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幼儿安全培训内容范文

幼儿安全培训内容精选(九篇)

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诞生,需要你不断地搜集资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编为你收集了丰富的幼儿安全培训内容主题范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并收藏。

幼儿安全培训内容

第1篇:幼儿安全培训内容范文

幼儿的安全教育一直备受社会重视,加上现在社会上幼儿丢失、受伤案件不断增多,幼儿安全教育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幼儿大部分不具备自我保护意识,加上好奇心强、能力弱等特点,所以幼儿的安全主要是老师和家庭来负责。因此,老师和家庭必须增强幼儿的安全意识,由基础做起,教会幼儿基本的安全常识。这不仅有利于保证幼儿的人身安全,而且也对他们以后的成长和发展有重要帮助,使他们在以后的人生道路上能尽可能地避免危险因素的影响。

二、幼儿安全教育的途径

(一)加强幼儿的安全教育,培养幼儿的自我保护意识

幼儿的自我保护意识较差,所以很容易发生一些安全事故,幼儿安全教育中最为重要的一条便是培养幼儿的自我保护意识。家长对幼儿的教育大都使用说教的方式,事实证明这种方法非但不会起到作用还会使孩子更加叛逆,收效甚微。增强幼儿的自我保护意识不应该仅仅靠说教,而应将这种意识渗透于日常的生活中,例如可以每天对学生进行晨检,没收他们的危险物品,以实际行动来阐释什么物品是危险的,培养幼儿的物品安全意识。还可以通过组织相应的安全活动来说明安全意识的重要性,如组织学生观看相关的图片,模拟相关的逃生情境作为游戏,让他们在游戏与欢乐中懂得安全意识的重要性。

良好的行为习惯对幼儿安全意识的培养也有重大的意义,例如教育儿童上下楼时不可以拥挤,吃饭时不可以打闹以及坐滑梯到底部时用手撑地等。这些正确的行为有助于儿童形成好的习惯,也可以在行动中强化自我保护意识。某学校的李老师就处理过这样的一个情况,一个调皮的小男孩在老师没有注意时爬到了楼梯的扶手上,李老师并没有像其他的老师那样立马把他拉下来并训斥一番,而是问他为什么爬上去?摔下来会不会哭鼻子?这样这个小男孩就意识到了待在扶手上的危险性,很听话地下来了,这种以实际行动来进行教育的方法最有效,实际情景留给幼儿的印象最为深刻,可以帮助幼儿认识何为危险,并考虑真正发生危险时应对的方法。

(二)加强教师的安全培训,提高教师的安全责任意识

教师陪伴幼儿的时间最长,在孩子的成长中承担着重要的教育责任。因此,保证幼儿的安全必须从老师抓起。加强教师的安全培训,保证老师具备相应的安全意识以及具有应对危险的能力。近来火灾发生频繁,某省份的幼儿园就发生过一起火灾,人员伤亡惨重,基于此,我们可以模拟火灾的事故现场,组织其进行逃生游戏,对逃生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解决。这样,在真正出现火灾时教师就可以最大限度地保护幼儿,组织幼儿正确进行逃生。在安全培训时还可以邀请医生来学校做安全讲座,丰富老师的专业知识,并组织教师进行安全知识竞赛,通过比赛的形式来督促老师学习安全知识。此外,幼儿园应加大对老师培训的投资力度,定期对教师进行培训,并与他们及时交流,根据各班情况的不同,为各位老师打造最适合的培训计划。

教师安全培训的核心是提升教师的自身素质,利用其学习到的知识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这要求教师应该具有强烈的责任感,如果老师对任何事都得过且过,那么上述的培训都不再有任何意义。只有教师真正做到了尽职尽责,幼儿的安全教育才能取得更好的效果。

(三)加强家园的合作力度,共筑幼儿的安全教育网络

俗话说,父母是孩子的启蒙老师,家庭在幼儿的安全教育中是最为重要的一环,对幼儿的安全教育离不开家长的支持。因此,家长应该积极地与教师进行沟通,及时了解孩子的情况。一次调查中发现,大部分家长认为对孩子进行安全教育是十分必要的,但做到的却少之又少,对于这种情况,老师应该主动与家长联系,保证学校与家庭同步对孩子进行教育。

幼儿园可以定期地制作板报宣传安全教育知识,将这些展示给家长看,并向家长说明需要注意的事项以及需要配合的内容。家长在了解后也应该在实际生活中加强对幼儿的安全教育。例如,可以教幼儿记住父母的手机号,告诉幼儿发生危险时要求助于警察叔叔,在超市时告诫幼儿不可以离开父母的身边,不相信陌生人等,这些安全意识都需要家长慢慢地渗透。总之,只有幼儿园与家长做到同步教育,互相监督,互相帮助,幼儿的安全教育才可以处于一个动态的过程,取得更好的效果。

社会是一个大家庭,是每个人都无法逃避的。家长不可以抱着侥幸心理或者逃避心理来对待幼儿的安全教育,应该尽早地引导幼儿认识社会,用生活的小细节来教育幼儿,使他们容易理解又易于接受。

第2篇:幼儿安全培训内容范文

以教育局安全工作精神为指导,进一步加强幼儿园各方面安全工作,加强安全管理、检查、监督力度,严格执行安全管理规程,积极创造一个融洽、和谐、健康、安全舒适的良好环境,确保幼儿的生命安全。

二、工作目标

1.进一步完善安全制度,健全安全工作责任制,增强教职工安全责任意识。

2.规范教职工操作,开展各类活动,提高教职工和幼儿的安全防范意识。

三、主要工作及措施

(一)完善安全管理,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制

1.修订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进一步细化教职工安全工作具体要求,使制度更具科学性、时代性及人性化。

