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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集体经济财务制度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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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集体经济财务制度

第1篇:村集体经济财务制度范文

关键词: 规范; 村财乡管; 核算

国家财政部新颁布的《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于2005年1月1日开始在新疆巴州乡镇的村集体经济组织中实施。为配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旧会计制度改革的顺利进行,笔者对全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从业人员状况进行了初步调查摸底,并按照自治区的统一部署对77个乡镇384个行政村的563名村级会计人员进行了新《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集中培训。通过培训、考试,提高了乡村财务人员的整体业务素质。按照自治区的规定,对经考试合格的没有会计从业资格证的443名村级财务人员颁发了《会计从业资格证》,保障了全州农村财务核算的顺利开展。

一、新旧《村集体经济会计制度》衔接顺利,过渡平稳

2008年8月,巴州财政部门组织人员对库尔勒、尉犁、和静、和硕、博湖等县的7个乡镇进行了调研,从2005年起,这7个乡镇所属村级财务已经100%委托乡农经部门进行核算;县财政、乡财局和农经局的同志提供的材料表明:全县其他各村集体经济财务也已经在不同年份全部由乡农经站统一、核算。

乡农经站财务岗位基本设置总会计1名、会计1名、电算化维护人员1名(采取电算化核算的乡镇);新旧会计制度衔接到位,移交手续清晰,会计档案管理规范,上岗会计人员素质普遍较以前年度提高,会计账户设置合理,科目使用规范,制定和建立了财务制度,能够满足村级财务核算的管理需要。各村彻底杜绝了包包账、箱箱账、白条入账的现象。各村村民按照本村的人口、经济业务规模大小,推举5-7名村民理财小组成员,村里的一切支出必须通过理财小组审核、签章,各乡农经站对被的村级集体经济各类收支能够及时张榜公布,被访的村民都能对村里的支出说上一二,对村里的民主理财、支出和村务公开比较满意。

各县、乡、村正在依据农业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委托的意见》(农经发〔2008〕4号)文件精神,积极规范乡级农经部门记账业务。

在调研中发现,各核算单位使用的电算化软件统一使用由青岛太阳软件公司开发的《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版本的电算化软件,该电算化软件基本能满足村集体经济组织核算的需要,也能核算国家财政对村级转移支付资金进行核算的需要。该核算软件操作简单,便于学习掌握,全州村级核算统一配备同一套软件便于软件供应商统一培训和售后服务,缺点是无法用一套软件同时核算乡级行政、事业单位的账务。

电算化软件的配备、普及使用程度各县也不均衡,主要原因在于各县、乡农经部门的重视程度以及该县、乡财政的状况不同。在调研时发现,和静县、尉犁县的乡镇农经部门会计人员仍在通过手工记账、算账。

为了全面了解全州农村财会人员的情况,我州向各县发放调查表统计。统计结果表明:全州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机构目前在岗会计人员249名,持证人员200人,占80.32%,无证人员49名,占19.68%;无证人员主要为村级出纳、报账员。无证人员主要分布在偏远的山区、荒漠等少数民族聚居区自然村,无证会计从业人员普遍学历低,基本不懂汉语言,个别村仍存在着一任村委会班子一任财务人员的现象,更换、变动会计人员比较频繁;无证会计从业人员的会计知识主要靠乡农经部门的财务人员临时现教、现学、现用,有会计专业知识和学历的会计人员没人愿去这种状况的村里工作。

二、当前管理和核算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一)村级账务核算内容不全面

村级核算,应当全面反映村级经济活动的全部经济内容,包括村集体收入、“一事一议资金”、国家财政转移支付的农村税费改革后的补助资金。

通过调查,实际情况是国家财政转移支付的农村税费改革后的补助资金除个别年度划归村级核算、支付外,目前统一由乡财政所负责核算、支付。这种人为分割的核算体制,一是无法满足农经部门对村级财务的审计要求;二是无法体现农村税费改革后,国家对村级的关怀力度。

(二)继续加强对农村会计人员的关怀和帮助力度,加大在职教育力度,努力提高会计人员素质

调研中,广大会计人员普遍诉求自己会计专业知识不足,会计基础工作知识不足;在会计电算化核算下,农村难以配备微机专业维护人员、电算化软件维护人员。会计人员只有边干边学,目前在岗的会计人员平均年龄在40岁以上,微机知识、微机维护、电算化软件维护知识严重缺乏,既渴求扩大知识面,更要求解决现实会计工作当中因知识不足而存在的许多棘手的难题。

对农村会计的业务培训,财政会计管理部门和农业农经部门主要应侧重于岗位知识和技能的培训,主要以基础知识、会计基础规范、会计电算化规范、财务制度、国家支农惠农政策和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为主。

(三)加强规范农村会计基础工作力度,努力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会计基础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农村集体经济核算的信息质量。通过调查,大多数核算机构基础工作良好,但个别会计人员业务素质较差,亟需改进。

巴州地域广阔,人口稀少,属于典型的少数民族地区,农村特别是偏远农牧区,主要以少数民族聚居为主,村级出纳人员、报账人员长期仍将以当地少数民族人员为主。从目前的调查来看,经济不发达地区的财务人员,汉语言文字、语言表述、沟通能力较差,会计业务知识相对不高,在账簿启用、文字书写、科目应用、经济业务活动的账务处理、职业判断能力方面明显不足。

被调查的乡镇,村级财务大都制定了财务管理办法,其中4个财务人员素质较高的乡镇,财务制度制定得相对完备;个别乡镇仍存在财务制度简单罗列几个岗位责任制了事,存在支出报销单据粘贴不平整,没有经办人签字,没有会计人员审核签字,单据分项支出内容、单据份数都没有填写;账簿使用存在随意性,总账使用活页账本,没有启用单位名称,没加盖启用章;财务主管、会计都没有签字、盖章,普遍没有缴纳印花税;会计科目名称使用不规范,存在随意性。比如制度规定科目为“应付福利费”,实际被改为“福利费”,“银行存款”被改为“银行”或“银行存”等;账户余额存在跨年度不结转,账户没有月结、季结、年结;发生记录书写错误,没按纠错规定采用“红线法”划一道红线更正,而是直接用“蓝笔”划二道线;凭证装订不符合《会计基础规范》的要求。

