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诞生,需要你不断地搜集资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编为你收集了丰富的青少年儿童保护法主题范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并收藏。
在一些法制电视节目中,我们发现未成年人进入网吧大部分是因为打电脑游戏,这些电脑游戏已严重损坏了一个人的思维。能够上网学习、查阅资料,才是未成年人应推广的网游活动。事实证明,沉迷于电脑游戏的青少年只能用四个字来形容他们------丧志。
对于网吧、网游,我衷心地希望,那些乱七八糟的网络游戏,不益少年儿童身心健康的不良网站,应在政府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统统删除,保护未成年人幼小的心灵。
现在,人类已经完完全全进入了复杂的网络。我希望,国家可以专门拟定一个少年儿童益智网。为了那些活泼可爱的小妹妹、小弟弟们,也为了那些学习刻苦、学业繁重的大哥哥、大姐姐们,更是为了青少年们美好的未来,请让我们共同努力吧!
19世纪末,美国伊利诺斯州芝加哥市的犯罪团伙给芝加哥市的社会秩序和居民的生命财产造成巨大威胁。当时伊利诺斯州工业发展迅速,大批大西洋彼岸的移民涌入美国,加大了美国城市人口的密度。而人口的迅速集中,则使各方面都很不协调,如物质供应、医疗卫生、住房、教育、就业等等。当时芝加哥市的少年犯罪异常突出,在芝加哥市每年被逮捕判刑的少年人数占该地区少年总数的五分之一。
少年犯罪如此严重,以致造成监禁犯人的场所十分拥挤,条件非常恶劣。一些犯罪的少年得不到教育改造,一犯再犯,致使他们在犯罪的深渊中越陷越深。于是建立一个新的少年司法系统,对少年犯罪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势在必行。
与此同时,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工人阶级队伍也不断发展壮大,工人运动蓬勃开展,1886年5月1日,芝加哥市的20万工人进行总罢工,举行了声势浩大的示威游行,这次事件就成了以后“五・一”国际劳动节的来源。当时少年犯罪者获得了社会改革者们的巨大同情,于是由美国改革者杰克索尼首先提出的“拯救儿童运动”蓬勃开展起来。他们主张改善少年儿童的环境,给他们提供各方面的有利条件,对于犯罪的少年,主张从宽处理,搞社会救济或者给他们寻求职业。于是在社会改良主义者、著名律师和社会福利工作者一道促成的世界上的第一部少年法庭法在伊利诺斯州产生。
《伊利诺斯州少年法庭法》规定少年法庭管辖16岁以下的有违法犯罪行为的少年、被遗弃的少年以及无人抚养的少年儿童。并规定少年法庭对于被遗弃的少年及无人抚养的少年儿童可以送交名声好的公民抚养,或送交适合的州立机构或教养学校等照管。对于违法的少年送州教养所,也可以交由某一社会团体照管。少年法庭法为保证少年法庭的顺利运行,还创设了相应的配套辅助设施,如规定将少年单独监禁,不与成年犯混居;确立了监督员制度,违法少年在被带到法庭之前,监督员负责调查少年的道德名誉、家庭情况,在法庭审判后,负责对少年改造的监督。
青少年是国家和民族的未来,青少年法律素质的提高是全民族素质提高的关键。因此在“五五”普法工作中,我局将青少年的法制教育作为全民普法教育的重点,采取多种形式,认真抓紧抓好,收到了较好效果。我们的做法是: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青少年是国家的希望和未来,加强和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既是一项宏大的社会系统工程,也是一项惠及子孙后代的德政工程。在新的形势下,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促进培养现代化建设合格人才的需要,是全面提高青少年素质的内在需求,也是引导和保障青少年健康成长的重要保证。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事业,具有积极重要的意义。
因此,我局在制定“五五”普法规划时,即将青少年的法制教育作为普法重点,明确提出:“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都必须接受法制宣传教育,做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增强依法办事和维权意识。重点是进一步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并在《规划》中明确了青少年普法教育工作的任务和职责。各级各类学校结合自身实际,建立普法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县委普法办加强指导和协调。各学校除开展正常的学校法制教育外还组织青少年学生参加社会各种法制实践活动,将学生法制教育延伸到家庭,延伸到社会,充分发挥了学校教育的主渠道作用。此外与公安等部门配合,积极开展学校周边环境的整治活动,重点整顿影响青少年学生身心健康的“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努力为学生营造一个安全、和谐、健康的学习环境。共青团、妇联、关工委等部门充分发挥群团组织的作用,积极参与到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工作具体实践中。经过多年的不懈努力,共同关心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逐步成为我县社会各界的广泛共识和共同行动。使我县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形成了学校、家庭、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以学校法治教育为主线,全面推进青少年法制教育的深入开展。
(一)落实责任,明确目标。