2.完善安全责任书签订方式,在教职工进一步明确职责的基础上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真正将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岗位上,并认真履行职责。

3.加强重点部位及重点人员操作的安全检查,采取定时和不定时的检查,切实做到杜绝隐患,防范于未然,规范安全操作。

4.认真落实安全检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及时整改,尽量做到安全设施设备优先配置、及时维修、专人负责,保证园舍设施完好,确保使用安全。

(二)加强安全教育活动,完善安全宣传力度

1.继续开展以节日、社会实践、专题性安全为内容的安全教育活动,丰富幼儿的自护、自救的知识。

2.利用家园联系栏、安全宣传版报、网络、家长会、家访等途径对家长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宣传教育,协助幼儿园做好安全工作。

3.结合消防日、秋季传染病等活动开展多形式(绘画展、外出宣传、制作图书等)的宣传活动,增强各类人员的安全意识。

(三)加强安全培训,提高整体安全防范水平

1.根据实际情况开展每月一次的安全培训内容,以让教职员工及时了解上级部门的安全要求、安全信息、安全知识。

2.采用多种形式对幼儿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幼儿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四)加强环境和食品卫生,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1.执行每天的晨检制度,关注幼儿的口袋物品和手足口病前兆,确保幼儿在园安全。

2.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加强对活动室的消毒和对幼儿卫生健康教育,确保疾病不在我园蔓延。

3.做好师幼的饮食安全,严把购物、制作等质量关,不购买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一定要严格监督、管理饭菜质量,严禁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4.注重不同场所的检查,排除幼儿不安全的因素,为幼儿创设一个安全、健康的活动环境。

(五)幼儿园内、外活动的安全。

1.加强学习,严禁出现由体罚或变相体罚产生的安全问题。

2.规范幼儿一日活动的各个环节的管理,重点关注幼儿户外活动、进餐、午睡等环节。

3.组织幼儿集体活动或外出活动,要及时上报,加派人手后才能进行。

(六)其他

1.严格门卫上岗制度,杜绝出现外来人员闯入事件。加强校园财务等防盗管理。

2.做好各类人员门禁登记制度,做好幼儿来园及离园安全工作。

2019年幼儿园教师安全工作计划范文二为认真贯彻和落实教育部有关加强幼儿园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切实保障学前教育儿童的生命安全,现结合本园教育的发展实际,特制订幼儿园安全工作计划并要求严格按照执行。

1、加强安全制度建设,提高依法管理意识

学龄前儿童的安全和健康是关系到千家万户家庭的幸福和社会稳定的大事,确保儿童安全健康发展是幼儿园应尽责任。因此,我们一定要从保护儿童生命安全的高度,切实重视幼儿园的安全工作。严格按照国家及本县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加强管理。

(1)加强安全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安全工作的管理机制,进一步明确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职责,进一步完善安全工作管理网络,有目的的制订和修改安全工作制度,层层落实安全工作。

(2)在实行园长安全工作责任制的同时,进一步落实专人具体负责儿童的安全工作,签定并履行安全工作责任书。

(3)加强相关业务的学习,提高各教师的安全意识和应对能力,进一步明确各自的职责。

(4)加强安全工作的监督与检查,经常性对园内场地、设施以及人员等方面的安全进行检查与了解,及时把握安全工作态势,发现不安全隐患,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燃。

(5)将安全工作作为教师师德考核的标准之一,同时把安全工作列入到全园教师的日常工作考核范围内。

2、创设一个安全、健康的发展环境

(1)定期检查园舍设施,为幼儿园实施安全管理提供保障。

(2)严格执行卫生安全消毒制度,每周对幼儿的玩教具按要求进行清洗、消毒。

(3)严禁使用有毒有害的玩教具,严禁使用有毒有害材料制作玩教具,注意各类环境创设的安全性。

(4)加强卫生保健安全管理,要求幼儿每天晨检率达100%。定期为幼儿进行健康检查并作好记录。

(5)加强幼儿在园服用药品管理,根据家长的服用要求,确保服药及时、准确,严禁错服、漏服现象的发生。

(6)建立班级安全责任制,切实做好班级日常活动、卫生安全工作。

3、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1)积极利用幼儿园黑板报、家教之窗、保健宣传栏等途径进行卫生安全宣传与教育,努力提高师生、家长的安全意识。

第3篇:幼儿安全培训内容范文

一、举办一次消防安全培训课。

本园结合幼儿的年龄特点采用丰富多彩的形式进行消防安全的宣传,例如:集体活动认识火警电话;小班段举行了安全儿歌朗诵会,稚气的童声、简单的诗歌帮助宝宝把消防安全最初步的知识潜移默化的记住。

二、开展一次强化扑救初起火灾和火场疏散逃生技能为主要内容的灭火疏散逃生体验活动。

幼儿园制定了119消防日活动方案,并分上下午进行了扑救初起火灾和火场疏散逃生演练。

上午9时30分,在老师指引下,小朋友们有序迅速撤出教室,用湿毛巾捂住口鼻,几名校园安全负责人进行全园搜索,3分钟内全体人员便安全撤出教学大楼。整体演练过程秩序井然,师生们表现沉着冷静,收到了良好的演练效果。 下午15:30分,幼儿园的法制副园长又为老师们上了一堂精彩消防知识课,通过法制副园长的培训,老师们明白了干粉灭火器的使用方法:手把灭火器到火场,并上下颠倒几下,离火点3-4米时,撕去灭火器上封记,拔出保险栓,一手握紧喷嘴,对准火源根部,另一只手的大拇指将压把按下,干粉即可喷出。