个别村存在将“一事一议资金”单独开户,单独建账,单独核算,违反了《村集体经济会计制度》的核算要求,调查组当场提出了批评,要求立即更正,并要求县级财政事后进行监督检查。

第2篇:村集体经济财务制度范文

一、农村财务审计的主要作法

1、宣传,认识。在审计工作前,县农业局了《关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工作的通知》(綦农业〔2011〕120号)。通知指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能够地保护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合法权益,惠农政策;能够村级财务公开和民主制度建设,村级监督和权力制约机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是“三农”工作的要求,是民生和农村的要求,是农村发展的保障。要求各街(镇)要认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工作的意义。

2、成立和工作班子。各镇都成立了由分管农业的或纪检书记担任组长,农经干部、财政干部、驻村干部、会计为的农村财务审计工作,农村财务审计工作。

3、审计工作的范围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的范围,是街(镇)、村两级2011年度农民负担情况和农民负担资金的提取使用及惠农政策的情况和日常财务工作。审计的是农民负担和惠农政策情况、日常财务审计。

二、农村财务审计的结果及的问题

314个行政村、2629个村民中,已审计249个村、2046个村民。审计的村、社在农村合作医疗收费、农村中小学收费、农民建房收费、农民集资收费、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中未贪污挪用、自立项目、收费、强行以资代劳筹工等情况。检查审计,主要反映出问题:

1、挪用集体资金的情况仍有。村组干部思想素质不高,财经纪律意识不强,挪用集体资金的情况仍然。审计中查出:挪用集体资金8人,金额53050.54元,:安稳镇一村支书挪用集体资金23000余元,永城镇一村民组长挪用集体资金20859.54元,古南街道一村民组长挪用集体资金4536.5元;23人,主要是在集体报销旅游费、伙食费、重报支出等费用,涉及金额15418.5元。到为止,已有21人作了退赔,退出集体资金6243.5元,占应退赔金额的9.92%。

2、村组制度。农村财务委托和电算化管理,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村组干部思想素质不高,遵章守纪意识不强,在农村财务管理工作中制度。审计中查出集体收入未入账17笔84578元,少支多报1笔50元,拒绝不开支入账25笔9541元,新增债务3笔18170元。

3、财务管理监督仍需。开支审批手续。开支单据或无事由,或无经办人签字,或无审批人审批,或无民主理财审核盖章。票据不规范。村组仍有使用三联收据收款或白条单据付款的情况,本应正规合法凭证的经济,却以非正规票据代替。民主理财未能监督职能。共有民主理财2214个,村314人,社1900个,民主理财无报酬或民主监督意识不强,不愿或按要求农村财务监督管理工作。共有161个村、组民主理财违反财务制度规定由村、组干部兼任民主理财组长,有名无实,形同虚设。公款私存情况仍然。村欠有银行或农村信用社贷款,不愿或不敢在银行或农村信用社开设集体存款账户,将集体资金以个人名义存入银行或农村信用社,集体资金管理失控。三角镇一村主任将集体资金263100从1999年3月至2011年1月期间,该村向9户私人发放借贷款,到为止,经清理督促追收,累计至今尚有60000元未还,原村会计将计划生育管理费、农税、水费等集体

『 1 资金24578.07元以私人的名义存入银行,现已追收上缴,存入乐兴村集体资金账户。

4、村干部经办集体经济。制度规定,村组集体的经济收支只能由财务人员办理,但支书或主任不放手,强行经手集体经济。

三、整改措施

1、督促检查,制度。农村财务管理工作是农村经营管理工作,乃至整个农村工作的组成,农民关注的热点问题。农村财务管理,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农村社会的意义。,今后要一项经常性工作,农村财务管理工作的督促检查,农村财务制度。各镇本地农村财务管理工作中的问题,措施,纠正和,使之规范化、制度化。

2、审计监督,违纪。农村财务审计监督,是农村财务管理工作的环节和手段。,农村财务审计监督一项经常性的工作,农村财务管理工作中的问题,或不地审计监督。农村财务管理制度要求,每年要审计三分的村组,原则上三年内对所村组要轮流审计一遍。对审计中查出的经济问题,要财务制度的规定严肃;情节严重的由纪检监察机关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农村财务人员的素质教育。农村财务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技术、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在程度上决定着农村财务管理工作质量的好坏。,在培训的,要对村组财务人员及镇会计的财经纪律、思想素质教育,遵纪守法意识,责任感、使命感。

第3篇:村集体经济财务制度范文

    1、搞好宣传,提高认识。在开展审计工作前,县农业局下发了《关于认真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工作的通知》(綦农业〔2009〕120号)。通知明确指出: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能够更好地保护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党的各项惠农政策落实到位;能够促进村级财务公开和民主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村级监督和权力制约机制;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是巩固“三农”工作成果的要求,是改善民生和构建农村和谐的要求,是推进农村又好又快发展的有力保障。要求各街(镇)要充分认识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工作的重要意义。

    2、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各镇都成立了由分管农业的领导或纪检书记担任组长,农经干部、财政干部、驻村干部、会计为成员的农村财务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农村财务审计工作。

    3、明确审计工作的范围和重点。这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的范围,是街(镇)、村两级XX年年度农民负担情况和农民负担资金的提取使用及惠农政策落实到位的情况和日常财务工作。审计的重点是农民负担和惠农政策落实情况、日常财务审计。

    二、农村财务审计的结果及存在的问题

    全县314个行政村、2629个村民小组中,已审计249个村、2046个村民小组。接受审计的村、社在农村合作医疗收费、农村中小学收费、农民建房收费、农民集资收费、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中未发现贪污挪用、自立项目、违规收费、强行以资代劳筹工等情况。通过检查审计,主要反映出以下问题:

    1、挪用集体资金的情况仍有发生。个别村组干部由于思想素质不高,财经纪律意识不强,挪用集体资金的情况仍然存在。这次审计中查出:挪用集体资金8人,金额53050.54元,其中:安稳镇一村支书挪用集体资金23000余元,永城镇一村民组长挪用集体资金20859.54元,古南街道一村民组长挪用集体资金4536.5元;其他违规行为23人,主要是在集体报销旅游费、伙食费、重报支出等费用,涉及金额15418.5元。到目前为止,已有21人作了退赔,退出集体资金6243.5元,占应退赔金额的9.92%。

    2、部分村组执行制度不够严格。我县农村财务实行委托和电算化管理以来,财务管理制度比较健全。但是,由于少数村组干部思想素质不高,遵章守纪意识不强,因而在农村财务管理工作中执行制度不够严格。这次审计中同时查出集体收入未及时入账17笔84578元,少支多报1笔50元,拒绝不合理开支入账25笔9541元,违规新增债务3笔18170元。

    3、财务管理监督仍需加强。一是开支审批手续不够完善。少数开支单据或无事由,或无经办人签字,或无审批人审批,或无民主理财小组审核盖章。二是部分票据不规范。少数村组仍有使用三联收据收款或白条单据付款的情况,一些本应取得正规合法凭证的经济业务,却以非正规票据代替。三是民主理财小组未能履行监督职能。全县共有民主理财小组2214个,其中村314人,社1900个,有的民主理财小组由于无报酬或民主监督意识不强,不愿参与或按要求参与农村财务监督管理工作。全县共有161个村、组民主理财小组违反财务制度规定由村、组干部兼任民主理财小组组长,有名无实,形同虚设。四是公款私存情况仍然存在。少数村由于过去欠有银行或农村信用社贷款,不愿或不敢在银行或农村信用社开设集体存款账户,因而将集体资金以个人名义存入银行或农村信用社,造成集体资金管理失控。三角镇一村主任将集体资金263100从1999年3月至2009年1月期间,该村向9户私人发放借贷款,到目前为止,经清理小组督促追收,累计至今尚有60000元未还,原村会计将计划生育管理费、农税、基本水费等集体资金24578.07元以私人的名义存入银行,现已追收上缴,存入乐兴村集体资金账户。

    4、村干部违规经办集体经济业务。按照制度规定,村组集体的经济收支业务只能由财务人员负责办理,但少数村的支书或主任不放手,强行经手集体经济业务。

    三、整改措施

    1、加强督促检查,严格执行各项制度。农村财务管理工作是农村经营管理工作,乃至整个农村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农民群众比较关注的热点问题。搞好农村财务管理,对于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构建农村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今后要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抓好农村财务管理工作的督促检查,严格执行农村财务各项制度。各镇必须针对本地农村财务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问题,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及时纠正和完善,使之尽快达到规范化、制度化。

    2、强化审计监督,查处违规违纪行为。搞好农村财务审计监督,是加强农村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和手段。因此,要把农村财务审计监督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针对农村财务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审计监督。按照我县农村财务管理制度要求,每年要审计三分之一的村组,原则上三年内对所有的村组要轮流审计一遍。对审计中查出的一般经济问题,要按照财务制度的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由纪检监察机关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共2页,当前第1页1

    3、强化农村财务人员的素质教育。农村财务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业务技术水平、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农村财务管理工作质量的好坏。因此,在开展业务培训的同时,要进一步加大对村组财务人员及镇会计的财经纪律、思想素质教育,提高遵纪守法意识,增强责任感、使命感。

    4、保持农村财务人员的相对稳定。严格按照农村财务规范管理的条件配备中心会计和村财务人员,并保持相对稳定,确因工作需要调换的,必须经镇农经部门审核、镇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4篇:村集体经济财务制度范文

第一条为适应社会主义新乡村建设的需要,规范乡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行为,促进乡村集体经济的巩固和发展,根据国家财政部颁发的乡村合作经济组织财务制度(试行)有关规定,结合本县实际,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本县范围内的乡村集体经济组织(以下简称集体经济组织)村办企业执行企业行业财务制度。

第三条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工作要接受业务主管部门县农经局和财政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财会机构和财会人员

第四条全面实行乡村会计制,各乡镇以农经服务中心为主体,集体经济组织的会计工作并对其财务活动进行管理,县农经局进行审计监督。

第五条集体经济组织指定一名会计报账员,负责协助乡镇农经服务中心开展集体经济组织报账工作。

第六条为保持财会人员队伍的稳定,提高工作积极性,财会人员的待遇应给予保障,实行持证上岗。

第三章财务收支

第七条集体经济组织要依照本细则制订具体的财务收支制度。

第八条一切收入统一由报账员开票,出纳收款,禁止其他人员收款。当天收到款项必须存入银行(信用社)禁止坐收坐支。

第九条集体经济组织的开支必须手续齐全,要有经手人、证明人、审批人签名,标明用途,并符合开支规定。

第十条大额开支由集体经济组织村民理财小组集体讨论和履行审批手续。管理费用等非生产性费用要进行限额控制,具体标准和制度由各乡镇人民政府制订后报县农经局批准执行。

第十一条严禁利用公款进行吃喝,变通入账,如违反规定,按照谁吃喝谁退款进行处理,并追究村干部责任。

第四章固定资产管理

第十二条固定资产管理要建章建制并设专人负责,明确责任。

第十三条固定资产购建按规定进行,工程要公开招投标,要有承包合同、预算与结算资料。

第十四条汽车购置必须同经济业务和经济效益挂钩。业务少、经济效益差的村不得购置汽车,具体标准由各乡镇人民政府制订。不准用公款购置手机、摩托车。

第十五条固定资产的出租、出借、捐赠、报废等必须按《县乡村集体资产管理规定》执行。

第五章流动资产管理

第十六条材料、产品、库存商品、库存物资要设专人保管,建立明细登记制度,定期进行清查盘点。

第十七条集体经济组织要本着用好、用活资金的原则。严格控制和掌握非生产性开支,禁止乱花乱支。对违反规定开支的其开支无效,由越权审批人承担责任,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第十八条集体经济组织要按规定的开户行开户,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现金管理制度。