一是将未成年人法制宣传教育纳入普法整体规划。我局加强对未成年人权益保障相关法律法规宣传的工作力度,将未成年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到了全县的普法工作的大局之中,提出要求,保证了未成年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二是紧紧抓住“六一”未成年人维权周的有利时机,不断深化未成年人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帮助广大未成年人提高法律素质,明确权利和义务,增强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20*年6月期间,根据红司电20*-23号明传电报精神,及时制定下发了《(蒙普电20*-1号)内部明传电报》,要求教育部门、各乡镇司法所要以“法律进校园”为载体,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县乡各级学校、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积极与各学校联系,为青少年儿童上好法制课,学校利用标语、黑板报、主题班会等形式,扎实开展“法律进校园”活动,在学生中广泛宣传《宪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交通安全法》以及于6月1日起实施的《禁毒法》等与青少年儿童生活、维权有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增强他们学法、用法、知法、守法的自觉性。*县第二小学少先队大队部还于5月29日在全校范围内组织举行了以“飞扬的五环”为主题的迎奥运系列活动,队员们以开展大、中队主题队会,绘画,制作奥运会旗、会徽、国旗等形式深切表达了对奥运的祝福与期盼,并让学生们学习了国旗法的相关知识。活动期间,共举办法制讲座32场,36800余名中、小学生受到教育、出黑板报1期76版、展出法制展版7场64块,县司法局还为全县中学、小学送上了《反法制教育读本》122本。为维权活动的深入开展营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在工作中我们充分发挥司法行政系统点多面广、辐射范围宽的特点及“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影响一个社会”的优势,在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在学生中,大力宣传国家法律法规。
(二)抓好法制副校长及辅导员工作。一是配齐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法制副校长,建立健全了工作职责,使其充分发挥法制教育在预防、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中的重要作用。我县231所公办中、小学校全部聘请由县检察院、县公安局(乡镇派出所)、县人民法院、县司法局(乡镇司法所)等部门领导和法律知识和实践经验较丰富的人员担任的法制副校长,并做到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每学年,各校组织不少于3次的普法学习教育,参学率在95%以上。二是成立普法讲师团,进一步落实“法律进校园”工作。为更好有效的开展法制宣传工作,切实落实“法律六进”工作,由法律专业人士组成的普法讲师团分别到全县部分中小学校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讲座。
(三)多形式多途径进行法制教育。利用各种法制宣传日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如:“6.26”禁毒宣传日,各中小学邀请戒毒所干警通过专题讲座、图片展示等给师生进行珍爱生命、远离教育活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组织师生开展《宪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学习;运用到街头和进校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形式,大力向青少年和儿童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知识,逐步形成了强大的舆论宣传声势。
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教育。并将县“12348”法律服务中心作为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通过电话咨询、上门服务等形式进行宣传服务活动。
向初高中赠送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法制专题讲座vcd,在学校中开展“法在我心中”读书教育活动。县司法局与教育局联合编印《青少年普法读本》3000套,发至教师、学生和法制副校长手中,用于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同时,采取把法制教育与文化课教育和校园各项活动相结合,在校园全面营造法制育人环境,如组织师生办法制板报、小报、橱窗、写学法心得。
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均设置普法宣传专栏,1175个班级设置了板报。三年来,全县各校共出法制宣传专栏630期,开展法制宣传讲座170场,各种会议宣传930次,学校广播宣传265次,课堂宣传23500节,各校采取开展学校、“家长学校”、“法律进社区”和“法律进村”三结合三联动形式,对学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五年来,全县中小学校建立“家长学校”11所,组织学生家长开展法制宣传教育31次,接受教育的师生和家长达15000人次。
通过以上制度和措施的实施,全县学生的法律意识及法律素质有了较大提高,全县教育系统依法治校、依法治教水平明显提高,也增强了广大师生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促进了全县普法依法治理的全面开展。
一、提前安排,超前谋划,打牢活动基础
提前做好谋划,是“六一”国际儿童节活动顺利开展的基础。区妇儿工委高度重视“六一”国际儿童节活动,一是结全我区实际,制定下发了《关于庆祝2011年“六一”国际儿童节的通知》(思妇儿工委字〔2011〕1号),对全区“六一”庆祝活动作了全面安排部署。二是提前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六一”活动方案,将任务进行分解,把责任落实到人,并于5月21日组织召开了全区妇儿工委成员单位会议,对“六一”活动进行具体部署,对区妇儿工委成员单位提出了要求,为开展好“六一”活动打牢了基础。
二、精心组织,“六一”活动丰富多彩
(一)区妇儿工委办认真组织开展慰问活动。为让留守儿童、特困家庭儿童、单亲家庭儿童、残疾儿童等特殊困境儿童感受到组织的温暖,感受到社会各界的关爱,过一个难忘、快乐的节日,6月1日,区妇儿工委27个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在区四大班领导的带领下,分成河西、河东两个片区开展走访、慰问活动,为张家寨林家寨小学、合朋溪小学、大河坝泥溪育才学校、三道水耀珊春蕾小学、塘头小学、邵家桥小学6所学校送去了价值两万余元的学习、体育用品,并对120名留守儿童、特困家庭儿童、单亲家庭儿童、残疾儿童等特殊困境儿童每人发放了100元慰问金。通过开展慰问活动,带去了我区各级各部门对全区少年儿童的节日问候和对全区广大教师、少先队辅导员、少年儿童工作者的亲切慰问。