三、制作悬挂消防安全标语。

接到上级通知后,立刻安排人员喷绘了消防安全,人人有责关注消防,珍爱生命两条消防宣传标语悬挂在幼儿园操场显眼的位置,营造消防宣传的氛围,向家长及时传递消防安全的重要性。

四、成立幼儿园火灾纠察队。

为将防火意识和防火工作落实到位,幼儿园成立了火灾纠察队。队长由幼儿园园长、书记担任,队员有幼儿园副园长、幼儿园法制辅导员、工会主席、保教主任、班段长、门卫和保安。

第4篇:幼儿安全培训内容范文

二、活动主题:关爱生命、安全发展

三、活动内容:今年的“安全生产月”活动要密切结合“安全生产年”活动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要突出主题,创新形式,丰富内容,讲求实效。主要开展以下活动:

(一)宣传活动

1、各村(公司)、社区放映一场电影,开展映前宣传;

2、各村(公司)、社区,有关单位,重点企业刊登一期安全知识墙报;

3、各村(公司)、社区,有关单位,重点企业张挂一条宣传横幅;

4、街道机关、村、社区干部每天发送一条安全短信;

5、在广厦社区开展一次安全知识宣传咨询活动;

6、各村(公司)、社区,有关单位张贴安全宣传画报;

7、街道安委办和宣传办刊出一期安全宣传板报;

8、规模上企业开展一次“百日无伤害竞赛”活动,细则另订。

(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活动

1、街道四套班子领导参与检查。

时间:6月中旬

第一组:*书记、*常务副主任,参与经济发展办对工业企业进行检查。

第二组:办事处*主任、*所长,参与派出所对公复场所、出租私房进行检查。

第三组:*副书记、*副主任、*副主任,参与社会事务办、政法民政办对学校、幼儿园、敬老院防火安全检查。

第四组:人大*主任、*副主任,参与城建城管办对在建工程等建设项目安全检查。

第五组:政协*主任、*委员,参与宣传办、经济发展办(农办)对寺庙及山林防火检查。

2、安监中队组织外聘专家对规模上企业进行安全体检。

3、村(公司)、社区主任与安全员,牵头召集驻片民警、机关驻村(社区)干部,对辖区内规模下企业进行一般性安全检查和安全生产月宣传。

(三)安全应急演练

1、由安委办牵头,银河制衣承办,组织绣衣、服装行业等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进行消防演练。

2、各重点企业,根据本企业、本岗位的应急预案,适时组织一次应急演练。

(四)组织开展安全培训

1、街道安全基础知识培训学校在6月上旬挂牌暨开学仪式。

2、首期举办村、社区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班,培训内容为防火逃生、安全用电、机械伤害预防、一般性安全检查。

3、开展企业全员培训摸底调查,制订安全培训计划。

4、各企业要合理调配工作,列出本企业参加全员培训的人员和时间,积极参加街道安全基础知识培训学校的学习(免费)。

5、学校、幼儿园要组织讲授安全知识课。

四、活动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各办(中心),各村(公司)、社区,有关单位、重点企业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的领导,要利用“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利时机,推动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落实;要做到精心组织,力求实效,开展好各项活动。

街道安委办将召开安委会全体成员会议,部署安排“安全生产月”期间的活动和工作。

规模上企业要专题召开班组长以上人员参加的安全会议,部署安排今年的“安全生产月”活动。

第5篇:幼儿安全培训内容范文

一、引导家长参与,加强幼儿园安全管理

家长和园方一样关心幼儿的生命健康安全,但是有些家长潜意识里认为入园检查是走过场,此外多数家长对新生入园后进餐情况、良好习惯的养成和学习认知的提升关注较多,对幼儿的安全意识和自护能力重视不足;对幼儿园教学质量、师资力量关注的多,对幼儿园安全管理不知情。有数据显示:举办膳食营养讲座,家长参会率为90%以上;举办教学观摩汇报课,家长参会率为89%-92%;举办大型文体活动,家长参会率为95%左右;举办安全教育观摩课、家长安全培训讲座等活动,家长参会率在50%-60%左右,此数据可以看出家长对安全教育、家园共育方面重视不够。幼儿安全保障离不开家庭和园方的双向配合,因此,如何改变家长相关的安全意识,发动家长参与到园方安全管理中来是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的内容之一。

首先,在新生入学前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在新生幼儿进班前,组织新生家长专题讲座,就幼儿突发事件应急急救措施进行详细讲解,同时针对一些家长对幼儿疾病瞒报、漏报的有关案例进行个案分析,着重强调事件产生后果,要求家长如实填写《幼儿园幼儿健康状况登记表》,对有特殊疾病的幼儿家长进行谈话、交流,做思想工作,签订《特殊疾病协议书》,让家长从思想上与幼儿园达成共识,增强家长的责任意识。

其次,严把接送制度和入园探望制度。实行幼儿接送刷卡制度,要求幼儿家长持卡接送,如有特殊情况叫同事或朋友代接幼儿时,家长必须移交接送副卡并事前电话通知教师。通常情形下,入园时间结束,家长或其他人员均不允许再次入园,衣物的递送或孩子迟到均应由班级老师到园门口予以交接。特殊情形下,需要家长入园探望或接走幼儿时务必填写临时入园登记表,并由当班教师和主管领导进行签字,确保幼儿在园安全,共同承担监护人责任。