(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帐户要有财务专用章、主管领导印章、单位专业会计印章、出纳印章。集体经济组织的支票、印章分开存放,专人负责。

(二)凡未按规定使用帐户,而继续使用存折进行银行存、取款结算的集体经济组织,视作违反资金管理规定,追究主要领导和财会人员的责任,并限期整改。使用帐户后,集体经济组织必须将资金存入银行帐户。凡是有违反规定继续使用存折开户的或未将公款存入帐户而是存入个人存折的按挪用公款处理,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集体经济组织要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管理制度,大宗支出(5000元以上)要通过银行结算。集体经济组织用款(包括提取备用金和转帐结算)应实行逐级审批制度。

1集体经济组织5000元以下的支出,要由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申请表格)经乡镇农经服务中心主任审批,方能办理有关支出手续;集体经济组织5000元以上的支出,须经乡镇主管领导审批;10000元以上的支出须经乡镇党委集体讨论通过后,方可办理支出手续。

2集体经济组织以现金方式收取的各项收入必须存入银行帐户。

3集体经济组织的定期存款的提取,按本制度规定执行。

违反以上规定进行存、取款结算的集体经济组织,按挪用公款处理,并追究主要领导和财会人员责任。

第十九条集体经济组织的现金、银行存款、存单及有价证券由出纳员保管,村干部监督,其他人不准代管。

第二十条严格执行现金库存限额制度,集体经济组织平时库存限额最高不得超过核定备用金限额,确需增加备用金限额的须报乡镇农经服务中心批准。因特殊情况需临时性增加的应经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报乡镇农经服务中心批准。如超过限额又不办理审批手续的追纠出纳员责任。

第二十一条所有资金收入要使用统一的收款收据。推行使用吉林省统一专用的票据。严禁收入不开据。一切支出要有符合规定的原始凭证,对外支出应当取得外来原始凭证。严格控制自制原始凭证的使用范围,确实无法取得外来凭证时,自制原始凭证必须由报账员填制,必须有经办人、收款人、证明人和理财小组组长和审批人签章。

第二十二条报账员每月要对出纳保管的现金、银行存款、定期存单、有价证券进行清点核对,发现不符,要及时查明原因并报告主管领导,发现公款私存情况,要及时报告乡镇农经服务中心。出纳员不得以白条子抵库存。

第二十三条因公事暂借款必须填制借款凭证,严格审批手续,并入帐处理,限期报账,不得拖欠;原则上不得个人借用公款,确因特殊经济困难需要借用的必须经集体经济组织领导班子集体讨论批准,所借出款项必须明确归还日期,借款时间超过三个月的按银行贷款利率计息。干部年内预支报酬不得超过本人当年基本工资总额。

第二十四条集体经济组织的应收款项包括单位和个人的各项欠款。集体经济组织对拖欠的应收款项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积极催收。对债务单位撤销,依照民事诉讼确实无法追还,或债务人死亡,既无遗产可以清偿,又无义务承担人,确实无法收回的款项,要由乡镇农经服务中心审查,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后核销,计入其他支出。但由有关责任人造成的损失,应酌情由其赔偿。任何人无权擅自决定应收款项的减免。

第六章投资管理

第二十五条集体经济组织兴办经济项目须提供可行性报告、资金来源和运用计划、管理与经营措施,经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并报乡镇农经服务中心审批。

第二十六条投资项目管理要落实责任制,防止经营管理不善造成集体经济损失。

第二十七条以实物对外投资(合作、合营)转让,实物作价要经村民代表会议通过,报乡镇农经服务中心审批,禁止由个别人私自作价。

第二十八条对外投资(合作、合营)转让要签订书面合同,并必须办理鉴证或公证。

第七章征地补偿款管理

第二十九条征地补偿费实行专户管理制度。集体经济组织要设立专门的结算帐户,专门用于征地款收支的结算。该帐户资金的转出必须经乡镇农经服务中心审核同意。征地补偿款通过“应付款─应付征地款”公积公益金─土地补偿费”科目进行专帐核算。

第三十条土地补偿款主要用于兴办集体经济实体、发展农副业生产,可部分用于公益、福利事业,不得挪作他用。

第三十一条动用土地补偿费必须经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大会讨论通过,报乡镇农经服务中心审批。

第三十二条征地款借给外单位和个人必须经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大会讨论通过,报乡镇农经服务中心审批,而且必须采取抵押方式,并办理合同鉴证或公证。

第三十三条安置补助费应及时、全额发放给不需要统一安置的被征占地农户。需要乡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属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土地补偿费不得用于村民分配。

第三十四条未经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大会讨论通过,擅自动用征地补偿款的当事人必须负责追回款项,并赔偿经济损失;构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会计核算与收益分配

第三十五条集体经济组织财会人员必须执行国家《会计法》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村合作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试行)规范会计行为。

第三十六条严格贯彻执行国家财政部颁发的村合作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试行)正确使用会计科目,规范会计核算。集体经济组织不得私自增设一级科目。

第三十七条推行乡村会计电算化。由乡镇农经服务中心负责集体经济组织会计账,严格按照上级有关电算化的实施细则、制度进行,规范操作规程。

第三十八条严格核算当年成本费用和收入,正确计算年度收益,以前年度没有挂帐的费用、收入不得列入当年损益,应作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第三十九条年度收益分配按下列内容和顺序进行:

(一)提取公积、公益金;

(二)按协议规定的投资分利;

(三)集体经济组织干部奖金;

(四)村民分配;

(五)其他

第九章民主理财

第四十条集体经济组织要成立民主理财小组,村民主理财小组由35人组成,小组成员须具备财会知识,由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大会选举产生,报乡镇人民政府备案,每届任期3年,与村委会换届同步进行,可连选连任。

第四十一条民主理财小组主要职责:

(一)审议本组织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年度财务收支预决算方案;

