沿线的房地产、商贸行业的发展产生明显的促进作用。其次是项目成长阶段,即从项目投入运营到项目现金流的收支平衡(大约10年左右)。这一阶段由于运营成本、财务成本较高,票款收入无法覆盖全部成本支出,仍需项目外部的现金流注入,但沿线形成了成熟繁荣的经济带。最后是项目的成熟,即从项目运营的收支平衡到收回投资(大约需15年左右)。客流成熟,网络化形成,规模效益增强,大量净现金流入,项目产生收益。

第四,轨道交通网络汇集了稳定、巨大的客流量,使地铁沿线的商业开发具有放大性、网络性,对其进行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实现其经营方式的品牌化、连锁化、经济效益的最大化。

第五,轨道交通具有巨大、稳定、增长的现金流收入,具有极强的现金获取能力。

2.2对项目融资模式的要求

第一,需要寻找长期性的融资工具。一般来说,在发展中城市,在地面上建设轨道交通的可能性较小,而地下结构的建设费用比高架结构要高。对于任何一座城市,轨道交通投资通常是有史以来最大的投资,需要寻找长期性的融资工具。

第二,需要实现多元化融资。在过去几十年里,政府投入几乎成为所有城市轨道交通系统建设中最重要的资金来源。但随着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和基础设施商业化经营改革的快速兴起,面对轨道交通建设资金的巨大压力,各城市在确保政府必要投入的同时,对轨道交通的融资渠道进行了更为广泛的探索,投资主体多元化、融资渠道多元化已成为投融资的共同趋势。

3对融资模式的建议

如何才能满足我国城市轨道交通项目的长期性与多元化融资需求呢?建议采取以下融资模式:

3.1拓宽筹资思路,促进多元化投资

拓宽资金来源,关键要发挥好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和政策的配套保障作用,实现轨道交通资金“借、用、还”的良性循环。针对不同类型的投资者,设计不同的引导策略,包括投资工具或投资方式,以引导社会资本投入轨道交通。积极争取发行特种建设债券(最好能上市流通),吸引居民投资。拿出一部分轨道交通资产上市,形成很好的投资概念。充分利用商业银行贷款和政策性开发机构的资金,设计有吸引力的投资方式。

(1)以有资信度的国有投资公司为主体,发行中长期企业债券。

(2)发行定向政府融资券。对一些特殊的机构,如社保基金、保险基金等,可以以政府的名义,发行定向融资券。

(3)对既有线的扩建,可以通过盘活存量,吸引投资者。如以全线票价收入的一定比例,作为对新建部分的投资回报。

(4)部分线路上市筹资。

3.2以交通经济带的方式筹集资金

轨道交通建设将大大促进沿线地区的开发利用,形成一条甚至数条区域交通经济带。事实证明,该交通经济带发展的过程,也就是沿线土地价值转化为建设投资的过程。如在香港地铁建设中,政府利用土地开发解决了15%的建设费用;据估计,广州市对27个与地铁相关地段的开发收入可望实现建设费用的40%,上海地铁2号线的土地开发收入预计可达建设费用的30%。

3.3制定合理票价,实行保本运营

要建立票价决定的科学程序。首先要加强对轨道交通建设和运营的财务审计,特别是成本审计,在此基础上确定轨道交通建设和运营的合理成本, 推算出保本票价。然后结合价格听证制,确定实际的运营票价。如实际票价低于保本票价,对两者之间的差额,由政府设法弥补。

转贴于 3.4解决还本付息问题

在项目建成后,巨额还本付息对政府、企业造成巨大压力。因此,解决好还本付息问题是决定能否建立“借、用、还”良性资金循环的投融资模式的关键。

(1)在项目规划、建设阶段采取有效措施,节省投资,从源头上减少贷款,降低成本。在项目前期及建设阶段,把保证工程质量与节省投资、降低融资成本结合起来。通过优化设计、合理安排工序,降低工程造价;通过采取在建设期大量使用票据融资,用短期资金融通长期资金等方式,减少长期银行贷款数量,降低财务成本。