最后,要发动家长实际参与到校园的安全管理工作中来。成立“家长安全委员会”,对园所或班级的安全管理进行意见举荐和工作监督。组建“家长护卫队”,在接送时间安排家长在校门周边值守,帮助园方维持接送秩序。

二、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全方位安全屏障

首先,硬件设备上要创设安全自然的环境。调查统计表明:幼儿园安全事故多发地是户外活动场地、游戏设施等处。对此,需尽量保证足够场地与安全设施,供幼儿户外活动时间使用,还应在恰当的时候给孩子适当的安全提醒,以提高幼儿安全意识。

其次,针对安全对象本身要培养幼儿安全意识。现在的孩子大多是独生子女,家长对幼儿宠爱有加,事事包办代替,从而造成幼儿自我保护能力差。因此,培养幼儿的危机意识,教育他们如何面对危险,以及在危险中怎样有效地保护自己,这是安全教育的根本,“授之以鱼,不如授之以渔”。

最后,对于园方要加强日常预防危机训练。将处理危机的程序和要求化作教育的内容,避免在事故面前束手无策,错失急救的最佳时机。加强与所在社区和警方的联系,充分利用社会力量来为校园安全罩上防护网。可请主管法治的副校长及消防、卫生、医护等方面的专业人员对教职工进行危机应变操作方法培训、对幼儿进行安全演练等,既提高危机管理的快速反应能力,强化危机管理意识,还提高师幼自护和自救技能,切实保障在园幼儿人身安全。

三、协调社会力量,加强园方安全管理工作

孩子是每个家庭幸福的来源,他们的生命健康牵动着社会安定的敏感神经,因此幼儿园的安全管理除了家长、园方的重视之外还应有社会力量的协助,才能真正构建安全管理的立体防护网。在校园接送时间采取特别保护巡防制度,建立火灾报警系统和入侵报警系统,同时在相关设施处构建门禁系统和社会联网报警系统等。要加强与社区的联系,将幼儿园的安全保卫纳入到所在社区的安全保卫工作中。

第6篇:幼儿安全培训内容范文

安全重于泰山,安全工作是学校工作的生命线,学校安全事关家庭幸福、学校稳定,社会和谐。为强化我校安全管理,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安全,保证学校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促进学校和谐健康发展,我校以贯彻落实《成都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评定规范》为契机,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提高师生员工安全意识、责任意识,不断强化学校安全管理,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做好学校安全工作,努力为学生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环境,有力的保障了学校安全有序运行,现将我校相关工作推进情况汇报如下:

一、建立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针对教育行业常规安全工作重点内容、相关法律法规、上级主管部门下发的相关文件要求和安全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本校实际,科学制定了年度总目标及工作计划,各业务部门根据学校总目标制定了本部门目标。目标内容包含:制定依据、部门、人员,伤亡、火灾、食品安全事故、传染病等事故控制,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签约率100%、在岗教职员工、学生安全教育率100%、定期检验率100%、事故隐患整改率100%。同时,根据本单位年度总目标,制订了年度安全管理、隐患排查与整改、安全教育活动、培训演练、预防事故等的技术措施针对性计划。在安全防范设备设施的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教育、安全培训和劳动保护;安全评价评估、重要危险源监控、事故隐患排查、隐患评估和整改;应急救援器材、装备配备及应急救援演练;安全标志及标识;其他与安全直接相关的人员、物品或活动等方面按相关要求对技术措施计划进行实施和考核,考核记录齐全。

二、完善组织机构,落实主体责任

根据规范要求,首先,我校成立了学校安全工作领导机构,明确了安全管理部门分管领导、各部门安全负责人、专职学校安全管理员和食品安全管理员。同时,建立了安全工作会议制度,安全工作领导机构定期召开安全专题会议,校级安全工作会议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部门安全工作会议至少每月召开一次,全体教职工安全工作会议至少每学期召开一次。会议内容包含:上级安全文件会议精神传达落实、总结上一阶段安全工作、分析校园安全形势、研究并制定阶段性安全对策、协调解决安全问题、检查安全工作落实情况。其次,根据《中小学岗位安全工作指南》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建立健全岗位安全责任制,明确主要责任人、分管负责人和各级具体管理人员,按年度层层签订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做到学校安全岗位责任内容涵盖学校业务工作的所有内容。

三、建立安全经费保障制度。

每年安排一定额度的安全工作专项经费,用于教育培训、应急演练、隐患排查整改、建筑物和教学设施设备安全运行保障等。制定年度安全经费使用计划,建立经费管理及使用台账。建立教职工工伤保险、校方安全责任保险和学生意外伤害综合保险等管理制度。足额缴纳工伤保险和校方安全责任险保险费。按照上级行政部门要求,积极宣传、鼓励学生购买校园意外伤害综合保险,完善安全事故责任保障体系,并为保险购买、理赔等提供必要协助。

四、加大对学生和教职工的教育培训

按照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结合重要时间节点及成都市学校安全教育平台和《生命.生态.安全》教材,将安全教育课程列入常规教学管理,做到有教材、有阵地、有课时、有教师、有教案、有教研、有评价,有序开展各种形式、内容丰富多彩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有效完成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要求的安全宣传教育任务。建立教职工安全培训管理制度,并制定相应培训计划。根据培训计划开展安全培训。

做好培训记录及效果评估。电工、保安等非教学岗位操作人员,培训每年不低于20学时,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培训不低于40小时、教学岗位每年不低于12学时。依法应当持证上岗的岗位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学校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加强学习本单位工作相适应的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主要负责人每年培训不低于16学时;分管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每年培训学时不低于40学时。