(二)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今年我区的“六一”庆祝活动具有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等特点。全区27个乡镇妇儿工委和区直妇儿工委成员单位采取不同的形式,纷纷开展了“展示当代中小学生文艺风采”、“红色寻根”、“关爱留守特困儿童成长成才”、“文明礼仪”知识抢答赛、“畅想六一 快乐童心” 文艺演出等活动。文艺表演形式多样,有舞蹈、唱歌、朗诵、小品、校园集体舞等;体育活动有小学生体操比赛等。东华乡东瓜溪村在乡妇联和乡关工委的指导下,举办了首届庆“六一”文体活动暨三个好家庭、三佳小公民颁奖大会,活动结束,家长们还放下农活参与到学生中与孩子们进行了拔河比赛,整过活动充满了生机与无限活力。区水利局、区发改局等部门核拨近万元经费用于慰问本单位的儿童,还倡议全单位儿童及家长参观博物馆和爱国主义基地,培养和强化儿童的爱国意识。“六一”儿童节期间,全区共开展文艺演出30多场次,表演节目100多个,进行体育活动10多场次,为100多名少年儿童举行了入队仪式,全区表彰了18名优秀少先队辅导员、24个优秀少先中队、30名优秀少先队员及43名乖娃娃。
(三)开展“祖国好·家乡美”诗文大赛活动。6月2日,由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区妇联、区教育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关工委等区妇儿工委成员单位联合举办的“祖国好?家乡美”诗文大赛在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转移就业培训中心举行,来自13所小学的17名学生参加了比赛。他们以讲故事、诗歌朗颂等形式,讲述发生在家乡、身边的一些传奇历史故事,描述家乡的美景,真实的再现家乡几年来的巨大变化。经过近2小时紧张、激烈的角逐,大赛评选出一等奖3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6名。这次活动以“祖国好?家乡美”为主题,加深了小选手对家乡建设成就、革命传统、历史文化、山水风光、民族风情的了解和认识,进一步激发了广大青少年建设家乡、报效祖国的热情,加强和改进了我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四)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一、以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重点,切实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充分发挥镇宣讲团、报告团的作用,从开展文明礼仪教育、孝敬父母、关爱他人入手,结合青少年的年龄特点和身心发展规律,全面提高青少年德育素质,引导青少年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培养他们理解、宽容、谦让、城市的待人态度和庄重大方、热情友好、礼貌待人的文明举止,营造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的深厚氛围,开展向身边得到的模范学习,在青少年中树立鲜明的价值导向。我真各中小学均能充分利用现有的宣传栏、黑板报、校园文化、电教设备等进行广泛宣传,开展文明礼仪知识普及教育。如中信中学开展了文明礼仪普及教育班会,制定了班会活动计划,并由学生自己主持班会,班主任和班级全体同学参加,各位同学结合自己学习的感受谈体会,使学生在交流中不断进步成长。又如中心小学开展了正当“校园文明礼仪之星”活动,组织学生从“文明在我口中、文明在我手中、文明在我脚下、文明在我心中”入手,要求每天做几件文明事,逐步培养良好的文明行为习惯,并带动和感染了周围的人,是文明之风吹遍校园、家庭、社会和各个角落。
二、按区关工部署,对我真青少年进行了一次素质情况调查。在10月中、下旬,我镇关工委分别对汴塘中心中学、中心小学、小学、小学这四所学校的五个班级和部分家长,部分老师采用问卷、座谈、访问的方式对部分少年儿童素质状况进行了一次深入的调查,被调查的学生总数为200人,家长30人,教师10人。他们普遍认为目前的素质教育国家重视,教育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有利于张扬学生个性,促进学生全面和谐发展,提高素质教育。为今后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宣传青少年理想、道德教育等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此次调研活动得到了广大是升级其家长的支持与配合。收到预期的效果。
三、搞好法制宣传、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工作。继续认真学习,广泛宣传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切实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充分发挥中小学法制副校长和校外辅导员的做,采用法制教育专场报告会、图画展等形式,对青少年进行广泛深刻生动形象的法制宣传,由镇关工委靖主任牵头,联合镇司法、妇联、派出所,分别在中学、中心中学、中学和中心小学举行了四场法制专题报告,把法制教育融入到广大青少年的生活和学习中,使他们形成崇法、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的良好氛围,受到了预期的效果。
一、健全的法律体系是教育过程学生权利得到保护的基础
从法律、伦理角度看,在现代社会,学生在教育系统中既享有一定的法律权利、又承担着一定的法律责任,是一个法律上的责权主体。同时,也承担一定的伦理责任和享受特定的伦理权利,也是伦理上的责权主体。青少年儿童是社会的未来,人类的希望,有着独立的社会地位,是行使权利的主体。我国的宪法和法律对青少年儿童权利的规定,概括起来主要有:
1.生存的权利
我国《宪法》第49条规定:“父母有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义务”。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8条也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人;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残疾的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弃婴。”
2.受教育的权利