(2)利用多元化的债务融资手段,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财务成本,筹措债务资金。采取银行贷款与企业债券、信托贷款、票据融资等多种融资工具相结合的方式,长期债务与短期债务相结合的方式,努力争取各项融资手段的最优惠条件,最大限度的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财务费用。

(3)争取建立项目资金结算中心,对新线项目建设资金、偿债资金、票款收入统一调剂运用,最大限度减少资金沉淀,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4)建立项目建设基金,形成完善合理的偿债机制。充分发挥政府转移政策手段,在总量上增加项目建设资金,并建立项目专项基金进行专业化管理,建设期用于投资,运营期用于专项补贴。

3.5建立市场化融资模式

一般说来,政府的直接公共性投资和基础设施投资是轨道交通项目资金的主要来源,在此基础上,需要政府鼓励利用项目特许经营权,吸收社会资本参与公益事业和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目前国际上普遍采用的BOT模式是我国在轨道交通项目中建立市场化融资模式可借鉴的方法之一。

BOT融资方式称为“特许权融资方式”,是指国家或者地方政府部门通过特许权协议,授予签约方的外商投资企业承担公共性基础设施项目的融资、建造、经营和维护;在协议规定的特许期限内,项目公司拥有投资建造设施的所有权,允许向设施使用者收取适当的费用,由此回收项目投资、经营和维护成本并获得合理的回报;特许期满后,项目公司将设施无偿地移交给签约方的政府部门。

将BOT模式运用到我国的轨道交通融资中,必须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加强对轨道交通融资的指导,建立健全的管理办法和政策法规。在国内,BOT模式的应用仍处于起步阶段,相关的专业性政策法规还不健全,处理具体问题时缺乏权威指导。

(2)建立轨道交通项目的成本体系和票价调整机制。如何在政府为保证项目的公益性而实行的政府定价与项目商业化所需要的自主定价之间,建立科学、合理、灵活的票价调整机制,是轨道交通项目进行市场化操作的必要条件。

(3)真正引入市场竞争机制,降低成本,提升管理水平。竞争招标是轨道交通项目BOT模式操作过程中的核心内容之一。政府部门通过竞争招标确定投资者,中标投资者同样也要通过竞争招标来选择建设商、运营商和维护商。国内轨道交通领域实施BOT模式,应逐步开放轨道交通的运营及维护市场,加强培育多元化的建设、运营市场,引入市场适度竞争机制。在建设领域应不断完善“代建总承包制”,进一步采用“交钥匙”工程等建设方式;逐步实现“网运分离,带车运营”的运营方式;采取管理合同、服务合同、租赁合同等方式加快市场化进程,为引入社会投资者创造完善的市场环境。

主要参考文献

[1]王长裕.《武汉轨道交通土地规划利用的思考》城市公共交通.2001.2.

[2]吴汶麒.《轨道交通运行控制与管理》.同济大学出版社.2004年4月.

[3]周霁,夏晓燕,丁晓文.《轨道交通产业蕴藏巨大商机》.上海证券报.2003年2月.

第9篇:定向债务融资计划范文

自2008年金融危机以来,中国宏观经济波动显著。2009年下半年,在国家积极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及固定资产投资推动下,国内经济形式迅速好转。但是随后在欧债危机引致全球经济徘徊,经济前景不确定的背景下,我国出口贸易形势日趋严峻,导致我国宏观经济不景气,国内GDP增速下滑明显。很多首次公开募股(简称IPO)客户企业受经济波动影响,盈利能力下降,部分企业甚至出现在提交上市申报材料后业绩大幅下滑,而撤回申报材料的情况。出现这种情况的根本原因,是国内投行的业务范围较为狭窄,产品比较单一。当前我国的投资银行业务主要集中在IPO、再融资和并购重组上。相比世界上其他主要资本市场,我国A股市场IPO发行的市盈率较高,因此,A股IPO受到国内企业追捧,同样也受到各券商投行的青睐。但自2011年以来,投行业务受证券市场持续低迷的影响,2012年下半年至今,IPO上会和发行暂停,产品单一的影响表现地更加突出。