五、加强教育过程中安全控制规范化建设

第7篇:幼儿安全培训内容范文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安全会议精神,大力排查整治火灾隐患,扎实开展今冬明春及重大节会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培训,认真做好灭火救援,努力预防人员伤亡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镇火灾形势总体平稳。

二、主要工作任务和措施

(一)大力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包括用户自查)

1、主要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的内容:(1)、开展用电隐患排查。重点排查是否存在使用劣质电线或电器,是否超负荷用电,电气线路是否老化,线路、插头、插座、开关是否与用电容量相匹配,是否有乱搭乱接线路等安全隐患存在,每家每户进户主线是否安装空气开关等保护装置,是否存在有用铜线代替保险丝的现象,电火箱是否达到安全标准,是否装有自动断电、自动控温装置等等。(2)、开展用火隐患排查。重点检查各户炉灶、火塘周围、灶台烟囱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是否有烘烤衣服、实物的不安全行为等等。(3)、开展消防设施排查。重点检查是否按照有关要求配备相关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的性能是否正常等等。(4)、对特殊人员进行排查。着重检查对智残智障人员、留守儿童是否建立台账,是否落实监护人员和措施,实行重点看护。(5)、开展其他隐患排查。重点检查村寨内是否堆放柴草等易燃物品,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油料、易燃易爆物品等摆放是否安全、规范等等。

在开展大排查的基础上,要重点整治酒吧、KTV、游艺厅、商场市场、“三合一”场所、易燃易爆场所、物流仓储场所、宾馆饭店、烟花爆竹储存场所等,同时着力推进农村消防工作。全面落实工作责任,实行领导分片包干、分组带队,深入各村各户逐一开展排查整治,要将排查整治情况登记造册,由片区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存档被查,并报镇消防队,对发现的火灾隐患要及时整改到位,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整改完毕,并在整改期间内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各单位要在春节前开展一次全面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坚决消除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等各类火灾隐患,确保不漏一村一寨一户。

2、行业系统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派出所要对公安部门明确的排查整治范围内的单位和场所进行地毯式检查,安监站要对各类危险化学品场所尤其是烟花爆竹生产储存场所、中心学校要对学校和幼儿园、民政办要对敬老院、文化站要对公共娱乐场所开展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

3、开展消防安全网格化排查。要依托网格化管理平台,发动基层力量,对网格内的小单位、小场所、村(居)民楼院等进行一次全面排查。重要节会期间,对网格内单位、场所开展不间断防火巡查,尤其是对烟花爆竹燃放区域、重点区域,实行巡查看守。

4、社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自查。社会单位要在专项行动期间积极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改。重点单位要按照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要求,积极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

5、加强重点时段消防安全保卫。重要节会期间,要组织开展火灾隐患大检查大整治,重点围绕火灾高危单位部署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

(二)大力开展冬春季节消防宣传教育和演练。

1、整合社会宣传教育力量,针对冬春季节火灾防范特点,广泛开展系列消防宣传教育活动,营造浓厚的消防安全氛围。着力提高全社会消防安全意识和抵御火灾的能力。黄金时段利用各门店电子显示屏播放消防公益广告、安全提示。联合通信部门,在重大节日和重要时段发送消防安全手机短信。

2、大力开展农村消防宣传。定期组织消防队伍进村、进社区宣传,要在乡村主干道和路口悬挂消防安全宣传标语、横幅,充分利用赶集时段,设立消防宣传咨询台,发放消防宣传单,使消防安全触角延伸至农村每个角落,深入团寨开展消防演练活动,并组织消防志愿者对孤寡老人开展面对面的帮扶活动。

3、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的培训教育,加强对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特种作业人员等重点岗位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将消防安全培训纳入村支“两委”任职期间的必学内容。

4、做好灭火救援各项工作。健全灭火救援应急体系。认真落实《湖南省应急救援实施办法》,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各单位积极开展疏散逃生自救演练,尤其是人员密集场所要制定疏散逃生自救应急方案,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两次以上疏散逃生自救演练

(三)全力做好重大节假庆、会议消防安全保卫工作

针对重大节假日期间火灾形势规律,提前分析研判预防和处置措施,确保重点时段、重点区域不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要安排专人现场值守,重点值守重大会议、节日庆典活动场所、烟花爆竹燃放场所及农村大团寨,加强火灾隐患动态防控,确保消防安全万无一失。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各村(社区)、镇辖相关单位要开展火灾形势研究,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对工作开展情况定期汇报。

第8篇:幼儿安全培训内容范文

消防法实施细则全文完整版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单位)自身的消防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条 单位应当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规章(以下统称消防法规),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

第四条 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第五条 单位应当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第二章 消防安全责任

第六条 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

(二)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生产、科研、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三)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四)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五)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六)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的、义务消防队;

(七)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第七条 单位可以根据需要确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和组织落实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一)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组织制订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三)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四)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五)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六)组织管理专职消防队和义务消防队;

(七)组织开展对员工进行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八)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来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的单位,前款规定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由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

第八条 实行承包、租赁或者委托经营、管理时,产权单位应当提供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建筑物,当事人在订立的合同中依照有关规定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消防车通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疏散设施和其他建筑消防设施应当由产权单位或者委托管理的单位统一管理。

承包、承租或者受委托经营、管理的单位应当遵守本规定,在其使用、管理范围内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第九条 对于有两个以上产权单位和使用单位的建筑物,各产权单位、使用单位对消防车通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疏散设施和其他建筑消防设施应当明确管理责任,可以委托统一管理。

第十条 居民住宅区的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在管理范围内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二)开展防火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三)保障疏散能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

(四)保障公共消防设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有效。

其他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对受委托管理范围内的公共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负责。