(二)审查本组织每月的财务收支情况和财务制度执行情况,并出具审核意见书;

(三)监督集体基建工程和经营项目的发包情况;

(四)参与重大经济投资的研究决策;

(五)向村民及乡镇人民政府汇报民主理财工作及集体经济收支情况,提出今后财务管理的建议。

第四十二条集体经济组织应根据财务开支、经营管理活动涉及的资金大小,分别由村民委员会、村民代表会议、村民大会三个层次进行民主表决。具体的方式、标准由各乡镇人民政府根据各自实际情况确定。

第四十三条实行财务收支定期公布,接受群众监督。集体经济组织要设立财务公开专栏,每年公开两次,公开内容主要为:财务收支、资产、债权债务等。

第四十四条实行财务公开、民主理财考核制度。各乡镇人民政府应将财务公开、民主理财工作列入乡镇、集体经济组织干部年终工作目标实绩考核,并与集体经济组织干部的工资、奖金挂钩。

第十章附则

第5篇:村集体经济财务制度范文

关键词:规范;农村财务票据;管理;推进;农村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

1 农村财务票据管理存在的问题

1.1 农村财务票据管理制度不完善 由于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属性和收入管理的特殊性,其收入和票据管理政策多年来从中央到地方都没有明确的规定,除“云南省农村财务专用收款收据”外,基本不能适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且在具体操作层面上还存在着管理制度缺位,责任主体不明确等问题,农村财务票据印制、购领、使用、核销、年检等缺乏统一管理准则,不利于农村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

1.2 农村财务票据管理主体、责任主体缺位 在农村财务管理实践中,仍然存在部分县市区、乡镇、村集体经济组织自行印制发放使用不符合规定的农村财务票据。其次,管理人员水平参差不齐,难以发挥会计应有的审核、监督、管理、参谋的作用。再次,管理措施落实不力。据调查,绝大部分乡镇农村会计委托服务机构,核销票据时均不审核资金是否入账,导致票据管理与资金管理相互脱节,造成农村基层组织财务收入管理的混乱,使村级财务公开流于形式。

1.3 现行农村财务票据远不能使用农村改革发展建设的需要 目前可用的合法票据仅有云南省财政厅印制的“云南省农村集体经济专用收款收据”,使用范围仅限于财政补助资金、“一事一议”筹集的资金、国家征用土地补偿费、扶贫救灾款、上级部门专项拨款以及财政部门批准的收款项目;集体资源、资产发包收入、集体统一经营收入、投资收益等经营性收入使用税务发票;其它财务会计收支凭证使用按照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财务制度的规定执行。造成“专用收款收据”、“税务票据”、“其他票据”等多套票据在农村社会流通。农村财务专用收款收据社会认知度较低。

1.4 农村财务支出票据、结算票据规范化管理的道路仍任重道远 尽管《云南省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对农村财务票据的范围作了明确的规定:村级财务票据包括收入凭证、支出凭证、资金申请单、支出报销单、费用审批单、付款证明单。但只对收入票据作出明确的规范。农村结算票据、支出票据尚未纳入农村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轨道,因此农村结算票据、支出票据管理的任务仍任重道远。需要我们广大农村财务管理人员群策群力,共同完成。

2 规范农村财务票据管理的对策和建议

2.1 进一步完善农村财务票据管理制度 一是由财政部、农业部在全面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农村经济改革发展情况,及时修订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财务制度,完善农村财务票据管理的相关制度和规定;二是适时研究制定专项的《农村财务票据管理办法》;三是研究制定适合本地实际的农村财务票据管理办法或制度,积极探索农村财务票据管理使用监督的新办法和新途径,确实加强农村财务票据管理,积极推进农村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

2.2 明确农村财务票据管理主体、责任主体 一是进一步明确各级财政部门为农村财务票据管理的主管部门,农村财务票据的样式、规格、内容由国家财政部统一制定,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负责农村财务票据的印制、发放、核销和年检工作;二是进一步明确乡镇村级会计委托服务中心为农村财务票据的管理部门,确实加强农村财务票据管理。三是进一步明确村集体经济组织为农村财务票据使用的责任主体,村级会计委托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覆分工合作的原则,确实履行工作职责,加强农村财务票据,推进农村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

2.3 开展农村财务票据使用情况清理,杜绝不合法、不合规票据在农村社会流通 一是严禁不符合规定的农村财务收款票据在农村社会流通。二是对各县市区、乡镇、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小组自2009年7月1日以来“云南省农村财务专用收款收据”进行清理、核销和年检,及时掌握“云南省农村财务专用收款收据”使用、管理情况,及与其相关的农村集体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三是对各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小组的银行账户进行彻底清理销户,由乡镇村级会计委托中心及时开设新的农村集体资金管理专户,确实加强农村集体资金管理,以资金管理促进票据管理,票据管理强化农村集体资金,共同推进农村财务规范化建设。

第6篇:村集体经济财务制度范文

1.亟待解决的问题

近年来,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传统的农业会计管理方式己不能适应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村级财务管理工作中日益显现出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1财务制度不落实,执行不严

农村财务管理有一套可操作的规章制度,包括财务收支预决算制度、开支审批制度、现金存款管理制度、各项收入管理制度、集体资产管理制度、民主理财制度、财务公开制度、审计制度、档案管理制度、财会人员管理制度等,但由于部分村干部和财务人员素质不高,贯彻落实比较困难。一些主要村干部自律性差,财经纪律观念淡薄,财务人员或睁只眼闭只眼,得过且过,或惧怕打击报复以至同流合污,造成了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有章不循。

1.2农村会计人员业务素质比较低

农村财务人员属于基层工作人员,接受过国家正规教育的拥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非常少,普遍文化程度低、业务素质不高,对村集体经济和组织会计制度不熟悉,难以适应当前村级财务管理的要求。

1.3农村会计人员计算机知识薄弱

农村会计人员一般没有经过系统学习计算机知识,只是参加过短期的电算化培训,他们只懂得怎样去使用计算机,谈不上对计算机进行维护、开发和利用,更谈不上利用计算机的先进功能为财务管理服务。