《宪法》第46条规定:“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义务教育法》第4条和第5条规定:“国家、社会和家庭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凡年满6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未成年人保护法》第9条和第14条规定:“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当尊重未成年人接受教育的权利,必须使适龄未成年人按照规定接受义务教育,不得使在校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辍学。”“学校应当尊重未成年学生的受教育权,不得随意开除未成年学生。”
3.受尊重的权利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l 5条规定:“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第30条、3l条和36条规定:“任何组织个人不得公开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对未成年人的信件,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隐匿、毁弃;除对无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的信件由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代为开拆外,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开拆。”“国家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智力成果和荣誉权不受侵犯”。
4.安全的权利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6条、第26条、第27条规定:“学校不得使未成年学生在危及人身安全、健康的校舍和其他教育教学设施中活动。”“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向未成年人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方式传播、暴力、凶杀、恐怖等毒害未成年人的图书、报刊、音像制品”。“任何人不得在中小学、幼儿园、托儿所的教室、寝室、活动室和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动的室内吸烟。”
二、具有高尚的师德和较强的法律意识的教师是教学过程中学生权利得到保护的关键
学生是祖国的花朵,社会的未来。教师应正确看待学生,教师的工作是培养学生,教师要有为学生服务的思想,要与学生建立一种新型、民主的关系。教师要关心、爱护学生,提倡民主平等,教师和学生在政治上、人格上和真理面前是民主平等的;教师要为人师表、诲人不倦。
学校和教师要正确认识学生的权利和责任。把学生视为责权的主体,必然面临一个如何处理学生权利与学校职责的关系问题。一方面,学生是权利主体,学校和教师要保护学生的合法权利;另一方面,学校负有对学生进行有效的教育和管理的责任,必然要对学生权利有所制约。实际上,过分自由和过分限制都不利于学生的成长,也不利于学校工作的有效开展。因此,应在自由和限制之间寻求一种基本平衡。为此,要注意以下两点:
第一,要区分学生的个人行为和教育行为。对个人行为,学校不必过问,严格讲也无权管理。对教育行为,学校负有组织、管理的责任。并应按照有关的伦理原则如公正、民主、人道主义来处理。学生的教育行为的自由,应以不妨碍教育目的实现、教育活动的开展为限度。学校对学生的教育行为的限制,以有利于教育目的的实现,教育活动的开展以及全体学生的权利享有为界限。
第二,要区分不同年龄阶段学生的权利享受与责任承担问题。学生年龄越大,则享受自由权利的能力越大,承担行为责任的能力也越大,学校对学生权利的限制,应同学生享受权利的能力和承担行为责任的能力挂钩。学生年龄越小,学校负有的管理责任越大,对学生权利的限制也越大;学生年龄越大,学校负有的管理责任越有限,对学生权利的限制也越有限。
加强教师的师德修养,增强教师的法律意识。视学生为责权主体的观念,是建立民主、道德、合法的教育关系的基本前提。强化这一观念,是时代的要求,也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
三、有效的行政、法律措施是教育过程学生权利得到保护的有力保障
1.加强师德建设,提高教师的法律意识
许多教师只顾教授课本知识,忽视对学生其他方面的教育,没有正确的学生观,不注意师德修养,压抑学生个性,提倡教师中心论,要求学生对教师言听计从。还有教师缺乏必要的法律常识,把学生视为其工作业绩、晋级、加薪的学习工具,从而使学生的学习态度不端正,学习目的不明确。教师对胆敢不为教师学习的学生采取体罚、伤害等手段。各教育行政机构要定期组织教师学习相关的法律条文,并进行考试,对考试合格者方准上岗。
2.保护学生的权利要有强有力的行政强制措施
在教育活动中教师总觉得学生调皮捣蛋不好对付;总认为学生会与教师故意为难,从而经常采取高压政策,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还有教师认为,学生必须尊敬老师,老师的话都要听,教师的要求都必须达到,否则就被视为“不听话的学生”而受到冷落、歧视;对学习不够刻苦,成绩较差的学生则采用讽刺、挖苦、辱骂、毒打。教育行政部门,学校要对师德败坏、无视教育法规的行为要给予严厉惩处。对无组织原则、道德败坏,不适合从事教育工作者应调离工作岗位。
3.司法机构要给学生提供法律援助,对违反教育法规的,行为要给予严惩
一、活动意义
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是党和国家关心的大事,是全社会关心的大事,也是千家万户和老百姓关心的大事。加强青少年的法制教育,是一项民心工程、德政工程,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各级各单位要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青少年普法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把开展此次活动纳入重要议程,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把开展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与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六五”普法结合起来,与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和社会实践活动结合起来,扎实有效地推进活动开展,增强和培养广大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更好地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有效地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平安太和。