第十一条 举办集会、焰火晚会、灯会等具有火灾危险的大型活动的主办单位、承办单位以及提供场地的单位,应当在订立的合同中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

第十二条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

对建筑物进行局部改建、扩建和装修的工程,建设单位应当与施工单位在订立的合同中明确各方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责任。

第三章 消防安全管理

第十三条 下列范围的单位是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定的要求,实行严格管理:

(一)商场(市场)、宾馆(饭店)、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娱乐场所等公共聚集场所(以下统称公众聚集场所);

(二)医院、养老院、和寄宿制的学校、托儿所、幼儿园;

(三)国家机关;

(四)广播电台、电视台和邮政、通信枢纽;

(五)客运车站、码头、民用机场;

(六)公共图书馆、展览馆、博物馆、档案馆以及具有火灾危险性的文物保护单位;

(七)发电厂(站)和电网经营企业;

(八)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生产、充装、储存、供应、销售单位;

(九)服装、制鞋等劳动密集型生产加工企业;

(十)重要的科研单位;

(十一)其他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以及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单位。

高层办公楼(写字楼)、高层公寓楼等高层公共建筑、城市地下铁道、地下观光隧道等地下公共建筑和城市重要的交通隧道,粮、棉、木材、百货等物资集中的大型仓库和堆场,国家和省级等重点工程的施工现场,应当按照本规定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要求,实行严格管理。

第十四条 消防安全重点位及其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报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备案。

第十五条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设置或者确定消防工作的归口管理能部门,并确定专职或者兼职的消防管理人员;其他单位应当确定专职或者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可以确定消防工作的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和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在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的领导下开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六条 公众聚集场所应当在具备下列消防安全条件后,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申报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经检查合格后方可开业使用:

(一)依法办理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手续,并经消防验收合格;

(二)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组织,消防安全责任明确;

(三)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四)员工经过消防安全培训;

(五)消防设施齐全,完好有效;

(六)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第十七条 举办集会、焰火晚会、灯会等具有火灾危险的大型活动,主办或者承办单位应当在具备消防安全条件后,向公安消防机构申报对活动现场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经检查合格后方可举办。

第十八条 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的特点,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公布执行。

单位消防安全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消防安全教育、培训;防火巡查、检查;安全疏散设施管理;消防(控制室)值班;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火灾隐患整改;用火、用电安全管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专职和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包括防雷、防静电);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其他必要的消防安全内容。

第十九条 单位应当将容易发生火灾、一旦发生火灾可能严重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以及对消防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部位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第二十条 单位应当对动用明火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动火部门和人员应当按照单位的用火管理制度办理审批手续,落实现场监护人,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动火施工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公众聚集场所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共同使用的建筑物局部施工需要使用明火时,施工单位和使用单位应当共同采取措施,将施工区和使用区进行防火分隔,清除动火区域的易燃、可燃物,配置消器材,专人监护,保证施工及使用范围的消防安全。

公共娱乐场所在营业期间禁止动火施工。

第二十一条 单位应当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保持防火门、防火卷帘、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严禁下列行为;

(一)占用疏散通道;

(二)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三)在营业、生产、教学、工作等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将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遮挡、覆盖;

(四)其他影响安全疏散的行为。

第二十二条 单位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生产、使用、储存、销售、运输或者销毁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二十三条 单位应当根据消防法规的有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配备相应的消防装备、器材,并组织开展消防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提高预防和扑救火灾的能力。

第二十四条 单位发生火灾时,就当立即实施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务必做到及时报警,迅速扑救火灾,及时疏散人员,邻近单位应当给予支持。任何单位、人员都应当无偿为报火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挡报警。

单位应当为公安消防机构抢救人员;扑救火灾提供便利和条件。

火灾扑灭后,起火单位应当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如实提供火灾事故的情况,协助公安消防机构调查火灾原因,核定火灾损失,查明火灾事故责任。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同意。不得擅自清理火灾现场。

第四章 防火检查

第二十五条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确定巡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其他单位可以根据需要组织防火巡查。巡查的内容应当包括:

(一)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四)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五)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六)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期间的防火巡查应当至少每两小时一次,营业结束时应当对营业现场进行检查,消除遗留火种。医院、养老院、寄宿制的学校、托儿所、幼儿园应当加强夜间防火巡查,其他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可以结合实际组织夜间防火巡查。

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补救。

防火巡查应当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第二十六条 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应当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其他单位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防火检查。检查的内容应当包括:

(一)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二)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三) 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四)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五)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六)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七)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八)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

(九)消防(控制室 )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

(十)防火巡查情况;

(十一)消防安全标志和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

(十二)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防火检查应当填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第二十七条 单位应当按照建筑消防设施检查维修保养有关规定的要求,对建筑消防设施的完好有效情况进行检查和维修保养。

第二十八条 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对其自动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查测试,并出具检测报告, 存档备查。

第二十九条 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对灭火器进行维护保养和维修检查。对灭火器应当建立档案资料,记明配置类型、数量、设置、检查维修单位(人员)、更换药剂的时间等有关的情况。

第五章 火灾隐整改

第三十条 单位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第三十一条 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单位应当责成有关人员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

(一)违章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的;

(二)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等违反禁令的;

(三)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的;

(四)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五)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

(六)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七)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

(八)其他可以当场改正的行为。

违反前款规定的情况以及改正情况应当有记录并存档备查。

第三十二条 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或者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管理分工,及时将存在的火灾隐患向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提出整改方案。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确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

在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单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不能确保消防安全,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应当将危险部位停产停业整改。