1.4个别农村会计任免随意性大

更换频繁,换领导班子就换会计人员,致使部分会计人员不安心工作,得过且过,不坚持原则。财会人员素质的高低是影响财务管理工作质量的重要因素,会计人员的稳定与否又是影响财务人员素质的关键因素,过于频繁的更换财务人员,会给集体经济组织的经济管理工作带来消极的影响。

1.5财务监督管理力度不够

对农村会计的工作缺乏有效的考核管理制度和奖惩机制,致使部分会计人员缺乏上进心和责任感,应付了事,工作积极性不高。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严重制约了农村财务规范化管理,导致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混乱,会计核算不规范,帐目出错频繁,造成干群关系紧张,诱发农民上访事件的发生,制约了农村生产力的发展,影响农村的社会稳定和发展。

2.财会队伍建设的重要措施

要使农业和农村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除了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和财务公开走上法制化、制度化的轨道外,还要拥有一批高标准,高素质的农村财务会计人员,其工作主要应从以下几方面抓起:

2.1建立健全制度,做到有章可循

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一些新情况、新问题的出现,各地要根据本地的实际,制订一些切实可行细则,如财务审计制度、集体资金管理制度、财务人员岗位责任制度、民主理财监督制度、非生产性开支管理制度、预决算制度等来进行完善补充细化,使财务制度在执行过程中更加具体化,更易贯彻执行。

2.2加强现有农村财务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建设

所谓职业道德是指某一职业组织以公约、守则等形式公布的,以会员自愿接受的职业行为为标准,包括职业品德、职业纪律、专业胜任能力和职业责任等。对于农业和农村经济方面的工作来说,就是要通过学习提高财务会计人员的责任心,使财务人员做到爱岗敬业,管理好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各项资产和各类相关事物。

2.3加强现有农村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教育

提高技能为会计人员胜任本职工作所必需,其本质就是加强现有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教育。提高技能包括提高会计理论水平、职业判断能力,分折报告能力、沟通交流能力和执业经验等,同时也包括运用现代手段处理会计业务的能力,如会计电算化。农村税费改革以后,村级财务状况发生显著的变化,这就要求我们提高农村财务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

2.4吸收高素质、高水平的财务人员的加入

会计人员是会计行为的主体,我国农村财务会计工作人员普遍存在文化程度低;业务能力弱的现象,为了更好的适应农村经济发展和改革的需要,就必须吸收高素质、高水平的财务人员的加入,从整体上提高财务人员的综合素质。

2.5提高农村财务电算化水平要进一步加大对农村财务电算化的投入,加强对农村电算化人才的培养,尽快制定出台相应的“村财”和村财务电算化配套方案,从而加快农村财务管理规范化步伐,实现农村财务管理的现代化。

2.6强化财会人员的工作职责

保证原始凭证真实、合法。在工作中,会计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坚决不予受理;对记载不正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应予退回,要求更换,补充,直至完全符合要求,达到规范。

2.7保护财会人员不受打击迫害

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受法律保护,独立行使职权;要直接对法律负责,直接对全体村民负责;同时受法律监督,受全体村民监督。对会计人员因坚持原则受到压制、打击迫害的,县乡党委和政府都应该坚决纠正,给予特别的保护。

2.8建立规范的用人,选人制度

会计和出纳应该德才兼备、具有群众公认的基本条件,并且要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后才能上岗,一般应在村党支部或村民委员会中提名,确无合适人选的,由党支部或村民委员会根据工作岗位要求在其他村民中提名,经“两委”联席会议协商后,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2.9建立奖惩制度,更大程度的调动财务人员的积极性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改革的逐步深入,农村的经济形势也在不断的变化,为了农村集体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有效运行,实现党和国家在农村经济方面的政策和管理的预期目的,必须建立和完善有效的奖惩机制,并通过这一机制使农村财务工作的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第7篇:村集体经济财务制度范文

一、目前村级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1、财务管理混乱,核算不规范。主要表现在(1)会计核算不及时。收入开支长期不做帐,以收抵支,坐收坐支现象较为普遍,有的一年只报一次帐,还有的几年前的费用开支现在来报账。(2)收支票据不规范。普遍存在白条入帐。(3)费用审批手续不规范。有审批人无经手人,有经手人无审批人,有的既没有经手人也没有审批人,时间、事由含糊不清,证明人情况不明,随意证明现象普遍。(4)现金制度形同虚设,部分村委会库存现金巨大。(5)少数村委重复设置会计、出纳岗位。实行村帐后,各行政村按规定只设置一报账员,但有的村自行建帐,单独运行,规避监督。

2、收支失衡,非生产性开支没有节制。(1)招待费用居高不下。(2)补贴、福利名目繁多,标准不一。电话补助、误工补助、交通补贴、摩托车汽油费补助、目标奖、防火补贴、干部补贴、招工奖、等十几项。(3)办公、报刊杂志、差旅费失控。

3、垫付资金过多,收款不及时,造成资金沉淀。为了完成任务和乡镇对村里的考核目标,村一级大量为村民垫付资金,包括农村合作医疗、水稻保险、社保个人部分、计划生育抚养费等,很多村民长期在外务工,垫付的资金很难收回来,集体利益受到损害。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1、集体资产、资源和资金的管理主体混淆不清,民主监督空洞乏力。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和资金的所有者是全体村民,管好用好他们是农村集体经济的重要职责。但是当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基本管理和使用的主体实际上是村支部。村民自治形同虚设,民主理财有名无实。大多数村的集体经济收支及债权债务村民根本不知情,村民理财小组成员素质偏低,很多成员由村干部指任,没有经过民主选举,无法开展也根本没有开展内部财务监督。由于管理主体错位,村民的知情权、管理权和监督权不能得到保障,集体资产被少数人掌控,视为已有,挥霍、浪费无度,流失集体资产现象频发。