投资银行业务的发展趋势

广义的投资银行,是指任何经营华尔街金融业务的机构,其业务包含混业经营背景下的几乎所有的金融市场业务,涵盖证券业务以及与银行业、保险业相关联的业务,同时也包含部分不动产投资、个人金融零售及零售投资业务等综合性金融服务。由此可见,投行业务应体现灵活特性,而不能拘泥于其一。

与国际投行相比,我国投行所面临的主要问题是投行业务产品单一,主要集中在股票融资上,业务面狭窄,抗风险能力较低。例如,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统计,中国投行在债券承销,特别是财务咨询业务上,与国际投行还有相当差距。比较高盛集团和本土证券公司——中信证券2010年的收入结构可以发现,财务咨询、股票承销、债券承销三项具体业务,在两者收入中的占比分别为42.87%与3.29%,30.40%与78.23%,26.74%与18.48%。

2012年5月召开的中国证券业创新大会上,证券业协会也认为证券公司“专业服务能力不足”,并在业内进一步掀起关于投行创新的讨论。尤其是在国内股权融资基本处于暂停的背景下,国内投行创新模式已经初见启动,各家投行已经意识到必须摆脱单一且高度依赖IPO的传统业务模式,他们认为IPO只是投行多项业务的一部分,再融资、并购等业务也具备广阔的发展前景,并主动以客户需求为中心尝试延伸投行业务链条,提供股权融资、债权融资、股权激励、并购重组、投资顾问等全方位的综合性金融服务。据报道,目前初见端倪的投行转型模式包括:工作重点转向非IPO业务,从投行生产线到投行产业链的战略转型,组建跨投行综合销售服务部门等等。

目前,监管部门对投行业务监管也出现一些新变化:强化IPO中的信息披露制度,加大惩罚力度,并明确投行在IPO中需承担的责任;加速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建设;扩大包括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在内的债权市场等等。总之,券商、投行的未来在于突破单一业务模式,转向提供投融资服务并以服务实体经济多样化、以服务客户利益诉求多样化为目标。

未来,投行业务的发展将主要呈现以下趋势:首先,并购重组的市场份额将逐步扩大,投行切实服务于实体经济。由于实体经济中行业发展到某一阶段需要进行产业链的整合,我国改革开放30多年来,部分行业已经进入了行业整合、提高行业集中度的阶段,因此,未来投行将在并购重组业务上取得长足发展。其次,为多层次的资本市场提供服务。未来,随着“新三板”、场外市场等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建立和成熟,投行业务将在这些新兴业务板块取得发展,而不是仅仅局限于目前的A股市场。最后,金融脱媒将带动债权市场发展。随着全球金融脱媒浪潮的来袭,国内商业银行的间接融资模式将面临较大的冲击,这其中就包括投行、信托等在内的提供债券融资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投资银行的路径选择

路径选择一:产品多元化

发展多元化股权市场产品。建设多层次资本市场一直是监管部门努力的方向,证监会已经出具政策措施对包括债券、非上市公司债券交易市场等建设多层次资本市场的行为予以支持。证监会于2012年6月15日公开对《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并于9月28日正式,自2013年1月1日正式实施。这标志着新三板扩容与四板业务启动。2012年9月20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成立,该公司为新三板挂牌企业的股份公开转让、融资、并购等相关业务提供服务。目前天津、重庆、上海、深圳、广州、浙江已初步建立或正在建立区域性股权市场,有的券商也参与其积极筹备中。

目前沪深主板上市公司约有2400多家,中小板上市公司约有700家,创业板上市公司约有350多家,而新三板挂牌的公司约有300多家,四板市场则刚刚起步,整个股权融资市场呈倒金字塔结构。无论从相对数量上还是绝对数量上,非上市股权融资均有较大的发展空间。