第三十三条 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者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第三十四条 对于涉及城市规划布局而不能自身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以及机关、团体、事业单位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并及时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者当地人民政府报告。

第三十五条 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单位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火灾隐患整改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第六章 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

第三十六条 单位应当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对每名员工应当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宣传教育和培训内容应包括:

(一)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二)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三)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四)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公众聚集场所对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应当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培训的内容还应当包括组织、引导在场群众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单位应当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第三十七条 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活动期间,应当通过张贴图画、广播、闭路电视等向公众宣传防火、灭火、疏散逃生等常识。

学校、幼儿园应当通过寓教于乐等多种形式对学生和幼儿进行消防安全常识的教育。

第三十八条 下列人员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一)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二)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三)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

(四)其他依照规定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的人员。前款规定中的第(三)项人员应当持证上岗。

第七章 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和演练

第三十九条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制定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组织机构,包括: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

(二)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

(三)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四)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五)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第四十条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其他单位应当结合本单位实际,参照制定相应的应急方案,至少每年组织一次演练。

消防演练时,应当设置明显标识并事先告知演练范围内的人员。

第八章 消防档案

第四十一条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消防档案。消防档案应当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消防档案应当详实,全面反映单位消防工作的情况,并附有必要的图表,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更新。

单位应当对消防档案统一保管、备查。

第四十二条 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单位基本概况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情况;

(二)建筑物或者场所施工、使用或者开业前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以及消防安全检查的文件、资料;

(三)消防管理组织机构和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

(四)消防安全制度;

(五)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情况;

(六)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人员及其消防装备配备情况;

(七)与消防安全有关的重点工种人员的情况;

(八)新增消防产品、防火材料的合格证明材料;

(九)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第四十三条 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公安消防机构填发的各种法律文书;

(二)消防设施定期检查记录、自动消防设施全面检查测试的报告以及维修保养的记录;

(三)火灾隐患及其整改情况记录;

(四)防火检查、巡查记录;

(五)有关燃气、电气设备检测(包括防雷、防静电)等记录资料;

(六)消防安全培训记录;

(七)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记录;

(八)火灾情况记录;

(九)消防奖惩情况记录。

前款规定中的第(二)、(三)(四)、(五)项记录,应当记明检查的人员、时间、部位、内容、发现人火灾隐患以及处理措施等;第(六)项记录,应当记明培训的时间、参加人员、内容等,第(七)项记录,应当记明演练的时间、地点、内容、参加部门以及人员等。

第四十四条 其他单位应当将本单位的基本概况、公安消防机构填发的各种法律文书、与消防工作有关的材料和记录等统一保管备查。

第九章 奖惩

第四十五条 单位应当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内部检查、考核、评比内容。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班组)和个人,单位应当给予表彰奖励。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或者违反单位消防安全制度的行为,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纪律处分或者其他处理。

第四十六条 违反本规定,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章 附则

第四十七条 公安消防机构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况依法实施监督,并对自身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第四十八条 本规定自20xx年5月1日起施行。本规定施行以前公安部的规章中的有关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消防安全基本工作(1)控制、消除发生火灾、爆炸的一切不安全条件和因素;

(2)限制、消除火灾、爆炸蔓延、扩大的条件和因素;

第9篇:幼儿安全培训内容范文

据报道:“在我国,每天大约有40个孩子死于交通事故;每年有近两万名少年儿童非正常死亡;还有40—50万左右的孩子受到中毒、触电等意外伤害。这其中约有80%的非正常死亡本可以通过预防措施和应急处理得到避免的。”[1]安全事故频频发生,我们不禁要问:除却儿童的年幼无知外,这些事故背后是否存在责任淡漠,制度缺失,措施不到位等问题?同时也不断拷问着幼儿园安全制度及管理问题,意味着幼儿园应不断加大安全管理,对幼儿教师安全教育素质提出更高的新要求。

就目前来看,大部分幼儿园十分重视安全工作,围绕安全工作目标制定了各类安全措施,但却不够关注教师内在责任心的培养。幼儿教师的安全意识仅停留于幼儿不要受到外显伤害,却很少深入研究幼儿园安全教育工作,并且缺乏相应的安全自救自护的常识与技能。[2]这说明,幼儿教师在日常生活和活动中,基本的安全常识还是有的,只是缺乏专业的安全教育素质和技能。

因此,幼儿园要想做到安全“零”事故,必须从思想层面、知识层面、实践层面及教学层面提高幼儿教师的安全教育素养,多层面、多渠道、多方式提升幼儿教师安全教育素质,进而尽可能减少安全教育事故的发生。

二、幼儿教师安全教育素质的结构

(一)理念层面:树立良好的安全意识

幼儿教师的安全意识是幼儿教师对教学、生活、游戏等活动中的各种有可能对自身或幼儿造成伤害的外在环境条件的一种戒备和警觉的心理状态,是对安全现实的一种反映,是幼儿教师自我保护和保护幼儿的先在要求。它是教师所特有的一种高级的心理形式,是幼儿教师安全教育素质的基础。[3]

幼儿教师的安全意识具体包括:首先,要认清安全事故与灾害的严重性,认清安全对于幼儿园教育及日常生活的重要性,时刻保持安全的警觉性。其次,教师要时刻注意幼儿园内环境存在的安全隐患,能做到及时消除存在的各种可能性安全隐患。再次,教师要时刻做到脑中、心中、眼中有幼儿,以保护幼儿生命安全为核心。要想做到幼儿“零”事故的发生率,教师必须树立时时处处保护幼儿安全的责任意识,事故严重、灾害频发的风险意识,预防为主、防范在先的超前意识等等。