二、组织领导与职责分工
为切实加强对此次专项活动的组织领导,经研究成立乡“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中心学校。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工作会议,通报了解全乡活动开展情况,督促检查活动进程和质量。
教育主管部门及学校是青少年普法教育的主渠道、主阵地,要坚持以课堂教育为主,积极进行法律知识教育,开展法制实践活动,丰富教育内容,创新教育方式,不断增强教育活动的引导性、趣味性、参与性和实效性。要充分利用校办刊物,全方位报道我乡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
共青团、普法办要发挥各自的优势,积极主动地配合学校开展对在校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动员组织全乡的在校学生,参加全国青少年法律知识竞赛活动。
文化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报刊、音像、电子出版物等经营摊点的清理整顿,净化文化市场,防止各种精神污染侵害青少年儿童,为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营造良好的环境。
三、活动内容与形式
以《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及《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简称“两法”“两条例”)为重点,抓住学校教育主阵地,进行法律知识宣传,开展丰富多彩的法制教育活动,引导青少年自觉学法、懂法、守法、护法。
紧密结合青少年的年龄、特点和身心发展规律,主要以举办法制报告会、开展读书活动、举办法律知识竞赛、组织法制体验活动等喜闻乐见的形式,积极开展富有示范性和导向性的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
四、活动与步骤
(一)活动的对象。全乡各级各类在校学生(不含含幼儿园)。
(二)活动的安排。2015年1月开始至2015年8月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1、宣传启动阶段(2015年1月至2015年3月初)。成立领导小组、学习上级有关文件,制定活动方案,免费发放活动通报和《指导手册》,广泛宣传活动意义。学校填写《单位(学校)参加活动登记表》,举行活动启动仪式。
2、组织实施阶段(2015年3月至2015年5月)。各校根据活动计划安排,组织开展以下活动:
(1)开展“关爱明天、普法先行”宣讲活动。发挥“青少年普法教育宣讲团”在青少年普法教育中的积极作用,定期组织“宣讲团”成员到中小学校开展“关爱明天、普法先行”为主题的普法宣讲活动。
(2)开展法律常识普及活动。中小学校利用现有的校刊、网站、黑板报、宣传栏等传统宣传渠道,以“关爱明天、普法先行”为主题,宣传普法教育活动的目的、意义及相关法律常识。组织学生利用课余时间,阅读学习《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读本》、观看普法教育影片、邀请“宣讲团”或法律专家开展普法教育讲座和报告会。
(3)开展体验教育活动。各学校在认真开展法律常识普及和宣讲活动的同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开展演讲比赛、辩论赛、模拟法庭、参观学习、现身说法、摄影比赛、作文比赛和动漫比赛等体验教育活动。活动内容和方式,可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实施。
(4)开展专题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的作用与优势,中小学每学期至少举行一次法制报告会;利用每年3月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和每年12月4日的法制宣传日,对广大青少年特别是在校中小学生进行专题法制教育,举办特色活动,增强青少年法制意识。
(5)开展法律知识竞赛活动。各校要组织学生积极参加市活动办公室组织开展青少年法律知识竞赛活动,力争取得好成绩。
五、活动要求
1、全乡中小学校要广泛开展青少年普法教育专题活动,认真辅导学生阅读学习《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读本》,组织学生积极参与各项具体活动。
法律是冷酷无情的,它决不会因为你后悔了,或者是你不知道这样做是犯法的而不惩罚你,谁触犯了法律谁就必须要接受处罚。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学习法律的心得感悟,供大家参考。
学习法律的心得感悟1在现实生活中,有许多人不能明辨是非,因而选错了道路,让自己后悔一生,尤其是我们青少年。因此,为了增强我们青少年的学法、普法意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我们学校举行了“法制教育专题报告会”。为我们作报告的是我校法制教育副校长纪荣利老师。
本次报告会的主题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这对于我们来说是一场及时雨,它让我们清醒地看到自身的不足。很多案例的发生让我们为那些误入歧途的青少年大为惋惜,在惋惜之余,我们也认识到他们是法律无知者,在法律面前没有“敬畏”之心,只因一时冲动而铸成大错。
纪老师首先给我们讲述了一个案例:某高级技工学校的学生王某,利用网络传播犯罪方法,从而受到了法律的制裁。王某仅仅是一个在校学生,一个未成年人,却犯了罪。是什么原因让青少年犯罪的呢纪老师给我们总结了一下,主要是因为不听家长、老师的教诲,法律意识淡薄,辨别是非、好坏的潜力较弱,以至于携带管制刀具、打架斗殴、偷盗、吸毒、贩毒等,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
一个个鲜活的案例,让我们明白了那些与我们年龄相仿的青少年是如何走上犯罪道路的。我想,根本原因是他们的法律意识淡薄,总认为自己做的是小事,等酿成大错时后悔已经晚了。在这些案例中,有很多人是因为一时冲动才犯了罪。
犯了罪,一关就是几年甚至十几年,更有甚者把自己的一生都毁了。人最宝贵的是生命,生命对于每一个人来说只有一次。在人生的旅途中,青春是最美丽的篇章。如果这最完美的时间在那失去自由的地方度过,会对自己的人生造成什么样的影响呢青少年犯罪,不仅仅毁了自己,而且会“连累”到自己的家人。家人把期望寄托在我们身上,我们这样做,岂不是辜负了他们就算是为了家人,我们也不能做出这种“荒唐事”来。所以,我们要预防违法犯罪。