发展多元化债券产品。目前国内债券市场内部结构突出表现为政府债券与信用债券发展不平衡,国债、央票及政策性银行债券在规模上占比超过80%。因此,未来三年信用债券将从规模上和发达程度上有较大发展。2012年11月末,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公告,继中金、中信之后,国泰君安、招商证券、光大证券、中信建投、广发证券、东方证券、海通证券、华泰证券、银河证券、国信证券获得开展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业务的资格,标志着中票、短融等银行间交易商会品种的承销逐渐向证券公司放开。

发展多元化并购重组业务。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业务的独立财务顾问必须由保荐机构担任,证券公司有先天的业务开展优势,目前公司并购重组的主要业务也是这类业务。近年在中国证监会的鼓励和推动下,市场不断尝试并购重组创新活动,上市公司收购活动从简单的非流通股协议转让模式,发展到二级市场竞购、要约收购、定向发行、换股合并等多种模式并用。同时,上市公司的资产重组也从单纯的资产购买或出售,发展到与定向增发相结合的注资活动。从交易手段上看,上市公司的并购重组从单纯的现金交易,发展到债务承担、资产认购、股份支付等多种手段并用。因此,对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业务应以推动业务创新作为战略重点。

路径选择二:加强协同合作

加强与直司的合作。2011年7月8日,中国证监会机构监管部《证券公司直接投资业务监管指引》,较大程度上制约了投行与直司的合作。除证监会同意外,公司及相关部门不得借用直投子公司名义,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开展直接投资业务。然而在市场环境不好的条件下,直接投资业务可以有效降低投资成本,投行部广博的客户资源与专业团队,也具备为直接投资业务提供强有力支持的基础。

加强与投行产品销售部门的合作。随着投资银行业务产品的多元化发展,产品销售也将多元化发展,投行可承销的产品包括:首发股票、公开增发、非公开增发、配股、企业债、公司债、可转换公司债、创业板上市公司私募债、中小企业私募债等等。随着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推进,未来股票承销可能改变现阶段的纯卖方市场,场内销售将进一步强化买卖双方的价格博弈,场外销售将进一步强化市场资源的积累与联系。此外,经纪业务部门由于具备广博的客户基础,可以为投行产品,特别是私募产品的销售提供长足的支持。

加强与资产管理部门产品设计的合作。2012年10月19日,证监会正式修订后的《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和《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此次修订适度扩大了投资范围,扩大了资产运用方式,调整了资产管理的相关投资限制,允许集合计划份额分级和有条件转让。从本次监管规则的修订可以看出未来资产管理业务宽松化的趋势。资产管理部专注于服务投资者,强调对投资产品的设计,而投资银行业务专注于服务融资方,强调融资产品的设计。传统的公募产品由于受到相关法规的限制,需建立信息隔离机制,但强调服务客户的私募产品的交互式沟通合作对双方业务开展均有促进作用。

加强与研究所的合作。投资银行与研究所一直保持着传统发行与研究的合作。其中IPO中的投资价值研究报告则是承销机构的法定义务,但目前国内研究部门主要是针对投资者做卖方研究报告,研究所的收入来源也主要是分仓收入,长远看研究所的收入应逐渐由分仓向销售转移。投行的优势在于行业与产品的深入接触与了解,而研究所的优势在于信息的提炼分析与对比预测。随着投资银行产品多元化的发展,在合规的前提下,加强合作可以使双方优势形成较好的互补。

路径选择三:加强外部合作

除了证券公司内部协作外,加强外部合作也是券商和投资银行一条重要的发展路径。例如,在银行和证券分业经营的形势下,银行具有集中较大的资金和客户的规模优势,证券公司则有通道、人才和专业性的技术优势,两者可以互相借鉴,并利用各自的优势创新发展。

设计综合融资方案,共同培育优质客户。为满足客户多样化融资需求,银证双方可根据客户需求,合作为客户设计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相结合的个性化融资方案。方案项下可包括流动项目融资、公开发行上市、资金贷款、中长期贷款、短期融资券等丰富内容,以满足企业对于不同期限、不同价格水平的资金需求,使客户在银行和证券的共同扶持下发展壮大。同时,证券公司发行、承销证券等投资银行业务,募集资金按规定应存放于银行的专项账户,证券公司可以与银行进行合作,签订三方监管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