(二)知识层面:掌握基本的安全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首先,了解基本的安全常识和安全知识。主要包括:消防安全知识、食品安全知识、交通安全知识、健康安全知识等。教师还应熟知一旦发生这些方面的安全事故时,能够第一时间做出准确的判断,同时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和解救方法,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其次,熟知幼儿园安全管理、安全教育和应急处理涉及的相关政策和法规。主要包括未成年人保护、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安全、交通安全、传染病的防治等危及幼儿生命安全的重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中的相关内容。

(三)实操层面:熟练基本的安全防范应对技能及安全教育素养

首先,幼儿教师应熟知工作岗位的安全技能。为了确保教育教学活动安全有效地开展,幼儿教师应根据幼儿身心的发展特点及活动所属领域的不同要求,掌握相应的安全技能。如:艺术活动时要具有防范幼儿动作打伤,或者绘画的工具戳伤的能力;科学活动时要防范用于进行实验的用具可能造成事故的能力;健康活动时要有防范运动器械可能引发的安全事故的能力;户外游戏活动时要有防范大型玩具或场地可能引发的安全事故的技能;发生突发事件(踩踏事件、火灾、地震、触电等)时幼儿教师要有采取积极应对措施的能力。

其次,幼儿教师应具有安全教育的能力。要想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最主要是培养幼儿的安全意识和掌握基本的安全防范技能,这样就可以将事故的发生率及伤害降到最低程度。这就要求灵活运用教学方法,采用多样的教学形式,通过趣味性的游戏活动,在玩的过程中让幼儿树立良好的安全意识和掌握基本的安全防范技能,进而实现幼儿完整生命的可持续发展。虽然生活中的安全隐患防不胜防,但我们可以通过体育锻炼以及其他专门活动来增强学前儿童躲闪、奔跑等快速反应能力,并通过模拟演习提升他们求生技能。

三、幼儿教师安全教育素质的培养

目前培养幼儿教师安全教育素质的内容没有系统进入我国幼儿教师教育的课程体系中,因而造成幼儿教师自身的安全意识缺失,安全知识匮乏,防范、应对安全事故的能力薄弱。为此,对幼儿教师的安全教育素质进行培养是当前学前教育领域亟需解决的课题。

(一)学前师范院校安全教育课程体系地开发利用

从幼儿园发生的系列安全事故和对事故的应急反应可以看出,幼儿教师的安全教育素质是比较缺失的。要想从根本上解决幼儿教师安全教育素质缺失的现状,必须从幼儿教师培养的源头着手,在学前师范教育中开设相应安全教育课程,并把它作为公共必修课程,帮助学生树立良好的安全教育观念。

开设安全教育课程必须要解决的问题主要有:一是学校层面要充分认识到安全教育的重要性。尤其是校长作为学校第一责任人,要保证学校安全教育课程实施的执行力度。5.12汶川大地震发生时,桑枣中学就给我们树立了一个很好的正面案例。最开始面对老师的不赞成和学生的质疑,校长依然坚持安全教育课程在学校的实施,并结合实际开展模拟演练,才有了后来的当地震发生时,即便校长不在现场,师生也能井然有序地进行疏散,并且无一伤亡的奇迹。因此,开展学校安全教育是非常必要的,正如德国著名教育哲学家博尔诺夫(Otto Friedrich Bollnow)所言,学校教育不可能消除危机或遭遇,其所能做的只能是让学生作好心理准备,并为学生准备好应对的方法或技能;此即应对突发事件或灾难的技能教育所应完成的任务。[4]二是细化学前师范院校安全教育的教学内容。目前,学校的安全教育在我国还没有公认的教材,虽然也会有一些教程,但都是针对大学生了解基本的安全常规知识,并没有将其纳入课程体系当中或者进行相应的细化教育,也没有专门针对幼儿教师需掌握的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的训练。因此,根据专业需求研究并制定课程的教学大纲,组织编写适宜的、细化的安全教育教程是一个重要项目。

(二)对在职幼儿教师进行安全应对技能培训是提高安全素质的主要方式

以教师整体水平较高的北京市为例,据调查,接受过安全教育培训的教师人数也仅占12.6%,近九成的教师是没有接受过培训的。[5]因此,要贯彻实施幼儿园安全教育,培养幼儿教师的安全教育素质,最直接有效的办法就是对全体在职幼儿教师进行安全知识与技能的培训,在培训中模拟训练,在训练中掌握安全知识和技能。只有幼儿教师自身具备了良好的安全常识和熟练的安全防范、应对技能,才能更好地培养幼儿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或者当发生事故或意外事件时,才能更科学地指导幼儿有效疏散,规避意外。

在职幼儿教师的安全培训方式主要有:一是上级教育部门在幼儿教师的培训机构或进修学校举办幼儿园教师安全管理与应急处置的专项培训,或可分层次进行短期的专项培训。首先对幼儿园的园长和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管理和教育的专项培训,然后再安排时间对幼儿教师进行培训,进而做到层层有安全意识、人人有安全责任、事事能安全应对。二是各幼儿园利用园本研究的方式,请园外的专家或专门机构的安全人士来园进行专题辅导,学习掌握有关安全知识与技能。三是幼儿教师利用业余时间多种方式进行自学或大家一起讨论安全常识,掌握相关知识与技能。

参考文献:

[1]苏婷.校园侵害:你了解多少?.中国教育报,2004—3—29(4)

[2]顾荣芳.对幼儿园安全教育的思考.幼儿教育,2006(11)

[3]杜德栎.安全教育素质是教师必备的素质.教学与管理,2011(6)