预防违法犯罪,首先要不断提高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维护法律的尊严,依法守法。我们青少年要从自我做起,从小事做起,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其次,要提高自己的辨别潜力,增强控制力,做事要沉着冷静,要分清自己该做的事和不该做的事。第三,在交友方面,更要增强决定力,谨慎交友,从而更好地发展自我。
这次法制教育报告会是一次发人深省的心灵教诲,为我们青少年上了很好的一课。我们应牢记其中的道理,努力学习,好好做人,让自己的生命之船在正确的航线上行驶。
学习法律的心得感悟2四月十六日,学校组织了一次别开生面的《法制教育讲座》,辅导员深入浅出的分析了《未成年人保护法》《青少年如何维权》等法律法规的实施,举证了大量的案例,充分说明了少年儿童如何正确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全校师生受益匪浅。
作为教师,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青少年如何维权》等有关内容,知道执法是重要的权利义务,学法是重要的必修课,护法是重要的基本职责。教师在现实教育工作中充当重要角色。
教师要有教师的职业道德,要知法、懂法、守法,按法律法规去规范教育学生。教师是作为社会成员,应具备社会公德,作为家庭成员,应有家庭美德。由于教师这一职业的非凡性,有人称教师是:“太阳底下最光辉的职业”。同时对教师的苛刻与责备也日益增多,这就要求做教师的不仅要有较高的文化素养,有系统的理论知识,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有高尚的道德情操,有博大宽广的胸怀,还要有甘于清贫的孺子牛精神,有退一步海阔天空的境界。而忽略了教师面对成千上万性格各异的、情绪不同的学生时所承担的巨大的精神压力和心理压力之下可能产生的心理反应。不过这种压力也造就了教师百折不挠、勇于奉献的青松般的性格。但教师究竟是人而不是神,老师的言行也不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真理,我们提倡教师要讲究职业道德,要摒弃那些功利的、腐朽的思想,简单粗暴的方法,既要教书,又要育人,把培养社会主义优秀接班人的责任勇敢的承担起来,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充分考虑到学生的个性差异,用多样化的、积极的方法调动学生的积极性,避免与学生发生冲突,多鼓励,少批评,多表扬,少讽刺、讥讽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使学生感到家庭的关爱,从而迸发出学习的热情。同时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加大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力度。对一些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要及时、有力的打击惩处。要在以人为本的理念下,根据未成年人的非凡心理、生理特点,因材施教,因人而异,有的放矢,教育工作方式方法要适应时展的要求,不能用老套套,要注重改进方式,不断创造一些新的教学方法,把学校、家庭、社会教育结合起来,把社会各方面的力量整合起来,将一些原来形成的工作机制、工作做法规范化,用规范化建设来提高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工作的整体水平。
学习法律的心得感悟3人生如一张白纸,在成长的过程中会自然而然在白纸上添上色彩!有的色彩绚丽缤纷;有的却是灰暗一片;更有的在还没有添满色彩这张纸就不在了!能够使白纸变成色彩缤纷也是不容易的一件事啊!首先这个人必需知法守法,而且要持之而行,这样才能踏上人生里美好的第一步!由于这方面的原因,学校为我们组织了一节法制教育讲座,这对于我们来说真可谓意义重大。
当天下午,在学校的绿茵场上,席地而坐听人民警察为我们讲解什么是法律。讲座上讲述了关于青少年犯罪和犯罪的动机以及青少年犯罪的过程。既拿了身边同学的事例分析,又为我们讲述了发生在近期触犯法律的事。有为钱不惜铤而走险去盗窃的、有为了一点小事大打出手的、更有甚者为了“情”而去杀人。正值风华年少的他们,却失去了自由,变成了囚犯。只因为这一时的冲动,却葬送了自他们美好的青春。
我认真地听完了这次报告会的内容,给我的感触很深.。他们用自己犯的过错来警示我们——这些正处于美好青春年华的少男少女们,这些正享受着生活的美好与自由的可贵的我们要从小树立法律意识、遵纪守法,要学法、懂法、守法,做一个社会上的好公民。
作为学生,要想让犯罪远离我们,首先应该把主要精力放到学习上,处处以优秀的人为榜样,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提高自身素质。要“慎言行,谨交友”,要听进家长、老师和同学的教诲,从小养成好的行为习惯,不贪图享乐,不看不健康的影视作品,不去网吧那些容易让人沉沦的游乐场所去;要和品质好的同学在一起,相互告诫,相互激励,取长补短,择善而从,见恶而避。要认真学习法律知识,依法律己,提高自己辨别是非的能力。
听完这次讲座,我想这对于我以后的人生道路起着巨大的作用。它给了我许多真理和启发,告诉我要想成才必先学会做人,我会一直受用!
学习法律的心得感悟4人生会面临许多选择,当你正处于十字路口不知道该何去何从时,你将做出如何决择?在现实生活中,有许多人不能明辨是非而选错了道路使自己后悔一生,当然尤其是我们青少年。
由于这方面的原因,学校为我们组织了一节法制教育课。
这对于我们来说真可畏意义重大。
我认真地听完了这次报告会的内容,给我的感触很深。
做这个报告会的是三位正在服刑的人员,不仅如此,他们都是拥有自己美好青春的三位年轻青年。
他们为我们讲述了自己是如何走上这条不归路的,又是如何的后悔与失去自由的无奈和悲哀。
他们用自己犯的过错来警示我们——这些正处于美好青春年华的少男少女们,这些正享受着生活的美好与自由的可贵的我们,告诉我们要从小树立省法律意识。
遵纪守法,要学法、懂法、守法,做一个社会上的好公民。
同时还告诉我们要慎重交友并无论处于何时何地都不忘父母对我们的恩情。
这是一个处于失去自由的天空的人发自内心的悔恨和领悟。
他想把这些道理传达给拥有自由的我们。
这对于我们来说是有很大的启发,甚至可以产生心灵的震撼。
听完这节课,我想这对于我以后的人生道路起着巨大的作用。
它给了我许多真理和启发,告诉我要想成才必先学会做人,我会一直受用!
听了今天的报告,我感觉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为什么呈上升趋势,主要是他们法律意识淡薄,有的不懂法,还有的不知怎样做是对的,怎样做是错的;什么是自己应有的权利,什么是自己应尽的义务。