2、村级财务管理长期不重视,规章制度执行不力。一方面,乡镇工作繁重,干部普遍存在重完成任务、轻监督管理思想,放松了财务制度的执行,忽视了村级财务的管理,更有的人认为严格财务管理,捆住了干部的手脚,不利于搞活经济,不利于调动干部积极性,不合理开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客观上助长了财务管理混乱的漫延。另一方面,实行“村账乡代管”的地方,由于规范了财务制度和报帐程序,资金使用相对复杂,村干部对“村帐乡代管”有抵触,不支持,把“村帐乡代管”当作是一种负担和障碍。农经站对报上来的支出只是记帐,根本没有实质性的审核和监督,财务制度只是墙上的摆设。

3、会计队伍不稳定,财务人员素质偏低。当前,农村有点文化的年轻人都在外务工,村级报帐员的工作琐碎,补助又低,年轻人不愿干,只有年纪大的人在撑着,业务水平难以提高,责任心也不强,更有的法制意识淡薄,违纪违法行为时有发生。村干部用人唯亲现象普遍,财务人员多由村干部指定,因此,村委换届,村级报帐员也跟着换届,一些村干部为了开支顺手,使用近亲者,报帐员队伍非常不稳定。

4、乡镇对村级财务监督无力,资金使用放任自流。目前各地基本上是由乡镇农经站承担“村帐乡代管”工作,他们在为村级进行财务代管的同时,还承担了乡镇对村级财务的审核监督职能。但事实上,大部分的农经站只成为村里的记帐员和票据管理员,对大额资金使用没有跟踪管理。对资金帐外运行、坐收坐支现象不知情或放任自流。报帐审核时发现的问题不敢大胆指出,对违反村级财务管理的行为没有相应的处罚权,缺乏制约的办法。有的地方在实行“村帐乡代管”服务时还会按资金比例收取一定的代管费用,一定程度上使代管单位和村委会成为利益共同体,让农经站监督就成了一句空话。

三、对策建议

1、加强教育。要提升村一级的认识,要通过对村干部和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增强执行财务管理规定的自觉性和责任感。要提升乡镇政府对村级财务管理的认识,把加强财务管理放在密切干群关系,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保障村民合法权益和高度上来认识,对村级财务管理既不要放任不管,也不要包办代替,指导、帮助村级做好财务管理。农经站要认真履行代管职责,严格按照村帐乡代管办法及村级财务管理的规定,认真审查收支的真实合法性,及时报帐做帐。

2、明晰产权,全面摸清集体经济组织家底。按照“全面覆盖,客观真实”的原则,以现有会计资料为基础,先帐内后帐外核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资金、资产和资源对帐外实物清查核实、补充登记,有帐无物的查明原因,按规定申报处理。要摸清债权债务,对相关经济合同、协议进行全面梳理,不规范的合同依法纠正,违反法律、严重损害集体利益的合同进行撤销变更。通过清产核资,对已明确的产权发放产权证书,产权有争议的,按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进行界定,逐步推行农村集体资产产权登记。

3、建章立制,规范农村“三资”管理行为。建立健全村级财务规章制度,在《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村合作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基础上,重点加强财务收支、预决算制度建设,规范资金的使用、收益、分配管理,建立《开支审批权限制度》、《业务招待费管理办法》、《专项资金管理制度》等。各乡镇还应该根据本地实际,制订并严格执行统一的工薪报酬及各类补贴标准,杜绝村干部开支的随意性。建立《村集体资产管理办法”》。规范资产的登记、使用、经营、收益和处置行为,确保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加强集体资源的使用管理,规范资源的承包、出让、开发,集体资产、资源的交易行为全部纳入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公开协商、公开竞价、公开招标。

第8篇:村集体经济财务制度范文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无声”为你整理了这篇街道经管站工作总结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2020年以来,在街办党委政府及区农业农村局农经站领导下,我站结合实际立足本职工作,建立健全各项工作机制,按时按质完成上级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紧紧围绕经管工作的重点,积极推进我办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规范农村财务管理,切实保障农民权益。现将2020年工作总结及2021年工作计划汇报如下:

一、2020年工作总结

(1)加强村级财务监督管理,严格规范村级报账程序。村级财务报账严格照《关于规范文昌街办村级财务制度的通知》56号文件要求, 落实先审核后拨付原则,所有入账的支出原始单据必须有经手人、证明人、审核人签字,注明支出用途,大笔开支单据必须严格按照“三资”流程。 对资金支出范围、数额进行严格审核,对原始凭证真实、有效、合法性严格把关,对手续不齐全,未经审核审批的开支坚决不予列支。建立健全收支两条线,所有村级收入必须及时入村级财政专户,严禁以支代收,杜绝村级私设小金库、坐收坐支等现象发生。目前6个村居已实行财务电算化管理,每月6个村居的账务收支都进行扫描上传并录入“三资”系统平台,做到月结月清。对非生产性开支做到年初预算,实行限额控制,超支部分坚决不予入账。同时在严格执行村级财务制度的基础上,充分发挥民主理财监督职责,强化财务公开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2)加强农民减负政策,落实各项监管措施。严格监督涉农单位收费行为,全面落实惠民惠农政策,确保农民负担不反弹。2020 年街办争取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2个,累计资金9万元(其中瑶坪一组泥土路面及下水管网硬化改造4万,勤光三组安装路灯道路5万),目前已全部竣工。

(3)大力争取上级资金,加大对村级基础设施建设。2020年以来为落实市委、市政府“三城同创”、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要求,先后争取上级帮创单位资金约130万元,本级财政投入资金约1500万元。同时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为契机,因地制宜投入人力、财力,美化提升村容村貌,促进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全面提升,推动村庄环境从干净整洁向美丽宜居转变。

(4)扎实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保障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权利。目前我站已做好6个村居的清产核资和组织成员录入工作,完成了6个村居产权制度改革及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成立。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认定3691户,共计12343人,并按照上级工作安排部署,认真对照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验收标准,整理好所有资料装订成册,以便存档。财政拨入专项经费6万元用于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确保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有序推进。