没能真正理解遵纪守法的重要意义,不能在社会行为中自觉地运用法律知识来规范自己的言行。
要培养未成年人的自觉法律意识,首先应组织未成年人系统学习法律,多形式组织未成年人学习新《宪法》、《刑法》、《刑诉法》和《社会治安处罚条例》等法律条文,在社会行为中自觉地运用法律知识来规范自己的言行。
用法律武器与一切违法犯罪的现象作斗争。
学校、家庭和社会应注重引导未成年人了解自己的生理和心理特征,调解自己的情绪,加强自己抗挫能力的培养,以适应社会上各种环境的考验。
因为,未成年人正是长身体的时期,他们已开始产生强烈的独立意识,不想事事依赖成人,想独立去处理一些问题,但是,他们的认识和判断能力又跟不上独立意识的发展,往往分不清是非,易偏激和固执使自己的行动带有很大盲目性,这就需要我们成人对他们进行整体引导,逐步提高他们能分析和去解决问题的能力
学习法律的心得感悟5近日,学校开展了相关法制宣传活动,在学习了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后,对于社会主义的法制体系有了更深刻更全面的认识。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诚然,“规矩”在此可以理解为约束我们的法律法规。法之所以能成为人们行为的规范准则,主要是通过指引、评价、教育、预测和强制五种方式来对社会起到规范作用,这是任何社会的法都具有的。
在社会主义经济飞速发展的今天,经济发展,社会进步,而我们的生活也紧跟着时代的步伐,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是非常有必要的。通过单位组织开展的法制讲座和法制知识竞赛,我有以下几点认识和体会:
1、要积极主动学法、懂法。
认真学习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不仅可以提高我们的法律意识、规范我们自身的行为,而且有利于维护我们自身权利。如道路交通安全法就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学习了该项法规后在以后的日常出行中,就会主动参照该法律规范约束我们的行为,减少出行中出现的意外和伤害。
2、要做到自觉用法。
学会利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实现法律公正,人人平等。在学习一系列法律法规后不仅要“学法知法”,更重要的是学会“用法”。比如面对突发事件时,首先要保持冷静,再者可参照《突发事件应对法》来处理所遇到的问题。而当前建设生态文明也可学习和运用环境保护法和贵阳市生态文明城市条例来建设和维护我们的家园。
3、要规范自觉守法,做一个合格的公民。
作为学生,我们应该培养良好的行为习惯,对违法犯罪说不。培养正确的是非善恶观,学会远离违法犯罪,培养高雅的爱好。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法制安全教育心得感悟,供大家参考。
法制安全教育心得感悟1法制,这是一个并不陌生的字眼,它是社会进步的标志。几千年来,人类不断追求的也就是这两个字。法制必须先从自身做起,从身边做起。法制教育不仅要宣传遵纪守法的重要意义,更重要的是认识到:法律不仅是对自制行为的约束,更是捍卫尊严、权利的有力武器。
不少同学会认为,安全只是指身体的安全甚至是肢体的健壮和不受杀害。认为只要自己的肢体健全、行动自如那就叫安全。诚然,这确实叫安全,但这决不是安全的全部。我认为,即便是一个具有健全的体格的人,如果他的思想道德水平低下、明辨是非能力不强,糊里糊涂攀兄弟、结姐妹,既有拉帮结派之嫌,又有醉翁喝酒之意;如果他不明不白逞义气、惹事端,不但喜好随波逐流,而且希望出点乱子;这表现出来的就是思想上的安全问题。
有了这样不安全的思想,要平平安安地一辈子做好人,那是很难的。即便是一个具有健全体格的人,如果他沉溺于不良书刊和网络游戏的精神鸦片,天天吸、处处吸,甚至课堂上忍不住要走神思之想之;深夜里忍不住要越墙泡吧熬个通宵;如果他过早地迷失于少男少女的缠绵悱恻,无端寻愁觅恨、疯疯傻傻、痴痴狂狂,甚至争风吃醋结恩怨,冲冠一怒为红颜。这表现出来的就是行为上的安全问题。有了这样不安全的行为,要踏踏实实地读好书,一帆风顺地读到头,那也是很难的。
无论是人身安全还是思想安全,亦或是行为安全,它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结果的残酷性。交通事故,游泳溺水事故、体育活动意外伤害事故,课间游戏追逐打闹偶发事故轻者可以伤及体格,重者能够危及生命;它们造成的后果是残酷的。可是思想道德的残缺、行为方式的越轨比体格不健全更可怕,有的人活着,他已经死了。我想,那些失去健康的精神追求、迷失正确的人生方向、空有一架活着的躯体行尸走肉的人不就是思想残缺的产物吗?这种“产物”充其量只能是没完没了地吸取消化父母亲血汗的机器,只能成为社会发展长河中的废物,甚至成为危害社会发展的危险物。生命如此,何其残酷。
大学生,已经是一个基本成熟的一类人群,有自己的想法,有各种获取信息的途径。学会做人是最大的学问,也是做人处事的基础,提高思想到德修养关系到自己成长为怎样的人。提高思想道德修养关键还是要靠自己的下意识地努力。多涉猎一些名人传记等优秀书籍,学习别人的优良品德。每日三省吾身,总结反思自己在处理事情或者与人交往中存在的诸多问题,每天都这样强化,定能够改变自己的不良习惯,而建立优秀的道德品质。
法制安全教育心得感悟2-月-日,学校组织观看一次别开生面的《法制教育讲座》,_学院的两位博士深入浅出的分析了《未成年人保护法》《青少年如何维权》等法律法规的实施,举证了大量的案例,充分说明了少年儿童如何正确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使我受益匪浅。
作为教师,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青少年如何维权》等有关内容,知道执法是重要的权利义务,学法是重要的必修课,护法是重要的基本职责。教师在现实教育工作中充当重要角色。
教师要有教师的职业道德,要知法、懂法、守法,按法律法规去规范教育学生。教师是作为社会成员,应具备社会公德,作为家庭成员,应有家庭美德。由于教师这一职业的非凡性,有人称教师是:“太阳底下最光辉的职业”。同时对教师的苛刻与责备也日益增多,这就要求做教师的不仅要有较高的文化素养,有系统的理论知识,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有高尚的道德情操,有博大宽广的胸怀,还要有甘于清贫的孺子牛精神,有退一步海阔天空的境界。而忽略了教师面对成千上万性格各异的、情绪不同的学生时所承担的巨大的精神压力和心理压力之下可能产生的心理反应。不过这种压力也造就了教师百折不挠、勇于奉献的青松般的性格。