(5)加强村级财务审计,充分发挥民主理财监督职责。今年是村“两委”换届选举年,为确保村级组织换届顺利进行,根据临川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领导小组《关于开展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专项审计通知》(临农三资发[2020]3号)精神,按照“先审计后换届”要求。我站对6个村居任期经济责任安排了审计,审计资金约617万元,并按上级要求及时将村“两委”换届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上墙公布。

二、2021年工作计划

(1)加强村级财务监管,严格执行农村财务管理制度。提高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水平,推进农村财务管理及监督的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积极化解村级不良债务, 锁定村级债权债务总额,并逐步健全村级财务监测体系。

(2)加强农村重点财务管理的监管,对农村公益事业、新农村建设、扶贫、工程项目等支出额度的财务收支监控力度,严把报账程序。

(3)加大宣传落实农民减负方面的政策,规范村级集体资产管理,健全村级财富积累机制,积极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

(4)强化村组财务审计,严格履行监督职能。

(5)加强理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为做好各项农经工作,继续加强理论学习,积极向区农经局咨询学习,提高在实际工作中处理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第9篇:村集体经济财务制度范文

一、规范村级会计基础工作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要严格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西吉县村集体财务管理条例》的要求,开设银行基本存款账户,统一设置账簿凭证,严格规范资金审批权限,规范资产资源处置程序,规范村级会计流程,实施农村集体财务网络监管,全面核算农村集体财务收支、结算、分配、工程项目等会计事项。在全县范围内统一建立财务操作流程,统一设置会计科目,使财务数据各年度间纵向可比,掌握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动态情况,找出各年度间变化波动,各村之间存在的差距,以指导后年更好、更快发展。

二、规范农村会计委托

实行农村会计委托必须尊重农民群众意愿和民主权利,必须保持集体资产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和收益权“四权不变”的原则,确保财务审批权及监督权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行使。事项必须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或其代表会议,村民大会或其代表会议讨论通过的基础上签订规范书面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及责任。乡镇全部建立农村集体“三资”委托服务中心,下设“会计”“资产资源交易”中心,达到有“机构牌子、有办公设备、有招标大厅、有规章制度、有三资台账、有档案橱柜”的“六有”要求。制作机构牌匾,让“三资”管理制度、招投标流程图上墙。机构要切实提高农村会计服务水平,明确岗位职责,坚持责任到人,强化内控监督。要以村为独立核算主体,建立会计核算账簿。

三、规范银行基本账户设置

每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只能开设一个基本存款账户,用于办理村内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除土地补偿费专用账户外,杜绝其他账户。机构要建立资金内控制度,村集体经济组织开设账户时,必须在指定金融机构预留村集体的经济组织财务专用章、主要负责人章和乡镇农经管理机构负责人章三个印章。支取资金时必须“三章”齐全。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专用章由村财务人员专人保管,专人负责。

四、规范集体资产资源处置

一是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台账。统一印制《村集体资产资源台账》,台账一式两份,乡、村各一份。各乡镇要在建设村集体财富积累机制的基础上,进一步清产核资、清理债权债务、摸清资产底数,全面登记村集体资产和资源的台账,实行产权登记明细化。二是建立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招投标平台。全县农村集体“三资”交易按照招标额的大小和期限长短分别建立乡镇、村两级平台。5000元及以上或承包期限3年以上的集体资产、资源、工程项目交易活动在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大厅进行招投标。小额度和承包期限短的交易活动通过村交易平台实施招投标。平台建设为全县各乡镇农村产权交易规范化打下坚实的基础,实现农村集体“三资”规范处置。

五、健全完善举措规范票据管理

一是要明确对部门要求。通过组织宣传会、发放明白卡等形式,进一步明确村级使用县水务、卫生、发改、财政、扶贫等部门各类项目资金以及经费等所需报账凭证的要求,特别对村级自建工程项目的票据使用,明确统一要求,促进村级财务票据使用规范化发展。二是加强沟通协调。县农经部门应加强与县发改、财政、扶贫等部门之间的联系沟通,严格落实《条例》和《办法》的有关规定,切实达成共识,科学指导溪镇农经站的各项工作,提高工作效率。三是加大检查力度。

六、化解村级债务控制新债发生

一是突出政策导向。建议县财政按奖补政策及享受次数由少到多对全县各村进行排名后,在政策允许的情况下,尽可能向项目已完成但未列入奖补对象的村予以倾斜。县直相关部门和各乡镇充分利用帮扶机会,千方百计筹措资金,逐步化解新建项目产生的债务。二是加强项目审查。坚持“实事求是、量入为出”的原则办公益事业,尽量避免超越实际能力举债建设。

七、加强对农村集体财务的审计监督

一是加强农村集体财务审计工作。县乡两级要根据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要求,结合实际确定审计工作的重点,在做好日常财务收支、预决算、收益分配等定期审计的基础上,开展对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集体资产和资源、农民负担、村级债权债务等专项审计,对集体土地征用补偿费和涉农财政资金进行重点审计。二是加大对审计查出的问题的处理力度。县乡两级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指导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审计监督,其作出的审计结论和处理决定,被审计单位和有关人员必须执行。在审计中查出被侵占的集体资产和资金,要责成责任人如数退赔;涉及国家工作人员及村干部违规违纪的,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确保审计处理结果的严肃性。

八、稳定和加强农村财会队伍建设

一是全面加强村级财会人员队伍建设。稳定的专业财会队伍是做好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的基础和保障。要确保村级财会人员具备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经考核合格后聘任上岗,如无违反财经法纪行为应尽量保持稳定,不宜随村干部换届选举而变动。实行村级会计委托的乡镇,村级财会人员必须在中心登记备案以接受监督和考核。二是切实加强乡镇从事村级财会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已实行村级会计委托的乡镇,要尊重历史和现实,保持现有工作格局不变。具体工作人员必须掌握财会专业知识,熟悉财经法纪,具备从事财会工作的素质和能力,并按照《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的要求,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后持证上岗。未实行村级会计委托的村,要加大对其财会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力度,确保村级财务管理工作健康有序地开展。

九、强化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的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