但教师究竟是人而不是神,老师的言行也不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真理,我们提倡教师要讲究职业道德,要摒弃那些功利的、腐朽的思想,简单粗暴的方法,既要教书,又要育人,把培养社会主义优秀接班人的责任勇敢的承担起来,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充分考虑到学生的个性差异,用多样化的、积极的方法调动学生的积极性,避免与学生发生冲突,多鼓励,少批评,多表扬,少讽刺、讥讽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使学生感到家庭的关爱,从而迸发出学习的热情。同时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加大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力度。
对一些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要及时、有力的打击惩处。要在以人为本的理念下,根据未成年人的非凡心理、生理特点,因材施教,因人而异,有的放矢,教育工作方式方法要适应时展的要求,不能用老套套,要注重改进方式,不断创造一些新的教学方法,把学校、家庭、社会教育结合起来,把社会各方面的力量整合起来,将一些原来形成的工作机制、工作做法规范化,用规范化建设来提高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工作的整体水平。
法制安全教育心得感悟3听了一节生动有趣的法制教育课,我们可谓是受益匪浅。
一个个典型的实例,让我们了解到那些与我们年龄相仿的青少年是怎样走上犯罪道路的。我想,造成他们现在的样子,根本原因是他们的法律意识太差,总认为自己做的是小事,等到弄得不可收拾才反应过来。在这些实例中,有很多人只是一时冲动,为了解气,才范下了故意杀人罪,当初如果平下心来仔细想想,自己该不该做这些事,也就不会像现在这样。
犯了罪,一关就是几年,十几年,甚至是把一生都毁了。人最宝贵的是生命,每个人只有一次。而在人生的旅途中,青春则是最美丽的篇章,如果把这最美好的时间浪费在那幽暗而又阴森的且失去自由的屋子里,那一生将会有一道抹不去的阴影,陷入无底深渊,不能自拔。
青少年犯罪,不仅虚度了自己的青春年华,还会连累到自己的所有家人,因为他们把一切都交给了我们,就算是为了他们,我们也不能做出这种伤害他们的事。
所以,我们要预防犯罪。首先要不断树立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并且要加强控制力,做事要沉着冷静,要分清自己该做的事和不该做的事,做一个合法的好公民。
平时要从自我做起,从小事做起,"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在交友方面还要增强判断力,判断出该交的朋友和不该交的朋友,从而更好的发展自我。
不过我想,那些青少年罪犯或许是一时疏忽而误入歧途,走上犯罪道路,如果身旁有这样的人,我们也要尽可能的帮助他们,让他们感受我们对他的关心和爱护,从而给他找回自信。
法制安全教育心得感悟4拂晓的初阳蒸融着大地,我们在校园里听了一场法制教育讲座。
一个17岁的失足少年,低着头,镇定而严肃向我们诉说了一段真实的人生经历。他10岁父母就离异了,我无法想象这对一颗涉世未深的童心的打击有多么大。幼小的他就带着一个妹妹,跟着近乎崩溃的母亲过上了相依为命的艰苦生活。14岁就去工地打工,辛苦而劳累,薪水十分微薄,但他感到快乐,那是一比温馨的财富。可是后来,他开始沾染了不良的恶习:抽烟,饮酒,还在社会上结交了不三不四的混混。就这样,很轻易,很自然地他走上了一条黑暗的不归路。
他将在监狱里度过漫长的八年。八年的监狱生活永远都是不堪回首的一页。烙下的疤痕将终身隐隐作痛。沉重的记忆燃烧着沸腾的血液,永远泛滥在他愈发成熟的心灵。他美好而灿烂的豆蔻年华就此葬送。有道是:“男儿到死心如铁,但高城望断,回首乡关归路难。”如今,他在忏悔,他想起了他母亲凄凉的泪,是那么让人寒心入骨。
在人生最重要的十字路口走错了一步,就是因为这一步而造成了今天的这种局面。我为他的行为感到羞耻、可悲,为他的忏悔感到同情。可法网无情,也许真的太残酷了。我似乎越来越感觉到冷,胜似凛冽风霜的侵袭。但就是这份无私,也给了我一份安全的温暖,冷酷丝毫掩盖不了正义。其实,法律就在我们身边,多用心去感受,遵法守法,让法活到我们心中。
从他的现身说教中我感受到了:大千世界,形形的不良诱惑无奇不有:美食娱乐,博采游艺,麻将扑克,功名利禄,金钱财物,江湖义气,……都可能成为诱惑的陷阱。如果我们不能很好地控制自己,下场是可想而知的。正所谓“一失足成千古恨”。但如果我们能保持头脑清醒,正确地把握和控制自己,就不会被这些诱惑牵着鼻子走,也就不会像他那样跌入这种深渊而不能自拔。
花开了又谢,风吹了有歇,但我坚信,阳光总在风雨后。
法制安全教育心得感悟5今天,我们六年级的学生在三点到四点这段时间听了次讲座,内容是“远离犯罪,保护自己”。这次讲座,让我明白了许多。
提到“法”,我们首先想到的肯定是“方法、办法、法律”但是,你真的了解法律吗?提到法律,立刻给人严肃的感觉。有了法律,社会和谐;有了法律,才能控制犯罪。关于年龄方面的法律知识:若你满十六周岁,犯罪的话,是要负刑事责任的。因为,你已不是个小孩子了。若你满了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犯罪的话,统一从轻发落。但你如果不满十四周岁,犯罪的话,是不需要负刑事责任的,因为你还年少,无知不能让你判断是非。
这次讲座举了许多罪。例如:抢劫罪。所谓抢劫,就是一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或者保管者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犯了数额较小的罪行的话,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较大的,一般数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火无期徒刑/死刑。并处罚金火没收财产。
还有盗窃罪,盗窃罪,顾名思义,就是指一非法占有为目的,盗取他人占有的数额较大的财物,或者多次盗窃的行为。
故意伤害罪值得其实就是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也许是为了报仇,又有可能是泄愤。但是,就这样,毁了自己的前途,不值得。
还有就是故意毁坏财物罪。以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就是故意毁坏财物罪。根据法律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的,一般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以上的这四条罪只是皮毛。法律还有许多是值得再去研究的。但是我们应该如何预防呢?要学习文化知识,法律知识。这样,才能让我们分清青红皂白,不去做坏事。还要培养良好的社会公德和文明习惯。做到交好朋友,不与坏人打交道,不进网吧。以免误入歧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